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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印花稅的稅法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關鍵詞】印花稅 合同 收入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存在的主要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以來效果顯著,但由于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以及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現行《條例》不適應新形勢的諸多不足之處也逐漸顯現,如征收范圍窄,稅目設置不規范、稅率設計不科學、征收手段有效性差、執法保障能力不足等。
(一)征收范圍有待擴大
《條例》據今執行已有二十余年,隨著經濟的發展,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不斷出現,采取列舉方式描述印花稅征稅范圍已不適用日益復雜多變的經濟形勢。例如:抵押合同、修理修配合同、售后服務合同、合伙協議等。不僅如此,有些合同相互交叉,很難歸類。同時,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對印花稅征管也提出了新的挑戰,電子商務的數字化、無紙化使得其顛覆了傳統合同的概念,合同、憑證隱匿于無形,《條例》中也未涉及電子商務對應的條款,存在稅收盲點,在實際工作中,有些納稅人甚至部分稅務機關的受訪者也表示不容易掌握。
(二)稅目、稅率設計不科學
通過調查,《條例》的稅率制度規定目前存在問題主要集中在稅率分檔過多、不同檔稅率差異太大、印花稅行業稅負不公平等方面。印花稅的稅目稅率多年來一直維持不變,稅率過低、稅源分散、征收成本高是導致印花稅收入過低的直接原因。同時印花稅稅率檔次設置過多,目前印花稅對四大類,十三個稅目征稅,納稅人對印花稅適用稅率難以掌握,易給征納雙方帶來矛盾。
(三)征稅對象和計稅依據有待調整
調查結果顯示,印花稅對列舉應稅合同和憑證征稅?,F行的印花稅是以原《經濟合同法》列舉的合同作為主要的征稅對象,這種做法一方面造成了征稅范圍過窄,造成征管漏洞,并且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這個漏洞將越來越大;另一方面,由于計稅依據是以征稅對象為載體,在無法確認征稅對象的情況下,征稅行為將無法發生。
(四)其他稅制要素有待完善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地點、期限的具體規定在工作存在一些問題,表述不夠明確。《條例》規定:“應納稅憑證應當于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由于合同的簽訂受時間、地域等條件的限制,按照《條例》規定,不能得到有效的執行。同時,《條例》對納稅地點也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致使在實際征管中難以判定,出現搶稅源、重復征稅等問題。
二、對《條例》修訂的建議
在調查結果與原因分析的基礎上,對稅制要素提出的建議如下:
(一)擴大征稅范圍
一是將能列舉的合同全部納入征稅范圍,且對應稅憑證不再采取正列舉方式,僅對免稅的憑證進行列舉。二是適當擴大權利許可證照的征稅范圍,將主管部門如文化、衛生、交通、消防、林業等發放的證照列入征稅范圍。三是對雖未簽訂合同、協議單通過電子商務等方式進行經營活動的,也納入印花稅征稅范圍。
(二)重新界定印花稅征稅對象
印花稅是一種行為稅,即對納稅人某種特定的經濟行為征稅,這種“特定的經濟行為”應為印花稅的征稅對象。因此可將原來對的各類合同、應稅憑證征稅改為對各類經濟行為征稅,如對購銷、財產租賃、借款、產權轉移、贈與、委托、提供信息等經濟行為征稅。只要納稅人發生了規定的應稅行為,無論是否訂立合同,應按規定繳納印花稅。這樣可以有效避免納稅人因不提供合同而逃避納稅的行為,同時也可較好的解決當前日益繁榮的電子商務征收印花稅的問題,只要納稅人發生了購銷行為或提供信息,就應履行納稅義務。
(三)調整征稅標準,簡并稅目、稅率
現行印花稅除權利許可證照實行定額稅率外,對合同、憑證實行從萬分之零點五到千分之一的比例稅率。印花稅稅率低、稅賦輕,比例稅率之間差別不大,為便于征管,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征稅成本,建議適當調整征稅標準,簡并稅目稅率。在實際操作中可以按相關行業收益水平適當提高稅率;另外,也可簡并稅率,實行單一稅率或幅度稅率,同時取消定額稅率。
(四)其他稅制要素有待完善
1.關于納稅地點。鑒于稅收征管信息化程度越來越高,對納稅人的管理,對稅源的管理都已納入網絡系統管理,而《條例》規定的納稅地點越來越不適應當前的管理模式,因此,建議將納稅地點統一確定為納稅人稅務登記所在地。
2.關于納稅時間?!稐l例》未明確納稅期限,只規定“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難以對企業實施加收滯納金等處理措施,影響稅法嚴肅性。按次納稅不便于執行,同時也會增加征納雙方的征、納稅成本。因此,建議將印花稅納稅期限進行調整,與我國其他稅種納稅期限保持一致,改為按月申報,次月15日前完稅。
【關鍵詞】 資本公積; 印花稅; 案例
資本公積是指投資者或者他人投入到企業、所有權歸屬于投資者、并且投入金額上超過法定資本部分的資本。企業應設置“資本公積”科目核算資本公積的增減變動情況。本科目核算企業收到投資者出資超出其在注冊資本或股本中所占的份額以及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等。并應當分別設“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其他資本公積”二級科目進行明細核算。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資本公積的余額。《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25號)規定,企業執行“兩則”啟用新賬簿后,其“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大于原已貼花資金的,就增加的部分按照萬分之五的比率補貼印花。
隨著企業經濟業務的規模和范圍越來越大,會計準則的不斷完善,有關會計科目的會計業務處理內容不斷擴展,并且新的業務也不斷出現,但時至今日,相關部門對一些會計業務的處理及相關規定并沒有做對應的改變和完善,導致企業的部分業務出現了不盡合理的地方,這將導致企業會計信息產生人為的失真或扭曲,而不加區別地按照原來的資本公積金繳納印花稅的規定就是一個明顯的需要探討的業務。本文以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分公司發生的一起其他資本公積繳納印花稅的案例資料為背景,探悉了隨著我國企業經濟業務的不斷擴展和會計準則及會計處理的日趨復雜,現有的印花稅條例已不能適應經濟業務的發展,提出了一些完善措施,期望對印花說征收的合理性有效性有所促進。
一、案例基本情況陳述
(一)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情況
2009年12月31日,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寧夏分公司持有寧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0635)股票2 431 950股,按照2009年12月30日該股票收盤價18.70元計算,2009年12月31日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寧夏分公司持有的英力特股票市場價值為45 477 465元。該股票系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分公司抵債資產,原始賬面價值為
5 670 000元。
該股票在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分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核算。因此,資產負債表日(2009年12月31日),其公允價值高于賬面價值
39 807 465元。會計分錄為: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英力特)
39 807 465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9 807 465
