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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
錄
一、 合同協議書
二、 合同通用條款
第1條 詞語定義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第3條 雙方關系與監理依據
第4條 監理范圍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7條 甲方的權利
第8條 乙方的權利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第10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第12條 人員的更換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第14條 轉讓與分包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三、合同專用條款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第4條 監理范圍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第8條 乙方的權利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附加條款
附錄:
使用說明
一、合同協議書
甲方委托乙方對工程的施工進行約定范圍內的監理。為明確雙方的職責、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全部監理合同文件(以下稱"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為準:
(1)在本合同履行中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與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合同專用條款;
(4)合同通用條款;
(5)施工監理委托書或監理中標通知書;
(6)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文件。
3.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職責和義務。
4.雙方同意本合同約定監理范圍內和監理期內的監理酬金總額為人民幣萬元。
5.本合同施工監理期為個月(天),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6.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人在協議書上簽字和加蓋公章后生效,至監理合同期滿并結清監理酬金終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雙方各執份。當正本與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單位全稱) (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權的人:(簽字)
其授權的人:(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
編: 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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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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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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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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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合同通用條款
第1條 詞語定義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如下含義。
1.監理: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施工監理合同以及有關工程文件、合同,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對工程施工的質量、進度、投資實施監督與管理。
2.工程:指甲方委托進行監理的本合同范圍內的工程。
3.甲方: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任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甲方代表:指經甲方授權,代表甲方負責履行本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5.乙方:指承擔本合同監理任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乙方應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所批準的相應的監理資質。
6.監理機構:指乙方派駐本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組織。
7.總監理工程師:指經乙方授權,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并被甲方認可的監理機構負責人。本合同中簡稱"總監"。
8.監理酬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監理期限、監理范圍支付給乙方的勞務費用。
9.第三方:指除甲乙雙方外與本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10.天:是指日歷天,即從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間的時間段。年、月、日均以公歷計算。
11.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達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1.監理合同適用的法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例和行政法規,以及交通部頒布的有關規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因合同所依據的法規發生變化而引起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發生變更時,應按新的法規進行調整并在合同專用條款中明確約定。
3.監理合同的書寫或解釋,以漢語為主導語言。若需使用其它語言作為輔助語言,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異議時,以漢語文本為準。
4.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系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3條 雙方關系與監理依據
1.甲乙雙方是委托與被委托的合同關系,乙方在甲方委托監理的范圍內,獨立行使甲方授予的職權,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2.監理依據
(1)國家有關的政策、法律和法規;
(2)交通部及有關部門的規章;
(3)國家、交通部及有關部門頒發的工程技術規范、標準和規程;
(4)依法簽訂的監理合同及施工合同;
(5)工程設計文件。
第4條 監理范圍
在合同專用條款中具體列出乙方實施監理的工程規模、監理范圍、工程界限、工程投資、總工期和監理工作階段及內容等。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在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任命其代表,負責在合同履行期間與乙方進行聯系,并負責工程施工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在與第三方所簽的工程合同中,應明確第三方必須接受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的監督與管理。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當將乙方的工作范圍、監理工程師的職權、聯系辦法、監理機構組成與總監姓名以書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應在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內,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施工監理所需的工程技術資料。包括本工程招標文件、施工合同、設計文件、勘察資料及有關的批準文件等。
