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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司法局申報材料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為進一步改善我縣人才工作環境,更好地調動全縣各類人才的積極性、創造性,進一步提高我縣人才工作水平,根據自治區人才辦有關文件精神,**年,縣人才辦印發了《**縣開展人才隊伍建設“三爭三創”活動實施方案》(永黨組發[**]112號),對進一步深入開展人才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為推進“三爭三創”活動深入持續開展,經研究決定,對我縣各單位人才工作開展情況和“三爭三創”活動落實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驗收?,F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檢查驗收對象:各鄉鎮,縣委各部委、人民團體,縣直各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工)委(黨組)、總支、支部。
二、檢查驗收時間:從**年5月8日開始(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檢查驗收內容:
此次檢查驗收,按照《**縣黨政機關(鄉鎮)和所屬事業單位人才工作考核細則》、《**縣企、事業單位人才工作考核細則》進行。教育、衛生、農牧、林業、水務、城建、交通、公安局、法院、司法局、供銷社的人才工作檢查驗收含下屬事業單位;企業人才工作的考核以望遠工業園和發改局為主,檢查部分重點企業人才工作開展情況。
四、檢查驗收方法和程序
由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派出考核組,分鄉鎮、黨政機關單位和企、事業單位分別進行檢查驗收。具體方法和程序是:
1、聽取各單位人才工作和“三爭三創”活動開展情況的匯報,重點是基本情況、特色或創新工作及成效、存在的問題;
2、對照考核細則逐項檢查有關檔案資料,包括文件、圖片資料等;
3、采取實地察看等形式了解有關工作開展情況。
4、考核工作結束后,由縣人才辦按照人才隊伍建設“三爭三創”標準,進行綜合比較分析,提出擬表彰命名的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優秀人才和人才工作示范點,經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縣委審批,在“七一”進行表彰命名。
這次表彰命名的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優秀人才和人才工作示范點,將作為重點向區、市人才辦申報。
五、有關要求
一、全面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項1050項,其中“馬上辦”事項約占30%、“一次辦”事項約占70%,全面推廣“審批結果快遞送達”服務,為到行政服務中心辦事的群眾和企業提供“10元到家”的優惠快遞服務。
二、“一站式”服務。進駐州、市單位45個,設立168個辦事窗口,受理政務服務和公共服務事項817項。整合設置了商事登記、投資項目、工程建設、涉稅事項、不動產登記、企業投資綠色通道、公安、24小時綜合自助等9個綜合服務區,實現了“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服務模式。
三、幫辦代辦。成立“行政審批”工作領導小組,提供幫辦代辦和企業服務,開通企業投資“綠色通道”,組建幫辦、代辦隊伍,提供從項目申請、企業注冊到竣工驗收的“一條龍”服務以及為企業復工復產復銷提供幫辦、代辦、跟蹤辦服務。
四、告知承諾、容缺受理。申請人在辦理非即辦類審批服務事項時,主要申報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非關鍵性申報材料或手續有欠缺或存在瑕疵的,在申請人作出信用承諾的基礎上,辦理窗口可以先受理,進入審核程序,待申請人在承諾期限內補交材料后,審批部門及時出具相關辦事結果。
五、“五減一優化”。共壓減申報材料322項1312件,簡化辦理環節169項,壓縮辦理時限472項,優化辦事流程231項。將公章刻制費用從每枚280元降至每枚75元,全面推行電子化檔案錄入,在大廳配備免費復印機、打印機,對有復印打印需求的辦事群眾,提供免費復印打印服務。
六、“五辦”服務。依托自治區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大力推行“網上辦”“掌上辦”“預約辦”“郵寄辦”“咨詢辦”等新型辦事方式,在投資項目審批中試行“遠程不見面”評審。
七、并聯審批。協調有關部門,牽頭制定“并聯審批”工作方案,加快整合各部門數據網絡平臺,打通“數據壁壘”構建“一口受理、并聯審批、限時辦結、統一送達、一網運行、全程監督”的項目并聯審批運行機制。
八、24小時綜合自助服務。首批引入居民身份證制證、車駕管綜合業務、發票申領、代開、不動產登記查詢、綜合政務、駕駛證制證、車輛檢驗標志打印、自助購氣、自助購電服務終端等共12臺,集成查詢、辦理100余項政務服務公共服務和便民事項,自助服務由“查詢型”升級為“辦理型”。
九、12345政務熱線保障。在完成一期建設的基礎上,正在構建包括:服務體系、業務應用體系、應用支撐體系、信息資源體系、基礎設施體系、法律法規與標準化體系、信息安全與管理體系等七大核心體系和電話、網站、微信、APP、電郵、信息采集、視頻監控“七位一體”綜合受理渠道,提高深度綜合開發和人工智能應用水平。將12345在線建設成為群眾辦事“零距離”,企業服務“零障礙”的綜合信息平臺。
(一)凡在廣西的各律師事務所和其它律師執業機構從事律師工作的人員,符合律師系列相應級別申報條件者,均可按規定程序申報相應的律師專業技術資格。
(二)2010年12月31日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再評審專業技術資格(根據桂政發[]42號文件規定,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辦理了延緩離退休手續者除外)。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離退休的專業技術人員,今年仍可申報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
(三)專業技術人員申報、推薦、評審、重新確認專業技術資格,大中專畢業生轉正定職等問題,仍按《廣西壯族自治區專業技術資格推薦評審認定暫行辦法》(桂職辦[]49號)執行。
二、評審時間安排
2010年10月為專業技術人員個人準備和申報階段,同時,也是各單位、各人事(職改)部門收集、審核、公示、審議、呈報材料階段;11月至12月為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評審階2011年1月至2月為高級職稱審批公布階段,中、初級職稱審批公布應在2月底至3月初完成。根據審批權限,申報高級律師系列職稱的人員和需要由廣西律師系列高級律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代評的人員務必于2010年11月10日前把全部申報材料交到自治區司法廳律師管理處,過期不予受理。各市司法局律師管理科將《2010年度取得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統計表》電子版(電子信箱:)和紙質材料于2011年1月28日前報自治區司法廳律師管理處。
三、關于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的要求問題
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仍按照《關于進一步完善職稱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桂職改[]1號)、《關于調整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辦法的通知》(桂職辦[42號)、《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桂職辦[]93號)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免試暫行規定》(桂職辦[]4號)執行。
四、資格審批程序
