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5-07 18:42:38
序論:在您撰寫綜合治理論文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第一,我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保障體系有待于進一步健全。我國安全生產法制化建設起步較晚,在提出“有法可依”的初期,以“立法宜粗、不宜細;以原則化、概括化”為指導思想,致使一部法律通過以后,需要國務院或其有關職能部門或地方立法機關制定一系列的條例、細則、辦法,隨之而產生了行政立法替代人大立法的傾向,不符合法治的精神。而行政立法更多體現在部門立法基礎上,有“部門利益法制化”的傾向,另外大量的安全生產標準通過部門規章性質頒發,造成標準的支離破碎,從執法效力上看也是不易操作,大打折扣。同時,我國法律制定后,由于不能及時修訂,造成法律執行效率的低下。
第二,監管機構責任劃分不清,體制運轉不暢,多方管理,職能交叉。我國現行的煤礦安全生產“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監管本格局中,國家監察限于自身力量薄弱和執法權限的不完整性,需要政府政府及地方煤礦監管部門通力協作和配合,需要突出企業主體責任,需要礦工強有力的參與安全生產管理。
第三,煤礦企業安全基礎薄弱,從業人員素質不高。據統計,70%國有煤炭企業經過數十年的開采歷史,大都進入深部開采,普遍存在著井深已延深至300米以上,部分煤礦甚至達到千米以上,瓦斯、地溫、沖擊地壓時刻危及著礦井的安全生產,在621個國有重點井工礦井中,高瓦斯礦井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298個,占48%;低瓦斯礦井323個,占52%;具有自然發火危險的有555個,占88.1%。據對45處國有重點煤礦和125處地方國有煤礦的調查測算,中國僅國有煤礦在安全工程、裝備和設施方面的欠賬就約505億元,而大多數小型煤礦則根本不具備國家要求的安全生產條件或差距較大。使得全國煤礦實現安全生產在客觀上難度較大,技術要求高,在開采過程中稍有不慎,便可能引發重大事故。
第四,社會組織沒有發揮應有作用,具體體現在:(1)工會作用未能得到有效發揮。作為安全生產中獨立個體的職工,在市場化的勞動關系中,在勞資雙方的博弈中一直處于極弱勢的地位。(2)新聞媒體機構輿論監督作用還有待于進一步發揮。安全工作貫穿于安全生產的自始至終,輿論監督也應貫穿于安全生產的自始至終。強化輿論監督,發揮群眾的監督作用,使事故隱患無處遁形,使違法亂紀暴露于光天華日之下,是搞好安全的重要舉措。二、我國煤礦安全生產綜合治理對策
(一)政府及其監管部門應當采取的措施
1.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目前,根據安全生產實際情況,應進一步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抓緊修訂、完善相配套的法規、標準,尤其是各種操作規程、設備的安全標準、工作環境安全條件的具體要求要上升到法律角度;盡快修訂煤炭產業政策,完善辦礦審核制度,嚴格準入標準,促進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應用,推動煤炭產業升級。加快修訂和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同時修改《安全生產法》、《煤炭法》中有關事故罰款的條款,提高量刑標準和罰款金額,制定有關法律,把真正的業主和礦長同罪并罰,讓藏在幕后的隱形“殺手”與在前臺替罪的煤礦法人代表一同受到法律的制裁。
2.加強監督檢查,嚴格執法
法之有威,在于“法之必行”。在我國處罰措施太輕是造成許多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有的礦主重復犯一種錯誤,或者一個重大隱患經多次指出就是不改,直到釀成重大事故。但是法律規定處罰太輕,使得有的業主感到違法成本很低。
3.加大投入,采用先進的安全預防裝備
要想獲得安全的產出必須確保足夠的安全投入,保證安全設施設備的齊全、到位,這是安全生產的物質基礎。尤其對于事故高發的煤礦企業而言,先進設備設施的采用可大大提升煤炭生產的安全性,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
4.強化安全培訓,提高員工素質
事實證明完善的培訓不僅可以大大提升煤礦從業人員的安全技術素質,減少傷亡事故,而且有利于企業生產效率的提高,有利于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實現。近年來,我國政府逐漸加大了對煤礦培訓的重視力度,但仍有許多不到位的地方。對此,一是需要國家建立煤礦從業人員準入制度,建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通過國家政策補貼以及煤礦籌集資金的辦法對煤礦從業人員進行免費的培訓,培訓后統一向煤礦勞務輸出,建立農民工勞動保障權益機制,督促企業農民工繳納三金,穩定從業人員隊伍,提高人員的素質,這是煤礦安全形勢穩定好轉的根本出路。二是建立通過政策的傾斜和引導,加快對于煤礦專業人員的培養工作,增加生源供給;三是企業自身應注重對于人員素質的培養和提高,通過多種形式的在職培訓和繼續教育不斷提高員工各方面的能力和素養,確保嚴格知章、守章,避免三違。
(三)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安全治理中的作用
1.發揮工會作用
工會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組織職工群眾參與監督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維護職工群眾安全生產的參與權、知情權和監督權。建設企業安全文化,推動煤礦企業采用先進的安全管理理念和方法,建立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2.發揮輿論媒體的監督作用
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增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識,進一步推動全社會共同關注和做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和完善新聞媒體對重大隱患及事故公布、曝光的輿論監督機制。各新聞媒體要主動構建安全信息傳遞和公示、曝光平臺,根據政府和安檢部門提供的執法檢查情況,對本地區存在重大隱患的單位予以及時或定期公布,組織專家對典型案例進行點評和深層次分析。同時,要做好安全專題的深度報道和連續報道,特別是對那些久拖不改,可能造成群死群傷事故隱患,要進行跟蹤報道,必要時,可在上一級主流媒體上進行曝光。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也要協助、配合新聞媒體采訪,支持、幫助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要通過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引起社會各界對安全工作的高度關注,促進隱患的整改,督促煤礦企業增強責任主體意識,自覺做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羅訥河位于法國東南部,是法國第二大河,全長812km,其中在法國境內長500km;流域面積9.9萬km2,在法國境內為9萬km2。其上游主要受高山冰川雪水的補給,中游受大西洋降水影響,下游受地中海氣候的影響,羅訥河水量隨季節變化大,從上段、中段到下段,呈融雪與降雨混合型變化,但總的來說,羅訥河水量豐富,河床坡陡,在法國境內的落差達330m,水力資源占全國的二分之一,對于缺煤的法國是十分重要的能源。由于羅訥河流域是法國重要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水上交通、農業灌溉、工業發展對法國經濟有著重大意義,所以法國國會于1921年通過立法確定了要從水電、航運、農業灌溉三個方面對羅訥河進行綜合開發治理。1933年成立了資本為2400萬法郎、由國營和私營機構組成的240萬股的羅訥河公司。1934年6月5日,公司被授權對羅訥河進行綜合治理和經營,在近一、二十年內,又增加了羅訥河的旅游、環境保護、污水處理工程。經過六十余年的開發治理工作,現在法國境內500多公里的梯級綜合治理工程已基本完成,形成了從瑞士到地中海的渠化水道。
