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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森林公園規劃;土地利用;兼容性控制
中圖分類號:F326.25 文獻標識碼:A DOI:10.11974/nyyjs.20150501068
森林公園體系規劃體現了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這實際上也是保護自然文化遺產的一種手段。森林公園規劃水平越高,土地利用效率也就越高,這對發展我國的森林旅游業也有積極的作用。但是我國森林公園規劃中,存在著土地兼容性控制不足的問題,這與用電分類系統不規范、用地評價體系不合理等有直接的關系,因此針對上述問題,應該有針對性的采取措施。
1 森林用于旅游用地兼容性的概念
資源的兼容性指的是一種資源多種的用途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同步得到利用的性質,或者分步到利用的性質。曾經有某位學者把土地兼容性的使用看成土地使用性質的寬容范疇,同時將允許設置和有條件的允許設置與不允許設置來表征。還有學者指出: 土地兼容性指的是兩種以上土地用途,在一起而相互發生負面影響的程度。通過對森林旅游用地分類及特點的分析,森林旅游用地兼容性可以定義為:在森林公園中,同一塊土地上不同土地使用性質共生的可能性及一塊土地對與它相鄰的不同使用性質旅游用地的可接受性。
2 森林公園規劃中土地利用兼容性控制措施
2.1 健全旅游用地分類系統
我國的城市以及農村用地采取的都是二元制的方式,其使用的土地分類系統比較傳統,旅游用地邊緣化問題并沒有在傳統系統中體現,這種缺失使得森林公園規劃無法與土地利用規劃相兼容,進而引發了一系列的問題。目前我國正加大力度實現城鄉一體化,在這現實背景下,國家土地管理部門頒布了新的土地分類標準,不僅對森林公園規劃進行了詳細分的劃分,相關規劃人員可以依據此標準來規劃森林公園,以此大大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新的土地分類標準的頒布與實施,不僅使旅游用地規劃更加科學合理化,同時對兼容性土地的控制也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2.2 規范森林旅游用地評價
現階段我國使用的森林公園規劃制度主要來源于總體設計規范,在該規范中,著重強調了森林旅游資源的評價,目前森林公園規劃,主要是以風景資源評價為重點內容,并沒有涉及到土地評價的內容,這是森林旅游資源無法得到充分利用的重要原因,在對森林公園進行規劃時,往往會出現土地利用方式與其所具有的功能并不統一的問題?,F今土地資源越來越小,而森林公園的規劃也是不可缺少的一項內容,為了保證我國的土地資源能夠科學合理的被利用,在建設森林公園時,必須規范其用地評價制度,以使土地資源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方面來規范用地評價制度:
規范內容與方法,用地評價內容與方法直接反映著用地評價水平,傳統的規范中幾乎不涉及用地評價,即使涉及內容也比較陳舊,無法適應現階段森林公園土地規劃利用的新情況,因此必須對評價內容以及方法加以規范;評價成果應該正確的運用到實踐中,這樣才能發揮用地評價的作用,注重總結評價成果,將其編制成文案等形式,以便管理保存;增加評價內容,目前森林公園規劃評價內容的重點是風景資源評價,除此之外,還應該添加土地利用現狀以及兼容性的評價,評價內容越全面,評價結果也就越真實,越有利于指導實踐;正確的運用評價成果,比如在森林公園規劃期間,可以充分的利用土地兼容性指標,對規劃項目進行有效分析,然而在規劃管理這時間里,也能利用土地兼容性指標并且把它看作是監督項目,以此為編修提供借鑒。只有規范森林旅游用地評價體系,才能使森林公園規劃更加科學合理,保證城市建設用地得到充分的利用。
2.3 有效控制森林公園區劃
所謂森林公園區劃簡單的說就是根據功能需求來對某一區域內的土地進行細致的劃分,以此來保證每一個功能區中的建設項目都與其功能相符合,進而實現土地利用之間的兼容。一般情況下,森林公園布局通常都是以游覽區為中心,將各個功能系統有效的連接起來,在突出各個功能區各自的優勢之外,還能夠做到協調發展,進而使得整個功能系統更加協調,其兼容性更強。
森林公園總體布局與功能區劃中應關注各功能區環境氛圍、空間尺度、豎向空間和建設時序等方面的土地兼容性控制問題。在環境氛圍建設方面,應遵循地域分異規律,確保各個功能區土地使用性質與其所處的環境密切相關,要求功能分區有利用環境污染防治與環境保護。在空間尺度上的兼容性控制方面,各功能區要服從全局需要和功能的耦合分工合作體系,既要滿足大尺度空間范疇功能區之間和土地利用大類的差異性與協調性,又要滿足功能區內用地的相似性,使同一功能區內部不同地塊之間用地性質在大類上一致性情況下,在中小類用地之間的兼容。在森林公園豎向規劃方面,要有利于維護原地貌特征和地景環境、合理利用地形象素和地景素材、有效保護與展示大地標志物。在森林公園時序規劃中,需要兼顧不同功能區塊、不同地塊的開發利用條件,難易程度和資金保障情況,合理確定森林公園開發建設時序,以促進森林公園土地利用的兼容性控制。
3 結 語
綜上所述,對森林公園規劃中土地利用兼容性控制進行探討十分必要,因為現階段,我國的土地資源越來越少,只有合理的利用,才能使我國的土地資源實現可持續發展,尤其是在城鄉一體化進程加快的今天,對其土地利用兼容性進行探討更為重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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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國家森林公園規劃;土地利用;兼容性控制
National forest park planning of land use in the compatibility of control
Pan Yudao,Song Xin
(Guizhou forestry survey and design co., LTD,Guiyang 550000,China)
Abstract: National forest park in the cultural resources and natural resources play a role of effectively protect, If not reasonable of land use of national forest park, Failure can lead to national forest park planning, waste of land use and environmental issues, Etc. The analysis in this paper, From the compatibility of land use control, Control way of its feasibility.
