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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環境倫理的基本原則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關鍵詞]環境稅;稅收法定;稅法;環境污染
[中圖分類號]D922.22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18X(2012)04-0143-04
付慧姝(1979-),女,法學博士,南昌大學立法研究中心研究員,南昌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主要研究方向為經濟法、商法。(江西南昌 330047)
本文系江西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南昌大學立法研究中心招標項目“中國環境稅立法問題研究”(項目編號:JD1104)的階段性成果。
目前,我國的環境稅開征問題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和熱議。無論是2011年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還是2012年3月召開的“兩會”,環境稅開征都成為與會代表們討論的熱點話題。在市場經濟國家,稅收與經濟發展模式創新、環境保護之間的互動關系被廣泛認知,環境稅收由于其在解決環境問題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而日益受到各界關注。
環境稅收制度在西方國家,尤其是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簡稱OECD)國家已推行多年,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取得了良好的實施效果。對于21世紀的中國而言,經濟結構調整任務日益繁重,環境保護形勢日益嚴峻,在推行節能減排、低碳經濟方面面臨的國際壓力日益沉重。依靠直接的行政管制手段來解決環境問題不僅效率低,而且壓力大。環境稅收制度更多地依靠市場機制,將環境的外部性成本內部化,即將環境服務費用和環境損害等費用直接計入產品、服務價格。對于國家而言,環境稅能增加國家財政收入,該收入可用于環保事業,有效地將經濟政策與環保政策結合起來。而對于相關企業而言,開征環境稅在堅持減少污染、保護環境宗旨的同時能夠提供給企業一定的自由空間,使其在環境稅收刺激作用與追求利潤最大化的雙重驅動下,去尋求經濟利益與環境利益的雙贏,最終實現環境稅有效的間接調控作用。同時,環境稅還通過為消費者、生產者提供刺激,使之改變行為方式,促進資源的生態化利用和環??萍紕撔?。因此,環境稅收制度的推行,不僅有利于改革我國現行稅制,事關我國環境問題的解決,還涉及我國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對于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必將產生深遠影響。可以預見,環境稅收制度的建立將在我國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中,發揮重大作用。
在環境稅立法工作中,我國應嚴格遵循有關稅法、環境法、立法法領域的幾項重要基本原則,包括稅收法定原則、污染者負擔原則、稅收公平原則、稅收效率原則和??顚S迷瓌t。這些基本原則將使我國的環境稅立法方案既符合法理,又契合中國實際,有利于環境稅制度在我國順利推行。
一、稅收法定原則
1991年我到加拿大的西安大略大學留學,同時擔任該?!肮こ虃惱韺W”課程的助教(T.A.)。這是一門面向全校工科學生開設的選修課。盡管它不是任何一個系的必修課,但是每個學期的學生人數高達400人?;驹蚴?,工科學生在畢業取得學位以后往往要參加“職業工程師”執照考試,而工程倫理學是該考試的主要內容之一。該課程的考試由兩部分組成,期中論文占40%,期末筆試占60%。作為助教,我的工作是批改期中論文和期末考卷。期中論文的內容至今記憶猶新,它主要是要求學生用課堂上學到的工程倫理學理論原理和相關法律規則對一個真實案例做理論分析。
該?;瘜W工程系的某學生在畢業后在一家小公司幸運地找到了一份工作,很快他發現這是一項對環境有嚴重破壞效果的工程。經過初步考慮,他發現自己主要有四個選擇:①辭職,這樣一來可以避免自己做破壞環境、違背倫理的事情,但是,在當時惡劣的經濟狀況和就業環境之下,再找一份工作絕非易事。在尊重個人利益的西方價值體系中,這種考慮是合乎情理的。②勸說公司老板増加環保措施,事實上在此之前己經有工程師提出過這種建議,結果是慘遭解雇。③告密,希望政府環保部門能夠阻止這項工程的繼續實施。政府可能對公司課以罰款,公司將倒閉,最終他還是會失去工作,最重要的是,告密違反了“對雇主忠誠”的原則。在歐美早期的各種工程師職業規范中,這一條曾經被列為“最高原則”。當代工程倫理體系盡管加上了“對職業的忠誠”和“對社會公共利益的忠誠”,然而“對雇主忠誠”和“保密原則”仍然得到工程界和社會公眾的普遍承認。④若無其事、繼續工作。這樣雖然可以暫時保住工作,但是必須昧著良心干破壞環境的工作,而且一旦東窗事發,同樣面臨公司倒閉和個人失業的命運。更嚴重的是,這個年輕人還會失去經過幾年努力而獲得的“職業工程師”執照,而且短期之內無法重新申請。何去何從?這位年輕人面臨一個艱難的選擇。
因為該案例沒有標準的正確答案,所以學生給出的答案五花八門。盡管如此,這種案例分析提高了學生學習工程倫理學的興趣,并為他們將來在實際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工程倫理選擇提供了一次實戰訓練?,F在看來,工程倫理學的教學和制度性實施為保護環境和公眾利益提供了一種除政府行為(比如對公司處罰)以外的另一種有效措施。這里面包含某種值得我們借鑒和學習的東西。工程倫理學是一塊可以攻玉的他山之石。
雖然工程倫理的概念在西方工業化初期的某些行規和條例中己經開始出現,然而主要是在過去的20年里,隨著保護環境和可持續發展逐漸成為世界經濟和社會生活的重要主題,工程倫理的研究、教學和制度性實施在西方各國才有了長足的進步和發展。比如美國工程和技術認證委員會(ABET)在20世紀80年代就明確要求美國各大學的工程教育必須包括工程倫理的教育課程才能通過認證。1996年推出的美國工程師“工程基礎”考試的修訂本也包含了工程倫理的內容。英國、法國、德國、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工業發達國家的工程師專業組織也都紛紛制定或更新了本專業的倫理規范,認同、接受、履行工程倫理規范是成為職業工程師的必要條件。到20世紀90年代中期,我國臺灣的工程界和教育界也把工程倫理教育作為工程師必備的專業素養,并開設了工程倫理學課程。
2工程倫理學與國家的可持續發展策略
