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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事業單位過去在會計核算上一直采用的是收付實現制原則,但在新的形勢下,事業單位會計以收付實現制為核算基礎會導致會計信息不符合實際,缺乏真實有效性。雖然事業單位會計采用收付實現制能客觀地反映事業單位的現金流量,將本期全部現金收入作為本期的收入,本期的全部現金支出作為本期的耗費,但這并不能真實反映當期成本費用,單位的資產和負債反映亦既不全面,又不真實。
現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以收付實現制為會計核算基礎,不能充分、完整地核算和反映事業單位的所有資產、負債,對事業單位的風險管理和控制、各項業務和管理活動的績效評估造成了不利的影響,嚴重影響了事業單位的會計信息質量。
會計科目體系不完善。主要表現在事業單位接受的投資無法客觀、真實地得到反映。目前,事業單位接受其他企事業單位對其投資的經濟業務越來越頻繁,既有貨幣投資,又有技術、設備、材料等投資。
會計報表披露問題。目前事業單位會計報表附注中,對各項收支只反映實際發生數,而沒有反映實際發生數與預算數之間的差異。雖然部分事業單位在會計報表附注中對本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及差異產生的原因有所分析,但由于并非強制性要求,各事業單位在是否對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如何分析及分析哪些內容方面差異較大,這勢必對信息使用者了解事業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極為不利,甚至造成誤導。
資產負債表的結構問題。資產負債表是靜態的時點報表,反映的是某一特定日期的財務資料,它所表示的必然是一個時點而非時期。但是,事業單位資產負債表中卻包含了“收入、支出”這類屬于特定時期的動態項目,從而使這張表失去了原來的含義。
二、現行事業單位現行會計制度的改進
1.科學實現全面成本核算
現行制度下,事業單位對非經營性業務采用收付實現制,不進行成本核算。由于不計算成本,難以對非經營性業務進行正確的資金使用績效評價與考核。這不僅不利于事業單位的內部管理和國家預算資金的有效使用,而且容易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另外,由于對非經營性業務和經營性業務缺乏統一的要求和規則,成本核算的方法和標準隨意性較大,即使部分單位進行了內部成本核算,成本信息也不具有可比性,難以反映各項業務實際成本的發生情況。因此,應考慮在事業單位會計中進行全面的成本核算。
2.建立完整的會計報告體系
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報告可借鑒企業的財務報告體系,至少應包括會計報表和會計報表附注,強調會計報表附注的作用,對關鍵項目作出說明。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應包括資產負債表、業務活動表、預算收支總表、基本建設投資表、國有資產情況表。這樣,事業單位會計報告形成一個完整的系統,能更好地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也有助于事業單位會計人員建立資產負債表觀的會計理念。將現金流量表納入事業單位財務報表體系,以動態地反映其未來的現金流量,這是國際通行的慣例,也是與企業會計制度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統一的需要。同時建議,將資產負債表中的收入與支出項目刪除,以“資產=負債+凈資產”為編制依據,以全面反映事業單位的財務狀況,維護債權人利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3.適當引入權責發生制
這是因為,長期以來,我國收付實現制下的預算會計核算內容主要是財政收支活動,沒有覆蓋全部會計要素。而權責發生制會計信息包括主體控制的經濟資源信息、從事經營的成本或提品和服務成本的相關信息、用于評價經濟主體財務狀況及其變化以及經濟主體經營活動及效率性的有用信息。因此,適當引入修正的權責發生制,能更好地反映政府部門受托責任的改選履行情況,大大提高事業單位會計信息的質量和決策相關性。
4.對事業單位結余進行改進
事業單位的凈資產是指資產減去負債的差額。將負債列入凈資產核算,顯然是不合適的。所以,建議取消“專用基金”科目下的“福利基金”“醫療基金”“住房基金”等科目,將專項資金列入“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同時:增設“結余”要素;月末將各賬戶余額對應結轉到“結余”賬戶,正確反映非營利組織增收節支的結果和運用資金的成績;增加提取固定資產折舊內容的核算和反映;為適應國庫集中收入的需要,調整財政補助收入和事業支出的核算內容,以及時反映事業單位資金運作方式的變化;為適應政府采購的需要,調整采購業務的核算程序,以全面反映事業單位不同來源資金進行采購的內容和程序。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會計規則;預算管理;收入支出管理;結轉結余資金管理;資產管理
一、《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修訂的歷史背景
1997年頒布并實施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以下簡稱《舊規則》),為事業單位財務行為提供了較完善的財務規則,對事業單位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保證事業單位健康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然而自頒布15年來,中國財政體制和社會事業發生了巨大變化和發展,行政事業單位所處的內外、政治環境等逐漸在改變,如資金管理方式由傳統的國庫分散收付制度改為國庫集中收付制之后,預算資金由原來層層下撥給行政事業單位,改為統一保管在國庫單一賬戶。原有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已不再適應當前新變化、新形勢的需要。《舊規則》已成為影響我國會計制度體系建設的落后因素。
2012年1月,財政部《會計改革與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中提出“服務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大力推進政府及非營利組織會計改革”,將事業單位的會計改革和財務管理的變革提上日程。新修訂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以下簡稱《新規則》)于2012年4月起實施,對事業單位精細化管理,完善事業單位財務監督,保證社會事業穩健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二、新《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修訂的主要內容
(一)完善事業單位預算管理
事業單位預算是指以發展目標和計劃為依據,采用科學的方法編制的年度收支計劃。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以將所有財政性資金全部納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運行的管理模式替代原有的層層撥付制度,從而提高部門預算的執行效率,所以編制好預算是關鍵。
