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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實施規劃的意義
示范區建設規模大、技術復雜、涉及的專業面廣,特別是建設實施期從2006年到2010年,時間跨度長達5年,每個具體的建設項目均有獨立的設計文件,在總體設計范圍內,工程項目之間既相互聯系又保持獨立,有些還涉及到配套工程。這些特征決定了示范區建設的任務實施起來難度較大,所以,必須按環節步驟有序進行。其中編制科學的建設方案是決定示范區建設成敗的首要環節。
建設方案的編制,明確了示范區建設的基本方針與思路,制定了示范區建設任務、步驟和目標,能夠達到從整體上控制示范區建設的目的,是示范區建設工作安排、監督檢查與驗收的重要依據。然而,在建設方案的編制過程中以及在編制項目區規劃設計的前期準備中發現,由于建設方案編制時間相對不長,內容涉及面廣泛等原因,建設方案雖然目標明確,針對性卻比較弱,操作性差,實施起來并不能完全甚至很難和具體項目的規劃設計相協調。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在方案與實施之間架起一座橋梁,做好兩者的銜接工作,這個橋梁就是實施規劃。
編制示范區建設實施規劃,是按照建設方案的既定目標,對建設項目實施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和控制工作,做到在5年的建設期內,既能綜合考慮示范區建設的整體效益、確保完成總體目標,又能保證建設項目實施的針對性、操作性,充分發揮建設方案安排、監督、檢查、驗收等應有的作用,不至于流于形式。示范區建設實施規劃編制完成后,應該和建設方案一起作為示范區建設的總體控制,同時應該作為項目規劃設計階段的主要依據。
同時,示范區建設實施規劃對于全國糧食主產區基本農田整理工程能夠從技術、制度、信息化等方面起到支撐作用,有利于土地整理工作的可持續發展。
實施規劃主要依據建設方案,是對建設方案的深化和補充,主要任務可以分為:分析示范區現狀及存在問題;制定示范區建設的總體方案;確定“基本農田標準化,基礎工作規范化,保護責任社會化,監督管理信息化”(以下簡稱“四化” )建設的標準與任務;明確具體任務的實施步驟;分析預期投資和綜合效益;確定管理制度方案;提出實施規劃的保障措施。主要內容可以分為以下四個階段。
分析階段
示范區的建設實施規劃是一個期限較長、內容具體的動態規劃,對示范區的全面分析直接影響到建設能否切合實際,實施能否順利進行。分析階段可以包括示范區規模及各項目區范圍的劃定、基礎條件的分析,以及水土資源的評價。
1.項目區范圍的劃定。項目區的劃定影響項目是否能夠順利實施,在建設方案初步劃分示范區范圍后,實施規劃階段應加以細化并論證。主要可以考慮項目區是否符合各種規劃以及相關標準的要求;召開論證會,組織專家和村民代表對項目區范圍進行討論,分析有哪些重點、難點問題需要解決。
2.基礎條件的分析。實施規劃作為建設實施的指導以及規劃設計階段的主要依據,應該重視對基礎條件的分析,充分收集和挖掘示范區的基礎資料。具體內容包括:示范區所在地區的概況;示范區所在項目區的基本情況,包括自然條件、社會經濟條件、農作物種植情況、項目區基礎設施狀況、土地利用現狀、土地管理工作情況、土地整理工作情況等。
示范區集中連片,規模大,范圍廣,分析時可運用遙感影像資料,對項目區所在的地形地貌、水文、區位、土地利用方式、基礎設施狀況等進行總體分析。其次,土地利用狀況的分析不僅是數量上的,還應注重對土地質量的分析,結合農用地分等資料,運用農用地自然質量等指數、利用等指數、綜合等指數對項目區土地質量在空間分布上的差異進行描述。再者,深入分析當地的土地管理工作情況,找出其中的不足,促進基礎工作規范化、保護責任社會化、監督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
3.水土資源評價。為做好基本農田整理工作,必須明確土地的自然質量、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限制性。評價的內容可以包括土地適宜性評價、土地生產潛力評價、水資源評價以及限制性分析。其中,土地資源的評價可以嘗試利用農用地分等的中間成果,將農用地自然質量與農作物需求比配,確定土地適宜性。土地潛力評價應該包括數量和質量兩方面內容,數量上是根據適宜性評價結果,預測整理后增加的有效耕地面積,質量上測算生產能力提高潛力,測算方法可根據整理后耕地自然質量、農業生產條件,計算土地自然質量等指數、利用等指數、綜合等指數以及對應生產能力的提高空間。限制性分析則分別按照土地自然質量、土地利用系數、土地經濟系數這三個方面的影響評價因素,分級描述項目區內土地生產能力差異的形成原因,確定限制性因素及限制性程度,對如何提高潛力提出改善的手段及措施并進行經濟、技術可行性分析,確定整理后的控制目標。
規劃階段
規劃階段的目的就是經過全面分析,對示范區的建設作合理的總體安排,為使建設總體方案合理可行,必須做好大量工作。主要內容包括總體方案的確定、“四化”建設任務與標準的確定。
1.總體方案的確定。對示范區總體方案的構思可以參考以下一些原則:緊密聯系政策要求,充分考慮地方需要。示范區實施內容與國家和地方部門的政策關系緊密,結合政策需要,確定規劃編制原則和方針,才能確保項目按計劃實施。確定投資方案,加強指標管理。以建設方案為依據,細化投資方案,特別是“四化”建設內容廣泛,須在實施規劃階段實行統一指揮。確立建設實施構思,合理安排實施內容。示范區建設是一個有機整體,“四化”建設應齊頭并進,確保示范區建設的整體效益,需要有示范區建設的總體構思進行指導。特別是由于幾個項目區的基本農田集中連片,規劃中要通盤考慮示范區的整體建設,結合地方經濟實力和自然條件的地域差異,按照循序漸進、先易后難的原則安排項目,做到建設一塊、見效一塊,同時保證全局利益。
2. “四化”建設任務與標準的確定。為對項目的建設質量進行控制,應細化“四化”建設的具體任務,更主要的是參考國家和當地的標準、規范及文件制定各具體任務相應的建設標準,為實施中項目設計、施工管理、項目驗收提供依據。其中,信息化建設的標準與具體任務是難點,需要以已有信息化工作為基礎,按照文件提出的信息化建設要求客觀制定。建設的基本思路是以土地利用數據庫和基本農田保護檔案資料為基礎,通過土地更新調查,查清基本農田相關信息,結合農用地分等成果,運用信息化技術,整合基本農田數據,建設基本農田數據庫;實現基本農田數據的日常管理、數據的維護與更新、基本農田信息的網上在線查詢、日常土地管理自動化、基本農田的動態管理等功能。
