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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生態安全的含義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1.生態安全的基本含義
生態安全,指的是生態系統的主要結構是否遭到破壞,其內在的生態功能是否受到了損害。一個生態系統,如果自身提供的服務數量或者質量出現問題,就說明該生態系統的安全正在受到威脅,處于一種不安全的狀態。所以,生態安全一般包含雙層含義:(1)生態系統自身是否安全,內部結構是否遭到破壞;(2)生態系統提供給人類的服務是否能滿足人類具體的生存需要。生態系統問題是全球性發展問題,各種各樣的生態危機,是歷史發展和積淀的結果。生態系統出現危機,既有社會發展不足的因素,也有發展過快的原因。社會發展不足,人們就會破壞生態資源,去發展經濟;社會發展過快,人們更看重經濟利益,沒有深刻意識到生態保護的重要性。
2.生態安全的主要特點
(1)生態破壞不可逆性。生態環境的支撐能力是有限的,一旦被破壞,就會造成不可逆的后果。以目前的科學技術發展水平,想要完全恢復已被破壞的生態環境,是一項不可能完成的任務。(2)生態安全具有全球性。當前,世界處于全球一體化時代,生態安全和經濟發展一樣,也具有跨國界性質。(3)生態恢復具有長期性。生態環境是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形成的,人類對生態環境施加影響,這種影響就會長期作用于人類的生產生活中。生態環境一旦出現問題,要想解決就需要付出相當多的時間和精力,整個恢復過程具有艱巨性、長期性和復雜性的主要特點。
二、中學地理教學開展生態安全教育的有效途徑
1.結合教材內容及生活實際進行生態安全教育
中學地理教學,要讓學生正確認識到生態安全的重要性,培養學生的生態環境觀念。教師可以利用地理教材中的內容,讓學生樹立科學合理的生態環境觀念。比如,在講解自然資源保護這部分內容的時候,要讓學生清楚地認識到自然資源具有一定的有限性,認識到自然資源的匱乏會嚴重危害生態環境安全。除此以外,教師還要在授課時聯系生活實際,讓教學更加具有廣泛性和針對性。某中學地理教師在給學生講解生態災害的危害性及具體解決措施時,以1998年中國長江流域發生的特大洪水及我國淮河水污染為例,讓學生在學習時更有代入感。該教師還以2004年的印度洋海嘯為具體事例,分析海嘯發生的具體原因,帶來的嚴重危害,如何進行防災及建立有效的災害預警系統。教師就這些問題與學生進行分析討論,讓學生清楚明白了生態環境的重要性,加強生態安全意識。
2.牢固樹立生態安全的教育觀念
生態安全教育觀念的樹立是開展生態安全教育的根本條件,教師要在地理教學中貫穿生態安全教育觀,將其納入教學活動的各個環節之中。這就要求中學地理教師自身具有較高的生態安全綜合素養和較強的生態責任感,在教學活動中挖掘出生態安全教育的素材內容,通過親自授課來達成生態安全教育的目標。中學地理教師在教學中,要樹立新型的生態安全教育觀念。
3.開展自主學習,加強學生對生態安全的認識
生態安全有三種類型:第一種是自然生態的安全,其包括地震、海嘯等;第二種是生態系統的安全,有海洋、森林、濕地和微觀系統四個部分;第三種是國家生態的安全,有組成部分。實際上生態安全是對社會安全的繼承和發展,讓人類從其他角度來思考社會和交易安全,使人們能夠在三種安全的交融下迎接社會的挑戰。生態安全是社會安全的基礎,只是對社會安全進行了進一步的拓展。[2]在社會發展的今天,生態安全漸漸成為決定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生態安全強調與人的生活有密切相關,也強調系統的安全,更強調用法律來保護生態安全,將生態安全運用到法制建設之中。因此,生態安全在某種程度上應受到法律保護。這涵蓋了生態安全的兩層含義。第一,生態安全是其自身和人類環境的可持續的一種狀態;第二,生態安全是受法律保護,具有法律意義。生態安全的由來表明人民對生態安全賦予法律保護的期盼,生態安全的發展表明人民對環境保護的意識急需提高。目前,我國環境問題還是非常糟糕,環境惡化日益突出。如今,脆弱的地球環境已經經不起人們的折騰了,所以,人們要提高自己保護環境的意識,政府也出臺了不少相關保護政策。
二、法律意義上的生態安全
當前,面對日益嚴重的環境問題,法律自身也要通過一定的改革來滿足社會、環境、經濟發展的需要。
(一)人與自然對于生態安全,人與自然是其起點,生態安全突出人與自然的聯系,強調自然安全、社會安全是一個統一的整體??偟膩碚f,人與自然的關系是保護生態安全的根本,生態安全是一種客觀存在的受法律保護的對象。生態安全表明的是人類生活環境的必備狀態。從生態系統可以看出,社會存在和發展離不開生態安全。[3]它是人類活動、生活的首要問題,因此是全球人類的最終安全。生態安全強調的是人與自然的關系,需要我們同自然和諧相處。在生態安全中所謂的人并不是現實中單個的人而是一個整體的概念,其代表的是一種主體。因此可以這樣認為:它們是以生態安全為基礎、以利益為次要的理性的人。
(二)社會技術社會技術是生態安全的一種媒介,它是一種利用傳統法的技術來對社會進行的改革。傳統法具有一定的弊端,我們需要在一些法律之間找到一種所謂的平衡,從而達到合適的目的利益。對于環境法,如果從片面上很難找到那種理想的狀態。為了找到環境法的合適、理想的狀態,就需要通過查閱與環境相關的一些材料,無論是對自然還是社會領域,都要進行研究。因此,我們運用有關的技術來形成環境法律的一些制度,可以形成確定的安全觀念,有效的保證生態價值,使之有別具一格的特征。最終我們在與改善環境法律制度體系,使之能完美的適合我們國家的社會、環境和經濟。[4]同時,我們要吸取一些新興的技術,推成出新,不斷創造適合我國的社會技術,構成完善的生態安全秩序,對生態安全的深化具有支撐作用。
(三)環境權利生態安全得以實踐,環境權利必不可少,通過一些新型的權利義務機制來實現。人類生活環境的必備狀態是生態安全的重要要義,而環境權利是人有享受舒適生態環境的待遇。因此,環境權利對生態安全具有重要意義,它既能有效的避免生態安全的虛無,又能為建設生態安全的制度奠定了基礎。
三、環境法的反思
生態安全不僅要對傳統部門進行改革,還要考慮其法律核心。老實來說,實現生態安全要有合理地掌握法律含義,建構環境法的觀念與制度。
