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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G20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8122(2011)07-0058-03
互文性,又稱文本間性或互文本性。最早是法國符號學家朱麗亞•克里斯蒂娃在《符號學》一書中提出:“任何作品的本文都像許多行文的鑲嵌品那樣構成的,任何本文都是其它本文的吸收和轉化?!盵1]作為一種重要的文本理論,互文性理論不是單純的以文本來分析文本,在互文性理論的研究發展中學者逐漸將視野由文本到主體間進而擴展到整個文學傳統和文化影響的視閾之內,關注無所不在的文化傳統通過文本對主體創作的影響。正如羅蘭•巴特所言:“任何本文都是互本文;在一個本文之中,不同程度地并以各種多少能辨認的形式存在著其他本文:例如,先前文化的本文和周圍文化的本文?!盵2]所以,互文性,與其說是指一個文本與特定前文本的關系,不如說是指一個文本在一種文化的話語或一種文化的表意實踐之間的關系,以及這個文本與為它表達出那種文化的種種可能性的那些文本之間的關系。
文本與文本之間的相互關聯是無時無處不在的,對文本的分析離不開其他文本(包括周圍文本和前文本)乃至現時文化及前文化對其的影響。任何廣告文本都是在文化語境中產生的,從互文性的視閾來分析廣告文本,廣告文本普遍存在與文化互文的現象。有些廣告文本雖沒有直接對某一文化的價值觀加以訴求,但其內容及形象表現中蘊涵著這類文化的理念和知識。有些文本則干脆直接呈現出某一文化的信念系統和價值體系中較為抽象的概念或觀念。本文欲在分析廣告文本與文化的互文現象基礎上,揭示廣告文本與文化互文的實質,進而研究廣告文本文化互文對廣告創作的啟示。
一、廣告文本與文化的互文表現
在當前產品同質化非常嚴重的情況下,消費者消費某種產品,并不僅僅因為產品的物質特性和實用功能可以滿足自己的需要,還會因其廣告所張揚的抽象的、非實用的精神和文化因素能夠使自己產生興趣和認同。適應這個趨勢的變化,廣告文本在話語編碼上呈現出從商品的使用價值陳述到向商品文化意義訴求的變化趨勢,廣告文本中文化元素越來越多,用文化的力量激發人們的購買欲望,把商品消費變成文化消費,以達到促銷的目的。文化的分類很多,廣告文本中出現的文化元素所屬文化類型也非常多。本文僅從傳統文化、地域文化、流行文化三個方面來分析廣告文本與文化的互文。
(一)廣告文本與傳統文化的互文
每一個消費者都是他所屬民族的成員,受著傳統民族文化的熏陶教育。他所接受的傳統文化必然會影響到他的消費觀念和消費行為,也會帶著本民族的文化經驗積淀解讀廣告。廣告為走入消費者的心靈,引起消費者的共鳴,在廣告文本編碼中融合傳統文化元素,傳達民族精神、民族文化,與傳統文化形成互文。比如:宜興紫砂陶的一個路牌廣告:廣告畫面主體是一座由遠而近伸向藍天的石質攬橋,攬橋的盡頭放置一個放大了尺寸的紫砂陶瓷壺,背景是藍天白云,在畫面的上端,以藍天白云映襯寫有八個大字:故鄉的云,故鄉的泥。砂用泥而做,泥在我國傳統文化中又常被用來與故土相聯,用泥做的紫砂陶自然喚起消費者對故土的聯想并進而產生對故鄉的思念之情。這則廣告充分展現了紫砂陶瓷蘊含的故鄉情懷這一文化意味。廣告文本與思鄉戀土的這一民族文化精神形成互文。再比如:“小時候,媽媽的手最溫柔”(美加凈護手霜)、“媽媽,我能幫你干活啦”(雕牌洗衣粉)、“大家好才是真的好”(好迪)、“孔府家酒,叫人想家”、“朋友記心間,大寶天天見”(大寶)等等這些廣告詞字里行間包容“仁”“孝”,與中國“仁愛孝悌”傳統美德形成有力的互文,迎合中國人的文化心理,撥動受眾的心弦,引起受眾強烈的共鳴。
(二)廣告文本與流行文化的互文
廣告文本與流行文化的互文更為普遍,許多廣告文本大量運用流行文化元素,或廣告本身倡導新的流行。一方面,廣告演繹并傳承著流行文化,流行文化為廣告提供了豐富的素材。比如:“冬天里的一把火”(旗槍熱能衫廣告語)與流行歌曲“冬天里的一把火”歌名形成互文。再比如:郭東臨在“萬通筋骨片”廣告中說:“肩周炎請按1,肩周炎、關節炎請按2,肩周炎、關節炎、頸椎病請按3,肩周炎、關節炎、頸椎病、腰腿疼痛請直接服用萬通筋骨片!”他的話語風格模仿了范偉在春節晚會上表演的小品《功夫》中的臺詞風格:“有人賣拐請按1,有人賣車請按2,有人出腦筋急轉彎兒請按3,有人賣擔架直接撥110!”郭東臨的臺詞與范偉的臺詞形成奇妙的互文,觀眾看了會心一笑,廣告達到了很好的效果。另一方面,廣告還是流行文化的倡導者。許多廣告提倡新的觀念、新的生活方式,從而引發新的潮流。比如:戴比爾斯鉆石廣告“The Diamond is Forever”引發的佩帶鉆戒的時尚。鉆石在被賦予“愛情象征”之前,作為時尚商品,是富人炫耀的奢侈首飾,沒有風花雪月的浪漫意味。然而在一次經濟蕭條中,鉆石的需求量銳減,戴比爾斯開始開發大眾市場來拓展銷路。戴比爾斯發現,鉆石的堅硬不變質的特征正好和人們對于愛情的向往不謀而合,于是將鉆石飾品定位為“忠貞愛情的象征”,打出“The Diamond is Forever”的廣告口號。結果,象征愛情的鉆石產品改變了城市人的婚戀習俗,打開了普通消費者市場。到20世紀60年代,80%的美國人訂婚都選擇鉆戒作為信物。1993年戴比爾斯在中國打出“鉆石恒久遠,一顆永流傳”的廣告,這一廣告口號的推廣,很快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中國幾千年的傳統婚姻物語。在之前,中國人結婚的信物主要是玉和黃金。如今,鉆飾成為對婚姻和愛情的最完美詮釋,互贈鉆戒成為中國婚禮上的一種新時尚。
(三)廣告與地域文化的互文
地域文化是具有空間意義的文化形態。一定地區的人們在相同的生態環境下會形成相同的風俗習慣,相似的心理、價值取向、審美意識等文化精神。不同地域的消費者在地域文化的熏陶下消費心理、消費習慣也表現出很大的差異。許多廣告以地域文化為創意背景,反映了文化的差異。這尤其表現在跨文化廣告中。比如:萬寶路廣告。1954年在李奧•貝納的操刀下,萬寶路實現成功的變形手術,通過美國西部牛仔塑造出“萬寶路男人”的品牌形象。在品牌國際推廣中,萬寶路順應不同地域文化改變牛仔形象。進入香港市場時,基于消費者認為牛仔給人很低檔的感覺而難以接受的情況,萬寶路就將牛仔形象換成香港消費者能接受的農場主形象。在日本則變成一個回歸自然,征服自然,過著一種田園詩般生活的牧童形象。在中國大陸,則用憨厚的西北漢子展示了萬寶路粗獷、豪邁的精神。萬寶路廣告形象的變化,體現了廣告文本與地域文化的積極互文。重視廣告文本與地域文化的互文,因地制宜實施廣告策略,就會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當下廣告界所推崇的“國際品牌,本土文化”就是針對地域文化特質能對廣告產生巨大影響而提出的對策。
值得注意的是,某一廣告文本與文化的互文,并不是與單一文化類型的互文,在很多時候體現為各類文化形態的糅合,比如“內衣外穿不是從麥當娜開始”的廣告口號,從當代性感女星的服裝跳躍到一百多年前的《天鵝湖》中芭蕾舞演員的服飾,在古代與現代之間跳躍自如,反映了“洋為中用,古為今用”的各類文化的糅合。
二、廣告文本文化互文的實質
在互文性的作用下,廣告因與各種文化形態的互文,被賦予了太多的文化意義成為一種文化形態而體現出意識形態性,因而可以說,廣告文本文化互文的實質是使廣告具有意識形態性,在不為消費者察覺的情境下潛移默化地影響消費者消費理念,有效提高廣告效果,更好地推銷產品或服務。
何謂意識形態性?意識形態是西方的一個理論范疇。早期的者將意識形態界定為統治階級的“虛假的信仰體系”。后來法國結構主義思想家阿爾都塞把意識形態表述為個人與其現實生存條件的想象關系的再現。意大利思想家葛蘭西把意識形態表述為“文化霸權”。意識形態理論此時已經擺脫了“虛假意識”的界定。在當代文化研究學者眼里,意識形態是某種觀念、價值系統的展現。例如美國學者米米•懷特認為,意識形態是一種被“一種文化的文本••••••特別地體現與規定著的••••••特殊范圍的價值、信仰和觀念”,這種東西會“使其使用者產生特殊知識和立場”。[3]由意識形態的發展歷程來看,意識形態并非只與政治、階級利益相聯系,可以體現為多種形式。本文采用文化研究學派的觀點來理解廣告話語的意識形態性,認為廣告意識形態性是廣告文本表達的某種價值、觀念。
從形形的廣告表面上來看,廣告文本表達的價值、觀點可謂五花八門、豐富蕪雜,比如:腦白金的“今年過節不收禮,收禮就收腦白金”、麥斯威爾咖啡的“好東西與好朋友分享”、五谷道場訴說“非油炸,更健康”、王老吉強調“怕上火,就喝王老吉”、沃爾沃強調它的安全和耐、海飛絲說它能去頭屑、潘婷宣稱自己是“頭發護養專家”、沙宣說自己是“專業美發用品”••••••。這些觀點通常被看作是廣告文本訴求的“由頭”,是產品或服務的賣點,給消費者提供購買的理由,影響消費者的購買行為。但從深層次上分析,廣告的意識形態表現為一種消費主義意識形態,從意識深處潛移默化地影響受眾,規范著人們的個體建構和現實行為,培植著一種消費主義的價值觀念和生活哲學。廣告的深層意識形態對消費者的影響,從以下兩方面窺之。
(一)崇尚符號消費
所謂符號消費是指在消費過程中,除了產品本身,消費者還要消費這些產品所象征的美感、檔次、情調和氣氛等,即對這些符號所代表的“意義”或“內涵”的消費。[4]
在廣告消費主義意識形態的影響下,消費者對產品的消費,更看重產品的符號意義。2010年10月,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聯合民意中國網和搜狐新聞中心發起的一項超過2000人參加的在線調查顯示,80.8%的受訪者確認身邊很多人消費的是符號,而非商品本身,其中26.9%的受訪者表示這樣的人“非常多”。消費者的這一變化比較充分地體現在對品牌或名牌的消費上。比如,全世界的女性都喜歡香奈兒香水,是因為香奈爾香水廣告已賦予使用該香水會使女性顯得性感、神秘、富有魅力的符號意義,而這正是女性渴求的地方。正如鮑德里亞在其著作《消費社會》中認為:人們消費商品并非只是消費物體的使用價值,而是消費承載于商品中所代表的社會地位和權力等符號價值,這種符號價值區分和標示了消費者的社會地位、文化品位和生活水準。符號消費的深層意義是對商品符號價值的消費構建了新的文化認同方式,引發了以符號消費為基礎的文化認同感。人們關注的不再是獲得物品,而是通過消費實現自我、文化認同以及在社會關系中的意義。
(二)建構身份
迪絲•威廉遜在她研究廣告的經典著作《廣告解碼》中指出,廣告在人們生活中起著能動的構造作用,廣告在某種意義上確定了人的身份,確定了人本身。通過廣告,消費者可以發現“自我”或者認識到自己想成為“什么樣的人”。廣告中的商品就成為表達自我的手段。比如:購買芝華士、人頭馬、皮爾•卡丹、CUCCI等奢侈品,消費者就感覺到自己是一個很有品位的人,向外界展示了自己的成功、身份及地位。也正如一句廣告語所說:“我買了,因而我就是”。