實施階段
包括對建設進度的控制、實施步驟的安排(實施的具體內容、施工管理、質量控制和驗收)、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計劃,同時要通過一些制度的建立和執行來規范管理工作。
1.實施步驟和進度計劃。按照總體統籌規劃、分步滾動的指導思想,實施步驟的制定應根據建設目標和具體任務詳細編寫。編制需注重可操作性和實施性,做到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標準、統一驗收、統一管理、分步實施、有序推進,優先支持重點項目,以重點帶動一般。還需按實施步驟編寫“四化”工作進度安排,繪制進度計劃圖表,通過對進度計劃的落實情況來控制施工進度。其中基本農田整理工程還應對第一年土地整理項目編寫較詳細的工作進度,作為其他項目區的參考樣板。
2.資金分析與管理。主要內容包括投資估算、資金來源分析、資金使用計劃和資金管理方案。
投資估算按“四化”建設分別計算,基本農田整理項目工程建設所需投資標準按財政部、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定額標準的通知》(財建〔2005〕169號)的規定執行,同時參考地方已完成土地開發整理工程項目設計標準、工程投資預算等,估算項目區基本農田土地整理項目投資標準?;A建設工作和制度建設項目根據主要工作內容估算,包括檔案資料、辦公用品、管理人員工資,基本農田保護圖和標志制作費,示范區土地變更登記費,建立保護責任制費用以及基本農田保護監督人員工資等費用,按照當地工資水平及消費標準計算。信息化建設項目包括硬件和軟件設置購置、網站建設及人員培訓工資等,主要參照建設標準和當地部門提出的基本農田保護示范區信息化建設投資預算標準。
資金管理。由項目法人負責控制資金和預算的執行情況,嚴格按照論證后的預算方案進行投資控制,避免盲目和被動追加投資,制定資金使用計劃,合理分配資金投入時間和數額,資金撥付、使用按計劃執行,以保證施工的順利進行和資金的高效利用。
3.制度管理。通過各種制度的建立和執行,使示范區建設規范化。包括公告制度實施方案,合同管理制度實施方案,項目法人責任制實施方案,招投標制度實施方案,工程監理制度實施方案,工作制度實施方案等。
效益評價和后評價階段
關鍵詞:土地整理;項目規劃;項目實施
中圖分類號:F301.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0.引言
由于我國人口眾多,人與地之間的矛盾一直很尖銳,難以協調。農田土地整理是通過綜合整頓治理農田、水利、山林、道路等方面來擴大有效耕地面積,是確保耕地總面積動態平衡的重要措施,通過土地整理可以促進土地的合理利用,有效協調人地關系,緩解當前我國尖銳的人地矛盾[1]。土地整理是十分龐大且復雜的系統性工程,盡管我國在土地整改方面積累了一些經驗,土地整改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我國的土地整改工作還是需要謹慎對待。在此,以安徽省池州市貴池區烏沙鎮基本農田土地整改項目為例,針對土地整改項目的主要內容和主要原則進行探討。
1.土地整理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及項目概況
1.1土地整理項目建設的必要性
池州市貴池區烏沙鎮行政面積達到100平方公里,總人口超過38000,其中絕大部分為農村戶口,該區西南部多為丘陵地形,東北部主要是圩區和沿江的小型平原地形。就可用耕地的面積而言,該區人口相對較多,基本耕地的后續能力較低,隨著該區經濟的發展,人地矛盾逐漸加劇,人地之間的不平衡制約了當地經濟的發展速度,現有的土地利用狀況難以適應具體發展的要求。為了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促進該區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對于該區的農田、水利、山林、道路的整治工作是十分迫切并且必要的。
1.2項目概況
項目區位于安徽省池州市貴池區烏沙鎮,主要涉及烏沙鎮新莊村,秋江街道辦事處駐駕村、幸福村。東面到秋浦河,西面到烏沙鎮政府,南部延伸到同樂河,北部延至長江。項目總投資3242.95萬元,建設規模為1271.79公頃,設計新增耕地266.87公頃,新增耕地率為20.98%。
2.農田土地整理項目設計的主要內容和原則及制約因素
2.1農田土地整理項目設計的主要內容
對農田土地整理項目進行合理的規劃設計是整個土地整理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一個完善的農田土地整理項目設計的主要內容應該包括:(1)對項目區的基本情況、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和開發潛力等方面進行分析;(2)制定土地整理的目標和具體任務;(3)對項目區內的土地資源合理配置,確定其整理方向;(4)對項目區內土地整改的各項工程進行合理布置,如土地平整、興修農田水利、建造農田防護林等;(5)對項目資金進行預算并進行全過程核算、記錄;(6)制定土地整理項目實施和管理的具體政策及措施[2]。
2.2農田土地整理項目設計的原則
(1)融合生態效益、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土地整理是一項綜合性的工程,制定土地整理項目時要從長遠的發展著手,融合生態效益、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一方面要方便農民的生產生活、對今后的發展有益,另一方面又要對生態環境起到保護作用。在烏沙鎮的土地整理項目中需要進行拆遷,為了維持生態平衡,烏沙鎮補償樹木4.8萬株,補償青苗290畝。
(2)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為根本目標[3]。農田土地整理如果不能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就失去了其意義,因此,要減少閑置土地、擴大可用耕地規模、完善農田耕作的基礎設施。在烏沙鎮的土地整改項目中,新建了不少農田水利工程,這對于今后的農田耕作灌溉以及用水大有益處。
