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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保安業;困境;發展途徑
從1984年我國第一家保安服務公司問世,其發展已經走了23年的歷程。根據最新統計,截至2007年12月全國保安服務企業超過2500家,從業人員超過300萬人,在數量增長的同時。無論是企業管理、業務領域、服務水平,還是社會認知程度,都有了長足的進展,并且逐漸成長為一種社會產業,成為預防犯罪、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一支重要力量。
1我國保安業的發展困境
1.1法制困境——行業規范不完善
目前,我國保安行業應遵循的法律法規除治安管理法律、刑法、稅法、勞動法、公司法、工商行政管理法規等相關規定外,保安服務行業的專門規范性文件主要有:①公安部出臺的規范性文件。公安部《報告》([88忪發14號)、2000年印發的《規定》。②地方規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規如《廣東省保安服務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遼寧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等;地方性其他規范性文件,如上海市公安局《關于加強上海市保安服務管理的若干規定》、《關于整頓本市企事業單位自建保安組織的實施意見》等。這些規范雖對保安服務市場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層次較低,內容也不全面。由于我國保安行業發展較快,有些規定不但不適應保安行業發展的需要,甚至在某些該行業發展較快的地區還限制了該行業的發展。
保安服務市場主體的設立、性質、法律資格、權利義務等都需要法律予以明確;該市場的有序競爭和有效運行都需要法律予以調整;該市場中的基本要素。如資金、保安人員的合理、自由流動都需要法律予以保障等等。在我國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大背景下,保安業立法相對滯后,以及因此造成的種種不利后果,已經成為限制整個保安行業快速發展的瓶頸。
1.2主體困境——行業壟斷和區域封閉
保安業的生存和發展需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大環境,其經營管理機制要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目前,我國的保安行業由公安機關獨家經營,各地區保安服務公司由對口的公安機關成立,服務范圍一般不超出本行政區域,形成一種事實上的壟斷局面。這種局面一方面造成服務質量和經營管理水平難以提高,從用戶的角度來看,對保安服務的質量幾乎沒有選擇的余地;對其他主體來說,生存空間狹小,不能健康發展。另一方面,對于市場來說,非專業保安組織由于缺乏相應的規范約束,必然造成市場競爭的無序,甚至是惡性競爭。因此,對于保安業主體法律地位的不明確,不僅不利于整個保安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也會使“黑保安”、“惡勢力家丁”、“有黑社會傾向的組織”等非法力量乘虛而入。
1.3目標最大化困境——經營范圍過窄,市場化程度不高
在1988年公安部就關于組建保安服務公司的一些規定向國務院作了報告,報告指出,保安服務公司擬的安全服務。必須以客戶和保安公司雙方自愿為原則,以簽訂合同的形式履行保安職責。其業務項目為:①提供守護、門衛、內部貨運、押運貴重財務和危險品等保安服務;②提供保護財產或人身安全的服務;③提供展覽、展銷及文娛、體育、旅游活動的保安服務;④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營防盜、防火、報警等安全設備器材,提供安全技術防范設備的設計、安裝、咨詢和維修服務;⑤應客戶要求并有能力承擔的其他安全服務項目。
2000年《公安部關于保安服務公司規范管理的若干規定》指出,保安服務的經營范圍有別于1988年的規定,具體范圍是:①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居民住宅區、公共場所的安全守護;②貨幣、有價證券、金銀珠寶、文物、藝術品及其他貴重物資和爆炸、化學等危險物品的押運;③展覽、展銷、文體、商業等活動的安全保衛;④研制開發、推廣應用各類安全技術防范產品;⑤安全防范咨詢服務。
在規定保安公司經營業務范圍的基礎上提出了不得從事的業務活動:①提供個人人身保安服務;②經營各類槍支、彈藥、管制刀具等器械;③經營人民警察的警用標志、制式服裝和警械。
此外,保安服務公司不得從事非保安業務、不得從事生產和商貿活動、不得接受企業掛靠、不得延伸辦企業。
從《若干規定》中可以看出,此規定取消了1988年公安部作出的業務范圍規定中的兜底條款“應客戶要求并有能力承擔的其他安全服務項目”,并且將保安業的業務經營范圍更加細化。而且還明確規定了保安服務公司不得從事的業務??偟膩碚f,保安業的經營范圍主要圍繞人防、物防和技防展開,這3方面的安全防范是社會的需求,也是保安業在業務方面努力的方向。目前,我國保安業主要經營的是人力防范,其業務范圍以守護、押運為主,目前在一些大城市的保安公司中開始嘗試對人身進行的特種服務業務,成為了保安業發展的又一個業務增長點,成為了保安業業務拓展的—個新方向。但是,根據對目前安全市場的調查可以看出,人們在對自身安全方面的需求急劇增長,這種安全集中表現在人身的安全和信息的安全。雖然有的保安公司已經開展了人身安全護衛,但是,它的供給量遠遠滿足不了社會的安全需求。
2我國保安業的發展途徑
2.1完善保安行業的法制建設
保安行業的發展離不開法制的規范,保安行業的開放需要法制規范的保障,保安行業的職業化、專業化、科技化也需要法制的推動和促進。我國保安業法制建設的主要內容有:①明確保安服務組織設立的主體、保安服務組織的形式、種類、性質、法律地位、經營范圍及行業發展的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②完善執照管理,建立健全注冊登記管理制度。③開放國內保安服務業市場,擴大經營范圍。實行保安服務產業市場的準入機制。④對保安服務市場規則和秩序作出規范,建立全國統一的保安服務業市場行為準則。⑤明確對違反保安服務業管理行為的處罰制度。
2.2確立保安業的主體地位
(1)社會的結構變化導致安全需求總量增加是確立保安業主體地位的內在動力。由于社會結構從總體性社會向分化性社會轉型,社會利益群體增加,不同利益群體之間產生大量的矛盾;這些矛盾在一定時期內得不到緩和,社會不安全因素增加,導致社會對安全需求的總量增加。社會學研究表明,我國已經出現了一個現代化社會所應有的所有社會階層,這些新的社會階層不僅在政治上有所追求,在安全方面也會有不同的需求。
(2)傳統的保衛工作模式日趨落后是確立保安業主體地位的有利條件。我國傳統的保衛工作模式產生于計劃經濟時代,盡管目前還在單位內部的安全保衛工作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其局限性也表現得日益突出。首先,覆蓋面不能適應經濟發展所帶來的變化,國有企事業單位以外的其他所有制經濟成分普遍不選擇自己成立保衛組織的保衛工作途徑,而愿意從市場上雇傭保安人員;第二,單位用人制度的改革,多數單位認為從各個方面綜合考慮,單位培養不如雇人更能適應當前的用人制度;第三,職業的社會化問題難以解決。一些單位成立和護衛隊伍,由于在職業教育訓練方面標準不統一,難以社會化,導致人員素質下降,現有的人員出路問題也難以解決。傳統保衛工作模式的弊端,無疑給保安業的發展提供了有利的條件。
2.3建立保安業與公安機關的合作伙伴關系
2.3.1合作關系建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我國傳統的社會治安維護體系是由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單獨維護的一元體系,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一元社會治安維護體系是由于人們的傳統意識和社會發展決定的,在市場經濟新時期,這種一元題詞造成了警察“孤軍奮戰”維護社會治安的局面。
在計劃經濟時期。人們的意識中存在著這樣的一種想法——政府統籌統分社會資源,當然,對于社會的安全也自然由政府承擔,在維護好社會公共安全的前提下,自然會使人們的個人安全得到保障。這樣的一種思維慣性決定了我國的公安機關在維護社會安全的工作中具有義不容辭的職責。但是,人們安全需求的增長遠遠高于我國警力所能提供的安全服務的增長,也就是說,我國擁有的警力所能提供的安全服務遠遠難以滿足人們對安全的需求。從目前人們的安全意識來看,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從保安公司雇用了大量的保安人員,各種大型的商業性活動也出現了大量的保安人員,警察部門由于警力的不足也從保安公司雇用了大量的保安人員從事交通、巡邏等安全活動。以至于保安人員現在增加到了80余萬人。這些事例和數據說明,警察的安全服務只是提供安全服務的力量中的一支必不可少的力量,還應該有保安服務力量和公民的自治力量。只有實現了這樣的安全服務模式,才能滿足于人們不斷增長的安全需求,才能更好地維護社會的安全和個人的安全。
保安業與公安機關的合作關系是建立在公共安全與私人安全劃分的基礎之上的,當然這種劃分并不是絕對的,在得到公安機關授權時,保安服務公司也可以依法從事公共安全領域的維護。另一方面,建立公安機關與保安業的合作伙伴關系,只是強調二者在維護社會安全中的互相合作和互相依賴的關系,并不意味著保安業可以脫離公安機關的指導和監督。我們必須認識到,我國目前還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社會基本矛盾還比較突出,社會治安形勢還比較嚴峻,公安機關的指導和監督不僅是必要的,而且是有效的,這正是既與國際接軌有符合我國國情的具有中國特色的保安業發展之路。
2.3.2合作關系建立的實現途徑
按照現行的規定。保安服務公司由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統一領導和管理,而保安協會則作為公安機關和保安服務公司之間的行業中介組織,履行非政府行為的管理職能;同時出于對行業權益的維護,將本行業的情況和要求向政府反映。針對我國目前的發展現狀,要建立公安機關與保安業的合作關系,首先要進一步充分發揮保安協會的中介作用,特別是在事項行業自律、內部監督、教育訓練、制訂標準、交流經驗、調查研究等方面的作用;其次,需要進一步明確公安機關、保安協會與保安服務公司之間的職責和權限。
