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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國內的基層監督機構的崗位人員配置方面還有待完善。例如:在很多的鄉鎮財政監督機構存在著“同班人馬,兩塊牌子”情況,甚至在一些偏遠的鄉鎮,并沒有建立相對的財政監督機構。缺乏專業的監督機構以及監管人員,勢必會導致基層監督工作的形式化。
(二)財政監督管理制度缺乏規范性和實效性
目前,國內的財政監管制度的構建工作尚處于發展階段。監管系統的各個環節的銜接工作還無法有效完成。其中,部分監督管理制度可操作性不強,以至于常出現權責不明等問題。這些制度上產生的問題,嚴重地制約著基層財政監督部門的執行效率。甚至在某些方面,出現了一定的“監管真空帶”。
二、基層財政監督管理工作改進措施
(一)對監督內容進行規范
財政部應該以《財政部門內部監督檢查指南》為指導思想,對會計信息質量檢查進行分門別類地加以規范。同時,將《會計法》等作為監督的重要依據,對質量監督的重點會計信息進行明確。金融企業亦是要以《金融企業財務規則》為依據,制定相應的金融企業特定規范。在對行政事業單位進行會計信息監督過程中,要將監督的重點放到政府采購以及國有資產使用與管理等方向。
(二)提高內部監督工作的交流與指導
目前,在基層財政監督管理過程中,普遍存在不規范問題。為了更好地對其進行規范,省市級財政部門應對基層財政部門的監督工作進行有效監督,并結合出現的監督問題,進行適當地工作指導。另外,還可以通過開展各類內部的監督工作會,增加基層監督人員的交流,從而使其對監督制度了解的更為深入,執行時更加能夠做到靈活運用,進而提高監督執行效率。不僅如此,還要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有效的業務培訓工作。在培訓的過程中,適當選取部分經典的執行案例作為重點講解內容,從而幫助監督管理者對內部監督的重要作用深入理解。在日常的工作中,還要設定一定的考核目標,以此來督促基層財政監督部門工作人員提高自身的執行能力,進而更好地推動基層監督管理職能的達成。
(三)對專項資金加強研究,實現績效監督
將專項資金進行類型劃分,并制定出相應的監管方案。對財政部門的內部資源進行優化整合,并在對專項資金進行檢查的過程中,聘請相關的評審專家來彌補監督人員職業能力不足等問題。在監管人員進行專項資金檢查的過程中,及時地配置適當的業務培訓工作,進而更好地提高基層財政監督管理者的職業素質以及道德水平。在監督管理開展過程中,為了鼓勵監管人員積極地投身到監督管理工作當中,應采取一定的績效機制,設立明確的績效監督標準,從而有效提高績效監督管理質量。
(四)積極推進鄉鎮財政資金就近就地監管
鄉鎮財政資金就地就近監管是財政部門創新管理的重要舉措,是財政“雙基”建設的重要內容,對促進財政管理基礎工作和加強基層財政建設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具體內容包括:建立組織網絡,推進就地就近監管工作有序開展,各鎮(街道)成立相應組織,明確責任,形成財政所長負總責,鎮(街道)財政資金聯絡員具體抓的工作機制,為鎮(街道)資金監管提供強有力的保證;健全規章制度,促進就地就近監管工作規范運行;開發系統軟件,推動就地就近監管工作高效運轉;建立事前管控、事中監控、事后分析的閉環管理機制,各個主體之間、各個系統之間緊密聯系,一環扣著一環,從而實現項目流、資金流、信息流的有機統一,從技術層面有效地解決了信息通達、公開公示、抽查巡查三個關鍵環節的協調運行問題。
三、結束語
關鍵詞:食品衛生 基層 監督 對策
【中圖分類號】R-1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8-1879(2012)02-0227-02
食品安全是保護人類健康、提高人類生活質量的基礎,也是經濟社會穩定發展的重要保障。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的飲食觀念也發生了變化,人民群眾對食品安全的關注和要求越來越強烈。筆者對基層食品衛生監督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進行淺談,現報告如下。
1 當前基層農村食品安全存在的問題
1.1 基層農村初級農產品質量難保證。一是植物性初級農產品質量難保證。由于農民缺缺乏相應的農業知識,違規或大劑量噴灑農藥,致使蔬菜、水果及其它植物性農產品殘留農藥;使用化肥不合理,使化肥在土壤中的殘留超標,生產出的蔬菜對人類健康造成威脅;再次工業“三廢”中含有二氧化硫、氟化物、氯、汞、砷等對人體有害的物質,有的會直接污染蔬菜瓜果,使得植物性初級農產品的質量難以保證。二是畜禽等動物性產品質量難保證。特別是豬肉質量難以保證。養殖戶為加快豬的生長速度,提高瘦肉率,違規使用“瘦肉精”等違禁獸藥,對人體健康危害嚴重,嚴重者引起中毒;家禽、家畜宰殺前不檢疫,宰殺后加工、貯存不當,都易引起細菌性食物中毒。
1.2 無證無照小作坊、小吃店普遍存在。目前基層食品生產加工散、亂、差的小企業、小作坊普遍存在。很多食品生成企業都是小作坊、家庭式的生產,他們大都在沒有辦理任何證照的情況下就開業經營,生產條件簡陋,很多是前店后坊、即做即售的小食品加工企業,相當一部分缺乏有效監管和嚴格的生產標準。從業人員素質低,生產、經營管理落后,設備設施陳舊,一些食品小作坊貪圖私利,偷工減料,非法購進劣質原料,制售偽劣食品;有的用知名品牌的商標和包裝,冒充正規廠家的產品,誤導消費者。
1.3 假劣食品充斥基層農村市場。一是農村小商店、小賣部、小超市及集貿市場等在一定程度上成了銷售偽劣食品的集散地、傾銷地。小商店里等備受農民歡迎的是廉價的各類小食品,且大都是一些劣質、過期食品、“三無”食品,這些食品中有許多加入了色素、防腐劑、甜味劑等添加劑,嚴重危害著農民消費者健康。
