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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加強政府對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深化消防安全綜合整治,進一步推動政府和監管部門建立消防安全長效管理機制,社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全市消防安全環境得到改善,全民消防安全意識明顯提高,社會化消防工作網絡更加健全,亡人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的原則。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要求,各鄉鎮政府負責屬地消防安全綜合管理,各主管部門依法加強日常監管。
(二)堅持統分結合、共同監管的原則。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規定,公安消防部門依法履行消防監督管理和滅火職責,其他各主管部門分行業、分系統負責。
(三)堅持層層把關、全程監管的原則。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規定,各審批主管部門要嚴格消防涉及事項審批,從源頭上控制火災隱患增量,堅決杜絕出現“不批不管”、“未批失管”等不良行為。
三、職責分工
(一)各職能部門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監管職責。
1.各職能部門、各行業系統主管部門行政負責人對本行業系統消防安全監管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依據有關規定,要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本行業系統工作內容,實行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同考評。
2.發改部門負責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年度計劃,協助做好重大項目前期消防工作和項目建設管理工作;在建設項目審核工作中,將消防相關要求納入核準內容,確保消防設施投資納入建設項目概算,保證消防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3.經貿部門負責排查商貿企業的消防安全隱患,規范商貿企業消防安全行為規則。
4.農村工作部門負責將消防工作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做好指導、督促落實農村消防事業發展。
5.教育部門負責將消防教育列入國民教育計劃,將消防知識納入教育教學課程,排查所屬學校、幼兒園等場所的消防安全隱患。
6.科技部門負責會同公安等部門組織開展消防科技研究開發,組織有關科技項目實施,將消防科技知識宣傳列入科普重點內容。
7.民宗部門負責排查寺廟、道觀、教堂等宗教活動場所的消防安全隱患,并對宗教教職團體和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
8.公安部門負責對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公安派出所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居民住宅區的管理單位、村(居)委會和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
9.監察部門負責對有關部門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與有關火災事故調查處理,依法依紀對有關失職、瀆職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10.民政部門負責排查直屬社會福利企業、直屬福利機構等場所的消防安全隱患;對滅火搶險救援中犧牲或致殘人員做好褒揚撫恤工作。
11.司法部門負責將消防法律法規宣傳教育納入法制宣傳總體計劃,做好消防工作法律服務。
12.財政部門根據國家現行財政體制和消防部隊管理體制,按照事權劃分原則,負責將消防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并加強管理和監督,促進消防事業發展。
13.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將消防知識納入職業培訓機構的教學培訓內容,指導消防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相關消防從業人員實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14.國土資源部門負責違法占地涉及消防安全問題的排查。
15.規劃建設部門負責組織制定并督促落實消防專項規劃,將消防安全納入城市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建設用地的定點和建設工程規劃方案的審定工作內容;負責非違法占地的違法建筑涉及消防安全問題的排查;負責規范建筑工程消防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和施工許可行為,排查整治房屋建筑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隱患。
16.市政園林部門負責落實城鄉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維護,負責城鎮燃氣消防安全隱患和戶外廣告設置涉及消防安全問題的排查。
17.海事部門負責排查內河水域航行、停泊、作業的民用船舶和水上設施的消防安全隱患。
18.交通部門負責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運輸車輛及運輸單位的資質審查、押運等從業人員的上崗培訓考核和從業資格管理;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協助重大火災搶險救援工作。
19.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部門負責排查圖書館、文化館、影劇院、文物保護單位和文藝演出等文化娛樂活動的消防安全隱患;配合公安消防機構監督管理文化經營場所的消防安全。
20.衛生部門負責排查所屬醫療衛生機構的消防安全隱患;組織協調醫療衛生機構,保障重大滅火搶險救援的醫療救護。
21.房管部門負責規范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行為,負責直管公房消防安全隱患和300平方米以上非住宅室內裝修涉及消防安全問題的排查,對物業服務企業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22.水利部門負責河道范圍內違章占用河道涉及消防安全問題的排查。
23.體育部門負責排查體育場館的消防安全隱患,加強大型體育活動期間的消防安全管理。
24.旅游部門負責監督落實轄區內的旅游行業消防安全管理規范,排查風景名勝區及其所屬企事業單位的消防安全隱患。
25.安全監管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將消防安全列入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重要內容,協調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配合公安消防機構督促消防安全隱患整改;督促企業建立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將消防安全納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
26.人防部門負責排查公共人防工程的消防安全隱患。
27.港航部門負責排查水上交通工程建設、港口碼頭與港埠企業的消防安全隱患。
28.工商部門配合鄉鎮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排查市場、個體工商戶的消防安全隱患,對流通領域的消防產品實施監督管理;規范有消防前置審批條件的單位營業執照核發行為;根據職能部門建議,依法吊銷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經營者的營業執照。
29.質監部門負責依法做好生產領域消防產品質量監督工作,依法查處違反消防產品質量法律法規的行為,管理、指導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和產品質量仲裁的有關檢驗、鑒定工作,組織實施消防產品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
30.電力部門負責保障重要建筑、場館、設施、項目以及重大滅火搶險救援的消防用電,監督管理城鄉供電設施的用電安全;開展用電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
31.總工會負責指導開展職工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維護職工消防安全權益,參與有關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32.通信系統負責消防通信設施的規劃、布點、建設,保障火警電話和其他消防通信線路的暢通有效,優先傳遞火情信息。
33.保險系統負責依法開展火災公眾責任保險,負責對各投保單位消防安全條件進行審查和檢查,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通過保險經濟杠桿,督促各投保單位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34.新聞宣傳部門負責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識,負責消防工作重點時期和重大活動的宣傳報道。
(二)鄉鎮政府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職責。