4.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現場設施,對乙方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5.如果雙方約定,由甲方向監理機構免費提供職員和服務人員,則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增加相應的條款。
6.在履約過程中,對于乙方按約定的監理工作程序提交的技術報告、工程變更、進度報表、總結報告及其它請示報告,甲方則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及時審批,若因未及時批復而給工程帶來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7.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監理酬金。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將監理機構組成、總監簡歷及主要監理人員名單提交甲方。總監應在工程開工前,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規劃和監理工作實施細則。
2.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提出審查意見;檢查施工人員、船機、材料的進場情況,移交測量控制點并核驗測量基線的準確性;審查施工單位的開工申請報告,簽發開工通知書。
3.嚴格控制施工質量,檢查與檢驗建筑材料和構件是否合格,監督第三方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對于不符合質量標準和不安全的作業應責令第三方返工或停工。對隱蔽工程按施工合同中的時限要求及時組織驗收,參與質量事故調查,提出處理意見,檢查處理結果。
4.檢查施工進度與施工計劃的執行情況,當施工進度滯后于計劃時,應要求第三方或提請甲方及時采取措施,確保計劃工期。
5.核查第三方提出的工程變更,報請甲方同意后,簽發工程變更通知。
6.控制工程費用,核實第三方提交的工程進度報表和工程量清單,簽發付款憑證。
7.參與施工合同管理,審核索賠報告,協調各方關系,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8.在履約過程中,對于甲方和第三方提交的有關工程的通知和各種報告,需要乙方審核、核對或確認后轉交的,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及時審查和轉交,若因超過時限給工程帶來損失,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9.應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以及甲方對監理工作的監督和檢查,按合同專用條款所約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報告。
10.審核施工單位提出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協助甲方組織工程驗收。
11.審核保修期內工程保修與缺陷處理方案,檢查實施情況。
12.不得泄露本工程需要保密的技術與經濟資料,不得與第三方發生直接或間接的經濟關系。
13.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監理任務后,應將甲方提供的設施和剩余物品移交甲方。
第7條 甲方的權利
1.對乙方派出的監理機構與監理人員進行審查,并對其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對不稱職的監理人員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2.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施工工藝進行認定,對工程變更進行審批。
3.審批由第三方提交、經乙方審核同意的工程進度報表、工程量清單與工程價款。
4.有權要求監理機構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和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8條 乙方權利
甲方在委托的監理范圍內,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對履約能力差的分包單位,乙方有權要求其整改,整改無效時有權建議甲方清退;對工作不力的現場施工人員,有權要求施工單位予以調換。
2.有權查閱本工程的全部設計文件、技術經濟資料與批文,主持或參加本工程的有關業務會議。
3.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和現場條件,在報經甲方同意后,可向第三方發出開工通知、停工通知與復工通知。
4.根據實際需要,在甲方授權的范圍內,可對設計內容作局部修改,具體條款,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1.監理合同期一般包括施工招投標階段、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及工程保修階段。本監理合同期起止日期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由于非乙方的原因導致監理合同期延長,甲乙雙方應按約定簽定補充協議。
第10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若實際監理范圍或監理工作量或監理合同期因故發生變化,雙方均可提出合同變更請求并應簽訂補充協議。
2.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應提前28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說明理由,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后應在14天內予以答復。若同意變更要求,雙方應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若不同意變更要求,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果一方在接到對方變更要求后14天內不予答復,則視為變更要求已被接受,否則視為違約。
3.若一方在合同期內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合同中的義務,另一方有權通知違約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因合同終止或解除所遭受的損失,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責任外,應由違約方賠償。
4.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28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說明理由,另一方應在接到通知后14天內作出答復;若不同意解除要求,在協商統一前,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若在14天內不予答復,則視為同意解除合同,一方可在發出第一次通知的28天后,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解除。
5.本合同簽訂之后,不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1.甲方應按國家的監理收費規定,確認乙方的監理酬金,并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予以支付。
2.監理酬金的支付按監理合同期進行,不受工程施工實際進度的影響。(除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誤外)。監理合同協議書簽訂后7天內,甲方應按總監理酬金20%~30%的數額,向乙方預付監理酬金;工程保修階段的監理酬金一般可為監理酬金總額的5%。