申報一級律師專業技術資格的,經自治區職改辦同意,委托自治區外有關高級評委會代評;申報二級律師專業技術資格的,由廣西律師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委員會評審,報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區直律師事務所和區直單位其他律師執業機構的律師申報中、初級律師系列技術資格的,由廣西律師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委員會代評,報自治區司法廳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同時報自治區職改辦備案。各市律師事務所和其他律師執業機構的律師申報中、初級律師系列技術資格的,由各市律師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評審,報各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同時報自治區司法廳職改辦備案。不具備條件組建律師系列評委會的市,可經該市職改辦批準同意并出具委托函,委托廣西律師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委員會代評,報自治區司法廳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同時報自治區職改辦備案。
五、關于職稱評審條件和申報材料的要求
律師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仍按照《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系列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的通知》(桂職辦]122號)執行。
(一)評審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者需填交以下材料(復印件均要求與原件核對):
1、《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含電子版,A3紙打印);
2、《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表》一式3份(含電子版,16開約雙面打?。?;
3、學歷證書、現任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稱外語考試合格證書和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書(或者《外語和計算機免試或可不參加考試審批表》)各一式3份(按上述順序分別粘貼在每份評審表的第1頁與封面之間);
4、任現職以來公開發表的著作或論文各一式3份(均為復印件,要求裝訂成冊并在封面附上目錄,專著復印件要有專著封面、版權頁、目錄和相關內容;論文或作品復印件要有相應報刊的報頭或封面、目錄及論文全文);
5、任現職以來的獲獎證明,其它能夠證明本人業務水平和工作業績的材料(需提交有理論分析的實例材料)各一式3份(均為復印件,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并在封面附上目錄)。不具備條件組建律師系列評委會的市如需委托廣西律師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委員會代評的人員除交上述1-5項材料外,另需增加如下材料:
1、由市職改辦向自治區司法廳職改辦出具的委托函一式1份。
2、由市職改辦向自治區司法廳職改辦出具對擬評人員的公示
結果情況說明材料。
(二)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需要提交的材料。
1、《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含電子版,A3紙打?。?;
2、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實行全程無紙化操作,申報人員通過互聯網免費下載《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信息化申報系統個人版》,自行填報相關電子表格并掃描(或用數碼相機拍攝)錄入相關附件材料(必須保證掃描的電子材料清晰可閱讀),申報人對電子申報信息要認真填寫,報送后一律不允許修改,同時將紙質材料送自治區司法廳律師管理處各一式3份。
《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信息化申報系統個人版》可以從以下網站免費下載:
六、其他事宜。
以上未盡事宜,原則上參照2010年的做法執行。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系列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及相關表格可以在廣西律師協會網站上(律管通知欄內)下載,網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附件:
1、《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
2、《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表》(初、中、轉正定級)
建立政務服務中心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服務政府、陽光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進一步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的迫切需要。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的意見》及有關規定,結合實際,現就××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環節最少、程序最簡、時間最短、服務最好、效率最高”的要求,將與經濟建設、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審批和服務事項集中到政務服務中心辦公,形成“一個窗口對外、一條龍服務、一站式辦結”的工作機制,簡化審批環節,規范辦事程序,提高服務質量,大力打造廉潔高效、服務優良的政府形象,為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
二、基本原則
按照“窗口圍繞社會轉,部門圍繞窗口轉”的原則,調整內部運行模式,實現部門與服務中心運行機制的有機銜接,做到“一個窗口對外”,不搞“雙軌運行”。
(一)有權必進原則。凡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和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審批及服務事項、涉及審批服務事項的收費都必須進入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
(二)進必授權原則。凡在政務服務中心設立服務窗口的部門(機構)必須將審批權限充分授予窗口,啟用本單位“行政審批專用章”(在本縣范圍內使用,在行政審批權限范圍內與本單位行政章具有同等效力,轉報事項需加蓋單位行政章)。
(三)依法行政原則。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各部門(機構)法定行政許可(審批)職能權限不變,法定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實施主體地位和職責不變。
(四)公開透明原則。實行政務公開,規范受理辦理和協調督辦機制,構建公正、透明的運行機制,接受社會監督。
(五)規范運作原則。政務服務中心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必須按照統一規定的行為規則行事,遵循管理規則,不得違反規章制度。
(六)方便群眾原則。實行“一條龍、一站式”服務,著力規范辦事程序,簡化審批環節,優化審批流程,把群眾滿意作為檢驗服務質量的標準。
(七)廉潔高效原則。按規定程序辦理行政審批及服務事項,嚴禁吃、拿、卡、要和。
(八)加強監督原則。自覺接受縣委、政府的領導,自覺接受人大的法律監督、政協的民主監督、自覺接受媒體和監督機關、群眾的監督等各種監督,促進政務服務中心持續、高效、廉潔、規范運行。
三、機構建設
(一)中心機構建設。為加強政務服務中心管理,決定成立××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為縣政府直屬的正科級事業單位,掛靠縣政府辦,核定編制6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內設綜合科、監督科2個科室。