在過去的幾年里,構建和諧社會和追求可持續發展逐漸成為我國政治和經濟生活的主旋律。像計劃生育政策一樣,可持續發展也將成為我國的一項長期基本國策。因為隨著經濟的持續増長,不可再生的資源將越來越少,環境的污染和惡化將抵消經濟増長所能帶來的所有成就,工程從業人員職業道德規范的缺失將給社會帶來廣泛、有時可能是巨大的災難性后果。有一種流行的觀點認為,像環境污染之類的現象是工業化過程中不可避免的負面效應,是經濟増長的必然代價。這種觀點是以歷史決定論為思想基礎的,即歷史的發展必須遵循自身的某種嚴格的邏輯規律,我們不可能跨越歷史發展階段而實施相應的政策和措施。英國哲學家波普爾曾經在《歷史決定論的貧困》(1957)中從理論上系統地批駁了歷史決定論6]。從現實的角度來看,我們沒有任何理由相信,在充分認識到環境污染和資源枯竭的危害以及糾正這些錯誤所將要付出的巨大代價之后我們不可能有所作為,我們必須重復西方發達國家己經走過的彎路和陷阱。新一屆中央政府順應時代潮流,與時俱進,將國家發展戰略從過去的追求單純的經濟増長調整為追求可持續發展,全面的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成為當代中國政治經濟生活的第一主題。用西方的話來說,工程倫理學在當代中國是一■項“政治上正確^(politicallycorrect)的事業。
作為研究工程倫理學的學者,我們是否己經準備好了呢?顯然沒有,事實上我們已經滯后于時代的步伐。政府目前比我們的動作更快。國家人事部、建設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于2006年6月己經聯合頒布《關于印發“注冊環保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環保工程師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并規定,申請全國勘察設計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考核認定的專業技術人員符合考核認定條件,經測試合格后,即可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證書》。根據同期由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的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環保專業委員會秘書處編輯的《注冊環保工程師執行資格考核認定測試手冊》,參加考試的人員不分專業方向,但是,凡是與環境保護相關的工程項目的主要工程師都必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證書》??己藘热葜饕譃閮蓚€方面:①涵蓋環保專業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標準、規范,②水污染防治、大氣污染防治、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和物理污染防治等方面相關的專業知識。
關于考試內容有兩點值得引起我們的注意。第一,《測試手冊》完全缺乏倫理和道德的維度,也就是工程倫理學中的典型內容,比如工程師的職業道德和規范,對雇主、職業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忠誠,工程倫理的基本原則,各種利益沖突的處理,等等。從文化差異上來看,中國在歷史上長期實行的是仁義和道德政治,并非法治,這種政治文化在國民的心理特征中有根深蒂固的積淀。相比之下,西方的政治具有明顯的法治特征。中國目前的目標是構建法制社會,但是這并不等于說我們可以放棄道德和倫理的維度。實際上兩種政治理念各有長處和短處,如果說法治主要強調的是外在的社會約束,那么道德倫理主要強調的是內在的自我約束,沒有理由認為我們只能取其中的一樣而必須放棄另一樣,兩者應該是互補的關系。在我國構建法制社會是否完成,何時能完成都存在疑問的情況下,特別是工程倫理在西方國家己經證明工作有效的情況下,完全放棄倫理道德維度和中國傳統的政治文化顯然是一個錯誤。所以我國工程倫理學界的首要任務是要爭取將工程倫理的內容放進各種職業工程師資格考試中去。
第二,目前的考試和學習內容對工程師面對未來可能遇到的倫理挑戰和利益沖突沒有太大的直接幫助。西方的工程倫理學教育己經經歷了兩個主要的發展時期。開始采取的是“從上致下”的教學方法,即首先討論的是工程倫理學的基本原理和原則,然后再將這些原理和原則應用于工程的實踐案例,教學實踐證明效果不理想。然后普遍采用的是“從下致上”的教學方法,即從案例教學出發,然后再引入基本概念和理論性的原理原則分析。教學實踐證明,“從下致上”的教學方法能很快引起工科學生學習工程倫理學的興趣。像本文開始介紹的那種案例分析顯然對工程學生面對未來可能遇到的倫理挑戰和利益沖突是一次實戰演練。
3工程倫理學在中國的學術建構
目前看來工程倫理學在中國的發展至少應該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學術研究:由幾個主要的理工院校牽頭,系統研究歐美各國的工程倫理研究、教學和制度實施狀況,翻譯國外重要的工程倫理學教材。②課程教育體系的建立:在學術研究的基礎上,開始編寫自己的工程倫理學教材,培訓工程倫理學教師隊伍,在理工院校開設工程倫理學的選修課。逐步爭取工程倫理學成為全國理工院校工程教育的必修課。③開展工程倫理學的中國化研究,收集本國的工程倫理案例,研究西方的工程倫理學基本原則和理論體系,中西倫理文化的區別,整合中國當代和傳統的倫理價值觀念,建立成熟的工程倫理學基本原則和理論體系。④推動建立中國的“職業工程師”考核制度,并使工程倫理學成為相關考試的內容。
在我國發展工程倫理學有必要借鑒我國生命倫理學的發展過程和經驗。我國的生命倫理學在邱仁宗先生的倡導下,經過20多年的研究和發展,己經初具規模。己經形成北京、上海和武漢三大生命倫理學研究中心。中國的生命倫理學研究己經取得國際學界的認可,并于2006年8月在北京承辦了第8屆世界生命倫理學大會。醫學倫理學己經成為全國醫學院的必修課程。生物醫學研究倫理審查制度己經得到生物和醫學界的認可,原來是生命倫理學的學者找生物和醫學研究者做倫理審查,現在是他們主動找上門要求做倫理審查,因為在國際著名生物醫學雜志上必須有倫理審查委員會(RB)的審查報告。綜觀我國生命倫理學的發展過程,大致上可以分為三個階段:①案例研究,②生命倫理學基本原則和價值體系的理論分析,特別是四個基本原則之間的沖突和關系研究。③生命倫理學基本原則和價值體系的中國化研究。目前我國的生命倫理學研究己經進入第三階段。
工程倫理學和生命倫理學同為應用倫理學,盡管兩者有所區別,還是應該有許多共同之處。在我國發展工程倫理學應該觀察生命倫理學過去二十年的發展過程,他們的成功經驗。比如工程倫理學的理論發展可能也要經歷類似的三個階段。工程倫理學界是否也可以建立工程倫理審查委員會,政府讓工程倫理學專家對重大工程進行工程倫理審察,并使它成為一種制度?在科學全面發展觀和可持續發展的政治環境下,這可能成為一項有益而且長期可行的措施。當然西方目前己經證明行之有效的措施是建立“職業工程師”執照制度。
工程倫理學和生命倫理學,作為應用倫理學,一方面,它們應該從理論倫理學獲得理論資源;另一方面,它們可能為理論倫理學的理論新發展提供經驗動力。在科學的歷史發展過程中,每次觀察手段和實驗儀器的改進(比如望遠鏡和顯微鏡的發明)都會帶來大量新的科學事實,這種新的科學事實都無一例外地為科學的理論發展提供了新的經驗基礎和動力。對倫理學而言,情況可能類似??茖W技術的進步帶來了大量新的倫理事實和種種前所未有的倫理問題,這種新的倫理事實和問題應該為倫理學的理論發展提供新的經驗基礎和動力。應用倫理學可能使理論倫理學脫胎換骨,成為一門經驗的學科。