Key words: National forest park planning; Land use; Compatibility of control
國家森林公園不僅可帶動旅游業的發展,還可帶動經濟與環境保護的作用,其在國內外主要以資源保護、土地利用與旅游開發進行研究。國家森林公園的土地利用研究者通常以非旅游領域的學者身份,從利用的角度對土地進行研究,選擇坡向、地形、游道距離、坡度與重要景點距離等,通過地理信息系統對國家森林公園旅游景點選址與適宜性進行分析研究,但是到目前為止,對其規劃中土地利用控制的研究相對較少。因此,本文分析土地利用兼容性在國家森林公園規劃中的控制方法,這對于旅游用地具有深遠的意義。
1、土地利用的總體重要性
土地利用包含城市建筑用地、森林用地、旅游用地等幾個最重要的方面,其中國家級森林公園建設總用地不應超過森林公園陸地面積的2%。在城市總體規劃當中,城市人民政府根據社會經濟規劃、城市自然環境、現狀特點、資源條件進行統籌兼顧與綜合部署,確定城市發展方向與發展規模,從而實現其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確保土地利用的合理性。
旅游規劃首先要以人為本,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思想。統籌城市旅游、區域旅游的總體發展,特點是考慮土地利用的合理性與針對性,實現土地節約性經濟最大化的目的。
土地利用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通過一定時間與區域規劃,當地政府以長遠發展為目標,根據當地自然環境、當地社會條件及當地經濟發展狀況及因素,統籌安排土地開發、土地利用、土地整治及土地環境保護。
國家森林公園要遵循因地制宜、可持續發展、結合保護與開發、整體效益、協同發展五個主要原則,以生態、旅游經濟理念、可持續發展為依據。同時,國家森林公園規劃要體現人文關懷,為當地人民創造休閑度假空間、娛樂空間、森林科普空間以及農業觀光空間等綜合性天然戶外活動場所。
城市建筑規劃、旅游規劃總體、土地利用規劃、國家森林公園等都是緊緊圍繞著土地利用,從上面看出土地利用是其中最為重要的基礎及因素。因此,土地利用兼容性控制一定要通過科學合理的考慮與規劃,才能體現節約型、生態型、經濟型的國家森林公園。
2、土地兼容性控制途徑
2.1健全旅游用地分類系統
隨著我國城鎮化建設的不斷擴大,土地規劃主要使用1984年《土地利用現狀分類及其含義》與《城市用地分類系統》,經過長期的發展,不僅使土地規劃缺失,還導致旅游用地邊緣化。由于土地分類各異,無法集中與統一,導致國家森林公園規劃與土地利用不協調,造成兩者土地分類不兼容。隨著我國城鄉一體化的不斷深入,我國國土資源局頒布了《土地利用現狀分類》的政策,通過該政策,國家森林公園可在土地分類的基礎上,根據規劃實際情況與條件,重點細化與創新增減國家森林公園用地類型,不僅為旅游用地的兼容性控制提供科學的依據,還促進旅游業的發展。比如對旅游用地進行規劃時,可將服務住宿用地細分為星級酒店用地及度假村用地等。
2.2規范國家森林公園用地評價系統
我國森林用地評價系統較為傳統,已經適應不了現代化國家森林公園的發展需求,而其規范依據主要參照《中國國家森林公園風景資源質量等級評定》與《森林公園總體設計規范》,兩個規范依據對森林旅游資源與開發條件的評價過于偏重,而對其用地規范未做出詳細要求。因此,在現有國家森林公園規劃中普遍存在以風景資源評價為中心,土地評價失去主體地位,最后導致國家森林公園管理土地結構與土地利用功能無法銜接等問題。
2.3有效控制國家森林公園區域化
國家森林公園區域化是指按國家森林公園功能劃分土地利用,從而確保各個功能區滿足功能要求,保證功能區內與功能區外的土地利用保持兼容。游覽區一般是作為國家森林公園空間布局的中心,從而協調各功能系統,體現各功能區特點與保持總體協調。在國家森林公園建設中,相鄰地塊不兼容且互相制約,比如在國家森林公園增加功能時,會導致相鄰地塊的功能減少或價值降低。因此,在土地利用兼容性控制的問題中,可通過國家森林公園功能區劃分與空間布局作為控制途徑。
3 結束語
綜上所述,土地利用兼容性控制在國家森林公園規劃中顯得尤為重要,當前,我國土地資源越來越少,只有合理利用及嚴格控制土地兼容性才能使我國土地資源實現可持續發展,隨著城鎮化建設進程的進一步加快,對森林公園土地利用兼容性的探討極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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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規劃;使用兼容性
[中圖分類號]TU984.1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646(2011)11-0087-02
基于土地使用兼容性的重要性,我們從以下幾個方面剖析城市規劃中土地使用兼容性。
一、土地使用兼容性控制在城市規劃中的重要作用
土地使用的兼容性是指土地使用性質的寬容范圍,一般以“允許設置”、“有條件的允許設置”和“不允許設置”來表示,因此有時也稱為“土地使用相容性”或者“建設用地適建性”。土地兼容性控制可以提高城市規劃的彈性、活力和可操作性這一點充分體現在控制性詳細規劃中??刂菩栽敿氁巹澥侵袊鞘薪ㄔO控制與引導層面上的規劃管理與設計工作,它以總體規劃或者分區規劃為依據,對規劃范圍內地塊上的土地開發利用做出具體規定,表現為詳細規定建設用地的使用性質、使用強度、各項控制指標和其他規劃管理要求,并用以指導修建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因此,控制性詳細規劃是處在總體規劃(或分區規劃)與修建性詳細規劃之間“聯絡環節”性質的規劃編制層面,同時也是規劃與管理、規劃與實施相銜接的重要環節。
土地使用兼容規劃本身的不完善,難免給土地使用規劃管理帶來了困難,使土地開發脫離了規劃的有效控制。因此,研究與完善城市土地使用兼容性規劃管理,對于我國城市規劃理論與實踐的必要性和現實意義是不言而喻的。
二、我國當前土地使用兼容性控制存在的問題
1.土地使用兼容性控制地位不清、體系不全
在中國城市規劃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范中,土地使用的兼容性控制,在規劃編制、實施與管理階段都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土地使用的兼容性控制在中國的規劃編制、實施與管理上沒有賦予應有的法律地位,更沒有形成一個完整體系。因此,城市土地使用兼容性規劃的不完善是中國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失控的重要技術原因之一。
