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2-22 14:55:45
序論:在您撰寫知識產權保護具體措施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關鍵詞:圖書館 文獻資源共享 知識產權保護
文獻資源共享是指一個國家、地區或一個文獻信息網絡內,全部的文獻資源均可供特定的圖書情報機構、特定的用戶或網絡內成員分享利用。
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對一定的知識成果所依法享有的權利。知識成果即人們在氏期的實踐中,通過腦力勞動創造而形成的具有一定表現形式的一切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成就。知識成果具有以下幾個特征:①非物質性;②創造性;③一定的表現形式;④永存性;⑤公共性;⑥可保密性。知識成果是人類智慧的結晶,是社會文明發展的一個標志。
文獻資源共享所涉及到的作品或出版物,是知識產權保護的客體,對于圖書館來說主要涉及著作權方面的問題。文獻資源共享與著作權法構成了一個整體,形成了對立統一的兩個方面。統一性表現為:①著作權法對作者的精神權利和經濟權利進行了充分保護,以激發作者的創作熱情,去生產日益豐富的智力作品,為文獻資源共享創造了物質條件;②由于著作權只保護具有獨創性的智力成果,不承認抄襲、剽竊、假冒作品的著作權客體地位,并對侵權行為依法進行制載,保證了作品的創作性和新穎性,又防止知識生產的重復,從而提高了文獻資源的質量,減少了數量,節省了人力、物力和財力;③著作權法保護了傳播者的利益,保護了廣大群眾參與社會文化生活、獲取知識的權利,促進了文獻資源共享渠道暢通得以蓬勃開展。
由于文獻資源共享和知識產權各具“共享性”和“排斥性”,兩者就產生了對立性,其主要表現在對文獻資源的使用上有了前提條件,即必須取得著作權人的許可并支付一定報酬,此時無條件的共享已成為歷史。作為文獻資源共享,當然是前提條件越少越好。因而兩者之間產生了矛盾。如果對著作權過分保護,就會對文獻資源共享過度限制,產生消極作用。反之,如果對文獻資源共享不加限制,又必然侵害著作權人的權利。所以,要解決“共享性”和“排斥性”的矛盾,必須使文獻資源共享行為用法律來規范和約束,只有全面地理解和執行著作權法,才能促進文獻資源共享活動更廣更深地開展起來。許多國家因此規定了“合理使用”、“法定許可使用”的范圍,對作者的專有權利加以適當限制,以利于作品的傳播和利用,平衡作者利益與社會利益的關系。
一、知識產權保護對文獻資源共享的影響
圖書情報機構文獻資源共享的方式很多,如提供借閱、復制、咨詢、匯編專題資料、計算機檢索服務等。資源共享一方面使信息資源可以迅速方便為廣闊空間的公眾所接受,另一方面,也增加了知識產權保護的難度。
(一)知識產權保護對文獻資源共享的不利影響
對文獻收集的影響。隨著我國知識產權有關法律的頒布與完善,我國先后加入了“伯爾尼公約”和“世界版權公約”,還與有關國家簽定了有關知識產權協議,這樣外國的作品在我國也受到了版權的保護。圖書情報部門不能象以往那樣,為了節省外匯而直接翻印或影印外國出版物,而必須花費昂貴的外匯來購買原版書刊。許多公共圖書館沒有這個能力,就會造成書刊的殘缺不全,失去連續性,進而影響資源共享的服務質量。對文獻加工的影響。根據讀者的需要,圖書情報部門經常編印一些二次、三次文獻以及情報信息刊物,這些工作的開展必將受到知識產權制度的限制。如在編制專題書目索引時,不能直接從享有著作權的國內外其它書目工具中摘取某一類或某一主題的書目數據作為自己的書目數據,以免造成侵權。另外在編制文摘、索引等文獻時,應按照著作權的規定,不能將著作權人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作品予以收編;對沒有該項聲明的作品,如選用了則應向著作權人支付一定的報酬,這樣做無疑是增加了圖書情報部門工作的難度。
對文獻復制的影響。復制權與圖書情報工作的關系十分密切。復制不受份數、方式和使用范圍的限制,只要你將原作品復制,哪怕是一份也就構成了復制行為;不管你以何種方式或手段復制也構成了復制,無論是向公眾傳播復制品還是在特定范圍內秘密使用復制品,均構成復制行為。這給圖書情報部門的工作帶來了極大的不便,如照相翻拍、靜電復印、縮微復制、錄音、錄像、轉錄等為資源共享而復制文獻的作法均會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如果利用縮微技術大量復制,發行享有著作權保護的文獻資料,或為用戶轉錄、復制本館收藏的錄音錄像制品等均應得到原作品著作權人的許可,并向其支付報酬。
對計算機軟件的影響。一項軟件的開發需要耗費很大的人力和物力,工作量大,開發經費多,但要復制一項軟件卻不費吹灰之力。軟件開發者花費很大精力和時間開發出的一項軟件,很容易被別人剽竊,因此國際上與我國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規條例予以保護。圖書情報部門只有兩條路,要么自己動手研制軟件,要么向別人購買,如套錄一條深圳圖書館書目著錄就需交五角錢,要是套錄幾十萬種書刊,那費用就可想而知了。
(二)知識產權保護對文獻資源共享的促進作用
加大了科技創新力度。知識生產本身需要知識生產者付出艱辛的勞動,實施知識產權保護能使知識生產者所耗費的投資得到應有的報償,體現了對智力勞動的尊重,以及對知識成果的保護,從而激勵知識生產者進行新的智力投資,創造出更優秀的知識作品;而豐富和不斷創新的知識作品又為資源共享提供了更多的內容,是文獻資源共享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
提高了文獻信息的質量。由于版權法只保護獨創性的智力成果,為了保證文獻資源共享中的嚴肅性與純潔性,就必須嚴厲打擊和制裁假冒、剽竊、抄襲等各種不良行為,節省人力、物力和財力,只有這樣才能保證知識產品創造者的熱情,提高文獻信息的質量。
創作權促進了文獻傳播事業的發展。知識產權法規定了“合理使用”、“法定許可”等制度,可以解決部分信息采集和信息資源數字化過程中的知識產權問題,它既保護了文獻在傳播過程中作者的正當權利,又保護了廣大公眾獲取知識、分享科學與藝術成果的權利,從而促進了文獻傳播事業的發展。
促進了國際文獻資源共享有效進行。知識產權制度是國際間文獻信息交流的保障,由于它保護了知識產權擁有者的利益,從而推動國際間文獻信息的交流與合作。中國加入WTO后,一些外文文獻資料(如外文原版書刊和電子軟件等)的價格及關稅都將有所下降,使得圖書館又有財力繼續采購,這樣就彌補了因外文影印期刊及非正式電子軟件的停止訂購而使外文期刊失去的連續性又得以恢復,從而促進了文獻的收藏和資源共享的順利開展。
二、文獻資源共享與知識產權保護協調發展
論文關鍵詞:中藥知識產權保護;中藥現代化;核心戰略
1中藥現代化與中藥知識產權保護
1.1中藥現代化的內涵
中藥現代化就是把當代最新科技、手段、方法、設備融人中藥研究、生產、應用,從而發展完善中醫藥的一個過程。本質上,中藥現代化就是一個將中草藥以符合西藥標準的治療用制劑而不是食品或膳食補充劑的身份向國際市場推廣的過程。因此,中藥現代化對于中藥事業的發展尤為重要,我國要實現中藥現代化就要把當代最新科技、手段、方法、設備融人中藥研究、生產、應用,從而發展完善中醫藥。
1.2我國中藥知識產權保護的現狀
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藥知識產權的保護范圍不斷擴大,專利保護幾乎延伸到所有的技術領域。比如商標專用權不僅適用于商品商標,而且適用于服務商標;作品著作權的表現形式擴大到新的高科技媒介;商業秘密被確認為知識產權的主題,保護未公開信息的競爭也與知識產權制度融為一體。雖然中醫藥知識產權的保護工作己經開始納入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但是并未形成成熟的知識產權法,因此在多數人看來,并沒有知識產權保護的概念。從另一方面來說,由于中藥復方是由多味中藥材制成的產品,按照君、臣、佐、使劃分,各味藥的作用并不相同,但組成在一起以后卻可起綜合作用。也就是說,增加或減少一味中藥就有可能影響其總體藥效,而增減藥味又不侵權,所以現行的知識產權制度實際上保護不了中藥復方。與此同時,相關從業人員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淡薄,職務發明的科技含量偏低,保護力度不夠,審批的標準及關鍵技術不過關,因此獲批的數量和效率不高,大量自主知識產權還在流失。
1.3加強中藥知識產權保護的意義
中醫藥是我們國家的國粹,是2l世紀最受人們關注的研究領域之一,也是被公認的產生中國知識產權的優勢領域。經過20多年的努力,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基本形成,并逐漸完善。但在中藥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建立和不斷完善過程中,所反映或暴露出的一些問題,如創新發明少、申請國際專利少等,應該引起人們的思考。因此,做好中藥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加強中藥知識產權保護,是實現中藥現代化的重要舉措,對推動我國中藥科技進步,提高我國中藥的國際地位,均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2我國中藥知識產權保護的特點和重要性
2.1我國中藥知識產權保護的特點
2.1.1中藥專利保護
中藥專利申請以產品和方法類型為主,而在方法中絕大部分為常規生產方法。從申請專利藥物的治病種類來看,雖然疑難病和多發病的治療藥物專利申請比較多,但大部分是常規的復方,療效顯著的不多。特別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沒有固定治療病種并且效果不確切的保健品專利申請占中藥專利申請的大多數,這些申請在組方上多為常規保健品的堆砌,形成了中藥專利的低水平狀態。另外,劑型以酒劑居多,其次是口服液和丸劑,制劑水平落后。
