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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我國農村金融改革已經走過了十幾年,本文結合我國農村金融的現狀,著重分析了目前我國農村金融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完善農村金融的相應措施。
從1996年《國務院關于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至今,我國農村金融改革已經走過了十多個年頭。改革中,我們逐步認識到,完善信用社治理結構必須要有競爭的市場,實現有效監管也必須要有競爭的市場,而多元化的農村金融需求同樣需要多種形式的農村金融組織形式去滿足。因此,開放農村金融市場、實現金融多元化成為解決農村金融問題的關鍵。2005年人民銀行主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2006年銀監會調整放寬農村金融市場準入,2007年銀監會又將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試點擴大到全國,農村金融市場開放已經成為不可逆轉的發展趨勢。
1我國農村金融的現狀
經過多年的改革后,目前我國多元化農村金融體制已初步建立,即以合作性金融為基礎,商業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協作、證券市場和外資為補充的多元化農村金融體系。同時,農村金融組織民營化程度加大,鄉村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組織的試點擴大了各類資本合作的參與路徑,并促進農村金融競爭機制初步形成,使得財政資金、工商資本、民間資本、外資和非營利資本角逐農村市場的競爭機制初步建立起來,打破了長期以來農村金融市場農信社壟斷農村金融市場的局面。隨著國家財政管理體制和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農村金融主體呈擴大化趨勢,逐步形成了由各級政府、具備國有、集體、外資、港澳臺、私人等各種資本背景的企業、農戶和其他私人投資者構成的多元化金融主體格局。
2我國農村金融中存在的問題
2.1財政投入不足
根據公共財政理論,對于農村準公共產品的提供,市場機制可以發揮一定的作用,但由于農村公共產品的基礎性、效益的外溢性特征,政府仍然應發揮主導的作用。但據統計資料顯示,建國以后至2005年,除個別年份外,我國政府的財政支農資金絕對額是增長的,但財政農業支出占財政總支出的比重卻呈下降趨勢,財政投入不足10%的水平與我國農業的基礎地位極不相稱。
2.2農村金融服務渠道單一化
雖然經過多年改革,但是農村金融服務渠道單一化的現象沒有得到根本性的解決。農村金融體系主要由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郵政儲蓄和農業發展銀行構成,而除了中國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外,其他銀行機構很少在農村地區發放貸款,大都把資金轉到城市。同時,商業銀行在農村吸收的資金絕大部分流回城市,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實際上也成為農村資金流出的重要渠道?,F實中,實際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重任只能落在了農村信用社的肩上,然而在實際運作中,農村信用社過分看重業績增長,以追求贏利為主要目標,偏離了為社員服務的主要原則,難以達到支持農業農村發展的目的。
2.3農村金融產品單調,業務單一
由于長期以來農村金融業處于無競爭狀態,我國農村金融機構的從業人員大多缺乏金融服務意識,經營方式粗放,不注意金融產品的需求創新,滿足于坐等顧客上門;農村可選擇的金融產品僅有存款、貸款、保險等,且基本上是城市金融產品的簡單移植,金融機構沒有適時根據農民需求開發新的金融產品,就是在一些傳統業務上,也缺乏創新。
2.4民間金融組織活躍但缺乏有效監管
正規金融機構缺乏活力,在客觀上為各種民間金融活動提供了發展空間,很多地方民間借貸甚至成為農村資金融通的主要渠道。據調查,民間借貸占整個農村資金市場總量的30%到70%不等,且越是落后的地區民間金融組織越為活躍。雖然民間金融活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農村資金緊張的壓力,但是,民間金融活動中存在的不規范、風險高、糾紛多、盲目性大等弊端容易造成社會動蕩,很可能會加重農戶及農村中小企業的經營成本和風險。
3完善農村金融的措施
3.1健全農村金融組織體系
要進一步推動政策性金融機構拓展支農金融業務,針對“三農”的特點,在進行農村金融體系設計時,必須加大國家對農村的政策性金融投入,應建立以農業政策性金融為主線,符合現代市場經濟和農村特點的新型農村金融體系。同時,要充分發揮商業銀行的金融支持作用,商業性金融是金融體系的主要力量,能夠圍繞農村經濟和生活的發展,及時提供相應的服務供給,滿足農村多樣化的金融需求,這也成為政府支農手段多元化的重要政策選擇。另外,我國還要繼續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使其充分發揮支農主力軍作用。農村信用社是農村現有正規金融的主體,所以必須堅持農信社“社區性地方金融機構”的終極定位,只有農村信用社發展壯大,才有能力支持廣大農戶發展經濟,帶來農村經濟的繁榮。
3.2完善準入、退出制度