關于事業單位預算管理范圍,《新規則》在原規定的基礎上增加了“結余”預算相關對頂及管理辦法,從而使預算管理科目更加全面;關于定額或者定項補助,在原“根據事業特點、事業發展計劃、事業單位收支狀況以及國家財政政策和財力可能確定”基礎上增加了“根據事業發展目標確定”強調行政事業單位事業目標導向作用。
關于支出預算的編制,原規定中,收入預算范圍涵蓋了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預算年度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支出預算范圍涵蓋了事業發展需要與財力。《新規則》在原有基礎上增加了“根據以前年度結轉和結余情況”這一支出預算的數據來源,使支出預算更加客觀,更貼近事實;在第九條、第十條中強調行政事業單位根據規定編制的財務預算在執行前必須經過主管部門的審查核定。對于已經批準的預算,事業單位應當嚴格執行,且在執行過程中,國家對財政補助收入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的預算一般不予調整。
關于行政事業單位決算,明確了關于事業單位決算的涵義,即事業單位決算是指事業單位根據預算執行結果編制的年度報告。并規定“事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年度決算,由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報財政部門審批?!睆亩鞔_了事業單位決算的含義、范圍,提出了編制決算的必要性,并強調必須保證決算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規范決算管理工作。
《新規則》將執行預算放在一個更加重要的位置,預算制定后須按法定程序審核批準才能生效,一經批準,具有法律效力。經過批準的預算,需配套制定相應的執行計劃,且根據單位項目具體執行進度以月為單位編制用款計劃,并在計劃額度內分配資金,支付方式需通過財政支付或財政授權支付。
(二)強化事業單位收入支出管理
1.關于行政事業單位收入管理
關于事業收入范圍,《新規則》第十五條中新增了“上級補助收入”,即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缎乱巹t》對規范上交國庫資金和財政專戶資金管理提出新的規定,即,按規定應該上繳國庫的資金,不得以任何方式隱瞞不繳,不得滯留、截留、挪用和坐支,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
2.關于行政事業單位支出管理
《新規則》將行政事業單位支出中的事業支出進一步劃分為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并在第十九條中明確了兩者概念,概括來講,基本支出,即為事業單位維持正常運行所發生的必要支出。項目支出指事業單位為完成特定任務和目標所發生的額外支出。
新增第二十一條至二十三條強調支出管理的重要性。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直接規定事業單位支出范圍和開支標準,如沒有統一規定,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自己規定,但必須報主管部門備案。事業單位的規定不得和法律、國家政策相抵觸。在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事業單位應當正確歸集各項費用,不能歸集的,按照規定的比例合理分攤。
新增二十六、二十七條,強調事業單位應當加強支出的績效管理,提高資金效率。事業單位應當加強票據管理制度管理,以確保票據有合法的來源、真實的內容、正確的使用,不得使用虛假票據。
(三)規范事業單位結轉結余資金管理
在《新規則》第五章中新增了結轉資金管理的相關規定,結轉資金是指因未執行或未完成的預算,需要按規定在下一年繼續占用和使用的資金。經營收支結轉和結余應當單獨反映。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的使用和管理,不得違反同級財政部門的相關規定。新規定明確了非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的使用范圍和方式,即,非財政撥款結轉按規定可以在下一年度繼續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可以按規定提取事業單位員工職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可用來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事業單位應當遵守收支平衡原則,統籌安排、合理使用,從而達到加強事業基金管理的目的。
(四)完善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制度
《新規則》中,事業單位資產核算范圍有所擴大,在第三十六條中,將在建工程作為單獨一類資產列人資產管理內容;加強了對資產管理的具體要求,新準則提出,事業單位應當以科學規范、從嚴控制、保障事業發展需要為原則展開事業單位資產的管理活動,建立并完善資產管理制度,加強對資產配置、使用和處置的管理,確保資產完整性和安全性,為事業健康長遠發展提供保障。關于流動資產,新準則增加了“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等流動資產;第四十條,提高了固定資產的價值確定標準,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從原來的500元調至1000元,專用設備從原來的800元調至1500元,將“檔案、加劇、用具、裝具及動植物”納入到固定資產核算范圍,且對行業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明細科目做出重大調整,《舊規則》規定,“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系統具體情況制定各類固定資產明細目錄?!痹凇缎乱巹t》中,明確由國務院主管部門制定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明細目錄,并報國務院財政部門備案。
關于行政事業單位對外投資,《新規則》規定,嚴格控制資產的對外投資管理,加強審批制度及投資對象的限制,明確了事業單位對外投資,不得涉及風險比較大的企業債券、股票、基金,且不得使用財政撥款及結余對外投資。新規則對事業單位處置相關資產作出了新的規定,事業單位處置資產必須做到公平、公正、公開。事業單位不得擅自出租、出借資產,出租、出借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事業單位應當合理利用資產,實現資產使用效率最大化,按照國家規定實行資產共享、公用。
三、對貫徹落實《新規則》的建議
新《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完善和彌補了《舊規則》在使用過程中的一些缺陷和不足,能夠與目前社會事業的新形勢以及財政改革和發展相適應。為了使新《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能夠盡快落實,應盡快實施已正式頒布的新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進一步明確財政補助收人與支出的界定;進行一次全面的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為下一步新制度的執行做好準備;加強培訓學習,提高財務人員素質。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68號,《事業單位財務規則》,2012(2).