消費在這里具有了明顯的社會分層意義或社會等級的標志作用,一個人屬于哪個階層,不在于擁有多少財富,而在于消費了哪個階層的東西。通過消費這一行為使他們從一個社會階層向另一個社會階層邁進,或者在同一個社會階層中進行比較。也就是說,消費不但是物質消費的過程,而且也是文化、交往和社會生活的過程,它是人們用以建立身份識別的一種途徑。人們通過擁有豪宅別墅、寶馬轎車、意大利品牌時裝、LV包包、瑞士名表等商品來顯現自身的身份、地位,并期望以此進入上流社會的生活圈。正如斯雷特所言“消費之商品,也就是我們創造我們的社會外貌、社會網絡如生活形態、地位團體等與社會價值結構的方法,透過消費來自我創造的社會主體,是一個自我創造與自我認定的個體,這一部分乃因透過商品與服務的使用,使我們將自我形塑成一些社會性的認同,并且得以展現出這些認同,這使得消費成為一個形塑自、主體性、隱私與自由的重要領域?!盵5]
三、廣告文本文化互文對廣告創作的啟示
(一)廣告創意意識形態化
廣告意識形態性對消費者的深刻影響,說明廣告的力量并不來自于商品本身的物質屬性,而是來自商品隱含的抽象的意識形態領域的意義、符號和象征。消費者對一種產品或服務的認同,往往首先是從理念、文化、意識形態上認同。在解讀廣告時常常結合自身想象與廣告商品形成建構性、虛擬性認知,并常常將商品與某種生活方式、個性特質相連,“廣告不僅刺激人們選擇某一物體,作出一次認知決定,做出一次理性評價,而且力圖在其他語言學層面上制造種種使觀看者與該產品合而為一、彼此依附的效果。觀看者是廣告中缺席的男女主角。觀看者被引誘,而把他或她自己置換進廣告之中,從而使該觀看者與產品意義合而為一。”[6]消費者往往很難抵擋住廣告的說服。對廣告文本文化互文實質的認識與把握,使我們對廣告創意有一個新的理解,即將廣告創意意識形態化,在廣告文本的編碼中將抽象的意識形態領域的隱性價值觀賦予商品或服務身上,通過訴諸某種特殊氛圍、意境、情節傳達出來。
以2007年德芙巧克力絲滑廣告為例。廣告的大致內容是:廣告片從一片飛鳥飛過的天空開始,背景音樂響起,鏡頭轉到露天茶座上正在看書的女人,男侍者微笑立侍一邊,主人公放下手中小說從手提袋中拿出一塊德芙巧克力,伴隨著婉轉輕柔的吟唱音樂咬下一口巧克力,順滑絲感的感覺從口中延續到身邊,咖啡色的絲綢輕繞過女人裸出一側的香肩上,接著又隨風輕拂在撫過書頁的手背上,最后輕輕環繞在走過的男侍者身上,女人一臉甜蜜的微笑,沉浸在閱讀和德芙所帶來的愉悅里。最后絲綢揭開,畫面正中一行字:愉悅一刻,更享絲滑。同時低沉,感性的獨白響起:愉悅一刻,更享德芙絲滑。整個廣告片畫面簡潔,色彩淡雅,情節簡單,音樂優美,讓人印象深刻。該廣告創意中產品本身物理屬性已非重點,“德芙”直接與光鮮的女主角形象建立所指,被賦予了品位與身份的象征。德芙的目標消費群為16~40歲城市中等收入對“白領”抱有幻想與憧憬的女性。該廣告暗示對自己“白領”身份亟待承認的女性:擁有德芙,你就是廣告中的主角,你就是一個生活很有品位的白領、小資。所以消費者不是在消費巧克力,而是在消費德芙本身作為符號所代表的意義世界。
因此,廣告創意的核心問題就是要處理好向目標受眾提供什么樣的商品或品牌意義以及如何解釋這種意義的問題。當目標受眾一旦接受或認可了廣告對意義(文化、價值、倫理等)的詮釋理念之后,廣告的說服力就非常強。
(二)廣告文本巧取文化元素,與文化形成積極互文
廣告創意意識形態化的操作就是在廣告文本編碼時根據品牌定位、目標消費者的文化背景從各種文化形態中提取文化元素,巧妙地傳達成功、親情、友情、愛、開拓等等文化價值觀念,淡化廣告的商業意味。比如,勁量電池選用了“永不停息”的廣告語,雖然沒有多少商業意味,但一語道出了“勁量”堿性電池高能量的本質,并且與永不停息、拼搏精神的價值觀形成積極互文,因而產生了很好的廣告效應。
值得注意的是,為避免廣告被誤讀,廣告編碼者應了解廣告受眾的文化背景,按目標受眾的群體文化規范、文化心理和價值意識進行信息編碼。這在跨文化廣告傳播中更顯得尤為要重視。在跨文化廣告傳播中,需要對廣告文本進行跨文化互文處理,使之契合文化環境,與文化形成積極互文,否則就會適得其反,不僅傳而不通,而且危害品牌形象。
以立邦漆廣告(龍篇)為例。此廣告畫面上有一個中國古典式的亭子,亭子的兩根立柱各盤著一條龍,左立柱色彩黯淡,但龍緊緊地攀附在柱子上;右立柱色彩光鮮,龍卻跌落到地上。畫面旁附有對作品的介紹,大致內容是:右立柱因為涂抹了立邦漆,使盤龍滑了下來。廣告在2004年9月份的《國際廣告》上刊登以后,掀起了軒然大波,引發眾多網友的不滿,認為廣告有辱華傾向。客觀地評價,該廣告創意是非常不錯的,形象地表達了產品的特點,但是創意者忽視了廣告受眾的文化背景。龍是中國的圖騰,在一定意義上是中華民族的象征。廣告創意者沒有認識到龍和中國文化的聯系,結果適得其反。后來,負責廣告創意的上海李奧貝納廣告(廣州)有限公司和廣告的《中國雜志》不得不發表聲明道歉,卻還難以平息網民憤怒。
參考文獻:
[1] 朱立元.現代西方美學史[M].上海:上海文藝出版社,1993.
[2] 王一川.語言烏托邦―20世紀西方語言論美學探究[M].云南:云南人民出版社,1994.
[3] 羅伯特•艾倫.重組話語頻道[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0.
[4] 朱麗葉.符號消費:后現代消費的核心[J].銷售與市場,2011(3).
[5] (英)約翰•伯杰.視覺藝術鑒賞[M].北京:商務印書館,1996.
關鍵詞:功能對等理論 廣告文本翻譯 翻譯技巧
中圖分類號:G642.0 文獻標識碼:C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4.01.160
1 引言
廣告現在當今社會上可以說無處不在。為了成功地實現廣告的功能,工作人員創造出了活靈活現的廣告語。廣告的主要功能就是促銷。為了使譯文在譯入語環境中達到促銷的功效,我們必須掌握廣告用語的特點,使譯文達到廣告原文的效果;這就要求我們掌握一定的廣告語翻譯技巧。
2 功能對等理論概述
在翻譯過程中,筆者以奈達的功能對等理論為指導,采用了一系列的翻譯方法?!妒ソ洝贩g專家奈達在《翻譯科學的探索》(Toward a Science of Translation, 1964)一書中提出了“動態對等”(dynamic equivalence)的概念作為翻譯的標準。因為它常常被歪曲理解,后來被人們更改為“功能對等”(functional equivalence)。所謂功能對等,就是指翻譯不拘泥于原文的語法結構和字面的意義,而應著重譯文讀者的反應,使譯文讀者獲得與原文讀者在閱讀、欣賞原文時相似的心理感受。這就要求譯文是原文的“最近似的自然對等語”(closest natural equivalence)(李長栓,2004)。翻譯應該是一種交際活動,一種跨語言、跨文化、跨地域的交際活動。因此,翻譯就不能被理解為是一個靜態的產物,而應該被認為是源語作者、譯員和目的語讀者之間的相互交流的過程,其目的是通過翻譯行為,讓源語作者和讀者做到相互理解。
奈達的功能對等理論為的英漢廣告翻譯提供了理論支持,它的側重點在于譯文讀者的反應。因此可以把奈達的功能對等理論應用于英漢廣告標語翻譯。
3 英文廣告文本的特點
廣告的目的在于激發人們的購買欲望。廣告英語作為應用語言,在詞匯、句子、句法上與英語不同。許多廣告都辭藻優美,句法獨特,常常使用修辭手法。
3.1 詞匯特點
新興復合詞會出現在廣告文本當中。
例如:For twogether, the ultimate sun kissed holiday all inclusive one price.
一人價格,雙人享用陽光燦爛假日。
Twogether源自together, 突出“兩人”之意, 比together更形象。
3.2 句型特點
句子長度一般較短,結構簡單。祈使句和疑問句在廣告中經常出現。例如:Tasting is believing.
3.3 修辭特點
使用大量的修辭手法,如排比等。例如:Hi-fi, Hi-fun, Hi-fashion, only for Sony.
4 英語廣告漢譯的要求
在翻譯英文廣告用語之時,要注重譯文與原文效果的對等,以下幾點尤為重要:
第一,掌握推廣商品的特點。
第二,在忠于原文的基礎上,盡量使漢譯的廣告優美。
第三,翻譯過程中要充分考慮兩種文化的差異。應該避免直譯或硬譯。
第四,在原廣告創意的基礎上,進行再創造。
5 功能對等理論指導下的翻譯技巧
5.1 直譯
所謂直譯,就是在翻譯過程中,保留原文句子結構和原文修辭,努力再現其形式、內容和風格。直譯法主要用于廣告語中一些陳述性的語句。
例如:My Paris is in a perfume. 巴黎恰在香水中。
譯文保留了原文的風格,譯入語讀者在看到這則廣告時,同時能體會源語讀者的感受。
5.2 意譯
當采用直譯的翻譯方法翻譯出的譯文不符合譯入語的表達習慣時,我們應采取意譯法翻譯原文本,使譯文達到廣告的效果。
例如:Time follows me. 譯文:時間因“我”而存在。
如果直譯,會譯成:時間追隨著我。該譯文不體現廣告的意圖。所以將手表擬人化,用“我”來表達,形象生動。
5.3 音譯
英文中很多詞匯如果按照漢語意思直接翻譯成漢語,就會使讀者感覺登不上大雅之堂,所以,我們就按照發音,將其品牌的名稱翻譯過來。如:可口可樂、萬事達、奔馳等。
5.4 音譯兼譯
音意兼譯法是指將一個單詞分成兩部分; 一部分音譯,另一部分則意譯。
例如: Nescafe雀巢咖啡, 其中“雀巢”為意譯,“咖啡”則是音譯。
5.5 套譯
所謂套譯,就是譯入語文本可以套用已經深入人心的語句結構,使譯入語讀者更容易接受,讀起來更印象深刻。根據奈達的功能對等理論,為了使譯入語更深入人心,朗朗上口,有時,中文譯本可以套用或模仿漢語的詩句或諺語等。
例如:I will do a lot for love, but I’m not ready to die for it.
譯文:風流誠消魂, 生命價更高。
這是一則安全套的廣告語,表現了人們在日常生活中需安全套的保護,使自己遠離艾滋病的威脅。如果按照字面翻譯,會給人一種突兀的感覺。于是譯者套用了在中國古詩“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這則廣告被譯為:“風流誠消魂,生命價更高”,既容易被我國讀者所接受,也使讀者深入感受到廣告人的用意。
5.6 四字語
漢語中,四字語朗朗上口,既符合廣告的特點,又符合譯入語讀者的審美標準。
例如:Fly higher 譯文:鶴舞白沙,我心飛翔。
這是白沙集團的廣告語,兩個四字結構,非常大氣。
6 結論
英文的廣告具有簡潔、明快等特點,極富感染力,但在翻譯英文廣告過程中,這些特點反而造成了巨大的障礙。因此,英文的廣告翻譯應該盡量脫離我們原有的翻譯方法,創造出更符合譯入語表達習慣的譯文,它不應該只局限于原語和譯入語形式和內容的對等,而應該更加注重譯文和原文功能或者是效果的對等,使譯入語讀者在閱讀時擁有與原語讀者的感受。
參考文獻:
[1]Nida.Eugene. Toward a Science of Translation [M]. Leiden, E.J.Brill, 1964.