(一)生態安全的反思人類對生態安全的認識中,經歷了一系列的辯證過程,在環境法的審查中,更需要進行全面的檢查不足之處,建立新的生態安全觀念,即將人帶入生態系統中,提出生態安全是人與自然兩者之間的安全,它們是一個整體,這進一步展示了傳統部門法安全觀念的重要性,面對生態安全問題存在的挑戰,我們可以從哲學方面探索,并以此擴展傳統法哲學領域,促進法哲學的改革。[5]我國在高風險的背景下,更需要在哲學方面來反思環境法安全觀念。所以,生態安全不僅僅是概念出新,它更需要落實科學發展觀。生態安全致使我們對價值和立法的思考,如何通過創新來保障生態的安全,實現生態文明建設。
(二)生態化變革隨著社會的發展,環境法的目的是用某些特定的法律手段來降低風險增加社會安全??梢钥闯觯h境法已經不再是交易和社會安全,而是人們從生態系統中獲得的利益。因此,環境法面臨著變革。從法的概念上來講,環境法需以可持續發展為新理念,在哲學的背景下進行一代向二代更替。新的環境法不僅要保護當前的利益,還要考慮到未來的發展。
(三)制度的回應從經濟學來看,制度即可指具體的一些制度安排,也指社會中各種制度的綜合。我們這所謂的制度的回應指許多環境法的規章制度組成的制度體系的回應,當然也指具體環境法制度的反響。1.一體化制度體系一體化制度體系包括規則、法律、政策,我們需要保持可持續發展。要求從源頭防護,把保護環境意識穿插于各個環節,提高發展能力。建立與俄羅斯相似的法律體系,以生態安全為前提,建立完善的制度體系。此外,由于系統的復雜和不穩定性,法律漸漸改變了生態系統。由此,法律人從原先理想的,喜歡的規則管理到新的認知,適應的機制,法律通過新的調整辦法解決了管理問題。因此,可以重新考慮規則在生態安全上的功效保證,實現對生態安全的系統化保障。2.一體化的框架體系聯動框架體系有立法、司法和執法,在生態法律方面,我國在很多領域并沒有制定相關的行政法規。因此,因促進環保立法,在環境保護中建立一些基本理念,落實主體功能區的布置、生態功能區的布置,在源頭上保證生態安全。從生態執法方面我們可以看出,應該擴大處罰力度,加強政府對生態安全保護的責任,督視監管部門嚴格執法。從環境司法上可以看出,盡管我國一些法律建立了公益訴訟的制度,但卻在各個方面存在限制。因此,在我國法律的修訂中,對一些環境破壞問題,公民和一些非政府人員有權利對環境問題提出訴訟。由安全觀念的歷史變遷的過程中,在不同的部門法下,經歷了一系列的演變。我們可以看出,這種思想觀念的轉變的意義,并不是簡單的轉換概念或者對理論的假設,而在于對思考角度的轉變和對現實中問題的關注。
四、結語
我國是世界上人口最多、民族最多的國家,由于工業有害物質排放,資源過度開發,農業化肥及除蟲藥劑大量使用,生活廢棄物及垃圾的污染等,使我國生態環境產生了嚴重的失衡,加上人類的經濟活動和掠奪式開發,使生態嚴重破壞,給人類的生存和發展帶來嚴重的危害。我國生態安全問題已成為影響我國國家安全的重大問題。
筆者認為,通過對我國生態安全現狀的分析,有助于進一步提醒國人對生態安全問題引起充分重視,積極解決我國的生態安全問題,切實保護我國的生態安全,同時積極參與國際生態安全合作,維護我國國家利益。
一、生態安全的基本含義、構成和特點
(一)生態安全的基本含義
生態安全迄今為止還沒有形成統一的概念,但一般認為它包括兩層基本含義:
一是避免由于生態環境退化和資源短缺對經濟發展的環境基礎構成威脅,從而維護一個國家的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對于本國經濟持續發展的環境支撐能力;
二是避免由于生態環境嚴重退化和資源嚴重短缺造成環境難民并引發暴力沖突,從而防范生態安全環境問題對區域穩定和國家安全構成的威脅。第二層含義則是外交、軍事范疇新概念。
(二)生態安全的構成
生態安全就是生態系統的安全。該系統是在一定時間和空間內,生物與其生存的環境及生物與生物之間的相互作用以及彼此間通過物質循環、能量流動和物質交換而形成的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生態系統的組成十分復雜,最主要的影響因素是土地、水、大氣和生物。
生態安全主要由土地安全、水資源安全、大氣環境安全和生物物種安全等因素構成。這其中任何一個構成因素出了問題,都會影響生態安全并進而影響到國家安全。生態安全的構成示意圖如圖1所示。
(三)生態安全的主要特點
與影響國家安全的其他因素相比較,生態安全有其自身的特點:
一是整體性。生態環境是自然界各種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影響,最終達到相互平衡的系統。對局部地區環境一個因素的破壞或不合理利用,就會影響到這一地區整個環境的穩定度和環境質量的變化。
二是長期性。生態環境的形成是一個長期的歷史過程,人類一旦對生態環境施加某種影響,那么這種影響在很長的時間內都會作用到人類的生產和生活,在當前條件下,這種影響以負面影響為主。
三是不可逆性。人類對環境的過度利用一旦超過環境自身的承載容量,就會對環境造成破壞,而且這種破壞是不可逆的。至少在目前科學技術水平條件下,要想恢復大面積受到破壞的環境是不可能的。生態安全的主要特點如圖2所示。
二、我國生態安全的現狀
(一)生態安全問題嚴重
我國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國家。面對13億人口壓力,加上長期以來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發展經濟以犧牲環境為代價謀求經濟數量的增加,做過許多違背自然規律的事情,造成了巨大的生態破壞,我國的生態安全面臨著非常嚴峻的形勢。當前,我國生態安全問題在國土資源安全、水資源安全、環境資源安全和生物物種安全等4個方面的問題表現得尤為突出。
(二)國土資源安全問題
國土是一個民族、一個國家賴以生存的最基本條件。國土資源的多少和優劣是決定一個國家安全程度的重要因素,對于一個人口眾多的發展中大國來說,尤其重要。目前我國水土流失面積達356萬平方公里,占國土總面積37.08%。20世紀50年代以來,每年因水土流失而喪失耕地267萬公頃,平均每年“流失”耕地6.7萬公頃,我國荒漠化土地面積為262萬平方公里,是全國耕地總面積的2倍多,并且還在以每年2400平方公里的速度擴展,相當于每年沙化一個中等縣。
