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0-12 09: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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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環境衛生;管理;途徑
中圖分類號:[X33]文獻標識碼:A
前言
近年來,各個城市以全國文明城市創建為契機,積極探索市容環境衛生長效管理機制,都取得了明顯成效。如實行生活固廢處理、餐廚垃圾收運、“三亂”清除、道路清掃保潔等市場化運作機制;推廣實施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管理制度;開展文明示范路段創建;不斷深化行政執法機制創新,推進行政執法綜治化,提高城管執法效率;逐步形成職責明確、協作配合的長效機制,在城市環境綜合治理中,既要清理、拆除不符合規定的建筑和設施,又要充分考慮群眾的切身利益,科學規劃,合理布局,解決好群眾買菜難、吃早餐難、垃圾處理難等實際問題,真正做到將創建過程變成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的過程,為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有效推進提供了保障。
一、城市環境衛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城市邊緣地區及部分市區內都存在死角、環境衛生管理體制薄弱的現象,環境衛生市場化運作機制沒有建立,沒有完善考核評估機制,環衛經費不足等問題。在城市人員流動頻繁的地方,亂丟垃圾現象較為普遍;同時還存在基礎設施不足的情況。環衛工人人員編制缺少、招工難、隊伍老齡化、工作環境差、經費壓力大、管理機制創新不夠。市區停車秩序、犬類管理等等都是目前城市環境衛生管理中存在的最為突出的問題。
二、城市環境衛生管理的途徑
認真貫徹黨的十精神,按照市第六次黨代會和市委六屆二次全會的要求,聯系城市具體實際,進一步加強城市環境衛生管理,針對城市環境衛生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采取有效的措施給予解決,提升城市品位和公共服務水平,打造宜居、宜業、宜游的現代城市。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明確加強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近年來,通過一系列的活動和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使城市環境衛生面貌有了明顯的改善,但臟亂差等問題仍有存在,市民反映強烈。加強城市環境衛生管理,是改善人居環境,保障身體健康,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需要;是改善投資環境,增強城市高端要素集聚能力,推動科學發展的需要;是改善城市形象,彰顯城市特色,提高城市品位的需要。重視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依法行政,突破了原有的管理模式,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進一步規范化、精細化,人性化和網格化管理,做到有新意、有創意。加強管理工作,嚴格城市環境衛生管理標準。全面履行城市環境衛生管理目標責任制,健全長效管理機制,進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堅持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日常監督與集中整治相結合,發揮網格化管理作用,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落實市容環衛督查督辦和定期檢查評比制度,嚴格考核,落實獎懲。形成合力,加大力度,重點解決城市環境衛生管理中的突出問題。加強城市環境衛生管理的檢查力度,廣泛宣傳,清除衛生死角。建立完善的環境衛生管理機制,深入實際進行調查,查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不足,制定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規劃,采取針對性的措施,使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落到實處。采取有效措施,拓寬渠道,改善環衛工人的待遇,解決招工難、老齡化等一系列問題。采取有效的措施,充分調動環衛工人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為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提升打下堅實的基礎。加強市區停車秩序管理。進一步完善停車場規劃,充分利用現有空間,因地制宜,立體開發。加大停車場建設力度,加快推進重點地段機械智能停車場建設,限期督促規劃中被占據停車區域(場所)的功能恢復,科學合理設置停車泊位和相關標識,制定和實施年度建設計劃。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健全管理機制,理順部門職責,堅持嚴格執法,實行信息共享,相關部門緊密協作配合,創新工作思路,積極探索推行市場化停車管理模式。堅持“嚴格控制、規范管理、限管結合”的原則,健全工作機構,明確責任機制,加強城市建成區犬類管理。加強領導,強化保障,切實提升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水平。切實加強對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領導。堅持“以塊為主、條塊結合”、“誰主管、誰負責”的責任體系,相關部門及街道、社區、企事業單位的職責,強化責任,注重協作,完善督查考核獎懲辦法,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各方參與、齊抓共管的長效機制。加大投入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創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發揮“數字城管”作用,提高城市環境衛生管理水平。提高基礎設施的使用效率,根據專業規劃和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要繼續加大垃圾轉運站、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廁所等衛生設施建設力度。同時,要加強環境衛生設施的管理,指派專人定期進行保養、維護,保證各種設施的正常使用,更好地發揮環境衛生設施的作用。加強城市環境衛生管理隊伍建設,提高管理水平。