1.鄉鎮政府對本轄區內的消防工作負責。鄉鎮長為本轄區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消防工作負總責,分管負責人具體負責,其他負責人分線負責。
2.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落實消防工作措施,協調解決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排查整治本轄區居住出租房、“三合一”企業等火災易發場所的消防安全隱患,對拒不整改火災隱患或者存在較為嚴重火災隱患且一時難以整改的場所,牽頭開展聯合執法,并通過媒體宣傳,警示社會。
3.依法組織編制并實施消防規劃。組織制定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根據預案要求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4.根據本鄉鎮經濟社會發展和消防安全工作需要,建立社會消防組織,提高火災自防自救能力。
5.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督促指導所轄村(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6.按照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部署,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和消防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三)村(居)委會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職責。
1.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制定防火安全公約。
2.協助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開展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排摸、監督檢查和宣傳教育,及時反映群眾關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3.根據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開展群眾性自防自救工作。
4.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火災撲救、人員疏散、火災現場保護和火災事故處理工作。
(四)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邊防)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監管和滅火救援職責。
1.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邊防)派出所要依照《消防法》、《消防監督檢查規定》、《浙江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實施辦法》、《*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等有關規定,認真開展消防監督抽查。重點監督公眾聚集場所、“三合一”企業和居住出租房等單位(場所)的法定代表人和業主是否履行消防責任,監督行業主管部門對火災隱患排查和消防監管與宣傳是否到位,監督鄉鎮政府對火災隱患的牽頭排查整治、聯合執法和消防宣傳是否到位。對檢查發現或者行業主管部門、鄉鎮函告的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業主的法律責任。
2.加強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火災易發場所的消防安全監管,督促其按照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要求建立管理制度,落實消防措施,消除火災隱患。如責任單位拒不整改或未能按期整改完畢,公安消防機構認為其不具備安全營業條件的,應當及時函告相關審批或主管部門吊銷相關證照。
3.負責對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業務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對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進行業務指導;對居民住宅區的管理單位、村(居)委會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
4.負責使用領域消防產品的監督檢查,推廣應用消防新技術、新產品。
5.組織開展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及消防安全技術、知識的宣傳、教育、培訓和咨詢服務,提高全社會的消防安全意識。
6.嚴格執勤備戰制度,制定滅火作戰預案并開展實地演練,提高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能力。
7.負責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依法追究法定代表人或業主的法律責任,定期分析火災形勢,掌握本轄區火災規律和特點,及時向社會相關信息。
8.對需要政府協調解決的重大消防安全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并提請公安機關報請市政府協調解決。
四、工作機制
(一)建立火災隱患分工排查機制。違章簡易棚和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屬地鄉鎮政府牽頭組織,公安消防、公安派出所、房管、國土資源和規劃建設等有關部門配合;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房管部門牽頭組織,公安消防部門配合;“通天房”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屬地鄉鎮政府牽頭組織,有關部門配合;“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屬地鄉鎮政府牽頭組織,企業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安全監管等部門配合;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門牽頭組織,工商、文化等有關部門配合;其他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屬地鄉鎮政府牽頭組織,有關主管部門配合。同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臺帳,實現信息互通、資源共享。
(二)建立火災隱患告知公示機制。對排查發現的消防安全隱患,屬于本部門職權范圍內的,應及時書面通知責任單位落實整改或依法查處;不屬于本部門職權范圍內的,也應通知責任單位落實整改,同時將隱患情況及時函告公安消防等部門依法查處。發現重大火災隱患時,應將重大火災隱患場所或單位在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上公布,推動其整改,讓廣大人民群眾享有對火災隱患的知情權。同時,進一步完善群眾舉報受理工作機制,設立并通過新聞媒體公示舉報電話(62522*9)、電子信箱,明確舉報受理負責人和工作人員,保證24小時有人受理。嚴肅舉報紀律,做到有報必查,屬實必獎,并做好對舉報人的保密工作。
(三)建立火災隱患綜合整治機制。發現火災隱患后,鄉鎮政府或監管部門要依法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內容、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對重大火災隱患或整改重點難點問題,要堅持屬地鄉鎮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合執法,采取經濟、法律、行政等多種手段,進行綜合整治。
(四)建立消防安全長效管理機制。隱患整治完成后,要加強經?;⒅贫然鸵幏痘芾?,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防止反彈。
五、責任監督和責任追究
(一)市政府與鄉鎮政府、市政府與有關部門、各鄉鎮政府與其辦事處和村(居)委會、有關部門與其直屬單位都應當通過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等形式明確消防安全責任范圍、責任期限、目標任務、工作措施、考核和獎懲辦法等內容。
(二)市政府將消防工作納入對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年度責任目標、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等考核內容,每年組織考核,實施獎懲。