在羅訥河治理中,為減少對兩岸土地的淹沒,除上段第一級電站采取高壩方案外,其余全部采用低壩和人工引水渠方案開發,由于水庫小,水位變化不大,在防洪削減洪峰方面存在嚴重缺陷,羅訥河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以改善,其中主要是采用修建小型水庫、整修兩岸河堤、修建大尺寸泄水閘和分流渠等措施。
羅訥河公司在干流上共修建了18座水電站,總裝機306.3萬kW,1994年統計發電量為177億kWh,占法國水電總發電量的22.1%,向法國提供了大量干凈、可靠的廉價電力。公司當年取得售電收入13.275億法郎。
在羅訥河上,修建了18座攔河閘及13座大型船閘,閘體尺寸統一設計為長195m,寬12m,渠化后的河道,可以使4000—5000t的頂推船隊克服里昂與地中海間161m的水位差,從地中海經過310km的航程直達里昂。1995年,法國國會又批準由羅訥河公司實施羅訥河支流索恩河通往萊茵河進而溝通北海的羅訥—萊茵229km長、包括24座船閘在內的人工運河綜合工程,擬在1995—2010年建成。工程預算170億法郎,主要由法國電力公司保證資金到位,羅訥河公司和歐洲基金會、政府和地方團體也投入部分資金,其中50%的投資來源于羅訥河公司向法國電力公司售電的收入。工程建成后,至少可使4000t的頂推船通過1600km長的大型現代化航道,從馬塞直通荷蘭的鹿特丹,比原來的通行里程縮短1800km。
羅訥河采用低壩開發,征用土地從980km2減少至92km2,減少了91%,且改造了羅訥河流域的農業經濟,逐步引用175m3/s的流量,使流域內約35萬ha的農田獲得灌溉。與此同時,修建了320km開放式排水渠和80km地下排水渠,以保持地下水位,保證農業用水及對環境實施保護。從1968年開始,在羅訥河下游試行節水噴灌技術,效果很好,現已普遍采用。
羅訥河工程共修建115座分水渠,32座泵站,26座港口及工業開發區,占地1000ha,修筑公路200多公里,還興建了一大批排污及污水處理工程,建設了40余處度假村、沖浪旅游景點,全部投資總計600億法郎,固定資產相當于60億美元,其中有法國政府對航運補助投資、有國內外贈款、有公司售電收費投人,但一大部分是由羅訥河公司直接向銀行貸款,目前工程貸款已基本還清。
羅訥河公司具有工程規劃、試驗研究、設計、組織施工、運行維護、安裝調試的能力。1982年,全部梯級電站實現了自動控制,不僅水電站設備,而且壩上設備和其它設備都由中央控制室進行遙控,全河電站中央控制室設在夏托納夫電站,除此電站外,其它水電站都是無人值守。羅訥河各電站工程的監控系統與中央控制系統相連。通過中心計算機的監控系統對水電站進行防洪調度、水量調節和水電站經濟運行的自動控制。水電站的梯級調度自動化不但改善了管理工作條件,而且還實現了安全生產,避免了洪水災害,提高了水能利用率,增加了工程的發電效益。電站、水工、船閘的工作人員因此減少到原來人員的五分之一。
二、對“羅訥河整治模式”成功經驗的探討
羅訥河水力資源豐富,19世紀末興建了第一座圣克來水電站,平均引用流量500m3/s,水頭12.2m,裝機容量10.7萬kW。1899年投入運行,年發電量達4.2億度。這個電站的綜合效益啟發了當時的決策者,他們提出用羅訥河水力發電的收入滾動開發羅訥河的集資方案,亦即通過售電或租借港口設施,將收入用于整治工程。這就是一種可行的“羅訥河整治模式”。羅訥河開發方式是集水電、航運、農業灌溉于一體的綜合開發,在全河修建一系列低壩小庫,與渠道引水相結合修建徑流式水電站和船閘,并在庫邊修筑堤防。綜合治理的基礎是羅訥河的18個梯級電站的電力和港口設施的直接收入。但是能夠實現今天的治理效果,成功的經驗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立法
1921年5月21日,法國國會通過一項法案,批準由羅訥河各公共團體從水電、航運和農業三個方面對羅訥河進行綜合治理。從法律上規定了羅訥河治理必須遵從綜合利用的方針,并賦予流域開發者全面開發沿河工程的權力。
(二)成立實體公司執法
1933年5月27日,法國電力公司、鐵路公司(二個私營公司)、巴黎大區地方團體、羅訥河地區公共機構(二個國有機構)四方成立了資本為2400萬法郎,合計240萬股的羅訥河公司,每方各占公司股份的25%。1934年6月5日,公司根據國會法案,接受了對羅訥河的經營和治理權以及將來的工程開發權。1948年,電力公司、鐵路公司的私人股份被國家購買,羅訥河公司成為羅訥河國家公司,現在有六個股東,他們是巴黎大區地方團體;羅訥河地區公共機構和團體;法國電力公司;法國鐵路公司;萊茵、羅訥河有關地區;萊茵、羅訥河公共機構和團體,每方各占60萬股,共計360萬股。公司不但承擔了羅訥河的電力、航運、灌溉治理工程,而且增加了環境保護、旅游開發工程,在法國工業部、交通部、環境部的領導下,與電力公司、航運部門、各地方政府共同管理已建的電站、航運渠道、船閘、碼頭、農業灌溉設施、補水渠等。羅訥河公司這一經濟實體,是法律授權實施羅訥河綜合治理與運行管理的實體?,F在公司有職工800人,公司本部200人,各電站、工程管理部門600人。
(三)羅訥河公司修建工程主要由國家擔保向銀行貸款
據羅訥河公司統計,1989年以前治理羅訥河花費的工程投資共580億法郎,89年至94年又投資16.18億法郎,總投資額近600億法郎,相當于現在的60億美元。資金的主要部分是國家對航運的補助及向國內和國際金融機構貸款,由國家擔保從售電收人中還貸。目前由于法國電力公司基本以成本加稅金的計價原則收購水電電量,所以電價隨債務減少成本降低而降低,電站剛投運時的還貸電價達80生丁/kWh,還貸后期的91年全部18座電站的平均電價為11.7生丁/kWh,94年的平均售電價為7.5生丁/kWh,低電價使得羅訥河公司幾乎無利可圖。羅訥河雖然有建設水電、航運工程等取得資本滾動發展的能力,但是在法國電力公司收購水電限價、電價特別低的特定條件下,羅訥河公司要不斷尋找新的開發項目,以工程養公司。因為法律授權該公司經營羅訥河的期限是到2030年。在這期間有工程干,國家就擔保向銀行貸款,法國電力公司支付給羅訥河公司用于還貸的電費就多;沒有工程做,羅訥河公司就沒有盈利,所以在水電項目開發完畢之后,該公司還在不停地開發純公益型的工程。在這種機制下,羅訥河的每一個局部的治理都被列入了開發計劃。羅訥河流域已經被治理成為世界上少有的美麗、富饒的地區之一。
(四)法治是綜合治理羅訥河的保證
法國是法治國家,羅訥河公司按照1921年國會通過的治理羅訥河的立法與授權妥善處理與協調了沿河20個省市行政區與當地人民群眾的利害關系。羅訥河工程的管理也得益于執行法國現有的民事法典、公共水道和內陸航運法典、公共衛生法典、國家財產法典、刑事法典等法律法令。法國現行水法共15章,包括序言、現行的立法、水的所有制、管理和保護水利工程的立法、保護區和保護地的立法、政府對水的管理和制度、專門和自治的水資源開發機構、水資源財政和經濟方面的立法和水法的執行與管理等等,這些法令條款通過大區長官和各省省長、市政委員會和市長的各種命令、法規和行政通報貫徹執行。對不遵守或違反水法條款者,給予懲罰,懲罰包括使受害的部分恢復原狀、罰款、關押或上述各種措施并用。