要加強隊伍思想教育,引導廣大城管工作人員正確認識城管工作的長期性和艱巨性,進一步增強做好城管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全身心投入到城市管理工作中去。進一步轉變行政執法人員的思想觀念,樹立全局意識,全面提高執法人員的政治能力、業務能力、工作創新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努力建設和造就一支具備較高素質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要在政治上、學習上、生活上關心城管執法人員,為他們提供良好的執法環境,消除后顧之憂。加強協調工作,形成管理合力。城市環境衛生管理不是城管部門一家的事,而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各部門各單位的支持配合。因此相關部門和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發揮各自作用,與城管部門一道共同做好工作,努力創造優美、整潔、文明和諧的城市環境,真正把城市建設成生態工業城區。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質,切實糾正不文明行為,充分調動群眾積極性,共同維護城市形象,形成良好社會風尚。
第一條為加強鄉村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根據國務院《鄉村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市鄉村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等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方法適用于我縣規劃區內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
第三條縣城鄉建設管理局是全縣鄉村市容和環境衛生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縣鄉村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城建管理監察大隊(以下簡稱城管大隊)和環境衛生管理處、園林處、規劃獎勵工負責規劃區內的鄉村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公安、衛生、交通、規劃、環保、義州鎮政府、城關鄉政府等部門應當依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協助做好鄉村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鼓勵、建議志愿者參與鄉村市容管理和建設活動。
第五條縣政府對在鄉村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獎勵。相關管理部門對影響鄉村市容和環境衛生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上級相關規定予以處分。
第二章市容管理
第六條在鄉村規劃區內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物、構筑物必需符合鄉村規劃要求。美化鄉村環境。現有的建筑物應當堅持外形完好、整潔;沿街破損的建筑物應及時整修,符合街景要求;對具有歷史價值的建筑物、構筑物應當堅持原有的風貌特色,不得任意改動和拆除。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搭建建筑物、構筑物;不得擅自對臨街建筑物進行開窗扒門、門臉裝修;不得在臨街建筑物立面上裝置突出墻體的護欄、外墻吊掛有礙市容觀瞻的物品或者在房頂搭棚、設架、堆放雜物;不得在建筑物、構筑物上涂寫、刻畫以及張貼宣傳品;不得在主要街路兩側建筑物周圍設置實體圍墻。
第七條鄉村道路應當堅持平坦、完好。應當在限期內修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依附鄉村道路架設各種管線、桿線等設施;不得擅自在道路上設置邊石引坡、各類檢查井、廣告牌匾等;不得擅自占用鄉村道路開辦集貿市場、設置停車場、擺攤設點、堆放物品;禁止在道路上從事加工、維修和清洗車輛等經營活動;禁止在道路上排放殘渣廢液、焚燒垃圾或者擅自進行有損路面的施工作業;禁止載貨機動車在人行道上行駛、停放或者碾壓路邊石。
第八條城市供水、排水設施應當堅持完好。自來水、污水、污物不得外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供水、排水井蓋、閥門、管道等;不得堵塞排水井、排水管渠;不得向排水設施內傾倒、排放垃圾、殘土、積雪等廢棄物。
第九條城市路燈、景觀燈等照明設施應當堅持完好。不得依附照明設施修建建筑物、構筑物。
第十條城市景區、公園、游園應當堅持美觀、整潔。游覽引導標志醒目齊全,游樂設施運營平安。
第十一條鄉村行道樹應當排列整齊。無枯枝敗葉;各類花壇、樹島應當堅持花滿樹齊,美觀整潔;公共綠地、庭院綠地、專用綠地等各類綠地應當堅持草綠花茂、綠籬修剪整齊,草坪無、無雜草,無病蟲害;古樹、名木和各種珍貴樹種應當重點維護,并設置維護標志。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砍伐樹木,不得侵占綠地。
第十二條主要街路店鋪應當做到一店一匾(牌)匾(牌)堅持完好、整潔、美觀。禁止店外經營。
第十三條鄉村戶外廣告、閱報欄、招貼欄、畫廊、商亭、書報亭、電話亭、交通護欄、候車亭、乘降點、站牌、信號燈、指路標示牌、霓虹燈、電子顯示屏等設施應當統一規劃、合理布局、設置得當、樣式美觀。
第十四條施工現場(含建筑現場、拆遷現場、裝修現場、挖掘現場。資料、機具堆放整齊,棄土、棄料等建筑垃圾應當及時清運到指定排放地點。施工單位對挖掘鄉村道路、維修管道及清疏管道、溝渠發生的淤泥、污物必需及時清理并平整場地。
第十五條機動車、自行車等各類停車場應當劃定場線。場地清潔,車放有序。各種車輛不得在非停車場停放。機動車應當堅持車身完好、車容整潔、標志齊全醒目??瓦\機動車的廢棄物應當集中處置,不得沿途丟棄。載運散體(包括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業垃圾等)流體的車輛必需苫蓋、封閉,不得沿途遺撒、遺漏。不得在主要街路上停放自行車、摩托車、電動車等。
第十六條鄉村洗車場應當統一規劃、布局合理、設置得當。洗車污水不得向鄉村道路排放。
第十七條鐵路、公路、河道沿線兩側無違章建筑、無垃圾殘土、無“紅色污染”無污水溢流。
第三章環境衛生管理
第十八條鄉村主要街路應當實行三掃連保制(每天清掃三次。下同)保潔時應當達到六無”無垃圾污物、無浮土石塊、無紙屑塑膜、無果皮煙蒂、無痰跡污水、無其他雜物)主要街路兩側應當設置適當數量的果皮箱。沿街路單位(含個體工商戶)應當依照劃定的責任區實行“門前四包”及時清除道路積雪,責任區內必需堅持整潔、有序。
第十九條車站、廣場、公園、體育場等公共場所應當設置果皮箱設施;場所內應當全天保潔。
第二十條住宅小區(包括物業管理小區、非物業管理小區)環境衛生設施配套完好。排水疏通,無亂搭亂建、亂堆亂放、亂貼亂畫,環境衛生應當達到保潔規范。