(二)印花稅的相關規定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第二條的規定,記載資金的賬簿為應納稅憑證,按資金總額的萬分之五貼花。同時,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25號)的相關規定,“資本公積”金額大于原已貼花資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補貼印花。
(三)印花稅繳納情況
按照2006年《企業會計準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發生變動,借記或貸記相應的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該種賬務處理僅僅是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不是持股企業實際上實現了資本增加。但是根據稅法優先原則,在《印花稅暫行條例》及相關稅收政策未作修改的情況下,各地稅務機關對此執行不一。
以寧夏地稅系統為例,稅務部門認為企業對此情況下的資本公積應當繳納印花稅。
為此,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分公司對上述業務已繳納39 807 465元×0.5‰=19 903.73
元的印花稅。
二、資本公積繳納印花稅業務處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寧夏分公司是國務院于1999年為化解國有銀行風險,維護金融穩定,率先成立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成立之初屬于政策性金融企業,2010年已實現股份制改制。中國信達的主要業務是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收購、經營和處置。寧夏分公司持有部分上市公司的債轉股股份,該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有因“公允價值變動”導致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的情形,寧夏地稅局要求公司就該資本公積增加部分繳納印花稅。
但是,筆者認為,因“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導致的“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增加是“資本公積”科目的暫時性增加,是2006年《企業會計準則》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的權宜賬務處理之計,與企業資本溢價等永久性資本公積增加有著本質的區別。
因此,筆者認為,在2006年《企業會計準則》“資本公積”項目內涵及外延較之前的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較大擴展的情況下,寧夏地稅局根據1988年《印花稅暫行條例》和1994年《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就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導致的“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增加部分繳納印花稅不合理。與此相類似,還有一些其他資本公積的業務也并不是長期增值的資本公積形成的,只是一個過渡性核算業務,按照原來的規定也存在不合理地方,具體表現如下:
1.資本公積科目設置不夠細化,在資本公積科目核算中,設置了股本溢價、資本溢價、其他資本公積,股本溢價和資本溢價屬于非經常和長期性公積金科目,一般來說,一旦形成,不會發生頻繁變化。其他資本公積核算的內容較多,并且與公允價值相關聯,大部分內容都會在每年末發生變化,同時會導致科目余額每年增加或者減少。
2.沒有區分長期性資本公積和暫時性資本公積,在資本公積繳納印花稅規定中,并沒有考慮企業資本公積的變化頻率,但是我們在核算資本公積時,長期股權投資或者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等形成的資本公積金每年末可能都會因為公允價值的變化,導致資本公積的余額也發生變化,按照印花稅的相關征收規定,只要資本公積金發生增加,就必須按照增加部分繳納印花稅。但是,如果本年度資本公積金增加了,下一年公允價值降低了,資本公積就會做沖減處理,那么已經繳納的印花稅是否可以退給企業呢,顯然是不可能的,這樣就導致明顯的稅收不合理和失去公平性。
3.重復納稅的嫌疑,按照現在規定,以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處理為例,企業購入或接受的股權,在年底發生了增值后,要繳納印花稅,企業在處置這筆資產時,要對對應的資本公積中的其他資本公積轉出后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這種差額要按照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很顯然,有部分公允價值變動繳納了印花稅和企業所得稅雙重稅收。
4.新業務按照舊規定處理缺乏合理性及時效性。隨著公司業務不斷發展,資本公積金的核算內容變得越來越豐富,再加上會計準則不斷完善,特別是公允價值計量模式在會計核算中應用的業務越來越多,近三分之一的會計科目發生業務會涉及到資本公積。印花稅在2006年《企業會計準則》“資本公積”項目內涵及外延較之前的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較大擴展的情況下,仍然根據1988年《印花稅暫行條例》和1994年《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筆者認為對企業“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等業務導致的“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增加部分繳納印花稅顯得不合理。
三、完善資本公積繳納印花稅業務的建議
1.在資本公積科目下設置暫時性和永久性資本公積明細科目,由于現在的多數企業都實行會計電算化核算,有條件對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更細的明細科目,這樣一方面可以便于核算資本公積各項來源及其性質,同時又可以便于印花稅的區別核算與繳納。
2.盡快完善資本公積繳納印花稅的相關規定,根據印花稅的征收對象及目的,建議對資本賬戶中的股本溢價、資本溢價等永久性或者長期性資金賬戶及其變動征收印花稅,對其他資本公積中的暫時性或變動頻繁或者采用公允價值計量形成的資金增加不征收印花稅,如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部分長期股權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等業務形成的資本公積增加,應區別情況征收印花稅,以體現稅收公平原則。
3.修訂印花稅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細則中相關條款的具體內容和執行標準。特別是對第八條增加部分自有資金的確定,建議根據現有的會計準則和實際業務具體情況,制定出對應的條目解釋。如細則第八條的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固定資產原值和自有流動資金總額貼花后,以后年度資金總額比已貼花資金總額增加的,增加部分應按規定貼花。第九條的稅目稅率表中自有流動資金的確定,按有關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執行。建議可以修改為,第八條 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中的股本溢價、資本溢價的總額貼花后,以后年度對應的資金總額比已貼花資金總額增加的,增加部分應按規定貼花。第九條的稅目稅率表中自有流動資金的確定,是指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中的股本溢價、資本溢價的資金。
4.盡快全面研究修訂印花稅條例。根據1988年《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第二條以及條例附件的規定,立賬簿人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固定資產原值與自有流動資金總額萬分之五貼花,其他賬簿按件貼花五元?,F在涉及到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的大部分業務并不符合書立、領受所列舉憑證的范圍,也就不應該屬于繳納印花稅的范圍,因此建議對條例大部分內容也應該進行進一步的研究和修訂,以適應經濟業務和會計業務發展的需要。