(二)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各部門(機構)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行政服務工作。
2.制定政務服務中心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運作程序和規則。
3.對進入或者退出政務服務中心集中受理、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進行初審并報縣政府決定。
4.對縣直單位在政務服務中心設置窗口提出具體意見,對鄉鎮為民服務站報送縣直單位審批的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情況進行監督協調。
5.負責政務服務中心的人事和行政管理,對進入政務服務中心的各窗口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管理和考核,組織對縣直部門(機構)行政服務事項窗口工作的考評并提出意見。
6.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政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的投訴舉報。
7.提供咨詢、服務,承擔推行政務公開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相關工作。
8.完成縣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人員管理??h政務服務中心和原單位對窗口工作人員實行“雙重”管理,以中心管理為主按規定開展工作??h政務服務中心負責對窗口工作人員進行定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結果返回原單位,作為原單位對其考核的最終結果和評先評優的主要依據。窗口工作人員在原單位的相關待遇不變。對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規范運行
(一)明確職責,規范項目和窗口工作人員進中心。各單位按照“有權必進,進必授權”的原則,將本單位的行政審批、行政服務事項、涉及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收費等,納入服務中心集中受理、辦理。
根據目前的實際,下列35個單位進入中心設立窗口:發改局、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經濟局、商務局、環保局、衛生局、司法局、公安局、工商局、建設局、國土資源局、地稅局、國稅局、質監局、民政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局、農機局、水務局、文化局、教育局、民宗局、計生局、煤炭局、旅游局、地震局、交通局、安監局、藥監局、人防辦、殘聯、運政管理所。
第一批進入中心的單位:發改局、衛生局、司法局、建設局、國土局、商務局、經濟局、環保局、人防辦、運政管理所。
與中心聯網辦公單位:國稅局、地稅局、工商局、民政局、公安局、林業局、財政局、勞動局、人事局、監察局、藥監局、質監局、水務局、地震局、農行、消防大隊。
1.認真做好項目的清理上報。各部門(機構)要組織精干力量做好項目清理上報,內容含進駐項目名稱、法定依據、申請條件、申報材料、辦理程序、辦理時限、收費依據、收費標準等,按a、b、c、d、e“五類辦理制”(即:a.窗口當場即可辦理,b.需窗口轉單位領導簽批辦理,c.需現場踏勘核實辦理,d.需部門聯合辦理,e.按規定不能辦理)。對進駐事項進行標識注明,同時需要對暫不宜進駐或不應進駐項目說明原因。
2.充分授權窗口工作人員。對依據、資料充分,可直接辦理的事項授權窗口工作人員直接辦理,對不能在窗口辦理的事項,要責令相關科室按規定時限辦理。
3.規范收費。實行“以票統管,統一收費”。各種涉及審批服務事項的收費(含非稅收費項目,需專業勘驗和地點不固定的項目除外)必須進入中心,在指定的銀行窗口辦理。
(二)創新機制,規范運行模式。按照“一門受理,統籌協調,規范審批,限時辦結”原則,實現行政效能大幅提高。
1.公示窗口申辦流程。各部門(機構)必須按照“行政審批單位、審批內容、辦事程序、審批依據、申報材料、承諾時限、收費標準、審批責任人公開”的要求,對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以及申請書示范文本予以公示。建立統一受理申請、統一送達決定的臺帳,以備公眾咨詢、查閱。進駐服務中心的行政服務事項,各部門(機構)不得在中心之外另行受理和辦理,不得讓申請人在窗口、部門之間來回跑,窗口人員必須按照承諾規定時限辦結服務對象的申請事項,對超過承諾時限的實行超時默認。對須由幾個部門或單位聯合辦理的事項,由責任主體單位牽頭或由政務服務中心組織召開聯席會議,實行并聯審批制。對一些重大、重要、重點投資項目實行“綠色通道制”和“全程代辦制”,由中心領導牽頭組織有關窗口部門聯合會審、現場踏勘、簽署意見,督促服務窗口快速辦理和流轉,并由中心全程代辦審批事務。對缺席并聯審批、聯合現場勘察、聯合審查會的部門視為默認,部門無條件補辦手續,并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
2.實行“首席代表”制。各單位設立審批首席代表,由原單位委任的首席代表在委托權限范圍內,以本單位的名義履行行政審批職權;涉及轉報上一級審批的事項,由首席代表以本單位名義履行行政審批事項的初審權。首席代表實行a、b角制。進駐單位要確定1名分管領導為a角,帶班中心工作,不參加中心的考勤;同時安排1名中層干部作為b角,窗口負責人由b角擔任,嚴格實行中心的考勤制度。窗口負責人必須是熟悉本單位審批業務的正式在編人員。各單位除確立窗口工作人員外,必須配備1名補充崗,確保不出現窗口無人的情況。
3.實行“否定事項備案審查制”。進駐部門窗口對受理的政務服務事項申請,給以否定退回的,要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請人實質性的否定理由,并報政務服務中心備案;凡經政務服務中心審查否定不當的,責成進駐部門(機構)重新按時辦理。
4.實行“集中聯合年檢”制。認真清理規范年檢年審項目,設立聯合年檢年審窗口,集中進行年檢年審。
(三)規范辦理事項管理。規范服務中心辦理事項管理,簡化辦事環節,方便群眾,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
1.即辦件:程序簡便,申報材料齊全,可當場或當天辦結的一般審批事項的屬即辦件。對即辦件必須即收即辦,直接辦理。
2.退回件:服務對象正式向窗口申請,其申報材料主件缺少的;申報材料齊全,但項目內容明顯不符合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的;申辦事項經現場踏勘、調查、核實,不具備批準條件的均屬退回件。對退回件能當場認定退回的,要當場退回;不能當場退回的,最遲不得超過3天退回。
3.補辦件:服務對象的申報材料中已有主體但未帶來的;申請材料非主體材料不全,服務對象承諾補齊的;申報材料主體完整,少數附件不全但不影響審批的均屬補辦件。補辦件的辦理時限從服務對象補齊材料之日算起。
4.承諾件:申請事項涉及兩個主管部門或需經審核、現場踏勘,應承諾在一定期限辦結的均屬承諾件。若窗口工作人員不能辦結的,應由受理窗口單位負責辦結,并在公開承諾的時間辦結,原則上不得要求服務對象去中心窗口以外辦理任何手續。
5.聯辦件:服務對象的申請需3個以上主管部門審批或投入較大的基建或技改項目的均屬聯辦件。對聯辦件由中心根據情況及時主持召開聯審會議,明確聯辦的責任部門和相關內容,并作出相應承諾。
6.上報件:服務對象的申請事項屬轉報、上報的審批事項的均屬上報件。對上報件窗口單位應向服務對象承諾上報時限,負責全過程辦理。
(四)加強電子政務建設,提高行政效率。按照“節約成本、科學實用、便于操作、效能監察”的原則,加強電子政務系統建設,提高中心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
1.政務服務系統有關的各類辦公設備由中心統一購置。
2.電子政務系統運用電子大屏、觸摸屏、電話、電子郵件、傳真等交互式查詢方式,滿足服務對象咨詢、預約或受理各類事務。同時,中心要實現網站提供申請書格式文本、電子表格免費下載功能,讓人民群眾得到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務。
3.充分利用信息網絡資源平臺,推行網上公告、網上受理、網上辦理、網上審批、網上投訴、網上監管。