(3)土地整理要因地制宜,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中國幅員遼闊,地形復雜,即使是小范圍內,其地形、生態環境也會有區別。因此,土地整理要因地制宜,根據具體項目實施地區的不同制定合適的項目規劃,只有這樣才能節省投資并從實際上優化土地結構、改善土地利用條件。烏沙鎮的土地整理項目于2008年 2月28日正式開工建設,至 2010年8月底竣工,期間就根據具體情況對項目規劃進行了變更。例如項目區斗渠的建設,由原先預定的21條變為15條,又增加了新莊灌溉渠、新莊路斗渠等灌溉渠道。
(4)土地整理項目開展需要協調統一。土地整理項目的規劃需要經過兩個步驟,第一是根據整體規劃的要求,對開發土地的用途做出明確表示;第二是綜合考慮農業、水利、交通等各個部門的規劃,從全局出發,綜合考慮相關部門的規劃策略,避免在實際實施過程中發生沖突。烏沙鎮在土地整理過程中需要對一些居民住宅進行拆遷,烏沙鎮對被征地拆遷的居民做出了經濟補償,因此拆遷過程基本順利,沒有發生沖突。
(5)土地整理項目離不開政府決策和公眾參與[4]。土地整理項目具有綜合性,關系著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因此,對土地整理項目進行規劃的過程中,要積極聽取各級人民政府和項目區人民的意見、建議,從而確保規劃合理并能投入實際。烏沙鎮在建造防護林工程時,依據當地村民的要求和林業部門的意見對種植樹木的間距進行了調整。
(6)建立靈活的應對機制,對于項目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處理。任何計劃都不可能完美無缺,計劃在實施過程中也會遇到一些變數,面對這些情況就需要啟動項目規劃的應對機制,有的放矢,合理解決問題。烏沙鎮在推進土地整理項目過程中,出現了因施工圖紙不合理導致了施工不規范等情況,新建灌溉站不能使用,針對這種情況,區政府召開了兩次區領導小組會議,對項目工程進行了合理的調度和監督,使得項目計劃得以有效推進。
2.3制約因素
土地整理項目開展的制約因素主要分為客觀因素和主觀因素。從客觀方面來說,自然條件和基本數據不準確、公眾不配合等,烏沙鎮在推進土地整理項目就出現了延期,主要是因為陰雨天氣多,工程難以開展,項目涉及面廣,村民要求發生改變,造成施工受阻等。從主觀方面來說主要包括規劃設計單位不夠專業,地方政府片面追求資金,申報思想不合理等。在烏沙鎮的土地整理項目實施過程中就發生了因為施工圖紙不合理導致興修的灌溉站不能使用。
對于這些制約因素,應當采取一定的措施進行規避,制定合理有效的規劃和應急制度,才能保證土地整理項目合理有效開展。
3.結語
推進土地整理,可以改善當地生態環境,緩解人地矛盾,促進土地整理項目區長遠的經濟發展,對于項目地區的可持續發展具有深刻意義。就烏沙鎮而言,土地整理后,項目區設計的三個村的人均耕地和土地利用率均有所提高;相關農田生產的設備基本健全;通過疏浚渠道、興修水利和植樹造林,水土流失情況得到改善,灌溉水質也有所改善等。除此之外,烏沙鎮新增土壤肥沃的耕地268.07公頃,預計每年生產可以增加收益1096.02萬元,六年就能收回進行土地整理的投資成本,還能持續產生良好的經濟效益。由此可以看出,我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都需要合理推進農田土地整理。
【參考文獻】
[1]吳柏清,何政偉,許輝熙.土地整理項目區的水土資源平衡分析——以溫宿縣托乎拉鄉為例[J].安徽農業科學,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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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土地整治,規劃編制,統籌發展
中圖分類號: F301.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前言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城鄉區域統籌發展的要求,以落實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為抓手,統籌規劃、綜合整治,不斷優化城鄉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努力挖掘耕地后備資源。提升耕地質量,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土地整治規劃編制指導原則。依法依規科學規劃。
二、指導思想分析
以《土地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市、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土地整治的部署安排,在調查研究基礎上,合理確定土地整治目標,明確規劃期間整治規模和范圍、補充耕地任務、土地整治工程和相關政策措施等,確保規劃的全面實施。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圍繞協調推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要求,以土地整治與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相結合為平臺,整合資源,聚合資金。
統籌推進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提高耕地綜合生產能力,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發揮土地整治綜合效益。上下結合相互協調,堅持上下結合。充分考慮各鄉鎮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和土地整治潛力,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目標等,統籌安排土地整治目標任務。加強部門協調,重點做好與城鄉規劃、基礎設施規劃、產業發展規劃、生態建設規劃等的銜接。專家領銜公眾參與,充分利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和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加強調查研究,認真聽取專家意見。加強規劃的咨詢論證。采取多種方式和渠道,擴大規劃編制的公眾參與,增強規劃編制的公開性和透明度。實行科學、民主決策。
