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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能源交易市場分析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8月14日,美國北部和加拿大部分地區爆發大范圍停電事故,這一事故導致電價上升了80%。銀行紛紛加大了其在能源市場的放貸額度,提供給發電廠、石油和天然氣等能源供應商“AA”級客戶信貸評級,以幫助其進一步融資,保證電力供應。而華爾街投行似乎更加雄心勃勃,他們正在大張旗鼓地進入能源市場,力圖從這個需求空間巨大的市場中獲取利益。
Alaron交易公司副總裁、資深能源分析師菲利普?弗萊恩說,“能源交易的潛力無窮,這就像第二次淘金熱潮一樣。預計今后20年對于能源的需求空間巨大,而前不久紐約和去年在加州的一系列看似不尋常的能源危機,就是最好的證據?!?/p>
自2001年12月安然公司申請破產后,全球能源交易業務受到極大的沖擊,能源公司信用等級更是一落千丈,許多交易伙伴對其失去信心。1年多來全球10大能源交易商中已有5家從能源經營抽身而出,他們通過約120次交易,將價值210億美元的資產轉手出去。咨詢公司Benjamin Schlesinger & Associates Inc. 總裁本杰明?施萊辛格指出,2002年電力交易的場外交易額從2001年的200億美元猛降至100億美元。
安然決定耗資6億美元終止其能源交易業務,并在兩年中逐步出售資產,其他能源企業紛紛效仿,這為華爾街投行提供了介入能源交易市場的大好機會。高盛斥資買下一座位于新澤西州的發電廠,并且以4.05億美元買入一份加州電力供應合同。摩根士丹利也隨之出手買下一些石油供應廠家和一家天然氣勘探公司。
市場分析師稱,與老牌能源交易商出售資產相反,投資銀行逐漸介入從油田到能源存儲設備的能源產業鏈,以期能與傳統的能源交易商抗衡。
摩根士丹利和高盛憑借其在全球資本市場積累的豐富交易經驗趁虛而入。盡管這些公司并沒有披露其在能源交易中的收入,但據業內人士估計,投資銀行爭奪的電力交易每年獲利可達20億美元之多。
寧夏電力交易市場體系建設的實施路徑
完善市場管理體系,提升市場運營效率全面升級電力交易機構為有效促進電力交易機構的規范化、標準化運作,寧夏電力機構采取以下措施開展交易機構運營升級。一是升級服務理念。面向市場主體,秉承公平化、標準化、專業化服務理念,簡化電力交易業務流程,縮短辦理時間;建立信息共享平臺,實現交易信息公開共享。二是服務承諾。以客戶為中心,從市場主體管理、交易組織、電費結算、信息、政策落實、信息安全保障等方面向市場主體服務承諾,通過踐行承諾,推動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全面升級。三是升級業務協同。交易機構、調度、營銷、財務等部門建立橫向貫通管理機制,制定“輸電能力-交易計劃-安全校核-關口計量-月清月結”交易全過程管理流程,著力解決電能“上網”和“送出”的通道受阻問題。建立多維“安全網絡”為提升市場化交易的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多維協同的監管網絡。一是建立“縱向統一”工作體系。建立與北京電力交易中心、政府電力主管部門協同的工作體系,實現“業務全覆蓋、業務顆粒度大小一致、業務唯一、業務四級分類”,確保政策統一落實、統一貫徹,有效提升電力市場交易在國家與省級電網協同通暢。二是是建立政企、網廠“多方聯動”溝通體系。積極與政府電力主管部門及電力監管機構建立多方聯動溝通機制,建立電力市場交易信息定期制度,確保電力市場準入及注冊、電價疏導、市場化交易等工作滿足國家和地方政策和監管要求。四是建立閉環管理機制。交易機構內部各職能專業之間通過建立電力消納市場分析、交易計劃編制、電能結算等業務服務流程閉環管理模式。
發揮電網結構優勢,開發新能源交易模式
充分發揮寧夏地區清潔能源富集、特高壓密集的特殊優勢,圍繞新能源消納能力提升積極創新交易模式。實施“風火打捆”交易模式為促進區內新能源消納,創新實施“風火打捆”交易模式,“風火共濟”釋放改革紅利。通過交易機構新能源企業與火電企業開展大用戶交易合同電量轉讓交易,鼓勵和引導新能源企業通過“風火打捆”的形式參與區內直接交易,發揮火電運行穩定持續發電特點,推動風電和光伏的發電利用率雙提升。擴大新能源省間交易規模為加大跨省區新能源外送規模,依托寧夏電網超、特高壓直流外送電通道優勢,以電網安全為首要原則開展新能源跨區跨省外送電交易組織,通過與山東、浙江等東部用電負荷大省建立長期外送電合作模式,努力擴大中長期外送電交易規模。開展新能源與火電發電權交易結合寧夏火電機組和新能源機組運轉特性,通過創新開展省內新能源與火電發電權交易和跨區跨省發電權交易,力促發電成本高的燃煤火電機組將計劃電量轉讓新能源發電企業,進一步拓寬寧夏新能源消納途徑和范圍。開發多元交易品種結合現貨市場和清潔能源配額機制的準備、建設,研究探索電力金融交易、綠色證書交易等交易品種,同時開展網上公開公示交易專項行動,做好交易組織前、過程中、執行后全流程的公開公示。優先購電掛牌交易為優先購電交易品種,年度雙邊交易、月度雙邊交易、月度掛牌交易、月度集中交易、跨區跨省交易為電力直接交易品種,合約轉讓交易、月度預掛牌交易、日平衡交易為平衡類交易品種,富裕新能源外送交易為現貨交易品種,調峰輔助服務為輔助服務交易品種。
健全市場配套機制,助力市場有序運作
完善省間交易機制配合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研究、編制《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省間中長期交易實施細則》,完善省間中長期電力交易機制,推動建立科學合理的省間中長期電力交易實施細則,方便市場主體更好地參與省間交易。健全市場輔助機制以激發市場活力為核心,開發多種交易輔助機制,同時與當地電力主管部門、監管部門配合推進電能消納的政策機制,試點開展調峰輔助服務市場建設,積極推動電能替代交易,激活電能消納市場。建立偏差考核機制2017 年4 季度售電公司作為新的市場成員類別參加了電力市場交易,更多的市場主體對交易結果的剛性執行提出更高要求。目前合同偏差由簽約雙方線下處理,處理方式不規范,且隨著合同的進一步嚴格執行,發用雙方正負偏差電量均需進行偏差考核,需要為合同雙方提供更多的偏差處理方式。
建立市場風控體系,提升市場風險防范