(三)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的,市政府給予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為進一步強化基層消防監管職能,提升城鄉火災防控能力,保障公共安全,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及省、市政府有關文件要求,現就在全縣推行基層消防安全網格精細化管理工作模式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深入貫徹落實《消防法》為主線,以“消防安全基層基礎強化年”活動為契機,以確保全縣火災形勢持續穩定為目標,以推行“網格精細化”管理為手段,深化消防安全責任制體系建設,堅持工作重心下移,充分整合基層消防監管力量,不斷拓展消防監管層面,建立科學、規范、高效的基層消防安全管理機制,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為構建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推行基層消防網格精細化管理,進一步明確各級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和工作內容,全面落實社會單位的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體系,形成“機構健全、責任明確、力量整合、管理到位”的基層消防工作格局,實現基層消防工作組織規范化、監管有序化、責任明晰化、宣傳普及化和火災防控全民化。今年,全縣所有鄉鎮都要推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30%的鄉鎮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組織和工作機制要實現“責任明晰、機制健全、運行高效”的目標。年、年和年分別要有60%、80%和100%的鄉鎮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組織和工作機制實現上述目標。
三、工作體系
“網格精細化”管理是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元,將轄區劃分為“大、中、小”三級網格,明確網格精細化管理的人員、職責和任務,將轄區所有單位、場所納入監管視線,實現三級網格無縫對接,單位、場所一個不漏。
(一)構建以政府為主導的全新網格化管理工作機制??h政府成立以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各部門及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為成員的縣網格精細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對“大網格”、“中網格”、“小網格”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導,全縣整體消防工作的組織、協調。
(二)構建以鄉鎮為基本單元的“大網格”。由鄉鎮主要負責同志牽頭負責,綜治辦、派出所、安監辦、工商所、文教辦、治安巡防隊等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對“中網格”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導,日常消防檢查、消防宣傳培訓和火災隱患督促整改。
(三)構建以社區、行政村為基本單元的“中網格”。由社區書記、主任牽頭負責,社區村(居)委會,巡防隊、治保會等工作人員以及社區(駐村)民警組成。主要負責參與日常檢查巡查、集中排查整治、定期消防宣傳。
(三)構建以片區、村小組為基本單元的“小網格”。由社區(村)工作人員、村民小組負責人負責,社會單位管理員、小區物業管理員、保安員、巡防員、居民樓(院)長、消防志愿者組成。主要負責日常檢查巡查、建立群眾性消防安全自治組織、開展群眾性消防工作。
四、工作職責
(一)縣網格精細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職責。負責本區域內消防安全網格精細化管理的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明確推進網格精細化管理的組成部門和具體牽頭承辦部門,落實具體工作措施;及時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研究解決本區域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加強對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監管,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對區域內的消防重點單位實施重點監控;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切實提高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
(二)鄉鎮“大網格”職責。各鄉鎮政府負責本區域內消防安全網格精細化管理的具體實施和協調工作,將網格精細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內容,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督促中小網格完善消防制度,明確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對區域內的重點防火單位實施重點監控。定期對區域內的企事業單位、居民小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將檢查情況記錄備查,對本級無法解決的重大消防隱患及時上報。配合上級部門加強對企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采取多種形式適時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法規常識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從業人員和村(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
(三)村居(社區)和片區、村小組“中、小網格”職責。負責區域內消防安全網格精細化管理的具體實施和協調工作,將網格精細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內容,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對區域內所有終端網格節點消防安全基本情況進行調查摸底,按照“一樓一檔”、“一院一檔”或“一個單位一檔”等模式分別登記建檔,形成本級消防安全管理數據庫。認真履行制定防火公約、開展防火檢查、進行消防宣傳的法定職責,對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定期向村(居)民發放消防宣傳資料,糾正消防違法違章行為,經常對村(居)民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切實提高村(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轄區發生火災時,及時報警,組織人員撲救。
五、監管分工
(一)縣政府各部門。各部門是本部門內部消防安全工作的責任主體,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行業管理部門要對本行業消防安全工作負責,明確職責,落實人員,加強對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管;其他政府部門應對消防重點單位進行對口指導、協調、督促。
(二)公安消防部門。縣公安消防大隊負責對轄區內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管、日常檢查和業務指導。消防重點單位、一般單位由公安消防大隊負責監管,“九小”場所由轄區派出所負責監管。
(三)綜治辦。綜治辦主要負責發動巡防隊員、保安隊員、治保員等綜治力量開展日常巡查、檢查、宣傳,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督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完成鄉鎮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安監辦。鄉鎮安監辦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按照規定履行消防監督執法職責,主要負責轄區“九小場所”和村居(社區)的監督管理,指導警務區、警務室專兼職消防民警做好責任片區的監督檢查和消防宣傳工作。
六、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逐級分包制度??h網格精細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分包“大網格”,鄉鎮分包“中網格”,鄉鎮社區、行政村工作人員分包“小網格”。鄉鎮對轄區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社區對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負責,鄉鎮、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人員全部深入“小網格”開展檢查巡查、隱患排查和宣傳服務工作。消防監督員及公安派出所、社區警務室民警分別深入三級網格,配合指導鄉鎮、社區開展消防網格精細化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聯防聯治制度。各鄉鎮要充分整合綜治辦、安監辦、公安派出所和其他社會消防監管力量,結合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共同開展工作,形成合力。要開展以“戶戶聯防、部門聯查、片區協同”為主要內容的區域聯防工作,完善層級聯防聯治體系;要采取戶包戶、店包店、部門包路段等形式,大力實施消防安全互聯互防,提高防范和抵御火災風險的能力,積極構建“信息互通、安全共享、風險共擔”的工作格局,實現消防行政管理與群眾自治、行業自律的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
(三)建立健全定期檢查制度。鄉鎮安監辦負責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解決并幫扶指導,每月組織一次有針對性的檢查巡查。村居(社區)消防管理人員在轄區內每周要開展一次日常消防安全檢查。保安、巡防隊員和多種形式消防隊員每天結合各自崗位職責開展消防巡查檢查。公安派出所每周組織對管轄單位開展一次消防監督抽查,警務室民警落實每周一查制度,專項行動期間,按照上級部署配合做好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
