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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開展的“一查二降三提升”主題勞動競賽中,作為運維事業部煉鐵站班長,主要在以下幾方面開展工作:
一、按照“大排查、大整治”活動要求,組織班組成員開展3.02事故反思,通過事故反思要從中吸取教訓,查找不足,讓每一名職工、每一名在銀前煉鐵區域作業的相關方人員,在思想中真正做到本質安全,不能麻痹大意心存,切實做好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同時結合本次安全事故以及銀前區域生產維護變化情況,通過先個人辨識再集體辨識的形式,開展年度危險源辨識活動,加深班組成員對現場危險源的認識,提高應對現場危險情況的能力。本年度共辨識危險源62個,其中4級10個,5級52個。
結合公司及事業部相關安全管理文件,班組共修訂完善相關安全管理制度27項,并利用班組安全會進行充分討論學習,使班組在今后的安全管理中有章可循。特別針對相關方安全管理,修改完善銀前煉鐵站相關方管理辦法,完善相關方檢修臨時危險源辨識及安全確認表,與在本區域內作業的相關方簽訂《銀前煉鐵區域相關方安全告知函》,同時加強相關方施工期間的安全監管工作,培訓考試不合格的相關方作業人員嚴禁進入現場工作,相關方作業期間安排專人做好安全監護工作。
另外,積極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2018年班組共完成隱患排查8項、整改7項,2019年截至目前共完成隱患排查4項、整改4項。通過隱患排查工作的開展,消除了現場的不安全因素。
二、利用大中修利、技改技措等機會大力開展國產化、統一化改造。充分利用2018-2019年度銀前6#高爐及配套設施大修機會,帶領班組成員大力開展國產化統一化改造工作,共完成槽下稱重顯示儀換型改造、調壓閥組執行器換型改造、除塵風門執行器換型改造等設備的統一化改造,通過改造,既節約了備件費用,又降低了維護難度和成本。
一、決策英明,精心策劃
核心景區范圍內有漁民79戶,由于過去管理工作沒有跟上,導致整個湖面遍布“天羅地網”,據統計,現有各類網箱1755個,定置網、地網等非法網具分別為73套總長20329米、75套面積58666平方米。長期以來,遍布在整個湖面的網具不但給旅游船舶及漁船的航行帶來了重大安全隱患,還給的漁業資源、水質資源帶來了嚴重破壞,已經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
漁業整治自2002年以來,由于涉及人數眾多,大多數又是原來庫區移民,雖經數次整治、幾度規范,但成效都不明顯,反而越整越多,越整越亂。漁業整治歷史遺留問題多,難度大,見效慢,要投入大量人力財力物力。但是,縣委、政府站在更高層面,為了保護好江的一江清水,保護生態環境和水生生物資源,確保城鄉飲用水的安全,穩步推進創建4A級景區,造福子孫后代,今年毅然作出了開展核心景區漁業整治的英明決策。
在整個決策過程中,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運籌帷幄,多次深入調研、數次現場調度,組織外出考察,征求群眾意見,爭取上級支持,整個決策過程歷時數月,相關政策進行了數十次研討,反復修改,最終,贏得了廣大群眾理解和支持。
二、精心組織,措施得力
為全面準確掌握江各大水庫縣區域內的漁業設施情況,確保江各大水庫未經許可不新增任何漁業設施,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庫區鄉各(鎮)、畜牧水產局等相關單位人員組成5個工作組,對縣區域和南河湖所有漁業設施進行了登記造冊、固定證據,為全面開展整治工作做好了充分的前期準備。
縣委、縣政府沒有急于出臺補償標準,而是貫徹“依法整治、區別對待”的原則,突出先整后理,以降低漁民心理預期為工作目標,積極加大政策宣傳攻勢,先行打擊非法網具,在社會上形成濃厚的氛圍,樹立了正氣壓倒邪氣、合法與非法有本質區別強有力的工作態勢,從而降低業主心理預期,降低了業主期望值。
三、方法得當,行動迅速
將核心景區漁業整治工作列入重點工程“百日會戰”第二階段的工作重點以來,縣里統一抽調了涉及各相關鄉(鎮)、村和幾十個包干單位的一百多位工作人員實施該項工作,實行指揮部辦公室統一辦公,確保了人力、物力、財力。
為防止業主抱團,降低工作難度,按照分步實施,分段整治工作思路,將核心景區79戶漁民,分三步實施轉產搬遷上岸。
自指揮部10月11日在陡水集中辦公以來,各責任鄉(鎮)、包干責任單位及指揮部工作人員都能按照指揮部要求,及時到崗到位,迅速進入工作狀態。堅持每天到指揮部辦公室簽到,放棄雙休時間,不少責任鄉(鎮)、包干責任單位的主要領導還親力親為,為了趕進度,爭時間,做到不等不靠,在補償方案還未正式出臺情況下順利完成了第1批12戶漁民協議的簽訂、拆除搬遷工作。
四、形成合力,成效顯著
漁業整治工作開展以來,按照縣委、政府工作部署,堅持以鄉鎮為主、部門包干、工作組配合工作方式,二個多月以來,各鄉(鎮)、包干單位、工作組共120多人圍繞“宣傳法律法規,降低業主心里預期”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五加二”、“白加黑”和“雨加晴”工作方法開展工作。通過前期工作,摸清了漁民的基本情況和主要訴求,在降低漁民心理預期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了廣大漁民的理解和支持,形成了較好的工作氛圍。
按照工作部署,指揮部現在的工作重點是核心景區4A創建過程中79戶漁民轉產上岸、主航道違規漁具清理工作。根據“分步實施、穩步推進”的工作原則,各責任鄉(鎮)、包干單位以及指揮部辦公室全體工作人員同心協力,密切配合,保證工作時間,克服在水上公務諸多困難,第一批12戶漁民轉產上岸從11月15日簽訂協議到11月30日漁棚及漁業設施拆除上岸,僅用了15天時間。第二批31戶漁民轉產上岸簽訂協議從12月5日開始到12月15日全部完成,目前,已簽訂協議的漁戶正在拆除漁棚及漁業設施,25日前可全面完成。第三批36戶漁民轉產上岸到12月23日已簽訂協議13戶,預計到12月底可全面完成。
2014年我鄉黨委、政府以全縣鎮整治建設年為契機,強力推進鎮整治建設工作,以一個目標、兩支隊伍、三項舉措為指導,按照“交通便捷、布局合理、環境優美、功能齊全”的要求,全面深入地開展鎮“五整治、三建設”工作。
一個目標:以打造縣示范鎮建設為目標,加大鎮整治力度,拓寬鎮框架,完善鎮功能,努力建成整潔、文明、有序的新型鎮。