(五)健全監督體系,堅持公開透明。不斷健全監督體系,確保優化環境、優質服務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1.健全政務服務中心監督體系。要充分發揮電子政務功能,對服務事項的受理、辦理、收費、出證等各個環節,通過電子政務系統、現場巡查、組織檢查等多種手段實行動態監督。
2.健全社會監督體系。要結合政務公開,設置群眾意見箱,對外公布電話,開通網上投訴信箱,暢通群眾監督渠道,建立健全社會監督體系,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情況的投訴舉報,并及時核實處理。
3.健全行政監察體系。紀檢監察部門要對政務服務中心的運行情況實施效能監察,依法依紀對政務服務中心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加大對項目和收費應進不進、多頭受理以及實施過程中違規違紀問題的查處力度,對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窗口單位辦理行政審批、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情況進行有效監督,確保政令暢通。
(六)強化指導職能,加強中心管理。加強政務服務中心內部的管理,使政務服務中心真正成為體現政府依法行政、優質服務的窗口。
1.加強對窗口工作人員的培訓??h政務服務中心必須統一組織窗口工作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工作期間要采取各種方式對業務技能和相關知識進行系統教育,紀檢監察、組織和人事部門要積極給予指導。
2.加強窗口工作人員的流動管理。選派到政務服務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員,除特殊情況外,工作時間必須滿2年,原單位不得隨意調用或更換。
3.重視窗口工作人員的培養。切實把政務服務中心作為培養、鍛煉后備干部的基地,組織人事部門要經常深入窗口,關心、了解窗口工作人員的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現,在實踐中發現、培養和鍛煉干部,鼓勵后備干部到窗口鍛煉,對在窗口工作中盡職盡責、表現突出的工作人員給予優先提拔、任用。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為做好政務服務中心的組建工作,特成立××縣政務服務中心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略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政務服務中心,由中心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
各進駐部門要積極支持政務服務中心的工作,加大對窗口工作的領導力度,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組建專門工作班子,明確職責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從人員選拔、項目進駐、辦公設備等方面予以保障,促進窗口各項工作的正常、有序、規范運行。
(二)明確職責,密切配合??h政務服務中心建設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對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給予大力支持。縣財政局要保障中心前期建設資金及相關工作經費,后期運行經費由縣財政列入預算,按年撥付給政務服務中心,確保中心正常啟動運轉;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做好政務服務中心管理機構的上報、審批、領導干部考察任用、機構建立等相關工作;縣建設局負責做好政務服務中心大廳的建設設計、工程質量監督;縣信息產業辦、縣政府采購中心負責政務服務中心的網絡建設的設計、工程的質量監督及維護;縣政府法制辦、縣發展和改革局、財政局等部門要配合做好入駐項目事項的清理。
建立政務服務中心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服務政府、陽光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進一步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的迫切需要。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的意見》及有關規定,結合實際,現就*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環節最少、程序最簡、時間最短、服務最好、效率最高”的要求,將與經濟建設、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審批和服務事項集中到政務服務中心辦公,形成“一個窗口對外、一條龍服務、一站式辦結”的工作機制,簡化審批環節,規范辦事程序,提高服務質量,大力打造廉潔高效、服務優良的政府形象,為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
二、基本原則
按照“窗口圍繞社會轉,部門圍繞窗口轉”的原則,調整內部運行模式,實現部門與服務中心運行機制的有機銜接,做到“一個窗口對外”,不搞“雙軌運行”。
(一)有權必進原則。凡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和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審批及服務事項、涉及審批服務事項的收費都必須進入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
(二)進必授權原則。凡在政務服務中心設立服務窗口的部門(機構)必須將審批權限充分授予窗口,啟用本單位“行政審批專用章”(在本縣范圍內使用,在行政審批權限范圍內與本單位行政章具有同等效力,轉報事項需加蓋單位行政章)。
(三)依法行政原則。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各部門(機構)法定行政許可(審批)職能權限不變,法定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實施主體地位和職責不變。
(四)公開透明原則。實行政務公開,規范受理辦理和協調督辦機制,構建公正、透明的運行機制,接受社會監督。
(五)規范運作原則。政務服務中心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必須按照統一規定的行為規則行事,遵循管理規則,不得違反規章制度。
(六)方便群眾原則。實行“一條龍、一站式”服務,著力規范辦事程序,簡化審批環節,優化審批流程,把群眾滿意作為檢驗服務質量的標準。
(七)廉潔高效原則。按規定程序辦理行政審批及服務事項,嚴禁吃、拿、卡、要和。
(八)加強監督原則。自覺接受縣委、政府的領導,自覺接受人大的法律監督、政協的民主監督、自覺接受媒體和監督機關、群眾的監督等各種監督,促進政務服務中心持續、高效、廉潔、規范運行。
三、機構建設
(一)中心機構建設。為加強政務服務中心管理,決定成立*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為縣政府直屬的正科級事業單位,掛靠縣政府辦,核定編制6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內設綜合科、監督科2個科室。
(二)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各部門(機構)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行政服務工作。
2.制定政務服務中心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運作程序和規則。
3.對進入或者退出政務服務中心集中受理、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進行初審并報縣政府決定。
4.對縣直單位在政務服務中心設置窗口提出具體意見,對鄉鎮為民服務站報送縣直單位審批的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情況進行監督協調。
5.負責政務服務中心的人事和行政管理,對進入政務服務中心的各窗口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管理和考核,組織對縣直部門(機構)行政服務事項窗口工作的考評并提出意見。