3.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規模、監理范圍或監理期限發生的變化超過雙方的約定時,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辦法調整監理費。合同執行期間,若因國家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和費率調整等原因使工程費用增加,乙方的監理酬金也應相應調整,具體調整辦法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辦法支付延期監理酬金。
5.乙方人員受甲方指派出外考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若甲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向乙方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的銀行貸款利率乘以拖欠的酬金時間計算。
第12條 人員的更換
1.若乙方確需更換總監和主要監理人員時,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后由甲方通知第三方,其它監理人員的調換也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通知第三方。
2.若因乙方人員不稱職,甲方有權提出調換人員,若情況屬實,乙方應當予以調換。
3.若甲方需更換其代表,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1.獎勵:
(1)乙方及其派出人員,在監理工作中表現突出,貢獻較大時,甲方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2)乙方人員在監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節省工程投資使甲方得到了經濟效益,甲方應將節約部分的10%~30%獎勵給乙方,具體標準和辦法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賠償:若因乙方人員工作過失造成工程事故或甲方經濟損失,應向甲方進行賠償。賠償額計算方法為:該單項直接損失×監理費率(扣除稅金)。累計賠償總金額不應超過監理酬金總額(扣除稅金)。
第14條 轉讓與分包
1.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除受監的主體工程外,乙方可將合同部分任務分包給有資質的監理單位(分包部分不能超過總監理任務的50%),但應事先以書面形式將分包單位的名稱、分包范圍與分包內容報告甲方,甲方對此分包有確認和否決權。
3.乙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在經濟上甲方只與乙方發生關系,但甲方對乙方分包單位的工作有權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均視為乙方的違約。
4.乙方對外單位人員的聘任不視為分包。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1.任何一方不執行本合同的規定,不履行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在執行合同過程中,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或者提請雙方的上級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若協商或調解無效,可選擇以下方式之一進行處理:
(1)向雙方認可的或約定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爭議發生后,除雙方均同意終止合同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三、 合同專用條款
合同專用條款是對合同通用條款的補充、完善或具體化。應對照合同通用條款中同一條款一起閱讀和理解。如果合同通用條款與合同專用條款之間有不一致之處,以合同專用條款為準。
第2條 法規、語言和聯系方式
1.本合同約定的適用的法規:
2.雙方的權利、義務若因適用的法規變更而引起變化時,則雙方的權利、義務需再約定的內容為:
3.輔助語言:
第4條 監理范圍
監理工程范圍包括: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規模:
(4)工程界限:
(5)工程投資:
(6)施工期:
(7)監理工作階段及內容
第5條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甲方應在年月日任命其代表,并向乙方提供所約定的外部條件包括:
2.甲方向第三方通知乙方監理工作范圍、職權和人員的具體辦法和日期:
3.雙方約定的甲方應提供的技術資料及提供的時間:
4.甲方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現場設施:
乙方自備的,甲方給予經濟補償的設施如下:
5.在監理期間,甲方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名職員,由總監安排其工作,并免費提供名服務人員。
6.監理工作程序的約定:
甲方應在天內審批乙方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各類報告、報表的辦法、期限和責任:7.甲方未按約定支付監理費用的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6條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乙方應在年月日向甲方提交監理機構的組成、監理人員名單、監理工作規劃及監理
工作實施細則;
8.乙方應在天內審查(或核實)各類報告、報表的程序、責任:
9.乙方應在天內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內容及有關專項報告的約定:
12.本工程需要保密的內容約定:
13.監理工程師現場設施返還甲方的辦法:
第8條 乙方權利
4.對設計內容進行局部修改的具體標準和條件的約定:
第9條 監理合同期
1.本監理合同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月(或天);
2.本監理合同期延長條件的約定:
第11條 監理酬金與支付
2.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乙方的監理酬金(含預付款,進度款等):
3.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對乙方的監理酬金進行調整:
監理酬金調整的條件約定:
4.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延期監理酬金:
第13條 獎勵與賠償
1.獎勵條件、標準和方法:
第15條 違約、爭議與仲裁
1.違約處理方式的約定:
2.爭議的具體解決辦法的約定:
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附加協議條款:
附錄:
范本使用說明
《水運工程施工監理合同范本》主要適用于全國水運工程(含合資或外資在國內建設的水運工程)的施工監理,包括港口、航道、船廠、防波堤、修造船建筑物、船閘、渠化及其配套工程。
《水運工程施工監理合同范本》包括《合同協議書》,《合同通用條款》和《合同專用條款》三部分。
(1)"合同協議書"是整個監理合同概括性的總匯,它以簡練、概括性語言,將合同的要點寫入協議書中,雙方一旦達成協議,只要書寫很少的文字即可簽署合同。
(2)"合同通用條款"主要是依據交通部"水運工程施工監理規定(試行)"的精神,參照"菲迪克"(fidic)條款并結合我國水運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而提出的施工監理合同標準條件,合同雙方原則上應當遵守,簽約和履約過程中,一般不作改動。
(3)"合同專用條款"是甲乙雙方根據不同工程項目的特點和所處的自然和社會環境,對合同條款的一種完善與補充,如:工程中的具體內容,如工程規模,監理項目、工程造價、監理合同期、監理費用、特殊檢測項目及費用、獎勵條件等都應在專用條款中寫明,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填寫,雙方若認為需要,可在其中增加約定的補充條款和修正條款,以及附加條款。
"合同專用條款"應當對應"合同通用條款"的順序進行填寫,例如:
"第2條",要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填寫所適用的部門和地方的法規與規章。
"第4條",寫明"監理范圍"時,一般要具體寫出工程項目和它包括的總概算,單位工程概算所涵蓋的工程范圍應與總承包合同相一致。在寫明監理內容時,首先要具體寫明是哪個階段或哪幾個階段的監理任務;其次要寫明委托階段內每項具體監理工作,以免遺漏。如果甲方還要求乙方承擔一些咨詢業務和事務性工作,也應當在本條款中詳細列出。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編制概預算,編制標底,提供臨時設施的設計等。
