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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會計制度;稅收法規;差異;建議
會計和稅法是緊密聯系的兩大領域。稅收是以會計信息為基礎的,而征稅的結果又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經濟利益和會計信息,因此兩者在本質上是無法分離的。隨著我國實踐的發展和國際化的推進,會計制度和稅收法規的分離得到了廣泛的認同和支持。但是,分離所引起的差異化對于企業的稅收核算也帶來了負擔,增加了會計核算成本,加大了避稅的動機,這對于經濟改革是不利的,因此應通過兩者的差異分析來協調兩者之間的關系,促使兩者之間的協調發展。
一、會計制度和稅收法規之間的關系
會計和稅法是我國經濟體系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兩者之間既有聯系又有區別。會計立足于微觀層面但是卻影響到宏觀,會計信息是征稅的基礎,稅收法規是國家為了保證宏觀經濟的運行和納稅人的利益而制定的法規,但是稅法規定會影響會計的確認。因此,兩者是相互作用的。但是,從總體上看,兩者又是按照各自的方向獨立發展的。會計和稅法不同的目標、原則和規范決定了兩者之間的差異性。例如,會計目標是為利益相關者提供決策有用信息,而稅法的目標是保證國家財政收入和調節經濟運行,目標的不同會導致兩者在原則、處理方法和程序上的不同。決策有用性決定了會計原則更注重實質性,會計方法的選擇也更注重經濟實質,而稅法調控和保證的目標導致稅法的原則和處理程序更具有強制性。所以,以上差異的存在使會計制度和稅收法規呈現分離的態勢,但是兩者之間的聯系也為我們促使其協調發展提供了可能。
二、會計和稅收模式
從世界各國的發展來看,主要存在兩種稅會模式,第一種是以英美為代表的分離模式,第二種是以法德為代表的統一模式。分離模式是基于高度發達的資本市場建立的,強調市場調節,企業的會計信息主要是為投資者、債權人服務的,因此要求會計信息要按照會計準則進行編制,而納稅時再按照稅法進行調節。統一模式強調政府的作用,會計信息的作用更加關注對于宏觀調控的需求,因此財務信息應該按照稅法的要求進行公開。根據我國經濟發展的軌道,我國稅會模式經歷了從統一到分離的轉變。在計劃經濟時期,我國企業沒有獨立的經濟地位,國家既是所有者又是管理者,因此會計和稅收應該保持一致,雖然這種模式有利于國家的調控管理,但是卻束縛了企業的發展,不能適應多變的經濟環境。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的改革,市場經濟逐步占據了主導地位,我國的會計準則逐步實現了與國際的趨同,會計制度不斷得到完善和發展,會計信息更主要的是服務于股東、債權人等利益相關者,而不僅僅是滿足政府的要求。但是,由于我國市場經濟還處于初始階段,會計信息的作用還應具有宏觀管理的作用。另外,美國過渡分離的稅會模式也表現了一些弊端,削弱了稅法對于會計信息的監督和保護作用,進而造成企業的財務危機。所以,即使在國際趨同的背景之下,我國也應該探索適合自身狀況的稅會模式,而不僅僅照搬國外的模式。所以,在實行分離模式的背景下,由于兩者本質上存在的差異,兩者的差異不可能完全消失,所以我國應該從制度設計上協調兩者的關系,從而實現協調發展。
三、選擇分離模式的原因
(一)兩者的目標差異不可消除
根據我國會計準則的規定,會計的目標是為使用者提供決策有用信息。而稅法規定,其基本目標是保證財政收入的實現,維護公平和調節經濟。兩者目標的不同造成其管理流程及原則和核算的不同,而這兩者的目標差異是無法消除的,所以稅會分離模式是適應我國經濟發展趨勢的必然選擇。
(二)我國的經濟發展狀況
隨著我國改革的推進,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完善和發展,市場在經濟發展中發揮著更大的調控作用,宏觀調控和市場調節共同影響我國經濟發展。因此,在處理市場與政府的關系時必須強調以市場為主和適度干預的原則。這樣既能彌補市場的內在缺陷,又能減少因市場發育不完善造成的不合規行為,從而引導市場良性發展,而稅收可以作為國家市場干預的一種手段。因此,我國的經濟管理體制特點決定了國家必須采取政府調控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的方式,從而決定了我國信息使用者對會計信息的需求特征要求。國家作為主要的投資者,企業應該按照國家的規定向政府部門提供會計信息,所以在現有條件下為了實現當前的目標,在采取分離模式下,采取稅法和會計制度適當的融合是合理的。
(三)法律環境的影響
我國的法律體系對我國基本的經濟制度進行了保護,其特點充分體現為將之作為立法的目標和原則,同時強調共有財產和私有財產的平等保護原則。這樣的法律精神要求我們把會計目標確定為多元的,因為會計信息使用者既有公有制經濟實體,也有私有制經濟實體,所以委托責任和決策有用成為雙重的目標。從利益保護來看,法律要求平等的保護公有資產和私有資產,這意味著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均應得到保護,所以在制定會計準則時應考慮到不同利益相關者的要求,恰當的稅會模式就成為調節這種目標的手段,既不能過于強調稅收的作用,又不能只考慮部分利益相關者的要求。
我國長期以來延續了大陸法系的特點,特別是經濟轉軌時期,體制的變革會造成我國現行法律體系內在的不協調,再加上法制建設的不完善,就會導致經濟狀況和法律的脫節。與此相反,我國的會計準則的制定卻相對超前,尤其是最近幾年的國際趨同改革,兩種體制的不同步造成會計制度和稅收法規的差異逐步加大,制約了兩者之間的協調。
總之,我國稅會分離模式是必然的選擇,我們決不能回到統一的道路上去,這要求我們在選擇分離模式時應把握適度原則。尤其在我國資本市場發展尚不完善、會計制度和稅收法規尚需規范的階段,積極發揮兩者的作用對于維護社會的利益和私人利益具有重要的意義。因此,我們認為,應該積極的協調兩者之間的差異,合理把握分離的“度”,針對不同的差異采取不同的措施,進而促進稅收和會計之間的和諧。
