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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國際結算 托收 匯付 信用證
在全球經濟發展快速的時代,貿易的數量、品種、金額都越來越大。以往的“銀貨兩訖”根本不可能滿足現代國際貿易業務的需求。目前我國多數的外貿業務都是通過銀行以票據、單據等結算工具的轉移和傳遞,來清算國際貿易業務的債務。
一、國際結算中常用支付的現狀分析
匯付是最早產生也是最簡單的一種結算方式,它更多的是一種商業信用,貨款是否可以按時收入更多的是憑借企業的商業信用而言。這樣的結算方式往往風險性較大,在國際貿易使用中受到了一定的限制。為了能夠更好的降低風險,托收這一結算的支付方式就運用而生了,然而托收這種結算方式也是商業信用領域中的一種,所以也不能完全滿足外貿企業的貿易需求。后來就慢慢演變出了以銀行信用為基礎的信用證,它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雙方企業在信用上的問題,保證了雙方企業的各自利益。長期以來,這種以信用證來結算的支付手段都占據了一定的地位,特別是20世紀六七十年代,信用證的支付方式比例在整個國際貿易業務中占據了85%的份額。但伴隨著經濟全球化的快速發展,尤其是進入21世紀以來,國際結算方式已經有了很大的改變,使用信用證的結算方式的企業呈現出稀缺之勢,越來越多的企業又開始了以商業信用為根基的匯付與托收。尤其是中小企業比較喜歡使用匯付結算,已經占到整個貿易往來的60%以上,并持續上升中。
為什么信用證的結算方式在貿易中越來越被少用到,其主要原因是信用證的結算方式手續較為繁瑣,支付費用較高。伴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格局加深,貿易的買家方面已經初具規模,所以賣家方面的競爭也甚為激烈,而選擇一種能夠更好的有利于貿易的結算方式就成為了企業在市場中的有力競爭武器。而匯款雖然有著它的弱點,信用也不是很足,但是它的手續簡單、費用支付少,靈活性高,這些優點使得進口商都更加樂意采用匯款的結算方式,同時對于出口商來說,也使其能夠在新的貿易環境下增加競爭的力度,增加出口量,拓展國際市場。
二、國際結算常用支付方式的比較
(一)付款責任人比較
匯付、托收、信用證這三種方式都是要通過銀行來進行結算的,但它們之間又存在著一定的區別,其中匯付與托收是以商業信用為基礎,而信用證則是以銀行信用為基礎。選擇匯付與托收這樣的結算方式,那么出口商能否順利收到進口商的貨款就完全依據于進口商的商業信用了,進口商是唯一付款責任人,一旦一方違約,那么就只能依靠買賣合同來解決了。而采用信用證的結算支付方式,那么開據證的銀行則為付款第一責任人,只要出口商向銀行提供了符合信用證的各項規定的單據,那么銀行就必須見票即付。而對于出口商而言,如果提供信用證的銀行出現了信用問題,那么也就只能通過合同來解決。
(二)不同融資方式的對比
在進行匯付結算時,如果進口商先對貨物進行了一定比例的預付款的話,那么進口商就是承擔資金的一方,如果是采取貨到付款的方式,那么承擔資金風險的就是出口商。如果采用匯付方式,那么由于進口商自身的特點,那么一般不能從銀行那得到資金融通的支持。而采用托收方式的話,托收下的單據是經銀行傳遞并控制的,這樣的結算特點可以使得銀行對進口商提供融資支持,但這種融資方式的控制性較強,一般只有信用叫好的買賣雙方才可以得到融資。
三、國際貿易結算常用支付
國際貿易業務的來往過程中,買賣雙方就選擇何種結算支付方式始終都是矛盾的。這中間最關鍵是對方的信譽和資金轉賬。如果雙方要想達成意向,最直接的一種支付方式是很難達到的。所以為了滿足買賣雙方的需求,一般都要根據市場的變化,交易對象的不同,交易商品的不同,采取多種的結算方式相互組合。我們大多用以下幾種組合方式來對匯付、托收和信用證進行使用。
(一)匯付及托收進行搭配使用
匯付與托收的相互搭配一般是買方對賣方先支付一定的貨物款項或保證金。而剩下的大部分款項則采取跟單托收的方式進行支付。我們在實際貿易過程中,進口商一般先會支付整個貨款的10%作為定金,在貨物開始運輸后再把40%的貨款匯付給賣方,最后采用即期付款的支付方式付清所有余下的貨款。匯付與托收相互組合搭配,對賣方來說可以更好的確保貨物發送的及時履行,同時可以節約下銀行的費用,免去銀行辦信用證那些繁瑣的手續,大大提高辦事的效率。
(二)托收與信用證進行搭配使用
托收與信用的相互結合使用是指一筆交易的貨款結算部分以信用證結算,部分使用托收進行結算。我們在進行國際貿易往來的過程中,賣方在一般情況下都會簽發兩張匯票,這兩張匯票都是在銀行辦理了信用證的款項下可以憑票支付的,托收方式下的余款憑跟單匯票支取。這對進口商來說,采取一種單一的信用證方式,可以減少開證的金額,同時減少押金的墊付,這樣可以增加周轉資金。而對于出口商而言,則可以更好的規避和控制貨款的收匯風險。
(三)匯付與信用證相互結合
匯付與信用證的結合是指以匯付方式預付小部分的貨款或者定金,其余用信用證支付大部分的貨款。在國際的貿易往來中,如果商品競爭不是很大的話,那么進口商一般會支付10%—20%的預付款項,剩下的款項再采取信用證的支付方式,這樣對出口商來說,在收到預付款和信用證后就可以立即發送貨物,這樣可以使得出口商資金的收匯更加可靠牢固。而對于一些具有較強競爭性的商品的話或交貨數量不好控制的初級商品,則大多數會采用信用支付70—80%的貨款,余下的等收到貨物后在用匯付的方式進行支付。
參考文獻:
[關鍵詞] 托收 信用證 貨款結算方式
2008年我國對外貿易進出口總額從1978年的206億美元上升到2.56萬億美元,我國在全球貿易中的排名連年上升,成為僅次于美國和德國的第三貿易大國。貿易量的快速增長,就使貿易結算能否安全收匯問題的重要性逐漸突出。目前中國對外貿易貨款結算及其出口收匯的實際情況已經表明,由于貨款結算方式的選擇不當,貨款結算安全的風險已經比過去明顯增加,并且迄今至少已有1000多億美元的海外應收賬款無法收回,有些地區對外貿易的逾期應收賬款高達18%~20%,嚴重影響了國民經濟的持續均衡發展。因此,選擇最好的國際貿易貨款結算方式,避免收匯風險已經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必須引起外貿企業的高度重視。
國際貿易貨款結算的基本方式包括匯款、托收、信用證。匯款結算方式屬于商業信用,多用于勞務和資本往來,但在貨物貿易中,由于賣方承擔的風險太大,很少被使用;托收結算方式雖也屬于商業信用,但托收方式中的跟單托收由于出口商承擔的風險相對較小,在國際結算中使用較多;目前,信用證結算方式在國際貿易貨款結算中最為普遍,它屬于銀行信用,對貿易雙方均有約束,雙方承擔對等風險。本文將著重分析信用證和托收這兩種國際貿易貨款結算方式的各自的特點,并提出相應的防范措施。
一、托收結算的特點與優劣
托收是指出口商為了收取貨款,出具以進口商為付款人的匯票,委托當地銀行通過它的國外分行或行向進口商收取貨款的方式。托收根據使用匯票的不同,可分為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以跟單托收使用較多,而跟單托收根據交單條件的不同,又分為付款交單(D\P)和承兌交單(D\A)。“D\P”是指出口商將匯票連同貨運單據交給銀行托收時,指示銀行只有在進口商付清全部貨款時才能交出貨運單據?!癉\A”是指出口商的交單以進口商的承兌為條件,進口商承兌匯票后,即可向銀行取得貨運單據,待匯票到期日付款。由此可見,選擇“D\P”方式比選擇“D\A”方式較為安全。只要買方未付款,貨運單據仍在銀行,那么,貨權仍歸賣方,賣方仍可將貨物轉賣他人或運回。而“D\A”方式的風險就比較大,因為,買方可能簽署了承兌書,取走了單據、提走貨物之后,到期不來付款,賣方損失更大。