涂爾干的個人與社會關系思考最典型的即為社會決定論。社會決定論也是涂爾干的主要理論之一。為了理清涂爾干眼中的個人與社會,以及以此形成、建構的社會秩序,我們先對社會決定論思想進行梳理。社會決定論的基本觀點包括:
(1)個人依賴社會,社會控制個人,個人與社會是相對應的性質完全不同的實體。
(2)社會現象不僅具有外在于個人的獨立性,還具有對個體的強制性。而涂爾干所強調的,即是這樣一種社會決定論。對于他而言,社會事實不僅是一種作用于行動者個人的外在強制力,它同時也是一個決定著他們的行為傾向的集團性力量體系。這些對于社會與個人關系的思考,在《社會分工論》中僅僅只是一個開端。關于個人與社會的關系,涂爾干在《自殺論》中進行了更為深入的闡述。通過用社會與個人的關系解釋自殺的原因,涂爾干提出:社會的人需要一個高于個人的社會目標;對這個目標所負的義務不至于使他失去自主;他的欲望應受到社會秩序給予的一定程度的限定。這具體的三個命題也完全可以與《社會分工論》中“個人通過各自出讓一小部分利益而獲得彼此的共識”共鳴。由此我們可知:正是因為集體意識,個人才能夠得到集體賦予并承認的身份,即正是因為社會,個人才成為個人。進而,社會并不是人思想觀念所形成的一種意識化存在,相反,個人是由社會分化出來的且不可避免的帶有社會的烙印。從這個角度上說,社會既參與建構了有限個人,個人又是構成社會的一部分,個人與社會最終實現了雙重建構。
二、法律社會學視野下社會秩序建構與整合的手段——法律
涂爾干極力強調社會不是觀念性的,而是一個具體的存在,因此社會秩序是可以通過具體的手段得以表征和考量的。這正是法律與社會學交叉的核心部分——法律是社會秩序建構與整合的重要手段。涂爾干認為:“社會團結屬于社會學研究的領域。我們通過考察它的社會作用,才能全面徹底的了解社會事實。”同時,“要想使團結具有一種可以把握的形式,社會的后果就應該為其提供一種外在的解釋。”“外在的解釋”即社會秩序建構與整合過程中的幾種手段,這些手段同時也是社會秩序的表現形式和考量標準,其中最重要的即為法律。
(一)法律的意義
涂爾干認為,社會的結合是一種道德現象,研究社會不可能從其內部進行,而必須考察他的外部表現,而法律就是社會結合最穩固、最明確的外部表征。社會秩序在本質上具有法律意義的,不可能存在離開法律的社會團結。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對法的本質的研究可以揭示社會的變遷。通過法律來考察社會秩序并以此對社會進行二元劃分是涂爾干創造性的社會思路。“法律的首要性質就是社會性”在他看來,“任何持續存在的社會生活都不可避免地會形成一種限制形式和組織形式。法律就是這些組織中最穩固、最明確的形式?!?/p>
(二)法律的劃分
在《社會分工論》中,涂爾干將社會分類與不同的法律形式相對應,從歷史的角度、社會的角度對法律進行了劃分,即壓制性法律和恢復性法律。進而證明了法律隨社會的變遷而變遷,作為一種單獨的社會事實表征著“社會“這個抽象的表達?!坝捎趦仍谑聦嵤且酝庠谑聦崬闃酥镜?,所以我們能借助后者來研究前者”。內在事實是社會團結、社會秩序,外在事實即是法律等與社會相應的社會秩序調控手段?!氨M管社會團結是非物質性的,但它也并非只具有一種純粹的潛在狀態,而是通過一種可感的形式表現出來?!蓖繝柛娠@然將法律等社會秩序調控的手段認作了社會的“可感形式”。在涂爾干的視角下,法律是社會秩序建構的手段,是維護社會團結的工具,也是劃分不同社會形態的標的。綜合《社會分工論》的機械團結、有機團結的章節,我們可以綜述:在機械團結的社會,法律主要以打擊反抗、維護集體感情的壓制性法律為主。而在有機團結的社會,則以恢復社會秩序為目的的恢復性法律為主。“恢復性制裁法既然不包含共同意識,那么它所確定的關系就不會不加區分地針對任何人。這就意味著,它并不是個人與社會的關系,而是某些有限的卻相互發生聯系的特定社會要素之間的關系?!币簿褪钦f,“恢復性法律將個人意識維系于社會意識是需要中介的。”在《社會分工論》中,涂爾干將這種有機團結社會中恢復性法律的中介訴諸于法團。法團的行動可以被視為一種對國家和社會間常規互動。
(三)習俗與法律的關系
在維護社會秩序的他律手段中,除了帶有明顯強制性和暴力性的法律以外,習俗也是一種他律手段,只是表達方式相對溫和一些。“一般來說,習俗是不與法律矛盾的;相反,它正是法律存在的基礎。當然,有些時候在這一基礎之上并沒有什么法律存在,有些社會關系也只能根據某些來源于習俗的分散形式得到規定。”但這只是存在于“法律不再于社會的現狀相吻合”的特殊情況。涂爾干說:“如果某種社會團結單純是由習俗表現出來的,那么它肯定是一種次級秩序。反過來說,法律表現出來的社會團結是本質的?!?,也就是說,一般習俗與法律是共同發揮作用的,或者說,習俗更多的已經融合進法律里,在每一個法律手段的背后實際都包含著一定的習俗意識、集體意識。而當且僅當在法律的手段進入了無力、空白的領域,習俗便成為公認的他律手段。當然,社會秩序建構和整合的手段還包括道德、宗教等,限于篇幅,在這里不作贅述。綜上,對社會秩序的探討已經有了比較全面的梳理,但理論的價值更在于指導實踐,經典著作在當下的重要性正在于它所提出的問題以及思考方向仍被現代人所接受,仍存在植根的土壤——在當代背景下,產生于西方的百年前的涂爾干社會秩序建構思想是否能為中國現實社會提供理論可能性?
四、當代背景下社會秩序整合的意義
涂爾干思想曾經引起西方世界的廣泛討論,近年中國對涂爾干的討論比西方世界更熱烈。筆者揣測原因一方面是根據客觀情況,中國引進涂爾干思想比較晚;更重要的一方面是在現代社會,涂爾干的相關社會學思想在中國有比西方世界更為契合的連接點。我們分別對兩種社會進行探討,從而找到涂爾干思想在中國地域的生命力及現實意義所在。
(一)西方個體主義上的集體發展
文藝復興之后,西方世界個體主義傾向盛行,強調每個人都更關注個體的利益和價值。而個體主義與涂爾干所強調的社會與個人關系理論始終有一種張力——不能完全稱反比關系,但有負相關性。這也是在現代西方世界,涂爾干理論有被邊緣的傾向原因所在。雖然涂爾干在著作中也表明了個體充分發展的有益之處,但其所強調的社會先在、共同意識和集體感情,都更著力于社會的作用,強調了社會作為一個整體存在的社會事實的作用。我們不難發現其與個體主義相對盛行的現代西方內化了的沖突。
(二)中國集體主義下的個體發展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5)17017902
1秩序的內涵
秩序是法理學的基本范疇之一,但秩序的確定含義是什么,國內學術界尚沒有統一的認識。要想弄清秩序的含義,需要注意以下四點:首先,秩序是相對于無序而言的,沒有無序、沖突和混亂也就談不上秩序。其次,秩序的形成是由于對無序和沖突控制的結果,沒有對混亂的有效控制也就不會出現秩序。第三,在人類社會的進程中,可以看出法治和人治都能建立起秩序,但是根據法治所建立的秩序,才具有更高的穩定性。法治建立的是法律秩序,而在人治社會里,由于個人意志凌駕于法律之上,人治建立的最終是非法律的秩序,這一點需要予以注意。第四,在此所論述的秩序不包括自然秩序,僅指社會秩序。秩序意味著社會存在著一定程度的穩定性和一致性。
2社會秩序及特征
德國學者弗里德利希?馮?哈耶克說:“所謂社會秩序,在本質上意味著個人的行為是由成功的預見所指導的,這也亦即說人們不僅可以有效地運用他們的知識,而且還能夠極有信心的預見到他們能從其他人那里所獲得的合作。”可見,社會秩序是一種有益的價值因素。它能為人們理性的交往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美國羅伯托?曼戈貝拉?昂格爾說:“一種社會秩序就是各種要素的體系,其中每一個要素都由它與所有其他要素之間的關系來界定,這些要素就是個人與群體。他們在體系中的位置就是社會地位?!痹诎焊駹柨磥?,社會秩序的存在是以社會的整體運行為背景,特別要關注其系統內部之間的協調。也就是說,社會秩序的評價標準,關鍵要看個人群體之間的關系。一個社會在其發展過程中,個人與群體之間在社會、經濟、政治和文化等方面存在著一致的、協調的關系,則說明社會秩序是合理的、有序的良好運行狀態。
社會秩序的特征集中表現在三個方面:第一,穩定性。人類歷史的發展告訴我們,穩定是人類社會生存和發展的重要前提,沒有穩定就沒有一切,沒有穩定更談不上良法善治。所以,我認為判斷社會秩序的標準,關鍵要看這種秩序是否符合或體現個體與群體的需求;是否能推動社會、經濟、文化、軍事、科技等的進步與發展。以上“兩個是否”的實現,則體現著社會秩序的穩定性。第二,合理性。合理性是社會秩序的核心價值所在?,F實世界的經濟、政治、文化、軍事、科技的發展,說明社會秩序的存在一定要滿足合理性的價值取向。這是人類社會歷史發展的印證,也是現實社會進步的必然要求。第三,保守性。保守性是社會秩序的時代特征。事物都是運動的,人類社會是在運動中存在,運動中發展。面對不斷運動變化的世界,社會秩序應當具備一定的防御功能,否則社會秩序變化太快,則會引發社會動蕩,最終會波及社會的穩定。
3法治是穩定社會秩序的保障
法治是形成社會秩序的重要手段,它之所以能起到這種作用是由法治自身的要素與機制來決定的。下面,我們從四個方面分析法治對建立和穩定社會秩序的功能。
(1)法治為控制無序與混亂提供了法律規范。任何社會的存在和發展就必須有相應的秩序,而秩序的形成就需要在沖突與混亂中引進控制機制,而法治就是最合適的社會控制機制。我國現階段實行的是市場經濟。市場經濟就是競爭經濟,競爭就是一種實力的比拼。在社會經濟生活中,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追求,不同的群體也有不同的利益追求,同樣群體也有利益多少的爭奪。這種矛盾一方面推動了社會經濟的進步和發展,另一方面也造成了人們之間的沖突與混亂。顯然,對沖突與混亂必須給予控制,否則社會秩序無法形成,更談不上法治秩序的實現。這就需要國家為人們提供一系列的行為規則來協調、支配和控制人們的行為。而法治可以為此提供法律規范,因為法治社會要求社會應主要由法律來治理,把社會生活的基本方面法律化和制度化?,F代社會之所以必須主要由法律來治理,這是因為法律規范與其他社會規范相比較,有一系列社會穩定所必需的優勢,如法律具有科學性、公正性、穩定性、嚴肅性、強制性等,這是建立法治秩序的時代要求。
