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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
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市縣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8號)《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市縣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指導意見的通知》(國土資廳發〔〕51號)等文件要求,我局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成果進行了認真自查,重點對規劃基數、上級規劃指標落實、規劃圖數一致及規劃數據庫等進行自查,現將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規劃基數,轄區土地總面積329661公頃,其中農用地270180公頃,建設用地36084公頃,未利用地23397公頃。農用地中耕地213958公頃,園地860公頃,林地35530公頃,牧草地59公頃,其他農用地19773公頃;建設用地中城鄉建設用地29627公頃,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設用地6457公頃。土地總面積及各類用地面積與市核定的土地利用現狀數據一致。
二、上級規劃指標落實情況
(一)耕地保護指標至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7170公頃。規劃安排補充耕地5984公頃,超過或等于市級規劃下達的補充耕地任務5984公頃;規劃控制耕地減少面積3209公頃;低于或等于市級規劃下達的耕地減少控制規模3209公頃。文本中安排的土地開發增加耕地3804公頃,復墾增加耕地94公頃,整理增加耕地2086公頃,耕地增加之和與規劃確定的補充耕地指標一致;文本中安排新增建設占用耕地1304公頃,農業結構調整允許減少耕地1769公頃,災毀減少耕地控制在136公頃,耕地減少之和小于或等于上級下達的耕地減少量,與規劃確定的增加耕地指標一致。規劃中確定全市基本農田保護面積174450公頃,超過或等于市級規劃下達的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和機動指標之和。
(二)建設用地調控指標到2020年,全市建設用地總規??刂圃?8741公頃以內,其中城鄉建設用地規??刂圃?1377公頃以內,城鎮工礦用地規??刂圃?697公頃以內,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7364公頃以內;規劃期間,安排新增建設用地3100公頃,其中新增建設占用農用地2656公頃,新增建設占用耕地1304公頃,其中新增城鄉建設用地共計2188公頃,新增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設用地共計912公頃。至2020年,人均城鎮工礦面積控制在162平方米以內。批注[w1]:1758.97《規劃》中上述用地安排嚴格落實了市級規劃確定的各項建設用地指標。
(三)中心城區規劃中心城區規劃《規劃》加強中心城區用地的空間管制,確定的中心城區規劃控制范圍內建設用地6160公頃,其中,中心城區城鄉建設用地擴展邊界總用地規模6160公頃,包括允許建設區3988公頃,含現狀建設用地3130公頃和規劃新增建設用地858公頃,有條件建設區2172公頃,綠心綠帶等其他用地0公頃;中心城區規劃城鄉建設用地擴展邊界之外的用地規模4631公頃,其中限制建設區4631公頃,禁止建設區0公頃。規劃到2020年,中心城區人口達到30萬人。包括現狀人口14萬人,規劃新增人口16萬人?,F狀人均建設用地224平方米,規劃2020年人均建設用地205平方米。經審查,《規劃》安排的中心城區新增建設用地規模與《規劃》分解下達給中心城區新增用地占用的鄉鎮新增建設用地規模相匹配,2020年中心城區人均建設用地標準的確定,符合《城鎮規劃人均建設用地指標》的要求。
三、規劃圖數一致性檢查情況依據《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數據質量檢查細則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1〕號)要求,我局分別對《規劃》文本確定的基本農田保護區等各類土地用途分區和中心城區控制范圍內現狀城鎮用地面積、允許建中批注[w2]:全市總面積300平方,心城區100平方,占全市三分之一,是否過大?批注[w3]:控制范圍與城鄉用地擴展邊界總用地規模一致?設區(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有條件建設區、限制建設區、禁止建設區等面積進行了檢查,經查,文本與附圖中涉及各類土地用途分區面積一致。綜上認為,《規劃》確定的規劃基數、土地利用主要調控指標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規劃文本與圖件中涉及的給類用地規劃控制規模一致。特此報告。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土地(國土)管理局(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土地管理局:
現將國務院批準的《省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審查辦法》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按照《省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審查辦法》的要求,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所在地城市、非農業人口50萬以上的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也要經省級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后,報國務院批準。上報材料包括市人民政府審查意見40份,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1∶1萬~1∶5萬)2份,其他與省級規劃相同。需報國務院審批尚未報預審的省、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盡快上報預審;經過預審的,要按預審意見抓緊修改,正式上報國務院審批。
省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審查辦法國土資源部
全文
為了規范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審查報批工作,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制訂本辦法。
一、審查組織
國土資源部負責具體組織規劃審查工作,商國務院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審查意見后,報國務院審批。有關部門包括: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煤炭工業局、國家冶金工業局、國家石油和化學工業局、國家建筑材料工業局、國家有色金屬工業局)、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民政部、建設部、鐵道部、交通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國家統計局、國家林業局,總參謀部、總后勤部等。
二、審查主要依據
(一)黨和國家有關土地利用與管理的各項方針、政策。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現行法律、法規和標準。
(三)國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整治規劃及其他相關規劃。
(四)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
(五)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及其他相關調查資料。
三、審點
(一)編制原則。規劃的編制是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的編制原則:嚴格保護基本農田,控制非農業建設占用農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統籌安排各類、各區域用地;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續利用;占用耕地與開發復墾耕地相平衡。
(二)目標和方針。規劃是否與國家經濟及社會發展目標和方針、政策相符,是否體現了耕地總量動態平衡、基本農田保護和21世紀人口高峰期對耕地的需求,是否體現了改善生態環境、保護林地、草地的要求,是否體現了土地的集約利用和優化配置,是否落實了上級下達的土地利用主要規劃指標。
(三)土地利用結構與布局調整。土地利用結構調整依據是否充分,分區和布局是否合理,交通、能源、水利等國民經濟基礎設施建設及其他重點建設項目用地是否有保障,土地開發、復墾、整理安排是否合理、可行。
(四)實施措施。實施措施是否體現了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是否切實、可行。
(五)協調情況。農用地與各類建設用地安排是否相協調,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中建設用地規模是否控制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指標分解是否與各類非農業建設用地總規模銜接到位。
(六)規劃是否符合原國家土地管理局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審批規定》(《國家土地管理局令》第七號)的要求。
四、審查報批程序
(一)前期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在組織編制規劃時,應深入調查,充分論證,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認真組織評審,做好部門協調工作。國土資源部要加強對省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工作的指導。
(二)申報
規劃經省級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后,由省級人民政府上報國務院。上報材料包括規劃文本及說明、專題報告和省級人民政府審查意見各40份,規劃圖件2份。
國務院收到報件后,將規劃文本及說明、專題報告和省級人民政府審查意見批轉國土資源部組織審查。
(三)審查
國土資源部收到國務院交辦的報件后,分送國務院有關部門及有關單位征求意見,在綜合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對規劃進行全面、公正、客觀的評價,并提出同意批準、原則批準、不予批準的意見。
在規劃審查過程中,國土資源部綜合有關部門意見,認為有必要對該規劃進行進一步修改完善的,可建議國務院將該規劃退回報文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請其按要求修改完善后,另行上報。
國土資源部完成組織規劃審查的時間為一個月,有關部門和單位自收到審查規劃征求意見之日起15日內,應將意見書面反饋國土資源部,逾期按無意見處理;有關部門對規劃有較大意見分歧時,國土資源部應組織有關各方進行協調。
