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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非物質文化遺產發展趨勢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剪紙藝術是我國重要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一,體現了傳統審美觀念、價值觀念以及人文觀念,是一種本原藝術,并且具有生生不息、世代相傳統的特點,更是我國民俗藝術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強大的生命力。特別是隨著我國經濟社會步入“新常態”發展階段,剪紙藝術更是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呈現出一種新的發展趨勢。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研究剪紙藝術的發展趨勢問題,不僅有利于促進我國剪紙藝術的科學發展,而且對于推動剪紙藝術產業化、市場化發展更是具有十分重要的價值。
一、我國剪紙藝術的發展現狀
在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的新形勢下,特別是在我國文化產業越來越受到重視的歷史條件下,我國剪紙藝術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呈現出良好的發展態勢,取得了重要的成效,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我國剪紙藝術具有地方特色,從我國剪紙藝術的整體發展情況來看,地方特色已經成為我國剪紙藝術發展的重要特征之一,除了祭祀、喜慶、過年等民間活動之外,還出現了具有商業需求的剪紙藝術品類,比如佛山的剪紙藝術就是已經有800多年歷史、具有一定商業需求的藝術品類,在寫、記得、繪等方面具有自身特色,特別是寫色、襯色、純色三類刻藝更是具有很強的地方特色;另一方面,我國剪紙藝術具有重要保護價值,從我國剪紙藝術來看,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其具有很強的保護價值,同時也具有很強的傳承價值,這主要是其歷史價值、文化價值、工藝價值都很強,但從總體上來看,我國剪紙藝術的保護與傳承還受到一定的局限,特別是缺乏足夠重視,導致剪紙藝術市場化進程不快,制約了剪紙藝術的科學發展。
二、我國剪紙藝術的發展趨勢
通過對我國剪紙藝術的深入分析,盡管當前我國剪紙藝術在發展過程中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特別是保護與傳統意識較弱,制約了我國剪紙藝術的健康發展。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方式的轉變,特別是文化產業越來越受到重視,我國剪紙藝術將朝著更加科學的方向發展。
(一)我國剪紙藝術將朝著傳承化的方向發展
剪紙藝術作為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一,隨著國家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高度重視,推動剪紙藝術的文化傳承已經迫在眉睫。特別是在我國文化體制改革持續深化的新形勢下,我國剪紙藝術將在保護的基礎上,朝著傳承化的方向發展。這就需要國家以及地方政府要加大對剪紙藝術的傳承工作,比如可以建立博物館進行保護和傳承,再比如還可以將剪紙藝術納入到“文化創意”當中進行推廣和傳承,同時也可以采取學校教育的方式進行傳承,這樣能夠使我國剪紙藝術的傳承得到拓展。比如在創作題材方面要進行創新,可以在燈具、瓷磚、衣服等應用剪紙題材,這樣能夠使剪紙藝術的傳承更具有多元化的特點。
(二)我國剪紙藝術將朝著產業化的方向發展
在我國文化產業快速發展的新形勢下,剪紙藝術已經成為文化產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特別是隨著人們對剪紙藝術的喜愛程度不斷加深,我國剪紙藝術將朝著產業化的方向發展。這就需要積極推動剪紙藝術產業化進程,提升剪紙藝術與產業的融合發展能力,對傳統剪紙藝術進行改造、升級和創新,融入現代元素,并且要讓剪紙藝術“走進企業”,激活民間資本,投資剪紙藝術,進而能夠使我國剪紙藝術的產業化發展更具有支撐作用,更能夠推動我國剪紙藝術科學發展。
(三)我國剪紙藝術將朝著市場化的方向發展
在我國大力實施市場化發展的新形勢下,市場具有決定性作用,隨著剪紙藝術市場需求的不斷擴大,我國剪紙藝術將朝著市場化的方向發展,剪紙藝術不僅具有強大的藝術價值,而且還會隨著市場體系的不斷完善,剪紙藝術的經濟價值以及實用價值將得到更大程度的發揮。這就需要積極推動我國剪紙藝術市場化進程,將剪紙藝術與市場需求、市場趨勢等緊密結合起來,比如地方政府可以建立剪紙藝術集散地,進行市場化運作;再比如還可以采取“技術+企業”的方式,使剪紙藝人與企業進行合作,提升市場化水平。通過對剪紙藝術進行市場化運作,能夠使我國剪紙藝術不斷走向市場、走出國門、走向藝術,影響力將得到提升。
三、結語
綜上所述,剪紙藝術作為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一,已經成為我國文化產業不可匱缺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我國剪紙藝術的發展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特別是在保護與傳承方面受到了極大的挑戰。在我國大力發展文化產業的新形勢下,國家和各級政府、廣大市場主體越來越重視剪紙藝術的發展,未來我國剪紙藝術將朝著傳承化、產業化、市場化的方向發展。
個案:昆明曲劇的發展和歷史成就
由揚琴說唱為主要表演方式演變發展而形成的昆明曲劇,是云南所有戲曲劇種中最年輕、陣容最“簡陋”、最能反映昆明時代面貌和社會發展,并深受昆明人民所喜愛的民間表演藝術。昆明曲劇1957年確立劇種名稱,但這個劇種發展到今天,卻面臨著失傳困境。其整個發展歷程只有短短的50年,在這短短的50年里,昆明曲劇從一個作為民間藝人的“街頭小戲”,發展成為登上“大雅之堂”的在全省都具影響力的地方劇種。
