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2-07 10:20:03
序論:在您撰寫農產品管理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無公害農產品,是指產地環境、生產過程和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經認證合格獲得認證證書并允許使用無公害農產品標志的未經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農產品。
第三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無公害農產品生產、經營及管理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市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市無公害農產品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區(縣)農業行政管理部門業務上受市農業行政管理部門指導,具體負責本轄區無公害農產品監督管理工作。
市工商、商務、質量技術監督、衛生、科技、環境保護、財政等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無公害農產品管理工作。
第五條市農業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依法委托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對無公害農產品的質量安全實施檢測檢驗。
第六條市、區(縣)農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農業發展規劃,制定無公害農產品發展計劃,推廣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先進適用技術,提高無公害農產品的品質和安全性。
第七條鼓勵和支持開展無公害農產品生產技術的科學研究和推廣應用工作。
第八條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實行認定制度。
第九條建立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生產基地及周圍生態環境狀況良好,土壤、水、大氣環境質量符合無公害農產品生產環境標準;
(二)生產基地范圍明確;
(三)具有一定的生產規模;
(四)具有健全的無公害農產品管理制度;
(五)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申請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認定的單位或個人應當向所在區(縣)農業行政管理部門提交書面申請,書面申請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申請人的姓名(名稱)、地址、電話號碼;
(二)產地的區域范圍、生產規模;
(三)無公害農產品生產計劃;
(四)產地環境說明;
(五)無公害農產品質量控制措施;
(六)有關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的資質證明材料;
(七)保證執行無公害農產品標準和規范的聲明;
(八)其他有關材料。
第十一條區(縣)農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單位或個人建立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的條件進行審查,提出初審意見,并將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按照有關程序逐級上報。
第十二條經認定的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應按規定設立統一格式的標示牌,標示牌應載明基地名稱、面積、范圍、生產品種、責任人、批準機關、認定證書證號等內容。
第十三條經認定的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不得擅自變更基地名稱、面積、范圍、生產種類等;確需變更的,應依法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四條農業行政管理部門應依法對認定的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定期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五條無公害農產品實行認證制度。
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的農產品,應經法定機構認證合格,取得無公害農產品認證證書。
第十六條獲得無公害農產品認證證書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在證書規定的產品、包裝、標簽、廣告、說明書上使用無公害農產品標志,并標注批準文號。
第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轉讓、買賣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證書、產品認證證書和標志。
第十八條無公害農產品生產者應當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無公害農產品生產技術標準進行生產,建立農業投入品、生產過程、產品銷售檔案。
無公害農產品生產者應當建立農產品自檢制度。
第十九條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農產品的超市、配送中心(以下統稱農產品經營市場),應當建立進貨查驗、購銷登記制度。
第二十條農產品經營市場應當要求入場農產品銷售者出具有效的產地檢測合格憑證、無公害農產品標志等有效合格憑證,并進行查驗、記錄。
對無有效合格憑證的農產品,農產品經營市場應當進行自檢或者委托法定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經檢測合格的方可銷售。
第二十一條禁止銷售下列農產品:
(一)施用過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的農產品;
(二)未過農藥安全間隔期的農產品;
(三)施用過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的地塊,在農藥殘效期內種植的農產品;
(四)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其他農產品。
第二十二條違反本辦法規定,農產品經營市場未建立進貨查驗、購銷登記制度的,由市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最高不超過3萬元。
第二十三條違反本辦法規定,農產品經營市場允許無有效合格憑證及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農產品在本市場銷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農產品經營市場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偽造、冒用、轉讓、買賣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證書、產品認證證書和標志的,由市農業行政管理部門會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辦法應當受到行政處罰的其他行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第一條為加強對無公害農產品的管理,維護消費者權益,提高農產品質量,保護農業生態環境,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無公害農產品,是指產地環境、生產過程和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的要求,經認證合格獲得認證證書并允許使用無公害農產品標志的未經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農產品。
第三條無公害農產品管理工作,由政府推動,并實行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的工作模式。
第四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無公害農產品生產、產地認定、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等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五條全國無公害農產品的管理及質量監督工作,由農業部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和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按照“三定”方案賦予的職責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分工負責,共同做好工作。
第六條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應當在政策、資金、技術等方面扶持無公害農產品的發展,組織無公害農產品新技術的研究、開發和推廣。
第七條國家鼓勵生產單位和個人申請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
實施無公害農產品認證的產品范圍由農業部、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共同確定、調整。
第八條國家適時推行強制性無公害農產品認證制度。
第二章產地條件與生產管理
第九條無公害農產品產地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產地環境符合無公害農產品產地環境的標準要求;
(二)區域范圍明確;
(三)具備一定的生產規模。
第十條無公害農產品的生產管理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生產過程符合無公害農產品生產技術的標準要求;
(二)有相應的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
(三)有完善的質量控制措施,并有完整的生產和銷售記錄檔案。
第十一條從事無公害農產品生產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嚴格按規定使用農業投入品。禁止使用國家禁用、淘汰的農業投入品。
第十二條無公害農產品產地應當樹立標示牌,標明范圍、產品品種、責任人。
第三章產地認定
第十三條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辦法的規定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內無公害農產品產地的認定工作。
