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5-01 10:44:10
序論:在您撰寫開發區環保工作計劃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改善區域聲環境質量為目標,強化噪聲排放源管理,切實解決噪聲擾民突出問題,綜合治理噪聲污染,不斷改善城鄉聲環境質量,努力建設安靜舒適的城鄉環境,保障群眾健康,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和諧發展。
二、主要目標
到年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能力得到進一步加強,噪聲自動監測系統進一步完善,噪聲監測覆蓋范圍進一步擴大。工業、交通、建筑施工和社會生活噪聲污染排放全面達標,居民噪聲污染投訴、和糾紛不斷下降;城市聲環境功能區達標率明顯提高,農村地區聲環境進一步改善。
三、組織領導
成立區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寧靜工程”)領導小組,由分管區長任組長,成員單位包括區發改局、經信局、科技局、財政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運輸局、文體局、環保局、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隊、工商局、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等,定期研究部署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
區寧靜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區“寧靜辦”)設在區環保局,由區環保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區“寧靜辦”負責“寧靜工程”的日常工作,指導各地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牽頭制訂“寧靜工程”年度工作計劃,對“寧靜工程”年度目標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評估考核。各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開發區、度假區管委會是“寧靜工程”的實施主體,負責制定本區域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計劃,組織開展本區域噪聲污染防治工作。
四、任務和要求
(一)加大重點領域噪聲污染防治力度。
1、加強交通噪聲污染防治。
(1)全面落實《地面交通噪聲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以下簡稱“敏感區”)的高架路、快速路、高速公路等道路兩邊應配套建設隔聲屏障。
牽頭單位:區交通運輸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
(2)根據城市擴展范圍擴大禁鳴區域。嚴格實施禁鳴、限行、限速等措施,嚴格控制貨車、渣土車通行證件發放,加大對違反禁鳴、限行、限速等措施的執法和處罰力度。
牽頭單位:區交巡警大隊;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
2、強化施工噪聲污染防治。
(1)嚴格執行《州市建筑施工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加強施工噪聲排放申報管理,施工單位應在項目開工前到環保部門進行申報。實施城市建筑施工環保公告制度。實施夜間施工審批管理,嚴格限制在敏感區內夜間進行產生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加強對違反審批要求和施工噪聲超標排放行為的查處。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關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
(2)實現建筑施工的實時監督,鼓勵使用低噪聲施工設備和工藝。將建筑施工噪聲污染控制納入文明工地評比內容。強化項目經理是建筑施工噪聲污染控制的第一責任人制度。
牽頭單位:區住建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
(3)全面推廣使用商品混凝土。推廣使用預拌砂漿。禁止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
牽頭單位:區住建局、經信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區環保局、交通運輸局。
3、推進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
(1)禁止商業經營活動在室外使用音響器材招攬顧客。積極推行城市室內綜合市場,取締擾民的露天或馬路市場。嚴格管理敏感區內的文體活動和室內娛樂活動。