企業是經濟業務的具體發生和國家財稅政策的執行者,也是經濟業務會計核算和繳納稅收的主體,稅法本來就應該具有合理公平的立法原則,由于經濟業務不斷發展,企業的業務以及會計核算必然同時也會發生變化,有些新業務依據原有的制度和辦法處理,會產生明顯的不合理,建議相關部門對資本公積繳納印花稅的業務從稅收征管和經濟發展的角度以及會計業務自身的實際情況,與時俱進的進行完善,以期將稅收征管與企業利益合理公平的進行平衡,避免顯失公平和不合理制度損害各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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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所得稅法帶來的變化
2007年3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頒布,2008年1月1日正式實施。新企業所得稅法的變化主要包括:第一,將所得稅的納稅人定義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取消原稅法對內外資企業納稅人的劃分。第二,新企業所得稅法共設居民非居民二類納稅人。居民納稅人劃分為25%、20%、15%三級稅率,基本稅率由原來的33%降低為25%;對符合特定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則采取了更為優惠的措施,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稅率統一為20%。第三,在費用扣除方面,(1)放開了工資薪金的扣除數,從原來的固定金額改為只要是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均可以在稅前列支;(2)提高了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稅前列支限額的比例,從原來的2%提高到12%;(3)改變了福利費的列支方式,在這一方面,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得到了統一,將原來稅前工資計提比例改為合理工資薪金的一定比例內據實列支的形式;(4)改變了業務招待費稅前列支的標準,由原來按營業收入5‰、3‰的比例列支統一為招待費用總額的60%且營業收入5‰內據實列支的形式;(5)統一并大大提高了宣傳廣告費的列支額度,統一調高為在營業收入15%以內的部份準予扣除,并且對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6)減少了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
對銀行業而言,新所得稅法所帶來的減輕稅負的機會是顯而易見的,最主要集中在二個部份,一是大大減少了調增項目的金額(如工資薪金),也就是費用列支額度大大地增加了;二是稅率從33%下降到25%。
二、銀行所得稅稅收籌劃
(一)銀行投資環節的稅務籌劃
投資活動是銀行持續經營期間創造價值的環節,投資活動的財務與稅務策略,直接決定著銀行未來發展的前景。
1.選擇稅收負擔相對較輕的子行業進行投資。我國目前還沒有針對重復征稅現象出臺相應的稅收鼓勵措施。所以,在政策范圍內投資時,要選擇稅負較低的金融子行業進行投資,這有利于整體上降低公司的稅收負擔。
2.選擇適當的業務地點。稅法規定,我國實行法人納稅,因此銀行都要實行匯總納稅方式,但稅法也要求,實行匯繳的企業部份要就地預繳50%。對于總行與分支行所在地稅率不一致的,特別是對于銀團貸款等資產項目,我們可以有目的地選擇低稅率的分支行作為主辦行,以此來降低稅收負擔,提高項目利潤率。
3.利用閑置的資金投資國債,獲得免稅收益。稅法規定,納稅人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免稅。如果銀行有閑置資金,且暫時沒有收益更高的投資項目,可以購買國債以獲取免稅的債券利息收入。對于閑置資金,若內部上存,則一邊增加收入,一邊增加支出,對于整體的法人來說是沒有實際意義的,只有獲得對外投資的收入,才能真正實現資金的價值。因此對于銀行資金部門來說,對內部利率可以國債利率為基礎,當自身能獲得比國債更高稅后收益的項目時,可將內部利率調到國債利率之上,以吸引內部行上存資金進行投資,不然的話,就由各分行或統一投資于國債項目,以獲得穩健的免稅收入,但這種情況還要綜合考慮期限的問題。
(二)經營管理環節的稅務籌劃
經營管理方面的稅務籌劃,主要是各費用扣除項目的籌劃,通過適當的、合理的制度,產生合理的費用,在稅前列支,減少調增的應納稅額或增加以后年度的應納稅額。這方面主要區分為時間性差異與永久性差異。
1.時間性差異。時間性差異是由于稅法與會計制度在確認收益或損失時的時間不同而產生的稅前會計利潤與應納稅所得額之間的差異。時間性差異發生于某一會計期間,但在以后一期或若干期內能夠轉回。因此,時間性差異造成的是企業所得稅繳納時間提前或延后,從企業一個長時段的整體來看在金額上是基本沒有影響的。如:應收未收貸款利息、廣告費用的結轉、資產折舊的計提、資產減值的處理等。這類差異能否不增加銀行的稅負和稅務風險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銀行稅務管理人員的工作責任心與工作水平,就是在產生時間性差異以后期內對該時間性差異的處理是否及時、準確。
對時間性差異,有一點是例外我們大家都是要重視的,那就是當銀行存在未彌補虧損的情況下,當可彌補虧損已到最后可彌補期限時,我們就可以通過時間性差異的控制來適當增加當期應稅所得額,用于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各家銀行以前都有或多或少的分支機構虧損,掌握這一點對減輕銀行的實際稅負是很有效的。
2.永久性差異。永久性差異是指在某一會計期間內,由于會計制度和稅法在計算收益、費用或損失時的口徑不同,所產生的稅前會計利潤與應納稅所得額之間的差異。這種差異在本期發生,不會在以后各期轉回。永久性差異的存在是商業銀行稅負增加的主要原因。
新所得稅法中銀行最受益的一點就是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均可在稅前列支,因為一直以來,銀行的工資薪金水平都基本比以前規定的計稅工資要高,工資項目的調整也帶動了三費的調整,這一大項的調整在銀行企業所得稅的經常性調增項中占比是很大的。新所得稅法的這一改變明顯地對銀行減少永久性調增差異的發生起到非常積極的作用。
在對永久性差異籌劃方面,關鍵的就是如何減少調增項目及調增金額、增加調減項目及調減金額。對于銀行來說,在沒有工資薪金這一因素后,主要也就集中在四大方面:
(1)正確區分、核算會議費中餐費與業務招待費。根據稅法的規定,企業的業務招待費在營業收入的5‰以內按60%扣除,但對會議費中涉及的會議餐費卻沒有做明確的規定。所以,我們可以通過合理的會議來處理一部分自身的工作餐費。
(2)加強業務宣傳費和廣告費的籌劃。業務宣傳費就是用于業務宣傳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支出,業務宣傳費這類費用在稅務上的限制并不嚴格,而廣告費則明確了指通過經工商管理部門批準的專門機構制作的,在一定的媒體傳播廣告而支付的費用。新稅法在廣告費額度上比之前有了很大的提高,列支限額達到營業收入的15%,同時由于銀行金融業務往來收入項目都能產生大量的收入,因此宣傳費與廣告費稅法上的列支限額對銀行業來說意義并不太大。因此銀行應多通過宣傳廣告的形式來代替業務招待的形式來推廣業務。在使用宣傳費上,我們可進行籌劃的空間還是很大的,如邀請重點客戶參加一個新產品的會,這些模式一樣可以達到業務招待能達到的效果,但在費用上我們就核算到了宣傳費而非業務招待費,也就減輕了業務招待費的壓力。
(3)要重視工會經費的撥交工作。按稅法規定,企業按規定提取向工會撥交的工會經費,憑工會組織開具的《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在稅前扣除。也就是說,只有具有《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的工會經費才能在稅前扣除,因此我們在向工會撥繳相關費用時,一定要取得工會組織開具的《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
(4)要充分利用稅法的優惠政策,以達到增加調減的永久性差異項目。如:《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規定以下支出可以加計扣除的項目:①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②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 銀行可以利用這些政策,增加對新流程開發的支出,對部分工作可聘請部分輕度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來擔任,以達到所得稅時加計扣除的目的。
【關鍵詞】 企業所得稅籌劃; 動因分析; 博弈分析
