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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近年來,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明顯的加快,農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 導致城市的基礎設施施工規模進一步擴大。由于工程量大,而且結構復雜,所以建筑工程質量安全問題頻頻發生。為了有效改善這種局面, 在新的經濟環境下,讓建設工程的質量安全管理有更好的發展,就需要對當下建筑施工質量上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和探討。
一、現階段建設工程質量上存在的問題
1、對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管不廣泛
在建筑工程領域中,質量和安全監管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其直接關乎一個項目的運營壽命,除此之外,還關乎在這棟建筑里的人的人身安全問題。但是在現在的建筑環境中,我們不難發現,很多地方建設單位以及相關的監管單位,在工程質量監管上都存在著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例如監管范圍比較狹窄, 在監管過程中,顧此失彼,致使監管力度不平衡。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有關人員只是對民用的建筑住宅,還有特殊用途的建筑工程質量實施安全質量的監管, 但是像市政工程,公共園林工程等其他工程項目只是走走監管流程,大部分時間都是走馬觀花,根本就沒有對工程質量進行實質性的監管工作,更有甚者有些工程項目根本就沒有安全監管手續,但是還能照常施工,可見相關人員監管力度的松懈性。
2、對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管落實不到位
從大的方面看,工程建筑的產品樣式非常多,而且在施工現場,人員和物料的流動性也很強,所以這些施工標準的不確定性,直接決定了工程建設安全的復雜性。在施工建設中,不可能有兩塊完全相同的土地,但是工程建設受到土地條件的限制,所以工程建設的結構情況也就各有各的特別要求,建筑難度就大大增加了。大多數的建設工程都是重視建設施工現場的質量安全監管,而對建設其它過程的監管問題長時間放任自流。這種單方面的監管方法是不符合現實情況的,根本就是不科學不合理的做法。在當下,在建設工程監管中,現場的監管人員大多數都是以現場定期巡查,還有對建筑質量隨機抽查以及告知性檢查,強制性介入檢查等相互結合的辦法進行監管,雖然這些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對建筑的質量有一定的提高,但是對建設工程質量的潛在安全隱患卻是鞭長莫及的,如果只是上述的這些監管行為,對我們想要達到的監管目標還是遠遠沒有達到。所以,要解決這個問題,制定一套完善的建筑安全質量管理制度體系是必然的發展方向。
二、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的長效策略
1、加強安全生產的各個環節管控
在一線員工的生產過程之前,首先要召開安全生產大會,讓員工知道發生事故的嚴重性,讓員工有一個預防安全事故的思想意識,而且把安全生產的會議目的貫徹到建設工程的各個環節,無論是施工,還是后期的驗收過程,安全監督管理一定要在生產的全過程中進行落實,像有些地方,容易發生安全事故,老員工就需要對新員工進行培訓,在生產過程中,對可能出現安全風險的工序,進行定期的檢查和抽樣調查,監督管理工作人員按照制度和標準進行施工驗收。然后通過對調查結果的分析,制定相關的科學管理計劃,統計出在調查中員工出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制定全面的安全防范和事故緊急預案,把安全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2、發揮設計單位對施工安全的監督指導作用
安全監管部門對工程建設事故的發生是負主要責任的,所以安全監管部門一定要和設計單位進行經常的有效溝通,讓設計單位發揮其對施工安全監督的指導作用。例如,設計單位可以采用新的結構,或者采用新的施工工藝進行建設,而且在施工之前,針對地質災害頻發的地域,要及時的做好項目調查,對周圍的環境進行仔細勘察,這樣就可以在施工中對安全事故問題做到有效防范,在勘查中,要按照科學的方法嚴格預測結果,這樣,才能有效的對施工單位以及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做出指導。
3、打造“模范工地”,建立安全生產標準
建筑工程項目一般來說都是比較大的項目,而且在實際的施工中,如果真是發生安全事故問題,那后果是非常嚴重的。所以,為了把安全監管問題做到位,為了把施工中安全事故降到最低,讓工程的安全建設能夠有規可循,我們可以在真正施工之前,建立一個采用規范化生產,數字化控制管理,而且秩序化執行的模范工地,然后對施工中的各項安全生產,做一個規范化的、真實的標準模式,可以根據這個現實的施工模型場地,對其進行安全監督和管理,對發現的問題數據進行收集和分析,而且鼓勵施工人員對施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歸納并提出來,通過科學的統計分析,依據此次模擬工程得出的結論,對其他建設工程建立規范化管理和安全建設施工標準,保證把實際施工中的安全事故降到最低。
4、完善安全生產的法律制度和行業技術標準
企業的安全監督規章制度,一定要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來制定,然后在這個大的基礎上,建立企業的安全技術標準和安全生產責任規定,因為只有有效的獎勵和懲罰制度才能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建立起完備的監督管理制度才能夠對施工企業,以及企業的施工員工有全方位的規范約束力,有了可以依照的制度,企業在建筑施工中的質量才會有切實的根據和保障。所以,完善安全生產的法律制度和行業技術標準是計劃的第一步,也是關鍵的一步,而在制定企業相關規定的同時,我們需要先做好調查工作,同一線的施工人員進行溝通,知道主要問題可能出在哪,出問題的原因。從而杜絕“閉門造車”的事情發生。而且對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也不能僅僅局限于施工發生之后,而是要對安全建設的整個過程進行監管。
5、強化管理層的安全意識
對于建筑施工企業來說,管理層不僅僅包括了本公司的各個部門的有關領導,而且還包括了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人員,而加強領導層的安全管理意識,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兵熊熊一個,將熊熊一窩,如果領導對安全管理監督這方面都是漠不關心,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態度,那么這個企業的工程質量根本就沒有保證。所以在領導層的管理上,一定要提高他們的預防意識,把安全事故預防管理納入到日常的工作中,做到防患于未然。通過對建設工程的進度、質量、效益,尤其是對安全問題加強認識,通過全方位的理解和剖析安全責任問題,爭取有效地把安全事故控制在萌芽中。
總之,社會在進步,企業也在發展,人民群眾對安全生產的呼聲愈來愈高。工程建設雖然是我國的新興支柱產業,但是也是事故發生頻率最高的行業,因此,一定要按照以上的監督和管理方法進行實際的工作落實,降低工程建設質量安全問題給社會和人們造成的危害,這樣,建筑企業才會有更加穩定的發展環境。
【參考文獻】
[1] 孫青松,孫雪紅,李慶麗.工程建設質量的影響因素分析及防范措施.中國科協第三屆青年學術年會衛星會議.中國鐵道學會第六屆青年學術會議.1998.