壟斷不利于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效率,必須要完善市場準入退出制度,建立適度競爭的農村金融市場。要在綜合評估各地農村金融市場容量、條件以及當地風俗的基礎上,在嚴格監管的前提下,適當放寬農村金融市場準入。按照投資主體多元化、堅持產權關系清晰、組織形式多樣化原則的基礎上,大力發展小額信貸組織、村鎮銀行、貸款子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構建真正的農村金融競爭主體。同時,要抓緊健全市場退出機制,這也是強化外部約束、保障農村金融健康可持續發展、促進不斷改善農村金融服務的重要條件。
關鍵詞:農村金融;供求不足;資金利用率低
中圖分類號:F32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10-00-01
一、我國農村金融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產業化程度較低,不利于規模經濟的發展
經歷改革開放的二十多年,農村地區的種植方式科技化程度雖然發展迅速,但仍然沒有形成具有一定規模的生產法式,家庭小農廠,以及種植大戶的的比例仍然較低,沒有形成一定的規模經濟。以家庭為單位的私有生產方式依然是我國農村地區的主要形式,與國外發達國家農村地區相比,在抵御風險,規模生產的成本化優勢上,都存在著較大的差距。生產材料價格的波動,對于以小規模生產方式存在的個體農戶的影響巨大,不斷壓縮農民的利潤空間,不但不利于農民增收,而且也阻礙了整體經濟的發展。由于單一生產,對于品牌化意識較低,生產出的農副產品達不到品牌產品的品質,低產量,低附加值,使得產品只能在低端市場徘徊,導致利潤空間有限。無法切實實現增收的目的。
(二)農村金融服務行業過于單一,無法滿足金融需求
我國農村金融改革的二十年中,農村金融市場得到了充分發展,但總體狀況較發達國家相比扔有不小的差距,農村金融市場結構的不合理化仍然有待改進,農村金融抑制現象依然明顯,供給與需求雙方面的不足也阻礙了我國農村金融市場的長效發展。
我國現行的農村金融服務行業主要以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銀行,以及一些村鎮銀行為主。對于資金需求巨大的農村第區顯然存在僧多粥少的窘境。而作為資金的持有者銀行必須考慮到資金放貸的安全性,所以在貸款上審批程序十分復雜,作為以土地為主要資源的農村,缺乏相應的抵押物,導致貸款十分困難,甚至無法貸款。加之放貸時間過長,資金不能及時到達農民手中,更加劇了農村地區的資金需求的緊張。作為以營利為目的的銀行機構,多數反其道而行之,即吸收農村地區的存款,將資金投放到收益更高,風險更小的城市中,這使得本就十分緊張的農村地區資金更加捉襟見肘。利益趨向化,使得部分銀行裁撤營業網點,這使得原本薄弱的金融服務部門變得更加單薄。農村固有的民間借貸多為家庭式,或熟悉個體之間的一對一借貸,無論是資金量還是所涉及的領域都遠遠達不到市場總體的需求,加之國家對私有金融機構的管制條件較為嚴格,也不利于資金向農村地區的流入。
(三)農業保險的推廣范圍狹小,普遍意識不足
農業自古以來就是靠天吃飯的行業,雖然隨著科技的進步農村地區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逐步增強,但從根本上講農業仍然是風險較大的行業。作為一種高風險行業本應由健全的保險體系保障其生產的安全性,以及控制損失最小化,但農業保險在我國農村地區幾乎為零。其主要原因是:1.農村地區對農業保險普遍沒有了解,保險意識不強,保險公司同樣不愿意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投入農業保險的宣傳開發,于農業保險這根雞肋,保險公司多處于放棄狀態,對于農村生產者來說,在資金原本不足的情況下,更不愿意用多余的資金投放到保險上。由于高額的保險費用,即使有農民想要投保,資金上也無力承擔2.對于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保險公司,不愿意涉足風險高,收益低的農業保險之上。加之政府部門沒有對保險公司提供相應的政策資金幫助,使得保險公司不愿意投身農村領域。兩者的相互作用使得我國農村地區風險可控機制嚴重缺失。
二、關于改善我國農村地區金融環境的幾點建議
首先,應加大我國農村粗放經濟向集約型轉變的改革速度,推進農村產業化步伐,整合粗放型單一生產方式,將農村地區產品集約化品牌化,增加農副產品的附加值。其次,政府應加大對農村地區的政策扶持,特別是對村鎮銀行的建立,不僅僅是對數量上的單一增長,應從服務范圍,資金放貸的寬泛性,以及服務品種上進行改革。鼓勵社會閑散資金進入資金需求較為旺盛的農村地區,這一切如果沒有政府政策的支持和引導,是很難做到的。只要加大立法監管機制,非正規性的金融部門將對我國農村地區經濟的發展起到很好的促進作用。鼓勵民間借貸,建立相應的保障機制確保在吸收民間存款的同時,保障資金的安全使用和回收。其次,應加大我國農村地區保險的宣傳和教育,增強農村地區保險意識,鼓勵保險公司對于農業保險的投放,予以相關的政策扶植,確保保險行業在農村地區健康有序的發展。
金融促進經濟發展,如何行之有效的改善我國農村的金融環境與服務,是接下來我國農村經濟能否迅速健康發展的關鍵,如果能行之有效的解決影響我國農村地區經濟發展的存在的問題,必定會促進我國經濟整體經濟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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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立.農村金融市場四大問題及其演化邏輯[J].財貿經濟,2007(2).