2012年,財政部先后了《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以下簡稱財務規則)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以下簡稱會計準則),并于2012年4月1日和2013年1月1日起施行。這些制度的實施對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大有裨益。本文通過對財務規則與會計準則兩者之間關系的分析,以加深認識和理解,為執行好這些制度提供幫助。
一、財務規則與會計準則之間的聯系
首先、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是有相同法律效力的部門規章。2012年2月7日,財政部第68號財政部令,公布修訂后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2012年12月6日,財政部第72號財政部令,公布修訂后的《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均是由財政部以部門令公布實施的部門規章,因此它們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兩者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的,其內容體現著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對事業單位財務活動的基本要求,它們既是國家對事業單位進行財務管理,制定事業單位財務制度以及事業單位制定本文由收集整理內部財務管理辦法的基本依據,也是所有事業單位從事財務活動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的公布實施為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建設,為事業單位依法理財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其次、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有相同的適用范圍。財務規則第二條與會計準則第二條規定,規則(準則)適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這說明財務規則與會計準則適用的范圍是相同的。目前,我國的事業單位分布于十多個行業,事業單位性質又可以分為許多種,由于行業、性質等方面的差異,原有的財務制度曾對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區別對待,引起了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與報表體系等方面的諸多不同,造成了有關部門對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困難。對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實行統一的管理制度既是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現實需要,也是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趨勢,新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很好的解決了這一問題。
第三、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同為事業單位財務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事業單位財務制度體系包括財務規則、會計準則、會計制度、事業單位財務內部制約制度等。財務規則與會計準則是事業單位財務制度體系的兩項重要制度,是事業單位財務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由國家財政部門制定并實施一套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為加強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與監督,為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水平的整體提高提供了制度依據。
二、財務規則與會計準則之間的區別
首先,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調整的對象不同。財務規則第一條明確提出,為了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的財務行為,加強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事業單位健康發展制定本規則。據此可以看出,財務規則針對的是事業財務管理,調整的是財務管理行為;會計準則第一條則提出,為了規范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質量,促進公益事業健康發展制定本準則。由此可見,會計準則針對的是事業單位會計工作質量,調整的是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行為。
其次,財務規則與會計準則在財務管理制度體系中的層級不同。財務規則是財務制度中頂層的制度設計,是財務管理方面的政策性設定;而會計準則則是中層的制度設計,是會計方面的方法性的設定。例如:財務規則第四十條對固定資產的表述為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墓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此條對固定資產的價值標準做出了明確規定,是一種政策性的規定。會計準則第二十一條對固定資產的表述是固定資產是指事業單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過1年(不含1年),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及構筑物、專用設備、通用設備等。此條對固定資產的會計核算方法做出了規定。
第三,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在內容上涵蓋的范圍不同。財務和會計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盡管兩者都與資金的運行有很大關系,但范疇是不同的,因此,也引起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在內容范圍上的不同。財務規則涵蓋了財務活動的所有方面包括:單位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結轉和結余管理、專用基金管理、資產管理、負債管理、事業單位清算、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財務監督等活動。而會計準則則僅涵蓋了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支出或者費用幾個方面。財務活動包含會計核算,會計核算僅僅是財務活動中的一個重要的方面。