牽頭單位:公安分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區工商局、城管局、文體局。
(2)嚴格控制加工、維修、餐飲、娛樂、健身、超市及其他商業服務業噪聲污染,有效治理冷卻塔、電梯間、水泵房和空調器等配套服務設施造成的噪聲污染。對噪聲超標單位限期整改,并征收噪聲超標排污費,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予以行政處罰。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
(3)對室內裝修進行嚴格管理,明確限制作業時間,嚴格控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居民宅樓內進行產生噪聲的裝修作業。
牽頭單位:公安分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區城管局。
4、深化工業企業噪聲污染防治。查處工業企業噪聲排放超標擾民行為,對超標企業限期整改,并征收噪聲超標排污費,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予以行政處罰。加大敏感區內噪聲排放超標污染源關停、搬遷和治理力度。加強工業園區噪聲污染防治,禁止高噪聲污染項目入園區。嚴格落后工藝設備淘汰制度,將高噪聲的工藝設備納入淘汰目錄。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區經信局。
(二)強化噪聲排放源監督管理。
5、嚴格聲環境準入。嚴格建設項目聲環境影響評價,明確改善噪聲污染防治的措施要求。嚴格項目環境噪聲“三同時”驗收管理,未通過驗收的噪聲排放項目,一律不得投入運行。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區發改局、經信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
6、加強重點源監管。有關部門每年應確定本地區重點交通噪聲整治路段、建筑施工噪聲重點整治工地、社會生活和工業噪聲重點治理單位作為重點噪聲排放源單位,上報區寧靜工程領導小組,嚴格各項管理制度,確保重點排放源噪聲排放達標。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運輸局、公安分局。
7、積極解決噪聲擾民。加強噪聲污染投訴處置,暢通環?!?2369”、公安“110”、城建“12319”舉報熱線的噪聲污染投訴渠道。建立投訴信息共享機制和噪聲擾民應急機制,防治噪聲污染引發。將排放超標并嚴重擾民的噪聲污染問題納入各職能部門掛牌督辦范圍。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區住建局、城管局、公安分局。
8、開展綠色護考行動。加強中高考等國家考試期間綠色護考工作,為考生創造良好的考試環境。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區住建局、城管局、公安分局。
(三)加強城鄉聲環境質量管理。
9、加強城市噪聲達標區建設。確定聲環境質量達標區和不達標區,制定達標區保持計劃或進一步改善計劃。年7月底前制定不達標區噪聲削減計劃并報市“寧靜辦”后實施。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關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運輸局、公安分局。
10、進一步改善鄉村聲環境質量。嚴格控制城鎮化過程中的噪聲污染,防止噪聲污染從城市向鄉村轉移,將加強鄉村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納入日常環境管理工作。
牽頭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關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城管局、交通運輸局、公安分局、。
(四)強化監管支撐能力建設。
11、完善噪聲監測網絡。年完善城市區域環境噪聲、城市道路交通噪聲和功能區定點監測布點,區域環境噪聲監測覆蓋范圍超過建成區面積的90%。持續完善環境噪聲自動監測系統,在區各類聲環境功能區和主要道路交通干線設立噪聲顯示屏,為環境宣教、公眾參與提供信息化的窗口。在重點噪聲污染源安裝噪聲自動監測儀器,并將監測數據作為執法監管依據。加強噪聲污染執法監測能力建設,環境監測和環境監察部門逐步配置應的噪聲現場監測設備和儀器。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區財政局、城管局、交通運輸局、公安分局。
12、提高執法監管能力。區環保局設專人從事環境噪聲日常管理工作,并加強噪聲污染防治機構建設。定期對工作人員進行噪聲污染防治關法規、政策和標準的培訓。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
13、開展治理工程示范。開展低噪聲路面技術研究和示范工程建設。促進道路聲屏障建設,實施高效隔聲窗應用示范工程。按規定開展汽車環保定期檢驗工作,將噪聲排放逐步納入檢驗范圍,并開展摩托車和農用車的噪聲定期檢驗示范。開展城市軌道交通噪聲污染治理示范工程。