關鍵詞:金融 農村金融市場 問題
新農村建設需要建立健全新型農村金融體系。進一步改革和創新農村金融體系才能更好地為農業服務,為解決“三農”問題創造了一個良好的金融環境。本文嘗試對我國農村金融市場目前存在的問題展開一點分析。
1 農村資金來源不足,資金大量流向城市和非農產業
農村金融需求有其獨特的特點,我國是農業大國,農戶眾多,需要的資金量也大;我國農村面積廣闊,需要的金融服務分散;農業生產季節性強,需要的金融資金量也隨季節變化。但是農村金融市場現行的信貸資金投入和供給嚴重不足,原因之一是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及中國銀行等國有商業銀行近年來調整經營戰略,對縣域網點實行戰略性收縮,縣域網點功能萎縮,這一情況直接減少了信貸量的投放數量,從而導致了農村金融嚴重的供給不足。另一原因是因為現有的農村金融機構業務辦理功能不完善,農業貸款業務擴展不利,大部分辦理點只吸儲不放貸,將農村的資金發放向城市和非農產業。本來就資金匱乏的農村地區,反而資金外流嚴重,農村金融機構成為了資金抽水機,存款僅三分之一用于三農。數據表明,2010年末,全國縣域貸款余額12.3萬億元,在全國金融機構貸款余額的占比為25%左右。
2 農村金融市場環境不完善,運轉效率低
首先,農村地區經濟發展沒有城市快,農業的經營特點包括周期長、季節波動性強以及風險不確定,而且收益率普遍也比非農產業低,這些特點也決定了農村金融機構為了盈利性都有各自的經營戰略,多數商業銀行都將資金重點轉向城市和非農產業,加劇了農村地區金融環境的不完善程度。其次,我國農村金融現在的體系大致是以農信社為主,農業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為輔,以民間借貸作為補充,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分別代表政策性銀行、商業性銀行、合作性銀行??此坪侠淼捏w系,但仍存在問題。各機構之間并沒有在分工中實現功能上的互補,沒有建立有效的信息溝通平臺,缺乏合作共贏的意識。還有一方面原因就是農村地區誠信系統的不完善,加劇了金融機構發放信貸的風險。農村地區面積大、農戶散,是信用缺失的重災區,農村個人信用檔案還未健全,記錄系統還未完善,也沒有提供評估信息的財務及產業發展狀況,部分農戶、涉農企業缺乏誠信意識,仍然存在故意逃債的現象;農民普遍缺乏金融知識和法律意識,這些都阻礙了完善農村金融環境的步伐。
3 農村金融產品及服務創新不足
創新是經濟發展的主要推動力,創新對于正在發展中的中國農村金融市場的發展尤為重要。創新有三層含義,第一是更新,第二是創造新的東西,第三是改變。首先,農村金融市場上的金融產品結構單一,創新不足,信貸市場占據了絕大多數,其他產品很少,這種不平衡的產品供給并不能滿足日益多樣化的需求,阻礙了農村金融市場的發展。農村金融機構主要提供的服務還是存款和貸款,但是缺乏別的產品,比如適應農戶的理財產品,適合農戶的個性化貸款融資方案等等。其次是農村金融機構的管理經營模式的創新不足,農村地區有其獨特的需求特點,要求金融機構更新出適合在農村地區發展的經營模式,實現地區發展和機構發展的雙贏態勢,而不能照搬在城市地區的管理方式和經營模式,需要因地制宜創造新事物。再次,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近年來發展快,但整體平均水平較低。幾年來村鎮銀行、資金互助社、資產管理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開始出現并較快發展,但是大部分正規金融機構仍嚴重缺乏,也并未能滿足龐大的農村金融需求市場,所以還是需要繼續創新,繼續探索,促進農村金融市場的發展。
4 現有農村金融機構支農功能弱化
我國現在的農村金融市場有政策性金融機構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商業性金融機構中國農業銀行和合作性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以信用社為主,農業銀行為輔,民間借貸為補充??此妻r村金融機構體系合理,但還是存在很多問題。就農業發展銀行來說,作為1994年成立的一家政策性銀行,它只是將重點放在了糧油收購方面,而在其他大量的政策性業務或準政策性業務如農業產業化、農業開發、基礎設施建設等新農村建設的關鍵環節并無實際行動[1]。真正供給給“三農”的信貸資金數量很少,而且不提供農村中小企業和農戶需要的小額貸款,在縣域以下并沒有網點。以農業銀行為代表的國有商業銀行來說,一方面提高了貸款的門檻,一方面撤銷合并了縣以及縣以下分支機構和營業網點,并且農村資金都流向城市和非農產業。4家大型國有商業銀行的網點陸續從縣域撤并,并且精簡人員。資料顯示,2007年末,全國縣域金融機構的網點數為12.4萬個,比2004年減少9811個。就農村信用社來說,現在農信社是我國農村地區分支機構最多的農村正規金融,唯一一個與農業、農戶有直接的業務往來的金融機構。但是農信社采取的商業化經營模式將從農村吸收的資金流向收益較高或非農部門,使得有貸款需求的農戶和農村微型企業難以得到金融支持。農信社現在的自有資金不足、貸款利率高小額貸款供給少等問題更弱化了農信社的支農功效。