(2)法治為社會穩定秩序的形成提供了途徑、方法和技術。一個社會秩序的確立和維持,不僅需要規則,而且還需要組織制度和解決社會沖突的方法。法治正是和平解決沖突和控制社會的制度、方法和技術。首先,現代法治社會要求普通社會成員要依法辦事,要忠實地履行法定義務,積極而正確地行使和維護法定權利,從而對可能發生的沖突,起到定分止爭的作用。其次,法治原則要求行政機關和官吏要依法辦事,接受法律的約束,不能濫用行政權力,正因為如此,才有法治可言。這樣,行政機關的全部活動會受到法律規范的約束,從而構成了保障社會秩序的組織制度。最后,法治提供了解決矛盾沖突的各種程序,其中包括調解、仲裁、審判、上訴、申訴程序,為社會疏通了解決沖突的多種途徑。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無論是商品的生產、交換、消費和分配,都離不開法治。一旦離開法治,市場運行將寸步難行。在現代法治社會,人們在發生沖突時愿意尋找法律的幫助,從而促成了矛盾的解決,穩定了社會秩序。
(3)法治能預防和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的產生和發展。一般來說,影響社會秩序穩定的因素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是個人違法犯罪行為;二是國家行政機關濫用權力的行為。違法犯罪行為是一種使社會陷入無序的張力,如果違法犯罪數目劇增,會造成社會一定程度的動蕩不安;政府官員濫用權力,輕者以權謀私,重者侵犯普通公民的基本權利。這些不僅擾亂正常的社會秩序,而且還必然引起廣大人民群眾的不滿。因此,要維護并穩定社會秩序,必須消除以上兩個不安定因素,而法治在這里能起到很大的作用。法治原則要求社會成員和社會組織都要有明確的權利義務,而且要忠實地履行義務,正確地行使權利,以期實現法定權利義務的統一,從而穩定社會秩序,促進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科技等順利發展。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就法治的初始意義而言,法治的精髓在于它能有效地制約國家權力,防止國家權力的失控與異變,此乃一個社會最深層的穩定因素。
(4)法治為社會穩定秩序的形成提供了強力保障機制。實施社會控制僅有規則是不夠的,要想形成秩序還必須為規則的實現提供強力機制。如果社會主體自覺接受或認可并依規則行事,則勿需強力機制;如果社會主體被動或不愿接受或認可規則,則需要強力機制的威懾,以保持社會秩序狀態。法治社會中的監獄、警察、法庭等即為強力機制,保證法治秩序的形成。
4結語
提要:本文從德性與制度化規則相對應的角度考察了二者之間的關系,認為以制度化方式推行德性教化是一種原則上錯誤的道德建設思路,是泛道德主義思維方式的現代表現。本文的基本觀點是,制度化規則與道德是整合社會秩序的兩種方式,雖然二者之間存在著緊密的內在關聯,但它們在方法論層面上確實具有完全不同的規定性,應該在運行方式上把二者區分開來;社會秩序的整合并不能通過二者的渾然無分來實現,而是應該通過德性與制度化規則在方法論層面的異構分立所形成的“張力構架”來實現。
關鍵詞:德性制度化規則泛道德主義
德性是人類內在生活世界秩序的表征,而制度化規則則是人類外在生活世界秩序的籌劃。秩序性是人類永恒的追求,不管是內在生活世界還是外在生活世界,基本的秩序性都是不可或缺的。這兩種秩序性分別存在于兩個不同的世界中,但它們并非絕然隔離,而是以各種復雜的關聯方式構成一個通過人的社會化過程來顯現的相對統一的張力構架。內在秩序和外在秩序不僅有著不同的規定性,而且它們的獲得方式也存在著很大差異。要真正深刻地理解這個張力構架,就必須對不同秩序的獲得方式和不同方式之間的關系作出恰當的理解。
一、德性是內在秩序的根源。
它使人類超越自然屬性的羈絆和生理本能的絕對驅使,成為一種能夠自我節制的社會存在。德性使人類具有了道德意義上的自我創設能力,它以其根源于超越性的觀念力,永遠深情地眷注著人性的提升、人情的陶冶和美好習俗的護養,承擔起為人類構筑精神家園,為人之為人確立形上基礎的歷史使命。德性建構了人的品格,純化了人的心靈,為人的尊嚴奠定了基礎,每個真誠的靈魂無不深情地眷戀著它。德性作為人的一種穩定的精神品格,積淀在人的自我意識之中,指導人們的價值選擇,通過人們的道德實踐,在人的行為模式中呈現為個體存在的現實形態。它喚醒人仁人惜物的“善端”,使人定廉恥之心,行“忠恕”之道,最終向自由自覺的境界升華。
自由是人類意志的本性,也是德性發生的前提。但自由不是任性,而應該理解成人的理性的自覺,意志的自律。道德雖然具有某種“律令”的表現形態,但本質上卻不是一種外在的強制,而是人自身生發出的一種內在需求。德性不應該被外在地強加于人,而是應該通過個人的人格自覺來實現。道德最根本的規定性正在于人的行為出于自由自覺的內在需求,而非受制于物欲,沉湎于聲名。德性既不是冰冷理性的算計,也不同于刺激反射型的技術層面上的因果機制,而是與人的意志和情感體驗密切關聯的。德性所崇尚的是人的善良的意志傾向,合宜的行為模式和仁人惜物的情感。德性自身雖然與人的理智能力有關,但更主要地取決于主體自身的心靈感受方式和情感歸向。德性在人的行為方式上的具體表現即是人的心靈品質的整體表達。德性的外化就是現實社會生活中道德行為的發生,道德行為本身就是在社會環境中彰顯生活的本己意義,是對行為的整體價值和意義的創生。德性通過對“責任”和“義務”的自覺來展現自身,因為“道德之所以是道德,全在于具有知道自己履行了義務這樣一種意識”。(黑格爾,1979:157)自由使人擁有了擔負責任和義務的邏輯空間,而德性的用心正在于喚醒人對責任和義務的自覺。
制度化規則是對社會秩序性的“衰落傾向”的一種必然反應,是人類社會生活的整體性、有序性的形式化表征。它通過對獨立主體行為方式的剛性規制來刻劃個體自由的社會意義和個體與整體的歷時關系。人是一種社會化存在,人必然要和自身之外的對象發生作用。這些作用存在各種不同的類型,有些不僅對個體本身是積極的,而且對個體所屬的整體也是積極的,但并非所有類型的作用都是如此。所以,需要對社會過程中某些類型的人與人、人與物的作用方式加以限制,限制就需要某種確定的標準,標準的現實體現即是規則。制度化規則的本質在于人們的“共同契約”,所以它最突出的表現形式就是以公共意志為訴求的強制。這種強制對于每個單獨的社會主體而言,只涉及外在的行為,不直接涉及精神過程;只涉及主體行為的表達形式,而不直接涉及行為的動機。大多數制度化規則都不是超時空的,而是在特定時空條件下才表現為強制。對待違規行為的結果的反應是一種直接涉及利害的反應,而不是僅僅限于一種貶抑性的價值評價。所以說,制度化規則作為一類重要的社會結構,它與自然人性中所涵納的“趨利避害性”息息相關,而這種趨利避害性總是通過人的理性能力來表達。理性算計并不總是一件壞事情,它是人們適應這個世界時所必需的基本能力。這種能力正好是制度化規則能夠發揮其社會行為整合性能的一個重要基礎,也是制度化規則系統在運行過程中的可操作性、因果的直接相關性和技術度量的確定性的重要基礎。
從形式上來看,制度化規則是對人的自由的一種限制,但實質上是對自由的一種烘托和保障。自由的實現需要限制,限制的道德指歸正是自由。即是說,自由并不具有自然、先驗的特征,而是通過人類的制度銓選突顯自身;主體關系的秩序性和可預見性也只有在制度化規則結構中才能夠確定。制度化規則賦予每個主體以特定的社會角色,并給予其社會行為以相應的預期參量,從而使人與人、人與物之間關系中的不確定性降解到規則系統“定義”的最低限度。也就是說,制度化規則系統的程序化運作使社會歷史過程相對理性化。它既使社會存在成為確定的、可預見的,也使人的自由成為實在的、可理解的。這種確定性既意味著它的結構模式的相對靜態性、穩定性,同時也表達了它外在的剛性規制方式。在類的意義上說,沒有絕對的自由,因為個體的自由與整體的自由并不是完全相容的;即使是僅就個體或整體自身而言,自由也不會是絕對一貫的。這里不僅涉及個體相互之間的沖突,而且涉及同一個體在不同時空點上的沖突。制度化規則會為人們的自由創造一個具有相對相容性的現實空間,使根本的自由得以保證。制度化規則是人類行為的一種發生模式,它為行為的正當性提供了最基本的評判標準。
從社會效用角度看,制度化規則對人的內在價值取向的塑造是通過對人的外在行為方式的引導和規制而實現的。人的行為方式因其必然的、普遍的“外部性”而不能立足于自我決定,必須是在制度化規則裁切其負外部性的前提之下展開。這正是制度化規則那種看似不合理的“片面性”、“靜態性”、一律性、強制性等規定的內在價值根源。
二、德性與制度化規則是兩類不同的社會秩序的整合方式。
它們之間既具有深刻的相互作用關系,又具有完全不同的存在方式。制度化規則系統的構建總需要一定的價值鋪墊,而這種價值通常是來自于一個社會所公認的道德價值信念,這些價值信念不僅是制度化規則系統合理性的根據,而且是其規范社會行為的基本價值標準。也就是說,制度化規則的現實有效性離不開德性的內在擔保,完全脫離人的道德認同的制度化規則無異于“機心”對人心的宰制,無異于“物性”對人性的役使。正因為這一點,可以說制度化規則系統就成為社會道德結構的直接現實的表現形態。另一方面,制度化規則系統在發揮作用的過程中,也具有提升主體境界的積極作用。它為經濟主體建構了一個規范化的行為模式,比如不是采取搶劫而是采取合規范的競爭易方式在社會個體之間分配權益。由此,它就為人們的行為塑造了一個與道德價值企向相接近的傾向性,同時也為人們精神境界的提升提供了一個現實基礎。
一定的道德觀念和道德行為,總是與某種特定的社會群體及其相應的制度化規則結構相關聯。德性作為一種觀念形態的東西,必須以這種確定的制度化結構為現實背景。離開特定的制度化規則系統抽象地強調個體的德性境界,不僅會使這種強調失去應有的現實基礎,而且會使道德本身扭曲變形。離開制度化結構的正義性談論個人道德的完善,對個人提出各種嚴格的道德要求,不僅是無濟于事的,而且是不合理的、有害的。
相對于制度化規則這一外在的形式,德性則更多地體現了道德的內在維度。制度化規則主要表現為對社會個體的外在制約,而德性的外化卻要通過具體化為個體自身的道德意識來實現。當主體的行為出于德性時,并不表現為對外在社會要求的被動遵從,而是呈現為自身的一種存在方式。德性表征了人對完美存在的確證和追求,制度化規則所體現的則是人們社會生活的現實需要。制度化規則是基于公共權威的強制,而德性則是基于對“義務”認同的主體性自覺。在制度化規則結構中,義務與權利是一組對等的范疇,這種對等性是制度化規則結構公正性的初始條件之一;對德性而言,它所真正關注的并不是這種對等性,而是傾向于對責任和義務的強調。一般地,對一個對象的強調并不必然導致對與之對應的另一個對象的否定,所以,德性對責任和義務的強調,并不意味著權利與義務的不相容或絕然割裂,而是為了通過道德主體的積極反應抑制人們積淀于自然屬性中的那種重視權利而忽視義務的心理趨勢。
