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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層建筑;配電系統;綜合防雷;工程設計
1 引言
按照我國《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規范》的規定,凡十層及十層以上的住宅及建筑高度超過二十四米的其它民用建筑均屬高層建筑,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建筑物的規模不斷擴大,其內各種電氣設備的使用日趨增多,尤其是計算機網絡信息技術的普及,建筑物越來越多采用各種信息化的電氣設備。這就對供電系統的安全、可靠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高層建筑物內電子設備的外部環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論文主要結合高層建筑配電系統的特點,詳細分析探討高層建筑配電系統及其綜合防雷設計,并以期從中能夠找到合理有效的配電管理及安全防護應用方法,并以此和廣大同行分享。
2 高層建筑配電系統應用現狀及問題分析
2.1 在傳統的低壓供電系統中主要強調過載、短路保護,其目的是保護用電設備、供電線路不受損壞。
2.2 供電系統不采取可靠的接地措施,或者按《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的要求作了接地,但在建筑電氣設計及施工過程中,還存在低壓配電系統接地形式混用的作法,電氣接地的質量不符合要求,對于重要的電子設備未作等電位連接,乃至發生了許多不該發生的觸電及人身傷亡事故。
2.3 現行的低壓配電系統中設置的保護接零和過流保護裝置等措施不能完全有效地防止漏電火災的發生,導致高層建筑頻繁的火災事故。
2.4 隨著大量電器設備的使用,漏電保護器的應用也日趨普及,漏電保護器是現時有效防止接地故障引起人身電擊和電氣火災的保護電器,但漏電保護器的選用不當或接線不正確,使漏電保護器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降低供電系統的可靠性與安全性。
2.5 在低壓配電系統設計中,多年來一直存在一個懸而未決的老難題,那就是當下級配電回路發生大短路電流的短路故障時,即使其上級保護裝有帶短延時的所謂三階段保護斷路器,也往往無選擇性地越級跳閘,造成大面積停電,有時導致不應有的巨額經濟損失由于技術上存在困難,國際上也長期未能解決這一難題。
3 高層建筑配電系統及綜合防雷工程設計
3.1 高層建筑配電系統應用設計
在建筑電氣設計范疇里,供配電設備容量的選擇是至關重要的一環。在施工圖設計階段中,有時設計容量會留有一定的裕度,是為了考慮日后用電設備發展的可能需要,這是合理的。但如果選得過大或過小,除了直接或間接地增加工程造價外還可能發生配電線路上的誤動作甚至造成電氣事故。
3.1.1 配電變壓器的選擇
根據相關標準,用電設備容量在250KW或需要變壓器容量在160KVA以上者應以高壓方式供電的要求,可知凡是有一定建筑規模的工程都將使用電力變壓器,但對于如何選擇變壓器容量的問題上對有些設計者來說還存在誤區。認為變壓器有功負荷能力、容量應按照計算負荷負載或接近滿負載選擇。其實這是一種錯覺,誤認為“滿負荷”可以做到物盡其用,節省投資,殊不知雖然變壓器是一種效率高在95%以上的電氣設備。但只有當變壓器的負荷在0.5-0.6時才可能實現,這也是從發揮變壓器最高效率的角度出發來選擇變壓器容量的首要條件和依據。當然最后確定變壓器容量時還要綜合考慮其它一些因素,例如環境溫度的影響,降低溫度可以提高變壓器的輸出功率和減少變壓器的損耗,又如變壓器臺數的合理選擇和技術經濟比較等等都是影響變壓器容量選擇的考慮因素。
3.1.2 電容無功補償容量的選擇和配盆
目前我國對用電單位的功率因素要求高壓供電壓者為0.9以上,低壓供電者為0.85以上,為此絕大多數的工業與民用建筑采用補償的辦法、即在低壓配電室的配電母線上安裝若干組電力電容器補償供電范圍內的無功功率以達到提高功率因數的目的,但對于如何正確選擇電容器容量的問題上有的設計者錯誤認為在作施工圖設計時只要根據配電變壓器容量(KVA)的1/3來選取補償容量(Kvar)就可以了。
實際上,針對目前的無功補償選擇,一般都選用無功補償電容器。無功補償電容器在投入運行的瞬間在配電線路上會產生幾十倍甚至上百倍額定電流的涌流,因此要求在配電線路上裝設專用的切除電容器接觸器。這種接觸器的特點是在產品內部裝配有作為限制涌流和強制電容器放電的電阻,這樣就能夠限制涌流在電容器額定電源20倍之內和保證電容器在下次投入時其端子最大剩余電壓≤50V。
3.2 建筑物內部防雷工程設計
3.2.1 直擊防雷保護措施
以避雷針為主體的傳統防雷技術僅能保護建筑物本身,隨著時代的發展,社會的進步和實踐的深化,其局限性越來越顯露出來。雖然傳統防雷措施,可以有效防止直擊雷和削弱電壓波的強度,減小雷擊的破壞程度。但這些措施并不能完全消除電網中由雷電而引起的暫態過電壓,感應雷電脈沖一般都在千伏以上。
因此,可以采用環形接地和等電位連接的方式進行防雷保護。環形接地網就是把接地體沿建筑物周圍圍成一個閉合環。這樣的接地網可以使界面以內的電場分布比較均勻,減少跨步龜壓對人的危害,也可減少室內在被雷擊時,由于地面電位梯度大產生對設備高電壓反擊的危險。
等電位連接是把建筑物內所有金屬物,如混凝土內的鋼筋、自來水管、煤氣管,以及其它金屬管道、機器基礎金屬物和大型的埋地金屬物、電纜金屬屏蔽層、電力系統的零線、防雷建筑物的接地線,統統用電氣連結的方法連接起來,使整個建筑物空間成為一個良好的等電位體。當雷電襲擊的時候,在這建筑物內部和附近大體上是等電位的,而不會發生內部設備被高電位反擊和人被電擊的事故。
3.2.2 建筑物內電子設備電源系統的防雷保護
建筑物內電子設備使用的交流電源通常是由供電線路從戶外交流電網引人的。當雷擊子電網附近或直擊于電網時,能夠在線路上產生過電壓波,這種過電壓波沿線路傳播進入戶內,通過交流電源系統侵入電子設備,造成電子設備的損壞。同時,雷電過電壓波也能從交流電源側或通信緬路傳播到直流電源系統,危及直流電源及其負載電路的安全。隨著各種先進電子設備廣泛配備于各類建筑物中,對電子設備電源系統防雷問題正普遍受到關注。對于建筑物內電子設備的保護而言,一般應首先在供電線路進入建筑物的入口處設置保護裝置,這樣做可以將沿供電線路襲來的雷電過電壓侵入波防護于建筑物之外,那些高精尖的電子設備,還需要在它們的電源輸入端前設置保護裝置。
為了避免雷電由交流供電電源線路入侵,可在建筑物的變配電所的高壓柜內的各相安裝避雷器作為一級保護,在低壓柜內安裝氧化鋅防雷裝置作為第二級保護,以防止雷電侵入建筑物的配電系統。為謹填起見,可在建筑物各層的供電配電箱中安裝電源避雷器作為三級保護,并將配電箱的金屬外殼與建筑物的接地系統可靠連接。
4 結語
高層建筑由于其層高的原因,對于高層建筑的配電系統的設計,以及相應的防雷工程的設計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本論文詳細探討了高層建筑物內部的配電系統及其防雷工程的設計,具有較好的實用價值與指導意義。當然,要從根本上提高我國的高層建筑配電應用水平及防雷保護水平,還有賴于廣大技術人員的共同努力,才能夠最終得到實現。
參考文獻:
[1]戴瑜興,黃鐵兵.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數據手冊[M].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3.
關鍵詞:細讀圖;多檢查;多溝通;領會設計及規范意圖;要誠信;接地監理;過程控制;
中圖分類號:TU248.1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隨著鐵路不斷地發展,一幢幢現代風格的站房拔地而起,這都是鐵路建設者們辛勤勞動的結果,其中也有我們中鐵濟南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監理人員的一分汗水。幾年來,通過對唐山車站的監理,獲得了一些經驗和體會。以下結合唐山車站站房接地施工,從對工程全過程監理的角度,談談在金屬屋面及鋼砼結構建筑避雷接地施工監理中的一些做法。一、審圖、學習有關規范,制定監理實施細則仔細研讀施工圖,特別是設計說明,我這里說是“研讀”,重點是對設計圖的接地做法要讀懂意圖。通過設計說明,結合具體的接地施工圖,理解設計的意圖、接地設置的目的和具體特定的用途;了解目的和用途后,才能制定出根據設計及施工規范要求,以及怎樣有目的地去監督施工人員實際作業的措施和檢查其作業結果的有關數據信息,即制定監理實施細則。二、理解有關接地說明,讀通圖紙,實施過程控制設計說明中有類似如:防雷引下線利用柱內兩根直徑不小于16mm的對角主筋;接地極利用樁內主筋,連接時將柱內、梁內、基礎承臺內及樁內對角主筋相互焊接;大樓距地45M以上,外墻上的梁柱內的主筋、鋼構架及欄桿、門窗等較大金屬物應相互連接,并與防雷引下線連接;樓內豎直敷設的金屬管道及金屬物的頂端和底端應與防雷引下線連接等說明。這些說明是文字概括性的表達,在圖中不一定會用詳細的圖表示出來,這就需要結合圖紙認真仔細的分析思考。
在所有基礎梁和承臺鋼筋綁扎的過程中或承臺鋼筋綁扎完成后,根據接地平面圖分別進行焊接連接,要求引出測試點的部位,應用符合要求的鍍鋅圓鋼或鍍鋅扁鋼引出。在各交叉點和分支點都應用各梁交叉點的交叉角度分別彎出連接鋼筋。而對于利用柱鋼筋做接地引上點的部位,根據設計說明的要求,利用對角鋼筋,并用彎成90°角的Φ12mm鋼筋進行連接焊接。而對于基礎梁的對角鋼筋,因為施工時很不方便焊接作業,在這一點上筆者認為,可利用梁上面的兩側主筋作為接地鋼筋連接。在監理檢查接地時,根據圖紙在現場逐點逐段進行核對檢查,并要求對引上接地的對角主筋做好適當的標記,以便下步引上或焊接時辯認。筆者在監理過程中遇到最多的幾個問題是:a. 焊接時錯筋。b. 焊接部位與平面圖不一致。c. 基礎梁鋼筋由于作業關系,局部采用綁扎而沒有采用焊接的,施工人員在焊接地時沒有注意和檢查出來,而沒有實施焊接的。d. 柱筋引上點焊接錯筋。e.漏焊。f. 焊接電流太小,而焊接寬度不夠和假焊。g. 焊縫不飽滿,焊接長度不夠等。施工質量的控制主要是過程中的檢查、督促;要根據施工通病和易出現差錯、容易忽視等問題進行著重檢查,在施工過程中指出,并及時要求整改。在鋼筋驗收時,主要是對已提出的問題進行復查,要求整改的是否已經整改。三、等電位接地,防雷接地,高層建筑門窗、欄桿接地的監理樓房的防雷接地是利用柱筋的對角鋼筋引上,一般柱鋼筋的接長都用電碴壓力焊,這種情況下隨著房子的升高,防雷引下利用的鋼筋也就自然引上了,而外墻上的梁的防雷接地則用彎成90°角的φ12mm鋼筋與防雷引下利用的柱筋進行焊接。如果是塑鋼門窗,則不存在接地問題;至于鋁合金門窗、欄桿等的接地,如果是先裝法工藝的話,是將窗門欄桿先固定到位,后做墻體和窗門框之間嵌縫和粉刷,即后做窗套。
在監理過程中所遇到的是鋁合金門窗后裝法,后裝法的特點是門窗套先完成,門窗框根據門窗套尺寸一次安裝到位,不需土建第二次嵌縫;為了做好本項工作,安裝施工人員需預先在梁柱、剪力墻扎鋼筋或砌磚墻時從梁柱的接地鋼筋處引到窗門、欄桿旁,放一個過渡盒,盒內做接地連接端子,在土建做門窗套欄桿前,用軟接地線與過渡盒內接地端子連接好;在安裝門窗欄桿時配合門窗欄桿安裝,及時將接地軟線(軟線必須壓線鼻搪錫)與門窗欄桿用螺絲進行連接。監理檢查要點為:在梁柱澆砼和砌磚前,接地過渡端子盒須預埋到位,軟線連接必須用不小于4mm2的多股軟導線,兩端壓線鼻并搪錫,特別注意的是門窗用鋁合金材料的,在所鉆連接孔處必須括去保護層或保護膜,以保證螺栓與線鼻的有效接觸面,并擰緊螺栓,確保門窗欄桿的良好接地。四、屋頂防雷、接地屋頂防雷接地是樓房建筑過程中,層層升高,利用柱主筋引上,到最后接頂時,必須用Φ12mm的鍍鋅鋼筋引出。在監理過程中要注意的是:必須提醒施工人員,將所有柱筋進行合并連接一次,主要防止引上時可能錯筋,防止引出的不是樁基引上的接地鋼筋。還要特別注意,由于屋頂露臺的出現,結構的變化、柱子縮小,而造成接地鋼筋引上點軸線變化移位,要及時提醒施工人員注意過渡連接。
在監理實際過程中,遇到過這樣一種情況:審圖時避雷平面圖中沒有發現設計不足之處,但到實際屋面看,在屋頂的最高處機房及庫房的小屋面上有風機和風道,其中風機高出屋面1.6米,風道高出屋面約1.7米,原設計只有一圈屋面避雷帶。從安全防雷角度出發,認為一圈避雷帶對風機和風道起不到防雷保護作用。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監理提出了在四個角增加避雷針,高度在2.5米左右,并通過正常手續辦理了工程聯系單,解決了設計不足問題。五、接地電阻的測試我們唐山市區范圍內的接地電阻測試結果一般都在0.1~0.3Ω左右,都能符合要求。施工單位測試接地電阻一般都用接地搖表,但對接地電阻用接地搖表測試的具體操作可能會存在著不太清楚的情況。測試接地電阻的接地極測試線為5米,測試的電位探測針線為20米,電流探測針線為40米,要求探測針為插入400mm,搖表的速度應為120r/min,測試時務必要清楚,測試線的距離、探針都應到位,否則會造成誤差;還要注意接地極測試點的表面要干凈,否則鉗夾的接觸電阻很大。
關鍵詞:建筑;施工企業;工程;合同管理
Abstract: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China's construction market, and proves the strengthen our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contract the importance of the management, and puts forward the use of consciousness, strengthen the contract for the effective analysis and strengthen the contract construction process and so on a series of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methods and measures,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management level of the contract. Make construction contract and management throughout the bid to construction project completion of all process, it is advantageous to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project contract target effectively, and can make the economy and technology combining produce good economic and benefits.