(四)建立健全隱患處理制度。對社會群眾舉報投訴以及檢查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章行為,以村居(社區)為單位進行匯總并上報鄉鎮消防安全工作辦公室,鄉鎮消防安全工作辦公室督促限期整改。公安派出所社區(駐村)民警要落實每周一查制度,發現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章行為,及時查處。對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要立即報告縣公安局、消防大隊,由公安機關提請政府掛牌督辦、限期整改。
(五)建立健全聯席會議制度。各鄉鎮政府負責本轄區聯席會議的組織實施,每兩個月組織召開一次。聯席會議成員由派出所、安監辦、工商所、綜治辦工作人員、消防機構聯系人以及轄區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等組成。聯席會議主要任務是傳達上級指示精神,通報轄區消防安全工作形勢,分析當前面臨的突出問題,研究轄區社會單位和群眾的消防安全訴求,查擺工作中的薄弱環節,交流好的經驗和做法,部署安排下一步消防工作。
(六)建立健全宣傳教育制度。各行業部門、鄉鎮、社區(村)要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培訓。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重點崗位從業人員要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落實持證上崗制度。各社區(村)居委會要按照上級部署,重大節日、火災多發季節組織進行有針對性消防宣傳教育,提高居民防范火災的能力。
(七)建立健全信息報告制度。對三級網格內的各類消防安全信息要進行及時采集更新,特別是對沿街門店、家庭工廠、小場所等消防安全薄弱區域要澄清底數、摸清狀況、建立臺帳,做到“鄉不漏村(社區)不漏樓,樓不漏戶”,采集的信息要通過三級網格逐級報告,登記造冊。對發現的火災隱患信息能整改的要立即進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消除的,應當及時將信息向上級或者轄區安監辦、派出所等有關部門報告。
(八)建立健全火災隱患有獎舉報制度。各鄉鎮要依托消防安全工作辦公室設立火災隱患有獎舉報中心,建立健全舉報受理、核查、獎勵兌現、經費保障、舉報保密等工作機制和制度,采取多種形式向社會各界群眾廣泛宣傳火災隱患舉報獎勵政策,大力普及識別火災隱患的知識,切實調動公民參與監督消防安全、發現身邊火災隱患的積極性,引導廣大群眾踴躍舉報、據實舉報。同時,要制定和完善具體舉報獎勵辦法,合理確定獎勵范圍、條件和標準,確保舉報獎勵工作落到實處。
七、工作機制
(一)建立健全人員保障機制。各鄉鎮要依托安監辦、公安派出所,成立24小時值班的消防安全應急救援服務隊;各居(村)民委員會配備1-2名治安消防協管員,成立由保安、巡邏人員組成的義務消防隊;各社區(住宅小區)物業服務企業確定專兼職消防工作人員,組織熱心公益事業的居民積極參與消防工作;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負責;公安派出所明確一人分管消防工作,確定一名民警負責轄區日常消防監督管理,警務區確定一名民警,負責警務區日常消防監督管理。
(二)建立健全經費保障機制。設立消防網格精細化管理基金,由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統籌,主要用于表彰在網格精細化管理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和個人,每年從管理基金中拿出部分資金支持鄉鎮、行政村(社區)開展消防工作;各鄉鎮消防經費保障由本級財政負責,維持本鄉鎮、行政村(社區)日常消防工作的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以及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等。
(三)建立健全考核獎懲機制。建立分級考核獎懲機制,縣政府對各鄉鎮消防工作進行考核,各鄉鎮負責對行政村(社區)消防工作進行考核;縣公安局負責對各派出所消防管理情況進行考核;縣消防大隊負責對各鄉鎮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獎懲的主要依據。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推行消防安全網格精細化管理工作,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全縣安全和諧發展大局。各級各部門要切實把消防安全網格精細化管理納入工作計劃,強化領導,細化措施,全面推進,協調發展。
(二)著眼長遠,健全機制。各級各部門要將消防安全網格精細化管理作為一項重要舉措長抓不懈,堅持抓眼前與管長遠相結合,在完善長效機制上下功夫,逐步建立健全隱患排查、宣傳教育、部門聯動、聯戶聯防、考評獎懲等工作機制,推動消防安全網格精細化管理持續健康發展。
一、劃分網格,建立健全消防監管組織網絡
在已有網格化管理架構基礎上,充分依靠基層政府和社會組織,整合社會管理資源,堅持專群結合、群防群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以各鄉鎮、街道行政轄區為單元劃分“大網格”,以各社區、行政村為單元劃分“中網格”,以各居民樓院、村組、單位場所組成的責任片區為單元劃分“小網格”,構建“全覆蓋、無盲區”的消防管理網絡,實現基層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2012年,全市80%的鄉鎮、街道要推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2013年,全市95%的鄉鎮、街道要推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2014年,全市100%的鄉鎮、街道要推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力爭到2015年,全市所有鄉鎮、街道基本建立責任明晰、機制健全、運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組織和工作機制,城鄉消防安全條件得到明顯改善,防控火災能力得到顯著提高。
二、落實責任,實現消防安全監管全覆蓋
(一)落實各鄉鎮、街道“大網格”管理責任。各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是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各鄉鎮、街道要成立由主要負責人牽頭,綜治工作站、安全生產辦公室、公安派出所、工商所、民政辦、文教中心、治安巡防隊等負責人參加的鄉鎮、街道消防安全委員會,主要負責組織、協調轄區的消防工作,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消防工作例會,督促、指導“中網格”、“小網格”開展消防工作。各鄉鎮、街道要依托綜治工作站、安全生產辦公室等部門設立消防工作辦公室,確定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日常消防管理工作,同時有條件的鄉鎮、街道要成立消防工作專門機構。
(二)落實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中網格”管理責任。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主任是“中網格”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社區(村)要依托警務室成立消防工作辦公室,由社區(村)分管負責人牽頭,社區(村)、巡防隊、治保會等工作人員及社區民警參加,主要負責日常檢查巡查、集中排查整治、定期消防宣傳,對“小網格”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促。社區(村)應確定1至2名消防專(兼)職管理人員,具體負責本級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日常工作。
(三)落實各居民樓院、村組、單位場所“小網格”管理責任。各居民樓院(村組)要建立由居民樓院長(村組負責人)牽頭,小區物業管理人員、保安員、巡防員、消防志愿者等參加的群眾性消防安全志愿組織,主要負責開展消防安全自我檢查、自我宣傳、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同時確定消防管理員和消防宣傳員,實行“多戶聯防、區域聯防”。網格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要全面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傳教育能力)建設達標創建活動;沿街門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場所、小單位要結合實際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訓工作。
(四)落實基層有關部門管理責任。綜治工作站、安全生產辦公室、公安派出所、工商所、民政辦、文教中心、治安巡防隊等部門要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工作范疇,齊抓共管。綜治工作站、治安巡防隊要發動治安巡防隊員、基層治保員等綜治力量,積極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和消防宣傳;安全生產辦公室要結合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能當場整改的要督促整改,不能當場整改的要及時通報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門;公安派出所要依法開展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民政辦要將居(村)民委員會建設、社區建設和減災、救災等工作與消防工作有機結合,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工商所要結合工商行政管理職能,協助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和公安派出所,加強對本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消防安全狀況的監督檢查;文教中心要積極協助各職能部門,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宣傳工作。