關責任單位:區科技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環保局、公安分局。
14、強化聯合執法檢查。噪聲污染防治有關主管部門互協調配合,每半年組織一次聯合執法專項行動。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運輸局、工商局、公安分局。
(五)加強綜合保障措施。
15、加強規劃引導。將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和聲環境質量改善作為重要任務之一,納入“環境保護規劃,設立噪聲污染防治章節。在編制城鄉建設、區域開發、交通發展和其他專項規劃時,在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之中納入聲環境影響評價章節。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區發改局、經信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
16、完善法規政策。研究制定環境噪聲污染防治關法規、規章。嚴格依法征收噪聲超標排污費,做到應收盡收。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區財政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
17、加強科技研發。加大對聲環境質量改善技術研發的支持,通過科技計劃,依托行業主管部門,充分利用關科研機構、高校、企業噪聲振動研究基礎,研發噪聲控制技術,促進降噪設備產業發展。
牽頭單位:區科技局;關責任單位:區經信局。
18、促進公眾參與。廣泛宣傳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介紹噪聲對人體健康危害的知識。發揮媒體對各類噪聲擾民的輿論監督,加大噪聲違法的曝光力度。每年“6.5”環境日期間,利用各種媒體宣傳報道聲環境質量狀況和噪聲污染防治的關情況。劃定后的聲環境功能區應在環保網站上公示,在街道、社區明顯位置設置聲環境功能區類別的標示牌。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運輸局、公安分局。
五、實施進度
(一)準備階段:區“寧靜辦”召開有關部門會議,對年度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計劃作進一步細化,分解年關任務。
一、整治目標
按照“源頭控制、規范整治”的原則,對我區各類堆場,嚴格控制堆放規模,確保全區堆場揚塵源頭控制到位,污染防治措施工作到位。
二、整治范圍
全區涉及到煤炭、煤矸石、礦石、建筑材料、水泥白灰、生產原料、泥土、粉煤灰等各類堆場的企業。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強堆場源頭控制
摸清堆場實際情況。組織相關部門對各類涉及堆場的企業進行清理和檢查,全面了解我區堆場實際情況。
(二)全面整治規范堆場行業
按照《區涉及堆場企業專項整治提升標準》,對堆場行業進行全面整治。列入整治范圍的企業都要制訂整治方案,經區環保部門審查備案后方可實施;企業在整治期限內完成整治工作任務,并經區環保等部門驗收合格的,準予繼續生產;對逾期未完成整治提升任務,或通過整治不能達到相關標準、未通過區環保部門驗收的堆場企業(項目),報請區政府實施限期治理。
四、整治步驟
(一)全面排查階段(2013年3月底前)
對涉及堆場的企業進行全面清理和檢查,重點檢查生產規模、經營現狀、污染治理和安全生產等方面情況,建立“一戶一檔”,并對照《區涉及堆場企業專項整治提升標準》排查存在問題,核查并確定擬整治的企業(項目)名單。
(二)編制方案階段(2013年4月20日前)
對整治提升企業督促制訂整治提升方案,并對整治提升方案組織審查;對列入整治提升范圍,堆放現場存在面嚴重問題的企業下達限期整改決定。
(三)集中整治階段(2013年7月10日前)
2013年7月10日前完成整治提升工作。
(四)驗收和總結階段(2013年7月31日前)
2013年7月25前,全面完成堆場企業(項目)的整治驗收工作,并于2013年7月31日前完成全區涉及堆場企業整治提升工作總結。
五、職責分工
(一)區環保局負責組織推進全區涉及堆場企業項整治提升工作,督促各鎮(開發區、街道辦)環保科開展專項整治。其中,區環保局負責落實企業執行整治提升要求。
(二)各鎮(開發區、街道辦)環保科要按“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轄區內涉及堆場企業的整治提升工作。
(三)區環保局涉及堆場企業整治提升工作內部分工如下:
1.計劃科牽頭負責相關環保整治工作的組織推進,具體負責制訂整治工作計劃;會同相關科室對企業整治提升方案進行審查、驗收組織及工作總結等;對各鎮(開發區、街道辦)的整治工作進行檢查考核;負責下達限期整治任務和企業檢查、整治,并參與驗收。
2.開發科負責建設項目情況的檢查、整治,并參與驗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涉及堆場企業環保整治要求高、任務重、時間緊,為加強組織,強力推進,各鎮(開發區、街道辦)環??茟皶r制訂整治計劃,建立有效聯動工作機制,明確分管領導和責任部門,并建立定期會商制度。