5 農村金融業從業人員素質不高
農村金融機構由于設在農村地區,經濟相對城市較不發達,工作環境、薪酬等方面原因使得很難吸引高素質并且熟悉當地農村情況的從業人員。尤其新成立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更需要具有高素質多經驗的金融從業人員,不然會增加其風險和管理水平??偟膩碚f,現在的農村金融機構從業人員來源有兩種途徑:一種是有經驗的中高級管理層;另一種是沒經驗的剛參加工作的應屆畢業生。后者的問題是沒有工作經驗,不利于提高機構的工作效率,而前者雖然有工作經驗,但對當地情況不了解。這些問題將會使農村金融機構很難長遠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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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劉揚.我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建議之文獻綜述[J].價值工程,2010(33).
【關鍵詞】農村金融 存在問題 發展對策
一、齊齊哈爾市農村金融現狀
齊齊哈爾地區農村經濟整體相對落后,農民生活水平較低。齊齊哈爾市位于黑龍江省西部,轄7區9縣(市),面積4.2萬平方公里,人口560萬,其中農業人口350多萬,占總人口的63%。與全國一些發達地區的農村相比,相差較大,農民收入水平偏低,消費能力差。齊齊哈爾市農村金融現狀有如下幾點表現:
第一,齊齊哈爾市農村貸款需求呈現多樣化,但是相應的農村金融貸款產品種類較少。經過多年的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金融建設,齊齊哈爾市農戶對農業貸款的需求不斷提高,現有的農村農業貸款項目和產品已經不能滿足多樣化的貸款需求。因此,齊齊哈爾市農戶很大一部分貸款需求得不到滿足。
第二,農業生產性貸款期限較長,風險較大,還款壓力較大。農業周期和農業貸款周期不能夠很好的匹配,出現錯位現象。農忙需要貸款時,農戶經辦貸款手續繁瑣,導致申請下來的貸款不能及時購買種子等農業用品,當農戶農產品尚未成熟和出售時,就需要償還貸款及利息,導致農戶資金短缺,進而降低農戶的信用級別,相應影響到了第二年的農業貸款,因此,周而復始,導致農戶還貸壓力增加,貸款意愿不強。
第三,農戶擴大再生產,資金量增加,當前齊齊哈爾市農村小額貸款不能滿足于擴大后的資金需求,于是導致了大額農戶貸款需求得不到滿足,一方面導致農戶的擴大再生產困難,另一方面導致農村金融機構供給不到位。目前,在一些偏遠地區的基層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額度最高在5000元左右,有的地方甚至更低,貸款額度在1000-3000元之間。這些限額規定很難滿足農戶擴大再生產需要,特別是對一些種養大戶經營大戶來說,遠遠不能滿足他們的資金需求。
二、齊齊哈爾市農村金融服務發展存在的問題
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不完善。當前,政策性、商業性金融機構與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并存,但是許多商業性質的銀行在農村的市場尚未得到開發,銀行是盈利組織,因此,為了追求經濟利益,選擇減少農村的營業網點,降低經營成本。很多農村地區僅僅剩下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但是,農業發展銀行多年來單純的糧食銀行角色,與其他政策性金融機構職能交叉的矛盾,農村信用社則因為不具備準財政性,資金的安全性同樣值得考慮。
農村金融服務的基本功能不健全。與全國其他地方一樣,齊齊哈爾地區的農村金融服務的功能僅僅吸取存款和發放貸款,受市場利益的影響,貸款幅度也不能滿足擴大再生產的需要。農村金融的建設對農戶貸款問題的解決具有重要意義,尤其近年來,農業機械化加快,農田水利建設都需要貸款的支撐,因此,要不斷完善農村金融的基本功能,使得農村金融供給滿足不同農戶貸款需求。
民間金融不規范。齊齊哈爾市的農村正規金融體系存在很大缺陷,據調查,從銀行或信用社得到貸款的占農戶總借貸收入的65-70%,而民間貸款所占比重達到30-35%。農村的金融服務機構數量縮減,農戶和中小企業貸款十分困難,因此,尋求資金的農戶大多數會選擇民間金融機構進行借貸款,滿足不同的生產與生活需求,民間金融的產生和發展是典型的“內源融資”,準確地說是農村地區正規金融體系空洞化。在齊齊哈爾市民間金融的機構小,但是供給量大,實際上齊齊哈爾市的農村經濟發展資金的供求缺口巨大,廣大農民的資金需求部分來自于非正規金融市場,進一步導致了民間金融的擴散和壯大。
三、齊齊哈爾市農村金融發展主要對策