建立市場信用評價體系開展寧夏電力市場信用評價體系適用性研究,從評價范圍、評價周期、評分標準、評價結果應用等多個方面進行論證分析,建立科學、適用的電力市場信用評價指標體系。市場主體信用評價分為場外評價和場內評價。場外評價使用場外指標,主要評價市場主體的財務狀況和通過其他渠道獲取的信用記錄;場內評價使用場內指標,場內指標分為綜合評價指標、懲罰指標、獎勵指標以及預警指標。建立行業聯合獎懲機制圍繞建設公平、公正、公開的電力市場環境,完善行業聯合獎懲機制。一是建立守信聯合獎勵機制,對信用評價結良好的市場主體,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對其實施守信聯合獎勵機制。二是建立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對發生嚴重失信行為的市場主體,一律列入“黑名單”,執行聯合懲戒。同時,視情況啟動強制退出市場措施、注銷其注冊信息、依法依規追究其法律責任。
效果及展望
能夠有效提升市場化交易規模
通過建立健全完善的市場化交易機制,主動搭建公開透明的市場化交易平臺,積極服務參與市場改革的市場交易主體,能夠不斷提升市場服務水平,參與交易的市場主體和交易規模大幅提升。
能夠探索出省級電力交易市場建設的新路
通過積極發揮大范圍資源優化配置優勢,創新開展跨區、跨省風光替代交易,實現政企、網廠、供用多方和諧共贏和經濟發展、環境治理有機統一的目標,引導政府、火電企業、電力用戶逐步認同并樹立了打破省間壁壘、放開市場主體參與省間交易的購電選擇權對激活市場競爭力、活躍市場、釋放更多電改紅利的觀點。能夠提升寧夏地區新能源消納能力通過組織新能源參加跨區跨省交易,能夠有效提高風、光、火打捆外送新能源電量占比,2018 年上半年,新能源參與各類市場化交易電量達到69.88 億kW?h,占新能源上網電量的48.97%。同時,有效降低了新能源棄電量,2018 年上半年,新能源累計棄電量3.54 億kW?h,棄電率2.42%,同比下降2.29 個百分點,新能源消納均位居國內前列。
參考文獻
[關鍵詞]碳交易;Swarm;博弈仿真
[中圖分類號]F20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5-6432(2014)12-0126-03
1引言
隨著世界經濟規模的日益膨脹,對化石能源的需求急劇攀升,溫室氣體排放直接導致的溫室效應和氣候變化不斷危及人類生存的空間。為此,已有諸多途徑來抑制溫室氣體的排放量,促進低碳經濟的發展,推動技術創新。在可持續發展、包容性增長方針的指導下,低碳經濟在我國整體經濟格局中的重要性日益凸顯。
在低碳經濟的大背景下,碳排放權逐漸成為了一種資源,是企業的利潤源泉。作為世界第一大溫室氣體排放國,利用碳排放權交易充分調動企業的減排積極性,提高減排的效率,對我國而言意義重大。我國的碳交易近年來在規模上發展迅猛,未來也有巨大的發展潛力,但仍存在著不少問題,如制度體系不完善、法規政策不健全等。對企業而言,很難在碳交易中取得主動權,這不僅限制了其在碳交易中實現利益的最大化,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企業參與的積極性。
周宏春(2009)系統介紹了國外碳交易市場的形成條件,包括法律基礎、交易規則以及進入市場交易的基本條件等,提出了我國利用碳交易市場降低碳減排成本、走上能源利用效率高和碳生產率不斷提高的低碳發展道路的建議。范舒(2010)運用博弈模型,從非合作博弈和合作博弈兩方面,探究了碳排放相關方的對抗與合作關系。本文擬就高排放強度企業和低排放強度企業在碳交易中的博弈入手,利用Swarm仿真平臺,對博弈行為進行系統仿真,根據仿真結果,探究碳交易市場的變化趨勢。
2碳交易的相關概念
21基本原理
碳交易是為了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引入的市場機制,將排放權視為一種商品,利用市場實現減排資源的優化配置,使實際減排工作由減排成本最低的企業完成。目前,我國的碳交易主要是基于《京都議定書》規定的清潔發展機制(CDM)項目。清潔發展機制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就是核證減排量的使用,企業通過核證減排量來完成其減排指標。同時,核證減排量也可以在市場上進行交易。
碳交易的進行首先要由政府部門根據該地區的環境容量,推算出溫室氣體的最大允許排放量,并在初始階段分配給市場的各個參與者。進而,碳排放權逐漸成為一種稀缺資源,在流通交易中形成價格。排放強度高的企業需要在市場中購買核證減排量,從而保證其排放量不超標。
22碳排放權的初始分配
針對碳排放權的初始分配,目前主要有兩種觀點:從公平的角度出發,建議以人口指標來分配碳排放權,即認為每個人都享有相同的公共權利;從效率的角度出發,則以GDP指標來分配碳排放權,即認為每單位溫室氣體的排放都應帶來相應的產出。
在本文中,以單位GDP排放量作為分配碳排放權的依據,對該機制下碳交易的博弈進行仿真分析。若ED為該地區溫室氣體最大允許排放量,GD為地區GDP總值,Gi為第i家企業產生的GDP,則第i家企業分得的碳排放限額為Ei=EDGi/GD。
3碳交易博弈模型
31碳交易博弈基本假設
本文中討論的碳排放權交易發生在碳交易二級市場之中,假設所有市場參與者的目的都是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碳排放權的價格也由市場供求決定。因此,碳交易價格的形成主要受宏觀經濟環境、減排成本、外界政策和交易成本等因素影響。
假設碳交易市場的參與者可按照排放強度分為高排放企業和低排放企業,高排放企業在日常生產中的排放量超出其碳排放限額較多,面臨著較大的減排壓力,需要進行大幅度減排或購買碳排放量;低排放企業的碳排放量超出排放限額較少,甚至低于其排放限額,減排壓力不大,甚至有剩余的排放量可供出售。
假設不同企業會根據自己的利潤函數采取行動,其行動也是不分先后的,即碳交易博弈為靜態博弈。
32模型的建立
將企業i正常生產排放的溫室氣體量記為Pi,若Pi-Ei>0,則說明企業i的碳排放量超出限額,為高排放企業,在碳交易市場中主要為買方;若Pi-Ei0說明企業i有出售相應排放量的意愿,Di0,則表示供過于求,若ni=1 Di
Mi=xDi-ki(Pi-Ei+Di)2(1)
企業在碳交易行為中獲得的利潤由兩個方面構成:在交易中的所得和減排付出的成本,企業的決策需要統籌考慮這兩個方面的因素。將利潤作為目標函數,參數中x,Di均隨時間t變化,每家企業都以利潤最大化為最優決策,則t時刻企業i的策略可表示為:
maxMi(t)=x(t)Di(t)-ki[Pi-Ei+Di(t)]2(2)
對該地區總體的碳交易市場而言,在完全競爭市場的條件下,碳排放權的價格可由逆需求函數表示:
x(t+1)={a-b×[DB+ni=1 Di(t)]}×σ(t)
DB=ED(3)
上式中的a,b為逆需求函數中的參數,其中b反映價格對需求的敏感性。逆需求函數中的需求由基礎性需求和可變需求兩部分組成,其中DB為基礎性需求,即在所有企業可變交易需求供求平衡時的總排放需求,與該地區總排放限額ED相等,可變需求則為整個市場全部企業交易需求量的總和??紤]到實際市場交易中宏觀經濟形勢和外界政策等因素對價格的影響,在供求博弈形成的價格基礎上增加波動因子σ,從而形成下一時刻碳排放權的價格。