三、工作任務
土地整治規劃以2010年為規劃基期,以2011-2020年為規劃期。規劃編制的主要任務和內容是,深入分析土地整治潛力,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等成果,結合規劃編制重點,做好調查。全面分析測算土地整治潛力。重點是土地整治補充耕地的規模、質量、條件和空間分布,農村建設用地規模和范圍等。明確土地整治的目標任務,研究提出規劃期間土地整治的基本方針、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確定土地整治的規模、結構、布局和時序。確定土地整治重點布局安排。以土地整治潛力為基礎,新農村建設建新區復墾區、科學劃定土地整治重點區域,確定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項目,提出實施計劃和資金使用安排方案。制定保障規劃實施的政策措施。包括經濟、科技、行政等措施和手段。重點加強耕地占補平衡、補充耕地、整治土地權屬調整和建立統籌推進土地整治等政策的研究加強制度創新。
四、技術路線
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專項規劃工作采用建德市第二次土地調查所形成的土地利用現狀圖為底圖,以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為基礎,結合DOM影像圖,調查鄉鎮土地開發整理復墾潛力,依據新農村建設發展要求,確定農村土地整治范圍及規模。組織準備和資料準備階段,成立規劃領導小組和規劃技術組等組織機構,對鄉鎮及國土所進行土地整治專題培訓,編制工作計劃制定技術方案,收集、整理土地利用現狀和規劃資料及其他基礎資料。調查匯總分析階段,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數據、耕地后備資源調查成果和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成果等資料,編制調查底圖,以圖表結合的方式,查清各類可供整治土地資源的類型、數量、質量和分布。分析評價土地整治潛力,摸清鄉鎮中心村建新區類型、數量及規模。編制規劃方案階段,在調查分析的基礎上,擬定規劃初選方案。
土地綜土地綜土地綜土地綜合整治專項規劃編制的主要內容合整治專項規劃編制的主要內容合整治專項規劃編制的主要內容合整治專項規劃編制的主要內容。準備工作準備工作準備工作準備工作,成立領導協調機構,成立工作機構 ,制定工作方案和技術方案,開展工作動員和技術培訓。
召開座談會、資料收集、填報情況、問卷調查、實地踏勘、走訪農戶等。調點調點調點調點。耕地利用情況調查;村鎮用地調查;土地整治潛力調查。分析土地整理復墾開發潛力分析土地整理復墾開發潛力分析土地整理復墾開發潛力分析土地整理復墾開發潛力。
農用地整理潛力農用地整理潛力農用地整理潛力農用地整理潛力。理論生產潛力理論生產潛力理論生產潛力理論生產潛力。增加耕地潛力增加耕地潛力增加耕地潛力增加耕地潛力。
改善農業條件改善農業條件改善農業條件改善農業條件。提高耕地生產水平的潛力提高耕地生產水平的潛力提高耕地生產水平的潛力提高耕地生產水平的潛力。建設用地復墾潛力建設用地復墾潛力建設用地復墾潛力建設用地復墾潛力。
農村建設用地拆并理論潛力測算農村建設用地拆并理論潛力測算農村建設用地拆并理論潛力測算農村建設用地拆并理論潛力測算人均建設用地標準法;戶均宅基地標準法;農村建設用地閑置率法。
農村建設用地復墾理論潛力農村建設用地復墾理論潛力農村建設用地復墾理論潛力農村建設用地復墾理論潛力 根據地形坡度、土壤質地、水源條件、水利設施、交通等因素,分區片測算可復墾增加耕地系數,確定農村建設用地復墾理論潛力。
確定評價指標體系,確定農村建設用地拆并潛力級別?,F實潛力測算現實潛力測算現實潛力測算現實潛力測算 現實潛力是指在目前的自然環境、經濟和技術發展水平,制度供給等約束條件下,在規劃期內可以實現的新增有效土地面積??刹扇嫿ㄏ拗茥l件修正系數指標體系。
制約農村居民點用地整理潛力的因素主要有自然、經濟、社會、成本和效益等因素。未利用地開發潛力未利用地開發潛力未利用地開發潛力未利用地開發潛力。評價的對象評價的對象評價的對象評價的對象。
評價原則評價原則評價原則評價原則:經濟合理性原則;生態環境優化原則;技術可行性原則。評價體系評價體系評價體系評價體系:建立評價指標體系,從生態安全性、自然適宜性和經濟可行性三大方面建立評價指標體系框架。
五、確定土地綜合整治目標確定土地綜合整治目標
1、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和整治的潛力
2、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求
3、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求
4、農民對農用地整理和建設用地拆遷意愿
5、經濟投入和融資能力
6、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需求
確定土地綜合整治重大工程項目。根據土地整治潛力、整治分區和土地綜合整治目標,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農業生產規劃、水利規劃、城鎮發展規劃、縣鄉道路規劃和水土保持規劃等相銜接的基礎上,合理確定土地綜合整治重大工程項目。 土地綜合整治重大工程項目土地綜合整治重大工程項目土地綜合整治重大工程項目土地綜合整治重大工程項目。農用地整理項目、建設用地整理復墾項目、未利用地開發項目單項重大項目和以上項目中兩項或兩項以上項目組成土地綜合整治重大項目。
六、結束語
土地利用現狀分析首先涉及土地利用類別劃分及獲取土地利用現狀數據。 目前我國采用統一土地利用分類。土地利用現狀數據的獲取是一項復雜龐大且 重要的工作,需要集技術、專業人才、物力的配合進行全面調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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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江景波,華楠.城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同濟大學出版社,1997.
