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6-10 22: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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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建設“四個”和現代化區域中心城市的戰略目標,堅持“發展是第一要務、穩定是第一責任”,把爭創新一輪“全國綜治優秀市”作為今年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重要目標和社會管理創新的重大任務,以體制機制創新為動力,以服務群眾、化解矛盾和夯實基礎為著力點,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確保社會和諧穩定,著力構建社會管理科學化體系,奮力打造全國社會管理創新“品牌”,以爭創工作的實際成效促進全市經濟社會跨越發展,以優異成績向黨的十獻禮。
爭創工作目標:
(一)社會政治保持穩定。做到“五個不發生”,即不發生重大政治性事件,不發生非法聚集事件,不發生大規模,不發生暴力恐怖事件,不發生集體進京上訪案件。
(二)治安大局保持平穩。做到“三個不發生”,即不發生在全國全省造成重大影響的重特大刑事案件,不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火災事故,不發生重特大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事故;黑惡勢力犯罪得到嚴厲打擊和有效控制,命案偵破率力爭達到95%以上,人民群眾安全感指數力爭達到90%以上。
(三)平安創建提檔升級。全市基層平安創建達標率達到90%以上,各縣(市)區進入全省、全市“平安縣(市)區”行列,其中三分之一的縣(市)區進入“全省優秀平安縣(市)區”行列,市進入“全省平安市(州)”行列。
(四)社會管理創新形成品牌。以加快推進農村新型社區建設為載體,以城市“一站四化”社區公共服務體系和農村“三三聯動”服務管理新機制為特色,著力構建城鄉一體化社會管理服務體系,社會管理創新工作走在全國全省前列,努力打造全國社會管理創新的“品牌”。
二、爭創措施
按照全市社會管理和政法工作會議的署和《2012年全市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工作要點》、《2012年全市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主要工作及責任分工方案》確定的工作任務,提出以下六項爭創措施:
(一)層層落實爭創工作責任。爭創工作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和一級抓一級的辦法,把爭創工作目標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位。各級黨委、政府和各部門要緊緊圍繞爭創“全國綜治優秀市”的目標,研究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爭創工作方案,明確本地區、本部門爭創工作的目標任務,確保不發生影響爭創“全國綜治優秀市”、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力爭各縣(市)區社會管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進入全市、全省優秀平安縣(市)區行列,爭取1至2個縣(市)區進入“全國綜治優秀縣(市)區”行列。同時,市委常委每人聯系一個縣(市)區,市“四大家”領導每人聯系一個重點鄉鎮和市直單位,市綜治委委員每人聯系一個鄉鎮,每季度深系點一次,指導爭創工作開展,督促爭創責任落實。各地、各部門也要采取相應措施,一級對一級負責,確保爭創責任落到實處。
(二)廣泛宣傳發動大造聲勢。各地、各部門要把宣傳發動貫穿整個爭創工作始終,在全社會形成強大宣傳聲勢和濃厚爭創氛圍。3月份組織開展好綜治宣傳月活動,市、縣兩級在大型公共場所同步舉行宣傳啟動儀式,領導發表動員講話,現場發放爭創工作宣傳手冊,有關部門開設宣傳咨詢臺,舉辦宣傳圖片展覽等,掀起宣傳。5月份組織開展一次綜治專題宣傳活動,對近年來涌現的綜治先進典型進行系列宣傳報道。8月份舉辦一次全市綜治干部培訓班,提高素質,為爭創工作增添動力。10月份組織開展一次爭創工作典型集中宣傳報道活動,樹典型,抓示范,把宣傳活動引向深入。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作用,在《日報》開辦“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爭創‘全國綜治優秀市’”專欄,在《電視臺》開辦“爭創‘全國綜治優秀市’進行時”專題,在平安網、社區公共服務網等綜治宣傳陣地,設置爭創工作專欄。利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宣傳活動,市、縣兩級交通部門在城區出租車上統一張貼爭創工作宣傳標語;移動、聯通、電信部門每月向手機用戶群發不少于3條平安宣傳短信;各地在大型公共場所、交通要道設立一批大型綜治宣傳固定標牌,街道(鄉鎮)、社區(村)設置綜治宣傳專欄,切實提高廣大群眾對爭創活動的知曉率和參與率。
