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1-17 14:54:43
序論:在您撰寫勞動保護的特征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根據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于提高特、一等傷殘人員護理費標準的通知》(民優發〔1993〕10號)精神,為切實保障我市特、一等傷殘人員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廣大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經研究決定,提高特、一等傷殘人員護理費標準,在原標準基礎上,每人每月提高50元。調整后的標準如下:
一、因戰、因公特等革命傷殘人員的護理費標準為每人每月500元;
二、因戰、因公一等革命傷殘人員的護理費標準為每人每月410元;
關鍵詞:女職工;特殊保護;保護;平等
中圖分類號: D412.63 文獻標識碼: A
在社會平等發展情況下,婦女參與勞動就業是實現婦女經濟獨立的根本條件,也是婦女公平發展的重要標志。同時也是實現婦女人權的重要保障,是婦女生存權和發展權的最直接體現。本文主要從女員工特殊勞動保護的理論基礎入手,分析女員工特殊勞動保護制度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提出了完善我國女員工特殊勞動保護制度的建議。
1 我國女員工特殊勞動保護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在和諧社會建設中,也有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注意到,約占人口總數一半的婦女在推動國民經濟發展中的重大作用。但我國在女員工特殊勞動保護方面還存在不少漏洞和突出問題。
1.1 女員工特殊勞動保護范圍過寬
為婦女提供特殊勞動保護,雖其本意是保護性的而非歧視性的,但如果保護的范圍失當,過多過寬的話,反而會對婦女就業造成障礙,并在實際上產生一種對婦女的歧視作用。這類特殊勞動保護規定已經造成了婦女在法律上享有特殊待遇而在實際上缺乏平等機會的矛盾狀態。目前,我國的勞動法律制度中也存在著一些特殊勞動保護范圍過寬的問題,比如,國務院于1988年頒布的《女員工勞動保護規定》第11條要求女員工比較多的單位應當逐步建立女員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托兒所、幼兒園等設施。女員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作為女員工特殊勞動保護的設施確有其存在的必要,但關于要求企業建立托兒所和幼兒園的規定則屬于不必要的勞動保護,應該予以取消。而且在社會分工日益專門化的今天,托兒所、幼兒園完全可以由專門的幼兒機構承辦,這也是市場化的必然選擇。
1.2 實行一刀切式的特殊勞動保護標準
當前《勞動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和規章都是將女員工作為一個整體加以考察,基于她們的身體機能以及生理反映等特征設定特殊勞動保護的內容和措施。但值得注意的是,將女員工作為一個單一分析類別具有一定的危險性,因為它可能會忽視女員工之間的多樣性,模糊女員工的內部差異,特別是女員工本身在從業領域方面的區別,而這些區別是應該加以考慮的。例如從事一線流水操作的女員工工作節奏極快,而且要求在工作中思想高度集中,但她們除工作用餐外,幾乎沒有休息時間。長期從事這樣的流水線工作會影響孕期女員工及其胎兒的健康。這種一刀切方式不僅忽略了從事不同工種的女員工之間所面臨的不同處境和保護訴求,同時還使女員工在現實中所遭受的不利后果拋之于法律考量范圍之外。“一刀切”的保護標準是女員工特殊勞動保護的最低限度,每一位在勞動領域中的職業婦女均有權享受這些特殊照顧和保護。在這樣的底線之上,我們還應該為從事不同行業的女員工設定不同的保護措施。
1.3 對女員工的“五期”保護不到位
在女員工經期保護的問題上,用人單位往往認為經期是婦女正常的生理現象,對女員工的身體健康影響不大,而疏于采取保護措施。甚至還有一些用人單位在女員工經期仍安排其從事高空、低溫、冷水作業和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嚴重違反了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在女員工孕期保護方面,仍有一部分用人單位以企業女員工較多、季節性突擊生產任務較重、實行三班倒工作制、人員調配不過來等為由不為懷孕女工調離有毒有害工作崗位,任意安排孕期女員工加班加點,繼續要求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員工上夜班。關于產期保護,存在的問題主要體現產假時間達不到法定標準。一些企業將女員工產假硬性規定為兩個月,個別企業甚至規定為一個半月,有的企業為了加快生產,往往在女員工產假尚未期滿的情況下便通知女員工上班。關于哺乳期保護,有些企業根本不對女員工哺乳期給予保護,減少或者不給女員工法定的哺乳時間,甚至私定制度,任意侵害女員工的合法權益。如某果品加工廠制定的《勞動管理辦法》規定,女員工在哺乳期間,確需要在上班時間內給小孩喂奶的,不得超過一小時,并按事假對待,扣發相應的工資和獎金。在更年期保護方面,一些企業對更年期女員工的保護不夠重視,沒有為更年期的女員工提供定期的婦科疾病的查治。
1.4 女員工保健工作不落實
有些用人單位對有關女員工保健的法律法規置若罔聞,認為女員工保健工作可做可不做,做好做壞一個樣。特別是實行市場經濟后,一些單位將經濟效益放在第一位,把女員工保健視為負擔。女員工保健工作在具體實施中往往被打了折扣,在有的單位中甚至是大大打了折扣。
1.5 女員工特殊勞動保護設施普遍匱乏
在計劃經濟年代,企業辦社會的現象十分突出,企業中托兒所、幼兒園、學校、醫院等機構一應俱全,使得企業不堪重負。在市場經濟時期,許多企業通過改制等渠道甩掉了這些沉重的包袱,但又走向了另一個極端,即企業中普遍不設女員工勞動保護設施。根據我們2009年下半年對北京市1000家企業女員工勞動保護狀況的調查,有將近三分之二的女員工所在單位沒有女職工衛生設施。有的女員工反映,企業有男員工吸煙室,卻沒有女員工衛生室。即便是簡陋的女員工沖洗室、哺乳室也難見蹤影,很多企業女員工只好到傳達室哺乳。