[2]丁樹德.翻譯技法詳論[M].天津大學出版社,2005.
[3]李長栓.非文學翻譯理論與實踐[M].中國出版集團中國對外翻譯出版公司,2004.
[4]沈掌榮.談談英語廣告的翻譯[J].重慶工學院學報,2006,(1).
[5]譚載喜.奈達論翻譯[M].中國對外翻譯出版公司,1984.
[6]翁鳳翔.實用翻譯[M].浙江大學出版社,2002.
作者簡介:周冠辰,河北聯合大學外國語學院在讀研究生,河北聯合大學輕工學院教師,河北唐山 063000
在公益廣告文本中,可以發現大量的人稱、空間指示語,例如:(1)有人曾這樣問過我,播出的一條公益廣告,能不能改變我們生活中的陋習……我相信,文明就在我們身邊,離我們很近很近,有時候,文明離我們只不過是10厘米的距離……(2)文明就在身邊,文明從這里傳遞,心心相傳。(3)學雷鋒,就是每一天為別人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幫助我們身邊的人,讓他們快樂,然后我們自己也快樂……我們用我們的方式把它延續……(4)你的第一場演出,你的畢業典禮,你事業的低谷,你的人生大事,你生命的延續,在你生命的每一重要時刻,無論是悲是喜,無論榮辱,無論是風是雨,也不論陰晴,他們都不曾缺席,他們的晚年,至少讓你的關心也不要缺席,關懷空巢老人,有機會,請多出席。句(1)中“我”“我們”是人稱指示語,廣告語中沒有明確指明社會公眾的每一個人,而是連續用我和我們表明社會中的每一個人,無論是你或是我,只要是生存在這個社會就要改變我們的陋習,文明在我們每個人的身邊,用這些代詞拉近了說話者(濮存昕)和讀者之間的距離,讓讀者有一種親切感,仿佛這是讀者和濮存昕一致的心里準則,減少了命令口氣的強迫感,無形中就給大眾行為文明提供了強大動力。句(2)中“這里”是空間指示語,指代文明行為就從當下,從此地開始,從人們做每件事情開始,體現了文明行為的刻不容緩,讓讀者有了立刻行動的意識及緊迫感。句(3)中“雷鋒”是稱謂指示語,表示我們要學習的對象,用雷鋒這個我們熟知而又服務社會的典型代表來感召社會公眾,既體現了雷鋒的社會價值又最大化地激發了讀者即公眾的服務社會的意識。句(4)中“你”和“他們”都是人稱指示語,“你”指代的是人們的孩童時代,而“他們”指代父母年老的時候,用“你”和“他們”,拉近了說話者與讀者的距離,也間接表明社會公眾的每一個人都有義務和責任孝順老人,以此號召大眾學會感恩,關懷空巢老人。此類指示語的運用,不僅僅可以拉近讀者和說話者的距離,讓公益廣告以更加容易被大眾接受的口吻傳遞著社會價值觀。
2公益廣告文本中的動詞
給人民大眾樹立起時代的道德標桿。句中四個小句,三個心理過程,將節約的號召更委婉地向大眾傳達,讓人更容易接受并以此為行為標準,可以達到公益廣告宣傳文明道德風尚的作用。綜上所述,物質過程、關系過程均有陳述客觀事實的作用,可見公益廣告文本非常側重介紹各種事實以此來樹立典型代表來激勵大眾,而心理過程側重施動者的心理體會,這幾種過程的運用可以讓公益廣告和公益廣告的受眾之間產生互動,更能吸引大眾用廣告中倡導的文明行為規范自身。
3公益廣告文本的主位
標記性主位在公益廣告文本中使用,需要突出強調某種情感時,標記性主位被選則并突出,如:幸福的印記,成功的印記,思念的印記,甜蜜的印記,成長的印記,別讓酒駕毀了您的幸福,關愛生命,文明出行。這則公益廣告用了標記性主位,標記性主位的運用對強調的事件加以突出,使讀者對特定的事件加以注意并產生敬畏之感,引起了讀者的關注,但對于大部分公益廣告來說,標記性主位的運用還不夠。
4公益廣告文本的語言學特征
公益廣告文本的最終目的是希望感召大眾用文明的道德規范自己的行為方式。通過對公益廣告文本中代詞、動詞及主位使用情況的分析,筆者發現公益廣告文本有以下語言學特征:1)大量人稱、空間指示語的使用拉近了說話者和讀者的心理距離,給讀者一種親切的感覺,激發出讀者要加入到文明人行列中的動力。2)及物性過程中大量物質過程,心理過程和關系過程的使用,給人民大眾樹立起一個又一個服務社會的典型,令讀者心生敬畏,心理過程的使用更加委婉地號召大眾從現在起用文明標準規范自己的行為。3)有一定數量的標記性主位被選擇使用,突出強調了社會熱點事件,以引起讀者的注意。
5結語
現代產品廣告樣本最常見的形式仍是銅版紙彩色印刷,有單頁和多頁折疊(對折、多折)等多種形式,根據需要還可設計成立體結構。為傳達相應的產品信息,樣本的內容元素一般同時包括圖形和文字,圖形中有產品的品牌標志、標準字等,還通常有產品的實物照片,以提品的直觀形象。文字、圖表等內容是為詳細地解決產品的有關信息,如型號、功能、操作提示、特點、服務細則、購買地點、廠商聯系地址、聯系電話等,與圖形配合使用,通過版面編排設計成為具有美感效果的視覺藝術品。
由于產品廣告樣本在現代消費行為中的影響作用,產品廠家都非常重視樣本的設計,在樣本的內容、形式、版面編排、創意上都頗費心思,希望能更具美感、視覺沖擊力而吸引消費者,并準確傳達企業及產品的品牌形象。反映在市場上,便是越來越豐富的色彩,出奇的創意,精致的印刷,使消費者目不暇接。但是我們??砂l現,為了爭奪消費者的眼球,許多廣告樣本的創意與設計卻往往走向了形式主義,為了創意而創意,為了引人注目而極盡展示視覺沖擊力已成為樣本設計中常見的極端行為。其實從根本上說,創意與設計的目的所在,就是希望借由樣本迅速而準確地向消費者展示自己的產品,突顯其與其他同類產品相比的優勢,以幫助消費者迅速理解、認知產品的性能特點,做出決策。而為設計而設計的樣本,常常為形式的東西所累,視覺構成繁雜,將消費者淹沒于龐雜的信息之中,一頭霧水不知所云,或者閱讀完畢也并不能獲得自己想要的信息。這樣的樣本,不僅沒有達到廠家的初衷,還給消費者帶來負擔,甚至使其產生反感而拒絕購買該產品。筆者曾在購買電子詞典的過程中對此深有體會,于是廣泛收集了電子詞典的樣本并對其作了分析,并想以此為例對現有廣告樣本的設計問題做出一些探討。目前市場上的個人文書輔助類信息產品主要包括電子詞典和有手寫輸入功能的掌上電腦兩種,掌上電腦價格較為昂貴,而鍵盤輸入的電子詞典的用戶面相對較寬,這里的研究對象僅限于鍵盤輸入的電子詞典。
總的說來,電子詞典的功能可以分解如圖1:
筆者從對已經購買了或有購買意向的消費者的訪談中得知,消費者在做購買決策之前最關心的問題依次是功能、價格。因而性價比的高低便是決策的關鍵因素。對于不同身份、職業的消費者來說,各項現有功能的重要程度不盡相同,但據筆者了解,購買電子詞典的用戶所共同關心的最重要的功能是詞匯量,包括英漢和漢英兩部分應當分別交待清楚。亦即此產品的基本功能,因為產生購買動機的首要原因就是希望拋開厚重的詞典書而實現方便、快捷地解決翻譯問題。其次,使用最多的是時鐘和記事,以及名片、計算器等,而其他一些如旅游指南等資料功能、游戲功能等相對較不重要,屬于次要功能,消費者在選購時不將這些功能的有無列入重要的決定因素。
電子詞典的廠家往往針對市場需求多樣化、個性化的趨向開發出系列化的產品,功能、價格、外觀、體積等各不相同,名稱上以型號加以區別或冠以特殊的名字。這樣,為使購買者清楚地了解每一款產品的詳情,樣本中常會包括以下內容:外觀、名稱、型號、標志、功能、廠家地址等。值得一提的是消費者最關心的問題之一——價格,卻通常沒有出現在樣本中,雖然產品價格會有浮動,但在一段時期內,某些著名品牌的產品其價格通常會全國統一并保持穩定,而且樣本也是反映當前的產品的銷售,應當將價格作為內容元素之一以使消費者一目了然。在對所有樣本的分析后發現,廠家往往會重點向消費者展示其產品的科技含量,利用新技術所帶來的新功能,如網絡下載、真人發聲等,并將這些元素在設計上作為重要的前景元素來處理。但是,廠家卻往往忽略了,他們所強力推薦的往往并不是消費者最想了解的,也就是說樣本的設計應當切實從消費者的需要出發來考慮。另外一個明顯的問題是,對于同一品牌的系列產品的各個樣本設計上,卻風格各異,毫無同一品牌的共同特征,在信息的展示方法上也差距甚大,消費者在連續閱讀系列樣本時對信息的理解上會造成困難。在購買選擇上,消費者往往要經歷一個從不熟悉到熟悉的過程,一開始消費者對自己的需求因素可能并不十分清晰,如自己到底需要多少詞匯量,資料傳輸有無必要,需要那些常用資料等等,而面對樣本中詳細的術語描述時,就必須將這些信息與自己的需要加以對照分析,重新排序并相互比較,對于內容豐富的樣本,消費者常會難以在短時間內看懂樣本所有的信息。
因此,根據消費者的需求特點,這里做出以下系列產品廣告樣本套裝的設想,如圖2:
·樣本套裝中每套都包括第一部分——
系列產品家族中各款產品概貌:
這頁乃是使消費者有一整體印象,以全面地了解該品牌產品的系列及大致的性價比。
·第二部分——針對不同類型的消費者做出重點推薦,并加以適當詳細的分析解說。例如對于非英語專業大學生和英語專業的,其選擇就應當以詞匯量為主;對于從事管理工作的白領人士,資料的傳輸、記事等功能就相當重要;對于有專業詞匯需求的研究人員來說,怎樣從網上下載專業詞匯庫就應是他們所最關心的,應當重點解說。根據各種用戶的需求及其相應的購買能力,向之做出適當的推薦,可以大大節省用戶的時間和精力,使之快速了解適合自己的產品。這樣也一定能夠使消費者深切感受到廠家真正為消費者著想的深切關懷,留下良好的印象。
·第三部分——各款產品的分別介紹。包括有功能、外觀的詳細展開,以及其功能外形配置的特點。其中,功能的展示應當配以相應的屏幕畫面,以使用戶直觀地了解產品的操作狀態,產生信任的感覺。
而且,各款產品樣本的設計上也應當有視覺上的統一性,即統帥于主題下的主旋律,版面編排設計上使信息傳達清晰直觀,不能為形式而破壞可讀性,以使用戶能夠輕松順利地閱讀完所有的材料。
一、據以研究的案情及裁判
[基本案情]
1999年12月12日,遼寧省東港市發生一起特大持槍殺人案。為盡快破案,被告東港市公安局在被害人家屬同意后,于12月13日通過電視臺了懸賞通告,其主要內容是:一、凡提供線索直接破案的,被害人家屬獎勵50萬元;二、凡是提供線索公安機關通過偵察破獲此案的,公安機關給予重獎;三、凡是提供有關槍支線索破案的,公安機關給予以重獎;四、凡是提供線索破案的,即使與犯罪團伙有牽連也可以從輕或免予刑事責任;五、對提供線索者,公安機關一律嚴格保密。同日,被害人家屬將用于獎勵線人的50萬元交給了公安局。
原告魯瑞庚看到電視播出懸賞通告后分別于12月19日、21日向在東港市公安局工作的親屬及前來了解情況的公安偵查人員提供了兩名嫌疑人藏匿地點、時間,兩人體貌特征及兩人對話以及與他人接應等重要線索,并指認了公安機關要求其辯認的部分涉案人員照片。公安機關根據魯瑞庚提供的線索,排查了大量的犯罪嫌疑人,經過調查取證,于12月25日得出結論,認定該線索與“12.12”特大持槍殺人案有關,并決定按照懸賞通告的第二條獎勵魯瑞庚10萬元。公安機關經過周密的偵察工作,于12月26日零時采取行動,抓獲了宋杰、黃河等犯罪嫌疑人,特大槍殺案得以偵破。