第十四條申請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的單位或者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當向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書面申請,書面申請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申請人的姓名(名稱)、地址、電話號碼;
(二)產地的區域范圍、生產規模;
(三)無公害農產品生產計劃;
(四)產地環境說明;
(五)無公害農產品質量控制措施;
(六)有關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的資質證明材料;
(七)保證執行無公害農產品標準和規范的聲明;
(八)其他有關材料。
第十五條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材料的初審工作。
申請材料初審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條申請材料初審符合要求的,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逐級將推薦意見和有關材料上報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七條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自收到推薦意見和有關材料之日起,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有關材料的審核工作,符合要求的,組織有關人員對產地環境、區域范圍、生產規模、質量控制措施、生產計劃等進行現場檢查。
現場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十八條現場檢查符合要求的,應當通知申請人委托具有資質資格的檢測機構,對產地環境進行檢測。
承擔產地環境檢測任務的機構,根據檢測結果出具產地環境檢測報告。
第十九條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材料審核、現場檢查和產地環境檢測結果符合要求的,應當自收到現場檢查報告和產地環境檢測報告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頒發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證書,并報農業部和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
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二十條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證書有效期為3年。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有效期滿90日前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程序,重新辦理。
第四章無公害農產品認證
第二十一條無公害農產品的認證機構,由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批,并獲得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授權的認可機構的資格認可后,方可從事無公害農產品認證活動。
第二十二條申請無公害產品認證的單位或者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當向認證機構提交書面申請,書面申請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申請人的姓名(名稱)、地址、電話號碼;
(二)產品品種、產地的區域范圍和生產規模;
(三)無公害農產品生產計劃;
(四)產地環境說明;
(五)無公害農產品質量控制措施;
(六)有關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的資質證明材料;
(七)保證執行無公害農產品標準和規范的聲明;
(八)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證書;
(九)生產過程記錄檔案;
(十)認證機構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三條認證機構自收到無公害農產品認證申請之日起,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材料的審核。
材料審核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二十四條符合要求的,認證機構可以根據需要派員對產地環境、區域范圍、生產規模、質量控制措施、生產計劃、標準和規范的執行情況等進行現場檢查。
現場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二十五條材料審核符合要求的、或者材料審核和現場檢查符合要求的(限于需要對現場進行檢查時),認證機構應當通知申請人委托具有資質資格的檢測機構對產品進行檢測。承擔產品檢測任務的機構,根據檢測結果出具產品檢測報告。
第二*條認證機構對材料審核、現場檢查(限于需要對現場進行檢查時)和產品檢測結果符合要求的,應當在自收到現場檢查報告和產品檢測報告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頒發無公害農產品認證證書。
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二十七條認證機構應當自頒發無公害農產品認證證書后30個工作日內,將其頒發的認證證書副本同時報農業部和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由農業部和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第二十八條無公害農產品認證證書有效期為3年。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有效期滿90日前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無公害農產品認證程序,重新辦理。
在有效期內生產無公害農產品認證證書以外的產品品種的,應當向原無公害農產品認證機構辦理認證證書的變更手續。
第二十九條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證書、產品認證證書格式由農業部、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
第五章標志管理
第三十條農業部和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并《無公害農產品標志管理辦法》。
第三十一條無公害農產品標志應當在認證的品種、數量等范圍內使用。
第三十二條獲得無公害農產品認證證書的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在證書規定的產品、包裝、標簽、廣告、說明書上使用無公害農產品標志。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農業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依法組織對無公害農產品的生產、銷售和無公害農產品標志使用等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一)查閱或者要求生產者、銷售者提供有關材料;
(二)對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工作進行監督;
(三)對無公害農產品認證機構的認證工作進行監督;
(四)對無公害農產品的檢測機構的檢測工作進行檢查;
(五)對使用無公害農產品標志的產品進行檢查、檢驗和鑒定;
(六)必要時對無公害農產品經營場所進行檢查。
第三十四條認證機構對獲得認證的產品進行跟蹤檢查,受理有關的投訴、申訴工作。
第三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轉讓、買賣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證書、產品認證證書和標志。
第七章罰則
第三*條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證書的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辦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警告,并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撤銷其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證書:
(一)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被污染或者產地環境達不到標準要求的;
(二)無公害農產品產地使用的農業投入品不符合無公害農產品相關標準要求的;
(三)擅自擴大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范圍的。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各地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分工責令其停止,并可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罰款不得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關鍵詞:農業環境;農產品認證;基地管理;陜西西安
隨著我國經濟迅速發展,大量工業野三廢冶、生活污水和垃圾等進入農業環境,加上農業生產中農藥、化肥及農膜等生產資料的濫用,造成我國土壤、灌溉水、大氣等農業環境急劇惡化。農業環境污染不僅威脅農產品質量安全,而且還會危害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西安市農業化程度較高,農業污染問題已成為一個重要的社會問題。
1西安市農業環境現狀
近年來,西安市在農業環境保護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部分地區農業環境惡化的趨勢得到緩解。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因素,農業環境惡化趨勢仍沒有得到有效控制,與農業發展新階段、新形勢的需要及應對入世嚴峻挑戰不相適應,與社會進步和人民生活質量不斷提高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
1.1工業對農業的污染
近年來,隨著西安市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城市人口的增加,工業野三廢冶排放量逐年增加,且治理率較低,導致大氣、水及土壤中鉛、汞、鎘等重金屬和化學品污染狀況較普遍。
1.2農業投入品污染