(三)實行目標任務項目推進。市綜治委將全年社會管理目標任務細化為47個具體項目,逐項明確牽頭單位、協辦單位和完成時限,到期檢查驗收。各地、各部門也要實行項目管理,以項目建設推動工作創新,以項目管理實現爭創目標。要突出重點,緊緊抓住重大項目,整體推進項目建設。今年,要把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城市“一站四化”社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農村“三三聯動”服務管理新機制建設、流動人口居住證服務管理等作為全市社會管理的重大項目強力推進,努力形成亮點、做成品牌。市綜治委將選擇一批重大項目,實行招標獎勵制度,面向各地、各部門和社會招標,對完成項目任務好的年底實行表彰獎勵。同時,采取“以獎代補”的辦法,對基層社會管理創新項目積極予以扶持,增強基層創新活力。
(四)培育和發展創新創建典型。各地、各部門要以爭創“全國綜治優秀市”統領社會管理創新工作,盡快在全國優秀城市、先進單位中找到標桿,對標爭創,奮力趕超,創出在全省、全國有影響的特色品牌,在全省、全國爭先進、創一流,確保實現全市爭創目標。市綜治委將針對各地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確定一批社會管理創新重點單位,定期開展工作指導,積極培育工作亮點,打造各具特色的創新爭創典型。
(五)加大爭創工作督導力度。賦予全市3300多名平安指導員督導基層社會管理創新和爭創工作的職責,各級政法部門組織平安指導員每月深入所聯系的村(社區)和企業,幫助研究制定創新爭創措施,督促落實創新爭創工作,切實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促進基層創新爭創工作健康深入發展。對平安指導員履行職責情況,以市直政法部門和縣(市)區為單位,一季度一抽查、半年一檢查、一年一考核,對履行職責好的予以表彰,對履行職責不到位的予以通報批評,并把考核結果作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條件。同時,市綜治委(辦)對各地、各部門爭創工作每季度進行一次抽查,半年進行一次大暗訪,年底進行全面檢查,及時通報情況。
(六)修訂完善綜治考評制度。按照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要求,3月份市綜治委出臺全市社會管理年度考評實施辦法,突出重點,量化指標,科學考核,以考核評價為導向,引導各地、各部門加大創新力度、落實爭創措施。5月份市綜治委在過去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度的基礎上,制定完善社會管理領導責任制、目標管理責任制、一票否決權制及有關配套制度。各地、各部門要積極調整工作思路,健全責任制度,以制度為保障推進創新爭創工作。
三、爭創工作步驟
爭創工作分為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
3月上旬,召開更名后的市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市長作動員講話,對我市爭創“全國綜治優秀市”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3月15日前,各地、各部門完成爭創方案制定和動員部署工作。
(二)爭創達標階段(2012年3中旬至11月)
3月25日前,各地、各部門完成爭創目標任務分解工作;3月底前,完成全市重大創新項目招標工作。
3—11月,各地、各部門按照責任分工,全面實行項目管理,落實責任領導,明確工作路徑,確保爭創目標任務在規定時限內順利推進和完成。
4月,市政協就全市社會管理創新及爭創工作組織開展一次專題視察活動。
7月,各級綜治委組織工作專班,采取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的方式,對各地、各部門爭創工作、項目建設工作進行一次集中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研究解決工作出現的問題。
8月,召開一次全市社會管理創新項目協調推進會,通報各地、各部門項目完成進度和暗訪工作情況,進一步部署社會管理創新和爭創工作。
9月,召開一次全市社會管理創新現場推進會或經驗交流會,請項目推進力度大、任務完成好、群眾滿意度高的地方和單位的黨政領導介紹經驗,項目推進遲緩、工作成效不明顯的地方和單位的黨政領導要說明情況,提出整改措施。
10月,市人大就全市社會管理創新及爭創工作組織開展一次專題視察活動。
11月,各地、各部門對社會管理創新及爭創工作進行自查自評,及時查找工作漏洞和薄弱環節,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確保項目建設到位、爭創措施落實到位。
(三)檢查驗收、鞏固提高階段(2012年12月)
