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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財稅改革面臨三大任務
財稅改革要繼續深化,當前仍然面臨三大改革任務。
首先是預算改革。預算的公開性、透明度要明顯提高。透明度是社會走向現代化民主法治狀態的制度建設的切入點。同時還要求完整的全口徑預算,即所有政府財力必須進入預算體系,不允許再有預算外資金概念。預算體系內的合理形式,包括一般公共收支預算、資本預算、社會保障預算,以及土地批租收入等要進入基金預算,該體系已清晰化。在預算改革中必須編制中期規劃,2015年開始,中央級的預算需要編制3年,稱為3年滾動預算。還有一些技術性的配套,如需引入權責發生制,各級政府都要編制資產負債表等等。
其次是稅制改革,突出六大稅改。目前已經推進的“營改增”改革,按照時間表要爭取于2015年全覆蓋,中國以后市場上的進項抵扣鏈條要完全打通,以利于企業專業化細分,公平競爭,也配合結構性減稅,推進打造升級換代的中國經濟升級版;資源稅改革要繼續按“從價”機制推進,除產生調節作用外,也將形成地方政府重要的財政收入來源;消費稅的改革有望邁出重要步伐,除優化設計外,還將考慮將征收環節從生產領域推到銷售領域,使消費稅能給地方政府提供一部分有分量的財力來源;要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并推進以環境方面的費改稅為第一階段重點的環境稅改革,這兩個稅種改革首先是完成“立法先行”的過程,對立法過程我們可拭目以待;此外,關于個人所得稅,明確在本年度加快研究方案,條件成熟時啟動新一輪個人所得稅法修訂。
再次是財稅改革任務,涉及中央和地方如何理順事權關系和財力分配關系。比如適合于事權合理化配置的稅基和收入劃分,對以分稅制為基礎的分級財政制度優化方面,是十分重要的事項。事權方面,涉及投資權如何清晰形成中央和地方間的界定,還涉及司法管轄權如何以“先行先試”做系統化的調整,這已在改革過程中。
建立現代財稅體制的六大路徑
在提高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現代化背景下,建立現代財稅體制的路徑應包括以下方面。
以政府扁平化改革為框架。近年來,以部分地區“省直管縣”改革試點和“鄉財縣管”方式改革試點為切入點,財政“扁平化”改革取得較大進展??傮w來看,中國的“省直管縣”改革可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像目前各省的改革試點搞的那樣,省主要對直管縣的財政進行直管,并適當下放經濟管理權,但仍維持市對縣的行政領導地位;第二步是市和縣分治,統一由省直管,重新定位市和縣的功能,某些市毗連的縣可改為市轄區;第三步是市改革,在合理擴大市轄區范圍的同時,合理調整機構和人員,總的方向應當是撤銷傳統意義上的管縣的地級市(級別可保留,人員逐漸調整),全面落實市縣分置,省直管縣。
在上述過程中,還可大力推進鄉鎮財政體制改革,對經濟欠發達、財政收入規模小的鄉鎮,試行由縣財政統一管理其財政收支的辦法,對一般鄉鎮實行“鄉財縣管”方式,在保持鄉鎮資金所有權和使用權、財務審批權不變的前提下,采取“預算共編、賬戶統設、集中收付、采購統辦、票據統管”的管理模式。
以合理調整事權為匹配邏輯。在頂層規劃下調整、理順中央與地方事權劃分,包括中央事權、地方事權、中央與地方共擔事權、中央委托事權、中央引導與鼓勵事權等等,進而按照政府事務的屬性和邏輯原理,合理和力求清晰地劃分政府間支出責任,盡快形成中央、省、市縣三級事權與支出責任明細單的工作,并在其后動態優化和加強績效考評約束。盡快將基礎養老金、司法體系、食品藥品安全、邊防、海域、跨地區流域管理等劃為中央事權。地方政府應退出一般競爭項目投資領域,同時規范省以下政府的事權劃分邊界。
以地方稅體系建設帶動稅制改革和政府間收入劃分改革。建設和完善地方稅體系,以稅制改革為配合,積極完善以稅種配置為主的各級收入劃分制度。積極推進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建立城鄉統一的不動產登記制度;積極推進房產稅立法。大力推進資源稅改革,進一步擴大資源稅的征收范圍。開征獨立的環境保護稅,并將該稅種收入劃歸地方。擴大消費稅征收范圍、調整部分稅目的消費稅征收環節,將部分消費稅稅目收入劃歸地方;將車輛購置稅劃歸為地方收入;在積極推進“營改增”過程中,將增值稅中央增收部分作為中央增加對地方一般性轉移支付的來源。
以規范的轉移支付制度體現事權優先原則。按照人口、地理、服務成本、功能區定位等因素優化轉移支付的均等化公式,加強對欠發達地方政府的財力支持;適當降低專項轉移支付占全部轉移支付的比重,歸并、整合專項中的相似內容或可歸并項目;盡量提前其具體信息到達地方層面的時間,并原則上取消其“地方配套資金”要求,以利地方預算的通盤編制與嚴肅執行。此外,還應積極探索優化“對口支援”和“生態補償”等地區間橫向轉移支付制度。
以建立現代公共預算管理制度為基礎性支撐。結合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要求,在全口徑預算前提下從中央級開始積極試編3~5年中期滾動預算;把單一賬戶國庫集中收付制發展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配之以“金財工程”、“金稅工程”式的全套現代化信息系統建設來支持、優化預算體系所代表的全社會公共資源配置的科學決策;落實新《預算法》關于地方債的規定,加快地方陽光融資的公債、市政債制度建設步伐,逐步置換和替代透明度、規范性不足而風險防范成本高、難度大的地方融資平臺等隱性負債;地方的國有資產管理體系建設也需結合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建設而積極推進。