(四)批復
國土資源部將綜合審查意見和附件及有關部門不同意見一并報國務院審批。
凡屬原則批準,但需進一步修改、補充和完善的規劃,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公布規劃前應認真組織修改,并將修改后的規劃報國土資源部備案。
規劃審查批復的周期一般不超過兩個月。
為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關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和管理的各項規定,確保地方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質量,保證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順利實施,現就有關問題緊急通知如下:
一、關于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劃定。基本農田保護是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重要內容,各地在規劃修編中,必須按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關于基本農田保護規定的要求,保證劃定基本農田的數量和質量。我部已擬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基本農田保護面積指標(見附件一),待國務院審批后再正式下達,但各地修編規劃時應先按所列指標嚴格控制使用。各地要將基本農田面積指標和我部下發的耕地保有量控制指標一并層層分解,最終落實到具體地塊。
二、要嚴格確定各級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規模,并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審批規定》明確標示在各級規劃圖上。省級規劃應當確定每個設市城市建設用地發展規模。地級以上城市的規劃圖件應當標明城鎮和村莊分階段的建設用地區界線。
三、規劃用地分類應根據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第四條規定,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以利于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具體地類調整,暫按本通知附件二執行。
經部領導審定,現將《省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會審辦法》、《各類用地報批會審辦法》和《土地估價結果確認及處置方案會審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省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會審辦法
根據《土地管理法》和《國土資源部工作規則》的有關規定,為加強省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的審批管理,提高審批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制定本辦法。
一、會審組織
會審工作由部領導主持,規劃司負責具體組織工作,會審單位包括辦公廳、政策法規司、規劃司、耕地保護司、地籍管理司、土地利用管理司、礦產開發管理司、地質環境司、執法監察局。
二、審查依據
(一)黨和國家有關土地利用與管理的各項方針、政策;
(二)《土地管理法》等現行法律、法規和標準;
(三)國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
(四)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地質環境保護“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規劃目標及礦山勘察和開發有關規定;
(五)土地利用現狀調查、變更調查及其他調查資料;
(六)省(區、市)自然、社會和經濟條件。
三、審點
(一)規劃指導思想。規劃是否體現了切實保護耕地、嚴格控制各類建設用地、促進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和提高土地利用社會、經濟、生態綜合效益的要求。
(二)規劃目標和方針。規劃是否體現了耕地總量動態平衡、土地集約利用和優化配置的要求,是否落實了上級下達的土地利用主要規劃指標,是否符合國家和?。▍^、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要求。
(三)土地利用結構與布局調整。土地利用結構調整依據是否充分,分區和布局是否科學合理,重點項目用地是否有保障,土地開發、復墾、整理安排是否合理、可行。
(四)規劃協調情況。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是否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建設用地規模是否控制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指標分解和各類非農業建設用地總規模是否銜接到位。
(五)規劃的實施。實施措施是否體現了用途管制的要求,是否切實可行。
(六)規劃文本、說明和專題的內容是否符合要求,規劃圖內容是否全面及編繪方法是否正確。
(七)規劃采用的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及其他基礎數據是否翔實、可靠。
四、審查程序與時限
(一)受理與送審
規劃司在收到辦公廳轉交的國務院批轉的規劃報件后,分送部內各會審單位審查,同時送國務院有關部門和部高咨中心、土地勘測規劃院及有關單位征求意見。
(二)審查