昆明曲劇的前身是產生于清代的揚琴說唱藝術。解放前。昆明揚琴說唱僅僅是一些瞢目藝人(盲人)走街串巷的街頭小戲,三兩藝人相邀、一把揚琴、一把二胡、幾個唱段就是揚琴說唱的全部陣容了。建國后,為了繁榮文化,豐富人民群眾的娛樂,這些瞽目藝人由政府組織集中起來。與滇戲、花燈、京劇等戲種同臺演出,得以吸收其他戲種的精華并加以創新,形成了獨具特色的地方曲藝。為與外省曲劇相區別,所以命名為“昆明曲劇”,并于1957年成立了昆明人民曲劇團。為吸引觀眾、保持曲劇活力。一代又一代的曲劇工作者不斷對昆明曲劇進行完善和發展。在音樂創作上,首先對那些瞽目藝人所掌握的揚琴音樂進行收集、記錄、整理,記錄整理出近200個曲牌。逐步建立了以大調為主、小調為輔的唱腔體系。隨著劇目在舞臺上的增多和實踐,曲劇音樂由原來的曲牌音樂逐漸過渡到板腔音樂,通過節拍、節奏、速度、旋律的變化來表達各種戲劇情節和刻畫人物的內心世界。樂器伴奏也由兩大件(揚琴、二胡)發展為高胡、揚琴、二胡、板胡、中胡、大提琴、小提琴、貝司、琵琶、月琴、笛子、笙等以及管弦樂隊伴奏。昆明曲劇音樂經過不斷發展,已經形成以板腔體為主、曲牌體為輔的聲腔體系,并因其極富地方特色而深受歡迎。在劇目創作上,緊抓時代脈搏,不斷推陳出新,創作、改編、移植了200多個劇目,其中90%為現代劇目。截止到2002年,昆明曲劇就已經演出萬余場次,觀眾達六百多萬人次。其間。、鄭律成、、凌子風等文化名人都先后觀看劇目《祥林嫂》,并給予肯定和指導;曲劇團還多次為昆明軍區舉辦慰問演出,受到廣大官兵的歡迎和贊譽。表演劇目多次榮獲國家、省市各級各類表彰。特別值得一提的是1996年創作演出的《土官斬子》、《啼笑姻緣》參加全國第四屆映山紅民間戲劇藝術節獲得文化部頒發19項獎勵;2000年,受文化部選派,曲劇團參加了在埃及舉辦的第11屆伊斯瑪麗亞國際民間藝術節,排練劇目在藝術節上連演九場。深受觀眾歡迎和各國藝術家的贊譽。
現狀:生存環境面臨挑戰
到了20世紀80年代,面對來自影視文化的沖擊,戲曲行業不景氣,市場日益滑坡,觀眾日益萎縮,很多戲劇團體或關停并轉,或解散自謀出路。作為盤龍區惟一的專業藝術表演團體,全省惟一的集體所有制劇團,昆明人民曲劇團同樣面臨嚴峻的困境。但是懷著對昆明曲劇的熱愛和不能讓傳統優秀戲種消亡的信念,曲劇團在盤龍區委、區政府的引導和支持下,自力更生、不斷進取,以改革謀生存,多次渡過發展困境。1983年,劇團進行了改革,精簡人員、分流下崗,將富余人員轉向其他經濟開發項目,以渡困境。隨著社會的發展,現代主流文化單一化和娛樂方式多元化的沖擊,戲劇演出市場進一步萎縮,以副養文已經不能滿足曲劇團的發展需要,大批演藝人員要么待業在家,要么自謀職業。時至今日,曲劇團已經面臨道具裝箱、鼓樂入庫的局面。
保護:時間緊迫困難多
正如國務院在2005年為設立“文化遺產日”下發通知中指出的,“我國的文化生態正在發生巨大變化,文化遺產及其生存環境受到嚴重威脅”。不論是從對國家和歷史負責的高度。還是從維護國家文化安全的高度,都要充分認識保護文化遺產的重要性,積極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據調查了解。在過去的50年時間里,昆明曲劇在發展過程中,僅僅保留了一些劇照、劇本、曲譜以及部分錄音,大量的資料都散失了。為了更好地維護歷史的真實面貌,保存歷史記憶,盤龍區檔案局的同志克服種種困難,積極與原昆明人民曲劇團有關同志聯系,爭取將現存的昆明曲劇團的檔案資料收集進館。目前,盤龍區檔案館已接收昆明曲劇檔案資料478卷。其中,劇本76冊、曲譜85冊、磁帶235盒、光盤38盤、250G硬盤1盤、照片43冊817張。
盡管檔案館同志不辭辛苦,多方努力,但工作中仍然面臨各種困難。就目前而言,保護工作的難點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是資金問題。目前昆明曲劇檔案的調查、收集、整理和為了全面真實再現昆明曲劇表演場景而組織曲劇藝人展演進行現場錄制音像資料,以及組織相關部門、專家進行座談等都需要不少的資金。檔案館的業務經費不能滿足需要。
第二是研究力量不足。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就是堅持其真實性和整體性,在有效保護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在科學認定的基礎上采取有力措施,使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全社會得到確認、尊重和弘揚。如何搶救、如何保護、如何挖掘、如何研究都是需要解決的當務之急。
發展:政府保障多方參與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
非物質文化遺產指口頭傳承、表演藝術、社會實踐、禮儀、節慶活動,關于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與實踐以及與傳統手工藝相關的知識和技能。非物質文化遺產能夠體現出社會的悠久歷史和文明程度,也能發揮力量促進社會和諧發展。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有利于調動和傳承傳統文化資源,有利于中華文化的不斷創新和發展,對于提高國家的文化軟實力,構建良好的國家文化形象也有著重要的意義。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現狀
(一)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觀念滯后。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對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觀念相對滯后,由于資金技術缺乏,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價值缺乏正確的開發利用。國家未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相關的問題得不到系統的解決,保護標準和規范以及收集、調查、整理、記錄、建檔、展示、利用等工作不夠完善。保護、管理資金不足觀念滯后表現在:首先是輕視或忽視民間文化在主流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其次是在認識和實踐及法制建設中,“文化遺產”被“文物”所取代,“文物”保護被等同于對整個文化遺產的保護,從而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得不到足夠重視;再次是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消失是一種客觀必然,主張任其自生自滅,無須保護;最后是認為目前國家財力有限,無暇顧及,等經濟高度發達后,再進行保護。這些認識上的偏差對有效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產生了嚴重的影響。
(二)過度開發。在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開發過程中,存在著重視開發而輕視保護的弊端。一些地方政府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意識淡薄,僅僅看重申報的數量、開發的價值,輕視保護和管理的現象普遍存在,“物質化”功利傾向嚴重:一方面,要奮力擠進國家級“遺產名錄”;另一方面,對一些文化遺產過度開發。某些地區特定時期的生活習俗,如“拉纖”、“走婚”、“裸浴”等在一些地方被濫用。其中很多表演是為了迎合游客口味的“大膽創新”,完全改變了原生態內涵。很多地區將文化遺產變成了一種賺錢的工具,迫不及待地掛出去展覽,或張貼醒目的商標變成商品,試圖賣個好價錢。掠奪性開發、破壞性建設、企業式經營等現象,已成為當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新難點。