國際貿易貨款采用托收結算的方式,優點在于其費用低廉,手續簡單迅速,方式靈活。但托收方式是一種商業信用,銀行只提供服務,不提供信用,進口商是否付款贖單或承兌,或承兌后是否付款,出口商能否按時收回貨款,完全取決于進口商的信用。假如進口商因商情變化,到時拒不付款或者拒不承兌,出口商就有可能遲收或收不到貨款的危險。如果遇到這種情況,銀行對此并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此,托收對進口商有利,特別是“D\A”對進口商更為有利,而對出口商來說則存在較大的風險。比如,經常有進口商在出口貨物出港后提出降價,如果這時出口商不同意,那么出口商只好將貨物轉賣他人或者把貨物運回,有時貨物已經到達目的地,進口商就是不贖單,結果造成了滯港費、倉儲費等。出口商不但沒有收到貨款反而無辜受到損失??梢?出口商在托收業務中,不僅資金負擔重,而且收匯風險很大,因此在出口業務中一定要認真審查進口商的資信狀況。雖然托收從形式上來講,進口商的利益受到較大的保護,但其依然面臨著被欺詐的風險,要防范出口商以虛假單據或發運殘次貨物等形式騙取貨款。
此外,在國際貿易貨款結算中采用托收結算的方式時,其最基本的交易基礎是買賣雙方必須相互信任,在其他方面沒有明顯妨礙賣方收款的諸如國家風險、政治風險、外匯管制風險等不利因素,托收的貨物往往是跨國公司內部母子公司交易的、非熱銷的貨物,并且雙方都有著減少手續費用,縮短交易時間,節約成本的愿望。
二、信用證結算的特點與優劣
正因為托收結算方式存在上述弊端,為了解決買賣雙方的互不了解、互不信任問題,信用證結算方式應運而生。所謂信用證結算方式是指,銀行根據進口商的申請,向出口商開出的,保證在一定期限內憑符合規定的單據付款的書面文件。
信用證結算方式的特點主要在體現三個方面:一是開證行取代進口商承擔起向出口商付款的第一責任,這也是信用證結算中“銀行信用”的根本體現;二是信用證是純粹的單證交易,收益人只有按信用證的規定辦理和提交各項單據,才能保證其貨款得到及時的償付,這是信用證“紙面交易”特點的突出體現;三是信用證是獨立自足的文件,也就是說,盡管信用證是進口商依據合同約定向開證行申請開立的,但一經開出就構成了開證行和出口商之間的契約關系。由此可見,信用證是法律意義上的獨立合同,銀行僅憑單據是否與信用證要求相符來決定是否償付貨款,而與任何其他合同無關。
由于信用證結算具有上述三個特點,其優點也就十分顯然,能夠把原來由進口商履行的“憑單付款”責任,轉化為由銀行承擔,即通常所說的“以銀行信用取代商業信用”。由于銀行信用更加可靠、穩健,并且銀行的資金也更加雄厚,能夠為進出口雙方提供資金融通的便利,使得買賣雙方都增加了安全感,從而大大促進了國際貿易的發展。此外,采用信用證結算對銀行也不無裨益,銀行利用自身聲譽向外開出信用證而獲得一定的開證手續費收入,并且它所做出的付款承諾也是以賣方交來的代表貨物所有權的憑證以及買方的開證押金或保證金或質押為基礎的。因此,信用證結算方式上的述優點,使得它成為當前國際貿易貨款結算中使用得最為廣泛的一種結算方式。
但是,目前歐美市場上利用信用證進行國際貿易結算的比例不到20%,而其他商業信用方式則要占到80%以上。這是因為在國際貿易貨款結算中,采用信用證結算的方式雖然優點明顯,但其操作程序復雜,要求嚴謹,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貿易的結算成本,而且還有其本身體制的內在缺陷,稍有不慎則會增大貿易貨款結算的難度。例如,美國Beyene公司以信用證方式給阿拉伯共和國的Mohammed Sofan出口一批貨物,就因為在提單中將“Mohammed Sofan”打成“ Mohammed Soran”僅一字之差就遭到了銀行的拒付,而且法院最終判定銀行勝訴。
從這個案例不難看出,信用證方式結算也存在一定的風險。因為信用證是純粹的單證業務,銀行付款嚴格按照“單單相符、單證相符”而不管貨物,對于出口商而言,即使已經按合同和信用證要求履約,但如果在制單過程中出現失誤,則同樣可能面臨不能安全收匯的風險。此外,對于出口商而言,還可能因開證行資信不佳或收到虛假信用證、軟條款信用證而遭受風險和損失;對于進口商而言,即使在信用證中設置了約束對對方履約行為的要求,但如果對方提交假單據或單據與貨物不一致,同樣可能蒙受損失。
三、兩種國際貿易貨款結算方式的分析比較
通過以上的比較可以看出,托收和信用證作為兩種最常用的國際貿易貨款結算方式,各自都有不同的利弊優劣,托收結算收匯風險高于信用證結算,托收結算占用資金多于信用證結算;然而,信用證結算的手續卻比托收結算的手續繁瑣,且銀行費用也較高。因此,對于一筆具體的國際貿易業務來說,進出口雙方應從安全收匯、占用資金、手續繁簡和銀行費用等方面綜合分析,才能確定并選擇最為合適的貨款結算方式。
特別地,在一筆具體的國際貿易業務中究竟采用哪一種貨款結算方式,往往還要取決于買賣雙方在對自身收益與風險衡量基礎上的談判,以及與雙方所交易貨物的特點、交易習慣和相應法規密切相關。如果雙方違約的風險幾乎為零(如跨國公司位居兩個國家的分公司之間的交易)的時候,托收結算優于信用證結算;如果有一方存在違約的可能性時,從該筆貨款結算的安全角度考慮,則雙方首選的支付方式就應該是信用證。
我國對外開放時間不長,國內進出口商與國外進出口商之間還沒有建立起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彼此之間的了解和信任不足,因此在我國國際貿易貨款結算中首先需要考慮是貨款安全因素,因此,很多企業都較多地使用了信用證方式結算。使用信用證方式結算,雖然手續比較復雜,要求比較嚴謹,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結算成本,但卻能夠降低貨款結算安全的風險,確保安全收匯,從而提高雙方履約的積極性。畢竟,在規避風險和降低費用之間,前者更為重要,只有在履約得到保證的前提下,才能考慮降低成本的問題。因此,從我國的國情出發,外貿企業在參與國際經濟競爭,不斷開辟市場空間,擴大對外貿易的過程中,最好是選擇信用證結算的方式,以便有效地規避貿易風險,獲得最大的比較貿易利益。
參考文獻:
[1]蔡玉彬主編:《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7月
[2]平主編:《國際支付與結算》.清華大學出版社,2009年1月
[3]張宏東:《國際結算方式的變化與發展趨勢》.《金融理論與實踐》,2005年第7期
關鍵詞:支付結算;國際貿易;風險控制
1引言
隨著國際貿易的迅猛發展,國家間的經濟交流越來越密切,不同國家選擇的國際貿易支付結算方式各不相同。選擇哪種支付結算方式的主動權往往掌握在相對發達的國家手中,發達國家一般會選擇比較簡單的支付結算方式,很少會主動選擇信用證這種支付結算方式,這就導致近些年來信用證這種支付方式使用的頻率逐年降低。進入21世紀以來,高速發展的全球經濟使得越來越多的國家參與到國際貿易中,多種支付結算方式的選擇眼花繚亂,選擇一種或幾種安全有效、相對統一的支付結算方式是科學開展國際貿易結算的基礎。當前環境下,我國目前使用的國際支付結算方式主要有匯付、信用證和托收,不同的支付結算方式面臨的支付結算風險各不相同,只有選擇符合目前國際貿易發展的結算方式,才能在未來的發展過程中占據主動優勢,占據更大的市場份額,使我國的貿易在世界站穩腳跟。
2國際貿易結算方式及風險
國際結算是指不同國家之間的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進行交往而發生的以貨幣為媒介的債權債務關系或資金轉移行為。而貿易結算方式就是在頻繁發生的工作基礎上,通過某種方式來厘清兩方之間的債權關系,通常是以銀行作為中間人,票據作為媒介方式,構建一種融資與結算相結合的風險結算體系。
2.1匯付結算
