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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精算現值與精算等價原理
保險實務中,純保費與理賠額的發生通常不會在同一個時間點上,應該將兩者放在同一個時間點上進行比較。一般將純保費與理賠額折現到保單(policy)生效這個點上。這樣,對純保費和理賠額的比較就不能單純的看其數額的大小,還要看資金的時間價值,保險標的物的死亡時間。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于是我們引入精算現值。精算現值與通常的資金現值的不同之處在于前者考慮了標的物死亡概率。收入(純保費)與支出(理賠額)在保單生效時的精算現值相等就是所謂的“精算等價原理”,純保費就是運用精算等價原理來計算的。
1.2布朗運動與隨機利率模型
傳統的精算理論都是假定利率是固定的。這往往與事實不符,因為利率是具有隨機性的。在保險實踐中,由于利率的隨機變動產生的風險,對保險公司而言是相當大的。
根據概率論中的大數定律,由于標的物“死亡”的隨機性產生的風險可以通過出售大量的保單來分散,但由于利率的隨機性產生的風險則不能通過這種方式來分散,且利率風險只存在于保險公司一方。嚴重時,甚至可能導致保險公司破產。
2、隨機利率下的比例賠付保險模型
2.1模型描述
本文所述的保險和約主要應用于財產保險。模型如下:投保人對一種標的物進行投保,若標的物在一個指定的時間內“死亡”,保險公司會在死亡時刻提供一個與標的物價值成比例的賠付。而投保人在這個指定時期內以連續年金的方式支付其保費。
2.2純保費的計算
在上述的精算模型中,設標的物(轎車)在t時刻(0≤t≤5)報廢,在t時刻的賠付額的現值為Z1,投保人所繳納的保費的現值為POZ2。
2.3純保費責任準備金
由于死亡率隨著標的物“年齡”的增長而增大,如果各年支付各年的死亡給付成本,則死亡給付成本將逐年增加,使保險公司到保險末期難以承受高額賠付。
因此在時務中通常采用均衡純保費將給付成本在整個繳費期上平攤。在均衡純保費方式下,保險前期各年度的純保費支付死亡成本有余,而到了保險末期則不足以支付。
前期的保費的剩余不是保險公司的利潤,而是其對投保人的一種負債,將會在保險末期給付。
3、實例計算與分析
考慮標的物價值P=10(單位:萬元),則P0=2,假設α=0.05,β=0.4,則a0=0.03,a1=0.22,a2=0.19,b0=e,b1=0.22,代入公式(8)(14),通過計算機編程計算可得計算結果。
從計算結果中,我們可以看到責任準備金是隨著時間的增加而不斷增大的,這是因為隨著時間的推移保險公司賠付的概率不斷增大,則需要的準備金就越多。同樣,隨著賠償越來越確定,公司的損失風險就會不斷減小。
4、結論
(1)本文在傳統精算學的基礎上,對隨機利率下的財產險中的比例賠付額(賠付額與時間相關)進行了分析,計算了隨機利率下的比例賠付保險的純保費和責任準備金,以及相關公司的風險。
(2)根據精算等價原理,將隨機利率引入比例賠付保險,建立的隨機利率下的比例賠付保險模型。傳統的精算理論都是假定利率是固定的,這往往與事實不符。在保險實踐中,由于利率的隨機變動產生的風險,對保險公司而言是相當大的。應用本模型進行保險決策,則使計算的純保費等各項數據更加貼近實際。
(3)模型建立了“責任準備金”的概念和計算公式,使保險公司將前期的剩余提純以備末期使用。解決了由于死亡率隨著標的物“年齡”的增長而增大,死亡給付成本將逐年增加,使保險公司到保險末期難以承受高額賠付的問題。
(4)責任準備金隨著時間的增加而不斷增大的,這是因為隨著時間的推移保險公司賠付的概率不斷增大,則需要的準備金就越多。同樣,隨著賠償越來越確定,公司的損失風險就會不斷減小。
(5)本模型中的賠付額與時間相關,這樣險種更加靈活,具有吸引力。本文對于保險公司的財產險實務具有參考價值。.