"第5條",在填寫甲方向乙方提供或乙方自備的設施時,一般是指下列設備:(1)檢測設備,(2)測量設備,(3)通信設備,(4)交通設備,(5)照相錄像設備,(6)電算設備,(7)打字復印設備,(8)辦公用房及設備,(9)生活用房及設備。
若甲方對乙方自備的設備進行補償時,一般應寫明補償金額,其計算方法是:
補償金額=設備使用期占折舊期的比率×設備原值+管理費。
在監理期間,若有特殊的檢測項目,雙方應增加有關此方面的約定,并寫明檢測費用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和金額。
乙方:
關聯方:
鑒于乙方未被確認為甲方辦公樓裝修施工方,而依協議轉為該工程施工監理方,甲乙雙方及關聯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負責甲方辦公樓裝修施工監理,有義務指導、協助、監督關聯方依施工設計藍圖進行施工,以達到使裝修從外觀上與效果圖最大程度一致的裝修目的。
2、關聯方在施工過程中若有與施工設計藍圖有關的技術問題反映到甲方后,由甲方通知乙方進行解釋、指導和解決,乙方須在甲方通知其以后半日內著手解決。
3、在施工過程中若有一方提出合理的變更要求,須由本協議三方共同協商確認;決定變更后,乙方須就變更部分重新出具設計圖。
4、、甲方向乙方支付施工圖設計費及監理費合計__________元,分別于施工開始之日支付__________元,施工進度完成_______時支付__________元,裝修完成并驗收合格后,再支付__________元。
5、施工過程中或裝修完工后,若裝修從外觀上無法與效果圖最大程度一致,應由對此存有過錯的乙方或關聯方承擔責任。
6、若因乙方或關聯方的原因,影響施工進度,甲方有權要求其賠償損失。
7、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制定安全監理工作文件,包括編制安全監理規劃、專項安全監理實施細則以及在建設工程項目監理規劃中的安全監理方案。而編制安全監理規劃和細則時又必須按《建設工程監理規范》中“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的內容要求。安全監理工程師要重點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審查總包單位、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單位資質,要求施工單位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協助建設單位辦理建設工程安全報監備案手續,簽訂項目安全生產協議書,簽署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文明承諾書和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備案表。
1)審查勘察設計文件,發現不滿足有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以及在施工中存在較大的施工風險時,應及時向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提出。
2)審查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及電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機械工、塔吊司機及指揮人員、爆破工等特種作業人員資格。
3)檢查施工單位是否制定確保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是否建立了安全崗位責任制。
4)檢查施工單位是否針對施工現場實際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5)檢查施工單位投入施工使用的大型施工機械的檢測、檢驗、驗收、備案手續。
6)檢查施工現場的實體安全施工前提條件。
2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監理工作
1)監督施工單位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以及已通過審查批準的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2)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巡視檢查,檢查施工單位各項安全措施的具體落實情況。對易發生事故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實施旁站監理,發現存在事故隱患應要求施工單位立即進行整改,情況嚴重的,由總監理工程師下達暫時停工令并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的應及時向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監督機構)報告。
3)檢查施工現場使用的大型施工機械,未按照規定進行檢測、檢驗、驗收、備案以及未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的,總監理工程師應下達暫停使用指令,責令施工單位整改并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的應及時向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監督機構)報告。
4)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安全自檢工作(班組檢查、項目部檢查、公司檢查),參加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檢查,同時不定期抽查現場持證上崗情況。
5)檢查施工單位安全文明措施費的使用情況。督促施工單位按規定投入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費。
6)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發性事件時,報告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暫時停工令并督促施工單位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監督機構)和有關部門報告,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單位做好應急救援和現場保護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四不放過”(即:①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過;②事故責任者和員工沒受到教育不放過;③事故責任者和責任領導不處理不放過;④事故處理后沒有整改和預防措施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7)參與安全檢查評價工作,掌握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和匯總表總得分計算,懂得現行安全等級的確定。如果現行安全等級評價考慮安全管理資料的符合性就更加完善了。
3安全監理資料
安全監理資料包括:安全監理內部管理資料和審查施工單位安全措施的管理資料。
3.1安全監理內部管理資料1)安全監理規劃。2)分項或分部安全監理實施細則。3)專項安全施工監理實施細則。4)監理日志。5)監理月報。6)安全監理臺賬。7)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檢查日檢表。8)安全檢查隱患整改監理通知單。
3.2審查施工單位的安全措施管理資料1)施工組織設計、專項安全施工方案。2)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組織機構及責任劃分表。3)安全生產協議書,安全文明生產承諾書以及安全生產措施備案表。4)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5)分項或分部工程或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6)各類安全防護設施的檢查驗收記錄。7)安全技術交底記錄。8)特殊工種名冊及復印件。9)入場安全教育記錄。10)防護用品合格證及檢測資料。11)臨時用電安全檢查驗收記錄。12)施工機械安全檢查驗收記錄。13)保衛、消防安全檢查記錄。14)料具安全檢查記錄。15)現場環境保護檢查記錄。16)環境衛生檢查記錄。17)安全檢查評分表、匯總表。
4施工階段安全監理的幾點體會