我國森林人均占有量是世界最低的國家之一,據測算,按目前的砍伐速度,我國可采林將在短短7年內被砍完,我國草地面積正在逐年減少,草地質量也在明顯下降,其中中度以上退化的草地已達1.3億公頃,并且還在以每年2萬平方公里的速度擴展。
我國濕地資源占世界濕地面積10%,但已有近40%的濕地受到中度和嚴重威脅。其他生態系統也退化嚴重,造成生態功能下降,生態平衡失調,已對國土安全構成嚴重的威脅,因此,我國國土資源安全問題非常嚴重。
(三)水資源安全問題
我國水資源占世界水資源總量的8%,但人均水資源占有量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1/4,列為世界上13個貧水國家之一。我國可利用水資源為8000~9000億立方米,現在一年的用水總量達到5600億立方米,預計到2030年全國用水總量將達到8000億立方米,接近我國可用水資源的極限。我國有660多個城市,其中400多個城市缺水,有110多個城市經常鬧水荒,全國城市日缺水量達1600萬立方米,影響4000萬居民的正常生活。
現有水資源浪費、污染嚴重,河流污染由局部發展到整體,由城市發展到鄉村,由地表發展到地下,我國主要河流普遍污染,七大水系有1/3以上河段達不到飲用水標準。海洋污染也相當嚴重,據1999年統計,我國近海海域,4類和劣4類海水已達46%以上,其中東海劣4類海水比例高達53%以上,因此,我國水資源安全問題已經敲響了警鐘。
(四)環境安全問題
我國目前向環境排放的各種廢物數量遠遠超過環境的承載能力。20__年我國工業廢水排放量為227億噸,市政污水排放量為220.9億噸,而廢水處理率卻很低,工業廢水處理率小于70%,市政污水處理率在15%以下,許多廢水未經任何處理便排入江河湖海。20__年我國二氧化硫和煙塵排放量分別達l995.1萬噸和1165.4萬噸。
據統計1999年全國338個主要城市中,只有33.1%的城市達到國家空氣質量二級標準,其余66.9%的城市均未達到國家空氣質量二級標準,其中還有137個城市低于國家空氣質量三級標準,占統計城市的40.5%。
我國平均每天產生城市垃圾l.5萬噸,每年要吞噬掉25萬平方米的土地資源來處理這些垃圾。另外還有一些難解、有毒有害化學品污染將在一個較長的時期內引發環境危害,因此,我國的環境安全問題十分嚴峻。
(五)生物物種安全問題
我國是世界上生物物種最豐富的國家之一,但目前已有4000~5000種高等植物瀕?;蚪咏鼮l危,占我國高等植物總數的15%~20%,經過確認的我國珍稀瀕危重點動植物分別達258種和354種。在《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和
國際貿易公約》所列的640個物種中,我國占有156個。
外來物種不斷侵入我國,嚴重威脅我國生物物種的安全。如20世紀80年代初隨木材貿易從美國侵入我國的紅脂大小蠹,1997年在山西省大面積爆發,使大片油松在數月間毀滅。目前該物種已經蔓延到河北、河南兩省,嚴重危及其他野生動植物賴以生存的生態環境。另外還有美國白蛾、大米草、麝鼠、豚草、紫莖澤蘭、空心蓮子草等外來物種,已嚴重影響到我國許多地區,對本地區生物多樣性造成了巨大威脅,到了難以控制的局面。因此,我國生物物種安全問題嚴重。
(六)生態環境安全有加速惡化的趨勢
從整體上來看,我國生態環境安全有加速惡化的趨勢。例如:
近年來人人皆知的沙塵暴,20世紀50年代較大的暴發有5次,60年代較大的暴發有8次,70年代為13次,80年代為14次,90年代則多達23次;
海洋赤潮暴發,60年代以前十分罕見,從70年代開始赤潮平均每兩年發生1次,80年代赤潮增加到每年平均發生4次,到90年代,有的年份,赤潮竟達到30多次;
土地沙化也在加速,50~70年代中期,平均每年沙化土地1560平方公里,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平均每年沙化土地2100平方公里,進入90年代后,則平均每年沙化土地2400平方公里。
我國生態環境惡化的種種表現,從一個方面說明我國生態環境安全正在加速惡化。
三、我國生態安全惡化造成的嚴重后果
隨著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生態安全問題日益突出,生態環境破壞加劇,生態環境安全日益惡化,因而對國民經濟建設和發展造成嚴重的后果。根據國家環??偩钟嘘P研究結果表明:
1986年因生態環境破壞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831.4億元,而1994年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則共計人民幣4201.6億元,接近同年全國gdp的10%;
1998年長江特大洪水,究其原因也是由于生態環境嚴重破壞、生態安全日益惡化造成的,這次洪水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高達人民幣2642億元。
上述損失只是生態環境破壞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和部分間接經濟損失,沒有包括基因、物種消失等許多無法計算的潛在經濟損失,而潛在損失遠大于直接經濟損失,該經濟損失通常為直接經濟損失的2~3倍,甚至上10倍。
在一些生態環境破壞嚴重、生態安全非常惡化的地區,生態難民已經出現,如內蒙古阿拉善盟由于居延海干涸,迫使2.5萬牧民背井離鄉,青海、甘肅、寧夏、海南等省區也相繼發生了因生態安全嚴重惡化,人口被迫遷移的事件。
四、我國生態安全保護對策
一、進行全民生態安全意識教育,從人抓起
當前我國生態安全問題非常嚴重,更主要的原因是廣大公民缺乏基本的生態安全意識。因此,應當始終貫穿“以人為本”,從人抓起,積極行動起來,全民動員,人人動手的思想,通過各種渠道,在全體公民中間進行生態安全意識教育,特別是對青少年的教育,學校應當從小學開始開設生態安全課程教育。
各級政府部門領導和公務員應當在思想深處形成一切以生態安全為主的意識,做好維護生態安全的表率。只有重視全民生態安全意識教育,始終貫穿“以人為本”,從人抓起,才能在全社會形成人人懂得生態安全,個個維護生態安全的良好氛圍。
二、加強生態安全立法和執法工作