二支隊伍:從鎮住戶中甄選一些威望高、能力強、有責任心的人士成立鎮理事會,與鄉鎮管理隊伍一道,負責鎮日常的事務管理,形成兩支隊伍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項舉措:一是多方籌資抓建設。2014年,我鄉多方籌集資金投入鎮建設。硬化鎮街道3000余平方米,新修排污排水設施200多米,安裝太陽能路燈60盞,新建花池70個并配種桂花樹進行綠化,維修翻新鵝形大橋,新建鎮農貿市場、沿河北路兩側游步道、防護欄建設、鎮文化長廊、連心廣場、人行橋防護欄等建設。累計投入資金110多萬元。
二是開展全民衛生整治活動。每周一下午,鄉機關、鄉直單位與鎮住戶一起,分區域地段,按“門前三包”要求,開展“清街道、整庭院、刷墻面、疏溝渠、美環境”等活動。通過上述活動的開展,保持了鎮的干凈整潔,樹立了鎮的良好形象。
三是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制定了鎮規劃、整治、建設方案,充實了鎮管理所、城管隊、環衛所工作人員,確保了工作經費,完善了考評機制,形成了鎮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長效管理機制。
二、取得成效
1、鎮整治是老大難問題,我鄉開展鎮整治的過程中充分調研,在許多方面都是“自選動作”,緊貼實際大膽探索實踐,形成了獨特的工作方法,多次得到縣領導的高度肯定,尤其是11月12日在全縣鎮整治工作流動現場會得到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好評。通過一年多來全鄉上下的共同努力,縣級示范鎮已經基本打造成型。
2、開展鎮整治,是改善居民生產生活條件的有效途徑,絕大多數群眾都是打心底歡迎和支持的。為有效推進鎮環境建設,廣大干部職工以身作則,每周集中一下午時間,帶動鎮及周邊住戶開展“清街道、整庭院、刷墻面、疏溝渠、美環境”活動,并通過“門前三包和衛生示范戶”的評比活動,我鄉鎮住戶
第一條為了鼓勵科學技術創新,充分調動廣大科技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社會經濟發展,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和《浙江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市人民政府設立市科學技術獎,獎勵在本市科學技術活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市科學技術獎分為市科學技術進步獎和市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每年評審一次。
市科學技術進步獎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3個等級;獎勵等級數量為一等獎一般不超過3項,二等獎不超過9項,三等獎不超過18項。
市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不分等級。獎勵數量一般不超過2個,可以空缺。
第四條市科學技術獎的推薦、評審和授獎實行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第五條市科學技術局負責本市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管理、審核工作。
第二章獎勵范圍和獎勵標準
第六條市科學技術進步獎授予在研究開發、技術發明和應用推廣科技成果取得成就的單位和個人。
(一)科學技術研究成果:具有先進性、實用性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新設計和生物新品種、軟件設計及技術研究成果;取得實效的科學考察、計量標準、科技信息、科技管理、工程實施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二)科學技術推廣成果:在實施科技成果轉化中,通過技術創新、技術改造,應用實踐并取得實效的推廣成果。
第七條市科學技術進步獎候選項目必須具有先進性和創造性,在本市本行業同類技術中科學技術水平最高、推動科學技術進步作用最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的項目。
(一)技術創新性突出:在技術上有重要的創新,特別是在高新技術領域進行自主創新,形成了產業的主導技術品牌;或者應用高新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解決了行業發展中的共性技術、關鍵技術和技術難點問題。
(二)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顯著:項目經過一年以上的實施應用,產生了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為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三)推動行業科技進步作用明顯:項目實施后,發揮了良好的示范、帶動作用,促進了產業結構的調整、優化、升級和產品的更新換代,提高了行業的技術水平和創新能力。
第八條市科學技術獎候選單位應當是在項目研制、開發、投產應用和推廣過程中提供技術、設備和人員等條件,對項目的完成起到組織、管理和協調作用的主要完成單位。
第九條市科學技術進步獎完成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是技術發明的全部或者部分創造性技術內容的獨立完成人;
(二)提出總體研究方案或在設計項目的總體技術方案中作出重要貢獻;
(三)在關鍵技術和疑難問題的解決中作出重要技術創新;
(四)在成果轉化和推廣應用過程中作出創造性貢獻;
(五)在高新技術產業化方面作出重要貢獻。
第十條市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授予在科學技術創新、科學技術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化中,取得重要技術發明、技術創新,為本市創造了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對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的個人。
第十一條市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的候選人應當熱愛祖國,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并仍活躍在科學技術工作領域,直接從事科學研究或者技術開發工作。在科學研究、技術開發中僅從事組織管理和輔助服務的工作人員,不得作為市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的候選人。