Keywords: architectur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TL372+.3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引言:
我國建筑業的現狀以及建筑市場的飛速發展,同時對于建筑企業的投標與合同管理要求也越來越凸顯出它的重要性。那么,這就要求我國建筑企業務必要不斷地增強投標與合同管理的意識、做好投標與合同的科學分析以及可以有效地實施建筑施工過程中的合同管理,并提高工程投標與合同管理的水平。
一、建設工程合同
建筑施工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土木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和設備安裝工程及線路管道。建筑施工工程合同,是建筑施工企業的承包人進行工程的施工建設,發包負責人支付建筑工程的價款,而承發包的雙方就針對建設工程主要的內容達成一致的意見和協議。因建筑施工工程的涉及面非常的廣范、建筑工程的工程量也非常的大并且涉及到建筑工程的投入資金也相對的較多,所以,諸如此類的合同和合同的風險也是任何從事此類合同的合同主體,而且應需要引起足夠的重視。
對于投資的項目管理同時也包括很多的方面,如:合同的簽訂、投資控制管理以及信息控制與管理、履行管理、組織協調管理及質量控制管理等。風險管理其實并不是一個相對獨立的項目,它一定時貫穿于整個投資項目的管理。本文將對建設工程的投標、合同的簽訂以及履行風險的管理做出相關論述。
二、在工程合同的履行中規范管理
建筑工程的合同已經雙方簽訂,合同的雙方就成為了一定的法律上的效力和經濟關系。建筑工程合同規定雙方應在合同的規范下來實施過程中的利益、經濟責任、義務及權力,合同的雙方必須要嚴格的遵守,不應違反,嚴格的履行。但是,從根本上來講,建筑工程的合同雙方的利益則是不一致的,它非常容易導致建筑工程在建筑過程之中的利益和沖突,易導致在建筑工程的管理和施工中的雙方行為不協調、不一致和矛盾。而事實上,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合同的實施,違反建筑工程合同的現象更是屢見不鮮,相當一部分的當事人故意做出違反合同行為,以此來謀取某些不法的利益,但是更多的情況之下,屬于合同簽訂的當事人法制觀念往往并不強,根本沒有把違反合同的嚴重性提到違法的高度來認識。建筑工程合同履行的費用控制、進度控制、作為質量控制等等的重要環節,在建筑工程合同履行的過程之中,應采取主動的、積極的管理,組織該建筑工程項目的管理人員學習合同的相關條文,并熟悉建筑工程合同之中的主要條例和內容,建筑工程的范圍、權力、責任與義務,以此來分析各種相關的違法和違約建筑工程合同法律的后果,有效地利用建筑工程合同法來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制約和限制對方的違約行為,按照建筑工程合同規定的全部相關條款內容要嚴格的履行。
1.合同的管理人員應在建筑工程的合同履行之中進行監督和跟蹤,要按照專用的條款約定的時間之內來做好變更、增減項目工程的量以此確認簽證的相關工作,特別主要要隱蔽工程的驗收簽證,涉及費用、工期記錄要清楚,減少因各種相關的原因引起的糾紛,以此來保證建筑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
2.必須處理和協調好各方面的相互關系,使相關的各項合同和合同所規定的各種工程之間的不相矛盾,以此來保證工程的按計劃地、有秩序地實施;
3.要嚴格的遵守建筑工程合同約定的數量價格和、期限,進行保修合同條款的履行及管理;
4.采取一些有效的手段、策略、措施來達到自己的目標管理,又不損對方的相關利益及妨礙建筑工程的順利實施;
5.做好工程記錄、簽證、協議、備忘錄、補充合同、圖表和函件等等整理及保存工作;
6.通過現代化的管理手段,建立和應用計算機網絡,來監控建筑工程合同的履行及執行情況,利用法律的手段,來保證建筑工程項目的投資、質量、安全和工期按計劃來實現。
三、建設工程合同風險與防范
1、建筑工程企業對承包方應予以詳盡的、盡職的調查
對所承包方應予以詳盡的盡職的調查,是承包方實現建筑工程項目投資的相對保障。盡職的調查至少應包括:相應的企業資質、承包方主體資格、是否承包過類似的工程、企業管理狀況、建筑工程的履約情況怎樣以及該承包方應在業內的影響和信譽度等等,并且要求承包方應提供相應的文件和證件進行存證。承包方是建筑工程項目具體的實施方,對承包方實施專業盡職的調查,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可以規避很多的合同風險,這包括:建筑施工人員的素質資格及風險、窩工的風險和停工的風險,工程的質量風險以及合同的履行不能風險等等。
2、規范建筑工程合同的相關行為
建筑工程的合同合法性,是實現建筑工程項目的投資合同目的相對的前提。規范建筑工程的合同行為即為依法實施建筑工程的合同行為,包括:建筑工程合同內容的合法與建筑工程的合同行為程序合法。例如:建筑工程的合同內容是否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比如;建筑工程的合同是否存在惡意的串通,承包方是否具備該建筑工程項目和項目相應的資質等要求,損害第三方或者國家的利益情節;是否按照我國法律的要求對建筑工程項目的實施招投標,招投標的程序是否合法等等。承包方應根據相應的專業業內人員對此做出相對專業的審查,并保障發包方的建筑項目投資目的的順利實施。
3、注意明確監理人員的職責和權限
建筑工程活動涉及到承包人、發包人、監理人員及設計人員等等諸多參與建筑生產管理的工程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在此過程之中,通常因相關的人員權限和職責監管不嚴或不明確,而給發包人的房地產企業造成的不必要糾紛。所以,發包人在建筑施工合同之中對監理人員在建筑工程的建筑施工過程之中相關工程造價變更、工期順延、工程款確認、工程量增減與結算等等的重要事項職責以及權限來進行明確的約定則顯得尤為重要。
4、建筑工程的擔保和工程保險的條款或附件的相關設計
建筑工程的合同風險控制,可以運用工程保險或者工程的擔保的方式予以實施。根據具體的建筑工程項目實際的需要,承包方可選擇使用何種的風險控制等方式;但選擇使用的工程保險合同相對的較少,并通過建筑工程的擔保方式來控制合同的風險方式是最為常見的,也比較便于可操作性的充分發揮。
結束語:
對于建筑工程的合同履行情況,建筑工程的合同內容較多,涉及的法令和法規也較多,工程較大,而履行的時間也較長。建筑工程的合同,是一項豐富的文字信息資料,也是整體建筑工程建設的完整過程的最真實的反饋,既有教訓又有經驗,應認地真做好建筑工程的合同資料的收集、分類、整理、保存、編號、登記、歸檔、裝訂以及備案的工作,以此來保證合同檔案的齊全,使建筑工程合同的檔案管理規范化、程序化;通過建筑工程的合同履行與否的情況與實施的計劃來進行相對的分析與比較,對工程的合同履行情況來進行評價和總結相應的經驗與教訓,從中找出相對的差異和干擾性因素,以此來分析其中的原因,指導日后的工作,并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的談判成交率和合同履行率,以此來提高建筑工程的現代化的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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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是約束工程項目各參與單位工程活動行為以及維護各自利益的重要保障,也是合同雙方解決經濟糾紛的有力憑證。建筑工程項目具有風險性高、技術性強、實施周期長、投資量大等特點,需要在工程實施的過程中合理的約束工程各參與方的行為,維護工程項目共同的利益。而對于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毫無疑問是確保建筑工程項目順利實施的關鍵,項目各參與單位應當給予高度的重視,并采取適當的手段來通過有效的合同管理來確保自身的合法利益。
關鍵詞:
建筑工程;工程合同;合同管理
1前言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繁榮,建筑行業迎來了其繁榮發展的階段,不僅規模和數量上有所發展,而且在建筑企業內部的管理以及施工技術方面也有了質的飛躍。并且隨著建筑工程領域競爭的加劇,越來越多的建筑企業認識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建筑工程項目所具備的特點決定了合同管理對于項目的任何一個參與方而言都至關重要,是其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保障。而且由于建筑工程受自然氣候等條件的影響較大,工程實施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因素較多,項目發承包雙方之間的糾紛屢見不鮮,而作為解決糾紛和矛盾的最根本的依據,建筑工程合同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非常重要,既能夠有效的解決發承包雙方之間的矛盾,維護各自的合法利益,同時又能夠為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提供更好的保障。
2建筑工程合同的重要性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協議,對于合同雙方而言具有約束作用,合同之中明確的規定了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將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給予了解決的方案和措施。建筑工程項目較比于其他項目而言,其具有的復雜性和風險性更多,未知因素也較多,這就決定了建筑工程合同對于項目各參與單位的保障性作用。而且由于建筑工程項目往往具備周期長、施工過程種類多以及技術復雜性高等特點,建筑工程合同所包含的條款更為繁雜,涉及到的范圍也更為廣泛。完善的施工合同能夠有效的劃分發承包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能夠讓雙方在更為平等的基礎之上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確保工程項目能夠順利的實施。而且由于建筑工程項目往往涉及到的風險因素較多,可能出現的影響工程項目順利進行的因素也較多,因此完善的合同能夠將利益和風險進行更好的劃分,保護發承包雙方的工程參與積極性,并且以具有法律效益的手段來解決發承包雙方之間的利益糾紛,維護工程項目目標的實現。
3建筑工程合同的特點分析
3.1合同簽訂內容容易出現歧義
建設工程合同應當具有嚴謹性,因為其具備約束合同雙方的法律效力。合同之中應當明確的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等等,要以明確的方式將雙方所應當付出和得到的東西進行規定。但是建筑工程實施周期較長,其間可能發生的引起合同雙方利益變動的因素又較多,在合同簽訂之時難以有效的預料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因此往往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出現了突發的狀況,合同雙方經常會因為責任歸屬的問題而產生歧義。
3.2合同管理的范圍較廣
建筑工程項目所涉及到的領域很廣,其中所涉及到的部門、單位也很多。其中業主單位、施工單位作為工程項目最為主要的參與單位,其合同管理內容更為復雜,所涉及到的協調關系也非常多。因此建筑工程合同在管理的過程中需要確保各單位認真履行職責并且相互協調配合,以合同管理的方式來規范項目各參與單位的合同行為,維護工程項目的共同利益。
3.3建筑工程實施周期較長
建筑工程合同實施周期長的特點完全是由于建筑工程項目特點所決定的。一項工程從決策到最終的運營可能需要幾年的時間,這期間所涉及到的工程合同不僅種類繁多,而且許多合同的周期都非常長。這就決定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工作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需要與工程項目實施的過程同步,而且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還要綜合考慮諸多因素,每一個工程項目實施周期階段,都會有不同的工程合同簽訂,這其中的協調性和配合性都很重要,稍有疏忽就會造成工程項目的經濟損失。
3.4工程合同容易出現變更
如前文所述,建筑工程項目的實施周期較長,其間可能發生的不可預見的因素較多,因此工程合同經常會隨著工程項目實施的實際情況而有所變更。因此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過程中,合同管理人員應當秉承動態管理的原則,根據工程實際情況而調整合同管理的策略,對于補充合同和變更合同的條款和內容進行認真審查和管理,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簽訂更有利于合同雙方的工程合同,確保建筑工程項目能夠順利的實施。
4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4.1法律意識淡薄
合同法所規定的合同最為基本的原則就是公平、公正,而由于建筑工程領域競爭的激烈,許多建設單位有意違背建筑工程合同的公平和公正的原則,刻意的在合同條款之中回避或者是轉移風險。這樣的行為很容易造成施工單位的項目參與積極性降低,甚至是危害建筑工程項目的整體質量。甚至也有的發承包單位簽訂“陰陽合同”,這樣的行為不僅嚴重的影響了建筑工程市場的秩序,而且很容易造成合同雙方難以挽回的經濟損失。另外還有違法轉包、違法發包等行為的存在,這類法律意識淡薄的合同管理行為嚴重的擾亂了建筑工程市場競爭的有序化。