農業投入品是指在農業生產活動中使用的種子、種苗、飼料、肥料、獸藥、農藥、漁藥、飼料添加劑、作物生長劑和其他控調劑等物品。在野高投入、高產出冶思想的引導下,農藥、化肥、農膜等農業投入品的使用量一直居高不下。此外,農業生活垃圾未經處理和人、畜禽糞便未作完全腐熟施用于農田以及秸稈、樹枝淵葉冤焚燒等都會對農業環境造成較大的污染。
2改善農業環境的建議
為了降低農業生產過程中對環境的影響,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筆者從農產品認證和基地管理對改善農業環境方面展開討論。
2.1加強野三品冶認證和監管,改善農業生態環境
2.1.1野三品冶認證的特點。我國農產品認證包括無公害農產品認證、綠色食品認證和有機食品認證。農產品野三品冶認證存在目標定位不同、產品質量水平不同、生產方式不同、認證的運行方式不同、認證方法不同的特點。無公害農產品定位于規范農業生產,綠色食品定位于提高生產水平,有機食品定位于保持良好生態環境,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無公害農產品代表中國普通農產品質量水平,綠色食品達到發達國家普通食品質量水平,有機食品達到生產國或銷售國普通農產品質量水平。無公害農產品生產科學應用現代常規農業技術,綠色食品生產將優良的傳統農業技術與現代常規農業技術相結合,有機農產品生產采用有機農業生產方式。無公害農產品和綠色食品,依據標準強調從土地到餐桌的全過程質量控制,在認證時,檢查、檢測并重,注重產品質量[1-2]。有機食品認證實行檢查員制度,國外通常只進行檢查,國內一般以檢查為主,檢測為輔,注重生產方式。無公害農產品認證是行政性運作,公益性認證;綠色食品認證是政府推動,市場運作;有機食品認證是社會化的經營性認證行為,因地制宜,市場運作[1,3]。農產品認證工作以無公害農產品認證為主體,以綠色食品認證為導向,以有機食品認證為補充。從以上野三品冶認證要求和發展方向可以看出,野三品冶的生產過程都是以控制影響環境因素為主,通過產地選擇、農業投入品科學使用,引導環保的農業生產方式,達到農業和諧穩定發展,對農業環境的鞏固和改善具有強大的促進作用。
2.1.2促進認證的措施。為提高野三品冶認證規模和總量,應積極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要摸清家底,以指導、支持區、縣無公害農產品基地建設為切入點和突破口,挖掘認證潛力,加大認證數量,提高認證規模和覆蓋面,從整體上提高基地認證水平;二是積極開展宣傳以及農產品安全質量專業培訓工作,使全社會認識到加快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工作的重要性,從生產環節把好農產品安全質量關[4];三是要實施野以獎代補冶的激勵政策,對認證工作進行獎勵,激發認證積極性,加快野三品冶認證快速發展。
2.1.3強化品牌農產品認證和監管。品牌農產品包括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地理標志農產品和名牌農產品[5]。要堅持以市場為導向,高度重視品牌效應,充分發揮產業和區域優勢,積極開展品牌農產品認證、登記和評選工作。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扶持措施,建立和完善激勵機制,促進品牌農產品認證、登記和評選工作健康發展。根據西安市實際情況,進一步加強對品牌農產品的監管,是當前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重點任務之一。要按照生產經營規范性、認證管理有效性、產品質量安全性、包裝標識合法性的要求,采取市場引導、政策激勵、制度創新、體系完善、宣傳推介、品牌保護、監督檢查等措施,樹立和提高品牌農產品的信譽度和競爭力。
2.2基地建設與管理
農產品基地是農業污染的主要源頭,只有把好源頭關,才能有效控制農業環境的次生污染。因此,要加強基地標準環境建設步伐,強化基地管理,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2.2.1加強源頭治理,優化農產品生產環境。加強源頭治理是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治本之策。圍繞農產品從田間到市場的全程控制,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加強農業環境質量監測與管理,推廣農業清潔生產技術[1-2,6]。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農產品產地環境檢測和無公害基地認定工作,并根據農產品品種特性和生產環境條件,提出禁止生產區域建議。
2.2.2加強農產品基地建設,大力推行農業標準化。標準化生產是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的起點,運用野統一、簡化、協調、優選冶的標準化原則,通過制定標準與實施標準,促進先進技術和先進經驗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的推廣應用[1-2]。實施農業標準化是建設現代農業的重要抓手,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礎條件。只有把農業產前、產中、產后全過程納入標準化軌道,才能提高農業的科技含量和經營水平,才能完善適應現代農業要求的管理體系和服務體系[1,7]。一是加快農業生產操作規程和技術規范的制定和推廣。制淵修冤定符合國家、行業標準的農產品生產操作規程和技術規范,滿足全市主要農產品標準化生產需求。同時積極開展農業標準化宣傳培訓工作,采取淺顯易懂的方式,在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經濟組織中推廣標準化操作規程和技術規范。二是加強農業標準化示范基地建設,不斷擴大示范規模和總量。按照野按標生產、健全檔案、強化監測、培育品牌、包裝標識、實施準出冶等要求,規范基地生產行為。重點加強按標生產、健全檔案2項要求的落實,認真實施農業標準化生產操作規程和技術規范,積極開展規范化生產檔案管理試點工作,加強對標準化示范基地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充分發揮其示范帶動作用。三是要加大對實施農業標準化的引導和投入力度,將其作為推動都市農業發展和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措施納入農業重點建設項目之中,同農業產業結構調整、野一村一品冶建設、農業科技示范等項目緊密結合,實現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生態效益的野三統一冶。
2.2.3加強農業投入品管理,嚴把準入關。必須根據農業生產發展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的內涵要求,強化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建立合理化管理機制。一是重點解決農業投入品對農業生態環境和農產品的污染問題[8-9]。二是嚴格市場準入,建立嚴格的農業投入品市場準入、索證索票及生產經營許可和登記制度[1-2]。三是開展經常性的執法監督。開展對農藥、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執法檢查,嚴厲查處違法生產、銷售、使用違禁農藥、獸藥及其他農業投入品的行為[1-2,10]。
3配套監管辦法
3.1強力推進產地準出制度
從2007年起,西安市推行農產品產地準出制度,具體內容為市轄區內農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生產的農產品,應在自檢和委托檢驗合格的基礎上,由當地區、縣農業主管部門開具農產品產地證明方可上市銷售。準出制度的實施,可有效促進基地標準化生產水平,防止農業投入品違規使用對農業生態環境和農產品的污染。
3.2實施農產品市場準入
西安市從2005年10月1日起實施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準入制度是一種政府強制措施,對經認證的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或經檢測合格的農產品準予進入市場經營,對檢測不合格的農產品依法進行處理。西安市目前實行5項準入制度,即野入市驗證、無證抽檢、信息公示、安全承諾、不合格產品就地銷毀冶。準入制度的實施,一方面可保障上市農產品消費安全,另一方面可有效督促基地生產行為,防止農業環境的次生污染。
3.3加強監督檢查
實行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和監督抽查,是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重要手段。要以完善基地、市場監管措施為抓手,逐步建立管理、監督、處罰、服務、應急為一體的監管工作格局,依法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確保農產品消費安全。一是嚴格市場準入管理。在農產品批發市場、連鎖超市實行準入制度,逐步擴大監管范圍和品種。同時要加強對準入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制度落實到位。二是要強化監督監測,消除質量隱患。將例行監測與監督抽查相結合,將日常監管與專項檢測相結合,重點監測生產基地、批發市場、超市、農產品配送企業等場所,將農產品質量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三是強化基地管理。以環境治理、農業投入品管理、推行標準化生產為抓手,降低生產環境、生產過程對農業環境的污染。
3.4加強農業執法
農業執法是農業部門履行好職能的重要手段。應強化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執法主體地位,加快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農業行政執法體制,以有效維護農業生產經營秩序[11-13]。通過執法的整治、警示作用,推動農業依法生產、守法經營,促進西安市農業環境的根本好轉。
3.5推行安全信用
第一條為加強對無公害農產品的監督管理,保護農業生態環境,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提高農產品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無公害農產品,是指產地環境、生產過程和產品質量符合有關標準和規范,經認證合格允許使用無公害農產品標志的未經加工或者初加工的種植、養殖和野生食用產品。
第三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無公害農產品的生產、經營和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市、縣(市)、上街區農業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無公害農產品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工作。