一、2020工作總結
1.包裝儲備、跟蹤洽談、簽約項目
截止本月,開發區目前包裝項目:8個,計劃引進投資額為15.8億元。分別為有色金屬加工招商項目、鎂合金企業招商項目、裝備制造招商項目、盤活大石橋市防暴器廠項目、鐵西熱源廠儲備地塊招商項目等。其中,占地42畝的中盛線纜廠房已成功對接出售給營口榮源三和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跟蹤洽談項目共28個,總金額為132.21億元。其中正在洽談項目13個,分別為營口盛?;び邢薰灸戤a40萬噸多金屬復雜金銀銅綜合回收項目、東北亞鎂質材料交易中心建設綠色鎂質耐材供應鏈園區項目、安徽銅陵國瑞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環保著色材料項目、營口宇恒環保有限公司—10萬噸/年廢油再生綜合利用項目等。
正在跟蹤項目15個,分別為遼寧高科發展有限公司年產24萬噸精制鎳鐵項目正在征地做環評、遼寧億展科技有限公司危險廢物綜合利用及處置項目待上聯審會、遼寧普科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年產500噸彩色濾光片著色劑項目待土地摘牌、營口申東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廢催化劑綜合利用建設項目待土地摘牌等。
簽約項目4個,總金額為50.5億元。分別為遼寧奕泰科技有限公司--年產30萬噸高碳鉻鐵項目、營口寧泰環??萍加邢薰?0萬噸/年污油泥處置和10萬噸/年廢礦物油再生項目、營口鼎益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有色金屬循環固危廢高植化綜合利用項目、大石橋市碳歌循環經濟產業園項目。
指標:2020年大石橋開發區簽約項目列為市考核指標,指標數量為10個,金額為25.1億元。截止目前,簽約個數4個、預計12月底前可完成全年簽約數量,簽約金額可達到67億,已完成全年簽約金額指標。
2.內聯引資
2020年開發區力爭完成內聯引資額為1億元,目前已完成6200萬元,12月底前可完成1億元內聯引資額。
3.飛地經濟
本年度,開發區 “飛地”項目有16家,總投資額共35億元。其中6家企業已取得土地使用證,正在施工建設,包括遼寧普科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的總投資3.5億元、占地約176畝、年產500噸彩色濾光片著色劑30000噸間苯二胺20000噸酚醛樹酯項目,營口寧泰環??萍加邢薰镜目偼顿Y2.3億元、占地73畝、年產10萬噸/年污油泥處置和10萬噸/年廢礦物油再生項目等;營口忠實實業有限公司口罩熔噴布項目等3家企業已投產;營口申東有色金屬有限公司3.8 萬噸/年廢催化劑綜合利用項目等6家企業正在辦理土地使用證。
4、走出去、請進來
本年度走出去招商3次,分別為赴赤峰云銅有色金屬有限公司考察、赴廣西碳歌環??萍加邢薰究疾臁⒏吧钲谡猩痰然顒?。
二、2021年工作計劃
1.包裝儲備、跟蹤洽談、簽約項目
2021年,繼續加強對園區2020年的包裝儲備地塊進行針對性招商,對有意向尋求合作的包裝企業給予對接。
努力將2020年的跟蹤洽談項目轉為2021年簽約項目,完成營口市下發的簽約項目指標。
2.內聯引資
力爭完成1.1億元內聯引資額,較2020年比上升十個百分點。
3.飛地經濟
園區飛地經濟面積3.36平方公里,飛地范圍內主導產業為精細化工、再生資源、有色金屬產業。鼓勵各鎮、街項目飛入園區,對于滿足飛地政策的企業給予申報。
4.走出去、請進來
2020年度受疫情影響,走出去、請進來未能按計劃完成。2021年,擬圍繞江蘇鹽城市響水縣(化工園區)、杭州富陽(有色金屬)、廣東深圳(招商推介會)、湖北黃石(有色金屬)、江西上饒(再生資源)、江蘇無錫(鵬鷂、馬盛)、安徽銅陵(國瑞科技)、蕪湖(海螺集團)等地進行針對性招商。
督促企業配套建設廢氣污染防治設施,并保持正常高效運行,確保對周圍環境及附近居民不產生影響,保障人民群眾“呼吸新鮮空氣”的基本訴求,降低環境投訴數量,守住環境安全底線。
二、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1日—7日)
(二)組織實施階段(3月8日—4月8日)
(三)總結提高階段(4月9日—15日)
三、工作安排
(一)成立機構
為保障廢氣污染專項整治行動的順利開展,并取得明顯成效,成立廢氣污染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具體人員組成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摸清底數
由環境監察局、開發區分局、污防科結合日?,F場檢查、環境等,對全縣范圍內產生廢氣污染的企業及個體工商戶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分別進行登記造冊,經梳理后,明確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的重點對象。
(三)制定計劃
環境監察局、開發區分局、污防科按照工作職責及管轄區域范圍內廢氣污染企業、個體工商戶環境污染現狀及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制定工作計劃,對照工作計劃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責令整改
