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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紀以來,世界范圍的人口老齡化趨勢不斷加劇。1999年,中國65歲以上人口比率超過7%,標志著我國步入老齡化社會。近年來,全國的人口老齡化趨勢迅速蔓延,人口老齡化問題日益突出。黨的十報告強調,要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大力發展老齡服務事業和產業??茖W認識和把握人口老齡化問題,加快我國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解決好數量龐大的養老問題,不僅是一項涉及千家萬戶的民生工程,也是構建和諧中國的一項重要內容。
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社會背景
1、老齡化趨勢加速,社會壓力日益加大
根據國際人口學會的定義,當一個國家或地區60歲以上人口所占比例達到或超過總人口數的10%,或者65歲以上人口達到或超過總人口數的7%時,其人口即稱為“老年型”人口,這樣的社會即稱為“老齡化社會”。據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全國總人口為13.7億人,其中60歲及以上人口為1.78億,占13.26%,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為1.18億,占8.87%。截至目前,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超過2個億,占總人口的14.9%。按照國際標準,我國已經真正進入老齡化社會。
同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60歲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93個百分點,65歲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91個百分點。我國老年人口在規模上繼續呈現增長態勢,我國人口老齡化進程繼續保持增勢。據預測,未來20年平均每年增加1000萬老年人,到2050年左右,老年人口將達到全國人口的三分之一。隨著老齡化趨勢的加速,解決好數目龐大的養老問題,給政府和社會提出了嚴峻挑戰。
2、家庭結構小型化,養老功能不斷弱化
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平均每個家庭的人口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的3.44人減少0.34人。這說明,我國的家庭規模、結構在不斷縮小?!梆B兒防老”是我國沿襲多年的養老模式,隨著社會的發展,“子少老齡化”已經成為現實,家庭結構“421”模式已經形成,2個年輕人要負擔起4個老人的養老任務,獨生子女無力、無暇照顧老人的矛盾越發凸顯。
此外,隨著城市化、工業化的發展,人口流動加速,人們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觀念也發生了很大變化,子女婚后愿意追求獨立的生活空間,傾向于搬出父母家,組建新家庭,兩代人居住距離不斷擴大,使得空巢老人的數量逐漸增多。家庭結構和生活方式的變化,導致家庭養老功能的不斷弱化,人們的養老觀念也發生了較大變化,社會化的養老服務正在逐漸取代傳統的家庭養老。
3、養老機構供給不足,無法滿足社會需求
如今,面對養老問題,老人常常把“老了指望不上子女,接進養老院”放在嘴邊,充分體現了其對于社會養老的需求與依賴,而現實情況卻不容樂觀。從數量上看,截至2013年底,全國各類養老服務機構42475個,擁有床位493.7萬張,比上年增長18.9%,即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24.4張,即使增長13.9%,也根本不能滿足全國老年人的需求。
從質量上看,公辦和民辦養老院的水平參差不齊,公辦養老院設施服務較好,但容納程度有限。民辦養老院設施比較完善的,收費較高,許多老人無能力承受;收費便宜的設施簡陋,服務水平低,無法滿足老年人的需要。養老機構數量、質量與老年人的需求相比,差距非常懸殊。綜上所述,隨著人口老齡化、家庭結構小型化趨勢的不斷發展,家庭養老功能下降、機構養老數量不足,推動家庭養老從傳統型向現代型演變,大力推動社會化的居家養老是養老方式發展的必然趨勢。
二、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主要問題
1、參與主體單、資源整合不夠
目前居家養老服務,無論是建設服務設施還是成立服務機構、設立服務項目,都主要由政府來完成,這種政府積極參與、強力推動的思路,短期內效果明顯。但長遠來看可能會有一些新問題:一是政府過度介入,企業利潤空間狹小,不利于居家養老市場的培育;二是居家養老服務是政府、家庭、社會多元參與、多方責任共擔的一種新機制,政府介入過多很容易造成人們對政府的依賴心理,把家庭應該承擔的責任、社會可以承擔的責任推向政府,長此以往政府不堪重負,而且由于政府承擔大量事務性工作,可能會出現政策不完善、規劃滯后、監督不到位等問題,制約居家養老服務長期可持續發展。
2、資金投入不足、缺乏制度安排