(三)缺乏相關人才培養。教育領域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缺乏足夠重視,導致教育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脫節。在我國大學的教學課程中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的學科很少,學生不能在受教育過程中了解到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的知識,國家不能培養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所需要的社會人才。新時期,年輕人的生活充斥著網絡、娛樂、西方節日等環境中,越來越遠離民族的傳統文化,喪失了對民族文化的關注與熱愛,中華民族五千年綿延不斷的民間非物質文化將面臨斷裂的危險。
(四)遺產傳承問題不容忽視。受市場經濟和現代文化沖擊的和影響,愿意學習傳統技能的年輕人越來越少,致使民間大多數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面臨后繼無人的困境。許多項目的傳承人大多生活在農村,由于受到項目本身級別限制等諸多原因,仍然生活困難,沒有經濟來源,依靠兒女們來贍養度日。因此,補助一批民間藝人是當前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保護至關重要的環節。這就需要各級政府的大力扶持,通過出臺政策、補助經費、創造條件等方法來放慢我們與傳統文明漸行漸遠的步伐,將原汁原味的民間特色鮮活地展示在民眾的面前,可以說,這也是一項“惠民工程”和“民心工程”。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發展趨勢
在全球化、信息化、商業化社會環境下,一些傳統文化所賴以生存的社會結構和形態、功能和性質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或不再存在,作為傳統社會表達方式的傳統文化由于不能適應這種變化而逐漸走向消亡。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核心內容就是保護傳統文化,保護文化多樣性。隨著全球化趨勢和現代化進程的加快,非物質文化遺產正面臨日趨嚴重的危機。傳統的、多樣的民間文化受到了社會化大生產和外來文化的強烈沖擊。這種沖擊的結果絕不僅僅意味著個別文化片段的毀滅,而是意味著多樣性文化的生存空間的改變。在我國,隨著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深入,文化生態區保護已成為“非遺”保護最為重要的方式。非物質文化遺產不是靜止和固態的,它需要在發展中生存,在傳承基礎上不斷創新,才能實現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科學保護與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年齡老化,傳承后繼乏人,一些依靠口授和行為傳承的文化遺產正在不斷消失,一些傳統習俗發生改變,許多文化記憶漸趨淡化,一些傳統技藝和藝術種類面臨消亡的危險。保護和傳承這些人類彌足珍貴的遺產是21世紀世界各國政府和人民必須面對的一項重大課題。
隨著全球化趨勢和現代化進程的加快,非物質文化遺產正面臨日趨嚴重的危機。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的出臺和《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建立,其意義在于成功地保護了一大批世界著名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為人類文明史保留下眾多彌足珍貴的財富,促進了世界各國文化交流和社會經濟的發展。全球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戰略正在向多元化、科學化和綜合化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具有文化、科學、歷史、美學、經濟和社會價值。近年來,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取得了重要的進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政府部門、管理部門和當地居民共同參與,建立符合非物質文化遺產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管理體系。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我國是發展中國家,但同樣要以戰略性發展眼光認識文化產業和傳統文化,充分認識文化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地位,加強國民對民族傳統文化的認同感和自覺保護意識,積極倡導各族人民熱愛、珍惜、保護自己的民族文化。
參考文獻:
[1]孫克勤.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現狀與進展[J].徐州工程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12,04:54-60.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立體保護
中圖分類號:D669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17-0263-02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的提出
非物質文化遺產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各個群體和團體隨著其所處環境與自然界的相互關系和歷史條件的變化,不斷使這種代代相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創新,同時使他們自己具有一種認同感和歷史感,從而促進了文化多樣性和人類的創造力。一般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口頭傳統和表現形式、表演藝術、社會實踐、禮儀、節慶活動、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傳統手工藝五大方面。