6.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政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的投訴舉報。
7.提供咨詢、服務,承擔推行政務公開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相關工作。
8.完成縣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人員管理??h政務服務中心和原單位對窗口工作人員實行“雙重”管理,以中心管理為主按規定開展工作。縣政務服務中心負責對窗口工作人員進行定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結果返回原單位,作為原單位對其考核的最終結果和評先評優的主要依據。窗口工作人員在原單位的相關待遇不變。對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規范運行
(一)明確職責,規范項目和窗口工作人員進中心。各單位按照“有權必進,進必授權”的原則,將本單位的行政審批、行政服務事項、涉及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收費等,納入服務中心集中受理、辦理。
根據目前的實際,下列35個單位進入中心設立窗口:發改局、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經濟局、商務局、環保局、衛生局、司法局、公安局、工商局、建設局、國土資源局、地稅局、國稅局、質監局、民政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局、農機局、水務局、文化局、教育局、民宗局、計生局、煤炭局、旅游局、地震局、交通局、安監局、藥監局、人防辦、殘聯、運政管理所。
第一批進入中心的單位:發改局、衛生局、司法局、建設局、國土局、商務局、經濟局、環保局、人防辦、運政管理所。
與中心聯網辦公單位:國稅局、地稅局、工商局、民政局、公安局、林業局、財政局、勞動局、人事局、監察局、藥監局、質監局、水務局、地震局、農行、消防大隊。
1.認真做好項目的清理上報。各部門(機構)要組織精干力量做好項目清理上報,內容含進駐項目名稱、法定依據、申請條件、申報材料、辦理程序、辦理時限、收費依據、收費標準等,按a、b、c、d、e“五類辦理制”(即:a.窗口當場即可辦理,b.需窗口轉單位領導簽批辦理,c.需現場踏勘核實辦理,d.需部門聯合辦理,e.按規定不能辦理)。對進駐事項進行標識注明,同時需要對暫不宜進駐或不應進駐項目說明原因。
2.充分授權窗口工作人員。對依據、資料充分,可直接辦理的事項授權窗口工作人員直接辦理,對不能在窗口辦理的事項,要責令相關科室按規定時限辦理。
3.規范收費。實行“以票統管,統一收費”。各種涉及審批服務事項的收費(含非稅收費項目,需專業勘驗和地點不固定的項目除外)必須進入中心,在指定的銀行窗口辦理。
(二)創新機制,規范運行模式。按照“一門受理,統籌協調,規范審批,限時辦結”原則,實現行政效能大幅提高。
1.公示窗口申辦流程。各部門(機構)必須按照“行政審批單位、審批內容、辦事程序、審批依據、申報材料、承諾時限、收費標準、審批責任人公開”的要求,對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以及申請書示范文本予以公示。建立統一受理申請、統一送達決定的臺帳,以備公眾咨詢、查閱。進駐服務中心的行政服務事項,各部門(機構)不得在中心之外另行受理和辦理,不得讓申請人在窗口、部門之間來回跑,窗口人員必須按照承諾規定時限辦結服務對象的申請事項,對超過承諾時限的實行超時默認。對須由幾個部門或單位聯合辦理的事項,由責任主體單位牽頭或由政務服務中心組織召開聯席會議,實行并聯審批制。對一些重大、重要、重點投資項目實行“綠色通道制”和“全程代辦制”,由中心領導牽頭組織有關窗口部門聯合會審、現場踏勘、簽署意見,督促服務窗口快速辦理和流轉,并由中心全程代辦審批事務。對缺席并聯審批、聯合現場勘察、聯合審查會的部門視為默認,部門無條件補辦手續,并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
2.實行“首席代表”制。各單位設立審批首席代表,由原單位委任的首席代表在委托權限范圍內,以本單位的名義履行行政審批職權;涉及轉報上一級審批的事項,由首席代表以本單位名義履行行政審批事項的初審權。首席代表實行a、b角制。進駐單位要確定1名分管領導為a角,帶班中心工作,不參加中心的考勤;同時安排1名中層干部作為b角,窗口負責人由b角擔任,嚴格實行中心的考勤制度。窗口負責人必須是熟悉本單位審批業務的正式在編人員。各單位除確立窗口工作人員外,必須配備1名補充崗,確保不出現窗口無人的情況。
3.實行“否定事項備案審查制”。進駐部門窗口對受理的政務服務事項申請,給以否定退回的,要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請人實質性的否定理由,并報政務服務中心備案;凡經政務服務中心審查否定不當的,責成進駐部門(機構)重新按時辦理。
4.實行“集中聯合年檢”制。認真清理規范年檢年審項目,設立聯合年檢年審窗口,集中進行年檢年審。
(三)規范辦理事項管理。規范服務中心辦理事項管理,簡化辦事環節,方便群眾,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
1.即辦件:程序簡便,申報材料齊全,可當場或當天辦結的一般審批事項的屬即辦件。對即辦件必須即收即辦,直接辦理。
2.退回件:服務對象正式向窗口申請,其申報材料主件缺少的;申報材料齊全,但項目內容明顯不符合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的;申辦事項經現場踏勘、調查、核實,不具備批準條件的均屬退回件。對退回件能當場認定退回的,要當場退回;不能當場退回的,最遲不得超過3天退回。
3.補辦件:服務對象的申報材料中已有主體但未帶來的;申請材料非主體材料不全,服務對象承諾補齊的;申報材料主體完整,少數附件不全但不影響審批的均屬補辦件。補辦件的辦理時限從服務對象補齊材料之日算起。
4.承諾件:申請事項涉及兩個主管部門或需經審核、現場踏勘,應承諾在一定期限辦結的均屬承諾件。若窗口工作人員不能辦結的,應由受理窗口單位負責辦結,并在公開承諾的時間辦結,原則上不得要求服務對象去中心窗口以外辦理任何手續。
5.聯辦件:服務對象的申請需3個以上主管部門審批或投入較大的基建或技改項目的均屬聯辦件。對聯辦件由中心根據情況及時主持召開聯審會議,明確聯辦的責任部門和相關內容,并作出相應承諾。
6.上報件:服務對象的申請事項屬轉報、上報的審批事項的均屬上報件。對上報件窗口單位應向服務對象承諾上報時限,負責全過程辦理。
(四)加強電子政務建設,提高行政效率。按照“節約成本、科學實用、便于操作、效能監察”的原則,加強電子政務系統建設,提高中心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
1.政務服務系統有關的各類辦公設備由中心統一購置。
2.電子政務系統運用電子大屏、觸摸屏、電話、電子郵件、傳真等交互式查詢方式,滿足服務對象咨詢、預約或受理各類事務。同時,中心要實現網站提供申請書格式文本、電子表格免費下載功能,讓人民群眾得到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務。
3.充分利用信息網絡資源平臺,推行網上公告、網上受理、網上辦理、網上審批、網上投訴、網上監管。
(五)健全監督體系,堅持公開透明。不斷健全監督體系,確保優化環境、優質服務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1.健全政務服務中心監督體系。要充分發揮電子政務功能,對服務事項的受理、辦理、收費、出證等各個環節,通過電子政務系統、現場巡查、組織檢查等多種手段實行動態監督。
2.健全社會監督體系。要結合政務公開,設置群眾意見箱,對外公布電話,開通網上投訴信箱,暢通群眾監督渠道,建立健全社會監督體系,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情況的投訴舉報,并及時核實處理。
3.健全行政監察體系。紀檢監察部門要對政務服務中心的運行情況實施效能監察,依法依紀對政務服務中心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加大對項目和收費應進不進、多頭受理以及實施過程中違規違紀問題的查處力度,對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窗口單位辦理行政審批、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情況進行有效監督,確保政令暢通。
(六)強化指導職能,加強中心管理。加強政務服務中心內部的管理,使政務服務中心真正成為體現政府依法行政、優質服務的窗口。