4模型仿真及結果分析
根據上述模型,運用Swarm仿真平臺,對不同排放強度的企業在碳交易市場中重復博弈的過程進行仿真。令企業總數n=100,地區溫室氣體排放總配額量為500萬噸,即ED=500,逆需求函數中參數a=3500,b=0007236,初始價格為80元/噸,可得到如下仿真結果。
對博弈的演化過程進行20次迭代,仿真結果如圖1~圖3所示。由圖1可以看出,碳排放權的價格隨時間圍繞初始價格上下波動,波動范圍在50~115元/噸。圖2、圖3反映了不同排放強度的企業在碳交易行為中的平均預期年利潤隨時間的走勢,其中高排放企業的利潤與碳排放權的價格基本呈負相關,低排放企業的利潤與碳排放權的價格基本呈正相關,并且兩類企業對價格的反應都存在延遲。
圖1碳排放權價格隨時間變化趨勢(20次迭代)
圖2高排放企業平均預期年利潤隨時間變化趨勢(20次迭代)
圖3低排放企業平均預期年利潤隨時間變化趨勢(20次迭代)
對博弈的演化過程進行500次迭代,仿真結果如圖4~圖6所示。由圖4可知,碳排放權的價格長時間在45~130元/噸的范圍內波動。根據圖5、圖6所示,高排放企業在碳交易行為中的平均預期年利潤在-65萬~-25萬元的范圍內波動,而低排放企業的利潤則在15萬~55萬元波動,兩類企業的利潤與碳排放權價格的相關性沒有改變。
圖4碳排放權價格隨時間變化趨勢(500次迭代)
圖5高排放企業平均預期年利潤隨時間變化趨勢(500次迭代)
圖6低排放企業平均預期年利潤隨時間變化趨勢(500次迭代)5結論及建議
本文中,將企業按照不同的排放強度進行分類,根據企業各自的策略,建立碳交易博弈模型。基于Swarm仿真平臺,對博弈行為進行仿真分析,得到了碳排放權的價格和企業預期利潤的變化趨勢及相關性。在完全競爭市場的條件下,碳排放權的價格基本反映了其內在價值,市場呈現出的規律符合預期,市場機制的存在促進了減排資源的優化配置。
目前,我國碳交易市場的發展方興未艾,未來也有十分光明的前景。對碳交易市場而言,需要進一步完善市場機制,提高市場運行的透明度,吸引更多的企業參與到碳交易活動中,通過市場實現對更大范圍資源的優化配置。對企業而言,需要進一步樹立節能減排的發展觀念,努力提高減排的技術水平,降低自身的減排成本,才能真正在碳排放權的博弈中取得主動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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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能源金融作用; 能源金融戰略; 風險對沖; 發展路徑
一、引言
石油作為國家的戰略儲備物資,素有“黑金”,“工業血液”之稱。在全球范圍內,石油供給和需求呈現出極不平衡的特征。在世界原油市場上以美元作為交易和支付的貨幣,美元匯率的變化對國際原油價格有重大影響,同時美元幣值的波動,會導致其他幣種價值的變化,從而刺激對石油的供給和需求。石油類產品是具有一定金融屬性的資源類產品。石油和金融的天然屬性關系,使人們認識到能源金融問題是石油行業發展過程必須正視的重要問題。我國作為全球第二大石油消費國和第三大石油進口國,在國際石油定價的話語權依然很弱,對于國際石油價格,我國只是一個被動的接受者,承受著石油價格波動帶來的巨大風險。因此,隨著能源金融一體化時代的來臨,有必要加強對能源金融問題的研究,以推動石油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二、能源金融概念及其相關領域內涵
(一)能源金融概念
所謂能源金融沒有一個統一定義。顧名思義是指能源系統和金融系統之間的相互滲透和融合而形成的金融生態。該金融生態隨著能源產業發展和金融系統的完善,不斷向更高層次發展,一方面增加了企業的競爭力,另一方面也使企業面臨著巨大的金融風險。能源金融可以從能源虛擬金融與能源實體金融兩個層面來分析。
能源實體金融是指能源產權主體、效率市場和傳統金融市場通過有機聯絡,利用金融市場的融資、監督、價格、退出機制,培育、發展和壯大能源產業。能源虛擬金融是指能源市場主體在能源商品期貨、期權市場、國際貨幣市場以及與能源相關的資本市場上進行能源實物、期貨、期權、債券、匯率、利率、股票以及相關衍生品等金融資產的套期保值、組合投資或投機交易。
(二)能源金融相關領域內涵
能源金融作為跨能源和金融領域的新型金融形態,其相關的研究領域即涉及到實體經濟的需要,又體現金融形態發展的特殊問題,能源和金融問題的交互作用,大大拓寬了能源金融的外延和內涵。
1.能源實體金融。能源實體金融體現了金融系統對石油產業的支持方式。以信貸為主的傳統融資方式已不適應石油產業日益增長的資金需求。因此,多渠道、多方式和多層次建立全方位的石油金融體系是許多國家發展石油產業的重要金融支柱。如成立石油政策銀行和石油商業銀行。石油政策銀行由政府出資,其主要目的是促進石油產業發展和穩定石油市場秩序。
2.能源虛擬金融。能源虛擬金融是建立在活躍的石油產業和其實體金融基礎上,當石油現貨市場十分發達時,市場參與者會提出套期保值和價格發現的需求,從而催生了石油期貨市場、期權市場等一系列金融投資場所的出現,這些金融市場又反過來影響實體經濟中石油的價格走勢和供需平衡,加劇了石油產業的風險波動。能源虛擬金融發展雖然源于實體經濟發展的需要,但其運行的規模和影響已遠遠超過實體經濟自身。能源金融的虛擬化特征越明顯,能源金融體系的影響也就越大。
三、能源金融在石油行業發展中的作用分析
由上述能源金融的內涵和外延,可以看到能源金融在石油行業中的作用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籌集資金需要
石油是個高投資高回報的行業,需要大量的資金用于勘探和開發,中石油2009年資本開支為2 668.36億元,比2008年的2 323.77億元增加14.83%①。2010年資本開支預算2 927億元,按年增加9.7%。在2010年資本開支預算中,勘探與生產所占比率及升幅最大,預算為1 577億元,按年大增22.2%,比重占53.9%;中海油預算2010年總資本開支79.29億美元,相對2009年預計資本開支(61.23億美元)增長29.5%,相對2009年預算的資本開支(預算67.56億美元)增長17%②;以上數據顯示,石油行業投入巨大,且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沒有完善的石油融資體系,難以保證石油企業的長期可持續發展。全方位的石油融資體系主要包括資本市場直接融資、通過發行債券實現短期融資目標、引導風險投資進入能源領域等多種渠道和方式。
(二)規避油價波動風險