雖然我國在養老事業和設施建設方面的投入在逐年加大,但與人口老齡化發展速度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特別是在老年人生活照料、文化娛樂設施建設投入方面,還不能滿足老年群體的需求,一些空巢老人、半失能老人吃飯難的問題還沒有從根本上得到有效解決。居家養老的資金來源主要應該依靠制度性安排,包括養老保障制度、醫療保障制度、長期護理保險制度、以房養老制度等。目前,我國前兩項制度已經建立,但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和以房養老制度仍然是空白,老年人的護理支出無從匹配,亟待建立居家養老的相關配套制度。因此,資金短缺是居家養老發展的瓶頸。
3、服務網絡滯后,覆蓋比例較小
為加快養老服務網絡建設,各省市區需要建立區、街、居委會多級養老組織,并按各自職責實施對社會化養老服務工作的政策制定、督導檢查、運營調控等;建立完善社會化養老服務運營網絡,進一步明確養老服務機構的審批和管理權限;明確政府購買服務、養老服務機構床位補貼申報和辦理程序。通過三級組織管理網絡和監督服務體系,保障居家養老工作高效運行。但服務網絡還處在建設初期,服務的范圍和內容有待于逐步擴大,服務的質量和效果有待于不斷提高,運行機制和服務效率有待進一步研究探索。
4、人員隊伍缺乏,專業化程度低
我國目前居家養老服務的提供者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帶薪的專業服務人員;另一類是不帶薪的志愿者。目前,從業人員隊伍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的問題:一是待遇偏低,人員缺乏。由于居家養老服務員沒有明確的職業特征,被大多數人等同于普通的家政服務員,社會地位和物質待遇都比較低。因此,導致專業的護理人員不愿跨入居家養老服務領域,本地人一般也不愿從事養老服務工作,而外來務工人員由于語言、生活習慣、交通往返等方面的原因,影響了服務的質量和工作的持續性。二是年齡偏大、專業化程度低。當前,居家養老服務中心雇用的服務人員數量嚴重不足且服務人員年齡偏大,缺乏創新意識和服務的激情。從業人員的專業化程度不高,不具備資格、臨時性人員占一定比重。三是作用偏小、志愿服務不規范。在專業養老服務員嚴重不足的情況下,志愿者隊伍作為養老服務的重要補充力量,就顯得尤為重要。但是,目前我國還沒有健全完善各個類別志愿者激勵和培訓機制,志愿者在養老服務中發揮的作用還比較小。
三、加快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對策建議
1、合理界定政府責任
居家養老作為一項社會工作,體現了政府的意志和倡導的社會價值觀,因此在工作開展初期,政府的推動、引導是工作得以順利開展的前提,貫穿于啟動、規劃、組織等各個環節和過程。但是,這并不意味著政府要把居家養老的所有事情包辦下來,因此,應該明確政府責任,重點圍繞以下內容開展工作:建立支持居家養老服務的相關政策及配套制度;建立并實施服務質量監督評估體系;積極倡導居家養老服務理念;積極培育民間組織,制定優惠政策,拓寬民間資本在居家養老服務業中的發展空間。
2、多渠道籌集資金
居家養老作為社會保障的組成部分,政府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要適當提高床位運營補助等建設補助標準,在財政預算中設立“居家養老專項資金”項目,保證必要的財政資金投入;要出臺優惠政策,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個人及社會團體的捐贈、支持養老服務事業,或是通過發行老年福利彩票等多種方式,廣泛募集社會資金;要逐步建立社會力量的準入機制,拓寬融資渠道,整合社會力量,吸引更多的民辦非營利性組織從事居家養老服務事業,使得更多的老年人得到實實在在的照顧、服務。
3、優化整合社區資源
由于政府、社會和市場三者之間互聯、互補、互動不夠,各種老年服務設施和服務市場的資源共享銜接亟待完善。因此,應該加強社區或共同居住區域的養老服務資源的優化與整合,提高社區服務功能,實現各類老年服務設施和服務市場的資源共享。一是鼓勵各省市區縣重點建設一批區域性、示范性的老人之家,并改造升級現有的托老、養老機構,探索區域化、小型化、多樣化的新型社區養老模式;二是盤活現有資源,把一些閑置的學校、廠房、單位內部設施等,通過贖買、租賃、合作等方式,改造成合適的服務設施,壯大居家養老服務的物質依托;三是加強社區服務中心建設,在政府、社區、家庭、市場中搭建溝通協調的平臺,整合家政服務、醫療保健、心理咨詢等服務資源,提高社區服務資源的綜合使用效率。
4、建立專兼職服務隊伍
一是加強專業人員培訓力度。與地方職業院校合作,對養老機構和社區養老服務人員進行培訓,確保養老服務人員掌握基本的保健、護理、康復知識和技能。二是創新志愿者工作機制,鼓勵和支持社區單位、居民、大中專院校學生以及社會各界人士為居家養老人提供多種樣式的志愿服務,通過創建愛心服務基地等形式建立長期聯系,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高層次的服務。三是完善“以老助老”服務模式。建立老年協會或老年人互助服務中心,老年人既是社區服務的對象,又是社區服務的參加者、組織者,充分發揮醫務、教育、文藝、家電維修等退休人員的專長,使其服務于社區,形成“服務現在、享受未來”的老年義工服務模式。
5、促進養老服務規范化
要不斷地開發、完善不同形式的服務項目和服務模式,通過豐富多樣的服務內容、便捷靈活的服務方式,滿足老年人不同的個性需求。要科學設定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各項標準,通過合法程序,明確居家養老的服務內容、收費標準、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監督評價機制等,規范居家養老服務的內容、質量和標準,加強居家養老服務規范化、專業化發展。
【參考文獻】
[1] 孫慧峰:我國居家養老服務體系中政府的職責定位研究[J].蘭州學刊,2010(4).