1)安全監理人員要多學、多走、多說。多學就是多學習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條文,結合施工現場,分析施工單位的做法有沒有安全隱患,如果有應該如何解決;多走就是經常留意施工安全問題,走遍施工現場的每一個工作點,從分項、分部工程的施工安全要求去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多說就是安全生產預控措施要說,緊張繁忙操作時要說,說安全問題時要把問題調查清楚后才說,說規范話、做規范事。安全監理工程師平時多查、多記、多干,才能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2)安全監理人員要做到開安全生產會議時做好記錄并填寫會議紀要,現場檢查時必須有施工單位安全員參加,要帶樣表一項一項檢查記錄。重要的安全問題與處理要記錄安全監理臺賬。
3)安全監理人員要用安全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條文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正確公正判斷安全問題。因安全問題的判斷發生分歧時,應依據合同文件或通過檢測、試驗等手段用事實說話,用數據說話,以理服人,切忌憑個人的看法和經驗隨意作出決定。
【關鍵詞】 工民建;施工監理;對策
中圖分類號: U415.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引言
社會經濟的發展帶來了建筑業的騰飛,建筑業的發展提高了人們的生活水平,使人們能夠體會到經濟發展帶來的成果。但是建筑業的騰飛也伴隨著建筑業本身的不少問題,工民建施工監理工作不到位就是其中之一。施工監理工作作為工程建設的重要內容,對工程質量、工期、成本和合同管理等方面都會產生重要的影響。工民建工程監理活動主要集中在建筑工程的施工階段,但其事前和事后的控制都會對整個監理工作的質量起到重要作用,因此,工民建施工監理工作的任何一個方面出現問題都會降低監理工作的質量,對工程帶來不良影響。
一、工民建施工監理中存在的問題
1.1對施工監理的認識不夠
目前我國的工民建的施工單位和監督管理單位對建筑施工安全監督和管理觀念模糊,存在明顯的重效益、輕安全傾向,在施工監理工作中,只重視施工質量、工期和資金的控制,工程的安全施工問題只停留在口頭上而已,監督管理單位在很大程度上忽視了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目前在我國的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對各方機制和各方主體責任并不明確,導致在監理事業中存在多方主體,一些領導對施工監理認識存在誤區,認為施工安全問題不重要,這樣的錯誤思想就會直接影響下級管理人員的思想意識,造成安全管理體系、機構的不健全或缺失,在建筑施工時,監理不到位,出現管理真空地帶,一旦出現安全事故,缺乏及時救助。
1.2監理制度不健全,監理有責無權
我國工程監理企業業務職能單一,大部分工作僅限于施工質量管理,對項目決策、設計、投資、合同管理項目運營方面涉及較少。雖然有關法律法規明確了監理的則責任和權利,但在實際的監理工作中,監理單位很少能夠按要求行使權力,在工程建設中,業主對監理工作的干擾普遍存在,嚴重妨礙了監理工作的正常進行,另一方面,由于市場競爭激烈,為了得到工程,監理單位往往以業主的意愿為主,導致施工現場監理工作的有心無力,一旦出現質量安全事故,監理單位就要承擔全部責任,其相應的權利卻得不到合理的保障,這種情況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我國監理市場的健康發展。
1.3缺乏專門的安全監督管理體系
安全監督管理體系關系著施工企業的安全質量和企業的信譽,是施工安全的重要保證。在目前我國的工民建施工企業中,安全監督管理體系長期處于缺失狀態,主要原因是因為缺乏有效的領導機構,施工企業的領導對安全監督管理體系的認識不夠,重視不夠,沒有建立起切合施工企業發展的安全監督管理體系,有的單位甚至干脆沒有安全監督管理組織機構。安全監督管理體系的缺失會造成再建工程安全監理工作的漏洞,威脅到工程的質量、進度,對工程項目產生不利影響。
1.4監督管理人員責任意識淡薄
監督管理人員的工作素質低,責任意識淡薄,沒有認識到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有些監督管理人員對施工過程中的一些不符合規定甚至違法的現象視而不見,在審查安全技術時,不認真仔細,沒有及時發現施工現場的一系列問題,導致小問題得不到及時整改最終釀成重大的安全質量事故。
1.5工程監理單位自身不健全
工程監理在我國發展時間不長,目前尚不規范,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下,惡性競爭頻頻出現。而且目前我國監理市場中的監理企業良莠不齊。形式各異,存在掛靠、出租資質的現象,導致監理單位整體形象和誠信的下降,另一方面,一部分業主不愿放棄施工隊伍選擇。物資采購。進度款撥付等一系列工作的管理權限,影響了監理單位對整個工程的監督管理工作。同時,監理企業自身體制不健全,考核獎勵機制不健全,人員流動性差,阻礙了監理企業的長遠發展。
二、工民建施工監理的對策
2.1堅持“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方針
工程施工必須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從思想上加強重視力度,端正對施工過程中不安全檢查因素的認識和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態度,并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在施工安全管理上,要不斷以生產活動的變化為標準來改進安全措施,指導新的安全措施適應變化后的生產活動,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具體應注意防火、禁止亂搭接電線、腳手架搭設、戴安全帽、安全帶使用等相應的施工安全問題,加強施工安全教育促使施工人員增強安全意識,防患于未然。
2.2做好標準化管理
施工監理標準化工作主要包括“三控制、三管理、一協調”,將監理活動轉化為標準化管理和控制,使監理工作的每一步工作都在統一規定、統一要求和統一標準下進行。目前我國工民建施工監理工作一般只做到了質量和進度的控制,監理工程師將工程質量、進度計劃、實施和控制三結合的圖表制定出來,承建單位按要求施工,但監理人員的有責無權導致進度計劃不能有效實施,延誤工期。對此,業主、施工、監理應加強交流,分析工程延誤的原因,并解決問題,監理監理人員嚴格記錄好監理日志,在監理例會做出對上一周的總結和對下周工作內容提出建議,并積極協調好施工方和業主。
2.3完善安全監督管理體系
完善安全監督管理體系首先要堅持領導責任制,領導要將安全監督責任落實到自己的權限范圍內,建立明確的安全章程,建立明確的安全責任制,嚴格落實保證安全監理的觀念深入人心,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是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其次是要完善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建立專門針對工民建行業的安全法律體系,在已有的法律基礎上,增加關于安全監理 的規定和約束,對于安全監理的落實作出法律性的強制性要求,并且 在法律條文上完善法律懲罰機制,增加安全意識。
2.4建立全過程監督管理體系
傳統的工民建施工監督管理主要集中于施工中的監理,而忽視了施工前和施工后的監理,這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監理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因此加強監理工作的全過程管理師十分有必要的。
2.4.1工民建施工事前的監理控制
工民建施工事前的監理控制主要應進行圖紙會審、設計交底、施工組織設計審查、配置生產要素的質量審核等工作。
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是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各方面的義務,更是工程建設中的慣例。通過設計交底,明確施工工藝和施工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在建筑、結構、工藝等方面的難點和問題,解釋施工、監理、建設單位對圖紙的疑問;圖紙會審可以讓施工單位了解工程特點和設計意圖,對需要解決的技術難題制定解決方案,同時也可以減少圖紙中的差錯,解決圖紙中的質量隱患。
施工組織的審查是指監理單位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承包商填寫的《 施工組織設計 ( 方案 ) 報審表 》。
施工生產要素配置的質量審查的內容主要有:原材料、半成品和構配件質量控制;現場管理監督審查;質量管理體系和作業人員資質審查等方面。施工生產要素配置的質量審查有利于及時解決設計難題,保證施工質量。
2.4.2工民建施工事中監理控制
做好工民建施工事中監理控制首先要做好作業施工技術交底監理工作。在分項工程開始前,就要圍繞施工操作者、材料、設備、工藝、施工要求、施工標準、工期等方面進行科學的交底。其次明確質量控制點,關鍵部位控制、重點控制對象、施工薄弱環節等都要按照質量控制標準創設質量控制點相關明細表,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核批準,以實現質量預控。再次,加強對工民建施工技術活動的監理控制,承包單位自檢與專檢、監控取樣送檢工作。加強工程變更監控等。