(五)羅訥河公司與沿河地方政府和人民關系和諧
羅訥河公司把河流所經過的地方的官員吸收進入公司董事會,并根據法律與有關部門及各有關地方政府商量羅訥河的綜合治理工程方案、移民、淹沒、損壞設施的賠償以及環境保護、生態平衡、修建補水渠以補充由于工程開挖加深而降低的地下水位等等。公司興建工程使當地受到的損失都以造地、開辟旅游飯店、碼頭、沖浪設施、旅游景點等給予補償,以增加地方的收入。為了管好電站與河流,羅訥河公司沿河種樹、種草,修建污水處理工程,疏浚河道,整治港口,修建防洪排沙工程,帶動和促進兩岸經濟的繁榮發展,使沿河群眾富裕起來。據不完全統計,羅訥河治理過程中,公司做的類似“福利”工程達40處以上。
羅訥河公司在治理500km長的羅訥河的過程中,開發出來的電力基本上全部售給了法國電力公司及用于沿河市鎮的股東,開通的航運設施,支持了交通公司的股東,各股東從工程中大大受益,事業發展了,股東的股份擴大了,公司由于妥善處理了與有關的20個省市地方政府、兩岸群眾的利益關系,與兩岸地方政府和人民群眾相處十分和諧。
(六)采用新技術加快建設速度,減少投資,提高效益
在羅訥河電站建設中,除早期開發的熱尼西亞電站利用水頭70多米、采用混流式機組外,其余均為低水頭引水式電站。50-60年代初期開發的5座水電站全部采用卡普蘭立軸轉漿式水輪機組,隨著技術進步,1960年在下羅訥河的貝尼特電站首次試用臥軸的燈泡貫流式水輪機組以后,后期的各電站建設也廣泛采用。羅訥河采用貫流機組的突出優點是:
1.效率高,單位過流量大,單位出力較高。
2.比傳統的立式軸流機組占地少,可減少土石方開挖和混凝土工程,節約設備投資15%,廠房土建投資節省20%,若采用不調節機組,機組效益降低不到2%,但投資會進一步降低。
3.工期短,收效快。羅訥河在1952-1980年共建13座電站(其中8座為燈泡式機組),裝機218.6萬kW,平均不到3年可建成一座電站。
三、體會和建議
通過對法國羅訥河公司的訪問及對羅訥河梯級工程的考察,我們深感羅訥河梯級工程開發治理非常成功,值得很好學習和借鑒。
1.依法治水依法治河
河流、流域的開發治理工作要由國家統一管理,具體由水利部門為主實施。由于工期長,涉及面廣,各方面利益復雜,要促進大的流域河流在國家立法,中小流域河流在地方立法,把治理開發的原則、做法和具體要求以法律形式規定下來,并授予實施治理工程的實體(如公司)以河流治理工作的權利與義務。對于一條河流或一個流域的治理,最好以法定一個實體為主,從治理工程規劃、設計、施工到建好后運行管理,全面負責,把法定責任實體的名譽、命運與治理工程的效果聯系起來,以保證流域開發治理的質量。
2.總體規劃、綜合開發、循序漸進
對一個流域、一條河流的治理,應該具有全局性,從水利、農業、交通、環保和生態平衡等方面綜合治理,研究、規劃和設計都要兼顧眼前與長遠利益,處理好公司與沿岸群眾利益,不能搞短期行為,造成資源破壞和許多后遺癥。各地、各河流情況不一樣,有許多并不適用“低壩小庫”而更適于高壩大庫,這需要具體情況具體論證決策,不能照搬。目前中國在資金緊缺的情況下,水利部提出的由水利部門組建流域水電開發公司,對一些水力資源集中、效益好、見效快的中小河流實行“流域、梯級、綜合、滾動”開發,是科學的、正確的決策。
3.在國家宏觀引導下實行承包經營
法國為治理羅訥河,支持成立由私人與國家組成的羅訥河公司,賦予其對一條河流的經營開發權,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借貸的優惠。實行公司借錢做工程,國家給予擔保。在中國這種模式很難行得通。但是集資辦公司,國家給予支持,爭取國內、國外金融機構貸款、爭取財團入股,爭取合理的還貸電價,在工程獲利后滾動發展是可行的。目前解決好成立河流流域開發公司(實體)、解決好電價偏低問題、爭取給電站建設使用低息、長期貸款,是目前梯級電站滾動開發治理的關鍵。
論文摘要近年來,稻象甲已成為影響六安市金安區水稻生產的主要有害生物。介紹稻象甲的發生及危害特點,分析稻象甲近年來在金安區為害加重的原因,提出了綜合治理措施。
有效控制有害生物的危害,是奪取作物高產的重要措施。近年來,隨著各種農業新技術的推廣應用以及農田生態環境的變化,危害水稻生產的有害生物也發生了較大變化,如水稻白葉枯病和三化螟的危害大大減輕,而稻象甲、稻曲病以及水稻生長的中后期病害呈逐年加重的趨勢,逐步成為影響我區水稻生產的主要有害生物。筆者根據多年的觀察和研究,初步掌握了稻象甲的發生特點和綜合治理措施,現介紹如下。
1稻象甲的危害
2000年以前,稻象甲在我區僅零星發生,未構成危害,一般農民也不了解稻象甲;2000年后,稻象甲才逐漸被農民所認識,不少農民在作物種植過程中曾經深受其害。
(1)高梁育苗缺苗一半。2000年施橋鎮旗桿村與安徽迎駕集團簽定高梁種植合同。播種育苗后疏于管理,稻象甲防治不及時,10hm2種植計劃,移栽5hm2,僅占合同生產任務的50%。
(2)早稻減產30%。2003年施橋鎮金斗村桑朝陽戶,1700m2雙季早稻,抽穗揚花后,發現上部葉片葉尖逐漸發黃、早衰,谷粒不飽滿,提前收割后減產約30%。農戶不知原因,農技人員現場拔起稻樁檢查,確認是稻象甲幼蟲為害。
(3)育秧田受稻象甲為害,造成缺苗空田或遲栽改種,影響茬口和收成。
(4)直播田受稻象甲為害,基本苗不足,生育期推遲,危害嚴重田塊翻耕補種、延誤農時。2007年施橋鎮河口村久戶0.23hm2雜交中稻減產達1000kg以上。
(5)玉米苗期受稻象甲為害后,造成缺苗或遲發,整齊度下降,成熟期推遲,減少產量。
2發生特點及為害癥狀
2.1發生特點
稻象甲又稱稻象鼻蟲、稻象蟲,屬鞘翅目象甲科異型亞科,不僅為害水稻,還能取食小麥、玉米、高梁、油菜以及稗草等多種作物和雜草。成蟲咬食葉片,幼蟲為害新根,以丘陵山區為害較重。我區1年發生1代,多以成蟲在稻花、土縫、田邊、雜草上越冬,4月中旬前后相繼為害各種農作物。
2.2為害癥狀
稻象甲成蟲以管狀喙咬食水稻秧苗心葉,抽出后形成一排小孔,被咬稻葉易折斷,漂浮水面,水稻分蘗后為害逐漸減輕,玉米、高梁幼苗為害癥狀與水稻秧苗為害癥狀相似。稻象甲幼蟲為害水稻新根,被害稻株葉尖發黃,葉片枯死,嚴重時整叢枯死,稻穗不能抽出或形成秕谷,甚至成片枯死。
3稻象甲近年來為害加重原因分析
(1)全球氣候變暖。我區冬季氣溫升高,有利于稻象甲越冬,越冬蟲量增大。
(2)適宜越冬及棲息的場所增加。隨著農村勞動力轉移、農村燃料多樣化、農機替代耕牛以及種植結構、耕作方式等變化,使整個農田生態環境變得更加有利于稻象甲的越冬和棲息。
(3)稻象甲食性雜。我區地形地貌復雜多樣,農作物種類多,種植方式不一,給稻象甲提供了豐富的食料,對其生長發育及繁殖非常有利。
4綜合治理措施
(1)清潔田園。通過鏟草皮、割草或噴施除草劑等措施,破壞稻象甲越冬及棲息場所。
(2)午季作物收獲后及時灌水翻耕,消滅部分蟲源。
(3)水稻育秧田應盡量選擇遠離山坡、堤坎等雜草較多的蟲源區,并相對集中育秧,減輕為害。
(4)適當推遲一季中稻播期,避開稻象甲為害高峰期,食源植物大量發生后,可以分散稻象甲為害;同時還可推遲水稻抽穗揚花期,避開7月下旬高溫熱害,增加結實率。
(5)噴撒農藥時,不僅要對秧苗噴藥,還要對秧田周圍雜草噴藥,能起到較好的殺滅和阻隔作用,對為害較重的田塊,可增加用藥次數。
(6)為提高農藥的防治效果,可隨藥配用農田有機硅助劑“展透”,既增加葉片的農藥附著率,又增加農藥對害蟲的滲透性。
(7)早中稻本田防治稻象甲可選用銳勁特、毒死蜱、三唑磷等,也可用有機磷和菊酯類農藥混劑對水噴霧防治成蟲取食葉片,拌毒土撒施防止幼蟲為害水稻根部。
參考文獻
[1]高成,郭書普.農業病蟲草害防治大全[M].北京:北京科學技術出版社,1993.
[2]程滿枝,張傳根.皖南山區稻象甲回升原因及其防治技術[J].現代農業科技,2007(9):78,80.