2.1.2中藥行政保護
在有一定知識產權保護法規制約的情況下,仍然存在著有法不依的問題,法制觀念淡?。蝗狈ο嚓P的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組織與機構,這使知識產權保護的研究始終處于民間散發的狀態,難以形成更廣的共識和對國家有關政策的制定發揮更大的參考作用;行政保護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中藥品種保護是行政保護的主要手段,但其所保護的僅僅是中藥品種。
2.1.3中藥商標保護
一是中藥商標意識淡漠。一些醫藥企業商標意識淡漠,導致商標權自然散失;二是中藥商標與通用名混淆。藥品有通用名稱(藥品名)和商品名稱(商標名)。商標法規定,商標不得使用本商品的通用名稱,不得使用直接表示商品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文字、圖形作為商標;三是中藥商標的獨特性差。中藥商標應具有特指性,通過宣傳使消費者了解到商標與某種治療功能相關,以便于識別和推廣;四是中藥商標的競爭性弱。商標只是企業名稱的縮寫,當地有河則用河名,有山則用山名。這種簡單化的商標不具備商標自身所要求的顯著性,不會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五是中藥材的注冊商標少。韓國將“高麗參”作為國家的一個特殊產品,列為國家專賣品。我國的中藥材優于韓國,特產的著名藥材如“天麻”、“冬蟲夏草”、“長白山人參”等卻沒有注冊商標。
2.1.4中藥商業秘密保護
中藥及天然藥物的易仿制性,使得中藥產品的知識產權保護難于實施,中藥企業的新藥缺乏創新研究,存在低水平重復現象。在市場經濟浪潮的沖擊下,由于我們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淡漠,時常發生泄密情況,自覺不自覺地或在有意無意之中,將本該嚴格保護的中醫藥科研成果和重要數據、核心技術泄露了出去。
2.2中藥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
21世紀是技術市場不斷發展、國內外市場進一步融合的世紀,保護無形資產已成為企業界的大事。忽視知識產權的存在,其實質就是對人的創造性的扼殺,侵犯知識產權就是對知識經濟運行的釜底抽薪。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數量和質量決定著一個國家的綜合國力和國際競爭力以及一個民族未來的發展空間。中藥產業是我們能夠擁有完全知識產權的領域,有著5000年的知識積累和儲備,進入國際市場后,中藥更能進發出巨大的生命力。尤其對于那些主導產品是用來治療西醫西藥缺乏肯定療效的疑難病、慢性病、新生疾病的我國醫藥公司而言是一個很大的機會,因此,加強中藥知識產權保護對于我國中藥事業的發展顯得尤為重要。
3我國目前中藥知識產權保護存在的問題
自我國加人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以來,隨著人們對知識產權的認識愈加重視,在申請知識產權保護方面顯示出較好的態勢,中藥知識產權已在國內逐步形成了專利、商標、新藥、中藥品種保護等多種保護形式。但由于我國知識產權制度起步較晚,對中藥知識產權的保護經驗不足。一方面,國內中藥發明專利申請以配方為主,專利法對中藥配方以組合物的形式進行保護。這種以天然植物為組分的簡單組合,一旦將配方和組分比例公開,極易被侵權,且這種侵權很難找到證據。另一方面,現有的知識產權政策(包括專利法),還不能有效地保護中藥知識產權。在中藥參與國際知識產權競爭的同時,同樣面臨知識產權大量流失的風險。特別是一些國際公司大肆搜集我國成方、秘方、驗方以及我國申請的中藥專利,并在此基礎上加以改進,搶注中藥專利。特別是目前我國的中藥發明實施受多種原因(如原料、消費市場、藥政管理等)限制,要走人國際市場非常艱難。存在的問題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3.1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薄弱
目前中藥知識產權在國內的保護主要還依靠行政保護,保護的力度較小,范圍較窄。而許多單位和企業根本不重視專利,沒有把技術創新納入單位戰略發展計劃重要一環去考慮。即使是有一些發明專利申請,也是被動地作為裝飾或指標,以僥幸心理勉強提出專利申請,實際上對專利是否實施并不在意。知識產權意識淡薄是國內企業的一種普遍現象,而在中藥行業里,這種現象表現得尤其明顯。這主要體現在下列三個方面:首先,中藥研究成果得不到應有的保護,任意仿制和重復生產的情況非常嚴重;其次,在中藥行業里,知識產權尚未納人企業管理范疇;第三,職務發明可以用來衡量企業應用法律手段保護自身科研成果的意識,但從統計數據來看我國中醫藥的非職務發明申請量高于職務發明申請,而且兩者之間的差距還在擴大。在中國中醫藥發明專利中,就國外來看,職務發明申請量通常要高于非職務發明申請量,例如從日本來我國所申請的專利來看,90%以上是職務發明申請,這就從另一方面說明,我國中藥企業在應用知識產權法律保護中藥產品與技術方面的意識仍然還很淡薄。
3.2中藥知識產權保護的形式單一,缺乏現代知識產權保護專業知識
中藥知識產權保護的方式主要包括如下幾種:第一,法律保護,包括專利、商標、著作權等幾種主要形式;第二,行政保護,主要包括中藥品種保護、新藥保護等;第三,傳統的秘密保護。國外發達國家較早實行藥品專利,擁有豐富的經驗,但由于知識產權法律保護的歷史較短,并且專利保護具有進入門檻高、維持費用高等問題,當前我國中藥領域知識產權保護與現行的國際知識產權制度脫節,保護能力不強。目前,我國中藥知識產權保護體系還是以行政保護為主,國內大約90%以上的中藥都沒有申請專利。
3.3各種中藥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間存在明顯沖突
當前,我國中藥知識產權的保護主要采取法律和行政法規并行保護的方式,這種局面的出現有其歷史的合理性。由于1985年的《專利法》不對藥品進行專利保護,因而在1987年的《新藥保護及技術轉讓規定》中規定對包括中藥在內的新藥實行分類保護;1993年開始實施《藥品行政保護》,對涉外專利藥品(西藥)實行行政保護,與此同時也開始實施《中藥品種保護條例》以平衡對中藥的保護力度,由此而形成了當前對中藥的法律和行政并行保護的格局。
4完善我國中藥知識產權保護的措施
4.1提高中醫藥行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針對當前中藥行業的實際情況,以及中藥現代化、國際化的強勁走勢,加強對中藥行業從業人員的知識產權的普遍培訓,以明確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資產和競爭的武器,是對中藥發明創造的保護,是科技和經濟的競爭,是素質、水平、能力的標志,并將其作為履行職責的考核內容。對中藥的研究、開發、生產部門的從業人員普遍進行知識產權的宣傳、教育,應列為從業人員崗前培訓的必修內容之一。提高全行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還要使其能夠從企事業單位科學研究、經營策略和發展戰略的高度上重視和看待知識產權問題。
大力提高中藥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加強和完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建設。一是加強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工作力度。大力宣傳普及《專利法》、《商標法》以及《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等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增強中藥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二要建章立制,協助企業建立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方面的相關規章制度,確保企業知識產權工作有章可循;三要把知識產權管理納入企業科技管理過程中,設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安排專人負責知識產權工作;四是通過開展“企業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工作和“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培育工程”等工作,帶動和促進企業知識產權工作持續、健康、快速發展;五是進行管理創新和體制創新,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勵機制,把知識產權工作作為評價科研人員業績的重要指標。
4.2加強中藥國際化的專利戰略研究,開展知識產權保護理論研究
首先,應加強中醫藥國際化的專利戰略研究。要組織力量對西方國家、WTO成員國及與我國建立多邊貿易關系的國家進行專利文獻的調查研究,系統分析其專利體系的法律狀態和技術狀態,對其在中藥、草藥及天然藥物領域專利申請方面已獲得專利權的項目進行研究和系統分析,提出我國中藥及天然藥物研究開發的主攻方向和重點發展領域。行業主管部門應組織力量,收集、研究、掌握國際有關中藥專利信息和動態,指導行業內的中藥專利技術發展方向,提高專利技術水平。
其次,要在國內開展中藥專利戰略研究、保持中藥優勢地位。我國中藥的科研、產品及市場具有明顯的優勢,中藥的技術和產品理應具有我國的自主知識產權。目前外國在華申請的中藥發明專利雖然為數不多,但這些申請在授權專利中占有相當比例,因此如何保持我國中藥的優勢地位,不斷提高中藥技術和產品的競爭力,這一問題不容忽視。我們有必要開展中藥領域專利戰略研究,針對中藥自身發展需要,結合中藥行業整體發展目標,確定相關的發展戰略。