2.4.3工民建施工事后監理控制
做好事后控制要求做好竣工驗收控制和相關質量技術交檔的科學審核,驗收時,應對其質量進行驗收,確保資料齊全完整;審核質量技術文檔時,應對分包單位進行具體的相關資料的審查,包括資質文件、施工方案、相關提交材料、材料技術鑒定資料等。
三、結語
加強工民建施工監理工作,提高監理工作在工程建設中的重要的地位,進一步規監理工作,使其科學健康的發展。監理人員要在實際工作中不斷積累經驗,提高監理工作的和質量和效率,真正發揮施工監理工作對工程建設的重要作用。
參考文獻
[關鍵詞]工民建施工監理;存在的問題;現狀;措施
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我國的建筑行業迅速發展,但是建筑業發展尚不規范,工程監理行業中存在競相壓價的惡性競爭行為;同時,監理企業良莠不齊、形式各異,有掛靠的、也有出租資質的,這些情況導致監理的誠信下降。正確認識我國工民監理行業的存在的問題從思想上加以認識,并從行動上予以改進是改善監理行業的有效之舉。在實際的建設和總應該樹立創新意識,不斷提高監理工作水平;抓住投資體制改革的機遇,拓展建設監理內容;建立一支結構合理、素質較高、能在國內外從事監理的隊伍;建立起講競爭、講法制、講信用的市場秩序。
1.工民建施工監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1對施工建立的認識有待提高。目前我國工民建的施工企業對建筑施工的安全認識不足,存在著重效益輕安全傾向,不能擺正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穩定的關系,對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只是停留在說上,認為干工程是大事,而安全工作應該放在工程之后,未能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差,受經濟效益、施工工期和質量等問題的制約,監督管理問題往往被忽視了認為只要進展速度趕上了,質量完成了,建筑工作就完成了,忽視了安全監督管理的工作,在監理事業中存在著多方的主體,然而在我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中,對于各方的機制和各方的主體責任并未作出明確的規定,這使得在進行建筑施工時,各方相互推諉,監理不到位,很多工程無人管理,出現管理的真空地帶,在出現安全事故時,缺乏及時救助
1.2監督管理人員素質較差,不能滿足監督管理的需要。在很多的建筑施工企業中,為了控制成本的需要,往往忽視了對安全監督管理人員的培訓與開發,有的施工單位根本沒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往往只是在迫于檢查壓力下設置了一些專門的監督管理人員,但是都是未經過專業化培訓的人員,甚至是從其他部門臨時抽調出來的人員,幾個兼職工作人員負責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在人員數量上根本不符合國家規定的人數,從而無法滿足工作上的需要。這樣就導致了監督管理人員素質很低,尤其是兼職的監理人員只忙于自己原來的本職工作,不能正確認識到監督管理的重要性,對國家頒布的法律及法規根本不當回事,也不認真的其進行學習了解,認為沒什么大問題就沒關系,不能及時發現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并且再出現問題后沒有及時的消除隱患,及時的整改,導致最后出現較大的安全事故。
1.3缺乏專門的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安全監督管理體系是保證施工安全的重要組織保證,是開展安全監督管理活動的基礎。安全監督管理體系關系著施工企業的安全質量和企業的信譽,對于工民建施工企業有著重要的影響。然而在目前我國的工民建施工企業中,一直缺乏安全監督管理體系,主要體現在一下幾個方面:一是在缺乏有效地領導機構,施工企業領導由于思想上重視,往往在行動上難以落實,并沒有建立切合施工企業的發展建立專門的安全監督管理體系,有的施工企業根本沒有安全監督管理組織機構,有的只是設置一個臨時的未經過培訓的安監員,也沒有關于安全監理的組織規程和約束機制。其次是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不健全,我國目前對于這方面的規定只有《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法》第十九條規定: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委托具有國家規定的相關專業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但是對于違背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造成損失的沒有明確的規定,很多曾經發生安全事故的企業在出事之后,只是用一筆賠償金息事寧人,并未從制度上和思想上重新加強對安全工作的認識,安全管理法律的漏洞以及安全懲罰機制的不健全使得很多施工單位抱有僥幸心理,弱化了其安全意識。
2.促進建設監理事業發展的措施
2.1加強對施工監理的認識?!鞍倌甏笥?安全第一。”安全,在建筑業之中顯得尤為重要,這主要是由于建筑業的性質所決定的。對于工民建也是如此,所以監理是安全的最主要的防線,要充分認識到安全監理是是企業發展的基礎,是關系到工程落實和人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性。企業領導者擺脫安全與經濟效益脫鉤的觀念,重視安全教育,在人力和物力上加強對安全施工管理的投入,保證安全管理的工作落到實處,不能將眼光僅僅地限于工民建的施工質量以及進度、資金等方面的控制,而是應該放眼于長遠,考慮到使用者長遠的利益。
2.2完善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完善監督安全管理體系是不僅能夠有效地開展安全管理活動,更能夠有利于落實安全法律法規,針對目前工民建施工企業中監督管理體系不足的問題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著手:一個是堅持領導負責制,完善安全監督管理機構。首先領導要加強思想認識,把安全監督責任落實到自己權限范圍內,建立明確的安全章程,樹立安全監督典范,將安全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每個組織員工身上,對每一個部門、每一個班組、每一個崗位操作人員,都有明確的安全生產責任,并嚴格落實責任,嚴格按照安全規程、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嚴格進行操作,一旦出現問題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厲查處,以充分保證安全監理的觀念深入人心,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形成上下互保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使得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并且將安全監責任作為員工考核依據納入獎懲體系;其次就是要完善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建立專門針對工民建行業的安全法律體系,填補法律行業的空白,其次在已有的法律基礎上,增加關于安全監理的規定和約束,對于安全監理的落實作出法律性的強制性要求,并且在法律條文上完善法律懲罰機制,增加安全意識。
2.3加強培訓,提高安全監理人員的素質。加強對監理人員的教育,提高其素質。對安監人員的教育要堅持定期與不定期的培訓,內容要以人為主體,以安全教育為中心,開展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安全活動,通過安全培訓,增加其安全知識,提高其對于安全隱患的鑒別能力和事故處理能力,保證安全監督管理落到實處,積極主動地為安全施工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3.結語
可以看出,安監在工民建事業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是施工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門綜合性系統學科。然而工民建安監事業中仍存在很多問題,但是改善安監問題并不是一時一事就可以完成的,需要多方面,全方位上至領導下到員工各層各方面的努力,只有這樣才能提高工民建施工質量,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保證工民建事業發揮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實現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參考文獻