第三章評審機構
第十二條市人民政府設立市科學技術獎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主要職責是:
(一)對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的獎勵項目、獎勵等級進行審定;
(二)對市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候選人進行審定;
(三)對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的評審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研究解決市科學技術進步獎評審工作中出現的其他問題。
第十三條評審委員會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委員組成。主任委員由市人民政府分管科技的領導擔任,副主任委員由市科學技術局領導擔任,委員由有關部門的行政主管人員和有關專家組成,人數為9-13人。
評審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市科學技術局承擔。
第十四條評審委員會可以根據當年候選項目的行業分布情況,組織相應的行業評審組,負責各相關評審范圍內市科學技術獎的初評。行業評審組成員由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組成,可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評審委員會委員可以兼任行業評審組成員。
第十五條評審委員會委員、各行業評審組成員應秉公辦事,在評審工作中不代表本人所屬部門和單位,只對市人民政府負責。評審委員及行業評審組成員以及相關的工作人員應當對評審項目的技術內容及評審情況嚴格保守秘密。
第四章申報
第十六條申報市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應同時具備:
(一)前三年內取得成果的科學技術項目;
(二)已通過相關專家的技術鑒定(驗收、評審)并做出技術評價結論。
第十七條經評審未授獎的項目,如果在此后的研究開發活動中獲得新的實質性進展,并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可以重新申報。
第十八條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項目,不能申報市科學技術進步獎:
(一)存在知識產權以及項目完成單位、完成人員等方面的爭議未解決的;
(二)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取得有關許可證,且直接關系到人身和社會安全、公共利益的項目,如動植物新品種、食品、藥品、基因工程技術和產品等,未獲得主管行政部門批準的;
(三)項目未實施(應用)或中止實施,未產生效益的;
(四)弄虛作假、剽竊他人成果的。
第十九條申報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由項目完成單位或個人填報《科學技術進步獎申報書》,并附相關的技術資料,經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簽署初審意見后,報市科學技術局。
第二十條兩個以上單位合作完成的項目,由第一完成單位申報。
第二十一條申報市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由推薦單位填報《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推薦書》,并附相關資料,經推薦單位簽署初審意見后報市科學技術局。
第二十二條申報截止期為每年二月底。
第五章評審
第二十三條市科學技術局負責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對不符合規定的申報材料,可以要求申報單位和申報人在規定的時間內補正,逾期不補正或者補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提交評審。
第二十四條對形式審查合格的申報材料,由市科學技術進步獎行業評審組進行初評。
第二十五條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的評審程序:
(一)初評:評審組以會議方式進行評審。采用評議與定量指標評分相結合的方法,經統計計算產生初評結果,并按得分高低排序。
(二)公示:初評結果在*科技信息網(網址:*)上公示。
(三)異議及處理:任何單位及個人對科學技術進步獎的候選項目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市科學技術局提出。
(四)提出獎勵建議:市科學技術局根據初評結果及異議處理情況,提出市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獎勵建議。
(五)審定批準:獎勵建議提交評審委員會審定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二十六條市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的評審程序:
(一)初評:評審組以會議方式對候選人進行評議。評議后由評審組成員采取記名打分方式進行評審,并按得分高低排序。
(二)公示:初評結果在市級主要傳播媒體上公示。
(三)異議及處理:任何單位及個人對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的候選人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市科學技術局提出。
(四)提出獎勵建議:異議處理程序結束后,由市科學技術局根據初評結果及異議處理情況,在綜合評價的基礎上確定獎勵方案,并提出獎勵建議。
(五)審定批準:獎勵建議提交評審委員會審定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二十七條市科學技術獎評審實行回避制度。被推薦為市科學技術獎的候選人或項目完成人,與候選人或項目完成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不得參加當年的評審工作。