1.4 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意識較為淡薄。一是受消費水平和消費觀念的影響,群眾的消費取向主要是“價格優先”,購買食品首選價格“便宜”,然后是數量、口感,一般不特別考慮食品安全問題[1]。二是群眾普遍缺乏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識,雖然很多群眾能意識到食品安全衛生的重要性,往往不重視或并不知道如何識別安全食品。三是群眾的自我權益保護意識較差,遇到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很多人不知道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這些因素都為低成本、低價格的假冒偽劣食品提供了生存的土壤。
2 目前基層食品安全監督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2.1 人員崗位設置不合理。目前,基層衛生監督所一般有衛生監督員2~3位,監督人員要完成從許可證的審核發放到日常監督、查處違法案件、執行臨時指令等大量工作,平均每個監督員要對幾百家單位進行監管,不可避免地使執法工作只能浮在表面,無法深入[2]。同時,監督員被要求管到每一戶,強調的是覆蓋率,這樣的結果是每戶都跑到、說到,但監督工作的力度不強。
2.2 監管人員的素質存在差距。衛生監督涉及學科多,對人員的能力和綜合素質要求高,需要具備專業人員。然而,在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監督員不能耐心研讀食品安全監管的法律法規,具備相關的法律知識,結合實際靈活運用法律法規的能力有待提高;不能根據發展及時調整知識結構,對于食品安全檢測一知半解,實際操作能力不高;重視執罰、忽視管理現象也時有發生。
2.3 食品檢測機構建設滯后。目前,基層的食品檢測力量分散,資金、設備嚴重不足,檢測手段落后,檢測周期長,很難為食品質量監管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持。其次,基層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檢測手段較為簡單,監管人員僅憑眼觀、手摸對市場進行檢查,對簡單的食品標志不清、不齊,過期變質,相關證照不齊或無證等還能檢查識別,但對于食品添加劑、成份含量是否符合要求,衛生指標是否合格等卻無法檢測。
3 基層食品衛生監督管理對策
3.1 健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危害分析關鍵控制點(HACCP)為立法的基礎強調預防為主,明確建立預防性監督體系,加大處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對法律規定的一些條款做出量化指標,提高行政部門的執法力度。建立從“農田到餐桌”整個食物鏈,實現從初級原料、生產加工環節、終端上市產品到售后質量反饋的無縫隙銜接[3]。
3.2 建立食品行業的市場準入制度:政府研究制定有關食品行業的市場準入制度,將從業人員及企業資格的認定納入統一規范的法制軌道。為整個食品安全機制提供一種有效的組織形式和管理模式,是保障食品安全,提高行業質量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
3.3 認真貫徹、全面落實“預防為主,動員全社會參與,依靠科技進步,為人民健康服務”的衛生戰略指導方針。樹立社會大衛生的意識,全方位的思維方式,指導和開展衛生監督與衛生防病工作,并促進、爭取政府加大衛生投人。
3.4 加大衛生與法制宣教力度,提高全民食品衛生知識與自我衛生保健意識能力,提高全民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意識與水平。強化基層農村食品安全的社會監督,動員社會廣泛參與,充分發揮農村廣大群眾的積極性,形成“人人重視食品安全,人人參與食品安全監督”的良好氛圍,從而延長監管鏈條,將基層食品安全監管引向深入。
參考文獻
[1] 周應恒.食品安全:消費者態度、購買意愿及信息的影響—對南京市超市消費者的調查分析[J].中國農村經濟,2004,11:53-59
[關鍵詞]基層財政 監督 問題 對策
財政監督是我國財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財政管理工作正常運行的重要保證。近年來,基層財政部門在規范管理與依法理財等方面取得較為突出的成績。但由于依法理財以及科學理財方式在基層單位實施的時間不長,我國基層財政部門在財政監督的工作方式、監督手段以及財政法制建設等廣大還存在一定的問題,對我國的改善基層財政監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基層財政監督存在的問題
1、財政監督意識不強
我國各地建立財政監督雖然已有不少時日,但由于宣傳的不到位以及一些計劃經濟時代的思想影響,在一些基層單位,人們對財政監督明顯認識不高。在財政上的理念,還停留在以前的那種自收自支的層次上,這也使得一些基層單位人員對財政監督不理解,甚至不愿意去理解,從而在實際工作中不支持甚至是反感財政監督工作。同時,在基層單位,財政監督工作中存在比較普遍的不愿意監督、監督不嚴、監督不堅決等情況,這種緣于人們思想觀念偏差的現象,對基層財政監督工作的開展十分不利,不僅使財政監督工作人員的工作難度加大,更是使廣大基層工作不能養成按程序辦事的良好習慣,嚴重影響了我國基層一部分地區的財政監督工作。