案件破獲后,魯瑞庚認為,公安局未按照懸賞通告許諾給付其被害人家屬獎勵的50萬元和履行保密義務,向遼寧省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公安局給付懸賞獎金50萬元,賠償精神損失費5萬元,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裁判要旨]
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為:被告公安局為破獲“12.12”案的懸賞通告中第一條和第二條是區別破案線索的不同情況,對提供線索給予不同數額報酬的聲明,兩者不能兼得。魯瑞庚向公安局提供了重要線索,公安機關根據該線索,經過偵察破獲了該案,符合懸賞通告中第二條的情形,故應按第二條取得懸賞報酬。公安機關實施抓捕前已給付魯瑞庚10萬元作為獎勵,并且雙方并未表明如據魯瑞庚提供線索破案,還應再給付被害人家屬獎勵的50萬元。因此公安局已按懸賞通告履行了自己義務,魯瑞庚再要求被告按懸賞通告第一條另兌現50萬元獎勵不能成立。魯瑞庚提了賠償精神損失費的要求,因無法律依據,不予支持。據此,于2001年8月16日作出(2001)丹民初字第15號民事判決,駁回魯瑞庚的訴訟請求。
一審宣判后,魯瑞庚不服,向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為:本案中,公安局通過電視臺通告中的部分內容,屬于懸賞廣告。通告雖然是以公安局名義,但由于懸賞給付的報酬,是由被害人家屬提供的,通告中的懸賞行為,實際上是受被害人家屬委托的行為。被害人家屬的本意是以50萬元直接獎勵提供破案線索的舉報人,希望有助于公安機關迅速破案,沒有表示將該報酬用于辦案或獎勵辦案人員。公安局在懸賞通告中規定了其他懸賞情形,并沒有得到被害人家屬的授權或者委托。魯瑞庚向公安局提供了重要線索,使公安機關根據該線索及時破獲了“12.12”特大持槍殺人案,即完成了懸賞通告所指定的行為。據此,魯瑞庚取得了被害人家屬支付50萬元懸賞報酬的權利。偵破刑事案件是公安機關的法定職責,公安局拒絕將被害人家屬用于獎勵線人的50萬元給付魯瑞庚,并將其占有,超出了被害人家屬的委托權限,也不符合其懸賞通告中的承諾,沒有法律依據。關于魯瑞庚主張按照懸賞通告中第一條和第二條規定的獎勵款可同時兼得問題。因懸賞廣告是按照舉報的具體效果,規定以不同的方式給予數額不同的獎勵,并未表示同一舉報可以同時兼得其他獎勵,魯瑞庚主張重復獎勵的要求不予支持。公安局已預付魯瑞庚獎勵款10萬元,所余40萬元應及時按照懸賞通告及被害人家屬的委托給付魯瑞庚本人。關于魯瑞庚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問題,因公安局并沒有主動向社會披露魯瑞庚的舉報情況,魯瑞庚亦不能提供公安機關未保密的證據支持其主張,故不予以支持。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遂于2002年4月2日作出判決:撤銷一審判決;公安局應將被害人家屬交付的另40萬元給付魯瑞庚;駁回魯瑞庚其他訴訟請求。
二、懸賞廣告基本概念及其價值考
懸賞廣告,一般認為是廣告人以廣告的形式聲明對完成懸賞廣告中規定的特定行為的任何人,給付廣告中約定報酬的意思表示行為。 史尚寬先生認為,懸賞廣告,謂以廣告聲明對完成一定行為之人,給與報酬,因而廣告人對于完成該行為之人,負有付報酬之義務。通常懸賞廣告有二意義:其一指懸賞廣告之意思表示;其二指此意思表示與指定行為之完成結合而成之法律行為而言。 懸賞廣告須以廣告聲明對完成一定行為的人給付一定報酬獎賞的意思表示。懸賞廣告所指定的一定行為,各國民法并無限制,如該行為不背于公序良俗,不問其種類如何,均得為懸賞廣告之目的。一定行為,不獨為積極的行為,即為消極的行為,亦無不可。該行為,對于廣告人有無經濟利益,在所不問。甚至外觀上對于廣告人不利益之行為,亦得為懸賞廣告之目的。 關于給付一定報酬的種類與數額,法律一般并無限制。從而不獨為財產上利益,即社會上的榮譽等非財產利益亦可作為報酬獎賞,“凡能為法律行為標的任何利益均可”。 而且報酬數額無須于廣告時已為確定,如定有確定之方法即可,甚至報酬的種類、數額和其確定方法均沒有確定,僅有給付一定報酬意思表示亦可成立懸賞廣告,一般不因此而否定其效力。
懸賞廣告是全世界普遍存在的通用的民事法律制度,無論在大陸法系國家抑或英美法系國家,懸賞廣告在社會經濟文化生活和社會管理中均得到廣泛的適用。當我們考察分析懸賞廣告的法經濟價值時,我們就會發現這種內生于社會經濟生活的懸賞廣告法律制度完全符合法經濟原理,具有獨特的功能與效用:(1)能迅速調動最多數人的廣泛參與,激發和利用眾人智慧與能力;(2)能以最優的效率、方式和時間完成所指定行為、事項;(3)能在平等互利基礎上,廣告人與行為人之間進行有效、及時的利益資源的交換配置。懸賞廣告具有內在的法經濟效益,具有其他法律制度難以替代的地位。學者們評價懸賞廣告的效用至巨,社會經常有需于懸賞廣告,其常能表現一個社會的經濟文化活動。
在我國司法實踐中,由于懸賞廣告的立法缺失和理論認識錯誤問題,經常存在某些法院隨意否定懸賞廣告的法律效力的情形。例如在李珉訴朱晉華、李紹華懸賞廣告酬金糾紛案,一審法院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法院認為,李珉拾得的公文包,系被告朱晉華遺失的財物。以依照民法通則第79條第2款的規定,李珉應將拾得的遺失物歸還原主為由而否定懸賞廣告效力,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學者認為,法院將拾得遺失物法律規范與懸賞廣告對立起來,無論怎樣,都是不符合立法本意和社會實際情況的,輕易否認懸賞廣告的法律效力,無疑否定了民法的誠實信用原則和民事流轉的正常秩序。 這尤其值得法官的注意。在立法上或在司法解釋上對懸賞廣告加以規定,實乃當務之急。
三、懸賞廣告的法律性質分析
1、關于懸賞廣告的法律性質基本學說觀點。要正確理解與適用懸賞廣告,必須首先認識其法律性質。懸賞廣告的法律性質,理論上有三種學說:(1)契約行為說(要約說),認為懸賞廣告不是獨立之法律行為,乃為對于不特定人的要約,相對人依廣告指定行為的完成而有承諾的意思實現,因而成立雙方之間的契約,相對人基于契約而對廣告人享有報酬支付請求權,廣告人負有給付報酬的義務。(2)單獨行為說,認為懸賞廣告為一種單獨民事法律行為,系由廣告人一方之意思表示,負擔債務,以一定行為之完成為其生效要件;換言之,一定行為之完成,并非系對廣告而為承諾,而是債務發生之條件。(3)折衷說,認為懸賞廣告兼具單獨行為與契約行為兩種性質,如將懸賞廣告的性質專門認定為合同性質,或者專門認定為單獨法律行為,均有不足。應將符合合同調整的懸賞廣告作為合同對待,將不符合合同特征的懸賞廣告作為單獨法律行為對待。
在我國司法實踐中,通說認為懸賞廣告法律行為的性質為契約行為或合同行為。在李珉訴朱晉華、李紹華懸賞廣告酬金糾紛案,天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朱晉華、李紹華刊登的‘尋包啟示’,即為一種懸賞廣告,系向社會不特定人的要約。李珉即懸賞廣告中的行為人,在廣告規定的一周內完成了廣告指定的送還公文包的行為,則是對廣告人的有效承諾。從而,在李珉與朱晉華、李紹華之間形成債權債務關系。 在本案中,雖然一審法院與二審法院對是否支持魯瑞庚的訴訟請求的態度不同,但二級審理法院均按合同行為說認定懸賞廣告的性質,認為雙方當事人應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上述李珉訴朱晉華、李紹華懸賞廣告酬金糾紛案以及本案,均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報》上,代表著我國絕大多數法院和法官對懸賞廣告性質的認識和最高司法機關對懸賞廣告性質認定的態度。此外,懸賞廣告糾紛已被最高人民法院規定為典型合同糾紛,赫然列于合同糾紛類案由中的第三位??烧f懸賞廣告在我國已被司法解釋明定為合同行為。
2、對懸賞廣告性質的認識結論。從我國民法立法體例、判例及一般民眾的普通觀念看,應將懸賞廣告性質理解為契約行為或合同行為。首先,契約主義為通行各國的立法慣例,我國也不例外。因為現代社會是契約之社會,契約系當事人意思的合致,并以自由平等為其基本理念,在法律生活中居于優越重要的地位。近現代以來,各國立法均采取契約主義。如德國民法典第305條規定,“債的發生及其內容的變更,由于法律行為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須有當事人之間的合同”。我國民法未對懸賞廣告任何規定,故應理解為契約行為,才符合民法理論和立法體例。其次,將懸賞廣告作為契約行為,完全符合合同法的理論與一般社會民眾的觀念。懸賞廣告聲明給付酬金,是要約的意思表示,完成指定行為,是對懸賞要約的承諾,合同即告成立,雙方產生合同之債。在社會經濟文化生活中,合同觀念已深入民心,人們亦早已將懸賞廣告作為一種合同來理解處理,只不過這尚未得到立法的正式確認而已。再次,我國司法實務界在長期的司法實踐中,對懸賞廣告性質通行采用契約行為說進行裁判糾紛,相關司法解釋又將懸賞廣告糾紛明定為典型的合同糾紛。司法界的鮮明態度也極大地影響了我國社會一般民眾對懸賞廣告作為合同行為的認識,實無必要改弦更張??偠灾瑢屹p廣告的本質與我國實際立法、判例及社會實務觀念相結合進行理解,較為可取,筆者贊同將懸賞廣告性質明定為契約行為。至于部分學者將懸賞廣告視為單獨行為,與我國已有立法體例、司法判例以及普通社會民眾一般觀念不合,不值倡言。
四、懸賞廣告報酬請求權
行為人的報酬請求權是懸賞廣告的最核心問題之一,最容易滋生爭議糾紛。行為人完成廣告指定行為時,對廣告人取得廣告所定報酬的權利;廣告人對完成該行為的人,負有給付報酬的義務,即雙方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系。學者認為,此債權關系,與一般債權關系并無不同,關于廣告人給付義務內容,給付不能和擔保責任等,應依債的一般原則確定。 下面對報酬計算、數個行為人的報酬請求權認定、不知有廣告而完成指定行為的行為人的報酬請求權、無行為能力的行為人以及特定身份的行為人的報酬請求權等最易發生爭議的問題進行探析。
1、關于報酬的計算。凡廣告人在廣告中已明確了報酬的種類、數額的,廣告人應當按廣告所定履行給付義務。行為人完成的行為或達到的結果不完全符合廣告要求時,廣告人是否有減少報酬請求權?有學者持肯定態度,認為在行為人的給付有瑕疵時,廣告人有減少報酬請求權。在遺失物返還廣告,如其一部分非基于行為人的過失而有喪失時,則按比例減少報酬,亦甚合于當事人之意。 倘行為人于完成一部分指定懸賞行為時,而該懸賞為可分,則該行為人應按比例分得報酬;但倘懸賞要求完成數行為,而行為人只完成其中之一者,則不得要求賞金。 現實社會經濟生活中,相當多的懸賞廣告并未明確報酬,時有諸如“酬謝”、“重酬”、“重獎”此類的表述,如何計算報酬不無疑問。報酬約定不明時,法官在司法裁判中,應考慮:合理補償行為人為完成指定行為所開支的費用;合理確定行為人的酬金部分。法官可依誠實信用原則、公平原則,廣告人的利益實現程度、指定行為的難易程度、所完成的行為對廣告人的重要性以及社會懸賞報酬的慣例等多種因素綜合考慮。