關鍵詞:房建;混凝土;施工;監理
一個房建監理工程師首先要對房建的設計理論和設計規范、施工規范及驗收標準應熟悉并牢記。監理工程師所需的知識面要廣不但有自然學科知識,還要有社會學科的知識。如法學、心理學、神學、經濟學、社會關系學等。監理自身的素質要不斷地提高,不但要做某一學科的專家,還應爭取做一名適應監理工作的雜家。要認真學習、領會監理工作的精神和具體監理項目的有關文件,既要以嚴格、公正、科學、求實、一絲不茍的態度去工作,又要始終貫徹“質量為主、嚴格監理、熱情服務”的精神,及時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提高監理業務水平。下面主要詳談了監理在房建混凝土澆筑的控制措施。
一、進場材料的質量監理
要明確提出要加強現場原材料的試驗工作。例如在材料監理實施細則中提出:對工程中使用的鋼筋、水泥要求有出廠質量保證書,砂石、磚等要有材質試驗單,施工用水要有水質
化驗報告等,以掌握其技術參數資料。監理方對現場材料的質量監理應嚴格按照材料質量監控流程進行,嚴格按照國家規范、標準,以及設計文件、合同、材料監理細則辦事。下面介紹幾種主要材料的質量監理工作措施。
(1)水泥。對進場的每批水泥,要求施工單位分批、分品種堆放、貯存,并及時提供出廠合格證。要求對進場水泥做強度、安定性等試驗,并進行現場監督取樣。未經檢驗的材料,不允許用于工程施工;對質量達不到要求的材料,必須及時清退出場。
(2)混凝土。混凝土是建筑工程中使用最為普遍的加工材料,它的質量不僅涉及各種原材料的質量,而且影響建筑物的工程質量。影響混凝土質量的因素很多,諸如各種組成材料的計量、配合比、攪拌、運輸、振搗、養護等一系列施工環節,均是影響混凝土質量的重要因素。因此,材料監理的一大內容便是對混凝土的質量監理。在混凝土的質量監理中,必須要在水泥、砂、石、水、外加劑等均滿足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審核混凝土的配合比是否正確,用于計量的各種表具、量具等是否俱全,攪拌時間是否適中,運輸過程中是否發生離析等。對振搗、養護、試塊留置等各施工環節應有施工人員專管。對于工序不符合規范、標準要求的,立即通知施工單位質檢人員組織整改,加強管理。
用于承重結構的混凝土試塊、承重墻體的砌筑砂漿試塊、承重結構的鋼筋及連接接頭試件、承重墻的磚和混凝土小型砌塊、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漿的水泥、承重結構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摻加劑,以及地下、屋面、廁浴間使用的防水材料等試塊、試件和材料,必須實施見證取樣和送檢。
監理機構中的見證人員應由具備建筑施工試驗知識并取得見證取樣證書的專業人員擔任,并通知施工單位、檢測單位和監督機構。見證及取樣人員應對見證取樣的代表性和真實性負責。見證人員應做見證記錄,并歸人施工技術檔案。檢測單位應按委托單檢查試樣上的標識和封套,確認無誤后再進行檢測。檢測應符合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檢測報告應科學、真實、準確。檢測報告除按正常報告簽章外,還應加蓋見證取樣檢測的專用章。根據混凝土配合比要求,跟蹤檢查進入現場的混凝土質量,監理工程師應目測混凝土和易性、離析狀況及用料規格,并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定時、定量抽查混凝土坍落度。一旦發現問題,應提出暫緩該車或該批混凝土澆筑,并報總監理工程師處理。
二、模板安裝的質量監理
在房建混凝土澆筑前,監理工程師應仔細檢查模板安裝情況。模板安裝的巡視檢查要點如下。
(1)熟悉設計圖紙、構造大樣圖,掌握放線圖、標高、中線等;復核模板的垂直度、中心線、標高、各部分尺寸,除按圖紙核查結構的外輪廓線外,還應檢查模板的安裝線或檢查線的正確性;檢查模板及支撐系統的整體穩定性,例如豎向模板的斜撐、剪刀撐及水平結構模板支撐系統的整體穩定性。
(2)檢查梁、柱、板的接頭是否牢固、正確,防止錯臺、爛根、移位、脹模現象的發生;檢查上、下層模板的支柱是否在同一條豎向中心線上,支柱下是否設一對木楔及通長墊板,底層支柱的基土是否堅實,當處于濕陷性土層時是否做好防、排水措施;檢查各種管線、預埋件的數量,以及位置是否正確、牢固。
(3)當樓面模板安裝完后,檢查標高抄平,梁模抄中央一點,板抄支柱上方一點,檢查其起拱度((0。1%一0。3%)及標高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三、混凝土澆筑過程的質量監理
商品混凝土到達現場后嚴禁加水,若因為混凝土坍落度而影響泵送時,應立即將不合格混凝土清理出現場,并及時通知混凝土攪拌站進行調整。
(1)使用振動器時應做到“快插慢拔”。振動器插點應排列均勻,可采用行列式或交錯式,按順序移動,不應混用,以免造成混亂而發生漏振。每次移動位置的距離應不大于振動器作用半徑的1。5倍。振動棒的作用半徑(通常為振動棒半徑的8~10倍)一般為300~400。當混凝土分層澆筑時,振搗上一層混凝土時,應插人下一層中50mm左右,以消除兩層之間的接縫。同時,振搗上層混凝土應在下層混凝土初凝之前進行。平板式振動器在每一位置上應連續振動一定時間,一般情況下約為25~40s,以混凝土表面出現浮漿為準?;A承臺板混凝土澆搗,應從一個方向采取斜坡式分層澆搗,混凝土振搗上下、前后同時進行,而監理人員應現場檢查混凝土振搗的均勻性,嚴禁出現振搗不實或漏振情況。
(2)移動時應成排依次振搗前進,移動速度通常為2m/min。前后位置和排間相互搭接長度應為3~5cm,防止漏振。經常觀察澆搗面混凝土狀況,一旦發現混凝土有初凝前兆(用鋼筋插人有明顯孔洞),應及時督促施工方調整局部混凝土澆搗順序,避免出現施工冷縫。
(3)施工現場重點注意以下部位:落深和面積較大的承臺部位,電梯和設備井坑,外墻板及水池墻板高低止水口部分。由于每個泵臺速度不勻或個別停泵可能導致出現混凝土不連續供應的情況,監理工程師應著重檢查該部位的質量,并在混凝土初凝前督促施工方進行二次泌水處理,克服混凝土早期脫水裂縫,同時檢查混凝土平整度。檢查現場測溫落實情況,及時分析溫度差變化,組織有關方面及時解決混凝土澆搗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
(4)根據溫度變化及時落實已澆搗至設計標高部分混凝土表面保溫工作,保溫塑料薄膜覆蓋前必須完成二次泌水處理,減少混凝土表面裂縫,并澆水濕潤。薄膜覆蓋必須落實,薄膜內保留一定水分,而其他保溫材料根據溫度變化分層覆蓋;基礎承臺混凝土澆筑過程中要降低混凝土的入模溫度,控制坍落度;澆筑過程中不得加水,并要振搗密實;混凝土澆搗采取斜坡式澆搗方法,從一個方向進行分層連續澆搗,不留施工縫。
(5)混凝土振搗采用上下、前后同時振搗的方法進行,即在混凝土澆筑點上下配備振搗棒,由操作人員進行振搗。如果混凝土坍落度大,流淌坡度小,距離長,則依次在澆筑點后面配備振搗人員對斜坡進行振搗。為了便于操作人員下坑內施工作業,應在承臺側模處開設若干孔洞供操作人員走動。
四、混凝土養護的質量監理
在混凝土澆筑時,施工前應檢查測溫點的布設情況,并建立測溫點初始值?;炷脸跄埃鋵嵍蚊谒幚?,避免出現因早期脫水引起的裂縫,適量澆水后覆蓋薄膜,并落實保溫措施。根據施工要求,嚴格檢查混凝土保溫措施的落實情況?;炷翝矒v過程中以及養護期內,應嚴密監測混凝土內溫度變化情況。自澆搗時起1~7天,每1小時測定1次;第8~14天,每4小時測定1次。控制混凝土的溫差,當溫差超過25℃時應督促施工方進一步落實加強保溫措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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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改革開放的發展,我國國內建設市場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新興的大型投資項目不斷涌現:從三峽水利樞紐工程到北京奧運場館建設,這些大型工程現場施工技術難度和管理難度大,因此,非常需要具有豐富現場經驗的工程監理進行管理工作。目前監理的現場管理工作主要抓住三個重點:質量控制、安全文明管理和工程量審核。質量在施工工程中是決定性的因素;安全文明提升施工過程的質量;而現場審核作為工程量審核的證據,工程量直接影響到施工進度和施工資金的控制。這三項監理工作都是監理在現場施工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監理依據建設單位委托合同的要求對施工單位進行監督,運用法律和技術手段對工程的質量、投資、進度和安全進行有效控制,同時為建設單位提供各種技術咨詢服務。監理對施工單位的各種施工情況提出建議和審核結論,都是以合同、法律法規和各種相關標準為基礎,因此監理的現場管理具有法律性;而監理豐富的知識與經驗以及對于工程技術的深入了解,對現場施工管理起到強有力的控制作用。簡而言之,監理的現場施工管理,就是要及時發現和處理建設工程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避免留下工程質量安全隱患的同時,實現建設工程投資效益的最大化。
二、施工現場的質量控制