關鍵詞:人口老齡化;居家養老;問題;優化
中圖分類號:C91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5312(2011)36-0279-02
一、問題的提出
人口老齡化已成世界趨勢,而中國老齡化又呈現出“老年人口龐大、未富先老和速度快”的嚴峻形勢。上海作為我國經濟最發達的城市,其老齡化問題尤其嚴重。根據最新的人口普查,上海市人口是2千3百多萬,老齡化程度是23.4%,遠高于全國的13.26%。為了解決日益嚴重的養老問題,上海探索出了適合我國國情的養老模式――“9073”的養老格局。即90%的老年人實現家庭自我照顧,7%享受社區居家養老服務,3%享受機構養老服務。上海的居家養老開始從家庭養老向社會養老的轉變,即從以家庭為主體,向以居家養老、社區照顧為主體,機構養老為補充的轉變。從05年上海市實行居家養老制度以來,上海的養老情況有所改善,但在實施過程中也出現了許多問題。
二、居家養老服務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群眾認知度不高。有數據顯示,在被調查者中,有36.21%的人知道居家養老這項政策,有63.79%的人不知道。一般只有當親戚中有受照顧老人或是從事照護者這個職業的人時,才知道這項政策的存在。政府部門基本上沒有做太多的宣傳,只是任由政策一級一級向下傳達,最后交由各村委會、居委會負責人手中,由他們去了解有需要的老人。群眾認知度低,直接表現為人們不知道居家養老政策,或者不了解其內容,使得有需要、符合資格的老人因為信息不了解而錯失申請時機或由于誤解而不愿意參與,影響了政府制定政策的本意,并且使得這項政策得不到真正的落實。
(二)受照顧老人的選擇不全面。首先是由于市政府、區政府下撥的資金有限,漕涇鎮居家養老中心所能選擇的受照顧老人也有限,不能普及到所有有需要而且符合資格的老人。其次,鎮居家養老中心將選擇老人參加這項服務的權利下放到各村委會、居委會。但是村委會、居委會的居家養老負責人并不全面地了解自己所轄地區的老年人具體情況,所以在老人的選擇上存在偏差,忽視了一些有真正需要的老人。
(三)照護者的挑選標準存在偏頗,專業性不夠。現在漕涇鎮從事居家養老服務的人員主要是下崗 、失業人員和“4050”人員。這些人員普遍有較強的責任心,但明顯缺少服務老年人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不能充分滿足老年人多元化的服務需求。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居家養老照護者文化水平普遍偏低,缺乏專業的知識和技能;第二,他們在工作中缺乏系統性和連續性。第三,專業化的服務項目較少,心理輔導、康復指導等專業化服務難以開展。
(四)考核制度不夠完善。照護者照護質量的考核由每月考勤和評估組成??记诒硎怯衫先嘶蚱浼胰藢φ兆o者每天是否有來老人家里照護的考核,評估表是由各村委居委會的負責人每月讓老人或其家人來簽署,以此考察照護者的照護質量??墒枪P者調查了解到漕涇鎮受照顧的老人多是農民出身,他們樸實寬厚,對于他們不用出錢而照顧他們的照護者非常的包容體恤,照護者僅僅幫助他們洗衣服,打掃衛生,他們已經覺得受了莫大的照顧,并不會計較照護者的工作時間是不是足夠,工作內容是不是合乎心意。所以在日后的評估中不管照護者照護得怎么樣,他們依然會給出很好的成績。
(五)專業人才匱乏。表現一是照護者的不專業。老人需要的不僅是生活上的護理,還有醫療檢查,心理輔導等都是老年生活所必須的,而現在居家養老所提供的服務僅限于生活起居的照料。表現二是管理人員的不專業?,F在漕涇鎮各村委、居委的居家養老負責人都不是養老方面的專業人員,以致無法制定符合漕涇鎮實際情況的居家養老制度。
(六)資金有限,后續服務受到制約。從目前的情況看,漕涇鎮居家養老雖然依靠上級部門的投入,啟動了居家養老工作,并連續開展了幾年的居家養老服務,但是靠政府部門為高齡、特困、低保等老人每月提供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的300―500元的資金,雖然解決了一部分老人的燃眉之急,但若要提供較為全面的居家養老服務,這些資金是遠遠不夠的。居家養老資金的來源有限,使得老人享受的服務層次較低,而社區又沒有經濟來源為居家養老繼續注入資金,這也制約了居家養老政策的進一步發展。
三、對居家養老政策實施的優化建議
針對存在的問題,筆者提出如下幾條建議,希望能夠對改善漕涇鎮居家養老的現狀起到一定作用。
(一)加大宣傳力度。據筆者了解,現在居家養老政策幾乎沒有任何宣傳,群眾的認知度很低,只是限于受照顧家庭。加大宣傳力度,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讓群眾了解這項政策,這樣的話,一方面能讓有需要的家庭知道這個政策,來申請獲得受照顧的資格,另一方面在群眾中產生輿論,也能完善政策的制定與實施?,F狀是群眾認知度小,有關申請的流程相當于作廢,選擇老人只靠各負責人的主觀印象,缺乏對老人家庭情況的詳細調查,范圍相當窄。
(二)堅持四個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從老年人實際需求出發,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質量、人性化的服務;堅持依托社區,在社區層面普遍建立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場所和服務隊伍,整合社會資源,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共同營造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的社會環境;堅持因地制宜,緊密結合當地實際,與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社區人文環境和老年人的需求相適應,循序漸進,穩步推開;堅持社會化方向,采取多種形式,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和支持居家養老服務。