2 和諧社會下加強女員工特殊勞動保護的措施
2.1 合理設定女員工特殊勞動保護標準
法律給予女員工特殊的照顧和保護,不僅僅是出于對男女兩性生理差異的考慮,還基于婦女在社會中所處的弱勢地位,即對她們在歷史上作為一個階層所遭受的歧視和剝奪的補償。因此,在設定女員工特殊勞動保護標準時,我們需要同時兼顧婦女的平等就業權和特殊勞動權益的保障。在第一,對女員工所采取的特殊勞動保護標準與其從事的工作具有合理聯系。要解決這一問題,需要確定該標準的目的是什么、工作的客觀要求是什么、該目的與工作的客觀要求有多大程度的聯系。第二,善意的、真誠的相信這一特殊勞動保護標準是完成上述目的所必需的。第三,該特殊勞動保護標準對雇主完成上述目的具有合理的必要性。也就是說,只有讓所有的雇員都滿足單一的一個標準才能完成工作,而無法通過不同的標準達到共同的目的。
2.2 加強對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
罰則的不力對法律的實際效力存在負面影響是一個基本的道理:如果某種行為僅被指為違法而不受相應程度的懲罰,那它的蔓延勢必將難以控制。在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方面,應適當加大和健全法律責任的適用范圍,可以規定多種制裁方式,全面設定侵害行為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建議在現有法律規定下,增加用人單位和直接責任人員侵害女員工特殊勞動保護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的具體規定,明確各級勞動主管部門和人事主管部門保護女員工特殊權益的職責,以及其不履行法定職責所應承擔的行政法律責任和行政賠償責任。比如雇主如有違反本法關于女員工每月享有1天帶工薪的經期例假的規定,應被判處1000元以下罰款。5年以下公民權利。
2.3 建立女員工生育保險費用的社會統籌系統
生育保險費用從企業支付變為社會支付,意味著生育保險費用由企業成本轉為社會成本。這一變化有利于促進社會對婦女生育價值的肯定,也有利于改變婦女在勞動力市場上遭受的不平等待遇。同時,這一變化也使女員工較多的企業受益不少。這些企業因此減輕了負擔,能夠與男員工較多的企業公平競爭,提高了用人單位抵御風險的能力。生育保險費用的社會統籌,從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意義層面來說,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社會化邁出的重要一步,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和現實影響。與生育保險費用相比,女員工其他方面的特殊勞動保護費用要少得多,但是,女員工在特殊生理時期要減少工作量、不上夜班或調換工種所造成的工時損失以及女員工婦科檢查、保健設施的建設費用對企業而言,畢竟也是一種負擔,尤其是女員工人數較多的企業。
2.4 建立女員工的勞動監察檢查機制
勞動監察是由國家公權介入,平衡和補救強弱主體內在矛盾而建立起來的一項法律制度,其監督檢查的對象是處于優勢地位的雇主。因為勞動監察制度正是基于雇主普遍違反勞動法規、漠視勞動者權利而產生的,從一開始就以雇主作為勞動監察相對人。檢查機構應依法對用人單位執行女員工特殊勞動保護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檢查,尤其對女員工特殊勞動保護落實不到位、問題突出的企業,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和要求;對侵害女員工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的行為,視情節輕重,采取行政的、經濟的或法律的手段嚴肅處理。堅決制止企業解除孕期、產期、哺乳期女員工的勞動合同,強迫女員工從事禁忌勞動和超強度勞動,保證女員工在不危害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生產環境中工作。對女員工、女員工親屬和其他人員和機構舉報、控告用人單位侵犯女員工合法權益的投訴,勞動監察部門應認真調查,一經查證屬實,應及時糾正。
2.5 充分發揮工會在女員工特殊勞動保護中的作用
【關鍵詞】企業工會;維護;女工;勞動保護
我國曾在1988年7月21日頒布了《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后又在2012年廢止,重新頒布了《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企業工會作為企業女工權益的主要維護者,在維護企業女工權益的過程中起到了重要和根本性的作用。在開展企業活動時,企業不僅需要不斷增加員工的基本維權意識,還應該在維權過程充分發揮企業工會的作用,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的維權制度,并利用法律武器來維護員工的基本權益,這樣才能使企業女工的權益得到有效的保障。
一、企業工會維護女工特殊勞動保護的重要性
(一)女工具有一定的社會職能。在當前社會中,女性對于繁衍下一代具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針對女工的這一社會職能,企業應該注意對女工的勞動保護,切實保障女員工的身體健康,這樣才能為下一代的健康成長提供可靠的保證。例如,剛成年的女員工如果長時間的站立作業或者經常步行,并進行高負荷的勞動作業時,就會給盆骨的發育造成嚴重影響;工業生產中的有毒物質可能會給女性的月經造成一定的影響,如果女員工懷孕,可能會引起腹中胎兒流產或死亡;處于哺乳期的女工如果吸收一定的有毒物質后,可能會將帶有毒素的乳汁喂給孩子,從而給孩子的正常發育造成嚴重的影響。所以說,企業工會重視對女工的勞動保護,是保證祖國下一代健康的重要保證。