第四,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對財務事項的處理不同。財務規則是對財務事項的規定和要求。例如:第十六條事業單位應當將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會計準則則是對經濟業務事項的確認和計量。如會計準則第三十四條、事業單位的收入一般應當在收到款項時予以確認,并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進行計量。
關鍵詞:事業單位 會計準則 會計核算 規范化
事業單位會計是以事業單位實際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為對象,記錄、反映和監督事業單位預算執行過程及其結果的專業會計。進一步規范對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對保證會計信息質量,加強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公益事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強化事業單位的社會公益職能具有重大意義。
一、新《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出臺的背景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我國公共財政改革步伐的不斷邁進,從2000年至目前,我國的財政管理推行了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收支兩條線、政府收支科目分類改革、國有資產管理改革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縱觀這些改革,結合目前會計核算所反映的會計信息來看,都已不能全面反映它們所需的要求,從而對1997年頒布的會計準則進行改革勢在必行。由此,2013年開始執行的新《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以下簡稱“新準則”)應運而生。
二、新準則對加強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規范化的體現
新準則下,會計科目體系得到了全面梳理和改進,各科目核算內容、明細科目設置、確認計量原則、所涉及經濟業務或者事項的賬務處理等進一步得到完善。在此,從以下三個方面予以闡述。
(一)進一步引入權責發生制的概念,使會計核算基礎更加合理化
1997年的《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規定“會計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實現制,但經營性收支業務核算可以采用權責發生制”,所以目前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基礎以收付實現制為主要方式,雖然一定程度上能夠切實反映單位現金流量,但卻不能準確合理地反映當期收入支出的配比情況,不能如實反映單位資產和負債,從而也就不能真實體現單位的結余。比如:對年終一次性考核獎的發放,經費在當年就已撥入,而支出確是在年度結束考核后的第二年才發放,這就造成收入支出配比不相符,新準則設置“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后,通過計提當期應發放的工資,就可以更準確地反映出單位當年的總支出,得出的結余才是下年度真正可用結余,才有利于下年度各項業務的安排和開展。
(二)創新引入固定資產折舊和無形資產攤銷等內容,使會計核算內容進一步完善
1997年的《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規定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只核算其原值,這在會計核算上存在一定缺陷。眾所周知,資產的使用存在著一定的損耗,不計提折舊,就沒有反映出資產隨著時間推移和使用程度發生的價值消耗情況,對單位進行內部成本核算就不能提供會計數據支持,導致虛增固定資產總量,容易造成數據失真。同理,無形資產未進行攤銷也如此。
新準則引入了固定資產折舊和無形資產攤銷,雖然是“虛提”折舊和攤銷,但確是一種創新性處理方法,兼顧了預算管理和財務管理雙重需要,進一步加強了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價值核算,將“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結合”落到實處。
(三)明細科目設置提出要求予以規范,使會計科目設置進一步完整
增加 “累計折舊”、“累計攤銷” 、“財政補助結轉結余”、“非財政補助結轉結余”等會計科目,并對明細科目設置提出要求予以規范,使會計科目設置進一步完整。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事業單位涉及的經濟業務和事項也日益復雜,原會計制度規定的會計科目也不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如對固定資產的核算,只注重對原值的核算,而忽視對損耗價值的核算,對此沒有相應的會計科目核算其損耗價值。無形資產也如此。
另一方面,根據新準則,新會計制度從資金來源入手,對收入、支出情況以及資金的結轉和結余的形成過程設計了清晰的賬務處理流程,對支出明細科目設置給予規范,還進一步規范了非財政補助結轉、結余及其分配的會計核算。這些設計和規范有助于政府實施部門預決算管理、加強財政資金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對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支出和分配行為,促進事業單位健康、可持續發展發揮著重要作用。
三、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的對策
除了會計準則、會計制度本身的健全完善外,對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會計核算,還需從提高會計人員素質、加強內部財務會計控制和加大外部監管力度等方面著手。
(一)加強培訓,提高會計人員綜合素質,規范會計基礎工作
我國事業單位綜合素質高的復合型會計人才相對較少,會計人員素質參差不齊。隨著經濟發展和改革推進,對會計人員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即使會計準則和制度再完善,如果會計人員出問題,會計核算就會出錯,甚至導致不良后果。因此加強對會計人員的培訓非常重要。一要注重職業道德、法律法規等方面的培訓,使其積極主動維護財經紀律,發揮應有的會計監督作用,二要加強進行繼續教育學習及操作技能培訓,使其及時掌握最新的會計知識和核算方法,熟悉運用財務軟件,從而提高業務技術和操作能力。