以舉債權和產權管理為重要組成要素。市場經濟所要求的分稅分級財政體制,內含地方適度舉債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舉債權是規范化的分稅制體制下各級政府應有的財權,在大多數市場經濟國家,地方政府債券市場已較為成熟和完善,成為地方融資的重要途徑和資本市場的有機組成部分,在國家的經濟發展尤其是地方經濟的發展中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新《預算法》賦予地方政府適度舉債權,允許地方政府通過規范的法定程序,在有透明度和受監督的條件下以適當規模舉債,籌集必要的建設資金,這有利于地方政府在分級預算運行中應對短期內市政建設等方面的高額支出,把支出高峰平滑化分攤到較長時段中,并借力于社會資金和市場機制發揮提供準公共產品的職能,有效彌補地方政府收入的不足。
(作者系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院長)
然而,近期有關稅改的一系列政策構想,卻開始在公眾中產生較強的逆反心理。比如正在征求意見的《車船稅法》,擬為了節能減排而大幅提高車船稅征收標準;房產稅、物業稅將提高公眾房產保有環節的稅負;環境稅開征也已漸漸浮出水面……
有關中國人稅負有多重的討論此起彼伏,財政收入連年超GDP增長令人側目,上述醞釀登場的新稅更容易讓民眾產生疑問:政府不是要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嗎?為什么還在持續增加稅負,從老百姓兜里掏錢?
事實上,世界各國因為國情不同,稅負高低各異,很難形成統一標準。以北歐國家為例,其稅負在全球居高位,但其民眾并不會因此而有很多抱怨。原因在于,在其稅制結構中,直接稅為主體,有利于國民收入分配調節;政府財政大比例通過公共支出的方式轉移給民眾,提供更加完善、均衡的公共服務,建立高福利國家。
問題的核心不在政府收了多少稅,而在于稅制結構是否合理,在于收上來的稅是否真正公平、合理地用在了公眾身上,用在以人為本、實現全民可持續健康發展上。
以此為標的,中國的財稅體制顯然有加速調整、改革的必要。
從財政收入方面來看,中國現有稅制重間接稅、輕直接稅的結構顯然不利于國民收入分配的合理調節。
1994年稅制改革,中國確定的目標是實現間接稅、直接稅雙頭并重的稅制格局。時至今日,以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為主的間接稅仍然占大頭,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直接稅比重仍然偏低。
間接稅與直接稅相比較,前者主要產生于生產環節,更易于征收,但對收入分配的調節功能較弱,后者主要產生于消費環節,對征管水平要求較高,但收入分配的調節功能則更顯著。
同時,由于增值稅環環緊扣的鏈條特征,更容易刺激地方政府盡最大可能拉長工業產業鏈,事實上刺激了地方政府招商引資、大搞投資拉動的積極性,這也是中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難的一大病根所在。
從財政支出方面來看,公眾希望知道,各級地方政府收上來的稅到底用在了什么地方?是否實實在在用到了公眾身上?用了多少?怎樣具體分配的?哪些是有效的,哪些被浪費?用來大醬油的錢是否被拿去買了醋?⋯⋯
現行財政體制造成的信息不對稱,加之民眾日益覺醒的納稅人意識,使得公眾對政府財政收支的不信任感難以被真正消解,反而在一定的情形下被越發強化,即便有益的改革都可能被誤讀而無法真正順利實現。
因之,我們有必要對財政體制調整改革做整體的把握、清晰細致的路徑設計。
其中的關鍵點應該是,從稅制結構來看,必須要下決心真正扭轉間接稅獨大的局面,切實在不斷提高稅收征管水平的情況下,降低間接稅在整個稅收中的比重,加大更具收入分配調節功能的直接稅在稅收中的比重。首當其沖的,個人所得稅真正意義上的改革應該盡快推進,而不是停留在小打小鬧的起征點問題的糾纏上。
從財政支出方面看,則必須要加快政府從經濟建設型財政向公共服務型財政的轉軌,使得更大比例的財政收入能夠用在公眾真正需要的地方,最合理有效地發揮其功能。
“一個國家的財政史是驚心動魄的。如果你讀它,會從中看到,不僅是經濟的發展,而且是社會的結構和公平正義?!?008年3月18日,總理在接受中外記者采訪時的這番言論令人記憶猶新。
中國上一次重大財稅體制改革是1994年:以“分稅制”為主要手段,旨在提高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中央財政收入占全國財政收入的比重,達到“重建財政”的目標。到了去年,財政收入占GDP比率已近21%。比1994年的10.87%,提高了近一倍。也許還不如一些發達的福利國家,但效果顯著。以比GDP增長更快的速度增加財政收入,便是途徑。從1994年到2009年,財政收入年均增長18.13%,GDP年均增長13.57%。進入新世紀后,兩者之間差額越來越大。
中央財政收入占全國財政收入的比率,1994年為57.16%,2009年為52.42%。不升反降。但地方財政支出占全國財政支出的比率,由1994年的71.73%增至2009年的80.36%,超過其財政收入份額增幅達3.89個百分點。與此同時,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占地方財政總支出的比率,由1994年的51.5%下降到2009年的47.16%。