匯付是目前國際上最常用的一種支付結算方式,是指進口商將錢款交付給銀行,銀行接受委托以一種方式將錢款交付給出口商的過程。這種方式是目前世界上唯一的一種由債務人主動向債權人付款的結算方式。由于這種方式更加安全便捷,操作起來相對簡單,使用的范圍越來越廣,越來越多的廠商更愿意使用這種方式進行交易。隨著貿易種類的增多,范圍的增大,匯付這種方式不僅適用于貿易結算,在非貿易結算方面也得到了廣泛的應用,只要是屬于國際間資金的調撥都可以通過匯付的手段來實現。由于匯付是屬于通過第三方銀行進行的結算方式,也存在一定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一是對于進口商而言,一旦選擇預付款的方式進行交易,就會延長資金的占用時間,使得本企業流動資金的一部分不能流動,一旦中間環節出現任何問題,進口商將會把自身暴露在風險之下,承擔所有的風險,而出口商將不會承擔風險;二是對于出口商來講,如果選擇賒賬或者貨到付款的方式,風險就轉移到出口商本身上來,一旦中間環節出現問題,或者進口商收貨之后不付款,全部風險由出口商承擔;三是對于采用票匯額的方式來進行交易,容易出現假匯票的情況,出口商容易收到假匯票使得錢貨兩空,風險全部由出口商承擔;四是選擇電匯或者信匯的方式,在出口商將貨物發出之后,銀行解付之前,進口商向銀行提出撤銷匯款的請求,從而使結算風險產生。[1]
2.2托收結算
托收是指出口方向進口方收取款項的一種方式,主要是指在國際貿易之間,出口商在發貨之后將相關單據交給銀行,通過匯票委托銀行向進口商收取貨款,將相關單據手續轉給進口商的方式。托收不屬于債務人或者進口商主動付款的方式,而是通過銀行向進口商也就是債務人主動催收貨款的方式,而這一形式的收款對象只能是相應的進口商,其他的付款人不能實現。托收在實際的國際貿易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三個:一是在國際貿易中若雙方選擇貨到付款的方式,在出口商將貨物發出后委托銀行進行收款,銀行在催收的過程中有可能會產生一些問題,比如進口商不按照約定時限付款或者是臨時提出一些折價要求,出口商已經將貨物運到進口商國家,而進口商由于自身原因不愿意支付貨款,又或者是想將貨款價格壓低,又或是受國內及國際行情影響導致經營出現問題、財務狀況不佳等問題,容易使進口商無限期延期付款,無疑將加大出口商的風險,托收結算這種方式主要是根據買家的信用而定,一旦出現不講信用的買家,就會對賣家產生經濟損失,對出口商而言風險是無法避免的;二是銀行工作不到位,在實際貿易中不去驗證單據的真實性,或者銀行自身工作失誤,在進行收款的時候,進口商就不用承擔保證付款的責任,風險就轉嫁到銀行身上;三是不同國家之間托收的制度也是不一樣的,不同國家對托收的管理也不同,在實際的國際貿易中還需要更加了解各個國家的托收制度,如果對某一國家的制度不了解,在實際貿易中容易產生相應的結算風險。
2.3信用證
信用證是一種由開證申請人向銀行提出申請對出口商做出書面承諾,在未來一定時間內憑借相關單據向銀行申請付款的支付結算方式,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文件。銀行一旦做出信用證則將風險轉移到自身,是由銀行承擔風險的國際貿易支付結算方式。出口商與進口商接受信用證,就需要承擔一定的付款責任,信用證是我國在進行國際貿易中最常采用的一種國際貿易結算方式。無論是哪種結算方式,都會存在一定的風險,信用證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四點:一是進口商或是出口商有可能會增加軟條款以及偽造信用證,一旦銀行沒有發現,銀行將承擔經濟損失;二是銀行出具信用證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在實際結算的過程中,某一環節出現問題就會導致交易雙方中的某一方出現經濟損失;三是信用證在國際結算中不僅要承擔商業風險,還要避免國家間的政治風險以及戰爭風險的出現;四是國際付款一般追求實效性,而信用證需要的手續相對復雜,資料的來回傳遞需要時間,就導致信用證的時效性相對匯付以及托收顯得不足。[2]
3國際貿易結算方式的風險控制
3.1匯付結算方式的風險控制
當今國際貿易往來中小額的交易比較常使用匯付的手段進行支付結算,但是不論用什么樣的支付結算方式都不能徹底避免風險,不能保證絕對的支付安全。對于交易的不同角色來說,應選擇不同的結算方式為自己規避風險。對于賣方來說盡量使用先付款的方式為自己規避風險,就買方來說在了解賣方信用,并且賣方信用很好的前提下選擇合適的方式來進行交易。匯付主要是依靠買賣雙方的信用水平,如果雙方信用良好,使用匯付這種手段都不會產生較大的經濟損失,與買賣雙方的信用程度是有高度關聯的。所以對于企業來講,在選擇匯付這種結算方式之前,為了避免對自身產生較大的經濟損失,應該先做完善的背景調查,對對方企業的經營狀況、經營資質、信用歷史等都需要做深度的調查,是否曾經存在過貿易中的不良信用記錄,確保一切都沒有問題的前提下進行下一步的談判合作。在貿易中選擇資質好、背景好、信用記錄良好的企業進行深度合作,在不能保證對方信用的前提下不選擇匯付這種結算方式。
3.2托收結算方式的風險控制
在交易之前應該對對方企業做好詳盡的背景調查,信用是否良好,是否出現過不良信用記錄,與背景及信用良好的企業合作是規避風險的前提。即使對方企業是本企業的經常合作伙伴,也要實時審查對方的資質,隨時更新企業的背景調查,以防本企業麻痹大意給對手企業可乘之機,利用與本企業交易往來密切這一特點對本企業造成經濟損失。背景調查主要包括對方的經營狀況、經營資質、資信狀況和能力等,盡可能全面覆蓋對方整個企業,全面規避風險;深度研究對手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尤其是外匯管理辦法以及貨物進出口管理辦法,例如一些國家明確要求企業要先在國家備案獲得某種商品的進口許可證之后才能進口該產品,出口商在出口之前就應該調查清楚進口商是否持有該種商品的進口許可證,以及許可證是否在有效期內,近期內進口國家相關政策會不會發生改變。以防出口商將貨物運送到進口國之后,由于進口商不具備資質,導致貨物不能出港,??吭诖a頭,而造成大量的經濟損失;一些國家明確要求企業在獲得相關的外匯許可證件后可進行結匯,企業在進出口之前要了解清楚對手企業是否具備這種資質,以防止貨物出口之后無法及時進行收匯工作,造成錢貨兩失;選擇資質良好的銀行進行合作,在實際的國際貿易中大部分的企業都贊同進口商選擇代收行,所以在代收行的選擇上一定要慎重,出口商要慎重考慮進口商選擇的代收行,因為在貨物遠期交單的時候,進口商往往會通過與代收行的關系提前拿到提貨單而進行提貨,實際上貨物會提前到達進口商的手中,而此時進口商容易以各種借口來推脫付款,增加了出口商的風險,所以在這種背景下就要全面考慮代收行的資質來減少出口商所承擔的風險。
3.3信用證的風險控制
信用證作為國際間應用最為廣泛的結算方式,也具有一定的風險,所以在選擇信用證這種方式之前要盡量避免風險,主要做到以下三點:一是全面調查對手企業的經營實力、經營現狀以及信用程度,通過調查對方企業的財務狀況以及經營情況篩選掉一些不符合資質的企業;二是選擇具有良好背景的開證銀行,開證銀行的選擇至關重要,在選擇銀行時盡量選擇一些具有良好資質且資質全面的國有大銀行,要全面審查那些出口業務不熟以及資質不良的小銀行,必須嚴格審查小銀行是否有與進口商私下開具信用證的行為。一旦查明有此項行為應堅決不與其合作;三是選擇開證銀行的同時也要選擇一家不是開證銀行的銀行對本次信用證進行保兌,保兌銀行也必須是有相關資質且信用良好的優質銀行。
4結論
綜上所述,國際貿易結算方式的選擇多種多樣,而選擇不同的結算方式的同時也需要面臨風險,無論是作為進口商還是出口商甚至是銀行都不能完全避免國際貿易結算方式的風險,這就要求在進行國際貿易之前要嚴格審查資質,選擇適合自身的貿易結算方式,將風險控制到最低標準,用最小的風險獲得最大的利益。
參考文獻:
[1]羅俊勤.外貿企業國際貿易結算方式的改變與發展趨勢的調查報告[J].現代經濟信息,2017(21):117-119.