(三)引進專業人才。專業人才一方面指的是專業的照護者。老年人不僅需要生活照顧,還需要精神照顧和心理上的慰藉。老人行動不便,在家享受生活上的照顧免去了自己親力親為,又能減輕了家庭負擔。老年人身體健康每況愈下,提供每月一次的上門身體檢查,既能免除老人到醫院排隊檢查的不便,還能提早預防各種老年疾病。老年階段老年人社會參與度減少,人際交往較封閉,容易產生孤獨等多種心理疾病,為老人制定專門的心理輔導計劃,就能減少多種老人心理疾病的發生,給老人一個幸福健康的晚年。專業人才另一方面指的是專業的管理人員。引進專業的社工參與管理居家養老的實施。
(四)建立專業人員與志愿者相結合的居家養老服務隊伍。在居家養老服務工作中,仍需加強對專職照護者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不斷提高照護者的專業化水平,成立一支專業、敬業的為老服務隊伍,滿足老年人的多種形式的需求服務。同時,積極鼓勵志愿者參與到社區居家養老的服務中來,完善對志愿者的意愿及服務特長與其希望提供的服務等相關信息的登記,以方便對志愿者進行分類,拓展鄰里互助式志愿者服務,使志愿者盡可能地發揮各自的專長,提高服務效率。專業人員和志愿者服務人員相結合的居家養老服務隊伍,從不同的側重點為老人提供各類服務,并得到較好效果。
(五)建立完整的服務管理體制,完善考核制度。“散養的雞好吃,散養的人難管”,說的就照護者的難以管理,不在統一地點照護,照護時間不確定,照護內容也難以規范,使得考核工作困難重重。完善考核制度,首先要規范照護內容,對照護者的選擇標準要提高,培訓要全面。其次是加強考核力度,做到家庭考核、居委考核、社區考核。每月的考核認真地聽取老人及其家人的意見,考核內容也要完善,不能只是服務得好不好幾句話而已。而且負責部門要增加暗訪次數,在照護者的服務時間內去觀察他們的工作,讓照護者將工作質量放在心上。
(六)加強人性化的建設。居家養老是一項人性化的制度,但是存在不人性化的管理。老人名額的有限性決定了再有需要再符合資格的老人只能等納入政策照顧的一位老人去世之后才能得到照顧,這就是一種不人性化的體現。制度的人性化還體現在照護者對老人的關懷上。幾位照護者都提到要將老人當做是自己的父母那樣對待,但實際做到的寥寥無幾。在家人都出去工作老人獨自在家時,老人不僅需要生活上的護理,還需要有個人聊幾句,解解悶。這時每天上門的照護者是個很好的對象。
(七)廣泛開拓居家養老服務資金來源,加強財政監督機制。居家養老服務經費來源不能單靠上級政府,而應擴大政府財政投入,建立起對于居家養老項目整體財政預算制度。但我國政府現在還不可能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投入大量的資金,這就需要我們拓寬資金渠道,學習西方對于稅收的一些優惠政策,鼓勵 各企事業單位、個人等關注我國養老現狀,為居家養老工作提供資金援助。政府還可以通過發行關于居家養老服務的福利彩票,為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長遠開展提供充足的資金資助。同時,要加大居家養老服務資金的透明度,堅持 “陽光操作” 廣泛接受群眾監督。此外,政府要深入社區對居家養老資金的進行專項監督,明確規定居家養老資金監管的重點內容,這樣才能維持這項政策的可持續發展。
(八)政府應盡早建立各項養老照護者規章制度,明確規定照護者的職業標準,嚴格要求照護者持證上崗。國家也要及時制定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方面的法律,使居家養老服務走上法制化軌道。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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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問題
2016年2月,早對老齡工作的方面,做出了一項重要的工作指示,他指出,要在應對老齡化方面,政府應當做出有效的應對,因為這件事關系到國家全局的發展,同時也關系到億萬人民群眾的福祉。據老齡委的一項數據顯示,到2008年年底,中國整個老年人口已經增加到1.69億。大約估計到2020年,中國的老齡人口即將到達2.48億的水平,這種情況下,老齡化的水平就將達到17%。必須要去探索一條能滿足大多數老人對養老服務新需求的滿足的新的方式,于是,政府購買城市社區居家養老這種服務形式就應運而生了。本文探討重慶市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政府購買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覆蓋面小
目前,除去參加社區組織的休閑、文體、娛樂活動之外,真正接受上門服務的老人較少,因而居家養老服務覆蓋面較小。以渝中區的愛心援助服務中心為例,這個愛心援助中心主要是負責涼亭子社區的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它上門服務的老年人就6位,其中就有5位老人是屬于政府購買服務的對象,只有1位老人是通過自費的方式享受到服務的,這位老年人選擇的是每月400元服務費的共計20小時的上門服務。2013年,重慶市民政局做過一項關于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調查,調查對象是重慶市40個區縣,得出的結論是:除了渝中、南岸、九龍坡、沙坪壩、風度、開縣等少數幾個縣在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外,絕大部分區縣沒有實質性展開這項工作。就算是在開展這項工作的幾個區縣,也只是選取部分基礎條件較好的街道或者鄉鎮在試點。從這點可以看出: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處于試點實踐階段,政府購買此項服務更是很少,從而,能夠享受到政府購買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老年人就更是少。
二、政府購買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專門性政策文件少