[關 鍵 詞]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設;實施成效
[作者簡介] 李彥榮,上海市浦東教育發展研究院教育發展促進部主任,副研究員,教育學博士
我國一直非常重視學生生命安全。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管理,提高學生應對各種災害(包括自然災害與人為災害)的能力,從法律法規的高度提出了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設的要求。繼2006年在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多處提出加強安全管理制度建設后,連續出臺了《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并擬在即將制定的 “學校法”中專列關于學校安全管理的章節來推動安全管理的制度化和實效性。本文擬通過對這些法律法規文本的分析審視我國學校安全管理的制度建設與實施成效。
一、通過立法強化政府和學校的主體責任
2006年,新修訂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下文簡稱《義務教育法》)分別從校舍建設、經費保障、政府責任、學校內部安全教育制度建設以及各主體違法應承擔的責任等角度對政府和學校在學校安全建設中應承擔的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為配合落實《義務教育法》的有關規定,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教育部聯合公安部、司法部、建設部、交通部、文化部、衛生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新聞出版總署9部委在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頒布的第二天(2006年6月30日),頒布了《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下文簡稱《辦法》)。如果說《義務教育法》主要從宏觀層面提出了各級政府和學校舉辦者、管理者的責任,《辦法》則更集中于對以學校為主體的內部安全管理的規范。
(一)明確政府責任
1.各級政府的責任
(1)提供學校正常安全運轉的經費并定期進行督促檢查
《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將義務教育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按照教職工編制標準、工資標準和學校建設標準、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準等,及時足額撥付義務教育經費,確保學校的正常運轉和校舍安全?!?/p>
同時第二十四條又進一步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對學校校舍安全進行檢查;對需要維修、改造的,及時予以維修、改造。”
(2)維護學校周邊安全
《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保護學生、教師、學校的合法權益,為學校提供安全保障?!泵鞔_了學校周邊安全的主體責任。
2.政府各職能部門的責任
為了落實政府責任,《辦法》第六條對政府各職能部門的責任也進行了明確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依法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履行學校安全管理職責。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條則分別對政府的不同職能部門在學校安全管理中應承擔的責任予以明確規定。
(二)明確學校舉辦者的責任
我國還從學校建設安全標準角度規范了舉辦者的責任,如《義務教育法》第十六條規定:“學校建設,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辦學標準,適應教育教學需要;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選址要求和建設標準,確保學生和教職工安全?!薄掇k法》第十四條則分別從學校建設標準、設備的安全使用和檢查、維修等角度對學校舉辦者在安全管理中的責任予以明確規定。
(三)明確學校管理者的責任
此外,我國還從安全管理制度建設角度對學校管理者提出要求。如《義務教育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學校應當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應急機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加強管理,及時消除隱患,預防發生事故。”《辦法》則具體規定學校應成立由校長負責的校內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工作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安全保衛人員,并從制度建設和日常管理、教育的角度提出了相應的責任。
二、建立責任追究機制,以考核評價
督促責任落實,提高安全管理責任意識
隨著《義務教育法》和《辦法》的頒布實施,各地政府和學校開始重視安全教育工作。據目前各地實際實施情況來看,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追究法律責任
這主要是由于《辦法》明確規定了安全工作在政府各職能部門以及學校的工作責任和違法責任追究,使地方能根據法律的規定規范政府和學校的安全管理責任,提高安全管理的重視程度和實效。
(二)成立專門的管理機構負責安全工作
這主要表現為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一般都成立了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負責地區或系統內安全管理。
(三)以“一票否決”的考核機制強化安全管理責任
為了提高責任機構的安全管理責任意識,一些地方政府將安全工作作為當年管理工作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并實施“一票否決制”,即如果當年學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學校校長甚至安全管理負責機構的主要責任人考核不合格。這迫使政府行政部門和學校不得不重視安全管理,積極開展安全防范和安全教育。
三、建立學校內部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
(一)建立“預防為主、依法管理”的學校安全管理方針
為了降低災害發生率和災害發生后的死亡率,我國提出了“預防為主、依法管理”的安全管理方針,要求通過加強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學校周邊環境的治理以及安全預案的制定、演習和及時妥善的事故處理等來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降低災害發生后的死亡率。
(二)建立預警機制,加強安全事故防范,提高防災減災能力
目前,我國已基本建立起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形成了以教育部總體預案為總綱,以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部門預案為主體,以各級各類學校預案為支撐的體系格局。這對有效應對突發公共事件、保護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安全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具體表現為:一是以安全文明校園建設為主旨,確定了以學生為本和預防為主,分級負責和屬地管理、依法規范和從嚴管理、快速反應和協同應對、依靠科技和提高人員素質等相結合的應急管理工作原則;二是以規范應急處置工作為基礎,明確了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響應、應急處置、恢復重建和調查評估等應急處置工作程序,以及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事前、事發、事中、事后等各環節工作機制;三是以提高應急處置效能為目標,明確了加強應急信息隊伍和信息平臺建設,做好預案培訓、演練,抓好安全宣傳教育和提高師生應對能力等應急管理的具體任務和工作要求。目前,各地已逐步將應急演練制度化,不斷增強應急演練的針對性、實效性,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應急預案,增強應急管理能力。[1]
(三)建立學校內部實施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