以上數據隱含著兩個問題:其一,財政收入占比看似不高,但大量國有企業快速增長的壟斷性收益,因長期不向國家財政分紅,幾乎完全留存,而未能使其在財政收入上顯形化。由于國家仍能直接干預甚至支配國企的投資,因而,這部分巨額收益實際上具有政府財政性,只不過基本體現為投資,以及國有壟斷企業員工的高收入罷了。如果算上這部分收益,則財政收入占比遠不止21%。其二,中央財政占全國財政收入比重看似下降,但同時伴隨著更大幅度的地方財政支出比重的上升,以及中央稅收返還和轉移支出比重的下降。更不應忽略的是,中央財政的國債余額,1994年為2832億元,2009年為60237億元,期間年均增長21%。盡管國債是自愿性的借貸,但終究是要通過增加稅收償還的,實際上是延后了的稅收。如果算上這一塊,中央財政的比重是年年上升的。
由此而論,自1994年重大財稅體制改革以來,“重建財政”的目標不僅超預期實現。而且,在國民收入分配中,資源以不斷增加的速度過于向政府以及企業傾斜,家庭和個人,以及地方政府相對下降。然而,伴隨工業化、城市化和市場化的快速進展,不管是家庭和個人,還是地方政府,支出負擔均大幅增加。這種收與支的不對稱越來越嚴重。
相比16年前,當下中國的經濟與社會,無論是總量還是結構,都發生了很大變化。經濟總量,2009年是1994年的7.7倍;各大產業所占比重:第一產業由18.8%下降到9.5%,第三產業由32.7%上升到42,6%,第二產業由48.5%微降到46.8%。城市化率由30%上升到46.6%。房地產業迅猛發展,己成經濟支柱之一。資本市場和房地產市場從微不足道發展到覆蓋了各個角落。經濟與社會發展,已對內外經濟交往提出了新要求。
更需引起注意的是,社會兩極分化嚴重,財富與權力的金字塔形配置明顯;房地產市場越來越成為難以理順的經濟和社會問題;重生產制造輕消費需求的結構問題漸趨于痼疾化;能源低效使用,高耗能高污染,重出口推動輕內需提振,導致內外失衡;偏重招商引資而輕視綜合發展效果。這些日益突出的問題,無一不劍指現行財稅體制的束縛和掣肘。
十七大報告要求深化財稅、金融等體制改革,完善宏觀調控體系。這是在新世紀新階段形成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體制機制的重要內容。在這方面,要著重抓好三項工作。
第一,要深化財稅改革,建立和健全有利于促進科學發展和社會和諧、推動科技進步、節約能源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財稅體制。要圍繞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主體功能區建設,完善公共財政體系,實現財政體系從經濟建設型向公共服務型轉變。主要內容包括:深化預算制度改革,強化預算管理和監督。要逐步做到把政府收入(包括地方政府土地收入和各類基金、收費)統統納入預算管理,接受人大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健全中央和地方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體制,加快形成統一規范透明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在保持現行財政體制框架總體穩定的基礎上,積極探索政府間支出責任界定,為建立事權與財力相匹配的財政體制奠定基礎。完善中央與地方稅收分配比例,適當提高中央財政收入比重,增強中央政府宏觀調控能力。加大中央對地方財政轉移支付力度,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和比例,促進地區間財力均衡。各級政府都要加大公共服務領域投入,改善民生,逐漸做到在義務教育、公共衛生與基本醫療服務、基本社會保障、公共就業服務、飲用水安全、公路與公共交通、環境保護、廉租房供應、治安、法治環境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財政稅收政策如出口退稅政策等要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完善省以下財政體制,不斷提高轉移支付的有效性,增強基層政府提供公共服務能力。減少管理層級,在有條件的地區推進省直管縣、鄉財縣管等管理方式。探索實行縣級政府最低財力保障制度,做到保底。完善地方稅收體系,清理、規范非稅收入,取消不合理的收費項目,將收入穩定、具有稅收性質的收費納入“費改稅”范圍,增強稅收收入在地方財政收入中的地位。開征物業稅,充實基層財力;調整資源稅,增加地方稅收。
第二,要推進金融體制改革,發展各類金融市場,形成多種所有制和多種經營形式、結構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現代金融體系。繼續深化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穩步推進政策性銀行改革。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使之成為服務“三農”的社區性金融機構。加大城市商業銀行改革力度,發展地方中小金融機構。推進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改革。鼓勵和引導各類社會資金投資發展金融業。大力發展公司債券市場和多層次資本市場,優化資本市場結構,多渠道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積極發展保險市場。穩步發展貨幣市場和金融衍生產品市場,培育外匯市場。繼續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實現金融產品和服務收費的市場化定價。