所謂存款保險制度,是一個國家為了保護存款人的利益和維護金融秩序的穩定,過法律形式建立的⋯種在銀行因意外事故破產時進行債務清償的制度。說得簡單些,就是由各家存款性金融機構交納保費,一旦投保機構面l臨危機或破產,就由這家保險機構為存款人支付一定限度的存款。
到目前為止,我國沒有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但這并不意味著中國的金融機構不會破產。隨著中國金融改革不斷深入,金融機構“只生不死”漸成歷史,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吳曉靈就曾多次表示,必須盡快解決金融機構所遇到的問題,讓困難重重的金融機構破產,這樣可以確保國家金融體系的穩定。從實踐層面來看,1998年6月21日,國家關閉海南發展銀行,在此之前的公眾擠兌已經相當頻繁。國家為此曾緊急調撥34億元人民幣抵御風險,后來義由工行托管其全部資產負債,由于公眾對工行背后國家信用的信任,危機才沒有繼續蔓延。
從近幾年我國金融機構市場退出的實踐看,中央政府對所有銀行存款提供擔保,國家事實上承擔了對銀行存款的保險責任,這助長了各銀行不注重貸款風險的作風。在對金融機構實施市場退出的過程中,中央銀行和地方政府承擔退出機構的債務清償:對個人債務實行全額償付;機構債權人只能參與退出機掏支付個人債務之后的剩余財產清盤。這種做法對保護個人利益、維護社會穩定曾起過一定的積極作用。但隨著經濟金融改革的不斷推進,其嚴重弊端也不斷暴露出來,必須盡快轉變。
首先,國家動用財政資金全額補償金融機構的個人債務缺乏公平公正,會引發巨大的道德風險,易于鼓勵或誘發金融機構的惡意經營。
第二,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金融機構股權的多元化,金融機構中外資、民營資本逐步增多。當這些機構發生支付危機時,由國家出面拿納稅人的錢去補償,無疑是一種角色錯位。
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由成員銀行分擔個別機構經營失敗風險,是國際上比較通行的做法。目前有67個國家和地區先后建立了存款保險體系,主要發達國家都有比較完善的存款保險制度。這些國家和地區多年的實踐證明,良好的存款保險制度,在提高公眾對金融機構的信心、形成有效的市場退出機制、減輕政府負擔、降低金融風險、維護金融安全等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
我國現實的市場也越來越顯示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可行性:
首先,金融改革的深化為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創造了微觀基礎。國有商業銀行開始實施股份制改造,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全面鋪開,其他商業銀行也在深化產權制度改革和加強內部管理,風險控制和自我約束機制正在逐步完善,將形成以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其他銀行類金融機構并存,功能齊全、形式多樣、分工協作、互為補充的多層次機構體系。
第二,金融監管進一步加強,成立了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使存款保險體系能夠獲得制定完善的差別保費的依據。
第三,國際經驗相對充分。可將負面影響降低到最小。
雖然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已勢在必行,但關于該制度的具體設計方案無疑還存在種種變數。根據其他國家的經驗教訓,銀行業的監管最終是三家的事情——銀監會、央行、還有現在缺的存款保險機構?,F階段銀行監管的問題就是監管理念變化的問題,“當前銀監會先是警察后是醫生。以后等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央行應負責‘流動性’。銀監會負責微觀監管,存款保險機構就是‘救火’機構,保證存款人的利益?!钡婵畋kU制度、機構的設立與完善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有金融專家表示,只能先在各商業銀行的系統內部實行存款保險,或者按區域建立存款保險基金,然后再向符合國際慣例、全國集中統一的存款保險制度過渡。在過渡期內,如何防范銀行金融風險,特別是中小銀行的金融風險,必須有一個“緩沖地帶”,央行與銀監會的合作尤為關鍵。
總之,建立完善且適合我國國情的存款保險體系。是我國金融安全網建設的長遠目標。但是,目前我國不同類別銀行間風險差別較大、內控機制良莠不齊,決定了我國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不可能一蹴而就,應當分步進行。當前的首要目標是形成一個以市場原則為基礎的、規范的金融機構退出機制;主要任務是通過建立存款保險計劃、設立存款保險基金,初步形成存款保險制度的基礎性框架。具體說來,我國存款保險制度的建設應著重解決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建立存款保險計劃,設立存款保險基金。為應對商業銀行當前面臨的風險,存款保險制度建立之初,如果財政出資有困難的話,可考慮由中央銀行先行用再貸款墊付,設立存款保險基金。以后逐年由保費收人償還。