2.土地使用兼容性控制趨于程式化,科學性和適應性大打折扣
土地使用兼容性控制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在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上,很多規劃設計作品和方案均采用建設用地的適建表來規定土地使用的兼容性控制,很少考慮規劃基地的差異和規劃項目的性質而隨意套用。不同城市有不同的特色,同一城市在不同的區塊地段上差異也極大,因此在進行土地使用兼容性控制時應因地制宜、區別對待。
3.土地使用兼容性控制公眾參與不夠,無法實現動態控制
目前控規的編制很大程度上是政府行為,基本上是“自上而下”的規劃過程,很多經濟、社會、環境等需要定量定性綜合分析的問題并沒有得到真正落實和解決,結果造成在確定土地利用的細分和兼容性控制時,完全由規劃師或者領導主觀決定,無法實現動態監控。
三、強化土地使用兼容性控制的方法與途徑
1.規范土地使用兼容性控制的相關法規制度
土地使用兼容性控制在城市規劃編制、管理與實施階段應當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并從法律地位、技術措施和操作層面上提供有效保障。在規劃編制方面,建議將土地使用兼容性控制以強制性內容納入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和詳細規劃中,要處理好前后的銜接和深化工作,真正將土地使用兼容性控制落到實處。在技術手段方面,必須制定定量定性的土地兼容決策依據,從兼容原則、兼容標準、兼容方式等方面提出土地使用兼容性控制的思路與方法。
2.強化控制性詳細規劃研究工作,合理確定土地兼容性控制范圍和控制方法
(1)土地使用性質的確定和兼容性控制最主要取決于城市功能結構的布局與安排。(2)公共服務設施和市政基礎設施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土地使用的兼容性控制。(3)土地使用性質的確定和兼容性控制與城市空間環境密切相關,包括城市景觀環境、城市形體空間環境、城市歷史文化環境等。
3.土地使用兼容性控制的重點是城市新區開發和舊區改建
城市新區開發和舊區改建是城市規劃建設中最常見的兩種方式,其目的都是為了優化城市整體布局、調整用地結構、完善設施配套,由此推動城市健康快速發展。區別在于前者是在城市建成區進行,后者則在建成區內進行。
4.從規劃項目和規劃基地的實際需要出發,因地制宜地新增用地類別
任何規劃項目都有自身的實際狀況和條件限制,因而其規劃目標也很有針對性和側重點,有的可能涉及整個規劃基地,有的可能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對于這些用地可以根據項目功能需要進行用地細分,甚至可以考慮新增用地類別,更有利于項目的規劃與實施。
四、總結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由城市規劃確定的每塊城市土地的使用性質,是根據城市用地的區位條件、功能布局、交通組織等諸多因素綜合考慮確定的,受城市社會經濟發展以及城市生活活動需求所制約,也受到市場供求調節機制的影響。因此,在編制城市規劃時,如何確定具體地塊的土地使用性質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既要尊重城市規劃區內的實際狀況和區內外的綜合影響因素,又要全面考慮城市近遠期規劃發展的客觀要求,以實現城市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的一體化和最大化。從而優化城市用地結構,提高城市土地的使用效益,從空間布局上落實城市的發展理念和發展戰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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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關鍵詞:用地功能復合;復合開發;用地兼容性;
Abstract: This paper take the Tangjiawan Coast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ark for example, described the concept of composite land use function, and to explore the scope of its land use compatibility, the combination of form and proportion, as the reference for the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of the city.Key words: composite land functions; composite development; land use compatibility;
中圖分類號:U412.1+4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引言
土地使用歷來都是城市規劃的核心內容,其中涉及用地性質和開發強度,也是規劃控制的關鍵要素。隨著城市更新進程的加快,城市用地功能的頻繁變遷已成為一個普遍存在的現象,這使得城市用地功能的復合使用與地塊兼容性問題成為關注的焦點。尤其是在我國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與城市建設用地管理工作中,對土地使用兼容性的理解仍然處于一種似乎人人明白卻又含糊不清的狀態,既缺乏理論方面的系統認識,也缺乏指導現實操作較為明確的技術依據。唐家灣濱??萍夹鲁牵ê蟓h片區)位于珠江西岸灣區的先導地段,隨著廣州城際快軌、港珠澳大橋等重要基礎設施的推進,該地區將進一步融入珠三角在經濟中的分工合作,承擔灣區產業結構提升的引領與示范作用。這樣一來,唐家灣濱??萍夹鲁峭恋貎r值勢必大大提升,其土地開發模式與用地功能布局該如何定位成為城市建設管理的重要依據。因此,加強對控制性詳細規劃中用地功能復合及地塊兼容性問題的研究,并在規劃編制和管理中建立土地使用兼容性的規范體系,將能夠為唐家灣濱??萍夹鲁牵ê蟓h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與實施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有助于在提高規劃科學合理性的同時,提高規劃管理的決策效率,降低決策成本。