第二十八條參與市科學技術獎評審活動的評審委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在評審活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其參與市科學技術獎評審活動,并根據情節輕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收受賄賂的;
(二)弄虛作假、的;
(三)違反有關評審制度的;
(四)影響公正評審或破壞評審制度的其他行為。
第六章異議及處理
第二十九條市科學技術獎的評審工作實行異議制度。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推薦的市科學技術獎候選人、候選項目及其初評結果持有異議的,應當在公示之日起20日內向市科學技術局提出;逾期且無正當理由的,不予受理。
第三十條提出異議的單位或個人應當提供書面異議材料,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以單位名義提出異議的,應當在異議材料上加蓋本單位公章;個人提出異議的,應當簽署真實姓名。
第三十一條異議分為實質性異議和非實質性異議。凡對涉及候選人、項目的創新性、先進性、實用性等,以及推薦書填寫不實所提的異議為實質性異議;凡對項目完成單位、完成人及其排序的異議,為非實質性異議。
推薦單位及項目的完成單位和完成人對評審等級的意見,不屬于異議范圍。
第三十二條市科學技術局在接到異議材料后,應當對異議內容進行審查,如果異議內容屬于本辦法第三十一條所述情況,并能提供充分證據的,應予受理。
第三十三條實質性異議由市科學技術局負責調查,由有關申報單位協助。涉及異議的任何一方均應積極配合,不得推諉和延誤。申報單位接到異議通知后,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核實異議材料,并將調查、核實的情況報送市科學技術局審核,必要時可以組織評審委員及專家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
非實質性異議由申報單位負責協調,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報送市科學技術局審核。
申報單位在規定時間內未提出調查、核實報告和協調處理意見的,不提交評審和不建議獎勵。
第七章獎勵
第三十四條市科學技術獎由市人民政府頒發證書和獎金。
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獎金為:一等獎10000元,二等獎6000元,三等獎4000元。
市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獎金為:每人50000元。
獎金由市財政安排。
第三十五條獎勵證書的歸屬及獎金的分配:
(一)對提供工作條件的獲獎項目,獎勵證書歸屬獲獎單位,所得獎金額70%以上應分配給項目的完成人員。獲獎單位應尊重獲獎項目主持人對獎金分配的意見。
(二)兩個以上單位合作完成的獲獎項目,獎勵證書分別授予各主要完成單位,獎金由各主要完成單位自行協商,按貢獻大小合理分配。授獎人數和授獎單位數按獎勵等級確定,一等獎的人數可列7人,單位可列5個;二等獎、三等獎的人數可列5人,單位可列3個。
(三)單位未提供工作條件,由個人努力所取得的獲獎項目,獎勵證書及獎金歸屬個人。
第一條為獎勵在我縣科學技術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科學技術人員和組織,推動科技進步,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依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和《*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縣人民政府設立*縣科學技術進步獎(以下簡稱縣科技獎)。
第三條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貫徹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方針,鼓勵自主創新,促進技術創新和科學技術成果轉化。
第四條縣科技獎的評審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的非法干涉。
第五條縣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負責縣科技獎評審的組織工作和日常事務。
縣政府設立*縣科學技術進步獎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縣評委會),評委會的組成人員由縣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提出,報縣人民政府批準。縣評委會根據需要設立若干專業評審組,具體負責縣科技獎的評審。專業評審組由評委會聘請的專家、學者組成。
第六條社會力量設立面向本縣的科技獎勵,應當在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登記,在獎勵活動中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二章授獎范圍
第七條縣科技獎授予的組織和個人
(一)研究開發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計、新程序、生物新品種和新醫療方法等,其主要性能(性狀)、經濟技術指標、科學技術水平等方面優于同類技術,正式生產或實踐應用至少一年以上,取得良好應用效果的;
(二)在推廣應用和轉讓先進的科學技術成果中,對原有的技術進行改進或創新,創造顯著社會、經濟效益的;
(三)在重大工程建設、重要設備研制和企業技術改造中,采用先進技術方法,在技術和系統管理方面進行創新,取得顯著社會、經濟效益的;
(四)在標準、計量、科技情報,或在自然資源調查、環境保護、自然災害監測預報及其防治工作中成績突出,取得顯著社會效益的;
(五)在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中,對自然現象和規律有新的發現,或在理論上、學說上有創見,在研究方法和手段上有創新,在學術上處于省內領先水平,主要論著已在省內外公開發行的學術期刊上發表,或作為學術專著出版,實踐應用一年以上,重要結論已為省內外同行引用或應用的。
(六)與我縣合作進行技術開發和科技成果轉化,產生重大經濟和社會效益的。
有關人身和社會安全的項目,未按國家規定審批的,不得申報縣科技獎。
第三章評審與授予
第八條縣科技獎每兩年評審一次。設科技進步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科技突出貢獻獎和科技合作獎(不設等級)。