市綜治委組織開展年度綜治及爭創工作檢查考評,針對檢查考評結果,落實獎懲兌現措施。同時,結合年度檢查考評,總結經驗,鞏固提高;對工作不足的地方和單位,跟蹤督辦,限期整改,以優異成績迎接中央綜治委檢查驗收。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爭創“全國綜治優秀市”工作,把它作為打造城市名片、提升城市競爭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和“四個”建設的一項重大舉措,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集中精力抓,以爭創活動為載體,提高社會管理創新水平。全市爭創“全國綜治優秀市”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市綜治委牽頭組織實施,市綜治辦負責日常工作。各級綜治委(辦)要切實擔負起組織推動爭創工作的責任,確保爭創工作取得實效。
一、總體目標
綜合整治工作以規范小型鍋爐使用,消除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當地經濟發展為目的。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規范與整治相結合的原則,采取疏堵結合的方式,對具備相應條件,通過整改補充完善手續后達到相關法律要求的予以規范;對嚴重違法,不能完成整改的依法取締。
通過綜合整治,摸清我區小型鍋爐數量、分布情況和安全狀況;小型鍋爐使用業主要取得合法經營的主體資格,城市無煤區內的燃煤鍋爐要實現使用清潔能源的要求,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鍋爐要全部整改到位,對違規安裝、使用鍋爐、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要整改到位,并對檢測合格,符合登記條件的鍋爐進行使用登記。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小鍋爐綜合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區小型鍋爐綜合整治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三、整治時間、范圍和重點
(一)綜合整治時間
2012年月26日至2012年月31日。
(二)綜合整治范圍
經濟開發區,各鎮、辦事處轄區內使用的小型鍋爐,安全隱患比較突出的地區。
(三)綜合整治重點
浴池、小型食品廠、輪胎修補廠、其他用途使用的各類小型鍋爐。
(四)綜合整治內容
重點整治當前我區小型鍋爐使用單位普遍存在的無照經營、環境污染、違規安裝使用鍋爐、操作人員無證上崗等問題。主要內容有:
1、小型鍋爐。重點檢查是否在檢驗有效期內;是否辦理使用登記;安全附件是否定期校驗;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安全附件的配置是否符合要求和定期校驗;承壓原件有無變形滲漏,有無違規私自挖補、更換等;鍋爐房的位置及安全布局;是否有專項應急救援預案。
2、常壓熱水鍋爐。重點檢查鍋爐是否保持與大氣相通;是否違規承壓使用。
3、簡陋鍋爐。重點檢查生產、銷售、使用簡陋鍋爐或者翻新的報廢鍋爐的違規行為。
四、綜合整治職責分工
1、區安監局負責牽頭組織綜合整治工作。
2、質監分局負責對小型鍋爐進行安全監察,依法查處違規改造、使用鍋爐和無證操作的行為,對符合登記條件的鍋爐辦理使用登記。
3、工商分局負責對無照經營的鍋爐使用單位依法清理,并對不涉及前置許可的無照經營行為依法予以取締。
4、區環保局負責查處不符合環保要求的鍋爐使用單位,特別是在控制區域違反規定使用燃煤鍋爐的單位。
5、公安分局負責配合各行政執法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并保障執法人員人身安全。
6、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鎮、辦事處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牽頭組織開展對轄區內小鍋爐管理綜合整治工作,組織開展調查摸底、登記建檔、聯合檢查,在各相關職能部門指導下對鍋爐使用單位存在的違規行為進行查處、整治,及時匯總上報小型鍋爐綜合整治進度和工作開展情況等。
五、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一)隱患摸底排查階段(2012年月26日至2012年月20日)。
由各鎮、辦事處,濟開發區管委會組織對轄區內小型鍋爐使用單位是否存在無照經營,違規安裝、使用鍋爐,鍋爐操作人員無證上崗,在城市無煤區內使用燃煤鍋爐和消防安全隱患等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和隱患排查,對排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立即處置,并逐一登記、建立檔案,將掌握的基本情況及時上報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整治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能,加強對鎮街工作的指導和支持,切實配合鎮街開展好綜合整治工作。
(二)綜合查處階段(2012年月21日至2012年月10日)。