2、對財政監督工作理解不正確
地方財政監督工作履行著監督財政資金使用的職責,這也使得一些地方領導對財政監督工作產生不正確理解,擔心財政監督“捅婁子”、惹麻煩、影響政績。在這種思想的影響下,一些部門片面地將經濟的開放搞活與財政監督對立起來,甚至,為違紀單位或個人說情,干涉地方財政監督工作的開展。地方保護主義與單位本位主義思想的作祟,各種人為設置的障礙,一些基層財政部門領導應對這種情況,只知一味退讓,沒有很好地堅持原則,使地方財政監督不能很好地開展,財政監督職能得不到有效發揮。
3、監督方法不多
從我國財政相關法律法規上看,財政監督部門只有監督權與建議權而沒有處分權,這種情況一方面使基層財政監督工作受到諸多約束,對于一些屢次出現問題卻屢犯的單位和個人由于缺少處分權,只能一次次地給出同樣的建議;另一方面,這種多次重復出現的問題,也反映財政監督工作辦法缺少創意,基本還是突擊檢查與專項檢查的老花樣,不僅難以真正發揮財政監督的作用,更使一些地方的財政監督管理工作流于形式。同時,財政監督工作存在著與其他部門執法的交差與沖突,這種職責不明確,大家都來管又都不管的局面,使一些地方出現基層財政監督工作的死角。針對這種情況,需要我們不斷地進行職能的協調,明確各自職責范圍,從而保證財政監督工作的全面覆蓋。
4、監督制度不到位
在我國各項規定財政監督職責的法律法規的條文中,有關我國財政監督制度的規定非常寬泛,過多的強調原則性問題,使我國的財政監督制度的可操作性比較差,甚至有些地方出現不同部門出臺的制度相互沖突的現象,從而使這些地方的財政監督工作非常混亂。制度的不健全、不系統,給了一些不法分子鉆空子的機會,紛紛利用這種財政監督管理上存在的漏洞,進行一些的諸如設立“小金庫”或是立賬外賬,使國有資產面臨著大量流失的可能性。另外,監督制度的不到位,使一些企業利用國家在財政稅收領域中給出優惠條件,進行逃稅、騙稅,使得我國基層稅收應收難以收上來,應該罰款的也是只能輕輕處罰了事,在這種情況下,財政監督制度的缺失,使我國的基層財政監督工作不僅難以開展,更是難以取得實效。
5、法律法規不健全
建立社會主義市場機制以來,隨著依法治國理念的深入人心,我國經濟社會的法制建設日益完善,這從近些年越來越多有關財政及財政監督的法律法規的出臺可見一斑,這些法律法規的出臺,為我國財政經濟運行與評價提供了初步工具,使我國的財政監督工作有了新的起色。但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隨著我國對外經濟交往的日益密切,經濟運行已呈現出復雜化與多元化。在這種情況下,以往有關基層財政監督的法律規定已經過時,難以協調二者間的關系。當前我國基層財政監督中涉及到法律法規不健全的主要情況有:財政支出的透明度缺少相關規定,不得解繳、征管、人均不均,資金全用效益低下,擠占挪用財政資金成為地方鄉鎮對抗上一級政府的有力武器。在對待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等現象時,由于缺乏相關法律依據,基層財政監督工作開展地不理想,特別是出現一些的因為法律法規不健全,而難以適用法律,權大的的打擊財政監督部門作為上一級。
二、加強基層財政監督的對策建議
1、加強財政監督隊伍建設
沒有一支作風頑強、專業水平高的財政監督人才隊伍,又如何能在這個法律依據欠缺,外部環境不好的情況下,真正做好基層財政監督工作。加強財政監督隊伍建設,一是開展專項培訓,集中全體基層財政監督人員進行思想教育,幫助員工樹立政治觀念、大局觀念與法制觀念,提高認識,防微杜漸,從而培養一支廉潔自律的高素質量的基層財政監督隊伍。從而高質量、高效益為政府的聚好財,用好財,理好財,努力實現財政資金使用的最優化,將財政監督管理細化到每一步的財政工作中去,促進財政管理水平的提升。二是要在全體基層財政監督人員中開展專業技能培訓,以往我們的財政監督工作中出現的一些問題,都是緣于我們的財政監督工作人員專業水平不高,對政策法規的運用不熟練,從而使監督工作開展不理想。要從財政知識、金融知識、法律知識以及常用審計方法等方面進行工作人員的培訓,將我們的基層財政監督隊伍打造成具有熟練業務水平的精兵強將,確保財政監督工作的順利開展。
2、重視財政監督職能的整合
為保證基層財政監督工作的順利開展并取得成效,各級領導必須重視提升財政監督管理工作的層次,一方面要理順財政監督工作部門與各個業務機構的工作關系,使之成為一個有機的整體,建立對財政監督工作的正確認識,避免歧視性的工作局面出現。另一方面,要建立起由財政專職監督機構統一協調的財政監督機制,充分發揮財政監督機構的作用,改進和提升監督管理工作水平,形成以基層財政監督機構為主,各部門積極參與的監督管理網絡,切實推進基層財政監督工作的開展。
3、豐富工作方式
長期以來,在我們的基層財政工作中,工作方法都是沿用了幾十年的方法,這樣的工作方式方法在當今時代顯然已經難以適應,特別是時代的變遷以及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給我們的財政監督管理工作帶來了新的變化,隨著新時期財政工作的內容發生了一些變化,相應地,我們的財政監督管理方式也應該隨之進行調整。要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為前提,以實現有效財政監督為目標,充分運用現代化的信息技術,強化財政監督管理工作。要從內外部想辦法,以日常監督管理配合專項監督管理,實現監督與管理的并重,從而為我國基層財政監督管理工作貢獻骨干力量。以創新的工作方式,提高我們基層財政監督工作效率,為我們的基層財政監督管理工作開創新的局面。
4、創新監督機制