[2]武麗君.國際貿易結算方式風險的控制分析[J].科技經濟導刊,2017(31):199-120.
一、引言
國際結算是整個國際貿易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國際結算是由國際貿易引起,國際貿易發展的規模及速度影響國際結算的變革,而國際結算的變革反過來又促進國際貿易進一步發展。在當前全球一體化的進程中,只有將國際貿易結算方式變得更為安全、有效和便利,才能使國際貿易的發展更上一個臺階。
國際結算是指在不同國家之間發生的貨幣收付的業務,而發生在國際貨物方面的結算即為國際貿易結算。國際貿易結算是國際結算的核心部分,它主要涉及支付手段、結算方式和主要以銀行為中心的劃撥清算的過程。資金在銀行間的劃撥路線和方式也成為國際貿易關注的主要問題,因為它涉及到國際貿易結算的效率和費用。
最原始的交易結算方式是在交易發生的地點和成交的同時,交易者之間直接以貨易貨。19 世紀中葉,在英國出現了憑代表貨物所有權的貨運單據付款的方法,并逐漸形成以貨運單據為標的CIF 貿易習慣,隨后銀行信用介入其中,最終產生了以單據為對象、以銀行信用為特征的現代信用證制度。信用證在全球的推廣應用,不僅克服了進出口各方之間互不了解、互不信任的矛盾以及資金周轉的困難,更為銀行信用保證和押匯融資提供了條件。同時,有許多企業采用跟單托收和少量的匯付來進行貿易結算,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
從長遠來看,各種支付方式結合使用和互惠互利的國際保理和“福費廷”業務是國際結算發展的新趨勢。通過采用以上幾種結算方式的結合,進出口商克服了單一支付方式的缺陷,并控制了交易風險。同時降低了交易成本。此外,國際保理和“福費廷”都以國際融資為主要目標,達到雙方“雙贏”的局面,現在逐漸成為許多中小企業熱衷的國際結算方式。
二、 國際貿易主要結算方式的優勢和風險分析
國際貿易市場的競爭日趨激烈,除了價格競爭之外,選擇結算方式也成了一種重要競爭手段,且每一種結算方式都有其潛在的風險和“陷阱”。一方面,買賣雙方要考慮收匯的風險和資金的融通,另一方面,又要考慮結算和其他相關成本?,F就國際貿易主要結算方式的優點和存在的風險作進一步的分析。
(一) 國際貿易中使用匯付的優勢和存在的風險
預付貨款和貨到付款是國際貿易中常用的、也是較簡單的結算方式,是通過銀行電匯T/ T或票匯D/ D 實現貨款的轉移。其優點是結算程序最簡單,僅僅涉及款項的轉移,銀行的手續費也最少,只有一筆數額很少的匯款手續費。而且,貨到付款因其相對于買方有絕對優勢,在當今競爭激烈的國際市場上使用越來越廣泛。
然而,在國際貿易結算中采用匯付方式,對貿易雙方存在以下一些風險:(1) 如果采用預付,進口商的資金占有時間較長,并將承擔幾乎所有的風險;(2) 如果貨到付款或者賒賬O/A,風險將由出口商承擔,其經濟負擔同樣較重;(3) 在使用票匯時,如果信用不好,可能會使用假匯票或者變造的匯票,導致錢貨兩空;(4) 在使用電匯或者信匯時,匯款人可能將辦理好的匯款手續的銀行電匯或者信匯的收據傳真給出口商后,再在款項解付前向匯付行提出撤銷匯款的要求。
(二)國際貿易中使用托收的優勢和存在的風險
相對于信用證,托收的成本相對小了許多,因此,進口商更加傾向于使用這種結算方式。在實際業務中,使用較多的是該項業務中的跟單托收,因為其附帶商業票據更為詳細和安全。
但托收在實際使用中,存在諸多不足,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1)盡管相對于貨到付款,對出口商的風險已經降低許多,但托收方式仍屬于商業信用性質。賣方委托銀行向買方收取貨款,能否收到貨款完全取決于買方的信用,比如有些信譽不佳的買家在貨物行情下跌的情況下拒付或者要求折扣。因此,實務操作中采用托收方式收取貨款,對賣方來說仍有較大的風險;(2)托收往往受到有關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社會動蕩的影響,而且不同國家和地區對于托收的做法也往往不同。在南美一些國家,由于當地的一些習慣做法,他們在實際操作中,將D/P方式等同于D/A的方式,在這些地區使用D/P方式同時不了解這些習慣做法,可能導致收匯失敗。
(三) 國際貿易中使用信用證的優勢和存在的風險
信用證的最大優勢在于以銀行信用取代商業信用,因而一直被視為是一種安全可靠風險相對較低的結算方式。然而,在國際貿易結算中使用信用證同樣存在許多風險,主要方面如下:
(1) 從效率方面來講,其機械刻板的一致性原則,常為不法商人所利用,一旦其中一個環節出了問題,即使是很細小的問題,當事人一方也可能蒙受巨大損失;(2) 從功能方面講,信用證的作用在于風險規避和結算兩個方面。相對出口信用保險的承保范圍,采用信用證方式結算除承保進口商的商業風險之外,還要承擔政治、戰爭風險;(3) 從實效方面講,信用證程序繁雜,對于提交的單據要求嚴格,與托收相比,出口企業制單、議付行和開證行審單三個環節上至少要多花費5-6個工作日,在需要轉開證或限制非所在地銀行議付的情況下,需要更長時間。
以上這些問題,對出口商即時安全收匯埋下風險隱患,對進口商來說也是即費錢又費時。
(四)國際貿易主要結算方式的比較
通過下表1,我們可以發現:作為國際貿易的雙方――買方和賣方,一方的有利點往往是另外一方面的不利點,即賣方收匯的安全系數增加會引起買方收貨風險的增大。盡管雙方都希望最大程度地保護自身的利益,但是現實中又不存在絕對的“雙贏”。不論是哪種結算方式都可能對一方或者雙方產生相關風險,如何促使雙方在“保護自己”和“對方接受”取得一種平衡就顯得十分重要。
表1 國際貿易主要結算方式比較
注:數字越小其選擇的偏好率越高
三、國際貿易主要結算方式風險的防范和規避
在具體一筆業務中,我們采用哪一種結算方式,往往取決于各當事人自身收益衡量與風險偏好基礎上的博弈,此外還與貿易貨物的特點、貿易地區的交易習慣和有關法規有關。為了減少給不法商人欺詐的機會,在實際業務中,必須靈活選擇結算方式,使用組合策略取長補短。根據不同國際貿易結算方式可能存在的風險,采取具有一定針對性和可行性的防范措施就顯得十分必要。
(一)匯付方式下對風險的防范和規避
實際業務中匯付的使用主要集中在電匯的小額貿易中。由于除了前T/T之外,其他任何一種結算方式都不能保證100%安全收匯方式。
因此,對賣方而言應該盡可能選擇預先支付的手段,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才考慮采用其他的匯付方式:而對于買方,在確定賣方有極高的信用的情況下,可以采用T/T的方式進行交易。
(二)托收方式下對風險的防范和規避
1.調查對方信用,選擇可靠的合作伙伴。出口商在交易前要慎重調查合作伙伴的資質,選擇可靠的合作伙伴,即使是多次打過交道的客戶也應仔細調查和考察其資信狀況和經營作風。對客戶的調查范圍主要應包括:經營范圍、經營能力、產品的市場行情、以往的資信狀況(通過有關商務部門或者駐外機構)等等。
2.了解出口國的有關貿易條例和法規。由于各個進口國的貿易管制條例和法規不盡相同,因此,在和一個實行嚴格貿易管制的國家的進口商打交道時一定要謹慎。比如有些國家規定進口方在進口某種商品時必須事先獲得進口許可證,因此出口商在裝運貨物之前必須收到進口商寄來的進口許可證副本或取得進口許可證的通知電報后再發貨。有的國家規定進口要取得外匯許可,因而出口商也要了解對方是否申請到外匯,否則,出口商的收匯將無保證。