由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從各成員單位抽調人員力量,組成綜合執法組,按照整治與規范相結合的原則,對各鎮街在小型鍋爐隱患摸底排查中發現的存在無照經營,違規安裝、使用鍋爐,鍋爐操作人員無證上崗,在城市無煤區內使用燃煤鍋爐和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使用單位進行集中整治。整治中,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小型鍋爐使用單位或個人,由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依法進行查處,該取締的要堅決取締,該行政處罰的要堅決處罰。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2年月11日至2012年月31日)。
各鎮、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區有關部門對小鍋爐綜合整治工作進行自查,并將自查情況和整治工作總結于2012年月20日前報區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由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形成整治工作總結上報區政府。區綜合整治領導小組將組織對各鎮、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部門整治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于不落實和執行不到位單位將進行處罰,同時作為年度安全考核獎勵依據。
六、整治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近年來,隨著經濟快速發展,城區的開發拆遷,部分食品加工小作坊、服裝私營業主遷移到我區,小型鍋爐數量日益增多,并且由于其流動性大、隱蔽性強,安全隱患也更加突出。工業園區、各鎮、街道辦事處、有關部門要從促發展、保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小型鍋爐管理綜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采取有效措施,認真履行職責,把專項整治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務求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領導,形成合力。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工業園區、各鎮、街道辦事處要切實加強領導,及時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明確一個牽頭部門,整合整治力量,做到宣傳動員到位,整治力量到位。區安監、質監、工商、環保、公安等部門要從全局出發,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整治工作。
(三)依法規范,立足長遠。綜合整治工作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嚴格執法。此次整治涉及面廣,任務重,難度大,各鎮街道務必高度重視,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精心組織,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抓住不放,切實督促,做好整改;要選派工作能力強的同志擔當組織工作,列出整治對象后將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分片包干,緊盯不放,上門宣傳,講清危害性,直到督促整改到位。整個過程都要貫穿執法和教育相結合的原則,需要采取強制措施的,要按照執法程序進行,確保綜合整治工作的順利推進。
按照環保局《關于繼續加強煤炭經營管理、深化精煤推廣工作的通知》(發號)文件精神和9月14日保局會議精神,為進一步規范煤炭場,認真落實精煤推廣政策,經研究決定在進城的主要路口設立煤炭檢查站,對轄范圍內的煤炭經營企業進行清理整頓,具體方案如下:
一、成立轄煤炭場管理領導小組:
下設煤炭場管理辦公室,負責人,工作人員交警2人、公安局1人、法院4人、環保局8人。
二、具體措施
1、對煤炭經營企業的管理
(1)凡取得《煤炭經營資格證》,且注明經營地點在呼的企業須在工商管理部門注冊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后,方可在經營煤炭;
(2)凡取得《精煤零售點經營資格證》的個體戶,僅限于供居民購買精煤;
(3)在經營煤炭的企業,必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煤炭經營管理辦法》、《煤炭管理暫行規定》(民[]號)、《人民政府關于推廣使用精煤的通告》(發號)、《大氣污染防治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和環境保護的其它管理規定;