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逐步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深化外匯管理體制改革,放寬境內企業、個人使用和持有外匯的限制。加強和改進金融監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堅持國家對大型商業銀行的控股地位,加強登記、托管、交易、清算等金融基礎建設,確保對外開放格局下的國家金融安全。在繼續實行銀行、證券、保險分業監管的同時,順應金融業務的綜合經營趨勢,強化按照金融產品和業務屬性實施的功能監管,完善對金融控股公司、交叉性金融業務的監管。建立健全存款保險、投資者保護和保險保障制度。建立有效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的應急處置機制。加大反洗錢工作力度。
第三,要推進國家規劃改革,完善國家規劃體系,使國家的發展規劃和地方的發展規劃相銜接。深化投資體制改革,減少審批,需保留審批的要規范和簡化程序。按照科學發展、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要求,健全和嚴格市場準入制度。發揮國家發展規劃如五年規劃、年度計劃和產業政策在宏觀調控中的導向作用和協調作用,并綜合運用財政、貨幣政策,不斷提高宏觀調控水平,為國民經濟的運行提供穩定的環境。在調控方式上,逐步做到主要運用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輔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以總量調控為主,努力保持總供給和總需求的基本平衡,也要促進重大結構的優化,做到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關鍵詞:財稅體制 財政 改革 思考
財政收入與支出是國家對社會公共措施進行建設等各項社會治理工作的經濟基礎,是國家行政系統得以運行的重要支柱。財稅體質的改革對于實現和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的經濟體制、實現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并且在發展的過程中兼顧發展中的效率與公平、統籌當前與長遠之間的關系有重要的影響。
一、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作用
首先,可以發揮財政政策的導向作用,促進市場合理公平的配置資源,將會更加有力于中小企業發展壯大,增加國民經濟活力。
其次,在財稅改革中針對不同的產業實行差別化財政政策,既可以促進產業結構的升級,又可以促進其向現代化的方向發展,更加的經濟、環保。
再次,可以發揮財政對金融資金的引導功能。可以進一步完善擔保系統的發展來整合國家的扶貧基金,促進城鄉一體化的發展,把資金真正的引導到需要資金來促進發展的貧困地區。
最后,可以完善發展成果考核評價體系。徹底改變以前只以GDP數字作為衡量標準的發展成果考核評價體系,加入城鎮居民收入、社會就業率、物價水平、環境保護、財政收入、貧困人口等指標。
與此同時,還可以通過財政政策保護環境。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加快對資源稅改革,堅持實施“誰污染、誰治理、誰受益、誰補償”的生態補償機制,通過國家層面政策的引導來加大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投資力度。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其根本目的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房價高,要建立健全住房公積金制度,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的使用監管,為人民的安居樂業提供有力的支持;醫療衛生關系著全國人民的身體健康,健全網絡化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運行機制,借助互聯網改革醫保支付方式,實現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全覆蓋;教育是民族振興、社會進步的基石,要促進城鄉教育資源的均衡配置,保障教育公平;社保對實現社會公平,穩定社會具有重要作用,要健全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特別是養老保險制度,完善社保關系轉移接續政策,健全社保財政投入制度,完善社保預算制度。
二、財稅體制改革深化的措施分析
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在改革開放的三十年進程中取得了巨大的歷史成就,當前進入新的歷史時期,推進城鎮化建設、人口結構老齡化、全民社保制度建設等問題對財政支出帶來了巨大的壓力,以間接稅為主體的稅制結構的弊端日益顯著。為了應對未來持續存在的財政壓力和充分發揮財稅制度的調節作用,亟待啟動建立與當前我國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財稅制度。
(一)完善預算管理制度
現代國家已經將預算管理制度作為國家治理的基本制度,并以寫入法律。預算不是預測,是對預測的一種反映,是對未來的規劃。如,國家預算體系不夠統一完整,各級政府預算外收支缺乏整體協調,預算的許多環節不夠透明,保障機制尚不健全。而且長期以來,財政支出固化,與財政收入增幅或生產總值掛鉤。對此,要改進預算管理制度,不僅僅依靠 《決定》,更要健全法律保障,出臺 《預算法》,以規范政府權力。預算制定的整個過程都要從法律上予以監督控制,全面維護公款的安全規范使用。