縣科技獎獎勵項目總數不超過50項,科技突出貢獻獎授予人數不超過2人,科技合作獎不超過5人。
縣科技獎單項授獎人數和授獎單位實行限額。受獎單位不超過3個,受獎人數一等獎不超過6人,二、三等獎不超過5人。
第九條縣科技獎的推薦單位:
(一)鄉鎮人民政府;
(二)縣政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
(三)縣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認定的其它組織。
第十條縣科技獎的評審標準:
(一)科技進步獎
1、屬國內、省內首創,技術上有很大創新,技術難度很大,總體技術水平、主要技術經濟指標達國內先進水平,已取得很大的經濟、社會效益,對科技發展和社會進步具有重要意義,可以評為一等獎;
2、屬省市內首創,在技術上有較大創新,技術難度較大,總體技術水平、主要技術經濟指標達省內領先水平,取得較大的經濟、社會效益,可以評為二等獎;
3、在技術上有一定創新、技術有一定難度,總體技術、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市縣內領先水平,技術成熟,并取得一定的經濟、社會效益,可以評為三等獎。
(二)研究開發經省級鑒定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作物新品種,創經濟效益達到一千萬元以上,授予科技進步突出貢獻獎。外地科技人員,在縣內幫助工作三年以上,使企業創產值一千萬元以上,或開展自愿者服務,創造良好社會效益,授予科技進步合作獎。
第十一條縣科技獎的申報程序如下:
(一)推薦單位推薦申請縣科技獎的項目;
(二)申報單位或個人填寫《*縣科技進步獎申報書》,并附科技成果評價證書和完整的技術資料,經初審合格的項目,一式二份報縣評委會進行評審。
申報項目在知識產權等方面有爭議的,在爭議解決之前,不得申報。
第十二條縣科技獎的評審程序如下:
(一)申報單位或個人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合格的申報材料??茖W技術行政部門對受理材料進行審查,不符合條件的,可以要求申報單位或個人限期補正;逾期不補正,或經補正仍不符合要求的,不提交評審;
(二)縣評委會組織專業評審組進行專業評審。專業評審組可以評定科技進步三等獎,并推薦一、二等獎項目;推薦科技進步突出貢獻獎和科技進步合作獎。
(三)縣評委會根據專業評審組的評審意見,對評審項目進行綜合評定,作出認定科學技術成果的結論,提出獲獎人選和獎勵等級的建議。縣評委會評審采用記名投票方式,一等獎項目應當獲得到會委員的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多數投票通過;二等獎項目應當獲得到會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多數投票通過;科技突出貢獻獎和科技合作獎,應當獲得到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多數票通過。
(四)縣評委會將評審結果在新聞媒體上向社會公布,接受輿論監督;
(五)在規定期限內,單位或個人未提出異議的,由縣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將縣評委會決定的獲獎人選和獎勵等級報縣政府批準。
第十三條縣科技獎實行異議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縣科技獎的侯選人、侯選單位及其項目持有異議的,均可在公布之日起30日內向縣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簽署異議者真實姓名、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等;以單位名義提出異議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縣評委會可以組織委員及專家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報縣評委會決定。
第十四條縣科技獎的獎勵經費由縣財政列支。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獎金數額由縣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規定;科技進步突出貢獻獎和科技進步合作獎的獎金數額由縣人民政府規定。
第十五條縣科技進步獎勵記入個人檔案,可以作為考核、晉升和聘任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
第四章罰則
第十六條剽竊、侵奪他人的發現、發明,或者其它科技成果的,或以不正當手段騙取縣科技獎的,由縣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撤銷獎勵,追回獎金。
第十七條推薦組織或者個人提供虛假數據、材料,協助他人騙取科技獎的,由縣科學技術行政部門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暫?;蛉∠渫扑]資格,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一條為了實施《*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以下簡稱《獎勵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市科學技術獎授予在本市科學技術進步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公民或者組織。項目獲獎候選人應當是其科技成果的全部或者其中核心技術內容的主要完成人。在科學研究、技術開發項目中僅從事組織管理和輔助服務的工作人員,不得作為科學技術獎的候選人。單位行政領導確實參加了項目的研究,符合主要完成人的條件,可作為項目的主要完成人參加申報獎勵,但人數不得超過一名,并且要在申報書中附詳細的書面材料,具體說明其所做的技術貢獻,并由本人簽字、主管部門出具證明。
第三條*市科學技術獎是市政府授予公民或者組織的榮譽,授獎證書不作為確定科技成果權屬的直接依據。
第二章獎勵范圍和評審標準
第一節*市科技突出貢獻獎
第四條*市科技突出貢獻獎獲獎候選人所申報的項目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促進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方面,為我市做出了突出貢獻。