第一,我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保障體系有待于進一步健全。我國安全生產法制化建設起步較晚,在提出“有法可依”的初期,以“立法宜粗、不宜細;以原則化、概括化”為指導思想,致使一部法律通過以后,需要國務院或其有關職能部門或地方立法機關制定一系列的條例、細則、辦法,隨之而產生了行政立法替代人大立法的傾向,不符合法治的精神。而行政立法更多體現在部門立法基礎上,有“部門利益法制化”的傾向,另外大量的安全生產標準通過部門規章性質頒發,造成標準的支離破碎,從執法效力上看也是不易操作,大打折扣。同時,我國法律制定后,由于不能及時修訂,造成法律執行效率的低下。
第二,監管機構責任劃分不清,體制運轉不暢,多方管理,職能交叉。我國現行的煤礦安全生產“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監管本格局中,國家監察限于自身力量薄弱和執法權限的不完整性,需要政府政府及地方煤礦監管部門通力協作和配合,需要突出企業主體責任,需要礦工強有力的參與安全生產管理。
第三,煤礦企業安全基礎薄弱,從業人員素質不高。據統計,70%國有煤炭企業經過數十年的開采歷史,大都進入深部開采,普遍存在著井深已延深至300米以上,部分煤礦甚至達到千米以上,瓦斯、地溫、沖擊地壓時刻危及著礦井的安全生產,在621個國有重點井工礦井中,高瓦斯礦井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298個,占48%;低瓦斯礦井323個,占52%;具有自然發火危險的有555個,占88.1%。據對45處國有重點煤礦和125處地方國有煤礦的調查測算,中國僅國有煤礦在安全工程、裝備和設施方面的欠賬就約505億元,而大多數小型煤礦則根本不具備國家要求的安全生產條件或差距較大。使得全國煤礦實現安全生產在客觀上難度較大,技術要求高,在開采過程中稍有不慎,便可能引發重大事故。
第四,社會組織沒有發揮應有作用,具體體現在:(1)工會作用未能得到有效發揮。作為安全生產中獨立個體的職工,在市場化的勞動關系中,在勞資雙方的博弈中一直處于極弱勢的地位。(2)新聞媒體機構輿論監督作用還有待于進一步發揮。安全工作貫穿于安全生產的自始至終,輿論監督也應貫穿于安全生產的自始至終。強化輿論監督,發揮群眾的監督作用,使事故隱患無處遁形,使違法亂紀暴露于光天華日之下,是搞好安全的重要舉措。
二、我國煤礦安全生產綜合治理對策
(一)政府及其監管部門應當采取的措施
1.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目前,根據安全生產實際情況,應進一步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抓緊修訂、完善相配套的法規、標準,尤其是各種操作規程、設備的安全標準、工作環境安全條件的具體要求要上升到法律角度;盡快修訂煤炭產業政策,完善辦礦審核制度,嚴格準入標準,促進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應用,推動煤炭產業升級。加快修訂和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同時修改《安全生產法》、《煤炭法》中有關事故罰款的條款,提高量刑標準和罰款金額,制定有關法律,把真正的業主和礦長同罪并罰,讓藏在幕后的隱形“殺手”與在前臺替罪的煤礦法人代表一同受到法律的制裁。
2.加強監督檢查,嚴格執法
法之有威,在于“法之必行”。在我國處罰措施太輕是造成許多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有的礦主重復犯一種錯誤,或者一個重大隱患經多次指出就是不改,直到釀成重大事故。但是法律規定處罰太輕,使得有的業主感到違法成本很低。
3.加大投入,采用先進的安全預防裝備
要想獲得安全的產出必須確保足夠的安全投入,保證安全設施設備的齊全、到位,這是安全生產的物質基礎。尤其對于事故高發的煤礦企業而言,先進設備設施的采用可大大提升煤炭生產的安全性,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
4.強化安全培訓,提高員工素質
事實證明完善的培訓不僅可以大大提升煤礦從業人員的安全技術素質,減少傷亡事故,而且有利于企業生產效率的提高,有利于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實現。近年來,我國政府逐漸加大了對煤礦培訓的重視力度,但仍有許多不到位的地方。對此,一是需要國家建立煤礦從業人員準入制度,建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通過國家政策補貼以及煤礦籌集資金的辦法對煤礦從業人員進行免費的培訓,培訓后統一向煤礦勞務輸出,建立農民工勞動保障權益機制,督促企業農民工繳納三金,穩定從業人員隊伍,提高人員的素質,這是煤礦安全形勢穩定好轉的根本出路。二是建立通過政策的傾斜和引導,加快對于煤礦專業人員的培養工作,增加生源供給;三是企業自身應注重對于人員素質的培養和提高,通過多種形式的在職培訓和繼續教育不斷提高員工各方面的能力和素養,確保嚴格知章、守章,避免三違。
(三)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安全治理中的作用
1.發揮工會作用
工會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組織職工群眾參與監督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維護職工群眾安全生產的參與權、知情權和監督權。建設企業安全文化,推動煤礦企業采用先進的安全管理理念和方法,建立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2.發揮輿論媒體的監督作用
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增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識,進一步推動全社會共同關注和做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和完善新聞媒體對重大隱患及事故公布、曝光的輿論監督機制。各新聞媒體要主動構建安全信息傳遞和公示、曝光平臺,根據政府和安檢部門提供的執法檢查情況,對本地區存在重大隱患的單位予以及時或定期公布,組織專家對典型案例進行點評和深層次分析。同時,要做好安全專題的深度報道和連續報道,特別是對那些久拖不改,可能造成群死群傷事故隱患,要進行跟蹤報道,必要時,可在上一級主流媒體上進行曝光。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也要協助、配合新聞媒體采訪,支持、幫助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要通過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引起社會各界對安全工作的高度關注,促進隱患的整改,督促煤礦企業增強責任主體意識,自覺做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2綜合治理的原則
森林病蟲害綜合治理是一個病蟲控制的系統工程,即從生態學觀點出發,在整個森林生產、栽植及養護管理等過程中,都要有計劃地應用改善栽植養護技術,調節生態環境,預防病蟲害的發生,降低病蟲害發生程度,不使其形成超出危害標準要求的策略及措施。要使自然防治和人為防治手段有機地結合起來,有意識地加強自然防治能力。
在實行綜合治理的過程中,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出發:
2.1從生態學角度出發森林、病蟲、天敵三者之間有的相互依存,有的相互制約。當它們共同生活在一個環境中時,它們的發生、消長、生存又與這個環境的狀態關系極為密切。這些生物與環境共同構成一個生態系統。綜合治理就是在育苗、移栽和養護管理過程中,通過有針對性地調節和操縱生態系統里某些組成部分,以創造一個有利于植物及病蟲天敵的生存,而不利于病蟲孳生和發展的環境條件,從而預防或減少病蟲的發生與危害。
2.2從安全角度出發根據森林生態系統里各組成成分的運動規律和彼此之間的相互關系,既針對不同對象,又考慮整個生態系統當時和以后的影響,靈活、協調地選用一種或幾種適合園林實際條件的有效技術和方法。如園林管理技術、病蟲天敵的保護和利用、物理機械防治、化學防治等措施。對不同的病蟲害,采用不同對策。幾項措施取長補短,相互輔佐,并注意實施的時間和方法,達到最好的防治效果。同時將對生態系統內外產生的副作用降到最低限度,既控制了病蟲危害,又保護了人、天敵和植物的安全。
2.3從保護環境,恢復和促進生態平衡,有利于自然控制角度出發森林病蟲害綜合治理并不排除化學農藥的使用,而是要求從病蟲、植物、天敵、環境之間的自然關系出發,科學地選擇及合理地使用農藥,在城市園林中應特別注意選擇高效、無毒或低毒、污染輕、有選擇性的農藥(如蘇云金桿菌乳劑、滅幼脲等),防止對人畜造成毒害,減少對環境的污染,充分保護和利用天敵,逐步加強自然控制的各個因素,不斷增強自然控制力。