(4)在的煤炭經營企業必須納入環保局煤炭經營管理的日常工作中,發行“精煤準運證、“三聯單”、“煤質監測”、“銷量統計”等管理制度,在規定的范圍、場地經營和儲存煤炭。
2、對用煤戶的管理
(1)駐所有用煤戶必須按政府的要求使用精煤,確因工藝需要,須配燒常用煤的用戶,必須經環保局批準,按有關規定辦理;
(2)用煤戶必須與合法煤炭經營企業簽訂購煤合同,在接受檢查時應出示與購煤量相符的“煤炭交易場購銷單”(簡稱“三聯單”),按規定接受煤南檢測,并交納檢測費;
(3)凡違反規定使用煤炭的用戶將依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3、對運煤車輛的管理
(1)運煤車必須嚴格按照環保部門的規定,持有相關準運證、煤票等有關手續,并經煤質檢測合格后方可進入;
一、整治時間和范圍
本次集中整治時間為2012年4月1日至5月5日,范圍為整個集鎮規劃區,重點整治集鎮中心地段。(主要包括南起交警中隊,北至桂花街一線,東至道班,西至容發加油站)
二、整治內容
1、未取得“一書兩證”和違反“一書兩證”規定繼續建設的行為。
2、亂搭亂建,亂堆亂放的遮陽棚、廣告牌、建筑材料的行為。
3、規范停車位、洗車場、經營門店及其它占道經營行為。
4、亂涂亂畫、亂貼廣告的行為。
5、亂拉亂扯通信線路的行為。
三、整治要求
1、對違反“一書兩證”進行建設的限期整改,屬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責令限期拆除,逾期依法。
2、拆除不符合要求的遮陽棚。遮陽棚必須附著于墻體,鋼架結構,外沿離公路外邊線水平距離不低于2米。
3、公路邊線以外2米內禁止擺放廣告牌、貨架及建筑材料。
4、拆除街道邊的水池、魚池、灶臺等構筑物。
5、禁止任何占道經營行為,包含占道洗車、占道修車、占道銷售。
6、規范集鎮停車秩序,整治機動車輛亂停亂放等行為
7、過街通信線路整齊美觀,清除線路“蜘蛛網”。
四、實施步驟
1、宣傳發動階段(4月1日至4月15日)。討論制定實施方案,召開動員會,簽定《門前三包責任書》,向集鎮居民發放告知書,張貼政府通告,制作宣傳標語,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2、自行整改階段(4月16日至4月25日)。告知、督促有違反集鎮規劃管理和符合本次整治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并由城建部門現場規劃指導,自行整改達到整治要求。
3、強制折除階段(4月26日至5月5日)。對于違反集鎮規劃管理經過第二階段仍不自行整改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對其進行和處罰。
4、鞏固提高階段(5月6日至長期)。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鞏固整治成果。
按照市政法委的要求,堅持"整改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集中時間,以維護穩定安全為重點,排查安全隱患和不穩定的因素,推動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落實,為促進社會治安的持續穩定。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建立健全的社會治安綜治重點整治組織領導工作機構,進一步加強了社會治安重點整治的領導。成立社會治安綜治重點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街道黨工委書記任組長,副書記為副組長,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綜治辦,由綜治辦主任由副書記兼任,負責組織協調、實施各項工作。
二、積極配合協助派出所、工商所、勞動站、教育辦等職能部門,重點對轄區內安全和管理工作及學校周邊環境進行排查。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全國政法工作會議精神,深入開展嚴打整治活動,進一步強化社會治安掌控;不斷加強和改善機關工作作風,深入開展機關干部進村入戶大走訪;努力從根本上提升綜治民調水平,力爭上半年度綜治民調效果取得好的成績。
二、組織機構
為深入推進我鎮綜治民調工作目標的組織實施,成立鎮綜治民調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黨委書記任組長,鎮長、黨委委員任副組長,其他黨政負責人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鎮綜治辦),由任辦公室主任。
三、民調內容
走訪活動的內容主要是:1、與人民群眾交朋友,加強交流與溝通,改善干群關系;2、了解民情、民意,幫助群眾解決政策與法律、生產、生活中的實院困難;3、廣泛宣傳社會治安工作成效,正面引導群眾對社會治安形勢評價;4、收集群眾中各類矛盾糾紛和維穩信息;5、協助和配合鄉鎮干部化解、處置、群眾的各類糾紛和訴求。
四、工作要求
1、①3月20日至3月31日完成第一輪進村入戶走訪活動。②4月1日至4月10日組織召開民情懇談會,懇談會由辦點干部及支部書記組織群眾召開,要求每個村至少一次,人數50人以上。③4月11日至4月20日開展第二輪民情走訪,重點是回訪第一次走訪中有意見、有訴求的群眾。④聯系鄉鎮的縣級領導在4月10日以前組織一次鄉鎮民情懇談會,由鎮主要負責人主持安排。
