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0-07 08:55:42
序論:在您撰寫法律非法學輔導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一)作為部門法的經濟法體系
經濟法與民商法調整的經濟關系的區別就在于,后者調整的經濟關系是雙方或者多方平等主體之間的經濟關系,盡管同樣受到法律的調整,但并非受到國家的主動干預,在發生糾紛時,由當事人啟動民事訴訟程序或者當事人之間協商解決,如房屋買賣、租賃等均屬于此類。而經濟法調整的經濟關系是國家認為對于國民經濟產生重大影響的部分,因此受到國家的主動干預,例如,產品質量的監管,廣告發行、競爭行為的規制等。不可否認的是,房屋買賣中不乏國家干預的成分,而廣告發行、市場競爭行為等也不可避免地包含著民事法律關系的因素,也就是說,經濟法與民商法之間總是存在著某些交叉,即“灰色地帶”。但是,“灰色地帶”的存在并不能動搖經濟法作為獨立法律部門的地位,因為國家干預經濟的法律規范群是客觀存在的。
(二)法學專業的經濟法教材體系
出于教學考慮,經濟法教材的體系與經濟法體系并非完全一致。法學專業的經濟法課以狹義經濟法為主,教材一般選用楊紫烜主編的《經濟法》(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或者楊紫烜、徐杰主編的《經濟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其體系為:第一編經濟法總論(經濟法的概念、地位、體系、淵源等),第二編經濟組織法(公司法、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合伙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制度),第三編市場管理法(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律制度、證券市場監管法律制度、票據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編宏觀調控法(計劃法和統計法、產業法律制度、投資法律制度、國有資產管理法律制度、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礦產資源法、水法、漁業法、節約能源法、煤炭法、電力法、石油法、預算法、國債法、政府采購法與轉移支付法、稅法、銀行法、信托法、融資租賃法、涉外金融法律制度、價格法、會計法、審計法、注冊會計師法、對外貿易法),第五編社會保障法。對幾所高校的調查顯示,學時的經濟法課程實際講授以下內容:經濟法總論(經濟法的概念、體系、經濟法律關系等)以及公司法、個人獨資企業法、合伙企業法、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制度、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證券市場監管法律制度、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礦產資源法、水法、漁業法、稅法、銀行法、信托法、價格法、會計法、審計法和社會保險法律制度等。
二、非法學專業經濟法的范疇
非法學專業經濟法,簡稱非法學經濟法,是為非法學專業開設的,名為“經濟法”的公共專業基礎課,一般為經濟、營銷、國際貿易、金融、會計、會計電算化、稅務、財務管理、企業管理、投資理財、證券、保險等專業所必修,其教學目的是使這些非法學專業的學生掌握經濟法基本原理及基本的市場規則并能解決實務中的問題。因此,該課程也常被冠以“經管類專業經濟法”課程的稱謂。由于法學專業的學生具有一定法學理論的基礎,加之“票據法”、“證券法”、“合同法”、“物權法”等專門開設課程,因此,法學專業的“經濟法”課程以狹義經濟法為主。而非法學專業的學生缺乏法學理論基礎,不可能在一個學期內消化如此大量的專業術語,他們更需要了解一些基本的市場規則。狹義經濟法所涵蓋的內容并非社會經濟生活中最常見的,在某種程度上廣義經濟法更貼近生活,對于經濟實踐頗有價值,在教學上突破部門經濟法限制的這種安排易于非法學專業的學生理解和掌握,且實踐證明教學效果良好。目前,大多普通高校非法學經濟法課均如此設計,即采取廣義的經濟法,并以民商法為主。也就是說,作為公共課的非法學經濟法的范疇應是民商法中反映最基本、最常見的市場規則的部分。實際上,非法學專業學生學習廣義經濟法的基礎部分,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自身缺乏法學理論基礎之不足。相對來說,公司、合伙、破產、合同、擔保、票據、證券等法律規范的技術性、穩定性較強,涵蓋了市場的基本規則,適用的工作崗位較廣,同時也是學習其他部門法的基礎。廣義經濟法過于寬泛,任何課程也不可能涉及其全部。2011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輔導教材包括以下內容:法律基礎知識,個人獨資企業法和合伙企業法,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制度,公司法,證券法,企業破產法,企業國有資產法律制度,物權法,合同法,外匯管理法律制度,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票據法,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競爭法律制度。2011年中級會計師考試輔導教材包括以下內容:總論(經濟法概述,經濟法主體,經濟法律行為,經濟法權利和義務,法律責任),公司法律制度,個人獨資企業法、合伙企業法和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制度,證券法,合同法,增值稅和消費稅法律制度,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相關法律制度(企業國有資產法律制度,外匯管理法律制度,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價格法律制度,財政監督和財政違法行為處罰法律制度)。2011年初級會計資格考試輔導教材包括以下內容:總論(法律基礎,經濟糾紛的解決途徑,法律責任),勞動合同法,營業稅法律制度,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其他相關稅收法律制度,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支付結算法律制度。這三種較有影響的會計類(非法學專業)職業資格考試的經濟法教材均已不同程度脫離了狹義經濟法的范疇,實際上屬于廣義的經濟法。在教學實踐中,以民商法為主體的“經濟法”課程并未造成經濟法概念的混亂,但教材稱為《經濟法基礎教程》更為合理,以區別于法學專業的經濟法教材。
三、非法學專業經濟法教材的現狀及其優化
經濟法課程的普及,使經濟法教材成為用量最大的公共專業基礎課教材之一。由于目前對經濟法概念及其體系的認識不同,以及各專業培養目標存在差異,因而各教學單位經濟法課的教學大綱差距較大,未形成全國統編教材,教材體例千差萬別。目前出版的非法學經濟法教材多達上百種,厚的達七八十萬字,這些教材大多因過于追求自身知識體系的完整性,而無法顧及某些特殊的需要,導致缺乏針對性和實用性。有的教材章節全面而實際內容簡略,則可能面面俱到,哪一部分都闡釋不透。如果教材過于全面而詳盡,則學生往往選了一本很厚的大而全的教材,但是由于課時所限,許多內容得不到講授,造成資源的浪費。如果教材偏重于理論研究,講授過于深入,則可能使所學知識不僅與執業實踐相脫節,而且與職業資格考試相去甚遠,學生還要通過額外的自學來滿足各種需求。廣義經濟法內容龐雜,非法學經濟法教學應選其精華,注重知識性、理論性與實踐性的統一,培養學生的實際應用能力。該體系并不是嚴格部門法意義上的經濟法體系,而是基于現實經濟生活的需要,按照知識的實用程度取舍、編排,并力求擺脫抽象的理論闡釋,而加強直觀形象的實例教學。因此,非法學專業經濟法的教材,應貼近生活,不追求理論深度,而是注重解決實務中最常出現的問題,這需要章節集中而詳細且突出崗位針對性,適于將來的執業需要,并與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等職業資格考試接軌。
四、編寫非法學專業經濟法教材需注意的問題
(一)教材體例如何構建
根據上述原則,在保持各個專業共性的同時,非法學(經管類)專業經濟法課程可針對各專業對部門經濟法律知識的不同需求實施“模塊式教育”,也就是探索建構經濟法“公共模塊”和“專業模塊”體系,這將解決經濟法課程內容繁雜和課時有限性之間的矛盾,并體現專業特色。除了工商管理類專業,非法學經濟法教材一般設經濟法基礎理論、公司法、破產法、合同法、擔保法、票據法、證券法等章作為“公共模塊”。例如,金融類院校,需側重銀行法和保險法等金融法規,可采取經濟法基礎理論,市場主體及其產生、變更、終止的規范(公司法、破產法),經營活動規范(合同法、擔保法),以及金融法規等的體例,具體為經濟法基礎理論、公司法、個人獨資企業法和合伙企業法、企業破產法、合同法、擔保法、銀行法、票據法、證券法及保險法等十章。對于貿易類專業,可增加知識產權法,等等。這種教材的缺點是普適性差,適用面及出版規模小,增加了成本。但如果教材的普適性過強,則閑置的章節多,同樣造成浪費。因此,需要各教學單位加強交流,在滿足自身需求的前提下采通用的方案,既保證出版規模,又將閑置章節的數量降至最低,這不僅減輕學生的負擔,也降低社會成本。工商管理類專業開設的經濟法包括內部關系及外部關系兩部分,前者涉及工商管理組織、人力資源管理與勞動、社會保障、財務管理與會計、生產與產品質量、價格、納稅與稅收、知識產權等法律制度;后者涉及合同法、擔保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競爭法律制度、支付結算與票據法律制度、融資與金融證券法律制度等。
(二)章節如何編排