第二十一條鄉村生活垃圾應當全部實行垃圾收集袋裝化。擺放整齊,無殘缺、損壞,封閉性好,外體干凈,設置點周圍2至3米內應當整潔、無散落垃圾和污水。鄉村居民生活垃圾必需依照規定時間、地點放置,不得隨意丟棄、堆放。
第二十二條建筑垃圾、工業垃圾、經營性垃圾應當由發生單位或者個人運往指定地點排放。有毒有害垃圾應當集中進行無害化處置。
第二十三條鄉村生活垃圾必需日產日清。無積存;垃圾收集容器應當依照規定時間清運,清運時應當達到四凈一無”容器垃圾清凈、臺面垃圾裝凈、容器體周圍干凈、四周5米內環境掃凈、清運車輛無沿街遺撒)
第二十四條鄉村公共廁所應當設置標識。蹲位、便器(槽)管道疏通,基本無積糞、無臭味,達到保潔規范。旱廁清掏及時,糞水不外溢,達到保潔規范。鼓勵和支持臨街單位對外開放內部廁所。
第二十五條施工現場揚塵、鍋爐排放煙塵、機動車尾氣排放、工業排放污水、環境噪聲等應當符合規定規范。
第二十六條在已建成的主城區內不得飼養雞、鴨、鵝、兔、羊、豬、牛等家禽家畜;因教學、科研以及其他特殊情況需要飼養的應當經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二十七條公民應當維護公共衛生環境。不亂扔果皮、紙屑、煙蒂、包裝品、宣傳品等廢棄物,禁止在主要街路燒紙錢。沿街門點燃放煙花爆竹殘留物自行清理。
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占用、擅自撤除鄉村環境衛生設施或者改變其使用功能。
第四章責任分工
第二十九條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供水、供熱、供氣等設施的監督管理。
由城鄉建設規劃處報行政主管部門審批;規劃區內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物、構筑物。
臨街建筑物開窗扒門、門臉裝修、鄉村戶外廣告設置,占道亭棚攤點。由城管大隊報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由市政管理處報行政主管部門審批;臨時占用、挖掘鄉村道路。
砍伐園林樹木,占用園林綠地。由園林管理處報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三十條城管大隊負責鄉村街路兩側建筑物、構筑物及其與建筑物、構筑物相連接的其他設施的市容監察。臨街建筑物開窗扒門、門臉裝修、立面上裝置突出墻體的護欄、外墻吊掛有礙市容觀瞻的物品,建筑物、構筑物上涂寫、刻畫以及張貼宣傳品,臨街建筑物周圍設置實體圍墻,自發占道市場、占道亭棚攤點,占道堆放物品、占道加工、占道維修和清洗車輛,店外經營,沿街店鋪牌(匾)鄉村戶外廣告設置,施工現場,門前四包”等的監察;負責建筑現場、拆遷項目監督管理;全程跟蹤、監察工程建設單位許可證的執行情況,參與建設工程的施工放線、驗線及竣工驗收。
第三十一條城管大隊對非法占用道路路邊石以上人行道的機動車輛進行監督管理。
第三十二條市政管理處負責臨時占用、挖掘鄉村道路的監察。并告知城管大隊;負責鄉村排水設施、照明設施等的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園林管理處負責占用園林綠地、砍伐樹木等的監察。
第三十四條環境衛生管理處負責環境衛生設施的管護。
第三十五條城鄉建設規劃處負責鄉村規劃區內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物、構筑物(含各類管網)監察管理。
第三十六條市場建設服務中心負責指導、協調市場經營單位對鄉村封閉式集貿市場的場容和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
第三十七條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平安法》負責鄉村交通設施(包括交通護欄、交通信號燈、各類停車場等)交通秩序、交通噪聲、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號牌等監督管理。
第三十八條交通局負責城區公路客運和貨運停車場(包括長途客運車、出租車)客運和貨運車輛車容、營運秩序的監督管理。
第三十九條物業公司負責物業住宅小區容貌和環境衛生的監督檢查。
第四十條環保局負責施工現場揚塵、鍋爐排放煙塵、機動車尾氣排放、工業污水排放和環境噪聲的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縣愛衛會負責協調義州鎮、城關鄉政府。并負責城區維護國家利益衛生的組織、檢查、評比工作。
第四十二條車站、廣場、公園、文化體育場、停車場、集貿市場等公共場所環境衛生。
第四十三條鐵路、公路、河道沿線市容和環境衛生由管理單位或者經營單位負責。
第四十四條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的衛生責任區由其自行負責。
第四十五條施工現場的環境衛生由施工單位負責。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未依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
第四十七條對擅自搭建建筑物、構筑物的由城管大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由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第五章第三十條進行處罰。
第四十八條擅自對臨街建筑物進行開窗扒門、門臉裝修的由城管大隊責令改正。
第四十九條凡在臨街建筑物、構筑物立面上裝置突出墻體的護欄、外墻吊掛有礙市容觀瞻的物品或者在房頂搭棚、設架、堆放雜物。限期撤除,由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第五章第三十一條進行處罰。
第五十條凡在建筑物、構筑物的外墻及市政公用設施、樹木上涂寫、刻畫以及張貼宣傳品的由城管大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第五十一條擅自占用鄉村道路開辦集貿市場、設置停車場、擺攤設點、堆放物品。設置戶外廣告,由城管大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由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第五章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進行處罰。
第五十二條凡損壞鄉村供水、排水設施、照明設施或者影響鄉村供水、排水設施、照明設施使用功能的由鄉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責任分工。由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第五章第三十條進行處罰。
第五十三條凡損壞鄉村綠化設施、鄉村樹木花草。由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第五章第三十二條進行處罰。