2、黨政負責人實行每周一次輪流坐班接訪制,接訪地點設辦公室
3、所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每次安排一天,深入選區,接待選民,采取不周的方式調查了解社情民意。
4、各村(居委會)和部門單位實行輪流服務群眾接待制,要求每名干部每周接待服務群眾2天以上。
一、加強教育演練,提升師生自救自護能力
1.扎實開展安全教育主題(專題)活動。組織開展第二十個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第八個福建省學校安全教育周、安全生產月、綜治宣傳周、5.12防災減災日、11.9消防宣傳日、12.2交通安全日及特種設備、水上交通安全等主題宣傳教育活動,重視抓好安全知識網絡競賽活動、體驗式生命教育和平安暑期、寒假專項作業等教育活動。充分利用綜合實踐活動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和社會實踐基地等陣地開展安全知識宣傳普及活動,積極協調公安、交通、消防、地震、氣象等有關部門支持,在各類校外教育實踐場所布置、開設一系列安全宣傳教育功能室及專題講座;加強與廣播電視、手機媒體、公交電視、戶外傳媒合作,大力宣傳普及綜治安全法制和基本常識,及時報道綜治安全工作特色亮點和成績經驗。利用“兩微”平臺、手機短信、校訊通等信息技術,加強學生安全家庭教育和社會宣傳,營造保障學生安全的家庭和社會良好氛圍,提升全社會綜治安全意識。
2.全面落實安全教育課程。貫徹落實教育部《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做到安全教育課程、課時、教師、教材、教研和考核“六落實”,確保各學校每學年安全教育課程不少于12課時,并列入正式課表,每學期開學第一周和放寒暑假前一周必須安排一節安全教育課。組織學生使用好《公共安全教育讀本》。建立考核評價體系,落實教師安全教育職責,提高教師安全教育水平。把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教研內容之中,積極開展安全教育師資培訓,加強課程資源和教學教研課題研究,探索信息化條件下安全教育教學新模式,強化學校安全隱患臺帳網絡管理平臺建設。組織督查調研,總結、交流和推廣教育教學成果,舉辦優質特色課程觀摩評比活動,提高公共安全教育課程的實施水平。
3.加強應急逃生疏散演練。按照教育部《中小學幼兒園應急疏散演練指南》,全面落實應急疏散演練制度,將安全演練納入學校常規管理,中小學校每月至少要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幼兒園每季度至少要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做到教職員工、學生全覆蓋。采取形式多樣、內容豐富、學生喜聞樂見的方式,促進應急疏散演練制度化、常態化、規范化。加強與有關部門溝通聯系,有效組織防地震、防火災、防踩踏、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校園傷害等系列演練活動,提高師生避險、逃生技能和自護自救能力。
二、深化“兩項創建”,構建安全文化
4.全面深化“兩項創建”工作。進一步健全創建工作機制,創新創建載體,豐富創建內涵,強化創建措施,鞏固創建成果,增強創建實效,提升創建動力和活力;不斷完善創建考評激勵機制,把“兩項創建”實效作為精神文明、黨建先進評選和績效考評的前提條件,納入學校綜治安全工作重點和目標責任制考評重要內容,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形成精品特色,確保完成2015年轄區學校安全標準化建設及“平安校園”等級創建評審達標率不低于65%的任務目標。
5.構建校園安全文化。開展校園安全文化建設活動,制定建設辦法與標準,培育2—3所校園安全文化創建示范校。堅持學校安全文化建設與平安校園創建緊密結合,重點夯實校園安全物質文化、構建校園安全制度文化、培養學生安全行為文化、凝聚校園安全精神文化。會同有關部門,深化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震減災等安全示范學校建設活動。
三、推進管理創新,提升能力水平
6.加強安全防控機制建設。嚴格執行中央綜治辦、教育部、公安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的意見》和公安部、教育部制定的國家標準GB/T29315-2012《中小學、幼兒園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要求》等文件規定,不斷加大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投入,將“三防”建設納入學校標準化建設。努力構建新型校園安防體系,加強重點要害部位視頻監控、消控、報警等技防設施規范化建設,實現全覆蓋和“人機互動”。積極應對和妥善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建立健全校園安全管理及保障制度,完善事故預警、應急救援、善后處置預案,推動落實安全管理日志制度。完善校園安全警示標志設置。主動協調配合綜治、公安等部門開展“護校安園”行動,加強校園及周邊地區巡邏防控和治安排查。健全完善學生人身傷害校方責任險和學生人身意外傷害險制度。