蓋地教授在《企業稅務籌劃理論與實務》一書中指出:根據組織行為學理論,可從行為人的內在心理因素和外在環境因素兩方面分析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動因。這一觀點為本文探討新稅法下企業所得稅籌劃的行為動因提供了基本思路。
一、企業所得稅籌劃的內在動因分析――“經濟人假說”的利益驅動
美國學者約翰.斯圖亞特.穆勒將“經濟人假說”歸納為三層含義:(1)“經濟人”是自利的,即策動人的經濟行為的根本動機是追求自身利益;(2)“經濟人”是理性的,即人能夠根據自己所處的環境條件來判斷自身利益并決定行為方向,盡可能實現利益最大化;(3)人理性地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自由行為往往會無意識地、客觀地增進公共利益。
依照公共經濟學的理論,企業所得稅具有對“公共服務”、“公共物品”付費的性質,不具有直接返還性,即企業所繳納的稅款與它所消費的公共服務和公共物品之間通常不具有對等性。這意味著企業即使不納稅也可以照樣享用公共服務和公共物品。根據美國學者約翰?斯圖亞特?穆勒德“經濟人假說”,企業就難免產生“搭便車”的欲望,即希望通過所得稅籌劃來盡可能地減輕自身稅負甚至不納稅,但同時又希望盡可能多地享受公共服務和公共物品。另一方面,對企業而言,所得稅負無論怎樣公平、合理,但所得稅指出作為一項特殊的成本都是企業資金的凈流出,是企業經濟利益的一種損失。企業作為“經濟人”是以營利為目的,對所得稅進行籌劃,以謀求稅后利益的最大化會成為必然的選擇。
由此可見,所得稅籌劃的內在動因是源于“經濟人假說”的利益驅動,即經濟主體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二、企業所得稅籌劃的外在動因分析
內在動因最終能否通過所得稅籌劃的形式得以實現,還要取決于外在的動因。作者認為,所得稅籌劃的外在驅動因素主要包括邊界清晰的產權制度、企業所得稅各個基本要素及其差別機制、企業經濟活動的多種形式以及企業會計核算的多種方式。
(一)邊界清晰的產權制度是企業進行所得稅籌劃最根本的外在驅動因素
有關產權的概念,德姆塞茨可能是較早對其進行研究的經濟學家,他的《關于產權的理論》對產權的定義為:“所謂產權,意指使自己或他人受益或受損的權利。”諾斯在《經濟史中的結構與變遷》一書中認為:“產權本質上是一種排他性權利?!北疚脑趯λ枚惢I劃的內在動因的分析是以邊界明晰的產權制度為基本前提的。根據產權理論推斷,只有在產權明晰的條件下,企業才會真正關心所得稅對其自身利益的影響,才會在利益的驅動下進行所得稅籌劃。因為,如果企業產權不明晰,那企業的經濟效益與企業所有者、管理層和員工就缺乏直接的利益聯系,企業就不會關心自己繳納所得稅的多少,就更不會精心地進行所得稅的籌劃了。所以說,邊界清晰的產權制度是企業進行所得稅籌劃最根本的外在驅動因素。
(二)企業所得稅各個基本要素及其差別機制是企業進行所得稅籌劃最直接的外在驅動因素
根據科學決策原理,有差異就會存在選擇。根據稅制學原理,稅收制度中設置了納稅義務人、課稅對象、適用稅率及稅收減免優惠等基本要素及其差別機制。根據企業所得稅各基本要素及其差別機制的模型(見圖1)可知:企業所得稅各個基本要素及其差別機制意味著企業在決策時存在選擇的可能,在自身利益的驅動下會誘發企業通過事前籌劃,力爭在多種可選方案中進行最優化抉擇。例如,由于不同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和復雜性,政府往往會結合實際情況,給予一些稅收優惠,這就導致了稅收差異。斯科爾斯和沃爾夫森等指出:“不管是好是壞,稅收優惠政策還是被世界各國的稅收當局廣泛地授予給各種活動。為實現各種社會目標而設計的任何稅收制度都不可避免地會刺激社會個體進行稅收籌劃活動。”
(三)企業經濟活動形式的多種選擇是企業進行所得稅籌劃的關鍵外在驅動因素,是企業所得稅籌劃的切入點
企業具體從事的經濟活動是確立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及范圍的依據。經濟活動形式的多樣性表現在投資形式、組織形式、業務形式、結算形式等方面。如圖2所示:投資形式的不同選擇會導致企業在投資的法定稅率與稅收優惠方面產生差異;組織形式的不同選擇會導致企業在所得稅納稅范圍方面產生差異;業務形式的不同選擇會導致企業在所得稅課稅對象上產生差異;結算形式的不同選擇會導致企業在所得稅納稅時間上產生差異。正是因為經濟活動形式的不同選擇,會產生不同的所得稅涉稅差異;所以,它是企業進行所得稅籌劃的關鍵驅動因素,是所得稅籌劃的切入點和主要內容。
(四)企業會計核算方式的多種選擇是企業進行所得稅籌劃的又一關鍵外在驅動因素
企業依照企業會計準則生成的會計信息既是企業經濟活動的價值反映,又是企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重要基礎。應納稅所得額就是根據會計核算結果并調整計算出來的。企業會計準則和稅法都給企業留下了會計核算方式的選擇余地?;诓煌臅嫼怂惴绞?其核算結果會有所不同,也會導致應納稅所得額有所不同,從而導致企業的所得稅負有所不同。因而,會計核算方式的多種選擇成為企業所得稅籌劃的又一關鍵外在動因。
綜上所述,以上四個驅動因素既相互獨立又密切相關。在邊界清晰的產權制度下,經濟活動與企業所得稅各個基本要素及其差別機制相結合,構成了企業確立所得稅納稅義務和范圍的依據;會計核算與企業所得稅各個基本要素及其差別機制相結合,構成了所得稅計稅標準的依據。
三、企業所得稅籌劃動因的博弈分析
博弈論,又稱為對策論,它是研究決策主體在給定信息結構下如何決策會使自身效用達到最大化,以及不同決策主體之間決策的均衡。也就是說,當一個主體,好比說一個人或一個企業的選擇受到其他人、其他企業選擇的影響,而且反過來影響到其他人、其他企業選擇時的決策問題和均衡問題。而博弈理論在稅務籌劃中的應用,實際上是尋找“自利”與“他利”的最優安排。在所得稅籌劃動因的分析中,博弈活動通常包括以下要素:
參與人:是博弈中的決策主體。假設每個參與人都是理性的“經濟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所得稅籌劃的過程中,往往會涉及到企業和稅務機關,會出現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博弈和企業和稅務機關之間的博弈。
信息:是參與人在博弈過程中所了解的信息。在所得稅籌劃中,信息往往是不對稱的,表現在企業與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企業與稅務機關之間的信息不對稱。
策略:是在博弈中可供博弈方選擇的行動方案。在企業與企業之間的所得稅籌劃博弈中,企業的策略空間是:籌劃和不籌劃。在企業與稅務機關之間的所得稅籌劃博弈中,企業的策略空間是籌劃和不籌劃,稅務機關的策略空間是檢查和不檢查,并且在檢查時確認企業的所得稅籌劃行為是否合法。
行動的次序:是博弈中的每一個參與人在什么時候做出選擇。
收益:又稱支付,是每個參與人從各種策略組合中獲得的效用水平。在所得稅籌劃的博弈中,企業盡力實現稅后收益的最大化,稅務機關盡力實現稅收利益的最大化。
結果:是指參與者的行動所產生的每一種可能性。
(一)企業與企業之間所得稅籌劃的博弈分析
假設:(1)有同等條件下的企業A與企業B都面臨著是否做所得稅籌劃的選擇;(2)企業A和B的行動選擇是籌劃和不籌劃;(3)雙方在各自行動前都知道對方行動的可能性及其特征。
經估計得出:如果兩個企業都不進行所得稅籌劃,各自的稅后收益為N;如果他們都進行所得稅籌劃,各自的稅后收益為N+a(a為因進行所得稅籌劃所節減的所得稅大于所得稅籌劃成本的差額,否則討論沒有意義);如果一個籌劃一個不籌劃,不籌劃企業的稅后收益為N-c(c為因市場份額被籌劃企業搶占而損失的稅后收益),籌劃企業的稅后收益為N+b(b=a+c,假設市場份額不變)??梢缘贸鋈缦碌牟┺木仃?
通過對該博弈矩陣進行分析,求解納什均衡。對于企業A來說,無論企業B是否進行所得稅籌劃,理性的A企業都會選擇籌劃;同樣,對于B企業來說,無論企業A是否進行所得稅籌劃,理性的B企業都會選擇籌劃。所以得出最優解為(籌劃,籌劃)。
(二)企業與稅務機關之間所得稅籌劃的博弈分析
1.模型假設
(1)企業與稅務機關都是理性的“經濟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2)企業與稅務機關之間的信息是不對稱的。
(3)企業的行動選擇是籌劃與不籌劃。稅務機關的行動選擇是檢查與不檢查;當檢查時,認定企業所得稅籌劃是合法的概率是β。認定企業所得稅籌劃不合法的概率是1-β。
(4)企業不進行所得稅籌劃時,繳納的所得稅為T;企業進行所得稅籌劃時,所獲得的收益(即因進行企業所得稅籌劃所獲得節減所得稅的數額)為M;企業進行所得稅籌劃發生的成本為D,且D
(5)除考慮以上所說的成本費用外,不考慮其他成本費用。
2.博弈模型構建與支付函數矩陣
(1)博弈模型構建
(3)模型分析
根據以上分析,假設稅務機關進行檢查的概率為A;企業進行所得稅籌劃的概率為B。
當稅務部門進行檢查的概率A一定時,企業選擇進行所得稅籌劃(B=1)或不進行所得稅籌劃(B=0)的預期收益分別為:
籌劃:EP(A,1)=A[β(-T+M-D)+(1-β)(-T-λM-D)]+(1-A)(-T+M-D)=A(β-1)(1+λ)M+(-T+M-D)