為了有效解決我國生態安全方面的問題,保護我國生態安全,國家有關部門應當加快制訂和完善我國生態安全保護的法律、法規,同時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于各類破壞生態安全的違法案件堅決予以查處,決不姑息。
對于積極保護生態安全的優秀事跡,應當在全社會大力宣傳,并給予重獎。另外,必須認真學習和積極借鑒國有關外生態安全保護方面的先進管理經驗,提高我國生態保護的能力和水平。
三、堅持生態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雙贏”道路
經濟發展不僅要看經濟指標,還要看生態環境指標。要從根本上解決我國生態安全存在的嚴重問題,必須堅持走生態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雙贏”的道路,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
堅決放棄過去高投入、高消耗的粗放發展模式,通過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從根本上解決生態環境污染。對于新建項目,必須優先考慮生態環境保護,對于達不到環保要求的,絕不允許上馬。
生態環境指標應當作考核領導業績的重要內容,對于那些“污染型”領導,要堅決予以免職。
四、建立國家生態安全監測預警系統
國家應該像重視國防安全一樣重視生態安全,建立相應的生態安全系統監測預警和快速反應系統,對于一些嚴重的自然災害和人為的生態環境破壞事件,能夠有效地作出預警和快速反應,以減少國家生態安全的破壞,保護我國的生態安全。
五、遵循自然規律,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生態安全
目前,我國生態安全之所以出現如此嚴重的問題,主要是因為過去違背自然規律,不按自然規律辦事,過分夸大人的主觀能動性所造成的。為了從根本上解決我國生態安全存在的問題,必須遵循自然規律,嚴格按照自然規律辦事,并采取有效措施。必須切實落實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還草還湖、藍天碧水等工程項目的實施,積極建立自然保護區和國家級生態重點保護區,對重點動植物和重點生態功能區進行有效保護。同時應充分利用生態環境的自然修復功能,對已被破壞的生態環境進行有效修復。
六、減少農業毒害和污染,大力發展生態農業
大力發展生態農業,是減少生態環境污染和有效保護生態環境的重要手段和方法。發展生態農業必須合理調整農藥、化肥、除草劑等產品結構,堅決淘汰那些高毒、高殘留的農藥,淘汰那些影響生態環境安全的化肥、除草劑產品,開發低毒低害及無毒無害的農藥、化肥、除草劑產品,同是嚴格控制含磷洗滌劑的使用。因此,只有大力發展生態農業,才能有效保護我國的生態環境安全。
七、慎重對待生態技術推廣和外來物種的引進
為了有效保護我國的生態安全,特別是生物物種的安全,對于生物技術的推廣和外來物種的引進,一定要十分慎重,不能盲目隨意和不顧整體利益。特別是對于轉基因的研究應當采取“急研究、緩推廣”的對策。只有慎重對待生物技術的推廣和外來物種的引進,才能減少外來物種及新物種對本地牲物種的威脅,有效保護本地生物物種的安全。
八、完善產權制度和實施生態補償制度
我國許多生態安全方面的問題
,從根本上說皆起因于對自然資源的產權不明晰及生態補償制度的未實施。
必須改變目前資源所有權“虛擬”、產權不明晰的狀況,進一步完善所有權制度,嚴格界定所有權、經營權和開發使用權,將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
同時有效實施生態補償制度,征收資源和生態補償費。
兩種制度的完善,一方面可以促使使用者合理使用自然資源;另一方面可以為生態環境的保護提供必要的資金。只有通過完善產權制度和實施補償制度,才能有效保護我國的生態安全。
五、結論
1、生態安全主要由土地安全、水資源安全、大氣環境安全和生物物種安全等因素構成。生態安全具有整體性、長期性和不可逆性3個主要特點。生態安全任何一個構成因素出現問題,都會影響生態安全,進而影響到國家安全。
關鍵詞:公眾參與 維護 環境安全 重要性 現實意義
一、公眾參與的內涵及形式
“公眾參與”(Public Participation)從社會學角度講,是指社會群眾、社會組織、單位或個人作為主體,在其權利義務范圍內有目的的社會行動。我國開展公眾參與的歷史雖然不長,但近年來國家和地方各級相關管理部門對公眾參與已越來越重視,相繼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鼓勵公眾積極參與與環境安全有關的各種活動。公眾的范圍包括普通群眾、非政府組織和民間團體。除政府的行政行為和企業的環境安全責任行為以外,其他所有環境安全行為均可認為是公眾參與行為。公眾參與環境安全的形式主要有2種:(1) 加強自身修養,規范自身行為,自覺地將環境安全思想貫徹到日常生活中去;(2) 影響和督促他人加強環境安全的行為和意識。
二、什么是環境安全
1.環境安全的概念和含義:國際上,自然技術科學和人文社會科學對環境安全有各種不同的理解和定義,見之于法律和政策文件的環境安全,主要有兩種。一是 environmental safety;二是environmental security。這兩者在英文中既有聯系,也有很大的差別。下面著重介紹三種環境安全概念。