(二)技術水平經專家鑒定,達到國際先進或者國內領先;
(三)申報項目必須投產或者實施二年以上,有較好的投入產出效益,其經濟效益按會計年度計算,評審標準見附件一。
第五條*市科技突出貢獻獎每年授予項目不超過1項。
第二節*市科學技術進步獎
第六條《獎勵辦法》第九條所稱“科技基礎性應用研究”,是指在標準、計量、科技信息、科技檔案等領域所進行的科技基礎性研究工作;所稱“社會公益性應用研究”,是指在環境保護、醫療衛生、自然資源調查和合理利用、自然災害監測預報及防治等社會公益性科技領域的研究工作。
第七條*市科技進步獎的授獎等級及評審標準,應當與申報項目的技術水平、知識產權及其項目實施后取得的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掛鉤。評審標準如下: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評為一等獎:
(一)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上有重大創新,技術難度大,總體技術水平和主要技術經濟指標達到國際先進或者國內領先水平并創造了重大的經濟效益;
(二)在科技基礎性或者社會公益性應用研究方面取得了重大的創新成果,社會效益得分在90分以上,評分標準見附件二。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評為二等獎:
(一)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上有較大創新,技術難度較大,總體技術水平和主要技術經濟指標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并創造了較大的經濟效益;
(二)在科技基礎性或者社會公益性應用研究方面取得了較大的創新成果,社會效益得分在80-89分,評分標準見附件二。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評為三等獎:
(一)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上有創新,總體技術水平和主要技術經濟指標達到省內領先水平并創造了一定的經濟效益;
(二)在科技基礎性或者社會公益性應用研究方面取得了創新成果,社會效益得分在70-79分,評分標準見附件二。
第八條*市科技進步獎所涉及的獲獎候選單位應當是在項目研發、成果轉化過程中提供技術、設備和人員等條件,對項目的完成起到組織、管理和協調作用的主要單位。
第九條*市科技進步獎每年授獎項目總數一般不超過15項;單個項目的受獎人數一般不超過5人,受獎單位一般不超過3個。
第三節*市自主創新促進獎
第十條*市自主創新促進獎的評審,應綜合考慮申報項目所體現的創新精神和所具有的借鑒、示范和帶動意義。主要授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一)已被授權并已開始實施的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無專利糾紛,具有潛在較大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二)示范性強,具備良好的技術前景、市場前景和潛在的社會、經濟效益,符合*市產業發展方向和社會進步需要;
(三)探索性強,能夠突破傳統思維方式,超越相關專業領域的共識(非共識項目),對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具有明顯促進和啟發作用。
(四)將各種相關技術有機融合,形成具有市場競爭力的新產品或新產業,具備良好的技術前景、市場前景和潛在的社會、經濟效益;
“各種相關技術”,可以是各種成熟的和已獲得廣泛應用的技術;
(五)將一項或多項技術或科研成果率先應用到一個行業或一個領域,產生良好的經濟或社會效益;
“一個行業或一個領域”是指我市已形成一定規模的行業或領域。如果該行業或領域在我市的規模較小,則指廣東省范圍內的該行業或領域。
(六)引進先進技術進行產業化,產生良好的經濟效益;
“先進技術”是指省內領先水平以上的技術;
(七)對所使用的技術及裝備進行革新改造,取得良好的效果,使企業的經濟效益顯著提高。
第十一條*市自主創新促進獎每年授獎項目總數一般不超過20項。
第四節*市歸國科技人員創業獎
第十二條*市歸國科技人員創業獎的獲獎候選人應當是符合下列條件的歸國科技人員:
(一)歸國來本市五年內創辦科技型企業,在技術及項目引進、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
(二)其經濟效益按會計年度計算,評審標準見附件一。
第十三條歸國科技人員創業獎每年授予項目不超過2項。
第三章申報
第十四條申報本市科學技術獎的項目必須經過法定的科學技術成果評價和科學技術成果登記,由申報人填寫統一格式的申報表,并提供真實、可靠的評價材料及證明材料,上報市科學技術獎評審委員會(簡稱評委會)辦公室。
第十五條申報*市科學技術獎的公民或者組織,須報送以下材料:
(一)*市科學技術獎勵申報表;
(二)科學技術成果報告表;
(三)技術鑒定證書或者有關評審證書;
(四)技術資料,包括省級以上科技查新報告、調查考察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試驗研究報告、有關圖紙及學術論文等相關資料;
(五)經濟效益審計報告。
第十六條直接關系到人身、社會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項目,如動植物新品種、食品、藥品、基因工程技術和產品等,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取得有關許可證的,在獲得許可證之前不予受理。
第十七條由多個單位共同完成的項目,應當以項目第一完成單位為主,按規定程序申報。
第十八條申報人須按規定繳納評審費。
第十九條符合國家和省級科學技術獎勵條件的科技項目由市科學技術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向國家或者省科學技術行政主管部門推薦。
第四章評審
第二十條評委會辦公室負責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對符合條件的申報材料,按學科、專業分類登記,并組織專業評審組評審,提出初評意見。
第二十一條評委會辦公室將初評結果報評委會進行綜合評審。評委會對擬獎對象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做出擬獎決定,并報市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審定。審定結果在《*特區報》上公示30天,有異議的,按本實施細則第五章處理;無異議的,報市政府批準授獎。