組織專門人員對所有企業廢氣產生、處理及達標排放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對未按照環評及批復要求配套建設廢氣污染治理設施的企業,依法作出停產整改決定;對廢氣治理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的企業,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二)嚴厲查處,決不手軟
對拒不執行環保部門停產整改、限期整改決定的企業,除一律按照上限實施經濟處罰,執行新《環保法》及配套的辦法、新修訂實施的《大氣法》外,報請縣政府采取停水斷電等強制停產措施,涉嫌環境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門處理,從嚴、從重、從快處理環境違法行為。
一、主要工作任務及分工
(一)進一步強化基礎設施建設管理
1.加快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各鎮(開發區)、區級相關部門要制定生活污水管網建設計劃,采取有效措施,不斷加大投入,切實加快城市生活污水管網建設,進一步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提高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
責任單位:區住建交通局、各鎮(開發區)、區城司。
2.規范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各鎮(開發區)要制定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計劃,加快推進現有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建設;各鎮(開發區)、區級相關部門要加強監管,規范污水處理廠在線監控系統建設,加快污水處理廠驗收工作,確保穩定正常達標運行。
責任單位:各鎮(開發區)、區住建交通局、區環保分局。
3.加快推進污泥處置利用設施建設。要加快污泥處置設施建設,進一步理順污泥焚燒處置的價格、轉運、監管等運行機制,確保全區污泥得到規范化處置。
責任單位:區發改經信委、區住建交通局、區環保分局。
(二)進一步強化環境安全保障工作
1.加大工業危險廢物監管工作力度。區環保、交通運輸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工業危險廢物產生、貯存、轉移和處置的全過程監管,嚴格規范收集、貯存、轉移、處置的各個環節,監督落實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建立完善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加強危險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特許經營單位、運輸單位的監管,確保收集的危險廢物全部得到安全處置或回收利用,處置場所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開展全面排查和整改,在2012年8月20日前全面完成危險廢物“雙達標”創建工作,其余產廢企業要限期完成規范化管理工作,達到創模工作要求。
責任單位:區住建交通局、各鎮(開發區)、區環保分局。
2.高度重視群眾投訴。各鎮(開發區)、區級相關部門要繼續實行“12369”環保舉報熱線24小時值班制度,做到有訪必接、接訪必查、查必有果,全力維護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不斷提高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積極性;加強投訴內容的分析,分門別類進行認真研究,根據分析情況切實解決突出問題;加強環境風險源監管和污染治理,做好隱患排查、事故預警和防范工作,防止發生重特大環境污染事件、生態破壞事件以及環境污染導致的。
責任單位:區局、各鎮(開發區)、區環保分局。
(三)進一步強化工業污染防治工作
1.強化企業環境監管。各鎮(開發區)要認真對照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復核工作組反饋意見,對復核工作組指出的問題企業,立即實施停產整治、限期治理和限期改正等手段,確保2012年8月20日前整治到位,特別是對復核工作組明確要求停產整治的企業,各鎮(開發區)要組織有關部門采取聯合行動,確保立即停產到位。
各鎮(開發區)要舉一反三,對轄區內其他同類企業和同類問題進行“拉網式”排查,全面提升工業污染防治和監管水平。
各鎮(開發區)要加大行業污染整治力度,加強重污染、高耗能企業整治,實現“關閉轉產一批、整治提升一批、搬遷入園一批”,對長期超標排放且達標無望的企業堅決予以關停;對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污染物排放未穩定達標、未按要求建設應急設施或安全防護距離不到位等問題的企業,堅決實施限期停產整治;同時強化處理設施的運營和監管,對達不到要求的要限期完成提標改造。