會審單位應根據審查要求和本部門職責,分別審查有關內容,提出審查意見。國務院有關部門和部內各司局、高咨中心、土地勘測規劃院等單位的意見提交規劃司進行綜合。審查和征求意見的時限為兩周。
(三)會審
規劃司應于第三周內負責規劃會審會議的各項準備工作,會審會議由部領導主持。會審會議前應綜合各方面意見,并提出規劃司傾向意見。會審會議應對規劃進行全面、公正、客觀的評價,并提出同意批準、原則批準、不批準的意見。
送審規劃相對集中時,可以幾個規劃合并召開一次會審會議。
(四)報批
規劃司應于會審會議后一周內,根據會審意見完成規劃綜合審查意見和批復代擬稿的起草,經部領導審簽后,報國務院。
五、其他規定
(一)報國務院審批的城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會審參照本辦法執行。
(二)本辦法自之日起施行。
各類用地報批會審辦法
根據《土地管理法》和《國土資源部工作規則》,為加強各類用地審查,嚴格控制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保證依法、科學、集約、規范用地,特制定本辦法。
一、會審組織
會審工作由部領導主持。參與會審單位包括辦公廳、政策法規司、規劃司、耕地保護司、地籍管理司、土地利用管理司、礦產開發管理司、地質環境司、執法監察局。
凡涉及農地轉用、土地征用、農地開發的會審準備工作由耕地保護司牽頭組織和協調。凡不涉及農地轉用、土地征用、農地開發的會審準備工作由土地利用管理司牽頭組織和協調。
二、會審范圍
需報國務院批準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
三、審查依據
會審工作依據為: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土地利用現狀調查、變更調查有關資料、國家產業政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及有關技術規范、標準;遵循統一效能、協作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原則進行。
四、審查內容
(一)用地是否在項目立項前經過預審,并有《用地預審報告書》。沒有預審的,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二)農地轉用、土地利用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否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
(三)供地方式是否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和有關政策,用地面積是否符合建設用地定額指標,是否合理和節約。
(四)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耕地占補平衡措施是否可行、是否已經落實或能夠落實。
(五)劃撥用地方式是否符合《劃撥供地目錄》,有償用地方式是否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有關政策,出讓用地的出讓方案是否符合規定。
(六)土地權屬、地類面積是否清楚。
(七)適用法律和有關規定是否正確,是否存在違法行為。
(八)是否涉及礦產開發和地質環境問題。
各有關司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對上述審查內容提出意見。
五、會審程序與時限
(一)受理與送審
由辦公廳統一接收報批用地的資料、圖件,轉牽頭單位進行登記,并對資料是否齊全進行初審。材料齊全的,在2個工作日內分送有關司局;材料不齊全的,在2個工作日內轉請辦公廳向報批單位及時提出在規定期限內補全;逾期不通知,視為受理。
(二)審查
有關司局在收到牽頭單位送審的《××××會審表》及有關資料后,應在8個工作日內按各自的職責提出書面審查意見,送牽頭單位匯總。
(三)匯總
牽頭單位在匯總各有關司局和有關部委意見的基礎上,在10個工作日內起草《××××審查意見》報部會審。審查意見要綜合反映有關司局的意見。
(四)會審
部不定期召開會審會議研究《××××審查意見》。會議由部領導主持,由牽頭單位負責會議的各項準備工作。各有關司局和辦公廳負責人及有關工作人員參加。會前,審查意見要分送到會的有關司(局、廳)負責人。
(五)報批
《××××審查意見》經部會審會議集體會審后,由牽頭單位根據部領導決定的意見負責修改,在會審會議后的4個工作日內形成正式審查報告,報部領導簽發上報國務院。
對規模小、情況簡單的用地,經各有關司局審查,符合報批條件的,也可由牽頭單位直接起草審查報告,報部領導簽發上報國務院,但上報后要在部會審會議上通報。
(六)發文
用地報批件經國務院正式批準后,由牽頭單位負責在2個工作日內辦理批復文件并分送有關部門和部內有關司(局、廳)。
六、其他規定
(一)需聽取匯報或赴現場踏察的用地,經主管部領導同意,由牽頭單位負責組織進行。
(二)需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意見的,由牽頭單位負責在收件后及時辦文送有關部門,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反饋意見。如出現意見分歧,牽頭單位會同有關司局負責做協調工作。
(三)用地審查報告上報國務院后,由牽頭單位負責與國務院辦公廳的聯系工作。
(四)本辦法于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土地估價結果確認及處置方案會審辦法
根據《土地管理法》和國土資源部“三定”方案,為了適應機構改革的新形勢,進一步轉變工作職能,提高土地估價結果和處置方案審批工作的質量和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一、會審組織
會審工作由部領導主持,土地利用管理司負責具體組織工作,會審單位為:辦公廳、政策法規司、耕地保護司、地籍管理司、土地利用管理司、執法監察局。
二、會審范圍