第五十四條凡施工現場未設置圍擋、標志;資料、機具堆放無序;棄土、棄料不及時清運的挖掘鄉村道路、維修管道等不及時清理的由城管大隊責令改正。由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第五章第三十二條進行處罰。
第五十五條凡損壞鄉村交通護欄、候車亭、乘降點、站牌、信號燈等公共交通設施或影響公共交通設施使用功能的由建設局、公安局、交通局依照責任分工。由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第五章第三十條進行處罰。
第五十六條凡隨意傾倒生活垃圾、工業垃圾、有毒有害垃圾、污水、糞便;隨意吐痰、便溺、亂丟煙蒂、瓜果皮核、紙屑、紙錢、包裝品、宣傳品等廢棄物的由環境衛生管理處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由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第五章第三十二條進行處罰。
第五十七條凡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以及在運輸建筑垃圾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的由環境衛生管理處責令限期改正。由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第五章第三十四條進行處罰。
第五十八條凡揚塵、煙塵、汽車尾氣、工業污水排放不符合規定。
第五十九條凡占用、擅自撤除環境衛生設施或者改變其使用功能的由環境衛生管理處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由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第五章第三十二條進行處罰。
第六十條侮辱、毆打鄉村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人員或者阻礙其執行公務。
第六十一條鄉村市容和環境衛生相關管理部門、管理機構未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市區、縣(市)人民政府駐地鎮的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管理。
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包括公共廁所、化(貯)糞池、廢物箱、垃圾容器和垃圾容器間、垃圾轉運站、垃圾糞便處理廠(場)、灑水(沖洗)車供水器、環境衛生作業人員工作和休息場所、環境衛生車輛停車場、修造廠等。
第三條市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負責本市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的統一管理。
縣(市、區)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轄區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的具體管理工作。
規劃、城管、公安、拆遷開發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逐年增加對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和維護資金的投入,鼓勵單位和個人投資建設城市環境衛生設施。
第五條市、縣(市)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市、縣(市)規劃管理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國家《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編制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專業建設規劃,報市、縣(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縣(市)規劃管理部門和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第六條市、縣(市)規劃管理部門應當嚴格按照國家《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對環境衛生設施進行規劃定點;在建設項目規劃審查過程中,應當征求市、縣(市)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對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設置的意見。
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專業建設規劃確定和預留的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用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或改變使用性質。確需變更的,須由市、縣(市)規劃管理部門會同市、縣(市)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提出意見,報市、縣(市)人民政府批準后方可變更。
第七條在中心城區內新建公共廁所,應當執行國家城市公共廁所一類標準;在其他區域內建設公共廁所,不得低于國家城市公共廁所三類標準。
第八條垃圾糞便處理廠(場)、大中型垃圾轉運站、環境衛生車輛停車場、修造廠、灑水(沖洗)車供水器以及舊城區內未改造的區片和城市道路兩側的環境衛生設施,由市、縣(市、區)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負責投資建設,環境衛生專業隊伍負責維護管理;新建住宅區的公共廁所、小型垃圾轉運站、垃圾容器、廢物箱及環境衛生作業人員工作和休息場所,由開發建設單位負責投資建設;火車站、長途汽車站、機場、碼頭、廣場、公園、文化體育場所、商場、集貿市場、大型停車場、風景名勝古跡游覽區等公共場所內的公共廁所、垃圾容器、廢物箱,由其管理單位負責投資建設和維護管理。
第九條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項目規劃定點后,建設單位應當嚴格按照規劃確定的位置、用地面積、建設規模進行建設,不得擅自移動位置或減少建設數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的建設。
已建成使用的主要道路、廣場、住宅小區和商業貿易區環境衛生設施數量低于國家規定設置標準的,由市、縣(市、區)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組織補建或配置,所需費用由原建設單位承擔。
第十條新建住宅小區的開發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劃要求配套建設城市環境衛生設施。未建環境衛生設施或環境衛生設施驗收不合格的,小區不得交付使用。