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齊齊哈爾市的農村金融和經濟組織相對比較多,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商業銀行,貸款公司等。另外,齊齊哈爾市需要逐步開放農村金融市場,加大重組和改造農村信用社的力度,放松對農村信用社的控制,鼓勵農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等正規民間金融機構充分吸收民間資本,建立良好的農村金融環境和提供良好的政治環境。拓寬資金供應渠道,更新金融支農理念,改善金融服務環境,創新農村金融產品,建立支農長效機制,引導轄內金融機構立足“三農”、服務“三農”,加大對“三農”的支持力度。
增加農村金融服務的基本功能。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建設是農業建設的重要基礎,當前齊齊哈爾市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中金融機構的服務功能急需增加服務項目。政府的農村政策金融的主要職能是農村基本設施建設貸款和承辦農副產品收購、儲備、調銷貸款,完成對農戶脫貧的啟動資金的支持。另外,齊齊哈爾市應逐漸擴寬銀行卡市場,在農村設置銀行提款機,為廣大的農戶提供存取款的方便,同時完善農戶低成本獲取農村金融服務,使得農戶不用長途跋涉獲取金融服務,提高農戶貸款等獲取服務的積極性。
逐漸規范民間金融組織形式。民間金融是相對于正規金融組織的一種形式,在農村金融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功能,作為正規金融的補充,使得多數農戶受益,但是民間金融屬于民營性質的金融組織,規模大小不一,并且分布廣泛,組織形式多種多樣,現階段齊齊哈爾市民間金融的規模日漸龐大,監管部門對其管理困難。因此,齊齊哈爾市政府及金融監管機構應該加大對農村地區民間金融的重視,防止非法民間金融機構損害農戶利益,同時大力倡導和規范民間金融正規化經營,合法化經營,使得民間金融成為正規金融的有力支撐,也不斷完善民間金融的組織形式,制定有效的金融機構章程,使得民間金融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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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金融 問題 對策
中圖分類號:F32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98X(2013)02(a)-0216-01
農村金融是促進我國農業發展和農村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的重要影響因素,也是我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在發展的過程中,我國經濟發展非常不均衡,城鄉差距大,農民收入低的問題不斷的凸顯出來,使得我國農村金融存在的一系列的問題也日益明顯。
1 農村金融的發展現狀
長期以來,在我國農村地區的發展過程中,農村地區的經濟以農村信用社為主要核心,不斷的發展和壯大。現逐步形成了較完善的農村金融體系主要由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農業發展銀行、郵政儲蓄、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組成。當前,我國農村金融形式主要包括商業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以及自發分散的民間借貸等。
2 當前農村金融發展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由于政策性原因、農村地區金融市場發展不完善以及金融機構自身存在的問題,使得農村地區不良貸款率超過了工業不良貸款率,不良貸款率居高不下。當前農村金融發展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1 農村金融體系不完善
自商業銀行改革以來,多家主要銀行都大批撤出了在農村地區的營業網點,使得很多農村地區僅僅剩下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和郵政儲蓄銀行,從而導致農村金融服務跟不上。
2.2 農村金融環境不佳
阻礙農村金融發展的另一制約因素是農村金融環境不佳。金融環境的好壞對農村金融發展的步伐有著直接影響。近幾年,我國農民的水平確實有了很大的進步,但總體來說,在農村沒有形成良好的金融服務文化氛圍,農民的金融知識和法律意識依然欠缺,意識也相對淡薄,這些問題導致了支農信貸風險增大,信貸資金的安全性和盈利性無法得到保障,農村信用環境整體的不完善。
2.3 農村資金外流情況嚴重
目前,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資金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滿足,導致農村經濟發展受阻,城鄉差距過大。造成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是每年通過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等商業性金融組織從農村地區流出的資金大于從城市流入的資金。