用地功能復合的概念
用地功能復合是指在一定區域的規劃范圍內或同一用地上同時確定不同的用地功能,也許有主次之分,也許沒有。它充分體現了城市規劃的彈性要求,滿足城市建設活動中在同一地塊設置多種功能的需求,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用地功能復合強調城市用地功能之間的有機構成,各種用地功能共生,并能相互激發,使用地產生出總體大于部分之和的效率。相對于混亂用地所表現出的無序用地功能構成狀態,用地功能相互制約、相互影響,以及整體地塊功能效率低等突出問題。
唐家灣濱??萍夹鲁怯玫貜秃祥_發研究
3.1唐家灣濱??萍夹鲁堑奶攸c
唐家灣地區與中山火炬開發區唇齒相依,共同圍合構成珠三角西岸又一個“灣區”。唐家灣濱??萍夹鲁牵ê蟓h片區)依山傍海,外連鳳凰山脈,內有金鳳渠、留詩山、石坑山,并有較大面積的海水養殖魚塘,現狀生態環境良好,塑造山、海、島、城輪廓和景觀特色的關系,有利于將該地區打造成為唐家灣乃至珠江西岸城市風貌的現代化生態新城和濱海新城。
唐家灣自然與人文資源豐富,大學城建設成效顯著,高科技產業發展迅速。市委市政府已提出唐家灣地區以高新技術、文化創意和高端服務為主導產業,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重點推進以軟件和集成電路為主的信息服務業,打造“科技創意中心”,塑造“創意唐家”的城市品牌。
唐家灣區位獨特,是珠海市東北部門戶地區,也是珠海市交通樞紐地區,它擁有眾多區域重大交通設施,包括廣珠城際快軌、京珠高速、沿海高速、金鳳高速等,具有交通一體化發展的雄厚基礎。(圖3―1)。
3.2唐家灣濱海科技新城用地功能形式定位
基于唐家灣濱??萍夹鲁牵ê蟓h片區)具有打造生態新城、濱海新城、科技創意中心以及塑造城市門戶形象的城市建設目標導向,唐家灣濱??萍夹鲁怯玫毓δ艿男问綉浴胺猪椆δ芗叟c復合為主,多路徑發展,形成相對均質的功能空間”。具體應注重以下幾方面的內容:突出功能復合理念的運用,展開生態城規劃;經營集約多元的城市土地空間,塑造現代化的濱海新城;結合交通規劃推導用地強度混合度;劃分靈活街區地塊,鼓勵多用途兼容。
3.3“用地功能復合”理念適宜區域
依據唐家灣濱??萍夹鲁钦w功能結構的布局,道路交通、景觀環境以及發展定位的綜合考慮,“用地功能復合”理念在唐家灣濱??萍夹鲁浅鞘性O計與控制性詳細規劃中,最適宜運用在道路網絡的整體布局、規劃核心區、主要軌道站點以及創意產業園區。
3.3.1可達性較高地段
唐家灣濱??萍夹鲁牵ê蟓h片區)整體道路網絡的布局,應在保留區域通干道線位走向的基礎上,通過城市主干道的有機串聯,將城市主要功能中心連為一體。加大城市支路的路網密度,合理劃分城市街坊,增強城市交通的可達性。利用良好的生態景觀資源,將道路網絡布局與水網、綠網規劃相結合,形成相互滲透的城市街區網絡。在可達性好的地段,城市人口密度越高,用地功能混合度也越高(圖3-2)。
3.3.2規劃核心區
唐家灣濱海新城是一個整體概念,其中又以港灣大道以北填海區為濱海新城主要發展地區,填海區與淇澳島共同構成了向海匯聚的核心區。在規劃核心區,利用良好的濱海景觀資源,形成區級行政辦公、商務辦公、商業金融、文化娛樂等功能完善的城市核心區。核心區在功能上充分混合,有利于創造一個對商業、文化、娛樂都有積極影響的環境(圖3-2)。
3.3.3主要軌道站點
在城際軌道站點金鼎站周邊區域,由于其良好的交通優勢,以及最佳的軌道交通廊道效應,對于城市的發展和用地功能的布局具有極大的誘導作用,有利于刺激周邊地區的用地開發,吸引人氣。因此,在軌道站點區域,城市用地功能布局,最適合以用地功能復合為主,形成以商業、辦公、居住等一體化的混合功能集聚區(圖3-2)。
3.3.4創意產業園區
創意產業園區是以高新技術、文化創意和高端服務為主導產業的區域。在發展產業的同時,也應注重產業園區功能的多樣性,強調用地功能的復合使用。形成以高新技術產業為主,行政辦公、商業、居住一體化的多功能復合區域(圖3-2)。
3.3.5特殊地域范圍
唐家島作為中遠期主要填海的區域,以半島式方式填海,留出內部貫通的人工河,因為要四面環水,內部水網貫通,因此其填海建造成本將相當高。同時它的地位也很特殊,將營造成有江南水鄉特色的高品質的多功能的區域,包括總部基地、休閑娛樂等,還有在適當位置建設城市觀光塔,使之成為唐家灣濱??萍夹鲁堑臉藴市缘貐^。
3.4用地兼容性研究
3.4.1用地兼容性的適用范疇
用地兼容性的適用范疇,一般要根據技術分析手段,從而確定哪些用地適合兼容。確定為用地兼容性的地塊,往往可能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用地性質選項。選項的確定方法不外乎目前一直采用的分析確定法,如分析用地所在區域整體功能定位、結構、發展方向、用地布局、用地建設條件、區位關系、各用地之間的相互關系、交通組織等等一系列的因素,以此來確定用地適配的所有性質選項。用地兼容性的地塊一般來說,適合于以下幾種地塊:城市中心區繁華地段;區位條件較好、交通方便的地段;新城開發或某些地價較低的地段;目前難以定性或待出讓、轉讓地段。在這些地段擴大用地定性的范圍,考慮土地的兼容性,可吸引不同要求的開發者和社會投資,提高城市土地的開發效應,是發展趨勢所在。
3.4.2用地兼容性的組合形式
3.4.2.1某一建筑體內的混合
某一建筑體內的混合是指某一建筑體內布置不同性質的功能。不同性質的功能在某一建筑體內的分布方式有:橫向混合和縱向混合。橫向混合是指不同性質的功能在同一建筑體內橫向并置。縱向混合是指不同性質的功能在同一建筑體內沿縱向分段布置,具體有兩種表現形式:一是底層商業與居住的混合;二是建筑綜合體,建筑綜合體常見的形式有:商業建筑綜合體、醫療建筑綜合體、辦公建筑綜合體等。
3.4.2.2某一街區內相鄰建筑的混合
某一街區內相鄰建筑的混合是指在某一街區內,功能性質不同的建筑相鄰并置。不同性質的建筑在同一街區內并置,豐富了街區功能,使街區生活更加多樣化,具體有以下三種表現形式:一是辦公建筑和商業建筑的混合;二是輕型辦公建筑與居住建筑的混合;三是其它各種功能建筑并置,主要包括辦公建筑、商業建筑與居住建筑三者間的混合、居住建筑與文化活動設施建筑等的混合。