除加強預防外,為了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成效,我國在《辦法》中從組織機構建設、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危房報告制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工作責任制度、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信息通報制度、住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學校車輛管理制度、安全工作檔案制度以及日常安全管理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以制度的全面規范來強化管理的精細化,將安全事故發生率降到最低。
四、建立長效機制,通過各種手
段常抓不懈,提高安全工作的實效性
(一)安全教育進課程,培養學生安全意識,提高學生自我防護能力
提高安全管理的成效,不僅需要管理層有責任意識,學校有管理制度,更需要我們的教師、學生有應對安全危機的能力。為此,教育部制定《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下文簡稱《指導綱要》),加強對中小學各主體的安全教育指導,使安全教育走進課程、走進課堂,成為學校教育的重要內容之一,極大提高了安全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1.編制全國性和地方性安全教育教材,兼顧國家和地方需要,提高針對性
為了落實《指導綱要》,教育部組織力量編制了安全教育圖書、安全知識書簽等圖書,分送到地區和學校,使安全教育課程化有了落實的基礎,安全知識成為身邊隨處可見的內容,極大提高了安全教育的有效性。一些地方還自編了安全教育教材,如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針對學校食品安全,組織專家編寫了《食品安全教育讀本(學生版)》,有力提高了安全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2.根據不同對象提出不同教育要求
《指導綱要》將學校的不同主體:學生、教師、校長均納入教育范疇,并根據他們的身份特征提出了不同教育要求。
就學生群體而言,主要針對學生在校學習和生活特點制定了安全教育重點。如實驗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輻射、防污染等安全防護教育;用水、用電的安全教育;對寄宿學生進行防火、防盜和人身防護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應對不法侵害,使學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護技能的安全防范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交通規則和行為規范的交通安全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提高防火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的消防安全教育;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等等。
就教職工而言,根據其工作特點,主要是要求其熟悉安全規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就校、園長等安全工作負責人而言,主要是提高他們的安全管理責任意識,要求他們能警鐘長鳴,能定期接受有關安全管理培訓。
3.根據不同時間特點制定不同教育重點
《綱要》要求學校根據不同時期的特點制定不同教育重點。一般要求開學初、放假前,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集中開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幫助學生及時了解相關的學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規定;日常工作中,在課堂或校園環境創設中滲透安全教育。
4.根據不同教育途徑整合不同教育內容
《綱要》要求學校根據不同教育途徑開展不同教育活動。如在社會、自然、民防等學科課程教育中,要求滲透與學科內容相關的災害性安全教育;在班級活動、晨會、廣播等活動中滲透及時性安全教育內容;此外,還要求通過學校環境布置,如張貼安全教育宣傳材料等在生活中滲透安全教育。
(二)確立全國安全教育日以點帶面推動安全教育普及
為了以點帶面推進安全教育工作的貫徹落實,我國規定每年3月26日為全國安全教育日,在全國中小學生中開展安全教育活動。這使每年的安全工作有了重點推進的時間保障,同時也可以依托安全日的主題活動推進安全教育,不斷激發大家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工作的普及程度和全民重視程度。
(三)通過各種安全教育主題活動促進安全教育走向深入
為深入推進安全教育,教育部努力通過各種主題活動和安全項目來推進安全教育落實,如目前開展的和諧校園創建、安全文明學校創建、與兒基會合作的愛生學校創建等活動,使各地都能以政府推動的形式紛紛開展“平安校園”創建活動,并把這項工作作為政府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加以管理和落實。這都有力地推動了安全教育和安全學校創建工作走向深入。
(四)注意以重點帶薄弱,關注不同地區、學校和時間段的易發事故特點,提高安全管理的針對性
1.對易發事故實行重點預防
教育部每年都會對當年安全工作進行分類分析,提出上一年工作的薄弱點和第二年工作的重點,加強安全管理的針對性。如每年夏季到來前,教育部都會提前發出洪澇預警,要求地方和學校要加強對危房簡屋的排查;在夏季會針對性的開展游泳安全專題教育等。通過這些預防性專題工作,有效降低了事故發生率。
2.組織專題培訓,對不發達地區實施“送培下鄉”
教育部近年來通過重點實施“中小學校園安全專題培訓”、“中國東西部中小學校長安全專題培訓”、“教育局長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專題培訓”、對農村中小學校長進行“送培下鄉”,使安全教育成為農村學校教育的重要內容之一。
五、我國政府在安全管理方面取得的實效
(一)地方政府的責任意識進一步加強,安全教育工作成為政府主抓工作之一
在中央各部委的齊抓共管和媒體的廣泛宣傳之下,地方政府已深刻認識到安全學校建設的重要性,其教育行政部門一般都已設置專門的學校安全管理機構,負責安全學校建設、宣傳和管理工作。如上海市浦東新區在安全學校管理中已基本形成一套規范的管理體系。
(二)學校安全管理已經形成常態,學校安全意識極大提高
目前,中小學幼兒園已基本實現了校長是學校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的管理制度,并有專人負責安全工作管理。學校基本能按照國家規定開設安全教育課程,并能在一些相關學科如化學、物理、地理等中滲透安全教育。一項對“中小學教師對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認知態度”的調查顯示,大部分教師都表示學校每學期會開展10課時左右的安全教育,主要內容是:交通安全、飲食安全、法制教育、運動安全、防溺水、防傳染病、禁毒、應對自然災害、防止犯等。[2]這很好證明了我國學校安全教育的基本實施情況。
(三)安全教育網絡基本形成,安全教育實效初步顯現
通過與各部委共同開展安全教育工作,安全教育已形成與教育外其他部門協同共進的良好態勢。通過媒體和社區的傳播,安全教育在時空上得到極大延伸,已經走出校園,進入社區、家庭,走出單向的書本知識傳授,學生可以從社區、家庭、報紙、電視、廣告、電影等多種途徑獲得安全教育的知識和自救的正確方法,安全教育成為全社會的責任,也得到全社會的支持。一項對“學生安全知識認知”的調查顯示,2/3左右的學生認為自己安全知識的獲得是來自學校的安全知識教育,有半數以上的學生認為是通過家長和廣播獲得了安全方面的知識,還有近1/4的學生認為是通過自己看安全方面的書籍獲得了安全方面的知識。[3]這有力證明了安全教育網絡化操作的實效已經顯現。
(四)學生從制度中受益,安全知識和應對危機的能力較大提高
通過這些教育,學生獲得了安全方面的基本知識。通過多種途徑開展安全教育,宣傳安全知識,學生安全知識極大豐富。來自江蘇昆山的一項調查表明,該地區學生對火災等知識和急救方法回答正確率為63.9%~96.7%。[4]另一項調查則表明,87.1%的學生認為學校進行安全防護教育的知識很有用,90%的學生認為從學校開展的安全自救自護演習中學到了有用的自我救護本領。[5]這都很好說明了我國安全管理制度建設的實施成效。
參考文獻:
[1]《加強高校公共應急管理工作 努力建設平安和諧校園――李衛紅副部長在高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演練活動上的講話》[J/OL].教育部通報.19,moe.省略/edoas/website18/level3.jsp?tablename=207&infoid=25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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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劉艷虹等.八省市學生對學校安全問題認知的調查報告[J].教育學報,2006(12).