其他各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權限,負責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認定申請的初審和生產基地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水行政、林業、商業、環境保護、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行政等有關部門,應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無公害農產品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市、縣(市)、區農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根據市、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委托,負責農產品質量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政策、資金、技術等方面扶持無公害農產品的發展,組織無公害農產品新技術的研究、開發和推廣,鼓勵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注冊品牌、爭創名牌無公害農產品。
對在無公害農產品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推廣應用及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或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生產基地管理
第七條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合理開發的原則,編制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發展規劃,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八條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基地環境符合無公害農產品產地環境的標準、要求;
(二)基地范圍明確;
(三)生產規模符合省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
(四)生產過程符合無公害農產品生產技術的標準、要求;
(五)有與生產規模和生產種類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六)有健全的質量控制措施。
第九條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實行認定制度。
第十條申請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認定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申請后,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書面申請的初審工作,符合條件的,報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十一條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后,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材料的審核,并組織專家組對生產基地的產地環境、區域范圍、生產規模、生產計劃、質量控制措施等進行現場檢查,出具現場檢查報告。
第十二條現場檢查符合要求的,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通知申請人委托具有資質的環境檢測機構對生產基地的產地環境進行檢測。環境檢測機構應根據檢測結果出具產地環境檢測報告。
依照有關規定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應當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應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三條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產地環境檢測符合要求的,應將申請材料、現場檢查報告、產地環境檢測報告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省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進行認定。
第十四條經認定合格,取得認定證書的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應設立統一格式的標示牌,標示牌應載明基地名稱、面積、范圍、生產種類、批準單位、認定證書證號等內容。
第十五條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一經認定,基地名稱、面積、范圍、生產種類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經原認定機關批準。
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認定證書有效期為3年。期滿仍作為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的,應當在期滿90日前重新申請認定。
第十六條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必須按照無公害農產品生產標準和技術操作規程生產。
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必須建立無公害農產品質量自檢體系,完善質量控制措施,建立生產和銷售記錄檔案。
第十七條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公布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禁止或限制使用的農業投入品目錄。
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嚴禁使用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禁止使用的農業投入品。
第十八條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不得用非本基地生產的農產品以本基地生產的無公害農產品名義對外銷售,不得許可他人以本基地生產的無公害農產品名義銷售其他農產品。
第十九條在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周圍不得建設污染基地生態環境的建設項目,不得堆放、傾倒、排放有毒有害、放射性物質。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加強對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產地環境的監督管理,適時對環境要素進行監測。
第三章無公害農產品認證
第二十條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生產的農產品,應經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無公害農產品認證機構認證合格,取得無公害農產品認證證書。
經認證合格的無公害農產品,可以使用由無公害農產品認證機構提供的無公害農產品標志。
第二十一條經認證合格的無公害農產品,由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二條無公害農產品認證證書的有效期為3年。期滿需繼續使用的,應在期滿90日前申請重新認證。期滿未申請重新認證的,不得繼續使用無公害農產品標志,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及時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三條無公害農產品標志應當在認證的品種、數量等范圍內使用。印制在包裝、標簽、廣告、說明書上的無公害農產品標志圖案,不作為無公害農產品標志。
未經認證的農產品,不得在其產品、包裝、標簽、廣告、說明書上印制無公害農產品字樣或標志圖案。非無公害農產品經營場所,不得使用無公害農產品字樣和標志圖案,不得以無公害農產品的名義經營、宣傳。
第二十四條禁止偽造、變造、盜用、冒用、轉讓、買賣無公害農產品產品認證證書和標志。
第二十五條無公害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對其經營的無公害農產品宣傳時,其內容必須真實。
第四章無公害農產品經營管理
第二十六條本市對農產品逐步實行市場準入制度。
自2003年10月1日起在本市市區范圍內對蔬菜實行市場準入制度,非無公害蔬菜生產基地生產的蔬菜不得進入本市市區銷售。其他農產品實行市場準入制度的時間,由市人民政府決定,并向社會公告。
縣(市)、上街區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決定實行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的時間和范圍。
第二十七條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鼓勵城鄉農產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和商業零售單位設立無公害農產品專銷區或專柜,鼓勵無公害農產品生產企業設立無公害農產品專業市場、專賣店或配送中心。
第二十八條農產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的開辦者和無公害農產品的商業零售單位,對進入本場或本店銷售的實行市場準入的農產品,應當查驗基地認定證明和該批次合格證明,并按批次進行自檢;自檢不合格的,不得銷售。
第二十九條經營實行市場準入的農產品的零售商戶銷售的農產品,必須是無公害農產品,并應懸掛無公害農產品標志牌,如實標明無公害農產品的品種、產地、進貨渠道等內容。
第三十條本市以外的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生產的農產品進入本市市區銷售,屬本市實行市場準入的,應持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認定證書或無公害農產品認證證書到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對已備案的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和種類,由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一條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無公害農產品經營的監督管理,對無公害農產品進行抽檢。
無公害農產品經營者和農產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的開辦者,應當接受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二條市、縣(市)、上街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在新聞媒體固定欄目上向社會公布主要農產品質量。