4.3健全有關法律法規和機構,并加強人才培養
4.3.1法律法規
首先應對我國現行的《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等知識產權法規進行修訂和完善,以盡快建立一個與國際規則接軌的、公平競爭的法律環境。在此過程中,應特別注意多學科、多部門的合作,尤其應邀請中醫藥專家參與其中,使能夠體現我國技術優勢的中藥領域的知識產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護。
4.3.2人才培養
為普及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內容,宜在普通中醫藥院校開設知識產權課程,使學生較早受到知識產權的普及教育,初步樹立知識產權意識。同時對于中醫藥行業的從業人員,也要開展知識產權的宣傳和學習,以提高全行業知識產權意識。具體措施:(1)重視中醫臨床人員保密和反竊取安全教育,將其提高到國家經濟發展和國家安全的認識水平來要求,尤其要加強學術帶頭人、項目負責人、參加涉外學術交流會議及網上資料技術人員的防范意識。采取不同形式進行不同內容與案例的安全防范培訓,同時在培訓教育課程中強調國家安全保密的法制意識。(2)臨床研究應成立和完善由相關領導、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的技術保密審查和管理機構,進行科研項目的密級鑒定和確認管理,對相關技術領域加強監管力度,加強技術專利的申請與保護。(3)對外合作與交流的過程中,大力宣傳保護中藥知識產權以提高企業、單位和個人保護中醫方知識產權的意識。
綜上所述,在加強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過程中,總的原則應該是:一是能促進中藥科技創新;二是保護我國傳統品牌中藥知識產權不流失;三是干預中藥創新的技術壟斷;四是進一步加強對傳統中藥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
5結語
隨著我國中藥逐步走向世界,對中藥進行知識產權的保護尤顯重要。中藥知識產權通常可分為3類:
關鍵詞:植物新品種權;專門法;專利法
中圖分類號:D92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4)05-0109-02
一、各國植物新品種權保護立法模式分析
1.單一的保護模式被定義為一個國家只有在植物品種保護方面設立立法形式的立法模式,分為直接用在的專利法保護和具體專門立法保護兩個方面。專利法保護由專利局統一管理,專門立法保護由農業部管理。
第一,專利法的保護模式是指只能使用植物新品種專利法的保護,管理由專利局負責。UPOV模式中規定植物新品種申請專利時審查的條件是其新穎性、特異性、穩定性和一致性,而不是其他專利的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的植物新品種授權。在UPOV1991文本的具體內容有著正確的一致性,專利法保護僅體現在程序及行政事宜。因此,這種模式也被稱為“特別法取得的專利保護模式”。代表國家如意大利和匈牙利[1]。
第二,專門法律保護模式,主要是基于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公約的規定即通過國內立法,專門保護植物新品種。UPOV公約提供了專門的法律重點保護繁殖材料,植物新品種保護品種的條件必須具備新穎性、獨特性、均勻性、穩定性要求,并有適當的名稱。澳大利亞和巴西適用這種模式[2]。
單一立法模式是不占優勢的。國際專利法的保護具有很強的壟斷性,不適合用于繁殖的植物品種和貿易,而專門的立法沒有足夠的強有力的效力,不能滿足高科技的發展,對于轉基因品種也是無能為力。
2.所謂雙軌保護模式是同時使用專利法和專門法上被授予專利局和農業部門實施植物新品種和植物繁殖根據管理不同的方式進行法律保護。鑒于國情,所以每一個具體實施方案上的雙軌制存在著顯著的差異也存在不同,其中雙軌模式也可以分為:專門法和專利法保護模式疊加和專利法和專門法分立保護模式。
第一,所謂的專利法與專門法疊加保護,是指一國在對不同的植物新品采取保護制度時同時啟用專利法和專門法,由專利局和農業部門進行綜合管理。最早對植物新品種權實施保護的美國,是這種保護方式的典型代表[3]。
第二,所謂的專利法和專門法分立保護的方式,是指專利法的用以保護植物細胞、組織、基因、載體等,而專門法是用于在轉基因植物中,使用專門的系統保護植物品種。專利法的保護模式管理機關為國家專利局,專門法的模式管理機構為植物新品種保護辦公室。這種方式的典型代表國家:中國、日本、德國、英國、瑞士等。
雙軌模式提供了強有力的植物新品種保護,使育種者有了更多的權利,有利于發達國家:日本、美國、歐盟和其他發達國家通過雙邊或多邊協定達成更多的利益共享,努力促進全球模式。目前許多國家都在逐漸加強轉基因作物和植物新品種的保護。
二、我國的植物新品種保護現狀及面臨的挑戰
中國的專利法中明確規定:新品種的植物和動物不能被授予專利,但只有其非生物育種方法可以申請專利。對于植物新品種,育種者只能按照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的保護品種,因此,中國的植物新品種保護是不同的模式,從美國向歐洲靠攏。然而,在保護植物新品種方面不像歐洲,中國似乎仍然不足。首先,歐洲的比利時、德國、法國、西班牙和其他國家植物新品種保護除目錄以外的植物新品種不可以申請專利。不過,也有專利法規定禁止的,所以對于目錄之外的新品種植物品種不能申請專利。其次,擴大后的品種并不局限于一個特定的目錄而是應用植物品種的歐洲專利局決定GI/98的上訴,甚至含有一些植物也可以申請專利。這使得很多轉基因產品可以得到專利保護。雖然中國目前還沒有立法、判例或實踐專利局可以支持這種做法。因此,中國的植物新品種保護不僅遠遠低于實施“雙重選擇”的美國,也不及在歐洲實施“單一選擇”。目前,轉基因作物保護的國家不多,大多數歐盟國家種植轉基因作物也持保守態度,但極少數的例子可以證明利用專利制度來保護大多數轉基因作物真正滿足發展中國家的利益,引進轉基因作物種植的監管機構還需要進一步論證和引進相應的法律法規予以規范[4]。
三、針對我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模式完善的具體措施
1.加強新品種保護意識以緩解實踐中執法難的問題。首先,通過行政執法部門權力的協調,以避免重復執法。在此基礎上,應整頓市場秩序、打擊侵權和假冒植物新品種、加強執法同時保留品種人的合法權益,這就需要雙管齊下的行政和司法保護的雙重保護,真正實現優勢互補。其次,加強對公眾的信心,使得系統發揮應有的作用以保護植物新品種。因此,我們需要增加新品種植物條例和其他法律法規,使育種單位,育種構建的知識產權戰略系統來增強自身的防御防止外來品種的侵權,使申請品種在市場競爭中處于優勢地位。
2.采用雙軌制保護模式。中國目前的模式是單一的對部分的屬、種植物新品種的保護,這種模式會增強保護的幅度和強度范圍,加強對脆弱的植物屬和種的保護,而避免其他植物屬和種有不良影響或屬和種的農業現狀不匹配,進而影響到我國的糧食安全。尤其是在這個階段,中國的科學研究水平與發達國家之間的差距,如若貿然來提升水平,一個大數量的國外新品種植物贈予,將極大地危害保護遺傳資源和糧食安全的保障。采用雙軌制模式,其可貴的是不同種不同屬的農業現狀下,可以采取兩套不同的保護措施的強度、范圍,中國更適合現有的雙軌制促使植物屬、種的商品率滿足不同情況的需求?!秾@ā返某雠_與UPOV1991文本的內容相似都相應的擴大了保護植物屬和物種保護的內容和程度。植物新品種保護的內容和程度比我們目前的《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UPOV1991文本更加科學,過渡到UPOV1991文本是一個必然的趨勢。這樣做的好處是,一方面有利于維護飼養者的利益。但轉型過程中的速度要結合中國的國情來決定。另一方面是減少該國與國際社會保護植物新品種,同時考慮到我國糧食安全問題之間的差距。
3.植物新品種保護需逐步擴大植物的范圍和種類。作為《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公約》的成員,擴大保護范圍、類型是明確的UPOV公約的內容,應遵循《公約》的實施情況同時還要考慮到加大保護范圍和物種的種類以及數量是否有助于農業、林業,有利于國民經濟的發展。范圍將被放置在相應的專利法或特別法是值得商榷考慮的。
4.DUS測試技術,借鑒國際先進經驗。DUS測試技術的先決條件,掌握植物的生物學特性進行測試,在現實中,植物種類繁多,植物生長的地理環境、氣候和其他因素的影響也各不相同,使植物品種的生物學特性變得非常復雜又費力。借鑒現有的技術世界,可以使我們的工作更加合理科學的進行DUS的相關測試。
總之,中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農業人口比重還很大,植物新品種保護、遺傳資源保護和農民的特權之間尋求一個平衡點之間的利益,它應該是一個逐步擴展的新的植物品種保護。雖然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和《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公約》的規定給植物新品種知識產權保護成為一種常態,但由于各國的國情不同,所采取的行動以及保護方式都是不同的。這些保護模式可能不是最好的,但它是最適合本國國情的。筆者認為最重要的事情是植物新品種保護應服務于國家的糧食安全,服務于國家大局,這應該反映在立法中。無論是培育新品種的植物或引進應該是起始點和結束點。
參考文獻:
[1]楊旭紅.澳大利亞《1994年植物育種者權利法》的特點[J].農業科技管理,2005(5).