2)建筑市場發展不夠規范,政府工作人員沒能認真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建設工程項目投資主體多元化,少數建設主體對建筑市場發展情況不了解,委托中介機構組織工程招投標,導致有形建筑市場管理秩序不規范,在利益驅動或權勢指示下,造成了部分工程不情愿地發包、分包、轉包。企業之間彼此相互不了解,更不要說企業實力、人員技能、公司管理了。政府行政人員不認真履行職責,對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對工作人員違章違紀現象聽任自由,不嚴格要求。3)安全意識不高,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作為建立安全工作場所的一部分,安全意識已經成為施工現場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個別工人或班組長對不安全行為所導致的后果認識不夠,思想上存在麻痹大意,滿腦子就是搶工期趕進度,單純的生產觀點;公司安全計劃和安全手冊只是一種形式,沒有很好地宣傳和落實,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流于形式,責任制未落實到人,沒有很好地遵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切實將責任落實到人,落實到崗位的規定;先安全、再生產,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也沒得到嚴格執行。4)施工現場不按“文明”工地的管理要求去做,各種安全生產培訓和教育制度不落實,對發現的事故不及時上報或事故隱患整改不徹底,抱有僥幸心理,安全警示標識牌不按要求去擺放,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現象也時有發生。安全教育培訓滯后,建筑業公司沒能認識到制定有形的、前瞻性安全計劃教育的必要性。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加快,不少進城農民工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就直接上崗作業,有的雖然進行了崗前培訓,但往往是走過程,沒有做到嚴肅、嚴格、嚴密、嚴謹,缺乏針對性和有效性。5)政府行政部門安全生產管理主體多且監管不力,導致建筑施工安全存在管理盲區。建筑業種類較多,目前安全生產監管部門還沒有形成統一的監管體系,造成政府監管責任主體不落實,在好處面前爭著管、遇到問題繞著管、上級部門或領導打招呼不敢管或人情管,對出現的問題睜只眼閉只眼,不過問不上報,法規制度建設相對滯后,執法監督乏力,處罰力度不夠或帶情處罰,這些現象都滋生了建筑工地安全生產管理事故隱患。
2針對建筑業安全生產所出現的問題,從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入手來減小或杜絕事故發生
工程項目的施工,大多都是露天高空作業,勞動人員眾多,工作環境復雜多變,加之多工種立體交叉作業,施工條件差,因此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十分重要,通過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來規范建設項目的生產行為,對提高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能力是非常必要的。
1)加強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落實好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制度。根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從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條件、頒發、法律責任到動態監管,每一步都要嚴格要求。發現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分包給不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筑企業的視同違法分包,依法嚴厲處罰。對已被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在全國范圍內不得承攬任何新的工程項目,同時一年內不得重新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部門應加大對建筑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條件的動態監督檢查力度,對發現的問題依法處理,決不能姑息遷就,同時對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要嚴格要求,建立一支高素質的安全監督檢查執法隊伍,對有違法違規違紀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降級或撤職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加強建筑施工企業三類人員考核任職、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特種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為了確保項目正常建設,依據國家有關三類人員管理規定,企業三類人員必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對三類人員考核合格后要頒發安全考核合格證書,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章辦事,確保一人一證,不得偽造、轉讓、冒用。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有計劃經常性多角度全覆蓋地加強企業人員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必須經過嚴格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證上崗。像施工電梯員、信號員、爆破人員、塔吊機械安裝拆卸工、高架人員等特種作業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才能上崗作業。
3)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建筑企業負責人要把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到人,逐級分工負責,建造師的安全責任,生產經營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材料管理負責人等各職能管理負責人及工作人員的安全責任都要責任到人,工長、施工員、班組長、外地承包隊、分包隊負責人及各有關專職機構人員執行安全責任制,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經常組織全員學習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
4)建立建設工程和拆除工程備案、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審查、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危及施工安全的材料、設備、工藝淘汰制度。建設項目開工建設要打報告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批準后方可開工,要拆除的設備必須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并帶相關資料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對那些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項目,施工方案必須堅持由專家論證審查,出具相關論證結果,作為施工的有力依據嚴格執行。加強建筑施工所購置或租賃使用的建筑起重機械手續檢查,以及首次使用新設備前必須堅持建筑起重機械到有關部門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制度。同時堅持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既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又有可能導致安全事故發生的材料、設備和工藝實行淘汰制度。
5)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報告、應急救援及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建設項目發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根據應急救援制度所制定的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同時向當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如實上報。施工單位更應該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和應急救援制度以確保安全生產。
6)建立意外傷害保險和預收安全措施費制度。建筑企業在組織項目實施時,應當為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和從事施工的工人繳納一份人身意外傷亡保險,并根據當地建筑意外傷害保險費率支付保險費用。同時為保障施工安全措施到位,建立安全措施費預收制度。
1、安全管理責任制…………………………………………3
2、安全工作例會制度………………………………………9
3、安全檢查工作制度………………………………………12