小區移交時,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市城市住宅小區綜合驗收和交接管理辦法》的規定移交城市環境衛生設施。
第十一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建設項目設計審查中,應當按照環境衛生設施設計規范,一并對環境衛生設施進行審查。
第十二條需要占用城市道路設置移動式環境衛生公共設施的,經城市建設管理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后,免交城市道路臨時占用費。
第十三條通過社會融資建設的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可由投資者經營管理。
通過社會融資方式建設公共廁所,經規劃管理部門和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在原標準的基礎上適當增加建筑面積,但最多不得超過原建筑面積的兩倍,增加部分可作為其他經營用房。
第十四條市、縣(市、區)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投資建設的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可以通過招標投標、拍賣等方式出讓經營管理權。出讓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經營管理權,出讓方與受讓方應當簽訂出讓合同。出讓方所得資金應當全部用于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的建設。
第十五條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管理單位應當對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實行規范化、標準化管理,定期維護維修,保證設施、設備完好和正常使用。
市、縣(市、區)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的檢查,發現設施、設備損壞或無故不正常使用的,責令管理單位限期修復、恢復正常使用。
第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占壓)、損壞城市環境衛生設施,不得改變城市環境衛生設施使用性質,不得擅自拆除、遷移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因城市建設確需拆除、遷移的,建設單位應當事先提出拆除、遷移方案,報市、縣(市)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一款、第十條第一款規定,未建設環境衛生設施或者建設的環境衛生設施經驗收不合格或未經驗收交付使用的,由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未建設環境衛生設施又逾期不改正的,由市、縣(市、區)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組織建設,所需費用由原建設單位承擔,并每處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一、宣傳動員
為切實搞好此次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組織召開環境整治動員大會,將文件的內容和精神傳達到每一位同志,嚴格要求人員統一聽從指揮,積極行動起來,督促人員從自身做起形成愛護機場環境、宣傳保護機場環境的活動熱潮,共同積極主動地參與到環境文明單位的創建活動之中。
二、整治階段(4月10日—6月底)
(一)、停車場綠化
對機場進出場道、國際廳、候機樓以及停車場草坪綠化帶進行環境綠化美化,做好各種綠化工作全面開展的準備,確保綠化環境順利進行,先抓好重點項目,重點做好草坪綠化帶的整治和美化,使綠化工作符合整治的要求,具體工作按2005年停車場綠化方案實施。
(二)、環境衛生
機場進出場道路面、國際廳、候機樓停車場、綠化帶內的環境衛生清掃保潔,停車場責任區內所有垃圾桶、收集站、各類標志牌等的衛生清潔。
(三)、車場環境整治
根據亮化、美化要求,對車場設備設施檢修,按照機場管理規定和相關標準,對車場秩序和車場環境加強維護整改,并確保綠化和保潔工作的成果。
三、實施措施
(一)、綠化
1、停車場草坪綠化帶是工作的重點,按照要求組織人員首先做好綠化全面開展的準備,鋪設好澆灌系統,保證各類綠化機械設備的完整好用,按照計劃4月1日—4月15日對草坪進行梳草打草,15日-20日施肥,20日開始澆灌,綠化要根據草坪生長的季節規律,合理安排人員及時防蟲、澆灌、修剪美化草坪。
2、計劃分別在貴賓廳門前、一樓大廳門前花池、停車場高桿燈下的綠化帶以及進出港、立交橋交界邊種植品種優良、花期較長的鮮花,來裝飾停車場重點區域,起到美化環境,提高環境質量的作用。另外,在二樓的邊沿處的花池中可栽植高貴大方、色彩艷麗的花,給環境格調比較單一的二樓橋面增添幾分亮麗的色彩。
3、在車場魚池內放養觀賞魚,并注意換洗水池,保持池水的清潔。
4、在高速公路、高架橋道路兩側的綠化帶栽種花草樹木并搞好造型。
5、在候機樓二樓橋面、收費站道口、路邊及崗亭四周位置植草種花,擺放花盆景觀30個。
(二)環境衛生
1、加強保潔人員管理,合理安排人員上下班,根據航班動態增加保潔力量,每日不定時地清掃機場進場道路及停車場責任區及路面。充分利用好保潔機械設備,增加各責任區每日保潔次數,保證停車場環境清潔,切實做到無塵、無痰、無煙頭、無紙屑、無果核、無果皮等雜物。
2、4月20日—4月30日對車場衛生大清除。衛生劃分:消防大隊負責路面、車場地面,消防護衛大隊負責二樓橋面清除,監護大隊負責國內主停車場衛生清除,停車場管理科負責國際廳及游園的衛生清除工作。內容:設施衛生大掃除、護欄清洗、雜物清理。
3、嚴格候機樓停車場衛生間衛生管理,要求衛生間管理人員不定時地進行清掃,切實做到無蒼蠅、無異味。
4、打掃并保持好立交橋下游園的綠地花園涼亭內的衛生清潔,給旅客創造一個整潔優美的休息環境。
5、加強收費站崗亭四周環境的日常保潔,清掃各收費道口被司乘人員遺棄的廢票據及其他雜物垃圾,清洗收費崗亭內外的設備、設施,確保能創造出收費站工作服務及車輛通行環境美化、整潔的窗口形象。
(三)、車場環境整治
1、對候機樓停車場內違規設置的宣傳標語、標志牌進行拆除,按機場統一管理規定規范設施、各經營攤點及其他物品在停車場內的位置布局。
2、對候機樓停車場內已損壞的道路標志牌及時進行更換;對二樓橋面、內墻進行粉刷,保證標志牌、路面整齊美觀。
3、對候機樓停車場內不清楚的道路標線進行劃置,合理規劃車輛停車場地,以便于車輛停放、通行。
4、對候機樓停車場內的防護欄、高桿燈、立交橋面圍欄進行漆刷。
5、根據亮化、美化環境要求,按航班動態和季節規律控制停車場內照明系統,在一樓進港大廳路邊安裝8組霓虹燈,突出其亮化、美化的作用。
6、加強環保維護工作,可在停車場內適宜位置設置安裝好與綠化、保潔相關的各種環境保護警示牌及宣傳欄等。
一、主要成績