[2]蔣和平,謝新南.國外實施植物新品種保護的管理規則及對我國的借鑒[J].科技與經濟,2006(2).
[3]董新忠.美國植物新品種的專利保護――基于Pioneer Hi-
關鍵詞:數字化期刊;電子期刊;著作權保護
中圖分類號:D923.4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2596(2016)12-0179-02
期刊作為主流媒體之一,其編輯、出版、傳播也經歷著數字化變革。數字化期刊是未來期刊發行的發展方向。數字化期刊可以使讀者根據需要瀏覽、閱讀、下載所需內容,從而避免對于需要和不需要的內容只能一一接受的被動局面。由于網絡本身的特點,數字化期刊的出版并不限于通過光盤、磁盤等期刊復制方式,還包括網絡傳播等其他方式,因此,數字化期刊比傳統的紙質版期刊更容易被復制、剽竊和重新。數字化期刊的網絡化特性有利于期刊的傳播和利用,但其共享性和開放性與著作權的專有性不可避免地產生矛盾,網絡傳播的廣泛性和可復制性使得數字化期刊的著作權保護問題更加突出,客觀上增加了版權保護的難度。
一、數字化期刊所涉及的著作權問題
數字化期刊是期刊社把以傳統紙質形式存在的作品輸入計算機變成二進制的數字編碼,并通過網絡傳播或發送到用戶終端,供用戶瀏覽、閱讀或下載。它具有網絡傳播、檢索便捷、多向互動和成本低廉等特點,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萬方數字化期刊、維普網是其代表。隨著數字技術的發展以及由此造成的現行著作權制度的相對滯后,使數字化期刊的編輯制作、出版發行、開發利用遇到了新的著作權問題。任何人只要點擊鼠標就可以獲得作品,并將其再次傳播,從而產生了侵權的可能。譬如,網站未經著作權人同意進行鏈接、轉載、轉發甚至篡改,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授權將紙質版的作品數字化且上傳網絡或將期刊的光盤或網絡版錄入數據庫,諸如此類侵犯作者或期刊社著作權,侵犯著作權人利益等現象比比皆是。以下分別就期刊數據庫制作、電子期刊傳遞和網站建設等三方面,分析其中涉及的著作權問題。
(一)期刊數據庫制作中涉及的著作權問題。期刊數據庫的制作涉及對大量既有作品的利用。萬方、維普等大型數據庫的建立,使讀者坐在家中,就可以通過關鍵詞、題目、年份、作者、刊名等多種檢索方法,從數據庫中即時、精確地檢索到自己所需的文獻。這些大型數據庫超文本鏈接,讀者可以最大限度地打破傳統期刊文獻之間孤立的狀態,隨時進行分類檢索獲取文獻。期刊數據庫的著作權問題首先是對其所使用作品的權利劃分與保護問題。無論是紙質版期刊還是數字化期刊,以及由紙質期刊或者獨立的數字化期刊制作而成的電子期刊數據庫,都受到法律的保護。期刊數據庫在制作過程中,應核實進行授權的期刊社是否已經獲得期刊中所有作品作者的授權,并且明確作者授予的是什么權利,如果權利歸屬不清,期刊數據庫仍然走不出版權困境。重慶維普是我國最早的期刊數據庫制作商之一,其以掃描錄入方式收錄了我國8000多種期刊,未經許可也未支付著作權人報酬,以營利為目的,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權。事實上,重慶維普在案件發生前在努力做授權工作,但因取得授權的覆蓋面很小,有相當部分是在沒有同作者協商情況下的越權授權,沒有法律效力。所以,數據庫制作商即使能找到每一位權利人,也不排除存在署假名、匿名的問題,權利人身份難以鑒別,授權談判仍然不是件容易的事,數據庫制作商仍免不了受到侵權的指控。無論是數據庫制作商向著作權人取得授權,還是著作權人向數據庫制作商授權,都需要在雙方之間建立一種聯系機制,數據庫制作商向著作權人取得授權是解決問題的途徑。因為:如果制作數據庫涉及對期刊整體的復制權,那么必須取得期刊社的同意即授啵黃誑社掌握大量本刊所登載論文的作者信息,且有的期刊社已經從作者那里受讓了著作權,因而在取得特定期刊文章作者授權的過程中簡化了授權程序,節省了授權成本,也提高了授權的成功率。
(二)電子期刊傳遞中涉及的著作權問題。電子期刊是隨著互聯網的發展與普及而誕生的,它以全新的面貌淡化了紙質版期刊“刊”與“期”的概念,更適應信息傳播的特點。電子期刊伴隨著存儲媒介的發展,經歷了軟盤、光盤、網絡等三種形式。它是借助計算機網絡,完全以電子化、數字形式組稿、審稿、制作、出版和,并以計算機網絡為傳播工具,沒有相應紙質版或其它類型電子版,定期或不定期連續出版且每期均附有編號和日期標識的連續性電子出版物。電子期刊較紙質期刊有著不可比擬的優勢,它更新及時、類型多樣化、傳遞速度快、界面互動友好性、可獲得性強、數據可靠性穩定等都是紙質期刊所不具備的。相對于傳統的紙質版期刊,電子期刊的版權保護面臨的情況更復雜。因為電子期刊的復制和傳播更加便捷、隱匿、難以控制。無論是網絡服務商還是電子期刊作品本人,均無法得知進行復制、傳播、制作的行為人是否有權復制和傳播作品,更無法得知其復制行為是否為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的“個人欣賞、使用和學習”等“合理使用”的情形。網絡環境下出現了新的版權模式,電子期刊進入開放存取時代。開放存取是網絡環境中一種全新的模式和重要的知識交流方式,它以“免費獲取”、“自由利用”為發展理念。開放存取的電子期刊受到保護的主要是作者的署名權和作品的完整權,使用開放資源必須注明論文題目、論文作者和論文出處,以此保障作者的“原創權”和研究成果的可見度。
(三)期刊網站建設中的著作權問題。網站是期刊社將經編輯部編輯加工、定稿后的文章上網,是期刊社對外的窗口和形象。創建網站首先是個技術問題,但更重要的是知識產權問題。網站建設的成果屬于作品范疇,所以網站知識產權的核心是著作權保護。這涉及作者的著作權、期刊社的著作權,網站應取得作者和期刊社的雙重授權。有的網站為提高知名度、點擊率,既未取得作者和期刊社的同意也未支付報酬,就將已公開出版的期刊整體上網有償或免費供公眾瀏覽或下載,這種行為就侵犯了期刊社和作者的著作權。期刊社受讓的著作權主要有復制權(包括數字復制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發行權、演繹權、表演者權、錄音者權以及部分精神權利。為了更好地保護網站的著作權,筆者認為,在網站建設中應增設網站版權聲明,內容包括:版權歸屬、法律依據、權利確認、合理使用、侵權形式、救濟措施、免責條款、技術保護措施等。
二、數字化期刊著作權保護策略
(一)構建合法的數字化使用機制。法律制度的相對滯后,使得現行《著作權法》和《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對數字化出版不具備可操作性?!吨鳈喾ā返男薷碾m增加了信息網絡傳播權,但沒有明確其侵權范圍,期刊數字化的發展受到了制約。在完善法律體系的基礎上,首先要建立國家數字版權交易平臺。借助網絡技術手段,把版權的信息、權利人的信息和交易、認證等都匯集于網絡交易平臺,結合線上線下進行交叉服務,建立一種商業性或半商業性的服務。其次要建立期刊網絡數據庫備份制度,一是為了便于國家對期刊網絡出版物的安全性的監控;二是對期刊網絡服務商的版權使用合法性進行有效監督;三是便于在相關版權案件糾紛中,快速準確地找到期刊網絡服務商是否侵權的證據。