第二十二條市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和評委會的評審會議應有法定人數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到會方為有效;評審結果以到會人數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表決同意為有效。
第二十三條市科學技術獎評審工作實行回避制度,申報本市科學技術獎的候選人,不得參加本年度的評審工作。
第五章異議及處理
第二十四條對公示內容持有異議的公民或者組織必須在擬獎決定公示期內向評委會辦公室提出。
第二十五條異議分為實質性異議和非實質性異議。實質性異議是指存在知識產權糾紛,或者對完成項目的創新性、先進性、實用性和真實性所提出的異議;非實質性異議是指對候選人、候選單位排序的異議。申報單位和項目的完成人對評審等級的意見,不屬于異議范圍。
實質性異議由評委會辦公室負責處理,非實質性異議由申報單位負責協調。
第二十六條提出異議的公民或者組織應當表明真實身份,并提供書面材料和必要的證明文件,否則不予受理。異議的提出者必須對所提出的事實和證明文件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評委會辦公室對符合本實施細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規定的異議材料,應予受理。
申報人接到異議受理通知后,應當在規定時間內調查、核實異議材料,提交有關補充材料和旁證文件報評委會辦公室審核。必要時評委會辦公室可采取座談會、聽證會等方式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逾期未處理完畢的,不予評審。
第二十八條評委會辦公室應當將異議調查核實情況和處理意見提交評委會審議,做出處理決定,并將異議處理結果通知有關各方。
第六章授獎
第二十九條*市科技突出貢獻獎報請市長簽署,由市政府頒發證書和獎金。*市科技突出貢獻獎的獎勵經費由市政府按每個獲獎項目100萬元一次性撥付,其中50%獎給首席完成人,另50%按項目主要完成人的貢獻大小合理分配。
第三十條*市科技進步獎由市政府頒發證書和獎金。每個獲獎項目獎金額度為:一等獎10萬元,二等獎5萬元,三等獎2萬元。
第三十一條*市自主創新促進獎由市政府頒發證書和獎金。每個獲獎項目獎金額度為5萬元。
第三十二條*市歸國科技人員創業獎報請市長簽署,由市政府頒發證書和獎金。每個獲獎項目獎金額度為10萬元。
第一條為了實施《*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以下簡稱《獎勵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市科學技術獎授予在本市科學技術進步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公民或者組織。項目獲獎候選人應當是其科技成果的全部或者其中核心技術內容的主要完成人。在科學研究、技術開發項目中僅從事組織管理和輔助服務的工作人員,不得作為科學技術獎的候選人。單位行政領導確實參加了項目的研究,符合主要完成人的條件,可作為項目的主要完成人參加申報獎勵,但人數不得超過一名,并且要在申報書中附詳細的書面材料,具體說明其所做的技術貢獻,并由本人簽字、主管部門出具證明。
第三條*市科學技術獎是市政府授予公民或者組織的榮譽,授獎證書不作為確定科技成果權屬的直接依據。
第二章獎勵范圍和評審標準
第一節*市科技突出貢獻獎
第四條*市科技突出貢獻獎獲獎候選人所申報的項目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促進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方面,為我市做出了突出貢獻。
(二)技術水平經專家鑒定,達到國際先進或者國內領先;
(三)申報項目必須投產或者實施二年以上,有較好的投入產出效益,其經濟效益按會計年度計算,評審標準見附件一。
第五條*市科技突出貢獻獎每年授予項目不超過1項。
第二節*市科學技術進步獎
第六條《獎勵辦法》第九條所稱“科技基礎性應用研究”,是指在標準、計量、科技信息、科技檔案等領域所進行的科技基礎性研究工作;所稱“社會公益性應用研究”,是指在環境保護、醫療衛生、自然資源調查和合理利用、自然災害監測預報及防治等社會公益性科技領域的研究工作。
第七條*市科技進步獎的授獎等級及評審標準,應當與申報項目的技術水平、知識產權及其項目實施后取得的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掛鉤。評審標準如下: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評為一等獎:
(一)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上有重大創新,技術難度大,總體技術水平和主要技術經濟指標達到國際先進或者國內領先水平并創造了重大的經濟效益;
(二)在科技基礎性或者社會公益性應用研究方面取得了重大的創新成果,社會效益得分在90分以上,評分標準見附件二。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評為二等獎:
(一)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上有較大創新,技術難度較大,總體技術水平和主要技術經濟指標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并創造了較大的經濟效益;
(二)在科技基礎性或者社會公益性應用研究方面取得了較大的創新成果,社會效益得分在80-89分,評分標準見附件二。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評為三等獎:
(一)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上有創新,總體技術水平和主要技術經濟指標達到省內領先水平并創造了一定的經濟效益;
(二)在科技基礎性或者社會公益性應用研究方面取得了創新成果,社會效益得分在70-79分,評分標準見附件二。
第八條*市科技進步獎所涉及的獲獎候選單位應當是在項目研發、成果轉化過程中提供技術、設備和人員等條件,對項目的完成起到組織、管理和協調作用的主要單位。
第九條*市科技進步獎每年授獎項目總數一般不超過15項;單個項目的受獎人數一般不超過5人,受獎單位一般不超過3個。
第三節*市自主創新促進獎