3.盡量選用即期付款交單。由于D/ P遠期付款方式的具體掌握方法在國際上尚無明確的規定,各國的處理方法也不同,因此,D/ P遠期托收還存在許多爭議,因此出口商應慎重使用。如果使用,特別要對期限加以控制,一般應掌握在不超過從出口地到進口地的運輸時間。另外,在與歐美及拉美國家的進口商打交道時,盡量不要采用D/ P遠期方式結算,因為這些地方對D/P作D/A的操作方式。
4.選擇信譽良好的代收行。在出口業務中經常有一些進口商,他們同意D/ P支付方式,但提出由自己來選擇代收行,這時一定不能貿然答應他們的要求。因為進口商既然特意指定代收行,就說明他與該行具有良好關系,在遠期付款交單的情況下很可能憑借自己與代收行的特殊關系提前借出貨運單據提貨,貨到手后再找借口拖延支付貨款,這時,即使出口商想追究代收行的責任,也常常由于地域的問題不能取得理想結果。因此,應該通過駐外機構了解對方所在地的代收銀行的信用,確保收匯的安全性。
5.出口合同爭取使用對自身有利的術語成交。對于出口商而言,采用CIF術語較為有利,因為在CIF 術語下由賣方自辦保險。出口業務采用托收結算方式時,可能會因為進口商破產或拒付以及其他一些政治上、行政性上及商業上的原因不能收回貨款,如果出口商事先投保,就可以得到保險公司的賠償。
6. 交易前找可信的商。托收業務畢竟是一種以商業信用為基礎的結算方式,出口商在采用這種方法回收貨款時要作最壞打算,要考慮到因種種原因會導致進口商拒絕付款贖單,使已發運到目的地的貨物將面臨無人提取從而變質喪失效用的局面。這時如果出口商在托收合同中規定了國外的“必要時”,就可以由其去代收行取單、提貨、存倉、保險甚至尋找新的買主,這樣會使出口商的損失降到最低。
(三)信用證方式下對風險的防范和規避
1.做好客戶資信調查??蛻糍Y信調查主要包括對方的經營狀況、清償能力、經營規模、經營業績以及產品的市場價格情況等,通過信息機構獲取有關資料,對以往交易情況做出分析。通過調查研究,選擇資信可靠、經營能力強的客戶進行交易,為交易成功奠定良好的基礎。
2.加強對開證銀行的資信調查。信用證屬銀行信用,因而開證行的信用至關重要。實際業務中,一些資信不良的小銀行與進口商勾結開出信用證后,又以各種理由拒絕付款,使出口商遭受損失。為防范這一風險,出口商應事先了解進口商所在國家或地區的經濟、金融狀況以及當地銀行信用證業務的做法,在訂約時具體規定信用證的開證行,并要求由開證行以外的另一家銀行對該證進行保兌。
3.認真訂立買賣合同。在信用證結算業務中,合同是信用證的基礎。因此,應該預先在買賣合同中對信用證的內容做出明確規定,以免日后產生爭議。信用證有多種類型,各自有自身的優勢和風險,買賣雙方應該慎重進行選擇。比如,對于買方而言應該爭取使用遠期信用證,這樣可以緩解資金壓力,加快資金的使用效率,便于生產或者銷售產品,如果賣方有欺詐行為,可以有一定的時間讓買方向法院提出解除貿易的命令,降低自身的損失。對于賣方而言,應該爭取對方的開證行開立不可撤銷的保兌信用證,增加信用證的使用安全。
關鍵詞:國際結算;教學;課程
中圖分類號:F24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4)13-0079-02
經濟全球化背景下,中國市場要實現對外經貿的無縫接軌,就需要大量熟知國際金融、國際貿易規則和操作方法的專業人員。為了充分迎合市場需求,很多高校都開設了國際結算課程。國際結算是國際貿易和國際金融專業的核心課程之一,一方面要求學生掌握國際結算的常用規則,一方面要求其熟練掌握實務操作程序,因此這門課程的教學改革著眼點應按照理論充分結合實踐的方式來進行。
一、教學內容的適應性調整
1.提高國際結算實踐教學內容比重。國際結算課程操作性強,教學內容繁復,知識點細碎,而且國際結算業務多與國際慣例接軌,因此急需在教學中加大實踐環節。在實踐教學過程中,應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設計合理的實踐方式和方法。國際結算授課可加大實踐課程課時分配比例,實踐課程中的操作指導可以將外貿公司的實物單證作為教學工具,讓學生就單證進行審核,例如信用證章節可以讓學生充分理解“單單相符、單證相符”的確切含義。
2.國際結算課程可根據學生不同的專業方向和就業方向選講不同的課程內容。如對國際貿易專業的學生側重于外貿單證的填寫,國際金融專業的學生側重于各類結算方式的業務流程,例如如何審核信用證、審核單據等等。國際結算課程對于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的學生來說與外貿函電、國際貿易實務等課程承上啟下,在講解國際結算課程時外貿知識的注入更有利于學生理解國際結算的規則。
二、教學方法和手段的更新
1.雙語教學。國際結算采用雙語教學是因這門課程的特點而定的,國際結算內容主要涉及結算方式、融資方式、進出口貿易或非貿易工具的使用。國際結算業務既與商業銀行的外匯結算部門緊密聯系,又和外貿公司、貨運公司和保險公司緊密聯系,這些業務環節所使用的工具語言多為英文,并且國際結算課程本身所使用的術語涉及大量的英文表述,國際貿易慣例、外貿單證和票據均使用英文制作。雙語教學可以幫助學生順利掌握結算工具的使用,更好地掌握結算的基本知識和技能。
2.案例教學。國際結算的傳統教學方法拘泥于多媒體課件或者板書,教師以課堂講授理論知識為主。學生對從沒接觸過的具體操作業務很陌生,在單據和結算方式的講授過程中,需要結合大量實際案例和設計練習題。在教學實踐當中,我運用了案例討論法來幫助學生理解掌握抽象的理論知識和繁復的實務操作流程。將學生分組,各個組承擔不同的業務角色進行案例討論。案例教學的意義在于:首先,學生可以針對不同的案例情景,站在不同的當事人角度進行討論,既模擬了實務操作環節,又引入競爭機制。其次,活躍了課堂氣氛,增強了學生的學習興趣,同時促使學生主動思維,提高語言表達能力和分析問題的能力。最后,在討論過程中,教師可以及時了解學生的學習狀況,從而能夠加以引導,提高了教學的時效性。
3.實踐教學。在實踐教學中,本著提高學生動手能力的原則設計實踐環節。第一,要解決的是結算工具的使用問題,如單據的繕制,三種主要的結算工具:匯票、本票和支票,學生要學會認識和填寫各種英文單據,教學采用課堂練習的方式,當堂練習當堂講解。第二,認識三種主要的結算方式:匯款、托收和信用證,其中信用證業務實踐環節占用時間較多,因其也是最為常用的結算方式之一。具體的實習和實踐環節,通過進入外貿企業實習,參與具體業務的操作,通過案例實習讓學生較快掌握課堂講授的內容。第三,實踐內容加快更新。向學生介紹最新的銀行保函和信用證等的國際慣例和使用規則,加快更新專業知識點。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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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方玲.應用型高校國際結算教學改進探討――以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為例[J].赤峰學院學報(自然科學版),2012,(2).