四、協調的建議和措施
針對稅收的計稅基礎與會計制度的差異,本文針對差異的類型,從宏觀和微觀兩方面提出相關的建議。
(一)微觀方面
企業在納稅時的計稅差異主要分為可調整差異和不可調整差異,針對不同的差異類型應分別采取不同的態度。
1.可調整差異
該差異主要包括收入項目和成本項目。對于收入差異的調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收入范圍。稅法所采用的列舉法是不科學合理的,因此相關部門應該加快法規的完善建設,會計收入概念的擴大使得我國對會計收入的定義逐步放寬。二是收入確認。稅法對于收入的確認較為寬松,而會計卻相反,考慮到當前稅收過程中出現的偷稅漏稅等問題,稅法在收入的確認上應該和會計準則相趨同,注重嚴謹性和實質重于形式,縮小兩者的差異。三是計量差異。兩者理念的不同造成計量的差異,為了確保企業的持續發展,現行稅法應該贊同會計的合理做法,實現向會計準則的轉變。
對于成本差異的調整,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一是扣除時間和金額的差異。稅法對于納稅時間進行了明確的規定,目的在于嚴格征管,保證稅收的實現,從這方面來說是合理的。我國稅法明確規定了扣除項目的最高限額,目的是控制企業濫用扣除條款,但是有些項目過于嚴苛,不符合企業的現狀。因此,稅法可以在規定一定比例的同時允許適度的浮動范圍,以滿足企業根據自身需要自主選擇的要求。二是對于資產和負債項目的計稅差異。本文認為,在現有市場經濟發展環境下,在市場經濟主體的法律意識不太強的情況下,應該按照稅法的要求進行征稅,以確保納稅主體更好地履行納稅義務。
2.不可調整差異
不可調整差異主要是由于稅法和會計目標的不同造成的,難以通過兩者的趨同來實現。針對此類問題,本文在借鑒國外做法的基礎上認為,應該不斷完善會計和稅收法規建設,加快信息披露制度建設,幫助信息使用者和征稅機關及時了解相關的調整事項,減少稅會差異造成的不利影響。
(二)宏觀方面
從全球的實踐來看,沒有最優的稅會模式,只有適合本國國情的稅會模式才是合理的和值得我們探討的,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議。
1.完善會計制度,實現稅法主動向會計趨同
我國會計準則不斷實現與國際的趨同,會計準則的建設不斷得到完善和發展,而我國的稅法建設卻滯后于會計制度建設。因此,在當前新的經濟形勢下,稅法應該逐步向會計準則靠攏,實現與會計制度的協調發展。但是,我們應看到會計準則存在的缺點,所以要加快會計準則的建設和完善,積極聽取納稅人的意見,與稅務部門積極溝通,解決實務中遇到的問題,從而制定出更符合實際和現實的會計準則,使稅收法規更好地和會計趨同。
2.構建稅法和會計良好的溝通平臺
會計準則的制定部門為財政部,而稅法的制定機構為國家稅務總局,制定者的不同造成兩者在一些具體規定上的差異。因此,為了避免在實務中給納稅人造成的困擾,兩部門應該建立合作和溝通平臺,使會計準則在制定中不僅能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要求,還要符合納稅調整的要求。同樣,稅收法規的制定也應和會計制度保持相對一致性,從而避免兩者的差異給企業帶來的困擾。
除此之外,我們可以構建獨立的稅務會計模式,進而充分考慮兩者的目標要求,實現兩者的協調發展。總之,我國稅會分離模式是時展的要求,是符合我國經濟現狀的。但是,為了適應我國特殊的國情,在分離的基礎上,實現兩者的協調發展既能克服過度分離造成的風險,又能滿足多方利益相關者的利益要求,對于企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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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博弈模型 稅收發票 營改增
一、提出問題
發票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稅收發票不僅與國家財政稅收有直接關系,還會影響政府稅收制度和社會經濟的穩定發展??偫肀硎?,自5月1日起政府將全面推進營業稅增值稅改革,這是我國稅收政策結構性改革的重大舉措,有助于實現當下我國供給側改革中的減稅政策意圖。在“營改增”的政策環境下,稅收發票問題將會如何發展解決也是值得思考的問題。下文將分別建立商家、消費者和稅務機關之間的博弈模型對稅收發票問題進行對比分析。
二、商家和稅務機關之間的博弈模型
(一)模型構建
假設在經濟社會中只有一個代表性商家、一個消費者和稅務機關,并在經濟活動中都是理性經濟人,商家追求利潤最大化,消費者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稅務機關追求稅收收入最大化(下文中此假設不變,不再重復敘述)。商家營業收入為I,應交納稅收T,稅務機關稽查成本為C,商家一旦非法經營若稅務機關稽查必能查出,并處以罰款A。雙方博弈矩陣為:
(二)模型分析
根據表1可得,如果T+A-C0,只存在混合策略納什均衡,假設商家合法經營的概率為P1,稅務機關稽查概率為P2,商家合法經營和非法經營的效用分別為:
U1(合法,δ2)=P2*(I-T)+(1-P2)*(I-T)=I-T
U1(非法,δ2)=P2*(I-T-A)+(1-P2)*I=I-T*P2-A*P2
解得P2*=T/(T+A)
稅務機關稽查和不稽查的效用分別為:
U2(稽查,δ1)=P1*(T-C)+(1-P1)*(T+A-C)=T+A-C-A*P1
U2(不稽查,δ1)=P1*T+0=T*P1
解得P1*=1-C/(A+T)
混合策略納什均衡為(P1*,P2*),從均衡解結果可以看出,商家合法經營的概率與C成反比,與(T+A)成正比。根據拉弗曲線,稅率和經濟增長之間呈現倒U形函數關系,說明稅收負擔過重會影響生產者和經營者的積極性,削弱經濟行為主體的活力,導致生產停滯或下降,因此提高稅收不一定會使商家合法經營的概率增大。故而降低商家非法經營可能性的關鍵是加大處罰力度和降低稽查成本。
(三)進一步分析