第三十三條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對檢測出的有害物質超過安全標準的農產品,予以查封、扣押,并進行無害化銷毀。
對經檢測的無公害農產品,發現有害物質超過規定標準的,應增加對該基地生產的無公害農產品的抽檢次數,連續三次抽檢不合格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可決定該基地農產品不得進入本地銷售,并向基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通報。
第五章罰則
第三十四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或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可按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一)未經認定或認定證書期滿未獲得重新認定,使用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標示牌的,處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
(二)擅自變更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名稱、面積、范圍的,處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三)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使用禁止使用的農業投入品的,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縣(市)、上街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可處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一)違反本辦法規定,印制、使用無公害農產品字樣、標志、標志圖案的;
(二)偽造、轉讓、買賣無公害農產品產品認證證書和標志的;
(三)未按本辦法規定實行自檢、查驗制度的。
第三十六條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建議省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撤銷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認定證書:
(一)基地被污染或產地環境質量達不到規定標準的;
(二)生產過程不符合無公害農產品生產技術的標準、要求,在限期內拒不改正的;
(三)使用的農業投入品不符合無公害農產品相關標準、要求的;
(四)擅自擴大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范圍的;
(五)用非本基地生產的農產品以本基地生產的名義對外銷售或許可他人以本基地生產的無公害農產品名義銷售農產品的。
海口市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管理辦法全文第一條 為了促進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的發展,保障食品安全和人體健康,不斷提高生活質量,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無公害食用農產品,是指產地符合《無公害農產品產地環境質量標準》,生產、加工符合《無公害農產品生產技術規程》,質量符合《無公害農產品質量標準》,經批準可以使用無公害食用農產品標志的農產品及其初級加工產品,包括蔬菜、瓜果、畜禽及其產品、水產品等。
第三條 ??谑修r林水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的監督管理工作。市計劃、財政、質量技術監督、衛生、環保及工商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配合市農林水利行政主管部門做好本市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管理工作。
第四條 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的生產,應當以推進農業標準化為導向,通過改善生產基地環境,加強技術指導,強化農用生產資料使用管理,在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生產的全過程推行安全衛生質量監督。
第五條 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的經營,應當以市場為導向,建立市場約束和行業自律機制,重點監控加工、流通環節,完善各類市場內部安全衛生質量管理責任制,及時發現和查處違法經營行為。
第六條 本市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制定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發展規劃和計劃,并將其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對從事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生產、加工、儲運、銷售的生產經營者應予以必要的經濟、技術、政策扶持,促進無公害食用農產品事業的發展。
第七條 新聞媒體應當開展有關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知識的宣傳,提高市民食用農產品的安全衛生質量意識。
鼓勵單位和個人對政府部門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監管工作提出建議和意見,并對生產、經營無公害食用農產品中的違法行為進行舉報。
第八條 各區、鄉(鎮)人民政府應根據本行政區域的自然條件、土地利用規劃和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的生產特點,制定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生產基地規劃。
第九條 符合國家、地方規定的環境質量標準和規劃要求的食用農產品生產基地,可向市農林水利行政主管部門申報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生產基地,由市農林水利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評審后,報送有關部門授予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生產基地證書。
第十條 農林水利、環保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生產基地的建設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十一條 禁止向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的生產基地和其他生產場所排放重金屬、硝酸鹽、油類、酸液、堿液、劇毒廢液、放射性廢水和未經處理的含病原體的污水,或者傾倒、填埋有害的廢棄物和生活垃圾。
第十二條 在無公害蔬菜、瓜果的生產過程中,應當按照國家、省和本市有關規定和技術要求使用肥料、農藥。鼓勵科學使用有機肥、微生物肥料、生物農藥和可降解地膜等生產技術。
在無公害畜禽、牛奶、水產品生產過程中,應當按照國家、省和本市的有關規定使用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
第十三條 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生產基地在生產活動中,應當建立安全衛生質量記錄規程,如實記載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使用以及防疫、檢疫等情況,保證產品的可追溯性。
其他的食用農產品生產場所也應當參照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生產基地的管理方式,記錄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生產資料的使用情況。
第十四條 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生產基地應當對其生產的無公害食用農產品實行安全衛生質量檢驗,并提品合格證明。
經初級加工、有包裝的無公害食用農產品,應當在產品包裝上標注產品的加工單位和原生產基地。
第十五條 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生產基地在產品投放市場之前,應當就其產品的安全衛生質量狀況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和經營者做出承諾。
第十六條 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的生產企業、經銷企業和個人申請使用無公害食用農產品標志的,應向市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市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評審后,報送有關部門授予無公害食用農產品標志。
獲得無公害食用農產品標志后,生產企業、經銷企業和個人可以按規定在其產品或者產品包裝上標注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的標志。
第十七條 未經申報和專門機構認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無公害食用農產品基地、無公害食用農產品證書和標志。
第十八條 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對畜禽實行計劃免疫,對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和養殖業生產的畜禽疫病實施強制免疫。各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飼養和流通的畜禽及其產品的疫病監測。
本市各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應當對畜禽及其產品進行檢疫。經檢疫合格的畜禽及其產品,由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出具檢疫合格證明,畜禽產品同時加蓋或者加封動物防疫監督機構使用的驗訖標志。
第十九條 畜禽飼養場、屠宰場、肉類聯合加工廠發現經檢疫不合格或者病死、死因不明的、染病的畜禽及其產品,染病畜禽及其排泄物應當主動送交指定的化制場所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二十條 在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生產活動中,禁止下列行為:
(一)使用甲胺磷等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