為介紹廣義經濟法中的基本市場規則,教材應以現實經濟生活中最為常見的法律現象為線索編排各章節,一般遵循經濟法基礎理論—市場主體—經營行為—金融法規的進路。其中,第一部分可按6~8學時設計,首先介紹經濟法的概念、調整對象等,使學生對于經濟法及這門課程建立一個整體概念;其后增加法學基礎知識的比重,包括民事法律關系與經濟法律關系的關系、民事法律行為和、訴訟時效與除斥期間等。這樣編排是因為,2006年“兩課”改革,縮減了法律基礎的課時,非法學專業學生缺乏相應的法學理論基礎,而這又是學習以后章節的必備入門知識,只有在第一章進行充分鋪墊,后續教學才能順利進行。例如,盡管“除斥期間”是一個較為專業的概念,但是近年來已逐漸被吸納入各類非法學專業經濟法教材中,因為諸如債權人撤銷權的行使、保證期間等實務中常見的問題均涉及“除斥期間”的知識。合理編排具有承繼關系的各章節有助于教學。例如,關于公司法與個人獨資企業法和合伙企業法的編排次序,各教材并不一致。按常理都會認為應當按照由簡到繁,由低級向高級,即先個人獨資企業法和合伙企業法,后公司法的次序編排,但在教學實踐中發現公司法在前效果更優。這是因為在公司法一章中全面介紹了公司的分類及其比較之后,已為下一章介紹后者打下了基礎,學生更容易理解和掌握。而且,在隨后講解個人獨資企業與一人公司的區別及聯系也更加順理成章。新頒布的法律邏輯性極強,教材章節的編排一般按照法律條文的次序。但為方便教學,有時需要另行設計。例如,盡管《擔保法》將主債轉讓與保證責任的相關條文(第二十二至第二十四條)規定在前,但是教材將保證期間(第二十五至第二十六條)編排在前更利于學生理解,因為主債轉讓與保證責任涉及保證期間的概念及相關規則。再如,《物權法》第一百八十條規定了可以抵押的財產,但是該范圍極大,且無須學生掌握,需要掌握的是禁止抵押的范圍,因為禁止以外的就都是允許的,因此,禁止抵押的財產(第一百八十四條)宜先于企業財產集合抵押(第一百八十一條)及房地產抵押(第一百八十二條)等內容,而安排在可以抵押的財產之后,進行重點闡釋。教材作為知識體系,既要避免前后矛盾,又要前后照應。例如,公司法的某些內容,如證券發行、股份公司股份轉讓的限制等,與證券法重合,如果由同一作者執筆更便于解決如何側重的問題。再如,定金既是合同法中違約責任的方式,也是擔保法中的擔保方式之一,在編寫中應注意統籌。
(三)理論深度與詳略如何得當
研究型本科要求一定的理論深度,其目標是培養研究型人才,畢業生繼續讀碩士、博士的比率較大。相對來說,應用型本科側重探討表面的東西,以實用為主,主要是掌握法律如何規定,如何適用法律,如何處理個案,而不要求理論深度。非法學經濟法作為非專業課程,同樣側重實踐操作,不適于深入的理論探究。理論深度與詳略之間既有區別又有聯系,一般來說,挖掘深度需要詳,初步掌握則為略。但是,不要求理論深度未必不要求詳細。教材應詳細到分析具體案例的實用程度,否則,學生雖然熟練掌握課本知識,而大量實務上的問題卻不能解決。
摘 要:近期發生的幾起轟動社會的高校學生投毒案等刑事案件說明了現在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的嚴重性及高校學生法治教育的不足。筆者通過探析高校學生法治教育的現狀及改進措施,希望可以改進高校學生法治教育的不足,有效提升高校學生的法律素養。
關鍵詞:高校法治教育;現狀;改進措施
Abstract:Several criminal cases happened recently,such as poisoning criminal case,have caused an uproar in the whole society,which illustrate that the seriousness of university students poverty of legal consciousness as well as the shortage of university students legal education.In this passage,the author will analyze and probe into the current condition of the university students legal education,provide some improvements and hope to elevate the drawbacks of the university students legal education as well as to hoist the relevant legal accomplishments.
Key words:legal education of university;current condition;improvement strategy
現如今,盡管大學生的法律教育已經逐步得到社會的重視,大學生的法律意識仍然很淡薄,許多大學生都覺得法律離他們很遠,覺得在大學校園里不會存在什么法律問題,事實上,除了盜竊、打架斗毆等常見的法律問題外,在高校還存在許多其他法律問題。特別是最近發生的幾起轟動社會的高校學生投毒案等刑事案件更說明了現在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的嚴重性,高校學生法治教育的不足,同時也給高校的法治教育敲響了警鐘。那么高校學生法治教育的現狀如何,而又該采取什么措施進行改進呢?本文將就此問題逐一探析。
一.高校學生法治教育的現狀
首先,我們必須認識到整個社會普遍存在對法律認識不足的狀況,并且對于學生的法制教育,社會及家庭同樣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在這里,之所以要將高校法治教育單獨提出來,是因為大學生是一個特殊的群體,對于大學生的法治教育尤為重要。目前,高校已逐步重視法治教育,但是仍然存在不足,那么高校學生的法治教育存在哪些不足呢?
1.高校法治教育的內容空洞單一。如今,即使是設有法律專業的高校,對于非法律專業的學生開設的法律方面的課程也較少,而且基本流于形式,教育形式僅局限于口口相傳的說教方式,而這種形式調動不了學生的積極性。同時,法律課程設置不合理,法治教育的內容也很單一。我國高校在進行法治教育的時候,在內容方面存在的問題如下:“法律內容空洞,與實際結合不緊密;法律內容在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這一課程中所占比例偏??;課程設置上對公民基本權利不夠重視。”①
2.高校法治教育所需師資力量欠缺。除了法律課程較少外,專業法學科班的授課教師也很缺少。專業的法學教師基本對法學專業學生進行輔導,而對非法學專業的大學生的法治教育基本上都靠輔導員及兼職教師,而大多數的輔導員都是非法律專業畢業,再加之平日工作量大,對于大學生的法治教育常常心有余而力不足,往往只能進行一些極為基礎的法律常識指導,對于思維活躍的、應該得到更多法律知識的大學生來講是遠遠不夠的。
3.學生自身對法律的不重視。迫于就業困難等現狀,非法律專業的大學生普遍不夠重視法律課程,而把大部分的經歷用在專業學習上。他們對法律方面的公共課采取死記硬背,臨陣磨槍等方式來應付考試,更有些學生覺得只要自己不做違法的事情就可以,法律離自己很遠,法律意識淡漠。這些原因都造成了大學生法律知識的欠缺、法律意識的淡薄、法律信仰的不足。
二.高校法治教育不足的改進措施
通過閱讀一些相關資料,對于高校法治教育的現狀,筆者希望以下幾點經驗、方法可以改進高校法治教育的不足。
1.合理設置課程內容,多引入貼近學生生活、能夠引起學生興趣的案例,可以把不易懂的法律條例轉換為一個個具體生動的案例展示,這不僅有易于學生的理解,也會加深學生對條例的釋讀。如與就業有關的合同法,與生活相關的婚姻法等。
2.合理安排教育課程時間,將法治教育提前到高中、初中、小學甚至學前教育,為高校法治教育提供良好的前提背景。對于大學生的法治教育,不要只是進行幾個學期的學習并以考試結束,而是要貫穿于大學期間整個學習生活中,可以實行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因為法律意識和法律素養的形成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需要長期學習積累的。
3.學習法律的教育形式應該多樣化,不應該只局限于開設法律基礎課的方式,可以把法治教育滲透分散在其他課程當中,采取滲透式教育。重視實用性,建立法律學習的第二課堂,邊學習邊實踐,把抽象的法律知識轉化為形象具體的行為方式。還可以運用現代化網絡手段對學生進行法治教育??傊耙苑苫A知識的傳授為基礎,以法律意識的培養為核心。”②
4.注重師資力量的引入,提高教師素質及素養。高校的師生關系是指高校教師與學生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為完成教學目標和任務,圍繞知識信息傳遞、思想交流、感情溝通等方面展開的交往活動,通過互相影響、互相作用、傾力合作而形成的一種特殊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③因此高校師生關系是貫穿于教育整個過程中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教學方式。要提高學生的法律素養,最直接也是最主要的手段就是注重培養教師的法律素養。首先專業法學教師的法律素養要過硬,同時有做律師的經歷的教師不僅能從理論上教育學生,還能讓學生從實踐中學到更多東西。另外,作為大學生思想的引導者,對于大學生的法治教育,輔導員也占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輔導員老師更要在平時的日常工作中以身作則,依法辦事,平等對待學生,引導學生提高自身的法律素養。學習法律知識,提升法律素養,增強法治觀念對輔導員開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輔導員要樹立終身學習的意識,努力增強自身的法治觀念。(作者單位:沈陽師范大學外國語學院)
課題:遼寧省教育科學“十二五”規劃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專項:《思想政治教育人文關懷工作模式建構研究――以校園文化建設為視角》(課題編號:JGZXS1230)。
注解:
① 《高校法治教育的不足及改進策略研究》,28-29頁
② 《高校法治教育的不足及改進策略研究》,45-46頁
③ 《學習法律知識增強法制觀念對高校輔導員工作的意義》
參考文獻:
[1] 李義軍.當代大學生法律素養狀況分析[J].長春理工大學學報,2006.
[2] 普玉松.高校法治教育的不足及改進策略研究[D].碩士學位論文,2009.
[3] 石書偉.高校法制教育存在的問題與對策[J].黑龍江社會科學,2004/01.
[4] 張紅.大學生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及培養方法[J].中國市場,2008.