以往的工作經驗告訴我們,沒有一個有效的監督機制,要想做好基層財政監督工作幾乎沒有可能。必須要有相應地監督機制,對基層財政監督工作人員的工作行為進行約束,以使財政監督工作以良好的形象獲得更多人的支持和更大范圍的認可,為做好基層財政監督工作創造寬松的工作環境。創新監督機制,要在財政部分引入內部監督機制,以此來規范財政監督管理的各項行為的合法,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應用現代科學技術,提高基層財政監督管理水平與效率。同時,要加強各個部門之間的協調,為基層財政監督工作的順利進行與監督效率的提升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從而實現基層財政監督管理工作的創新發展。
5、持續改進,依法理財
我國基層財政監督的目標,是最終實現依法理財,從而為我國的財政支出把好關,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而這之前的各種問題以及解決方法,都是在追求基層財政監督的目標。從當前的基層財政監督工作情況來看,一方面要加強依法監督力度,堅決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政部門的相關財政監督規定,持續改進基層財政管理工作,加大對違法問題的監督。另一方面,要加強財政預算監督管理,嚴格按《預算法》執行相關任務。另外,還應堅持綜合財政預算與部門財政預算相結合,從而提高政府預算的完整性與調控性。
三、結束語
基層財政監督要從實際出發,在大局意識與經濟效率意識的引領下,不斷創新工作方式和創新監督機制,從而實現基層財政監督管理工作的規范性,促進我國基層財政管理工作的開展。
參考文獻:
[1]程志興,李軍.淺談基層財政監督工作的現狀[J].財經管理,2004.1
[關鍵詞] 基層 動物衛生 監督 執法
[中圖分類號] S851.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3-1650 (2013)12-0215-01
新《動物防疫法》實施,隨著獸醫體制改革逐步到位,官方獸醫制度的建立,進一步確立了動物衛生監督執法主體資格,理順了動物衛生監督執法關系,規范了執法程序,構建了執法機構和隊伍,完善了執法裝備,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正在步入法制化,規范化軌道,但是動物衛生監督執法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特別是基層動物衛生監督執法中存在的問題尤為突出。
一、存在問題
第一、執法人員素質不高
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要求執法人員必須具備較高的文化素質、較強的執法能力、較高的專業技能,才能適應現代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要求,但是基層動物衛生監督執法人員大多數出身“治療獸醫”因未從事過執法管理工作,他們執法技能偏低,思維不縝密,視野不寬闊,能“辦案”,擅長辦案的人才少之又少,導致動物衛生監督執法的公信力,影響力不高。
第二、執法機構主體資格不清
《動物防疫法》第八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的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依照本法規定,負責動物、動物產品的檢疫工作和基層有關動物防疫監督管理執法工作?!笔聦嵤谴蠖鄶悼h級以上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為同級人民政府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內設機構,無獨立法人資格,執法主體資格不符合法定規定??h級以下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更無執法主體資格,仍在執行動物及其產品的檢疫工作和監督管理工作,實為未執法已違法。
第三、執法人員工資待遇偏低
《動物防疫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本級政府職責,將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撲滅、檢疫和監督管理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钡?,多年來部分地區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執法的費用仍是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自籌解決,基層執法人員除了工資以外,交通費等補貼一應俱無,工資待遇極低,導致執法過程中重收費輕檢疫、重處罰輕管理的現象經常發生。
第四、監管力量薄弱
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涉及到畜牧投入品生產、使用、畜禽養殖、銷售、運輸、動物產品的生產、加工、貯藏、運輸、經營等諸多環節,監管對象點多面廣。但是目前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編制數均在10人以下,且機構與財務均未獨立,鄉鎮已成立監督分所只是少數,除正常的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工作外,還要從事畜牧局的其他事務,如獸藥、飼料監管等,監管力量薄弱,常導致被動督管,事后監管。
第五、違法行為難以查處