上文假定稅務機關只要稽查一定能查到非法經營的商家,但在現實情況中,幾乎不可能實現,因此在這里進一步修正補充。假設商家非法經營被查到的概率為ρ,I為實際收入, t為稅率(不隨收入變化而變化),D為申報的收入, f為未申報收入需繳納的罰款(f>t)。在此假設下, 商家非法經營的凈收入為:
Y=I-tD (1)
Y*=I-tD-f(I-D) (2)
其中(1)式表示商家非法經營沒有被發現,(2)式表示商家非法經營被發現。商家預期效用最大化為:
MaxU(D)=(1-ρ)U(Y)+ ρU(Y*)= I-tD-ρf(I-D) (3)
對(3)式進行一階導數處理得:dU/dD=ρf-t
若t-ρf ρf,商家有非法經營的動機。分析可得出以下結論:
第一,當稅率t和罰款率f保持不變時,非法經營被發現的概率ρ越大,個人申報收入D越高,非法經營概率越??;反之亦然。
第二,當稅率t和非法經營被發現的概率ρ保持不變時,罰款率f越大,商家非法經營的概率越??;反之亦然。
第三,當罰款率f和ρ不變時,稅率t減小,可能會降低商家非法經營的可能性;稅率增大,商家非法經營的概率也有可能會增大。
綜合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稅務機關加大對商家非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提高稽查能力、降低稽查成本,有利于促使商家合法經營。另外,稅收降低可能會使商家合法經營的概率提高,我國推行“營改增”稅收政策改革,也意味著將會降低服務業的稅收,因此對于服務行業商家合法經營可能會起到激勵作用。
三、消費者與商家之間的博弈模型
(一)模型構建
假設消費者不索要發票的潛在收益損失為-M(M>0,因為消費后若出現問題沒有憑證,權益無法保障,不過維權情況很少發生,故M很小),消費者若索要發票商家必須開具發票,商家收入為I,稅收為T,非法經營情況下消費者若不要發票商家給予折扣N。下面我們考慮商家是否給予折扣對雙方博弈結果的影響,建立博弈模型如下:
(二)模型分析
由表2可以看出,第一,若N0),作為理性經濟人,消費者會選擇不要發票。而商家為追求利潤最大化,更傾向于非法經營(I-N>I-T),在這種情況下,最終更有可能的均衡情況是(非法經營,不要發票),消費者獲得(N-M)的效用,商家獲得(I-N)的凈收益。第二,若N>T,最終的均衡情況是(合法經營,索要發票),這是一種較為理想的情況,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商家給予的折扣一般都低于所要繳納的稅收。不過這也在一定程度上證明了降低稅收會對商家選擇合法經營有激勵作用,因此在我國推進“營改增”過程中,降低了服務業的稅收,會提高商家合法經營的概率。根據表3由于商家沒有提供折扣,消費者作為理性經濟人一定會選擇索要發票,商家也必須提供發票,這對商家來說并沒有獲得其最大利潤(若非法經營可獲得I的收益,I>I-T),所以理性的商家會選擇提供低于稅收的折扣,來誘導消費者不索要發票。
根據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商家為獲得更大的利潤最好的選擇就是給予消費者低于稅收的折扣,誘導消費者不索要發票,從而解釋了日常生活中商家給予折扣的營業策略選擇。
四、消費者和稅務機關之間的博弈分析
(一)模型構建
在稅收管制中,稅務機關通常會對舉報非法經營商家的消費者給予獎勵,利用消費者來監督商家行為。假設消費者舉報可獲得獎金E,若舉報非法經營商家一定會被查到,并需補交應繳納稅收T和罰款A,消費者若不舉報可以獲得商家提供的折扣N。下面分析稅務機關是否實行獎勵方案對雙方博弈的影響,建立博弈模型如下:
(二)模型分析
通過表4分析得到,如果稅務機關對舉報者不提供獎勵,消費者作為理性經濟人一定會選擇不舉報,得到商家提供的折扣N,此時稅務機關稅收收入最小,為(-T-A)。如果稅務機關對舉報行為給予獎勵且E>N,消費者會選擇舉報非法經營的商家,這樣稅務機關可以獲得(T+A-E)的稅收,高于(-T-A),因此對雙方都有利。所以稅務機關實施舉報獎勵是一種較好的選擇。
(三)進一步分析
采用逆向回歸法進行說明,首先,商家在消費者舉報的基礎上,選擇是否開發票,為獲得較大的利潤,商家會選擇開發票,因為I-T>I-T-E;然后消費者在商家選擇開發票的基礎上,選擇是否舉報,同樣作為理性經濟人的消費者,為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會選擇舉報,從而最終的博弈均衡是(舉報,開發票),達到了較理想的結果,說明了稅務機關獎勵舉報者會降低商家非法經營的概率,故而獎勵機制對稅收管制能夠起到一定的改善作用。
關鍵詞:自來水公司;營業收費;管理系統;供水規模;供水質量 文獻標識碼:A
中圖分類號:TP27 文章編號:1009-2374(2017)10-0007-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7.10.004
營業收費管理信息系統就是自來水公司同信息技術進行緊密融合的產物,極大地提升了公司的管理水平,促使自來水公司能夠有效適應不斷擴大的城市規模和人們對供水系統越來越高的要求,為提升企業的綜合競爭力做出了重要貢獻。
1 自來水營業收費管理系統發展現狀
近年來,計算機網絡通信技術以日新月異的速度飛快發展,社會生產以及人們日常生活中的各個領域都開始廣泛應用信息技術,不僅極大地提升了社會生產的效率,同時也有效地提升了人們的生活質量。對我國的自來水營業收費管理系統的發展現狀進行了如下調查:第一,目前,我國部分鄉鎮地區的自來水公司在運行的過程中,營業收費工作仍然以手工模式為主,即開票、抄表以及收費等整個流程中都是以手工的方式為主的。從現代管理模式以及社會發展的要求來看,這種營業收費的方式呈現出了嚴重落后的特點,相關部門必須立即進行淘汰處理,才能夠實現可持續發展,同時為人們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第二,部分自來水公司在運行的過程中,在收費方面已經開始使用計算機,但是從本質上來看,自來水公司只不過是改變了開票的方式而已,即通過電腦進行開票,并沒有從根本上實現信息化營業收費管理。這是因為自來水公司在對信息技術進行應用的過程中,仍然停留在初級階段,系統功能呈現出單一化的特點,無法對自來水公司的營業收費、業務等管理工作進行全面分析,更無法從實際出發,對信息系統功能以及企業的服務職能進行完善;第三,目前,我國部分自來水公司在運行的過程中對單機版軟件進行了應用,這些軟件是建立在Windows系統和DOS系統基礎之上的,因此所構成的數據庫平臺規模較小。整個平臺在運行的過程中,不僅無法對數據的安全性、全面性以及可靠性給予保障,同時在資源共享方面也存在限制,其運行中無法同郵局以及銀行等網絡建立緊密的聯系,因此實時繳費無法實現,從長遠的角度來看,這一系統同自來水公司不斷增加的業務需求完全不符。