關鍵詞:土地整理項目管理方法對策
中圖分類號: F301.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土地整理是在一定區域內,按照土地利用規劃或城市規劃確定的目標和用途,采取行政、經濟、法律和工程手段,對土地利用狀況進行調整改造、綜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的過程。盡管土地整理項目建設已經初具形式,但畢竟是一個新的行業,需要不斷豐富和完善。土地開發整理具有規劃功能,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可以對田、水、路、林、村的綜合整治,統一規劃,是農村土地資源進行合理分配的主要途經。因此,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具有很強的規劃功能。
一、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特點
土地整理是一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技術綜合的系統工程,具有工程等級低、綜合性、地區差別大、外部效益顯著等特點。根據各地土地整理的實踐,信陽市的國土地整理可概略歸納為以下幾種類型:一是以“三個集中”為主要內容的土地整理,即通過遷村并點,逐步使農民住宅向中心村和小集鎮集中;通過搬遷改造,使鄉鎮企業逐步向工業園集中;通過歸并零星地塊,使農田逐步向規模經營集中。二是結合農田基本建設,對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的土地整理。三是以對小流域統一規劃,綜合整治,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改善生態環境為主要內容的山區土地整理。四是結合農民住宅建設,遷村并點、退宅還耕,通過實施村鎮規劃增加耕地面積的村莊土地整理。五是通過控制城市外延式擴展,挖掘城市存量土地潛力,解決城市建設用地,實施城市土地整理和盤整閑置土地的閑置土地整理。六是通過對工礦生產建設形成的廢棄土地進行復墾整治,增加農用地或建設用地,改善生態環境的礦區土地整理。
二、土地開發整理的實質內涵
土地開發整理工程建設的目標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積,完善農田基本設施,提高耕地質量和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優化土地利用結構,提高農用地集約利用水平,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促進新農村建設。土地開發整理的實質內涵:增加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生態建設。土地開發對象為沙地、草地、鹽堿地;土地復墾的對象為工礦廢棄地、煤礦塌陷地等。當前,正在實施的農村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分布廣泛、內容復雜,涉及千差萬別的的自然、社會、經濟條件,其工程內容涉及土地平整和田塊建設工程、農田灌排水工程、農田道路工程、農田生態防護工程等諸多領域的工程類型。同時土地開發整理工程也不同于某些單一的工程,它是一個覆蓋面廣、內容龐雜的系統工程。為體現土地開發整理工程這一特點,便于對土地開發整理工程項目的分區、分類管理,特進行土地開發整理工程類型區的劃分。同時,土地開發整理要保障土地產權主體的合法權益,工程建設中,要處理好工程占地的權屬調整,明確新增耕地所有權和使用權。
三、費縣土地整理模式的特征和做法
隨著縣域經濟發展和農業產業化進程的加快,加上土地生產效益低,費縣普遍出現了一些農戶紛紛外出務工、經商或從事二、三產業,就將承包的土地轉包轉租他人經營,由此土地流轉糾紛時有發生,影響了農村的穩定;外出務工經商的農戶承包地出現了撂荒,村集體土地大部分也閑置;村里水利、交通等基礎設施失修,農業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下降,而村集體收入較少,難以籌集財力發展現代農業進行新農村建設。而費縣有的農民將不愿種或種不了的土地對外轉包,但由于田塊零碎,不適合大戶承租和規模化集約化經營。在這種情況下,實行土地有序流轉,也可以盤活、管好村集體的土地資源,促進農業規模經營和機械化作業,加快轉變農村生產方式,推動農村經濟發展。鑒于此,費縣土地整理項目管理工作運行方式是:
一是成立縣、鄉級土地流轉服務中心,為土地流轉合作社搭建供求平臺,規范土地流轉市場秩序。有土地流轉意向的農戶,向國土部門提出存地申請,并向所在村備案同意后,經合作社現場確定,雙方自愿協商的基礎上,對存入的土地,按質量和存入年限分年度向存入方支付利息。存入的土地主要租賃給企業從事農業綜合開發和特色產業種植,也可以承包給本社大戶成員經營和合作社自主統一經營。
二是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對土地流轉合作社加大扶持,增強合作社凝聚力,要將土地整理、農開、扶貧、林業、水利、養殖、種植等政策項目資金向土地信用合作社傾斜,這樣,既解決了土地流轉體制機制創新,又解決了農村投融資體制機制創新。
三是進一步規范管理,完善制度,進一步規范開發經營,對貸出的土地,必須按合同規定進行開發經營,不得隨意改變土地用途,同時強化監管,加強人員培訓,經常及時對土地信用合作社進行督查指導,使其始終處于有效的監管之下,確保農民的個人利益不受損失,而且獲得更大的收益。同時,建立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制度,為土地流轉合作社的進一步建立創造條件。還要結合鄉、村社會治理、宅基地整治和土地復墾,有計劃地撤并空心村,增加農村土地面積,集約利用土地。
四、小結
土地整理政策體系的建立,有力地指導、規范了我國土地整理事業的發展。土地整理是一項政策和技術指向性都很強的新事業。目前從事土地整理項目管理工作的基本上都是各級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部門直屬的土地整理專門機構的從業人員,他們對土地整理行業的認識、對國家有關政策的把握程度、對土地整理工程的特點的了解程度等直接關系到土地整理項目的順利實施,對土地整理行業的健康發展將產生重大影響。鑒于此,土地整理事業要實現規范化和標準化,就必須盡快推行土地整理行業資質認證制度。
參考文獻
[1] 國土資源部土地整理中心.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實施管理[M] .北京.中國人事出版社.2005;
[2]安豐軍.我國村莊整理中的公眾參與研究[D].蘇州大學.2006年;
相關行業項目設計報告編制規程分析
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設計報告編制規程》可以直接相比較的其他行業的項目設計報告編制規程,主要有《小型水電站初步設計報告編制規程》和《水利水電工程初步設計報告編制規程》,這都是針對工程項目“設計階段”的,也都是設計“報告編制規程”;另外,《水利水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規程》針對的是工程的“可行性研究階段”,其格式也可以借鑒。
對比分析以上三個規程,可以看出報告編制規程的一般結構是:“總則”、“綜合說明”、各主體章節內容、“附錄”、“附加說明”和“條文說明”六大部分。各部分具體內容如下:
(1)總則:主要介紹制定本規程的依據、規程適用范圍、報告編制的原則要求、設計報告的主要內容和深度要求,以及設計報告的內容在規程中的編排位置。
(2)綜合說明:主要是全部設計報告的綱要和主要結論,要求能夠反映整個工程的設計概況,與設計報告下面的其他各部分內容基本上對應,力求簡明扼要、重點突出。
(3)各主體章節內容:報告的主體內容,從基礎條件分析―確定工程任務―工程設計―工程管理設計―概預算到效益評價,各主要構件都是獨立成章。
在規程的各章節中,主要是提出本工作階段需要介紹、說明的內容,例如各種基礎數據、基本情況、結構尺寸、相關指標參數、計算條件和方法、主要措施、主要結果等。對于如何確定上述內容,不做規定。
(4)附錄:主要是提供定制的各種表格,如工程特性表。
(5)附加說明:主要說明規程的主編單位和主要起草人。
(6)條文說明:是對“附錄”以前的各項內容的各條款所做的逐條說明。主要涉及概念范疇和注意事項(如與前期的可行性研究階段相比,設計階段新出現的一些情況如何處理;特殊基礎條件或者不同工程類型下特別需要的計算、說明要求)。對于如何確定上述內容,不做規定。
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設計報告編制現狀
自開展土地開發整理工作以來,項目設計報告(2005年以前為規劃設計報告)一直按照《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規劃設計規范》(TD/T 1012-2000)的規定編制。根據《規范》,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設計報告由規劃文本、規劃說明和設計說明j部分組成。從這些年各地項目設計工作的實踐來看,現設計報告編制規定不能滿足項目管理的實際需要。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第一,設計報告編制內容不全。隨著項目管理的不斷發展,以前沒有列為重點,或者沒有成為重點的內容越來越重要;同時,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拓展了土地開發整理的內容。比如,現設計報告編制規定中缺乏景觀工程設計的有關內容;生態保護和村莊整治的內容闡述的不夠詳細。