(二)建立網絡文獻認證管理制度。數字化期刊比傳統的紙質版期刊更容易被復制、剽竊和重新發表,著作權管理信息容易被篡改,署名權的歸屬難以確定,財產權更加難以保證。數字化期刊的交互性和可改變性使網絡信息傳播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受到威脅,這就使確認網絡文獻權利主體具有了必要性。為避免發生著作權糾紛及糾紛發生后侵權證據搜集困難,數字化期刊必須由一個權威機構對其著作進行存儲,對著作的時間內容進行鑒定,這就是網絡文獻認證管理制度。網絡文獻認證管理制度主要是起到記載作用,它對網絡文獻的發表時間和內容都有一個準確的記錄。
(三)利用技術措施保護版權。數字化期刊是建立在數字化和網絡技術基礎上的,因此其保護也要借助網絡與數字技術。歸納起來有以下幾類保護措施:接觸控制的技術措施、控制特定使用的技術措施、保護作品完整性的技術措施、對接觸或者使用信息能夠記錄的技術措施。譬如,通過設置權限,免費開放論文摘要,只有期刊社授權才可瀏覽全文;對電子光盤以技術手段加密,使復制和傳輸行為受到限制;網站注冊制度實行會員制、電子期刊下載實行購買制等。技術措施是在期刊數字化過程中權利人的自救措施,因此應積極發揮其保障功能。
(四)兼顧或平衡信息合作雙方的利益。數據庫收錄了幾乎全部公開發表的期刊文本,其傳播速度和范圍是紙質期刊所無法比擬的,但作者和期刊社獲得的文章上網的費用是一次性的,因此作者和期刊社獲得的利益與其付出的勞動是不對等的。良好運行合作機制并兼顧各方利益,是加快整個期刊數字化進程的關鍵。因此應建立期刊社與數據庫網站互惠互利的合作關系,網絡服務商、期刊社和作者就權利使用的范圍、期限等相關內容訂立合同,通過合同明確各自的權責,以公平為原則,提出合理的付費標準。既讓權利人的作品能夠在網上傳播并且獲得利益,又能讓網絡服務商獲得利潤,萬方就是成功的例子,尊重作者利益的基礎上,制定了利用信息和獲得利益同步共享的合作原則。對進入數據中心的信息,一年內進行免費服務,吸引讀者擴大影響和聲譽,從而確立在線版的地位;一年后進行有償服務,所獲利益按約定比例分成,有效地理順了信息合作雙方的利益。
(五)提高公眾著作權保護意識。由于網絡環境和模擬環境中的著作權保護具有不同的特點和規律的,這就需要我們對期刊的著作權保護策略和具體措施加以重新認識。網絡環境中,期刊社有可能因為作者的侵權行為而承擔連帶侵權責任,所以作者的著作權保護素質對期刊社的利益也是至關重要的。網絡知識產權的保護必須與網上的道德教育相結合,以此提高網民的著作權保護等法律意R。無論是著作權人,還是期刊社或網站都必須具有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這樣才能有效地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提高全社會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才能為數字化期刊的著作權保護提供良好的環境。
參考文獻:
〔1〕秦珂.試論電子期刊的著作權保護[J].圖書館工作與研究,2004,(04):34-35.
〔2〕陳銳峰,等.新形勢下數字化期刊的版權保護[J].編輯學報,2011(03):201-203.
〔3〕阮建海.純網絡雜志發展之影響因素分析[J].圖書情報工作,2004(07):62-65.
〔4〕姚亞楠,等.原創版電子期刊發展中問題的思考[J].中國科技期刊研究,2010,(05):565-567.
〔5〕薛虹.網絡時代的知識產權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497.
〔6〕朱鴻軍.破解期刊數字版權難題“六解”[J].傳媒,2010,(08):24-29.
〔7〕馬睿.期刊數字化出版與著作權保護[J].政法學刊,2014,(04):45-47.
民族工業的定義
民族工業是在我國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時期民族資本所辦的企業?,F在我國已是完全獨立的社會主義國家,并且已經加入了WTO,"民族工業"這一概念存在的歷史條件已完全不同。聯合利華對外事務董事曾錫文說,不能過于狹隘的理解"民族工業",在WTO背景下,"民族工業"不再是一個封閉概念,中國企業要以一個更廣泛的視野和國際化規則來描摹它。"民族工業"的概念將隨著時代的變化而發展變化,我們應在新的歷史條件下?quot;民族工業"的內涵和外延重新定位。
世界經濟一體化或全球化是當代世界經濟發展的一個總趨勢,在這一趨勢的驅動下,各國的企業和產品紛紛走出國門,在世界范圍內尋求發展機遇。許多產品都已成為全球性產品,許多支柱產業也成為國際性支柱產業,而不是某一國的產品或產業。
民族工業的內涵不僅包括由本地人出資發展的工業,而且包括整個炎黃子孫,如港澳臺、海外華人等出資興辦的工業,它不再是單單以本國人的資本創辦的盲目排外的企業,它是整個民族的整體工業能力和整體工業水平。只要有利于提高我國的國民生產能力及國際綜合競爭能力的工業,都應該屬?quot;民族工業"的范疇。
民族工業的外延不僅包括在本國國內由本國居民經營(國有、集體、私營或個體)的工業,而且包括中外合資、合作工業。但外商獨資,如果基本技術、品牌完全是外國公司的,資金的調用、調控都控制在外商手中,那么該工業不是"民族工業"。在中外合資、合作企業中,并不一定要中方控股才能使其成為"民族工業",只要國家對企業擁有調控權,該企業就能稱為"民族工業"。而國家的調控并不完全通過控股來實現,一方面,國家可以通過價格、稅收等宏觀手段來管理這些項目;另一方面,中方可以通過談判,經過協調,在原材料供應與采購權、產品定價權、產品銷售權、人事安排權、重大問題決策權等方面,用非控股方式來取得對合營企業的實際控制權。
民族工業的提法有助于鼓舞民族精神,提高民族自尊和自信心,調動廣大人民群眾,尤其是企業家奮發圖強的精神。總而言之,"民族工業"是指吸收各國有利條件在本地進行生產,或單純本地成份,或綜合本地、外來成份,有利于提高整體工業能力、整體工業水平及綜合國際競爭能力的工業。
對進入WTO的理解
當今世界,世貿組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是支撐世界經濟的三大支柱。世貿組織被認為"經濟聯合國",它是世界經濟全球化的重要標志。加入WTO是保證國民經濟繼續高速增長的國家發展戰略。根據對世貿組織及其前身關貿總協定的發展歷史分析,許多國家都因積極參與這一多邊貿易體制獲得了較大的發展。希臘,瑞典,芬蘭,丹麥,意大利,德國于1950-1951年,日本于1955年,西班牙于1963年,韓國,阿根廷與1967年,新加坡于1973年,泰國于1982年,墨西哥于1986年加入關貿總協定后,各國的經濟普遍的到了較快增長。1947年關貿總協定簽署是僅23個締約方,截止1999年5月31日,世界貿易組織已經有135個成員,其中發展中國家和地區102個占成員國的75%。世貿組織的成員國之間的貿易額占到了世界貿易總額的90%,我國與世貿組織成員國的貿易額占我過對外貿易額的90%,我國的貿易地位列世界第10位,這樣的貿易大國,卻被世貿組織拒之門外。中國不僅不能享受世貿游戲規則的益處,而且經常遭到無端的報、制裁。