重慶市政府在2015年出臺了一個關于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文件,其中包括購買養老服務部分,只列了某些大類項目,但是,有兩個特點,第一,大致數量以及細分項目沒確定,第二,總量的分配結構沒體現,說明是至上而下,反映出需求調研工作開展的力度不夠。有相關措施,說明在做這個工作很好,但是,怎么去分配好這些指標,都是需要思考的問題,考驗著執政者的智慧。
三、政府購買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供給市場培育不足
首先,重慶市政府投入不足造成城市社區居家養老基礎設施不完善,無法滿足養老需求。社會組織方面,截止2015年底,重慶市社會團體7221個,民辦非企業單位8075個,城市社區服務設施合計5214個,其中社區服務指導中心11個、社區服務中心323個、社區服務站2342個、社區養老機構855個、社區互助型養老機構1683個,為老年人與殘疾人提供收養服務的機構642個,床位84454張,這與重慶市城市社區老年人口的差距太大。第二,居家養老服務是要著眼于老年人的實際需求的,為他們提供多樣化的服務是必須的,這些多樣化的服務應該包括提供家政服務、生活照料、醫療康復、精神慰藉、安全援助健康護理、等服務。不過從現實的情況來看,居家養老服務的內容比較的單一,大部分是局限于送餐和保潔等等家政類的服務。第三,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目前沒有專門的工作經費的保障,導致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在開展的時候,社區和街道沒有辦法去展開這項工作。因為缺乏政府財政資金的支持,所以基層的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很難去推進。
四、政府購買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專業化人才培育不成體系
重慶市政府購買居家養老這項工作尚未形成政府層面多部門聯動的形勢,基本上還是老齡部門和民政局在做具體的事情。這項工作由各個社區具體來承辦,而社區的工作人員本身人手就比較緊缺,所以也沒有專門的居家養老服務的工作人員,某些社區是指定一名社保工作人員來兼任。另一方面,養老產業從業人員水平較低,缺乏專業技能。隨著養老產業的蓬勃發展,對當前的養老服務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括基本的職業道德素質和老年護理技術和相應的法律常識,但目前養老服務人員平均技術水平差、理論知識單薄。與此同時,重慶市還沒有專門培訓養老服務人員的機構,養老服務提供者不足,質量不高。而且在實踐中,在多數人的觀念里,老年護理工作的社會地位不高,如果從事這項工作,會受到他人的歧視,所以很難吸納到社會中受教育程度較高的專業人才來從事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所以,重慶市現階段在政府購買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人才隊伍建設方面,缺乏專業化的人才體系。
五、政府購買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運作及評估機制不完善
在實際運行中,重慶市政府在購買養老服務的程序方面不規范,其主要表現有:第一,資金的投入和使用方式缺乏公開性和透明性。在這方面不僅是重慶市各級政府出現這樣的問題,而且在我國其他地方政府這一問題也是相當普遍,雖然在財政預算編制中將所需的費用作為專項資金列出,但從來沒有向社會公布,因此而造成了政府和民眾之間的信息部隊稱問題。第二,政府的購買過程缺乏足夠的公開性和競爭性。多數情況下,政府和社會組織都是以私下協商的方式,或者根據社會組織以往的經驗和知名度來決定提供公共服務的歸屬問題。這樣一來,容易造成社會組織實力參差不齊。這些問題不阻礙了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良性運轉,也不利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同時,監督和評價體系的缺失,服務成本難以控制。
中國自從1999年年底進入中國老齡化社會之后,先后出現了家庭養老、機構養老、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三種養老模式,其中,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作為一種新的養老模式,有效地結合了家庭養老與機構養老的優勢。但是,作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主要供給機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仍然問題重重,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缺乏專業的人才隊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基礎設施與服務設施不完善,財務管理不健全等,其中,以財務管理不健全的問題體現地尤其嚴重,這些問題嚴重制約這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發展,因此,優化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財務管理,成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進一步發展急需解決的重要問題之一。