當前我國正致力于實現小康社會,強調用“以人為本”、“科學的發展觀” 的發展方式和手段,來全面、協調、可持續地實現我國“和諧社會” 的發展目標,而構建和諧社會的前提就是人與自然的和諧,作為生態環境建設和治理工作中的生態園林建設就是追求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幾十年來,我國廣大生態園林建設工作者都在為實現這一稱之為“造福人類”、“造福子孫后代”的偉大事業目標而進行不懈努力。
1、生態園林的內涵及意義
1.1 生態園林
生態園林是指以生態學原理為指導(如互惠共生、生態位、物種多樣性、競爭、化學互感作用等)所評價、規劃、建設、管理的園林綠地系統,在這個系統中喬木、灌木、花卉、草本、地被和藤本植物及建筑小品、水體、山石、裝飾材料等被因地制宜地配置在一個自然化群落中,其種群之間相互競爭與協調,有著復合錯落的層次和相宜季相的變化色彩,這些生命特性各異的植物能各得其所,并充分利用陽光、空氣、土地空間、養分、水分等,構成一個和諧有序、穩定的自然化生態群落。
1.2 生態園林和諧發展
生態園林和諧發展的內容包涵運用生態學所評價、規劃、建設、管理的園林綠地系統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所謂全面,就是要著眼于生態園林綠地系統與經濟、社會、政治、文化、生態等各個方面及其系統內各元素的發展;所謂協調,就是生態園林綠地系統內外各方面發展要相互銜接、相互促進、良性互動;所謂可持續,就是生態園林綠地系統及系統內既要考慮當前發展的需要,滿足當代人的基本需求,又要考慮未來發展的需要,為子孫后代著想。
1.3 人與自然和諧發展
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內容主要表現在以子孫后代著想為出發點,保持人類生存環境的最佳狀態,保持生態平衡,最大限度地降低物質和能量的消耗,運用科學發展觀,評價、規劃設計、建設、管理好自然界中的各種資源,實現自然資源的可持續利用與發展。
1.4 建設生態園林和諧發展的意義
作為生態園林和諧發展建設中的主體,即園林綠地系統中的植物與綠色構筑物,其在生態系統中按照規劃理性化、布局多元化、結構系統化、空間開放化、綠化森林化、景觀人文化、水景生態化、設施人性化的理念,在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指導下,構成一個和諧自然、穩定有序、經濟高效、生態良好循環的演進群落,它是園林綠化發展的高級階段,是園林生態化發展的結果,是追求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途徑之一。
建設景觀生態園林和諧發展,首先要強調保護自然景觀生態系統即天然形成的地形、地貌、地物,如山區、丘陵、平原、草地、沼澤、河流、湖泊、戈壁、沙灘等單元生態景觀,又要繼承和發展人文景觀生態系統,如城鎮、村莊、寺廟、建筑物、設施、歷史、民族等社會文化單元生態景觀,運用生物、多元文化、科技與工程技術等進行園林景觀的生態修復與發展。因此,高度重視生態園林建設,有效防治和減少大氣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噪聲污染和各種廢棄物污染,實施生態園林建設,促進人與自然、文化的和諧,使環境更加生態、清潔、安全、優美、舒適、健康、方便、簡約。
建設生態園林和諧發展,不僅是滿足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的需要,也是落實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重要措施。廣大生態園林建設工作者要充分認識開展建設生態園林工作的重大意義,增強歷史責任感,切實加強對開展建設生態園林工作的指導,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和目標,精心組織,狠抓落實,使生態園林工作扎扎實實、富有成效。積極引導建設生態園林向“人與自然的和諧”目標發展。
2生態園林和諧發展建設的目標就是追求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生態園林的和諧發展就是以生態學原理為指導加強生態園林綠地系統的評價、規劃、建設、管理的和諧發展,其最終目標就是追求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因此生態園林的和諧發展是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的必然途徑之一。
2.1 生態園林和諧發展的生態哲理
中國古典園林的發展和建設深受傳統的哲學思想所支配,融和了中國古代哲學的博大精深思想。
縱觀中國園林發展沿革,不難發現:
(1)作為現代生態倫理學的哲學基礎的“天人合一”思想,起源于周代,表述為天地人“三才”的思想。即人是天地生成的,人與天地的關系是局部與全部的關系,而不是對立的關系,人與萬物是共生同處的關系,應該和睦相處。
(2)“與天地相參”的思想,是現代生態倫理的道德目標。是“和”與“中庸”思想追求的目標,是實現人與自然相互作用、和諧發展與協同進化的思想。
(3)體現生態自然規律向生態道德轉化的“道法自然”“厚德載物”,是老子哲學的主要觀點,主要是效法天地之道,遵循博愛萬物之德,施仁愛萬物之舉。
(4)尊重生命是生態倫理學的基本思想。我國古代“圣人之慮天下莫貴于生”即“天道生生”的思想,指一切事物生生不已,一切事物逝逝不已,體現了我國古代思想家尊重生命的思想和保護自然的實踐具有普遍和連續性的特點。
(5)充分反映傳統仁學的生態倫理價值的“仁愛萬物”;反映現代生態倫理學的最新穎思想之一關于生物權利的思想:“各得其養其成”;以及反映現代生態倫理學中自然保護思想的我國古代保護自然的古訓:“以時禁發”“謹封為禁”等等,都表達了“天人合一,崇尚自然”的哲學思想和對自然的渴求。
古代園林的建設大都因地制宜,模山范山,取材于自然,追求自然之本源,“效法”自然,“回復”自然。這種人和自然和諧共處的樸素的生態哲理和現代生態學的觀點是不謀而合的,但在時空上卻大大地超越了現代生態學的形成。特別在園林中的建筑如亭、臺、樓、閣等在其造型、線條、體量、色彩、形式等方面也都表現出與周圍環境相協調,處于從屬地位。在園林總體設計上,園林建筑追求與植物、山、水等自然因素構成和諧統一的整體觀念。
因此,中國古典園林哲理是現代生態倫理學的思想基礎。
2.2 現代生態倫理學與生態園林和諧發展
我們需要一種新的生態倫理學,以便為我們適應與自然和諧相處建立起新的道德準則和行為規范即生態文明來實現生態園林的和諧發展。
我們作為現代生態人應該本著尊重自然、善待自然的倫理態度,拜自然為師、循自然之道的理性態度及保護自然、拯救自然的實踐態度,掌握生態倫理學及生態園林的基本原則,切實運用于生態園林之中,為實現生態園林的和諧發展,進而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而不懈努力。
2.2.1 生態倫理學的基本原則
生態倫理學是把人及“人與自然”系統來作為目的的倫理學,不僅以人的利益作為倫理標準,而且以“人與自然”系統的和諧發展為尺度,關注生物物種的生存權利及在地球上生態過程和生命維持系統。其基本原則主要有:愛護從而尊重生命和自然界的命令性原則,不應當傷害生命和自然界的禁止性原則,應當保護和促進生命與自然界發展的選擇性原則。
2.2.2 生態園林和諧發展的基本原則
關鍵詞:誠信原則;道德倫理;法的理念
一、如何界定誠信原則?