20世紀70年代初發生的石油危機,給世界石油市場帶來巨大沖擊,石油價格劇烈波動,使石油期貨應運而生。在石油期貨等衍生品交易出現之后,石油現貨市場、石油遠期市場、石油場外衍生品交易市場、交易所石油期貨市場等在其中發揮的作用越來越顯著,最終體現在石油貿易價格中。隨著期貨市場的發展,石油期貨市場在很大程度上發揮了價格發現功能,期貨價格已成為國家原有價格變化的預先指標。石油期貨市場的定價功能,起到了穩定石油價格的作用。同時在石油行業讓有實力的金融貿易公司進入石油期貨市場,充分運用期貨市場的“套期保值”功能,通過“高拋低吸”來平抑油價,完成風險采購,并在一定程度上鎖定遠期石油及其制品的價格。
(三)實現能源企業的最佳資金配置
能源金融市場的完善和發展,為能源企業資金配置提供了途徑。石油資金參與金融領域,可以通過有效的資源配置而使能源企業獲得豐厚利潤。例如,中海油在2007年的金融業務獲利為33.98億元,比2006年增長了5.07%③。金融業務成為石油行業新的利潤增長點。另一方面,將閑置資金投放金融市場也能彌補主營業務增長過慢帶來的不足,分擔經營風險,減少了企業的損失。能源金融發展為企業提供了多種投資組合選擇,除了能源現貨外,期貨及其衍生產品的存在,可以很好地對沖能源價格波動的影響。
四、能源金融在我國石油行業發展現狀分析
(一)傳統能源金融集中度過高,風險巨大
我國的石油行業未能緊跟能源金融的發展,能源金融的發展相對滯后,還停留在以銀行信貸為主、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為輔的傳統石油金融階段。
在我國,銀行給能源行業的中長期貸款、金融機構投向能源行業的貸款余額都高于同期金融機構各項貸款年均增速速度,銀行信貸已成為能源建設項目投資的主要資金來源。目前信貸資金在能源領域呈現出較高的行業和企業集中度,一旦整體經濟運行出現周期性調整或相關產品供求關系發生變化,已經投入到這些行業和企業的信貸資金的安全性不能得到保障。
(二)現代能源金融系統結構單一
我國最早的石油衍生品是2004年8月25日在上海期貨交易所正式上市交易的燃料油期貨合約。自2006年6月起我國分別建立了上海石油交易所、大連石油交易所、北京石油交易所,為推動我國石油石化現貨市場建設和完善現代石油市場體系作出了貢獻。但是由于我國的石油行業被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三大巨頭所壟斷,幾家石油巨頭對于油源強有力的控制使得能夠上市交易的石油品種及數量都極其有限,上述石油交易所都面臨著交易品種單一,市場流動性小,參與者積極性不高等問題,這也阻礙了石油交易所的發展壯大。
五、能源金融戰略的提出及發展路徑分析
(一)能源金融戰略的提出
能源金融的發展即是能源企業自身發展的內在要求,同時也體現了能源固有的“金融”屬性特征。能源金融戰略的提出不僅僅關系到未來能源產業的可持續發展,同時也和國家安全發展戰略、國際地位的提升息息相關。
所謂能源金融發展戰略是在未來能源和金融一體化目標前提下,如何有策略、有步驟地促進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的有效融合;在完善國內能源多層次交易市場體系建設的同時,如何有效地和國外金融市場實現對接;在目前石油單一的“美元貨幣”計價前提下,如何建立全方位的風險控制機制,防范風險在能源和金融兩大產業之間進行傳遞。
(二)能源金融戰略發展路徑分析
能源金融戰略的建立是一個系統工程,它既對未來很長一段時間的能源產業有重要影響,同時決定著我國金融體系的創新和提升。能源金融發展路徑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建立多層次的能源交易市場體系,實現與國際市場的“對接”
在國際石油市場交易體系中,紐約商品交易所(NTMEX)是形成石油現貨價格和期貨價格的基礎。在世界石油市場上占據重要地位。倫敦國際石油交易所(IPE)為第二大石油交易所,與NYMEX形成了歐美石油價格體系。通過兩大期貨市場,有眾多的金融機構參與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實現風險對沖和套期保值。建立我國多層次石油市場交易體系刻不容緩。建立多層次的能源交易市場體系,首先應豐富交易品種,活躍市場流動性;通過和發達國家的商品交易所簽訂合作協議,推出建立在我國石油交易的期貨合約,待國外運行成熟以后再轉回國內交易所用人民幣結算。逐步實現與國際能源交易市場的“對接”。
2.大力發展能源市場交易主體
能源交易的市場體系要完善,沒有活躍的市場參與主體是不可想象的。目前我國能源領域還處于國有壟斷階段,不利于石油市場的形成和發育。發展能源市場交易主體,體現在能源市場參與層次是全方位的,反映在石油產業實體經濟參與者的多元化,表現為石油勘探,貿易、運輸和煉化各個環節;石油產業金融體系參與者的多元化。石油金融的交易主體主要是和石油產業有密切聯系的金融機構,如石油基金、石油銀行、風險創業投資基金等機構。以及為獲得豐厚利潤的各個市場參與者。
3.實現外匯儲備、能源金融和人民幣結算的有效統一
要保證開放市場的結構、多元化的參與者,活躍的市場流動性還有一個重要環節,就是人民幣的可自由兌換。由于美元作為石油唯一的計價和結算貨幣,使許多國家長期需要依賴外匯儲備來換取國民經濟發展的石油資源,這就構成一定時期的“美元依賴癥”,而容易受到國際貨幣波動風險的影響。因此,實現外匯儲備、能源金融和人民幣結算有效統一,是發展能源金融的重要戰略步驟。外匯儲備可以適時向能源儲備轉移,購買國外油田,參股海外石油生產商等,是實現二者轉化的重要途徑。
4.建立能源金融的國家風險控制機制
能源和金融分別是關系國家安全的支柱性行業,二者的相互聯系屬性在某種程度上會導致風險的蔓延和擴大。因此,建立國家能源風險監控機制是能源金融發展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能源金融風險監控機制主要包括:(1)能源產業周期和能源信貸周期的匹配監督。能源產業受宏觀經濟形勢影響較大,有明顯的周期性特征;信貸資產的安全性和能源產業周期性相互協調,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2)能源價格波動趨勢。能源價格的劇烈波動對國民經濟會產生重要影響,監控能源價格走勢,防患于未然。(3)對金融機構和能源企業市場交易行為的監控。在活躍的市場環境中,能源企業和金融企業在價格發現,風險管理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但金融市場的套利行為會誘導金融和能源企業“鋌而走險”,冒“覆滅”的風險。我國的中航油事件和美國的安然公司倒閉都是這種情況的現實例證。
六、研究結論和啟示