(二)使用鹽酸克倫特羅(俗稱瘦肉精)、孔雀石綠等禁止使用的物質作為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
(三)使用假、劣獸藥、將人用藥品作為獸藥使用或者違反規定使用獸藥;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一條 無公害食用農產品應在批準設立的下列經銷場所銷售:
(一)無公害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
(二)無公害食用農產品零售市場;
(三)無公害食用農產品超市配送中心、連鎖店;
(四)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連鎖店內的無公害食用農產品專營點(柜、臺)。
第二十二條 市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應會同市農林水利主管部門、市衛生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發展規劃,提出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經銷場所的建設計劃和管理辦法,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施行。
在制定無公害食用農產品市場的建設計劃和管理辦法時,應當征詢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相關行業協會的意見。
第二十三條 經營者設立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經銷場所從事經營的,應當遵照國家關于設立企業的法律規定和農產品市場的設立條件,取得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畜禽及其產品經營場所還需取得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發放的動物防疫合格證,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后,方可從事經營活動。
第二十四條 有關政府部門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經銷場所的開辦者告知其應當遵守的相關法律規定、行為規則和法律責任。
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經銷場所的開辦者應當就其經營產品的安全衛生質量問題,向有關政府部門做出承諾,保證達到安全衛生質量的要求,并就經營者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予以先行賠償。
第二十五條 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經銷場所的開辦者,對進入本場所的經營者的無公害食用農產品安全衛生質量狀況負有管理的責任,并應達到以下要求:
(一)建立安全衛生質量制度,配備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二)建立無公害食用農產品安全衛生質量流通檔案;
(三)開展無公害食用農產品檢驗,按規定索取產品及原料檢驗合格證明;
(四)組織有關食品生產經營人員進行健康檢查。
各類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經銷場所的開辦者可以通過與經營者簽訂安全衛生質量協議方式,明確安全衛生質量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 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經銷場所的開辦者應當在場內的顯著位置設立公示牌,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監督設立。
第二十七條 鼓勵行業協會、新聞媒體向社會推薦無公害食用農產品,并實行優質優價。鼓勵和引導超市、連鎖商業企業優先經銷無公害食用農產品。
第二十八條 建立無公害食用農產品安全衛生質量的監督檢測機構,為執法監督活動提供專業檢測數據。
無公害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超市配送中心和大型食品加工企業應當配置安全衛生質量檢測設施,配備專業檢測人員,并建立相關的檢測工作規程和管理制度。
其他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經營者可以自行進行產品檢測,也可以委托有關社會檢測機構進行產品檢測。
對于檢測為不合格的無公害食用農產品,檢測者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止其出售和轉移,并及時報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處理。
第二十九條 凡進入本市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經銷場所銷售的產自外地的農產品,應當由產地出具檢疫、檢測報告等合法憑證,接受經授權的檢疫、檢測機構的抽檢。
第三十條 對經營過程中不合格的食用農產品的無害化處理,按照本辦法第十八條關于生產環節產品無害化處理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有關監督管理部門應當針對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經營中安全衛生質量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通過各種渠道予以公布,提示消費者采取相應的識別措施。
第三十二條 禁止銷售使用過甲胺磷等劇毒、高殘留農藥的蔬菜、瓜果產品,含有瘦肉精等的有害畜禽產品,以及法律、法規、規章禁止銷售和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其他農產品。
第三十三條 舉辦重大公共活動、重要會議除采購無公害食用農產品外,具體承辦單位應當將所購農產品抽樣送交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驗。
第三十四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農林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處罰:
(一)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予以處罰。
(二)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第二款和第二十條第(二)、(三)項規定的,責令停止使用,情節嚴重的,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
(三)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
(四)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第三十條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檢疫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五)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六)未經申報和專門機構認定,使用無公害食用農產品基地、無公害食用農產品名稱或標志的,責令改正,并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上述違反本辦法的行為,農林水利主管部門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可按規定相應取消行為人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生產基地標志或無公害食用農產品標志。
第三十五條 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過程中違反衛生、質量技術監督、經濟貿易、環保及工商等管理規定的,由各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分別給予處罰。
第三十六條 當事人對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訴訟。逾期不申請復議,不起訴,又不履行具體行政行為的,由做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三十七條 在對無公害食用農產品的安全衛生質量管理和監督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索賄受賄的,由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具體應用中的問題,由??谑腥嗣裾撠熃忉?。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20xx年7月15日施行。
無公害農產品認證如何申報無公害農產品認證申請主體應當具備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質條件,具有組織管理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和承擔責任追溯的能力。從20xx年5月1日起,不再受理鄉鎮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和非生產性的農技推廣、科學研究機構的無公害農產品認證申請。
無公害農產品產地環境必須經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灌溉用水(畜禽飲用、加工用水)、土壤、大氣等符合國家無公害農產品生產環境質量要求,產地周圍3公里范圍內沒有污染企業,蔬菜、茶葉、果品等產地應遠離交通主干道100米以上;無公害農產品產地應集中連片、產品相對穩定,并具有一定規模。
[關鍵詞]電子商務農產品物流體系構建
電子商務是指利用電子信息網絡等電子化手段進行的商務活動,是商務活動的電子化、信息化和網絡化。它的出現突破了傳統商務在時空上的限制,使現代商務活動具有安全、可靠、快速、明確、方便等特點,通過INTERNET我們可以隨時隨地開展電子商務活動;它的出現也改變的傳統的交易模式,成為現代經濟發展的助推器,造就了商業企業一個又一個的神話,從eBay到淘寶,從Amazon到阿里巴巴。然而,作為農業大國,電子商務所能帶來的奇跡在我國農產品中卻遲遲沒有實現,筆者通過Alexa網站排名查詢發現,我國的電子商務網站淘寶世界排名第21位,阿里巴巴第23位,而作為我國最大農產品電子商務平臺的中農網世界排名為131,848位,盡管所對比的三個電子商務網站面對的用戶類型和交易產品的特征有所不同,但排名如此之懸殊,從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農產品電子商務發展與其它商品電子商務的發展存在較大差異。誠然,農產品具有其特殊性,例如生命性、依附性、環境依賴性、過程多路性、地區差異性、質量不穩定性、不確定性等,這就對我國農產品的生產和流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在我國傳統農產品物流體系中信息流、商流、物流和資金流在時間和空間上相互分離,沒能很好的解決農產品在產供銷中所形成的結構性矛盾。本文在分析我國農產品物流體系現狀的基礎上,借助電子商務的優勢,構建信息流、商流、物流合一的現代農產品物流體系。