2.4從經濟效益角度出發防治病蟲的目的是為了控制病蟲的危害,使其危害程度低到不足以造成經濟損失。因而經濟允許水平(經濟閥值)是綜合治理的一個重要概念。人們必須研究病蟲的數量發展到何種程度,才能采取防治措施,以阻止病蟲達到造成經濟損失的程度,這就是防治指標。病蟲危害程度低于防治指標,可不防治;否則,必須掌握有利時機,及時防治。順便需要指出的是:在以城鎮街道、公園綠地、廠礦及企事業單位的園林綠化為主體時,則不完全適合上述經濟觀點。因該園林模式是以生態及綠化觀賞效益為目的,而非經濟效益,且不可單純為了追求經濟效益而忽略病蟲的防治。
3森林病蟲害綜合治理策略
3.1搞好城市森林的種植規劃在考慮城市美化的基礎上合理配置植物品種,要注意長遠解決病蟲害問題。針對本地區發生嚴重的害蟲種類,減少其喜食植物的種植,多規劃和栽植抗病蟲的或耐性強的植物,減少有害生物的適生寄主。
3.2防治有害生物入侵,加快“三個體系”建設近年來,外來有害生物對我國林業造成的危害十分嚴重。尤其是美國白蛾在我區周邊的天津、遼寧、河北、陜西等地嚴重發生,直接對我區林業構成威脅。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必須引起高度重視,防患于未然。海關、商檢、森檢部門和木材檢查站要各司其職、協同作戰,嚴密堵塞外部入侵渠道。林業部門要堅持每年疫情普查制度,抓好常年監測工作,適時開展專項調查,發現病死樹和新的有害生物,及時上報送檢。
3.3加強養護管理,提高植物的抗逆能力病蟲的發生和危害在相當程度上與植物的生長勢相關。對生長勢差的應及時施肥、澆水、松土鋤草,提高植物自身的抗病蟲能力,并結合秋冬季修剪,除去染病蟲枝條。這樣不但可以調節植物養分,還可以減少病蟲來源,通風透光增強樹勢,營造不利于病蟲害越冬、繁衍、為害的環境條件。
3.4推廣應用無公害防治技術
3.4.1保護利用天敵,開展生物防治生物防治對病蟲害的控制作用是持久的,效果是顯著的。一旦天敵在田間建立了自己的種群,它就可以長期持續地對害蟲發揮控制作用,這是化學農藥所無法達到的。城市具備開展生物防治的條件,一是城市林業種類豐富,適合天敵的生存和繁衍,我們應該加強對天敵的利用和保護,盡量減少使用化學農藥,創造利于天敵群落發展的條件。二是城市建筑對園林植被的分割形成的“海島生態”有利于釋放天敵。目前,一些發達國家加強了對植保工作的立法和管理,建立了植物保護工作新的管理標準,特別是作為可持續植物保護中重要措施的生物防治技術,在許多國家和地區得到應用和推廣,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有很多生產和銷售害蟲天敵產品的公司,生物防治正逐步朝著產業化的方向發展。3.4.2選擇使用生物農藥生物農藥在病蟲害防治過程中能有效地保護天敵,消滅害蟲,對人畜危害小,對環境污染小,相對于化學農藥來講對病蟲害的控制作用具有持久性。如:利用Bt乳劑防治國槐尺蠖,每年噴兩遍藥即可控制其危害,而用化學農藥每代害蟲都必須防治兩遍以上。1987年鄭州市森林大袋蛾大發生,危害成災,施用生物農藥滅幼脲進行超低容量飛噴防治,防治效果達到98%以上,完全控制了該蟲再度大發生,分析原因主要是既消滅了害蟲又保護了天敵。生物農藥除了Bt乳劑、滅幼脲外,最近幾年生產的花保、煙滲堿等,這些都是防治園林病蟲害的首選農藥。
3.5合理使用化學農藥化學防治只在必需應急時進行,實施靶標防治,盡可能地選用具有選擇性、低毒、對環境污染小的藥劑,少用或不用廣譜性的化學農藥,經常變化用藥品種和混用配方,以免害蟲產生抗藥性。施藥方式也應采取涂莖、根施和注射等方法,以減少對環境的污染。
3.6改進農藥施用技術目前,城市病蟲害防治中大多使用常規噴霧方法。據測算,常規噴霧從施藥器械噴灑出去的農藥只有25%至50%能沉積在植物葉片上,不足1%的農藥能沉積在靶標害蟲上,而僅有0.03%的藥劑能起到殺蟲作用。這種施藥方法不僅效率低,造成農藥浪費,還使大量農藥流失到非靶標環境中,造成人畜中毒,污染環境。因此必須改進化學農藥的施用(特別是噴霧)技術,提高農藥的利用率,降低農藥在非靶標環境中的投放量,保護我們賴以生存的環境。
3.7穩定森防隊伍,確保資金投入各級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承擔著森林病蟲害防治、預測預報和森林植物檢疫的重要職責,擔負著保護國土生態安全和生態建設成果的重要責任。因此,各級人民政府要重視和加強森防隊伍的建設,確保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的順利開展。
增加投入是保證森林病蟲害防治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的重要前提。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執行“誰經營、誰防治”的責任制度,堅持以地方投入為主,國家補助為輔的原則,形成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的投入機制,努力增加防治投入。各級財政部門要將救災資金列入財政預算,保證防治工作的正常開展。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堅決貫徹《林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的決定》(林護字〔1997〕27號),從育林基金中提取3-4%,用于病蟲害防治。在國家重點林業工程投資中,也要提取一定比例,用于病蟲害預防和除治。要強化森防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1.1潼關高程歷史上的變化三門峽水庫修建前,黃河潼關河段屬于天然河道,由于缺乏實測資料,目前對歷史上潼關高程的變化存在著3種不同的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潼關高程在歷史上就是持續抬升的,且每年抬升速率是比較大的;第二種觀點認為潼關高程歷史上是緩慢上升的,每年的抬升速率是很小的;第三種觀點認為潼關高程歷史上是處于相對穩定的。上述3種觀點所引用的資料主要有[1]:(1)1966年潼關鐵橋附近的鉆探資料;(2)1929~1960年實測1000m3/s流量的潼關水位;(3)采用小北干流淤積厚度來推斷潼關高程。由鉆探資料分析得到的從三國時期至1960年,潼關高程年平均淤高0.006~0.008m,由小北干流淤積推斷潼關高程年平均淤高0.014~0.027m,可見用這2種方法得到的潼關高程年升高值相差很大,用小北干流淤積推斷的潼關高程誤差較大。而采用1929~1960年實測資料分析得到的潼關高程年平均淤高0.035~0.09m,也有專家分析了1929~1960年的實測資料,認為如扣除其中的1942~1947年缺測年份,潼關高程則處于相對平衡狀態[2],由此可見,即使是采用同樣的資料,也會得到差別很大的結果。這與各家使用資料時的處理方法有很大的關系,這也是三門峽水庫泥沙淤積問題研究中的一個特點。筆者認為:從歷史上看,渭河下游是一條不設堤防的地下河,主河槽過流能力約在5000m3/s左右,河道還曾具有通航能力;此外,從西安地區河灘上1m以下出土的大量秦代文物、華縣附近灘地實測淤高3m、以及將1929~1960年的實測資料扣除1942~1947年缺測的年份等情況來綜合分析,可以認為歷史上潼關高程平均情況是緩慢上升的,可能在一些時段由于水沙條件的不同會大幅度上升或下降,但長時段總的趨勢是緩慢上升,不太可能在歷史上累積抬升了幾十米。
圖1潼關高程差變化過程
1.2三門峽水庫修建后不同時期潼關高程的變化三門峽水庫修建后,潼關高程經歷了急劇上升-下降-基本穩定-逐步抬升4個階段[1~4],圖1(a)和(b)為年內潼關高程差的變化過程,由圖可見:(1)1960年9月~1969年汛末水庫高水位運行,潼關高程迅速抬高了5.25m,1969年汛末~1973年汛末水庫低水位運行,潼關高程下降了2.01m,1973年汛末~1985年汛末水庫采取蓄清排渾運用,潼關高程基本處于相對穩定,1985年汛末至今,持續來水偏枯,潼關高程緩慢持續抬升,至2002年汛末,潼關高程上升到328.78m,說明水庫運行水位和來水來沙對潼關高程有著重要的影響;(2)每年汛后與汛前潼關高程差有許多年份是負值,表明潼關高程的變化在年內基本上是汛期沖刷下降,一些汛期甚至可以沖刷下降1.8m,非汛期則淤積抬升。下年汛后與前一年汛后潼關高程差則有升有降,表明控制三門峽水庫非汛期水位至關重要,它對潼關高程升降有重要影響;(3)2002年汛后,三門峽水庫運用方式非汛期最高水位控制在318.00m,從2002年10月24日~2003年6月30日,壩前平均水位315.59m,2003年汛期水庫基本是敞泄和低水位運行,加之2003年秋汛渭河6次洪峰,潼關高程在2003年10月19日較汛前下降了0.88m,汛后又有所回升。
1.3潼關高程下降的作用潼關位于黃河與渭河交匯口以下約5000m處,是黃渭匯合后水流進入三門峽庫區的天然卡口。潼關高程的變化直接影響渭河下游河道的沖淤,是渭河下游河道的侵蝕基準面。