4.2合同管理人員整體水平不高
建筑工程項目的特點決定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特殊性,管理人員既要具備合同管理方面的專業知識和職業能力,同時也要具備建筑工程方面的知識。這樣的合同管理人員才能夠更好的配合建筑工程項目的實施,以合同管理為手段來調動項目各參與單位的積極性。但是現階段我國建筑工程領域的許多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并不高,專業技能水平也較低,而且許多建筑單位的合同管理人員數量明顯不足,不足以完成有效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工作。
4.3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現階段的建筑工程領域,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是許多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問題的根源。許多建筑企業認識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但是卻并沒有制定較為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而且行業內部的合同管理工作也缺乏必要的理論性依據,這就使得許多建筑企業憑經驗實行合同管理工作,甚至有的企業完全沒有相應的合同管理制度,無法做到合同管理過程中有效的監督和考核等等,這就難免會使得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執行力度大打折扣,也為建筑工程項目有序的進行蒙上了一層陰影。
5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建議
5.1提高法律意識
建筑工程合同只有在符合合同相關規定的基礎之上才能夠維護合同雙方的利益。對于這一點許多建筑企業應當給予高度的重視。在簽訂工程合同的時候要本著合法的基本原則。對于“陰陽合同”、違法分包、轉包等行為的工程合同,并不具備法律效力,也不能作為維護合同雙方合法利益的憑證。因此對于建筑企業而言應當積極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對于工程合同的內容從法律的角度來加以審查,形成依靠法律維護自身利益的意識,提高合同管理的認識。
5.2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工作執行力度的關鍵在于是否擁有一套完整的合同管理制度,作為建筑企業而言應當積極的完善自身的合同管理制度,以此為依據來規范自身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合同行為。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流程,建立相應的監督和考核體系,實行責任制度,調動合同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另外也要設置專門的合同管理執行機構,配備專業性的合同管理執行人才,確保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和科學性,針對于發生的或者可能發生的合同變更要及時處理,并監督變更合同的執行情況,做到及時有效的應對。
5.3培養專業性的合同管理人員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需要專業性的人才作為保障,作為建筑企業而言除了提高自身法律意識以及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之外,還應當注重培養專業性的合同管理人員,建立專門的培訓體系,加強對于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素養培養,并對合同管理人員的建筑知識進行重點培養,全面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使其能夠更好的配合建筑工程合同的實施,從合同管理
6結語
隨著我國建筑工程領域的不斷發展,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內容也越來越多,有效的合同管理顯然對于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具有很重要的意義。而且隨著我國建筑市場逐漸的規范化和法制化,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更是得以凸顯,越來越多的建筑企業重視合同管理工作。針對于現階段建筑工程領域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建筑企業應當積極的結合于自身的實際情況來結語有針對性的解決,提高合同管理工作在其工程管理工作中的分量,以合同管理的方式來更好的確保自身的合法利益。并且加強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認真總結和吸收合同管理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合理的運用合同管理來規避不必要的風險,最大化的實現自身的合法利益。
參考文獻:
【關鍵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結算
前言
目前,隨著國有投資建設項目審計工作力度的強化發展,大部分建筑工程項目在竣工結算的環節都要求經過嚴格的審計程序。建筑單位在進行一項工程時,需要跟建筑施工單位簽署合同,在這合同內容里面包含了施工單位在這項工程中包含的施工項目以及施工款項,這兩方面都要做出嚴格說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開展此項工程的首要任務,他嚴格控制著施工單位在建筑此項目時的質量問題,也嚴格控制它的工期。在建筑工程竣工結算審計的環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類型、簽訂的規范性及簽約雙方的各約定,都會對工程竣工結算產生影響。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制約性作用
在實際工作中重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制約性作用,是為了在現有施工技術的條件下,進一步確保建筑工程結算工作順利的開展下去,無論是施工進度方面還是建筑施工質量方面都會有嚴重的制約作用,令施工單位有效施工。不斷的社會實踐調查表明,預見性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條款的制約作用,對于建筑工程竣工結算的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通常情況下,在建筑工程項目的施工建設中,施工合同的合理制約主要表現在施工質量、價款及工期的結算方式[1]。