2 自來水營業收費管理系統發展特點
近年來,我國在積極進行現代化城市建設的過程中,一定程度上擴大了城市的供水規模,居民日常生活中對供水質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這種情況下,自來水公司在運行的過程中,在營業收費管理系統方面逐漸創新,不斷完善這一系統的功能。目前,該系統軟件中的缺陷都能夠得到解決,在功能設計上也呈現出較強的完善性,能夠適應各大規模自來水公司的運行需求,系統特點如下:第一,數據準確性高。收費、抄表以及管理工作可以各自展開,各環節工作呈現出更加規范化和科學化特點;第二,能夠從客戶的需求角度出發,提升服務的針對性、多樣性,致力于為客戶提供便捷化的服務,例如客戶可以通過多種方式進行繳費和用水量的查詢;第三,信息高度共享,可以在同一時間同時運行多個系統,如熱線系統、GIS系統和SCADA系統,高效完成多項功能;第四,搜集大量數據,為供水公司不斷完善自來水營業收費系統提供數據依據。在記錄數據的過程中,相應系統具有引擎化、模塊化、多系統接入開放化等特點,而在多模塊靈活組合的過程中,系統能夠為各種規模的自來水公司服務,為提升公司管理的科學性奠定良好的基礎。
3 自來水營業收費管理系統的構成
3.1 軟件架構
該系統結構綜合應用了B/S模式和C/S模式,其內部保護多種操作模式,可以支持多個崗位的高效運行。
3.2 系統特點
第一,在先進技術的基礎上,能夠適用于多個崗位。其應用范圍廣,主要體現在其架構為Microsoft的.net,該架構在長期運行中呈現出了較強的穩定性。Internet是建立在Visual 基礎之上的,能夠對WinForm(C/S)模式和WebForm(B/S)模式的有效運行奠定良好的基礎;第二,模塊化。插件化設計和模塊化設計被大量應用于系統設計中,在展開拆裝組合工作時,可以依據具體的配置而進行,此時業務流程在整個系統中呈現出了較強的靈活性,因此能夠滿足客戶的各種各樣的個性化需求;第三,處理引擎化。在該系統中,賬務處理為核心模塊,記賬引擎應用了獨立設計的方式,可以確保處理賬務的過程中突顯出引擎化的特點,從而更加精確地展開數據的處理,而在對引擎進行有效應用的背景下,數據報表在營業收費系統中會呈現出較強的平衡關系;第四,多系統接入開放化。信息能夠在多個系統之間形成共享,對SOA面向對象的開發接口設計進行了應用,同時異構系統并存也可以實現,確保信息可以在嵯呦低場GIS系統、SCADA以及新裝系統中實現。
在以上設計的基礎上,整個系統在擴展性、伸縮性以及適應性等方面都呈現出了明顯的優勢,可以更加高質量地滿足用戶的多種需求。
4 自來水營業收費管理系統的功能
4.1 系統管理
通過科學的設置相應參數,能夠從整體上促進系統功能的完善,確保系統可以對各項收費進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在這一過程中,相關系統操作人員應通過參數設置對管理操作的權限進行劃定,并有效進行數據備份處理,確保相關工作人員可以有效利用系統搜尋、使用重要數據。
4.2 基礎資料
在自來水營業收費管理系統中,需要錄入大量的信息和基礎資料,第一,可以以地理位置為依據,對用戶的信息進行保存,為提升管理效率奠定良好的基礎;第二,該系統中還對每一個抄表員的信息進行了記錄,對于加大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力度、落實崗位責任具有促進作用;第三,將用戶進行分類,主要包含兩大類,分別為單位用戶和居民用戶。在對不同用戶進行管理的過程中,其所使用的滯納金標準以及發票格式都存在差異;第四,水資源使用途徑不同,系統會制定不同的附加費用。
4.3 用戶管理
自來水營業收費管理系統中的用戶管理通常是針對水表信息和用戶管理而言的,其中用戶類別、用戶號、用戶名以及地址、電話等是用戶信息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進行用戶管理的過程中,系統可以通過人工的方式對用戶號進行編寫,同時也可以自動生成用戶號。但是通常情況下,最多99個水表可以被同一用戶使用,而水表指數、用水類別、水表號、水表位置以及出廠編號等共同構成了水表信息。
4.4 水費管理
該系統支持多種水費收繳的方式,例如水工錄入水費,即抄表員需要采集大量的數據,并將該區域當月的水費以及用水量等數據進行入和保存,為水費收繳提供依據;在錄入定額水費時,部分水表是應用定額方式管理的,本月水費會自動成批生成;在對抄表機通訊進行應用的過程中,工作人員不需要手動進行抄表,工作量大大減少。值得注意的是,在掌握水費數據的基礎上,系統還會對水費進行核實,最后才可以進行收費。因此該系統可以對水費金額進行更加精確的確定,在保護用戶利益和企業經濟效益方面都具有不容忽視的重要功能。
4.5 收費管理
在自來水營業收費管理系統中,包含多個收費方式,通過科學收費管理,給用戶帶來了極大的便利:在窗口收費中,收費窗口被設置在收費大廳,用戶通過對用戶號進行輸入的方式來獲取水費信息并交納相關費用,并進行發票的打印和領取,同時系統還可以為用戶開通預收賬戶,用戶可以將費用存在這一賬戶中,系統會根據用戶用水情況,定期進行資金扣除;銀行托收指的是,用戶可以到指定的銀行網點去交納水費,為用戶提供了極大的便利;該系統在運行中,還可以進行收費結算,即工作人員通過有效的操作,將每日、每月的收費情況制作成結算單,對用戶交納水費的情況以及自來水公司運營管理中的缺陷進行充分的反映。