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部門批準設立的公司和企業集團,以及境外上市的國有企業改制過程中涉及的土地估價結果確認及處置方案的審批。
三、審查依據
(一)有關土地、房屋、資產、城市規劃等管理的法律;
(二)國家有關權屬、估價、用地等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
(三)有關土地評估、處置的規范性文件和技術規程;
(四)報批文件、估價報告及附件等規范格式和標準。
四、審查內容
(一)報批文件及相關材料是否齊備;
(二)估價報告的合法性、格式的規范性、評估依據和方法的合理性;
(三)待估宗地來源的合法性、宗地權屬的合法性(權屬證明、位置、面積、四至、登記現狀);
(四)待估宗地的使用現狀和評估設定用途;
(五)待估宗地的實際開發程度和設定開發程度;
(六)評估結果的準確性;
(七)處置方案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八)處置范圍的準確性;
(九)處置價格;
(十)其他合法的審查內容。
五、會審程序與時限
(一)受理與送審
辦公廳收到有關文件和材料后批轉土地利用管理司負責辦理,土地利用管理司首先檢查申報材料和申報手續是否齊全完備,如申報材料和手續齊備,正式受理,將有關土地權屬材料送地籍管理司進行土地權屬審查;如申報材料和手續不完備,在3個工作日內轉請辦公廳通知申請單位補報材料、補辦手續。逾期不通知,視為受理。
(二)審查
地籍管理司在收到土地利用司轉來的有關材料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提出權屬審查意見交土地利用管理司;同時,土地利用管理司組織對土地估價結果及處置方案進行審查,并根據確認和處置的有關規定和辦文制度,在8個工作日內將土地權屬、土地價格和處置方案的審查意見匯總,形成總的審查意見和初步結論。
(三)會審
土地利用管理司完成上述工作后,在第9個工作日內報請會審。會審會議由部領導主持。有關會審單位負責人參加,對土地估價結果及處置方案進行審定,對土地估價結果作出予以確認或不予確認的決定,對處置方案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決定;或根據具體情況作出補充材料、修改報告、重新報批、再行會審等其他決定。
(四)批復
根據會審決議,同意確認和處置方案的,由土地利用管理司負責辦文批復;不予確認和處置的,土地利用管理司負責將有關補充材料、修改報告、重新報批、再行會審等決定轉辦公廳,由辦公廳將有關材料退回申請單位。會審決議和有關材料存檔、備查。
六、其他規定
(一)土地估價結果確認及處置方案的審批從正式受理到辦文批復一般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
目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其他需國務院審批的城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已陸續上報國務院審批。為使審批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劃》在編制過程中應廣泛征求同級有關部門的意見,做好協調工作。同級有關部門應包括國務院批準的《省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審查辦法》(國土資發〔1998〕257號文件轉發)中列出的有關部門的相應部門。
《規劃》上報前,各有關部門意見應協調一致,如部門間有不同意見,應請地方人民政府協調、裁定,形成一致意見后再組織上報。
關鍵詞:改革開放;社會發展;土地問題;未來土地資源利用總體規劃
中圖分類號 F299.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7731(2017)13-0025-03
Theoretical Research and Establishment Practice of the Overall Planning of Land Resources Utilization in China in the Future
Peng Rong
(College of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al Sciences,Hunan Normal University,Changsha 410000,China)
Abstract:With the continuous advance of reform and opening up,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China has entered a new period of rapid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in the new period,the social development,land issues have become increasingly prominent,the problem of land since ancient times has been in continuous development and problems in the whole society,all kinds of people to think about. The author reads the literatures and works related to land use planning and future land use planning in China in recent years,Some suggestions are made for the theoretical research and practice of the overall planning of land resources utilization in China in the future.