近年來,經過市人民政府不懈努力和相關部門的履職盡責,巴城市容和環境衛生發生了很大變化,城市環境更清潔、秩序更優良、城市品牌形象初步顯現,基礎設施和功能發揮日趨完善,有效維護和保障了巴城人民的生產生活秩序。
(一)政府高度重視。市區兩級政府高度重視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各盡其責,齊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市政府針對巴城實際,依據城市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了《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實施辦法》和《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等規范性文件,并經市人大常委會通過頒布施行,使巴城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更加有章可循。同時,把增強市民的城市意識、市民意識、法治意識作為加強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基礎來抓,將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納入“五五”普法內容,采取單位組織學、重大節日集中宣傳,組織巡展巡講等形式,加大普法宣傳力度,先后印發《環衛公約》、《城管知識問答》、《規范城市市容秩序的通告》等學習宣傳資料。整合運用報紙、雜志、電臺、電視臺、互聯網等媒體資源,開設“市容和環境衛生”專題欄目和節目,正反典型報道相結合,對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人和事予以公開暴光。大力開展市容和環境衛生知識進校園、進社區、進機關、進企業活動,開展“城管文明市民”和“城管文明之家”評選活動,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增強全民參與意識和文明意識,通過多形式、多層次的宣傳引導,逐步形成了“巴城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良好風尚。
(二)基礎建設加快。按照巴城發展的需要,將巴城城區劃分為重點管理區域、一般限制區域和開放便民區域,建立專業市場、臨時市場,規劃設置了鹵菜、夜啤酒、小吃、小百貨、水果、花卉、修配、倉儲、娛樂等開放便民區,推進城市功能分區。千方百計開通城市公交,方便市民出行。去年以來,相繼完成南壩、濱河堤基礎工程和二環路五段建設,打造了鐘鼓樓片區和南池北路兩個商業步行街,回風大橋前期工程進展順利。整治了小街小巷、并安裝簡易路燈,新建了一批公廁、垃圾中轉站,啟動了北門街、圣水巷整治工程,大力實施雨污管網改造等,使城市發展空間得到進一步拓展,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集聚服務效能大大提高。
(三)管理規范有序。市、區兩級職能部門,切實履行法定職責,分級負責、分級管理,緊緊抓住市容和環境衛生的重點領域和關鍵部位,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認真落實“包綠化、包凈化、包美化、包亮化、包秩序”為主要內容的“門前五包”責任制,積極探索生活垃圾袋裝,定時巡街清收,封閉運輸和無害化處理,園林綠化管養維護,燈桿廣告位特許經營,合理設置機動車、非機動車泊位,座商歸店、農貿歸市、攤點歸區,重點整治城市“牛皮癬”等城市管理的有效舉措,初步形成了“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管、人民愛”的良好氛圍,多數市民表示滿意。
二、主要問題
巴城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雖取得了較大成績。但仍存在一些問題和薄弱環節。主要表現在:
(一)部分人的城市意識不夠高。巴城設地、立市的時間不長,農村進城人員多,素質參差不齊,受到一些舊生活習慣的影響和知識水平的限制,不習慣城市生活的方式,不熟悉、不遵守城市行業規則,甚至破壞城市規則,對城市化建設管理認識不足,支持力度不夠,城市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例如:亂扔亂倒,亂排亂涂,隨地吐痰,一些較偏僻的街巷垃圾、雜物堆積、無人清掃,擺貨出街,亂擺亂賣、車輛亂停亂放,損壞公共設施,綠化等現象仍較突出。
(二)功能不盡合理。在經濟欠發達與城市規??焖贁U張的地方,一般會導致管理向利益讓步,規劃向開發讓路,環境向建設低頭等無奈選擇,使城市的公益設施、基礎設施的規劃設計和建設滯后,一些居民集中區、商業繁華區、大型公共活動場所、農貿集市、城市主干道和繁忙街口,服務設施嚴重不足,服務功能較差。例如:巴城停車場明顯不足,紅綠燈設置明顯偏少,個別路段行車不暢,事故較多。公廁設置明顯偏少和不盡合理等。
(三)管理力度不夠。城市管理職責分散,責權分離,主體錯位,重復管理,無人管理,交叉管理,表現明顯,隨著城市發展和法治步伐的加快,巴城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體制、機制有些不相適應,特別是城建管理、交通管理、衛生管理、環境保護等方面,體制不夠順、制度不夠全、工作不夠細、管理力度還待進一步加強。
三、幾點建議
(一)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增強城市意識。充分利用現代傳媒和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手段和形式,進一步強化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普及力度,強化法治意識,增強廣大市民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認同感,增強廣大市民的城市歸宿感,增強廣大市民遵守、維護、參與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主動性、積極性和自覺性,使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深入人心、深入民心,形成市容和環境衛生由全體市民共建、共有、共享的良好城市心態。
(二)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增強城市功能。將學校、專業性市場和公共活動場所的建設,機動車輛停車場建設和臨時??寇囄坏膭澏ǎt綠燈設置以及垃圾中轉站、垃圾處理場、公廁、城市雨污管網等基礎設施,與城市建設尤其是商業性開發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審批、同步建設,完善城市功能,明確城市功能分區,力爭用1-3年時間,完善城區主干道、大型公共活動場所的公廁和交通紅綠燈設置,加大雨污管網改造力度,實現雨污全部入網分流,年內完成巴人廣場公廁建設和回風廣場紅綠燈設置,整治后河橋、柳津橋頭交通秩序。
一、主要成績