以上分析表明,德性與制度化規則雖然存在著緊密的聯系,但它們的內在規定性和運行方式確實有著很大差異。改革開放前,人們不但無視二者之間的重大差別,而且刻意追求它們在方法論層面的嚴格“同構”,執意以制度化方式推行德性理想,竭力使道德制度化,比如說道德的意識形態化、政治化、行政法規化等,其結果是導致道德的非道德化。這里的思想根源就在于泛道德主義或道德中心主義。這種主張不是把人看作制度化規則系統規定下的感性存在,而是把人看作以某種特定的價值符號來表征的“道德人”,對人的自然屬性的道德價值沒有給予應有的肯定,甚至竭力否定人的感性本質的積極意義,堅持只有超越了人的自然屬性才能夠把握人的“真正本質”。這顯然不是一種對人的存在全面而深刻的理解。“趨利避害性”是人的自然屬性的基本構成,欲望和需要的滿足是人的基本利益,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根源于人的本性,只有在制度化規則層面肯定這一點的合理性,理想德性才會真正成為可理解的、對人生不可或缺的價值祈求。凡事訴諸人的德性,一事當前,必先追究甚或只追究是否道德,把道德視為社會生活最重要的,乃至唯一的調節方式,企圖以道德解決所有的社會問題,這一思路決定了泛道德主義必然漠視社會制度化規則整合社會生活秩序的基本地位,習慣于把造成社會生活失范的原因歸結為社會主體的品德修養,而不是去追究制度化規則本身的正當性和技術合理性。與制度化規則相比,德性不具有操作意義上的確定性,人的理性自覺和意志自律同樣不具有普遍有效性。換句話說,德性的非實體化形態,決定了道德化裁量標準在操作意義上的模糊性和校準的多元性。所以,道德制度化必然造成諸多難以令人接受的后果。第一,使制度化規則系統的內在動力外在化,也就是以宏觀的政治力量代替源于人的“趨利避害性”的微觀推動力,從而使社會經濟、科學技術及各個方面的發展遲緩。改革開放前的社會狀況已經充分說明這一點。第二,“如果法律規則與道德要求之間的界限是不明確的或極為模糊不清的,那么法律的確定性與可預見性就必定會受到侵損?!保‥.博登海默,1987:366)熱衷于精神領域的道德強制,就必然忽視制度化規則系統的設置、創新及其運行過程中的技術性問題的解決,甚至認為專注于制度化規則的技術性問題是舍本逐末。這種思維定勢必然導致社會制度化規則系統的演進遠遠落后于時代的要求,使社會生活的公平理想更難以實現,反過來促使人們更多地訴求德性,不斷提高道德的制度化水平,最終使德性本身遭受難以彌合的傷害。第三,道德制度化不僅造成現實社會生活的僵化、封閉與落后,而且給我們在對諸如社會道德狀況的評價、德性本身的意義、道德的社會效用及其發揮效用的方式等問題的理解上造成混亂。第四,道德強制使社會生活中假慈偽善流行。道德強制使大多數人的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在社會主體的精神品格上,而不是制度化規則的合理性上,這實際上為機會主義行為和欺詐行為提供了方便。這不僅對倫理崇高是一種傷害,而且有損于整個社會的公序良俗。第五,在這種情況下,人的心靈不是受到德性的滋潤,而是受到德性的壓抑,人的自然屬性不是受到德性的引導與攜領,而是受到絕對的蔑視與禁錮,最終造成人自身在人性的根底處永遠不可彌合的分裂,使人深陷于無法解脫的精神痛苦之中。理想德性的確立及其外化,必須立足于制度化規則的基本規定性,否則,人們就會希求道德擔當起整合社會秩序的全部責任,造成各種不良的后果。中國的“德治”傳統,就是在道德中心主義的支配下,以“德治”代替法治,以對自上而下的道德示范的強調代替制度化規則的程序化運作,嚴重忽視對制度化結構本身的理性建構。傳統儒學中蘊含著中華民族道德智慧的結晶,閃爍著人道精神的光彩。然而儒學的官學地位及其制度化的推行方式不僅遮蔽了它的人道主義,而且還強化了殘酷的專制政治。儒家化的中國政治哲學高揚“調和”,相信道德的“奇理斯瑪”功能,只要官家成圣為善,百姓自當景從不二。政治問題從而道德化,政治秩序僅只由道德意圖之基礎上自然生成。(林毓生,1988:125)人們常常不是依據制度化規則嚴格界定當事人的行為,而是依據道德標準或是出于道德義憤評判當事人本身。這種道德中心主義在中就曾達到登峰造極的程度??梢哉f,這是中國具有現代性的制度化規則系統遲遲未能建立起來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三、對于人的價值迷失、社會失范、個體越軌行為的泛濫,不能說道德沒有責任。
但長期以來,學界確實存在苛求道德的傾向:出于對社會失范的憂慮,極端地強調德性的重要性,于是演生了各種各樣的追求道德社會效用的偏激主張?!耙驗檫^分地強調道德的重要性,而把它變得如同法律一樣威嚴,不可侵犯,其結果是取消了道德,磨滅了人們的道德意識,把所謂德性變得徒有虛名。”(梁治平,1991:254)強調道德的結果是道德意識的磨滅,善良的初衷卻帶來人心的禁錮或放逐。這種理論企向產生的根源就在于漠視制度化規則與德性在作用方式上的原則差別。要使德性在引導人生,挺立人格、陶冶情操的深層次中更加光彩奪目;要使道德成為活的而不是死的,肯定的而不是否定的,正面的而不是負面的;要使德性能以形上超越的姿態滋潤人的心田,養育人的良知,守護人的精神家園,我們就必須使道德從沉重的負荷下解脫出來,就必須以不同的方法論態度對待德性與制度化規則,依照其內在規定恰如其分地各司其職,而不是使它們“越俎代庖”式地相互“僭越”。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變得愈益復雜,如果一如既往地僅僅滿足于單純的道德調節,就難以準確厘定復雜的人際利害關系。制度化規則不僅能夠提供界定復雜的社會利益關系所需的技術細則,而且能促動大多數利益主體協調一致地創造利益,推動物質文明的發展。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就是符合這一總體思路的。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經濟主體在等價交換過程中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完全符合制度化規則肯定追求功利價值的現實合理性這一基本要求。但是,由于制度化規則的利益驅動機制所內含的功利價值觀念的外趨指向,及其源于公共權威的巨大強制力量,使經濟主體的趨利動機不斷強化,以致可能把交換原則外推到非市場領域,使原本豐富、完整的人性日益被功能化、市場化所銷蝕、肢解,導致“物性”對人性的宰制。這類問題的解決當然不能依靠制度化規則的強制性裁切。德性在調節個體與個體、個體與社會之間利益沖突時,是通過對人格的塑造,通過把社會目標和制度化規則轉化為個體的道德情感和信念,經由個體的道德實踐,達到整合社會秩序的目的。所以,在實際運行中,只有堅持把制度化規則與德性區分開來,堅持德性的非功利原則,保持其突出的義務性特征,才能使德性充分發揮消解功利價值觀外趨傾向的功能,才能為人性的提升、良知的培養創造更大的可能空間。如果一定要堅持采用制度化方式推行心性學說,實質上就意味著以利害觀念支配德性,把德性對人的感化變成以功利主義為主導傾向的他律性規制,從而使德性在根底處喪失自身原本具有的超越的品性?!暗滦允且环N獲得性人類品質,這種德性的擁有和踐行,使我們能夠獲得實踐的內在利益,缺乏這種德性,就無從獲得這些利益?!保ˋ.麥金太爾,1995:241)德性本身并不絕對排斥人追求或維護自己的正當權利,但它的旨趣在于養護人的精神品格,在于一種被賦予更多企盼的崇高境界的自律性提升,而不在于某種“權利”的界定與確認,不在于引導人們關注自身的利益,反倒更傾向于對個體自身利益意識的某種消解。社會主體關注自身利益和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雖然是合乎制度化規則的,但在德性層面上看,卻未必值得特別推崇。
如果說在舊中國,強使制度化規則與德性渾然無分是為了維護封建專制,達到社會控制之目的,那么,今天仍然固執于這一運思方向不肯放松就是不可原諒的過錯了。德性的本質在于理性的自覺,與強制的推行方式格格不入。道德的制度化既是學理的謬誤,也是“急功近利”的德性治化心態的反映。雖然用心無邪,但結果卻極其有害。我們要走出道德的困境,就必須堅持德性與制度化規則在方法論層面分立的觀點。由于現代制度化結構系統具有清晰的可操作機制,故從操作方式上將它和道德系統區分開來是可能的、必要的。解消道德系統和制度化系統之間的嚴格同構,增強道德的理想性,會使道德變得更加寬容,更加有魅力。德性應該成為關照人生的一盞明燈,它并不企求人懼怕它。要擺脫靠恨一些人去愛另一些人的生活方式,僅憑制度化規則的規范是不夠的,這不僅需要情感的升華,而且更需要道德智慧的創造。要創設現代的道德意識,就必須堅持道德訴諸自覺的原則,這個原則既給了道德自我創生的機會,也給予它維系人心的能力。高尚的道德情操是人的德性的自然流露,與功利化的顧忌絕然無涉。
我認為,在當前貫徹“以德治國”方針的大背景下,探討德性與制度化規則在方法論層面上的區別是很重要的,這可以避免我們對“以德治國”戰略思想的誤解,從而達到正確地貫徹這一戰略思想的目的。
參考文獻:
①.黑格爾,1979年,《精神現象學》(下卷),商務印書館。
②.E.博登海默,1987年,《法理學──法哲學及其方法》,華夏出版社。
③.林毓生,1988年,《中國傳統的創造性轉換》,三聯書店。
棚民的對徽州山區的無序墾殖和惡性開采,對徽州山區脆弱的生態環境造成了嚴重的破壞,并直接影響到了所在山區原有社會生產與生活秩序,形成了較為嚴峻的“棚民”與土著居民對立的社會問題。
關于徽州棚民問題的研究,已有一些研究成果。但總體而言,尚嫌不夠深入。本文擬通過對徽州方志、家譜、檔案、碑刻和文書等材料的分析,對棚民進入徽州山區后,給徽州山區生態環境及社會經濟所造成的影響與破壞,以及徽州本土官民的應對措施,進行系統剖析和論述。
一、棚民進入徽州山區的時間和數量分布
關于棚民進入徽州山區的時間,清代安徽道憲楊懋恬在《查禁棚民案稿》中云:“查徽屬山多田少,棚民租墾山場,由來已久,大約始于前明,沿于國初,盛于乾隆年間?!盵4]對照上面所引康熙《婺源縣治》的序文,楊懋恬關于徽州棚民起源于明代的說法是有一定道理的。
正如楊懋恬所指出的那樣,徽州山區棚民最盛的時期是清代中葉的乾隆時期。婺源縣棚民有明確記載的最早時間是乾隆三年(1738),其他如歙縣、休寧、祁門、黟縣和績溪等大體也介于乾隆初年前后??紤]到祁門地當徽州府往安徽省盛會安慶孔道,故安慶進入此地的棚民應當不會晚于婺源。
進入徽州山區墾殖和經營的棚民數量,以毗鄰的安慶等府為最多,其次為鄰省的江西和浙江,遠者甚至還有來自福建的棚民?!霸撁竦燃`(安慶府)懷寧、潛山、太湖、宿松、桐城等處,間有江西、浙江民人,徽屬距伊等原籍甚近?!盵5]