病害動物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病害動物產品經營、動物產品藥物殘留已成為公眾關心的熱點和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的焦點問題。眾所周知,因為管理相對人素質較低,少數不法商販對利益高的追逐,動物衛生違法案件時有發生,但被立案查處的卻是少數。一方面是因為違法行為取證難;二是管理相對人對“獸醫”也執法持輕視和不配合的態度;三是有些違法行為難以規范,如不執行檢疫申報制度出售動物和動物產品等。
第六、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成本較高
目前,我國畜禽養殖規模水平較低,散養仍占較大比重,散養戶已成為動物衛生監督管理的重點和難點問題。他們對動物防疫制度如畜禽標識制度、檢疫申報制度、可追溯管理等知之甚少,對畜產品質量安全意識不強。他們在養殖過程中不執行強制免疫制度,隨意處置病害動物,不履行檢疫申報制度等違法行為的比比皆是,他們的違法行為嚴重,后果輕微。針對一只雞一頭豬的違法行為的查處,使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成本陡然增高,這種現象使動物衛生監督執法陷入兩難境地,一方面立案查處在經濟上得不償失,一方面若不查處,只說服和教育很難糾正此違法行為,也與農業部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六條禁令”第六條“嚴禁發現違法行為不查處”的規定不符。
第七、執法手段落后
因動物衛生監督無執法經費,執法過程中的必須裝備如取證工具、采樣工具、實驗室檢測設施設備等均不具備,導致執法人員憑經驗執法時常發生。辦案過程中證據少,孤證案較多,關聯證據少,物證少,只憑當事人陳述或證人證言就立案查處的較多,嚴重影響了動物衛生監督工作的嚴謹和神圣。
二、建議
1、規范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設置
要按照三統一標準規范設置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才能依法行使好動物衛生監督管理的權利。一要統一機構名稱;二要統一職責,確立各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動物衛生監管、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的職責;三要統一的獨立法人資格,最好實行垂直管理,這是動物衛生監督執法的思路和出路,否則監督執法將受到內部制肘、外部抗拒等多方面制約干擾。
2、加大經費投入
各級政府嚴格履行《動物防疫法》規定的義務,將監督管理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障實驗室檢疫檢測設施設備和執法辦案所需的攝像取證、快速檢測儀器、交通、通訊等工具設施到位,提高監督執法的質量和效率。
3、加大宣傳力度
采取多種途徑和方式加強《動物防疫法》的宣傳,要堅持四個方面,即面向社會、面向管理相對人、面向領導、面向相關部門,達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使公眾知法、懂法、守法,營造社會各界關心、支持動物衛生監督執法的良好環境。
4、加強培訓力度
一方面要加強對執法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動物衛生監督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才能執好法,另一方面加強對管理相對人的培訓,只有管理相對人的綜合素質得到提高,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才能好執法。
參考文獻
[1]侯偉媛. 基層動物衛生監督執法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J]. 畜牧與飼料科學,2013,03:73-74.
關鍵詞:基礎財政支出 監督問題 對策
我國近年來正在大力發展基層經濟,隨之而來的對于財政支出的監督就是重中之重,財政監督是保證基層財政工作正常運行的必要手段。為了保證資金能夠得到最充分的利用,就要求財政部門針對監督方面存在的問題建立一套完善的監督體系,最大程度的完成財政監督管理工作。
一、基層財政專項支出監督的非凡意義
財政是國家建設的基礎,財政支出監督就是國家建設中最重要的一環,只有嚴格執行財政支出監督管理制度才能保證基層經濟快速穩定的發展。為了保證在建設中每一分錢都能夠得到充分的利用,財政監督就是最基礎的一道關卡,財政部門只有嚴格執行監督管理制度才能杜絕違法犯罪事件的發生。只有進一步完善財政監督制度才能保證資金有效性的支出和充分的使用,從而保障人民的各種權益,使社會能夠更加和諧穩定的發展。
二、基層財政專項支出監督中存在的問題
(一)監督意識弱
國家正在大踏步般的發展經濟,所需監督的項目眾多,監督任務繁重,而且很多監督人員行為懶散,思想消極,不能更好的發揚主人翁意識,以至于在接下來的工作中不能更好的去進行財政監督工作,從而出現工作效率低下,工作質量不高的現象。嚴重影響整個財政部門乃至一個區域的財政支出監督管理工作。更有個別監督人員不能很好的端正自己的作風,導致監督管理工作困難重重。
(二)財政監督制度不夠完善
一方面,雖然我國有很多關于財政支出監督管理制度的法律法規,但是并沒有一套特定的監督管理制度,從而出現同一區域多種監督制度的現象,導致該區域管理異常混亂。
另一方面,由于國家監督管理制度的不全面、不具體,導致很多不法企業利用這一現象大做文章,使國家經濟出現不必要的損失。許多個人企業還會利用財政管理上的優惠政策,做違法的勾當,造成國家財產上的流失。正是因為財政管理制度上的不完善,才造成基層財政支出監督工作不能正常執行,更加得不到實際的效果。