關鍵詞:跨學科;案例研討;職業技能;社會能力
中圖分類號:G642.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3)20-0033-04
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員會《關于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教高[2011]10號)規定:培養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是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重點。要適應多樣化法律職業要求,堅持厚基礎、寬口徑,強化學生法律職業倫理教育、強化學生法律實務技能培養,提高學生運用法學與其他學科知識、方法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促進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的深度銜接。該規定所謂“應用型”,指的是法律人才所具有的法律實務技能;所謂“復合型”指的是法學知識與其他學科知識的結合?!皯眯汀迸c“復合型”的法律職業人才的培養過程,涉及到建立“國內—海外聯合培養機制”、“高校—實務部門聯合培養機制”,教師實務知識更新、課程與教學內容改革、教學方法、實踐教學環節設置、教學管理改革等一系列工作。筆者認為,“課程和教學內容改革”是以上諸項工作之核心。因為“課程和教學內容”直接決定了教師的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也決定了教學管理制度的配套。而前兩個培養機制的建立并非高校自身能解決的問題。所以,當前高校實施卓越法律人才培養教育計劃,必須把“課程和教學內容改革”置于重中之重,用最大的力量來抓出成效。
一、跨學科課程設置是“復合型”人才培養的重要途徑
對于法科學生而言,“復合型”知識指的法科知識與非法科知識的結合。對于法科學生進行“復合型”知識的培養和教育,是當今世界主要國家法學教育的潮流。在美國,法學教育是本科后教育。其法學院的入學條件之一是已經完成大學本科學業,已取得一個非法律專業的文科或理科學士學位。這種模式把一般意義上的人文教育與法律職業教育有機結合起來,從入學環節保證法律教育的跨學科性。美國法學院的這種“本科”被稱為J.D。在美國,要想從事律師等法律事務工作,只能讀法學院的J.D,而且大部分州的律師資格考試只對有J.D學位的人開放。政府部門、律師事務所、公司企業的法律部門在招聘時更看重的是J.D教育[1]。英國法學本科教育大致與我國相同,是高中升大學后的本科起點教育。英國高等教育質量保證署QAA(Quality Assurance Agency in Higher Education)是獨立于政府的非營利性教育質量保證機構,每6年對全英的高等院校進行審計和質量評估。其頒布的學科基準聲明(Subject enchmark Statement)是對學科教育質量進行監督和維護的標準。其于2007年頒布的法律《學科基準聲明》之附錄A把法學專業分為四種:純法律專業、法律與其他學科混合學位專業、兼/輔修法律學位專業、法律適用技能型專業[2]。由此可見,英國把法律學科與其他學科結合的兩種教育方式——混合學位、兼/輔修學位視為法學的兩種學位模式。澳大利亞法學院提供三種本科教育模式:一種是三年制的法學學士,這是對已經獲得非法學專業的學士學位的人員提供的一種法學教育,其需要專職學習三年(兼職6年),各科成績合格可獲得法學學士學位(Bachelor of Laws,LLB);第二種是四年制法學學士學位,與我國的基本相同。第三種是五年制法學學士學位,即雙學位教育(雙LLB),學生獲得法學與另外一專業混合的學士學位,這種教育模式是絕大多數學生所選擇的。澳大利亞法學教育的顯著特征就是這種雙學位模式[3]。在混合法律課程要求的背后,其基本思想是為法律學生提供一個廣泛的文科教育,以擴展他們的知識范圍和技能。因此,大多數提供法律課程的澳大利亞大學作出規定,要求學習法律的學生必須將法律學位與另一個學士學位綜合起來,除非已經完成了先前的大學學業。最受歡迎的傳統混合課程包括藝術、科學、商業或經濟。而在幾所大學里,學習法律同時攻讀的學位有:社會科學、媒體研究、金融實務、亞洲研究、新聞學、旅游、通訊和信息技術。商業方向的學位并非是唯一的可與法律混合的職業性學位,然而他們在混合法律學位課程中是最受歡迎的[4]。日本法學本科教育既是職業教育,又是法律知識和素養的教育。據此,日本形成了“法學部”和“法科大學院”兩大法學教育機構為載體的法學教育格局?!胺▽W部”屬于本科層次的法學教育;以向學生傳授法律知識、培養學生法律素養為目的;“法科大學院”屬碩士研究生層次的法學教育,以法律職業教育為主。學生由“法學部”畢業生和“非法學部”大學畢業生組成,其比例為7∶3。學制分別為2年和3年?!胺拼髮W院”以法學理論和法律實務教育為主,現行司法考試內容是根據“法科大學院”的課程而設計,只有法科大學畢業的學生才有資格參加司法考試?!胺▽W部”注重基礎和素質教育,學制為四年,前兩年很少學習專業課程,基本上是通識教育,后兩年才進行專業教育。[5]。其法學職業教育的任務留給“法科大學院”完成。法國對于法學專業的學生特別強調在通識教育的基礎上進行漸進式的專業教育,注重理論聯系實際,力求使受教育者經過3至5年逐步細化的法學學習,成為能夠勝任某一法律領域工作的人員。其學生在法學本科3年修業過程中,前2年的教育基本上屬于通識教育。所有學生學習內容相同,從第3年開始,學生可以根據個人偏好選擇不同的專業方向,規劃個人未來職業發展道路。法國法傳統上實行公、私法分立。法學教育也因此劃分為公法類學位與私法類學位。但從全國看,法國法學基礎教育的課程主要包括法學及鄰近學科的基礎理論與方法、主要部門法學、外語和計算機等應用知識與技能三大類。為了增強法學教育的跨學科性,法國最近幾年加大了基礎理論課程的多樣性。目前,這類課程主要包括法學導論、法學方法論、法制史、法哲學、比較法、經濟學與經濟史、會計學、貨幣與金融問題、政治思想史、比較政治體制、政治社會學、政治史、國際關系史等綜合性基礎課程。目前,法律就業市場不僅特別需要“術業有專攻”的學生,而且格外青睞“復合型人才”,如要成為知名律師事務所的商事律師,除了要具有律師資格外,通常還要具有在工商管理學校、政治學院等大學學習的經歷,最好是取得工商管理碩士文憑[7]。法就是社會生活的事理、道理,或者說,法是用專業文字表達出來的生活道理。廣泛掌握和理解社會生活的知識,深入體悟生活道理,是理解法律的基礎。所以,法學人才必須是掌握復合型知識的人才。根據以上世界各主要法律教育發達國家的做法,我國必須把培養具有復合型知識結構法學人才,作為當前卓越法律人才教育與培養的重要任務??紤]到我國高等教育的高度行政統一化體制,高校的教學自較小,各高校的法學院目前在學生入學條件(例如是否要求學生已經具有一個非法學學位等)和學制方面(在校學習期限)不能進行太大改動,在這樣的條件下,對于法科學生進行“復合型”知識培養之途徑就只有兩條:一是在16門主干課之外增加非法學課程,將非法學課程納入本科人才培養方案之中。但是,這方面的可操作幅度很小。二是引導、鼓勵法學本科生輔/兼修二專業學位。這方面的可操作性較大。學生可利用周六周日和寒暑假時間來再修一個非法學專業的學位。如果在校四年修不完另一專業的學位,可以在法學本科畢業后的1年時間里繼續攻讀該非法學專業學位,同時準備司法考試。法科學生攻讀另一個非法科學士學位,是以上所列國家法學本科培養的潮流?,F在,中國有些大學的法學院已經開始了跨學科的學位教育,其模式各有不同。
二、案例研討課是學生真正掌握法學理論的唯一途徑
卓越法律人才除了具有寬廣的知識面、復合型的知識結構以外,還必須扎實地掌握法學基礎理論和基本知識。學生扎實地掌握法學專業知識是其具有法律應用技能的前提。沒有專門知識,何談專業技能。所以,無論是大陸法系國家還是普通法系國家,都無一例外地特別重視法學基礎理論和基本知識教學,都是采用“案例研討”的方式來闡釋法學理論,來進行法學基本知識的教學。這些國家都是采取“先總括、后具體”,“先理論講授、后案例討論”的配套教學模式。仔細分析可知,用案例研討的方法進行法學基礎理論和基本知識的教學活動,是完全符合法律知識發生規律的。法學理論來源于對生活案例的總結,或者說是對生活案例的類型化。法律調整就是從具體案例上升為類型指導的過程。自然的、具體的、不定型的生活案例,只有經過立法者的定型后,才能上升為法律規定。立法者將生活案例上升為法律規定的過程,實際就是一種抽象和概括的過程。立法的抽象和概括過程具有如下特點:(1)它舍掉生活行為個案的某些外部環節、非本質特點、差異,而抽取出其共同的東西。(2)它在思維中將生活行為個案的不同方面隔離開來、剝離開來,將所要著重研究的那一方面抽取出來,而將其他方面暫時地舍棄掉。(3)它將生活行為個案的現實復雜關系“簡化”為邏輯上的關系,著重研究這種簡化了的關系的變動情況及其制約條件。根據立法的這一本質,人們對于抽象、概括的法律規定講授、學習,只有將它(該法律規定)還原到生活案例的情境中,才能真正地理解它,才能清楚地解釋它,才能學習到它的本來面目和實質內涵。既然立法是由具體到抽象的過程,那么學習法律就必須是一個由抽象到具體的展現過程,必須將一條條抽象的法律規定,展現為它所原本來自的生活案例。法律的教學活動必須遵循這一規律。美國的案例教學模式主要訓練學生識別爭議的精確要點及順利解決爭議的能力。這種方式首先要求學生面對爭論時,能夠通過篩選判例找出切合案例的法律規則,然后以此為切入點,為有利于己方的解決方案據理力爭。美國的判例教學法是與學徒制、講授制教學法進行了長時間的競爭并最終取得勝利的,是與從個案中尋找法律規則這一普通法體制取得優勢地位分不開的。普通法的唯一特性就是實踐性需要[8]。在英國法學本科教學中,教師可以根據每一門課教學的內容,采取不同的教學形式,可以分為主講課(Lecture)、討論(Seminar)、案例分析課(Workshop)等形式。