(二)制定內部財務會計管理控制制度,強化財務管理
事業單位應根據自身的工作內容和特點,建立一套符合自己的內部財務會計管理控制制度,從資金收支管理、固定資產管理、會計信息系統管理等方面加強財務管理。不相容職務相分離、集體研究決策等相互制約和相互監督的機制應貫穿在單位內部的財務會計管理工作中。同時,財務人員應嚴格遵守收支兩條線的管理規定,規范工作流程,自覺維護財經紀律,提高財政資金的高效運行。
(三)財政、審計、業務主管等部門應加強監督、管理,加大執法力度,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從預算到決算,財政部門應嚴格把關,尤其是加強對往來款項、專項資金、公用經費的監督管理,在資金預算批復、審核、撥付等環節上,要嚴格按程序辦理。同時,審計、業務主管部門在進行檢查和審計時,對會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應予以糾正和督促整改,避免財政資金的損失和浪費。另外,對違反財經法規的單位,除對單位進行處罰外,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通過加大執法力度,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四、結束語
新《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的頒布,對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帶來了變革,同時對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能力要求進一步提高,這不僅能夠促進事業單位會計信息質量的提升,同時也能提高財務部門的工作能力,從而更好地提高事業單位財政資金管理、使用效益。
參考文獻:
[1]于秋菊,司璐.《事業單位會計準則》核算的弊端及對策[J].經濟研究導刊, 2009年第17期
[2]李飛鳳.論當前體制下加強事業單位會計管理策略[J].華章,2012年第36期
關鍵詞:《財務規則》;《會計準則》;《會計制度》;事業單位
中圖分類號:F23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22-0142-03
隨著中國財政體制改革和事業單位改革的不斷深化,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環境已發生了巨大變化,事業單位現行會計制度亟待進行改革,以便與時俱進,滿足事業單位經濟核算在各方面的需要,滿足預算管理的需要。2012年,財政部陸續了《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以下簡稱財務規則)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以下簡稱會計準則)以及《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以下簡稱會計制度),于2012年4月1日和2013年1月1日起施行。這些制度的實施將進一步加強并規范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事業單位會計核算水平和會計信息質量的提升?!敦攧找巹t》、《會計準則》、《會計制度》頒布后,在學習和推廣時一些地方有重《會計制度》,輕視《財務規則》、《會計準則》的傾向,認為《會計制度》是務實的,在具體工作中管用,《財務規則》、《會計準則》是務虛的,在實際工作中用處不大。本文通過對《財務規則》與《會計準則》及《會計制度》之間關系的分析,以加深認識和理解,為執行好這些制度提供幫助。
一、中國現行事業單位財務制度與會計制度體系
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會計準則》、《會計制度》是相互聯系、不同層次的事業單位財務規章制度。中國現行的事業單位財務制度與會計制度體系可圖示如下:
上述列舉的各行業財務制度已于2012年陸續,行業會計制度中,除醫院會計制度已于2010年外,其他行業會計制度正在修訂之中。
二、《財務規則》與《會計準則》及《會計制度》之間的聯系
(一)《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是有相同法律效力的部門規章
2012年2月7日,財政部第68號財政部令,公布修訂后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2012年12月6日,財政部第72號財政部令,公布修訂后的《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均是由財政部以部門令公布實施的部門規章,它們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兩者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的,其內容體現著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對事業單位財務活動的基本要求,它們既是國家對事業單位進行財務管理,制定事業單位財務制度以及事業單位制定內部財務管理辦法的基本依據,也是所有事業單位從事財務活動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的公布實施為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建設,為事業單位依法理財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二)《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及《會計制度》有相同的適用范圍
財務規則第2條與會計準則第2條規定及會計制度第一部分第二條明確規定,財務規則(會計準則及會計制度)適用于各級各類事業單位。目前,中國的事業單位分布于十多個行業,事業單位性質又可以分為許多種,由于行業、性質等方面的差異,原有的財務制度曾對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區別對待,導致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與報表體系等方面的諸多不同,造成了有關部門對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困難。對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實行統一的管理制度既是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現實需要,也是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趨勢,新修訂的《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及《會計制度》很好地解決了這一問題。