三門峽水庫運用以來,1960年6月~2000年10月庫區共淤積泥沙67.3億m3,其中潼關以上淤積37.9億m3,潼關以下淤積29.4億m3,到2002年汛后,潼關高程上升到了328.78m,比建庫前抬升了5.38m。由于作為侵蝕基準面的潼關高程的抬高,導致渭河下游河道嚴重淤積。1960~2000年渭河下游河道總淤積量達13.3億m3,圖2為不同時段渭河下游不同河段的單位長度沖淤量,表明隨著潼關高程的上升,渭河下游的淤積強度在不斷向上發展,影響較為顯著的范圍已超過渭淤26斷面(臨潼),使河道淤積萎縮、過洪能力減小[5],渭河下游河道已成為“地上懸河”,臨背差達2~4m,防洪形勢十分嚴
圖2渭河下游各河段單位長度沖淤量
峻。華縣站河道斷面過洪能力由建庫前的4500~5000m3/s減少到1999年的約1500m3/s,2003年渭河洪水出現的洪峰流量不大,但水位高、持續時間長、演進速度慢,形成了大災害的局面就是渭河下游河道嚴重淤積的必然結果。泥沙淤積還使流域內生態環境不斷惡化,沿河居民生活水平得不到提高,給渭河下游地區關中平原的經濟發展帶來嚴重的不利影響。
實測資料分析表明,渭河下游河道的累計淤積量及華縣站水位都與潼關高程有較好的相關關系,如圖3和圖4所示,由圖可見:潼關高程抬高,渭河下游的累計淤積量就增大、華縣的水位就升高。因此,從減少渭河下游淤積、降低洪水位,減輕洪澇災害,以及改善流域生態環境出發,降低潼關高程是十分必要的。
圖3渭河下游累計淤積量與潼關高程的關系
圖4華縣水位與潼關水位的關系
1.42003年渭河下游的洪水情況2003年8月24日開始的歷時2個半月的渭河下游洪水,雖然洪峰不大,僅為幾年一遇的洪水,但洪量大、洪水持續時間長,造成渭河干流大堤決口1處(尤孟堤),3條南山支流決口10處,其中方山河5處、羅紋河4處、石堤河1處。水災損失是渭河流域有史以來最大的,洪水共造成渭河下游兩岸咸陽、西安、渭南3市6個縣46個鄉鎮被淹,受災人口達49萬,遷移人口29.22萬,農作物受災面積53.68萬公頃,倒塌房屋5.76萬間,22條公路中斷,損毀公路512km,輸電線路1388km,通訊線路951km,20個鄉鎮衛生院被淹,182所學校的4.9萬名學生無法入學上課,直接經濟損失約29億元。
2003年6~10月份,咸陽站來水量為39.39億m3,來沙量0.91億t;臨潼站來水量為70.93億m3,來沙量為2.94億t;華縣站來水量為75.25億m3,來沙量為2.98億t。
2003年汛前潼關高程為328.78m,7月25日潼關高程曾達329.10m,8月下旬洪水前潼關高程為328.79m,渭河6號洪峰后,10月19日潼關高程為327.94m,較洪水前降低了0.85m。
2003年洪水后,渭河下游河道較汛前發生了較大的變化,灘面普遍發生淤積,淤積厚度一般在0.4m左右,最大淤積厚度為楊家斷面處(渭淤16(二))的1.5m;主槽發生沖刷,河槽一般較汛前展寬50~100m,局部河段展寬了100~200m,河道深泓點普遍較汛前下降0.5~1m,局部河段深達2m以上,圖5為洪水前后華縣站實測斷面比較,說明洪水的刷槽淤灘特性。2003年渭河下游(渭淤37-渭攔4)共沖刷泥沙0.1693億m3,斷面變化表現為沖槽淤灘;沿程變化表現為兩頭沖、中間淤,如圖6所示。
圖52003年華縣站實測大斷面沖淤變化
圖62003年渭河下游河道沖淤量沿程變化
2降低潼關高程的預期目標與措施
2.1預期目標如前所述,通過調整三門峽水庫的運用水位是可以降低潼關高程的,為此,筆者采用泥沙數學模型對這一問題進行了研究。圖7為三門峽水庫運用方式調整后3種方案(一種是全年敞泄運用,另兩種分別是汛期敞泄、非汛期控制318m與315m運用)潼關高程變化過程的泥沙數學模型計算結果,由圖可見:在偏枯的1987~2001年共14年水沙系列條件下,14年末3種不同的三門峽水庫運用方式時,潼關高程可降低0.77~1.09m(與計算起始地形2001年汛后潼關高程328.23m比),而采用1978~1996年組合的偏豐的14年水沙系列,14年末3種不同的三門峽水庫運用方式時潼關高程可降低1.37~1.64m。因此,通過調整三門峽水庫的運用方式,在目前偏枯的水沙條件下近期使潼關高程下降1m是可能的。
各種措施對進一步降低潼關高程作用的研究表明[4],通過采用跨流域調水增加水量、水土保持或修建水利樞紐減少來沙、修建水利樞紐形成人造洪峰以及疏浚等措施都可在改變三門峽水庫運用方式降低潼關高程的基礎上,分別進一步降低潼關高程0.05~0.48m。采用這些措施的組合后,潼關高程下降2m是可能的。當然,這些措施的實施需要較長的時間,因此,可以將潼關高程下降2m作為中長期目標。
2.2調整三門峽水庫運用水位對降低潼關高程的作用大量研究表明[1,4,6],改變三門峽水庫的運用方式,可使潼關高程下降。對此許多專家提出了不同的調整三門峽水庫運用水位的方案,主要有如下三種:一是三門峽水庫全年敞泄運用;二是三門峽水庫汛期敞泄非汛期控制水位運用,其中包括非汛期控制水位310m、315m、316m、318m等,310m為1969年4省會議確定的;三是三門峽水庫汛期平水發電、洪水敞泄,非汛期控制水位318m、320m、322m、324m等,此外還有上述3種方案之間的組合。如果僅從降低潼關高程的角度出發,三門峽水庫的運用方式采用全年敞泄最為有利,但其對庫區和樞紐造成的社會、經濟、生態環境等的影響也最大。因此,尋找到一個相對的平衡點,既對降低潼關高程有明顯作用,又對庫區和樞紐的社會、經濟、生態環境影響較小的三門峽水庫運用方式是非常必要的。
圖7不同水沙系列時潼關高程的變化
采用泥沙數學模型對1974~1999年25年水沙系列條件下三門峽水庫全年敞泄與汛期敞泄、非汛期不同控制運用的潼關高程差的計算結果表明[4]:不論是25年末潼關高程差,還是平均潼關高程差,當非汛期運用控制水位在315m以上時,隨控制水位的上升,全年敞泄運用與非汛期控制水位運用之間潼關高程差愈來愈大,特別是控制水位在318m以上時,兩者差值趨于更大;而非汛期控制運用水位在312m以下時,兩種運用方式潼關高程差較小。
表1三門峽水庫汛期敞泄、非汛期不同控制運用水位對降低潼關高程的影響
三門峽水庫非汛期控制水位/m非汛期控制運用與全年敞泄運用潼關高程差
差值/m差值/m
3090.1850.0083
3120.210.017
3150.260.027
3180.340.030
3210.430
表1給出了由計算成果得到的三門峽水庫汛期敞泄、非汛期控制運用時,不同控制運用水位段每米控制水位的差值對降低潼關高程的影響值,由表可見,當非汛期三門峽運用水位控制在312~315m范圍時,運用水位每升高1m,潼關高程少降低0.017m;當非汛期三門峽運用水位控制在315~318m范圍時,運用水位每升高1m,潼關高程少降低0.027m;當非汛期三門峽運用水位控制在318~321m范圍時,運用水位每升高1m,潼關高程少降低0.030m。這也進一步說明,每米控制水位對降低潼關高程的影響在水位315m上下存在明顯的差別,特別是在318m以上差別更大,而在312m以下差別很小。
由以上分析可見,非汛期三門峽運用水位控制在312~318m范圍時,對潼關高程的影響相對較小,選擇非汛期控制水位在318m為這一范圍的上限,考慮到調整過程的漸進性,選擇非汛期控制水位在315m左右時,三門峽水利樞紐還能繼續發電,對庫區社會、經濟、生態環境影響相對較小。因此,三門峽水庫采用汛期敞泄、非汛期控制水位315m運用是比較合理和現實的。
此外,據實測資料分析也可得到類似的結果。圖8(a)為1960-2000年非汛期(11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三門峽水庫壩前平均水位與同期潼關高程升降的關系,由圖可見,在非汛期平均水位約315m時,有一明顯的拐點,315m水位以上對潼關高程升降影響較大,315m水位以下時曲線較平坦、對潼關高程升降影響較小,這與清華大學得到的結果基本一致,由圖8(a)還可看出,當壩前水位低于310m時,兩者幾乎沒有相關關系,因此,將1972年以后非汛期的低于310m的水位剔除(這些水位多出現于汛末蓄水的11月份和汛前降水的6月份),然后點繪非汛期壩前平均水位與同期潼關高程升降的關系如圖8(b),可見在315m水位時仍存在一個拐點,且兩者的相關程度由0.6984提高到0.7638。這些實測資料的分析結果進一步說明非汛期控制水位采用315m運用是比較合理的。
圖8(a)非汛期壩前平均水位與同期潼關高程升降關系
圖8(b)非汛期壩前平均水位與同期潼關高程升降關系
需要指出的是,本文提到的非汛期水位可有兩層含義,一層是上限水位,另一層是平均水位,如無特殊說明,本文所指非汛期水位為上限水位,平均水位一般較上限水位低。
2.3采取綜合措施可進一步降低潼關高程調整三門峽水庫運行水位是降低潼關高程的重要措施之一,效果十分明顯,但降低的程度還與來水來沙過程有密切的關系,在目前的水沙條件下,來水來沙偏枯,對降低潼關高程的作用是有限的,還需要配合其它措施,以期較大幅度地降低潼關高程。筆者曾對其它措施降低潼關高程的作用進行了泥沙數學模型計算[4],這些措施包括:增加水量(跨流域調水)、減少來沙、人造洪峰、改變水沙系列、裁彎、縮窄河寬、疏浚和增加三門峽水庫泄量等。研究結果表明:這些措施單獨使用都較調整三門峽水庫運用水位對降低潼關高程的效果小一些,但不同程度上都能對降低潼關高程有一定作用,特別是增加水量、疏浚和減少來沙等措施的效果更明顯,因此,為了達到降低潼關高程的預期目標,特別是中長期目標,應采用包括調整三門峽水庫運用水位在內的綜合措施。