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財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1、資金來源渠道單一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資金主要來源于并且過份依賴于政府部門的財政撥款,社會捐贈及自身經營收入所占比例較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資金供給嚴重不足,導致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基礎設施與服務設施投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工作人員等培訓工作投入有限。
2、缺乏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財務有效監督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缺乏有效的財務監督,在財務監督的方式上面,主要以內部監督為主,缺乏外部監督,尤其是媒體監督、服務對象及服務對象家屬、財務捐贈人監督方面;在監督的力量方面,政府部門的行政監督并沒有全面地深入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內部,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缺乏專項監督,也沒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財務監督的內容和監督做出明確要求與規定,內部監督層面,缺乏內部監督與崗位監督。
3、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財務管理不完善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財務管理不完善,這體現在兩個方面,第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財務組織管理不完善;第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正是由于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在財務管理組織與制度上的缺陷,導致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在現金、物質、人等方面管理混亂。
4、缺乏專業的財務工作人員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缺乏專業的財務工作人員,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方面,這些工作人員并不具備從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相關財務工作的基本職業技能,如不能準確地編制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相關財務報表等;另一方面,這些工作人員職業道德與職業素質不高,對外提供的財務報表等并不能完全準確、真實地反映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財務情況。
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財務管理的優化對策
1、構建多元化的資金來源渠道
做好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資金來源渠道的構建工作與經費的基本保障工作,構建多元化的資金來源渠道,實現資金籌集的社會化是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財務管理需要解決的首要問題。
政府部門的財政撥款是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第一個資金來源渠道,也是最主要的資金來源渠道。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財政撥款應該在各級財政中單獨列項,設置科目,注明使用方向,并依據當年的經濟法發展情況,建立逐年增長的機制,財政撥款的資金主要應用于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服務基礎設施的建設、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隊伍的培訓以及為困難老年人購買養老服務等。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第二個資金來源渠道來自于社會籌集,其主要形式是尋求社會各方力量的捐贈,這也是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融資的重要途徑。增加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社會捐贈的數量,可以從二方面著手:第一,應當充分利用網絡、報紙、電視等各種媒體,向社會公眾宣傳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重要性,提高社會公眾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認可,以及作為社會公眾的責任感,增加其捐贈的意識;第二,捐贈的形式多樣化,一方面,可以通過一定的渠道與形式,定時、定地點的組織公共捐贈,也可以設立專門的社會捐贈賬戶,并接受捐贈人及社會公眾的監督,提高公信力。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第三個資金來源渠道是自身的經營收入,它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圍繞其使命所開展的一系列的業務活動所獲得的收入,如組織老年人開展的商業匯演、為部分老年人開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經營所得,或者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可根據老年人的實際承受能力,形成不同檔次的服務標準,實行一定的有償服務和低償服務。