7.推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建設。建立隱患排查治理聯動機制,健全完善校園安全隱患排查臺帳制度、報備制度和掛牌督辦制度,做到隱患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推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常態化、規范化和管理信息化。及時總結推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經驗,縣教育局每學期至少組織2次、各學校必須每月進行1次校園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治行動。
8.提升安全教育信息化網絡平臺應用水平。借助“福建省安全教育信息化網絡平臺”,創新安全教育方式,探索新媒體信息化條件下學校安全教育教學新模式。開展平臺應用操作培訓,開設在線安全教育課程,組織線上安全教育活動,布置平安寒暑假作業,實現安全教育教學資源共享;推動互動式安全體驗教室(館)、體驗中心建設,進一步增強學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和科學性。
9.強化隊伍建設與崗位培訓。重點加強縣、校兩級特別是民辦學校安全管理(保衛)機構和干部隊伍建設,配齊配強專職安全管理(保衛)人員,以適應工作需要。制定培訓計劃,落實培訓經費,有計劃地組織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安全管理人員、學校負責人、安保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參加省、市、縣、學校四級崗位安全培訓,做到持證上崗。將安全教育及管理內容納入開展校長、教師培訓的重要內容,作為師訓干訓的必修課程。指導推動各校利用教育網絡教研平臺,開展校(園)長、安全管理(保衛)干部和特殊崗位人員崗位安全遠程教育培訓。
10.強化信息報送和檔案管理。切實履行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信息報告職責,嚴格執行省教育廳有關學校安全事故報告規定,杜絕遲報、瞞報、不實報現象的發生。建立安全工作記事和分析制度,加強安全數據檔案管理,做好相關數據統計、報送、分析、建檔工作,規范檔案材料的收集、分類、整理、成冊、入柜管理。
11.加強理論研討與優秀成果推廣。充分發揮“縣教師進修學校教研室”的職能作用,組織開展學校安全管理與安全教育實踐教學研究及成果推廣,總結交流安全教育及管理經驗。適時開展《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及福建省《實施辦法》、《福建省學校安全管理條例》執行情況和公共安全教育進學校進課堂等專題調研和經驗推廣交流活動。
12.加快推進綜治安全信息化建設。按照科技引領、信息支撐的思路,構建縱向貫通、橫向集成、互聯互通、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學校綜治安全信息(網絡)系統,推進省市縣校綜治安全服務管理信息化平臺建設、管理和深度應用,實現互聯互通;促進地方和學校建立集治安防控、隱患排查治理、校車管理、安全管理、網格化服務及公共應急指揮等多位一體的校園安全云服務管理平臺。主動適應大數據、新媒體時代要求,強化網絡平臺、微博、微信等新興傳播工具信息綜合運用,加強安全教育信息平臺、“學校安全”網站(頁)建設,及時通過網站(頁)信息資訊、解讀政策法規、傳播安全知識。
四、突出工作重點,構建長效機制
13.有效預防學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加強宣傳引導,開展警示教育,建立每日提醒警示制度,即學校門口顯目位置設置游泳和交通安全提示牌,利用每天5分鐘安全警示教育,開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警示教育。持續開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安全教育優質課征集評選活動,充分利用當地新聞媒體,通過家訪、《告家長一封信》、手機短信等形式,向學生及家長學生游泳和交通安全提示,增強家長安全意識和監護責任意識。推動建立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分析研判制度和聯防聯控機制,主動提請當地黨委、政府協調有關部門及鎮(鄉、街道)、村(居)和社區,廣泛深入地開展重點水域、路段安全管理及排查巡查,設置安全警示標牌、減速帶、隔離帶、防護欄等設施,努力降低學生溺水和交通事故發生率。