主講課一般為每周1次,每次55分鐘,多數情況下,大班上課(30~60人),在教師主講課上,學生會獲得復印的書面材料或者視聽材料內容的學綱,在學綱中列有每章推薦的參考書、文章等。課程內容一般是介紹該課程的基本概念、課程結構、重難點等。主講課的教學難度不大,是為學生深入學習和研究而指導學生的導修性課程。討論課一般為每兩周1次,每次55分鐘。小班上課,通常每個班12名學生左右,并配有一名指導教師,有時指導教師也是該課程的主講教師。指導教師指揮和控制討論課的內容以及進度。教師對每位學生的發言進行評論和記分,有時甚至點名讓學生發言,通過分數的杠桿調整和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案例分析課,一般每兩周或者三周一次,每次55分鐘,小班上課(不超過20人)。5人一組圍成圈,一般分為4小組。每小組選出本組代表進行小組總結性的發言,教師在黑板上記錄每組分析的事實問題、法律問題、有無責任、理由、辯護結論和依據等。教師針對每組結論進行分析和評價。[9]在澳洲大學的法學院,案例研討也是教學的基本形式之一。例如在西悉尼大學麥卡瑟分校法學院,法律學士學位為全日制學習,包含有24門持續一學期的課程。其中16門核心課。核心課每周4學時,原則上是這樣分配的:1學時講授,2學時討論,1學時技能指導[10]。討論課內容基本上是案例研討。在德國法學本科教育中,學生所修課程類型包括課堂講授、練習課、專題研討課三部分。(1)課堂講授。承擔課堂講授工作的教授注重授課的理論性和系統性,旨在向學生全面傳授法學基礎知識。教學時比較注重抽象。法學教材也注重對抽象的概念和原理進行解釋和分類。學生聽完教授的某門課程后,期末時并不需要考試。(2)練習課。該課是必須通過考試拿學分的課。練習課主要是案例分析,考試方式包括閉卷考試和擬定論文兩個方面。閉卷考試進行3次,擬定論文進行2次。閉卷考試的時間通常為3小時,內容為案例分析。論文則可拿回家去寫,為期3周時間。學生只要通過一次閉卷考試和一次論文,即可取得這門課程的學分。通常情況下,閉卷考試的及格率為1/3。(3)研討課。一般選擇某個專題進行討論,主要面向高年級學生開設。專題時寬時專,無一般規律可循,但總的來說比較專。學生須在參加研討課之前的較長時間內擇定題目并撰寫論文。然后在研討課開始之前提交論文,并向參加研討課的同學分發。上研討課時,由學生宣講論文,介紹自己的觀點和論證思路,并進行論證,,然后在教授的主持下由其他同學發表意見,進行評論和批評,展開討論。教授實際扮演主持人的角色。這種研討課經常到外地甚至國外舉行[11]。
在法國的法學本科教學中,講授課和輔導課、討論課是教學的基本形式。講授課一般在幾百人的階梯教室進行,以教師講授為主,無指定課本,但開學之初教師會列出參考書目,學生如有疑問,可以在課堂上隨時舉手或以便條形式提出,也可以在課間或課后與老師單獨交流、討論。講授課的教師一般由具有一定年資、威望的教授擔任。授課內容以概念、原理、理論為主。但多穿插經典案例和最新案例。輔導課則采用小班制,一般在20人左右,任課教師通常為年輕教師,在讀的博士生或校外聘請的法律實務工作者,如律師、公證人、法官等,輔導課以案例教學為主,夾雜實例分析。如果說講授課側重法學理論、法律原則的講解,那么輔導課則重在原理的應用和發現原則的例外。在輔導課上,教師不僅通過具體案例向學生解釋相關法律原理、原則,而且引導學生運用所學的法律原則對法院的判決進行分析、評判。輔導課的學生則必須課前認真準備,課堂上積極發言,輔導課課堂表現通常占期末成績的30%,因此單純從取得學分、完成學業的角度看,學生也要在課前認真做好準備[12]。通過上述舉例可知,案例研討課是各主要法學教育發達國家向學生傳授法學原理、講授法學基本知識的主要形式。在上述國家的法學教育中,講授課在一門課的教學中所占用的學時并不多,一般占1/3左右,也不需要考試。學生要想拿到該門課的學分,必須花大力氣參加該門課的案例研討課或輔導課。案例研討課或輔導課要考試,是該門課學習任務的最核心部分。這種教學方式是符合法律知識發生規律的。
如前文所述,案例分析或案例研討是掌握某一抽象法律規定或法學理論的唯一方法。沒有相對應的案例分析,根本無法理解或掌握相應法學原理。所以,我國應當確立以案例教學為核心的多元教學模式。在案例教學中,學生在對案件事實的討論中感悟、領會法學知識,培養自身對法律事實的認識和處理能力,與單純的經院說教相比往往會事半功倍。因此,在把握傳統講授式教學方式的基礎上,探究案例的實現方式,并以案例教學為中心,探索多元化的教學模式將對法律職業人才的培養具有重要的促進意義[13]。
然而,我國法學院當前的做法與此背道而馳,一門課全部是講授課,沒有與之配套的案例研討課。這種情況必須改革。改革的最佳方案是:在課程內容設置上,必須為每一門主干課程配套《案例輔導教材》。我國法學本科的16門主干課往往都是統編教材,各高校法學院各自編教材往往也很難突破統編教材的框架和內容。但是,各高校法學院自編為主干課配套的《案例輔導教材》,將其作為案例研討課的參考教材,是切實可行的。為了進行此項教學內容的改革,必須對于本科教學方式進行改革。改革講授課獨打天下的局面。每一門課的講授課所占課時不能超過該課時的一半,另一半課時必須進行案例研討。老師通過學生在案例研討課上的表現和考試成績來評定其本門課的成績。這是世界法學教育的通行做法。所以,當前各高校法學院的每門主干課的教師組,必須收集典型、疑難案例,根據法學基礎課的知識點加以分類,并根據對應的知識點提出問題,并匯編成書,作為每一門法學基礎課的強制性的配套教學內容。
三、強化法律思維與方法、法律應用技能和社會能力的教學內容
法律思維與方法課,主要指《法學理論》、《法制史》、《法律思想史》、《法律邏輯》、《法律方法論》等課程?,F在,世界法學教育的發展趨勢是強化法律思維與方法課的教學。法律應用技能包括法律分析和推理能力、協商和爭端解決能力、法律調查方法的能力、辯論和說服能力等。社會能力包括學生將來融入社會的能力,包括職業道德、溝通與交流能力、團隊協作能力等。現在,法律教育代表性的國家的法學教育都大幅度地增加了教養學生上述能力的課程。美國法律教育屬于典型的職業教育,學生側重于實用課程的學習,對理論性課程關注較少。除選修課和必修課之外,各法學院均要求學生在三年的學習期間每年都要學習法律寫作和職業道德課程。法學院注重培養學生的十大技能:法律分析和推理能力、協商和爭端解決能力、法律調查方法的能力、法律通訊和信息利用的能力、溝通和談判的能力、組織開展法律工作的能力等。為了保證未來律師的素質,有的法學院還非常重視法律職業道德課程設置和學習,如俄亥俄州在1975年要求各法學院院長宣誓學生已經接受了10個小時的《職業責任法典》的教育。印第安納州要求學生必修“法律倫理學”之類的課程[14]。在英國法學本科教育中,第一學年學生要學習的四個模塊均是必修課:職業技能、法律程序和法律制度、公法、合同法、刑法;第二學年,學生要學習四個模塊:三個是必修課,包括土地法、侵權法、歐盟法,選修一門;第三學年,學生要學習四個模塊:只有一門必修課是衡平和信托法,其他三門均為選修課,而選修課內容各個法學院各不相同。[15]這些課程都要注意培養學生的如下能力:一是專業知識;二是專業知識應用/問題處理;三是專業資料收集和研究;四是分析、評價批評性判斷和綜合分析;五是自主學習;六是與人交流和文字表達;七是其他技巧。澳大利亞的法學院現在也日益將重心放在所謂的“技術”課程上。在法律學士學位教育中學院教授給學生的技能主要包括:(1)多領域的一般技能,如會見顧客、洽談和糾紛調處、分析和解決問題、書面和語言交流。(2)特殊技能,包括辯護、起草文件、法律研究(特別是集中在有關計算機化研究方面)、倫理學和職業責任。(3)學生實習計劃,使學生有機會接觸廣泛的法律工作環境,如私人法律服務、政府部門、公司法律部門、法庭、社區法律機構等。(4)目前法學院正在力圖推出法律實踐訓練計劃(PLT),將其并入法律學士學位教學計劃中[16]??傊?,上述所列國家的法學院不斷地增加了職業道德和職業技能類的課程。這些課程被稱為社會能力培養課。這些社會能力包括:會見顧客能力、洽談和糾紛調處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口頭表達能力、書面寫作能力、辯護技巧、起草文件、出具法律意見能力、團隊能力等。這些國家的法學課程不斷向培養這些能力的方向拓展,甚至專門為培養上述某一項能力而專門開設課程。為了順應法學職業教育的趨勢,我國高校的法學教育的課程必須向培養職業道德和職業技能方向拓展。其基本方式有兩種:一是在一些部門法、專項法的教學中,把法律職業技能培養貫穿其中,針對某一專門法,講授一項專門技能;二是開發培養某一種法律職業技能的專門課程,并將其納入課程體系之中,引導學生選修。另外,我國的法學院還要開發一批法律思維與法律方法課程。這一課程群主要承擔改變學生的傳統思維方式的任務。要使學生的思維方式與方法發生如下變化:變“傳承性思維”為“創新性思維”;變“過度抽象思維”為“經驗、例證型思維”;變“過度邏輯思維”為“發散、跳躍、非邏輯思維”;變“尋找必然性思維”為“破除標準答案思維”。教師也要改變教育思維,變“培養學術大師目標定位”為“培養能工巧匠的目標定位”。承擔上述法律思維與方法教育的課程群包括《法哲學》、《法律思維和法律方法》、《法律解釋學》、《律師辦案技巧》、《法律知識應用技能》、《思維觀念和方法論哲學》、《知識發生學》、《法律邏輯》《西方法律思想史》等課程。在這些課程的教學中,教師應當注意培養學生對于前一階段所學的法律基礎知識的綜合歸納能力,讓學生理解法律知識是怎樣產生的、應當如何用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從而加深其對法學基礎知識、理論、制度和規則的認識,提高其法律職業意識、職業技能和職業素養。
參考文獻:
[1]韓慧.論律師界對美國職業性法律教育之影響[J].山東行政學院山東省經濟干部管理學學報,2008,(3):105.