對誠實信用原則的含義,民法學界見仁見智。有學者認其為人類社會的理想,有的認其為交易上的道德基礎,有的認其與羅馬法上一般抗辯的意義相同,有的認其是對當事人利益的公平比較衡量,有的認其為極端抽象的名詞,不如不加解讀,采顧名思義為宜,有的認其為帝王條款,為全法域之基本原則。[1]私以為,要全面理解誠信原則應追根溯源,以誠信原則詞義的理解為起點。誠信原則源出于一種理念,有學者把它稱為"精神境界"[2],其十分抽象。因此,將對誠信原則詞義的進行對比分析有利于準確界定和理解誠信原則。以下從中外兩方角度,對誠信原則原義作一些歸納總結。中國古漢語中,"誠"、"信"原是分開使用的,但二字古義是相通的。信的本義是真實無欺?!墩f文》:"信, 誠也, 從人言。"段注謂:"人言則無不信者, 故從人言。??言必由衷之意。"誠的本義也是真實?!墩f文》:"誠, 信也。從言成聲。"后來,逐步出現了誠信連用的情況:《尚書·太甲下》:"鬼神無常享, 享于克誠。"《孔傳》:"鬼神不保一人, 能誠信者則享其祀。"由此可見,"誠"、"信"在中文中的基本含義是真實可信。[3]一般認為,西方的"誠實信用"直接語源來自德語Treund Glauben, 法語作bonnefoi。[4]德國人的主導觀點是:"誠信原則的內涵是信賴, 它在有組織的法律文化中起著一種凝聚作用, 特別是相互信賴, 它要求尊重他人應受保護的權益。"[5]英美法中的goodfaith, 常被譯為"善意"。但查《牛津法律大詞典》中bonafides 一條加括號"(good faith) ", 顯然是將二者視為對應詞。[6]其釋文說:"任何人誠實行事, 不知道也無理由相信自己的主張不正當時, 即是bonafides 的行為。"另條解釋Goodfaith 則說:"誠實的行為, 縱有過失, 仍屬good faith 的行為。" 從詞義對比中,我們不難看出,中國傳統的誠信理念注重的是對本人的要求," ……言必由衷之意"[7]足以表明誠信的自律性。而西方的誠信理念更重視社會性,強調本人行為與社會其他人(團體)的利益關系。兩種誠信理念雖皆含有真實、誠實之意,但很明顯兩種誠信理念要現實的價值目標是有所區別的。應該說,在此,我討論的誠信原則還仍處于道德范疇內。國內多數學者認為,經過漫長的歷史演變之后,從道德誠信逐步發展出了法律誠信,于是誠信原則兼有道德調整與法律規制的雙重屬性,融道德規范與法律規范于一身,使其不僅具有指導人們民事行為的一般功能,而且具有平衡民事主體權利和義務的特別作用。[8]進而法律誠信的成為了誠信原則的核心內容,甚至等同于誠信原則。這個推理咋一看,邏輯嚴謹。然,如果深究,發現其難于自圓其說。我國現行民法基本源于西方國家,而作為民法基本原則的誠信原則也是從西方移植而來。即使從語義上講,也不是源于我國傳統意義的道德誠信,而是來自西方文化中的道德誠信。結合上述中外誠信詞義分析,不難發現:誠信原則源于西方,基于西方理念的價值基礎,且與中國全然不同,移植中國后,如何能強行按西方誠信理念解述?或是說,這樣一個重要的民事原則如果不能依從于本國基本的道德倫理,其存在的意義何在?故,私以為,法律是可以移植的,但一國的道德倫理基礎是不適宜移植的,外來法需要"本土化"。質言之,我們在界定該原則時,應考慮中國道德理念中誠信之內涵。也許這才統一目前眾多關于誠信原則解述不一的出路。
二、誠信原則是否宜確定為民法基本原則
誠信原則是否適宜確定為民法基本原則也是學界一直爭議的焦點問題,論證觀點無非"支持說"和"否認說"兩類。由于"支持說"多為名家力推,故為國內主流觀點。如:梁慧星研究員認為,誠實信用原則的本質是將道德規范與法律規范合為一體,兼有法律調節和道德調節的雙重功能,使法律條文具有極大的彈性,法院因而享有較大的裁量權,能夠據以排除當事人的意思自治,而直接調整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誠實信用原則應成為民法的基本原則,并被奉為現代民法的最高指導原則,謂之"帝王條款"。[9]有的學者甚至提出應將其作為民法的唯一基本原則。[10]但一直存疑的是,如果按目前國內主流的法理學觀點為基礎分析,似乎在推導這一結論的過程中存在某些矛盾,分析如下:
民法的基本原則是指效力貫穿民法始終的根本規則。要判斷民法基本原則,其實就是要明確民法基本原則的外延。從民法基本原則的定義所揭示的本質特征出發,是否可將如下兩點定為判斷民法基本原則外延的具體標準:1、民法基本原則在內容上必須具有根本性。所謂內容具有根本性是指凡作為民法基本原則者其涵蓋范圍應是市民社會生活的全部而不是市民社會生活的某一方面。而非市民社會生活某一方面的根本規則。2、民法基本原則的效力必須是貫穿民法始終的。這意味著凡被確立為基本原則者,必須是在民法的整個制度領域都能適用,而非僅在民法的某個或某些制度領域適用。[11]以此,我們試分析誠信原則。
第一、法律意義的誠信原則的淵源為羅馬法關于債的履行中的惡意抗辯制度而來,而法國民法典也是將其規定在"債的一般規定"中。我國合同法第7條也明確規定:"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且許多學者在探討誠實信用原則時,也認為該原則應適用于合同領域,且主要是適用于財產性合同領域。如梁慧星研究員認為:"所謂誠實信用,是市場經濟活動中形成的道德規則。它要求人們在市場活動中講究信用,恪守諾言,誠實不欺,在不損害他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12]。又如張俊浩先生認為"所謂誠實信用,其本意是自覺按照市場制度中對等的互惠性原理辦事。在訂約時,誠實行事,不欺不詐;在訂約后,重信用,自覺履約"。
關鍵詞:國際環境法;基本原則;可持續發展;共同但有區別的原則
中圖分類號:D996.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6809(2010)-10-0269-03
一、國際環境法基本原則的內涵
國際環境法的基本原則,“是指在國際環境保護領域被各國所公認的、適用于國際環境法一切效力范圍、具有普遍指導意義,構成國際環境法的基礎的法律原則”,對國際環境法一般原則和具體規范起統帥和指導作用。成為國際環境法原則應同時滿足以下要件:
第一,受到各國公認。各國公認是國際環境法基本原則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缺乏國際社會的認可和支持,任何規則都不可能真正得以實施,更談不上成為具有指導意義的基本原則。
第二,在國際法領域內具有普遍的指導意義。并非所有國際環境法規都可以成為基本原則,必須是普遍適用于國際環境法,并在整個領域內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規則才能上升到國際環境法基本原則。
第三,體現國際環境法自身的特點。作為國際法的分支,國際環境法既要接受國際法基本原則的指導,也必須建立反映自身特點的國際環境法的基本原則。
第四,構成國際環境法的基礎。通過對這些基本原則的具體化,將其與國際環境法的各個具體領域相結合,應當能夠引伸出各項具體法律規范,從這個意義上將其視為整個國際環境體系的基石。
二、國際環境法的基本原則
根據國際環境法基本原則的涵義及其構成要件,我們一般把國際環境法的基本原則分為:尊重國際和不損害國外環境原則;國際合作原則;可持續發展原則;預防原則;共同但有區別的原則。
1、尊重國際和不損害國外環境原則
國家原則是國際法最基本的原則。國家是國家的根本屬性,是指國家有獨立自主的處理其內外事務的最高權力。國家包括對內的最高權和對外的獨立權。所謂對內最高權是指國家在國內有權自主決定和處理其國內管轄的事務。所謂對外獨立權是指國家在外交事務中,具有獨立平等的權利。
在國際環境領域,國家環境原則是國際法原則中的國家原則的具體化,是其具體原則。但就國際環境法領域,國家環境原則是其基本原則。該原則包含兩方面的含義:一方面,各國對其國內的環境資源享有充分的,有權自主進行開發;另一方面,各國有平等參與國際環境保護事務的權利,其對外有代表最高的權力,反對任何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在充分強調各國環境權力的同時,也要強調其應承擔的義務,即國家在行使國家的同時還應注意不損害本國管轄范圍的環境,并對自己的活動以及其管轄和控制下的任何活動承擔責任,這也體現了權利與義務相一致的原則。