(三)財政支出監督方法單一
從我們現階段的財政監督部門的監督工作可以看出,現階段的監督管理方法主要是通過突擊檢查與抽查的方式進行監督管理,并不能全方位的做到日檢月檢。同時財政部門資金監察也單一不夠全面,主要監督各區域內的財政預算支出,其余方面監察不到位,造成很大程度的資金流失。而且在監督管理過程中也不能夠做到全程監控,從而出現中間環節出現問題而不自知的現象。
(四)財政支出監督管理力度不夠
財政部門現階段主要通過教育的方式進行管理,力度不夠大,并不能夠起到很好的管理效果。對于那些違反了國家財政監督管理制度的企業,財政部門并不能夠從嚴從重的處理,不能追究到主要責任人,從而出現輕微處罰的現象,長此以往,就會造成管理無效的結果,導致經濟不能夠穩定的發展。
三、財政專項支出監督問題的解決方法
(一)加大監督管理人員的培養
要想在其它因素都不好的情況下做好財政監督工作,只有加大財政監督管理人員的培訓與發展。首先要對財政監督人員進行全面的思想教育培訓,加強監督管理人員的政治文化素養和自我工作意識,從而能夠以飽滿的工作熱情去進行監督管理工作。其次要加大財政監督人員的技能訓練,才能更好的完成財政監督工作。以前很多時候都是由于財政監督人員的專業技能方面不夠完善,對各項財政監督管理制度不熟悉,才導致工作不能正常開展,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只有提高監督人員的專業水平才能夠避免此類事情的發生,更好更快的完成監督管理工作。
(二)完善財政監督管理制度,加強監督法制建設
要想更好的解決財政監督管理制度缺失的問題。首先,一定要加快進行財政監督管理制度的法制建設,盡快改善制度不完善的漏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防止違法行為的發生。其次,要統一的制定各地區的財政監督管理制度,明確各部門應當履行的責任和義務,能夠保證監督管理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這有做到財政監督管理制度的健全,才能更好的進行基層財政專項支出的監督工作。
(三)全方位多類別的監督管理
通過對各項財政監督管理工作進行合理準確的分類處理,能夠讓監督管理人員根據不同的類別進行相應的監督方式更快、更好的進行監督管理。財政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對單一的一項財政支出進行內外雙監督方式,最后再通過各部門的協調配合,從而達到更快更準的財政支出監督管理。而且財政部門還可以應用現代化的信息技術進行配合監督,達到高效高覆蓋面的監督,這樣就可以更加全面,更加快速的完成財政支出監督管理 。
(四)加大財政支出監督管理力度
財政部門應該與各大檢查部門相互合作,建立一套完整的合作規程,這樣就可以更加全面的對企業和個人進行財政支出的監督,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做到違法必究,違法必懲,更好的維護國家的經濟利益。
基層財政是國家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推動整個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保證,基層財政專項支出監督管理在國家的經濟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只有加強財政支出監督才能更好的完善經濟體系,才能確保國家經濟持久穩定的增長,同時還能夠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合作,使國家做到統一協調的發展;財政監管是一個國家長治久安,發展振興的基礎財政管理制度,因此要不斷在基層財政管理和監管上做好工作,只有基層財政穩定,才能保證這個國家上層建筑的持續發展,從而促進整個國家的經濟富強。
參考文獻:
[1]李寶勝.基層財政專項支出監督問題研究[J].會計師,2014,(21):66-67
[關鍵詞] 動物衛生監督 問題 對策
[中圖分類號] S85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3-1650 (2017)01-0276-01
近年來,禽流感、小反芻獸疫等重大動物疫病的頻繁發生,瘦肉精等動物產品質量安全事件不斷出現。這不但給畜牧業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同時也直接威脅到畜產品質量安全。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能夠促進畜牧業健康穩定發展,還能保障動物性食品安全,為防控重大動物疫情的發生和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做出了很大貢獻。但在實際工作過程中還存在很多問題,本文結合30年的畜牧獸醫基層工作經歷,提出相關的解決辦法,僅供參考。
1 存在問題
1.1 產地檢疫到位率低,活畜檢疫質量不高
目前,硯山縣城鄉“菜籃子”的動物產品主要依靠的是農村一家一戶分散飼養。但是由于規模不等,數量不一,分布過散,出欄時間不統一的問題,造成報檢率普遍不高。而且一般是在動物裝車后再報檢,造成檢疫難度加大。再加上少數檢疫人員為了降低成本,往往不到檢疫現場檢疫。有時候甚至,把檢疫證明轉給動物交易人員代開代收檢疫證,檢疫質量難以得到保障。
1.2 定點屠宰檢疫相對規范,農村散宰檢疫有待改善