(二)企業女工具有一定的生理特點。由于女工具有特殊的生理特點,這些生理特點使企業女工在工作的過程中處于弱勢地位,也可能因為這些生理特點,造成工作中的損害。例如,企業女員工一般具有生理機能、生長發育機能、對環境的反應機能,在進行同一項工作時,女工的體力遠不如男工,女工在部分時期內具有明顯的生理變化特征。當女工在有毒的工業生產活動中作業時,對于有毒有害物質的敏感程度遠高于男性,對于有毒物質的吸收能力也比較強;當女工在環境噪雜、放射性物質多、振動劇烈的環境下工作時,也會嚴重影響身體健康。針對這些問題,企業工會必須做好維護女工特殊勞動保護的工作,盡量避免或減少這些因素給女工帶來的損害,這樣才能使女員工更好的為企業生產服務。
二、企業工會維護女工特殊勞動保護中存在的問題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越來越重視自身所處的環境和自身的安全問題。據調查可知,雖然我國在2012年頒布了《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但這一規定在落實的過程中,仍然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女工權益受損的問題也經常時有。這就說明:我國企業對于女工特殊勞動保護工作沒有落實到位,女工的維權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還相對缺乏。以下就女工特殊勞動保護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簡要分析。
(一)女工的勞動衛生、職業安全得不到保護。在部分非公企業中,女工自身所處的勞動環境和工作中的自身安全得不到保障,這就使女職工的基本權利得不到保障。員工所處的工作環境和自身的安全問題十分重要,這些外部條件能夠影響到員工的切身利益。在大多數工廠中,員工所處生產環境和工作條件都比較惡劣,在一些生產環境中存在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質,這就使員工長期處于有毒有害的工作環境中,有些女工由于長期處于這種工作環境中,身體健康受到了嚴重的影響;在工廠開展生產活動的過程中,中毒、火災、爆炸等問題造成女工死亡的情況也經常出現,這就給女工的自身安全和身體健康帶來了極大的不利影響。
(二)女員工缺乏自我保護的意識。在大多數企業中,女工的權利得不到保護都是由于自身缺乏維權意識。企業女工自身缺乏自我保護意識是由于受傳統思想的影響,企業在開展生產活動的過程中,往往忽視了女員工的特殊性,沒有意 識到對女員工進行特殊保護的重要性,有些企業中有工會組織來維護員工的權益,而有些企業的工會組織沒有做好維護女工權益的工作。企業中大多數女工的受教育水平都不高,有些人沒有基本的法律常識,有些人不知道哪些權益應該自行去維護。她們沒有在思維中形成自我保護的意識,當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沒有在第一時間意識到維權的重要性。有時女工為了不給自己的工作添麻煩,寧可自己受氣,也不愿意利用法律武器去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三、企業工會維護女工特殊勞動保護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企業工會維權機制,保證維權工作的具體落實。1.建立女工組織,形成網絡體系。在女工組織中選出具有一定權威的女工干部,健全維護女工特殊勞動保護的各種制度。女工組織要與企業工會進行定期的同步選舉和換屆;2.女員工委員會要參與協商和制定員工合同。在員工的集體合同中,要將女工的生育待遇、特殊保護內容和同工同酬等方面列入到合同中,并單獨對集體合同的附件進行簽訂,這樣就能從根本上維護企業女工的基本權益。
(二)做好宣傳工作和法律培訓教育工作。在企業女工中定期舉辦法律知識競賽等小活動,競賽的內容以《婦女權益保障法》、《勞動法》、《婚姻法》等法律為主,通過活動可以讓企業女工更加了解自身所具有的權利;還可以利用廣播、宣傳片、畫報等方式來進行法律知識的宣傳;定期邀請專業的講師或者專家對企業女工進行普法教育,增強企業員工的法制觀念。通過這種方式,可以讓企業女工們知法懂法,當自身權益受到威脅時,能夠利用強有力的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的權益,并增強自我保護的意識。
(三)保證法律法規的落實。我國原有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是在計劃經濟條件下制定的,這種法律規定存在著一定的滯后性,法律中所規定的內容也不能與現實情況相吻合。而在2012年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是根據我國現階段的具體情況制定的,這項規定能夠切實的保障女工的基本權益。只有保證《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的具體落實,才能讓女工真正受到法律武器的保護,在規定落實的過程中,不僅需要企業和社會各階層的努力,還需要女工提高自我保護的意識,這樣才能保證規定的有效落實。
(四)保證經費充足,定期進行監督檢查。企業應該重視企業女工的體檢問題,并調撥足夠的費用為女工進行身體檢查,保證女工的身體健康。企業工會為女工建立健康檔案,發現存在健康問題的員工,要督促員工進行疾病的治療。定期進行監督檢查,依法保障企業女工的基本權益。
四、總結
企業女工在企業中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與女工權益相關的法律是由女工的自身條件和任務的特殊性決定的。加強企業工會維護女工的特殊勞動保護,能夠使女工的基本權益得到保障,同時也促進了企業生產的發展和國家的繁榮昌盛。本文通過討論企業工會維護女工特殊勞動保護的重要性,了解到企業工會維護女工特殊勞動保護中存在的問題,并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了企業工會維護女工特殊勞動保護的主要措施,希望這些措施能夠為今后企業員工的維權工作提供一些幫助。
參考文獻:
關鍵詞:女性 保護措施 權利
一、 我國女員工勞動保護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在和諧社會建設中,也有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注意到,約占人口總數一半的婦女在推動國民經濟發展中的重大作用。但我國在女員工勞動保護方面還存在不少漏洞和突出問題。