2.4 農業保險發展滯后
農業保險受到來自市場和自然的雙重壓力,其風險相對較高主要是由于農業抗風險能力弱以及本身產業化創利能力低于社會平均利潤率。高風險的農業保險使農戶和保險公司處于一種惡性循環,同時高額賠付與高保費之間的矛盾也導致農民農業保險參保意識薄弱。目前,靠民政主管的災害救濟是對農業風險進行保障的主要途徑,對于政府而言這是巨大負擔,另外對于在農村市場發展商業保險也有一定的阻礙,在相當大程度上打擊了農戶參與保險和保險公司發展農業農村保險的積極性,限制了農業保險的發展。
3 解決我國農村地區金融問題的對策
3.1 完善農村金融體系
只有在以后的金融工作中不斷的完善農村金融體系才能促進我國農村金融和現代化新農村的經濟快速發展。首先,農村信用社要不斷適應新農村建設實際,堅持服務“三農”和市場化取向,逐步辦成以合作制和股份合作制為經營特色的社區性金融機構。其次,要尋求多層次多樣化的發展思路,轉變我國農村金融單一化的模式;政府應要求各銀行妥善處理商業化經營與農村發展的關系,盡量滿足農村經濟的發展,不斷增加金融試點機構,以此來促進農村金融的快速發展。
最后,要不斷尋找更多更好的思路和方法來促進農村金融發展。要積極創新符合農村特點的新型擔保機制,推廣與發展開展最高額抵押質押形式的循環貸款,因地制宜地確定農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權和經濟林權等抵押方式,積極研究探索建立農村小額貸款機制,有效降低信貸的交易成本,從而抑制交易風險。
3.2 改善農村金融發展環境
完善農村經濟基礎條件,提高農戶和農村企業的盈利能力以及風險承受能力是改善農村金融組織的發展環境的重點。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提高農民在市場交易的談判地位和抵御風險的能力;加大農業科技服務的投入和財政的投入力度,加強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農村經濟運作的基礎;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出資成立擔?;鸹驌9?,帶動其他擔保機構的發展。要擴大有效抵押品的范圍,增加權利質押、農作物收益權,同時保護擔保債權的優先受償權。
3.3 建立有效的農村資金回流機制
為抑制農村信貸資金外流,提供制度性保證,要積極引導農村信貸資金回流,支持農村經濟的發展。要合理利用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通過稅收優惠和利用財政資金補償金融機構貸款風險等措施,引導農村資金高效率地轉化為農村投資。增加對當地經濟信貸投放較多的金融機構再貸款額度;鼓勵郵政儲蓄資金參股農村銀行,投資設立農村小額保險組織,試辦農村小額貸款機構,為支持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長期的資金投入來源。
3.4 加快農業保險的發展
農村金融體系的重要內容之一就是農業保險,想要快速發展我國農村的金融,就必須加快我國農村農業保險的發展。這就要求:由地方財政出資,在地方財力允許的情況下,嘗試設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在經營農業保險較好的地區,設立專業性農業保險公司;與地方政府簽訂協議,由商業保險公司代辦農業險;繼續引進經營農業險的外資或合資保險公司。在積極試點的基礎上,全面推廣農業政策性、專業性保險業務,建立覆蓋農村的政策性保險和商業性保險相輔相成的農村保險體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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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實施統籌城鄉金融互補、協調發展以來,農村金融體系本身的缺陷引起城鄉資源不能合理分配。所以,本文首先基于統籌城鄉發展大背景下的涪陵區金融服務體系的發展現狀進行闡述,然后分析涪陵區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現存在的問題,最后提出金融服務體系創新、金融服務體系風險控制、金融服務體系政策改革的解決路徑。
關鍵詞 城鄉統籌 農村金融 路徑選擇
農村金融雖然經歷了20多年的改革,雖然局部上是有一定的進步,但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整體還是存在一定的缺陷。特別是在提出城鄉統籌發展以來,農村金融體系的問題慢慢暴露。黨的十六大報告最早提出“統籌城鄉發展”的思想,本意是打破城鄉二元經濟體制,促使城市經濟帶動農村經濟協調發展,但在重慶涪陵這樣一個大城市大農村的地方,城鄉統籌下的農村金融體系不協調發展,導致各種問題頻發。