(三)《財務規則》、《會計準則》及《會計制度》同為事業單位財務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事業單位財務制度體系包括《財務規則》、《會計準則》、《會計制度》等?!敦攧找巹t》與《會計準則》及《會計制度》是事業單位財務制度體系的重要制度,是事業單位財務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四)《財務規則》、《會計準則》及《會計制度》三者的目的是一致
《財務規則》、《會計準則》及《會計制度》三者都是為了提高事業單位資金的使用效益,推動事業單位改革和管理進一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
三、《財務規則》、《會計準則》及〈會計制度〉之間的區別
(一)《財務規則》與《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調整的對象不同
《財務規則》第1條明確提出,為了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的財務行為,加強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事業單位健康發展制定本規則。據此可以看出,財務規則針對的是事業財務管理,調整的是財務管理行為;《會計準則》第1條則提出,為了規范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質量,促進公益事業健康發展制定本準則;《會計制度》第一部分總說明中第一條規定,為了規范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制度本制度。由此可見,《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針對的是事業單位會計工作質量,調整的是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行為。
(二)《財務規則》、《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在財務管理制度體系中的層級不同
《財務規則》是事業單位財務制度中頂層的制度設計,是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方面的政策性設定,是所有事業單位必須遵循的財務制度。而《會計準則》則是中層的制度設計,是會計方面的具體核算方法的設定,是所有事業單位必須遵循的會計制度。修訂后的《會計準則》規定了事業單位會計目標,會計基本假設,會計核算基礎,會計信息質量要求,會計要素的定義、項目構成及分類、一般確認計量原則,財務會計報告等基本事項,是制定所有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包括《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各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基礎和依據,在整個事業單位會計體系中起統馭地位。修訂的《會計制度》與《會計準則》保持同步,遵循了《會計準則》的規定,并在適用范圍、會計核算基礎定位、收入支出科目分類、資產確認計量等方面與《財務規則》保持了基本一致。
(三)《財務規則》與《會計準則》及《會計制度》在內容上涵蓋的范圍不同
財務和會計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盡管兩者都與資金的運行有很大關系,但范疇是不同的?!敦攧找巹t》涵蓋了財務活動的所有方面,包括單位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結轉和結余管理、專用基金管理、資產管理、負債管理、事業單位清算、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財務監督等活動。而《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則僅涵蓋了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支出或者費用幾個方面。財務活動包含會計核算,會計核算僅僅是財務活動中的一個重要的方面。
(四)《財務規則》與《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各有側重
《財務規則》側重于財務管理,事業單位根據上級下達的財務指標,結合市場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編制預算,按規定來源取得資金,并按規定用途加以使用等,這有利于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會計準則》側重于對各會計要素處理的規范。將不同門類的事業單位會計統一在共同規范的核算體系下,形成全國統一的核算口徑。《會計制度》側重于新核算體系中的會計科目,通過會計科目的劃分,將復雜的業務活動進行科學的分類,以為事業單位報表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
四、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與行業財務制度的關系
《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第66條規定,行業特點突出,需要制定行業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的,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有關主管部門根據本規則制定。部分行業根據成本核算和績效管理的需要,可以在行業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中引入權責發生制。
《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的層次高于行業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行業財務管理制度不得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相抵觸。
目前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醫院、教育、文化、廣電、體育、文物、計劃生育等行業事業單位的實際情況,按照“保持原制度框架、與《財務規則》保持一致、體現行業特點、突出公益屬性”的原則,已修訂了《醫院財務制度》、《高等學校財務制度》等八個行業財務制度。
