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0-07 15:44:48
序論:在您撰寫變更撫養權的法律依據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夫妻離婚后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若雙方都同意變更撫養權,雙方可以簽訂一個變更協議,表明變更的事實就行了,雙方簽字就有效了,變更撫養權協議不需要公證。但公證可以讓變更撫養權協議更有法律效力,雙方可以通過辦理變更撫養權協議公證來變更變更撫養權公證,辦理該公證必須由被撫養人父母雙方申請。辦理該公證時,雙方必須提交如下材料:(1)申請人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離婚協議;(2)小孩的戶口簿、出生證;(3)草擬好的變更撫養權協議書。
法律依據:
《公證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
(來源:文章屋網 )
只要沒有違法事項和對子女成長不利的問題,法律準許當事人對子女撫養權作出變更。變更撫養權的方式有兩種,第一種是協議變更,在出現需要變更子女撫養權的情形時,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協商,通過溝通達成一直意見,直接變更子女撫養權。第二種是訴訟變更,即撫養方出現各種問題不再適合撫養孩子時,如果離婚夫妻無法通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時,可以同過向法院起訴的方式,要求變更孩子撫養權。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七條規定,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予準許。
(來源:文章屋網 )
(1)申請人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離婚協議;
(2)小孩的戶口簿、出生證;
(3)草擬好的變更撫養權協議書。
法律依據:
《關于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的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再婚生育對于撫養權并不會有所影響,不過只要滿足變更撫養權的條件即可對撫養權進行變更,當然雙方協商一致的話是可以直接進行撫養權變更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來源:文章屋網 )
具有下列情形的,法院會支持變更撫養權: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6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1、兩周歲以內的子女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但是父母雙方協議商由父親直接撫養的除外。
2、當然兩周歲以上的未成年的子女雙方均要求撫養的,必須舉證證明他具有優先直接撫養的一個條件。
3、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的這個子女的直接撫養權發生爭執的,應當征詢子女的意見,看子女愿意跟隨哪一方來生活,這個也比較重要。
【法律依據】
1、雙方協議變更。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則應予準予,就是說父母之間可以私下協商變更子女撫養權,然后請求法院予以變更;
2、一方以起訴方式要求變更。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訴要求變更。
無論采取那種方式變更孩子的撫養權都需要法院的認可。
【法律依據】
《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