1.加強對窗口工作人員的培訓??h政務服務中心必須統一組織窗口工作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工作期間要采取各種方式對業務技能和相關知識進行系統教育,紀檢監察、組織和人事部門要積極給予指導。
2.加強窗口工作人員的流動管理。選派到政務服務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員,除特殊情況外,工作時間必須滿2年,原單位不得隨意調用或更換。
3.重視窗口工作人員的培養。切實把政務服務中心作為培養、鍛煉后備干部的基地,組織人事部門要經常深入窗口,關心、了解窗口工作人員的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現,在實踐中發現、培養和鍛煉干部,鼓勵后備干部到窗口鍛煉,對在窗口工作中盡職盡責、表現突出的工作人員給予優先提拔、任用。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為做好政務服務中心的組建工作,特成立*縣政務服務中心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略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政務服務中心,由中心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
各進駐部門要積極支持政務服務中心的工作,加大對窗口工作的領導力度,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組建專門工作班子,明確職責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從人員選拔、項目進駐、辦公設備等方面予以保障,促進窗口各項工作的正常、有序、規范運行。
(二)明確職責,密切配合??h政務服務中心建設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對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給予大力支持??h財政局要保障中心前期建設資金及相關工作經費,后期運行經費由縣財政列入預算,按年撥付給政務服務中心,確保中心正常啟動運轉;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做好政務服務中心管理機構的上報、審批、領導干部考察任用、機構建立等相關工作;縣建設局負責做好政務服務中心大廳的建設設計、工程質量監督;縣信息產業辦、縣政府采購中心負責政務服務中心的網絡建設的設計、工程的質量監督及維護;縣政府法制辦、縣發展和改革局、財政局等部門要配合做好入駐項目事項的清理。
建立政務服務中心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服務政府、陽光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進一步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的迫切需要。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的意見》及有關規定,結合實際,現就*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環節最少、程序最簡、時間最短、服務最好、效率最高”的要求,將與經濟建設、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審批和服務事項集中到政務服務中心辦公,形成“一個窗口對外、一條龍服務、一站式辦結”的工作機制,簡化審批環節,規范辦事程序,提高服務質量,大力打造廉潔高效、服務優良的政府形象,為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
二、基本原則
按照“窗口圍繞社會轉,部門圍繞窗口轉”的原則,調整內部運行模式,實現部門與服務中心運行機制的有機銜接,做到“一個窗口對外”,不搞“雙軌運行”。
(一)有權必進原則。凡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和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審批及服務事項、涉及審批服務事項的收費都必須進入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
(二)進必授權原則。凡在政務服務中心設立服務窗口的部門(機構)必須將審批權限充分授予窗口,啟用本單位“行政審批專用章”(在本縣范圍內使用,在行政審批權限范圍內與本單位行政章具有同等效力,轉報事項需加蓋單位行政章)。
(三)依法行政原則。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各部門(機構)法定行政許可(審批)職能權限不變,法定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實施主體地位和職責不變。
(四)公開透明原則。實行政務公開,規范受理辦理和協調督辦機制,構建公正、透明的運行機制,接受社會監督。
(五)規范運作原則。政務服務中心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必須按照統一規定的行為規則行事,遵循管理規則,不得違反規章制度。
(六)方便群眾原則。實行“一條龍、一站式”服務,著力規范辦事程序,簡化審批環節,優化審批流程,把群眾滿意作為檢驗服務質量的標準。
(七)廉潔高效原則。按規定程序辦理行政審批及服務事項,嚴禁吃、拿、卡、要和。
(八)加強監督原則。自覺接受縣委、政府的領導,自覺接受人大的法律監督、政協的民主監督、自覺接受媒體和監督機關、群眾的監督等各種監督,促進政務服務中心持續、高效、廉潔、規范運行。
三、機構建設
(一)中心機構建設。為加強政務服務中心管理,決定成立*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為縣政府直屬的正科級事業單位,掛靠縣政府辦,核定編制6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內設綜合科、監督科2個科室。
(二)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各部門(機構)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行政服務工作。
2.制定政務服務中心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運作程序和規則。
3.對進入或者退出政務服務中心集中受理、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進行初審并報縣政府決定。
4.對縣直單位在政務服務中心設置窗口提出具體意見,對鄉鎮為民服務站報送縣直單位審批的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情況進行監督協調。
5.負責政務服務中心的人事和行政管理,對進入政務服務中心的各窗口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管理和考核,組織對縣直部門(機構)行政服務事項窗口工作的考評并提出意見。
6.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政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的投訴舉報。
7.提供咨詢、服務,承擔推行政務公開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相關工作。
8.完成縣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人員管理??h政務服務中心和原單位對窗口工作人員實行“雙重”管理,以中心管理為主按規定開展工作??h政務服務中心負責對窗口工作人員進行定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結果返回原單位,作為原單位對其考核的最終結果和評先評優的主要依據。窗口工作人員在原單位的相關待遇不變。對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規范運行
(一)明確職責,規范項目和窗口工作人員進中心。各單位按照“有權必進,進必授權”的原則,將本單位的行政審批、行政服務事項、涉及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收費等,納入服務中心集中受理、辦理。