能源金融在石油行業發展有著重要意義和作用。通過能源金融可以穩定國際石油價格,規避油價波動的風險;同時能源金融的引進促使石油行業將其閑置資金投放金融市場,彌補主營業務增長過慢帶來的不足,分擔其經營風險。能源金融為石油行業籌集巨額的資金,為石油行業注入了資金活力。為此,建立能源和金融一體化發展戰略,有策略、有步驟推進該戰略的實施對于我國石油經濟可持續發展具有特殊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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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碳排放權試點控排企業碳資產配額履約
中圖分類號:C29文獻標識碼: A
2011年10月份,7個地區的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正式啟動。經過兩年多時間的努力,截至2013年底,深圳、上海、北京、廣東、天津五個省市已正式上線碳排放權交易,湖北、重慶將在2014年啟動碳排放交易市場。在試點的同時,國家也著手開始建立全國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工作,計劃在“十三.五”期間形成全國統一碳市場。
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地區控排企業(以下簡稱“控排企業”)應當充分重視碳資產經營管理,通過制度保障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運用科學手段防范控制經營風險,用好用足政策,主動應對,確保完成履約等各項義務。
一、通過制度明晰工作機制和權責
控排企業應通過《碳資產經營管理辦法》等制度,明確碳排放指標的“資產”屬性,規范碳資產的管理模式,指定控排企業碳資產歸口管理部門,明確相關崗位職責,建立并完善相關工作機制和流程,通過制度保障建立碳資產經營管理的常態化工作機制。
二、重視人員培訓,提高碳資產管理能力
碳市場作為一個新興事物,是一項非常復雜的系統工程,這就要求進行碳資產經營管理的相關人員不但要了解金融、期貨等經濟學方面的知識,同時還要精通碳排放的監測、報告與核查等技術問題,這無疑對任何一家控排企業都提出了巨大的挑戰。因此要盡快開展對碳市場經營、管理人員以及碳排放數據管理、排放報告編制人員的培訓工作,保障基層工作順利開展。
當然,各個企業單獨進行一整套的能力建設,尤其是對中小電廠來說,具備一定的困難。對于大型集團企業建議制定集團層面的碳資產管理辦法,設立專門的碳資產管理公司或機構,對控排企業進行統一管理,建立統一的碳排放信息報送平臺,發揮規模優勢和專業優勢,實現碳資產的保值增值,更低成本的完成履約義務。
三、按照相關要求,完成規定義務
各試點在碳排放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中都規定了控排企業需要完成的一系列義務,包括碳排放監測、報告、配合第三方機構對碳排放報告進行核查、配合政府部門審定年度碳排放量、配額清繳等義務。如上海市規定每年要向市發展改革部門報送碳排放監測計劃和碳排放報告,企業必須嚴格按照規定履行上述義務,否則將面臨處罰。
下表為試點地區控排企業履約周期的關鍵節點。
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履約周期關鍵節點
除配額清繳外,控排企業也要重視年度碳排放報告的編制。第三方核查機構和主管部門將對控排企業上報的碳排放報告進行核查、審定,以確定控排企業上一年度的實際排放情況,審定完成后即可最終確定控排企業的配額缺口。編制碳排放報告的基礎和前提是必須建立完善的數據管理和碳資產管理工作機制,摸清自己的家底,確保所報數據和信息的及時性、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避免由于數據缺失給控排企業帶來不可挽回的損失。為節省人力物力并提高專業性,以上監測、報告等義務可考慮委托專業的碳資產管理機構來完成。
四、碳資產的經營管理
控排企業獲得的碳排放權配額(以下簡稱“配額”)和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是一種無形資產,如果通過合理的碳資產經營管理,則可以降低履約成本,進而實現盈利。同時,市場的波動,也存在巨大的風險。因此,啟動專業的碳資產經營管理顯得尤為重要。
1、制定履約計劃
進行專業的碳資產經營管理首先要結合企業自身實際情況制定履約計劃??嘏牌髽I要摸清自己的家底,結合配額發放情況,了解配額缺口;對自身減排成本和碳價格等因素進行比較分析,統籌好自身減排和購買碳排放指標的關系;合理配置CCER,降低履約成本。
2、合理配置核證自愿減排量
抵銷機制,是指通過開發具有減排效益的項目獲取抵銷信用,可供控排企業使用來完成減排義務。目前各地均規定控排企業可以將一定比例的CCER用于配額清繳。用于清繳時,每噸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相當于1噸碳排放配額。
通常各地都會對CCER的使用有所限制,具體限制如下表:
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地區CCER使用相關規定
企業若想節約配額,需要通過投資對企業進行節能改造或者減產(非電力企業)才能實現,因此配額成本相對較高。而碳抵消可以通過對CCER項目、節能項目和碳匯項目產生的碳減排量進行審定和核查即可獲得,這些碳減排量均是上述項目的副產品,且審定和核查成本較低,因此獲取碳抵消的綜合成本較低。且碳排放權抵消在使用上有一定的限制,無法像配額一樣隨意使用。因此, CCER的價格通常低于配額,因此,控排企業可根據當地政策和自身實際情況,盡可能使用最大數量的CCER代替配額用于清繳,實現低成本履約。
3、適時開展配額交易
按照各地相關規定,控排企業只需在履約期限之日清繳足量配額即可,在此之前企業可以自行處置。企業如果將這部分資產閑置,不但是對資源的浪費,也可能面臨履約時配額不足,須以高價從市場購買或無處可買的被動局面。如不能完成履約,按照試點地區碳排放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主管部門將對控排企業處以高額罰款,并采取行政處理措施。如根據北京市規定,重點排放單位超出配額許可范圍進行排放的,責令限期履行控制排放責任,并可根據其超出配額許可范圍的碳排放量,按照市場均價的3至5倍予以處罰。上海市則規定納入配額管理的單位未按照規定履行配額清繳義務,除罰款外,項目審批部門將不予受理其下一年度新建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報告表或者節能評估報告書。
建議控排企業每月統計碳排放量,結合碳指標擁有情況,提前評估缺口數量,以便提前開展配額交易。通常來說,較長的時間窗口有利于平抑價格風險。
那么,配額究竟何時買,何時賣?配額的價格有無規律可循?