4.6 信息統計與查詢
在對用戶水表信息進行統計的過程中,可以綜合應用多種方式,如上門查看和技術統計等;在收取水費的過程中,也可以根據用戶需求,采用多種途徑;系統會將應繳納水費金額、欠費金額以及水表的詳細信息等提供給用戶,促使用戶對自身水資源利用的情況進行分析,在特殊的情況下,該系統還可以根據用戶需求,對其他的信息進行添加。
5 結語
綜上所述,現階段,自來水公司在運行的過程中必須應用水資源節約的理念,努力通過改善服務來為人們提供高質量的供水服務。自來水營業收費管理系統的開發和應用,能夠從用戶、水費、計算、收費以及信息查詢等角度出發,為人們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務,同時也有助于自來水公司創造更多的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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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目前全縣的實際狀況看,社會經濟環境與發展不相適應的問題較為突出。吃拿卡要、亂收亂罰,片面追求個人和部門利益的問題依然存在;作風疲沓、辦事拖拉的頑癥久治不愈。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制約了全縣經濟的發展。納稅服務的種類、深度和廣度都有待進一步的提高,尤其是在當前經濟轉型、世界環境變化的新形勢下,納稅服務作為政府服務經濟、發展經濟的重要手段,已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如何在當前大力倡導優化社會發展的大環境下,構建地方稅收與地方經濟的和諧關系是我們地稅部門需要認真研究的重要課題。筆者認為:地稅機關在參與“優化社會發展環境”過程中應妥善處理好以下幾個關系。
一、在稅收與經濟發展觀念上,要堅持樹立稅收經濟發展觀
為促進地方經濟發展,作為國家宏觀調控重點部門的稅務機關,應當樹立為經濟服務的思想,創新發展的理念。不能就稅收論稅收,要從經濟發展的大視野中看稅收,全面落實好有關稅收政策,積極提供優質良好的稅收服務,改善稅務管理,盡最大限度服務地方經濟發展。
二、在組織收入與任務進度上,要做到依法、足額、均衡
政府管理經濟,調整經濟的能力要增強,客觀上需要強大的財力作后盾。因此,稅務機關就要堅持依法治稅,應收盡收,全面加強稅收征管,大力清繳欠稅。在收入考核上,應當注重收入數量與質量并重,逐步淡化收入計劃考核,進一步嚴格征管質量考核和檢查,確保稅收收入質量,在收入進度上,要注重月份和季度進度,淡化年終進度,強調稅款及時、足額、均衡入庫。
三、在征納關系上,要營造法治、公平、誠信氛圍
“征稅”與“避稅”是一對孿生兄弟,特別是在基層這種現象就更為常見,一些納稅人存在偷逃稅的僥幸心理,制造一些小麻煩。稅收管理員就要通過“腳勤”、“手勤”、“嘴勤”來化解?!澳_勤”就是要經常深入到納稅人生產經營場所了解情況,多和納稅人進行溝通,使納稅人在友好的氣氛中理解接受稅收法律法規;“手勤”就是要將有關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進行登記,形成系統的征管資料,發生糾紛時有據可查;“嘴勤”就是要在適當時候多溝通感情,不要只是光為收稅而收稅,在平時的交往過程中宣傳有關稅收方面的法律知識,特別是與納稅人有關的稅收政策,增進征納雙方的了解,消除誤會,并適時地提醒納稅人進行納稅申報。要大力營造依法誠信納稅的良好環境,逐步建立企業納稅誠信系統和個人信用記錄檔案,對誠信納稅者進行鼓勵,對不誠信納稅者進行嚴厲約束和懲罰。將使納稅人覺得自己的生產、經營活動在陽光下進行,大多都會放棄僥幸心理。否則,通過重點稽查,嚴懲不法分子,起到罰一警百,減少不必要的納稅爭議。
四、在減免稅與經濟發展上,要嚴格執行國家優惠政策
不能因為稅源緊張,財政困難,就片面追求完成稅收收入任務,有政策不落實,要從經濟發展的長遠大局出發,企業該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一定要落實到位,用足、用好稅收優惠政策不僅可以減少征納糾紛,而且大部分優惠政策與國家可持續發展戰略有關,體現了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可有效推動經濟與稅收的和諧發展。
五、在處理納稅服務與經濟發展關系上,要創新服務方式
一、當前影響稅收管理員作用發揮的三個突出矛盾
一是稅收管理員人員少與任務重的矛盾十分突出。以我分局為例,2001年重新組建時共有稅務干部128人, 7年來,因退休、工作調動等原因,減少13人,雖調入6人仍凈減7人,而管戶量由當時的15000多戶上升到現在20000多戶,凈增5000多戶,稅收管理員的管戶量在不斷增加,我分局管理員現在管戶量少則二三百戶,多則五六百戶,最多的近千戶。加之年齡結構不合理,人員結構老化日益嚴重,而且面臨退休的人員數逐年遞增,加之新辦企業越來越多,使得在職人員的工作壓力越來越大。
二是稅收管理員整體素質與精細化管理要求之間的矛盾十分突出。稅收管理員制度明確了稅收管理員的5個方面17項職責68項工作,對稅收管理員的素質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稅收管理員既要懂政策法規,財務會計知識,又要能掌握一定的計算機知識和操作技能,還要會作稅收分析,加強稅源管控。而目前的現狀則堪憂。稅收管理員業務能力參差不齊,完全達到“五清一會”標準的干部還有限。有的稅收管理員業務水平較低,業務能力不強;有的稅收管理員工作草率馬虎,所采集的信息質量不高,稅源監控基礎薄弱;有的稅收管理員管理意識、責任意識不強,管理措施沒有落到實處。