(二)完善稅收制度
稅收是國家取得收入的基本形式,也是實施宏觀調控、調節收入分配的基本工具。財稅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稅收制度的改革。從《決定》精神來看,稅制改革的重點之一,是逐漸取消營業稅,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將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納入增值稅征收范疇;不動產也被納入了增值稅進行抵扣的范疇,減少了企業增值稅的繳納壓力。這項改革是牽動著整個財稅體制的重大舉措。過去增值稅和營業稅是中央和地方的共同稅,“營改增”必將改變中央和地方的分稅方式。涉及中央與地方的利益,必須兼顧兩方面的利益,適當調整增值稅的分享比例,基本原則是不影響地方的既得利益,以保障這項改革的順利推進。此外,對于全民所有的公共資源、資產也納入中央與地方之間的財權劃分范圍,綜合考慮,徹底調整兩方面之間的財權劃分范圍和劃分方式。
(三)財政制度的支出責任與事權相適應發展
目前我國的各級政府間存在著支出責任與事權不相匹配的現象。一是二者的界定不清晰、明確,例如:中央將一些應該自己負責的事務交給地方完成,而一些地方應該自己負責的事務,卻讓中央承擔了較多的支出責任。二是事權和支出責任協調機制存在著一些漏洞。例如:中央一些政策措施的出臺,總是以部委下發文件的方式命令基層政府執行,沒有提前溝通協調。三是一些新增支付責任劃分不明確。如最近幾年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出現的農村義務教育、農村低保、村級組織財力保障等。對此,可初步設計出各級政府事權(支出責任)明細單,明確事權劃分,界定好各級政府支出責任,在以后工作中逐步優化與細化。在此基礎上,劃分政府間收入,對于上下級政府、不同地區之間的財力余缺,可借助轉移支付等手段進行調節,保障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
三、結束語
通過上述途徑對財稅體制進行改革必定會觸動一些既得利益群體,但是任何改革遇到阻力都是必然的。然而,如果這些改革符合人們大眾的根本利益,只要堅持推進和改善就能夠對收入分配制度進行調整,促進社會經濟活動更加的具有公平、效率,有利于政府職能的轉變,保障發展的效果。
參考文獻:
關鍵詞: 宏觀稅負;財稅體制;改革
中圖分類號: D9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23198(2013)06013502
1 我國宏觀稅負現狀
宏觀稅負,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一定時期內(如一個財政年度)政府收入總額在整個國民經濟體系中所占的比重,它是一個國家或地區在一定時期內總體稅收負擔狀況的綜合反映,是一個國家的總體稅負水平的體現。
通常,衡量宏觀稅負的口徑有三種,第一種是小口徑,即全年稅收收入占GDP比重;第二種是中口徑即全年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第三種是大口徑即全年政府收入占GDP比重。由于各國的政府收入的構成和統計口徑差異較大,因此國與國之間宏觀稅負的比較往往不采用大口徑宏觀稅負。
數據來源:OECD revenue statistics 1965 - 2010。
從表1和表 2 的數據可以發現,我國小口徑宏觀稅負由2006年的14.13%上升為2010年的18.25%,中口徑宏觀稅負也由2006年的17.92%上升為2010年的20.74%。因此,我國的稅收負擔水平呈現出明顯的持續上升的趨勢。但與西方國家相比,我國的宏觀稅負并不算高,總體而言,我國宏觀稅負在國際上處于中等水平。但是,我們如果是僅僅把稅收負擔比率的數字本身和西方國家進行比較,就認為我們的稅負水平比西方國家低,這樣做顯然是不科學的,我們應當看到我國和西方高稅負國家在公民享受政府服務方面的差別。在西方發達國家里,社會保障制度非常完善,公民享受的福利水平也較高,生老病死、義務教育、失業補助等等使高稅負“師出有名”。而這些保障在我們國家是有所欠缺的,在部分農村地區則基本沒有。從理論上來看,較高的稅收負擔水平對經濟發展會產生緊縮效應,對社會經濟生活的有序運行是不利的。由于超收稅收不能很好的使用,可能會產生更多的問題。
2 宏觀稅負重的原因分析
2.1 非稅收入過多,管理不規范
財政收入分為稅收收入和非稅收入,當普通居民在衡量自己所負擔的稅收時,也不會將兩者區分。1994年分稅制改革之后,中央和地方之間的財政收入分享額進行“洗牌”,中央改變了財政緊迫的局面,提高了兩個比重,重新加強了中央的財力。地方則日益陷入了財政困境,尤其是鄉鎮政府,已經進入了“吃飯”財政的困境。但是,財權層層上移,事權層層下放的局面日益嚴重,地方政府只能從他處尋求財政來源,例如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罰款和罰沒收入等。據統計,這部分非稅收入的比重是相當大的。這也確實是給老百姓帶來負擔。這部分收入沒有統一的規范,主觀性任意性比較大,導致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現象屢禁不止,加劇了居民的抵觸情緒,使居民感到所承擔的稅收負擔日益加劇,幸福指數不斷下降。
2.2 中低收入階層是巨大稅負基數的貢獻者