14.加強校車安全管理。根據縣委宣傳部、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安監局聯合下發的《縣校車及學生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動工作方案》,進一步推進集中接送學生車輛和學生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三年行動”的深入開展,協調、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建立健全集中接送學生車輛和非法營運車輛交通安全舉報監督制度,嚴查接送學生車輛交通違法行為,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并補充、修繕校園及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標志、標線和防護設施。提請地方政府并會同有關部門推進農村寄宿制學生周末班車開通運營工作,進一步規范規模較大學校校園內交通安全及師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
15.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深入開展“清剿火患”行動,強化“四個能力”建設。嚴格落實消防安全條件、隱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管理制度措施,強化消防安全“標準化”、“戶籍化”管理和火災風險評估。明確學生宿舍、實驗室、圖書室、食堂餐廳等重點部位、重點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設立單位消防工作機構,配備專(兼)職崗位人員,加強防火巡查和應急疏散演練,開展消防安全優質課征集評選活動。全面提升學校建筑消防設施完好率,提高火災高危和消防重點單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16.強化飲食衛生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規范衛生操作規程。健全完善食堂衛生許可證、健康證、定點采購、索證、登記與食品留樣、記錄等管理制度,定期檢查食堂及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狀況,加強人員培訓,有效治理校園餐桌污染,強化農村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食品安全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加強校園周邊無證經營飲食攤點衛生安全整治。嚴防校園食品安全事件的發生。
17.加強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強化校園周邊綜治防范措施,認真貫徹落實閩教安〔2014〕21號文件精神,充分發揮學校及周邊綜治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的作用,健全完善部門協同的齊抓共管機制,統籌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交通秩序、文化娛樂場所、食品市場、網絡詐騙和“護校安園”、“清剿火患”、“六打六治”打非治違等專項整治行動,凈化校園周邊環境。堅持前端管理、源頭防范,實現預知預警、預防預控,主動提請當地政府協調有關部門,深化校園及周邊治安突出問題集中整治、掛牌督辦、聯動推進、督導檢查機制,強化校園周邊易肇事肇禍、有潛在暴力傾向等重點人員的排查、救治、幫扶、管控,及時化解矛盾糾紛。加強有不良行為學生的教育、矯治、管理,建立心理預警、疏導機制,推進專門學校建設和專門教育工作,開展管制刀具、器械收繳行動,有效預防和控制侵害學生及學生打架斗毆等涉校涉生暴力案件的發生。
18.健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建立領導干部定期接訪制度,及時調處、解決不穩定、不安全隱患及突出問題,依法處置活動中的違法行為。健全完善學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訴求表達和權益保障機制,引導師生依法逐級反映訴求,及時排查、分析、研判教育系統存在的突出矛盾糾紛,建立預警機制,加強學校、班級綜治安全信息員隊伍建設。強化學生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網絡安全教育,防止網絡詐騙和傳銷。加強問題學生和教職工的思想引導、心理疏導、行為管控和臺賬管理,及時排查化解可能發生的師生矛盾糾紛。
五、強化督導檢查,有效消除安全隱患
19.加強階段性督導檢查。建立全縣學校綜治安全管理工作專項督導制度,探索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健全完善督導檢查、督查通報、落實整改、限期反饋和“回頭看”等工作制度,提高督查效率效能。探索建立學校交叉檢查機制,協調并配合有關部門通過定期或不定期的交叉檢查、專項督查、隨機抽查和明查暗訪等方式,重點加強防溺水、校舍安全、校車及學生交通安全、飲食衛生安全、消防安全、實驗室危化品安全、網絡安全、校外集體活動安全等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問題,通報情況,掛牌整治,實現督導檢查與隱患整治、規范管理、督查通報、績效管理有機結合。
六、落實崗位責任,構建履職考評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