安全管理責任制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杜絕各類基建事故,促進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穩步提高,根據上級部門對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有關要求,結合工程建設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陽泉大通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內工程項目業主項目部、監理、設計、施工(調試)單位及相關人員。
第二章業主項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職責
第三條根據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總體策劃中確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標及保障措施,對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進行全過程監督檢查和指導,保證安全文明施工目標的實現。
第四條依據安全文明施工相關要求,負責核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開工條件及落實情況。
第五條分階段審批《安全文明施工設施配置計劃單》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實施計劃單》,并委托監理單位對其進場的安全設施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況進行驗收,各種驗收記錄存檔。
第六條審批施工單位“兩措”費用分階段使用申報表,審批意見必須明確,按規定向施工單位支付現場安全措施費和文明施工措施費(“兩費”不進入主合同,此項費用由業主項目部管理使用)。
第七條工程建設過程中,通過隱患曝光、專項整治、獎勵罰款等手段,促進參建單位做好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持續提高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第八條組織檢查“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劃”在現場的實施情況,確?!岸尾邉潯眱热莸玫接行鋵?。
第九條組織對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標準應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通過整改完善、不斷改進,使項目達到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達標工地評審要求。
第十條工程建設項目竣工時,檢查施工單位在建設過程中受到破壞的生態環境是否及時修整和恢復;并及時收集、歸檔施工過程安全及環境方面資料(原貌和修整后的影像資料)。
第十一條定期開展分析和總結工作,及時提出改進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建議。
第三章監理單位職責
第十二條監理部需認真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施工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有關合同和上級有關規定,針對施工特點做好工程項目的安全文明策劃與施工監理控制工作,確保工程安全控制目標的實現。在監理工程項目的同時,負責監理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并承擔作為監理應承擔的相應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監理責任。
第十三條 建立安全監理制度及運行機制,總監為安全第一責任人,履行安全監理職責,對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進行全面的控制和監督。配備資質和能力滿足崗位要求的安全監理工程師,負責現場安全工作的控制和監督。對現場發生的事故負主要連帶管理責任。監理人員應有有效的資格證并經過安全教育培訓。監理部應配備滿足工程監理需要的安全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規范和操作規程等安全監理依據性資料。
第十四條在編制“監理大綱”、“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時,應明確安全監理目標、措施、計劃和安全監理工作程序,并建立相關的安全監理工作制度(如施工安全審查、備案制度和重大施工措施/方案審查制度等等)和工作程序,制定工程監理安全控制工作計劃進行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劃,將項目安全健康環境管理目標和文明施工策劃要求分解到各責任主體。
第十五條 應嚴格審查施工承包商的安全保證體系、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項目負責人、安監人員、特種作業人員資質;分包單位的施工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分包工程的范圍;大中型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的安全準用證、安裝(拆除)資質證、操作許可證;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對重大技術方案、重大項目、重要工序、危險、特殊作業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作業指導書進行審查,并監督實施:對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審查;審查單位工程開工條件;審查施工單位的工程進度計劃與施工順序是否合理。
第十六條對各施工承包商的安全培訓教育進行有效的監督。
第十七條監督檢查施工單位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與審定方案是否一致,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第十八條對危及安全施工的問題及時進行現場協調解決。
第十九條及時發現并制止現場違章,杜絕重復發生嚴重違章。
第二十條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及時要求施工承包商進行整改或要求暫時停止施工;對施工承包商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時報告建設單位。
第二十一條嚴格控制重要工序交接應具備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嚴格執行開工審查制度。
第二十二條有效協調解決各施工單位之間交叉作業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
第二十三條對重大、危險、特殊作業實施旁站監理。
第二十四條按規定召開安全例會并負責記錄和發出會議紀要。
第二十五條按規定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對檢查和隱患處置督促落實整改措施,進行復查并記錄。協助建設單位組織安全大檢查和安全健康環境自評價,并督促落實整改措施。
笫二十六條按規定進行事故的統計、報告和處理;重大事故應按規定及時報告不得隱瞞事故;參加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建立事故檔案。
第二十七條建立健全安全監理工作程序和臺賬,做好安全監理日志記錄工作。
第二十八條監理人員的權力:有權制止施工現場的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行為;有權仲裁施工單位之間有關安全文明施工問題引起的糾紛;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亂、事故不斷或拒不進行隱患整改的施工單位,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或建議終止工程承包合同;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有權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有權制止造成環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的施工。
第四章 施工承包商職責
第二十九條堅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指令、政策和法規等。
第三十條服從建設單位、業主項目部及監理對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并全面遵守建設單位、監理有關工程安全工作的各項規定。
第三十一條建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安全責任人的各級安全施工責任制,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所有參建人員(包括民工)均應納入安全管理網絡;按照合同要求明確提出工程的安全方針、安全目標;制訂各級人員的安全職責,建立和健全安全保證體
系和監督體系,并確保其有效運轉。
第三十二條確保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措施費用切實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監理監督。
第三十三條對現場的安全施工負責;因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事故時,承包商負直接責任;對分包商的安全工作負監督和指導、教育責任,必須將分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項目經理對現場安全健康與環境工作負全面責任。