第一種安全(safety),主要是對人體健康(或衛生,health)和生產技術活動而言,主要指對人的健康沒有危險、危害、損害、麻煩、干擾等有害影響,常見的有生產安全、勞動安全、衛生(健康)安全、安全生產、安全使用、安全技術、安全標準、安全產品、安全設施等,這類安全問題簡稱為生產技術性的安全問題。第二種安全(security),主要是對人為暴力活動、軍事活動、間諜活動、外交活動等社會性、政治性活動以及社會治安與國際和平而言,主要指對國際和平、國家主權、國家治安和社會管理秩序沒有危險、危害、損害、麻煩、干擾等有害影響,常見的有社會安全、國家安全、國際安全等,這類安全問題簡稱為社會政治性的安全問題。第三種安全,即兼顧上述兩種安全的綜合性安全或廣義的安全。廣義的環境安全是指人類和國家賴以生存發展的環境處于一種不受環境污染和破壞的安全狀態,或者說國家和世界處于一種不受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和危害的良好狀態。事實上,技術性的安全概念和政治性的安全概念存在著密切的聯系,它們都是基于環境問題的安全,都以環境資源作為介質或都直接指向地球環境和大自然,因而很難將這兩者截然分開。例如,根據美國的《環境安全規劃》,環境安全(Security)包括污染預防、技術、安全(safety)和職業衛生、自然保育(conservation)、符合法律、凈化、爆炸安全(safety)以及害蟲管理等8個主要因素。因此,在研究社會政治性的國家環境安全問題時,往往離不開生產技術性的環境安全問題,生產技術性的環境安全是基礎,社會政治性的環境安全是前者的進一步發展和綜合,后者是前者嚴重化到一定程度時所產生的必然結果,后者包括前者。
2.環境安全的內容定義:環境安全最根本的內容是國家對關鍵資源的支配和控制的方式、手段和途徑。是指主權國家在一定的歷史階段,著眼于國家環境權益目標,采取各種措施保障環境狀況和環境利益不受外部和內部的威脅而保持穩定、均衡和持續發展的一種狀態,能夠對國家的穩定和發展,國民的生存繁衍和富裕起到維持和促進的作用,預防和應對可能出現的危機、沖突或戰爭,而不產生危害和負面影響。國家環境安全具體表現為環境的各要素保持完整和完備,國家環境主權獨立,國家支柱產業競爭力增強,資源、能源供應得到有效保障,可持續發展的能力能夠經受國內外動蕩的沖擊。國家環境安全具體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①控制的主題是誰;②什么是關鍵的資源;③控制的范圍和程度。按照其包括的內容可分為國家生態安全、國家環境權益安全和國家環保產業安全。其中生態安全是國家環境安全的中心,環境權益安全是國家環境安全的基礎環節,而環保產業安全是國家環境安全的經濟內容。
三、我國的環境安全現狀
關鍵詞:公眾參與 維護 環境安全 重要性 現實意義
一、公眾參與的內涵及形式
“公眾參與”(Public Participation)從社會學角度講,是指社會群眾、社會組織、單位或個人作為主體,在其權利義務范圍內有目的的社會行動。我國開展公眾參與的歷史雖然不長,但近年來國家和地方各級相關管理部門對公眾參與已越來越重視,相繼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鼓勵公眾積極參與與環境安全有關的各種活動。公眾的范圍包括普通群眾、非政府組織和民間團體。除政府的行政行為和企業的環境安全責任行為以外,其他所有環境安全行為均可認為是公眾參與行為。公眾參與環境安全的形式主要有2種:(1) 加強自身修養,規范自身行為,自覺地將環境安全思想貫徹到日常生活中去;(2) 影響和督促他人加強環境安全的行為和意識。
二、什么是環境安全
1.環境安全的概念和含義:國際上,自然技術科學和人文社會科學對環境安全有各種不同的理解和定義,見之于法律和政策文件的環境安全,主要有兩種。一是 environmental safety;二是environmental security。這兩者在英文中既有聯系,也有很大的差別。下面著重介紹三種環境安全概念。
第一種安全(safety),主要是對人體健康(或衛生,health)和生產技術活動而言,主要指對人的健康沒有危險、危害、損害、麻煩、干擾等有害影響,常見的有生產安全、勞動安全、衛生(健康)安全、安全生產、安全使用、安全技術、安全標準、安全產品、安全設施等,這類安全問題簡稱為生產技術性的安全問題。第二種安全(security),主要是對人為暴力活動、軍事活動、間諜活動、外交活動等社會性、政治性活動以及社會治安與國際和平而言,主要指對國際和平、國家主權、國家治安和社會管理秩序沒有危險、危害、損害、麻煩、干擾等有害影響,常見的有社會安全、國家安全、國際安全等,這類安全問題簡稱為社會政治性的安全問題。第三種安全,即兼顧上述兩種安全的綜合性安全或廣義的安全。廣義的環境安全是指人類和國家賴以生存發展的環境處于一種不受環境污染和破壞的安全狀態,或者說國家和世界處于一種不受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和危害的良好狀態。事實上,技術性的安全概念和政治性的安全概念存在著密切的聯系,它們都是基于環境問題的安全,都以環境資源作為介質或都直接指向地球環境和大自然,因而很難將這兩者截然分開。例如,根據美國的《環境安全規劃》,環境安全(Security)包括污染預防、技術、安全(safety)和職業衛生、自然保育(conservation)、符合法律、凈化、爆炸安全(safety)以及害蟲管理等8個主要因素。因此,在研究社會政治性的國家環境安全問題時,往往離不開生產技術性的環境安全問題,生產技術性的環境安全是基礎,社會政治性的環境安全是前者的進一步發展和綜合,后者是前者嚴重化到一定程度時所產生的必然結果,后者包括前者。
2.環境安全的內容定義:環境安全最根本的內容是國家對關鍵資源的支配和控制的方式、手段和途徑。是指主權國家在一定的歷史階段,著眼于國家環境權益目標,采取各種措施保障環境狀況和環境利益不受外部和內部的威脅而保持穩定、均衡和持續發展的一種狀態,能夠對國家的穩定和發展,國民的生存繁衍和富裕起到維持和促進的作用,預防和應對可能出現的危機、沖突或戰爭,而不產生危害和負面影響。國家環境安全具體表現為環境的各要素保持完整和完備,國家環境主權獨立,國家支柱產業競爭力增強,資源、能源供應得到有效保障,可持續發展的能力能夠經受國內外動蕩的沖擊。國家環境安全具體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①控制的主題是誰;②什么是關鍵的資源;③控制的范圍和程度。按照其包括的內容可分為國家生態安全、國家環境權益安全和國家環保產業安全。其中生態安全是國家環境安全的中心,環境權益安全是國家環境安全的基礎環節,而環保產業安全是國家環境安全的經濟內容。
三、我國的環境安全現狀
[關鍵詞]礦區;礦區資源環境安全;可持續發展
[中圖分類號]F25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3)38-0061-02