3.4.2.3某一街區內相鄰地塊混合
某一街區內相鄰地塊的混合,應根據街區的主要功能定位、周邊的用地性質和現狀來確定可以存在的用地性質的組合模式及不能存在的用地性質組合模式,從中選出較好的組合方式。以下列出幾種典型地塊的分析:
(1)以居住為主要功能的街區(圖3-3)
模式1和模式2是商業與居住功能的混合兼容,一般來說是可以選擇的兼容模式;模式3是工業與居住的兼容,在有綠化隔離帶及工業相關指標達標的情況下,可以選擇這種兼容模式;模式4是居住、工業和商業功能的混合;模式5為不能兼容的布局模式。
(2)以工業生產為主要功能的街區(圖3-4)
模式1~模式3在工業達標的前提下一般來說為可以選擇的用地性質組合模式,模式4和模式5為不能選擇的用地性質組合模式。
(3)以商業開發為主要功能的街區(圖3-5)
模式1~模式3在工業達標的前提下一般來說為可以選擇的用地性質組合模式,模式4為不能選擇的用地性質組合模式。
3.4.2.4相鄰地塊的混合
相鄰地塊的混合是指不同功能性質的地塊混合布置,各地塊之間功能關系具有一定的關聯性。如CBD中央商務區、商業區等,這些地區用地功能適當的比例混合,會使整個地段發展更加的協調,也能更好的適應城市建設的需要。
3.4.3用地兼容性的比例探討
城市用地兼容性的構成比例關系是城市規劃設計中較難確定的要素,它受地塊本身特性以及經濟社會等多方面的因素影晌,所以兼容性用地功能構成比例關系必須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再結合相關經驗,以動態的規劃設計思想合理引導混合用地比例關系的形成。關于用地兼容的比例一般都沒有具體明確,目前國內一些大城市在制訂控規編制統一技術措施時,一般都規定兼容的建筑面積不得超過總建筑面積的30%。
通過借鑒目前國內一些大城市的控規編制經驗,下面列舉一張土地使用兼容性一覽表(表3-1)和用地與建設項目兼容性一覽表(表3-2),來探討用地兼容的類型與兼容的比例關系,作為唐家灣濱海科技新城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參考。
結論
通過對用地功能復合概念的解析,結合唐家灣濱??萍夹鲁牵ê蟓h片區)的發展定位以及自身獨特的區位優勢,我們認為唐家灣濱??萍夹鲁怯玫毓δ艿男问健皯杂玫毓δ軓秃蠟橹鳎ㄟ^多路徑的發展,形成相對均質的多功能復合空間”?!坝玫毓δ軓秃稀钡睦砟顚⒃谔萍覟晨萍夹鲁堑恼w道路網絡布局、規劃核心區、軌道交通站點和創意產業園區等區域得到運用。用地功能復合理念鼓勵地塊的兼容性開發,但是地塊的兼容性并不適合于任何地段,也不是說兼容的用地屬性越多,或者說兼容的比例越大,土地的使用效果就越好。用地兼容性一般來說適用于城市中心區繁華地段、區位交通優越的地區、新城開發的地段以及目前難以定性的地段,而且兼容的建筑面積一般都不超過總建筑面積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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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關鍵詞:控制性詳細規劃;控制圖則;土地使用兼容性:容積率
中圖分類號:TU984.11+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0422(2010)05-0099-02
2005年,中山市就開始了全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全覆蓋工作,至2008年年底,中心城區和中心鎮的編制覆蓋工作基本完成。通過組織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這項工作,我們進一步了解到規劃管理中有法可依的根本問題。在規劃選址、確定規劃設計條件、修建詳細規劃和建設方案審查等階段,均嚴格按照批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開展工作。同時,以控制性詳細規劃所確定的指標體系,科學合理地確定了土地開發強度,并在土地公開出讓過程中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促進了土地出讓的公開、公平、公正,而且推動了土地的集約利用,使城市規劃作為公共政策的作用得到了充體現。
控制性詳細規劃是城市建設用地管理的一項重要依據,對于規劃工作者而言,控制性詳細規劃是相當熟悉的。在控制性詳細規劃中,我們對建設用地各個地塊制定了許多指標的相關規定,有強制性的,也有指導性的,有剛性的,也有一些是彈性的??梢哉f,土地使用的彈性指標從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城市用地規劃的靈活性要求,在規劃實施與管理的實際工作中,由于規劃區地塊具體情況各有差異、開發建設條件復雜多變、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等不確定因素,導致土地最終使用性質有可能要調整和變更。調整和變更的依據、寬容范圍等這些問題是城市規劃管理人員經常碰到的難題?,F在隨著中山市控制性詳細規劃覆蓋工作的完成,我們不得不面臨大量的調整工作。這些調整一部分來源于規劃地塊的預期目標無法實施和操作,另一部分則來源于市場經濟帶來的不確定。我在日常的規劃設計和管理中就經常碰到如何實施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困擾,對此也產生一些嘗試和思考。
1 控制圖則需要深化和補充的問題
由于控制性詳細規劃沒有年限,也就是說規劃目標可以是近期的,也可以是遠期的。往往我們的規劃都較為理想,那么對于現狀的東西,怎樣與規劃銜接?規劃的目標如何才能落實?這些都存在矛盾和爭議。例如在一個經濟較為落后的鎮外緣地區,我們規劃了一塊完整的公共綠地,但是現狀該地塊沿街有一些民居和商鋪,一般傳統做法是我們在控制圖則中直接規定了整塊公共綠地的指標,對現有的民居和商鋪卻沒有實施指導的建議。其實政府尚未有足夠的財政支持,而且又處于外緣區域,該綠地的實施可謂是遙遙無期,現狀的民居和商鋪卻需要使用,但是按照我們的控制性詳細規劃,這些民居和商鋪新的修繕和報建都不能進行了。我們認為,一個具有可操作性的規劃就要考慮這些問題,可以有不同的做法,要不這個公共綠地就要避開這些民居和商鋪,要不就要深化和補充控制圖則,說明政府沒有確定意圖要建設這塊綠地之前,控制圖則就應該說明在現有規模和界線的范圍,允許民居和商鋪進行哪些修繕和報建,這樣既可以解決日常的糾紛,也可以保證日后政府要實施規劃之時,不增加建設公園的成本。