第二,內容不統一,格式不規范。由于《規范》在內容和格式上的要求不十分詳盡和明確,導致報告編寫的內容不夠統一,格式也不夠規范,造成不同設計單位編寫的報告內容和格式都不一樣,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規范》的指導性。
第三,重點不突出?!兑幏丁穼⒃O計報告分為三部分,但是具體內容要求不十分明確,以致在實際編寫報告過程中一般性的內容,如整理區概況、自然和社會經濟條件、經濟評價、管理措施等大量重復,而真正需要重點說明的工程布置和設計內容,反而不能得到充分的解釋和闡述。
第四,缺乏工程技術特點。從《規范》的要求來看,報告的內容缺少針對性,土地開發整理的工程特性闡述不詳。工程設計是項目可行性研究的延續和深化,而不是可行性研究的重復;工程設計應該根據工程的特點和實際要求,重點解決諸如工程布局中的工程定位和標準問題、工程具體形式、結構、尺寸和材料等問題,突出工程設計技術特點。
第五,規劃設計圖件不規范?,F規范對規劃設計圖紙編制只規定了原則性要求,具體的上圖要素和制圖格式沒有明確的界定。各地上報的規劃設計圖件存在的問題較多,主要表現在項目現狀圖與規劃圖圖面不清晰,圖例不全或圖例與圖面內容不一致,建設內容標注不詳細;建筑物設計圖紙不完整,圖式、圖樣不規范,主要尺寸、材料標注不全等。
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設計報告編制規程大綱建議
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設計報告編制規程的編寫應遵循以下幾項原則:
(1)反映土地開發整理規程指導的一般性。規程本身就賦予了規程在技術和管理指導方面的一般性和普適性。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設計報告編制規程所指導的不僅僅是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還包括省級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規程指導的一般性就要求報告內容的全面性,必須為可能出現的各種新的土地利用、工程和管理措施留有彈性、接口。
(2)反映土地開發整理的發展趨勢。以往的土地開發整理主要是以農用地整理為主,隨著土地開發整理事業的發展,特別是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需要,農村居民點等建設用地整理越來越顯得重要。一些有一定超前理念和具備一定條件的工程項目,如景觀生態工程,已經成為土地開發整理的工程建設內容。
(3)反映土地開發整理的特點。土地開發整理的特點首先反映在土地問題上,重點是強調耕地質量、新增耕地面積、土地結構優化、土地相關指標管理和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其次,土地權屬問題,主要是所有權屬、使用權屬、土地他項權屬的調整問題,是土地開發整理的核心;第三,公眾參與問題,這是土地開發整理的保障。
(4)反映報告內容組成的邏輯性。報告內容應按照如下邏輯進行安排:綜合說明(概略說明整個報告的情況)―項目概況(現場踏勘需要了解的,是項目分析和工程設計的依據)――項目分析(是進行項目基礎分析、保障總體方案有效性和群眾性的基礎)――工程布局和建設內容(按照項目分析中的推薦方案進行土地利用布局和工程布局,并在布局階段提出單項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規模和數量)――工程設計(就各類工程進行設計,明確各分項工程量,并進行匯總)――施工組織設計――權屬調整方案――實施措施與工程管理――預算投資――效益分析與耕地質量評價――相關附圖附表和附件。
(5)簡明扼要,避免重復,突出重點。
根據以上原則及我國土地開發整理的實際情況,現提出《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設計報告編制規程》大綱建議。
第一章總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設計報告的作用,制定本規程的依據;規程適用范圍;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設計報告編制的原則要求;項目設計報告的主要內容和深度要求。
第二章綜合說明??裳信鷱颓闆r;綜合說明:1)項目所在
地(市)、縣(市),2)項目類型,3)項目性質,4)項目建設地點(位置和范圍),5)項目區地貌類型,6)項目建設規模,7)項目區土地權屬情況(所有權、使用權),8)項目預計新增耕地面積、新增耕地率,9)項目建設工期,10)項目總投資,11)公眾參與情況;項目特性表。
第三章項目概況?!痢量h(市)簡況;項目區基本情況:1)自然條件,2)社會經濟情況,3)土地利用現狀。
第四章項目建設條件分析?;A設施條件:1)交通基礎條件,2)排灌系統骨干設施狀況,3)電力基礎設施狀況,4)農田基礎設施現狀,5)其他基礎設施狀況;居民點建設:1)居民點分布情況,2)居民點用地結構,3)居民點建設強度,4)規劃建設情況;土地利用限制因素:1)土地利用限制因素,2)主要對策;水土資源分析:1)灌溉水源與可供水量分析,2)需水量預測,3)水土資源供需平衡分析,4)節水措施說明;新增耕地來源分析;公眾參與:1)設計階段公眾參與情況,2)公眾對項目的主要意見及處理情況,3)項目實施公眾參與方案。
第五章工程規劃。建設目標;規劃標準;規劃設計依據;工程規劃:1)土地利用布局,2)工程布局;建設內容;方案比選說明:1)可行性研究階段的主要結論,2)方案比選。
第六章工程設計。土地平整工程:1)田塊布置,2)土地平整分區與方法,3)土方計算;灌排工程:1)灌溉工程,2)排水工程,3)電力線路,4)建筑物;道路工程;農田防護工程:1)農田防護林,2)水土保持工程,3)其他防護工程;拆遷工程(墳地、廢棄宅基地整理);居民點整理工程;景觀生態工程;典型田塊設計;工程量分類匯總:1)工程量計算說明,2)分類匯總表。
第七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條件;施工布置和方法;質量管理;施工進度。
第八章土地權屬調整。土地權屬調整范圍;土地權屬現狀;土地權屬調整原則;權屬調整程序。
第九章實施措施與工程管理。實施措施:1)組織機構,2)管理制度,3)實施控制措施;工程管理:1)管理機構,2)管理措施,3)管理經費。
第十章投資預算。編制依據;費用計算標準;投資結構;分年度投資。
一、規劃的編制
(一)指導思想:貫徹“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堅持“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的總原則,以內涵挖潛為重點,以增加農用地特別是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改善生態環境為目的,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依靠科技進步和制度創新,提高土地開發整理的水平,確保土地利用規劃目標的實現。
(二)主要任務:對土地開發整理活動進行統籌規劃,確定土地開發整理的目標和方向,提出重點區域、工程和項目等,擬定實施規劃的保障措施,保障規劃目標的實現。
(三)主要內容:
1.分析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2.分析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的潛力;
3.確定土地開發整理的目標和任務;
4.確定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的規模、布局、項目等;
5.分析評價土地開發整理的預期投資和效益;
6.提出實施規劃的保障措施。
國家級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的重點是制定全國土地開發整理的方針和政策,提出土地開發整理的重點區域和重大工程;省、地級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的重點是提出本行政區域內土地開發整理的重點區域、重點工程和重點項目,提出本行政區域內補充耕地區域平衡的原則、方向和途徑,確定土地開發整理投資方向??h級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的重點是劃分土地開發整理區,明確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項目的位置、范圍、規模,作為確立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項目的依據。
(四)編制原則:
1.保護、改善生態環境;