第三十四條必須建立健全符合工程實際情況、具有可操作性的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并確保實施到位。推行逐級簽訂安全責任書及安全方針目標公開承諾制度。安全工作與施工管理必須做到“五同時”(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
第三十五條施工技術方案和措施、作業指導書等必須包括切實可行的安全保證措施,并嚴格履行報審程序;實施中務必落實到位,使安全工作始終處于受控狀態。
第三十六條負責經常性的內部安全檢查,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內部安全大檢套,參加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工作,對發現的問題必須在限期內完成整改。
第三十七條 發生安全事故,必須按規定如實上報;參加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并嚴格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第三十八條管理好現場物資,特別是對危險品的管理,存放、使用應符合國家《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安全規程要求。
第三十九條創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環境,嚴格按設計要求和有關規定做好環境保護工作。
第五章業主項目部經理職責
第四十條業主項目經理是落實業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職責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業主項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第四十一條以身作則,帶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施工的各項規程、制度、安全技術組織措施。發現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立即糾正,并嚴格考核。
第四十二條經常深入生產、施工現場檢查、指導安全生產工作,嚴肅查處違章違紀行為。對生產、施工中急需解決的技術、經費、物資等要及時研究解決,確保生產施工的的安全。
第四十三條根據生產、施工的需要,組織編制安全生產與經營管理的各項規程、制度和措施,保證安全生產、施工。
第四十四條掌握工程建設過程中安全文明施工組織協調的總體情況,對安全文明施工有關要求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分析及糾偏;組織召開業主項目部工作會議,安排部署業主項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協調解決工程中重大問題。
第四十五條施工中出現安全問題,要堅持“四不放過”原則,查明原因,落實防范措施。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發揮安全例會和工程協調會安全作用,規范例會管理,及時、準確地匯集和反饋安全生產信息,掌握施工動態,落實各項目部、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工程建設中存在的各類問題,確保工程安全、規范、有序的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陽泉大通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各工程項目的參建單位參加的工作例會(工程安全工作例會包括:工程安全分析會、工程協調會等)。
第二章 會議的目的
第三條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方針、政策,傳達上級有關文件、通報和安全生產有關要求,貫徹落實各級領導對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的指示要求和部署。聽取工程施工項目部、監理項目部對工作情況的匯報,協調和安排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對工程的里程碑計劃和現場安全措施檢查落實情況進行通報,對好的做法和經驗進行推廣,對存在的問題研究并制定解決辦法或措施。
第三章 安全工作例會的召開
第四條安全工作例會由公司工程項目部經理召集和主持,主項目部經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時,可委托主項目部副經理召集和主持,月度例會于會議召開前三天通知各參建單位,具體地點由項目部確定。
第五條安全工作例會的出席人員:項目部經理、副經理、副總工程師、各專業部室人員,各參建項目部經理、總工程師、安全管理和各施工班組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參加。
第六條安全工作例會每月召開一次,工程協調會每周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時,業主項目部相關領導可臨時召集安全工作會議或工程協調會。
第四章 安全工作例會議事原則
第七條堅持依法議事的原則。
第八條堅持責權相統一的原則。
第九條堅持互相協調、科學決策、高效運行的原則。
第五章例會議事程序及會議內容
第十條安全工作例會議事程序議題,由項目部經理或副經理確定,各項目經理可提前向業主項目部申請會議討論決定的議題,重要議題應提交書面材料。
第十一條安全工作例會實行業主項目部負責制。對在安全工作例會上研究的事項意見不能統一時,一般性問題可緩議,如涉及時間性較強的緊迫問題,可由業主項目部經理裁定。
第十二條凡上次工作例會研究的重要事項,需由各項目經理向本次工作例會匯報落實情況。
第十三條施工項目部發言部分:總結前段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及各工種;各階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執行情況,匯報工程計劃完成情況和下階段工作計劃;匯報上次例會研究的重要事項的落實情況;匯報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和解決建議,需要業主項目部協調、解決的有關問題。
第十四條監理項目部發言部分:評述、總結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劃和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匯報施工單位安全施工措施補助費、文明施工措施費的使用情況,匯報上次例會研究的重要事項的落實情況;匯報監理通知單執行情況,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布置下階段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重點工作。
第十五條建設單位項目部發言部分:傳達上級有關文件、通報和安全生產有關要求,研究、擬定安全管理制度,貫徹落實各級領導對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的指示要求和部署。聽取工程施工項目部、監理項目部對工程情況的匯報,協調和安排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對工程的里程碑計劃和現場安全措施檢查落實情況進行通報,對好的做法和經驗進行推廣,對存在的問題研究并做出決策。
第六章安全工作例會議定事項的實施和督查
第十六條安全工作例會的記錄,由項目部安全管理人員記錄,并整理會議紀要在會后的三日內下發有關部門和各參建項目部,并要求各參建項目部組織施工人員認真學習此會議紀要。
第十七條會議紀要內容包括會議的主要內容,各參建單位提出的問題和形成的決議,業主項目部對工程建設情況提出的要求。
第十八條 各參加安全工作例會人員原則上必須參加安全工作例會,特殊情況需向業主項目部經理或副經理請假。
安全檢查工作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各項制度和措施有效落實,使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和標準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職 責
第二條業主項目部負責每月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
第三條施工單位負責組織本單位的各項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活動。
第四條監理單位負責施工現場日巡查和定期開展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活動。
第五條監理部、施工項目部負責組織每月至少兩次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及不定期專項檢
第三章檢查制度
第六條實行建設單位項目部、監理部和施工項目部三級安全檢查制度。
第七條定期安全檢查:
㈠每月由建設單位項目部組織監理部、施工項目部有關人員進行聯合大檢查。
㈢監理部及施工項目部(可聯合進行)每個月至少進行二次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
㈢施工班組班長、兼職安全員每周至少組織一次進行本班組施工區域的安全檢查。
第八條日常安全檢查:
(-)日常施工過程中,公司項目部、各監理部、項目部和班組安全員應按照劃分的安全監督區域進行不間斷動態安全監督,落實安全責任制,確保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㈢監理安全專責應堅持對施工現場日巡查和不定期開展“三檢查”(定期檢查安全措施執行情況、檢查違章作業、檢查安全施工設施),查“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查“三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四口”(通道口、預留洞口、樓梯口、電梯井口)的檢查活動。對重要工序、重大施工項目、重要部位、危險作業區、交叉作業,要進行重點監督、檢查、防范,連續作業要跟蹤監督檢查。㈢項目部經理、安全及質量專工應不定時深入現場進行認真細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監理部和項目部,要求監理公司對個別工地安全管理不力,安全員不到位,整改不及時,要簽發監理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整改仍然不及時,要及時向業主項目部匯報并給予停工或處罰。
第九條專項檢查:
公司項目部開展的專項檢查,可采取制定檢查方案及檢查大綱,明確檢查時間、范圍、內容及檢查要求,以及采取不打招呼,突擊檢查方式進行,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制定整改計劃及時整改,并提出防止重復發生的防范措施,實現閉環。
第四章安全檢查要求
第十條安全檢查內容主要圍繞本工程執行的各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標準和安全工作規程以及各項安全措施、方案進行,檢查責任制執行情況。
第十一條實行安全檢查標準化,加強日常性安全檢查。班(組)必須嚴格做好作業環境、工器具和安全設施的自檢、互檢。
第十二條各施工班組必須做好上崗檢查:查上崗人員的精神狀態;查上崗人員的勞動保護情況;每個崗位周圍作業環境是否安全無患;機械設備的安全保險裝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類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等,并做好記錄。
第十三條各參建單位組織的安全檢查除使用本上級的標準外,還應執行本工程有關各項規定并做好各項記錄。
第十四條每次安全檢查均應作好記錄,并建立安全檢查臺帳,做到資料齊全。
【關鍵詞】建設工程;安全監督;制度建設
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建設,推進建筑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有助于推動企業向標準化、規范化邁進,有助于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有助于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是強化制度管理的重要內容,是促進責任主體、健全安全生產責任保障體系的重要手段,是現階段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一項“牛鼻子”工作。濟寧市結合本地實際,在貫徹落實建筑安全監督管理制度實踐中進行了思考、探索和創新,現就建設工程安全措施審查制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監督管理制度、安全達標管理制度、日常監督管理制度、監督檔案管理制度五項監督管理制度進行介紹。
一、建設工程安全措施審查制度
建設工程安全措施資料審查制度是《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的,在辦理施工許可時必須進行安全措施資料審查,第四十二條明確規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建設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進行審查,對沒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這個制度是一個前置關口,執行好這個制度可以提前介入,提前告知,打好預防針,把工作做到前頭。在這個制度執行過程中,針對現階段比較常見的違法先開工工程,我們增加了現場勘驗環節,把現場勘驗與資料審查結合起來(見圖1),實現安全監督內外業聯動。對有些違法先開工工程,施工現場必須達到安全文明施工規范標準后才能辦理相關手續,防止出現“隱患累積”、“積垢難除”現象。這項制度的申報主體為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中處于主導地位,監理、勘察、設計及一些平行發包的施工隊伍,必須發揮建設單位的牽頭協調作用。充分執行好這個制度,可以強化建設單位安全意識,發揮好建設單位作用,更好地實現對建設單位牽頭的各責任主體的全面監督。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監督管理制度
必要的資金投入是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的前提和基礎。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在招標中安全文明施工費用已經作為不可競爭費用全額計取,但是在實際執行過程中,該費用挪作他用或直接讓利、沒有或沒有全部用于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現象還比較突出。我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以市政府辦公室文件形式制定出臺了《濟寧市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監督管理辦法》(圖2),市建委配套出臺了《濟寧市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辦法規定: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是指工程施工期間的施工作業區、辦公區、生活區達到現行的建設施工安全、文明環境與衛生標準的要求,所需購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設施的費用。安全文明施工費由安全施工費、文明施工費、環境保護費、臨時設施費組成。工程中標后,施工單位到監管銀行(與建設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簽訂《安全文明施工費協助監管協議》的商業銀行)設立安全文明施工費監管賬戶。建立專用賬戶后,建設單位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出具的《濟寧市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審核備案表》,將核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費存入專用賬戶內。施工單位按照《濟寧市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達標管理辦法》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安全生產分階段達標申報,監督管理部門組織驗收。工程項目分階段達標合格的,施工單位憑監督機構出具的《濟寧市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支付表》向監管銀行申請提取階段性安全文明施工費。工程項目分階段達標不合格的,監督機構向監管銀行出具返還支付通知,由監管銀行將該階段安全文明施工費返還至建設單位賬戶。這個辦法重點解決了建筑安全生產的資金保障問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制度的實施,在“不增加工程造價,不改變資金性質”的前提下,使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有了資金保障,安全生產工作有了強有力的抓手,做到了安全文明施工費專戶存儲、分階段提取和使用,有效地避免了安全生產投入不足的現象。這既能極大提高施工企業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又能增強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為做好我市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奠定了基礎,必將大大提高我市建筑安全工作水平,減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是對現有建筑安全監管模式質的改變和提升,是建筑安全生產管理的治本之策。
三、安全達標管理制度
為加強施工全過程監管,我們出臺了《濟寧市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達標管理辦法》(圖3),對建設項目安全生產實行達標管理制度。即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等規范標準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分階段監督檢查并給出結論。安全生產達標管理分為階段達標和綜合達標。階段達標包括基礎階段達標、主體施工階段達標、主體完工階段達標和裝飾裝修階段達標;綜合達標為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最終達標結論。工程開工之初,企業根據工程實際,結合自身特點,依據相關規定,制定創優達標策劃書,分階段逐步實施既定目標。安全生產分階段達標采取施工企業自查自評,建設、監理單位檢查,安全監督機構驗收評定的方式進行。施工企業按照安全生產有關規范標準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自查自評,建設、監理單位在施工企業自查自評的基礎上進行檢查,并作出評價意見,當地建筑安全監督機構組織驗收,并作出階段達標結論。根據各階段達標平均分并結合工程施工期間安全管理、日常監督檢查等情況,最終確定工程項目綜合達標評分結果。我市還將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達標情況與安全文明工地評審掛鉤結合起來,分階段達標驗收,優良等次以上才有資格申報省市級安全文明工地;工程管理后期的階段驗收如達不到優良等次,也不能授予安全文明工地榮譽稱號。這項制度體現了建設工程安全管理全過程一貫性的思路。
四、日常監督管理制度