(一) 女員工勞動保護范圍過寬
為婦女提供特殊勞動保護,雖其本意是保護性的而非歧視性的,但如果保護的范圍失當,過多過寬的話,反而會對婦女就業造成障礙,并在實際上產生一種對婦女的歧視作用。這類特殊勞動保護規定已經造成了婦女在法律上享有特殊待遇而在實際上缺乏平等機會的矛盾狀態。目前,我國的勞動法律制度中也存在著一些特殊勞動保護范圍過寬的問題,比如,國務院于1988年頒布的《女員工勞動保護規定》第11條要求女員工比較多的單位應當逐步建立女員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托兒所、幼兒園等設施。女員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作為女員工特殊勞動保護的設施確有其存在的必要,但關于要求企業建立托兒所和幼兒園的規定則屬于不必要的勞動保護,應該予以取消。而且在社會分工日益專門化的今天,托兒所、幼兒園完全可以由專門的幼兒機構承辦,這也是市場化的必然選擇。
(二) 實行一刀切式的特殊勞動保護標準
當前《勞動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和規章都是將女員工作為一個整體加以考察,基于她們的身體機能以及生理反映等特征設定特殊勞動保護的內容和措施。但值得注意的是,將女員工作為一個單一分析類別具有一定的危險性,因為它可能會忽視女員工之間的多樣性,模糊女員工的內部差異,特別是女員工本身在從業領域方面的區別,而這些區別是應該加以考慮的。例如從事一線流水操作的女員工工作節奏極快,而且要求在工作中思想高度集中,但她們除工作用餐外,幾乎沒有休息時間。長期從事這樣的流水線工作會影響孕期女員工及其胎兒的健康。這種一刀切方式不僅忽略了從事不同工種的女員工之間所面臨的不同處境和保護訴求,同時還使女員工在現實中所遭受的不利后果拋之于法律考量范圍之外。“一刀切”的保護標準是女員工特殊勞動保護的最低限度,每一位在勞動領域中的職業婦女均有權享受這些特殊照顧和保護。在這樣的底線之上,我們還應該為從事不同行業的女員工設定不同的保護措施。
(三) 對女員工保護不到位
在女員工經期保護的問題上,用人單位往往認為經期是婦女正常的生理現象,對女員工的身體健康影響不大,而疏于采取保護措施。甚至還有一些用人單位在女員工經期仍安排其從事高空、低溫、冷水作業和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嚴重違反了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在女員工孕期保護方面,仍有一部分用人單位以企業女員工較多、季節性突擊生產任務較重、實行三班倒工作制、人員調配不過來等為由不為懷孕女工調離有毒有害工作崗位,任意安排孕期女員工加班加點,繼續要求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員工上夜班。關于產期保護,存在的問題主要體現產假時間達不到法定標準。一些企業將女員工產假硬性規定為兩個月,個別企業甚至規定為一個半月,有的企業為了加快生產,往往在女員工產假尚未期滿的情況下便通知女員工上班。關于哺乳期保護,有些企業根本不對女員工哺乳期給予保護,減少或者不給女員工法定的哺乳時間,甚至私定制度,任意侵害女員工的合法權益。如某果品加工廠制定的《勞動管理辦法》規定,女員工在哺乳期間,確需要在上班時間內給小孩喂奶的,不得超過一小時,并按事假對待,扣發相應的工資和獎金。在更年期保護方面,一些企業對更年期女員工的保護不夠重視,沒有為更年期的女員工提供定期的婦科疾病的查治。
(四) 女員工保健工作不落實
有些用人單位對有關女員工保健的法律法規置若罔聞,認為女員工保健工作可做可不做,做好做壞一個樣。特別是實行市場經濟后,一些單位將經濟效益放在第一位,把女員工保健視為負擔。女員工保健工作在具體實施中往往被打了折扣,在有的單位中甚至是大大打了折扣。
(五) 女員工特殊勞動保護設施普遍匱乏
在計劃經濟年代,企業辦社會的現象十分突出,企業中托兒所、幼兒園、學校、醫院等機構一應俱全,使得企業不堪重負。在市場經濟時期,許多企業通過改制等渠道甩掉了這些沉重的包袱,但又走向了另一個極端,即企業中普遍不設女員工勞動保護設施。有的女員工反映,企業有男員工吸煙室,卻沒有女員工衛生室。即便是簡陋的女員工沖洗室、哺乳室也難見蹤影,很多企業女員工只好到傳達室哺乳。
二、現代社會下加強女員工特殊勞動保護的措施
(一) 合理設定女員工特殊勞動保護標準
法律給予女員工特殊的照顧和保護,不僅僅是出于對男女兩性生理差異的考慮,還基于婦女在社會中所處的弱勢地位。因此,在設定女員工特殊勞動保護標準時,我們需要同時兼顧婦女的平等就業權和特殊勞動權益的保障。第一,對女員工所采取的特殊勞動保護標準與其從事的工作具有合理聯系。要解決這一問題,需要確定該標準的目的是什么、工作的客觀要求是什么、該目的與工作的客觀要求有多大程度的聯系。第二,善意的、真誠的相信這一特殊勞動保護標準是完成上述目的所必需的。第三,該特殊勞動保護標準對雇主完成上述目的具有合理的必要性。也就是說,只有讓所有的雇員都滿足單一的一個標準才能完成工作,而無法通過不同的標準達到共同的目的。
(二) 加強對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
罰則的不力對法律的實際效力存在負面影響是一個基本的道理:如果某種行為僅被指為違法而不受相應程度的懲罰,那它的蔓延勢必將難以控制。在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方面,應適當加大和健全法律責任的適用范圍,可以規定多種制裁方式,全面設定侵害行為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建議在現有法律規定下,增加用人單位和直接責任人員侵害女員工特殊勞動保護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的具體規定,明確各級勞動主管部門和人事主管部門保護女員工特殊權益的職責,以及其不履行法定職責所應承擔的行政法律責任和行政賠償責任。比如雇主如有違反本法關于女員工每月享有1天帶工薪的經期例假的規定,應被判處1000元以下罰款。5年以下公民權利。
(三) 建立女員工生育保險費用的社會統籌系統