礦區在我國社會經濟中占有重要地位。我國的礦區不僅是礦產賦存、生產和供應基地,而且還具有社區的功能。我國國情決定了對于礦區這類特殊的區域,資源環境是其持續發展的最根本基礎,沒有良好的資源環境條件,礦區的持續發展就無從談起。所以開展礦區資源環境安全研究具有重大現實意義。
1研究對象的界定
1.1礦區
目前對礦區的不同界定的主要區別在于是從礦山企業的角度出發還是從礦區行政區劃來考慮。無論從何種角度出發,都可以發現礦區是一具有空間有限性和連續性的特定地理范圍,是具有一定空間功能、聚集功能、連接功能等的社會群體所在區域,并有其自身特有的自然環境特征。本研究認為,作為分析研究論及的礦區理論上可以有三種劃分方式:第一種是以行政管轄范圍劃分,這種方法劃分的礦區具有明確的邊界;第二種是以礦山企業范圍(井田)的邊界線劃分,即由幾個礦井所組成的井田范圍,這種劃分也有明確的邊界;第三種是以生態功能區劃的劃分方式,這種方法劃分的礦區并沒有明確的邊界線,而是根據區域生態結構和功能來確定范圍。
1.2礦區資源環境
在資源環境科學中,資源環境包含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自然資源,即人類財產的來源和發展的物質基礎;二是環境,即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及其質量。
自然資源是指在一定條件下人類所能開發和利用的自然環境因素的總稱或對象;自然環境,一般指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地球表層的自然因素。
自然資源與自然環境是針對同一自然界而言的從不同角度看待同一事物而產生的兩個不同的概念。因此,就所指的具體客觀事物而言,兩個概念實質上并不存在截然區別的界限。由于一個自然體兼有資源和環境的雙重特性。因此,資源和環境是不可分割的,是一個自然體表現的兩方面功能。實質上,資源問題與環境問題是緊密相關的,環境問題可以說就是資源問題,或資源問題包括環境問題。因此,礦區資源環境安全涉及很多方面。本著突出重點的原則,筆者認為礦區資源環境安全研究應側重于礦產開發引起的其他自然資源與環境安全的影響。故礦區資源環境安全的研究對象即為礦區除礦產資源外的其他自然資源與環境,包括土地資源及其相關環境、水資源及其相關環境、大氣資源及其相關環境等。它是礦區人類活動的基礎,是生存和發展的基本要素。
2礦區資源環境安全的定義與內涵
資源環境安全是指一定區域無論是當代還是后幾代人都可以持續、穩定和經濟地獲取自然資源,同時,又使人類生存發展所依賴的自然資源基礎和生態環境處于良好狀態或處于不受或少受破壞與威脅的狀態。資源環境安全是一個具有空間層次的非傳統安全問題。
對于礦區資源環境安全,筆者認為人類在礦產資源開發的過程中,應對礦區其他自然資源與環境的破壞和恢復控制在良好的狀態范圍內,即資源環境破壞及其整治后不應威脅礦區人類生存和發展,應能為礦區持續發展、礦區居民的生活水平改善提供良好的資源環境基礎。它具有以下含義:
(1)礦產資源的充分、合理開發。這是保障國家層次上的礦產資源安全所要求的。
(2)礦產開發對礦區其他自然資源及環境的影響或破壞應控制在盡可能小的程度,使其在礦區資源環境承載力所能承受的范圍之內,而不使其遭受毀滅性的破壞。
(3)對不可避免的資源環境影響或破壞要盡可能對其治理,并恢復到良好的狀態,以維持資源環境的功能。
(4)保障礦區資源環境安全即是保障當代及后代礦區居民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
因此,礦區資源環境安全是一個多目標的決策問題,它要求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要經濟效益與生態效益兼顧,企業效益與社會效益兼顧,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兼顧。從礦區資源環境安全的含義可以看出,礦區資源環境安全是與礦區資源環境承載力相對應的,當資源環境承載力超載時,資源環境系統不安全,反之則安全。
3礦區資源環境安全系統的特點
礦區由于礦業生產的特點,與一般區域有著很大的特殊性,所以威脅礦區資源環境安全的因素也相應具有特殊性??梢詺w納為以下幾個特點:
3.1累積性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對其他資源環境的破壞具有很強的累積性。目前礦區出現的任何資源危機或資源環境問題都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是較長時期沉淀的結果。累積性要求所進行的礦區資源環境安全研究能涵蓋一定的時間、空間范圍。
3.2突發性
礦區資源環境安全的災變通常呈現突發性,這是由礦區資源環境系統自身性質決定的。礦區資源環境系統在一定的時空范圍內處于動態的平衡之中,當人們開發利用煤炭資源獲取所需要“負熵”的同時,將不同程度地影響或打破這種平衡,包括自然資源環境系統內的平衡和自然資源環境系統與人類社會系統間的平衡,使煤炭資源環境系統熵增大。而且這種演替過程往往呈逆向的,在時間上包括漸變與突變、連續與間斷、波動與周期等各種演變形式;在空間上,則是系統內部各要素的消長、進退和更換、環境結構和功能變動、演化和重構、環境質量的退化等。
3.3滯后性
由于累積性的特征,礦產開發對其他資源環境產生的后果顯露要相對滯后一段時間,一些現象在開采初期是沒有表征或是不易觀察到的。但當表現出來以后,安全狀況就已經很嚴重了。因此,在礦區資源環境安全研究中,應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提前做出調控決策,防患于未然。
3.4時空動態性
礦區資源環境安全總是處于不斷的發展中的,它與礦區的發展階段和生命周期是相對應的。因此必須要有一套有效的評價、監測預警的技術系統,當前“3S”技術(GIS、GPS及RS)能很好解決這些問題。
4礦區資源環境安全與礦區可持續發展