3關于潼關高程的穩定降低
潼關高程的升降隨三門峽水庫運用方式和上游來水來沙條件的不同而變化。在三門峽水庫運用方式一定時,有利的水沙條件可能使潼關高程有比較急劇的降低,但并不表明潼關高程就穩定降低了,只有在潼關高程降低到了某一高程后,并在一個較長的時段內在其周圍穩定地升降,才表明潼關高程是穩定地降低了。
采用泥沙數學模型在2001年汛后地形基礎上,計算了1987~2001年偏枯水沙系列條件下4種三門峽水庫運用方式(現狀運用,全年敞泄,汛期敞泄和非汛期控制318m水位運用,汛期敞泄和非汛期控制315m水位運用)和以1974~1975年為基礎概化的平水系列條件下4種三門峽水庫運用方式(全年敞泄,汛期敞泄和非汛期控制318m水位運用,汛期敞泄和非汛期控制315m水位運用,汛期敞泄和非汛期控制312m水位運用)潼關高程的變化趨勢,如圖9所示。由圖可見,潼關高程在前幾年變化較大,在經過約4~8年之后,無論哪種水沙系列和三門峽水庫運用方式,潼關高程都可降低到穩定狀態,其中全年敞泄運用時約需4年,潼關高程可降低到穩定狀態,非汛期控制318m運用時約需8年,非汛期控制315m約需5年。表明潼關高程降低到穩定狀態是需要一定的時間的,但并不需要很長的時間。
圖9(a)概化平水系列全年敞泄時潼關高程的變化
圖9(b)概化平水系列三門峽水庫不同運用方式時潼關高程的變化
4渭河下游河道的綜合治理
潼關高程作為渭河下游河道的侵蝕基準面,直接影響著渭河下游的河道演變、河床沖淤和河道防洪,隨著潼關高程的不斷升高,渭河下游河道也由“地下河”變成了“地上懸河”,并且在日益加劇。目前渭河下游河床已平均高出堤外地面2~4m,最多的地方已高出地面4.5m,使得渭河下游的防洪形勢愈來愈嚴峻。渭河下游堤防的現有防洪標準按50年一遇洪水標準設計,但目前一般只達到20年一遇標準,西安等重要城市附近堤防的防洪標準也不足50年一遇,渭河下游河道堤防有91.7%低于設計洪水標準,特別是十多條南山支流的堤防十分薄弱,一旦遇上大水,損失將是巨大的,2003年渭河下游的洪水就是典型的實例。因此,渭河下游的治理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迫切的,降低潼關高程是重要的措施之一,但潼關高程的穩定降低不是短期可以做到的,即使潼關高程降下來了,其對渭河下游的影響范圍也是逐步發展的,要有一個時間過程,且對華縣以上的影響將是十分有限的,渭河下游的治理應該是采取綜合措施,以期達到長治久安的目標,目前研究可采納的綜合治理措施如下。
4.1近期措施(1)降低潼關高程;(2)黃渭洛匯流區河道整治;(3)渭河下游河道整治;(4)渭河下游河道疏浚和淤臨淤背;(5)渭河干流大堤加高加固,提高防洪標準,特別是南山支流堤距加寬和堤防的加高加固。
4.2中長期措施(1)水土保持減少入渭泥沙;(2)跨流域調水入渭,提高渭河下游河道的輸沙水量和流量;(3)修建東莊水庫調節渭河下游河道水沙過程;(4)北洛河改道直接入黃。
5結語
通過實測資料分析和泥沙數學模型計算等方法對潼關高程的作用、潼關高程的變化過程及其影響、降低潼關高程的目標與措施、潼關高程的穩定下降和渭河下游河道的綜合治理措施等重要問題進行了研究,取得了如下認識:
(1)潼關是三門峽庫區的天然卡口,是渭河下游河道的侵蝕基準面,潼關高程的變化直接影響渭河下游河道的沖淤,從減少渭河下游河道淤積、減輕渭河下游洪澇災害及改善渭河流域生態環境等方面考慮,降低潼關高程是非常必要的;
(2)三門峽水庫不同運用方式時降低潼關高程的過程是不同的,但一般經4~8年后潼關高程可降低到穩定狀態,其中,全年敞泄時約需4年,非汛期控制水位在318m時約需8年,非汛期控制水位在315m時約需5年;
(3)改變三門峽水庫運用方式,近期降低潼關高程1m是可行的,采取綜合措施后中長期降低2m是可能的;
(4)三門峽水庫汛期敞泄和非汛期控制水位318m以上與全年敞泄相比,不利于降低潼關高程,非汛期控制水位在312m以下與全年敞泄相比對降低潼關高程的作用接近,非汛期控制在312~318m范圍內對降低潼關高程和潼關至大壩段的生態環境相對有利,采用非汛期控制水位318m為上限,綜合考慮目前非汛期控制水位315m較好;
(5)渭河下游河道的治理應該是采取綜合措施,近期可以采取的措施有降低潼關高程、渭河下游河道與匯流區整治和疏浚、渭河干流與南山支流提高堤防標準等,遠期可采取的措施有水土保持減少入渭泥沙、調水入渭增大輸沙水量和流量、修建東莊水庫調節水沙過程、北洛河直接入黃等。
參考文獻:
[1]陜西省三門峽庫區管理局,等.陜西省三門峽庫區防洪暨治理學術研討會論文集[C].鄭州:黃河水利出版社,2001.
[2]三門峽水利樞紐管理局,等.三門峽水利樞紐運用四十周年論文集[C].鄭州:黃河水利出版社,2001.
[3]胡春宏,陳建國,周文浩,李慧梅.三門峽水庫現狀及遏制泥沙淤積的對策[J].水利學報,2001,(增刊):98-102.
[4]胡春宏,郭慶超,陳建國.降低潼關高程途徑的研究[J].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學報,2003,1(1):30-35.
語文教學確實是一個老大難問題。魯迅先生曾經把我國歷來的語文學習比之于“一條暗胡同,一任你自己去摸索”,語文教學可以說是我國的千古難題之一。遙想古代,無數莘莘學子,畢生苦攻語文,十年寒窗面壁,從青絲熬到白發,只磨語文一劍,可是有多少人只能像孔乙己那樣僅會湊上幾句半文不白的話。五四以后,經過幾代人的努力探索,語文教學有了長足進展,但是,這個千古難題仍然是若明若暗,一團疑云。近年來,尤其是1978年以后,語文教學界掀起了改革熱潮,語文教學研究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績,這是客觀事實,不容否認;但是,我們還應冷靜地看到當前語文教學中普遍存在的問題,尤其要耐心地傾聽社會各界對語文教學的評價。打開各種報刊,我們經常會看到社會各方面人士對當前中小學生語文素質低下狀況的批評。不少有識之士不無激動地責問:中小學語文教學花這么多力氣究竟在抓些什么?為什么語文教改搞了這么多年,中小學生的語文素質依然普遍令人憂慮?
一方面是我們不少人沉浸在語文教學研究成果的喜悅之中,另一方面是社會各界對中小學生(包括大學生,其實根子也在中小學)語文素質普遍之差呼聲強烈,這中間,究竟孰是孰非,真叫人大惑不解。但是,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社會輿論是語文教學質量的重要鑒定書。如果我們的中小學畢業生多數人寫字東倒西歪,作文病句連篇,講話結結巴巴,讀書拎不清主旨,我們就沒有任何理由夸耀我們語文教學已取得的成績,而應以更多的熱情來研究這些問題。這是最起碼的社會責任心。
二、語文教學的主要任務,究竟是什么?———要在主要任務上用足功夫
沒有哪一門學科,會像語文教學這樣,討論了多少年,連自己的主要任務還是如此模糊的!語文教學的任務是什么?近年來大家提出了種種說法,諸如要加強思想政治教育,要進行審美教育,要進行思維訓練,要發展智力等等。這些任務無疑都是應該完成的,但是,這些任務也是學校中其他各科都要承擔的,并不是僅靠某一門學科能完成的,語文教學根本沒有必要,而且也不可能把大家的事都攬到自己頭上。各門學科都應該根據自己的特點,在進行本學科的知識教學和能力訓練的同時,有機地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審美教育,來訓練思維、發展智力。在這個問題上,其他學科都顯得比較清醒,把握得較有分寸。與語文學科十分相仿的外語教學,處理這個問題一直沒有多少麻煩,唯獨語文學科,在這個問題上,長期爭辯不休,新論迭起,搖擺不定,結果,語文學科自身的根本任務卻遭到冷落。難怪有人在報刊上大聲疾呼:“語文,歸來吧!”“中小學語文教學要返樸歸真!”這不正是我國的語文教學改革雖然搞得轟轟烈烈,可是學生的語文素質依然普遍低下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原因嗎?
我從1978年開始進行“語文能力綜合訓練”的試驗,也重視思想教育、審美教育,也認真進行思維訓練,但我始終把語文基礎知識的教學和閱讀、說話、寫作、書寫的訓練放在首要地位上,用重錘狠打。我的目標十分明確:我教出來的學生,大多要能寫一手端正、規范甚至是漂亮的字;能寫出語句通暢、用語得體、表達清楚的文字;能用普通話有條有理地準確表達自己的意見;一般的文章讀后能抓住中心。概括起來講,主要就是:一手像樣的字,一筆得體的文章,一口流暢的普通話,一看就能抓住要領的讀書能力。我不是只讓學生死讀、死寫、死練,而是想方設法在練字、寫作、說話、讀文的過程中,讓學生也受到思想情操的感染和美的熏陶,得到思維的訓練。我曾經自信地說過:“我接過一個班級,教了三年以后,可以保證這個班級的絕大多數學生書寫面目清秀,作文文通句順,講話清楚流暢,人人能熟記上百首詩詞,數百句名言警句?!睂嵺`證明,我的話并非虛夸之詞。同時也證明,只要我們抓住根本任務,切實地下點功夫,是可以使學生的語文素質普遍提高的。如果我們不抓住語文教學的根本任務,盡在其他目標上忙忙碌碌,這或許也能有不少收獲,但人們都會這樣問一句:中小學開設語文課究竟是為了什么?