中低收入階層占我國人口的絕大多數,他們感覺負擔重了,也就是全社會的負擔重了。在我國,個人所得稅是我國稅收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其繳納者是廣大的工薪階層,他們屬于中低收入階層。對于那些富人,由于制度和監管方面的不完善,無法很好的掌握其收入情況。對于工薪階層而言,他們的工資的很大一部分是要負擔自己及家人的衣食住行,當這部分收入減少而以稅的形式繳納給國家后,他們的生活質量會受到影響。而中低收入者又占了社會的大部分,因而稅負使整個社會不堪重負。
2.3 取之于民未見得用之于民
政府處于這樣一個角色,出于效率方面的原因考慮,社會公共產品由政府提供比較合理,因而大家將自己的一部分收入以稅收的形式交給政府,讓其利用這筆收入為自己提供好的公共產品,以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越多質量越好,也就是居民所享有的社會福利越大。要知道,稅負是否重,納稅人是否痛苦,與社會福利有著最直接的關系。如果在高的稅負水平下,居民所享有的福利也很好,他們會覺得物有所值,這種稅負水平是合理的。但是,高的稅負水平卻對應著較低的福利,人們會感到受到欺騙,會不滿,會對現在的稅負水平的合理性產生懷疑。再比較各國的社會保障支出比例,一般經濟發達國家的社會保障支出占全部財政支出比例在30%左右,一些高福利國家,其社會保障支出占全部財政支出的比例已經突破40%,而我國僅為10%,相比而言比較低。在高福利國家,居民繳納稅,他們從出生到死亡都有了保障,福利無處不在。但是對于我們國家而言,稅收占GDP的比例不斷提高,但是人民的福利卻沒有增加,農民幾乎沒有保障,生不起病,上不起學。從財政支出方面看,對民生方面的投放比例偏低,政府效率低下,資金使用效率不高,透明度也很差,居民認識到自己的收入被政府中某些人“納為己用”,更加覺得自己的稅收負擔沉重。
3 我國財稅體制改革的方向
面對我國稅負較重的情況,政府應該進行以建立健全公共財政體制為目標的財政改革,一方面適當減輕宏觀稅負水平,另一方面提高納稅人的福利狀況,從而提高人民的生活質量。
3.1 減少稅收收入,調整稅制結構
中國稅收的這種狀況,與稅制結構自身的不完善有很大關系,由于目前我國是以間接稅為主的稅制體系結構,雖然這樣的稅制體系結構有利于稅收的征收管理,但是,根據宏觀經濟理論我們知道,這種稅制體系結構卻不利于調節收入分配、縮小貧富差距,因為直接稅更有利于調節收入分配差距。因此我國必須進行以減稅為主尤其是以降低間接稅比例為主的稅制改革。
流轉稅是我國的重要稅種,我國稅收收入中的60%以上都來自流轉稅,流轉稅包括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增值稅是起普遍調節作用的稅種,征收范圍是有形動產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消費稅則是為達到一定目的對個別貨物進行特殊調節的稅種,實際上是對增值稅的高稅率貨物單獨設立的稅種,而營業稅覆蓋的主要是第三產業。
(1)我國增值稅的改革。增值稅是對商品流通過程中的增值額征收的一種稅,增值稅的稅率不應過高。世界上大多數國家規定的稅率為15%左右,在我國基本的增值稅稅率為17%部分適用低稅率為13%。很多國家為了減輕人民生活負擔對大量的基本生活必需品實行零稅率或10%以下的稅率,因此我國可以借鑒外國經驗將增值稅低稅率降至10%并擴大低稅率的適用范圍,可以涵蓋食品、兒童服裝、藥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將農產品作為零稅率貨物,從而降低居民生活必需品價格。
(2)我國消費稅的改革。消費稅是對特定消費品征收的稅是累進性最強的稅種,發達國家的消費稅收入一般都占其全部稅收的10%以上和GDP的3%以上。在我國2009年的數據顯示消費稅收入占到當年全部稅收收入的54%和GDP的42%,消費稅的比例有了較大的提高。消費稅在環境保護、節約資源和收入再分配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作用。因此我國可以適當擴大消費稅的征稅范圍,尤其是對于高消費、高污染、高能耗的消費品,要實行消費配額限制,并課征高稅率;但是對于已進入普通居民日常生活的消費品,要依據消費品的性質,適當降低稅率。隨著人民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居民的消費水平也不斷提高,消費范圍不斷擴大,以前可能是奢侈品的消費品現在可能轉變成為了生活必需品,對于這類產品,條件成熟時可以停征。
間接稅稅負下調所帶來的稅收收入下降也必須通過直接稅來加以彌補。
(1)企業所得稅改革。我國的企業所得稅與其他國家相比并不算高但是由于我國的企業承擔了太多的間接稅以及行政性收費,許多企業經營困難,尤其是許多的中小企業,對于擴大就業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及擴大內需具有重要的意義,因此企業所得稅的改革應側重于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扶持。
(2)個人所得稅改革。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的主要承擔者是工薪階層,其在調節除工資薪金以外的其它收入方面力度不足,應積極推進由分類所得稅制向綜合所得稅制的轉變,綜合考慮納稅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加大對高收入階層的征稅,同時完善個人所得稅的稅前扣除標準,應當在滿足納稅人基本生活開支的收入水平之上予以征稅。減輕中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