礦區可持續發展研究,著眼于因礦產資源開發而形成并且受資源開發直接影響的區域進行的分析研究。礦區可持續發展具體包括資源利用的可持續、環境可持續、經濟可持續以及人口與社會可持續。將礦區資源環境安全與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內涵作比較,不難看出,對礦區可持續發展而言,保障資源安全意味著應有資源利用的可持續,生態環境安全意味著應有環境可持續;而只有資源環境安全才有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由此可見,礦區可持續發展強調或包括了資源環境安全。資源環境安全是人類可持續發展的前提條件和基礎,離開這個前提條件,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都不可能實現。礦區資源環境安全強調的是一種基礎性作用,而可持續發展是指一種社會經濟發展模式、目標或戰略,這種發展模式有助于保障礦區資源環境安全。
實施體現資源生態化利用、符合循環經濟架構的綠色開發戰略是實現礦區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資源環境安全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主要前提和基礎,也是衡量區域發展可持續性的重要判據。資源環境安全的概念來自于可持續發展思想的核心,即人類需求滿足、公平以及自然資源環境系統與社會經濟系統協調發展。
(1)可持續發展是人類發展的最終訴求,對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滿足人類需求應以可持續發展為前提,可持續發展所強調的需求滿足是指基本需求及社會發展需求。
(2)對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同時,應考慮到代際公平。代際公平,實際上是自然資本與物質資本在時間上的轉換。無論是可耗竭自然資源還是可更新自然資源,都要求當代人對自然資源的開采利用應以不破壞后代人的生存與發展為前提。
(3)對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應是在維持資源環境系統與社會經濟系統協調發展的基礎上進行。由于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不可避免要對生態環境造成影響和破壞,而生態環境的保護有制約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因此,礦區資源環境系統與社會經濟系統是相互制約、相互作用的,從自然資源持續利用及人類社會經濟持續發展的角度來考慮,都應協調礦產資源開發與資源環境培育的關系。
5結論
對于礦區這類特殊的區域,資源環境是其持續發展的最根本的物質基礎,沒有良好的資源環境條件,礦區的持續發展就無從談起。本文主要對有關礦區資源環境安全的若干問題進行了探討,包括研究對象即礦區及其資源環境的界定、礦區資源環境安全的內涵及其與可持續發展的關系等問題。
參考文獻:
關鍵詞 土地生態;數量安全;質量安全;利用安全
作者簡介 鄭銀鋒(1971-),男,鄭州師范高等??茖W校地理系講師;馬廣欽(1954-),男,鄭州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地理與環境科學系副教授。(河南鄭州 450044)
土地生態安全是21世紀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所面臨的一個新主題。隨著人類活動的加劇和對土地資源的不合理開發利用,我國出現了一系列土地資源生態問題,使得人類賴以生存的土地生態系統服務功能降低,并直接影響到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如何保障土地生態系統安全,既是關系到人類社會發展的重要問題,也成為擺在我們面前亟需解決的重大課題。
一、土地生態安全的概念
土地生態安全是一個全新的概念。它來源于近年來所興起的“生態安全”的研究。關于“生態安全”一詞,一般認為,它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生態環境資源狀況能持續滿足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社會經濟發展不受或少受來自于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制約與威脅的狀態。具體包含兩重含義:一是生態系統自身的安全,即其自身結構未受破壞;二是生態系統對于人類的安全,即生態系統的功能不受損害,其提供的服務能滿足人類生存和發展的需要。生態系統所提供服務的質量和數量是生態安全的一個顯性特征,也就是當一個生態系統所提供服務的質量和數量出現異常時,表明該系統的生態處于“不安全”狀態,反之,則認為它處于“安全”狀態。
關于土地生態安全的概念。學術界目前尚未有統一的界定。一般認為,土地生態安全是指通過對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使土地資源生態狀況能持續滿足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土地資源的利用同社會經濟發展能保持相互協調的關系,土地資源處于一種不受生態環境的制約與威脅的健康、平衡的安全狀態。這包含兩個方面的含義,即土地生態系統本身的安全性和土地生態系統是否能保證人類生產和生活的安全。
二、我國土地生態安全問題的表現
1 數量安全問題。數量安全問題是指土地生態系統所提供的物質和能量在數量上不能持續滿足人類生存和發展的需要,或者對人類的生存和發展構成嚴重威脅。主要問題有:
(1)耕地數量銳減。根據國土資源部和農業部統計,我國耕地面積1996年為19.51億畝,2004年減少為18.37億畝。耕地減少的原因主要有:建設用地尤其是城市建設占用、生態退耕占用、災毀和農業結構調整。
(2)林地面積小,覆蓋率低,人均占有量更少。我國森林覆蓋率16.55%,只相當于世界森林覆蓋率的61%。全國人均占有森林面積0.128公頃,相當于世界人均占有量的21.3%,人均森林蓄積9.048m3,只有世界人均蓄積的1/8。對森林資源的過度砍伐和破壞導致生態環境進一步惡化。
(3)草場嚴重退化,數量急劇減少。我國草地面積有43.44億畝,面積雖大但生產力低、退化嚴重,數量呈急劇下降的趨勢。由于超載過牧,又缺乏對草場的撫育,導致草場嚴重退化,數量急劇減少。