[2][15][英]卡羅琳·斯蒂文斯.英國法學教育質量的標準和保證——英國QAA2007年法律《科學基準聲明》述評[J].張朝霞,譯.中國法學教育研究,2011,(1):124.
[3]欒爽.澳大利亞法學教育透視[J].國家教育行政學學報,2010,(10):91.
[4][10][16]許洪臣,張琨.澳大利亞法學教育發展概況[J].黑龍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3,(1):106,107,108.
[5]辛崇陽.日本法學教育制度及其對我國的啟示[J].中國法學教育研究,2008,(3):88.
[7][12]張莉.道器一體,學以致用——法國法學高等教育模式研究[J].中國法學教育研究,2010,5(1):45,46.
[8][美]詹姆斯·馬克塞納.美國的法學院制是否可以作為日本法學教育的模式?——比較視野下的先決問題[J].王進,譯.法學教育研究,2010,(2):237-238.
[9]張勝利.英國法學本科教育和律師職業教育對我們的啟示——以英國西英格蘭大學(UWE)法學院為例[J].天津法學,2011,(2):105-106.
[11]肖德芳.德國“雙軌制”法學教育改革的啟示J].宜賓學院學報,2006,(9):124.
[13]江國華.法學本科教育改革研究[J].河北法學,2012,(4):58.
[14]韓慧.論美國法律教育的職業化取向[J].當代教育科學,2008,(13):38.
[17]邵建東.德國法學教育最新改革的核心:強化素質和技能[J].比較法研究,2004,(1):111.
關鍵詞:非法律專業;大學生;法律教育
法律教育是培養大學生法律意識和素養的重要途徑,但是目前高校在非法律專業大學生的法律教育方面,卻存在一些明顯的薄弱環節。加強對非法律專業大學生的法律教育,不僅是推進普法教育的有力舉措,也是建設法制社會的必然要求。
一、加強非法律專業大學生法律教育的重要性
一方面,加強非法律專業大學生法律教育,是整個社會環境的要求。群體性法律意識的提升,是建設法制社會的重要保障。大學生作為當前青年中的優秀代表,提升其法律素養不僅是學校的義務,更是整個社會的責任。特別是在整個社會守法、學法、懂法、用法的氛圍中,人們的各種行為均應圍繞著法律規范來進行。另外,加強對非法律專業大學生的法律教育也是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舉措,是構建公平、正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加強非法律專業大學生法律教育,是其個人未來發展的要求。大學生作為即將走上職業生涯的高素質人才,是推動國家經濟社會建設的生力軍。大學生法律素質的高低,不僅影響到法制社會建設進程,更是對其自身的發展帶來深遠的影響。作為在校大學生,不斷提高自身的法律素養,能夠使在未來的社會競爭中獲得比較優勢。
二、當前非法律專業大學生法律教育現狀
(一)高校法律教育概述
高校法律教育包括法律專業法律教育和非法律專業法律教育兩個層面。當前,從非法律專業學生法律教育實踐看,主要是對大學生進行法律知識普及教育,重點包括法學基本知識以及相關法學理論。與一般意義上的普法教育相比,高校的法律教育更加偏重于理論知識教育,與通常所說的法律基本常識教育有較大差異。當然,高校法律教育雖偏重于理論教育,但卻具有更加豐富的內涵,包括法律道德、法律責任義務等等。
(二)非法律專業大學生法律教育方面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高校對非法律專業大學生的法律教育的重要性認識不足
首先,高校的教材中闡述法律常識的內容偏少。在大多數高校的非法律專業學生法律教育教學中,教學內容中對法律知識的涉及面較窄。其次,是教師的教學實踐中,通常將法律教育作為思想品德類課程進行講解,并且往往由非法律專業的輔導員、學生管理人員擔任授課教師,這種教學方式忽視了法律教育課程對大學生法律素養培育以及法律意識養成方面的意義。最后,學生獲取法律知識的途徑較為單一。高校的非法律專業大學生主要通過課堂教學獲得相關法律知識。對于法律教育的相應選修課程以及有關普法宣傳教育活動的匱乏,也是體現了高校對法律教育重要性的認識不足。
2.教師教育理念的偏差
教師在進行法律教育時,往往只是從教學目標的完成角度,來開展法律知識教學活動,在這種理念下,往往會出現照本宣科的現象,特別是,關于法律教育的一些基礎知識,對于非法律專業大學生而言,具有內容枯燥、實用性欠缺的問題。同時,教師在教學中,大多忽視案例教學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學生法律意識的養成。
三、加強非法律專業大學生法律教育的措施建議
(一)提高非法律專業學生的法律意識
當前,高校的專業劃分日趨專業化和精細化,這是為了與社會需求相銜接的結果,但同時,這種專業劃分,也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非專業學生對于法律知識的認同度。對此,學校和教師應該要引導學生轉變這一固化的單一專業學習理念,積極引導學生認識到法律教育的重要性,并通過采取多樣化的教學形式,開展豐富多彩的法律知識宣傳活動,激發學生學習法律知識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進而在思想層面上,提高非法學專業大學生的法律意識。
(二)強化師資隊伍建設
高校應當重視非法律專業學生法律教學師資隊伍建設,特別是針對非法律院?;驘o法律院系的高校,以法律專業人才為主體,成立專門的公共法律知識教研室,統籌開展法律教育教學工作。同時,針對當前法律教育理念落后問題,倡導教師在公共法律教學中,以能夠樹立法制思維的案例為切入點,強化案例教學比重,促進學以致用。
(三)構建良好的校園法律教育環境
高校是開展法律教育的重要陣地,構建良好的校園法律環境,是強化大學生法律知識學習重要途徑。鑒于當前大學生主要通過課堂教學獲得法律知識這一現狀。高??蓢@普法宣傳月等時段,通過將校園廣播、專刊等傳統渠道與微信、微博等新媒體相結合的方式,組織開展豐富的法律宣傳活動,促進學生多渠道、多層次獲得法律知識,為整個校園營造更加良好的法律教育環境。
四、結語
總之,加強大學生特別是非法律專業大學生的法律教育,對社會進步和學生個人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加強大學生法律教育,是建設法治社會的必然要求,高校必須正視當前教育教學中的問題,采取切實有效地措施加以改進,著力培養守法、學法、懂法、用法的社會主義接班人。
參考文獻:
[1]周儒.高校非法學專業學生法律素養的培育[J].黑龍江教育(高教研究與評估),2014,(09):78-80.
[2]周儒.高校非法學專業學生法律素養的培植[J].高教研究與實踐,2014,(02):30-33.
[3]莊洲鴻.淺析加強非法學專業大學生的法制教育[J].今日中國論壇,2013,(11):116+119.