另外,中山市現在開展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的初期,城市設計并沒有同時跟進,尤其是城市重點地段也沒有開展這個相關工作,導致單獨編制完成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對城市形態指導意義和控制作用并不明顯。即使在開展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的中、后期,對一些編制了城市設計的地區,城市空間形態的要求也未能在控制性詳細規劃層面得到完全落實。城市設計的要求沒有細化落實到法定規劃層面,是專項規劃編制意義的一種缺失。因此,我們在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調整的時候,對涉及的城市設計要素,必須作進一步的細化和落實,以保證重要城市公共空間的環境品質。
2 土地使用兼容性的分析判定
對于規劃師來說,每個人在做規劃的時候,都是立足法律、法規進行方案或受其約束,往往都要合理地安排各種城市用地,但是這樣的合理規劃在現實中卻顯得孤立無助,面對各種利益主體的博奔和各種復雜的突況,規劃師不得不做出調整和讓步。由于土地使用兼容性存在許多不足,因此在實施上也帶來了不少困擾,甚至在管理中產生一些漏洞。
2.1 土地兼容性的困惑
2.1.1 法律地位不清,體系不全
目前現行的城市規劃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范中,對于土地使用的兼容性控制并沒有明確的說法,兼容性的問題一直也沒有在規劃編制、實施與管理等階段得到應有的重視。無論總體規劃、分區規劃,還是控制性詳細規劃,僅僅強調的都是分區、土地性質和控制指標,很少提及土地使用的兼容性控制??刂菩栽敿氁巹澗幹齐A段雖然較為重視建設用地性質、使用強度和空間環境的控制,但是至于如何進行土地使用的兼容性控制并沒有深入研究,僅僅以“適建、不適建或者有條件地允許建設的建筑類型”來體現。
2.1.2 土地使用兼容性的確定缺乏操作性
土地使用兼容性的確定僅僅是技術性,一般是由設計人員在規劃編制過程中單獨予以規定,考慮難免帶有片面性和主觀性。在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時候,規劃師在確定兼容性時只是簡單地制定一個兼容性表格,說明了地塊內可以兼容哪些性質的用地,但是并沒有給出哪些用地組合是最佳的,或者哪些用地雖然可以兼容但并不是最佳的,實際上并沒有達到預想的要求。而現實情況是,這種兼容性的確定不應該由規劃人員來確定,而是留給市場,在實際的實施過程中決定哪種用地的模式是最合理的,規劃人員只需要給出指導性意見即可。
2.1.3 現行的土地使用兼容性規劃管理的隨意性過大
在通常的土地使用兼容性表中,有一種情況要求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根據具體條件與規劃要求確定是否允許土地使用兼容。它沒有單一的、明確的決策標準,決策難度較大。正是這種情況,由于缺乏明確量化的決策依據,管理者較難準確做出科學的判斷,以致隨意性較大,很容易受某些利益驅使或權利左右而決策失誤。
2.2 土地兼容性的正確認識和完善
首先,建議在控制性詳細規劃中,要根據規劃地塊的具體環境條件,補充對每個地塊的土地使用兼容性規定,包括與其兼容的土地性質、容積率、建筑密度、建筑限制高度、綠地率等指標允許的調整幅度。這樣做雖然會大大增加規劃的復雜性和工作量,但能促使規劃設計人員從較大的地區范圍、多角度、比較深入細致地去研究控制指標制定的合理性與彈性,而不是按土地使用性質與一些指標控制的常用值來輕易套用確定。
再者,規劃師引導規劃,卻是市場決定規劃。規劃師的局限性導致了對一些問題的判斷會有偏差,但是也不能否定規劃師在城市規劃中的積極作用。因此對于某些拿不準的用地,規劃師在提出合理方案的同時。也要考慮到讓方案在市場的作用下進行自身優化。規劃師在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時候就是要在保證強制性指標的前提下,如何定好一些靈活性的“格子”,讓不同的利益集團協商決定該在“格子”里填上什么。
3 容積率調整問題
關鍵詞:開發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規劃兼容性;控制指標
中圖分類號:TU98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374(2009)12-0104-02
在我國的城市規劃法定體系中,控制性詳細規劃(以下簡稱控規)的核心價值在于“承上啟下”??匾幨沁B接城市總體規劃與修建性詳細規劃的關鍵編制層次,是規劃實施管理的直接法律依據。開發區作為一種特殊的城市地區,其規劃建設必須在《城鄉規劃法》的指導下依法進行,科學合理地編制開發區控規對于開發區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一、開發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特點
自1984年國務院批準設立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來,我國開發區的發展已經歷時二十五年。作為發展經濟的載體和平臺以及區域工業中心,開發區為當地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推進做出了重要貢獻。開發區的特殊性決定了其控規編制的特殊性。首先開發區的主導功能是與工業生產密切相關的各種開發建設活動,這決定了開發區的主導用地是各類工業用地,同時輔以其他為工業服務的用地,如倉儲、交通、市政等。其次開發區的土地直接面向市場,其潛在使用者是各類型的工業企業,不同的工業項目對土地使用的具體要求不同。所以開發區控規編制的關鍵在于其要保持足夠的靈活性以適應多元化的需求。這種多元化的需求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土地的使用性質,二是土地的開發建設強度??茖W合理的開發區控規編制要能體現出開發區的這種特殊性,為此必須要處理好兩個問題,即規劃土地使用性質控制的兼容性,規劃控制指標體系的剛性與彈性。