之所以要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其原因在于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的發展趨勢,世界文化的豐富性和多元性受到了巨大的挑戰,傳統文化的獨特性和差異性迅速消失或弱化。維護文化的多樣性成為當今世界面臨的一大課題,而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一個民族或地區的民眾代代相傳、世代延續中逐漸積累形成的,并且在歷史長河中不斷進步和發展的獨特的地方性知識,其存在本身亦即是人類文明多樣性的最佳證明。因此,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就成為了保護人類文明多樣性的必由之路。
與物質文化遺產不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并不意味著將其納入博物館,而是要進行傳承。正如有學者所說,“將無形文化遺產搜集并記錄下來固然重要,但說到底,做成標本存入庫房并不是我們的最終目的,我們的真正目的是想讓這些活生生的無形文化遺產像水中之魚一樣,永遠暢游在中國文化的海洋里,生生不息,永無窮盡?!边@就要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關鍵在于傳承,在于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形態與內涵以一定的傳承制度和傳承方式加以保存和延續,在代際之間的縱向傳播和承續,世代相傳,綿延不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性源于自身存在的實際需要,一旦傳承停止,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命也隨之殆亡。
然而,非物質文化遺產偏重于以非物質形態存在的精神領域的創造活動及其結晶,它們往往無法觸摸,在傳承過程中難以把握,具有活態性的特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活態性,是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各種表現形式——口頭傳統、表演藝術、傳統手工藝、各種知識和實踐等等都具有鮮活的生命力,它無時無刻不在流動和變化,是動態的而非靜態的,是發展的而非停滯的,是有機的而非機械的,是“現在進行式”的而非“過去完成式”的。這就意味著非物質文化遺產只能被實踐,而無法被復制,而且每一次實踐都是不一樣的版本,每一次實踐都不完全相同,每一次實踐都是對上一次實踐的失真,這就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提出了挑戰。
基于非物質文化遺產活態性的的特點和傳承的需要,我們認為,生產性方式保護是一種符合非物質文化遺產存在形態和傳承特點的保護方式。所謂生產性保護方式,是指通過生產、流通、銷售等方式,將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資源轉化為生產力和產品,產生經濟效益,使非物質文化遺產在生產實踐中得到積極保護,實現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良性互動。根據這個定義,生產性保護的核心在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不應該是消極的、僵化的博物館式保存,而應該是在不違背、不破壞其核心價值和關鍵技藝的情況下,將其引入生產和流通領域。通過市場機制的作用,使非物質文化遺產融入到現代人的生活方式中去,適應現代人的需要,從而讓現代人能享受到悠久的歷史和文明遺留的精神財富和物質財富,使非物質文化遺產在生產和生活實踐中得到積極的保護。從這個角度而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產性方式保護,是一種更具生命力和延續性的保護和傳承方式。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的作用
(一)生產性保護能提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能力
不斷提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能力,是生產性保護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與物質文化遺產不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對象首先是人,是擁有非物質文化遺產寶貴知識和精湛技藝的承載者和傳遞者,只要建立良好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機制,才有可能把寶貴遺產從人亡歌息、人亡藝絕的瀕危絕境中搶救回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只有通過生產、流通、銷售等方式,讓非物質文化遺產進入市場獲得價值,才會吸引更多的傳承人進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行列。
(二)生產性保護能提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適應能力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與一定歷史相關聯的人的活動,包含著豐富的內容和形式,又與特定的生態環境相依存。只有通過生產性保護的方式,才能重新發掘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現代價值,才能讓非物質文化遺產能滿足現代人的需求。這是因為,歷史在變化,人的觀念、取向、喜好也在發生改變,適者生存的道理不僅適用于自然界,也適用于傳統文化技藝的保護。我們在非物質文化遺產技能傳承上要強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動態性、生態性、生長性,認識到非物質文化遺產不是“過去時”、“完成時”,也不是靜止的,它自身需要自我更新,適應現代人的審美觀念。
(三)生產性保護能提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發展能力
非物質文化遺產偏重于以非物質形態存在的精神領域的創造活動及其結晶,它們往往無法觸摸,難于把握,容易被忽略,甚至受到損壞不易覺察。而采用生產性保護有助于將傳統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轉變為現代產業經濟資源,不斷提升非遺保護傳承的意識和積極性,開發出具有傳統文化特色的文化創意產業,取得較好的效益。