三、完善機制,提升基礎火災防控能力
(一)開展常態化消防安全檢查。各鄉鎮、街道每季度要組織綜治工作站、安全生產辦公室、公安派出所、工商所、民政辦、文教中心、治安巡防隊等部門開展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和宣傳活動,同時在火災多發季節、農業收獲季節、重大節假日和民俗活動期間要加強防火檢查。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每月要組織“兩委”、巡防隊、治保會等工作人員及社區民警,對居民樓院、村組和沿街門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單位、小場所開展排查;居民樓院、村組每周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巡防隊員、物業管理人員、保安、社會單位管理人員要結合崗位職責,開展日常防火檢查巡查。對市政府和市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的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各鄉鎮、街道要組織力量積極參與,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做好登記并及時督促整改,對難以整改的,及時移交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門依法處理。
(二)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各鄉鎮、街道每季度要確定一個工作日為消防安全宣傳日,在火災多發季節、農業收獲季節、重大節假日和民俗活動期間,要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宣傳教育;要深化消防宣傳“五進”活動,在社區、行政村、居民樓院、單位、場所設置消防宣傳櫥窗(標牌),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提示。同時,有條件的社區、行政村要依托社區服務中心、農村文化室,建設消防教育體驗活動室,定期組織居民群眾參加消防教育和滅火逃生體驗。
(三)壯大基層火災防控力量。各鄉鎮、街道要根據經濟發展和消防工作需要,建立多種形式消防隊伍,要充分發揮基層治安防范力量在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中的作用,推行巡防消防一體化和“保消合一”模式,加強治安巡防隊員、保安人員的消防業務培訓,提高防火檢查和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治安巡防隊員在開展日常巡邏時要承擔防火巡查、撲救初起火災和消防宣傳教育工作職能;保安隊員要結合從事門衛、巡邏、守護等工作,對社區和單位開展防火巡查。各鄉鎮、街道要大力培育群眾性消防志愿組織,鼓勵社會單位和個人積極投身消防公益事業,大力倡導志愿消防服務,引導志愿者參與消防宣傳培訓、查改身邊火災隱患等活動。
(四)加強消防裝備設施建設保養。各鄉鎮、街道要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的裝備器材建設,因地制宜配備小型多功能消防車、消防泵、電動巡邏車、電動消防自行車和滅火器、水槍、水帶等裝備器材,保障隊伍戰斗力;城市社區要完善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并加強維護保養,設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點,配足配齊滅火器材,滿足撲救初起火災需要;鄉鎮村莊要編制、落實消防規劃,將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納入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結合村莊整治和人居環境改造,建設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寬防火間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級,增強抗御火災能力。
(五)實施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對三級網格內的單位信息、火災隱患排查處理、宣傳培訓情況等各類消防安全信息要及時采集更新、登記造冊,特別是小場所、小單位等消防安全薄弱區域要澄清底數、摸清狀況、建立臺賬,建立電子“戶籍化”檔案。公安消防部門要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對網格內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要加強監管,建立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檔案,督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建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自我評估報告備案制度。
四、強化保障,確保消防網格管理取得實效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鄉鎮、街道要將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加強基層火災防控的重要任務,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細化責任,全力抓好落實;要堅持典型引路,按照“區分層次、分類指導、突出重點、扎實推進”的原則,積極培育樹立工作典型,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加大工作推進力度;要拓寬經費保障途徑,加大經費投入力度。
(二)強化協同配合。公安、綜治、民政、工商、安監等部門要將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與其他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獎懲。公安機關和消防部門要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積極協調各方面關系,督促指導鄉鎮、街道推進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要定期對網格管理人員、公安派出所及警務室民警、社區(村)“兩委”成員進行培訓,提高消防管理能力;要將網格內多種形式消防力量納入滅火救援指揮體系,指導開展專業訓練,定期組織綜合演練,提高快速反應、協同作戰的能力。綜治部門要將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納入社會管理綜合治理體系,推動基層綜治工作站承擔消防工作職能。民政部門要將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納入城鄉社區建設規劃和考核評價體系,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工商部門要嚴格工商行政審批,依法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消防產品行為,對法律法規規定應取得消防前置許可而未取得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不得核發營業執照。安全監管部門要將消防工作納入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范疇,作為平安創建考核評定的重要因素,推動基層安全生產辦公室開展消防工作。
近年來,由于人們對農村消防工作思想認識不足、消防責任制不落實、消防宣傳不到位等原因,導致農村地區火災隱患分布廣泛,火災頻繁發生。針對當前農村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群眾消防安全意識普遍淡薄、消防組織網絡不健全、消防基礎設施薄弱、火災隱患嚴重等薄弱環節,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健全農村消防工作組織網絡?!吨腥A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明確規定:村民委員會應當開展群眾性消防工作,組織制定防火安全公約,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為此,應該依托村民委員會,盡快建立健全縣市(區)、鄉鎮、村三級防火組織網絡,使農村消防工作層層有人管,處處有人抓。縣(區)、鄉(鎮)要確定一名領導分管消防工作,明確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建立領導負責、分片管理、劃片包干的管理機制。要積極爭取政法部門的支持,把農村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納入安全文明鄉鎮的評比范圍。各鄉鎮要明確在鄉鎮企管站內確立一名專職防火干部,具體負責農村消防工作的檢查、協調,要明確村治保主任為農村消防安全主要責任人,組織與各村辦企業和村民家庭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各地應針對自身實際,制訂防火規章制度,并經常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消除火災隱患。同時,經濟發達且距城區公安消防隊較遠的鄉鎮,必須把鄉鎮派出所聯防消防隊建好,多渠道地解決經費,確保長期生存發展下去。各村民小組也要組建義務消防隊,購置手抬泵、水槍、水帶等滅火器材,定期開展滅火實戰演習,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活動和防火安全檢查,堅持走群防群治的路子。