從長期來看,配額的價格是由平均減排成本決定的;從短期來看,受供需、政策、經濟、環境、能源價格等方面因素的影響。
已經啟動碳交易試點地區的市場交易情況如下表所示:
2013年中國碳排放權交易試點二級市場交易情況
從上表中我們可以看出,除深圳有一定的流動性外,其他碳交易市場的流動性嚴重不足,市場無法起到發現價格的作用。目前尚無法判斷未來的價格,但從中國目前市場平均減排成本的角度分析,預計未來配額的合理價格可能在40-80元人民幣/噸之間。
配額交易具有較大的風險,需要具備較強的市場分析能力,并建立完善的風險管控體系,同時配額價格的波動還要求控排企業具備一定的抗風險能力,這對單個企業來說很難做到。另外,控排企業最終決定是采用自身減排還是購買配額乃至置換CCER,需要結合減排成本、碳資產價格等多種因素進行綜合分析。鑒于碳資產經營管理的專業性和復雜性,建議由專業人員來操作,降低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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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碳金融”是指服務于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的相關金融活動。自《京都議定書》生效以來,碳信用交易框架的建立和碳金融的發展是全球實現碳減排目標的重要途徑,碳交易市場已經發展成為全球最具發展潛力的商品交易市場。
關鍵詞:碳金融;現狀;對策建議
一、碳金融的基本概況
隨著低碳經濟的快速發展,碳金融隨之產生并逐漸興起。從理論上講,碳金融是指與碳相關的金融活動,指的是旨在減少和限制溫室氣體排放有關的各種金融制度和金融活動,它既包括碳排放權及其衍生品的交易、低碳項目開發的投融資,也包括銀行的綠色信貸以及其他相關金融中介活動,與節能減排項目有關的投融資活動、碳排放權及其衍生產品的交易等。作為低碳經濟背景下的一種金融創新,碳金融提供了低碳經濟所需要的各種金融工具支持,也為金融體系提供了新的發展空間。
在歐美國家,碳金融已經形成了從新能源和清潔技術投融資到碳市場交易、從碳衍生產品到碳金融風險管理的一系列產品和市場,從而初步構成了一個碳金融體系,碳交易是該體系的核心。
二、我國商業銀行碳金融發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現狀
我國是發展中國家且我國也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國家,我國在快速發展經濟的同時,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是我國的經濟增長是粗放型的增長,絕大多數是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的。其中,我國的碳排放量是世界上最多的國家之一。隨著全球氣候的變暖和極端天氣的增多,越來越多的國家逐漸意識到環境保護的重要性,為了緩解全球變暖的問題,世界絕大多數各國都參與到節能減排的行列中去,我國也不例外。因為,要想在國際社會中獲取有利地位就需要早點采取行動,同時我們如果早點行動,那將掌握到一個良好的發展契機,我們能夠通過參與碳交易來獲取自身的國家利益,也能以此為機遇大力調整和優化我國能源經濟結構,促進經濟更好的發展。
值得一提的是,股票市場在支持低碳經濟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尤其以先進技術為依托的新型能源公司其通過發行股票上市,可以為自身發展以及產品研發資金投入上面,募集到更多的資金。同時通過上市也能夠大力調整自身內部的組織結構,優化自身的轉型;且新能源、低碳、環保、綠色項目等是國家大力扶持和優先考慮的對象,這也有利于企業在今后的發展中獲取到更多的政府支持和享受到更多的優惠政策。
另外,因為碳基金在我國也是剛剛才起步的,隨著2007年中國綠色碳基金的設立以來,我國也已經陸續有各種類型的碳基金相繼成立,這樣的開局對于我國今后開展碳金融營造了一個較為良好的金融環境,有利于其健康、快速發展。同時我國政府也大力倡導發展低碳綠色經濟,將此提上日事議程,對于新能源、綠色經濟發展項目大力在政策上給予引導和鼓勵,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促進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為世界的節能減排事業作出貢獻。
(二)存在的問題
1、缺乏完整的碳交易市場體系。因為我國的碳交易市場興起的時間短,因而發展還在初級階段,面臨的問題還有很多,一個急需的大問題就是缺乏全國性的碳交易所。目前全球性的碳交易所是由發達國家主導和掌控的,因而,這對于我國發展碳交易是極為不利的,要想在國際社會中維護我國應有的合法正方當權益,需要我們不斷努力,加緊發展,贏取國際話語權。2009年山西呂梁節能減排項目交易中心,和武漢、杭州、昆明等交易所相繼成立,我國碳交易體系雛型初現;但主要是針對歐洲市場制定的規則而進行的一些簡單的買賣行為,真正的國內碳交易市場體系并沒有形成,因而這對于我國碳交易的深層次發展是個不小的考驗。
2、 碳金融產品創新不足。目前就國內現狀而言,我國的金融體系并不完善,投行和交易所是很少的,這對于完善金融市場和加強金融市場的進一步發展的實力是有缺陷的。并且碳金融產品的興起,目前我國只限于初級發展階段,國內對于這一塊碳金融產品的創新是不夠的,僅僅只有部分商業銀行推出了一些簡單的碳金融產品,從產品數量和功能以及多樣性上這都難以滿足我國市場的巨大需求。
3、 目前我國也缺乏專業、系統、權威的技術咨詢評估體系來幫助金融機構較為準確的分析、評估出碳金融項目的風險和收益,因而這對于碳金融產品在如何降低項目和投資以及交易風險等問題上是一個很大的掣肘。
三、對我國商業銀行發展碳金融的建議
(一) 積極開展低碳銀行服務支持
首先,涉及到碳金融產品相關的各個部門和行業之間應該協商一致,建立一個基于環境和市場分析的信息數據庫,并且對于相應的貸款項目、面臨的風險等劃分不同的等級分類,加強信貸業務抗擊環境風險的能力,同時做好信貸項目的風險評估、項目選擇和貸款后風險的跟進和動態的監控,確保信貸款項的回籠。同時要與國際接軌,積極利用國際社會的相應資源來借力發展,如:可以提通過世荷蘭銀行旗下的兩個關于綠色銀行和基金的機構,加大對低碳綠色項目的貸款。