棚民進入徽州山區租地種植苞蘆和挖山燒炭等活動,曾經和當地土著居民產生了嚴重矛盾,導致紛爭和訴訟不斷,但這種矛盾都還是小范圍的。直到嘉慶十二年(1807)才因休寧縣耆民程元通赴京控告棚民方會中等逞兇釀成命案,棚民和土著居民的矛盾方才引起朝廷的重視。但徽州山區究竟聚集了多少棚民,不同的記載,數量也差異較大。據辦理撫剿徽州棚民事宜的高廷瑤估計,約有萬余人,“棚民之多,以萬計也”。[6]還是高廷瑤,在辦理棚民事宜后,他又說:“余思徽郡屬境,俱有棚民,不下數十萬人?!盵7]而據楊懋恬飭令徽屬各縣確查,其具體數字8681丁口?;罩莞h棚民的具體分布如下表:
所在縣|棚民所搭棚數|棚民丁口數
歙縣|334|1415
休寧|395|2522
婺源|74|295
祁門|579|3465
黟縣|9|69
績溪|172|915
合計|1563|8681
以上統計相對較為精細,但由于徽州是高山縱橫,加上棚民本身想方設法隱匿不報,因此,其數據難以完全與實際完全一致。至少黟縣的數據就不夠準確。根據黟縣自乾隆四十六年(1781)、嘉慶十年(1805))和嘉慶十六年(1811))連續頒布的四份關于嚴禁棚民造窯燒磚、水口燒煤、租山開墾和開煤燒灰等禁令的情況來看,黟縣的棚民之害應是相當嚴重的,其棚民數量絕非表上統計的69丁口。又據道光四年(1824))安徽巡撫陶澍編查皖南棚民保甲事宜統計,此時,在大量棚民已被驅逐和勒令退山回原籍的情況下,編入保甲的徽州棚民依然還有156戶,具體分布是:[8]
所在縣名|棚民戶數|選充棚頭數|備注
歙縣|156|17|
休寧|231|24|
祁門|432|24|
黟縣|10|1|
績溪|12|——|居住分散,不便編設棚頭。
合計|841|66|
不管是數萬還是數十萬,清代中葉以后徽州棚民的數量不會是一個小數字。我們今天在徽州調查期間,發現很多以“棚”為名的村落,如祁門喬山,休寧回溪、南塘,以及歙縣柘林、藍田等地,都有大量以“棚”為村的村落。這些棚村在乾隆以前是沒有的。更為要緊的是,這些棚民聚居村,至今竟然還能操著一口流利的安慶方言。可見,當年棚民的數量是極其可觀的。
二、棚民對徽州山區生態環境的破壞
數以萬計的棚民大規模進入徽州山區,進行無序甚至野蠻開開墾與開發,給徽州原本就脆弱的生態環境,造成了極其嚴重的破壞。
徽州“郡之地隘,斗絕在其中。厥土骍剛而不化,高水湍悍,少瀦蓄,地寡澤而易枯。十日不雨,則仰天而呼,一驟雨過,山漲暴出,其糞壤之苗又蕩然空矣。大山之所,多墾為田,層累而上指,至十余級不盈一畝,快牛剡利不得田其間。”[9]如此惡劣而脆弱的生態環境,使得徽州的糧食生產始終不能自給?!盎战槿f山中,地狹人稠,耕獲三不膳一。即豐年亦仰食江楚十居六七,勿論歲饑也。”[10]因此,徽州經濟結構中,以養山植樹、販運木材為主的山林經濟產業占據著很大的比重。這一經濟結構早在宋代即已形成,“山出美材,歲聯為桴,下浙河?!盵11]“祁門水入于鄱,民以茗、漆、紙、木行江西?!輰幧街幸松?,土人稀作田,多以種杉為業。杉又易生之物,故取之難窮”[12]山場林木不僅是徽州人賴以維生的主要資源,而且,由于它們可以涵養水源,使徽州在社會經濟發展中始終保持一種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健康狀態。
棚民的大規模進入,并進行無序的墾山種田和煤炭等礦物開采,造成了水土流失,使得徽州山區的生態環境受到了較為嚴重的破壞?!扒∧觊g,安慶人攜苞蘆入境,租山墾種,而土著愚民間亦效尤。其種法必焚山掘根,務盡地利,使寸草不生而后已。山既盡童,田尤受害。雨集則砂石并隕,雨止則水源理竭,不可復耕者,所在皆有。大溪旱不能蓄,澇不能瀉,原田多被漲沒。一邑之患,莫甚于此。”[13]休寧人程元通在赴京控訴棚民罪狀時,就曾聲淚俱下地陳述棚民對休寧山區生態的破壞。他說“我們住居地方,環抱皆山,禍遭流匪方會中等向無業地棍程金谷等盜租山場,搭棚糾集多人,私行開墾,種植苞谷,以致山傾石瀉,漲塞河道,山上墳塋盡行挖掘,山下田廬皆受其害”。[14]
在徽州一府六縣棚民聚集人數最多的祁門山區,因棚民租山種植所造成的水土流失等生態災難也最為劇烈。祁門西鄉箬坑,向為王氏宗族聚居地,在棚民到來之前,這里的居民安居樂業,過著一種相對富足的生活,“我環溪基遷于宋,跡發于明,聚族而居,歷年有所。向來田少山多,居人之日用飲食,取給于田者,不敵取給于山。當年興養成材,年年木棄取,絡繹不絕。所以家有生機,人皆樂利,……無不衣食余饒?!盵15]然自乾隆三十年(1765)棚民進入之后,這里的生態環境遭到了前所未有的破壞,居民平靜富有的生活環境也如明日黃花,“自乾隆三十年以后,異民臨境,遍山鋤種,近日地方效尤。每遇蛟水,山崩土裂,石走沙馳,堆積田園,國課永累。且住后來龍山場,合族公業,亦盡開挖鋤種。人居其下,命脈攸關。此日坑河滿積,一雨則村內洪水橫流,祠前沙石壅塞。目擊心傷,人皆切齒。”[16]祁門北鄉的程氏宗族聚居村善和也是倍受棚民之害最烈的地區之一,同箬坑一樣,山場林業是善和經濟的命脈,誠如《竇山公家議》所云:“田之所出,效近而利微;山之所產,效遠而利大。今治山者遞年所需,不為無費。然后利甚大,有非田租可倫。”[17]就是這樣一個仕宦、商賈輩出的山村,清代乾嘉時期,也遭遇到了棚民的大肆侵襲。為此,全族父老集議,由程鈍根主筆撰寫了程氏宗族驅逐棚民的檄文——《驅棚除害記》。在這篇驅逐棚民的檄文中,程鈍根歷數了棚民的九大危害,其中前三項均系對當地生態環境的危害?!胺ッ郑诟?,山成濯濯,萌蘗不生,樵采無地,為害一也;山賴樹木為蔭,蔭去則雨露無滋。泥土枯槁,蒙泉易竭。雖時非亢旱,而源涸流微,不足以資灌溉,以至頻年歲比不登,民苦饑謹,為害二也;山遭鋤挖,泥石松浮。遇雨傾瀉,淤塞河道。灘積水淺,大礙船排,以致水運艱辛,米價騰貴,為害三也?!盵18]
可見,棚民大規模進入徽州山區租山墾殖苞蘆和賃山挖煤燒灰,直接造成了徽州生態環境的惡化。根據有關史料,棚民對徽州山區生態環境的破壞,大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是植被的大量破壞?;罩輾v史上有著良好的生態環境,境內山巒重嶂,河川縱橫,森林植被面積廣闊,所謂“重岡複嶺參天際人,巖谷幽阻林莽叢茂”。[19]茂密的山場林木,不僅涵養水源,使徽州一直保持著良好的生態環境,而且還給徽州帶來豐厚的財富資源。清代中葉以降,棚民的大規模入境,進行野蠻的墾殖與開采,使得徽州大量的山場林木遭到砍伐,植被覆蓋率急劇降低,特別是在一些棚民聚居較為集中的山村,不少林木豐茂之山被砍削殆盡。“自棚民租種以來,凡自棚民租種以來,凡崚嶒險峻之處,無不開墾,草皮去盡,則沙土不能停留。……不但不植不留,而且根株盡掘,甚至草萊屢被燒鋤,萌芽絕望?!盵20]在黟縣,棚民“或開土黨鑿石,或租種苞蘆,草木不留,山石立斷,一邑之生靈受害?!盵21]
其次是水土流失的加劇。植被受到破壞的直接后果,必然導致水土流失的加劇。黟縣知縣吳甸華在嘉慶十六年七月頒布的《禁租山開墾示》的禁令中,對棚民租山開墾所造成的植被破壞和水土流失有著深刻的揭示,禁令指出:“石山戴土,一經墾松,適遇暴雨,沙石滾下,其勢猛悍,山下成熟田畝,多被沖壓,以致失業。邑境內現有虛糧,或因此故。其為農田害,一也;山坡溜水,有澗達溪,墾后夾沙帶石,壅滯灘河。舟楫難行,竹簰亦礙。其為水道害,二也?!盵22]水土流失不僅使得徽州的生態平衡受到破壞,而且阻礙了道路的暢通,影響了居民的正常生活?;罩莞ㄍ矐c的必經之路——祁門大洪嶺山道,就因棚民于道路兩旁砍伐樹木、種植苞蘆而造成的水土流失而一度變得“木濯草斬,泥松沙削……積塞道途”。[23]至于因水土流失而影響居民正常的生活,更是觸目驚心。如果說祁門社景村嘉慶九年(1804)的《奉府憲示禁》所說的“棚內有禍人之,每逢霉雨,河壅溪漲,遂使良田高平低沒,……將來住宅墓址難免無虞”,[24]還只是一種預測的話,那么,在祁門箬坑和休寧田,由水土流失而影響居民正常生活則已成為活生生的現實。在箬坑,箬溪“水為一村血脈,屢歲洪水暴漲,人則棲息無所,物亦漬濕難堪。且祠內污泥壅積,靈爽何所憑依?沿坑屋宇,長在水中,居者寧無痛恨?”[25]在休寧浯田,因遭棚民開墾,導致“溪圳盡塞,河水泛濫,田園交漲,房屋沖坍?!盵26]
最后是自然災害頻繁。植被和生態環境的破壞,使得徽州的自然災害逐漸變得頻繁起來,尤其是在棚敏為害最烈的山區僻壤,這種情況更為嚴重。在歙縣北鄉,“邇為外郡流民賃以開墾,鑿石刨山,興種包蘆。土人始惑于利,既則效尤。寢致山皮剝削,石阞沙傾,霉月淋,亂石隨水而下,淤塞溪流,磕撞途徑,田廬漲沒。”[27]祁門在棚民涌入山區進行野蠻開墾最烈的乾隆五十三年(1788)曾經發生了一次大洪災,這次洪災一共造成了六千人溺斃。這年五月,“初六日,夜大風雨。初七日清晨,東北諸鄉蛟水齊發,城中洪水陡起,長三丈余??h署前水深二丈五尺余,學宮水深二丈八尺余。沖圮譙樓、倉廒、民田、廬舍、雉堞數處,鄉間梁壩皆壞。為從來未有之災”。[28]雖然這次祁門歷史上最嚴重的水災不一定全部因棚民墾山而發生,但棚民濫砍亂伐開山種田所導致抗御自然災害能力的降低,至少說是引發這次損失慘重的洪災的重要因素之一。
棚民在開發徽州山區、發展山區經濟方面是有貢獻的。但是,比起其對山區生態環境的破壞來,這一開發山區活動的積極作用是有限的。它對徽州山區生態環境所造成的損害,在以后很長一段時間內難以消除,直接導致了徽州山區各種自然災害的頻繁發生。
三、棚民對徽州社會的影響
徽州社會原本是一個宗族聚居的社會,宗族和鄉村民間會社組織,在當時的徽州鄉村社會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正如趙吉士所指出的那樣,新安聚族而居,絕無一雜姓攙入者,其風最為近古。出入齒讓,姓各有宗祠統之。歲時伏臘,一姓村中,千丁皆集。祭用文公家禮,彬彬有度。父老嘗謂新安有數種風俗勝于他邑:千年之冢,不動一抔;千丁之族,未嘗散處;千載譜系,絲毫不紊。主仆之嚴,數十世不改?!盵29]徽州鄉村這種井然有序的社會秩序,在棚民大規模涌入下,發生了變動。社會治安形勢也變得異常的嚴峻起來。
概括而言,棚民對徽州社會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徽州平靜的社會生產與生活秩序被打亂。在棚民大規模進入徽州山區之前,徽州人按照歷史上沉淀下來的相沿數十百世的生產與生活方式,過著一種以宗族血緣組織為共同體的鄉村社會生活,“農力最為勤苦,緣地勢陡絕?!笊街洌樘?,層累而上十余級不盈一畝。刀耕火種,望收成于萬一。深山窮民,仰給雜糧。早出偕耕于山,耦樵于林,以警狼虎;暮則相與荷鋤,負薪以歸?!叶喙逝f,自六朝唐宋以來,千百年世系,比比皆是。重宗誼,講世好,村落家構祖祠,歲時合族以祭。貧民亦安土懷生,雖單寒亦不肯賣子流庸?;榕湔撻T第,重別臧獲之等”。[30]棚民來到徽州山區后,相當地宗族成員私自租山耕種或開采,并與當地居民通婚,所謂“在徽屬已久,業經置買田產,與土著民人締姻”。[31]棚民初來時,由于徽州山場大部分實行宗族成員股份制經營,故族中一些貪利之輩,便將自己的股份租與棚民墾種、開采,“初起于租山者之貪利,荒山百畝,所值無多,而棚戶可出千金數百金租種。棚戶亦因墾地成熟后,布種苞蘆,獲利倍蓰。是以趨之若騖,或十年,或十五年,或二十年至三十年。迨山膏已竭,又復別租他山,以至沙土沖瀉,淤塞河道農田。伐木搭棚,毀傷墳塋薪木。本不利于地方,歷來奉文查禁,無如人情見利必趨,不肖之土民陽奉陰違,無業之異民遂爭先恐后,日聚日多”。[32]這種局面最終導致了當地土著居民和棚民的矛盾不斷加劇,原先宗族社會的生產與生活秩序被打破。