責任單位:各鎮(開發區)、區發改經信委、區環保分局。
2.加快實施轉型升級和淘汰落后產能。針對工業企業種類多、規模小、分布散、污染重、風險大和企業自動化程度低、工藝落后、設備簡陋的現狀,區發改經信委要制定和完善產業發展規劃,調整產業結構、優化產業布局,促進產業轉型升級;要出臺進一步加快淘汰落后產能的實施意見,制定和完善落后產能淘汰規劃,加快產業結構調整、產業布局優化和落后產能淘汰,全面提高風險防范能力。
責任單位:各鎮(開發區)、區發改經信委。
3.加強建設項目全過程管理。針對檢查中發現的企業存在的“三同時”驗收不及時問題,各鎮(開發區)要聯合區環保分局積極抓好整改,督促企業倒排時間,制定工作計劃,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驗收工作;同時舉一反三,開展建設項目“三同時”排查和專項檢查,進一步做好查漏補缺工作,徹底解決未批先建、久試不驗等問題。
責任單位:各鎮(開發區)、區環保分局。
4.強化企業清潔生產審核。進一步加大清潔生產力度,完善企業清潔生產獎勵辦法,采取鼓勵和強制相結合的方式,在重點行業全覆蓋實行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在2012年8月20日前完成一批已經下達的清潔生產任務,確保重金屬行業和7個產能過剩行業在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第一輪清潔生產審核和評估驗收,其他21個重污染行業在2014年底前完成第一輪清潔生產審核及評估驗收。同時立即啟動污水處理廠清潔生產工作,在2012年8月20日前全區至少完成2家以上清潔生產任務。
責任單位:各鎮(開發區)、區發改經信委、區環保分局。
5.強化企業內部環境管理。區環保分局、各鎮(開發區)要制定完善工業企業長效管理辦法,督促工業企業提高環境管理水平,不斷更新改進污染治理設施,強化設施運行管理,提高生產和治污技術水平,確保工業企業污染治理設施的穩定有效運行;督促企業加強重金屬企業一類污染物分類分質處理,完善雨污分流,深化陽光排污口建設,健全環境管理檔案,全面提升企業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水平。
責任單位:各鎮(開發區)、區環保分局。
6.加強在線監控能力。區環保分局要進一步加強在線監控能力建設,強化比對監測和有效性審核,加強日常監管,提高運行管理水平;在試點的基礎上,加快推進重金屬污染物在線監控系統建設。
責任單位:各鎮(開發區)、區環保分局。
(四)進一步強化環境保護能力建設
1.強化建筑施工工地環境監管。各鎮(開發區)、區住建交通局、區城管執法局要加大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加強建筑工地、道路施工、拆遷工地以及其他城市建設施工揚塵防治與監管,落實揚塵污染防治措施并保持周邊環境整潔;落實市區道路渣土運輸長效管理辦法,嚴肅查處渣土運輸撒漏行為;擴大道路機械化清掃和灑水降塵覆蓋面,減少道路揚塵,切實落實城市揚塵污染控制的各項規定和要求。
責任單位:各鎮(開發區)、區住建交通局、區城管執法局。
2.強化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各鎮(開發區)和區發改經信委、區環保分局要重點推進電力、水泥等重點工業企業的脫硫脫硝、除塵工程建設;各鎮(開發區)和區城管執法局要落實城市餐飲油氣治理、干洗店有機廢氣治理;各鎮(開發區)和區農林局、區環保分局要強化農業秸稈綜合利用,基本杜絕秸稈野外焚燒;確保按期達到新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責任單位:各鎮(開發區)、區發改經信委、區農林局、區城管執法局、區環保分局。
二、整改時間要求
以上各項整改任務必須于2012年8月20日前完成(已明確整改期限的除外),各鎮(開發區)、區級有關部門相應的整改工作完成情況必須于2012年8月16日前形成整改工作總結并上報區政府辦。整改過程中要注意處理好長期安排與短期突破的關系,如個別整改事項在短期不能完成的,須上報整改計劃,列出詳細的整改內容、具體的整改措施和明確的整改時限。
三、工作要求
我局始終把深化改革工作擺在重要位置,納入了重要議事日程,做到了常抓不懈。認真落實了相關文件精神和目標任務,成立以單位第一責任人為組長、全體干部職工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對工作統一領導、組織和協調。
二、工作開展情況
1、完成生態污染防治深化改革實施方案的編制工作及成立我局深化改革領導小組。
2、開展重點生態功能區的持續監督管理工作。對限制開發區域中的重點生態功能區,以構筑良好生態屏障為目標,實施面上保護、點狀開發,嚴格控制開發強度和開發范圍,支持適度發展資源開采、旅游等產業,防止成片蔓延式開發擴張。
3、簡化部分審批程序。依據環保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規定,對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生態涵養與生態保護項目,探索環評文件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即報即受理,現場辦結;對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的生態涵養與生態保護項目,簡化審批程序,即報即受理。