一、我國農產品物流體系的現狀分析
我國農業體系從生產資料到種植、養殖,再進入加工和銷售,最后到服務,這個龐大的組織體系中匯集了全國9億農民,240萬農民經紀人,95萬經營大戶,17萬個農村合作及中介組織,5萬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物流則是連接整個組織各個節點的動脈,合理的物流體系能使整個大農業組織煥發勃勃生機,反之,則會使整個組織的協調運作產生重大影響?,F在我們根據圖一來分析目前我國農產品物流體系主要存在的幾個問題。
1.物流成本居高不下
我國的農產品物流以常溫物流或自然物流為主,農產品在流通過程中損失很大,數據統計顯示,我國水果蔬菜等農副產品在物流環節上的損失率在25%~30%左右,而發達國家的損失率則控制在5%以下,美國僅有1%~2%。導致我國農產品流通成本居高不下的原因主要有:
(1)流通領域主體過多,產銷鏈過長。農產品物流中的主體主要包括:農產品生產加工及銷售的企業和個人,提供農產品物流服務的組織。我國有9億農民,240萬農民經紀人,95萬經營大戶,17萬個農村合作及中介組織,5萬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如此巨大的流通領域主體必然會導致較高的交易成本。另外,我國大部分農產品一般會經過這樣幾個環節流通:生產者——產地市場——運銷批發商——銷售地市場零售商——消費者,過長的產銷鏈也會導致較高的流通成本。
(2)立體交互式運輸網絡尚未形成,運輸成本高。我國幅員遼闊,地形復雜,地區間差異較大,這就對我國的農產品運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我國立體交互式運輸網絡尚未形成,農產品要在不同地區間流通會導致較高的運輸成本。
(3)儲藏加工保鮮技術落后,流通損耗大。我國農產品的儲藏加工保鮮技術落后比較落后,絕大多數農產品是由產地以原始產品的形式銷售,使得農產品在流通中耗損嚴重,間接增加了流通成本。
2.供應鏈節點間缺乏信息共享,農產品總體信息化程度低
從圖一我們可以看到,在我國農產品市場幾乎沒有一個經過統一規劃和設計的信息系統,供應鏈節點間信息化程度差異較大信息共享程度低,導致農產品在整個供應鏈上信息化程度不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信息在傳遞過程中渠道過長和節點過多,信息不對稱的情況普遍存在。農產品生產出來后一般要經過四五個環節才能到達最終消費者手中,流通渠道過長必然會產生信息扭曲或失真,信息不對稱在整個農產品供應鏈中普遍存在。就農產品生產者而言,對農產品的質量和生產中所出現的問題掌握較為完備的信息,而對市場需求量和價格卻只能掌握較少的信息,對于農產品渠道商而言則正好相反,這就會使得掌握較為完備信息的一方隱藏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導致購銷價格差異大,市場價格不能很好的反應供需狀況。
(2)農產品物流成員分散,缺乏統一的信息網絡平臺。在我國有幾百萬的企業和個人從事農產品物流,很多企業還沒有意識到信息化對自身發展的重要影響,他們各自進行物流運作,缺乏能夠進行溝通和信息共享的網絡平臺,沒有形成整體優勢,導致信息的區域化和板塊化。
(3)基層農業信息網絡不完善,農民處于信息貧瘠狀態。我國農村在農業信息網絡建設方面還不完善,生產者不能充分掌握農產品流通中的信息,不能根據這些信息安排生產,造成供應鏈中的產銷脫節,從而導致生產帶有較大的盲目性,農民很難依據市場需求及時調整生產和產量,使農產品供給短缺和過剩的現象交替出現。
3.市場體系功能落后,還處于“商物合一”的初級階段
我國已初步形成了以批發市場為中心、以集貿市場和零售市場為基礎的農產品市場體系(見圖一)。批發市場連接多種流通渠道,貫通城鄉之間、地區之間,成為物流網絡的主要據點,城鄉集貿市場則發揮著產區收購、批發和銷區批發、零售的部分功能,在零售市場中,新興的農產品超市、連鎖店代表了農產品流通的發展方向。但就整個市場體系而言,其功能還比較落后,具體表現在:
(1)市場形成價格穩定性差、波動大,不能很好反映市場供需情況。到2003年,我國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已發展到4862個,但大多數規模較小,地域分散,產品供求信息隔離,難以實現交易集中化、市場透明化、競爭充分化的市場環境,導致農產品價格穩定性差、波動大,不能很好的反映市場供需情況。
(2)市場交易原始,還處于“商物合一”的初級階段。在我國大部分農產品交易仍采用“一對一”的對手交易方式,以現貨交易和現金結算為主,交易規模小、頻率大,搜尋信息難度大、成本高,進而產生較高的交易成本。
(3)市場信息體系落后,服務能力差。近年來,農業部加快推進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建設,有些大中型農產品批發市、農產品超市也建立了企業網站并實現了聯網,但就整個農產品市場信息體系而言,還存在信息不集中、信息傳遞面窄、信息質量低、信息流通不暢等問題,從而導致農產品生產大起大落的現象。
二、構建基于電子商務農產品物流體系的必要性
我國作為一個農業大國,農產品物流涉及整個國民經濟的運行效率和質量,涉及農業現代化和農民的根本利益。然而我國現階段的農產品物流體系較為落后,存在流通成本高、流通環節多、信息化程度低、市場體系功能落后等問題,如何構建新型農產品物流體系解決上述問題成為一個新的研究熱點。另一方面,我國其它行業的電子商務蓬勃發展,無論是B2B還是B2C的運作模式都已相對成熟,對農產品物流的電子商務化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因此,借助電子商務的手段,構建新型的農產品物流體系具有其歷史必然性和必要性。1.現代物流的本質決定了農產品物流需要電子商務
現代物流的本質就在于以系統的觀念進行物流功能整合,即將運輸、倉儲、包裝、裝卸搬運、流通加工、配送和物流信息等功能環節集成整合,一體化運作,從而有效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和效益,增強企業和產品的競爭力?,F代物流是一個技術密集型的產業,其水平的高低在于技術的應用和發展,而互聯網、電子商務的出現在基礎應用層面、環境體系層面以及銷售時點層面上為現代物流提供了技術支持,能夠極大推動我國現代電子商務的發展;另一方面,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和效益在于對信息的管理,信息網絡是現代物流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沒有現代信息網絡為依托,現代物流就難以實現,物流效率就無從談起,運用網絡平臺和信息技術將物流中的各個節點連接起來,實現物流全過程的信息化、數字化,實現信息資源的共享和連通,從而有效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因此運用電子商務,實現電子化物流,是現代農產品物流體系發展的必然要求和趨勢。
2.農產品消費觀念的改變決定了農產品物流需要電子商務
隨著經濟的發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的農產品消費觀念已經從傳統的單一型、繁瑣型轉向現代化的多樣性、快捷性和交互性,這就對農產品物流體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物流體系必須具備充分的柔性,能更好更快的提供高質量、高價值、多選擇的產品。在這種情況下,農產品流通中的各個節點就需要以電子商務為手段構建共同的現代物流信息平臺,相互合作,即時溝通,共享信息,提高整個物流體系的快速反應能力、運作效率和服務水平,以滿足人們快速多變的消費需求。
3.農產品的特殊性決定了農產品物流需要電子商務
農產品具有區域性、季節性、分散性、不確定性以及生命周期較短等特點,而消費者對農產品的消費需求又具有全年普遍性、多樣性和變化性等特征,如何解決農產品特殊性與其消費特征之間的矛盾是現代物流體系需要解決的問題之一。通過電子商務使農產品流通網絡化可以把區域性、分散性的農產品集中在一個或幾個平臺上以適應消費者多變的需求,改變農產品在產地過于求,在銷地供不應求的市場分割局面,減少流通環節,縮短交易時間,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流通效率。
三、構建我國基于電子商務農產品物流體系的舉措
構建基于電子商務的農產品物流體系就是以互聯網為前提,以信息技術為依托,以電子商務為手段,以第三方物流為保障,在供應鏈各節點間建立一種戰略伙伴關系,實現從生產者、分銷商、零售商到最終消費者的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資金流在整個供應鏈上暢通無阻,將原本分離的生產、采購、運輸、倉儲、、配送等物流環節緊密連接起來,實現整個農產品供應鏈的無縫對接,最終達到雙贏甚至多贏的目的,為農產品流通、信息共享提供解決思路,構建一個由農戶、企業、政府、消費者共建的農產品物流電子商務化體系(如圖二)。
1.INTERNET——實現農產品電子化物流的基本前提
從圖二中,我們可以看到INTERNET是連接農產品物流各節點的脈絡,通過互聯網農產品生產者可以了解市場需求信息,并有針對性的組織生產,從而確保農產品的供需平衡,縮小農產品市場價格波動幅度,降低市場風險;物流中間商可以根據農產品的供給信息和需求信息,合理的組織倉儲和輸運,減少農產品在產地供過于求、銷地供不應求的現象,降低信息不暢所帶來的經營風險;最終消費者可以通過網絡了解農產品供給信息和市場價格信息,減少由于信息不對稱所帶來的損失。因此,互聯網建設尤其是農村互聯網的建設是實現農產品電子化物流的基本前提,盡管這個前提在目前階段還沒有實現,我國只有0.8%的農民能夠上網,相對于美國的51%、巴西的14%來說還有較大差距,但已得到相關政府部門的重視,比如信息產業部在2006年229號文《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的意見》中提到“大力推進農村互聯網建設……確保十一五末全國基本實現鄉鄉能上網的規劃目標”,相信這一前提在近年一定會實現。
2.信息技術——實現農產品電子化物流的客觀條件
現代農產品物流的發展目標是以最快捷的方式,最低廉的成本,最高效的運作模式為社會提供最優質的服務,這不僅需要較高的管理水平,還要有先進的技術為之服務,這就要求現代物流體系要吸納和采用許多代表當今科技發展水平的現代化技術,還要其本身不斷創新和開發許多獨特的物流技術。從基礎應用技術層面上講,需要以地理信息系統(GIS)、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PS)、條碼技術(BarCode)、射頻技術(RF)為基礎;從環境體系技術層面上講,需要電子數據交換(EDI)做支持;在作業管理技術層面,需要及時制技術(JIT)、分類管理技術(ABC)做支撐;在銷售時點管理技術層面,需要銷售時點信息系統(POS)、有效客戶信息反饋(ECR)、自動連續補貨技術(CEP)、快速響應(QR)做保障。但這些技術在我國農產品物流體系中的應用還處于初級階段,要實現我國農產品電子化物流就必須加快信息技術的應用。
3.第三方物流——實現農產品電子化物流的重要保障