關鍵詞:國際貿易;國際結算方式;發展趨勢;對策
中圖分類號:F830.4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0594(2009)12-0046-05
收稿日期:2009-07-07
一、導論
國際結算是指國際間因經濟、貿易、文化、政府交流等所引發的債權和債務關系的清償或貨幣收付活動。其中,具有貿易背景的國際結算被稱為貿易國際結算,而不具備貿易背景的被稱為非貿易國際結算。非貿易國際結算以匯款為主,操作比較簡單,風險小。而通常情況下,貿易國際結算較為復雜,風險大,也因此成為學者研究的重點。
眾所周知,國際結算通常分為三大支付或結算方式,即匯款、托收和信用證。其中,匯款又可以細分為預先付款、延期付款和賒賬銷售等;托收又可以細分為即期(付款交單)托收、遠期(付款交單)托收和承兌(交單)托收;信用證也可以細分為備用信用證、保兌信用證、對開信用證、循環信用證、背對背信用證、紅條款信用證等等(黎孝先,2000)。不同的支付方式意味著不同的銀行費用、風險程度和辦理程序。因此,進出口雙方如何選擇合適的國際結算方式,對保護其特定國際貿易方式的安全與效益至關重要。
一般地說,國際結算方式的選擇是基于各方當事人對該方式的風險程度考量。我們從表1可以清晰看出,出口方最傾向選擇的國際結算方式是預先付款(Cash in advance),進口方最希望選擇的國際結算方式是賒賬銷售(Open Account),而這些方式的最大問題是各方的風險程度極度不均衡,即一方的風險極小而另一方的風險極大。相比之下,信用證(L/C)和托收(Collection)則處于對進出口雙方來說風險程度相對適中或均衡的位置。通常情況下,信用證對出口方以及托收對進口方的風險相對較小。
在國外,從歷史傳統的角度看,信用證曾是全球國際貿易中出口方的首選結算方式,在20世紀60和70年代占比高達85%(郭建軍,2005),因為這種結算方式總體上對買賣雙方所提供的保護比較均衡,不像其它方式那樣,對一方非常有利但可能對另一方非常不利。相比之下,信用證結算方式,一方面,使出口方可以通過銀行信用憑證,在發貨、提交相符單據條件下獲得貨款安全保證:另一方面,使進口方可以通過規定所需要的信用證單據條款,來獲得自己的付款安全和按時收到貨物。然而,20世紀80年代以來,特別是進入21世紀以來,以銀行信用為基礎的信用證結算方式逐步下滑,而以商業信用為基礎的非信用證結算方式,如托收和匯款,越來越多地被企業廣泛采用,甚至可以說,它們正在逐步取代信用證成為主流的結算方式。
在我國,根據隨機抽取的參加2008年4月第103屆廣交會二期的陶瓷、禮品和玩具行業的共59家企業的調查結果,這些企業在國際結算方式選擇方面,最常用的是電匯(T/T)(見表2),使用率在超過50%以上的企業占64.5%,而信用證(L/C)則屬于次要位置,并且企業針對不同客戶,通常將兩種結匯方式進行混合搭配使用??梢姡蛧H結算方式的選擇而言,中國和全世界一樣面臨相近的基本發展趨勢。
另外,伴隨著全球金融危機,與國際結算有關的出口信用風險也在不斷加劇。如根據新華網廣州2009年4月17日電,一張提示惡意逃避債務的美國進口商的“緊急避險令”就張貼在第105屆廣交會交易團的辦公室門口,提醒中國企業注意防范結算風險,這從一個方面顯示了在新形勢下國際結算風險加劇的現實。
本文擬就國際結算方式的發展趨勢以及產生的原因與潛在的風險進行反思,并在此基礎上提出可行的對策建議。
二、國際結算最新發展趨勢與原因分析
(一)國際結算基本方式中占主導地位的信用證結算方式出現邊緣化
長期以來,在匯款、托收和信用證三大基本結算方式中,信用證(L,c)這種以銀行信用作為付款保證的支付方式,一直處于主導地位。但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的不斷加深,買方市場在全球貿易中逐步形成。與此同時,出口競爭的方式日益多元化,競爭的層次也愈來愈深,出口商單憑商品本身的優勢(品質、包裝、價格)占有市場已不能完全滿足競爭的需求,而是使用商業信用交易方式來進一步增強競爭力。同時,運用有效的手段來防范風險,已成為許多國家出口商的一種常規做法。由此,商業信用重新成為國際貿易發展的重心所在,整個貿易國際結算市場則出現了信用證結算方式被邊緣化的傾向。同樣基于郭建軍(2005)的觀點,信用證在歐美發達國家的使用比率已經由20世紀70年代的85%下降到目前的不足20%,其中北美和歐盟分別只有11%和9%(表3),即使在發展中國家和地區,其使用比例也在逐步的下降之中。
造成信用證方式被逐步邊緣化的主要原因也與信用證結算方式本身存在的弱點有關。其主要弱點有:(1)由于信用證結算方式是一種純粹的“單據買賣”行為,只要“單證相符”,開證銀行就一定要付款,進口商也一定要“付款贖單”。因而,進口商有可能得到與信用證規定完全相符的單據,可是,并不一定能得到與單據條款完全相符的貨物;(2)出口商在履行信用證條款時,由于種種原因,如所謂的“軟條款”或過于苛刻條款,造成“單證不符”,導致開證行的拒付;(3)開證行在開立信用證時,通常向進口商收取一定數目的押金,由于信用證結算的周期較長,該資金被銀行無償占用;(4)信用證與其它方式相比,費用過高(表4),手續過繁,結算所需時間較長,一筆信用證結算業務要經過至少六個主要環節,即買方申請開證,買方銀行開立信用證,賣方銀行通知、轉遞、保兌信用證,賣方銀行議付、付款、承兌信用證項下的匯票和,或單據并索匯,買方銀行償付或付款,買方贖單提貨。這與國內現行各種結算方式相比,無疑手續更繁瑣、時間更長。(5)在中國的商業銀行中,信用證項下的單據議付多半實行的是“收妥結匯”的辦法,即出口方銀行收到國外付款行的款項后才將信用證下的款項付給出口企業,并非UCP600新定義中明確的“議付就是對票據及單據的一種買入行為”,這與國際上通用的買單結匯的方法是不一樣的,這種結算方式無異于基于商業信用的托收方式。
除此以外,另一個重要的原因還在于,現代國際貿易已由賣方市場轉變為買方市場,要求買方出具信用證的方式逐漸落伍。進口商考慮到信用證結算方式對自己意味著費用高、占壓資金大、手續繁雜等眾多不利,便依賴自身的較強議價力(Bargaining
power)不再接受信用證結算方式。
(二)國際結算中的附屬結算方式日益廣泛應用
國際結算中的附屬結算方式,如保理(Factoring)、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和包買票據(Forfeiting)等,越來越被廣泛地應用,它們作為新的結算方式,也可能會取代信用證結算方式的主導地位(程祖偉等,2001)。例如,保理業務是一項以債權轉讓為基礎的集商業資信調查、催收貨款、應收賬款管理、信用風險擔保及貿易融資為一體的新型綜合金融服務方式。國際保理業務在世界各地發展迅速,在我國的發展方興未艾。原因在于,發展國際保理業務對出口商、進口商和銀行都有獨特的優勢。對進口商而言,運用國際保理業務最大的優勢在于能獲得無追索權的、手續簡便的貿易融資,出口商出口貨物后,就可以獲得80%的預付款融資和100%的貼現融資;借助保理業務可以向客戶提供賒銷、付款交單、承兌交單等商業結算方式,因而,大大增強了產品出口的競爭力:特別是那些出口業務增長性極好的急需資金的中小企業,運用保理業務,不僅可以增強產品出口的競爭力,而且可以得到融資。對進口商而言,可以利用賒銷、付款交單、承兌交單三種優惠的支付方式,以有限的資金購進更多的貨物,節省了因開立信用證而付出的高額的開證保證金,加快了資金和貨物的流動,增加了利潤。對銀行而言,開展保理業務不僅豐富了業務品種,拓展了金融服務領域,而且可以從中獲得更多的利潤,找到新的利潤增長點。特別是在外資銀行和跨國金融集團進入我國金融市場與我國商業銀行激烈競爭的情況下,商業銀行更應該積極開展保理等新型業務。
(三)國際結算中的混合結算方式日趨增多
國際結算方式的多元化選擇或混合選擇指多種結算方式的相結合或綜合運用,如部分貨款采用信用證結算,部分貨款采用驗貨(特別大型設備貨物)后電匯付款,或部分貨款采用信用證結算,部分貨款(尤其指超出信用證金額部分)采用托收結算:或部分貨款采用T/T預先付款結算,部分貨款采用信用證結算等等。采用混合國際結算方式的優點在于使買賣雙方分攤一些結算風險和成本,以有利于達成雙方均可接受的結算方式合約。因此,混合國際結算方式日趨受到青睞。如根據對2007年參加廣交會企業之一,即江蘇醫保進出口(集團)公司的調查,發現本公司與墨西哥以家公司的進口業務就采取了10%預付定金,40%發貨后電匯付款,50%Ⅱ期付款交單托收等混合方式。