三是被動應付上級檢查考核等各項事務性工作與積極主動做好稅源控管之間的矛盾十分突出。由于上級管理部門向基層布置工作任務整合力度不夠,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稅收管理員的忙亂?!吧厦媲l線、下面一根針”,為了應付上級的檢查考核,許多管理員特別是那些能力較弱的管理員不得不把大量的時間用在臺賬資料的準備上,而無心或者說根本無力去加強對納稅人的控管,疲于應付。同時日常事務性工作的增加,使稅收管理員面臨較大的工作壓力,也擠占了稅收管理員深入企業、納稅戶了解情況、分析稅源、加強控管的時間,造成稅源管理的重點不突出,影響了稅源管理的針對性,稅收管理員的主觀能動性得不到充分發揮。二、稅收管理員應著重把握的三項主要工作
1、強化稅源監控。稅收管理員要運用“信息化加專業化”的多種有效手段,通過對納稅人涉稅信息的采集、整理、比對、分析,對所有可能影響稅收收入源頭進行監督控制。
一是認真做好納稅人基礎信息維護工作,切實做好戶籍管理,把好源頭關。二是針對不同行業、不同區域、不同規模、不同稅種及不同信用等級的納稅人,實施動態分類管理,全面準確掌握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財務核算情況和涉稅信息變動規律。三是有計劃、有目的地對轄區進行巡察,發現漏征漏管戶線索,并督促其限期改正,并視情節輕重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罰建議。四是加強發票管理。通過對納稅人使用、取得、保管、繳銷發票情況實行監控,把發票控管與掌握企業生產經營信息結合起來,認真審核確認生產經營行為的真實性,實現以票控稅。五是實行動態監控。定期到納稅人生產經營場所實地了解情況,通過縱向比對、橫向比對、賬實比對,及時取得動態監控數據,找出影響稅負變化的主要因素,分析稅負變化趨勢。六是建立重點稅源企業的管理臺賬,積累重點稅源企業檔案資料,做好重點稅源企業年度稅收計劃的編制和落實,實時監控稅源變動,定期編寫上報重點稅源調查分析、預測報告。
2、開展納稅評估?;鶎佣愂展芾韱T是納稅評估工作的主要承擔者,具體負責對所轄區域納稅人實施行業和個案評估,因此,稅收管理員要認真學習貫徹國家稅務總局的《納稅評估管理辦法(試行)》,不斷強化納稅評估工作,以扎實的評估工作來強化稅源的精細化管理。一是每一納稅申報期結束后,對所轄納稅人納稅申報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做出初步判斷,并有重點地對有偷漏稅嫌疑和日管中發現有疑點的納稅人進行綜合分析,確定納稅評估對象。二是評估要充分利用“一戶式”納稅信息資料管理系統,結合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及行業指標的橫向分析和歷史指標的縱向分析。三是對納稅評估發現的一般性問題,如計算填寫、政策理解等非主觀性質差錯,可約談納稅人,進行必要的提示與輔導,引導納稅人自行糾正差錯,根據稅法有關規定免予處罰。對納稅評估發現需要進一步核實的問題,可下戶做進一步調查核實。對確定的問題,涉及處罰的,及時提出處罰建議;涉嫌“偷逃騙抗”案件的,及時移交稅務稽查部門查處。
3、做好納稅服務。稅收管理員在嚴格履行管理職責的同時,扎實做好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的各類服務事宜。一是做好對所轄納稅人的稅法宣傳工作,要通過集中培訓、送法上門、個別輔導等形式,加大宣傳力度,特別是要抓住納稅人普遍關心的稅收優惠政策、稅前扣除、新老稅法過渡期的政策銜接等問題。二是做好稅收相關業務的事前輔導工作,特別是新辦企業的跟蹤管理服務工作。三是積極為納稅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要以納稅人滿意為導向,從方便納稅人,提高服務效能出發,認真落實總局“兩個減負”的要求,通過整合工作事項、簡化優化企業業務流程、簡并報送資料等方式,切實把方便留給納稅人。
三、進一步發揮稅收管理員作用的三點思考
1、充分發揮信息化在稅源管理中的作用,減輕負擔,提高辦稅效率。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大力推進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是提高稅收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徑,是減負增效,解決人員少任務重這一矛盾的重要手段。一是要切實提高稅收管理員信息化應用水平。稅務干部一定要增強學習信息技術的主動性,不斷適應稅收工作的新要求。二是要加強日常數據信息的采集、審核、錄入、存儲、應用和反饋的全程管理,提高信息資源共享度。加強納稅人信息的“一戶式”管理,搞好信息資源的整合與銜接,保證基礎數據真實、完整、準確。三是強化數據管理,提高數據增值利用水平。各級職能部門要發揮科技力量、科技設備、應用能力較強的優勢,面向征管一線大力開展數據信息集中處理、和深度分析應用,通過對集約化采集數據的對比分析、邏輯分析、類推分析、比率分析等綜合性分析,發現異常指標,找出管理的薄弱環節,為稅收管理員實施精細化管理提供最直觀、可操作的技術支撐,促進一線人員管好每個細節,抓好每個環節,真正管深、管細、管透。四是在全面推進納稅人網上申報納稅的同時,逐步推進網上審批、網上咨詢、網上資料提交、網上查詢等網上辦稅事項,切實減輕征納雙方負擔,不斷提高征納雙方的辦稅效率。
摘 要 由于房地產行業的特殊性,其產品的開發所需時間較長、資金較大,為了保證工程的順利開展、持續進行,在房地產的開發與經營過程中,一般會選取預收商品房款項的方式。本文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分別介紹了預收款項稅收核算的常用方法以及對預收款項稅收費用的處理,第三部分對房地產企業預收款項所得稅處理的應用方式進行了總結,以期能給相關人員提供有益的參考意見。
關鍵詞 房地產開發 預收款項 稅金核算 所得稅