其次,要基積極的參與到碳排放權及其衍生品交易市場中去。通過利用外部信息和中介的優勢,借鑒帶頭行業的發展經驗,利用資金的優勢,努力為碳交易買方雙方搭建一個基于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的一個交易平臺,提供中間業務和做好自身的自營業務,合法獲取到相關收益。
(二)積極進行低碳銀行產品與業務的金融創新
積極響應綠色信貸政策,大力推出節能減排項目貸款。同時要注重在低碳銀行產品和業務上做出金融服務的創新,猶如:馬云推出并逐漸為大眾接受和追捧的余額寶,因而不是市場的發展空間小,關鍵是看能不能創新性的推出相應的金融產品。在低碳銀行產品的金融服務上,國內的興業銀行是做得較為突出的。
(三)商業銀行要做好碳金融風險管理
碳金融在我國商業銀行業務領域還處在起步階段,發展還處于剛剛興起的階段,存在著許多問題和不足,因此要想起健康有序發展,我們就要未雨綢繆,做好相關的風險管理。商業銀行在進行碳金融交易的時候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交易風險,因為目前我國還沒有一套完整的交易監管機制和碳金融管理機制,因而作為商業銀行在開展碳金融產品業務中面臨最突出的風險交易風險的時候尤其需要重視。
碳金融衍生產品的交易風險往往都高于傳統的金融產品;不過商業銀行可以可以通過分期投入資金的方式來降低綠色貸款的信用風險。對于涉及外匯的CDM項目而言,商業銀行應該實行必要的套期保值以防范匯率風險。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我們尤其該重視金融衍生品在給我們巨大收益的同時也為我們帶來的巨大風險。從來都是收益和風險是呈正相關的,收益高的往往需要面臨更大的風險,這一點想必才過去沒多久的2008年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全球金融性危機最后引發起波及世界各國的經濟危機,仍讓大家噤若寒蟬。
我們在采取嚴格的風險管理機制應該在碳金融交易部門實行相對分離的機構,獨立而靈活的處理隨時來的風險沖擊。將交易機構的高薪績效和風險責任掛鉤,進一步加大對金融產品行業的監管力度,注重預警機制的構建,逐步完善預警、監管、危機處理為一體的完整體系,將風險降低到最小,在策略上的重視,有利于相應的觀念形成,居安思危,防范于未然,為碳金融產品行業的發展做出進一步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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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碳金融;發展;環境保護;策略
中圖分類號:F832
碳金融是指由《京都議定書》而興起的低碳經濟投融資活動,是新型的能源交易市場,將發展經濟和環境保護融合在一起,具有非常大的發展潛能。碳金融這項新型的交易市場,構成了巨大的經濟開發潛能,成為了低碳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碳金融的產生和發展前景
碳金融是1997年12月在日本東京所制定的《京都議定書》而衍生出的低碳經濟投融資活動。它涉及了《京都議定書》以及《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兩個具有重大意義的國際公約。《京都議定書》本著保護環境的理念,從法律的形式限制了各個國家溫室氣體的排放量。與此同時,其開拓了一個以CO2排放權為主的碳交易市場,隨著市場規模的不斷完善和談論貨幣化的程度越來越高,衍生出了碳金融的概念。它是為了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金融制度交易安排和活動,其中包含了機遇碳減排的融資活動,投資增值活動等。它是較為重要的金融創新,其最終目的在于發揮出市場環境資源配置的作用,將有限的資源融入到低碳經濟中,逐漸促進低消耗、低排放、低污染的綠色經濟發展。
從最近幾年來看,我國國際市場上的碳金融行業發展的非常迅速,2004年全國CO2排放權為標的交易總額小于10億美元,2012年,就已經突破了1800億美元,碳交易總額從1000萬噸達到了100億萬噸。這一數據表明,碳金融行業的發展潛力巨大,不久以后必然會成為世界最大規模的商品交易市場。
同時,《京都會議書》構建了清潔發展機制,簡稱CDM,它的內容是允許發達國家的工業投資人員,在發展中國家實施并且有利于發展中國家的減排項目,在發展中國家的減排項目中獲得“減少排放量”完成發達國家在《京都會議書》的減排目標。
二、我國碳金融發展現狀及意義
從發展中國家的角度進行分析,我國目前是最具有潛力的發展中國家減排市場。截至2011年3月,全球通過聯合國(CDM執行理事會)注冊的CDM項目大約為1300個,大約增長了50%,我國通過聯合國(CDM執行理事會)注冊的CDM數量為1200多個,和2009年相比較,大約增長了85%。以上數據顯示目前我國的碳金融的發展現狀尚處于理想狀態。
我國碳金融發展有其實際意義。
首先,碳金融的不斷發展能夠將我國經濟逐漸從高碳模式逐漸轉為低碳模式,提高我國的環境質量。通過市場的減排偵測,排放約束相結合的機制,幫助我國減排成本低的企業出售減排成本的指標獲取額外的利益,從整體上實現污染成本的最低化。這對于實現CO2減排有一定的意義。從另外一個角度進行分析,銀行可以開展綠色信貸業務,不斷的通過國際金融公司的合作,幫助我國實現低碳經濟的不斷發展。將資金配置到低碳產業當中,激勵企業不斷地開發低碳技術,加快低碳產業的迅速發展。
其次,碳金融的高速發展能夠提升我國的國際位置,美化我國在國際中的形象,促進國際合作。我國在2009年11月的時候,第一次對全世界公開承諾量化減排指標,并提出了在2020年的時候,單位國內生產總值溫室氣體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45%左右。碳金融的發展,對我國節能減排項目工程的開發有一定的作用,能夠實現溫室氣體的減排,增強我國在國際上的公信力度。同時,碳金融業務的不斷發展,必定會從整體上順應低碳經濟的不斷發展,有利于我國不斷的融入國際市場當中,促進國際合作。