(四)國際結算的電子化程度越來越高
在全球,國際交易中的電子化支付越來越普遍(愛德華等,2002)。當前,我國國際結算方式主要還是以傳統方式為主,電子化程度在不斷增強之中。目前我國開展國際結算業務的商業銀行都已經加入SWIFT網,每天不停運轉的電腦系統具有自動加押、核押等安全功能,因此,國際結算的安全性和效率已經逐步提高。但是,新一代貿易、結算合一網,即BO IERO已經出現,并開始運行(周勁,2006)。采用這些新的銀行電子清算網絡對提高國際結算速度和效率非常重要。
(五)國際結算的匯率風險不斷增大
在我國,一方面,人民幣尚未實現完全可自由兌換,匯率形成機制不健全,在政府有管制的浮動匯率機制下,國際結算所使用的貨幣兌換成本和風險較大;另一方面,外匯匯率的市場化機制在逐步完善之中,匯率的浮動幅度在逐步增大,伴隨著貨幣增值或貶值的不確定性增強,同時不斷蔓延的全球金融危機還在沖擊各國的經濟穩定和金融安全環境,國際結算貨幣的匯率風險必然隨之增大(卓小芬,2007)。
(六)跨境人民幣結算日趨普遍
在當前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不斷擴散的情況下,為順應國內外市場和企業的要求,保持我國與周邊國家和地區的貿易正常發展、為企業提供更多便利,國務院于2009年4月8日決定在上海市和廣東省廣州、深圳、珠海、東莞4城市先行開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工作,境外地域范圍暫定為港澳地區和東盟國家,并且由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銀監會共同制定的《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于2009年7月2日正式實施。中廣網北京7月6日消息(記者馮雅)上午8點半,我國首筆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在中國銀行順利完成,這標志著人民幣國際化向前邁進了一大步。今后,跨境人民幣結算必將日趨普遍。開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可以使我國進出口企業在跨境或國際貿易中通過選擇本國貨幣辦理結算而規避匯率風險,對推動我國國際貿易穩定增長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三、國際結算發展趨勢的潛在風險與對策
上述國際結算發展趨勢同時意味著一些潛在風險增大,例如,混合結算方式的廣泛應用、電子化程度的提高均意味著銀行操作安全風險加大;附屬結算方式的日益廣泛應用也意味著銀行操作難度加大,安全風險增大。除此以外,信用證結算方式的逐步邊緣化也并非一種很好的趨勢。這是因為,進出口方與任何新的客戶、大的定單客戶或缺乏完全了解和信賴的客戶開展國際貿易,信用證才是一種風險最均衡的或對雙方都比較安全的結算方式。依賴商業銀行信用的信用證結算方式無疑還是比以賴商業信用的匯款或托收結算方式更加安全和可靠。
鑒于目前國際結算方式的發展趨勢與潛在風險,本文建議政府、商業銀行和進出口企業從以下幾個方面積極采取措施加以應對:
(一)權力機關應積極完善機制,健全法規制度,為國際結算發展提供一個安全、可靠和便利的發展環境
一是中央政府應加快推動人民幣匯率機制的改革步伐,以減少匯率風險與成本;二是中央銀行應考慮整個金融系統電子化建設的全面規劃,努力建立統一、安全、高效的現代化電子網絡國際結算系統,實現各商業銀行的網絡資源共享;三是法規部門應根據UCP600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RC522托收統一規則、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國際保理慣例規則等國際慣例的有關規定,努力完善相關法規,積極推動采用EDI進行國際結算,使單據通過電子網絡傳輸,實現國際結算業務處理的標準化、程序化和自動化。
(二)商業銀行應大力發展國際結算業務新品種,加大國際結算人才培養力度,以滿足相關業務發展需要
國際結算方式的發展趨勢對商業銀行的國際結算業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國的商業銀行業要抓住這一歷史機遇,加大對國際結算業務的關注程度和投入力度。一是商業銀行應重視對以爭攬國際結算為目的的貿易融資新業務的拓展與研究工作,加大投入,加大人才培養力度,提高國際結算從業人員素質,大力開展信用證打包貸款、議付、押匯、保理、包買票據等各種融資新業務,在為客戶提供安全、資金融通的同時,為自己創造更多的業務收入和利潤;二是商業銀行應簡化信用證業務手續,提高效率,節
約成本。商業銀行應根據UCP600的條款,進一步簡化信用證業務處理程序,縮短結算時間,降低結算費用,以增強信用證業務對客戶的吸引力;三是商業銀行應依托人民幣業務,相互促進,發展國際貿易結算。人民幣業務可以帶來國際結算業務,國際結算中的結售匯業務需要配套人民幣資金的支持,因此商業銀行應依托人民幣業務,大力發展國際貿易結算業務,同時,也可以依靠國際結算業務推動人民幣存、貸、匯等各種業務的發展;四是商業銀行應積極建立有效、完備的內控管理制度和風險防范機智,要求國際結算操作必須嚴格按規定、按權限、按職責的明確規范辦理業務,同時明確對外授信與業務操作流程的不同責任劃分,在符合國際慣例的基礎上建立科學有效的管理體系。
(三)進出口企業應積極選擇信用證、混合結算方式,以及保理、包買票據等附屬國際結算方式,合理選擇國際結算貨幣等多種措施加以有效應對
一是對任何新客戶或大單業務,進出口企業,特別是出口方,應首先堅持使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對自己完全有利的結算方式結算,在以后逐步了解情況或建立相互信賴的基礎上再考慮采取托收或匯款方式進行結算;二是在定單簽約僵持不下的情況下,建議進出口企業采用多種方式相結合的混合結算方式結算,相互做到妥協和讓步,以利于順利達成交易,并確保各方可以承受的風險程度;三是出口方應積極辦理保理、包買票據等附屬國際結算方式以及外匯遠期交易、信用保險、擔保等金融服務降轉嫁或低收匯風險,增強風險防范能力。四是建議在國際貿易中合理選擇國際結算貨幣,一是在現有跨境外貿易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力爭以本國貨幣計價,即力爭以人民幣作為國際結算貨幣的原則,從而規避匯率風險的發展;二是遵循“收硬付軟”的原則,防范匯率風險,即在出口貿易中,力爭選擇硬貨幣來計價結算,而在進口貿易中,力爭選擇軟貨幣計價結算。另外,也可以采取軟硬貨幣對半策略、進出口貨幣一致原則等,使買賣雙方平等互利,并將匯率風險進行有效的相互抵消。
另外,建議進出口企業還應加強資信調查,建立客戶信息數據庫,對所有往來客戶逐一建立檔案,設基本資料和往來資料兩部分?;举Y料反映客戶的整體實力,包括經營狀況及財務狀況等,往來資料則反映與客戶的交易記錄及內部評價,包括與客戶的交易時間、金額、付款情況等。根據客戶的具體情況,評定信用等級,給予客戶不同的信用額度,做到心中有數,有的放矢。對資信好的客戶可以做遠期結算,額度也可以放大,而對資信差的客戶,盡量做即期結算,降低額度,甚至改回銀行信用結算方式,力爭規避風險。
四、結束語
關鍵詞:國際貿易;支付方式;風險分析;理性選擇;匯付;托收;信用證
中圖分類號:F74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2374(2010)01-0100-02
在目前的國際貿易結算方式中,最基本的有三種:匯款、托收、信用證。另外,還有一些延伸的結算方式,如銀行保函、備用信用證等。在實務中,現在還出現了一些比較新的結算方法,如電匯中加入第三方(船方)來控制風險。