由于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非營利性,因此,這部分的資金來源有限。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在實現其社會使命的同時,可以適當地進行一些經營活動,如商業匯演,增加部分收費項目,以獲取更多的資金來支持其更好地開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但是,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經營性活動開展,務必把握兩個基本原則:這些經營性活動的開展的根本目的是為更好地實現其社會公益服務性質的宗旨,其行為是符合法律規定及其組織章程的,是不會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本身是不會造成聲譽上的損失;加強對經營所得的管理,其經營所得最終必須用于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基礎設施的修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人員的培訓等非營利活動,不得用于組織內部分配。
2、加強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財務監督力度
要保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資金來源的合法性、資金使用的合理性與有效性,以及資金使用的??顚S煤屯该骰?,就必須加大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財務的監管力度,通常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財務監督來源于內部監督、外部監督兩種。
第一種監督形式是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財務內部監督。首先,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自身必須嚴格遵循DADS原則,做好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財務公開工作,定時、定期地向社會公眾全面、真實、有效的財務信息,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資金運營管理納入大眾的監督之下;其次,崗位監督,依據《會計法》的相關規定,會計崗位與出納崗位相分離;最后,暢通內部財務信息監督通道,賦予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工作人員的監督權利,并設立內部獎勵制度。
第二種監督形式是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外部監督。通常,外部監督包括政府部門監督和社會監督,其中,社會監督又包括媒體監督、捐贈人監督、服務對象及服務對象家屬監督等。在政府部門層面,政府部門要深入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專項監督,明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財務監督的內容和監督要求,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預算編制以及預算編制的執行情況等進行專項檢查,以提高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資金的使用效率,在財務監督與審查的過程中,一旦發現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在資金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要進行及時地提醒與糾正,令其限期整改,堅決杜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專項資金出現私自挪用、截留等嚴重問題,對于違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相關財務規定的行為必須進行嚴肅處理,決不姑息養奸。在社會監督層面,既要提高媒體、捐贈人、服務對象及服務對象家屬的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財務信息監督的意識,又要賦予其監督的合法性權利。
3、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財務管理
首先,要完善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財務組織管理,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主管領導對本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財務會計工作和財務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其次,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財務管理方面的各種制度,包括財務預算制度、固定資金管理制度、流動資金管理制度、專項資金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以及財會工作人員的管理制度等,并采取各種措施保證這些財務管理制度得以順利執行。