在實際工作中,往往存在部分企業在建筑工程前面開工前,建筑單位為了節省一定的費用,在招標文件中對于工程的施工質量要求,僅僅標注為合格。而在建筑工程竣工后,將其施工質量評定為優良的質量等級,再按照相關文件的所傳達的精神以及優質的評價原則,按建筑工程人工費用的百分之五對施工單位進行一定的資金獎勵。但是在此環節中,常常有建筑單位由于本身是出于節省費用而只選擇合格的施工質量評價,優良的質量標準是由施工單位負責,但是到了最后的環節卻因為建筑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沒有約定是否獎勵的條約,而使自身付出了高于預算的部分資金,也會因此與施工單位產生較大的意見分歧,甚至發生嚴重的爭議[2]。在施工項目質量問題以及施工成本控制問題擁有建筑施工合同非常重要,它能制約此種問題的發生,令建筑工程項目有效的開展下去。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條款措辭與描述
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簽約前無論是建設單位還是施工單位對于合同內容里面的一些語句描述以及條款措辭方面都要做到仔細閱讀,這也是對工程項目開展順利的基本。針對施工單位重視建筑施工合同條款一些問題描述是非常重要的,一旦施工單位簽約此合同,就不能單方面進行改變,它已經具有法律效力,受到了法律保護。因此,重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條款措辭與描述,在必要的情況下,進行反復的推敲與思考,可以有效的避免合同中出現歧義導致后期工程竣工結算出現爭議問題[3]。
同時,在避免合同中出現詞語歧義問題的基礎上,對合同的表達內容進行分析,也是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首要前提之一。為了能讓建筑工程項目施工工作順利的進行,施工單位對于建筑施工合同內的條款詞語措辭要仔細辨認,雙方要溝通準確,以防出現分歧,令項目工程進度在預期之內并且施工的質量也有所保證。所以,對于施工單位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條款措辭與描述方面,存在的問題能夠明白,不出現問題,才能不斷的積累解決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施工單位對于這些問題,發揮施工合同對工程后期竣工結算的重要保障作用。
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訂立的規范
我國建筑施工行業發展并不完善,在很多合同方面存在一些問題,因此在建筑項目施工前需要對施工合同有一個嚴格的規范。重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訂立的規范可以有效的令項目工程開展。根據我國各地區建筑行業發展來說,很多建筑施工單位都要根據國家建設部門以及工商管理局聯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來對大部分建筑施工項目的建設發揮規范與約束的作用。同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還附有三個具體施工質量、材料以及承攬工程項目的附件,這三個附件都是用來規范項目施工合同的。針對施工合同訂立的規范內容就是用來制約施工單位工程施工項目問題的,但是對于這些規范要符合建筑施工實際條件,不能盲目采用,要選擇科學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用以避免簽訂不規范的施工合同給建筑工程項目后期的竣工結算造成嚴重的困擾問題[4]。并在分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資料的過程中,重視合同中對施工工程竣工日期、付款方式、施工進度問題的規定與描述,謹慎的確認建筑工程項目施工合同,對于建筑施工后期施工單位進行結算時出現的問題可以有效避免,不能影響施工單位結款資金。
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類型的選擇
在實際工作中重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類型的選擇,對于解決建筑工程項目后期的竣工結算審計,也會產生重要的影響。我國在建筑工程項目合同與國外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相比有很大的不同,國外所采用的合同價款主要分為三種類型。這三種類型分為總價合同、單價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而我國的合同劃分就只是定價不變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以及定價可調合同[5]。例如,通常情況下,固定定價合同主要是要求承包方承擔施工期間的全部風險,并需要對建筑工程項目施工中存在的不可預見因素可能會產生的結果負責,其報價也因此較高。對于工程總量以及對施工技術要求較少,并且工期時間也比較短的一些建筑工程來說,采用定價合同相對適合。而可調合同的相對要求要比較多首先要業主像施工單位支付一些費用,同時為了能讓合同有效實施,業主也可以對施工單位支付一定的酬金。這類合同不同于固定定價合同,它需要業主承擔全部的工程風險,相對的承包人不需要承擔風險。因此,在選擇施工合同類型的過程中,需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才能最終做出選擇。
結語
綜上所述,在我國建筑業迅速發展的過程中,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對工程竣工結算發揮著極大的影響。對于建筑工程項目一旦開展進行,無論是建設商(業主)還是施工方都需要履行所簽約的合同,同時為了能讓建筑工程竣工結算設計的順利進行,雙方在簽訂合同方面要嚴格按照要求進行規范簽署。同時,建筑工程項目的承包雙方必須重視建筑施工合同,在簽訂合同的具體環節,全面、認真的分析合同的具體內容,盡最大的努力減少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不確定因素,在工程竣工后雙方結算時不會存在較大的分歧。因此,明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對工程竣工結算的重要作用,對于建筑企業的發展非常有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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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唐暉.建設工程造價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對策探討[J].中國住宅設施,2010(01).