不籌劃:EP(A,0)=A(-T)+(1-A)(-T)=-T
其中:EP(A,1)代表企業進行所得稅籌劃的預期收益,
EP(A,0)代表企業不進行所得稅籌劃的預期收益。
令EP(A,1)=EP(A,0),A(β-1)(1+λ)M+(-T+M-D)=-T,得到稅務部門檢查的最優概率:A*=(M-D)/[(1-β)(1+λ)M]。說明當AA*時,企業的最優選擇是不進行所得稅籌劃;當A=A*時,企業是否進行所得稅籌劃的預期收益相同。
當企業進行所得稅籌劃的概率B一定時,稅務部門選擇檢查(A=1)或不檢查(A=0)的預期收益分別為:
檢查:EK(1,B)=B[β(T-M-C)+(1-β)(T+λM-C)]+(1-B)(T-C)=(λM-λβM-βM)B+(T-C)
不檢查:EK(0,B)=B(T-M)+(1-B)T=T-BM
其中:EK(1,B)代表稅務部門進行檢查的預期收益,EK(0,B)代表稅務部門不進行檢查的預期收益。
令EK(1,B)=EK(0,B),(λM-λβM-βM)B+(T-C)=T-BM,得到企業進行所得稅籌劃的最優概率:B*=C/[(1+λ)(1-β)M]。說明當BB*時,稅務機關的最優選擇是不進行檢查;當B=B*時,稅務機關是否進行檢查的預期收益相同。
所以,企業和稅務機關進行所得稅籌劃博弈的混合戰略的最優解為:
A*=(M-D)/[(1-β)(1+λ)M]
B*=C/[(1+λ)(1-β)M]
由以上公式可知:企業進行所得稅籌劃的概率A與所得稅籌劃的收益M值、稅務機關認定企業進行所得稅籌劃合法的概率β值成正比,與所得稅籌劃的成本D值、處罰力度λ值成反比。即企業所得稅籌劃的收益M值越大,企業越傾向于進行所得稅籌劃;企業所得稅籌劃的成本D值越小,企業越傾向于進行所得稅籌劃;稅務機關認定企業進行所得稅籌劃合法的概率β值越大,企業越傾向于進行所得稅籌劃;稅務機關認定企業進行所得稅籌劃不合法時的處罰力度λ值越小,企業越傾向于進行所得稅籌劃。
通過對所得稅籌劃中兩種博弈類型的分析,無論是對于稅收機關還是企業都有新的指導意義。一方面企業為實現稅后收益最大化,想盡辦法要進行所得稅籌劃;另一方面國家通過一系列的措施,減少企業的偷逃稅,增加國家稅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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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給水排水;設計;因素;弊端;發展趨勢
Abstract: Building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is an indispensable and unique. In the aspect of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to meet the growing needs of people, safeguard national security and people's life and property, plays a very important role. The degree of perfection of building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is a measure of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people's living standards. This paper analyzes major issues of building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Key words: building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design; factors; defects; development trend
中圖分類號:TU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水是人類賴以生存的重要資源,由于我國人口的膨脹和經濟的快速發展。水資源嚴重短缺,它已成為制約社會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科技的日新月異,讓我們可以通過采取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來達到節水節能的目的,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和保護,取得良好的社會環境效益。
1給水排水工程的概況
給水排水過去是一個傳統的行業,是城市基礎設施的一部分,并隨城市和工業的發展而發展。改革開放前,我國給水排水一直作為福利性的公益設施,在“先生產后生活”的指導思想下,發展緩慢。主要表現在給水工程數量少、規模小,排水處理工程近于空白;給水排水的基本任務是解決水量問題。我國建立的給水排水工程專業主要套用前蘇聯模式,沒有形成自己的特色和學科體系。
2規劃方法的弊端
造成目前我國水資源和水環境不斷惡化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給水排水工程規劃在觀念、方法等方面存在問題,難以有效指導給水排水工程的建設,其弊端主要表現以下幾個方面:
2.1區域規劃觀念薄弱
單純追求住宅區的水資源保護與可持續發展,忽略了在流域、區域尺度的水資源體系所處的位置,造成了區域尺度的水危機,如當幾個區域互為上、下游時,甲鎮下游的污水排放口很可能影響乙鎮上游取水口的水質。在這種情況下很難劃分水源的衛生防護地帶和環境保護區。從而再次說明了如果不從區域規劃著手,僅僅就事論事地編制單個小城鎮(住宅)的規劃是解決不了問題的。
2.2住宅區內部給水與排水欠缺綜合考慮
隨意性強,管網分布不合理,未能深入研究住宅各類用水的水質要求與給水、排水系統的關系,忽略城市水資源的綜合利用,造成人類對水資源的浪費與破壞,如中水工程與雨污分流排放的規劃意識不強。
2.3缺少進行戰略性的遠景規劃和動態的近期建設規劃
只注重規劃期的終端狀態,難以適應市場經濟和城市不同發展階段的不可預見性要求,規劃的應變性和延續性差,不宜操作實施,如目前報道中經常提到雨季時期,城區經常發生內澇現象??赡茉幸巹潧]有考慮到應變性,勢必難以適應新的水災情況。
2.4欠缺與區域規劃的協調
給水排水管網規劃作為住宅規劃的一部分,在實際操作中往往與住宅規劃脫節,造成管道工程與給水排水構筑物等規劃的不合理性。如排水管一般是埋設在道路下的自流管,其管徑不但與流量有關,而且與坡度有關。在城市詳細規劃確定的道路控制點標高未知的情況下,很難合理地確定管道坡度。
3給水排水系統設計及工程的關鍵因素
3.1給水系統設計的關鍵因素
3.1.1適當增設單體建筑戶外控制閥門:傳統的住宅給水設計是在每一根立管的底層出地面處設切斷閥門,而經濟房戶外小區內則是一個建筑樓群組共用一個地下控制閥門。
3.1.2適當增設單體建筑戶體控制閥門:立管底部的給水閥門不可少,其目的主要是為了當底層住戶發現下水管堵塞引起地面冒水時,可以及時關閉給水總閥,減少排污量。
3.1.3注意室外閥門的安裝型式:室外安裝的閥門大部分都是口徑為Dg75以上的截止閥或閘板問或蝶閥,一般均是法蘭安裝,而且有國家標準圖。需要注意的一個問題是,這些裝于地下的閥門一旦損壞時如何更換。
3. 1.4給水管道壓力超過0.3~0.4MPa 且管徑≤20mm 及管路較長時,管道會產生嘯叫和振動,這主要由高速水流動力與管道系統產生共振所致。綜合防治措施有適當加大管徑、采用曲撓橡膠接頭、支架與管道接觸處加橡膠墊以及加裝減壓閥等。但注意減壓閥本身也有噪音, 要經反復調試, 使噪音減至最小。
3.2排水工程的關鍵因素
①地漏與存水彎的配合:規范上沒有規定排水地漏一定要設存水彎,但這確實能影響用戶的使用。全國通用給水排水標準圖集上將帶水封的圓形鐘罩式地漏分為了甲、乙、丙、丁四種,雖然對存水部分的高度都作了具體規定,但都有一個存水量小,水封易因水的蒸發而被破壞的毛病,且往往制造和安裝時還達不到設計的要求。
3.2.1排水工程的注意事項
①對于多層住宅,目前設計多采用底層污水單獨出戶,以避免因堵塞造成的一層泛水的難堪局面,減少鄰里的矛盾,二層以上采用排水伸頂通氣立管。
②底層衛生器具的排水管道不接到排水立管上為好,應單獨排出。對滿足不了上述要求的排水支管,應以單獨的排出管排到室外檢查井。
③住宅設計中不僅設計雨水系統,同時還設計室調冷凝水管收集每戶安設空調板上的冷凝水,這樣不僅使建筑物外墻美觀,而且避免了空調冷凝水隨意流放,影響樓下行人。
④地漏是排水管道系統中一個重要附件,功能是排除地面積水,設置在經常有水濺落的衛生器具附近地面 、地面有水需要排除的場所 或地面需要清洗的場所,住宅可用作洗衣機排水口,設計選用高水封防臭地漏。