生育保險費用從企業支付變為社會支付,意味著生育保險費用由企業成本轉為社會成本。這一變化有利于促進社會對婦女生育價值的肯定,也有利于改變婦女在勞動力市場上遭受的不平等待遇。同時,這一變化也使女員工較多的企業受益不少。這些企業因此減輕了負擔,能夠與男員工較多的企業公平競爭,提高了用人單位抵御風險的能力。生育保險費用的社會統籌,從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意義層面來說,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社會化邁出的重要一步,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和現實影響。與生育保險費用相比,女員工其他方面的特殊勞動保護費用要少得多,但是,女員工在特殊生理時期要減少工作量、不上夜班或調換工種所造成的工時損失以及女員工婦科檢查、保健設施的建設費用對企業而言,畢竟也是一種負擔,尤其是女員工人數較多的企業。
(四) 建立女員工的勞動監察檢查機制
勞動監察是由國家公權介入,平衡和補救強弱主體內在矛盾而建立起來的一項法律制度,其監督檢查的對象是處于優勢地位的雇主。因為勞動監察制度正是基于雇主普遍違反勞動法規、漠視勞動者權利而產生的,從一開始就以雇主作為勞動監察相對人。檢查機構應依法對用人單位執行女員工特殊勞動保護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檢查,尤其對女員工特殊勞動保護落實不到位、問題突出的企業,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和要求;對侵害女員工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的行為,視情節輕重,采取行政的、經濟的或法律的手段嚴肅處理。堅決制止企業解除孕期、產期、哺乳期女員工的勞動合同,強迫女員工從事禁忌勞動和超強度勞動,保證女員工在不危害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生產環境中工作。對女員工、女員工親屬和其他人員和機構舉報、控告用人單位侵犯女員工合法權益的投訴,勞動監察部門應認真調查,一經查證屬實,應及時糾正。
(五) 充分發揮工會在女員工特殊勞動保護中的作用
關鍵詞:女職工;用工單位;勞動保護
2012年4月28《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正式實施。這是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歷史上的一件大事,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中國有一億多女職工,她們的勞動保護工作不僅聯系著經濟的發展,影響著社會的穩定,還與國家未來人口素質的提升息息相關。它是經濟生產的安全保障,是推進企業健康發展的不竭動力,是社會文明的重要標志。
近年來,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在整體上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在某些方面,仍舊存在著許多不容樂觀的問題。第一,不同行業之間,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開展的水平參差不齊。國有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在女職勞動保護方面的工作成績卓著。女工組織健全,勞動合同簽訂和履行都較為規范。而非公有制經濟企業,簽署勞動合同條款時,多數是重義務輕權利,在涉及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的內容常常輕描淡寫,甚至只字不提;第二,用工單位為了規避責任,不愿與女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即使簽訂了勞動合同,也不依法認真履行。拒招或者變相婉拒女性求職者應聘。一些投機企業在制定招聘要求時,有意規避女求職者的生育年齡階段,推卸原本對女工特殊保護的應盡職責;第三,女職工薪酬低,勞動工時長,用工單位經常強迫女職工長期超時、超負荷生產,千方百計克扣加班費。不嚴格依法對孕、產期女職工給予應有的照顧,孕、產期工資明顯“縮水”,產假時間被打折扣、患病女職工藥費得不到報銷等等問題;四,女職工人身權利受到侵犯,人格缺乏保障,工作少有疏漏,除去經濟處罰以外,還可能遭遇冷暴力、人身攻擊甚至毆打謾罵。女職工被扣押證件、搜身、翻包、下跪等事件屢見報端。
當前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出現的這些問題,究其原因,我認為主要來自如下幾個方面:首先,用工單位決策層的認識不到位。雇主對女職工的合法權益缺少應有的重視, 唯利是圖,鼠目寸光,不關心女職工生產安全和身心健康,把用于女職工勞動保護上的投入視作“浪費”。這種錯誤的認識是導致許多非公有制企業,肆意踐踏女職工基本權益的罪魁禍首;其次,女職工文化水平低,維權意識差。為數不少的女職工自身法律意識淡漠,根本不知道自身擁有哪些特殊權益,對她們來說,維權根本就無從談起,當自身的權益被侵犯時,她們還蒙在鼓里,渾然不知;一些一知半解的女工,在主張自身權利的時候,誤打誤撞,申訴之路也是異??部?,充滿艱辛;還有一些女工盡管受過較好的教育,對已有的相關法律法規也心知肚明,但是因為忌憚丟失飯碗,而不得不忍氣吞聲;最后,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用工單位的女工組織對侵犯女工權益的行為監管不到位、懲罰力度不夠,缺乏應有的震懾力,企業違法成本過低。用人單位內部的監管形同虛設,外部監管的勞動、安監、婦聯等相關部門又執法不力。工會女工組織在用人單位沒有獨立身份和地位,受制于企業,不具有權威, 解決此類問題一貫是采用小心翼翼協商的做法,地位不對等,收效甚微。