[3]朱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履約監管初探[J].建筑監督檢測與造價,2010(10).
關鍵詞:建筑工程項目;風險分析;防范措施
引言
風險的含義是指一件事情的實際結果和預期目標的差異程度,差異程度越小,風險就越?。徊町惓潭仍酱?,風險就越大。建筑工程項目的承包,不僅僅是商業活動,還是工程施工活動,工程所在地的自然環境和相關人為因素度必然會影響到整個建筑工程項目。目前的建筑市場競爭十分激烈,建筑工程項目趨于大型化、復雜化,只有具有全面專業知識和較強的公司管理能力的企業才能在市場上存活下來,這對于中小企業來講尤為不利,中小企業相對于大企業面臨著更多的風險。
1.建筑工程項目風險的定義及其特點
建筑工程項目中,風險的起因是由各種不確定的因素造成的,假設在投標的過程中,如果不考慮風險的因素,這樣會導致實際成本過大,獲取的利潤降低或是虧損。但如果過多的將潛在風險因素產生的費用轉移到投標的成本中,那么競標時中標的幾率就大大的降低。因此,想要獲取預期的利潤,就必須正確的對待建設工程項目中所存在的風險[1]。另外,規模大、周期長是建筑工程項目的特點,這導致,工程項目一旦實施,便會產生許多不確定因素,這相較于其他行業來講,具有更大的風險性。對于現代化的建筑工程項目,無論在規模、技術、資金和資源消耗量方面,都比以往任何時期的影響力都得多,所存在的風險也比以往增加很多,這讓國內許多風險管理科研人員開始對建筑工程項目風險進行分析。
2.建筑工程項目風險的分類
建筑工程項目屬于復雜的開放式系統,由于項目的內部結構以及項目本身的動態性和外界的干擾因素,導致很難對建筑工程項目進行風險分析,風險因素所引起的后果得不到確切的表示,建筑工程項目的風險因素錯綜復雜[2],可從項目的環境、項目的設計結構以及項目的主體等不同方面來進行風險分類,為了方便建筑工程項目的風險分析和風險防范措施,應當從建筑工程風險能否計量的角度來對風險進行分類,以此來確保哪些風險只能做定性分析、哪些風險可以進行定量分析,這樣可以方便對不同風險采用相對應的防范措施。建筑工程項目風險主要可以分為下列幾類:2.1技術類風險。技術類風險是常規性的不可避免風險,性質上分析,可計量風險也屬于技術類風險,它包括材料供應、設備供應、工程變更、技術規范等風險。2.2環境類風險。環境類風險主要表現為建筑工程項目中出現異常天氣,如暴雨、洪水、暴雪、臺風、地震等不可抗主力的自然現象,這些異常天氣會造成工期的拖延以及財產的損傷。2.3經濟類風險。經濟風險在建筑工程項目中主要是招標時,其中投標者在設計圖紙、工程質量要求、合同條款、工程清單上都存在的潛在的經濟類風險,投標者必須仔細分析研究。此外,市場價格的波動也是經濟類風險,勞動力市場及材料市場價格變化直接影響著工程承包的價格。2.4合同簽訂及履行方面的風險。合同條款不全面、文字不細致,這使得合同存在法律漏洞。合同上存在不完善的轉移風險擔保、索賠等相應條款或者是合同缺少應不可抗因素影響造成延誤工期或者經濟損失的條款,這些都都是合同簽訂方面的風險。在合同履行方面,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項目承包人派駐工地代表的工作效率低下,不能及時解決合同履行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這是合同在履行方面的風險。
3.建筑工程項目風險的防范措施
隨著我國基礎設施建設的快速發展,讓困擾建筑工程市場經濟發展的瓶頸問題得到了明顯的緩解,拉動了建筑工程相關產業的快速增長,對社會主義經濟發展就起到了重要的推進作用,在對建筑工程項目實施全過程的安全管理中,風險防范卻被忽視,或者不被重視,目前建筑工程項目的風險防范還只側重于項目實施階段。如今的建筑工程項目急需加強風險防范措施,建筑工程項目防范風險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3.1掌握建筑工程項目施工階段相關的法律法規。涉及施工階段保護工程承包雙方利益的的法律法規要熟練掌握,只有熟練掌握了這些法律法規,依據法律法規辦事,這樣才能有效的控制項目施工階段的風險。3.2深入分析招標文件。承包人在取得招標文件以后,要對其進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正確的理解招標文件上業主的意圖及要求,詳細審查圖紙、工程量、合同條款,這樣可以減少后續合同簽訂后的風險3.3推行擔保制度。當前我國正在逐步推進銀行或者企業的保證,承包雙方可以通過開戶銀行來對建筑工程時所遇到的問題進行代償責任。還可以用抵押的方式,讓承包雙方的其任何一方與第三缸抵押人簽訂抵押合同,以實物來進行抵押登記。
4.總結
總而言之,對建筑工程項目的風險進行詳細的分析與加強建筑工程項目的危險防范是非常有必要的。上文的分析是我運用合理的分析與防范措施對于建筑工程項目做的一些個人建議,可能這些措施不會適合每一個建筑工程項目。但是究其原理還是有共通點的,投入時間對建筑工程項目進行分析絕不是做無用功。工程項目施工風險存在著許多不確定因素,不認真分析與防范,可能會帶來很大的損失。我相信只要在建筑工程項目的管理上做到有效的預測評估,那么便能保證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與完成。
參考文獻
[1]趙維東.建筑工程項目施工風險防范[J].工程技術:引文版,2017(1):00158-00159
一、建筑工程合同的含義及其法律特征