在懸賞交還遺失物場合,懸賞報酬不明確時得與拾得遺失物報酬參照適用。學者認為,“原則上應依誠實信用原則及一般慣例定之,有疑義時,應解為不得低于拾得遺失物之報酬。” 但是我國《民法通則》第79條第2款規定拾得遺失物實行無償返還與各國通行立法不符。如適用現行法律規定,實質是間接否定懸賞廣告的效力,對行為人極為不公平,有違誠實信用原則。學者們已經建議重構我國拾得遺失物法律制度,在王利明主持編纂的《中國物權法草案建議稿》第88條,在確認拾得人報酬請求權的同時,還特別規定“如失主已在其出的懸賞廣告中確定了酬金的,則不在此限”,認為拾得人可選擇依懸賞廣告所列報酬或依法律規定的比例提出請求。
2、數個行為人的報酬請求權認定。在數個行為人完成廣告指定行為的情況下,報酬請求權的認定相當復雜,主要以下幾種情形:(1)數人分別先后完成指定行為時,各國立法例一般以完成行為在先者享有報酬請求權。 一般認為完成指定行為定有期間者,則僅于該期間內最先完成行為人取得報酬請求權。如廣告明確除完成行為外,并須通知廣告人的,則通知亦屬指定行為一部分,此時應以行為人通知到達廣告人的先后為標準,確定最先通知人有報酬請求權。 (2) 數人各自同時完成指定行為時,外國立法例規定,各人以均等比例分受報酬請求權,但報酬因性質不能分割或依廣告表明只能由一人獲得者,以抽簽決定應受報酬人。 當數人完成指定行為而不能證明其行為先后的時,一般推定為同時完成。(3)數人共同協力完成指定行為時,由行為人共同取得報酬請求權,廣告人應考慮各人對行為結果的貢獻,依公平合理原則將報酬分配給各人。 在此之前,任一行為人可以請求將報酬為全體參與人提存。但懸賞廣告僅許一人單獨完成而禁止協同完成的,則協同行為人無報酬請求權。 此外,在數人可能享有懸賞報酬請求權情形,為適當減輕廣告人的負擔,有立法例規定,當存在數人完成指定行為時,廣告人善意給付報酬于最先通知之人時,其給付報酬義務即為消滅。
3、不知有廣告而完成指定行為的行為人是否具有報酬請求權?單獨行為說認為,因廣告而負給付報酬義務,并非由于契約,乃基于廣告人單獨的一方行為而生,故對不知有廣告而完成行為之人,廣告人亦負給付報酬義務。德國立法例規定,廣告人有義務向已實施指定行為的人給付報酬,即使行為人未顧及懸賞廣告而完成指定行為的,亦不例外。 我國臺灣對懸賞廣告明確采取契約行為說,規定對不知有廣告而完成廣告所定行為之人,準用懸賞廣告規定,肯定行為人享有報酬請求權。 學者認為,此屬法律效果的準用,即雖不成立懸賞廣告契約,仍得在完成廣告所定行為,而有報酬請求權。 指定行為在廣告以前既已著手或完成時,行為人是否有報酬請求權?解釋上,此時請求權與廣告同時成立。然依廣告的意思表示,并不以廣告以前的完成行為為指定行為的完成的,請求權應依新行為的完成始成立。例如當某行為已為廣告人于廣告時所知悉,惟有對于廣告后有同樣或更改良之行為給付報酬;科學上一定制作之完成通常包含有對于以前之勞作,不給報酬之意思。 我國大陸學者主張,凡是完成懸賞廣告所指定的行為的,一律認定為有效的承諾,將行為作為承諾的判斷標準。至于承諾的時間,則不必細較錙銖,只要廣告人發出了懸賞廣告,無論行為人是在發出懸賞廣告之前,還是之后,都認其有效。
在英美法系國家,傳統理論認為,政府依法律之規定而懸賞,因系法律明定,雖行為人事前不知有懸賞之存在而完成行為者,亦可取得賞金,此乃一為法律之規定,二為政府懸賞是一非契約性質無須約因的權利義務之懸賞,相當于大陸法之單獨行為。 對于若為滿足私人目的而為懸賞時,須知曉其有懸賞之存在,而后依其指定方式履行完畢,方得求賞格。倘某人事先不知懸賞要約存在,于完成行為后方知有懸賞者,不得要求賞格。由于堅持此觀點,可能造成對不知有懸賞要約存在之行為人,因履行指定行為或一部完成指定行為者不公平,遭到科賓(corbin)等人的強烈反對??瀑e主張行為人完成指定行為時,雖不知有懸賞存在,仍應給予求取報酬之權,行為人可以請求法院為強制執行其請求。該觀點已為相當多判例所支持。
4、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行為人是否具有報酬請求權?學者認為此為契約行為說面臨的難題之一,并以此否定契約行為說。 楊立新教授主張采取契約行為說,認為對無行為能力和限制行為能力人完成指定行為,行為人缺少合同主體資格問題,可以對懸賞廣告合同的主體作出放寬條件的要求,不適用合同主體資格的一般要求,不要求行為人必須具備完全行為能力。只要具備民事權利能力,且具有一定的識別能力,就具有行為人的資格,因而,凡是完成懸賞行為的人,都具有應征人的資格,都享有報酬請求權。
筆者贊同放寬懸賞廣告行為人的行為能力要求,對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行為人報酬請求權,不應以其缺少行為能力為由予以剝奪。其理由有:首先,無行為能力人完成了廣告所定行為,其效果與完全行為能力人完成指定行為并無不同,完全達到了廣告人懸賞的預期效果,給付報酬符合廣告人的初衷或本意;其次,從行為能力的立法宗旨看,有關無行為能力人的意思表示須法定代表人同意的規定,是為保護行為人的利益不受傷害。無行為能力人完成廣告指定行為時得請求報酬對行為人而言有利而無害,近似純獲法律上利益,自不須其法定人的同意或追認。再次,懸賞廣告是面向社會不特定的人的允諾,從一般情理與誠實信用原則出發,廣告人的允諾自應童叟無欺,無行為能力人以自己認識能力和行為完成了指定行為,亦應享有報酬請求權。
5、具有特殊身份的行為人完成指定行為是否具有報酬請求權?這也是個備受爭議的問題。學者認為,如果有完成廣告指定行為是相對人應承擔的特定的法律義務,其在完成行為后享有報酬請求權,則可能導致義務權利化和利益失衡的不良后果。當相對人對廣告人負有特定的合同義務,或負有完成指定行為的法定義務時,不得適用懸賞廣告法律效力。基于警察職業特性,凡警察完成懸賞廣告所指定行為者,無論是否在執行公務期間,都不能取得報酬。 不過有學者在針對另一起民警拾得遺失物的懸賞廣告糾紛案件,認為作為法律上有特定身份的人要比普通公民負有更多的義務,其特定身份對他基于完成懸賞廣告指定的行為而產生的報酬請求權的實現是有影響的。但是應注意“公行為”與“私行為”的劃分問題,如行為人的行為是“私行為”即非職務行為,此時其特定身份并不能當然阻卻其行使報酬請求權的理由。 依英美契約法理論,在某些情況下,懸賞要約對某些特定身份之人士,不因承諾而得求取賞格之權。倘完成此項行為系具有公職身份者,而于職務行為范圍外所完成之私人行為,如某人公畢后休閑期內,知悉有懸賞存在而完成指定行為,對于完成此項懸賞行為,并不因其具有公職身份而喪失求償權。在此情況,某人純以私人地位與懸賞要約者締結懸賞契約,自應以雙方間契約之效力而賦予其求償權。
筆者贊同行為人對廣告人負有特定合同義務或法定義務者,不享有報酬請求權的觀點。同時我們有必要正確認識具有雙重或多重身份行為人的具體行為的法律性質及其效力,如行為人雖具有法律上的特定身份如警察等公職人員,但其完成廣告所指定行為既非在其應履行的法定職責范圍內和執行公務期間,純基于普通公民身份即一般私法主體的行為而完成的,應享有報酬請求權。
五、關于東港公安局懸賞案若干問題的探討
1、懸賞廣告問題
在本案,一、二審法院均認定東港市公安局通過電視的懸賞通告為一種懸賞廣告,這殊無異議,是正確的。但是,在本案中,究竟誰是懸賞人以及究竟存在幾個懸賞廣告?不無疑問。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懸賞廣告是公安局的,公安局為懸賞人,而公安局已經按懸賞通告的第二條給付魯瑞庚10萬元作為獎勵,履行了懸賞人給付報酬的義務。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則認為,“通告雖然是以東港市公安局的名義的,但由于懸賞給付的報酬,是由被害人家屬提供的,通告中的懸賞行為,實際是受被害人家屬委托的行為?!币簿褪钦f,懸賞通告中由公安局,但真正的懸賞人為被害人家屬。從懸賞通告的第一條規定“凡提供線索直接破案的,被害人家屬獎勵50萬元”的內容看,作這樣認定是有充分依據和理由的。但是,二審法院在認定被害人家屬為懸賞人的同時,又認為“東港市公安局在懸賞通告中規定了其他懸賞情形,并沒有得到被害人家屬的授權或者委托?!庇谑呛?,是否可將東港市公安局在懸賞通告中規定的其他懸賞情形,即懸賞通告中的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等,視為公安機關自行決定的懸賞廣告呢?筆者認為,完全可作此種理解。理由如下:(1)被害人家屬作為懸賞人可以授權或者委托公安機關懸賞廣告。如二審法院認定,懸賞通告的第一條,實際是受被害人家屬委托的行為。(2)公安機關可根據偵查案件的需要自行決定懸賞廣告。因為我國《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規定,公安機關為發現重大犯罪線索,追繳涉案財物、證據,查獲犯罪嫌疑人,必要時可以懸賞通告。 (3)東港市公安局在懸賞通告中規定了其他懸賞情形,雖然沒有得到被害人家屬的授權或者委托,但不能由此否定公安機關決定的懸賞廣告的效力。因為公安機關與被害人家屬為不同的法律主體,前者為公法主體,后者為私法主體,如果以沒有得到被害人家屬的授權或者委托為由,否定公安機關的懸賞廣告的效力,則是荒唐的。任何時候,不應且不能以某私法主體的意思表示來否定政府機關等公法主體依法令所作出的法律行為的法律效力,否則法律的崩潰和政府的失信指日可待。司法裁判機關應牢記此準則,不應作相反的認定。
綜上所述,根據本案特殊情形和事實,可理解為在本案中存在兩個懸賞人,各自不同的懸賞廣告內容:首先,被害人家屬作為懸賞人之一,授權公安機關懸賞廣告,即懸賞通告的第一條內容。其本意是以50萬元直接獎勵能夠提供破案線索的舉報人,希望有助于公安機關迅速破案,以藯被害人在天之靈。其次,公安機關為偵破刑事案件的需要,自行決定懸賞通告第一條以外的其他懸賞廣告內容。上述懸賞廣告條款內容符合法律規定,均有其法律效力。事實上,二審法院也沒有否定懸賞通告任何條款的效力。
論文關鍵詞:廣告;廣告公信力;廣告傳播
廣告公信力體現了消費者的評價觀念。盡管目前還沒有在廣告效果評價體系中導入公信力,但是對于廣告公信力所包含的有些指標的研究卻由來已久,也做了一些針對“消費者廣告態度”、“廣告的接受度”、“廣告的可信度”等的專項調查。從這些相關調查當中,可以窺見我國廣告業目前正面臨著公信力危機或者說公信力透支。