基于以上的分析, 筆者嘗試對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的未來發展提出一下對策:第一,大力加強女職工勞動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開展各種形式的法制教育。一方面,可以使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深入民心,家喻戶曉。讓女職工對自己擁有的合法權益耳熟能詳,爛熟于心,并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尊嚴和權利。另一方面,又能讓用人單位的管理者知法、懂法、守法,認真貫徹、切實履行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呼吁地方政府在制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實施細則時,為有效規范約束企業的用工行為,擯除性別歧視,在全面性和可操作性上做更深入的考量。讓全社會認識到女職工勞動保護的重大意義;第二,大力弘揚女工奉獻精神,讓尊重勞動、關愛女性成為風尚,將女職工用工單位生育津貼補償落到實處。徹底改變一些企業把招聘女工視作“性別虧損”的錯誤認識,真正地把保障女職工人權的工作落到實處。盡量明確女職工勞動保護組織的崗位責任與工作內容,杜絕推諉、扯皮、踢皮球現象的滋生。力求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相應條款中作出承諾:同工同酬、不得隨意安排《規定》禁忌的工作;第三,盡快加強非公有制用工單位女工組織建設, 逐步確立該組織在企業中的獨立地位,讓女工組織在事關女職工重大權益問題上不再仰人鼻息、看企業臉色,真正發揮出應有的作用——為女工代言。建立女工勞動保護工作長效機制,加強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者的自身建設,轉變女工工作漫不經心的舊有作風,努力提高業務素質和工作水平。第四,建立女職工培訓制度并逐步鞏固、完善,倡導女職工積極參加進修,為自身充電,幫助她們確立終身學習的人生理念,學會利用先進的科技和網絡資源更新知識,提升技能,增強本領,全面提高就業能力;第五,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全社會的鼎立支持。要隨著中國現代化進程的不斷發展修改、完善與之配套的法律法規。努力實現醫療保險制度、生育保險制度與女工勞動保護相關制度無縫對接。同時,建立健全監管機制和社會化維權機制,探索群眾性法律監管的方式,成立相應的組織或監管團體,與現行的司法、行政、輿論等多種監督方式互相配合、補充。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的完善,不該是標語式的概念,而是要體充分現時代特征,與國際接軌,努力使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的水平與我們社會主義經濟大國的地位相適應。
“十二五”規劃的穩步實施,為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嶄新機遇,同時也對工會女工組織的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讓我們共襄盛舉,眾志成城,在全面構建和諧社會,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的偉大征程中,將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推上更高的臺階。
參考文獻:
為更有針對性地加強女職工勞動保護,《安徽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征求意見稿)根據女性的生理特征,從女職工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更年期等五期作出具體規定,全面完善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制度。
平等就業權:用人單位不得以產假為由降低女職工福利待遇
女職工仍是就業的弱勢群體,侵害女職工勞動權的現象時有發生?!恫莅刚髑笠庖姼濉穼ε毠て降染蜆I權方面作了細致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除國家規定不適合女性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拒絕招用女職工或者提高女職工招用條件。用人單位不得限制或者變相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用人單位不得以女職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為由,降低女職工的工資和福利待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限制女職工晉職、晉級、評聘專業技術職務。
《草案征求意見稿》還規定:工會與用人單位訂立的集體合同、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應當明確給予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的內容。女職工占用人單位職工總人數10%以上的,集體合同、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的協商應當有女職工代表參加。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合同或者通過其他書面形式告知女職工國家規定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崗位工作可能對女職工的職業危害;女職工應當采取的職業防護措施;從事可能產生職業危害崗位工作的特別待遇。
孕期:早期妊娠和懷孕7個月以上每天休息可1小時
《草案征求意見稿》對女職工孕期待遇進行了細化分解:對懷孕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早期妊娠和懷孕7個月以上的,不安排延長其勞動時間和從事夜班勞動。早期妊娠和懷孕7個月以上的,在勞動時間內每天安排休息1小時;實行工作量定額的,相應減少其工作量。