4、培養專業的財務工作人員
做好財務工作人員的培訓與引導工作,引導財務工作人員在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的財務工作過程中,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在處理各項會計事務時,做到科目準確,數目真實,憑證完整,裝訂整齊,記載清晰,日清月結,報賬及時,及時、正確地編制各類會計報表,保證對外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準確、及時與完整,對違反相關財務制度的收付憑證,拒絕登帳,并及時向領導反映,管好會計檔案。
四、結語
【關鍵詞】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問題;對策
一、前言
中國已經慢慢步入到人口老齡化的時代,養老問題日益突出。居家養老服務隸屬于公共服務中,在社區的大背景下,有政府與社會雙方合力開展的。主要是為在家養老的人提供精神上、生活上、醫療上的幫助與服務。與傳統的家庭養老以及養老院那樣的機構比較而言,有很大的優勢。
二、國內地方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現狀
國內地方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的要素有5個:購買者、生產者、消費者、服務內容、服務流程。其中最主要的是服務的購買者、生產者與消費者,三者圍繞居家養老服務這個核心,環環相扣,相互制約。為了使居家養老服務更好的開展,這三者缺一不可。
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屬于一種新型的針對福利政策上的手段,這一服務在國外很多國家已經成熟,但是在國內才剛剛起步,任重而道h。政府通過這種方式不僅可以更好的為本地老人提供服務,在社會福利經費方面也可以大大節約成本,使剩余下來的經費可以更多的投入轉移到其他福利事業方面。所以這種帶有改革創新意味的方式在我國多個城市已開始嘗試。自“星光計劃”以來,國內各地方政府分別結合自身實際開展行動,以社區社會服務為背景,將養老服務做的盡可能全面和完善。使在家養老的老人也可以享受到政府的政策幫助。但是我們必須承認,在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這個層面,我國還處于部分地區試點的特例,沒有特別典型的成功案例出現。
三、國內地方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
國內各城市社區居家養老的服務水平不高,質量也較低。其中的不足之處在于:第一,經費來源單一。現在的國內居家養老服務的資金提供者還是僅有政府,社會的參與度不高。這就給政府的福利經費帶來很大壓力。第二,專業化水平不夠。因為居家養老服務的水平和質量均較低。為老人提供服務的大多屬于失業人士和公益人員,專業的服務人員不多,也沒有形成相應的對相關人員系統式培訓,缺乏專業性。第三,精神服務較為匱乏。居家養老服務雖然是以社區為依托為老人提供服務,但是服務主要還是與物質和醫療相關的,對于精神方面的服務則不多。第四,供求信息不平衡不透明,使得政府提供的服務往往并不是老人們所真正需要的。第五,政府對于提供服務的企業沒有統一的標準化的門檻,使得無論何種的企業都有可能作為服務的提供對象。政府沒有嚴格把關,最后可能會導致目的不純的企業純粹為了利益而去競標而非真正為老人服務的情況出現。
四、結論與建議
本文通過對國內地方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的現狀進行研究,對現存問題進行了提出與分析,提出以下建議:
1.借鑒經驗,構建平臺
政府購買服務在西方是比較成熟的,所以國內要做好這一方面勢必應該向西方學習和借鑒。比如應該在進行購買前,先將預算的總細則公布出來。對于提供的社會服務也不能光投入資金就不管不顧了,應從源頭進行把控,對于提供服務的機構要像政府采購那樣采取招標的形式,擇優選擇。并在確定最終的服務提供者之前,進行全面的考察、評估和鑒定。
構建比較系統的機構與平臺,尤其是專業人員的培訓平臺。對于人員的選取可以是公益人士和下崗人員,但是若這些人員想真正的投入為老人的公共服務中時,應該事先接受系統化的培訓。所以培訓別人的人員選取則十分重要,就一定要選擇相關領域的專業人士。
2.拓寬資金渠道,完善監督機制
投入到居家養老服務中的資金來源過于單一,一般僅僅只有政府自己。所以應當擴大資金的渠道,使政府的財政壓力由政府、企業、個人三方共同承擔,減輕政府自身壓力。
建立合理的評估與監督機制,評估機制是應當是為了選取合適的、符合規定的企業而建立的。監督機制則是為了養老服務工作后續更好的開展,而對相關提供服務的企業和社區進行監督,應該設置專門的監管機構來從事這一工作。
3.關注老人精神需求,力求供需信息透明
由于服務的消費者與服務的提供者之間的信息溝通不夠完善,導致提供社區服務的企業所提供的服務并不能真正的滿足廣大老年群體的需求。所以應當由政府這個購買者介入,派專員進行收集信息,溝通聯系企業與個人,力求使需求傳達到服務的提供者那里。使提供者可以更好的為老人們提供服務。
同時對于現存的,物質和醫療服務較好,精神服務上較匱乏的問題來說。加強對老人的精神服務水平也是必不可少的?,F代老人心理上主要遇到的問題就是孤獨以及面對衰老的問題,應該找相關專業的心理學人事介入來對老人進行專門的心理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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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2004年社區養老服務首次被列為上海市政府實事項目,社區各項服務設施和服務內容都得到了不斷地擴大和充實。發展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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