二、廣泛開展農村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公安消防部門要把宣傳教育作為農村消防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充分利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和各種傳播媒介,經常開展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并與文化、新聞、教育等部門密切配合,把農村消防宣傳列入工作計劃,抓好鄉村廣播站、村宣傳欄等宣傳陣地建設,努力擴大宣傳面。在農村中小學校開設一定課時的消防知識教育,利用課余時間開展一些簡單滅火技能的學習。要把村治保主任、派出所民警納入消防培訓范圍,帶動他們提高開展消防工作的業務知識水平,并通過他們全面落實“五小”單位業主的經常性教育培訓制度。同時,鄉鎮政府每年要組織鄉鎮企業或村民家庭定期舉辦消防運動會,提高農村群眾消防知識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加大農村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力度。要在去年開展中心鎮消防規劃編制的同時,把其他鄉鎮消防規劃納入總體規劃之中,特別是要針對鄉鎮工業園內“遍地開花”的實際,主動協調當地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把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等消防設施建設納入規劃,逐項加以落實。建設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要協同開展督促檢查,確保消防規劃的落實,凡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未經公安消防部門審核,建設主管部門一律不得發放建筑許可證。一方面合理地安排消防安全布局;另一方面,在鄉鎮企業比較集中而消防供水管網沒有到達的地區,鄉鎮政府和企業應主動解決消防水源和通道的具體方案,按照“多方籌資、共同建設、利益共享”的原則,積極組織實施。同時,做好現有消防基礎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對天然消防水源加以保護利用,建好用好消防碼頭,對消防水池、消火栓等注重經常性養護。
消防半年工作總結
近年來,由于人們對農村消防工作思想認識不足、消防責任制不落實、消防宣傳不到位等原因,導致農村地區火災隱患分布廣泛,火災頻繁發生。針對當前農村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群眾消防安全意識普遍淡薄、消防組織網絡不健全、消防基礎設施薄弱、火災隱患嚴重等薄弱環節,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健全農村消防工作組織網絡。《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明確規定:村民委員會應當開展群眾性消防工作,組織制定防火安全公約,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為此,應該依托村民委員會,盡快建立健全縣市(區)、鄉鎮、村三級防火組織網絡,使農村消防工作層層有人管,處處有人抓。縣(區)、鄉(鎮)要確定一名領導分管消防工作,明確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建立領導負責、分片管理、劃片包干的管理機制。要積極爭取政法部門的支持,把農村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納入安全文明鄉鎮的評比范圍。各鄉鎮要明確在鄉鎮企管站內確立一名專職防火干部,具體負責農村消防工作的檢查、協調,要明確村治保主任為農村消防安全主要責任人,組織與各村辦企業和村民家庭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各地應針對自身實際,制訂防火規章制度,并經常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消除火災隱患。同時,經濟發達且距城區公安消防隊較遠的鄉鎮,必須把鄉鎮派出所聯防消防隊建好,多渠道地解決經費,確保長期生存發展下去。各村民小組也要組建義務消防隊,購置手抬泵、水槍、水帶等滅火器材,定期開展滅火實戰演習,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活動和防火安全檢查,堅持走群防群治的路子。
二、廣泛開展農村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公安消防部門要把宣傳教育作為農村消防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充分利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和各種傳播媒介,經常開展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并與文化、新聞、教育等部門密切配合,把農村消防宣傳列入工作計劃,抓好鄉村廣播站、村宣傳欄等宣傳陣地建設,努力擴大宣傳面。在農村中小學校開設一定課時的消防知識教育,利用課余時間開展一些簡單滅火技能的學習。要把村治保主任、派出所民警納入消防培訓范圍,帶動他們提高開展消防工作的業務知識水平,并通過他們全面落實“五小”單位業主的經常性教育培訓制度。同時,鄉鎮政府每年要組織鄉鎮企業或村民家庭定期舉辦消防運動會,提高農村群眾消防知識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加大農村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力度。要在去年開展中心鎮消防規劃編制的同時,把其他鄉鎮消防規劃納入總體規劃之中,特別是要針對鄉鎮工業園內“遍地開花”的實際,主動協調當地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把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等消防設施建設納入規劃,逐項加以落實。建設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要協同開展督促檢查,確保消防規劃的落實,凡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未經公安消防部門審核,建設主管部門一律不得發放建筑許可證。一方面合理地安排消防安全布局;另一方面,在鄉鎮企業比較集中而消防供水管網沒有到達的地區,鄉鎮政府和企業應主動解決消防水源和通道的具體方案,按照“多方籌資、共同建設、利益共享”的原則,積極組織實施。同時,做好現有消防基礎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對天然消防水源加以保護利用,建好用好消防碼頭,對消防水池、消火栓等注重經常性養護。
一、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消防網格化管理,實現街道(鄉鎮)和社區(村)消防組織機構健全、消防專職人員明確、消防業務熟練、消防力量充裕、消防檔案齊全、消防巡查制度完善、消防宣傳氛圍濃厚,全面提升基層火災防控能力,預防和遏制亡人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劃分及工作任務
(一)劃分單元網格,實現監管全面覆蓋網格化管理是以街道(鄉鎮)為一個基本單元,將其劃分為以鄉鎮(街道)為“大網格”、以社區(村)為“中網格”(在“中網格”內劃分若干責任片區)、以責任片區為“小網格”的“三級網格”。明確網格化管理的人員、職責和任務,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責任明確、監管到位、服務及時的消防管理動態監管網絡。
1.街道(鄉鎮)為“大網格”。由街道(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牽頭負責,綜治辦、派出所、安監辦、工商所、文教辦、治安巡防隊等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對“中網格”、“小網格”和分包單位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導,轄區整體消防工作的組織、協調。2.社區(村)為“中網格”。由社區(村)黨政主要負責人牽頭負責,社區、村委會、巡防隊、治保會等工作人員以及駐社區(村)民警組成。主要負責參與日常檢查巡查、集中排查整治、定期消防宣傳,對分包“小網格”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3.責任片區為“小網格”。由社區(村)派駐專門人員牽頭負責,村民小組負責人、社會單位管理員、小區物業管理員、保安員、巡防員、居民樓(院)長、消防志愿者等組成。主要負責參與開展消防巡查、檢查、宣傳,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二)明確責任主體,發揮社會整體力量