最后,碳金融市場涵蓋著巨大的商機,發達國家在碳交易當中能夠降低減排成本,同時將資金和技術帶入到了發展中國家,這些資金的帶入會衍生出更多的資產。同時,作為最具有潛力的CDM供應方,我國每年的減排交易能夠達到23億美元左右,這必然會給我國的經濟發展帶來空前的影響,從整體上提高碳金融的盈利空間。
三、碳金融發展的制約因素
我國碳交易市場的發展非常迅速,相關的金融業務也隨之衍生并且逐漸發展起來。盡管如此,我國碳金融發展仍然存在很大的問題,就此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說明。
第一,我國缺失對碳金融和CDM的認識,CDM和碳金融的興起是隨著碳金融交易市場的興起而不斷的擴大。在我國傳播的時間較短,國內很多企業并不認識碳金融市場中所蘊含的商機。并且,國內的碳金融機構對于碳金融的開發、價值、交易規則等并不熟悉,這不利于我國金融行業的發展。
第二,不斷提升我國對碳金融的重視程度。從政府的角度進行分析,企業的產業機構從低端向高端進行調整,這一現象導致了我國成本提升,盈利現象降低。在提升社會效益的同時忽略了經濟效益的發展。面對這樣的狀況,政府需要制定扶持和補償的機制。但是我國碳金融發展的時間并不是很長,我國不承擔減排的各項意義,部分部門的重視程度不高,缺乏全面的扶持策略,導致轉型企業的風險急劇增加。且很多地方政府對碳金融的認識程度不夠,導致了一些地方政府不愿意通過排污權交易發展指標,認為這是限制地方發展的原因之一,這不利于全國市場的統一。
第三,我國的中介市場有待提升。CDM機制下的碳減排隸屬于一種虛擬產品,在進行交易的時候,規則的要求非常嚴格,開發程序較為復雜,合同的期限較長,這嚴重性的導致了非專業性的機構不能夠具有這類項目的開發能力和執行能力。從國外的角度進行分析,CDM項目評估和排放權的購買大體上是通過中介機構完成的。但是我國的中介機構尚不完善,難以開發較大的項目,同時針對這方面的專業技術缺失嚴重。節能減排項目的信貸不足,商業銀行對于節能減排項目的貸款供給量不足。這主要是因為CDM項目開發時間較長、風險因素較多,和一般的投資項目相比較來說,更需要較為復雜的審批程序,這增加了額外的交易成本。并且,開發CDM項目所涉及的風險因素較多,其中涵蓋了政策、周期、項目、CDM風險因素。周期風險,是因為CDM項目貸款的時間過長,不僅會影響到銀行資金的流動,同時還給銀行的宏觀調控造成了未知的變數,導致了節能減排項目的復雜,增加了項目的融資難度。
第四,中國碳金融交易存在監管、法律、核查等弊端,CDM項目相關的法規并不完善,法律政策容易引起道德風險。
第五,由于我國碳金融市場處于被動的局面,我國碳金融市場的價格定位也處于被動的局面。再和發達國家進行碳排放購買談判的時候,中方作為碳排放的出售方,處于弱勢地位。雖然,目前我國擁有較為強大的碳排放資源,但是從我國目前碳排放市場發展來看,尚處于落后的階段,并沒有形成成熟的碳排放交易平臺,而且缺乏科學合理的利益補償機制,這導致我國在國際碳市場處于末端位置,一味的接受國外碳交易機構所制定的價格。比如,目前我國碳排放交易市場的碳交易價格一般在每噸20歐元左右,但是我國國內的CO2排放交易的價格僅在1012歐元,這是國際市場上價格的一半。因此,我國一定要正確在碳金融市場上的位置,不斷的提升我國在碳金融市場上的地位,正確碳價格的定價權。
四、我國發展碳金融的策略
碳金融市場的規模會變得越來越大,同時碳金融市場的交易金額必將得到進一步的提升和擴大。我國做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必須要保持經濟的穩定快速增長,降低隨之而來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的增長速度,加強發展低碳經濟。就此,筆者從以下幾個方面提出相關的建議。
第一,政府相關部門要給予政策支持。首先,要不斷的加強碳金融的重視程度,要強化政策的支持。政府要充分認識碳金融帶給我國碳市場以及碳金融的價值。建立科學合理的評估策略,從宏觀決策、政府扶持、產業規劃等方面兼顧我國碳金融市場的發展。增加稅收、法律等政策的補償和扶持力度。其次,地方政府要統籌兼顧長遠的總體利益,立足與可持續發展的長遠理念。認識碳金融市場的價值,根據行業和國家自身的發展,加強國際合作,積極開發關于碳金融市場的項目,將環境和經濟利益擴大。從金融機構角度進行分析,要不斷的適應碳金融所帶來的挑戰和機遇,不斷的熟悉碳金融的模式、價值、項目交易和開發工作,加大碳金融的創新工作,使資金能夠更好的融入到低碳企業當中。
第二,完善碳金融業務風險管理策略。首先,將碳金融業務風險納入到風險管理當中,制定風險管理策略和程序,全方面的控制和計量碳金融業務風險。其次,加強金融衍生品的風險管理機制,完善碳金融配套的扶持工作。政府和監督部門要根據可持續發展的策略,制定相關的環境保護、信貸導向、外匯管理的政策,不斷的引導社會資本向低碳產業發展。最后,要針對低碳項目采取稅收減免的政策,提供財政擔保,幫助解決融資困難的現象,提高碳金融機構開展金融業務所取得的成就,不斷的實施稅收優惠策略。
第三,逐漸增強和國際市場的協同合作,增強我國在碳排放市場的位置,提高我國碳交易的價格。從目前碳排放的市場價格來看,歐元、美元、日元、澳元、加元是主要的計價貨幣和結算貨幣。這些國家不斷的在碳排放交易市場中提升本國家的交易影響力,較為發達的國家利用碳交易托大本國貨幣的國際交易和結算能力,爭取能夠對碳排放進行定價。但是從我國碳排放的交易來看,我國仍然處于劣勢的位置,場外交易極大的降低了我國碳排量的總體價格,交易品種的缺失導致我國在國際交易過程中缺少一定的話語權。因此,我國應該不斷的提升人們幣在碳交易市場的影響力,使人民幣逐漸成為碳交易市場中的結算貨幣,實現人民幣國際化的目標。
五、結束語
要加強碳金融的重視程度,建立碳金融業務的風險管理體系,不斷地加強我國和國際市場的協同合作,增強我國人們幣在碳排放市場中的位置,提升我國的國際影響力。提高我國對碳金融市場的風險監督體系,降低碳金融體系帶給我國的風險。最后,我國一定要完善碳金融市場,抓住其中潛藏的巨大商機,為我國創造出更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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