三、推進生產性保護的經驗借鑒
(一)從平面保護走向立體保護
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不能只停留在對技藝、傳承人的平面保護,也不能只局限于對于理論方面的研究,還需要在縱向上去關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整體生命。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市場化浪潮的洶涌而至,為物質文化遺產賴以存在的生存空間受到了極大的擠壓甚至消亡,非物質文化遺產成為現代化“荒漠”上僅存的“綠洲”,單純的對“綠洲”進行維護已經很難抵御現代化“沙漠”的侵襲,只有適應現代化大氣候的需要,融入現代化大氣候,非物質文化遺產才能更好地得以保存。然而,一直以來,我們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上重保護、輕開發,忽視了作為一個活態文化表現形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其本身傳承中,必須為社會需要才能繼續存活這個現實。雖然現代化對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一個巨大的沖擊,但是也為非物質文化遺產提供了一個轉型的良好契機。借助現代社會的科學技術手段,我們可以用更加科學、系統的方法來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技法、特色做完整的梳理。
(二)從消極保護走向積極發展
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初期階段,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搶救即將消亡的一些技藝,是不可避免的,但搶救之后,必須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發展上下更大的工夫。要根據非物質文化遺產自身的特性,尋找適合自身發展的方式。某種程度上,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產品推廣的所有方式,如建立品牌、形成規模、擴大影響等都是可行的方法。而在這個過程中,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的積極性無疑是最重要的,只有充分調動了傳承人的積極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積極發展才有可能。對傳承人的保護,所注重的不僅僅是物質上的資助,更要重視精神上的關懷,最重要的是要在尊重老藝人的前提下,督促和幫助他們完成對自身技藝的整理和再發掘,讓他們不但靠手藝吃飯,更能把手藝發揚光大。而這就需要順應時代的要求,就是要通過運用市場經濟的動力,依靠自身產生的效益來保障其傳承,無視社會發展趨勢的保護方法是無法長久的。從滄浪區的實踐可以看出,這就意味著要杜絕急功近利的摧毀式“挖掘”,而是將現代企業方式和理念引入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中來,邀請懂經營、會管理的經營人才、策劃人才和傳承人共同探討研究,最大限度地集中資源、匯集人才,發揮各自優勢,在具體的空間和較長的時間內搭建分享經驗、知識和實踐的平臺。如此,才能找出一條比較容易成功的發展方式,才能讓傳統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走向現代化。
(三)從單純保護走向融入生活
德國著名的思想家赫爾德認為:“民族精神,是一個民族有機體的最隱秘體現,是民族特性的根本。每一個民族都在自己的文化中實現著屬于自己的幸福,構成了自己的幸福中心?!狈俏镔|文化遺產來自民間、來自歷史、來自傳統,對它的保護和挖掘過程,是維護本民族精神生活與文化傳承工作的一部分。從這個意義上來看,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就是對中華民族民眾精神的挖掘,就是從傳統文化中尋找民族復興和國家富強的精神依托的過程,就是民族文化自我覺醒的過程。因此,我們進行非物質文化保護,通過各種手段提煉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精華,激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潛力,讓非物質文化遺產在現代生活中存活,其最終目的還是讓它回到民間,回到養育它的社會環境之中,因為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才是非物質文化發展的根本和前進的動力,只有人民群眾自發的遵從非物質文化遺產,將非物質文化遺產內化為現代人生活的內容之一,非物質文化遺產才真正獲得了長久存在的可能。在滄浪區的實踐中,非物質文化遺產跟上了時代的步伐,成為了人們日常的謀生方式、娛樂手段,在當代人們的生活中煥發新的生機和活力,才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最高理想。從單純保護走向融入生活,只有這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發展才擁有一片廣闊的前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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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07:145.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統文化;旅游開發
保護和開發非物質文化遺產對弘揚傳統文化、保持民族文化個性具有重要的意義,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一種獨特的文化資源借助旅游加以開發、利用與發展,這將成為非物質文化遺產適應現代社會并得以發展的重要途徑。
一、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開發現狀及存在問題
(一)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開發現狀