3.2 規范政府資金,管理非稅收入
我國的非稅收入過高且管理不規范是我國宏觀稅負水平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這部分收入不僅引起納稅人感覺稅負過重,而且收費不規范不透明難以預測。要想降低稅負水平,必須規范非稅收入。
(1)嚴格立法,明確收費項目和主體。
首先,應當完善我國立法,通過法律明確政府部門各項收入的方式和數量,杜絕一切不正當收費;其次,堅持向以稅收為主費用為輔的政府收入財政體制轉變,對現有的收費項目進行整理和規范,使上述大、中、小三種口徑下的宏觀稅負趨于一致。
(2)加強資金收支管理。
目前在我國財政管理體系中存在著大量的預算外資金,預算外資金是政府資金管理的重點,必須逐步將預算外資金全部納入預算管理,使政府各單位的收入都接受財政監督。同時,注重審計部門對這部分資金的使用的監督作用,防止各部門將其用于私人利益。
(3)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
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障水平和西方發達國家相比還比較落后,但是人民對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的期望卻日益增強。加大社會保障投入,加快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步伐,健全社會保障制度,解除城鄉居民的后顧之憂,為方式轉變、內需擴大、結構優化創造必要的條件,讓城鄉居民有錢也敢消費,使主要依靠出口和投資拉動的經濟發展方式真正轉變為主要依靠內需特別是消費需求推動的經濟發展方式。開征社會保障稅是完善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途徑之一,并且目前我國從稅源、社會接受程度、稅收征管等許多方面都已經具備了開征社會保障稅的條件。建議我國在借鑒外國先進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在政治、經濟和人口等方面的實際,制定出適合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由于我國目前生產力水平還不高、東西部地區以及城鄉之間經濟發展水平差距較大等原因,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應有多種模式,并可以考慮將社會保障稅劃歸為地方稅,作為地方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的財力保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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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財稅金融體制;深化改革;經濟增長;經濟結構;經濟體制
1河北省財稅金融體制改革進展情況
全面深化財稅金融體制改革已經成為現代經濟社會的必然趨勢,中央政府統一規劃,基本確定改革思路并進行了高端的頂層設計,以此來進一步整合改革的方式、途徑和手段。其中河北省的各項改革整合問題尤為突出。河北省對如下方面率先進行了積極探索:首先,對部門預算和中長期預算細化管理;其次,對政府間財政支出明確了責任劃分;再次,改革實時監督,使其具備了旁站式特征;最后,改革縣鄉財政體制等,但是各級部門改革工作沒有實現完全對接、改革進程,步驟和成效不一致等問題也日益凸顯。河北省財政廳為了梳理、整合,提高上述改革成果,提出了構建地方現代公共財政體系的重大舉措。
2財稅金融體制改革遇到的瓶頸
2.1缺乏科學高效的預算管理制度
支出預算約束的弱化,導致預算執行過程中過度強調收入任務,出現了豐年緩收、歉年重收的現象。預算管理制度缺乏科學性還體現在沒有對預算資金尤其是超收收入的執行進行制度性約束,年末追加的情況頻發,不利于依法治稅和實時監督。河北省預算管理制度改革走在全國前列,包括改革部門綜合預算、完善項目預算、實現中長期滾動預算、開創全過程績效管理相繼推出。但是,河北省的系列改革缺乏完整的政府預算體系、缺乏科學的預算決策機制、零基預算方法應用不徹底、缺乏透明的預算公開制度和程序以及配套的預算法律制度等。
2.2稅收制度的功能發揮不全面
稅收收入是政府財政收入的主要渠道和方式,同時國家及地方政府也要通過稅收這個工具來實行宏觀調控并調整收入分配。其中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等直接稅收收入占比較低,而流轉稅在政府財政收入中卻占據主要地位,這就導致稅收制度對收入分配的調節能力較弱,難以發揮其自動穩定功能。
2.3改革結構不合理
國家財政收入中稅收收入和非稅收收入的比重失衡,稅收收入占比較低且呈現逐年下降的趨勢,導致非稅收收入遠遠高于稅收收入,而且即使是在稅收收入內部,直接稅收收入與間接稅收收入的比重也呈現失衡的狀態。在稅務改革中,部分稅目定位不清晰、不明確,導致河北省財稅金融體制改革中出現了重復征稅的現象,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良影響。