根據目前的實際,下列35個單位進入中心設立窗口:發改局、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經濟局、商務局、環保局、衛生局、司法局、公安局、工商局、建設局、國土資源局、地稅局、國稅局、質監局、民政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局、農機局、水務局、文化局、教育局、民宗局、計生局、煤炭局、旅游局、地震局、交通局、安監局、藥監局、人防辦、殘聯、運政管理所。
第一批進入中心的單位:發改局、衛生局、司法局、建設局、國土局、商務局、經濟局、環保局、人防辦、運政管理所。
與中心聯網辦公單位:國稅局、地稅局、工商局、民政局、公安局、林業局、財政局、勞動局、人事局、監察局、藥監局、質監局、水務局、地震局、農行、消防大隊。
1.認真做好項目的清理上報。各部門(機構)要組織精干力量做好項目清理上報,內容含進駐項目名稱、法定依據、申請條件、申報材料、辦理程序、辦理時限、收費依據、收費標準等,按a、b、c、d、e“五類辦理制”(即:a.窗口當場即可辦理,b.需窗口轉單位領導簽批辦理,c.需現場踏勘核實辦理,d.需部門聯合辦理,e.按規定不能辦理)。對進駐事項進行標識注明,同時需要對暫不宜進駐或不應進駐項目說明原因。
2.充分授權窗口工作人員。對依據、資料充分,可直接辦理的事項授權窗口工作人員直接辦理,對不能在窗口辦理的事項,要責令相關科室按規定時限辦理。
3.規范收費。實行“以票統管,統一收費”。各種涉及審批服務事項的收費(含非稅收費項目,需專業勘驗和地點不固定的項目除外)必須進入中心,在指定的銀行窗口辦理。
(二)創新機制,規范運行模式。按照“一門受理,統籌協調,規范審批,限時辦結”原則,實現行政效能大幅提高。
1.公示窗口申辦流程。各部門(機構)必須按照“行政審批單位、審批內容、辦事程序、審批依據、申報材料、承諾時限、收費標準、審批責任人公開”的要求,對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以及申請書示范文本予以公示。建立統一受理申請、統一送達決定的臺帳,以備公眾咨詢、查閱。進駐服務中心的行政服務事項,各部門(機構)不得在中心之外另行受理和辦理,不得讓申請人在窗口、部門之間來回跑,窗口人員必須按照承諾規定時限辦結服務對象的申請事項,對超過承諾時限的實行超時默認。對須由幾個部門或單位聯合辦理的事項,由責任主體單位牽頭或由政務服務中心組織召開聯席會議,實行并聯審批制。對一些重大、重要、重點投資項目實行“綠色通道制”和“全程代辦制”,由中心領導牽頭組織有關窗口部門聯合會審、現場踏勘、簽署意見,督促服務窗口快速辦理和流轉,并由中心全程代辦審批事務。對缺席并聯審批、聯合現場勘察、聯合審查會的部門視為默認,部門無條件補辦手續,并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
2.實行“首席代表”制。各單位設立審批首席代表,由原單位委任的首席代表在委托權限范圍內,以本單位的名義履行行政審批職權;涉及轉報上一級審批的事項,由首席代表以本單位名義履行行政審批事項的初審權。首席代表實行a、b角制。進駐單位要確定1名分管領導為a角,帶班中心工作,不參加中心的考勤;同時安排1名中層干部作為b角,窗口負責人由b角擔任,嚴格實行中心的考勤制度。窗口負責人必須是熟悉本單位審批業務的正式在編人員。各單位除確立窗口工作人員外,必須配備1名補充崗,確保不出現窗口無人的情況。
3.實行“否定事項備案審查制”。進駐部門窗口對受理的政務服務事項申請,給以否定退回的,要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請人實質性的否定理由,并報政務服務中心備案;凡經政務服務中心審查否定不當的,責成進駐部門(機構)重新按時辦理。
4.實行“集中聯合年檢”制。認真清理規范年檢年審項目,設立聯合年檢年審窗口,集中進行年檢年審。
(三)規范辦理事項管理。規范服務中心辦理事項管理,簡化辦事環節,方便群眾,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
1.即辦件:程序簡便,申報材料齊全,可當場或當天辦結的一般審批事項的屬即辦件。對即辦件必須即收即辦,直接辦理。
2.退回件:服務對象正式向窗口申請,其申報材料主件缺少的;申報材料齊全,但項目內容明顯不符合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的;申辦事項經現場踏勘、調查、核實,不具備批準條件的均屬退回件。對退回件能當場認定退回的,要當場退回;不能當場退回的,最遲不得超過3天退回。
3.補辦件:服務對象的申報材料中已有主體但未帶來的;申請材料非主體材料不全,服務對象承諾補齊的;申報材料主體完整,少數附件不全但不影響審批的均屬補辦件。補辦件的辦理時限從服務對象補齊材料之日算起。
4.承諾件:申請事項涉及兩個主管部門或需經審核、現場踏勘,應承諾在一定期限辦結的均屬承諾件。若窗口工作人員不能辦結的,應由受理窗口單位負責辦結,并在公開承諾的時間辦結,原則上不得要求服務對象去中心窗口以外辦理任何手續。
5.聯辦件:服務對象的申請需3個以上主管部門審批或投入較大的基建或技改項目的均屬聯辦件。對聯辦件由中心根據情況及時主持召開聯審會議,明確聯辦的責任部門和相關內容,并作出相應承諾。
6.上報件:服務對象的申請事項屬轉報、上報的審批事項的均屬上報件。對上報件窗口單位應向服務對象承諾上報時限,負責全過程辦理。
(四)加強電子政務建設,提高行政效率。按照“節約成本、科學實用、便于操作、效能監察”的原則,加強電子政務系統建設,提高中心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
1.政務服務系統有關的各類辦公設備由中心統一購置。
2.電子政務系統運用電子大屏、觸摸屏、電話、電子郵件、傳真等交互式查詢方式,滿足服務對象咨詢、預約或受理各類事務。同時,中心要實現網站提供申請書格式文本、電子表格免費下載功能,讓人民群眾得到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務。
3.充分利用信息網絡資源平臺,推行網上公告、網上受理、網上辦理、網上審批、網上投訴、網上監管。
(五)健全監督體系,堅持公開透明。不斷健全監督體系,確保優化環境、優質服務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1.健全政務服務中心監督體系。要充分發揮電子政務功能,對服務事項的受理、辦理、收費、出證等各個環節,通過電子政務系統、現場巡查、組織檢查等多種手段實行動態監督。
2.健全社會監督體系。要結合政務公開,設置群眾意見箱,對外公布電話,開通網上投訴信箱,暢通群眾監督渠道,建立健全社會監督體系,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情況的投訴舉報,并及時核實處理。
3.健全行政監察體系。紀檢監察部門要對政務服務中心的運行情況實施效能監察,依法依紀對政務服務中心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加大對項目和收費應進不進、多頭受理以及實施過程中違規違紀問題的查處力度,對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窗口單位辦理行政審批、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情況進行有效監督,確保政令暢通。
(六)強化指導職能,加強中心管理。加強政務服務中心內部的管理,使政務服務中心真正成為體現政府依法行政、優質服務的窗口。
1.加強對窗口工作人員的培訓??h政務服務中心必須統一組織窗口工作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工作期間要采取各種方式對業務技能和相關知識進行系統教育,紀檢監察、組織和人事部門要積極給予指導。
2.加強窗口工作人員的流動管理。選派到政務服務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員,除特殊情況外,工作時間必須滿2年,原單位不得隨意調用或更換。
3.重視窗口工作人員的培養。切實把政務服務中心作為培養、鍛煉后備干部的基地,組織人事部門要經常深入窗口,關心、了解窗口工作人員的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現,在實踐中發現、培養和鍛煉干部,鼓勵后備干部到窗口鍛煉,對在窗口工作中盡職盡責、表現突出的工作人員給予優先提拔、任用。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為做好政務服務中心的組建工作,特成立*縣政務服務中心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略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政務服務中心,由中心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