二、開發區控規編制的關鍵問題
(一)兼容性
城市規劃的實施是一個長期的過程,絕對合理的規劃是沒有的。對于開發區來說,為保證整體開發的有序進行,落實上位規劃的各項總體安排,在控規編制時必須對某些要素進行強制性控制,包括各種公共、公用和公益設施的空間落實。具體有總體用地規劃布局控制,主要干道交通控制,紅線、綠線、藍線、黃線、紫線控制等。同時開發區內工業項目的進入帶有很大的不確定性,企業對用地的要求可能會和規劃存在偏差,因此作為土地出讓必要條件的控規在編制時要留有充分的兼容性。用地兼容性是指在不破壞規劃整體功能布局的前提下,為適應不同用地單位的需求和市場經濟的變化而變化,土地的使用規劃具有多功能性??刂婆c兼容的有機結合可使規劃的實施具有適應性與靈活性,便于開發區管理部門招商引資。
(二)控制指標的剛性與彈性
《城鄉規劃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規定了城市任何建設行為都必須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國有土地出讓前,必須有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根據控規提出規劃設計條件并納入規劃設計合同,否則土地出讓合同無效;土地出讓后的開發建設中任何部門不經法定程序不得隨意修改規劃設計條件中的任何規劃控制指標。可見控制指標是我國控規的核心內容,政府管理部門主要依據依法批準的控規指標來行使規劃管理權。
隨著我國土地資源的日益緊張,開發區粗放的土地利用方式、較低的土地開發建設強度已不合時宜。現代開發區控規的指標體系必須符合土地集約利用的原則。規劃控制指標是開發區建設實施和管理的法定依據,科學的指標體系對于開發區的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導向作用。在控規控制指標體系的確定上要使之具有剛性和彈性。對于確定性的控制要素使用剛性控制指標,而對于不確定的控制要素則使用彈性指標,這樣既體現了規劃的靈活性,又使規劃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剛性控制指標包括容積率、建筑密度、綠地率等。這些控制指標在項目開發建設時必須滿足其要求,若有改動則必須經過法定程序審批。彈性控制指標包括建筑風格、體量、色彩等。這是開發區各種建筑功能的外在表現方式,應在總體控制的基礎上加以適度的引導和規定,使開發區整體建筑空間協調有序。
三、實例分析
安徽固鎮經濟開發區位于安徽省固鎮縣中南部。2006年2月經安徽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省級開發區。開發區規劃建設用地總面積達6.55平方公里。開發區現狀工業基礎較好,截至2008年底人區企業50余家。經過幾年的建設,開發區已步入正規化、規范化的良性發展建設之路。
(一)規劃的兼容性
在總體用地布局上可分為兩個工業組團和兩個配套服務組團,即一類工業組團、二類工業組團、管理服務組團和居住配套組團。規劃規定了各個地塊的使用性質,作為土地開發建設的依據。同時規劃允許某些地塊在建設實施過程中對用地性質作不同程度的調整,在某些特定的用地中兼容建設一些其他用地性質的項目,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可對劃分的地塊進行合并和細分,這些兼容性的建設項目必須符合《用地兼容性表》的規定并報規劃主管部門批準。其余為不允許設置。
R為居住用地,R2為二類居住用地;c為公共設施用地,c1為辦公用地,c2為商業金融用地;u為市政公用設施用地;c為綠地,G1為公共綠地,G2為防護綠地;M為工業用地,M1為一類工業用地,M2為二類工業用地。
(二)控制指標體系
根據國土資源部(2008)24號文件《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和建設部(2002)218號文件《城市規劃強制性內容暫行規定》,規劃各個地塊的容積率、建筑密度、綠地率、工業用地中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占項目總用地的比重屬于剛性的控制指標。 作為主導用地的工業用地容積率不小于0.8,建筑密度不小于30%,綠地率不大于20%,工業項目所需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工業項目總用地面積的7%。不同行業的工業用地容積率要滿足本行業對容積率的控制要求。工業項目建設要嚴格控制廠區綠化率,一般不安排綠地,若安排則要嚴格控制在20%以內。在工業組團、工業項目用地范圍內不得建造“花園式工廠”。
規劃對用地內建筑的風格、形體與色彩做了原則上的彈性規定。工業建筑以單層或多層廠房為主,建筑體量較大,要能夠體現工業建筑的時代特色。居住建筑以多層住宅為主,建筑體量適宜。公共服務建筑體量較大,建議采用較一致的體量和高度,具有現代建筑簡潔明快的風格。
四、結語
開發區的特殊性決定了開發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必須保持足夠的靈活性,為此要正確處理好兩個關鍵問題:規劃用地的兼容性,控制指標的剛性和彈性。通過“兼容、剛性和彈性”使開發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在技術上可行、實施上有效,從而適應多元化的市場需求,促進開發區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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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舊城更新;問題分析;解決措施
舊城更新一直是城市發展不可回避的一部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舊城的更新更是加快了速度。但是,在舊城更新中,卻存在著很多問題,使得城市規劃工作者對現存的更新方法進行了反思?;诖?,本文就舊城更新存在的問題及規劃進行了分析,相信對舊城的更新能有一定的幫助。
1 小城市舊城更新中的問題
1.1 小城市舊城生活的魅力所在
老城體現了城市原有生命系統的活力,將多樣性的天性發揮的淋漓盡致。下面結合小城市生產生活特征對其活力的要素進行分析。
1.1.1 步行交通與多樣性的功能