農產品生產者大多分布在農村,信息較為閉塞,很多農產品供應商找不到合適的銷售商,而銷售商也不知道如何尋找供應商,造成“農民愁白頭,商家跑斷腿”的現象。利用第三方物流,可以通過其建立的信息網絡系統,迅速的收集和處理市場供求信息,將供應商和銷售商聯系起來,促成交易,平衡供需。另外,農產品的區域性、季節性以及生命周期較短等特征決定了農產品更需要第三方物流來完成配送,通過專業的物流配送,可以縮短流通時間、擴大流通半徑、減少流通損耗、降低流通成本。因此,第三方物流是構建信息流、商流、物流合一的現代農產品電子化物流體系的重要保障。
4.電子商務——實現農產品電子化物流的必要手段
隨著農產品物流的發展,高成本、低效率的對手交易模式已難以適應農產品流通的要求,市場呼喚更加先進、即時、高效的交易模式。電子商務不失為一種良好的借鑒手段,它的廣泛運用,有利于減少農產品流通環節,縮短供應鏈,構建出“農產品生產者——農村銷售合作組織——電子商務批發市場——網上零售商——最終消費者”新型的農產品電子商務流通鏈,縮短流通時間,減少交易頻次,降低流通成本,改變市場條塊化、信息不對稱、缺乏充分競爭的市場環境,提高市場透明度和公平性,建立反應靈敏、健全有效的公平價格形成機制和規模大、信息流暢、透明度高、競爭充分的全國農產品統一市場,對我國農產品流通和農業經濟的發展必然會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因此,要實現農產品電子化物流,電子商務是一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
四、結束語
今天,我國現代農產品物流體系的發展還剛剛起步,存在流通成本高、流通主體多、流通渠道長、交易手段落后、組織化、信息化程度低等現狀。要解決這些問題,我們必須利用先進的網絡技術,以電子商務為依托,把有形市場和無形市場有機結合起來,構建起基于電子商務的農產品物流新體系,推進我國農產品信息化的發展,形成農產品流通的新戰略新舉措。
參考文獻:
[1]王宇飛:農產品物流呼喚電子商務[J].科技致富向導,2005(4)
[2]易法敏周宏:農產品網絡流通中心模式探討[J].商業時代,2005(27)
[3]周歡黃立平:構建新型農產品物流信息平臺[J].江蘇農村經濟,2005(6)
[4]黃祖輝劉東英:我國農產品物流體系建設與制度分析[J].農業經濟問題,2005(4)
[5]王寧黃立平:基于信息網絡的農產品物流供應鏈管理模式研究[J].農業現代研究,2005(2)
[6]喻曉燕黃立平:供應鏈環境下農產品物流運作模式研究[J].上海商學院學報,2005(1)
[7]陳淑祥:簡論我國農產品現代物流發展[J].農村經濟,2005(2)
關鍵詞農產品國際營銷特色經營
我國加入WTO,就意味著我國農業將同國際市場和國際自由貿易體制逐步接軌,這就要求農業要以更加開放的姿態參與國際一體化經營。目前,我國農產品進入國際市場的時間不長,參與經營的農產品品種不多,進入的市場領域不寬,經驗相對不足,在從事對外貿易過程中還存在許多挑戰,這些主要挑戰表現在:①食品安全的挑戰。我國用以出口的農產品,難以滿足發達國家的品質標準;②缺乏國際營銷經驗的挑戰。對國際農產品貿易市場的了解和知識還相當缺乏,更缺乏精通國際市場的營銷人才;③產品層次差距的挑戰。由于我國參與國際營銷的農產品以勞動密集型農產品為主,產品結構層次低,附加含量不高;④貿易保護主義的挑戰。入世以來,我國出口產品遭國外貿易壁壘重重圍困。尤其是農產品,更成為國外貿易保護主義的犧牲品。
為應對上述挑戰,農產品營銷者應加強對農產品營銷組合策略的研究和運用。其中突出特色經營是農產品國際營銷應對挑戰的必然選擇,是在新的國際環境下求得發展的正確途徑。所謂特色經營就是農產品國際營銷企業在市場營銷差異化戰略思想的指導下,在經營的產品、品牌;提供的價格、服務;采取的分銷、促銷措施等方面揚長避短,在與國際農產品競爭中將整體劣勢變為局部優勢,贏得市場發展空間。它可以優化企業的資源配置,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獲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它有利于企業走出目標市場定位的誤區,促進企業經營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最終形成在世界市場上獨特的經營品牌和風格。農產品特色經營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產品特色
產品特色是指向國際市場提供不同于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差異產品,以適應不同國家或地區市場的特殊需求,并獲得相應區域的市場優勢。產品特色經營的優點是:能更好地滿足消費者的個性需求,贏得國際消費者的喜愛;有利于開拓國際市場,增加產品銷售量,也有利于樹立良好的產品國際形象。
集中精力發展特色農業,培育具有國際比較優勢的農產品是農產品特色經營的基礎。①結合資源條件,發展精細農業。我國地域遼闊,物種豐富,各地有不同的自然地理環境和獨特的經濟作物,因此,在參與市場競爭中,一定要圍繞資源做文章,充分發揮各地的特色優勢,切實把農業辦精、辦特、辦活。要站在國際國內統一大市場的高度,去尋求各地的最大比較優勢,去定位農產品的最佳發展品種,切實把資源優勢變為市場優勢;②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的特色種養業。我國的優勢農產品目前主要是“勞動密集型的農產品”,如蔬菜、水果、花卉和畜產品等,這些農產品在出口方面具有明顯的價格優勢。特別是畜產品出口占農產品出口總量的40%,具有明顯的優勢。要突出重點,培育具有明顯出口競爭優勢的名優茶、瘦肉型豬、蔬菜、花卉、畜禽、淡水產品等勞動密集型的特色種養業;③開發同一產品的不同用途,滿足差異化的需求。目前我國的糧食生產(如玉米、小麥等),各具優勢。針對各種用途而生產的農產品,經合理調配擁有廣闊的市場。比如不同品種的柑桔,有專門用來榨果汁的,有專門供應水果市場的;不同的玉米品種,有的只能作飼料,有的則可以提取生物保健品。合理開發同一產品的不同用途,既可以相對分流一般品種,緩解品種單一的壓力,又可以更好地滿足國際市場的差異化需求。
2品牌特色
品牌特色就是農產品經營者在國際市場營銷中建立具有較高知名度、具有個性特征的品牌。突出民族品牌的經營,是農產品國際營銷者正確的選擇。民族特色品牌的經營有助于促進產品銷售,樹立產品形象;有利于滿足消費者品牌消費的心理和精神需求,培育顧客的忠誠度;有利于帶動新產品的銷售,擴大產品組合。
農產品品牌特色的實施方式:①改善和提高農產品品質,是建立品牌特色的基礎。要堅持以優良的品種、優秀的品質去拓展市場,爭創農產品的質量品牌;②發展農業龍頭企業,培育知名品牌。要大力發展具有品牌效應、規模效益的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以農產品加工業的發展促進種養業的提高。要優先培育農產品精深加工特別是外向型深加工企業,提高產品附加值,增強國際競爭力;③注重科技進步,發展綠色農業。要加快形成與農業產業鏈相適應的農業科技鏈。加強對農產品精深加工和現代流通技術的研究、開發和應用,促進農業產業層次的提升和知名品牌群的形成。要大力推行農產品全程的標準化生產,著力提高農產品的質量和安全水平。積極按國際慣例開展產品認證和質量管理認證。按照安全、優質、環保和高效的要求,發展無公害、綠色和有機農產品生產基地;④加大開放力度,拓展農業發展空間。要注意外引資源,積極與外商合資合作,引進國際先進的農產品生產技術和管理經驗,同時可以鼓勵有實力的企業、農民走出國門,到國外興辦種養業基地和初級加工項目,拓展進入國際市場的方式。
3價格特色
價格是國際市場營銷中十分敏感而又難以控制的因素,它直接關系著市場對產品的接受程度,影響著市場需求和產品利潤的多少,涉及到生產者、經營者、消費者等各方面的利益。農產品國際營銷中,主要應注意差別定價策略的運用,形成自己的價格特色。
首先要對產品分級分等,實行產品差別定價。我國許多農產品缺乏細分,形成好壞一個價,不利于產品價值的實現,對同類產品實行分級分等,按照不同等級分別定價,能使消費者產生貨真價實、按質論價的感覺,比較容易為消費者所接受,從而有利于擴大產品的銷量。在對產品分級分等時,除考慮產品的內在品質,即提供給消費者的基本效用外,還應考慮產品的包裝、裝飾、附加服務等給消費者帶來的延伸效用因素。國際農產品經銷商應注重產品延伸效用的創造,為購買者提供比同類產品更多的購買利益,而從產品高位定價中獲取更高的附加收益。
其次要進行國際市場細分,實行區域差別定價。農產品國際營銷者應對全球市場進行細分,根據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消費者的收入水平、消費習慣、消費心理等因素,實行區域差別定價。例如,西歐的消費者由于購買力高,消費心理特點是喜新厭舊、追求時髦,他們對食品飲料的心理消費可以概括為營養化和方便化。在食品和飲料中,要求消費品種類多、有營養、能開胃、健脾、強身,又不會使人發胖,同時要求食用方便、節省時間。所以,高熱量產品和普通蔬菜的消費比重下降,而新鮮水果、肉、蛋、水產品、奶制品、植物油等產品則相對上升,方便食品、小包裝產品和飲料、具有異國風味的菜肴和調味品頗受歡迎。根據這些特點,銷往西歐的農產品就應采用高品質配以高價格的策略,相反,銷往南亞、東歐等地的產品則只能采取適當的低價策略。
4渠道特色
渠道特色是指選擇與自身經營條件相適應的銷售渠道。選擇有豐富國際營銷經驗的經銷商與之聯合經銷,或委托國際中間商委托其分銷,可以彌補農產品經營者國際營銷經驗的不足,快速開拓國際市場。
由于我國農產品進入國際市場時間不長,農產品的國際市場占有率低,經營者缺乏國際營銷經驗,要迅速打開國際市場,可取的辦法是與國際農產品經營企業開展聯合分銷。外聯國際市場,內聯國內生產基地。當前,跨國公司已成為推動全球經濟增長的一種動力,跨國公司都在努力尋找合作伙伴。例如,設立在上海的沃爾瑪、家樂福等,就通過采購、聯銷等手段,把我國大批農產品推向國際市場。在聯合分銷中,還可以通過聯銷伙伴引進國際先進技術改造和提高我國的農產品品質,像安徽種子公司與美國岱子棉公司、孟山都公司共同組建生產、加工銷售棉種的合資公司,引進的美國保鈴棉、抗蟲棉種,就是運用轉基因生產工程技術培育而成的高科技產品。
利用經紀人和商,也是開拓國際農產品市場的有效途徑。國際農產品經紀人和商主要分為以下幾種:①產品經紀人。經紀人的主要作用是為買賣雙方牽線搭橋,協助他們進行談判,買賣達成后向雇傭方收取費用;②銷售商。銷售商是在簽訂合同的基礎上,為委托人銷售某些特定產品或全部產品的商,對價格、條款及其他交易條件可全權處理;③傭金商。在西方大多數傭金商從事農產品的代銷業務,還執行替委托人發現潛在買主、獲得最好價格、分等、再打包、送貨、給委托人和購買者以商業信用、提供市場信息等職能;④拍賣行??赏ㄟ^拍賣行經營的商品主要是蔬菜、水果、茶葉、煙草和羊毛等農副產品,因為這類產品的質量、規格不夠標準,不易分等。
5促銷特色
促銷是企業在買方市場條件下占領市場的“金鑰匙”。農產品經營者在促銷手段的運用上要避免雷同和缺乏特色,要采用靈活多樣、針對性強的促銷方式,使促銷活動成為強有力的競爭武器。
傳統的國際營銷促銷方式有人員推銷、廣告、公共關系和營業推廣。在我國農產品的國際營銷中,促銷策略的重點應放在國際公共關系和廣告宣傳上。在國際公共關系方面,應利用中國加入WTO,中國與世界各國政治、經濟關系日益密切的大好時機,充分利用WTO規則提供的有利條件,積極尋求與主要農產品進口國的貿易協定的簽訂,為農產品長期穩定地進入國際市場鋪平道路。在廣告宣傳上,要突出宣傳中國產品的特點,同時可配合宣傳中國的民族文化和風俗習慣,激發消費者的購買欲望。由于我國農產品主要以農戶經營為主,很難獨立進行促銷宣傳,這就需要政府扶持和農戶間的組織,政府可以官方或半官方的方式發起,由農產品經銷商組團,向各國的政府官員、工商界和消費者宣傳中國的改革開放,宣傳中國的產品及營銷政策,擴大影響。
參考文獻
1胡正明,張喜民.國際市場營銷學[M].濟南:山東人民出版社,2002
2劉惠宇.經濟全球化與中國農業發展[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