⑤分流制排水系統是將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和雨水分別在兩個以上各自獨立的管渠內排除的系統。從環保方面來看,分流制將城市污水全部送至污水廠進行處理,與合流制比較它較為靈活,截流干管尺寸不算太大,比較容易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一般又能符合城市衛生的要求,所以在國內外獲得了較廣泛應用。是現階段城市首選的排水體制。從造價方面來看,分流制可節省初期投資費用。從維護管理方面來看,分流制系統可以保持管內的流速,不易發生沉淀,同時,流入污水廠的水量和水質比合流制變化小得多,污水廠的運行易于控制。
⑥積極開展新型管材、管件研究和推廣。建筑住宅內給水管道采用傳統的鍍鋅鋼管己有近百年的歷史,鍍鋅鋼管對中國自來水行業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但隨著經濟的迅猛發展,人們的生活質量不斷提高,對自來水的水質要求也日趨提高。人們對自來水的:“紅水”、“黑水”等現象反映強烈。導致管網水質惡化的主要原因是建筑物內給水管道的銹蝕嚴重。冷鍍鋅鋼管一般使用沒有多久就銹蝕,鐵腥味嚴重。從個別用戶水龍頭的水樣分析化驗中得知,細菌總數、大腸菌群嚴重超標,居民紛紛向政府部門投訴,造成一種社會問題。
4.給水排水工程學科的發展趨勢展望
4.1專業將逐漸拓寬新學科的衍生將成必然學科特色與定位更加明確水工業概念的提出及其產業化形成;專業拓寬與改革在行業內的共識;學科交叉、滲透的不可避免;加之近年來國家對該行業的投入逐年增大,國外工程技術的引進,使該學科基礎和應用研究逐步開展、深入,必將促使該學科面的拓寬,并可能衍生出一些新的學科方向。如給排水環境化學、城市給排水工程規劃、水質災害工程、水質與生命科學等。
4.2科學理論與工程技術研究并重與相關學科的整合尚有可能過去,該學科力量較為薄弱,一直是技術開發與研究多于理論。隨著相關問題的不斷出現,技術開發與研究所需的理論支撐越顯不足。建立、完善和發展相關理論體系日顯迫切。由于該學科涉及面廣、綜合性強, 建立和發展學科理論必須借助相關學科的理論基礎。在這一交叉、滲透過程中,在國家調減合并專業的大趨勢下, 學科間的溶合有可能被進一步整合。目前,最有可能的是與環境工程專業合并。
5結語
隨著人類居住和生產的城市化進程,給水排水工程已經發展成為城市建設和工業生產的重要基礎設施,成為人類生命健康安全和工農業科技與生產發展的基礎保障。建筑給排水將擔負新的歷史重任,面臨新的挑戰。建筑給排水將更突出以人為本的原則,并將重點調整到民用建筑與工業建筑并重,公共建筑與居住建筑并重,供水的水量、水壓與水質并重等方向上來,走上全面、均衡、務實、安全的發展之路。給水排水工程規劃常被認為是簡單的工作,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其實不然。規劃任務之多、之重。為推動城市化進程,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創建出一大批新型可持續發展城市,給水排水工程規劃設計意義重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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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水庫;岸坡;滑坡;原因;處理方法
中圖分類號 TV732.6 文獻標識碼 B 文章編號 1007-5739(2012)02-0261-01
1 工程概況
1.1 地理位置
其水庫位于縣城東南方向。土壤以半干旱草原地區形成的山地栗鈣土和荒漠草原棕鈣土為主,因受河流長期沖刷。溝谷縱橫交錯。水庫與公路之間有簡易道路連接,交通便利。
1.2 水文條件
工程區地處亞歐大陸中心,遠離海洋,屬典型溫帶大陸性干旱氣候。冬季寒冷,夏季涼爽,春季升溫快,秋季降溫迅速,降水量少,蒸發量大,氣候干燥。
該水庫位于西天山北麓準噶爾盆地南緣凹陷區的前山丘陵地帶,地勢東南高,向西北方向遞降傾斜。受構造運動影響,該地區內形成幾排平行排列的前山背斜構造,前山帶隆起拾升,由于中新生代地層主要為泥巖、砂巖等,在外動力地質作用侵蝕下,形成低山丘陵地貌,表現為饅頭山體或梁狀地形與洼地相間地形。地表均被厚層黃土覆蓋,地形起伏,溝梁相間,地形切割較微弱,常常呈“U”形溝谷,沖溝切割不深,總地勢較為平緩。
1.3 地層巖性
壩址區出露地層主要為第三系上紅色或草綠色泥巖,簿層狀,有時夾有淺灰色,棕黃色泥質砂巖,泥巖表面往往風化呈粉末狀,強風化帶厚度一般為1.0-1.5m,新鮮巖石較完整,巖層產狀為110°NE
1.4 水庫現狀
該水庫是一座小(1)型山區注入式水庫,水庫樞紐由大壩和放水涵洞組成,壩體為均質土壩,水庫主要任務是灌溉。該水庫在除險加固以前水庫壩體斷面不規則,壩頂高程不足,無泄洪設施,水庫抗洪能力不滿足規范要求。大壩填筑質量差,上游干砌石護坡破損,壩體抗滑穩定和抗震穩定不滿足要求。壩基無防滲處理,壩后無反濾排水,大壩壩體壩基滲透不穩定。放水涵洞兩側不均勻沉陷嚴重,涵洞出口段邊墻破損,無消能,閘門和啟閉機設備老化失修。無管理設施,無觀測設施。針對上述存在的伺題對該水庫進行除險加固。該水庫設計總庫容110.69萬m3,工程等級為Ⅳ級,主要建筑物為4級,次要建筑物為5級。水庫設計防洪標準30年一遇,校核防洪標準300年一遇。除險加固首先對壩體左右兩側天然濕陷性黃土進行浸泡處理,天然黃土處理后達到設計和規范要求,以提高壩體左右兩壩肩整體強度,密實性和防滲性。并對壩體上游壩坡采取防滲加固措施,采用復合土工膜防滲,鑒于壩址處風浪較大,對前壩坡淘涮嚴重,增設前壩坡混凝土護坡和干砌卵石護坡,完善壩后護坡和反濾排水設施。按照設計要求補齊壩頂高程,培厚壩體,壩頂設防浪墻,達到滿足大壩安全運行要求的壩頂高程,恢復設計正常運行水位。同時鑒于放水涵洞閘井四周壩體沉陷較為嚴重,拆除老涵洞,新建涵洞及其閘門等配套設備。利用新建涵洞泄洪和日常灌溉放水。針對壩基存在的透水層段進行往復式高壓噴射灌漿處理,基巖埋深在3m范圍內壩基進行開挖至基巖做截水槽處理。大壩缺少必要的安全監測設備,按照規范和大壩的實際情況增設安全監測設備。完善交通設備、通訊線路,用電系統、消防設施及下游渠道工程等。
2 水庫運行情況
該水庫主體工程完工通過蓄水驗收后,進行開閘蓄水,在工程運行過程中,運行管理單位制定了調度運行方案,水庫管理人員對水庫進行檢查觀測,做好檢測記錄,工程運行初期開展的檢測項目主要包括壩體浸潤線、壩后滲流觀測、位移觀測和水位、流量觀測等。通過運行管理單位對試運行觀測數據進行整理分析,壩體的位移、滲流等情況基本正常,水庫工程各項設施性能良好,放水涵洞閘門啟閉靈活,制動可靠。但是該水庫西壩護坡沉降1-3cm,裂縫1.4-2.4cm,此處山體下部土層部分產生裂縫與下滑,下雨天尤其明顯。
3 出現滑坡的原因
根據該水庫地理、地形、地質情況資料,該水庫左岸存在一條近南北走向的洼地,,洼地底部高程低于左岸基巖出露高程和設計正常蓄水位高程(左岸基巖出露高程也低于正常蓄水位高程),且左岸基巖上覆一層碎石土,可能產生鄰谷滲漏和繞壩滲漏問題;庫盤滲漏量較小,無永久滲漏問題;左岸岸坡較陡,且坡向和巖層傾向一致,左壩肩由低液限粉土(黃土)組成,厚度為7.0-16.8m,屬自重濕陷性場地、濕陷等級為Ⅳ級(很嚴重),工程地質性質差,左壩肩黃土和左岸壩體下覆厚7.0m的卵石層,屬中等透水;左岸自左壩肩向上游約120m長的碎石土層,屬中到強透水層。左岸上游約250m處,有一溝口為第三系泥巖、砂巖出露,但溝底高程較低,僅比正常蓄水位高1.34m。雖然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在除險加固時為避免產生庫岸滲漏進行了防滲處理,采用削坡鋪膜的防滲形式截斷左壩肩滲漏層,并進行培厚處理,垂直培厚厚度為3m,但仍然出現了水庫滑坡現象。其原因主要是水庫左壩肩該段屬于泥巖基礎,此段阻滑墻基礎深入底部泥巖0.5m,由于蓄水及雨水等引起泥巖含水量的幅動,以及庫內水位變化引起泥巖內部崩析,造成左側泥巖的深層滑動,危及阻滑墻及左壩肩防滲部位的安全。
巫鴻:好啊。對了,你剛才在車上說到了水,你說水是“零媒介”,我覺得很有意思。
張羽:我和水墨打交道近四十年,從“走出水墨”的立場看水墨時我卻發現水墨媒介的核心關系應該是水。然而多少年來討論水墨時,幾乎所有的研究者都習慣認為水墨作為媒介其所指是筆、墨、紙。認為水墨就是水墨畫,水墨畫就是筆墨,筆墨是第一位的。上世紀90年代批評家郎紹君曾強調“筆墨中心論”,就此我一直在想,水墨媒介如果筆和墨是關鍵,宣紙也只是筆墨的承載物,那么“水”算什么呢?難道水只是筆墨的調和劑嗎?這樣看來水墨作為媒介,水是被媒介中的筆墨綁架了。這種綁架既失去了媒介中不同材質的客觀作用,也直接阻礙了我們對事物的本質判斷。試想,如果將水墨的水去掉,那么墨會如何?筆會如何?筆墨又會如何?我以為這樣的墨,一定是一種失去靈性的材料。有意思的是,研究者為什么都不深入談水?當然,我也可以認為他們理解水在筆、墨、紙這三者關系中始終起到的是至關重要的作用。這一點,傳統文人畫的筆墨形式可以證明。至于為什么不談水,或許他們并不想深究水對于筆墨的自然關系及含義,甚至它的開放性,而更希望強調主觀的我對客觀的把握?;蛟S他們也認為水算不上媒介。