近年來,經過市人民政府不懈努力和相關部門的履職盡責,巴城市容和環境衛生發生了很大變化,城市環境更清潔、秩序更優良、城市品牌形象初步顯現,基礎設施和功能發揮日趨完善,有效維護和保障了巴城人民的生產生活秩序。
(一)政府高度重視。市區兩級政府高度重視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各盡其責,齊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市政府針對巴城實際,依據城市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了《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實施辦法》和《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等規范性文件,并經市人大常委會通過頒布施行,使巴城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更加有章可循。同時,把增強市民的城市意識、市民意識、法治意識作為加強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基礎來抓,將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納入“五五”普法內容,采取單位組織學、重大節日集中宣傳,組織巡展巡講等形式,加大普法宣傳力度,先后印發《環衛公約》、《城管知識問答》、《規范城市市容秩序的通告》等學習宣傳資料。整合運用報紙、雜志、電臺、電視臺、互聯網等媒體資源,開設“市容和環境衛生”專題欄目和節目,正反典型報道相結合,對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人和事予以公開暴光。大力開展市容和環境衛生知識進校園、進社區、進機關、進企業活動,開展“城管文明市民”和“城管文明之家”評選活動,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增強全民參與意識和文明意識,通過多形式、多層次的宣傳引導,逐步形成了“巴城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良好風尚。
(二)基礎建設加快。按照巴城發展的需要,將巴城城區劃分為重點管理區域、一般限制區域和開放便民區域,建立專業市場、臨時市場,規劃設置了鹵菜、夜啤酒、小吃、小百貨、水果、花卉、修配、倉儲、娛樂等開放便民區,推進城市功能分區。千方百計開通城市公交,方便市民出行。去年以來,相繼完成南壩、濱河堤基礎工程和二環路五段建設,打造了鐘鼓樓片區和南池北路兩個商業步行街,回風大橋前期工程進展順利。整治了小街小巷、并安裝簡易路燈,新建了一批公廁、垃圾中轉站,啟動了北門街、圣水巷整治工程,大力實施雨污管網改造等,使城市發展空間得到進一步拓展,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集聚服務效能大大提高。
(三)管理規范有序。市、區兩級職能部門,切實履行法定職責,分級負責、分級管理,緊緊抓住市容和環境衛生的重點領域和關鍵部位,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認真落實“包綠化、包凈化、包美化、包亮化、包秩序”為主要內容的“門前五包”責任制,積極探索生活垃圾袋裝,定時巡街清收,封閉運輸和無害化處理,園林綠化管養維護,燈桿廣告位特許經營,合理設置機動車、非機動車泊位,座商歸店、農貿歸市、攤點歸區,重點整治城市“牛皮癬”等城市管理的有效舉措,初步形成了“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管、人民愛”的良好氛圍,多數市民表示滿意。
二、主要問題
巴城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雖取得了較大成績。但仍存在一些問題和薄弱環節。主要表現在:
(一)部分人的城市意識不夠高。巴城設地、立市的時間不長,農村進城人員多,素質參差不齊,受到一些舊生活習慣的影響和知識水平的限制,不習慣城市生活的方式,不熟悉、不遵守城市行業規則,甚至破壞城市規則,對城市化建設管理認識不足,支持力度不夠,城市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例如:亂扔亂倒,亂排亂涂,隨地吐痰,一些較偏僻的街巷垃圾、雜物堆積、無人清掃,擺貨出街,亂擺亂賣、車輛亂停亂放,損壞公共設施,綠化等現象仍較突出。
(二)功能不盡合理。在經濟欠發達與城市規??焖贁U張的地方,一般會導致管理向利益讓步,規劃向開發讓路,環境向建設低頭等無奈選擇,使城市的公益設施、基礎設施的規劃設計和建設滯后,一些居民集中區、商業繁華區、大型公共活動場所、農貿集市、城市主干道和繁忙街口,服務設施嚴重不足,服務功能較差。例如:巴城停車場明顯不足,紅綠燈設置明顯偏少,個別路段行車不暢,事故較多。公廁設置明顯偏少和不盡合理等。
(三)管理力度不夠。城市管理職責分散,責權分離,主體錯位,重復管理,無人管理,交叉管理,表現明顯,隨著城市發展和法治步伐的加快,巴城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體制、機制有些不相適應,特別是城建管理、交通管理、衛生管理、環境保護等方面,體制不夠順、制度不夠全、工作不夠細、管理力度還待進一步加強。
三、幾點建議
(一)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增強城市意識。充分利用現代傳媒和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手段和形式,進一步強化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普及力度,強化法治意識,增強廣大市民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認同感,增強廣大市民的城市歸宿感,增強廣大市民遵守、維護、參與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主動性、積極性和自覺性,使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深入人心、深入民心,形成市容和環境衛生由全體市民共建、共有、共享的良好城市心態。
(二)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增強城市功能。將學校、專業性市場和公共活動場所的建設,機動車輛停車場建設和臨時停靠車位的劃定,紅綠燈設置以及垃圾中轉站、垃圾處理場、公廁、城市雨污管網等基礎設施,與城市建設尤其是商業性開發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審批、同步建設,完善城市功能,明確城市功能分區,力爭用1-3年時間,完善城區主干道、大型公共活動場所的公廁和交通紅綠燈設置,加大雨污管網改造力度,實現雨污全部入網分流,年內完成巴人廣場公廁建設和回風廣場紅綠燈設置,整治后河橋、柳津橋頭交通秩序。