1、堅持“以人為本”原則
高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不是為了管人,而是為了更好的為全校教職員工服務。所以一定要以師生的利益為根本出發點,突出師生員工的中心地位,突出“服務”功能。學校要在安全管理制度中不斷深化以人為本的觀念,增強安全管理實效。怎樣最大限度的保護師生安全,為師生營造一個安全、和諧的教育學習環境,是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的根本,也是安全工作的迫切要求,更是安全管理工作與時俱進的重要體現。
2、“因地制宜”和“實事求是”的原則
一是學校安全管理目標的制定必須符合學校的實際情況,既不夸大也不縮小,要正確面對所處的優勢和劣勢,不能搞假、大、空,要如實反映學校的安全現狀,體現出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特點,如果脫離學校的發展實際與師生的思想實際,片面追求制度的完美或照搬其他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得不到師生的支持,起不到實際的作用,管理更難見成效。二是為實現其管理目標所采取的步驟、措施等,必須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教育規律。沒有依據制定的制度是無本之木,無法可依既不能規范行為,管理工作,更具隨意性和不連續性。
3、系統性原則
高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要成一體系,在總的規劃中分門別類,層層推進,使其具有全面性和整體性,形成相互作用、相互依賴的有機整體,有利于發揮整體效應,形成合力。如果各成一體,甚至有的相互沖突,會造成工作的混亂,嚴重影響安全工作的管理。
二、高校安全工作應建立的管理制度
1、職能清晰和責、權、利相結合的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明晰的安全管理制度,首先要分清職能,并從“責、權、利”三個方面來規范。學校要建立職能清晰的安全管理部門,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的工作機制和責任體系。用制度規范安全責任,要弄清楚學校領導,具體管理者所應承擔的安全責任,教師、學生在日常生活中什么可為,什么不可為,應該承擔什么樣的責任和后果。努力形成“學校主要黨政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分頭負責,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全校上下逐級負責,師生員工人人有責”的工作局面。同時。要讓每個師生明白享有安全穩定校園環境的權利,只有更好承擔了責任才會享有更好的權利,只要認識到位,責任明確,學校及師生的安全就有保障。
2、建立師生共同參與的安全管理制度
高校的平安與和諧只有通過全校師生的共同努力才能夠更好、更快的實現。通過制定科學的師生共同參與的安全管理制度,可以最大限度地調動他們參與學校安全管理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增強安全管理工作的能力。目前很多高校建立了師生共同參與的安全組織,如:教職工義務消防隊、群防群治組織、自保組織,學生安檢部、校園110、校園119、大學生法律安全援助咨詢中心等,同時還制定了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使這些組織能夠有序的開展工作。通過師生共同參與、齊抓共管,形成全員參與、人人有責、目標明確、責任到位的安全機制,這樣既能增強師生的責任感和主觀能動性,引導師生樹立安全新理念,又能使安全工作形成了縱到底,橫到邊的安全網絡,使學校的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3、建立安全工作激勵和獎懲機制
關鍵詞:監督管理;質量安全;建設工程
中圖分類號:TU19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當前,我們已經進入了全面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城鎮化不斷深入也有效帶動了我國建設工程事業的發展,而后者工作的不斷完善也為前者提供了基本保障,兩者相互促進,相輔相成,共同推進了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然而,隨著建筑工程事業的不斷發展,隨著其規模不斷擴大以及技術難度的不斷增加,工程質量安全問題也日益凸顯,刺激社會公眾的神經,引起了相關部門的廣泛關注。在現有條件下加強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對保障民生安全,維護社會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
一、建設工程安全管理
不同于其他產品的生產,建筑工程生產由于位置固定、建筑結構復雜、產品多樣化、施工作業非標準化以及動態性特點,決定了其安全管理問題呈現復雜多變的特點[1]。此外,項目部與公司相分離、多個建設主體共存以及建筑單位目標導向的安全管理都會對建設工程安全問題造成比較大影響。在目前建設工程施工實踐中,為有效保障項目質量施工安全,主要從如下幾個方面開展相關工作:監督注冊,由質量監督站審核登記表中的相關內容,確認可行后方能施工,在一定程度上排除安全隱患;建立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加強對建設、施工及監理等各環節的工作管理,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環環緊扣、滴水不漏;圖紙會審及材料把關,確保圖紙設計符合施工實踐需求,對于建筑材料也應該使用現代檢測技術確保質量達標;施工管理,在做好上述準備工作的基礎上,重點加強對具體施工環節的操作實踐進行監督,確保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
二、建設工程安全管理現狀分析
從目前建筑工程施工實踐看,對于其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存在如下一些不足:
1、安全監督保障不力
建設工程安全監督保障,主要是從宏觀政策的角度加以控制和實現的,主要表現在:1)法律法規政策,在安全衛生管理領域,我國已經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法律保障體系,在建筑工程工程領域,《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對建筑工程項目安全管理也起到了非常積極的規范作用[2],但是隨著建筑工程事業的不斷深入發展,其存在缺陷和問題也日益凸顯,主要表現為體系不健全、可操作性差以及相關法律規定存在交叉、重復和漏項問題,需隨著實踐的不斷深入進行逐步完善。同時,政府在相關工作管理中,重事故處理而輕過程防范,導致很難為建筑工程提供安全保障。
2、企業安全管理薄弱
從企業管理層面看,也存在諸多問題亟待突破解決,如技術安全問題,隨著國家建設事業的迅速發展,一些諸如盧浦大橋、奧運場館等施工難度大、技術要求高的項目工程也給企業施工帶來了嚴峻挑戰[3],如果后者不能做到與時俱進的革新發展,也很難有效保障項目質量安全。此外,很多企業安全管理在很大程度上依然依賴于管理層的綜合素質,未能從體系建設和技術培訓的角度加以規范調整,特別是缺少對具體施工操作人員安全意識和安全保障措施的培訓,使很多工作流于形式,未能有效付諸實踐。
3、違法懲罰效率低下
在現代建筑工程項目中,由于地方保護以及人情關系的影響,很多建筑工程的信用檔案和信息記錄與實際信息管理還存在較大的差距,導致在對社會公布相關問題時也是蜻蜓點水,點到為止,查證、認定和公布程序的不規范也使得對相關施工項目及施工企業的信用評價很難做到科學規范。此外,即使曝光了一些違法問題,對相關管理單位和人員的處罰也未能做到客觀公正,違法成本較低,沒有起到有效的震懾規范作用。
三、完善建設工程安全管理的建議
1、完善監管法律制度
需要從國家宏觀管理的角度加以規范,結合建筑施工生產實踐,由相關專業機構組織調研論證,針對《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在工程建設實踐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不足提出修正意見,并結合建筑工程施工實踐進行不斷完善和修正,使其具備更好的實踐性和可操作性。對于可操作性,應切實聽取了解現場施工人員的意見想法,對相關觀點看法進行綜合整理,做好去偽存真,去粗存精,使相關保障措施切實落實到實處。
2、強化安全管理意識
作為建成工程項目的實施者,企業需要要加強技術研發力度,加強對該領域內新工藝、新技術的學習和應用,通過不斷技術革新來為項目施工安全提供支持保障。在有效提供技術保障的基礎上,施工企業更應梳理工作流程,強化貫徹安全管理意識。對于管理層,應將質量與效益放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甚至應突出質量安全第一的管理理念,從整體宏觀角度對項目質量安全隱患做到合理把握,并做好安全保障措施。對于操作實踐層,應將相關安全意識落實至具體實踐操作中,注重做好每一環節的細節工作。
3、加大違法懲罰成本
法律政策是前提,管理規范是指引,而懲罰措施則是最好的保障。規范檢查工作流程,及時發現安全隱患,針對違反《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相關行為和相關安全事故,應從而處罰,通過加大處罰力度來增加相應的違法成本,對相關單位和人員的管理工作實踐也能起到很好的震懾和規范作用。
結語
經濟建設的迅速發展也帶動了建設工程事業的日益繁榮,隨著建設工程數量以及技術難度的不斷增加,其質量安全監督與管理的重要性也日益凸顯。文章在簡要介紹建設工程安全管理相關概念的基礎上,針對建設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不足提出一些改進建議,旨在有效促進相關工作的更好開展。
參考文獻
[1]潘健生.談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的強化管理[J].民營科技,2012(0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