美國每年一度的對中國最惠國待遇的資格審查,嚴重影響了中美貿易的正常運行,這就是一個典型的例證。另外,近年來在我過外貿中,一些國家動輒以中國商品有傾銷行為而立案調查,而我們又投訴無門,為此蒙受了沉重的損失。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改革開放的發展,越來越證明了,中國需要世界,世界更需要中國。沒有中國的加入,世貿組織的世界性是不完整的。同時,中國石油"入世",才能更好的與世界經濟接軌,才能擺脫我國在外貿中的不利局面。前任世貿組織總干事魯杰講,中國已經是相互依存的全球經濟的重要一員,中國越來越需要世貿組織體系的機遇和選擇,以滿足其增長和發展的巨大潛力,一個經濟快速增長的中國不能沒有有保證的進入全球市場的機會!加入這個組織,不能期望立竿見影的得到看得見的眼前利益,更重要的是,通過全面參與其活動,結合本國的經貿發展,積極作出戰略調整,獲得更大的長遠利益。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是一個雙向過程,在我們對外國產品和企業開放國內市場的同時,也為中國具有國際競爭優勢的企業和產品帶來進入世界市場的商業機會。毋庸置疑,參加世界貿易組織,對于我國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的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進入WTO的機遇與挑戰
毋庸置疑,加入WTO將會對我國民族工業的發展是一個前所未有的大好機遇。首先,在國際市場上,我國出口的商品將享受到締約國的非歧視待遇,獲得自由貿易的好處,擴大國際市場份額。這樣,我們只要一入關,將面臨更廣闊的市場空間,利于市場多元化戰略的實施。對于我國擴大出口和改變自東南亞金融危機爆發后外貿出口一直所處的低靡狀態,走出國內過剩經濟狀態,具有重大意義。在國內,擴大出口導致生產的擴大,將帶動整個國民經濟的迅猛發展,對解決就業具有重要的意義。其次,可以享受發展中國家的特殊待遇,對我國具有發展潛力的工業,如汽車、電子、化工、計算機、生物制品等行業的保護,就可以使其成熟后走向世界市場,參與國際競爭。
另外,入關后有利于我們吸引更多資本、技術和管理經驗,進口急需的設備和原材料,加快企業技改。入關后,大幅度削減關稅,將有利于國民福利水平的提高。對打擊走私,增強社會道德水平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外商直接投資對我國經濟發展的積極影響有:
1吸納了大量國外資本,彌補了國有企業資本金的不足。
2引進了先進技術與管理模式,促進了企業管理水平的提高。
3促進了產業與產品結構的重整和優化,使供給較快地適應消費者的選擇性需求。
4在創造就業機會的同時,訓練了我國產業大軍。
但我們更應該清楚地看到,大量優質價廉的進口品種沖斥我國市場,無疑會對我國民族工業是個很大的挑戰。入關后,按照國際慣列,沿海等地按規定必須外銷的三資企業有可能擴大向內地銷售,國有企業將面臨更嚴竣的考驗,中國企業面對大量外資企業的進入而面臨生存危機:在失去關稅和非關稅保護的條件下,中國企業在國內市場的競爭環境惡化,產品的市場占有率下降,中國的新興產業發展可能受到挫折;中國企業將面臨經營人才和技術人才流失,中國企業成為外資企業的人才培訓基地;中國民族企業的就業會受到沖擊,下崗壓力會更嚴重等。我們現在在生產技術、管理水平、資金及信息等方面,總體上處于劣勢。如果重視不夠,或政策失當,處置不力,這些不確定因素就會產生負面影響。
迎接挑戰
上:國家政策保護篇
保護的必要性
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中國的民族工業還很脆弱。面對國外的極富戰斗力的企業和優良的產品,如果我們沒有一定的保護措施,那么中國的民族工業就會被扼殺在搖籃,國內的廣闊的市場將大部分被外國的企業所占領,我們的工業化夢想也就無法實現。
保護的具體措施
保護的具體措施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在關稅方面的控制;二是對某個具體的產業有關數量、許可等方面的控制制定相關的制度。關稅下調以后,國外的產品走進中國,那么勢必對我國的工業,尤其是生產機電類產品等較國際水平相對落后的工業部門形成很大的沖擊。適當的提高關稅,給予這些站在WTO浪尖上的企業更多的機會,更多的支持和更大的上升空間,使其有足夠的時間適應WTO帶來的挑戰,發展自身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同時,考慮到某些行業的特殊性,實行必要的制度,有利于相關行業的發展,并且逐步納入國際軌道。與此同時,世貿組織原則所允許使用的手段,特別是給?quot;世內"發展中國家的特殊優惠措施,中國都要充分利用。
對保護的界定
首先,保護是在WTO所允許的范圍內的保護。WTO是建立在市場經濟和貿易自由化的基礎上,進入WTO就意味著中國著將接受貿易自由化原則,放棄已往的保護貿易政策。在這一前提下,保護就不再像從前那樣,而只能在世貿組織條款規定中允許的范圍內。事實上,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在接受世貿組織條款的同時,采取各種各樣的保護政策來扶持本國的工業。因此,完全沒有保護的絕對貿易自由化是不存在的。
其次,保護的范圍有了變化。進入WTO以后,保護顯然不能帶有民族情緒的"憐香惜玉",保護要有選擇性,這是世貿組織本身決定的。因為市場經濟和貿易自由化不可能讓你把所有的行業都保護起來,所以對于保護的范圍要有很清醒的認識和很敏銳的判斷力。保護就要保護那些目前有一定實力同時又有很大上升空間的行業,例如機電類。雖然相對于國際一流標準,我們不得不承認還有差距,但是在很多方面,我們還是處于很有利的地位的。同時在技術方面,我國有不少處于國際領先地位,有很大的上升空間,在未來幾年或十幾年內將很有希望成為極富競爭力的行業。但是如果現在沒有適當的保護,從一開始就面對來自國際的巨大沖擊,舉步維艱,更嚴重的被擠跨,無疑將是我們的巨大損失。同時,一些已經處于國際領先地位,無疑是我國的拳頭行業就不需要保護了。比如我國的服裝、食品和玩具行業。這些行業已經是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王牌,進入WTO就等于放開了手腳,需要保護的似乎是其他國家了。另外,對于一些目前可能還沒有什么競爭力,但是有相當潛力的行業,也要有一定的關注和投入。
最后,保護具有了時效性。過去的保護并無具體的時間限制,但是"入世"以后的保護多數都有時間限制。一些保護是暫時的,一些保護是過渡性的,一些保護是有階段性的。例如,如果中國利用保護幼稚產業條款對某個行業進行保護,按規定一般是3-4年的時間。如果中國援引保護國際收支條款采取保護措施,時間也不會太長;一旦國際收支狀況得到改善,為此而采取的保護措施就必須停止。
對保護的正確理解