Key words:Reform and opening up;Social development;Land issues;The overall planning of land use in the future.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指在各級行政區域內,根據國家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需求并結合所在地的自然、經濟、社會、土地資源特性等各方面的實際情況對土地的開發、利用等在時間、空間范圍內所做的總安排[1]。
土地資源自古以來就是人類賴以生存、生活和發展的物質載體和基礎,在我國社會發展背景之下,如何對其進行有效管理已變得至關重要,因此國家根據社會發展狀況和各地區的實際情況對其進行了總體的規劃和差別化的區域規劃[2]。規劃的制定一定要顧全整個大局,并考慮今后的可持續發展,不能只看重于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必須要考慮后代人的發展,而且規劃在制定過程中一定要聽取多方意見,吸取采納各方意見,考慮到未來的發展來編制規劃,同時規劃的編制也要結合當前的時代背景,根據實際情況而進行適當地調整。由于一些歷史原因,中國城市和農村發展極不均衡,城鄉差別巨大,目前所實行的新型城鎮化戰略目的就是要促進城鄉一體化,實現區域發展一體化[3],以解決當前中國農村和城市的發展不平衡問題。城鄉一體化發展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未來的規劃要把城市和鄉村的發展整合在一起,也必須把兩者未來的發展結合在一起,惟有如此中國的經濟社會才能更加完好的發展和進步。結合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 (2006―2020年)的內容與實際生活中的一些思考,筆者初略的總結了當前一些土地資源管理中所面臨的實際情況,分別從農村、城市的視角對我國未來土地利用規劃編制和實踐進行了一些論述。
1 當前農村土地利用方面存在問題
1.1 農村土地荒廢嚴重 現今中國農村的現狀是人多地少,經濟發展水平低,農業生產比較落后,很多人特別是年輕一代的人大多外出打工或到城市生活,村里僅留下些能力有限的老年人,勞動力素質低下以及勞動力出走,導致大量土地荒棄,耕地效益低下。由于農業經濟效益不高,生活在農村的大部分居民都外出打工,家中的耕地很大部分都被荒廢,對于有的農戶來說,種地就為了混口口糧[4]。有些地方氣候是可以生產兩季稻的,然而現在很多農民就只選擇種一季,因為種地主要依靠人力,對于家中勞動力不足的家庭來說,種地收入不高,他們寧愿將同樣的勞動力花在務工上,因為這樣取得的收入更多且更穩定。農業現代化水平不高,農業生產則靠天吃飯,投入和回報不成正比且付出的勞動力較大,加上每個家庭人均耕地數量不是很多,種地的經濟收益難以供養一個家庭,種種社會實際情況,導致了農民積極性不高,土地荒廢嚴重。
1.2 農村土地亂用嚴重 人均宅基地占用面積大,很多宅基地處于空置狀態。此外,農村實行土葬,逝者占有的土地面積過大。宅基地和墳墓占用耕地面積過多,導致耕地面積減少,基本農田數量難以得到保障。有很多農民都已成為城鎮居民但是在農村卻依舊占有宅基地和耕地,這也是當前中國社會中存在的普遍問題。
1.3 農村土地污染嚴重 由于農業化水平低下,在農業生產中大量農藥化肥的使用導致農村土壤和水資源污染嚴重,生態環境破壞,各種生態問題頻發,這也是目前農村土地利用所存在的一大問題。
1.4 農村土地產權界限不清 土地征收或農地轉非農等問題顯著存在,現今中國實行的土地承包責任制30年限期,土地歸農民集體所有,這些已不符合現今社會的發展。這正是土地制度改革和規劃必須要考慮到的實際情況,如何解決這些問題是必須要思考的大問題[5]。
2 當前城市土地利用方面存在問題
2.1 建設用地占有量大 城鎮化進程快速推進,大量的耕地都轉化為了工業用地城市建設用地,在這過程中土地資源浪費、亂用情況嚴重。城市建設和工業化進程中導致的各種污染,如大氣污染(中國很多城市現在都普遍受到霧霾的困擾)、噪音污染(城市各種建筑工地各種建設和交通等導致的噪音污染)等各種環境污染。
2.2 城市土地集約利用程度不高 早前規劃建設的老城區十分落伍,整個老區完全跟不上整個城市現代化進程的節奏,有很多危房和城中村,在經濟發展和城鎮化發展過程中突出的問題特別多,特別顯著,因此在規劃中應該要著力解決老城區改造和土地利用問題。
2.3 城市規模盲目擴大,房地產建設在不斷擴張 整個城市在不斷的向外擴張規模,多年來大力發展城鎮化演變成了房地產化,出現了很嚴重的社會現象“鬼城”,即城市中建設得房屋根本沒有那么多的人購買,或者是購買了而沒有居住,很多房子被拿來炒而不是拿來住,大量的房子積壓在那里,造成資源的嚴重浪費。[6]
2.4 城市規劃缺乏前瞻性 城市之前的規劃跟不上經濟社會發展的節奏。之前的城區規模和房屋建設以及道路交通都沒有考慮到經濟社會的發展,隨著經濟社會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普遍出現道路擁擠,交通堵塞。房屋質量差,危房舊房增多,在擴大城市規模的過程中,大量土地被占用為建設用地。
3 我國未來土地資源利用以及規劃編制實施建議