自從開展生豬實行定點屠宰、駐場跟班檢疫以來,定點屠宰場的屠宰檢疫工作,因為其數量集中,環境較好,影響力大和收費有保障等特點,引起了檢疫部門的高度重視。因此檢疫力量相對得到了保障,檢疫的質量較高。而農村鄉鎮地區由于屠宰量少,無生豬定點屠宰場,由肉品經營戶分散屠宰,分散經營,難以很好地進行檢疫監管。
1.3 宣傳力度不大,效果不明顯
基層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對《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不夠大,沒有做到家喻戶曉,相當一部分管理相對人對相關法律法規認識不足,導致執法相對人的法制意識淡薄。
1.4 動物衛生監督執法經費投入不足,監督工作難以落實
目前,各地財政對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缺少相應的經費投入,使監督執法工作經費難以落實,從而使執法難度增大。執法工作的科學性和準確性不高,嚴重阻礙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的順利開展。加之動物衛生監督需要村級協檢員參與,協檢員執法沒有統一的標志和服裝,從某種意義上影響了整個行業的執法形象和威信。
1.5 檢疫監督執法隊伍素質不高,執法工作不夠規范
有的執法人員行為不夠規范,表現在“四個不規范”:一是執法程序不規范。沒有按照農業部檢疫“四到位”的要求實施動物檢疫,有的實施產地檢疫沒有到場到戶,“隔山開證”的現象依然存在。二是收費行為不規范。表現為無檢疫行為收費,如有的不實施檢疫收取檢疫費。三是辦案行為不規范。表現為空手辦案、口頭處罰。四是處罰行為不規范。表現為處罰隨意性大,處罰標準不一。
2 監管對策及具體措施
2.1 廣泛宣傳,正確引導
要充分利用電臺等媒體擴大宣傳力度,特別是向廣大生產經營企業、養殖場戶宣傳,進一步規范生產經營行為;要向社會公眾宣傳,促進社會的監督;同時也要向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宣傳,爭取各級領導重得到視和支持。通過廣泛深入的宣傳活動,引起各級領導和各界群眾的普遍關注和大力支持,提高管理對象的法律意識和依法生產經營的自覺性,為動物衛生監管工作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2.2 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提高執法能力
建議各級政府增加動物衛生監督執法、疫病防控機構的人員編制和執法經費。不斷提高執法隊伍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動物的防疫檢疫、監督和疫病防控工作的開展。還要加強執法體系建設,配備交通、通訊、辦案工具等設備,充分提高執法能力;公開執法監督電話,實行執法責任追究制度,確保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的有效開展,為畜牧業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2.3 加強培訓,提高檢疫監督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
一是提高政治素質。要按照“三要七不準”的內容,規范檢疫監督執法人員的思路和行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公仆意識和責任意識。二是要提高執法水平。要層層舉辦動物防疫檢疫法律法規培訓班,輪訓執法人員,學好法,用好法,切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糾”,保證《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執行完全到位。三是提高專業技術素質。要采取層層培訓,理論與實際操作培訓,業務考試考核,建立考核檔案等形式,提高執法人員的業務水平,做一個適應新形勢的合格檢疫監督執法人員。
2.4 加強管理,組建高素質專職檢疫隊伍
實踐證明,執法人員素質的高低是決定執法水平和執法戰斗力的決定因素。而建立專職隊伍又是提高執法人員素質的重要舉措和客觀要求。因此,要貫徹“依法執法、人本執法、公正和責任執法”的理念。組建專職隊伍,是解決當前執法難問題的重中之重。選用動物檢疫監督執法專職人員時,要嚴格把關,堅持寧缺勿濫的原則,真正地把政治思想覺悟高,有一定專業技術和實踐經驗,能秉公執法,主持正義,堅持真理,捍衛法律的黨員、干部,帶到動物衛生監督執法隊伍中來,建立一支高素質專職檢疫隊伍。
2.5 加強監督,建立動物監督責任制
建立執法內部的監督制度。對執法人員在監督活動中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落實監督責任制,對違法執法的人員進行過錯追究,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各級動物衛生監督部門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建立從上到下的目標責任約束機制,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所長是第一責任人,實行目標管理,切實做到工作有安排,有考核,有獎懲。
參考文獻
[1]凌玉奇,唐建英,唐耀平.動物衛生監督執法的現狀、問題與對策[J].中國動物檢疫,2010,27(4):7-8.
[2]李長存,石文輝.對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的探討[J].中國游錛煲擼2010,27(1):5.