4、嚴控重污染項目。不予審批《工業項目分類清單》中二類、三類工業項目(礦產資源點狀開發項目和符合我縣重大產業布局的項目除外)。
5、特殊環境敏感區管控。我縣主體功能區劃的禁止開發區以及依法劃定的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一、二級保護區,以確保區域生態安全為目標,實施強制性保護,嚴守生態紅線。一是在主體功能區劃的禁止開發區內,不予審批任何有污染物排放或造成生態破壞的建設項目;除文化自然遺產保護、森林防火、應急救援、環境保護和生態以及必要的旅游、交通、電網、通訊、防洪、管道等基礎設施外,原則上不予審批其他基礎設施工程。 二是嚴格保護飲用水源。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不予審批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不予審批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
三、下步工作打算
1.減少審批前置、提高審核效率、推行網上審批、完善聯動機制、健全同步機制、強化監督管理等機制完善工作健全建設項目全過程監管長效機制落實監管職責;進一步加強對建設項目執行“三同時”制度的事中事后監管,確保各項環評要求落實到位。
2、有效推進落實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方案的落實工作。
3、配合省、州環保督查組完成環保督查工作有效推進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
4、落實污染防治方案制度2017年推工作計劃。
一、基本思路
根據新形勢下招商工作面臨的問題和難度,將加大對外招商引資的工作力度,力求招大項目,引好項目。一是加大宣傳力度。借助各種會展活動、年度“吉商大會”、“東北亞博覽會”等展會契機,宣傳推介的優勢資源和發展環境,對外開放力度,吸引域外客商到經濟開發區考察投資。二是實施精準招商。重點走進長三角、珠三角、京津魯等經濟發達地區,借助產業轉移的有力契機,進行精準招商,組織專項招商隊,提升招商專業水準,提高招商引資工作成效。三是強力打造優質的服務環境。不斷完善優化招商引資項目建設的跟蹤服務機制,繼續在加強服務、提升環境服務質量下功夫,堅持實行項目包保、專人領辦帶辦制度,為正在洽談和落戶企業實施零距離全方位跟蹤服務。四是啟動園區核心區三期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打造開發區招商引資的硬件工程,提升項目落地載體。五是要完善政企聯動機制。積極鼓勵企業轉型升級,對停產閑置的資產尋求盤活路徑,實施二次招商。對中小企業鼓勵對外聯合掛牌,壯大企業自身實力,實施“以商招商”,促進開發區經濟快速高質量發展。
二、重點工作計劃
(一)圍繞優勢資源招商。立足我縣優勢資源和產業布局,按照“建鏈、補鏈、強鏈”的原則,積極引進農產品精深加工、補鏈物流、清潔能源、冶金建材、石油天然氣、裝備制造、醫藥健康、生態旅游、現代服務業等優勢項目及相關產業鏈項目。計劃安排適當時間去山東、浙江、廣東等地開展“敲門招商”活動,前往山東濟南力諾集團,洽談來經濟開發區投資建設300兆瓦光伏組件廠項目相關事宜。
(二)繼續推進以商招商,借助現有落戶的企業,在盤活核心區內一批停產、半停產企業上下功夫。
開發區將圍繞現有企業,努力尋找機遇,引進資金和項目,重點做好停產、半停產企業盤活和轉型工作。對園區的新譽、福潤、英聯飼料、綠禾食品、黃河機械、融鑫塑膠、海外制藥等7戶停產、半停產企業的跟蹤督促,納入重點招商項目,采取精準招商推介、支持并購重組、股權轉讓等方式促其轉型,恢復生產。處其早日盤活現有資產,盡快投產或發揮效益。
1、今年上半年安排時間到常州新譽集團總部與企業老板溝通。一是引導企業調整產品結構和改變營銷策略,加快技術創新步伐,促進企業盡快盤活。二是尋求合作伙伴,以整體轉讓或者租賃合作等方式盤活現有資產。
2、今年上半年安排時間到南京雨潤集團總部進行洽談溝通。一是幫助企業探索福潤禽類加工有限公司轉型升級或引聯重組。二是利用企業原有冷庫宰殺生產線進行對外招商。
(三)引導企業以商招商。加強現有企業跟蹤服務工作,及時了解上下游關聯企業信息,延伸產業鏈條,招引相關項目;深度挖掘我縣企業客商群體資源,通過他們宣傳引薦域外客商投資項目,實現以商招商。
(四)發掘人脈鄉情招商。廣泛聯系籍在外人士,宣傳我縣招商政策和項目,利用他們人脈資源,為招商引資提供信息支持。
計劃5月份前往大連旺佳新能源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洽談來經濟開發區建立蘭炭專用環保鍋爐制造項目。
三、具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經開區招商引資領導小組,組長為經開區黨工委書記主任,副組長為經開區管委會副主任,成員:開發區各局(辦)主要領導。日常工作和宣傳材料,由招商局局長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