由于產品的開發所需金額大、周期長,因此房地產開發商為了保證項目的順利開發、經營,往往會采取預收商品房款的方式進行一部分資金籌集。針對房地產行業采取的這種預收款項的方式,國家稅務局要求房地產企業應該在收到預收款項的當天,就繳納營業稅。我國國稅發[2003]83號文件的第二條規定:應將當期取得的預售收入按不低于15%的預計利潤計算出預計營業利潤額,再并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統一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待開發產品完工時進行結算調整。這條法規一方面有利于保證國家的稅收收入,但在另一方面,會計核算的難度也相應增加。下面將簡要介紹一下預收款項稅收核算的常用方法。
1.預收款項稅收核算的常用方法
1.1將當期預收款項已繳納的稅收費用作為一項待攤銷費用
在實際工作中,可以在當期的資產負債表中進行稅收列示,此稅收是以沒有具備應有的收入確認條件的預收款項的稅收,其作為一種待攤銷的費用,應該在收入得到確認之后,在通過結轉的方式,把它轉移到損益表中的“所得稅”或者“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的項目。
其賬務處理的主要方式:企業收到預收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預收賬款”;當發生納稅義務的時候,按計提的營業稅款,借記“長期待攤費用”,貸記“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其他應交款”,按計提的所得稅,借記“長期待攤費用”,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當預收款項確認為收入時,借記“預收賬款”,貸記“經營收入”,并對已繳納的營業稅,借記“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貸記“長期待攤費用”,至于已繳納的所得稅,借記“所得稅”,貸記“長期待攤費用”。
利用這種核算方式進行預收款項稅收核算,盡管在資產負債表中,真實的反映了已預繳的待攤稅費,配比原則也在各期損益表中得到了體現,然而,這種方式與現行會計制度相悖。例如,“長期待攤費用”作為企業的已經支出,但對于其他在 1 年以上的攤銷期限的費用,應在受益期內把費用進行平均攤銷;若其不能讓以后會計期間受益,那么應該將這個項目尚未攤銷的所有攤余價值進行轉換,全部都轉為當期損益。而且,我國目前現行會計制度有明文規定:企業已繳納的稅金及無法與未來收益相配比的其他各項支出,不能在本科目核算。所以說,盡管這種方法以配比原則為基礎進行工作,但與其他核算方式在一起,要求明顯存在矛盾,處理方式并不妥當。
1.2將當期預收款項已繳納的稅收費用計入開發成本和所得稅費用
若是當期的預收款項已經繳納了稅收費用,那么,就應該將此稅收費用作為產品開發的成本計算以及所得稅費用計算;假如預收款項到了期末還沒有進行收入的確認工作,那么不能進行結轉工作,不能使預收款項轉入到本年的利潤結算中,而是應該在資產負債表的項目“存貨”中揭示余額。
其賬務處理的主要方式:收到預收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預收賬款”;計提營業稅時,借記“存貨―――開發產品”,貸記“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繳納營業稅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貸記“銀行存款”;計提應預繳的所得稅時,借記“所得稅”,貸記“應交稅金”。
采用這種方法進行企業的會計核算,其缺點是:資產類賬戶以及損益類的核算內容的界限并不明晰。第一,企業開發項目的成本開支里不應該包含與收入相關的稅收費用,因此該項余額的性質并不能通過資產負債表的“存貨”數額客觀的反映出來;第二,如果預收款項在年末仍然不能確認為收入,那么就應該在下年的賬戶中收入“所得稅”賬戶的年末余額,但在損益類賬戶上,則不應該留下期末余額,更加出現進行跨期攤銷的行為。
1.3將當期預收款項已繳納的稅收費用全部計入當期損益
這種賬務處理方式如下:計提營業稅時,借記“主營業務稅全及附加”,貸記“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其他應交款”;期末結轉營業稅時,借記“本年利潤”,貸記“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所得稅計提預繳數額時,借記“所得稅”,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期末結轉所得稅時,借記“本年利潤”,貸記“所得稅”。
采用這種方法進行企業會計核算,損益表里面的當期收入并不能配比相對應的稅收費用。因為“所得稅”、“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兩者所反映的,都是預收款項所繳納的稅收費用,而當期“主營業務收入”里不能進行預收款項的確認,因此即使預收款項已繳納的營業稅,也不應該在損益類項目列支里面出現,當期損益表里也不能扣減已繳納的所得稅。
2.對預收款項稅收費用的處理
2.1附加稅費、營業稅金兩者可以通過“應交稅金”借方進行預交數額的反映
首先,假如收到了預收款項的營業稅,那么借記應該是“其他應交款”以及“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的方式,至于貸記,則應該是“銀行存款”的處理方式。
其次,確認收入時,借記的賬務處理是“預收賬款”,貸記的則是“主營業務收入”。與此同時,借記“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2.2引入“遞延稅款”賬戶對所得稅進行歸集和轉回
取得預收款項繳納所得稅時,按預收款項和預計利潤率“稅法規定不得低于 15% ”計算稅頗,借記“遞延稅款”,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實際繳納所得稅時,借記“應交稅金”,貸記“銀行存款”;預收款項確認為收入時,借記“所得稅”,貸記“遞延稅款”。
3.房地產企業預收款項所得稅處理的應用