摘 要 國有企業的發展需要對其財務進行有效的監督,財務監督要不斷創新其管理制度,根據目前國有企業基層財務監督的現狀,對其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的探討,并根據國有企業的實際情況采取可行的措施,解決國有企業基層財務監督存在的問題,促進國有企業的持續發展,提高國有企業的收益。文中將對國有企業基層財務監督的現狀進行分析,闡述國有企業基層財務監督中存在的問題,同時,給出解決國有企業基層財務監督存在問題的具體對策。
關鍵詞 國有企業 基層財務 監督 問題 對策
近幾年,國有企業的發展比較緩慢,主要是由于其基層財務監督管理中存在諸多的問題,國有企業基層財務監督的現狀不容樂觀,要不斷加強對其管理,才能促進國有企業的發展與壯大。文中將對國有企業基層財務監督的現狀及其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解決國有企業基層財務監督不足的有效對策。 一、國有企業基層財務監督的現狀
目前,國有企業基層財務監督的現狀十分嚴峻,首先,國家對國有企業基層財務進行監督。國家通過企業的經營者對國有企業進行監督,但經營者的目的是追求企業的經濟效益最大化,與國家監督的目標存在沖突。其次,國有企業內部基層財務監督中監事會是最為重要的監督手段,但監事會對其財務不能進行有效的監督,對企業財務進行監督的財務部門,其體系需要不斷的規范,并且企業的財務監管要在企業的各部門進行全面的實施。最后,社會監督對國有企業財務監督有著重要的意義。隨著企業的不斷發展,國有企業財務監督體系要逐漸實現現代化,積極利用社會監督,而中介機構有利于維護市場經濟秩序[1]。 二、國有企業基層財務監督存在的問題
國有企業基層財務監督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其一,國家對國有企業基層財務監督的制度不健全。國家對國有企業的監督體制不規范,國家對國有企業進行監督的過程中,由于各部門的職能過于分散,導致其監督的職責、權力等都存在問題,各部門缺乏統一的協作,對國有企業的財務不能進行有效的監督;國有企業的財務監督權力過于集中,并且缺乏相應的約束機制,致使在監督過程中極易產生腐敗問題;同時,由于監督體制的不健全,致使對國有企業的監督不全面,進而影響企業的發展。其二,國有企業內部基層財務監督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監事會的監督力度不足。國有企業的監事會并沒有有效的發揮其監督的作用,對其經營者的監管力度不足,主要是由于國有企業監事會的人員是由股東大會代表選擇的傀儡人員,并且監事會的工作人員綜合素質偏低,沒有專業的技能,不能完成其工作內容,監督的效率低。第二,財務總監的監督權限受到影響。目前,國有企業的經營者對其財務管理的權力日益加大,財務總監如同虛設,財務總監的監督工作不能如期的開展,其監督與企業的經濟效益有著直接的影響,企業經營者對財務總監十分排斥。其三,社會監督對國有企業基層財務監督的不到位。在市場經濟的環境中,社會監督是國有企業基層財務監督的重要力量,但在實際工作中,社會監督卻沒有發揮其積極的作用,其中中介機構發展緩慢,其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制約著其社會監督的效果。中介機構為了快速發展,存在著不公平競爭的現象,同時,中介機構的監督水平偏低,不能滿足國有企業財務監督的要求[2]。 三、解決國有企業基層財務監督存在問題的對策
(一)建立健全國家對國有企業基層財務監督的制度
國家對國有企業基層財務監督的體制要不斷創新與改革,要明確國有企業財務監督的主體、職責,并落實其責任,進而對國有企業的財務監督進行全面的管理。同時,國有企業的所有者對經營者進行有效的監督,減少國有企業資產委托的環節,使其關系更加清晰,提高監督效率,保證監督的效果。
(二)完善國有企業內部基層財務監督的體系
國有企業基層財務監督的完善,要建立健全國有企業內部基層財務監督體系,國有企業財務監督的權力要均衡,企業的監事會要對企業進行有效的監督,董事會與監事會進行有效的合作與溝通,保證企業的持續發展,同時企業的所有部門要重視其財務監督工作,將財務監督的工作落實到每一個部門,降低企業監督的成本,提高企業監督的效率,保證企業監督的質量。國有企業的財務部門要進行有效的監督,財務部門要建立健全財務監督制度,聘用具有專業技能的人員進行財務管理,保證其財務管理的水平,促進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加強社會監督對國有企業基層財務監督的力度
隨著現代化企業管理制度的不斷完善,國有企業基層財務監督要不斷加強其社會監督的力度,充分發揮中介機構的作用,保證會計師的專業技能,加強對會計師的考核與聘用,對注冊會計師進行全方位的管理,實現注冊會計師對企業的有效監管。注冊會計師要注重其公平性與權威性,保證其監督的效果,提高企業的監督質量,從而促進企業的全面發展[3]。
四、總結
目前,隨著企業的發展,企業管理制度在不斷完善,國有企業財務監督對企業的發展有著深遠的影響,但國有企業基層財務監督的現狀不容樂觀,存在諸多的問題急需解決,文中對國有企業基層財務監督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進行了闡述,并給出了具體的解決對策,相信通過這些對策的一一落實,國有企業的基層財務監督將更加完善,國有企業的發展將更加穩固。
參考文獻:
[1] 申益初.國有企業財務監督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財經,2011.12(08):4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