2、國際合作原則
地球生態環境是一個統一的有機整體,任何局部生態環境的改變都遲早會對地球生態環境整體發生影響。“由于國際環境本身具有全方位、全因子、整體問題與局部問題交叉和相互促進、既有當前癥狀又有滯后效應等特點”,這就決定了國際環境問題的解決無法由個別國家單獨解決,必須通過國際合作才能解決。
國際合作原則是指各國不論政治、經濟及社會制度有何不同,都有義務在國際關系的各個方面彼此合作,以維護國際和平和促進國際經濟的發展。國際合作原則為國際公認和廣泛接受,適用于國際法各個領域,是具有普遍法律效力的國際法基本原則。作為國際法國際合作原則在環境領域的體現,國際環境合作原則也構成了國際環境法的基本原則。國際環境合作原則,是指在解決國際環境問題方面,國際社會所有成員應當采取合作而非對抗的方式協調一致地行動,以保護和改善環境。
國際環境合作的原則得到了一系列國際法律文件的確認。例如,“聯合國人類環境宣言第24條提出:‘關于保護和改善環境的國際問題,應由所有成員國,不論大小,以平等的身份本著合作的精神來處理,通過多邊或雙邊安排或者其他適當辦法的合作,是對各種領域內的活動所引起的不良影響加以有效預防、減少或消滅的必要條件,但是要妥善顧及所有國家的和利益’。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通過的《里約環境與發展宣言》再次對該原則進行重申”。
3、可持續發展原則
可持續發展原則的提出和完善經歷了一個較長的過程。1980年3月,聯合國大會第一次使用了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大會向全世界發出呼吁:“必須研究自然的、社會的、生態的、經濟的以及利用自然資源過程中的基本關系,確保全球的可持續發展?!?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經過四年的努力,發表了影響深遠的題為《我們共同的未來》的長篇報告。報告首次對可持續發展的概念作了規范和統一,指出:“可持續發展是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笨沙掷m發展戰略思想提出后,受到世界各國的廣泛重視,并作為21世紀的戰略選擇在1992年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得到肯定和認可。大會通過了《里約熱內盧環境與發展宣言》和《2l世紀議程》兩個綱領性文件,詳細地闡述了環境與發展的關系,制定了可持續發展的行動方略,進一步豐富了可持續發展理論,標志著可持續發展原則的形成,并在世界范圍內得到廣泛認可和普及。代際公平、代內公平、可持續利用和環境與發展一體化是可持續發展原則的四個基本要素。
可持續發展原則雖然被列為國際環境法的基本原則之一,但由于它是涵蓋經濟、地理、環境、社會等各個方面的一項普遍原則,運用到國際環境法領域,在實施過程中更注重宏觀的調控,而不是調整環境的開發、利用、保護、改善的具體原則。
4、預防原則
預防原則是根據全球環境惡化結果發生的滯后性和不可逆轉性的特點提出的。所謂預防原則是“指各國應采取適當的措施防止對環境的損害。在存在嚴重或不可挽回的環境損害的危險時,即使存在著科學的不確定性,也應采取防止污染的有效措施”。預防原則包括環境損害預防和環境風險預防兩方面。
環境損害預防原則是國家資源開發權利和不損害國外環境責任原則的延伸,它強調國家為了在行使其資源開發權利時不損害國外環境,有責任盡早地在環境損害發生之前采取措施以制止、限制或控制在其管轄范圍內或控制下的可能引起環境損害的活動或行為。
風險預防原則是指為了保護環境,各國應按照本國的能力。廣泛使用預防措施;遇有嚴重的或不可逆轉損害的威脅時,不得以缺乏科學充分確實的證據為理由,延遲采取符合成本效益的措施防止環境惡化。該原則與損害預防原則主要的區別在于損害預防適用于科學上確定的情況,而風險預防原則適用于科學上不確定的情況。
5、共同但有區別的原則
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是指由于地球生態系統的整體性與導致環境退化的各種不同因素,以及能力上的差異,各國對保護和改善全球環境負有共同的但是又有區別的責任。該原則主要包含以下兩個基本要素:
(1)共同的責任。全球生態系統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有著內在有機聯系的統一整體。世界各國生活在同一個地球上,地球是不容分割的生態系統。生態系統的整體性與人類環境問題的共同性要求各國必須摒棄原有狹隘的國家或民族利益觀念,承擔共同的責任,同心協力,依靠國際社會的整體力量來保護和改善共同的生存基礎。
(2)有區別的責任。雖然“只有一個地球”,但地球上的國家卻分成了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兩個完全不同的世界,無論從歷史還是從現實來看,很難真正平等、充分和有效地參與國際環境法的立法和實施過程。這個現實要求發達國家應有區別地承擔更大、更多的責任。
之所以主張發達國家承擔更大的責任,主要不是因為它們--有較多的資金和較高的技術,更不是“劫富濟貧”。主要是以下幾個理由決定的:
第一,發達國家工業化的實現是建立在掠奪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資源和能源的基礎上,長期過度消耗地球資源和嚴重污染地球環境為代價的,現在的全球性環境問題也主要是這個原因所產生的。
第二,一個最基本的事實是,發達國家已經并正在消耗著大部分人類擁有的資源。聯合國的統計資料表明,“在當今世界63億人口中,占15%的少數富國人口消耗全球59%的資源。而40%的窮國人口只消費全球資源的11%。就 經濟規模而言,少數發達國家擁有全球生產總值的85%,”是世界經濟運行的主體??梢姲l達國家在生產和消費中使用的環境資源和排放的廢棄物仍然占全世界總量的大部分,也就是說,地球環境所承受的來自人類社會的壓力的大部分仍然來自于發達國家,因此發達國家應承擔更大的責任。
第三,當今發展中國家的許多傳統工業對環境形成的污染,在很大程度上是發達國家在調整產業結構過程中向外轉移和嫁接的結果。發展中國家為控制環境污染。增加了巨額生產成本,而發達國家一方面享用其不可或缺的廉價進口產品,另一方面卻指責發展中國家污染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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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基本原則;基本道德規范;研究視野;研究視角
O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ystem of Sports Ethics (2)
LI Hong-bin
(College of Physical Education, Zhengzhou University, Zhengzhou 450044, Henan)
【Abstract】 From various angles and perspectives, such as Philosophy, Ethics, etc, the paper explores into the law on the emergence and development of Sports Ethics and reveals the basic principles and moral norms of Sports Ethics, so as to set up the disciplinary system of Sports Ethics.