(4)人均土地少,人均生態用地更少。由于我國人口眾多,導致土地的人均問題比較突出,人均生態用地則更少。人口壓力導致土地負荷過重,土地資源承載力接近極限。
2 質量安全問題。質量安全問題是指土地生態系統所提供的物質和能量在質量上不能持續滿足人類生存和發展的需要,或者對人類的生存和發展構成嚴重威脅。主要問題有:
(1)水土流失。我國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嚴重的國家之一。據20世紀90年代末全國第二次水土流失遙感調查,全國水蝕和風蝕面積達356萬km2,占國土面積的37%,每年流失的土壤約50億t。水土流失引起耕地破壞、泥沙淤積、災害加劇、生態惡化,造成土地資源枯竭,導致土地質量下降。
(2)土壤污染。我國的土壤受重金屬、農業化學品、酸雨、放射性物質、礦物油和致病微生物等因素所污染的面積達3億畝,約占總耕地面積的1/5,并且受污染面積還存在著擴大的趨勢。
(3)土地沙漠化。目前我國北方約有沙漠化土地面積20萬km2,潛在的沙漠化土地面積16萬km2,近年來以年平均2460km2的速度擴大,相當于每年損失一個中等縣的土地面積。土地沙漠化是目前我國北方地區面臨的最為嚴重的生態環境問題之一。
(4)土地鹽堿化。土地鹽堿化是指土地鹽化或堿化,以及由于灌溉不良引起的次進鹽漬化。我國鹽堿地總面積有2700萬公頃,其中次生鹽漬化耕地約670萬公頃,占我國耕地面積的7%左右。此外,估計我國尚有1733.3萬公頃潛在鹽漬化威脅的土壤。
(5)土地破壞。我國各地在生產建設和資源開發利用過程中,土地因挖損、塌陷、沉降、壓占的情況比較嚴重,致使土地原有用途喪失和土地環境效能受損。
(6)其他。如土地沼澤化、土壤侵蝕化、土壤養分貧瘠化、土壤潛育化等。
3 利用安全問題
(1)土地浪費。土地浪費是指由于土地的粗放經營、閑置、拋荒等造成的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由于我國土地利用經營規模偏小,比較效益低下,造成土地資源利用效率低。
(2)土地利用結構不合理。我國工業用地比重偏高,農用地的下降速率不斷加快,生活用地、道路、綠地和公園比重偏低。以美國為例,工業用地僅占城市面積的20%,最大不過25%,我國則為33%。生態用地的不足導致對環境污染的凈化能力減弱,土地生態安全性降低。
(3)土地利用方式不合理。土地利用重用地而輕養地,忽視了土壤肥力的保持和提高,耕地掠奪式經營現象嚴重。
三、我國土地生態安全機制構建
造成上述問題的原因,既有認識上的模糊不清,也有實踐上的局限,還有法律制度上的缺陷。因此,要保障我國的土地生態安全,必須從認識層面、實踐(操作或技術)層面和制度法律等層面多管齊下。
1 認識層面
(1)重新審視土地的價值與功能。土地作為,自然界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與其它自然物一樣,既具有“工具性價值”,即土地直接對人的實踐具有的意義(包括生產對象和生產場所);更具有“生態價值”,即土地直接對自然生態系統的穩定所具有的意義。但在生產實踐中,人們往往只注重其“工具性價值”,而忽視了其“生態價值”,因而導致了一系列生態問題的產生。這給人們一個重要的啟示是要對土地資源的生態環境價值給予足夠的重視,即只有包括物質性價值和生態環境價值的價值量,才是完整的土地資源價值量。
同樣,在涉及土地的功能時,不僅要關注它的養育功能、承載功能和倉儲功能等,更要重視土地的生態功能,樹立“生態土地”的觀念。
(2)牢固樹立土地生態倫理觀。所謂土地生態倫理,是將倫理道德的對象、主體推演到土地,賦予土地以倫理價值,提示人與土地關系的世界觀。應從生態倫理的角度,重新審視和正確處理人地關系,并為人地系統健康協同發展和土地可持續利用提供理論支持。公平利用、生態利用和節約利用是土地倫理利用的核心思想。因此,在土地利用中,從倫理道德上進一步規范人們的土地利用行為,不失為一種保障土地持續利用的新的理念。
2 操作層面
(1)嚴格土地生態規劃。長期以來,我國制定的土地利用規劃,由于缺乏生態學規律的指導,側重于強調土地在區域經濟發展中的貢獻,而忽視土地的合理利用和保護,最終影響到土地生態系統的平衡。因此,在制定土地利用規劃的同時,應有相應的土地生態規劃,確定土地生態系統的合理利用類型及其結構,調整區域社會、經濟與自然亞系統及其各組分的生態關系,從而穩定提高土地生態系統的生物生產能力,促成土地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以求達到最佳生態效益。具體在土地利用中,要合理確定土地開發利用與建設的規模與強度,精心選擇適宜的土地利用方式和方法,注重對土地利用生態風險的分析和環境影響評價,尤其在生態脆弱和敏感地區,必須進行土地生態專項規劃。
(2)加強土地生態管理。土地生態管理作為對現行土地管理內容的完善,其主要任務是通過生態理論的指導以實現土地生態化和可持續利用的目標。其主要內容包括土地生態資產管理、土地生態服務功能管理、土地生態健康狀態管理以及復合生態關系的綜合管理等。在具體管理中,要充分利用土地生態學和管理學知識,從自然、經濟、社會等各個層面對現有土地管理系統進行全面整合。土地生態管理要有法律、法規的保障,設置土地生態安全的標準,建立土地生態安全的監控和評估體系,制定應急響應和恢復措施,運用現代技術手段防止土地資源惡化,保護土地生態系統。
(3)構建土地生態利用安全體系。根據對我國西部12個省(區、市)生態足跡的測算,這里的生態足跡赤字達到162.5萬km2,相當于一個新疆自治區的國土面積,其中,除、云南2個省(區)人均生態足跡為盈余外,其余10個省(區、市)的人均生態足跡均為赤字。東部和中部的情況也不容樂觀。嚴峻的生態形勢和當前我國所處的社會發展階段要求我們必須盡快建立中國土地生態安全體系。通過運用社會燃燒等理論和方法,按時給出土地生態系統運行總體水平態勢,以多重反饋的方式,實行超前模擬和多方案演示,從而對重大生態失衡地區提供有針對性的危機處理對策。達到這種目的的途徑就是要盡快建立起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土地生態預警系統。
3 制度與法律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