第二,社會治安形勢惡化,棚民的野蠻開墾與開采,在經濟與社會文化上,與當地土著居民的經濟利益發生沖突,各種土棚紛爭與訴訟事項增多,加上一批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異籍賭棍、乞乞丐組織也隨棚民一道進入徽州,致使賭博、盜竊、強討強索事件屢屢發生,直接造成了徽州社會治安形勢的惡化。棚民“越境租地,開墾山場,其人刁玩成習,強悍為多,居民每不勝其擾。是以占地侵山,動成訟案。……近年以來,棚民恃無所鉤稽,故智復萌,斗毆、搶奪之風又熾”。[33]乾隆中期以來,舉凡祁門洪迎瑞、洪大由案,休寧程金官案,直至休寧程元通赴京呈控等土棚相爭案件,都是徽州社會治安惡化、土棚矛盾激化的直接反映。至于帶有黑社會組織性質的賭博、乞討、盜搶之徒,更使徽州社會治安形勢日趨嚴峻。在休寧,“邇年,時有無籍游民,多屬少年壯丁,結黨成群,借丐為名,強討惡索。小竊叉雞,其名曰單。其單有首,散則莫其蹤,聚則難清其數。一遇婚娶喪祭,遂行糾集男婦,戶開則升堂入室,戶并則拋石擊門,強索酒食,議折銀錢。稍不遂欲,動輒滋端”。[34]祁門新安,“地當孔道,商賈往來,行李絡繹。向則肅然,安居無事。近則惡丐結黨聯群,有號石埭陳貴地方王喇子、廬州王陳草包等等,名為甲頭,以約束丐為辭,實則四黨擾害,眷黨旬肥?!鈦矸送剑杂懫驗槊?,恃強滋擾,最為民害”。[35]祁門多通包括新安、彭龍、桃源等地立于嘉慶、道光年間的禁止賭博和流丐入境碑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棚民以及隨之而進入徽州的乞丐、賭徒和黑社會組織,給徽州社會治安形勢惡化所造成的影響。
第三,良田受損,物價特別是米價騰貴,給徽州當地居民生活造成了困難。徽州本來就是一個山多田少的山區,糧食不能自給,每年居民所必需的糧食要有三分之二靠從境外輸入。棚民入境墾山、挖礦,不僅使居民的良田受損,賦稅、柴薪供給受到影響,而且更為重要的是,他們所需的糧食(主要是大米)因為河道被棚民墾山造成的水土流失所堵塞,致使境外糧食不能即使運進徽州,導致糧價飛漲,直接影響了當地居民的生活。正如《驅棚除害記》所列舉的棚民給徽州社會所帶來的九大災害中所指出的那樣,“山遭鋤挖,泥石松浮,遇雨傾瀉,淤塞河道。灘積水淺,大礙船牌,以致水運艱辛,米價騰貴,為害三也;山河田畝多被{上為“入”字,下為“水”字}積,欲圖開復,費倍買田。耕農多嘆失業,貧戶永累虛供,窮困日甚,為害四也;久之衣食無出,饑寒為非。法律雖嚴,莫可禁止,為害五也;河積水漲,橋崩屋壞,往來病涉,棲息遭危,為害六也”。[36]“柴薪價值,較之數年前頓增幾倍。居民樵蘇之利,當然無存”。[37]顯然,因棚民對生態的破壞,給徽州土著居民社會生活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直接導致了他們生活的貧困化。
第四,精神生活受到嚴重傷害?;罩菹騺碇匾曣庩柧犹幁h境的選擇。在他們精神和內心世界里,祖先的墳墓風水直接關乎到后代子孫的幸福與否。棚民的濫砍亂伐,使土著居民祖先墳塋龍脈和蔭木受到了破壞,“至于龍脈之傷戕,丁財折耗;古冢之平毀,墳墓遭殃,此尤禍之慘烈者。”[38]而且,在信仰和講求風水堪輿風水的徽州,不僅是宗族祖先的墳塋,而且各縣的縣龍也因棚民的大肆砍伐而倍受荼毒。于是,休寧、婺源、祁門和黟縣等士紳和官府,都紛紛發出了保縣龍、禁棚民的呼吁和告示。棚民這種對徽州人精神和心靈世界的傷害,是直接導致土棚矛盾激化的一個最為直接的要素。正是這種心理和精神上的傷害,使得黟縣知縣吳甸華在連續發出三份禁令之后,還賦《安龍吟·禁種巴蘆燒石煤以筦山脈鑰水口也》詩,以示對棚民的憎恨與忿懣。詩云:“茲土安且敦,扶輿積之厚。連山絡其脈,曲水環其口。秦縣直至今,寧宇閱年久。如何牟利徒,甘受外奸誘。賃山恣墾發,鄰患于焉狃。(休邑、祁門近奉憲驅逐棚民——原注。)不知崔嵬巔,沖沙裂石陡。石壅逈溪流,沙板失畦畝。山越況匪馴,是用驅之走。保民舊田河,完我好岡阜?;蛴质偈?,山骨目擊剖。豈忘名在碑,何貪利斯藪。(嘉慶十年,有呈請示勒石——原注。)水駛山停之,鈐束亮非偶??鲜褂魠墸ā皬S”頭下“義”字),化為缺培塿。漬言共驚詫,公吁來耆茍。任天即民福,因地乃官守。筦鑰吾弗嚴,翳誰執其究。去弊當拔根,汛防議干掫。(屢禁燒煤,業已停止??秩站脧U弛,因晉省請于撫憲,準移駐墩鋪,分兵看守,為久遠計。——原注。)但期長謐寧,無復自紛糾。兩禁不可捍,有如山水壽。”[39]
總之,棚民對徽州社會的影響是深刻的,即使在道光年間根據朝廷制定的章程和規定,大部分棚民被驅逐回原籍,少數棚民定居下來,他們也未能完全融入當地的主流社會。他們的住宅還保留著原籍的建筑樣式,“低小之屋,或以土為墻,或以草為瓦,四都源瑤、碣源之棚民,以及燒炭挖栲、種山蔔苞蘆者,大率類此。不講光線,僅蔽風雨,床與灶接,人與畜居。或一室一婦也,或十室八室而無二三婦也?!盵40]他們的語言也基本保留著家鄉的鄉音方言。
四、徽州官府和鄉紳對棚民的態度及其處置方式
數以萬計的棚民大規模開進徽州山區,開墾與開采以后,引起了徽州地方官府和鄉村士紳階層的震動。如何對待和處置棚民這一陌生的社會群體,成為擺在徽州官府和士紳面前的一件棘手的問題。同時,僻居徽州深山老林從未與外界接觸過的宗族社會社員,面對陌生棚民的無序開墾和野蠻開采,無論在心態和行為上,也都出現了急速的變化。
徽州地方官府和官員對待和處置棚民的態度是有分歧的,即使是在嘉慶十二年(1807)休寧土棚相爭釀成命案、程元通赴京控訴之后,徽州地方官府和官員也對棚民持有不同的意見。就休寧、祁門、黟縣和婺源知縣而言,他們偏重于對棚民進行驅逐,以維護地方社會秩序的穩定。而就辦理棚民事宜的蕪湖道憲楊懋恬和高廷瑤,他們在奉命對棚民進行調查后,一方面堅決執行朝廷查禁棚民的政策,另一方面他們也認為棚民與傳統的強租霸耕之兇惡匪棍不同。因此,楊懋恬認為,“各縣尋??匕福靠h不過數件、數十件而止。至黟縣、婺源歷久,土棚相安,從無控案??梢姡髋锩窬阆捣N地良民,并非兇惡匪棍,亦無不法擾害實跡?!盵41]高廷瑤在會同蕪湖道憲楊懋恬率兵四百前往徽州擒剿棚民時,就對棚民抱有深深的同情。他認定程元通赴京呈控棚民之案有誣,并與諸知縣協商,暫時駐兵縣城,待廉得其實后再行定奪。他說:“此輩雖棚居,然力農事、長子孫,由來歷久,迥與游民托名種山、支棚匿奸者不同。況附郭不及百里,果其聚眾肆行,胡被害者不聞一人?而閭長里胥又皆毫無覺察?夫豈無畏牽連之禍?赴訴長官者,乃獨不遠數千里而京控?此其挾仇誣陷情弊彰矣。今不按虛實,而遽加之兵,彼被控者心懷疑懼,鋌而走險,勢將激成抗拒。兼以眾兵涌入,難免秧及池魚。我輩為縣司牧,可不計出萬全慮而后動乎?”[42]于是,高廷瑤親自輕騎進入山區,“于是,保甲來迎,諸棚民跪謁者踵至。其遠近男婦紛紛千百人夾道歡呼,絕無驚懼情狀?!嗯c縣尹留宿數日,徐察其跡,親閱各棚民家,全無影響”。[43]
當然,由于聚居休寧浯田的程氏宗族族長程元通以“棚民方會中等糾集多人、踞種山場、逞兇釀命等情”,于嘉慶十二年親自赴京呈控。引起了清王朝最高統治者的不安。盡管安徽巡撫初彭齡奉命委勘后,認定程元通所控之詞多有不實,“程元通系族長,年已七十六歲。程怡仁所遞之詞,系祠長程紹蘭主意。詞內所稱掘濠筑壘、祖墓遭掘、程柏押斃、尸匿不交、程靳被捆無蹤等情節,均屬架捏”。[44]但是,清王朝中央和地方政府還是采取了以驅逐棚民退山回籍為主、編查棚民入保甲為輔的政策,制定了《棚民退山回籍章程》,這就是所謂的“十二年遞解之法”?!俺诨諏僖丫茫瑯I經置買田產,與土著民人締姻,編入保甲者,另冊送部備查,毋庸勒令回籍外,其余棚民以租典地契內年限為斷。其載有年限者,概俟限滿后退山回籍?,F在年限已滿,及不載年限、承種已久者,令再種二年,于嘉慶十四年退山回籍。其近年承種,不載年限者,應令該撫轉飭地方官,諭令嚴立年限,至遲不得逾十年各等語,并經修《戶部則例》,一并載入在案”。[45]對租山招棚之山主,清王朝更采取了極其嚴厲的懲罰措施。用《酌議棚民退還山場章程》制定者安徽巡撫初彭齡的話來說,就是“棚民固利其土膏,若無山主召租,亦無從托足,是棚民與山主實表里為奸。此次查辦之后,若不嚴定專條,有犯從重科罪,恐日久玩生,復蹈故轍。應請嗣后如將山場混召異籍之人,搭棚開墾至五十畝者,無論公業私業,均照子孫盜賣祖遺祀產至五十畝者,照投獻捏賣祖墳山地例,發邊遠充軍。不及五十畝者,減一等,租價入官。承租之人不論山數多寡,照強占官民山場律,杖一百,流三千里,為從減一等。父兄子弟同犯,以凡人首從論。族長、祠長失于查察,照不應重律科罪。令該族族長、祠長勒石公祠中,庶棚民絕跡,土民益臻寧輯”。這條規定不久即以例的方式,載入《大清律例》之中。
徽州鄉村宗族社會中的士紳階層對棚民的蜂擁而至,采取了堅決的嚴禁和果斷的驅逐舉措。可以說,在清代中葉的驅逐棚民活動中,他們起到了最為關鍵的作用。包括清王朝中央和徽州地方官府最終能夠下定決心驅逐棚民,這批鄉紳們所做的努力是不可低估的?;蛘哒f沒有鄉紳的疾首頓足般的呼吁和影響,中央和地方官府在對待棚民的問題上或許不會那么堅決、果斷和嚴厲。我們在文書、碑刻、譜牒和其他相關文獻中,發現了數量可觀的關于鄉村宗族、會社和在野鄉紳在禁止和驅逐棚民方面的史料。
在棚民潮涌動的初期,徽州宗族、會社和鄉紳即發出了強烈的禁止和驅逐的呼聲。乾隆四十五年(1780)十二月,休寧北鄉儒村吳氏宗族族長吳懋長、吳世宗、吳鐘溪、吳家漳、吳世茂和監生吳地保、吳興等即以棚民“匪數潛滋?;蛟恍芯浚蛞蛊鹄峭?,砍樹藥魚,肆無顧忌”的名義,呈請到徽州府和休寧縣,由懇請徽州府頒發禁示,“勒石永禁,保蔭保族,以杜侵害”。[46]乾隆四十六年(1781),黟縣知縣在闔邑士紳的強烈請求下,以棚民“江西窯匠鄒國仲等于芙蓉嶂山下窩僻之處、縣龍正身地方,覓租北向地業,將來龍山塝劈入,造窯燒磚,火灼龍脈”為由,勒石頒布《??h龍脈示》,嚴令“有關縣龍之處,永遠不得自行出租與人開砌劈挖泥土、燒造磚瓦。附近居民,亦不許鑿挖有關縣龍石土,并種山藥、種苕、埋苕窖等項損傷龍脈,一概禁止”。[47]乾隆五十年(1785),婺源汪口俞氏監生俞大璋等因汪口向山自“乾隆四十三年,無藉之徒盜行砍伐”,而集體向婺源知縣彭家桂懇請頒示勒石嚴禁。[48]次年七月,汪口俞氏宗族族長、監生俞奎茂等十數名鄉紳,再次就蓄樹垂蔭之向山林木,遭受“旦旦斧金,害及數十年冢也。累累鍬鋤,坑逾數仞;天根斬削,地脈陵夷,所以財賦蕭條,人文寥落?!倍卣堟脑粗h予以勒石嚴禁。[49]在棚民為害最劇、土棚矛盾最烈的休寧浯田嶺,乾隆五十九年(1794),聚居于此的程氏宗族鄉紳程華蒼等,“因異地棚民挖山墾種、地方無知貪其小利,濫召妄租”,使得“山遭殘廢,樵采無資,砂石下瀉,田被漲荒。……深山大澤,異族盈千,嘯聚成群,恐貽害匪淺”為由,懇請休寧知縣“吁恩示禁、寧民杜害”。[50]