一、涪陵區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存在問題的表象
(一)農村金融從業人員素質低
據從事與金融相關的從業人員反映,涪陵區金融機構職工大多是生產大隊會計、農行和信用社人員子女,受過相關專業教育的大學生很少,而大學生大多集中于城鎮金融機構,農村金融機構的從業人員大多是非國家正規大、中專院校的畢業生,他們對于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認識較淺,不具有專業的金融知識與管理水平,只是會簡單的服務操作,大大降低了農村金融服務的效益。
(二)農村基層金融機構縮減
在響應國家號召服務“三農”的基礎上,涪陵區鄉鎮中的農村金融機構包括重慶農村商業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業銀行等,網點遍布鄉鎮重點村落。但是,近年來大多數以盈利為目的企業受利益的驅使慢慢撤出鄉鎮,只有政策性的金融機構如農業銀行還留在鄉鎮。國家對于農村金融發展的期望單靠僅有的幾家農村金融機構是有點力不從心的問題的。
(三)農村金融業務宣傳不夠
面對農村金融機構單一和金融從業人員素質低的現狀,必然會存在農村金融業務宣傳不到位的問題。依據調查發現農村金融由于需求不高,慢慢從業人員對業務的操作都有些生疏,對產品的宣傳從動力和業務上都有所減少,只是從事簡單的業務,對于金融產品的推廣應用更是無從下手。
二、涪陵區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存在問題的成因
(一)金融供給不足
農村金融體系經歷了20多年的改革,但是不僅沒有解決消除農村金融體系的缺陷,反而更加突出了金融的資源供應不足的問題。相比與美國鄉鎮擁有500O多家金融機構,占總量的62.5%,我國僅有2868個占全國金融機構總數的7%,所以我國的農村金融機構不單從數量上還是比例上都遠遠低于美國。這是南于大量的農村金融機構在不斷地改革中,還是受利益的驅使慢慢退出農村市場。最突出的表象就是大量的鄉鎮金融機構退出農村,取而代以是一些非正規金融機構的出現,大大降低了監管部門對其的把控,導致大量不良貸款的出現。
(二)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存在缺陷
關于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改革無數,但大多是從功能和機構上去改變,對于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本身所存在的缺陷而置之不理?;谡{查了解到的關于涪陵區的金融體系,發現現有體系沒有起到支持農村經濟反戰的作用。簡單從農村金融機構個數看是嚴重不足,而且大部分的業務是重疊單一的儲蓄業務,關于金融服務體系的匯款、借貸和票據等的領域涉及較少。因此,現有的業務重疊而欠缺,可以發展的內容還有很大空間。
(三)農村金融風險累積
農村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率居高不下的原因很多,這導致農村金融風險長期積累。農業行業自身的經營和管理不善會導致不良貸款的增加,同時,自然環境的變化也是常有的原因導致這祥的風險存在。而且,關于剛險控制的機制并不完善。當面對大量風險時是沒有合適的風險治理的措施。最后,關于農村金融債務的消化進程是緩慢而漫長的,這是導致不良貸款的原因之一。
三、涪陵區農村金融服務體系路徑選擇
(一)籌城鄉金融資源進行合理配置
在城鄉統籌綜合配置資源的發展中,務必保證資源能夠向“三農”領域傾斜,并提高農村金融體系運作的有效性。首先增加“三農”的信貸投入,特別加強對農業基礎建設中。沒有農業資金的投入,就沒辦法改善現有的不良現狀。然后,減少資金外流,逐步增強對農業的穩定投入。由于利益的因素,對于支持農業經濟的資金大量外流,光靠政策支持是不夠,還需要更加合理的制度去合理配置資源。最后,建立和完善農村生產要素合理配置,推廣以及普及相關工作。
農村金融監管“一行三會”的金融監管格局初步形成,該模式自有其積極作用,但也存在的一些問題,通過改革完善使之形成有效監管模式。
關鍵詞:
農村金融;監管體系;對策
中圖分類號:
F8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4)22009701
1我國農村金融監管體系存在的主要問題
(1)基層監管力量薄弱。
監管人員不足且業務技能及素質低下。就目前的監管機構人員設置來看,基層監管機構中人員的不足。農村金融基層監管人員素質偏低,大多監管人員的業務技能單一,綜合性不夠,對于農村金融監管越來越高的要求很難適應。先進技術投入少且資源分布不均。目前我國農村金融監管體系中高端信息技術的普及率還不高。
(2)監管立法體系落后。
金融監管法制體系尚不健全。目前我國的金融監管法制體系主要由《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農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規定》、《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構成。這些法律法規內容對農村金融監管多為原則性規定,執行性不強;其他有針對性的法規多為部門規章制度,立法層級不高?,F行金融監管法制體系與農村金融市場的特性尚不完全相符。