第十條*市自主創新促進獎的評審,應綜合考慮申報項目所體現的創新精神和所具有的借鑒、示范和帶動意義。主要授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一)已被授權并已開始實施的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無專利糾紛,具有潛在較大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二)示范性強,具備良好的技術前景、市場前景和潛在的社會、經濟效益,符合*市產業發展方向和社會進步需要;
(三)探索性強,能夠突破傳統思維方式,超越相關專業領域的共識(非共識項目),對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具有明顯促進和啟發作用。
(四)將各種相關技術有機融合,形成具有市場競爭力的新產品或新產業,具備良好的技術前景、市場前景和潛在的社會、經濟效益;
“各種相關技術”,可以是各種成熟的和已獲得廣泛應用的技術;
(五)將一項或多項技術或科研成果率先應用到一個行業或一個領域,產生良好的經濟或社會效益;
“一個行業或一個領域”是指我市已形成一定規模的行業或領域。如果該行業或領域在我市的規模較小,則指廣東省范圍內的該行業或領域。
(六)引進先進技術進行產業化,產生良好的經濟效益;
“先進技術”是指省內領先水平以上的技術;
(七)對所使用的技術及裝備進行革新改造,取得良好的效果,使企業的經濟效益顯著提高。
第十一條*市自主創新促進獎每年授獎項目總數一般不超過20項。
第四節*市歸國科技人員創業獎
第十二條*市歸國科技人員創業獎的獲獎候選人應當是符合下列條件的歸國科技人員:
(一)歸國來本市五年內創辦科技型企業,在技術及項目引進、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
(二)其經濟效益按會計年度計算,評審標準見附件一。
第十三條歸國科技人員創業獎每年授予項目不超過2項。
第三章申報
第十四條申報本市科學技術獎的項目必須經過法定的科學技術成果評價和科學技術成果登記,由申報人填寫統一格式的申報表,并提供真實、可靠的評價材料及證明材料,上報市科學技術獎評審委員會(簡稱評委會)辦公室。
第十五條申報*市科學技術獎的公民或者組織,須報送以下材料:
(一)*市科學技術獎勵申報表;
(二)科學技術成果報告表;
(三)技術鑒定證書或者有關評審證書;
(四)技術資料,包括省級以上科技查新報告、調查考察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試驗研究報告、有關圖紙及學術論文等相關資料;
(五)經濟效益審計報告。
第十六條直接關系到人身、社會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項目,如動植物新品種、食品、藥品、基因工程技術和產品等,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取得有關許可證的,在獲得許可證之前不予受理。
第十七條由多個單位共同完成的項目,應當以項目第一完成單位為主,按規定程序申報。
第十八條申報人須按規定繳納評審費。
第十九條符合國家和省級科學技術獎勵條件的科技項目由市科學技術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向國家或者省科學技術行政主管部門推薦。
第四章評審
第二十條評委會辦公室負責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對符合條件的申報材料,按學科、專業分類登記,并組織專業評審組評審,提出初評意見。
第二十一條評委會辦公室將初評結果報評委會進行綜合評審。評委會對擬獎對象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做出擬獎決定,并報市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審定。審定結果在《*特區報》上公示30天,有異議的,按本實施細則第五章處理;無異議的,報市政府批準授獎。
第二十二條市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和評委會的評審會議應有法定人數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到會方為有效;評審結果以到會人數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表決同意為有效。
第二十三條市科學技術獎評審工作實行回避制度,申報本市科學技術獎的候選人,不得參加本年度的評審工作。
第五章異議及處理
第二十四條對公示內容持有異議的公民或者組織必須在擬獎決定公示期內向評委會辦公室提出。
第二十五條異議分為實質性異議和非實質性異議。實質性異議是指存在知識產權糾紛,或者對完成項目的創新性、先進性、實用性和真實性所提出的異議;非實質性異議是指對候選人、候選單位排序的異議。申報單位和項目的完成人對評審等級的意見,不屬于異議范圍。
實質性異議由評委會辦公室負責處理,非實質性異議由申報單位負責協調。
第二十六條提出異議的公民或者組織應當表明真實身份,并提供書面材料和必要的證明文件,否則不予受理。異議的提出者必須對所提出的事實和證明文件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評委會辦公室對符合本實施細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規定的異議材料,應予受理。
申報人接到異議受理通知后,應當在規定時間內調查、核實異議材料,提交有關補充材料和旁證文件報評委會辦公室審核。必要時評委會辦公室可采取座談會、聽證會等方式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逾期未處理完畢的,不予評審。
第二十八條評委會辦公室應當將異議調查核實情況和處理意見提交評委會審議,做出處理決定,并將異議處理結果通知有關各方。
第六章授獎
第二十九條*市科技突出貢獻獎報請市長簽署,由市政府頒發證書和獎金。*市科技突出貢獻獎的獎勵經費由市政府按每個獲獎項目100萬元一次性撥付,其中50%獎給首席完成人,另50%按項目主要完成人的貢獻大小合理分配。
第三十條*市科技進步獎由市政府頒發證書和獎金。每個獲獎項目獎金額度為:一等獎10萬元,二等獎5萬元,三等獎2萬元。
第三十一條*市自主創新促進獎由市政府頒發證書和獎金。每個獲獎項目獎金額度為5萬元。
第三十二條*市歸國科技人員創業獎報請市長簽署,由市政府頒發證書和獎金。每個獲獎項目獎金額度為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