假設,某一個房地產開發公司在2010年1月采用滾動開發的方式進行產品的開發以及銷售。以下是此公司2010年1~3季度累計的數據以及第4季度的有關資料。(單位:萬元)
根據以上資料提供的信息,第4季度應交所得稅以及銷售結算確認的所得稅處理方法如下:
(1)第4季度按稅法規定的預計營業利潤(預計利潤率為15%)計算繳納的企業所得稅=400×15%×33%=19.8(萬元)
按預收款項計提所得稅的會計處理為:
借:遞延稅款 198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198000
(2)全年匯算第4季度應交所得稅=(本季會計利潤+全年累計結轉銷售新增營業利潤) ×33%-前3季度已納所得稅=[ 200+(900+60) -(750+100)] ×33%-82=20.3(萬元)
(3)第4季度與收人配比的所得稅=第4季度應交所得稅+本季確認收人應轉人的所得稅-本季按預計利潤率繳納的所得稅(尚未確認收入,不得與收入配比)=20.3+(100-60) ×33%=33.5(萬元)
核算所得稅的會計處理為:
借:所得稅 335000
貸:遞延稅款 330000(100×33%)
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5000
本期實際繳納所得稅的會計處理為: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203000(198000+5000)
貸:銀行存款 203000
采用以上的方法對預收款項所得稅進行會計處理,需要我們高度注意的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季末或者年末進行企業年終匯算清繳所得稅或者企業所得稅申報表的編制時,如果出現銷售結算的總額抵減預計的營業利潤的總額后,其應納稅所得額為負數的情況,那么仍然可以在企業后期的銷售結算工作中,將原來預期計算的營業利潤,與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相抵減。除此之外,利用“遞延稅款”的方式進行企業所得稅的歸集、轉回時,在內部核算方式上,應該盡量選擇同步登記的方式進行,為了能對預收款項已交納的各項稅金有及時的了解,財務部門可以建立相應的輔助賬或者明細賬,以便待預收款項確認為收入時,能及時地和損益表項目進行對比,從而核算企業的盈虧情況。
4.結束語
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預收款項的稅金核算相關問題的分析,有利于我們更加科學、高效的處理稅金問題,并提高房地產企業預收款項所得稅處理的應用能力和水平,最終促進房地產企業的整體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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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冠心??;探討
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SAS)指每晚7 h的睡眠中,睡眠呼吸暫停低通氣指數(AHI,即平均每小時睡眠中呼吸暫停加上低通氣的次數)>5次,h或呼吸暫停反復發作>30次。睡眠時患者上呼吸道狹窄、阻塞,引起胸腔高負壓、睡眠結構破壞、夜間缺氧,非常大程度上干擾了患者的生活。該病并發癥多,發生率高,漏診率高,死亡率高。本病可以分為阻塞性、中樞性、混合性,其中以阻塞性最為常見。我國SAS的研究結果顯示,女性及男性發病率各占2%及4%左右。一項隨訪顯示,老年居民中,心血管疾病病死率在OSAS患者中高于無OSAS者,提示心血管疾病的獨立危險因素有OSAS。但在臨床中,許多SAS非典型癥狀患者未被及時診治,甚至被誤診,從而延誤治療,導致病情延誤、醫患糾紛。2010年9月-2012年8月收治冠心病853患者,對經住院檢查、治療后診斷為SAS者25例患者中典型病例進行分析,典型病例如下。
病歷資料
例1:患者,男,35歲。以“發作性心悸、胸悶、頭脹2年,再發加重半年”為主訴入院。2年前出現發作性心悸、胸悶、頭脹、眼脹,半年來上述癥狀較以前嚴重,發作更頻繁,為求進一步診治入我院,診斷:冠心病。查體:發育正常,明顯肥胖,雙肺呼吸音清,未聞及干濕性噦音。心率82次/分,律齊,各瓣膜聽診區未聞及病理性雜音。腹軟,無壓痛,雙下肢無水腫。輔助檢查:心電圖:竇性心律,Ⅲ、aVF導聯O波,V1-4導聯R波遞增不良,ST-T改變。初步診斷:冠心病。入院后給予冠心病常規治療,患者仍訴間斷胸悶,夜間為甚。行冠狀動脈CTA示前降支中段心肌橋一壁冠狀動脈形成,伴橋前血管硬化,鈍緣支遠段心肌橋一壁冠狀動脈形成,考慮患者癥狀與冠心病無明顯相關。后患者無意間提到長期打鼾,行睡眠呼吸監測結果:重度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建議患者減肥、行無創呼吸機輔助呼吸后患者癥狀明顯改善,患者間斷胸悶,夜間為甚,癥狀較前明顯減輕。
例2:患者,男,56歲。以“夜間陣發性呼吸困難、胸痛1年余,再發伴加重1 h余”為主訴入院。1年余前睡眠中反復出現呼吸困難、胸痛,坐位休息10余分鐘后略緩解,此后反復出現,未正規治療。1 h前睡眠中再次上述癥狀,坐位休息后略緩解,急診至我院。既往高血壓病史,自服藥物降壓,血壓控制可。入院后行心電圖示非特異性T波異常。心臟彩超提示左室肥厚。入院診斷:冠心病、急性冠脈綜合征。給予抗血小板、調脂、擴管、活血化瘀等治療,患者胸悶仍反復發作。行冠脈造影示冠脈無明顯病變??紤]患者肥胖、睡眠中打鼾,行睡眠呼吸監測示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住院過程中予以患者無創呼吸機輔助呼吸后患者癥狀未再發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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