(3)監管內容不健全。
從市場準入監管看,對資金來源規定的缺失可能會使一些非法資金進入金融領域,危害農村金融市場的正常秩序,損害廣大儲戶及投資者的利益。從市場退出監管。我國以存款保險制度為主的金融機構市場退出機制一直未能正式建立。在沒有存款保險制度的情況下,如果一家銀行倒閉,可能會使更多的銀行受到牽連。
(4)未形成多層次、多元化的監管體系。
金融監管當局之間未形成有效監管合力。目前我國形成了“一行三會”的金融監管格局,該模式自有其積極作用,但也要看到其存在的一些問題。三大監管機構缺乏整體性的監管政策框架,且其監管職能和監管權限的界定也不是很明確。各監管機構之間的協調機制尚不健全,溝通不夠,導致監管信息在各部門之間難以共享,最終導致監管效率低下,造成監管資源的浪費,監管成本提高。此外,監管機構同地方政府之間存在配合不到位的地方。這些都成為了農村金融發展的限制因素。
2化解農村金融監管體系問題的對策
(1)建立和完善農村金融監管法律體系。
首先,針對目前我國農村金融監管還沒有一部作為統領的專門性法律的狀況,應盡快根據城鄉金融市場的差異,立足農村金融市場特點進行規劃,制定符合農村金融市場特征的監管法律,以作為農村金融監管活動的綱領,對其進行引導和規范。其次,想要確保監管的有效性、公正性,就必須要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監管。而要達到這一目標,只有統領性的監管法還不夠,必須及時建立相應的配套農村金融法律體系,如《合作金融法》、《合作監管條例》、《農村信用社法》、《農村信用社監管條例》等。對各類農村金融機構的性質、功能、業務范圍、市場準入退出機制等制定明確的監管指標,并且針對農業保險以及農產品期貨交易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完善保險體系和期貨市場交易。
(2)加大資源投放力度,促進地區發展均衡。
首先,加強基層監管部門人員隊伍的建設,擴充高學歷和有經驗人員的比例,加大日常生活中培訓力度,提高監管人員的職業素質。其次,有關監管主管部門應加大在高新技術研發方面的投入,促進高新科技在農村金融監管中的應用,為金融監管的有效性提供技術分析與保障。同時還要豐富農村地區的監管設施,依托現代電子技術建立針對農村金融市場的風險監管系統,對其進行全面的監控。再者,金融監管主管部門在農村地區監管資源的配置上應適當地將監管資源向監管薄弱的地區傾斜,以平衡區域間巨大的差異,使得各區域間的監管狀態維持在較為均衡的局面,并以此來促進薄弱地區的健康發展。最后,還應設置機構對投入的監管資源進行專項監督,以保證所有的監管資源都得到最為充分地利用,避免浪費。
(3)建立多層次、多元化的農村金融監管體系。
首先,建立各監管部門協調機制,促使監管機構間形成有效監管合力。監管部門之間要形成有效、快速的協調及聯動機制,確保監管信息在各部門間的共享及業務協作。由于保險、證券等業務也已經開始向農村滲透,所以農村金融市場業務活動的主管部門應加強與證券、保險等監管部門的合作,使其對農村金融機構形成更為直接有效的監管。
其次,完善農村金融機構內控機制的建設。農村金融機構應加強內控機制的建設,適應當前農村金融市場的發展,樹立正確的對內控制度的認識和理解。加強內控文化氛圍的培養,建立獨立和權威的內控機構,明確各部門之間的分工,使權力制衡機制真正發揮其效力。
第三,建立屬于農村金融機構的行業自律組織。對現有的中國銀行業協會農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員會進行改革,使其成為專門為廣大農村金融機構服務的自律性組織。制定同業自律公約,規范協調同行業的經營、競爭行為,同監管主體部門進行合作,確保良好的金融秩序。
第四、加強社會監督的作用。建立嚴格的金融機構外部審計程序和標準,規范審計機構的行為,確保審計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提升金融機構的公信力。其次,應當完善農村金融機構的信息披露制度,打好實現外部監督的基礎,促使其發揮應有的效力。
(4)完善農村金融監管內容。
首先,放寬準入限制,嚴查資金來源。繼續推行農村金融市場準入門檻降低的政策,提高農村金融機構營業網點的覆蓋率。但在放寬準入限制的同時,還應對投資資金的來源及地域有嚴格的篩選,為后續的監管打下良好的基礎。
其次、完善市場退出機制。我國目前的存款保險制度為隱性的,即金融機構因經營不善破產之后產生的債務由政府買單。為了減少此類事件,應加緊制定適合農村金融機構的以存款保險制度為主的市場退出機制。同時在破產責任的界定方面,應當建立完善的責任認定機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遏制機構管理人為個人利益從事高風險業務而引發的“道德風險”,對于到重大困難但仍可繼續經營的金融機構,應由監管主體責令其整改。
參考文獻
[1]何廣文,馮興元等.中國農村金融發展與制度變遷[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