國家對某個行業的保護,事實上是為了更加有利于該行業的發展,而不是把它包起來,不讓風吹不讓雨打。俗話說:救急不救窮。我們所說的保護,是具有很明確的目的性的保護,是為其發展提供的暫時的、局部的有利條件。對于有的行業的有些企業,內部運營機制腐朽、產品質量低劣、資源分配不合理。這樣的企業,即使保護起來也是沒有用的,總有一天"保護罩"會被拿掉,問題暴露出來,毫無競爭力,很快就會被淘汰。所以,作為企業來講,更重要的是如何更好的利用我們現有的國家和世貿組織的優惠政策,如何提高自身的實力,看清形勢,認識問題,居安思危,放眼未來,而不是去爭取一時的安樂,沒有了以后的大好前景。
下:企業內部運營機制篇
(一)打好"民族牌"。中華民族的本土文化十分濃烈,對民族工業的產品有一種出自本能的親近感。這就是內生于國人心靈深處的民族情結,也正是民族工業可以充分利用的有利條件。前幾年,長虹電器"以產業報國,以民族昌盛為己任"的廣告宣傳,很快得到了消費者的認同;創維電視"創維情,中國心"的廣告導語很快被人們所識記。這些貼近國人的民族情感且具時代特征的宣傳,給這些企業帶來了可觀的市場份額和利潤。
(二)實施"品牌戰略"。良好的品牌總是過硬的質量和完善的服務的同義語。創立品牌,首先必須狠抓產品的質量和建立完善的服務網絡。其次要善于利用多種媒體對產品進行全方位的介紹和宣傳。事實證明,具有民族性、人民性、人情味的廣告宣傳能夠激起消費者的購買欲望。再次要對擬創立的品牌及時予以注冊,對其使用的新科技實施知識產權保護。
(三)實施企業創新工程。在知識經濟時代,創新能力的大小直接決定產品的競爭力,也將決定一個企業的生死存亡。為此,民族工業必須有自己的技術創新體系。
1.建立精良的科研和開發機構。企業應獨立建立或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共同組建科研和開發機構。這是企業技術創新的前提。
2.加大科研和開發投入,這是企業技術創新的基礎。
3.建立靈活的運行機制,這是創新體系的核心。只有好的機制,才能吸引天下良才,并做到才盡其用。
4.重點引進外國先進的關鍵技術,并把引進與配套,引進與學習、改造、創新結合起來。好的機制的標志是:科技與經濟的直接結合,科研成果的產出率高而且快,科研和開發人員的勞動成果在精神上和物質上都得到充分的肯定。5.對外國的同類產品,有針對性地積極開發符合我國消費特點的品牌,并根據消費者需求的變化,及時進行產品的更新換代,這是企業創新工程的目的所在。技術創新體系是企業發展的第一推動力,制度創新和文化創新則具有更深遠的意義。企業的制度創新,就是要根據企業的生存環境的變化,建立有利于自身發展的新機制和新體制。企業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建立高效的企業制度,包括企業的產權制度和資本營運制度、公司的治理結構、企業的分配制度等等。企業的文化創新包括企業的形象戰略、品牌戰略、企業的經營和管理的理念、領導藝術、員工的素質與追求等等。優秀的企業文化是形象好、品牌精、領導有力、凝聚力強的文化。
(四)主動出擊,積極防御。立足國內市場保護自己的市場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還必須要主動進入國際市場,這是一種積極的保護自己的戰略。民族工業應該有這份自信,一旦自己的產品成為國際名牌,保護自己的國內市場就不是問題了。
民族的定義
民族工業是在我國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時期民族資本所辦的?,F在我國已是完全獨立的主義國家 , 并且已經加入了WTO,"民族工業"這一概念存在的條件已完全不同。聯合利華對外事務董事曾錫文說,不能過于狹隘的理解"民族工業",在WTO背景下,"民族工業"不再是一個封閉概念,企業要以一個更廣泛的視野和國際化規則來描摹它。"民族工業"的概念將隨著的變化而變化 ,我們應在新的歷史條件下?quot;民族工業"的內涵和外延重新定位。
世界一體化或全球化是當代世界經濟發展的一個總趨勢 ,在這一趨勢的驅動下 ,各國的企業和產品紛紛走出國門 ,在世界范圍內尋求發展機遇。許多產品都已成為全球性產品 ,許多支柱產業也成為國際性支柱產業 ,而不是某一國的產品或產業。
民族工業的內涵不僅包括由本地人出資發展的工業,而且包括整個炎黃子孫,如港澳臺、海外華人等出資興辦的工業,它不再是單單以本國人的資本創辦的盲目排外的企業,它是整個民族的整體工業能力和整體工業水平。只要有利于提高我國的國民生產能力及國際綜合競爭能力的工業 ,都應該屬?quot;民族工業"的范疇。
民族工業的外延不僅包括在本國國內由本國居民經營 (國有、集體、私營或個體 )的工業 ,而且包括中外合資、合作工業。但外商獨資 ,如果基本技術、品牌完全是外國公司的 ,資金的調用、調控都控制在外商手中 ,那么該工業不是"民族工業"。在中外合資、合作企業中,并不一定要中方控股才能使其成為"民族工業",只要國家對企業擁有調控權,該企業就能稱為"民族工業"。而國家的調控并不完全通過控股來實現,一方面 ,國家可以通過價格、稅收等宏觀手段來管理這些項目 ;另一方面 ,中方可以通過談判 ,經過協調 ,在原材料供應與采購權、產品定價權、產品銷售權、人事安排權、重大決策權等方面 ,用非控股方式來取得對合營企業的實際控制權。
民族工業的提法有助于鼓舞民族精神,提高民族自尊和自信心,調動廣大人民群眾,尤其是企業家奮發圖強的精神??偠灾?,"民族工業"是指吸收各國有利條件在本地進行生產 ,或單純本地成份 ,或綜合本地、外來成份 ,有利于提高整體工業能力、整體工業水平及綜合國際競爭能力的工業。
對進入WTO的理解
當今世界,世貿組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是支撐世界經濟的三大支柱。世貿組織被認為"經濟聯合國" ,它是世界經濟全球化的重要標志。加入WTO是保證國民經濟繼續高速增長的國家發展戰略。根據對世貿組織及其前身關貿總協定的發展歷史,許多國家都因積極參與這一多邊貿易體制獲得了較大的發展。希臘,瑞典,芬蘭,丹麥,意大利,德國于1950-1951年,日本于1955年,西班牙于1963年,韓國,阿根廷與1967年,新加坡于1973年,泰國于1982年,墨西哥于1986年加入關貿總協定后,各國的經濟普遍的到了較快增長。1947年關貿總協定簽署是僅23個締約方,截止1999年5月31日,世界貿易組織已經有135個成員,其中發展中國家和地區102個占成員國的75%。世貿組織的成員國之間的貿易額占到了世界貿易總額的90%,我國與世貿組織成員國的貿易額占我過對外貿易額的90%,我國的貿易地位列世界第10位,這樣的貿易大國,卻被世貿組織拒之門外。中國不僅不能享受世貿游戲規則的益處,而且經常遭到無端的報、制裁。美國每年一度的對中國最惠國待遇的資格審查,嚴重了中美貿易的正常運行,這就是一個典型的例證。另外,近年來在我過外貿中,一些國家動輒以中國商品有傾銷行為而立案調查,而我們又投訴無門,為此蒙受了沉重的損失。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改革開放的發展,越來越證明了,中國需要世界,世界更需要中國。沒有中國的加入,世貿組織的世界性是不完整的。同時,中國石油"入世",才能更好的與世界經濟接軌,才能擺脫我國在外貿中的不利局面。前任世貿組織總干事魯杰講,中國已經是相互依存的全球經濟的重要一員,中國越來越需要世貿組織體系的機遇和選擇,以滿足其增長和發展的巨大潛力,一個經濟快速增長的中國不能沒有有保證的進入全球市場的機會!