工程的好與壞離不開質量,工程質量是決定施工成敗的關鍵。監理在施工現場的質量控制目的是致力于滿足工程質量的要求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這一系列措施主要包括:
(一)施工前期的管理
施工進行前,監理要對施工單位所進行的工作按步驟詳查,內容包括施工計劃、施工隊伍、工期設計、工程預算、進度規劃及施工組織文件、施工作業指導書等資料,嚴格審查編制文件的正規性和準確性,防止施工過程中因準備不當造成的各種問題。
(二)人員資質審核
在施工隊伍進場的主要時期,現場監理需要對各個進場人員進行資質審核。目前建設工程主要以外來施工隊班組承包的模式進行,施工人員大多數為農民工,為保證施工人員的技術水平,現場監理有義務提醒施工方優化施工人員配備,選擇技術資質達標、業務熟練的施工人員,提高工作效率,保證施工質量。
(三)施工機械配置的管理
對于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現場監理除應檢查施工機械的型號、規格、數量、技術性能、設備狀況、安全性、配置數量和進場時間以外,還應現場核對報送的機械設備是否與施工組織設計中所列的內容相符,對于安全防護設備和個人用品,監理要現場檢查其合格證明和安全使用年限,不允許不合格的施工用具進入現場。
(四)材料及設備的質量檢查
一般而言,建設工程的材料合格與否直接影響到工程的質量,現場監理要嚴格把關材料的報驗制度,對需進行抽樣檢查的材料及半成品、監督施工單位選取的實驗室,完成并見證取樣過程,審核取樣數據;而對于開箱檢查的設備,監理需陪同開箱人員檢查設備質量、合格證、附件類型和數量,并審核開箱記錄。根據質檢結果,對不合格的材料和設備,監理有權將其清理出現場,并匯報相應的責任單位。
(五)技術復核工作的監控
凡涉及到施工作業技術基準和依據的技術工作,現場監理都應該陪同專人進行復核性檢查,以避免基準失誤給整個工程質量帶來難以補救的危害,這其中包含施工圖紙的現場核對。現場監理應盡快熟悉現場情況,認真分析圖紙的內容,與施工負責人檢查核對結果,比如工程的定位、尺寸,現場障礙物、隱埋物探明情況,施工環境調查等。對工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及可預見的變更寫書面報告,并提交建設單位。
(六)施工進行期的質量跟蹤
施工進行時期,監理以旁站作為主要的質量控制手段,旁站監理實際上是一種最徹底的事中控制手段,它可以將質量隱患杜絕于萌芽之中,澄清施工質量缺陷造成損失的責任人?,F場監理旁站施工作業時,核對施工圖紙,測量正在施工的部位結構和位置,監督施工員的施工工藝和施工方法,檢查成品保護情況,對于不符合要求的施工作業,現場監理應制止,對于施工單位的偷工減料行為,現場監理須予以糾正,并將情況匯報給建設單位。
(七)對施工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進行審查
在大多數情況下,涉及到施工現場的設計變更,都是由施工單位根據施工過程中的各種問題提出變更意見,監理工程師需要與施工單位進行現場論證,對施工單位提出的不合理變更予以拒絕。通常施工單位根據自己的意愿,單方面向監理及建設單位提出設計變更要求,這些變更涉及質量以及工程計量費用,監理工程師需要到現場審核情況,對設計變更的合理性進行調查,保證建設單位的利益不受損害。
(八)現場監理的檢驗與驗收
當施工單位完成各分項工程時,監理都需對分項工程進行檢驗。分項工程結束后,經承包單位自檢合格后,上報監理工程師檢查。檢查執行過程中要求監理親自到現場,對已完成的部分進行檢驗,檢驗內容主要包括:對成品或半成品的尺寸、位置、結構的測量,并且形成表格記錄測量數據;尋找待驗收工程存在的各種質量及技術上的瑕疵和不完善,并對此作出相應的書面記錄;對正在驗收的工程給予評價和評估,并匯總成為驗收資料。對驗收不合格的工程,監理工程師有權提出整改要求。在監理眾多驗收工作中,以隱蔽工程驗收最為重要。由于檢查對象就要被后續工程所覆蓋,給以后的檢查整改造成障礙,故隱蔽工程驗收工作顯得尤為重要。現場監理必須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工作,嚴密檢查各種隱蔽工程的施工成果是否達到設計及相關標準的要求。對不合格的隱蔽工程,監理應以監理通知書的方式強制要求施工單位停止后階段施工并進行整改,整改后自檢合格再報監理工程師復查。
三、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管理
目前的施工單位通常都會在現場配置安全員,但是監理依然要求負責現場的安全工作。監理常在現場采用的安全文明監督控制辦法主要有預防和監督檢查。
(一)監理在施工前的現場安全準備工作
在施工正式開始前,監理需要審核施工現場安全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制,檢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的安全措施及可行性,編制本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計劃和詳細的工作細則,大張旗鼓地宣傳并樹立安全文明意識。通過在現場調查,監理要確定現場安全的負責人,并主動與各方負責人協調,規劃安全責任。對于已發生和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現場監理能夠準確判斷主要責任人,確定責任的分配及各方索賠。
(二)監理對安全文明施工采取的事前控制方法
監理對于安全文明施工的事前控制主要采取的對策是預防,對于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監理工程師首先要考慮防患于未然。事實上大多數事故的發生都是源于安全管理方面的疏忽,因此監理工程師安全控制的手段是以預防為主。所以,施工正式開始之前,監理工程師首先要做到對現場施工環境進行勘察,檢查進場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記錄潛在的危險源并向施工單位提出安全整改要求,并作出相應的安全風險評估。
(三)安全施工的現場控制
監理工程師對于安全措施的檢查和現場旁站,安全文明施工監督是安全監理現場控制的主要手段。在施工過程中,監理必須嚴格按照安全監理程序執行安全監理工作,監理現場檢查或旁站時,嚴密監督施工人員的施工動向和現場施工環境,例如安全用具配備,各種施工器具和材料的安全性能,防火防電措施,危險源是否有安全警示標識及圍欄,施工中出現的不安全的作業方法和工藝技術等,發現安全隱患即可向施工單位提出安全隱患整改的要求。對于一般的安全隱患整改,監理以監理通知書的方式通知施工單位進行,對于安全隱患較為嚴重的,則可書面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工。
(四)施工現場的文明檢查
施工現場的文明檢查主要包括職業健康及環境保護兩部分。監理工程師在現場監督時,需要檢查施工作業條件以及環境保護措施,比如防雨、防曬、防振、防噪聲、降溫措施、現場清潔等,對于發現的各種問題,應向施工人員提出整改要求。若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糾紛和交叉作業相互干擾等問題,監理應主動協調,督促施工單位整頓施工文明和施工方法,保證各施工作業在穩定的秩序下展開。
(五)定期開展監理例會
監理需要定期召開監理例會,要求各施工單位的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參加,會議內容主要包括:檢查分析工程項目的質量狀況,針對存在的質量問題提出修改措施;匯報監理在安全文明監督檢查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向施工單位提出整改;上報工程目前的進度;解決需要協調的其它問題,比如施工工序的對接,施工中出現的各種阻礙等。
四、工程量的監督審核
(一)對工程量完成情況的檢查
作為施工工程的重要資料,工程量在建設工程中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施工單位以工程量清單結算其施工的勞動成果,建設單位以工程量清單作為其支付費用的憑據。監理監督審核工程量的主要手段,即是施工現場的管理。監理工程師對施工現場的管理工程量的審核工作,這其中既有對工程進度的核查,也有對工程完成價款的計算。有時設計給予的工程計量,往往在施工過程中會有較大的差異,這導致了施工實際工程量與既定工程量的不統一。監理可以根據檢驗和旁站的手段,準確估計施工中應采取的技術措施,確定有效的工程量。每月監理都要進行的施工工程量結算,并以監理月報的形式,向建設單位匯報。
(二)現場評估索賠費用
工程涉及到的索賠一般而言是指施工單位或建設單位在合同實施過程中,根據法律、合同規定及慣例,對不應由自己承擔責任的情況,向另一方提出給予賠償或者補償要求的行為,這也包括因設計變更或工程擴大所產生的相關增加費用。工程項目施工中的各種索賠管理是監理管理工作的一部分,監理工程師要根據現場經驗,準確判斷索賠的理由是否成立,索賠的證據是否有效完整,本著“客觀、公正和實事求是”的方針,與各方協商一致,審批索賠報表。監理可以根據現場作為評估的主要索賠事件有:對不可抗拒事件后造成的損失,各方協商提出的索賠;因工程進度問題發生的索賠;對施工單位的不合格工程及材料發生費用的索賠;對于各種原因造成工程擴大、設計變更等導致工程量的變更而發生的相關索賠費用。
五、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