盡管如此,廣告公信力研究仍鮮有人問津,基礎理論研究相當匱缺僅華中科技大學傳播學院的舒詠平教授對該課題有所涉足。他在《廣告傳播公信力的缺失與導入》一文中首次呼吁,長期以來“公信力”缺失已成為一種客觀事實,廣告傳播應導入“公信力”,并對公信力向廣告傳播導入的對策進行了一些有益的探討。舒詠平還對廣告社會效果與公信力狀況進行了實證研究。但總體來說,對廣告公信力的研究卻一直未引起廣泛應有的重視,許多基本問題尚需界定和厘清。本文就廣告公信力的一些基本問題進行初步探討。
一、正本清源:能否為廣告冠“公信力”之名
是否有必要為廣告導人“公信力”的概念。能不能為廣告冠上“公信力”之名,這是我們進行后續研究亟需解決的首要問題。
公信力(Credibility)最先是政治學中的一個概念,指領導者獲得其選民信任(trust)和信心(confidence)的能力”,其核心是信任、信心。在傳播學中.從20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初開始到現在,傳播學者對媒介公信力的理解經過了“特質說”和“關系說”兩個階段?!疤刭|說”認為公信力是媒介(或消息來源)的一種特質(property),這種特質為媒介所固有,與受眾無關;“關系說”把公信力看成是受眾與媒介之間的一種相互作用的關系(relationa1),是“在公眾與媒介的相互作用關系中,媒介贏得公眾信任的能力”。由此,我們可以推斷,所謂公信力,應該是客體贏得主體信任的一種能力??腕w可以是某團體、某組織,也可以是某個人、某事物;主體專指公眾,公眾通過長期或多次社會體驗后形成對客體的一種主觀價值判斷。傳播學意義上的公信力的邏輯起點和核心也是“信任”,信任的形成總是基于主體對客體是否守信、是否履行承諾的信用品質的判斷。
至于廣告,其與生俱來的本質功能就是為了促銷。這就決定了廣告與消費者之間產生一道難以逾越的信息鴻溝:廣告傳達給消費者的只能是“不完全信息”,它會表現有利于廣告主或品牌的內容。也就是說,要求花費巨額廣告費的現代廣告主在廣告中傳達不利于或無助于產品銷售的信息,顯然是不切實際的。廣告主為了獲取最大的經濟利益,必然是“王婆賣瓜,自賣自夸”,采取的方式主要是隱藏必要的信息(只會突出和強調對產品和企業有利的信息,而不告訴消費者全面、客觀的信息).或者傳達假信息(虛假廣告)。從這個意義出發,人們傾向于認為廣告總是不可信的、就是騙人的,更談不上有“公信力”之稱謂。這不能不說是對于廣告的普遍社會偏見。
任何概念的提出都有其一定的社會背景,都是緣于某種現實需求。廣告公信力這個概念的提出正是廣告自身發展到了一定階段的必然,是對于廣告實踐和各種廣告現實問題的一種理論回應。從企業微觀層面。到廣告市場中觀層面,以及整個社會宏觀層面,都需要現代社會的廣告導入公信力的評價概念。
(一)企業的近期市場競爭與長遠發展需要借力有公信力的廣告
現代廣告在企業市場營銷當中發揮著無可替代的作用,仍然是企業產品促銷和市場競爭的首選手段。毋庸置疑,做廣告是為了銷售,否則就不是做廣告。但是“廣告傳播的效果,就其本質是建立在公信力基礎上的。……公信力是廣告最有價值的內在品質,是廣告服務于商品營銷以在市場競爭中制勝的關鍵性因素”。公信力的核心是信任,根據對信任的研究,信任就是相信對方的言行在主觀上和客觀上都有益于,至少是不會傷害自己的利益。因此,有公信力的廣告更容易獲得受眾的好感,進而產生購買行為。
用博弈論的觀點來看,多次重復且無限期的游戲可能誘導人們合作(守信)(Axelrod,1984)。企業因為害怕失去聲譽,會盡量兌現每一個廣告承諾。對于企業來說,100—1=0,一次失信廣告就意味著全盤皆輸公眾通過對企業以往長期信用累積形成的良好印象,會隨著時間的綿延而產生對企業的移情作用,形成對企業未來行動的信任,從而將廣告公信力轉化為企業良好的社會形象或企業的公信力,并推動企業長遠發展。
(二)廣告導入公信力為活躍廣告市場提供強勁驅動力
在廣告市場中存在著二次交易行為:第一次交易行為以廣告主的廣告需求為基點,它付出一定價格,與廣告公司進行交換,獲取廣告價值;第二次交易行為則是廣告公司代表廣告主與廣告媒介交易,通過付費獲得廣告媒介時間和版面,廣告信息并傳達給消費者。至此,整個廣告交易過程完成,但廣告活動并沒有結束。廣告活動的落腳點在受眾,廣告活動是否成功取決于受眾的對應態度。廣告主發起廣告活動的目的也正是通過改變或強化廣告受眾的觀點達成自身的廣告目標,滿足經濟利益,獲得更多效益。因此,受眾的評價直接影響了廣告主今后的廣告需求,它掌握著開啟廣告市場繁榮的金鑰匙。
“公信力”正是以公眾的評價為邏輯起點,著力強調了在主客體間主體公眾的認知決定作用。例如,張洪忠在界定媒介公信力基本概念時,就把公眾擺在了一個主導地位。他強調指出:公眾通過認知媒介的信用情況來判斷是否信任媒介,或者信任的程度。本文認為廣告的公信力即廣告是否具有贏得公眾信任的能力或能力的大小也取決于公眾的信任,它真正體現了消費者主位。廣告與受眾之間的關系如下圖所示:
因此,廣告公信力也和媒介公信力一樣,在經濟交易中“扮演了信任的角色,這種角色對于交易起到劑作用和簡化機制作用”,受眾基于對廣告的信任,進而信任企業或企業的產品,使廣告產生效力。廣告效力反過來又會強有力地刺激廣告主繼續投入廣告,廣告市場也活躍起來。
(三)廣告導入公信力有助于弱化廣告所造成的社會化問題,增強社會對廣告的包容性
廣告是一種社會力量。廣告的觸角已經從營銷領域伸向了社會各個方向,將社會生活完完全全地包圍起來。廣告引起的眾多社會化問題日益凸現,并遭到了來自不同學科領域的批評家的責難。例如,廣告利用烏托邦機制來激發人類的利比多欲念(1ibido),控制人的無意識的沖動(pulsionsin—conscientes)。安·道格拉斯(AnnDouglas)認為廣告是“世俗化消費社會的惟一信仰”,它塑造著人們的生活、影響了人們的價值觀。密蘇里大學的約翰·C·梅里爾教授認為廣告是一種消極的社會力量,它促使人們購買他們不需要的東西,使人們拋棄掉尚完好無損的商品,使收入不高的人產生力所不及的購買欲望,使庸俗文化廣為傳播,形成過高的、難以實現的期望值,從而促進了一個享樂主義的社會,并將廣告稱之為“重要的廢話”。美國歷史學家、文學評論家D·M·波特所說:“廣告對社會有著強烈的影響,在這點上可以與具有歷史傳統的學校和教會制度的影響相提并論。它有力量控制媒體,促使形成人們愛好的標準,現在廣告已成為能夠控制社會各種制度中的一個?!边€有諸如廣告對兒童的影響、是否會使媒介有失偏頗、對社會文化藝術有什么影響、是否損害了我們的語言等等。
面對種種社會批評,我們再也不能保持沉默。盡管廣告作為一種營銷工具,它主要承擔溝通信息、促進消費等經濟責任,我們認為廣告雖然不是社會學家,但必須承擔一份社會責任;廣告也不是道德學家,但必須遵守倫理道德。否則,“如果廣告由‘倫理困惑’走向‘道德淪喪’,那就不是社會不能容納廣告,而是廣告自我走向衰亡”。有鑒于此,我們同樣需要為廣告導入公信力,提高廣告的社會道德地位,贏得社會的廣泛認可。
二、廣告公信力的生成要素
要扭轉不利的廣告公信力現狀,必須了解其生成機制,即明確各生成要素。廣告的本質屬性是營銷,但又不是單純的營銷,而是通過商品信息的有效傳播來服務于營銷,來實現商品的有效銷售的,它是一種營銷傳播。根據傳播學原理,一個基本的傳播過程應當由五個要素構成:傳播者、受傳者、訊息、媒介和反饋。廣告傳播也包括廣告主、受眾、廣告內容、媒介和反饋這五個要素。廣告公信力是一個以“受眾信任”為中心的關系概念,它貫穿并形成于整個營銷傳播過程。因此,剖析廣告公信力的生成要素也應當從廣告傳播過程的五個環節著手。
(一)廣告主作為市場經濟主體的信用品質
廣告公信力總是與特定對象的“信用”相關聯的,是建立在主體對于特定對象的信用體驗和認定的基礎上的。廣告主作為市場經濟主體的信用品質是廣告公信力的主體構成要素。
首先,市場經濟是利益經濟。古典經濟學家亞當·斯密有一個著名的“經濟人”假設,即假定人在一切經濟活動中的行為都是合乎理性的。都是以利己為動機,力圖以最小的經濟代價去追逐和獲得自身最大的經濟利益。市場經濟存在的合理性與必然性正是建立在人性“利己”的基礎之上的,如果沒有“利己”的人性,則市場經濟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但是,企業作為市場經濟的主體,其“利己”本性又必然導致其不容易被消費者信任。
其次,市場經濟是交換經濟,一切商品的交換活動,都要求交換雙方誠實守信、履行合同,不弄虛作假、不坑蒙欺詐。因此,市場經濟同時也應當是信用經濟.信用缺失則意味著一種社會災難。市場經濟中的行為人誠實守信,它不僅是社會經濟運行的基礎。也是“經濟人”追求自身長遠利益最大化的現實需要。
因此,對于作為市場經濟主體的廣告主企業來說,信用應該是其最基本的品質,也就是應該具備“一種信守、履行承諾的品質”。廣告主能不能做到誠實守信,直接影響人們對廣告可信度的判斷。
(二)廣告內容的真實性
廣告起源于人們對于信息的需求,信息的價值在于消除人們的不確定性。因此,真實的廣告內容是廣告公信力的核心構成要素。
真實性是廣告的生命之所在。廣告旨在向受眾傳遞關于商品或服務的信息。一方面,它不僅是商品或服務提供者滿足自身商品或服務銷售的需要;另一方面,它也是消費者了解商品或服務信息的重要途徑,廣告在企業和消費者之間起到了良好的橋梁溝通作用。但如果廣告主向受眾傳達的是不真實的廣告信息,就堵截了商品流通的信息渠道,不僅消費者權益受到了損害,而且廣告主也終將會受到這種欺騙行為所帶來的對于自身的“懲罰性后果”——人們將越來越不信任廣告、越來越反感廣告,導致廣告越來越沒有效果如此惡性循環,則整個廣告業的徹底崩潰也并非危言聳聽。
當然,真實性原則并不必然排斥有創意的廣告表現手法。廣告的影響不僅依賴于“說什么”,還取決于“怎么說”一一表達的方式最近的調查顯示,人們看廣告逐漸開始偏離或消淡商業訴求,而是朝藝術性等多元化方向發生偏移。單調乏味的廣告容易讓人厭煩.“巧傳真實”的廣告更能愉悅人的心靈、使人產生好感。
(三)大眾傳媒的公信力
大眾傳媒是現代社會中廣告信息的主要通道,扮演著廣告“把關人”的角色,任何廣告信息都必須經過它的過濾才能最終得以面世,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它事實上參與了廣告信息的編輯,其地位與作用類似于信源的地位與作用。
大眾傳媒的公信力會對廣告公信力形成明顯的暈輪效應。暈輪效應最早是由美國著名心理學家桑戴克于上世紀20年代提出。他認為,人們對人的認知和判斷往往只從局部出發,像日暈一樣,由一個中心點逐步向外擴散成越來越大的圓圈,并由此得出整體印象。一個人如果被標明是好的。他就會被一種積極肯定的光環籠罩,并被賦予一切都好的品質;如果一個人被標明是壞的,他就被一種消極否定的光環所籠罩,并被認為具有各種壞品質。同樣,在具備良好公信力的大眾傳媒平臺上的廣告,也會相應得到受眾的良好印象,被認為具有一定的公信力,從而對廣告公信力的生成與提升形成有力支持。