關鍵詞:法律素養;大學生;機制
中圖分類號:G64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4107(2016)01-0089-02
素養是指“由訓練和實踐而獲得的技巧或能力”[1]。大學生法律素養的培育不僅包括基本法律知識的學習,還應包含法律實踐能力的培養和法律信仰的形成?!胺芍R是培植法律素養的基礎,法律能力是落實法律素養的核心,法律信仰是奠定法律素養的靈魂?!盵2]大學生法律素養培育是一個系統工程,它不僅關系到大學生的全面發展,更關系到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的推進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踐行。目前高校大學生法律素養培育呈現出割裂性、短暫性和分散性,應根據協同管理的相關理論,落實多方主體的教育責任,形成多部門協同教育機制。
一、大學生法律素養培育現狀
(一)形式單一,師資力量薄弱
目前高校大學生法律素養的培育以傳授法律知識為主,進行法律素養培育的主體是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八枷氲赖滦摒B與法律基礎”課總學時為48學時,用于法律部分講授的課時一般不超過24學時。由于課堂學時限制,任課教師對法律知識的講述只能點到為止,難以展開;有的任課教師因為自身對法律知識掌握不夠,只能略講甚至不講。在有限的課堂講授環節中,學生獲得的法律基本知識不夠完備,難以形成對法律體系的全面認知和深入理解。
(二)法律類通識選修課程體系不完備
通識選修課是非法學專業學生獲得法律知識的重要途徑。但是在全校性通識教育公選課體系中,法律類課程開設的比例十分有限。很多課程是由法學專業教師在工作量未完成的情況下開設的選修課,開課自由度較大,講授體系較為隨意,沒有形成持久穩定的法律類通識選修課程體系。
(三)專業教育與法律素養培育割裂
一方面,在專業培養方案實施過程中,從事專業課教學的教師自身未經過法律知識培訓,對法律了解不夠深入,不能夠在專業教育同時穿插講解法律知識;另一方面,為了保證專業課學時,很多專業培養方案將法律類課程設定為專業選修課或者干脆直接刪除。很多專業學生所接觸到的法律類課程僅有一門“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缺少與本專業相關的法律知識的系統培育。
(四)非法學專業大學生參與法律實踐的機會較少
在學生社團中,“大學生法律援助中心”是為數不多的以大學生法律實踐為目的的社團。在進行成員招募時,此類社團僅針對法學專業學生,社團成員專業構成較為單一。這就使得非法學專業大學生參與法律社團活動、進行法律實踐的機會較少,大學生所掌握的法律知識不能夠運用到法律實踐中,形成法律知識與社會實踐相分離的情況。
二、大學生法律素養協同培育的意義
協同理論是管理學系統科學中的術語,也稱“協同學”或者“協和學”。協同理論創始人哈肯認為,所謂協同,就是為了實現系統整體目標,系統內部各子系統之間相互配合、相互協作、相互支持形成子系統之間的協同與關聯,最終形成1+1>2的整體放大效應[3]。教育部于2012年形成了以任務為牽引的協同管理理念,將協同管理理念和高校實踐結合在一起,發掘了該理論的應用可行性。大學生法律素養的協同培育是基于高校各職能部門的優勢而采取的多層次、多方面的系統化培育方式,具有現實可行性。
(一)目標具有一致性
協同就是為了共同的目標,協調各相關子系統,將子系統無規則的獨立運動整合為有序的關聯運動的過程。大學生的全面發展是高校教育工作者共同的服務目標。雖然現階段大學生法律素養培育呈現出分散化、無序化的狀態,但是各個部門對大學生成長成才進行服務的目標具有一致性,具有協同管理的良好基礎。
(二)各職能部門具有協同培育的溝通基礎
大學生法律素養協同培育的重心是培育流程的系統性和整體性。各高校應從頂層設計角度進行整體規劃,將大學生法律素養培育當作各職能部門的共同目標。在此目標的指引下,教務部門、學生工作部門、團委、宣傳部門應根據自身職責和優勢,制定適合大學生法律素養提升的工作內容。根據部門職責在保持目標一致性、教育整體性的基礎上,各部門可以分模塊、分內容操作,采取切實可行的具體措施,落實大學生法律素養培育任務。
(三)整合資源,優勢互補
大學生法律素養的協同培育需要協調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輔導員、法學專業教師等主體之間的關系。傳統的教學環境下,三者對學生的法律教育內容存在一定差異。但是,他們服務對象卻是相同的。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建立的教學資源網絡,可以供輔導員和法學專業教師借鑒;同樣,法學專業教師搜集的案例和視頻等資料,也可以提供給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用于課堂教學;而輔導員可以隨時反饋學生的思想動態和法律實踐進程。學校如果能夠以教務部門為主導,提供一個公共教學資源平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進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流,達到信息協同的效果。
三、大學生法律素養協同培育的路徑選擇
(一)以“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為先導,整合法律教育師資力量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是大學生接觸的第一門與法律相關的課程(對很多專業的學生而言,也是唯一一門與法律相關的必修課)。高校教育工作者應有效利用“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的教學環節,對法律部分的知識進行系統提煉,加深學生對于法律的認識。但是,承擔“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教學任務的任課教師,大多是哲學、史學背景者,具有法學專業背景者不多。很多任課教師法律功底較弱,講解不夠深入。在這種情況下,學校教學管理部門可以與法學院協調,邀請部分法學專業教師參與“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的教學?!八枷氲赖滦摒B與法律基礎”中涉及法律知識的內容,學??梢园才沤o法學專業教師講授,以加強法律部分的教學效果,加深學生對法律內容的印象。
(二)健全法律類選修課體系,注重隱性教育平臺建設
專業培育方案的課程設置總學時有限,若將法律類課程強行加入各個專業培養方案中,是不切實際的。在這種情況下,學校需要協同法學專業教師、紀委、學工部門,以開設穩定性通識選修課的形式,開設一定數目的法律類課程供非法學專業學生選擇。學校需要從政策層面對法律類通識教育公選課體系建設進行制度保障,例如,制定法學類公選課的開課條件和考核辦法,對教師進行一定的工作量補貼;鼓勵法學專業教師長期開設穩定性選修課,在工作量考核和教學改革項目評選中給予一定的政策傾斜等。在大學生生活的公共空間中,各類宣傳活動、微博、微信平臺的信息均可以成為大學生法律教育的有效途徑?!胺欠▽W專業學生法律課程設置有限,不能滿足學生需要,隱性教育使大學生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識不單單只出現在課堂中,而是滲透到大學生的生活中,特別是大學生主要生活和學習的校園中?!盵4]學校應協同法學專業、學工處、宣傳部、紀委等部門,將生活中的案例制作成形式多樣的宣傳畫、文化長廊、微視頻、微電影等,投放到大學生網絡空間中,做到大學生法律素養與媒介素養提升的共贏。
(三)加強教師培訓,達到專業教育與法律素養培育同步
針對專業教師法律知識缺失的情況,學校應對教師提供必要的法律知識培訓,鼓勵教師學法、知法、用法。學??梢云刚埉數胤ㄔ?、檢察院或律師事務所的相關人員進行法律知識普及,結合專業方向為教師舉辦法律專題講座;“教育主管部門、學校、教育機構應該進一步加強教師法律法規意識教育引導工作,幫助廣大教師進一步提高法律法規意識,可以制訂學習計劃和把法律法規的學習作為廣大教師的必修課程和常設課程,并經常進行考核,以提高廣大教師的教育教學法律法規修養?!盵5]在鼓勵教師進行法律學習的同時,相關專業負責人應引導教師將法律知識與教學內容相結合,將法律教育融入專業課教學環節。例如在廣播電視學專業“傳播學”的教學過程中,教師可以將網絡謠言的傳播作為案例進行分析,將《民法》中的侵權責任、《刑法》中“謠言入刑”等相關內容滲透到講課過程中。這樣講解,學生既掌握了傳播學的基本知識,又通過案例了解了實踐知識,提高了法律意識。
(四)以社團活動為載體,搭建法律實踐平臺
大學生社團活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為校園增添了別樣的光彩,但是這些社團活動個性明顯,整體性和系統性較差。若能夠以某個法律問題為主題,引導各個社團以自己的形式展開普法活動,必將大大提升法律宣傳的受眾面。校團委應協同各社團組織引導法學專業學生發揮輻射和帶頭作用,吸納非法學專業學生參與“大學生法律援助中心”等普法社團;各學院應協同安排,組織非法學專業學生觀摩法庭審判,增加非法學專業學生參與法律實踐的途徑。
學校各部門由于工作內容不同,在學校育人過程中所承擔的教育任務亦有所不同。協同的過程就是高校各職能部門育人功能的整合過程。在大學生法律素養培育過程中,學校紀律檢查委員會可以為大學生開設關于反腐廉政的講座,引導大學生對職業犯罪保持警惕;學工處應及時通報在校大學生犯罪的相關案例,引導大學生知法守法;保衛處應為大學生開展人身安全教育和生活防范的講座;教務處應對大學生違紀事例進行通報,引導大學生對違反學校紀律的行為引以為戒;宣傳部可以制作普法宣傳的微視頻,建立普法教育資源庫。只有整合學校各職能部門的力量,形成法律素養的協同培育模式,才能真正發揮高校對于大學生全面發展的推動力量,完成育人目標。
參考文獻:
[1]素養.百度百科[EB/OL].[2014-12-20].http://baike.
/link?url=w1ykZX-85Xl8w2k0YP_Y-f31j2-
EVvZoa2RDG1d1RjUOQpI8AjolBZLjxZzdWzOs3iWIq89tt-
EvPBYzP1NTg_Ga.
[2]許平.大學生法律素養培育研究――以加強高校校園文
化建設為視角[D].上海:華東師范大學,2012.
[3]白列湖.協同論與管理協同理論[J].甘肅社會科學,
2007,(5).
[4]周儒.高校非法學專業學生法律素養的培育[J].黑龍江
教育:高教研究與評估,2013,(9).