1.街道(鄉鎮)。主要負責轄區內消防網格化管理的總體領導和協調推動,貫徹落實上級管理機構安排部署的各項消防工作任務,對本轄區消防安全狀況進行分析研判,對所屬防控力量工作進行指導、檢查,組織實施本轄區各項排查整治行動。2.街道(鄉鎮)綜治辦。主要負責發動巡防隊員、保安隊員、治保員等綜治力量,開展日常巡查、檢查、宣傳,督促所轄單位落實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完成鄉鎮、街道安排的其他工作。3.街道(鄉鎮)安監辦、派出所。安監辦主要負責日常監督檢查,發現并及時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對相關問題按規定及時向派出所移交處理;派出所按照規定履行消防監督執法職責。4.社區(村)。主要負責本級轄區居民家庭日常消防安全檢查、消防宣傳教育、火災隱患處理等相關工作,督促居民家庭、所轄單位落實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完成鄉鎮、街道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5.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積極發揮滅火救援事故處置、消防器材管理維護、消防檢查巡查、消防安全宣傳以及其他社會消防服務職能。6.社會單位。主要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開展宣傳培訓、檢查排查、隱患整改。
(三)開展整治活動,提升基礎防控能力
1.落實日常巡查。要采取白天和夜間、重點和一般、突擊和日常檢查相結合的形式,經常深入到轄區單位、居民家庭,開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設施、滅火器具、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為重點的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巡查,保障轄區消防安全。2.組織集中排查整治。各街道(鄉鎮)要按照上級統一安排,結合轄區消防安全形勢和季節特點,深入開展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和各類專項治理行動,全力清剿火災隱患,懲治消防違法違章行為,提高火災防范水平和抗御能力。3.加強消防設施建設。各縣區要加強社區巡防室、防消聯勤隊等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的消防設施裝備的配備;各街道(鄉鎮)和社區(村)要加強對消防設施的管理和使用,維護、保養好各類消防器材;要在轄區重點部位設置消防器材存放點,定期維護保養和更新,確保完整好用。4.開展宣傳培訓服務。各街道(鄉鎮)、社區(村)每月要確定一個工作日為消防宣傳日,以消防安全宣傳“五進”(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為載體,開展消防宣傳培訓服務。要通過建立社區消防體驗中心、張貼防火公約、設立消防公益廣告牌、消防宣傳欄、消防宣傳櫥窗及居民樓道設置消防警示牌等方式宣傳消防安全知識,服務群眾需求。5.規范臺帳登記管理?!叭壘W格”消防管理人員要對轄區單位規范臺帳登記,實行“戶籍化”管理,按照職責范圍對轄區排查單位基本情況逐一登記;要建立隱患排查工作情況登記,對所排查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情況及其處理情況逐一登記;要建立宣傳培訓工作情況登記,對轄區消防安全培訓情況逐一登記。6.加快隊伍力量建設。各縣區要按照“現役為主、多種力量、多策并舉、綜合治理”的思路,因地制宜發展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要將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納入政府工作目標;街道要依托安監辦成立消防工作辦公室,明確2-3名專職消防管理人員,建立1支4-5人組成的專職巡查隊伍,認真開展經常性防火巡查、日常防火檢查和消防宣傳等任務,每個居民小區要組建1支志愿消防隊伍,負責巡防、巡查等。7.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各街道(鄉鎮)要通過建立完善網格化管理服務平臺,強化信息通訊和調度指揮功能,提升“三級網格”應急處置能力。要逐一明確轄區各類社會防控力量在應急處置機制中的職責分工和應急處置程序,制訂應急處置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實現消防安全突出事故及早發現、有效處置、群眾滿意的效果。
(四)建全工作制度,全面落實目標任務
1.逐級分包制度。各縣區政府和相關部門主要領導分包“大網格”;街道(鄉鎮)主要負責人分包“中網格”;街道(鄉鎮)相關負責人分包“小網格”。街道(鄉鎮)對本轄區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社區(村)對本轄區消防安全工作負責;街道(鄉鎮)和社區(村)消防安全工作人員要全部深入“小網格”開展檢查巡查、隱患排查和宣傳服務工作。消防監督員及公安派出所、社區警務室民警要配合街道(鄉鎮)和社區(村)開展消防網格精細化管理工作。2.聯防聯治制度。各街道(鄉鎮)要充分整合綜治辦、安監辦、公安派出所和其他社會消防監管力量,結合“一網四級”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共同開展工作,形成合力。要開展以“戶戶聯防、部門聯查、片區協同”為主要內容的區域聯防工作,完善層級聯防聯治體系;要采取戶包戶、店包店、部門包路段等形式,大力實施消防安全互聯互防,提高防范和抵御火災風險的能力,積極構建“信息互通、安全共享、風險共擔”的工作格局,實現消防行政管理與群眾自治、行業自律的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3.定期檢查制度。街道(鄉鎮)安監辦負責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解決并幫扶指導,每月組織一次有針對性的檢查巡查。社區(村)消防管理人員在轄區內每周要開展一次日常消防安全檢查。保安、巡防隊員和多種形式消防隊員每天結合各自崗位職責開展消防巡查檢查。公安派出所每周組織對管轄單位開展一次消防監督抽查,警務室民警落實每周一查制度,專項行動期間,按照上級部署配合做好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4.隱患處理制度。對社會群眾舉報投訴以及檢查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章行為,以社區(村)為單位進行匯總并上報街道(鄉鎮)安監辦,街道(鄉鎮)安監辦督促限期整改。沒有按期整改到位的,安監辦向所在轄區公安派出所移交處理。公安派出所社區(駐村)民警要落實每周一查制度,發現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章行為,及時查處。對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要立即報告轄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由公安機關提請政府掛牌督辦、限期整改。5.聯席會議制度。街道(鄉鎮)負責聯席會議的組織實施,每兩個月組織召開一次,聯席會議成員由派出所、安監辦、工商所、綜治辦工作人員,消防機構聯系人以及轄區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等組成。聯席會議主要任務是傳達上級指示精神,通報轄區消防安全工作形勢,分析當前面臨的突出問題,研究轄區社會單位和群眾的消防安全訴求,查擺工作中的薄弱環節,交流好的經驗和做法,部署安排下一步消防工作。6.宣傳服務制度。各相關部門、街道(鄉鎮)、社區(村)要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學習培訓。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重點崗位從業人員要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落實持證上崗制度。各社區(村)要按照上級部署,重大節日、火災多發季節組織進行有針對性消防宣傳教育,提高居民防范火災的能力。7.信息報告制度。對“三級網格”內的各類消防安全信息要進行及時采集更新,特別是對沿街門店、家庭工廠、小場所等消防安全薄弱區域要澄清底數、摸清狀況、建立臺帳,做到“鄉不漏村,村不漏樓,樓不漏戶”,采集的信息要通過“三級網格”逐級報告,登記造冊。對發現的火災隱患信息能整改的要立即進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消除的,應當及時將信息向上級或者轄區安監辦、派出所等有關部門報告。
(五)落實保障措施,確保工作長效運行
1.加強人員組織保障。各縣區政府要加強對基層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確?;鶎酉拦ぷ饔薪M織機構、有管理人員、有專門力量,保證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級、各部門要加快發展多種形式消防力量,重點要按照中央編辦等六部委下發的《關于開展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中央編辦發〔〕50號)要求,抓住當前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機遇,積極爭取將政府專職消防隊納入公益類事業單位序列,并探索建立靈活機制,保留業務骨干,調動工作積極性,提高專職消防隊員的社會地位。2.加強資金裝備保障。各縣區政府要結合實際,加大對開展消防網格化管理工作經費的投入力度,將消防工作保障性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全額保障,并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逐年加大財政投入。要加大消防裝備資金投入,推動鄉鎮專兼職消防隊、消防巡防隊配足消防裝備;要在社區、行政村增設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公共消防器材箱,為鄉鎮、街道專兼職消防隊、社區農村消防巡防隊購置輕型消防車和必備滅火器材。3.加強督導考核保障。各縣區政府要對消防網格化管理工作實行目標管理、督導考核、獎優罰劣,每半年對街道(鄉鎮)或轄區單位完成消防安全責任目標情況進行一次督導,每年進行一次考核,消防安全目標考核不達標的,取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活動評先資格,實行“一票否決”。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