我國的現實情況是人口眾多、人地關系緊張?,F在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也是資源環境約束加劇矛盾的凸顯期。必須科學全面分析掌握建設當前我國所處的新形勢,深刻分析和把握工業化、城鎮化、國際化、信息化、城鄉一體化、區域發展一體化的新要求,充分認識我國土地利用和管理面臨的挑戰,轉變土地利用模式和方式,優化行業土地利用結構。同時區域間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以及各行各業、各區域土地利用情況各異,因此必須協調、調整、優化各行業和各區域土地利用結構與布局,統籌協調行業、區域土地利用。因此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必須要隨著到國際、國內形勢的總體變化方向而適時的得以調整改變,從而不斷地優化土地利用和布局。
3.1 在編制土地利用規劃中必須嚴格執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著力保護耕地 按照穩定和提高農業基礎地位的要求,立足解決農村民生問題和農民的生產生活問題,從農民的實際需求出發,立足當前展望未來,嚴格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著力保護耕地數量和質量,加大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力度,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糧食安全就是國家安全[7]。城鎮化推進不可避免地占用耕地,現代農業發展和生態建設也需要調整一些耕地,我國耕地后備資源少,生態環境面臨的挑戰大,制約了我國耕地補充的能力,耕地保護面臨更加嚴峻的形勢和建設用地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隨著耕地保護和生態建設力度的加大,我國可用作新增建設用地的土地資源十分有限,各項建設用地的供給面臨前所未有的壓力,統籌協調土地利用的任務相當艱巨。而同時我國正處于城鎮化發展的重要時期,推進城鄉一體化和區域一體化發展,還需要一定規模的建設用地,因此一定要掌握耕地和建設用地的平衡發展,從土地規劃方面嚴加把控。展望未來,我國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挑戰與機遇并存,必須本著對人民、對子孫后代高度負責的態度,增強土地資源危機意識,樹立全民節地觀念,妥善處理保障發展與保護耕地的關系,統籌土地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積極探索土地利用新模式,促進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強化土地宏觀調控。按照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要求,立足構建保障和促進科學發展新機制,加強和改進規劃實施保障措施,增強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圍繞提高建設用地保障科學發展的能力。
3.2 規劃編制要增強集約節約用地意識 不管是農村還是城市節約集約各項用地都是極其重要的。按照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的要求,立足保障和促進科學發展,合理控制建設規模,積極拓展建設用地新空間,努力轉變用地方式,加快由外延擴張向內涵挖潛、由粗放低效向集約高效轉變,防止用地浪費,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統籌各業各類用地,加強建設用地空間管制,大力挖掘存量建設用地挖掘潛力度。積極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加強城鎮閑散用地整合,加強農村和城鎮的土地整理,整合城鎮中的集約利用度不高的城中村和農村中的宅基地,鼓畹托в玫卦鋈莞腦旌蛻疃瓤發,積極推行節地型城、鎮、村更新改造,重點加快城中村改造,研究和推廣各類建設節地技術和模式,促進各項建設節約集約用地,提高現有建設用地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能力[8]。積極拓展建設用地新空間,積極發展和利用現代先進的科學技術和建筑技術,積極創新提高建設用地的集約度,開發建設用地的地上和地下的新空間。加強規劃統籌和政策引導,在不破壞生態環境的前提下,優先開發緩坡丘陵地、鹽堿地、荒草地、裸土地等未利用地和廢棄地,積極引導城鄉建設向地上、地下發展,拓展建設用地新空間。整合規范農村建設用地,積極支持和推進新農村建設。按照新農村建設的要求,切實搞好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鎮規劃、鄉規劃、村莊規劃,合理引導農民住宅相對集中建設,促進自然村落適度撤并。重點保障農業生產、農民生活必需的建設用地,支持農村道路、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和教育、衛生、人口計生等社會事業發展。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安排農村宅基地,禁止超標準占地建房,逐步解決現有住宅用地超標準問題。這是個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農民新建住宅應優先安排利用村內空閑地、閑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村內有空閑地、原有宅基地已達標的,不再安排新增宅基地。