法律知識缺乏法律知識是法制教育的基本內容,是提高法律素質的基礎條件,是培養法律信仰的前提條件。學生并沒有通過本課程獲得應有的法律知識。法律能力欠缺法律能力是法制教育的目標,是體現大學生法律素質高低的一個重要因素,主要包括守法能力、用法能力和護法能力三個方面。第一,守法的自覺性低。第二,用法能力弱。第三,大學生護法主動性不夠。很多學生還是一種明哲保身的態度,遇到違法犯罪行為時,許多學生缺乏與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勇氣。法律信仰缺失通過法律知識的傳授,讓大學生具備法律能力,從而實現大學生對法律的信仰。美國著名法學家伯爾曼曾說“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钡珡默F實來看,由于受中國傳統思想的影響、對法律知識了解太少等原因,非法學專業學生還缺失法律信仰,如懷疑法律的作用、強調權利而弱化責任、拒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等。
2加強非法學專業學生法制教育的原因
2.1社會發展的需要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地位越來越廣泛地得到國際社會認可,以及世界經濟一體化程度越來越深,必然要求所有市場參與者都要遵循統一的規則和制度,在這樣的國際國內社會大背景下,法律手段對全部社會生活和社會關系的調節越來越廣泛,社會對個人所具備的法律知識和掌握的法律技能的要求越來越高,同樣對青年大學生所要求具備的法律素養也越來越高,因此,加強對青年大學生對法律知識的學習、掌握和運用就成為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
2.2學生自身發展的需要
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速度加快,全面融入國際化的程度越來越深,國家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改革不斷深化,特別是在依法治國方略不斷深入推動的背景下,經濟社會的一切活動必須在法治的軌道內有序進行,青年大學生遲早要融入經濟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對法規制度和社會規則的遵守就成為青年大學生適應社會發展的基本素質要求。同時,青年大學生在校學習特別是步入社會生活后,法規制度對其個人行為的約束無時不在、無處不在,若違反法規制度的禁止性規定,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甚至懲罰,這對青年學生的成長進步必將造成巨大傷害。此外,青年學生在社會生活中,還可能面臨各種合法權利的侵害,這時青年學生就不得不利用法律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因此,利用青年大學生在校學習時間進行全面普法教育,對學生適應社會發展、規范個人行為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十分必要和有價值。
2.3降低普法成本的需要
效益原則要求我們盡量用最小的成本辦最大的事。社會普法教育的貫徹實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占用大量的社會資源,其運行成本較高,不是貫徹執行效益原則的最佳實踐路徑。對在校青年大學生加強普法教育,是有效降低社會普法成本的重要途徑和方法。隨著近年來大學招生規模的不斷擴大,將近六、七成的參與高考的青年學生走進高校學習,利用高等學校優勢開展對非法學專業青年學生的普法教育具有明顯效益。高校有豐富的法學資源,如法學教師、法學社團、教室、圖書館和開設法律公共課等,對于非法學專業學生的普法就可以便捷地利用本校的資源,而不需要另行配置相應的社會法律資源,這為普法節約了相當的人力、物力資源。同時,基于高等教育自身的特點,一方面學生在校學習期間能靈活機動地安排學習,學生有較充足時間利用學校的公共法律資源開展自我普法;另一方面,高校在校學生能有效集中,也為開展普法教育提供了時間便利。此外,高校學生具有一定的知識儲備量和較高的知識接受能力,對他們開展普法教育效果明顯。因此,為降低普法成本,加強對高校非法學專業學生進行普法教育是有效選擇。
3加強對非法學專業的大學生法制教育的措施
3.1加強組織領導,切實擺正法制教育地位
依法治國觀念已為國人所認可,為了讓普法落到實處,取得成效,組織普法教育的國家行政管理部門,首先應高度重視普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改變“法制教育”從屬于“德制教育”的觀念,讓“法制教育”有自身獨立的地位。其次,加大高校對非法學專業學生普法的資金投入,為高校進行普法教育提供資金保障。高校是對非法學專業學生普法的具體實施者,各高校應與國家達成共識,積極配合國家普法的要求,組建一支高質量、高素質的普法隊伍,保證足夠的課時量,提供充足的學習資源,讓青年學生通過普法教育切實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質。
3.2加大部門法法律知識的容量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這本教材中涉及的法律知識只是法的一點表面知識,并未涉及到主要部門法的具體知識。針對非法學專業學生的法律知識,在內容的選擇上,應當以社會的需要和學生實際所需進行選擇,即應選擇能為學生所掌握和運用的具體的法律知識。如在校大學生易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這就有可能觸犯我國《刑法》里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財產權利犯罪,那么現行《刑法》對這些犯罪的構成要件及處罰是如何規定的,應讓學生學懂弄通;又如每位大學生畢業后必然要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而勞動合同與就業協議之間的關系和區別是什么,一份真實有效的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又是什么,當自己的相關權利受到侵犯后,如何運用法律的途徑維護自己的利益等等,都要向學生講清楚;再如與自己一生幸福有關的婚姻,其結婚的條件的是什么,哪些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等,像這樣的法律知識由于涉及到具體的權利義務,也能為學生將來步入婚姻解決實際問題,也容易使學生感興趣,這些知識就更要為學生講深講透。
3.3改革普法方式
以往,對非法學專業學生的普法方式主要是教師對《思想道德修養及法律基礎》里的法律知識進行講授,由于課程內容空洞,授課方式單一、課程缺乏長期性和長效性,使得學生對法律知識的學習無興趣,重應付。因此,應結合當前社會變化發展的實際,改進普法方式。
3.3.1充分發揮法學專業學生的專業特長
現大部分高校開設了法學專業,為保證非法學專業學生法制教育的長期性、長效性,充實法律知識內容,豐富普法方式,高校應充分發揮本校法學專業特點和學生的能動性。第一,由法學專業的學生組成專門的社團,如法律援助中心,以第二課堂為基礎承擔本校非法學專業學生在校期間的法制教育工作,如在本專業老師的輔導下,針對同學們常出現的法律問題,以法律專題的形式對本校非法學專業學生進行課程培訓,這不但使非法學專業學生的法制教育得以長期有效的開展,同時也提高了法學專業學生的法制意識和實踐能力。第二、開展豐富多彩校園法律文化活動。
司法考試作為一種職業準入考試,是初任法官、檢察官以及取得律師資格必須具備的條件之一。其目的是為了通過合理、公正、公平的科學考試方法,來檢驗應試人員是否具備從事法律職業所應具備的基本能力。那么,在針對司法考試制度合理性激烈爭論的情況下,如何才能正確發揮司法考試對法學本科教育的促進作用?在司法考試成為法律職業準入條件的前提下,我國法學本科教育又該采用何種教學理念和方式來平衡其與司法考試之間的關系?矛盾是對立統一的,要處理好這些問題,一方面要認識到司考和法學本科教育各自本身存在的缺陷;另一方面還要正確認識當代國情下,走什么樣的道路才能培養出適合中國社會需要的法律人才。統一好二者之間的共同目標,盡可能減少司考制度對法學教育的沖擊。
一、司法考試與法學本科教育現狀分析
(一)司法考試現狀
2002年開始,我國實行統一的司法考試。在此之前,全國沒有嚴格統一的法律職業準入標準,法律職業隊伍非?;靵y,其受教育背景以及自身素質良莠不齊。司法考試制度的正式確立與發展,不僅規范了法官和檢察官的任職標準,使我國法律職業者的素質邁向了更高水平,而且為我國司法公正的實現提供了更好保障,對中國法治建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但是,司法考試制度自實施以來的實際效果與我國法治發展仍存在某些不洽性,不利于法律應用型人才的發展。到目前為止,我國司法考試存在“考題過于側重考查對基本法律條文的記憶,而考生運用法律思維和邏輯推理分析問題的能力考查則較少以至于與法律實務應用相脫節”的狀況;甚至更有引導法學教育向“應試教育”模式轉變的趨勢,即考前司法考試輔導機構把原本法學教育4年甚至更長時間所學習的知識在短短的幾個月內就能將其培訓完畢。這種僅為了通過考試而針對性的速成復習方法,導致通過司法考試的考生尤其是非法本的考生的法律基礎并不牢靠,更不用說他們分析應用法律實務的能力。
(二) 法學本科教育現狀
德國學者Adolf Wach曾經對德國法學教育的情況做如此描述,“不需要更多的論述,就可以發現,灌輸式講授使得許多人懈怠于獨立學習,學生們逃跑到補習人員那里尋求幫助……這表明,大學課程缺乏教育力;對內容上的要求太多,而在培養學生認識能力上又做得太少”[1]。中國的法學教育與當時的德國相類似,所采取的是大陸法系國家比較盛行的教學方法――講授式教學方法(又稱大陸法教學方法),這種教學方法受傳統教育觀的影響,其核心是“倉庫理論”,它以教師為圓心,把學校當成單純傳授知識的場所,把書本當作主要的教學內容,把學生當成被動接受知識的工具,把分數看成是評估學校教育、教師教學和學生成績的唯一標準[2]。這種模式下,學生只需要跟著教師的思路“上課做筆記,下課記教材上的概念和法條”。這雖然培養了大部分學生扎實的理論基礎和出色的學術能力。但是,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會相對缺乏,視野也會因此變得單一和狹窄,對今后繼續進行學術深造或是對將來從事法律職業都會有一定的限制。