隨著世界、國家和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相繼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列入名錄的遺產項目給遺產地帶來的知名度的提高和人們對不同文化現象的好奇與探究是必然的,無形中促進了旅游目的地的發展。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基本集中在偏遠地區和較為落后的西部地區,改革開放以來,民族地區充分利用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加大了對民族文化旅游的開發力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以民族成分構成最多、非物質文化遺產最為豐富的云南省為例,云南省率先確立了“文化立省”大戰略,旅游業作為云南省文化產業的主導行業,并成為該省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產業。云南省還設計了多條民族文化旅游線路,如西雙版納的潑水節、“二月街”民族節、苗族“趕花節”等。
(二)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開發存在問題
1.生存環境惡化,開發工作困難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種類繁多,是中華民族五千年以來創造的極其豐富和寶貴的文化財富。但是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面臨的最大威脅就是逐漸失去其賴以產生、發展的社會環境,文化生態環境發生了變化。社會條件的變遷、技術的發展使一些非物質文化遺產不再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而逐漸地被人們所忽視。因此在開發的過程中存在諸多困難,第一,是對于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整體狀況、存在種類、數量和消失的狀況等認識不清,調查了解和掌握不夠;第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缺乏法律依據,現有的法律法規,不能適應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需要;第三,缺乏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教育及人才培養體系。
2.開發模式單一,缺少吸引力
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的興起,在一定程度上刺激遺產地居民大打“旅游牌”的信心和決心。但在旅游規劃過程中,遺產地居民的極大熱情往往會導致對科學規劃工作的干擾。近年來,以非物質文化遺產為依托的民俗村、寨、博物館在一些地區比較時髦,致使有關民族文化旅游的人造景觀越建越多,且形式上大多雷同。長此以往,勢必造成人造景觀泛濫,導致其吸引力大大降低。不僅發揮不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吸引力,反而會使遺產地背上沉重的經濟負擔。
3.資金投入不夠,開發力度不足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存得較好的地方一般都位于西部地區或偏遠的民族地區,而“老、少、邊、窮”一直是用來特指這些地區的同義語。民族文化資源豐富,卻沒有充足的資金投入進行開發,則不可能變成現實的旅游產品。由于缺少資金,導致整體接待水平偏低,配套設施不完善,影響開發力度,大部分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資源至今還未開發利用。多數地方沒能把非物質文化遺產開發工作擺上重要的位置,不能正面主導、參與這項工作。
二、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開發的必要性
旅游開發是傳承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有效手段,只有采用開發式的保護措施,文化遺產才會活生生的傳承下去,才不會讓我們的文化遺產消失。于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性旅游開發成為一種必然的發展趨勢。
(一)旅游開發有助于保護和弘揚民族傳統文化
一個地區的旅游業越發達,當地居民以及城鄉居民的收入水平就越是依賴于旅游業,他們對當地的文化和自然環境就越重視,自然也就會自愿和竭力地加以保護。事實上,許多瀕臨滅絕的民間工藝品、傳統食品、戲劇曲藝、民風民俗等就是在這種背景下,才得到重新發掘、整理、更新和提高的。如果這種源于經濟原因的傳統文化保護意識能夠同提高人民的文化教育水平相聯系,則這種保護就將獲得更為有力的保證。
(二)旅游開發可以為保護提供資金支持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發展旅游業的重要資源,發展旅游業,資源是基礎,吸引力是關鍵。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旅游開發有機結合起來,不僅有利于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與發展、有利于弘揚地方與傳統文化,進一步惠及當地的經濟發展。如過去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都是靠國家或地方政府十分有限的財政撥款,旱澇不保,難以起到有效的保護作用,而通過發展旅游業,可以將參觀游覽的門票等旅游收入,全部或部分地用于對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從而使得保護工作有了更充足的資金。
(三)旅游開發有利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
近年來,隨著旅游業對國家經濟建設的重大貢獻,民族文化因它在旅游市場上占據的優勢而成為重要的旅游資源被開發利用。許多原先幾乎被拋棄的文化遺產不僅隨著民族旅游文化的商品化而獲得了新生,而且成為獨具特色的文化旅游資源。通過這些具有民族歷史價值的人文旅游景觀的再現和重組,一方面展示了少數民族自身文化智慧和創造力,重新喚起了各民族成員的歷史記憶,增強了內聚力、自信心和自豪感,從而塑造出良好的形象;另一方面,也使得主流文化群體的旅游者在民族旅游中獲得對少數民族文化的新的認知和再認識,總之,民族旅游文化的商品化推動了各民族傳統文化的復興,增強了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有利于民族傳統文化變遷朝著健康的方向進行。
參考文獻:
[1]梁學成.對世界遺產的旅游價值分析與開發模式研究[J].旅游學刊,2006,(6).
[2]楊麗.我國博物館特色旅游開發芻議[J].經濟地理.2003,(1).
[3]李宗輝.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法律保護[J].知識產權,2005,(6).