【Keywords】 basic principles, fundamental moral norms, perspective of study, angle of study
一門新興學科的研究,如果沒有完整的理論體系,就不能稱其為學科;如果其理論體系不完整或不能適應該學科發展的需要,那么,這種理論體系就不能說是嚴格意義上的理論體系。體育倫理學理論體系建構,應忠實于研究主題而展開其研究內容。
1體育倫理學研究的主要內容
我們認為,體育倫理學理論體系建構的主要內容,應以以下的順序展開。
1.1體育倫理學的基本理論
要把握體育倫理學的理論體系,掌握體育倫理學的知識,必須從體育倫理學的基本理論入手。什么是體育倫理學,體育倫理學的研究對象和范圍;體育倫理學的學科性質;體育倫理學的研究視野、視角和方法以及和其它應用倫理學學科之間的關系等。
1.2社會體育道德
體育道德的產生與發展,根植于人類社會生產實踐活動,取決于整個社會道德的形成與發展。體育是人類特殊的文明方式和特殊的實踐方式,從其產生之日起,就一直與社會的政治、經濟、宗教、軍事、文化、教育、科技、藝術等緊密結合,共同推動著人類社會的不斷發展。因此,只有立足具體社會存在、社會現實,從社會道德入手,才能挖掘體育道德的根源,揭示體育道德的本質、特征、結構、功能和社會作用;尋找體育道德運行的社會制約因素和一般社會倫理道德等上層建筑其它因素對體育道德的影響;考察體育道德演變的曲折的歷史過程和奧林匹克體育精神的形成過程及其發展的規律性;把握社會主義體育道德的形成與發展以及其在當代新技術革命條件下對推動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的價值導向作用。
1.3個體體育道德
社會體育道德的實現是以個體體育道德的完成為前提的。體育道德必須面向實際從事體育活動的個體的人,為他(她)們接受和認同,并內化為自己的觀念、信仰、良心和榮譽等,自覺轉化為自己的實際行動,體育道德才能成為現實。當然,從事體育活動的個體不是被動的受體,而是能動的主體,在個體體育道德形成過程中,必然受到其成長的具體環境、獨特的生活經驗、個性心理特征等方面的影響,打上個性烙印,呈現出差異,因而成為一種相對獨立的存在樣式。研究個體體育道德的生成和發展、結構和功能、運行的規律和機制,成為體育倫理學研究的又一重要使命。個體體育道德是通過個人的體育道德認識、情感、意志和行為得以表現,是社會體育道德的內化。個體體育道德的形成有其特定的心理機制――個體的道德自我意識,其發展過程是由他律到自律再到二者的有機統一,從而確立自己的價值目標,完善自己的體育道德人格。
個體體育道德作為社會體育道德的內化,同社會體育道德的調控密不可分。研究社會體育道德調控的實質、特點和方式,闡明其在個體體育道德運行過程中的作用和實現途徑;結合社會主義的榮辱觀,實施社會的獎懲;明確社會體育道德評價的意義和標準,樹立社會主義善惡觀;研究社會體育道德教育的任務、特點、方法和途徑,加強社會體育道德教育。
社會體育道德調控的有效性就在于能否推動個體進行積極的體育道德活動,將社會體育道德要求內化為個體的體育道德品質。個體的體育道德活動是個體體育道德運行的微觀機制,也是個體體育道德狀況的動態表現。結合“體育實踐”這一個體體育道德活動的動力,研究個體體育道德活動的一般特征和結構;由個體的體育道德認識、情感和意志活動構成的個體體育道德意識活動;體育的道德沖突和個體體育道德的行為選擇;個體體育道德修養的特征、實質、方法和途徑。
1.4社會主義體育道德規范
無論是社會體育道德調控,還是個體的體育道德活動,都不是純主觀的、隨意的,而是以一定的社會體育道德原則和規范為準繩的。社會主義體育道德規范是我國現階段體育道德的現狀和發展趨勢的反映,是我國長期以來進行體育道德建設正反兩方面的實踐經驗的凝結,是加速發展社會主義體育市場,實現體育現代化,振興中華體育所必須的倫理精神的體現,是當代世界體育道德發展的大趨勢的反映。研究它的基本內容,揭示它對人類體育道德完善化的意義和作用,為社會主義社會的體育道德調控和價值導向提供科學依據,為個體體育道德活動的人格完善和人生價值實現指明正確方向。社會主義體育道德規范包括基本道德原則和主要道德規范兩方面內容。
1.5體育道德體系的價值原則
第一,集體主義原則。這一原則既是社會主義道德體系的基本原則,也是社會主義體育道德體系的基本原則。第二,公正原則。體育公正的內涵包括社會體育制度、體制和機制的設置問題,體育資源的分配(體育設施建設、場館的利用、區域配置等)問題,參與體育活動的人(群、種)的機會問題,競技體育中的規制、規則和裁判判罰的尺度問題等。第三,必要“有害”原則,或稱限度“有害”原則。它是上述二原則補充,也是體育自身的特殊規定性。沒有這一原則,就無法說明和解釋體育活動中傷害現象的合理存在。如體育競賽中運動員被對手所傷(非惡意的)而不承擔責任。體育自身的特殊規定性表現有二:首先,體育活動主要表現是身體活動,而身體活動的最基本的承載是人的體力。體力的最大特點是:具有再生能力;其次,體育競賽的對抗性、爭先性和觀賞性的滿足(參賽選手和觀眾)導致了對非惡意傷害的寬容和忍讓,這是必要“有害”存在的心理基礎。必要“有害”是有限的,不是無限的,因此,進一步研究如何把握和運用這一原則,是十分必要的。第四,生態原則。如果說上述三原則是處理體育活動中人與人、人與社會關系的原則的話,那么,生態原則則是處理體育活動中人與自然的關系?,F代體育發展和傳統體育相比,無論是在組織、規模和參與的人數上,還是在對抗激烈的程度和科技含量上,都遠勝傳統體育。如果說傳統體育與自然的關系是一種和諧依存的關系的話,那么,現代體育和自然之間則是一種破壞依存關系。確立體育生態原則,樹立體育生態意識,采取積極有效的保護生態環境措施,是體育倫理學研究的重要課題。第五,可持續發展原則。這一原則最大的特點是綜合性、協調性和連續性。這一原則是以體育的持續發展為最高目標,要求任何體育行為都必須保證體育的健康持續發展。
1.6體育道德的主要道德規范