近年來,經過市人民政府不懈努力和相關部門的履職盡責,巴城市容和環境衛生發生了很大變化,城市環境更清潔、秩序更優良、城市品牌形象初步顯現,基礎設施和功能發揮日趨完善,有效維護和保障了巴城人民的生產生活秩序。
(一)政府高度重視。市區兩級政府高度重視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各盡其責,齊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市政府針對巴城實際,依據城市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了《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實施辦法》和《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等規范性文件,并經市人大常委會通過頒布施行,使巴城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更加有章可循。同時,把增強市民的城市意識、市民意識、法治意識作為加強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基礎來抓,將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納入“五五”普法內容,采取單位組織學、重大節日集中宣傳,組織巡展巡講等形式,加大普法宣傳力度,先后印發《環衛公約》、《城管知識問答》、《規范城市市容秩序的通告》等學習宣傳資料。整合運用報紙、雜志、電臺、電視臺、互聯網等媒體資源,開設“市容和環境衛生”專題欄目和節目,正反典型報道相結合,對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人和事予以公開暴光。大力開展市容和環境衛生知識進校園、進社區、進機關、進企業活動,開展“城管文明市民”和“城管文明之家”評選活動,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增強全民參與意識和文明意識,通過多形式、多層次的宣傳引導,逐步形成了“巴城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良好風尚。
(二)基礎建設加快。按照巴城發展的需要,將巴城城區劃分為重點管理區域、一般限制區域和開放便民區域,建立專業市場、臨時市場,規劃設置了鹵菜、夜啤酒、小吃、小百貨、水果、花卉、修配、倉儲、娛樂等開放便民區,推進城市功能分區。千方百計開通城市公交,方便市民出行。去年以來,相繼完成南壩、濱河堤基礎工程和二環路五段建設,打造了鐘鼓樓片區和南池北路兩個商業步行街,回風大橋前期工程進展順利。整治了小街小巷、并安裝簡易路燈,新建了一批公廁、垃圾中轉站,啟動了北門街、圣水巷整治工程,大力實施雨污管網改造等,使城市發展空間得到進一步拓展,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集聚服務效能大大提高。
(三)管理規范有序。市、區兩級職能部門,切實履行法定職責,分級負責、分級管理,緊緊抓住市容和環境衛生的重點領域和關鍵部位,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認真落實“包綠化、包凈化、包美化、包亮化、包秩序”為主要內容的“門前五包”責任制,積極探索生活垃圾袋裝,定時巡街清收,封閉運輸和無害化處理,園林綠化管養維護,燈桿廣告位特許經營,合理設置機動車、非機動車泊位,座商歸店、農貿歸市、攤點歸區,重點整治城市“牛皮癬”等城市管理的有效舉措,初步形成了“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管、人民愛”的良好氛圍,多數市民表示滿意。
二、主要問題
巴城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雖取得了較大成績。但仍存在一些問題和薄弱環節。主要表現在:
(一)部分人的城市意識不夠高。巴城設地、立市的時間不長,農村進城人員多,素質參差不齊,受到一些舊生活習慣的影響和知識水平的限制,不習慣城市生活的方式,不熟悉、不遵守城市行業規則,甚至破壞城市規則,對城市化建設管理認識不足,支持力度不夠,城市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例如:亂扔亂倒,亂排亂涂,隨地吐痰,一些較偏僻的街巷垃圾、雜物堆積、無人清掃,擺貨出街,亂擺亂賣、車輛亂停亂放,損壞公共設施,綠化等現象仍較突出。
(二)功能不盡合理。在經濟欠發達與城市規??焖贁U張的地方,一般會導致管理向利益讓步,規劃向開發讓路,環境向建設低頭等無奈選擇,使城市的公益設施、基礎設施的規劃設計和建設滯后,一些居民集中區、商業繁華區、大型公共活動場所、農貿集市、城市主干道和繁忙街口,服務設施嚴重不足,服務功能較差。例如:巴城停車場明顯不足,紅綠燈設置明顯偏少,個別路段行車不暢,事故較多。公廁設置明顯偏少和不盡合理等。
(三)管理力度不夠。城市管理職責分散,責權分離,主體錯位,重復管理,無人管理,交叉管理,表現明顯,隨著城市發展和法治步伐的加快,巴城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體制、機制有些不相適應,特別是城建管理、交通管理、衛生管理、環境保護等方面,體制不夠順、制度不夠全、工作不夠細、管理力度還待進一步加強。
三、幾點建議
(一)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增強城市意識。充分利用現代傳媒和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手段和形式,進一步強化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普及力度,強化法治意識,增強廣大市民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認同感,增強廣大市民的城市歸宿感,增強廣大市民遵守、維護、參與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主動性、積極性和自覺性,使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深入人心、深入民心,形成市容和環境衛生由全體市民共建、共有、共享的良好城市心態。
(二)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增強城市功能。將學校、專業性市場和公共活動場所的建設,機動車輛停車場建設和臨時??寇囄坏膭澏?,紅綠燈設置以及垃圾中轉站、垃圾處理場、公廁、城市雨污管網等基礎設施,與城市建設尤其是商業性開發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審批、同步建設,完善城市功能,明確城市功能分區,力爭用1-3年時間,完善城區主干道、大型公共活動場所的公廁和交通紅綠燈設置,加大雨污管網改造力度,實現雨污全部入網分流,年內完成巴人廣場公廁建設和回風廣場紅綠燈設置,整治后河橋、柳津橋頭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