二、司法考試與法學本科教育的關系
“法學教育是司法考試的根基,對法學教育來說,司法考試也是一把雙刃劍”[3],理論上而言,實行司法考試制度,不僅可以促進法律職業共同體的形成,而且對法律教育的發展也將有著深刻影響。當二者形成雙值交集良性互動關系時,法學教育與司法考試相得益彰,健康發展,而當二者脫節時,就將導致結構失范和發展失衡[4]。
(一)司法考試和法學本科教育的統一性分析
司法考試作為從事特定法律職業的資格考試,實際上是在法學教育和法律職業之間架起了一座橋梁,也是促進法學教育與司法實務之間聯系更加緊密的重要紐帶[5]。
從司法考試的考察內容來看,其特點表現為側重考查考生對法律專業知識的掌握和理解程度,利用專業知識進行案例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而法學教育作為基礎性教育,能幫助參加司法考試的考生儲備足夠的法律知識,為他們打下扎實的理論基礎。
從司法考試和法學教育的共同目標來看,它們之間具有一致性。法學教育能夠教育和培養法律人才,司法考試則是法律人才從事法律職業的必經之路,法學教育應該成為司法考試的基礎,而司法考試反過來又能檢驗和衡量法學教育成果的質量。盡管二者在許多方面都存在沖突,但都是為了我國的法治建設而教育和選拔出優秀高質的法律人才。因此,一種符合社會實際需要的司法考試制度對于法學教育實質上是具有一定的積極引導作用;高水平的法學教育也能為司法考試培育出更多高素質的人才。
(二)司法考試與法學本科教育的沖突性分析
司法考試制度的設立,本應拉高從事法律職業的門檻、選拔社會需要的精英化法律人才,使法學更具專業性和獨立性。但是,現行的司法考試制度并沒有對考試主體進行限制。根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規定,具備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并具有法律專業知識這一條件的人員,均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6]。這使得接受過法學教育的學生所具有的專業優勢不復存在;中國的法學教育也會因此被誤導為從事法律職業的“非必要性”教育。并且在司考培訓這種“抓重點,突難點,放棄不考知識點”機械化考試培訓模式的影響下,同一個司法考試分數,對于也許只花了幾個月時間準備的非法學本科畢業(以下簡稱“非法本”)考生和花了4年甚至更長時間準備的法律專業的考生意義也完全不一樣。許多通過司法考試的考生實際上并不具有作為一個法律職業者所應具備的素質和能力。這種現象大大沖擊了我國的法學教育,并嚴重阻礙了我國法學教育和法治建設的健康發展?!凹热环▽W和非法學本科生有同等機會參加司法考試,法學院的本科教育又可以被3周左右的司法考試培訓班所代替,用四年攻讀法學本科、用三年攻讀法學碩士、用三年攻讀法學博士,也就變得沒有什么意義了?!盵7]也就是說,不論何種身份,只要能通過司法考試就能從事相關法律職業。于是,又回到之前所說的司法考試有使法學本科教育向“應試教育模式”轉變的趨勢,而這種趨勢自2008年允許大三學生參加司法考試之后,便愈加嚴重。大部分考生將精力放在司法考試復習上,忽略了本科階段法學基礎理論的學習。學校為了不影響學生的職業生涯,甚至給予學生有針對性的教學來配合輔導他們通過司法考試,從而在應試教育的路上越走越遠。
三、司法考試與法學本科教育沖突的原因
(一)司法考試是西方相關制度移植的產物
我國現行的司法考試制度是移植西方司考制度的產物,尤其是受美國、日本的影響。如圖1,在美國,想要成為法官、檢察官,必須先成為律師;而要成為律師,就必須取得法學碩士或博士學位并通過律師職業資格考試;在日本,司法考試也是擔任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的必要考試,但與美國不同的是,不需要以成為律師為前提,而且非法律畢業的考生也可以參加。由此可以看出我國司法考試制度的初衷是:一方面希望同美國一樣建立一個統一規范的法律職業入口,改變法院、檢察院和律師考試標準、內容不一的局面;另一方面又進行了關于日本考試主體資格的借鑒。然而在移植過程中,由于與其他國家的制度、背景不一樣,顯現出更多的則是水土不服,與我國實際不相適應。
我國的法學本科教育是法學起點教育,卻不是司法考試的必要條件;而在美國,一般意義上的法學本科是不存在的,他們的法學碩士教育是法學起點教育也是取得考試資格的硬性條件,這造就了移植的第一個矛盾點。雖然日本和我國一樣,司法考試都對非法學考生開放,但是,日本的司法考試制度無論是從考試內容、方式還是考試通過率來看,都遠比我國嚴格,此為移植的第二個矛盾點。
(二)司法考試與法學教育定位沖突
我國司法考試制度與法學本科教育在定位上存在一定的偏差,如司法考試是為了選拔優秀的職業型法律人才,而法學本科教育的定位則為通識教育,其側重培養的是“法學者”,不是“法律職業者”,偏重法律基礎知識和抽象理論的考查與教育,對學生法律思維的培養有所不足。而法律思維在法學中實際上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一端連接著處于形而上層面的法律知識,另一端連接著形而下層面的法律實際應用,是法學教育與司法考試能夠契合的基礎和平臺。對法律思維的忽視導致了我國應用型法律人才的減少,而應用型法律人才又是司法考試所需要的。于是,就導致我國的司法考試與法學教育呈現出銜接性不強甚至相沖突的情況。
總體來說,我國的司法考試和法學教育之間并不是完全排斥的關系,它們彼此的發展都需要通過借助對方的優勢彌補自己的不足。因此,不應當用主次來衡量二者的地位,而應以相輔相成的辯證思想去引導司法考試和法學教育走上良性互動,在互動中不斷改良的道路。
四、司法考試與法學本科教育沖突的協調措施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曾憲義曾說過,不斷健全、完善的高等法學教育體系,也是保證國家司法考試健康發展的前提。沒有完備的、成熟的法學教育,國家司法考試只能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8]。完善的法學教育能夠為中國實現法治現代化奠定基礎,為司法考試選拔優秀的法律人才提供一個前提條件。
(一)保持法學教育的相對獨立性
“法學教育的優勢是基礎理論、學術精神以及人文修養,而這種優勢是很難令學生通過司法考試的。如果把法學教育當做司法考試的培訓班,則無疑又是一種對優勢和資源的浪費。”[9]因此,基于司法考試的性質,法學教育首先要做的應該是進一步認識到法學教育的職業性特點,更新“重理論、輕實踐”的傳統法學教育觀念。但是,這也不能使法學教育為了迎合司法考試而盲目妥協,因為法學教育本身是一種多元化的教育體系,為國家培養的是綜合性的法學人才,而不是單指司法人才。所以法學教育應保持自己獨立的地位,不要成為也不該成為司法考試的附屬內容。而是在充分發揮法學教育理論優勢的前提下進行合目的性改革,讓自己處在相對獨立又能彼此互動的地位。
(二)改革法學本科教育的內容與方式
我國法學教育的根本問題就是與法治實踐相脫節[10]。法學教育的目的不僅僅要傳授知識,還要“解惑”。教學生如何自己運用法律思維解決司法實踐問題比教學生“法律是什么,法律怎么樣”更為重要,也是司法考試迫切需要考生具備的一項能力。因此,為了更好地與司法考試制度相銜接,應當改革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法學教育可以借鑒英國的法學教育模式①,也可以適當采用美國的“案例教學法”――“要求學生從司法審判的角度去閱讀案例,學會如何通過案例進行推理,學會從特殊情況演繹出一般原理”[11]。每周安排1―2節案例教學課以及進行適當的模擬法庭練習,通過案例和角色扮演來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以及分析運用能力。將法律思維與法學教育方式進行有效結合,既能擺脫學生被動機械式地接受知識的狀態,也能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促進教師和學生之間的交流互動。
(三)提高司法考試報名門檻
司法考試的目標應是使法律從業人員精英化,只有設立嚴格的司法考試制度,提高司法考試內容難度和考試報名門檻,限制法律職業者的人數,才能從根本上杜絕“泛化”現象。司法考試難并不是一件壞事,比較難的考試能夠檢驗應試者的法學專業功底和處理復雜問題的能力,還能給社會公眾一種法律專門人士需要經過艱難考試才能獲得其資格的外觀,增加普通民眾對司法過程和結果的信心[12]。非法學本科畢業人員參加司法考
試,在一定程度上來說,對法治精英化很不利。與醫生相類似,法律也是一門技術,也需要經過一定訓練熟練掌握技術核心的人來駕馭。從事法律的人員,往往掌握著“生死大權”。很多時候一個證據或者法條的紕漏,都將影響個人的一生,甚至影響整個社會的和諧。而 “非法本”學生并沒有接受過法學本科這一過渡性的教育,缺乏專業人員的正確引導,對法律知識并沒有一種系統性的學習,這很可能導致“非法本”學生對法律理念產生一定的誤解,影響社會法律職業的發展軌道;另外,要突出法學教育在司考中的基礎性地位,就必須嚴格區分法學本科和非法學本科的界限,保障法學本科與生俱來的優勢。即使不取消“非法本”考生的考試資格,也應該設置另一道基礎性考試程序,在檢驗完“非法本”考生是否達到法學學科所應具備的基礎理論知識水平之后,再允許考生報名司法考試。對于法學本科生,也應當在全面完成大學四年的系統學習之后才能報考。這將在一定程度上促進法學本科教育目標和功能定位的正確回歸。
(四)嚴格限制司法考試通過率
如下圖所示,法的發展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密不可分。在經濟帶動我國法律發展的同時,司法考試通過率也隨著法學教育的不斷擴張而得到提高,這使我國出現“法律人數過剩和人才奇缺并存”的奇特景象[13]。更有學者認為,盡管法律人相對飽和,但是真正有法律素養、符合法律職業要求的并不多,這嚴重制約了我國法律精英化的進程。因此,應該本著“寧缺毋濫”的觀念,嚴格地限制司法考試通過率,建立一個人數少但是社會地位高的精英化的優質法律職業共同體。
(五)完善司法考試內容
我國的司法考試分為四部分,前三部分為客觀題,只有卷四是主觀題。這種命題方式不能全面考查考生諸如法律思維能力、法律分析能力。也會將考生引入“只要對法條一般性掌握即可應付大多數客觀題”的誤區。對人才選拔最為重要的知識儲備水平和法律能力綜合性考查成了司法考試的盲區,這與司法考試選拔目的并不一致。因此,司法考試側重點的轉變將直接關系到我國法律人才的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