加入這個組織,不能期望立竿見影的得到看得見的眼前利益,更重要的是,通過全面參與其活動,結合本國的經貿,積極作出戰略調整,獲得更大的長遠利益。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是一個雙向過程,在我們對外國產品和開放國內市場的同時,也為具有國際競爭優勢的企業和產品帶來進入世界市場的商業機會。毋庸置疑,參加世界貿易組織,對于我國的,,文化和的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進入WTO的機遇與挑戰
毋庸置疑,加入WTO將會對我國民族的發展是一個前所未有的大好機遇。首先 ,在國際市場上 ,我國出口的商品將享受到締約國的非歧視待遇 ,獲得自由貿易的好處 ,擴大國際市場份額。這樣 ,我們只要一入關 ,將面臨更廣闊的市場空間 ,利于市場多元化戰略的實施。對于我國擴大出口和改變自東南亞危機爆發后外貿出口一直所處的低靡狀態 ,走出國內過剩經濟狀態 ,具有重大意義。在國內 ,擴大出口導致生產的擴大,將帶動整個國民經濟的迅猛發展 ,對解決就業具有重要的意義。其次 ,可以享受發展中國家的特殊待遇 ,對我國具有發展潛力的工業 ,如汽車、、化工、機、生物制品等行業的保護 ,就可以使其成熟后走向世界市場 ,參與國際競爭。
另外 ,入關后有利于我們吸引更多資本、技術和管理經驗 ,進口急需的設備和原材料 ,加快企業技改。入關后 ,大幅度削減關稅 ,將有利于國民福利水平的提高。對打擊走私 ,增強社會道德水平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外商直接投資對我國經濟發展的積極有:
1 吸納了大量國外資本 ,彌補了國有企業資本金的不足。
2 引進了先進技術與管理模式 ,促進了企業管理水平的提高。
3 促進了產業與產品結構的重整和優化 ,使供給較快地適應消費者的選擇性需求。
4 在創造就業機會的同時 ,訓練了我國產業大軍。
但我們更應該清楚地看到 ,大量優質價廉的進口品種沖斥我國市場 ,無疑會對我國民族工業是個很大的挑戰。入關后 ,按照國際慣列 ,沿海等地按規定必須外銷的三資企業有可能擴大向內地銷售 ,國有企業將面臨更嚴竣的考驗 ,中國企業面對大量外資企業的進入而面臨生存危機 :在失去關稅和非關稅保護的條件下 ,中國企業在國內市場的競爭環境惡化 ,產品的市場占有率下降 ,中國的新興產業發展可能受到挫折 ;中國企業將面臨經營人才和技術人才流失 ,中國企業成為外資企業的人才培訓基地 ;中國民族企業的就業會受到沖擊 ,下崗壓力會更嚴重等。我們現在在生產技術、管理水平、資金及信息等方面 ,總體上處于劣勢。如果重視不夠 ,或政策失當 ,處置不力 ,這些不確定因素就會產生負面影響。
迎接挑戰
上:國家政策保護篇
保護的必要性
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中國的民族工業還很脆弱。面對國外的極富戰斗力的企業和優良的產品,如果我們沒有一定的保護措施,那么中國的民族工業就會被扼殺在搖籃,國內的廣闊的市場將大部分被外國的企業所占領,我們的工業化夢想也就無法實現。
保護的具體措施
保護的具體措施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在關稅方面的控制;二是對某個具體的產業有關數量、許可等方面的控制制定相關的制度。關稅下調以后,國外的產品走進中國,那么勢必對我國的工業,尤其是生產機電類產品等較國際水平相對落后的工業部門形成很大的沖擊。適當的提高關稅,給予這些站在WTO浪尖上的企業更多的機會,更多的支持和更大的上升空間,使其有足夠的時間適應WTO帶來的挑戰,發展自身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同時,考慮到某些行業的特殊性,實行必要的制度,有利于相關行業的發展,并且逐步納入國際軌道。與此同時,世貿組織原則所允許使用的手段,特別是給?quot;世內"發展中國家的特殊優惠措施,中國都要充分利用。
對保護的界定
首先,保護是在WTO所允許的范圍內的保護。WTO是建立在市場經濟和貿易自由化的基礎上,進入WTO就意味著中國著將接受貿易自由化原則,放棄已往的保護貿易政策。在這一前提下,保護就不再像從前那樣,而只能在世貿組織條款規定中允許的范圍內。事實上,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在接受世貿組織條款的同時,采取各種各樣的保護政策來扶持本國的工業。因此,完全沒有保護的絕對貿易自由化是不存在的。
其次,保護的范圍有了變化。進入WTO以后,保護顯然不能帶有民族情緒的"憐香惜玉",保護要有選擇性,這是世貿組織本身決定的。因為市場和貿易自由化不可能讓你把所有的行業都保護起來,所以對于保護的范圍要有很清醒的認識和很敏銳的判斷力。保護就要保護那些有一定實力同時又有很大上升空間的行業,例如機電類。雖然相對于國際一流標準,我們不得不承認還有差距,但是在很多方面,我們還是處于很有利的地位的。同時在技術方面,我國有不少處于國際領先地位,有很大的上升空間,在未來幾年或十幾年內將很有希望成為極富競爭力的行業。但是如果現在沒有適當的保護,從一開始就面對來自國際的巨大沖擊,舉步維艱,更嚴重的被擠跨,無疑將是我們的巨大損失。同時,一些已經處于國際領先地位,無疑是我國的拳頭行業就不需要保護了。比如我國的服裝、食品和玩具行業。這些行業已經是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王牌,進入WTO就等于放開了手腳,需要保護的似乎是其他國家了。另外,對于一些目前可能還沒有什么競爭力,但是有相當潛力的行業,也要有一定的關注和投入。
最后,保護具有了時效性。過去的保護并無具體的時間限制,但是"入世"以后的保護多數都有時間限制。一些保護是暫時的,一些保護是過渡性的,一些保護是有階段性的。例如,如果利用保護幼稚產業條款對某個行業進行保護,按規定一般是3-4年的時間。如果中國援引保護國際收支條款采取保護措施,時間也不會太長;一旦國際收支狀況得到改善,為此而采取的保護措施就必須停止。
對保護的正確理解
國家對某個行業的保護,事實上是為了更加有利于該行業的,而不是把它包起來,不讓風吹不讓雨打。俗話說:救急不救窮。我們所說的保護,是具有很明確的目的性的保護,是為其發展提供的暫時的、局部的有利條件。對于有的行業的有些,內部運營機制腐朽、產品質量低劣、資源分配不合理。這樣的企業,即使保護起來也是沒有用的,總有一天"保護罩"會被拿掉,暴露出來,毫無競爭力,很快就會被淘汰。所以,作為企業來講,更重要的是如何更好的利用我們現有的國家和世貿組織的優惠政策,如何提高自身的實力,看清形勢,認識問題,居安思危,放眼未來,而不是去爭取一時的安樂,沒有了以后的大好前景。
下:企業內部運營機制篇
(一)打好"民族牌"。中華民族的本土文化十分濃烈, 對民族的產品有一種出自本能的親近感。這就是內生于國人心靈深處的民族情結 ,也正是民族工業可以充分利用的有利條件。前幾年 ,長虹電器"以產業報國 ,以民族昌盛為己任"的廣告宣傳 ,很快得到了消費者的認同 ;創維電視"創維情 ,中國心"的廣告導語很快被人們所識記。這些貼近國人的民族情感且具特征的宣傳, 給這些企業帶來了可觀的市場份額和利潤。
(二)實施"品牌戰略"。良好的品牌總是過硬的質量和完善的服務的同義語。創立品牌 ,首先必須狠抓產品的質量和建立完善的服務。其次要善于利用多種媒體對產品進行全方位的介紹和宣傳。事實證明 ,具有民族性、人民性、人情味的廣告宣傳能夠激起消費者的購買欲望。再次要對擬創立的品牌及時予以注冊 ,對其使用的新實施知識產權保護。
(三)實施企業創新工程。在知識經濟時代 ,創新能力的大小直接決定產品的競爭力 ,也將決定一個企業的生死存亡。為此 ,民族工業必須有自己的技術創新體系。
1 .建立精良的科研和開發機構。企業應獨立建立或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共同組建科研和開發機構。這是企業技術創新的前提。
2 .加大科研和開發投入 ,這是企業技術創新的基礎。
3 .建立靈活的運行機制 ,這是創新體系的核心。只有好的機制 ,才能吸引天下良才 ,并做到才盡其用。
4.重點引進外國先進的關鍵技術 ,并把引進與配套,引進與、改造、創新結合起來。好的機制的標志是 :科技與經濟的直接結合 ,科研成果的產出率高而且快 ,科研和開發人員的勞動成果在精神上和物質上都得到充分的肯定。
5.對外國的同類產品 ,有針對性地積極開發符合我國消費特點的品牌 ,并根據消費者需求的變化 ,及時進行產品的更新換代 ,這是創新工程的目的所在。技術創新體系是企業的第一推動力 ,制度創新和文化創新則具有更深遠的意義。企業的制度創新 ,就是要根據企業的生存環境的變化 ,建立有利于自身發展的新機制和新體制。企業要按照企業制度的要求建立高效的企業制度 ,包括企業的產權制度和資本營運制度、公司的治理結構、企業的分配制度等等。企業的文化創新包括企業的形象戰略、品牌戰略、企業的經營和管理的理念、領導、員工的素質與追求等等。優秀的企業文化是形象好、品牌精、領導有力、凝聚力強的文化。
(四)主動出擊 ,積極防御。立足國內市場保護自己的市場只是的一個方面 ,另一方面還必須要主動進入國際市場 ,這是一種積極的保護自己的戰略。民族應該有這份自信 ,一旦自己的產品成為國際名牌 ,保護自己的國內市場就不是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