《財務規則》在整個財務制度體系中占統帥地位,它所規定的收支統管模式在《會計準則》、《會計制度》中得到充分體現?!稌嫓蕜t》使事業單位會計成為自成體系的一種專門會計,為《財務規則》的實行提供了基本的形式和手段?!稌嬛贫取穭t是更具體的全面貫徹、落實《會計準則》,成為貫徹《財務規則》《會計準則》的具體操作規程和辦法。《財務規則》服務于財務制度改革,《會計準則》、《會計制度》服務于會計制度改革,三者統一于貫徹執行財務、會計制度的各項經濟活動中,有機地保證事業單位經濟活動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財務、會計制度進行,推動事業單位改革和管理進一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
參考文獻:
[1] 事業單位財務規則[Z].
[2] 事業單位會計準則[Z].
關鍵詞:會計工作 內控制度 法律責任
一、會計工作法律責任概述和形式
會計法律責任是指會計法律關系中各主體因為沒有履行會計法律義務或者違反會計法律規范所要承擔的強制性法律后果。我國《會計法》和相關法律對會計工作的具體違法行為有明確的規定,是財會工作正常運行的保障。會計法律責任具體包括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包括行政處分和行政處罰,是我國會計法律責任的主要形式。刑事責任主要適用于會計人員、單位負責人偽造或銷毀會計資料以偷逃稅款或者貪污犯罪、挪用公款犯罪等,給國家和單位造成重大損失的情形。民事責任是會計法律責任中的重要形式之一。會計人員諸如做假賬或者對外提供違反實際財務狀況的會計信息等會計違法行為,對其他經濟主體的利益造成損害,并給社會經濟帶來巨大損失的,相關會計人員就必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二、會計法律責任產生的成因
會計法律責任產生的成因分為單位負責人違法違規成因和會計人員違法違規成因兩個層次,在不同層次上又有主觀因素成因和客觀因素成因之分。
(一)單位負責人層面的成因
1、客觀成因
現階段我國會計法律法規對許多會計違法行為規范的定義不夠明確,《會計法》與《刑法》之間的銜接不夠緊密。比如《刑法》中對會計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相對較輕,而《會計法》中對會計違法行為的處罰大多為一般原則性的,加上會計違法行為中存在多個責任主體,如單位負責人、總會計師、會計機構負責人、一般會計人員等。但目前我國的會計法律法規還沒有對這些主體的會計責任作出明確劃分,僅僅是做了些簡單的規定,在司法實踐中很難做到依法追究其各自應承擔的責任。雖然《會計法》第四條規定單位負責人要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現實中很多單位負責人對自己所要承擔的會計法律責任存在認識上的誤區,缺乏自我監督的動力,容易產生不作為或不當作為的違法行為。他們往往只注重本單位的統籌決策,而認為會計工作屬于財務部門的范疇,會計責任應由財務部門負責人負責,客觀上導致會計法律責任風險。
2、主觀成因
主要是基于單位負責人為完成業績指標、粉飾政績、逃避稅收或者獲得投資、取得借款又或者營私舞弊中飽私囊而授意、指使、強令會計人員偽造、篡改或利用不正當的計量方法對會計數據、原始憑證進行人為夸大或縮小,使得會計信息與會計信息質量有關的載體資料(如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存在失真現象,從而導致會計法律責任風險。
(二)會計工作人員層面的成因
1、客觀成因
會計人員地位的非獨立性,對單位領導只有建議權沒有變更權和阻止權,會計人員往往對領導只有服從,從而被動的“協助”作假造假,使會計信息失真,更由于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內部監督和內部審計制度的缺失,使會計人員陷入承擔法律責任的風險。
2、主觀成因
在處理具體會計事務中,許多事業單位的會計工作人員對會計法律責任問題沒有清晰的認識,沒有從會計從業人員的標準來要求自己,沒有嚴格按照會計制度開展工作,工作責任意識不強,出現了工作偏差和錯漏現象,個別會計人員為了一已私利對會計信息造假,以上種種都導致會計法律責任風險的產生。
三、規避會計法律責任風險的措施
建立并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嚴格規范會計行為,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強化內部管理,從制度設計上和制度運行上去控制風險,防止、發現、糾正錯誤和舞弊行為,有效堵塞漏洞,遏制和打擊犯罪,著重從以下五個方面采取措施:
(一)提高單位領導法制觀念
單位負責人要學習《會計法》,深刻了解并掌握會計法律責任的內涵,從而高度重視本單位會計信息質量工作,對會計資料和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不能做超越法律法規禁止的會計事項,更不能授意會計機構或者人員做假賬等。同時單位負責人應組織本單位會計機構加強《會計法》的學習,定期或者不定期舉辦培訓班,讓會計人員深刻掌握會計法律責任相關規定。
(二)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是事業單位提高效率、防范舞弊,規避或降低會計法律責任風險的必要措施,首先要做好制度設計。第一,加強組織領導,實施內控建設。成立由單位負責人親自掛帥、各部門骨干參加的內控制度建設小組,制定內控制度建設計劃,制定保證各項業務有效開展的內部控制制度。第二,堅持內部制約,不相容職務分離。建立行之有效的內部制約機制,建立不相容職務分離制度,實行會計人員的定期輪換,有效防范和控制違法舞弊等行為的發生。對重大事項、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大額現金支付實行集體研究或聯簽制度。第三,健全內部審計,重視會計監督。事業單位要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使之規范化和制度化。通過內部審計,對內控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發現問題,切實整改,有效規避會計法律責任風險。第四,強化信息系統管理,確保系統有效運行。事業單位要加強信息系統設計和運行的管理,確保信息系統的先進、安全、全面、有效,以利規避會計法律責任風險。第五,嚴格審批授權,明確審批責任。對貨幣資金業務建立嚴格的授權審批制度,明確審批人對貨幣資金業務的授權審批方式、權限、程序和相關控制措施。同時,針對貨幣資金內控制度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薄弱環節和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加以完善,有效規避會計法律責任風險。第六,建立考核機制,強化責任追究。事業單位要建立內控制度建設工作的考核機制,強化責任追究制度,單位負責人對內控的有效性負責,對個別單位領導隨意因個人意志導致內控制度失效的要予以追究責任。第七,明確職能分工,實行權責利掛鉤。根據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明確各職能部門的權限和責任,即對每個部門和人員授予權利的同時明確其相應的責任,做到責任和利益掛鉤,過失和處罰對等。
(三)實施全面預算控制管理