各進駐部門要積極支持政務服務中心的工作,加大對窗口工作的領導力度,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組建專門工作班子,明確職責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從人員選拔、項目進駐、辦公設備等方面予以保障,促進窗口各項工作的正常、有序、規范運行。
(二)明確職責,密切配合??h政務服務中心建設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對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給予大力支持??h財政局要保障中心前期建設資金及相關工作經費,后期運行經費由縣財政列入預算,按年撥付給政務服務中心,確保中心正常啟動運轉;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做好政務服務中心管理機構的上報、審批、領導干部考察任用、機構建立等相關工作;縣建設局負責做好政務服務中心大廳的建設設計、工程質量監督;縣信息產業辦、縣政府采購中心負責政務服務中心的網絡建設的設計、工程的質量監督及維護;縣政府法制辦、縣發展和改革局、財政局等部門要配合做好入駐項目事項的清理。
一、財物審批權
(一)風險等級:一級
(二)責任處室:辦公室
(三)程序預防:申報項目的科室立項后報辦公室,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審核申報的項目是否符合年度預算資金的使用范圍和上報的具體要求,由局黨組研究決定,紀檢監督隊伍對立項項目的運行過程進行全程監察。
(四)機制預防:律已方面,經常檢查資金使用、固定資產和剩余物品的保管情況和使用情況,嚴格執行《市司法局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市司法局辦公用品管理制度》及《市司法局財務管理制度》執行;辦公室管理財物的人員要分設,管錢的人員一般不負責購買物品,并對購買的物品要有進出庫登記,剩余物品要有專人保管。認真執行《市司法局政府采購管理制度》,對購買物品的商家和承辦相關事項的企業要實行競價確定,必要時要進行招投標,資金審核必須統一標準。律他方面,項目申請單位要對項目申請資料、資金需求意見的真實性負責,嚴禁弄虛作假。
(五)警示預防:嚴禁出現下列情況:依職權、崗位等便利條件,弄虛作假,編造立項依據;不向領導匯報真實情況,不檢查監督資金使用、固定資產和剩余物品的保管情況和使用情況,不按規定公開資金,不按標準審核項目經費使用情況。重大開支未經局黨組會研究決定,重大項目未經招投標。
二、專項資金使用權
(一)風險等級:一級
(二)責任處室:法援中心、矯正科、基層科、宣教科、律公管科、辦公室
(三)程序預防:加強資金運行的監督。在申請使用法律援助、社區矯正、人民調解、法制宣傳等專項資金前,要認真論證,由科室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按經費管理規定辦理。工會經費嚴格按使用范圍條件用好管好。
(四)機制預防:律己方面,適時召開會議,研究確定法律援助、社區矯正對象,深入了解人民調解、法制宣傳情況,切實保障法律援助、社區矯正、人民調解、法制宣傳、普法宣傳等經費,按規定檢查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律他方面,項目申請單位要對項目申請資料、資金需求意見的真實性負責,嚴禁弄虛作假。
(五)警示預防:嚴禁出現下列情況:沒有建立法律援助經費管理制度,不嚴格經費使用審批手續。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和私分法律援助、社區矯正、人民調解、普法宣傳經費以及工會經費。
三、干部選拔權
(一)風險等級:一級
(二)責任部門:辦公室、律公管科、機關黨委
(三)程序預防:對局中層干部競聘、公證處班子調整,認真制定工作方案報局黨組決定;按方案實施選拔工作;客觀公正地向局黨組匯報民主推薦結果;局黨組研究確定考察人選;認真組織考察;向局黨組匯報考察情況;局黨組研究任命事宜;辦理任職手續。對機關黨委、紀委及律協班子的調整根據公推直選及相關辦法實施,候選人需經局黨組審核。紀檢監督隊伍對干部任免工作進行全程監察。
(四)機制預防:律己方面,適時召開開會,研究確定干部選拔事宜,認真落實《干部選拔任用條例》、《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規定,沒有干部職數不推薦,沒有民主推薦情況的不考察,沒有考察情況的不上會,沒有任前公示不發文。堅持客觀、公平、公正;嚴格執行干部選拔回避制度;嚴格執行組織工作保密紀律;嚴格按要求公示;征求紀檢監察人員廉政方面的意見。律他方面,教育干部相信組織、相信群眾,正確對待組織決定;要求干部調配人員遵守工作程序和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檢查監督相關環節的落實情況;及時處理群眾舉報。
(五)警示預防:嚴禁出現下列情況:收受當事人禮金禮券和物品,參加當事人安排的宴請,為當事人的職務說情、暗示、拉選票;向他人泄露選拔任用信息;不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程序,不堅持干部選拔條件,不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
四、行政審批申報權
(一)風險等級:二級
(二)責任處室:律公管科、辦公室(法制科)、基層科、法律援助中心
(三)程序預防:預審申報全市公證員執業資格;監督指導公證機構年檢和公證員注冊工作。預審申報全市律師執業資格;監督指導律師事務所年檢和律師注冊工作;負責司法鑒定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年檢和司法鑒定人、法律服務工作者注冊申報工作,由律公管科復核,經局黨組研究后,上報上級業務部門審批。認真審核法律援助對象的條件,法援案件由法援中心主任審批,法援中心主任和分管法援工作的局領導要加強監管。
(四)機制預防:律己方面,適時召開會議,研究確定符合年檢標準的單位和注冊條件的人員,確保年檢單位和注冊個人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必須按程序認真審核,要嚴格掌握標準。律他方面,要求申報年檢的單位和注冊的個人以及法律援助對象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相關材料,嚴禁弄虛作假。
(五)警示預防:嚴禁出現下列情況:不嚴格執行初審制度,不認真審核資格條件,不嚴格標準;收受不符合年檢標準的單位或不具備注冊條件以及不符合法援條件個人的禮金禮券和物品,弄虛作假。
五、法律服務監管權
(一)風險等級:二級
(二)責任處室:律公管科、基層科、法律援助中心、矯正科、宣教科
(三)程序預防:依照法律法規,制訂相關管理制度,加強行風建設,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及時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違法違紀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法律服務投訴處理工作,需立案調查的,經分管領導審批,需行政處罰的,經局黨組研究決定。
(四)機制預防:律己方面,適時召開會議,樹立勤政為民和廉潔自律意識,不超越職權違背崗位職責行事,嚴格工作程序,簡化工作環節,把好“人情關”、“金錢關”,不接受管理對象的吃請、禮金禮券和物品,嚴格對管理對象進行監管。律他方面,強化法律服務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意識,引導他們忠于法律和事實,誠實信用、維護正義,樹立司法行政系統法律服務隊伍的良好形象。加強局工作人員的“一崗雙職”工作,做好八小時工作內外的監督,特別在加大對法律服務窗口管理,要按程序規定辦事,嚴禁損害服務對象的利益。
(五)警示預防:嚴禁出現下列情況:不依法行使監管權,對嚴重違規違紀的法律服務機構和人員不行使處罰權,接受管理對象的吃請、禮金禮券和物品,袒護監管對象的過錯。不認真接待群眾投訴和調查處理。
六、檢查評比表彰權
(一)風險等級:三級
(二)責任處室:律公管科、法律援助中心、宣教科、基層科、矯正科
(三)程序預防:認真執行中央、省、市關于嚴格控制檢查評比表彰的規定,對各部門檢查評比表彰的項目,要報局審核。嚴格檢查評比表彰條件,認真審核,審核結果報局黨組研究決定。對于需上報審批的檢查評比表彰項目,經局黨組研究后,上報上級業務部門或市委、市政府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