2.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相統一;
3.內涵挖潛與外延開發相結合,以土地整理復墾為重點;
4.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5.因地制宜,統籌安排;
6.切實保護土地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五)各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土地開發整理規劃;跨行政區域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的編制,由涉及區域的上一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土地開發整理規劃一般應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期限一致,重點確定近期規劃。近期規劃的期限一般為五年。
(六)編制程序:
1.準備工作:根據需要成立規劃編制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落實編制經費,組織制定工作方案,開展技術培訓等;
2.調查分析:在充分利用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土地變更調查和耕地后備資源調查等現有資料,進行必要的核實與調查的基礎上,對現狀、潛力、投入和效益等進行全面分析和評價,明確存在的問題;
3.擬定規劃方案: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及保護生態環境需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求和土地資源狀況,提出規劃目標和任務,并結合資金投入和有關政策,綜合平衡重點區域布局、重點工程和項目安排、相關規劃指標分解等,擬定兩個以上供選方案,經可行性論證和評價后,提出規劃推薦方案;
4.協調論證:通過規劃協調會、論證會等方式,主要就規劃目標、重點區域布局、開發整理分區、重點工程安排、實施政策和措施等進行協調論證,縣級規劃還應征求公眾意見;
5.規劃評審和報批:通過有關專家參加的規劃評審會,進一步修改完善規劃,提高規劃編制的科學性和實施的可操作性。根據規劃評審意見修改和完善規劃后,按照本意見要求報批。
規劃編制、評審應當遵守和執行國家制定的有關標準、規范和本意見。
(七)規劃成果:
1.規劃文件:包括規劃文本和規劃說明;
2.規劃圖件:省級和地級土地開發整理規劃一般包括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潛力分布圖,重點區域、重點工程和重點項目分布等規劃圖;縣級土地開發整理規劃一般包括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潛力分布圖,土地開發整理分區、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分布等規劃圖。圖件比例尺一般與同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件一致。
3.規劃附件:包括規劃專題研究報告、基礎資料及工作報告等。
上述成果包括按照有關技術標準提交的文檔、圖件的電子數據。有條件的,應建立土地開發整理規劃數據庫。
二、規劃的審批
(八)審批權限:地方各級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編制完成后,報上一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并備案。
(九)審批程序:申請報批土地開發整理規劃,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評審: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編制完成后,應當由負責編制該規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上一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對規劃進行評審,提出修改或補充意見。
2.申報:按照評審意見修改完善的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由負責編制規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向上一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上報審批。上報材料包括規劃文本及說明、專題報告、規劃圖件。
3.審查:負責審批規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意見的要求,對規劃進行全面審查,并作出公正、客觀的評價。
4.批復:負責審批規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審查結論,提出批準、原則批準的意見,并正式行文批復。
凡屬批準的規劃,負責審批規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同步做好規劃備案工作。凡屬原則批準,但需進一步修改、補充和完善的規劃,負責編制規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在公布規劃前應認真組織修改,并將修改后的規劃報批準機關備案。
(十)審查標準:審查土地開發整理規劃,應當遵循下列標準:
1.充分體現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社會、經濟和生態效益統一的要求;
2.土地開發整理目標、方向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求,切實可行;
3.土地開發整理部署和安排明確,指標分解和重點區域布局合理,工程、項目安排切合實際;
4.土地開發整理投資分析和預期效益評價依據充分;
5.上下級規劃之間以及相關規劃之間協調、銜接較好;
6.規劃文本、說明和專題研究的內容符合有關要求;
7.規劃圖件內容全面,編繪方法正確,圖面整潔清晰,符合制圖要求;
8.規劃采用的基礎資料翔實可靠。
(十一)縣級土地開發整理規劃批準后,編制規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當地將規劃的主要內容向社會公布。
(十二)經批準的土地開發整理規劃,不得擅自修改。在規劃實施過程中因特殊情況需作局部調整的,由編制該規劃的機關決定,并將調整方案報規劃原批準機關備案;涉及規劃主要目標、重點區域布局、重點工程和項目安排改變的,由編制該規劃的機關提出修改方案,報原批準規劃的機關批準。
三、規劃的實施
(十三)土地開發整理規劃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活動,都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開發整理規劃。
(十四)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立項審批、規劃設計、項目實施和檢查驗收,都必須依據土地開發整理規劃。
國家投資的重點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原則上應當安排在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確定的重點區域中,并有利于重大工程的實施。
(*)各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土地利用規劃審查制度,嚴格按照批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對土地開發整理活動進行審查。
一、規劃的編制
(一)指導思想:貫徹“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堅持“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的總原則,以內涵挖潛為重點,以增加農用地特別是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改善生態環境為目的,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依靠科技進步和制度創新,提高土地開發整理的水平,確保土地利用規劃目標的實現。
(二)主要任務:對土地開發整理活動進行統籌規劃,確定土地開發整理的目標和方向,提出重點區域、工程和項目等,擬定實施規劃的保障措施,保障規劃目標的實現。
(三)主要內容:
1.分析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2.分析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的潛力;
3.確定土地開發整理的目標和任務;
4.確定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的規模、布局、項目等;