各縣區政府要及時召開會議安排部署消防網格化管理工作,督促街道(鄉鎮)及社區(村)召開會議,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有針對性的實施方案,細化分解工作目標任務,明確工作措施、標準、完成時限和責任人。
(二)組織實施階段。
1.開展試點。各縣區選取1-2個街道(鄉鎮)進行試點,力爭在今年月底前達到本方案確定的各項工作標準。特別是月下旬,全省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現場會在七里河區召開,七里河區政府要高度重視,高標準、高質量地完成好全省現場會工作,充分體現全市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為全市開展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提供統一標準、模式。市政府將適時對各縣區試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問題,研究解決辦法,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進行。2.經驗交流。各街道(鄉鎮)要根據試點工作開展情況,認真總結交流推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的經驗做法。市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對試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召開經驗交流會議,推動全市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深入開展。3.全面實施。各縣區要根據本方案的要求,在做好試點建設的基礎上,于年月底前在本轄區內的所有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全面推廣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
一、指導思想
以“*”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按照“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大力宣傳普及消防安全知識,不斷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質,切實預防和減少火災的危害,為建設“平安*”、構建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二、宣傳內容
(一)認真抓好消防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為重點,強化消防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加強對各鄉鎮、各部門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消防法律法規和政策等知識的培訓,增強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意識和全民消防法制觀念。各企事業單位、鄉鎮和村(居)委員會要在辦公(生產、生活)區、社區、鄉村等場所設立消防宣傳教育專欄和消防安全標識。
(二)認真抓好消防安全知識的普及。要以安全疏散、逃生自救、常見初起火災的撲救方法、安全用火、安全用電、安全用氣等為重點內容,通過有線電視、廣播和板報等媒體宣傳消防知識和消防工作信息,并通過集中或流動的培訓等形式進行宣傳教育??h宣傳部門要配合消防安全宣傳月、“全民除火患,建設新農村”、“11·9”主題宣傳等活動,積極、主動地做好消防知識的宣傳普及工作;縣教育部門要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內容;縣科技、司法、勞動保障等部門要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知識列入科普、普法、就業培訓等內容;縣公安消防部門要主動到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對公務員和職工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三)認真抓好重點對象的消防宣傳。要以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特定崗位人員、企業員工、外來務工人員、老人和兒童、社區居民和學生等為重點,開展消防常識的宣傳教育培訓。縣公安、城建、消防、安監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消防管理人員和消防設計、施工、檢查維護、操作人員,以及電工、電氣焊等特種作業人員,易燃易爆崗位作業人員,人員密集的營業場所工作人員和導游、保安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嚴格執行消防安全培訓持證上崗制度。同時,縣有關部門要責成用人單位對務工人員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對務工人員居住區(出租房)要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宣傳。
(四)認真抓好重點時期的消防安全。確定3月、6月、11月為重點時期,在重大火災隱患掛牌整治、“三合一”整治、冬季防火、消防工作“五進”工程等主要活動期間,開展針對性的消防宣傳。在主要道路兩側、繁華地段、車站、公交站點、工地、重點整治區域等地方和各類交通運輸工具上設立消防公益廣告和宣傳條幅,大力推進重點時期消防工作的開展。
(五)認真抓好重點區域的消防宣傳。以社區、學校、企業和農村為重點區域,提高廣大群眾的自防自救能力。
1、進社區。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員會建立并落實社區消防宣傳制度,普及社區、家庭消防知識,根據需要布置消防宣傳標語和社區消防設施示范圖,指導社區建立義務消防宣傳組織,開展群眾喜聞樂見的社區消防宣傳活動。
2、進學校??h教育部門要積極推廣使用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和公安部消防局聯合審定的《中小學消防安全知識必讀》,落實教材和師資,組織對老師進行培訓,促進消防安全知識進課堂。公安消防部門要推動、指導學校經常性地組織學生參觀消防站、開展疏散逃生演練,使在校生受消防教育率達到100%,做到“兩知兩會”(知道火災危害性,知道預防火災基本方法,會報火警,會逃生自救)。
3、進企業。各有關部門要指導和督促所管轄的機關、團體、企業和事業單位依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的要求,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開展全員消防宣傳教育。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演練,定期通過墻報、黑板報、宣傳欄、廣播等途徑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單位員工接受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率達到100%,普遍掌握“三知三會”(知道單位火災的危險性、知道初期火災撲救方法、知道疏散逃生路線,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逃生自救)知識。同時,深入大型商場、超市、賓館飯店、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進行消防宣傳。要對員工專門進行消防教育培訓,并在員工餐廳、員工休息間或工作等待區等設有電視的地方播放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片,提高員工及顧客的消防自防自救能力。
4、進農村。認真宣傳貫徹中央、省、市關于加強農村消防工作的精神,各鄉鎮要把提高廣大農民群眾消防安全意識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內容。各村委會及其他村民自治組織要利用民風習俗、村規民約、墻報、標語、廣播等形式,宣傳普及消防常識。
5、進家庭。在消防宣傳進家庭工作中,消防大隊要協助居委會建立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制度,制定《居民防火公約》,并組織消防監督人員對消防宣傳進家庭工作進行實地指導,聯系當地電視臺播放消防安全公益廣告和消防安全警示字幕。
(六)認真抓好消防工作的輿論監督工作??h宣傳部門要充分發揮新聞輿論的獨特作用,與鄉鎮及消防部門密切配合,對消防安全漏洞、各類火災隱患、管理薄弱環節等進行輿論監督。要對排查出來的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和久拖未改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進行曝光,跟蹤報道,推進火災隱患整改工作??h電視臺要依法免費刊播消防部門的有關公告、通報。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要將消防宣傳工作納入當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建平安地區、應急科普宣教計劃等內容,做好督促指導。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將消防宣傳教育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提上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各項消防宣傳教育任務的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