3深化財稅金融體制改革的職能與定位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高度重視財稅金融體制改革,提出: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是財政,優化配置資源、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也需要科學的財稅金融體制來保障。國家首次開宗明義地對財政進行了重新定位,進一步提升了財政的地位。
3.1一個總體目標
深化財稅金融改革的總體目標是建立現代財政制度。通過深化財稅金融體制改革,建立起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匹配的現代財政制度,使之具有科學的管理模式、健全的制度體系、規范的管理制度、平穩的運行程序、公正公開的政策、透明的工作流程、高效的宏觀調控和健全的法律保障,以此來促進社會經濟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3.2兩條主線
首先,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關鍵性作用。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角色進行了重大轉變。深化財稅改革決不能偏離市場機制這條主線,市場機制發揮程度是檢驗財稅金融體制改革最終成效的有效手段和方式。其次,發揮省級和市縣兩個積極性。深化財稅金融體制改革市縣利益緊密相連,市縣政府高度關注,因此在維護市縣利益的基礎上改革省級層面的設計和推動改革,注意調動省級與市縣共同的積極性。
3.3三項主體內容
深化財稅金融體制改革包括如下三項內容:首先是預算管理制度的完善;其次是稅收制度的改革;最后是事權和支出責任高度匹配的制度建設。這一系列變革要以制度建設為目標,以制度措施為途徑,改革作為關鍵環節。具體到市縣,還要對市縣政府債務進行科學高效的管理和控制,建立定位科學的現代轉移支付制度,主要表現出基礎性轉移支付為主,輔之以專項轉移支付,并通過橫向轉移支付予以補充的特征;努力構建現代地方稅體系,做到“四個相對”,即相對完整的稅種、相對獨立的稅權、相對協調的征管、相對健全的法制;完善市縣財政體制,進一步明確劃分省與市縣政府間事權和支出責任。
3.4四大聯動改革
財稅金融體制改革與社會、經濟、政治、生態環境四大改革具有高度的關聯性。成為其他系列改革的支撐和保障,并對社會、經濟等領域變革的突破起到了關鍵作用。具體到地方,應著重建立現代國庫管理制度,健全財政監督機制、科學管控財政收入、嚴格財政支出管理制度、細化機關經費管控等。
4深化財稅金融體制改革的途徑與方法
4.1提升深化財稅金融體制改革的主觀能動性
4.1.1優化理財觀念。財政部門要以現代化理念為依托,打破傳統的理財思維的局限,不斷提高國家治理的效率與質量。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以科學的政治經濟理念來持續提升財政的作用,并將之進一步滲透到社會、經濟、政治等諸多領域,使之在社會保障、產業升級與收入分配等方面參與國家治理,進一步提高制度改革和體制創新的效率和效果。4.1.2制定超前的改革方案。深化財稅金融體制改革過程中的重要角色是省級及市縣財政部門,各級財政部門運用科學的手段和方法來平衡橫向管理與縱向調控。基于橫向管理層面,地方財政部門要規范財政來源,有效整合公共資源,進行科學的財力統籌,對部門預算進行制度化建設以及優化配置公共資源等;基于縱向調控層面,在改革過程中,要建立健全系列轉移支付制度,均衡轄區的基本公共服務??h級財政部門要歸集匯總各部門分散的財政性資金,專人專管,并結合資金的性質有效整合資金進行合理的安排預算。
4.2規范預算管理制度
科學的預算管理制度應該具有“強公開,重支出,清掛鉤”的特征,河北省要建設陽光、責任政府并進行依法行政需要建立起預算公開制度。因此,實現預算公開范圍擴大,并進一步細化公開內容,完善預算公開機制,強化管理制度的監督,全面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將平衡狀態及赤字規模預算的審核重點轉移并拓展至支出預算。支出掛鉤在特定時期發揮出了一定程度的經濟推動作用,但是也使財政支出結構出現了失衡的態勢,因此規范預算體制管理的重點與難點就是掛鉤事項的清理。
4.3開放金融市場體系
擴大金融業的經營范圍是開放金融市場體系的基本出發點,包括對內和對外兩個層面的擴大開放。擴大開放范圍能夠更大程度地發揮市場在資源優化配置中的關鍵作用,同時有利于持續服務于社會實體經濟,保證我國經濟健康穩定發展;國家金融業應利用自身的國際化優勢,快速全面地融入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的社會發展背景,從而推動中國經濟的國際化拓展進程。金融市場需求層次的細化和相關產品的多元化,要求對政策性金融機構進行內部改革,均衡直接融資與間接金融的比重,健全保險經濟的補償功能。
4.4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
首先,建立以國家社會信用部門為核心,并與各級社會信用部門密切聯動的社會信用體系,充分發揮各個部門的工作職能,共同推動信用體系的發展;其次,把推行示范點建設、相關重點領域的信用建設作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關鍵環節,以此深化我國財稅金融體制改革;再次,將政務、商務、社會以及司法誠信建設工作作為社會信用體系的關鍵環節;最后,建立健全信用立法,建設我國社會信用記錄和服務機制,深化并發展社會信用體系的獎懲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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