女職工有流產先兆或習慣性流產史的,根據醫療機構證明和本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安排保胎休息。保胎休息時間需3個月以上的,在其休息期間,用人單位應當發給不低于其原工資80%且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產期:享受特殊勞動保護和生育保險,正常分娩產假98天
《草案征求意見稿》明確,女職工生育的,享受產假等特殊勞動保護:正常分娩的,休產假9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實施剖宮產手術分娩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的初產婦,增加產假30天。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增加產假30 天,男方休護理假10天;夫妻異地生活的,男方休護理假20天。
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休產假15天;懷孕滿3個月不滿7個月流產的,休產假42天;懷孕7個月以上流產的,休產假98天。女職工實行計劃生育手術的,也享受休假。
對女職工產假,《草案征求意見稿》規定:女職工休產假、計劃生育手術假的,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住院分娩的,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從失業保險基金中一次性支付生育補助費。生育補助費的標準為:4個生育當月失業保險金總額的70%。
哺乳期:每天有1個小時哺乳時間
《草案征求意見稿》規定,女職工產假期滿上班,用人單位應當給予1至2周的適應時間。
女職工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用人單位應當為其在每天勞動時間內安排1個小時哺乳時間;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個小時哺乳時間。哺乳時間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開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因哺乳往返途中時間,算作勞動時間。實行工作量定額的,相應減少其工作量。
用人單位應當為懷孕女職工提供孕婦休息室,為女職工哺乳嬰兒提供哺乳室。
經期:痛經可請1至2天病假
《草案征求意見稿》規定:女職工因月經過多或者痛經不能正常上班的,可以向用人單位申請休1至2天病假。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安排。女職工申請休病假的,應當向用人單位提交醫療機構的相關證明。用人單位應當按每月不低于30元的標準,向女職工發放特殊勞動保護衛生費。
更年期:可調整崗位,減少工作量
《草案征求意見稿》規定:女職工因更年期綜合癥不能適應原崗位工作的,經本人申請,并提供用人單位指定的醫療機構證明,用人單位應當為其調整適宜的工作崗位,或者適當減少其工作量。
關鍵詞:工傷保險;勞動保護;評估體系;指標設計;定量評估
中圖分類號:D922.54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4)29-0301-04
引言
工傷保險是伴隨著工業化的進程而產生并發展起來的,是工業化社會及現代工業文明的產物。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社會保險制度綜合配套改革的推進,工傷保險制度也開始了以建立基金統籌為特征的改革試點,至20世紀末,初步建立并形成了工傷社會保險制度。2003年《工傷保險條例》的頒布,使工傷保險成為我國社會保險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1]??茖W、合理、有效的評估工傷保險和勞動保護制度運行、發展水平,對進一步完善我國工傷保險制度具有重要作用。
一、工傷保險與勞動保護制度的評估宗旨與原則
根據工傷保險和勞動保護的內涵界定以及制度發展路徑,評估依據的宗旨為:維護勞動者權益,實現公平生存權和發展權;實現安全生產,提高勞動生產率;提高制度運行內部效率,優化自身結構。評估主要依據系統性、重預防重康復、國際化接軌、適度性、管理效益性、動態優化等原則,多層次全方位地對制度的運行和發展做出定量和定性的評價。
二、工傷保險和勞動保護制度評估的指標設計
評估制度發展,不僅要考量制度中總量指標是否增長,還要根據結構和效率指標做出科學判斷[2]。工傷保險和勞動保護制度評估指標內容為:(1)工傷保險覆蓋面和享受群體指標,考察參保人群與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人群的變化。(2)工傷保險待遇水平指標,說明工傷保險待遇水平能否保障傷殘勞動者及家屬的基本生活。(3)工傷保險與其他保障項目比較指標,說明工傷保險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4)工傷保險水平國際比較指標,從開放視角下考察工傷保險和勞動保護制度的國際水平。(5)工傷保險基金運行統計指標,可以評價工傷保險基金運營情況。(6)工傷事故認定制度執行指標,從工傷認定程序、規則和發生工傷認定群體的賠付的角度,以及工傷認定制度內部結構進行評估。(7)工傷保險費率機制指標,可評價保險費率確定的公平性和有效性,看工傷費率是否能夠達到促進企業安全生產的目標。(8)工傷預防康復和勞動保護制度運行績效指標,用于評價“三位一體”的工傷保險和勞動保護制度的實施狀況。(9)工傷保險和勞動保護制度管理評價指標,考查制度管理體制運行中的諸如管理成本、人員結構以及機構設置的相關指標。在上述9個指標中,指標(1)至(5)側重基于宏觀角度評價工傷保險制度運行發展的水平和效果,即發展水平評估指標;而指標(6)至(9)是基于工傷保險制度自身運行的角度,考察其結構和效率,即制度綜合評估指標。