三、“×步法”、“××式”教法,果真是靈丹妙藥嗎?———語文教學要靠綜合治理
幾十年間,我國的語文教學界提過不少口號,一忽兒左,一忽兒右,真叫人心神不寧。近年來,在教改浪潮中又涌現了不少新教法:“×步法”、“××式”教法之類,鋪天蓋地,燦若繁星。每一種新教法的出現,幾乎都被宣傳得相當完美,似乎只要一采用這種方法,學生馬上就能學好語文,無論中考、高考,都能所向披靡,“考不怕”、“考不垮”。
教學也是一門科學,采用任何一種新的教學方法,都應取慎重的嚴謹的科學態度。教學是周期很長的相當復雜的認識活動,短期內不易看出明顯效果。而且,教學效果的鑒定至今尚未找到令人滿意的科學方法。僅僅憑幾次書面測試的分數,誰都知道這不能真正說明問題。當前語文教學界不適當地夸大一些新教法作用的做法,只會妨礙語文教學改革的深入。
語文教學是一門很特殊的學科。語文學習是各種學習過程中最為復雜的一種認識過程。而且,我國的語文學科,又是由若干相對獨立又相互關聯的教學系統(如現代漢語、古漢語、文學、寫作等)組合而成的,不少國家都將這些項目分別開設幾門同時并進的學科,如語言、古典文學、寫作等,而我國的語文學科則一身挑有多項重任。語文教學性質的多特性(如工具性、思想性、社會性、知識性、綜合性等),語文教學任務的多職能(知識教學、思想教育、審美教育、能力訓練等),語文能力訓練的多項目(聽、說、讀、寫、看、想等),每項能力內部結構又是多層次、多因素的,同時,上述諸項目和因素之間的關系又錯綜復雜,往往是相互滲透,互為因果。這一切,決定了我國的語文教學絕不是只抓某一端,只持某一絕“招”就能大功告成的。綜合性強的學科,只能采用綜合治理的方法,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
再從培養新型的建設人才的需要來看,要求學生具有更全面的語文素質。時代越是發展,科技越是進步,對人才應具有的語文技能也會有更高的要求。面對這種形勢,我們沒有理由再迷信那些只在局部上修修補補的做法了———我無意抹殺這些局部教改的作用,只是意在說明一點:局部的改革良法,畢竟只是局部的效果,語文這門綜合性特別強的學科,最終還要靠各個方位的綜合性治理的辦法。
所謂綜合治理,就是要求我們的語文教學能夠全方位地展開。既要治教,又要治學;
既要治課內,又要治課外。在“教”的方面,要有正確的教學觀念,要有科學的教學方法,既要注重知識教學和能力訓練,又要注意有機地進行思想教育、審美教育、情操感染;在能力訓練中,既要注重讀和寫的訓練,又要有效地進行聽和說的訓練,還要巧妙地進行看(觀察)和想(思維)的訓練。在“學”的方面,也要引導學生逐步確立科學的觀念,克服學習上的依賴思想,花大力氣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掌握學習的方法。當前,尤其要引導學生能在課外,在生活中,時時用語文、學語文,要有意識地培養學生的自我評價、自我管理、自我發展的能力(這是自學能力中最高的一個層面)。既要治課內,還要治課外。課外活動在語文教學中有著極其重要的地位。僅靠幾冊課本,關在教室里每天上一堂語文課,是不可能學好語文的。這已是一個常識問題。課外活動絕不能僅看成是課內教學的簡單延伸和補充,而是語文教學不可或缺的,無法替代的重要組成部分。語文教學只有在社會大課堂的廣闊背景的有力依托之下,才能有活力。課外活動不能僅僅看成是有組織的集體活動,還應包括學生個體的種種語文學習活動,包括看書、讀報、聽廣播、看電視節目等,這種個體的課外語文活動,尤其需要教師有意識的引導,它的作用是課堂教學無法比擬的。
可以這么說,學生在課外進行語文學習的總量,在某些方面要大大超過課內活動。如果我們能把這類活動也有意識地納入語文教學的軌道,它的能量是極為可觀的。我在1979年開始的“語文能力綜合訓練”試驗中,就在這些方面連續地進行探索,直到今天,依然堅持著做。幾屆試點班學生在語文能力、語文素質方面的優勢,已受到各方面的充分肯定。
四、是不是一定要采用新鮮的方法才算是教學改革?———要建立語文教學常規
在語文教學改革中有這樣一種傾向,似乎只有采用與眾不同的新鮮的方法,才算是改革。這是一種誤解。所謂教改,從本意上講,應該是改掉那些不符合教學規律的東西。至于那些在長期的教學實踐中積累下來的被實踐證明是有效的經驗、辦法,就要珍視。其中有不少東西是符合語文學習的認識規律的。對這些經驗和辦法,加以篩選和概括,可以提煉出一些對提高學生的語文素質有良效的好措施。把這些措施固定下來,堅持著做,就是語文教學的常規。這項工作,也應是語文教改中的一個重要內容。
我在自己的教學中(并在自己所在學校的學科組內)長期以來堅持著做這項工作。每當接到一個新的班級,就要有計劃地引導學生在語文學習方面做到若干具體要求,持之以恒,毫不放松。
如閱讀教學,有三個重要環節:學生自讀、教師指導、練習運用。實踐證明,其中的“自讀”是關鍵的一環。自讀中尤其以預習為最要緊。我就將“教新課前先預習”作為“語文學習常規”之一。我一方面注意預習的指導,指點預習的方法,一方面加強預習的檢查。上新課前,總要讓學生匯報預習情況,提出預習中遇到的問題,并經常在課前將學生的課本收上來,檢查他們的預習情況,看他們在新的課文上做了哪些符號。
又如作業的規范、上課筆記的習慣以至上課提問和回答的姿勢、作業書寫的要求等,都提出明確的要求,時時要按這個要求去做。經過一個較長時間的堅持之后,學生從開始的不習慣到逐漸的習慣,從不自覺到逐漸的自覺。一旦到了這個境地,語文學習就步入了順暢的軌道,語文素質的提高就有了保證。
五、當前學生語文學習負擔重在哪里,輕在哪里?———語文能力訓練要有科學的訓練量
當前普通中學學生的學習負擔,在總量上是偏重了。但對于語文學科的情況來說,要作具體的分析。當前普通中學的語文教學,有相當多的時間是用在應試訓練上,沒完沒了的習題,都是對準了中考或高考。廣大中學生整天埋頭在題海中,成了解題的機器。而語文基本技能的訓練,如果是與考試沒有直接關系的項目,則往往輕描淡寫,一帶而過。如書寫,雖然近年來已在升學試卷的評分標準中加上了一項“書寫端正清楚美觀的可以加分”,“書寫過分潦草的扣分”,書寫的訓練稍有起色,但大多數學生的書寫依然不能令人滿意。又如作文訓練,雖然作文是必試的項目,但因為學生作文能力普遍較差,升學評分缺少科學的方法,判分時大多給一個及格上下的“保險分”,好的差的拉不開差距。于是教師和學生都不愿在作文訓練上多下功夫了,寧愿把時間放到可以爭分的其他項目上去。所以,相對而言,語文基本技能的訓練分量卻顯得過輕。這也是當前中小學生語文素質普遍差的一個重要原因。今天社會各界人士都在指責中小學生的書寫水平太差,主要原因就在于從小學到中學普遍的沒有扎扎實實地訓練過書寫技能。
“學好語文,要下苦功夫”,這是十分中肯的警句。不管你采用何種最先進的教學方法,都不可能逃避過“下苦功夫”這一關。語文學習有好多項基本技能,每一項基本技能的掌握,無不需要下相當的苦功才行。過去的舊學校里出來的學生,為什么大多能寫一手好字,就是因為那時的學校里把寫字看作每天必練的基本功,朝夕磨煉,功到自然成。其他如作文、背書等能力,也是如此。
我們今天當然不能像舊學校那樣,花大量時間去練字,去背書,去對詩,但既然要讓學生掌握這些基本技能,就得投入必要的訓練量。
我在1989年開始的“語文能力綜合訓練”的試驗中,借鑒古今中外語文基本技能訓練經驗,結合自己的教學實踐,探索了書寫、作文、閱讀理解等基本技能的訓練量,讓每名學生均受到適量的持續訓練,取得了明顯的成效。經過二三年的訓練,我的試驗班中涌現了一大批的書寫高手和作文尖子,在省市以至全國的比賽中,好些學生獲得榮譽。我有兩屆試點班學生(六年一屆)分別參加了“上海經濟區十城市萬名學生作文賽”(1984年)和“第十屆華東六省一市作文比賽”(1990年),均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績,前者有6名學生同時獲獎,后者有4名學生同時獲獎。不少學校能在這種大賽中有一名學生獲獎,就會興高采烈,而我的試點班一次就有這么多學生同時獲獎,這充分顯示了經過適量訓練后的學生在語文素質上的優勢。為此,第十屆華東六省一市作文比賽評委會主任于漪老師在總結大會上曾專門提及此事:“這次大賽中,無錫市一中有五人獲獎,其中竟有四名學生出在同一個試點班,說明這所學校的語文教改很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