(四)及時、暢通的廣告信息反饋渠道
受眾的廣告信息接受過程止于信息的反饋,這種反饋包括尋求自我反饋與互動反饋自我反饋即受眾通過與自我的對話,來表達使用的滿意狀況?;臃答亜t是指受眾通過外部渠道直接或間接與廣告信息的者平等對話,表達自己的聲音。及時、暢通的互動信息反饋是廣告公信力的形成與維系的有力保障。
當受眾缺乏互動渠道、只能通過自我反饋的渠道來發泄意見時,原先的意見會在他們的思想頭腦中得到更進一步強化。所以,如果當受眾對廣告持消極意見時,就會使他們原先的消極態度更進一步惡化。顯然這不利于廣告效果的有效達成。反之,建立通暢的廣告信息反饋渠道,使受眾能夠及時、方便地向廣告主傳達關于廣告或商品、服務的意見和建議,則有助于廣告主改進廣告方式、方法或提高商品、服務的質量,及時修正受眾的態度并向積極方向發展。
(五)受眾對于廣告使用的滿足程度
受眾對于廣告的信任或信賴,是在對于特定對象履行承諾的社會性體驗中累積產生的。一般而言,人們對于特定對象的“可信賴度”判斷和評價通常都不是以“即期”的形式出現的。今天的信賴是建立在昨天對其“履約”體驗的基礎上的,而明天的信賴,則又會加入今天對其“履約”的新近體驗。這種體驗的累積和沉淀,其實就是一種不斷“使用與滿足”的過程。受眾的這種使用與滿足的程度就構成了廣告公信力的要素之一,是廣告公信力的外化形態。
傳播學“使用與滿足”理論認為,受眾成員是有著特定“需求”的個人,并把他們的媒介接觸活動看成是基于特定的需求動機來“使用”媒介,從而使這些需求得到“滿足”的過程。例如,零點研究集團2004年做的中國城市消費者廣告接受度調查報告表明:消費者主動閱讀或者關注廣告的主要動因中,有56.2%的消費者是因為“及時了解新產品的信息”,51.5%的消費者是想“在買東西前了解相關產品信息”,另外還有13.9%的人是因為“廣告畫面具有藝術感,好看”,以及10.3%的人認為“廣告語都很經典,有趣”。舒詠平的《廣告公信力調查報告》也得出了類似的結論??梢?,人們使用廣告通常是出于多種不同的目的與需求,從中得到的滿足程度也因人而異。這種受眾群體在廣告長期的使用過程中.“滿意”程度形成了一種“集合性判斷與評價”,這種“合力”即為廣告公信力的主觀決定要素。
三、建構全方位提升廣告公信力的社會誠信機制
鑒于廣告現實的社會影響張力,需要建構一個全方位提升廣告公信力的社會系統,這個體系既包括廣告自體系,也包括社會綜合體系。
首先,應加強廣告主的“雙贏”意識。
廣告與生俱來的弱點便是在實現營銷功能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表現出強烈的利己色彩,它是廣告主為了追求自身利益而使用的一種功利性工具。廣告企圖運用一切可能的誘導手段鼓動消費者盡可能多消費,這種方式只會導致受眾采取更加防范的態度,對廣告更加不信任。20世紀90年代西方興起的整合營銷傳播理論(IMC)主張“運用一切傳播形式及手段實現溝通目標”,就是對廣告因公信力缺失而喪失了作為營銷推廣手段的效力的一種深刻理論警示。
社會學者發現信任得以產生和維持的一個基本條件就是:施信人相信對方的言行在主觀上和客觀上都有益于,至少是不會傷害自己的利益。因此,企業的廣告必須改變過去一味追求單邊利益的做法,轉向尋求互惠互利的雙贏模式。在這種實質性的轉變中,讓受眾享受到實在的好處,切實體會到來自企業的關懷,公信力也就建構和提升起來了。
其次,要建立立體信息公開平臺。
經濟學研究表明,提高信息完備性和信息對稱性將有利于加深信任和普及信任。建構廣告公信力必須加強信息社會共享機制和公開機制建設,盡快建立信息公開平臺,提高失信行為的社會暴光率,使失信者無處遁形。
我國目前還缺乏具有高效力和權威性的廣告公信力信息供應機構和平臺。結果導致無信廣告的行為不能通過信息傳播而得到及時懲罰,守信者也不能通過信息傳播而得到長期而廣泛的正激勵?!靶畔⒍氯庇謺纬蛇M一步的“馬太效應”,導致虛假廣告者繼續有機可乘,向異地輸出違約,或使一部分利欲熏心者跟風模仿,放大失信效應。這也是為什么我國虛假廣告常年屢滅不絕的重要原因之一。相對于傳統的鄉村社會,現代商業社會或日“匿名社會”的信息傳輸要求要高得多。傳統的鄉村社會僅僅依靠“閑言碎語”就能進行失信者信息的傳輸,而現代社會則需要媒體、受眾和政府部門多方的共同參與,形成對不法廣告主的立體包圍之勢。
【關鍵詞】電視廣告;后現代主義;意識形態
電視廣告作為當代社會最活躍的消費文化的文本之一,它在大眾文化消費時代所具有的符號特征和意義,它對以往廣告模式的突破和反叛,它在后現代主義藝術中的地位等,都越來越顯示出它的重要研究價值。而提供這一研究的理論視角,則是圍繞后現代主義或批評或肯定的各種理論。
一、后現代主義理論與電視廣告
后現代主義,是當代文化領域內一種現實與理論交錯的社會現象。它提倡時尚和奇異瑰麗的藝術形式,它崇尚與熱衷于日常生活中的消費文化;同時,它還受到了西方文化理論的青睞而給予各種詮釋。這些,猶如一個令人眼花繚亂而又急速旋轉的風洞,往往令人瞠目結舌,望而卻步。
后現代主義作為20世紀60年代以來在西方興起的社會文化思潮,具有鮮明的反叛和批判色彩,它的矛頭指向自啟蒙運動以來到19世紀現代主義的思想文化成果,主張與現代性理論、話語和價值觀徹底決裂。我國旅美學者田曉菲認為:“后現代主義,確切地說,是一種心態,一種存在狀態,而不是一種哲學”;“它具有強烈的‘自覺性’,并因此有自嘲,也有嘲弄——嘲弄傳統和權威。它不相信任何龐大和具有綜括覆蓋性的意識形態,也不相信藝術和理論、高級和通俗、藝術形式和藝術形式之間存在什么絕對界限?!雹?/p>
值得注意的是,后現代主義的反叛是從建筑、繪畫、雕塑等藝術實踐開始的,它以強烈的震撼力和沖擊性而聞名遐邇;然后才因此而引起學者們的關注,在理論上予以抨擊或肯定。也就是說,由于后現代主義有著較為豐富的藝術實踐,不論對它如何評價,其生存的根基是難以撼動的。
資本主義實現現代化的過程,同時也是一個在文化和價值觀念上進行自我證明、使自己的全部活動“合理化”的過程。正如讓—弗朗索瓦·利奧塔所指出的,在西方傳統和現代思想文化中,話語活動都是在某個“宏大敘事”的制約下,或參照某個“宏大敘事”而構建起一套自圓其說的元話語。但是,隨著現代化的實現,資本主義弊病百出,因而產生了對這種“合理性”的種種懷疑,即“知識的合法化問題”以及“敘事危機”。后現代主義與資本主義的主流精英文化及其專制性權勢針鋒相對,營壘分明,擔當的正是這種懷疑、批判和否定的角色。這清楚地反映了當代資本主義的文化矛盾和信仰危機。但是,由于后現代主義思潮采用的是破壞性的否定思維方式,有著過于強烈的否定和破壞色彩,重視解構而輕視建構,理論上眾說紛紜而令人莫衷一是,因而在學術界取得轟動效應之后,至今仍然未能充當主流文化的盟主。
如果說,過去主流的精英文化一直作為研究社會體制和意識形態的主要對象,而大眾文化更多的是受到批判和責難的話;那么,在后現代主義出現之后,精英文化和大眾文化兩者之間的界限已經相對模糊,而且這種理論活動更多的是涉及到對社會日常生活的文化生產與消費現象的分析和評價。之所以這樣,是因為二戰結束以后,隨著當代資本主義的發展,以市場為導向的西方大眾消費社會得以形成并逐漸走向成熟,由此出現了各種與前不同的新的因素,市場、商品和跨國經濟等體系不斷成熟,并發揮出越來越多的意識形態功能。種種事實表明,當代意識形態的有效過程,已經不僅僅是以阿爾圖塞所分析的國家、階級、集團、學校、家庭等社會機制的活動方式進行,而主要是通過日常生活的文化生產、消費等各種行為去實現的。這是一個非常深刻的變化。正如羅蘭·巴爾特在擔任法蘭西學院教授的就職演說中所指出的:我們曾經認為權勢是一種典型的政治現象,現在我們則相信它是一種意識形態現象——于是我們發現權勢出現于社會交流的各種精巧的機構中,不只是在國家、階級、集團里,而且也在時裝、輿論、演出、游樂、運動、新聞、家庭和私人關系中,甚至在那些企圖對抗權勢的解放沖動中……②因而羅蘭·巴爾特等人十分關注當代的大眾文化以及與之相關的社會日常生活。種種事實還一再表明,這種文化思潮是國際性的。
電視和廣告分別作為大眾文化的媒體和急先鋒,自然也倍受學者們的關注。電視是一種媒介,或者說是不同于印刷媒介的電子媒介之一。盡管在科技屬性上,電視是電子光束掃描,電影是物理光學投射,兩者是不同的;但在表現形式上,電視和電影仍然有著不少共同之處。它們都是以具像仿真的影像與聲音、音響的結合,串組成綜合的符號系統,有著聲形并茂、音像俱全的共性,因而在研究上彼此可以得到很多的借鑒與支持。如英國紀錄片專家格里爾遜提出紀錄片的定義是:對事實事物做創意的處理;其理論支柱來自法國紀實美學經典作家巴贊的“攝影影像本體論”。巴贊認為:“電影這個概念與完整無缺地再現現實是等同的。他們所想像的就是再現一個聲音、色彩、立體感等一應俱全的外部世界的幻景?!雹圻@里,電影再現外部世界的幻景的觀點是完全適用于電視的。而在后現代主義看來,當藝術與現實的界線徹底消失,兩者都已瓦解為普遍的“模擬虛像”時,也就是鮑德里亞所說的“電視就是世界”④。廣告更是現代社會商業化和市場營銷的直接產物。出于商品和勞務占領市場和相互競爭的需要,廣告的發展,無論在速度上還是在質量上,在其對社會日常生活的渲染和影響上,莫不令人刮目相看。因此,本文的研究對象確定為電視廣告這一文化消費現象。
二、電視廣告——視象文化的主體
在寫作本文時,筆者無意中看到了電視上的一首音樂電視的歌曲表演——《我愛萬泉河,我愛五指山》。令觀眾詫異的是,片頭有意突出了拍攝現場:大型的搖臂攝像機在移動,工作人員用紅布遮蓋住一個小山包,一大群手拿梭標的小演員來回奔跑——當歌手昂首高歌時,片中應有的“萬泉河”、“五指山”等主要視覺符號根本就不存在,符號的能指已經“漂移”,真正的場景已被轉換到了“天涯海角”。
這是一種后現代的表現形式,也就是弗雷德里克·詹姆遜所說的一種拼貼和戲仿,一種斷裂感(fragmentation)的歷時意識的消失。萬泉河、五指山可以代之以天涯海角,革命年代的斗爭場面變成了失去歷史性的近乎調侃式的畫面。難怪英國學者邁克·費瑟斯通認為:“這種畫面跳躍閃爍的音樂電視,近乎為一種研究的理想類型。觀眾如此緊緊地跟蹤著變換迅速的電視圖像,以致于難以把那些形象的所指,連結成為一個有意義的敘述,他(或她)僅僅陶醉于那些由眾多畫面迭連閃現的屏幕圖像所造成的緊張與感官刺激?!雹葸@也就是說,符號所指——意義使人難以辨認,而能指則像萬花筒一般令人眼花繚亂,無所適從。
美國的弗雷德里克·詹姆遜是最早認識到電視是一種視象文化的學者之一,他深刻地揭示了我們所處的后現代社會的特征之一,是視像文化的流行。他指出:現代社會空間完全浸透了影像文化,“所有這些,真實的,未說的,沒有看見的,沒有描述的,不可表達的,相似的,都已經成功地被滲透和殖民化,統統轉換成可視物和慣常的文化現象”。⑥他還說:“電視出現后,代替收音機成了最基本的媒介,而且隨著電視的出現,廣告得到了爆炸性的發展。廣告及廣告形象這一問題就成了我們所稱的后現代主義的中心問題,因為電視廣告以其速度之快和效果之好完全突破了舊有的廣告形式。”⑦由此可見,在文化生產領域內,電視的普及使整個人類生活視像化,形象取代語言成為文化轉型的典型標志,而電視廣告也在當今的大眾文化中占有相當突出的地位。