在棚民規模最大、為害最劇的嘉慶時期,徽州一府六縣鄉村士紳紛紛以各種不同方式,發起了禁逐棚民、保衛家園的運動。
在休寧聚居棚民最多的地區——浯田嶺、江田村、嶺南、牛嶺、青山、方圩和橫源七村,以程氏宗族族長程元通、祠長程紹蘭為首的鄉紳組織,不遠數千里,親赴北京呈控棚民方會中等。在祁門,善和程氏宗族以附貢生程國華為首的鄉紳,邀集合族父老,以棚民“開墾鋤種為慮,嘉慶年間,恐請張憲驅逐棚匪五十四座,合境胥安”,[51]并親撰《驅棚除害記》,歷數棚民九大危害,云“棚匪之害地方也,甚于兵燹”。[52]在黃古田、環砂、渚口、社景、箬坑等棚民墾山最烈的地區,宗族和鄉紳都奮然而起,組織起了規模龐大的鄉村力量,對棚民進行驅逐。宗族、鄉約和會社在這一時期發揮了積極的基層堡壘作用。祁門善和、環砂和休寧浯田嶺的程氏宗族、休寧商山和儒村的吳氏宗族、祁門黃古田的汪氏宗族和箬坑的王履和堂養山會,祁門侯潭和婺源汪口的鄉約,都在驅逐棚民、捍衛家園的運動中,起到了中堅的作用。
不過,在論述針對棚民這一社會問題時,我們注意到一個有趣的現象,那就是徽州鄉村社會宗族和鄉紳組織,必須借助地方官府的力量。無論是訴諸詞訟,還是敦請官方出示嚴禁,這些組織和力量都離不開官府的支持。正是宗族、鄉約、會社等組織與封建地方官府的協調與互動,才最終將棚民這一社會問題加以解決。盡管這種解決方式不一定完全滿足宗族、鄉約和會社以及鄉紳的全部要求,但至少通過對棚民事件的處置,我們看到了徽州社會中的民間組織和鄉紳勢力在處理基層事務中的不可替代作用。
清代中葉的棚民,作為徽州歷史上最后一次可稱為是移民的運動,給徽州社會所帶來的影響是深遠的。他們對徽州山區的濫砍亂伐、對徽州生態環境的破壞,直到百余年后,依然使徽州承受著這一惡果。清末徽州知府劉汝驥在探究徽州由富變窮的根源時,就曾把深林資源的破壞當成了最為主要的原因,并將“興樹藝”作為振興徽州經濟的頭等事務。他說:“自唐宋以來,(徽州)便號富州,今何忽貧瘠如此?當務之急,莫要于講樹藝之事?!币虼耍诳隙ㄅ锩駥ι絽^經濟開發的同時,我們千萬不要忽視他們對山區生態環境和社會穩定的破壞及其所造成的直接后果。了解了這一點,我們才能實事求是地復原歷史、闡釋歷史。
注釋
[1][明]王世貞:《弇州山人四部稿》卷六十一《贈程君五十敘》。
[2]康熙《婺源縣志》卷首《舊序·詹養沈序》。
[3][清]高廷瑤:《宦游紀略》卷上。
[4]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營建志·水利》。
[5]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營建志·水利》。
[6][清]高廷瑤:《宦游紀略》卷上。
[7][清]高廷瑤:《宦游紀略》卷上。
[8][清]陶澍:《陶澍集》上冊《奏疏·日記·編查皖省棚民保甲折子》,岳鹿書社1998年版,第425頁。
[9]康熙《徽州府志》卷二《輿地志下·風俗》。
[10]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營建志·水利·汪偉奏疏》。
[11]淳熙《新安志》卷一《州郡·風俗》。
[12]淳熙《新安志》卷二《物產·木果》。
[13]同治《祁門縣志》卷十二《水利志·水碓》。
[14]《嘉慶十二年二月十四日左都御史賡音等為安徽休寧耆民程元通呈控棚民占山擾害事奏折》,轉引自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嘉慶朝安徽浙江棚民史料》,載《歷史檔案》1993年第1期。
[15]祁門《環溪王履和堂養山會簿》,清嘉慶刊本。
[16]祁門《環溪王履和堂養山會簿》,清嘉慶刊本。
[17][明]程昌:《竇山公家議》卷五《山場議》。
[18]光緒《祁門善和程氏仁山門支譜》第三本卷一《村居景致·驅棚除害記》。
[19]同治《祁門縣志》卷三十六《雜志·祥異》。
[20][清]方椿楚《頌山房雜著》,轉引自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營建志·水利·道憲楊懋恬查禁棚民案稿》。
[21]同治《黟縣志》卷十一《政事志·塘堨·附嘉慶十年知縣蘇禁水口燒煤示》。
[22]同治《黟縣志》卷十一《政事志·塘堨·附嘉慶十六年七月二十八日禁租山開墾示》。
[23]《清道光二年十一月祁門大洪嶺道路兩側山場永禁種植苞蘆碑記》,原碑現立于安徽省祁門縣大坦鄉大洪嶺頭。
[24]《清嘉慶九年五月十七日祁門社景黃一本堂奉府憲示禁碑》,原碑現置于安徽省祁門縣橫聯鄉社景村。
[25]祁門《環溪王履和堂養山會簿》,清嘉慶刊本。
[26]《清嘉慶八年十月休寧浯田嶺嚴禁棚民入山懇種碑》,原碑現嵌于安徽省休寧縣龍田鄉浯田嶺一家雜貨店墻壁上。
[27]乾隆《橙陽散志》卷末《歙風俗禮教考》,轉引自許承堯:《歙事閑譚》卷十八。
[28]道光《徽州府志》卷十六之一《雜記·祥異》。
[29][清]趙吉士:《寄苑寄所寄》卷十一《泛葉寄·故老雜記》。
[30]乾隆《橙陽散志》卷末《歙風俗禮教考》,轉引自許承堯:《歙事閑譚》卷十八。
[31]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營建志·水利·國朝汪梅鼎驅逐棚民奏疏》。
[32]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營建志·水利·道憲楊懋恬查禁棚民案稿》。
[33]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營建志·水利·道憲楊懋恬查禁棚民案稿》。
[34]《清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休寧縣奉憲嚴禁無籍游民強討惡索碑》,原碑現立于安徽省休寧縣齊云山鎮唐頭村。
[35]《清道光五年閏六月初二日祁門奉憲永禁匪丐入境碑》,原碑現立于安徽省祁門縣新安鄉政府。
[36]光緒《祁門善和程氏仁山門支譜》第三本卷一《村居景致·驅棚除害記》。
[37]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營建志·水利·道憲楊懋恬查禁棚民案稿》。
[38]光緒《祁門善和程氏仁山門支譜》第三本卷一《村居景致·驅棚除害記》。
[39]道光增補《黟縣志》卷十六《藝文志·詩》。
[40][清]劉汝驥:《陶甓公牘》卷十二《法制·民情習慣·休寧風俗之習慣》。
[41]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營建志·水利·道憲楊懋恬查禁棚民案稿》。
[42][清]高廷瑤:《宦游紀略》卷上。
[43][清]高廷瑤:《宦游紀略》卷上。
[44]《嘉慶十二年五月初二日安徽巡撫初彭齡為休寧縣浯田嶺等七處棚民已拆棚退山事奏折》,轉引自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嘉慶朝安徽浙江棚民史料》,載《歷史檔案》1993年第1期。
[45]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營建志·水利·國朝汪梅鼎驅逐棚民奏疏》。
[46]《清乾隆四十五年十二月十一日休寧縣儒村奉賦憲禁示棚民砍樹藥魚等不法事碑》,原碑現立于安徽省休寧縣儒村鄉。
[47]道光增補《黟縣志》卷十一《政事志·塘堨·附乾隆四十六年知縣顧??h龍脈示》。
[48]《清乾隆五十年十二月婺源知縣嚴禁盜伐汪口村嚴禁盜伐向山林碑》,原碑現置于江西省婺源縣汪口村鄉約所內。
[49]《清乾隆五十一年十一月婺源汪口村奉邑尊示禁碑》,原碑現置于江西省婺源縣汪口村鄉約所內。
[50]《清乾隆五十九年四月休寧浯田嶺嚴禁召租棚民種山碑》,原碑現嵌于安徽省休寧縣龍田鄉一雜貨店墻壁中。
[51]光緒《祁門善和程氏仁山門支譜》第一本卷十二《東房新春顯派泰支昂分世系》。
關鍵詞:高職英語;教學目標;社會需求
高職英語教學應貫徹“學用結合”的原則,明確培養實際應用英語能力的方向和目標,遵循“使用為主,夠用為度”的原則,從而滿足21世紀社會對專業外語的要求。
一、高職英語教學目標定位與社會需求的一致性的重要意義。
1.學用結合能克服教學效果差的難題
《高職教育英語課程教學基本要求》明確提出了“以實用為主,應用為目的”的教學目標,充分地體現了高職的人才培養目標。課題組成員認為,教學基本要求中的“應用”是指交際能力應用及崗位上的專業應用。時代呼吁高職院校應培養“專業”+“英語”的復合型人才。外語復合型人才是同時具備外語和一門以上專業知識的人才。針對高職教育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主的目的,高職英語教學也應強調實用為主,以培養和發展學生的英語交際能力為首要目標,必須在“學以致用”的前提下打基礎,學一點、會一點、用一點。只有學用結合才能克服教學脫離實際、教學效果差的難題。
2.學用結合能調動學生學習英語的內驅力
如果英語教學能體現真實的市場需求,突出專業特色,與專業培養目標相聯系,與社會接軌,我們就能調動學生學習英語的內驅力,讓他們覺得學有所用,從而提高英語水平。
高職英語教學由于受教學時數與學生入學水平的限制,以及學生畢業后參加第一線工作的需要,為此在教學中充分結合市場環境、市場定位、消費特征等具體情況設置各類模擬練習。使學生在學習中掌握基本的市場規律,了解工作過程中的功能要求與適應性,懂得專業中的具體問題與現實利益的存在,這樣一來,學生的就業率明顯上升。
實踐證明,套用本科的教學模式,過分強調打基礎,沒有鮮明的針對性,是造成高職畢業生在實際工作中基本上不具備使用英語進行工作的能力的重要原因之一。學用結合打破封閉單一的課堂教育模式,建立開放式、多渠道、多方位的課堂教育體系,從目標、內容、手段等方面實現應用性學習,課內與課外相結合,校內與校外相結合,學科與學科相結合,為學生學習開辟廣闊的時空領域,培養學生創造性的自主發現和自主探索,營造一種理想的教學環境,將學生的主動性、積極性充分調動起來,使課堂的教學結構發生根本變革,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使他們的綜合素質得到全面提高,深受用人單位歡迎。
二、高職英語教學目標定位與社會需求保持一致性的重要舉措
1.重視口語教學