引導和規范農村閑置宅基地合理流轉,提高農村宅基地的利用效率。穩步推進農村建設用地整治,按照尊重民意、改善民生、因地制宜、循序漸進的原則,開展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加強對“空心村”統籌安排交通用地[9]。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集約高效的要求,優化各類交通用地規模、結構與布局,嚴格工程項目建設用地標準,大力推廣節地技術,促進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綜合交通網絡的形成和完善。按照落實國家區域發展總體戰略的要求,立足形成國土開發新格局,優化配置各業各類用地,引導人口、產業和生產要素合理流動,促進城鄉一體化建設和區域協調發展,加強土地生態建設。按照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立足構建良好的人居環境,統籌安排生活、生態和生產用地,優先保護自然生態空間,促進生態文明發展。
3.3 加強公眾參與規劃機制建設 我國規劃編制階段公眾參與比較少,難以有效引入和利用市民的志愿式參與。應該想辦法吸引公眾參與到總體規劃編制與實施中來,可以采取適當的行政手段,例如制定相關的政策法規來要求公眾參與,或是加強總體規劃編制的輿論宣傳,培養民眾的公眾參與度,吸引公眾自覺參與規劃編制事業中來等[10]。
4 切實監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實施
土地利用的編制和研究固然是很重要的,但其意義在于實踐和實施。因此必須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和手段保障土地利用規劃的實施。我國土地管理制度不完善,管而不嚴的問題突出。在土地管理制度上,現狀是中央的制度地方很難嚴格貫徹執行。對于土地資源各省市都有整體規劃方案,但在實際操作中宏觀規劃如同一紙空文,很多地方為了求得經濟的發展,建設用地早就超出了規劃范圍。雖然國家一再進行土地資源的整理和清查,但是執行和處罰的力度很不夠,查而未禁的現象普遍存在。必須讓規劃更加法制化,以法律的方式來保障規劃的實施。可以利用一定的方式來促進規劃的實施,如加大媒體和輿論宣傳力度,宣傳動員全社會的公民都來參與,支持配合土地管理。加強土地執法監督力量,建立土地監察網絡,對用地情況實施有效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處罰違法用地行為。要既看到了存在的問題也想辦法解決問題,這樣才是最有益于整個人類和我們的子孫后代的。
5 結語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于我們未來的發展極其重要,我們既要重視土地利用規劃的編制實踐,也必須要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有效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有效編制和實施不僅可以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也可緩解生態環境破壞加劇的趨勢,有利于全人類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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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土地利用規劃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我國土地利用規劃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土地利用規劃編制存在的問題 簡析土地利用規劃存在的問題及其對策 我國鄉鎮土地利用規劃存在的問題及完善建議 論土地利用規劃中的問題及對策 土地利用規劃和城市規劃的關系研究 土地利用規劃與城鎮規劃的關系探討 淺談城市文化與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的關系 城市土地利用及規劃存在的問題與對策研究 城市規劃與新一輪土地利用規劃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及其對策 城市規劃與土地利用規劃的銜接問題分析 鄉級土地利用規劃與村鎮規劃的比較及協同研究 探究我國農村土地利用規劃管理的問題及對策 當前鄉鎮土地利用規劃的弊端及完善對策 淺談城市規劃及土地利用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土地利用規劃淺析 淺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中存在的問題與解決對策 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鄉鎮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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