既然水不算媒介,那么水在水墨畫中就只是工具,所以水墨的歷史就一直是水墨畫的歷史。針對以上問題,2008年我提出“水墨不等于水墨畫”。我在想水墨既然不等于水墨畫,那么水墨作為媒介就不僅僅具有一種文化屬性,還具有一種物質屬性。于是,水墨也不等于筆墨。水墨可以是水+墨,水墨可以與筆無關,也可以與紙無關,但也可以有關。也就是說水墨是可以獨立存在的,只是如何獨立存在?而在水墨畫中,水是筆、墨、紙的調和劑,其在宣紙上留下的圖像是通過調和劑調和筆、墨、紙的水墨繪畫。但是在物質屬性的水墨中,水與墨的相溶是一個過程及狀態,最終水與墨是分離的。所謂分離是指水一定要消失,只能留下墨漬。水仍然不能作為直接承載,因此它是一種介質而不是媒介。所以在水墨表達中,過程與結果都是呈現。但無論如何水墨的存活受制于水,水是水墨靈動的根本。也就是說,墨的打開空間是狹窄的,離開水是難以再生的。
相反,水墨去掉墨,水卻仍然具有無限的可能性。水雖然不是媒介,但它卻是一切生命存活的根本,自然萬物的生命之源。換言之,它具有激活其他物質生成的可能性,還可以在任何狀態下獨立存在,也可以轉換其他形式的存在形態。而在藝術表達中值得研究的是,水既不屬于媒介,也不是物質材料,但在某種狀態下它的確起著一種特殊介質的作用,而且有形與無形相互轉換。水可以是有,也可以是無,也可以理解為是有無并存。這說明水總是處于一種難以約束的自然狀態,所以它無法成為一種固定不變的載體。就是說水無法成為媒介。但它又具有一種特殊性呈現轉換的介質功能。有意思的是它還可以寄存于其他物的載體之上,而它的存在又可以不在你的視覺中。至此,我將藝術表達過程中的水稱之為“零媒介”。
借用水進入藝術表達時,對水作為“零媒介”的關系把握是至關重要的。這一點我主要是用日常方式把握水的有無關系,掌握水在自然狀態下的流逝及生成。為了有效地表達,我把對水的理解和認識通過一種有意味的方式呈現出來。所謂有意味,即是采用日常司空見慣的對水的使用方式關聯水在日常中的存在方式――發生、消失及生成。其實把握日常、把握水這個“零媒介”的存在關系,就是把握了原初、把握了自然、把握了原點、把握了一種展開思想的智慧。
如此說來水、火、氣、聲音等都是日常的常識,都不屬于媒介。如果將它們關于藝術表達時,它們都有成為一種介質的“零媒介”關系。
巫鴻:水是我們日常生活中時時面對的東西,它的確是有意味的。張羽:我們隨時遇見水,因為我們在日常中。但對藝術表達而言,使用水不是手段而是一種認識,一種對開始的重新確認。水有地理位置及水質的不同,這種不同是物理層面的,所以所有遇見都會有不同的反映。事實上,水是人類的共識,是日常的全部概括。似乎每一個人都知道日常,但又似乎每一個人又都不太深知日常。所以我很想知道水,也很想了解水,更想了解水與日常及藝術。我啟用水做藝術表達時,一方面是要做到真實性、直接性和獨立性;另一方面也是要提出水在藝術表達中所具有的一種“零媒介”的關系;再就是,我想再次提示,我們都知道水存在于自然的天地中,并連接于萬物,也存于萬物中。之所以說水是從天上來,指的卻是天地循環……
巫鴻:從地到天,天地相連。
張羽:我圍繞著水不算媒介這個線索展開了對水的深究。從2013年我在臺灣佛光緣美術館“意念的形式”個展上,以“發生”概念創作了《水>墨》。之后在廣東美術館“張羽――意念的形式”展上,我又完成了《上墨》,《上水》作品。但《上水》的深入展開,是我去年杭州三尚當代藝術館個展的重點思考問題,應該講西湖水、龍井泉水、虎跑泉水及龍井茶水,是再次使我打開新認識的契機。這個展覽我集中全力面對水,從5個層面探尋由水帶出的反映、變化及關系。
制作了《上水-1》、《上水-2》、《上水-3》、《上水-4》、《上水-5》5組作品?!渡纤?1》是將龍井泉水注入到580只白色瓷碗中,二十幾天后龍井泉水全部蒸發掉,瓷碗內只留下淡淡的略顯油性的水漬?!渡纤?2》、《上水-3》、《上水-4》都是使用西湖水完成的。
其一,我將取來的肉眼看并不覺得渾濁的西湖水注入80cm×80cm×50cm的亞克力箱內。一個月后,西湖水除了蒸發掉的水,便是由初始的狀態逐漸成為非常清澈的水,但水的底部留下了一層沉淀下來的黑色顆粒狀的微生物。當然,如果如此長時間沉淀下去最后剩下的只有西湖水的微生物塵埃。
其二,我將8條宣紙立軸從天花板垂落至亞克力槽中,分3次向垂落宣紙的亞克力槽內注入西湖水,而每一次注入的西湖水都會自然的慢慢爬上宣紙近三十公分左右的高度。之后宣紙上的水又慢慢退下,但在宣紙上卻留下了3次注水后三層橙黃色的西湖水水跡線。
其三,我按間隔時間、分12次向裝有幾千張整落宣紙的亞克力箱內注入西湖水,每次注入西湖水5公分高度,而12次注入的西湖水共有56壺,所注入的西湖水被整落宣紙全部吸納。于是,整落宣紙由潮濕再干透需要一年時間。這個過程的特殊性并不在于西湖水要蒸發掉,而是水從宣紙中蒸發出去的過程中,它們發生了什么?西湖水與宣紙、濕度、溫度是怎樣的關系?一年后,我將這箱摞在一起的幾千張宣紙打開后發現,一方面是每一張宣紙上都呈現了經過西湖水自然成像的痕跡;而另一方面這些宣紙上的痕跡是奇特的粉紅色、黃色、淡綠色及水墨的色塊和斑點。我覺得這足以證明西湖水中豐富的微生物對宣紙的作用。
《上水一5》我用虎跑泉水沏龍井茶,通過我的上水行為將龍井茶水在8天內分5次注入擺放于200cm×500cm宣紙上的近百只瓷碗中,并使茶水在每次注入時都要溢出到宣紙上,呈現龍井茶水留在宣紙上的5次上水痕跡。這個作品最值得思考之處在于對“有無相生”的思想認識,是通過一種視覺的呈現滲透我們自身文化中的辯證關系,也是自然關系。我將龍井茶水倒在碗里并溢出,此時瓷碗里的茶水是有,而碗中茶水的水蒸發后,這個有成為了無,而茶漬卻留在了碗上,于是無又形成了一個有。那么龍井茶水溢出瓷碗流在宣紙上的茶水的水也蒸發了,而龍井茶卻轉換了一種方式,在宣紙上留下茶水的痕跡,因此無又生發了另一個有。
這個表達就是想體現我在日常中感知的這種主體與客體的存在,而這些日常的真實存在才是我們生命中需要自我反思的。也就是說,對生命的直接存在,才是藝術的真正本質。對我而言,這些作品構成了我在表達中語法和語言的獨立性。
說到日常、說到生命,其實,日常會給藝術家提供無窮的智慧。您知道杭州百姓為什么不用龍井泉水沏龍井茶嗎?而是一定要取虎跑泉水沏龍井茶。因為龍井泉水水質較硬,不適于飲用;而虎跑泉水水質軟,入口清爽舒服。這說明水質是有很大差異的。巫鴻:在概念上確實是不同的,但是這種不同能看出來嗎?張羽:對喝茶人而言一定不是概念,是實實在在的感受。剛才描述展覽現場中的幾組作品,顯然也是有差異的。無論是宣紙上、還是瓷碗內水留下的痕跡都是不同的。
當初策展人黃石也問過我為什么到杭州做展非要把水作為問題?其實很簡單,我想到杭州,就先想到了西湖,想到西湖水、虎跑泉水、龍井泉水。他也問我水有不同嗎?記得當時我反問了一句:長江水與黃河水一樣嗎?我曾在威尼斯創作作品時,用威尼斯運河水與墨及宣紙的交合,與在廣州使用珠江水做的作品完全不同。威尼斯運河水是海水,海水對宣紙的浸染相對粗暴,留在宣紙上的痕跡變化微不足道。
當然,造成它們不同的還有其他關系的作用,比如把它們置入在一個如何的空間場?當地的氣候、濕度、溫度的關系。我在廣州用水創作作品時正值7月,炎熱、潮濕的氣候使整個空氣都是濕韻的,導致宣紙處于非常潮濕的狀態,宣紙好像一直在“桑拿”中,水蒸發的很慢。所以水、墨、紙的交合互動非常細膩。這樣的作品如果在北京,因為氣候的干燥、溫度的差異,呈現的結果更是完全不一樣。
巫鴻:對,你已經做過許多實踐。
張羽:我去年在廣東美術館做了12箱《上墨》作品,每一個亞克力箱子放有幾千張落在一起的宣紙,然后將清水調少許的墨,分間隔時間十幾次往箱內注入水墨。當然每一個箱子的水和墨的比例是大致相同的,12箱注入水墨的時間也基本一致。在一年后,我打開箱子驚奇地發現每一箱的每一張宣紙呈現的圖形迥然不同,這說明了什么呢?這說明水、墨、紙的交合狀態有很多狀況是我們無法預料的。場域、溫度、濕度及12個箱子擺放的位置,前后的關系與通風口的距離都影響其內部的變化。還有宣紙是手工制造的,撈紙師傅的手感也會有差異,每張宣紙的氣孔也就會不一樣,這些都會導致結果的不同。
巫鴻:所以,我對你剛才提到的那個詞很有興趣,就是你說的那個“零媒介”。能不能再解釋一下,什么是“零媒介”?
張羽:我們知道“媒介”是藝術家作為藝術表達的載體?;蛘哒f,任何藝術的表達都是借助不同媒介而呈現的一種思想認識,或體現精神層面諸多關系的通過媒介的視覺。我提出“零媒介”是想合乎邏輯地討論水,我認為水可以歸為一種介質,但是它不能作為一種永久不變的載體。因為它不可能作為物質化不變的存在形式,或者說我們只能借用它的這種即有即無的性質進行表達,但其結果大多是一種它的不存在。或者說,它的結果是不能以它原本的形態存在。也就是說,對水作為介質的使用是個過程,利用其有,目的卻是獲得由“水”引發的生成與消失的有與無的關系。因此,水在表達中不能是以原態的本來存在,它只能是過程,所以“水”在表達過程中是一種“零媒介”。
更進一步講,“零媒介”是利用其存在的過程,最終獲得是其不存在的結果或換一種存在的形式。使用“零媒介”的作品表達是即有即無的一種狀態?!傲忝浇椤钡乃?、火、氣和聲音都是即有即無的、變化的一種自然狀態。對“零媒介”的認識,在我的作品中尤為突出的是《上水》裝置行為,我將清水注滿上千只白色瓷碗內,過幾日或更長時間后水全部蒸發。提出“零媒介”作為一個概念,重要地是為了能從理論上清晰地分析作為“零媒介”的水所展開的邏輯關系及有效闡釋。
巫鴻:那么,你蘸水摁的“指印”,是不是也有這個意思?張羽:是的?!爸赣 笔钦归_這個問題的關鍵。我對水的深入理解是從蘸清水摁壓“指印”開始的,就是利用水即有即無的發生及生成關系。2006年我開始用手指蘸清水,通過身體――手指按壓之后改變宣紙本來結構的同時,水又蒸發了,而手指摁壓改變的結構痕跡卻留下了。
巫鴻:但是否這樣有些模棱兩可?你也可以說是你手指印的痕跡,雖然水在其中起到了作用,但是留下的也不完全是水的痕跡,最后留下的是你手指尖的痕跡,是吧?