另一美國學者馬克·波斯特也認為:“電視廣告是人們廣泛體驗的社會事件,是一種獨特的信息模式”,“對于正在上升的新文化來說,電視廣告是決定性的符號標志”,“很難逃避這樣一個結論:電視廣告是人們的一項主要社會活動,是發達工業社會中社會圖景的突出特征”。他還以鮑德里亞的觀點來分析電視廣告。因為廣告中的消費對象改變了理想的話語情狀,“廣告呈現為一個能指,一個詞語,這個詞語與廣告所促銷的對象不存在傳統的關系,廣告使這個詞依附于那個對象。廣告建構起新型的語言與傳播現實。這些漂浮的能指恰恰在廣告中通過再語境化實現意義”。⑧
這里,需要解釋一下“能指的漂移”這一符號學概念。法國著名符號學家羅蘭·巴爾特在《現代神話》中,引入了符號學先驅、瑞士語言學家索緒爾的一組有關符號的二元對立的概念——能指和所指,以及它們之間的關系——意指作用。索緒爾把能指看作是語言的音響形象,而所指則是意義或概念;二者結合起來就是符號,構成了符號對指示物(即事物對象)的意指作用。而在當代社會視覺形象大量出現后,能指就是這類形象(或意象)的各種表現形式。羅蘭·巴爾特還根據語言學家耶姆斯列夫的闡述,指出“這是一個二次序的符號體系。第一次序體系中的符號,也就是說,概念和意象間的結合整體,在第二次序的體系中,變成只是能指。”⑨為了強調能指的“堆疊”特性,他把第一次序的符號稱為明示義(denotation),指的是符號明顯外在的意義;而第二次序的符號則是隱含義(connotation),是符號在其所依托的社會文化語境中引申的意義。前者是直接意指,后者是含蓄意指。上面所說的“能指的漂移”,就是第二次序的能指。因為一個所指可以有無限量的能指,所以能指才能“漂移”起來,以致產生音樂電視中令人眼花繚亂的無數能指,也才能如上文所說的,五指山、萬泉河可以變成天涯海角,等等。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后現代主義將視像文化看成與世隔絕的獨立的符號世界,使符號表征與其所指相分裂,能指與其意義相脫節,認為視覺符號的意義都是相對的、相互消解的,都是符號能指的置換運作,可以無休止地被闡釋下去。這樣一來,視像表述和話語建構也就成了一種“視像游戲”,與實際存在及其意義并無多大關系,也可能并不相符。這個被后現代主義稱之為“表征危機”的問題及其解決方案,對人文社會科學發展和學術建構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是不應當低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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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電視廣告的后現代符號系統
電視廣告的符號體系可以采取多種不同的表現形式,包括故事、神話、隱喻、標志語等。意識形態則滲透其中,形成了混雜上述不同表現形式的一種儀式化的敘述模式,并試圖通過把統治關系宣稱為“合法的”來維護這種關系。對于電視廣告來說,意識形態作為一種認知模式和由其他領域引入的符號,往往有其模糊性和不確定性,這無疑給了電視廣告以寬廣的解釋空間。而后現代主義的意識形態創意,具有詹姆遜所歸納的平面感(深度模式削平)、斷裂感(歷時意識消失)、零散化(主體消失)、復制(距離感消失)等美學特征,因此對于廣告的表現形式與手法來說,出現了一種前所未有的“突破”。當然這種突破能否成功,至今仍未有定論。
當今社會,許多電視廣告把大量的語言及圖像符號鍛造成動人的流行語匯及流行圖騰,似乎是竭力把商業味的普羅媚俗成分壓抑到最低:不要過于直白、不要理所當然、不要作圖解式的演繹——并借此證明廣告符號從來都是不按常規出牌的。但是,這樣一來,廣告所傳播的并不是完整的產品信息,反而是越來越淡化產品信息;而表現出的模糊性、間斷性、反叛、變形等“不確定性”因素,體現出對一切秩序和構成進行消解的后現代精神觀念。換句話說,這樣做,就是運用后現代主義的美感和觀念給予廣告符號以重新組合,打破了橫組合、縱聚合的符號結構形式,以一種斷裂感、零散化的構成方式取而代之,從而實現廣告符號代碼的突破與創新。這就如同電影導演王家衛制造時尚流行、李安生產大眾消費一般。
在電影《花樣年華》中,王家衛的敘事中斷,張曼玉和梁朝偉在高速攝影和音樂的雙重作用下舞蹈般行走時,令人想到了這種感情的跌宕與斷裂。它連同張曼玉在影片中換穿的幾十套旗袍,形成了一種特殊的拼貼手法,這正是詹姆遜所稱的“懷舊模式”。李安的《臥虎藏龍》影片使神秘的東方色彩迷住了西方觀眾。2000年10月,巴黎地鐵站都換上了《臥虎藏龍》的海報。在市政廳廣場矗立的電視墻上,周潤發和章子怡在竹林中飛來飛去,看呆了過路的行人。也許他們正在懷疑自己的力學知識,琢磨著中國人怎么會擺脫地心吸力,而不曾想到這恰好是一種新的符號組合的出現。
我們回過頭來再看電視廣告。在宣傳某一品牌來電顯示無繩電話的電視廣告中,一位年輕人先是不耐煩地呼叫母親、小妹聽電話,但是,當看到電話顯示出他等待的號碼時,他就迫不及待地把電話拿在手中,親昵地說:“小麗啊……”,這種意識形態的創意表現特征,主要是把無繩電話的實物轉換成廣告的能指:人物、表情、動作、心態等場景化的符號,以故事的敘述方式直接作用于消費者的內心,實際上是強制消費者接受電視廣告制造出來的場景和儀式,從中體會到一種誘導購物的“愉悅”。這樣,廣告也就從符號的明示義跳躍到隱含義,產生了含蓄意指的作用。此外,我們還可以經??吹诫娨晱V告宣傳各種各樣品牌的洗發水,用來表現品牌的不是它本身的質量和特性,而多半是讓女模特甩出輕盈亮麗的縷縷秀發,然后在動態中吸引消費者留意它的品牌。這也是一種典型的重復多少次的儀式化。自然,這已經是專門注重表面,品牌深層意義被“削平”的一種平面感的模式。
如果說,現代主義廣告帶來的是現代社會的清新氣息和歡快情調的話,那么,后現代主義廣告則是反傳統的全新創造。前者可以用“金利來”領帶的廣告語來佐證:“金利來領帶,男人的世界”;“斜紋代表勇敢,圓點代表關懷……”其喻意是,西服已成為當今男士們通用的服裝,在我國連來自鄉土的企業家也不例外。穿西服、打領帶,社會上比比皆是,它的含蓄意指,象征著這是一個男人們統領的世界。如果說,這一則廣告還能夠讓人從理性邏輯中得到理解的話,那么,下面這則廣告語就簡直是匪夷所思。臺灣一家百貨公司的廣告語說道:“有了胸部之后你還需要什么?腦袋。到服裝店培養氣質,到書店展示服裝?!保ㄅ_灣中興1997年春秋裝——“書店篇”)按說,身材與知識、服裝店與書店,本來就風馬牛不相及,而廣告設計者卻刻意而為之。因為在后現代觀念看來,女性魅力和內在氣質的物化符號就是胸部和腦袋,而逛服裝店和書店便被引申為有品味、有學識、有氣質的女性應該經常光顧的場所。這正是從本質走向現象,從深層走向表面,從所指走向能指,從詮釋意義走向文本的不斷翻新。其實,這不就是拋棄了符號代碼的邏輯構成,使之產生模糊的不穩定因素,化解現有話語秩序的試圖影響受眾心理的意識形態話語嗎?
如果還意猶未盡的話,我們可以從“超現實”的廣告中得到進一步的證明。著名的斑尼頓廣告提供了絕佳的范例:在廣告的系列圖片中,兩位白人與黑人婦女抱持著一個裹上毛巾的東方嬰兒;一個白人嬰兒吸吮著一位黑人婦女的;一個黑人小孩的手放在一個白人男性的手上;附帶了公司的標語:“斑尼頓的聯合色(UnitedColorsofBenetton)”照片本身并未傳達任何關于購買這種鮮明顏色針織品的訊息,但是,卻以隱喻的手法意指公司的國際名牌的形象。更顯得突兀的是,斑尼頓干脆把新聞照片轉化為廣告,諸如:一名荷槍的非洲雇傭兵手握一條人的大腿骨;瀕死的艾滋病人跟他悲慟的家人;幾排白色十字架的墓地,埋葬著波斯灣戰爭中死亡的軍人。這是所謂“社會良知”的廣告,讓人關注野蠻、不幸與死亡,并通過建構的“現實”去推銷名牌。它們不僅破壞了新聞真實性而使廣告的視像被當作不真實的文化符號,而且還從原先的新聞價值中撈到好處,使新聞照片變成商品化了的超現實。⑩
這種后現代主義的廣告和電視廣告,從市場營銷的經濟角度來看,是從商品導向轉向消費者導向的一種具體表現。電視廣告作為一門溝通的藝術,其目的就是影響目標消費者的生活態度和價值取向。因此,廣告更多的是指向消費者的心理、意欲和環境文化,讓消費者自身說話。廣告的成功,不僅在于它刺激了商品消費的增長,更在于它本身作為一種文化存在,極大地調動了在日常生活中人們消費過程的那份自信與的快樂感。而廣告符號與消費者的交流更多的是上升到“感覺的體驗”,這種現象在流行商品領域表現得猶為突出,而且在廣告發達地區似乎已成了一種時代潮流。
這是意識形態作為權力關系在文化邏輯中的折射,外在地表現為我們受到影響和限制而改變的生活態度和主張。如果品牌所體現的生活態度與消費者在意識形態領域取得默契,品牌所涵蓋的商品必然更樂于被消費者接受。意識形態廣告所宣揚的文化價值觀,其實就是“贊美消費”。它通常都有明顯的替消費“立法”的意識形態傾向。它們設法偽裝、弘揚消費者的消費欲望,使崇拜物質消費具有合法的理由和說詞,于是消費也就成了反叛傳統文化和主流意識形態的大眾流行文化。
總之,電視廣告已經在大眾文化消費時代中嶄露頭角,而且以其獨特的后現代主義的符號特征吸引了億萬電視觀眾的關注?,F在的問題是,理論界應當引起足夠的重視,冷靜而合理地進行評價和詮釋,給予中肯的批評和引導。
注釋:
①田曉菲:《后現代主義與大眾文化》“譯者前言”,中央編譯出版社,2001年版。
②汪民安:《羅蘭·巴特》,湖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80頁。
③[法]安德烈·巴贊:《電影是什么》,中國電影出版社,1985年版,第19頁。
④邁克·費瑟斯通:《消費文化與后現代主義》,譯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7頁。
⑤同上,第8頁
⑥[美]弗雷德里克·詹姆遜:《文化轉向》,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108頁。
⑦[美]弗雷德里克·詹姆遜:《后現代主義與文化理論》,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160頁。
⑧王逢振主編:《電視與權力》,天津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0年版,第193、195、209—21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