小按照小城市舊城區的日常需求,居住、購物、工作、上學和娛樂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往往在步行尺度范圍的區域內便包含了住宅、商店、手工作坊和學校等多種性質的建筑,復合的城市功能滿足了多種人的需要,吸引了人流,增加了城市的活力。
1.1.2 小尺度街區與趣味性的街道
小尺度的街區也拉近了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增加了街區內居民交流的機會,建立了良好的人際關系,使得街道富有安全感和歸屬感。街段距離短和更多的街角也為沿街的小商小鋪帶來了更多的人氣,開放空間多,使得街區更富有生氣和活力。
1.2 小城市舊城更新中的誤區
復合的功能結構給城市帶來活力,但過度的用地混合也帶來了一系列的城市問題,不受控制的功能混合導致布局混亂、環境污染;其次,隨著城鎮化的發展,城市人口的劇增與小城市老城區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基礎設施滯后不足形成矛盾,阻礙了小城市的發展,繼而更新活動逐漸展開。但受大城市建設模式的影響,小城市的更新建設忽視自身特征,步入了一些誤區,不僅原有的活力不在,還引發了一系列問題。
1.2.1 大尺度街區劃分與道路交通擁堵
在現代主義規劃思想的影響下,街區尺度不斷增大。小城市舊城中大規模推倒重建,進入二十世紀汽車時代以來,城市道路規劃轉變為以建立系統的機動交通為基準,新的城市規劃中的干道間距尺度遠大于傳統街區。規劃后的大尺度街區可達性的降低,增加了小汽車的使用,使得交通越發擁堵。
1.2.2 功能單一的用地與多樣性的喪失
現行的城鄉建設制度受影響于美國的功能區劃模式,用地布局依據用地分類標準,采用一種使用性質對應一塊用地進行控制,對不同性質用地進行明確劃分,舊城中復合功能結構遭到瓦解,多樣性不復存在。功能分區使得人們職住分離,居住類型嚴格劃分,不同類型住宅嚴格區分導致居住空間的異質化,傳統的社交網路遭到破壞;其次,記憶中的沿街小商小鋪被取代導致行人寥寥,城市活力急劇下降。
2 小城市舊城更新中產生問題的原因剖析
結合上述問題,本文從舊城開發中涉及的各方主體,主要包括規劃編制者、地方政府、開發者及公眾幾個不同的角度進行分析,總結得出問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2.1 地方政府的盲目訴求
從地方政府來看,有盲目學城市的心理,一味求大、求新,忽視小城市舊城區傳統的小尺度肌理,向往“氣勢恢宏”的大規模建設;改造手法采用大刀闊斧地拆舊建新。政府作為規劃編制的發起者,更新建設的主導者,其建設思想和認識與舊城更新中產生的一系列問題是分不開的。
2.2 城市規劃的誤區
傳統的規劃方法往往把規劃當成一項靜態的、純技術性的工作來進行,忽視大城市與小城市、新城與舊城的區別,統一按照法規條約指導建設,缺少針對性。下面主要從用地分類標準和控制性詳細規劃兩者對規劃建設的影響進行分析。
2.2.1 《城市用地分類標準》的不適應性
從總體規劃到分區規劃再到控制性詳細規劃,用地分類標準是主要也是重要的規劃依據,目前使用標準為《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2011)》(以下稱《標準》)于2012年1月1日施行??傮w來看,用地分類方式對規劃建設實踐的影響深重,由于行政管束的慣性,僅在少數地方性規劃技術規程中出現兼容性的變革,而面對眾多小城市,尤其針對其具有混合功能屬性的用地的控制和引導方面,還存在較多沖突和滯后問題。
2.2.2 控制性詳細規劃中的局限性
總體規劃由于其自身深度的限制,不可能對每一個潛在的開發項目進行具體的控制,城市的開發項目建設和管理都是以控制性詳細規劃(以下簡稱控規)為依據。然而,從理論層面來看,控制性詳細規劃體系依照西方城市規劃管理的區劃制度沿襲而來,傳統區劃模式基于現代主義思想,趨向單一功能分區、產住分離的布局形態。面對小城市舊城中復雜的功能結構和特有的生產生活特征,控規還缺少自下而上的系統有效的分析,忽視用地自組織的生長規律,憑借主觀判斷確定單個地塊的用地性質、開發強度和高度等控制條件,忽視各功能之間的聯系和融合。
3 建議解決措施
3.1 適當調整用地分類標準,提高土地兼容性
總的來說,基于全國統一的用地分類標準,對地方適度的放權,因地制宜的進行補充和調整,更能有效實現用地的彈性控制。針對用地分類標準對小城市舊城區的用地兼容性控制的約束,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3.1.1 制定兼容性控制細則
小城市舊城區中,主要用地功能為居住、商業和行政辦公,從現狀建設情況來看,這幾類用地的兼容性較強,能夠互相兼容。
首先,建議用地分類將功能性與政策性相結合,根據不同的用地性質因地制宜地自主附加地類兼容性的相關控制細則,針對每類用地可兼容的項目進行詳述,以此加強了對用地開發建設的管理。根據不同項目類型對用地影響程度不同,可確定為允許兼容、一定條件下允許兼容及不可兼容三種類型,可兼容的項目類型結合用地的控制指標及開發要求確定兼容的比例,一定條件下允許兼容的建設項目須向當地建設管理部門申報無異議通過之后方可執行。
3.1.2 增加“混合用地”類型
(1)地方政府在國家統一用地分類標準的基礎上,可根據實際需要對小類用地進行細化或者補充。
(2)小城市舊城區作為城市的中心,具有土地價值高昂、經濟效益高的特點,某些地塊會隨著周邊環境的建設,開發潛力增加,為充分實現用地價值,滿足市場的動態需求,建議在城市用地分類中單獨增加一類“綜合發展區”作為對此類用地的定位。在此可以借鑒新加坡市區的“白地”的控制方法。
3.2 建立小尺度混質單元,制定兼容控制條件
對于可兼容的混合功能聚居建設實踐來說,《用地分類》的改良是自上而下和被動性的途徑,涉及規劃立法和執行體系的變革,短期內實現難度較大。然而,自下而上通過具體區劃模式的調整和設定,可以取得區域范疇內混合功能兼容性的可操作條件。通過對小城市生產生活特征的分析可知,基于步行尺度的小街區集合了日常生活所需的功能,體現了混合功能自組織生長的特征。因此,在進行兼容性控制時,可以結合小城市街區特點建立小尺度的混質單元,引導城市用地的兼容開發。
4 結語
隨著如今經濟的快速發展,舊城更新的工作已是不可避免的了,但為了保障更新工程的質量,如何在舊城更新的過程中對所存問題進行有效的解決成為了工作者必須思考的問題。綜上所述,本文就舊城更新存在的問題及規劃進行了分析,提出了一系列有效的解決措施,以供參考。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