事業單位要編制年度總體目標和計劃,在此基礎上編制年度收支預算,單位各項經營活動要在收入預算中得到反映,各項業務活動要在支出預算中得到落實。事業單位要實施全面預算管理,經規定程序批準后的預算要嚴格執行,未經批準不得突破。對確需調整的預算要按規定程序報批,對預算外的不予列支。對預算的編制、執行、控制、考評實施全過程的監控,實施價值和行為的雙重管理。
(四)發揮單位會計監督作用
會計監督是事業單位重要的內控制度。會計工作的政策性和法制性及專業性是區別于其他工作的主要特征。單位負責人和會計工作人員要嚴格自律,遵守會計法,真正發揮會計監督作用。會計監督的作用在于要使違法違紀行為遏制在會計工作的萌芽階段,在社會中介、財政、審計等部門介入之前就能發現、糾正、阻止會計違法違規事項的發生。
(五)提升會計人員職業素質
會計人員要努力學習會計知識,通過自身學習,不間斷參加繼續教育,及時補充和更新自己的專業知識,并在會計實踐中積累工作經驗,豐富職業閱歷,提高專業勝任能力,為規避會計法律風險提供條件和保證。與此同時,單位負責入也應進行會計知識和法律知識的強化,掌握會計基礎知識和原理,杜絕違法違規行為,促進本單位工作正常發展和社會進步。
綜上,事業單位負責人增強會計法律意識,強化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提高會計人員自身的法律意識和職業素養,嚴格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實際操作,依法履行各項會計責任,確保本單位各項會計工作合法有序,這對規范會計工作、凈化會計市場、進一步提升會計工作水平,有效規避會計法律責任風險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參考文獻:
關鍵詞:事業單位 西方非盈利組織 會計制度 比較 啟示
一、我國事業單位會計與西方非盈利組織會計的比較
(一)會計概念的比較
1、西方非營利組織通常是指不以盈利為目的,業務開展不以營業性質為特征的各種組織,其管理會計適用于非營利組織會計體系,遵循有關的會計規則。主要的特點有三:一是資金或資產的提供者不指望返還其資產,也沒有獲得回報的期望;二是非營利組織對外提供商品或服務即其業務運行不以營利為目的;三是在組織資財出售、轉讓、贖買或清算后不存在可以分享剩余的利益所有者。
2、《事業單位會計準則》這樣定義我國事業單位會計:以事業單位實際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作為對象,記錄、反映和監督事業單位預算執行過程及其結果的專業會計,是預算會計的一個組成部分。我們事業單位會計體現出以下三個特點:一是事業單位的宗旨是服務社會為,以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二是資金投入以滿足社會服務需求為根本,資產的盈虧不重要,一般不進行完全的成本核算;三是在投入上以國家財政撥付為主,其它組織對事業單位無償的投入較少,但也不要求償還與回報,不存在業益問題。
3、比較二者會計概念的特點,從本質上說,西方非營利組織會計與我國事業單位會計沒有根本的差異。但我國事業單位會計概念在會計管理和預算管理上更加明確,聯系緊密,相對而言,西方非營利組織的概念顯得有點含糊,內涵不夠明確。
(二)財務來源和資源分配的比較
1、西方非營利組織的主要財務來源包括政府財政撥款、社會各界資財捐贈等形成的基金、補償性收入等。因此,西方非營利組織建立了和政府一樣的核算模式,對公益基金的管理模式比較成熟,出資者對資財的一般有明確的要求,其財務資源必須據此進行管理與分配。一般可劃分為未限定用途基金、暫時限定用途基金、永久限定用途基金等類型。
2、從我國以公有制為主體的經濟基礎出發,事業單位財務資金的主要來源財政預算撥款,但也有各種社會捐贈和事業單位自身創收,不過一般所占比例通常較小。事業單位財務資源的管理可分為專用基金、固定基金、事業基金以及財務結余等。在具體財務管理中按照資金用途進行管理,獨立進行財務核算和形成財務報告,如經費管理中有專項支出和收入以及非專項支出和收入。
3、西方非營利組織財務資源的分配使用有嚴格的規定,而我國事業單位財務資源除專用基金的限制性較強以外,其它基金則沒有明確的限制,特別是對自身收益這一塊相對混亂。新形勢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完善,事業單位改革向深層推進,未來部分事業單位肯定要與政府,轉變為企業性質,成為獨立會計主體。
(三)會計核算基礎的比較
1、西方非營利組織會計核算基礎采用權責發生制,根據權責發生制會計規則,與企業在基本一致。以西方會計界較為公認的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的第93號公告《非營利組織折舊的確認》為例,非營利組織的大部分固定資產應計提折舊;其資源提供者提供當前不能使用的資源,應確認為遞延收入;對限定用途的資源,應在該資源滿足其所附限制條件時才可確認為收入。
2、我國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實現制。收付實現制是會計核算的基礎,經營性收支業務可采用權責發生制。會計收付實現制比較直觀,操作簡單易行,但核算不夠全面準確,不能真實全面反映事業單位的財務狀況,與國際慣例仍有一定的差距。
(四)會計要素的比較
1、會計要素是對會計對象所作的基本分類,是會計核算對象的具體化,是用于反映會計主體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基本單位。西方非營利組織的會計等式為:“資產減去負債等于基金或凈資產”以太“收入減去支出等于溢余或損失,其包含的會計要素比較全面,內涵豐富。
2、我國事業單位會計的會計要素為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支出五項,采用的是“資產加支出等于負債加凈資產再加收入”的會計等式。
3、比較而言,我國事業單位會計沒有“溢余或損失”這一項要素,我國在會計制度中又規定“結余分配”、“事業結余”和“經營結余”等會計賬戶,而在會計實踐中的收入支出表中列有“結余”欄目,也即是說,承認“結余”的客觀存在,但不確定為會計要素,顯然不夠恰當、合理。
(五)會計報表的比較
1、組成西方非營利組織的會計報表體系項目有:資產負債表、職能費用表、收支余額表以及財務狀況變動表。資產負債表是對該組織一定時期內其擁有的經濟資源、債務負擔狀況以及剩余凈資產情況的直觀反映。職能費用表反映職能劃分的費用項目在當期累計發生情況。收支余額表反映一定會計時期內收入、支出及節余情況。財務狀況變動表則是對現金的變動結果的反映以及原因的分析。
2、我國事業單位會計報表體系是由主要報表附表及會計報表附注和收支情況說明書等構成,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收人支出表、基建投資表等報表。
3、我國事業單位報表資產負債表將資產和支出混合在一起,沒有按功能分類,導致會計報告信息失真,不利于報表使用者判斷分析;西方非營利組織會計資產負債表的會計等式為“資產等于負債加基金余額或凈資產”,不包括支出項目。在會計報告的編制方式上,我國事業單位主要采用匯總的方式,而西方非營利組織主要采用會計報告的方式,更能充分反映本單位的經濟運行及業務活動情況。在報告種類上,西方非營利組織要編制現金流量表,反映現金等的形成及運行情況,而我國事業單位沒有財務狀況變動表,對資金情況的反映不夠全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