論文摘 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旅游開發對弘揚傳統文化、保持民族文化個性具有重要的意義。針對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存與發展現狀,將非物質文化遺產推向市場,進行適度的旅游開發便成為目前公認的一種有效的保護方式。以旅游業的發展帶動保護工作的更好開展保護和傳承本民族的傳統文化,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也成為一種必然的趨勢。
保護和開發非物質文化遺產對弘揚傳統文化、保持民族文化個性具有重要的意義,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一種獨特的文化資源借助旅游加以開發、利用與發展,這將成為非物質文化遺產適應現代社會并得以發展的重要途徑。
一、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開發現狀及存在問題
(一)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開發現狀
隨著世界、國家和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相繼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列入名錄的遺產項目給遺產地帶來的知名度的提高和人們對不同文化現象的好奇與探究是必然的,無形中促進了旅游目的地的發展。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基本集中在偏遠地區和較為落后的西部地區,改革開放以來,民族地區充分利用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加大了對民族文化旅游的開發力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以民族成分構成最多、非物質文化遺產最為豐富的云南省為例,云南省率先確立了“文化立省”大戰略,旅游業作為云南省文化產業的主導行業,并成為該省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產業。云南省還設計了多條民族文化旅游線路,如西雙版納的潑水節、“二月街”民族節、苗族“趕花節”等。
(二)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開發存在問題
1.生存環境惡化,開發工作困難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種類繁多,是中華民族五千年以來創造的極其豐富和寶貴的文化財富。但是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面臨的最大威脅就是逐漸失去其賴以產生、發展的社會環境,文化生態環境發生了變化。社會條件的變遷、技術的發展使一些非物質文化遺產不再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而逐漸地被人們所忽視。因此在開發的過程中存在諸多困難,第一,是對于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整體狀況、存在種類、數量和消失的狀況等認識不清,調查了解和掌握不夠;第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缺乏法律依據,現有的法律法規,不能適應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需要;第三,缺乏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教育及人才培養體系。
2.開發模式單一,缺少吸引力
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的興起,在一定程度上刺激遺產地居民大打“旅游牌”的信心和決心。但在旅游規劃過程中,遺產地居民的極大熱情往往會導致對科學規劃工作的干擾。近年來,以非物質文化遺產為依托的民俗村、寨、博物館在一些地區比較時髦,致使有關民族文化旅游的人造景觀越建越多,且形式上大多雷同。長此以往,勢必造成人造景觀泛濫,導致其吸引力大大降低。不僅發揮不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吸引力,反而會使遺產地背上沉重的經濟負擔。
3.資金投入不夠,開發力度不足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存得較好的地方一般都位于西部地區或偏遠的民族地區,而“老、少、邊、窮”一直是用來特指這些地區的同義語。民族文化資源豐富,卻沒有充足的資金投入進行開發,則不可能變成現實的旅游產品。由于缺少資金,導致整體接待水平偏低,配套設施不完善,影響開發力度,大部分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資源至今還未開發利用。多數地方沒能把非物質文化遺產開發工作擺上重要的位置,不能正面主導、參與這項工作。
二、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開發的必要性
旅游開發是傳承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有效手段,只有采用開發式的保護措施,文化遺產才會活生生的傳承下去,才不會讓我們的文化遺產消失。于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性旅游開發成為一種必然的發展趨勢。 轉貼于
(一)旅游開發有助于保護和弘揚民族傳統文化
一個地區的旅游業越發達,當地居民以及城鄉居民的收入水平就越是依賴于旅游業,他們對當地的文化和自然環境就越重視,自然也就會自愿和竭力地加以保護。事實上,許多瀕臨滅絕的民間工藝品、傳統食品、戲劇曲藝、民風民俗等就是在這種背景下,才得到重新發掘、整理、更新和提高的。如果這種源于經濟原因的傳統文化保護意識能夠同提高人民的文化教育水平相聯系,則這種保護就將獲得更為有力的保證。
(二)旅游開發可以為保護提供資金支持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發展旅游業的重要資源,發展旅游業,資源是基礎,吸引力是關鍵。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旅游開發有機結合起來,不僅有利于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與發展、有利于弘揚地方與傳統文化,進一步惠及當地的經濟發展。如過去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都是靠國家或地方政府十分有限的財政撥款,旱澇不保,難以起到有效的保護作用,而通過發展旅游業,可以將參觀游覽的門票等旅游收入,全部或部分地用于對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從而使得保護工作有了更充足的資金。
(三)旅游開發有利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
近年來,隨著旅游業對國家經濟建設的重大貢獻,民族文化因它在旅游市場上占據的優勢而成為重要的旅游資源被開發利用。許多原先幾乎被拋棄的文化遺產不僅隨著民族旅游文化的商品化而獲得了新生,而且成為獨具特色的文化旅游資源。通過這些具有民族歷史價值的人文旅游景觀的再現和重組,一方面展示了少數民族自身文化智慧和創造力,重新喚起了各民族成員的歷史記憶,增強了內聚力、自信心和自豪感,從而塑造出良好的形象;另一方面,也使得主流文化群體的旅游者在民族旅游中獲得對少數民族文化的新的認知和再認識,總之,民族旅游文化的商品化推動了各民族傳統文化的復興,增強了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有利于民族傳統文化變遷朝著健康的方向進行。
參考文獻:
[1]梁學成.對世界遺產的旅游價值分析與開發模式研究[J].旅游學刊,2006,(6).
[2]楊麗.我國博物館特色旅游開發芻議[J].經濟地理.2003,(1).
[3]李宗輝.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法律保護[J].知識產權,2005,(6).
[4]馬勇,舒伯陽.區域旅游規劃-理論、方法、案例[M].天津:南開大學出版社,1999.