所謂體育道德規范,就是根據體育道德體系的基本價值精神和原則,在處理個人與他人、與社會、與自然之間的利益關系時,必須普遍遵循的具體行為的準則,它是實際的體育道德關系的概括,體現了從事體育活動的人們在處理這些體育道德關系時的價值取向和價值導向。它對人們的行為主要具有兩方面作用:一是倡導,二是約束。我們在研究社會主義體育道德規范時,應把握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要接受社會主義道德規范的指導,換句話說,就是以社會主義道德規范為依據,二是要以現代社會的體育實際(實踐)為基礎。據此,我們認為社會主義體育主要道德規范應該是:熱愛祖國,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尊己尊人,建立和諧人際關系;敬畏生命,樹立體育健康觀;公平競賽,確立和平進步思想;頑強拼搏,塑造創造型體育人;服務社會,實現經濟和社會效益雙贏;保護環境,樹立生態體育觀。“熱愛祖國”,“尊己尊人”,“敬畏生命”,“公平競賽”,“頑強拼搏”,“服務社會”,“保護環境”這七個方面,就構成了社會主義體育道德體系的基本道德規范。它真實地、深刻地反映了我國現階段體育道德關系的本質,鮮明地體現了社會主義體育道德基本價值精神和基本原則的要求。因此,應進一步對這七個主要體育道德規范的合理性根據和價值本性作深入的闡釋和真切的把握,使其真正內化為人們內心的行為準則和評價標準。另外,體育道德規范和一般的社會公德等其他社會生活領域的道德準則之間的關系研究也是我們研究的任務之一。
1.7體育道德建設及熱點問題
明確體育道德體系在社會主義道德體系的地位,建立和健全體育道德的外部保障系統和內部調適機制,采取體育道德和法律協同建構的途徑,建立多元一體的體育道德價值導向體系。
體育道德的熱點問題雖不象其他領域(如經濟、生命醫學等領域)的道德問題那樣突出,但也已經出現了一些道德問題,同時還有一些潛在的體育道德問題,如果不及時地追蹤和研究這些問題,就勢必會給體育道德理論和體育實踐帶來混亂。體育道德的熱點問題主要集中在:濟濟全球化背景下的體育一體化和體育價值多元化的矛盾和沖突;體育的市場化和“舉國體制”的矛盾;全民健身運動和體育資源分配不平衡的矛盾;“假球黑哨”和“興奮劑”等有違體育道德的問題;弱勢群體平等體育權利問題;體育資源的浪費問題;體育與環境保護問題。這些只是已經出現了的問題,還有諸如拿運動員做力竭實驗,改變運動員的遺傳基因以提高運動成績,甚至克隆優秀運動員等潛在的或已露出苗頭的問題對潛在的問題我們要有一定的預見性,應從體育倫理的視角予以研究。
2研究的視野與視角
作為應用倫理學的體育倫理學,其研究方法不應拘泥于某幾種具體研究方法,而是需要有多個視野多種視角融為一體的方法群。因為,“一般情況下,一種研究視野包含多個考察視角。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一種研究視野可能狹窄到只包括一個考察視角。在不同的研究視野中,人們對同一對象的認識必定不同;即便在同一研究視野中,若考察視角不同,人們對同一對象的認識亦有別。采納單一的視野和視角,人們往往不能把握事物的全貌和本真?!薄?〕〔P113-114〕因此,我們應采取多種多樣的視野和視角。
2.1研究視野
哲學視野是倫理學的本己視野,也是體育倫理學的本己視野,我們應從“實踐――精神”的視野把握體育的運作過程與倫理道德的關聯性,從哲學的高度審視體育道德的合理性。體育道德是社會規范文化的主體之一,是社會人文精神的具體集中表現,但又受到其他人文因素的影響,必須廣泛地吸收人文社會科學的各種成果,因此,我們還要采取社會學、心理學、文化學、歷史學、生態學、教育學等視野。體育活動是一種規律性極強的務實活動,倫理道德不應是凌駕于體育之上或游離于體育之外的抽象的東西,必須包含于體育活動之中。體育活動不但要遵循一定的人文規則,還有其特定的技術,還遵循自然科學的規則,因此,對其研究還應有醫學、運動力學、生物學、統計學等視野。
2.2研究視角
在探究體育道德根源和基礎、體育道德的原則和標準、體育道德價值的前提、若干體育道德范疇的本質等問題時,應運用存在論的視角。在思考體育道德認知的特性和方式、體育道德觀念的產生和演變、體育道德思維的方法等問題時應運用認識論視角。在研究體育道德價值的本質、特性、要素、前提、理想,體育道德評價的目的、標準、方法、意義,不同體育道德價值之間的關系等問題時應運用價值視角。在考察體育道德的內在依據、體育道德的根本目的、體育道德的心理影響、體育道德的社會功能等問題時應運用人性論視角。在討論體育對人生處境和樣態、人生的態度和方式、人生的意義或價值、人生的目的或理想的影響等問題時應運用生存論視角。在體育道德的心理機制、體育道德與整個人類文明的關系、體育道德與個體心理發展的關系等問題上應運用潛意識論視角。在需要和體育道德的關系、自我實現和體育道德之間的關系、體育的境界等問題上應運用需要―動機論視角。在體育道德行為與自然環境的關系、意志自由與人格尊嚴的實質、道德懲罰的效果、道德責任的歸屬等問題上應運用環境―行為論視角。在體育道德與人格的關系、體育道德人格的結構和特征、體育道德人格的培養和完善等問題上應運用人格的視角。總之,體育倫理學研究的視野和視角應該是多種多樣的,應避免研究方法的單一性和片面性,這樣才能使體育倫理學的豐富內容得以展開。
體育倫理學的培植和建樹是一個大的理論研究工程,需要體育學工作者和倫理學工作者的協同努力。我們在此無意作開啟性宣示,但決意為這一年輕的學科增磚添瓦。當然,探求體育倫理的體系建構,給倫理學以創造性的文化成果,擴展應用倫理學的研究領域,揭示體育倫理道德在現代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是本“論綱”的最終目標。
【論文摘要】:誠實信用原則一直為大陸法系民法的重要原則。在我國,不少學者將其謂之"帝王條款",奉為現代民法的最高指導原則。文章誠信原則外延的界定和內涵的完整理解,以及其在民法體系中定位均提出質疑,并對問題作出解答。
一、如何界定誠信原則?