張羽:《指印》作品重要的是指印行為及“指印”的此時此在。您說的模棱兩可是一種關系,我覺得是一個很有意思的關系。是,也不是。不是,也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既是手指指尖摁壓的痕跡,也是手指蘸水摁壓的水跡。在凹凸的指印痕跡的邊緣留存黃線般的水跡是必然。從概念上講水是無色的,但有時還會留下手指尖的黃色邊跡線,有時又沒有。這就證明,取水地理位置的不同,其水質也會不同。通過手指蘸水按壓宣紙形成宣紙被吸起來的關系,其中也有摁壓指印時身體帶動氣的吸力。
巫鴻:《指印》包括了你的身體的參與。
張羽:其實,關于《指印》的這一切,最重要的是呈現了你生命真實的、直接的、獨立的存在。指印始終圍繞著我在的認識層面上的意念與自我身體的關系。但《上墨》、《上水》是從有我到無我的意念過程。雖然主體的我撤離,但意念仍留存于客體中,客體的水、墨、紙或水和紙之間繼續相互發生和交互。
巫鴻:好,咱們先談談“有我”的這段。有些問題我想了解一下你做《指印》時手中拿著的那個小碗里的水也是不同的水嗎?
張羽:《指印》作品中使用了三種水,也可以說是三種形式的水:一種是水墨的水:一種是色彩的水;再一種是清水――無色的水。關于蘸清水摁壓的《指印》作品,我用過嶗山水、龍井泉水、峨眉山水、自來水。水墨和色彩的指印,是用日常的自來水調和的。巫鴻:這個無色《指印》作品為什么要用特殊的水呢?有什么概念上的介入?我看到你的畫冊上面寫了用不同地方的水,比如嶗山的水,這在概念上有什么不同?
張羽:由于無色《指印》作品的指印摁壓不能疊加,而每一件無色《指印》作品視覺的不同,一方面在于指印的疏密變化;另一方面由于水質的不同將在宣紙上有時會留下橙黃色的指印邊跡線,也可以理解為是水跡。使用嶗山水從概念上有與道場的關系,這是一種暗示。這一暗示既突顯了人與文化及自然的關系,也將人的內心世界帶入心境的自覺。其實是主觀上強調了歷史賦予水的文化,比如龍井、嶗山、長江及黃河等等。
巫鴻:當人們看到你的《指印》作品時,馬上就會想到“禪”?;蛘呤窍氲侥阋粋€一個摁壓指印的過程,就像你說的肉身介入的過程。從你的角度看這個漫長的過程是怎么樣的一種感受?
張羽:事實上,這不是一個用“禪”可以涵蓋的關系……
巫鴻:咱們也不一定用“禪”這個字。從你的角度來講這是一種很純的,既有物質又有精神性的這么一個過程。
張羽:我從不希望把書本上積累的認識,或者一個人的做禪作為藝術表達的必然聯系。我只需要自己的思想認識統一在身體行為的感受中,是在一種比較清澈的境界中慢慢體會自己生命的此在,只有這樣一種認知的指印方法才能有效地承載我要追求的精神世界。因為指印方法本身就是一種境界的層面,否則我怎么會選擇這種面壁的方式呢。雖然,今天更多的人還是把我的作品關系在水墨畫上,但用水墨畫的認知去分析“指印”一定是全然不通的。從“五四”之后的現代性問題,毛筆一直面臨著兩種選擇。一種毛筆還是毛筆,繼續皴、擦、點、染。但這種皴、擦、點、染在某種程度上已經遠遠沒有了傳統那種本質。語境的不同,完全失去了那種境界。而另一種毛筆成為了油畫筆。我們今天能夠清楚地看到那些畫家作品中毛筆變成油畫筆所陷入的尷尬,這一方法掉入了西方繪畫的陷阱。既丟掉了過去的自己,也丟掉了今天的自己。不管毛筆還是毛筆,還是毛筆成為了油畫筆,根本都不可能創造今天的自己。其實,筆墨的文人畫語言到山人已經結束了。作為一個藝術家,你最希望的是創造自己的語言,當毛筆已然面臨走不通的處境時,還用那只毛筆干嘛呢?我按指印是啟用一個文化概念,一個契約畫押的文化概念的行為。
巫鴻:對。
張羽:“指印”是身份的象征,在今天更被凸顯了。1991年我做《指印》作品時,沒想到指印這一身份象征在今日是各國海關通行的必須。記得當時我做了不到一年,差不多十幾件作品吧,因為無人理解,我就停止了創作。我放下了《指印》開始創作《靈光》作品,再次使用毛筆,我一邊思考打開毛筆的可能性,同時也在思考著“指印”如何發展。此時使用毛筆對我是矛盾的,我曾在楊柳青畫社反復觀看和臨摹傳統水墨畫,而且集中三年時間每天臨摹。
巫鴻:那個時候你臨摹什么樣的畫?
張羽:有很多。像馬遠、夏圭、范寬、趙吉、董其昌、黃公望、龔賢、四王、仇英、石濤、金農、虛谷、山人和任伯年,《韓熙載夜宴圖》我都臨摹過……。在當時這是我的工作,臨摹這些傳統國畫是提供給楊柳青畫社外賓服務部,銷售給外賓賺取外匯的。
巫鴻:哈,各式各樣都有。工筆還好臨摹一點,像大寫意很難臨摹啊。
張羽:是的,比如徐渭、米芾、吳昌碩、齊白石的畫也都臨摹過。臨摹是可以鍛煉眼識的,特別是對筆墨的認識。其實你是否臨摹過傳統繪畫,在你日后的創作中,特別是深度認識上是有明顯不同的。就因為我是從中國畫出發的,所以對傳統中國畫的臨摹最后成為我走出水墨畫的關鍵。
巫鴻:你覺得中國畫中的筆墨都用光了嗎?“筆”的潛力已經基本用完了嗎?
張羽:我無法判斷筆墨是否完全用光了,但我覺得筆墨難以再創造出新的語言。我們知道文人畫的書寫式筆墨一直是風格的演變,筆墨形式無論再如何也不是創造語言的問題。中國繪畫史是一部風格史。我不知道您是否看過80年代時期我畫的人物畫?從筆墨的方式及構形的把握,今天畫人物畫的畫家們仍然都還停留我在80年代的思考層面,并沒有發生認識上的改變。
巫鴻:我看過一些。
張羽:我認為我們只要糾結于筆墨問題,就不可能進入新的發展階段。
巫鴻:所以,《靈光》是不是基本上沒有什么用“筆”,幾乎是墨或者通過水墨的對比造成的一種空間認識……?
張羽:當年郎紹君先生曾批評《靈光》作品沒有筆。其實,郎先生沒有看過我的創作過程,也就不理解《靈光》作品表達中所要面對的問題。當然更不清楚《靈光》就是要消解所謂的筆墨外在形式,甚至筆墨的書寫痕跡。
上世紀80年代中期,我嘗試過抽象形式的水墨畫,特別有意強調毛筆的軟性筆線與鉛筆的硬性筆線組成抽象的對應關系。也不失發揮水墨性,還獲得一種水墨畫在開放狀態下的不確定性關系。正是這個不確定性的線索,使我打開了《靈光》的開放性空間意識??梢哉f《靈光》是我當時努力超越西方式抽象藝術,所選擇的一種開放式水墨方式,通過圖式解決水墨畫的現代主義問題。為什么我要選擇圖式呢?首先中國繪畫史,不是一個語言建構史,而是一個風格史。所有畫家使用的是一種語言方式,都是靠勾勒、皴、擦、點、染,應物相形實現自己的繪畫風格。相當于西方藝術史的模仿、再現現實的階段。另外,在中國畫的現代性發展中我們一直深受兩條線索的影響,一是西方,再是日本。像徐悲鴻、林風眠等明顯是中西合璧;傅抱石、高劍父、劉國松等顯然是學習日本。從傅抱石、關山月合作的《江山如此多嬌》不難看出與日本畫家衡山大觀作品的相似。上世紀70年代后更有一大批工筆畫家更是模仿日本一些畫家的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