5.分析評價土地開發整理的預期投資和效益;
6.提出實施規劃的保障措施。
國家級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的重點是制定全國土地開發整理的方針和政策,提出土地開發整理的重點區域和重大工程;省、地級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的重點是提出本行政區域內土地開發整理的重點區域、重點工程和重點項目,提出本行政區域內補充耕地區域平衡的原則、方向和途徑,確定土地開發整理投資方向。縣級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的重點是劃分土地開發整理區,明確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項目的位置、范圍、規模,作為確立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項目的依據。
(四)編制原則:
1.保護、改善生態環境;
2.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相統一;
3.內涵挖潛與外延開發相結合,以土地整理復墾為重點;
4.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5.因地制宜,統籌安排;
6.切實保護土地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五)各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土地開發整理規劃;跨行政區域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的編制,由涉及區域的上一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土地開發整理規劃一般應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期限一致,重點確定近期規劃。近期規劃的期限一般為五年。
(六)編制程序:
1.準備工作:根據需要成立規劃編制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落實編制經費,組織制定工作方案,開展技術培訓等;
2.調查分析:在充分利用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土地變更調查和耕地后備資源調查等現有資料,進行必要的核實與調查的基礎上,對現狀、潛力、投入和效益等進行全面分析和評價,明確存在的問題;
3.擬定規劃方案: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及保護生態環境需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求和土地資源狀況,提出規劃目標和任務,并結合資金投入和有關政策,綜合平衡重點區域布局、重點工程和項目安排、相關規劃指標分解等,擬定兩個以上供選方案,經可行性論證和評價后,提出規劃推薦方案;
4.協調論證:通過規劃協調會、論證會等方式,主要就規劃目標、重點區域布局、開發整理分區、重點工程安排、實施政策和措施等進行協調論證,縣級規劃還應征求公眾意見;
5.規劃評審和報批:通過有關專家參加的規劃評審會,進一步修改完善規劃,提高規劃編制的科學性和實施的可操作性。根據規劃評審意見修改和完善規劃后,按照本意見要求報批。
規劃編制、評審應當遵守和執行國家制定的有關標準、規范和本意見。
(七)規劃成果:
1.規劃文件:包括規劃文本和規劃說明;
2.規劃圖件:省級和地級土地開發整理規劃一般包括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潛力分布圖,重點區域、重點工程和重點項目分布等規劃圖;縣級土地開發整理規劃一般包括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潛力分布圖,土地開發整理分區、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分布等規劃圖。圖件比例尺一般與同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件一致。
3.規劃附件:包括規劃專題研究報告、基礎資料及工作報告等。
上述成果包括按照有關技術標準提交的文檔、圖件的電子數據。有條件的,應建立土地開發整理規劃數據庫。
二、規劃的審批
(八)審批權限:地方各級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編制完成后,報上一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并備案。
(九)審批程序:申請報批土地開發整理規劃,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評審: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編制完成后,應當由負責編制該規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上一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對規劃進行評審,提出修改或補充意見。
2.申報:按照評審意見修改完善的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由負責編制規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向上一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上報審批。上報材料包括規劃文本及說明、專題報告、規劃圖件。
3.審查:負責審批規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意見的要求,對規劃進行全面審查,并作出公正、客觀的評價。
4.批復:負責審批規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審查結論,提出批準、原則批準的意見,并正式行文批復。
凡屬批準的規劃,負責審批規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同步做好規劃備案工作。凡屬原則批準,但需進一步修改、補充和完善的規劃,負責編制規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在公布規劃前應認真組織修改,并將修改后的規劃報批準機關備案。
(十)審查標準:審查土地開發整理規劃,應當遵循下列標準:
1.充分體現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社會、經濟和生態效益統一的要求;
2.土地開發整理目標、方向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求,切實可行;
3.土地開發整理部署和安排明確,指標分解和重點區域布局合理,工程、項目安排切合實際;
4.土地開發整理投資分析和預期效益評價依據充分;
5.上下級規劃之間以及相關規劃之間協調、銜接較好;
6.規劃文本、說明和專題研究的內容符合有關要求;
7.規劃圖件內容全面,編繪方法正確,圖面整潔清晰,符合制圖要求;
8.規劃采用的基礎資料翔實可靠。
(十一)縣級土地開發整理規劃批準后,編制規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當地將規劃的主要內容向社會公布。
(十二)經批準的土地開發整理規劃,不得擅自修改。在規劃實施過程中因特殊情況需作局部調整的,由編制該規劃的機關決定,并將調整方案報規劃原批準機關備案;涉及規劃主要目標、重點區域布局、重點工程和項目安排改變的,由編制該規劃的機關提出修改方案,報原批準規劃的機關批準。
三、規劃的實施
(十三)土地開發整理規劃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活動,都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開發整理規劃。
(十四)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立項審批、規劃設計、項目實施和檢查驗收,都必須依據土地開發整理規劃。
國家投資的重點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原則亡應當安排在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確定的重點區域中,并有利于重大工程的實施。
(十五)各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土地利用規劃審查制度,嚴格按照批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對土地開發整理活動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