對誠實信用原則的含義,民法學界見仁見智。有學者認其為人類社會的理想,有的認其為交易上的道德基礎,有的認其與羅馬法上一般抗辯的意義相同,有的認其是對當事人利益的公平比較衡量,有的認其為極端抽象的名詞,不如不加解讀,采顧名思義為宜,有的認其為帝王條款,為全法域之基本原則。[1]私以為,要全面理解誠信原則應追根溯源,以誠信原則詞義的理解為起點。誠信原則源出于一種理念,有學者把它稱為"精神境界"[2],其十分抽象。因此,將對誠信原則詞義的進行對比分析有利于準確界定和理解誠信原則。以下從中外兩方角度,對誠信原則原義作一些歸納總結。中國古漢語中,"誠"、"信"原是分開使用的,但二字古義是相通的。信的本義是真實無欺?!墩f文》:"信, 誠也, 從人言。"段注謂:"人言則無不信者, 故從人言。??言必由衷之意。"誠的本義也是真實?!墩f文》:"誠, 信也。從言成聲。"后來,逐步出現了誠信連用的情況:《尚書·太甲下》:"鬼神無常享, 享于克誠。"《孔傳》:"鬼神不保一人, 能誠信者則享其祀。"由此可見,"誠"、"信"在中文中的基本含義是真實可信。[3]一般認為,西方的"誠實信用"直接語源來自德語Treund Glauben, 法語作bonnefoi。[4]德國人的主導觀點是:"誠信原則的內涵是信賴, 它在有組織的法律文化中起著一種凝聚作用, 特別是相互信賴, 它要求尊重他人應受保護的權益。"[5]英美法中的goodfaith, 常被譯為"善意"。但查《牛津法律大詞典》中bonafides 一條加括號"(good faith) ", 顯然是將二者視為對應詞。[6]其釋文說:"任何人誠實行事, 不知道也無理由相信自己的主張不正當時, 即是bonafides 的行為。"另條解釋Goodfaith 則說:"誠實的行為, 縱有過失, 仍屬good faith 的行為。" 從詞義對比中,我們不難看出,中國傳統的誠信理念注重的是對本人的要求," ……言必由衷之意"[7]足以表明誠信的自律性。而西方的誠信理念更重視社會性,強調本人行為與社會其他人(團體)的利益關系。兩種誠信理念雖皆含有真實、誠實之意,但很明顯兩種誠信理念要現實的價值目標是有所區別的。應該說,在此,我討論的誠信原則還仍處于道德范疇內。國內多數學者認為,經過漫長的歷史演變之后,從道德誠信逐步發展出了法律誠信,于是誠信原則兼有道德調整與法律規制的雙重屬性,融道德規范與法律規范于一身,使其不僅具有指導人們民事行為的一般功能,而且具有平衡民事主體權利和義務的特別作用。[8]進而法律誠信的成為了誠信原則的核心內容,甚至等同于誠信原則。這個推理咋一看,邏輯嚴謹。然,如果深究,發現其難于自圓其說。我國現行民法基本源于西方國家,而作為民法基本原則的誠信原則也是從西方移植而來。即使從語義上講,也不是源于我國傳統意義的道德誠信,而是來自西方文化中的道德誠信。結合上述中外誠信詞義分析,不難發現:誠信原則源于西方,基于西方理念的價值基礎,且與中國全然不同,移植中國后,如何能強行按西方誠信理念解述?或是說,這樣一個重要的民事原則如果不能依從于本國基本的道德倫理,其存在的意義何在?故,私以為,法律是可以移植的,但一國的道德倫理基礎是不適宜移植的,外來法需要"本土化"。質言之,我們在界定該原則時,應考慮中國道德理念中誠信之內涵。也許這才統一目前眾多關于誠信原則解述不一的出路。
二、誠信原則是否宜確定為民法基本原則
誠信原則是否適宜確定為民法基本原則也是學界一直爭議的焦點問題,論證觀點無非"支持說"和"否認說"兩類。由于"支持說"多為名家力推,故為國內主流觀點。如:梁慧星研究員認為,誠實信用原則的本質是將道德規范與法律規范合為一體,兼有法律調節和道德調節的雙重功能,使法律條文具有極大的彈性,法院因而享有較大的裁量權,能夠據以排除當事人的意思自治,而直接調整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誠實信用原則應成為民法的基本原則,并被奉為現代民法的最高指導原則,謂之"帝王條款"。[9]有的學者甚至提出應將其作為民法的唯一基本原則。[10]但一直存疑的是,如果按目前國內主流的法理學觀點為基礎分析,似乎在推導這一結論的過程中存在某些矛盾,分析如下:
民法的基本原則是指效力貫穿民法始終的根本規則。要判斷民法基本原則,其實就是要明確民法基本原則的外延。從民法基本原則的定義所揭示的本質特征出發,是否可將如下兩點定為判斷民法基本原則外延的具體標準:1、民法基本原則在內容上必須具有根本性。所謂內容具有根本性是指凡作為民法基本原則者其涵蓋范圍應是市民社會生活的全部而不是市民社會生活的某一方面。而非市民社會生活某一方面的根本規則。2、民法基本原則的效力必須是貫穿民法始終的。這意味著凡被確立為基本原則者,必須是在民法的整個制度領域都能適用,而非僅在民法的某個或某些制度領域適用。[11]以此,我們試分析誠信原則。
第一、法律意義的誠信原則的淵源為羅馬法關于債的履行中的惡意抗辯制度而來,而法國民法典也是將其規定在"債的一般規定"中。我國合同法第7條也明確規定:"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且許多學者在探討誠實信用原則時,也認為該原則應適用于合同領域,且主要是適用于財產性合同領域。如梁慧星研究員認為:"所謂誠實信用,是市場經濟活動中形成的道德規則。它要求人們在市場活動中講究信用,恪守諾言,誠實不欺,在不損害他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12]。又如張俊浩先生認為"所謂誠實信用,其本意是自覺按照市場制度中對等的互惠性原理辦事。在訂約時,誠實行事,不欺不詐;在訂約后,重信用,自覺履約"。
第二、從誠信的詞義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西方的誠信理念的價值趨向為更重視社會性。試想,一個需要置于社會環境才能得以完好現實的價值,能擺脫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嗎?而交易行為應該是這種交往中最主要且常見的一種。而從誠信理念的內涵來看,其也實難涵蓋整個民事制度領域,如:婚姻家庭領域。
如此,我們不難看出將誠信原則定為基本原則的缺陷。當然,為了彌補這一缺陷,有學者將誠信分為主觀誠信和客觀誠信兩個方面,進而提出在羅馬法上有兩種誠信:"一種是債法領域的誠信,另一種是適用于物權領域的誠信"的學說[13]。此說在客觀上,其實擴大了誠信在民事領域的覆蓋面。然而此舉仍不能排除的是疑點:1、盡管法律上誠信義務中仍有對人內心"善意"的主觀要求,但僅憑這個主觀判斷是不足以實施法律強制效力的。最終的落腳點仍要看交易行為主體是否嚴格履行了不欺詐、遵守信用的義務。2、依此觀點仍無法涵蓋婚姻家庭領域。因此,我們認為,誠信原則應主要限于適用合同法領域,而不應對其作擴大解釋。
基于上述分析,我們進一步認為,誠信理念無論從道德層面,還是法律層面均是一種重要的調整人行為的規則(指引)。但不適宜將其作為民法體系的基本原則,而其的定位應為高于原則的法的理念,即誠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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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梁慧星.《民商法論叢(第二卷)》,法律出版社1994版.第171頁.
[10] 徐國棟.《民法基本原則解釋》,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2版,第9頁.
[11] 彭萬林.《民法學》,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版. 第51-5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