建筑工程合同在《合同法》中被概述為工程承包人負責施工建設,工程發包人負責價款支付的一種協商合同。作為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建筑工程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基本建設工程是其標的;書面式要約式合同是其性質;具備建筑行業從業資格、具有相關技術設施裝備、擁有法定注冊資金的建筑單位是其主體。此外,建筑工程合同還需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不違背相關利益,國家有權干預、監管合同內容及執行狀況。
二、建筑工程合同糾紛的主要表現形式及其原因
建筑工程合同糾紛形態較多,如有分包糾紛,“陰陽合同”糾紛等,現階段常見的糾紛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質量糾紛。
建筑工程施工建設完畢后,由于工程質量不符合建筑合同中的相關約定,或因無法安全使用而導致人身及財產受損,是最為常見的建筑合同糾紛形式。引發建筑工程質量問題的原因需查明并落實責任。如工程發包方出現勘察、設計不科學不合理、工程設備及材料不合格,都會引起工程質量問題,由此類原因導致的質量糾紛,發包方需承擔責任。如承包方在施工方案、施工管理、施工人員方面出現問題,進而引發質量糾紛,承包方需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經濟糾紛。
建筑工程中因經濟因素產生糾紛,主要體現在計價方式及工程結算上的糾紛。計價方式及結算方式在雙方簽訂合同時已明確,但如施工環節涉及到新增工程或產生工程變更,此時合同中規定的相關價格及計算方式就不符施工實際,從而造成糾紛產生。除此之外,如合同中體現的造價與建筑工程實際造價不符,或因外部因素(施工環境、政策環境)影響而導致設計變更出現,此時會產生價格差價,在這部分差價的補償方面也極易引發糾紛。
(三)工期糾紛。
另一常見的建筑合同糾紛是工期糾紛,工期糾紛形成的原因是由于建筑工程無法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交付,在此過程中產生了經濟損失。引發工期糾紛的原因也體現在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兩方面。一方面,工程發包方在場地、原料、資料、設備及資金提供上未按合同中的有關約定執行,或在建設工地征用、拆遷、補償方面進展不順,都會導致工期拖延,承包方因窩工、停工產生經濟損失;另一方面,工程承包方在施工人員、施工設備上組織不力,也會引起工期滯后,致使糾紛產生。
三、建筑工程合同糾紛的處理及防范措施
建筑工程合同糾紛在處理上,應遵循以下幾個要點:第一,涉及建設工程價款,實行優先受償權。如建設單位在工程價款支付不及時引發糾紛,施工單位可以申請拍賣已建工程,獲取折價補償。第二,應用抗辯權。第三,明確并落實各方責任義務,根據合同中規定的各方的責任及義務,確定責任歸屬方,采取相應的解決措施。建筑工程合同糾紛在防范上,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一)規范合同評審環節。
在簽訂建筑工程合同之前,應按照程序先行開展合同評審,邀請專業法律人員共同擬定工程合同。對合同條文加以逐條對比,確定其符合《招投標法》、《建筑法》、《合同法》及地方政策條例的規定。簽訂合同后,確認其合法有效后加以履行。涉及到大項工程,要嚴格審查合同條文,重點關注權利義務不相匹配的相關規定,保障建筑企業經濟效益及社會聲譽。
(二)做好合同對方資質、信用的調查工作。
首先,針對大項工程建設,要參考《合同法》關于該類工程的規定,確定建筑工程項目具備國家批準立項資格及建筑工程可行性報告;其次,調查工程業主建設執照、經營范圍、建設資質、法人代表、資金狀況、投資情況等要素;確保其到位、屬實;再次,對分包人的相關資格、等級、經營方式及范圍、法定代表、委托、資質信用、施工水平和能力等方面加以綜合審查,確保其合法、有效。
(三)強化合同履行環節的監管。
建筑合同在履行環節,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做好實時監控,做好各方面的協調溝通,創造合同履行的良好環境。建筑施工過程中的各項原始數據、基礎資料要及時收集并整理,以便為糾紛處理提供數據憑證。建筑合同的履行過程,盡量采用文字記錄的形式加以明確,并爭取合同各方,如工程設計方、工程施工方、工程監理方、工程業主及相關工程管理部門負責人的簽字確認。此外,還要密切監控工程分包方,確保建筑工程質量水平符合合同規定,避免其在施工過程中出現質量缺陷,導致企業經濟及聲譽受損。
(四)依托法律監管,及時跟進工程款的回收。
施工單位在完成建筑工程施工任務并將工程交付后,應按照建筑合同的規定及時回收建設工程款項,保障建筑企業經濟效益的實現。在工程款項的回收上,建筑施工單位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建筑合同的要求,采取合法途徑。在工程款項回收方式上,盡量采用非訴訟的方式進行,如實際需要,再借助訴訟方式加以催收。此外,要及時支付建筑材料供應方及建筑分包人的款項,避免款項糾紛波及建筑企業的社會聲譽。
四、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