對于貿易雙方而言,不同的支付方式在貿易結算中的風險及經營中的資金負擔各不相同。支付條款是國際貿易合同的一個主要內容。選擇正確支付方式能使進出口雙方在貨款收付方面的風險得到控制,并在資金周轉方面得到某種通融,從而促進交易目的的實現。在一般的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通常只單獨使用某一種方式。但在特定情況下,也可在同一筆交易中把兩種甚至兩種以上不同的方式結合起來使用??傊?在選擇中應從貿易雙方共同的利益點出發,本著風險分攤的原則,選用綜合結算方式,從而促成進出口商的雙贏。
一、常用支付方式簡介以及風險分析
(一)方式簡介
貿易中最常用的支付方式有三種:
1.匯付(Remittance),是指匯款人(債務人)主動將款項交給銀行,委托其使用某種結算工具,通過其在國外的分支行或行,將款項付給國外收款人的一種結算方。其分為:電匯(T/T),票匯(D/D),信匯(M/T),其中電匯使用較其余兩種普遍。
2.托收(Collection),是指由債權人(出口商)開立匯票,委托銀行通過其海外分支行或行,向國外債務人(進口商)收取貨款或勞務價值的一種結算方式。在國際貿易托收方式下大多采用跟單托收,跟單托收根據交單條件的不同,可以分為付款交單(D/P遠期,D/P即期),承兌交單(D/A)。
3.信用證(L/C),信用證支付方式是近年來國際貿易中最常見、最主要的支付方式。信用證(L/C)是開證行根據買方(開證申請人)的請求,開給賣方的一種保證承擔支付貨款的書面憑證。
(二)常用支付方式下的風險分析
1.匯款。匯付的缺點是風險大,資金負擔不平衡。因為以匯付方式結算,可以是貨到付款,也可以是預付貨款。預付貨款的結算方式有利于出口商,對進口商不利,對于出口商來說,就資金而言,貨物運出前已得到一筆貨款或稱之為無息貸款,出口商可以先收款后購貨出運,主動權在出口商的手中,就風險而言,一方面,預付貨款的支付對于進口商日后可能出現的違約行為起到了一定的制約作用;另一方面,一旦進口商違約,出口商預付貨款抵扣部分貨款及費用,減少其損失。
因此,匯款方式結算,資金負擔和風險承擔在買賣雙方之間不均衡。結算的風險(如貨物運出后能否順利收回貨款以及貨款付出后能否順利地收到貨物)和資金壓力由一方完全承擔,另一方則相對有利。
2.托收。使用托收方式時,對于出口商來說,承擔了較大的風險。在D/P條件下,代D/P遠期業務最大的風險在于有些國家的銀行有將D/P遠期等同于D/A處理習慣。在D/A條件下,由于承兌交單是進口人只要在匯票上承兌之后,即可取得貨運單據,憑以提取貨物。也就是說,出口人已交出了物權憑證,其收款的保障依賴進口人的信用,一旦進口人到期不付款,出口人便會遭到貨物與貨款全部落空的損失。因此,出口人對接受這種方式,一般采用很慎重的態度。
3.信用。在信用證貿易中,作為信用出借方的銀行面對風險其實也難以獨善其身。雖然有UCP500作為銀行的“免責條款”,但信用證的一個重要特征――“銀行付第一性的付款責任”。如果在Applicant不能按期付款的情況下,則為第一付款人的銀行也得必須將信用證項下的款項付給Beneficiary。這樣銀行便會面臨大量的呆壞賬,從而會給銀行自身的生存與發展帶來巨大的風險。所以在當今世界市場競爭激烈的情況下,信用危機的加劇,國際金融市場動蕩不定,因此出口企業應當采用不同收款方式,其所承擔的風險不同,從而影響到外匯的及時收回,這對企業的經濟效益將產生重大影響。所以在國際貿易中要選擇正確的支付方式,使貿易風險降低到最小,從而得到利益的最大化。
二、選擇支付方式時貨幣時間價值對經濟效益的影響
貨幣時間價值是指資金對時間指數的變化關系。例如為一個組織收購出口產品或出口產品的生產,一次貸款為a元,利率為1;經過n段時間后,累計償還國家的本利和為b-a(1+I)b,b為資金的外來值?,F在從動態角度來考慮時間因素對出口企業的經濟效益的影響。1994年,我國出口總額為1210億美元,假如我們能從支付方式上爭取早收匯一天,短短一天之差,而貨幣的時間價值對出口可使國家全年增加或減少利息收入為5041.7萬美元,可使外貿企業全年增加或減少的貸款利息支出為3.056億人民幣元。
因此在國際貿易中,支付方式的合理選擇,決定收匯時間的長短,決定單據所經過的路線,必須正確選擇支付方式。
1.匯付方式中的時間對經濟效益的影響。在國際貿易匯款方式中,電匯最為常見,電匯通常是銀行間的直接通訊,中間環節少,電匯速度極快,一般賣方在一兩天即可收到。貨款匯付的收匯時間則取決于買賣雙方采用的匯付方式。對于預付貨款,隨訂單付現,賣方可以取得利息而且不必擔心國際上匯率變動的風險,有利于企業提高經濟效益。但是對于交貨付現,買方有可能拖欠貨款,使其承單貸款利息支出,而且可能有匯率波動風險,從而影響企業經濟效益。
2.托收方式中時間對經濟效益的影響。托收方式下結算時間是先發貨后付款,其收款時間又因托收種類的不同而不同。在托收方式中,由于銀行的介入,加長了單據和貨款的寄送距離,同時,委托人在委托銀行收取貨款時,還必須加上辦理托收手續的時間,在代收行收到貨款時,通過郵告(或電告)托收行,款已收安轉賬,托收行收到款后再將貨款劃撥出口方,這樣收匯時間大大加長,我們從貨幣的時間價值來考慮,影響企業資金周轉和喪失利息收入。
3.信用證付款方式對經濟效益的影響。信用證支付方式下,賣方收款時間在發貨后備齊所需單據后到銀行議付貨款,若果單據齊全并符合要求,議付銀行就可支付貨款。由于信用證方式是銀行信用,只要單證相符,不必因進口人故意阻攔而推遲收款,時間短于托收。由于我國中國銀行不采用真正意義的議付,往往等到付款行把錢匯到通知行(或議付行)才付款給出口人,影響外貿企業及時收匯,從而影響外貿企業的經濟效益。
在國際外貿過程中,對于金額數目稍大款項,往往在出口企業訂立合同時,訂立電報索匯條款來縮短收款時間,并且采用即期付款信用證方式收款,加快資金的國收。在以上三種分析中,由于支付方式不同,收匯路徑不同,收款時間的長短也不相同,從而使企業在利息收入,支出方面產生很大影響。同時還必須承受匯率變動的風險,影響企業經濟效益。
三、支付方式的合理選擇
在國際貿易業務往來中,買賣雙方對于支付問題的矛盾始終存在,其中最重要的兩個問題是資金的周轉和雙方的信任。要想順利的促成交易的達成,就必須找到一種雙方都能接受的方式,有時一種方式并不能解決這種矛盾。但一筆交易的貨款結算,可以只使用一種結算方式(通常如此),也可根據不同的交易商品、不同的交易對象、不同的交易方式將兩種以上的結算方式結合使用,使之或有利于促成交易,或有利于安全及時收匯,或有利于妥善處理付匯。因此從國際貿易實踐情況來看,單純用某一種結算方式并不能滿易各方的要求。面對不斷變化的市場,有必要采用綜合支付方式進行結算。
托收與信用證結合使用。信用證與托收結合也是一種雙方容易接受的支付方式。信用證和D/A和銀行保函結合在一起使用,或要求使用由代收銀行開具的銀行承兌匯票,這樣原來的商業信用就被轉變為銀行信用,出口商的風險轉嫁給銀行。在這種方式下,一筆交易的貨款,余額用托收方式結算,部分用信用證方式支付。這種結合形式的具體做法通常是:信用證規定受益人(出口人)開立兩張匯票,屬于信用證項下的部分貨款憑光票支付,而其余額則將貨運單據附在托收的匯票項下,按即期或遠期付款交單方式托收。
此外,還有匯付與托收結合、匯款與信用證相結合等形式。我們在開展對外經濟貿易業務時,究竟選擇哪一種結合形式,必須酌情而定。
匯付與托收相結合如:定金的部分以T/T辦理,主要的貨款采用L/C的方式進行支付,至于一些余款,以T/T的方式進行。匯款與信用證相結合如:先采取T/T的形式預付定金10%,在裝船后T/T合同款的40%,剩余的50%采用D/P即期付款的形式。這種選擇既能保證供貨方及時履行發貨的義務,又能約束進口人及時付款,同時節省了更多銀行費用的支出,也節約了寶貴的貿易時間。
綜上所述,國際貿易支付方式選擇恰當與否,會直接導致出口人能否安全、快捷地得到貨款。因此,我國出口商在國際貿易往來中,對支付方式的選擇除了要考慮自己的風險、對方的成本外,還要考慮更多的因素,如應出口商的經營意圖、貨物的供求狀況、綜合考慮對方的資信等級、合同金額的高低、運輸方式和種類、財務結算成本高低、盡最大努力達到雙贏的目標。同時,靈活熟悉地運用組合的、綜合的支付方式來進行國際貿易的結算,對于分散結算的風險有著重大的意義,對促進國際貿易更順利地發展也起著很重要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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