在上述指標選取的基礎上,本文構建工傷保險和勞動保護評估指標體系(見圖1)。該體系分別由總目標層、主體指標層和分類指標層構成。其中,總目標層為工傷保險和勞動保護評估指標體系,表明評價的總體結果,反映工傷保險和勞動保護制度的總體發展水平;主體指標層由工傷保險和勞動保護制度評估9大指標構成,表明工傷保險和勞動保護子項目的評價結果及發展水平,構成一級子系統;分類指標層由參保人數、工傷保險給付水平、覆蓋面比較等29個具體指標構成,表明工傷保險和勞動保護子項目中各分項的發展水平及程度,構成二級子系統。
三、工傷保險和勞動保護制度的定量評估
本文選取1994―2011年的工傷保險樣本數據,利用工傷保險覆蓋面和享受群體指標以及基金運行等指標進行因子分析,對工傷保險和勞動保護制度的發展水平進行定量評估。經過KMO和巴特利特球度檢驗得:KMO值為0.716,大于0.6,表明基本適合進行因子分析。巴特利特球度檢驗統計量的觀測值是609.798,對應概率p接近于0,表明適合進行因子分析。
表2表示各指標數據作因子分析后的因子旋轉結果,包含各因子變量的方差貢獻率和累計方差貢獻率,累計方差貢獻率表示前m個因子刻畫的總方差占原有變量總方差的比例。從初始解中提取了2個公共因子后,對原變量總體的刻畫情況,這是由于分析過程中我們指定了提取方差貢獻率大于1的公共因子??梢?,如果提取2個公共因子,那么它們可以描述原變量總方差的87.240%,大于85%,可以認為,這2個因子基本反映了原變量的絕大部分信息,缺失信息很小。
表3則是按照方差極大法對因子載荷矩陣旋轉后的結果,可以得出結論:第一主成分為覆蓋面以及待遇水平指標,主要反映工傷保險覆蓋情況及基本待遇狀況,且在當前經濟發展水平下,覆蓋面與待遇水平的高低仍是影響工傷保險發展最重要的因素。第二主成分為基金運營指標,基本反映了基金結余、收支增長率等指標。
從所提取的2個公共因子,以及各2個公因子對于各項指標的載荷大小來看,工傷保險和勞動保護制度綜合評價指標體系的客觀指標的設計中,關于各子體系的劃分及其相關下層客觀指標構成的設計結果與數據分析相互驗證,充分表明了該綜合評價指標體系構建的合理性。
SPSS根據因子得分函數自動計算各樣本的2個因子得分,這樣就把原來的14個指標濃縮成相互獨立的2個公因子,一方面達到了降維的目的,另一方面也排除了指標之間的相關性,為下面綜合指數的構建奠定了基礎。2個公因子從不同程度上反映了各個指標的信息,2個公因子按照特征根比累計貢獻得到公因子系數,并最終計算綜合得分N,由N的值可以反映工傷保險與勞動保護的動態時間發展狀況或地區間發展水平的差異。本次評估采用的是時間序列數據,若采用省份、城市等數據,可以對區域發展情況進行對比。
工傷保險與勞動保護評估綜合得分結果表明,中國工傷保險和勞動保護制度改革發展趨勢是1999年之前處于下降趨勢,1999年下降到歷史最低水平,得分僅為-1.06;2000年之后緩慢回升,到2004年達到當期歷史最好水平,為0.04分;之后綜合得分穩步提高,得分在2011年達1.73。原因是2004年《工傷保險條例》實施后,工傷保險制度取得了全面的發展。從2004―2011年,工傷保險與勞動保護評估綜合得分逐年上升,一直保持持續良好的發展態勢,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社會和經濟效益。但是,我們也需要認識到目前我國工傷保險和勞動保護制度的綜合得分仍然不理想,制度的可持續發展仍然存在很多問題。
四、完善工傷保險和勞動保護制度的對策建議
1.繼續擴大制度覆蓋面,實現全體勞動者享有該基本保障制度
工傷保險制度應該隨著經濟的發展,不斷吸收新的群體,最終讓社會全體勞動者都能夠受到保護,將從事經濟活動和非經濟活動的人都包括在整個工傷保險制度之中,例如,奧地利、丹麥、芬蘭等,挪威、瑞典、突尼斯等國已經把個體經營者納入工傷保險制度中[3]。
2.建立集預防、康復和補償“三位一體”的工傷保險制度
工傷保險制度只有以工傷預防為主,達到工傷預防、康復和補償三者的有機結合,才能日趨完善。一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觀念,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法規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標準和規程。二要構建科學合理的工傷保險預防費用投入機制。三要強化職工工傷預防培訓上崗制度,對企業領導和職工進行系統經常性的工傷預防知識教育。四要積極開展職業傷害康復工作,對具有一定勞動能力并需要通過專門培訓恢復或者提高勞動能力的傷殘人員進行康復訓練。
3.規范和完善工傷保險管理制度
規范和完善工傷保險管理制度,一要不斷完善我國工傷保險行業差別費率和浮動費率制度。實行工傷保險行業差別費率每3年調整一次,同時,全面實行工傷保險浮動費率。二要完善工傷保險待遇給付。第一,調整工傷保險待遇結構,逐步提高待遇水平,實行保障基本生活與適當經濟補償相結合;第二,完善工傷待遇合理調整機制,確定工傷保險待遇水平隨物價和工資增長做出適當上調。三要增加工傷事故的精神損害賠償。在傷殘補助金之外,還應當根據傷殘程度支付一次性精神賠償費。四要理順工傷保險管理體制,可以由國家和各省設立獨立的事業單位負責基金運作,實行省級統籌,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制定政策和工傷基金的監管,統籌規劃,整體推進。
4.完善中國工傷保險制度法規體系
一要建立以工傷保險為主、工傷保險與雇主責任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以此協調發展工傷保險制度與侵權責任制度。二要確立工傷社會保險優先賠付原則,工傷保險賠付之后不足的部分,受害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者或第三人賠償。三要完善工傷責任制度,明確政府、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勞動者等相關主體各自的責任,建立和健全工傷事故的責任體系。四要完善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完善的勞動安全衛生制度是工傷保險制度實施的有力保障。
參考文獻:
[1] 胡曉義.走向和諧:中國社會保障發展60年[M].北京: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9: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