論文摘 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旅游開發對弘揚傳統文化、保持民族文化個性具有重要的意義。針對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存與發展現狀,將非物質文化遺產推向市場,進行適度的旅游開發便成為目前公認的一種有效的保護方式。以旅游業的發展帶動保護工作的更好開展保護和傳承本民族的傳統文化,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也成為一種必然的趨勢。
保護和開發非物質文化遺產對弘揚傳統文化、保持民族文化個性具有重要的意義,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一種獨特的文化資源借助旅游加以開發、利用與發展,這將成為非物質文化遺產適應現代社會并得以發展的重要途徑。
一、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開發現狀及存在問題
(一)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開發現狀
隨著世界、國家和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相繼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列入名錄的遺產項目給遺產地帶來的知名度的提高和人們對不同文化現象的好奇與探究是必然的,無形中促進了旅游目的地的發展。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基本集中在偏遠地區和較為落后的西部地區,改革開放以來,民族地區充分利用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加大了對民族文化旅游的開發力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以民族成分構成最多、非物質文化遺產最為豐富的云南省為例,云南省率先確立了“文化立省”大戰略,旅游業作為云南省文化產業的主導行業,并成為該省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產業。云南省還設計了多條民族文化旅游線路,如西雙版納的潑水節、“二月街”民族節、苗族“趕花節”等。
(二)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開發存在問題
1.生存環境惡化,開發工作困難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種類繁多,是中華民族五千年以來創造的極其豐富和寶貴的文化財富。但是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面臨的最大威脅就是逐漸失去其賴以產生、發展的社會環境,文化生態環境發生了變化。社會條件的變遷、技術的發展使一些非物質文化遺產不再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而逐漸地被人們所忽視。因此在開發的過程中存在諸多困難,第一,是對于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整體狀況、存在種類、數量和消失的狀況等認識不清,調查了解和掌握不夠;第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缺乏法律依據,現有的法律法規,不能適應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需要;第三,缺乏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教育及人才培養體系。
2.開發模式單一,缺少吸引力
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的興起,在一定程度上刺激遺產地居民大打“旅游牌”的信心和決心。但在旅游規劃過程中,遺產地居民的極大熱情往往會導致對科學規劃工作的干擾。近年來,以非物質文化遺產為依托的民俗村、寨、博物館在一些地區比較時髦,致使有關民族文化旅游的人造景觀越建越多,且形式上大多雷同。長此以往,勢必造成人造景觀泛濫,導致其吸引力大大降低。不僅發揮不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吸引力,反而會使遺產地背上沉重的經濟負擔。
3.資金投入不夠,開發力度不足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存得較好的地方一般都位于西部地區或偏遠的民族地區,而“老、少、邊、窮”一直是用來特指這些地區的同義語。民族文化資源豐富,卻沒有充足的資金投入進行開發,則不可能變成現實的旅游產品。由于缺少資金,導致整體接待水平偏低,配套設施不完善,影響開發力度,大部分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資源至今還未開發利用。多數地方沒能把非物質文化遺產開發工作擺上重要的位置,不能正面主導、參與這項工作。
二、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開發的必要性
旅游開發是傳承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有效手段,只有采用開發式的保護措施,文化遺產才會活生生的傳承下去,才不會讓我們的文化遺產消失。于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性旅游開發成為一種必然的發展趨勢。
(一)旅游開發有助于保護和弘揚民族傳統文化
一個地區的旅游業越發達,當地居民以及城鄉居民的收入水平就越是依賴于旅游業,他們對當地的文化和自然環境就越重視,自然也就會自愿和竭力地加以保護。事實上,許多瀕臨滅絕的民間工藝品、傳統食品、戲劇曲藝、民風民俗等就是在這種背景下,才得到重新發掘、整理、更新和提高的。如果這種源于經濟原因的傳統文化保護意識能夠同提高人民的文化教育水平相聯系,則這種保護就將獲得更為有力的保證。
(二)旅游開發可以為保護提供資金支持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發展旅游業的重要資源,發展旅游業,資源是基礎,吸引力是關鍵。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旅游開發有機結合起來,不僅有利于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與發展、有利于弘揚地方與傳統文化,進一步惠及當地的經濟發展。如過去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都是靠國家或地方政府十分有限的財政撥款,旱澇不保,難以起到有效的保護作用,而通過發展旅游業,可以將參觀游覽的門票等旅游收入,全部或部分地用于對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從而使得保護工作有了更充足的資金。
(三)旅游開發有利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
近年來,隨著旅游業對國家經濟建設的重大貢獻,民族文化因它在旅游市場上占據的優勢而成為重要的旅游資源被開發利用。許多原先幾乎被拋棄的文化遺產不僅隨著民族旅游文化的商品化而獲得了新生,而且成為獨具特色的文化旅游資源。通過這些具有民族歷史價值的人文旅游景觀的再現和重組,一方面展示了少數民族自身文化智慧和創造力,重新喚起了各民族成員的歷史記憶,增強了內聚力、自信心和自豪感,從而塑造出良好的形象;另一方面,也使得主流文化群體的旅游者在民族旅游中獲得對少數民族文化的新的認知和再認識,總之,民族旅游文化的商品化推動了各民族傳統文化的復興,增強了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有利于民族傳統文化變遷朝著健康的方向進行。
參考文獻:
[1]梁學成.對世界遺產的旅游價值分析與開發模式研究[j].旅游學刊,2006,(6).
[2]楊麗.我國博物館特色旅游開發芻議[j].經濟地理.2003,(1).
[3]李宗輝.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法律保護[j].知識產權,2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