如上所述,高職英語教學應根據社會發展需要來確定自己的教學目標,同時對教學各個環節做出及時和相應的改革和調整。重視口語教學是我們課題組教學改革的重要舉措之一。教師應努力把英語教學課堂變成交際的場所,給學生創造盡可能多的實踐機會,讓他們多聽、多說、多讀、多寫,讓他們在交際中學會交際。給學生以自學實踐的機會,鼓勵學生自己提出問題,給課堂教學不斷注入新的活力。絕大多數學生在英語學習過程中或多或少都會感到,同樣是接受性技能,口語教學比一般教學要生動得多,易于接受。學生重視語言知識的學習,苦練基本功,做到厚積薄發,只有經過較長時間的有目的、有針對性的培養和實踐,才能提高語言交際能力。教師要注意多用英語,與學生交談,給他們提供聽說英語的機會,這樣,學生就會仿效教師,多用英語進行交流和溝通。教師要注意指導、檢查,并給予必要的幫助。所以,在英語教學中開設口語課、上好口語課十分重要。
2.重視與專業英語教學的銜接
高職教學的培養目標應以適用性人才和培養特色為主,兼顧知識的廣泛性。立足各自專業,加強專業英語教學是行之有效的捷徑。以崗位為軸心,突出專業英語教學特色。掌握外語不僅是學會知識,更重要的是獲得技能,較熟練地運用英語于自己的專業上。精通外語又熟悉自己專業的人才就是我國高等教育改革提倡培養的復合型人才。單純的基礎階段教學不能體現專業特色。專業英語與學生的專業息息相關,具備一定的專業英語知識能為他們將來工作的開展奠定基礎。當人們用英語從事某一專業時,使用的是專業英語而不是日常生活英語。只有通過這種“專業語言”,人們才能在自己的領域溝通交流。因此,我們既要重視基礎階段英語的教學,又要重視與專業英語教學的銜接。
3.重視教材的作用。
選好教材是體現教學目標、教學模式和實現教學目的的重要途徑之一。教材的編寫與選擇要以處理好語言基礎與學以致用的關系,突出實用性、交際性、知識性的原則為前提。
實用性是指教學內容的實用性和教學方法的實用性。教學內容的實用性要求優化整合課程內容,重視語言技能和交際能力的培養,突出口語訓練的實戰性。教材的實用性反映在教學的實用性方面,就是教師所采用的教學方法能夠很方便地使用,同時也能使學生很容易地掌握所學的內容。
結語
綜上所述,為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培養高素質技術應用性人才,是高職教育的主要職責,相應地,區域經濟中的產業結構、技術結構正是高職教育發展的依據。在高職院校,英語作為提高應用能力的工具,為了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需調整教學目標,改革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強調以能力為本位,進行全面改革。高職英語教學方向應以市場為導向,突出專業英語特色。英語教學改革的順利推進有賴于上級教育部門、學校關心指導與監督以及教師的努力與學生的配合。只有這樣英語教學改革才會成功,高職學生才會有更大的市場競爭力。
參考文獻
我國高職類院校開設物流專業的時間相對較晚,基本都是在2000年以后。很多方面都是在不斷學習的過程中積累經驗。而且很多高職類院校在教學上仍然有一定的局限性,具體存在以下一些問題。
1.1教學目標單一,教學定位不清晰
對于我國高等教育來說,高職教育的定位一直都是模糊不清的。本科院校在人才培養上應該更加注重學生自學、創新、研究等能力的培養,而高職院校在人才培養上應該更加注重學生的動手操作技能。當前,高職教育人才培養導向可以分成四種:供給導向,根據學校自身資源提供教育產品;經濟導向,追求辦學經濟效益最大化;就業導向,以學生高就業率為導向;實踐導向,強調課程實踐、實驗和學生的動手能力。這些導向總體來說與當今社會對人才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差異,導致高職教育定位并不清晰。
1.2教學方式落后,課程體系和教學手段有待豐富
當前我國國內高職教育的教學方式仍然以傳統的理論授課為主,方式較為落后。雖說伴有一些實踐性的教學方式,但是也僅以一些多媒體形式或者實驗室教學為主,沒有真正邁出學校大門,導致學生動手能力不足,教學形式過于枯燥。課程體系設定方面也有一定的缺陷。目前高職類院校在物流管理的課程設計上以傳統的倉儲、運輸、配送、采購、信息等為主要內容,這些課程的內容絕大部分與社會相脫節,存在盲目設置的問題,導致學生畢業以后不能加以應用。此外有很多內容存在重復設置的問題,內容設置過于理想化,這都是由在課程體系設計之初沒有進行深入的社會實踐調查導致的。
1.3理論與實踐脫軌,實習資源匱乏
目前,我國大部分高職院校都是從原先的中職類院校升級而成,大部分物流管理教材在內容編制上仍然沿襲著中專教材,或在其基礎上進行簡單的增減。有的院校直接選用本科類院校的教材進行授課,其內容與高職類院校并不匹配??偟膩碚f,當前高職類物流管理教材理論與實踐脫軌,過分強調理論的重要性,忽視了應用層面的培養,沒有從根本上體現高職教育的本質特色。此外,缺乏一定的實習資源也是當前高職物流教育的突出問題。我國大多數省市并沒有足夠的相關物流企業滿足學校的需求,只能供學生參觀學習,不是讓學生真正地上崗進行操作。實習仍然流于形式,形同虛設。
2我國高職院校物流管理專業教學改革模式
2.1通過“以賽促學,以賽促教”,重新構建理論教學模式我國早在2007年就開始大力資助高?;I辦各類大學生職業技能大賽,希望通過競賽的模式提高當代學生的實踐操作能力和專業理論水平。從2010年開始,全國職業技能大賽就已經在天津市成功舉辦了四屆,參賽隊伍持續增加。同時,為了更好地籌備國賽,很多省市地區也都紛紛舉辦省市級職業技能大賽,為學生參賽打下更加堅實的基礎??梢哉f,通過舉辦職業技能大賽,可以進一步深化職業教育,提高實踐教育在整個教學過程中的重要性,為學生的理論教學打下堅實的基礎。
2.1.1通過競賽模式,促進高職類院校教學方式改革
傳統的高職類院校仍然沿襲著單純的理論授課和案例分析并行使用的教學方式。這與職業教育重視的能力素質培養存在一定的差距。通過競賽模式的導入,讓學生能夠在高仿真模擬實操的環境中親身進行操作。比如很多院校專門建立高仿真自動立體化倉庫,讓學生可以親眼見到現代化倉儲行業的硬件設施及其應用,還有一些高仿真軟件的應用讓學生可以直接在電腦上3D模擬倉儲配送的整個過程,并且可以進行角色的互換,增強學生的直觀感受。
2.1.2通過競賽模式,促進高職類院校課程體系進一步優化
目前在高職類物流管理專業的課程體系設置中,有些課程并不符合高職類物流管理專業學生的需要??赏ㄟ^舉辦高職類物流管理技能大賽,將大賽之所需、所用的相關內容加入到課程體系中,新增一些實訓類課程,加強學生動手和操作能力,讓學生更能適應物流技術崗位核心能力的培養需求。
2.1.3通過競賽模式,大大激發學生學習熱情
學校通過競賽機制的導入,大大激發了學生的學習熱情。學習不再單純地為了考試得分或者獲取獎學金,還可以參加相關省級和國家級比賽,從而學習到更多的物流知識,為自己今后的求職之路打下堅實的基礎。
2.1.4通過競賽模式,大大提升高職類院校教師“雙師”素質建設
要想在競賽中取得好的名次,一方面需要學生個人的努力,另一方面也對學?,F有專業教師的知識技能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職類院校老師的理論知識要過硬,職業技能水平要得到提高。教師在整個競賽過程中,通過與全國各高職類院校教師的交流,不斷提高自身的專業水平和實踐操作能力。
2.2通過“以行動為導向”的思路構建實訓教學模式
2.2.1重構高職物流管理實訓教學目標,以此進行實訓教學內容體系改革
根據高職類學生畢業以后的就職方向規劃,目前物流管理專業學生畢業后從事的物流職業無外乎兩方面:一方面是物流基層作業人員;另一方面是物流基層管理人員。這兩種人員的倉儲作業能力、運輸作業能力、配送作業能力需要通過實訓教學才能進一步獲取。對于實訓教學的目標定位,我們應該清晰地劃分為三部分:(1)面向物流相關企業崗位的技能要求;(2)高職物流管理專業學生的職業和新能力需求,包括為人處世、與人交流等社會工作能力;(3)高職物流管理專業學生的專業能力,具體包括前面所提到的倉儲、運輸、配送等能力。在實訓教學內容體系的改革上,可以分三步來走:第一步是開展物流操作的初步技能訓練,加強學生對物流基礎理論教學的直觀認識,比如說可以安排學生進行企業或者學校實習地點的參觀學習;第二步是開展單項的專門技能實訓,這些主要是結合具體的專業核心課程開展,比如“倉儲管理”、“運輸與配送”、“現代物流信息技術”等,加強學生對核心專業技能的進一步掌握;第三步是綜合項目技能訓練,這一步主要是將所學的專業知識進行匯總,讓學生在校內實訓基地或者校外實習企業進行綜合化的項目模擬操作,從而對物流管理有進一步認識,進一步擴展所學范疇。
2.2.2大力推進校內實訓設施、設備建設,以此進行實訓教學任務體系改革
物流管理專業由于其特殊性,對學生的實踐操作能力要求相當高,有很多物流企業迫切希望前來就業的學生能夠直接上崗,而不需要長期的企業培訓。目前我國校外實習資源有限,很多實訓環節只能在學校內進行。比如自動化立體倉庫、自動化分揀線、叉車、堆垛機等都應該是現代化物流實訓基地應該具有的基本設施設備,有一定資金實力的學校還應該配備AGV小車、激光掃描設備、ERP沙盤等,以幫助學生進一步認識物流。
2.3通過“校企合作”的思路構建項目化實踐教學模式
2.3.1合理的管理機制的建立是保障校外實踐教學正常進行的必要前提
第一,學校應該單獨建立專門的校企合作部門負責學生的校企合作事宜,責任到位,由專門的領導負責。并且制定專門的人才培養方案、合作規范制度以及相應的管理辦法,定期對實踐教學環境進行督查,開展相應的考核和評價體系;第二,學校應該派專門的實習指導老師進行實習指導工作。每位老師負責相應的實習學生,定期與學生進行溝通,了解學生的思想情況、工作情況和生活狀況,防止學生出現負面情緒。實習學生每周完成實習周記,總結自己的工作情況,并進行匯總和反饋;第三,企業在體系保障方面,除了保障學生基本的經濟利益外,還要給學生進行必要的專業技能培訓、定期崗位輪換,讓學生在企業實踐過程中充分受到平等待遇和安全保障。
2.3.2篩選正規企業,保證校外實踐基地符合實踐需要
實踐基地的篩選是保障校外實踐正常開展的前提條件。在考察前期,要考察該企業是否具備一定的條件以供學生進行實踐。一是企業的崗位職能設置是否與學校相關專業人才培養方向一致,對于物流管理專業而言,該企業所設置崗位必須能夠滿足學生對基本物流技能操作的環境需求;二是企業的背景文化是否與學校培養學生的理念一致,一些企業如果觀念較為落后,設施設備不到位,崗位設置存在明顯問題,則不能作為學校篩選實踐基地的后備隊伍;三是企業的地理位置,學生年齡較小,很多學生還沒有獨自出去工作的經歷,在篩選的時候盡量挑選離學校較近的實習企業。
2.3.3堅持互惠互利原則,保證“校企合作“長遠發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