二、明確存款保險范圍。從維護系統穩定和公平公正的原則出發,應當實行強制型存款保險制度,將所有銀行類金融機構都納人存款保險體系。而存款保險的資金范圍,應當既包括人民幣存款,也包括外幣存款,以及由商業銀行存管的證券投資者以個人名義開戶的客戶交易結算資金。
三、從公平原則和防范道德風險角度出發,實行差別存款保險費率制度。
實行何種養老保險模式能更好地促進經濟發展,在國內外存在廣泛的爭議。美國的一些學者認為,現收現付的養老保險制度,有可能減少個人儲蓄,這被稱之為養老社會保險對個人儲蓄的“擠出效應”。由于個人儲蓄的減少會降低國民儲蓄率,養老社會保險就會產生對于一國經濟發展的不利影響。最先提出這一點的是著名經濟學家費爾德斯坦。他指出:養老社會保險可以從兩個方面影響個人儲蓄:一是政府以現收現付的方式向退休職工提供養老金的承諾會產生一種“資產替代效應”,即年輕職工會把政府提供的養老金承諾視為自己的一種隱性財富,是個人養老儲蓄的一種替代品,從而減少自己在工作期的退休儲蓄。二是養老社會保險可能誘使人們提前退休,而提前退休意味著工作期的縮短和退休期的延長,這將要求人們在工作期要有一個較高的儲蓄率。這被稱為“退休效應”。養老社會保險對個人儲蓄的凈效應,取決于上述兩個方向相反的效應的力量對比。如果資產替代效應大于退休效應,個人儲蓄就要減少;如果退休效應強于資產替代效應,則個人儲蓄還可以增加。據他估汁,在1929—1971(不包括1941—1946)年間,美國的現收現付制使儲蓄率降低了大約50%,井由此使資本存量與沒有社會保險制度時相比減少了38%。o)但是,一些學者并不贊成費爾德斯坦的觀點。如諾曼·B·特爾認為,即使人們會把政府提供的養老金看成是他們私人退休儲蓄的一種替代品,但他們也會意識到這種養老金的領取是以他們工作報酬的等量削減為代價的。而且,人們的退休收入目標不是固定。因此,現收現付的養老制度并不一定對私人儲蓄產生系統的影響。
對于積累制,不少經濟學家認為,它可以提高國民儲蓄率。但美國經濟學家亨利·艾隆認為:儲蓄積累式的養老“社會保障也許可以促進儲蓄,提高經濟增長,但這個結果卻并不一定發生。老百姓也許會通過養活其他形式的儲蓄來抵消部分或全部積累的儲蓄。政府可以通過大量亦字或者減少政府運行的結余來抵消部分或全部儲蓄積累。由于建立社會保障儲蓄的成本很高,國有企業也許會減少對自身的投資。”在1999年9月世界銀行主辦的“老年保障新思路研討會”上,彼得·奧格薩和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約瑟夫·斯蒂格利茨發表了突破性的論文(養老社會保障制度的十個謬論),對個人賬戶從十個方面系統提出了質疑,其中包括對“個人賬戶制增加國民儲蓄”、“在個人賬戶制下的回報比較高”的質疑。若從儲蓄的角度證明積累制比現收現付制更有利于促進經濟增長,必須證明積累制能夠帶來更高的儲蓄率;更高的儲蓄能夠成功地轉化為投資;投資能夠有效地促進產出。正如鄭秉文指出:這三個環節中沒有一個環節是必然成立的。
從實證檢驗的情況看,各種觀點似乎都可以得到一些實證材料的支持。例如,據了解,新加坡年輕職工中約有40%的人沒有多少銀行存款,原因是新加坡政府實行完全積累的養老保險,雇主和職工分別按工資總額的20%繳納費用。實行在這種強制儲蓄后,許多年輕職工沒有多少收入供自愿儲蓄。但是,有材料表明,智利在改現收現付的養老制度為完全積累的養老制度后,國民儲蓄事由1976—1980年的16.7%提高為1994.年的26.6%。
二、不同經濟條件下養老保險制度對經濟發展的影響
我們認為,養老社會保險制度對經濟發展的影響,離不開特定的經濟條件??疾祓B老保險制度對經濟增長的影響,不僅要分析養老社會保險制度內部的結構,還必須分析它所處的外部條件。依據總需求與總供給的對比關系,現實經濟可以分為兩種基本類型:一種是需求約束型經濟,其基本特征是社會總需求不足,而總供給相對過剩;另一種是資源約束型經濟,其基本特征是社會總需求過剩,而總供給不足。經濟條件不同,養老保險制度對經濟發展的影響就不同。
1、資源約束型經濟中養老保險制度對經濟增長的影響
在資源約束型經濟中,社會總供給不足是制約經濟增長的主要矛盾,增加供給可以促進經濟增長。按照哈羅德——多馬模型,經濟增長率取決于儲蓄率與資本—產出比的比較。設經濟增長率為G,儲蓄串為s,資本產出率為v,則
G=s
v
由上式可知,經濟增長率與儲蓄率成正比,與資本一產出比成相反。在資本—產出比一定的條件下,提高儲蓄率可以促進經濟增長。因此,在總供給不足的條件下,選擇何種養老社會保險制度更有利于促進經濟增長,關鍵在于能否提高社會的儲蓄率和降低資本—產出比。
現收現付制的基本特點是:養老社會保險管理部門以當年的養老保險稅(費)收人滿足當年的養老金支出需要,收支相抵后沒有過多的結余,不能形成數額很大的儲備基金。因而不能通過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提高社會的儲蓄率。相反,在實行現收現付的條件下,工作人口因為不需為退休后的生活消費擔心,可能相應減少為養老而進行的自愿儲蓄。盡管理論上還不能肯定現收現付制會降低社會總儲蓄率,但不可能通過現收現付制提高社會儲蓄率,則是可以斷定的。從這個意義上說,費爾德斯坦對現收現付制的批評,對供給不足的經濟是適用的。
實行儲蓄積累制,政府強制性要求參保人為養老儲蓄,從而可以建立起一定規模的養老保險基金。隨著參保人數的增長和積累年限的延長,養老保險基金將逐漸增大。從這個意義上說,實行儲蓄積累式的養老社會保險制度,可以提高社會儲蓄率。但是,有以下三個因素將會部分減弱儲蓄積累式養老社會保險制度對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其一,在總收入一定的條件下,居民用于繳納養老保險費的部分大,用于個人自愿儲蓄的部分可能相應減少。其二,要求企業為養老社會保險基金的積累提供資金,企業用于養老保險的支出增加,可支配用于投資的凈利潤則會相應減少。其三,在現收現付制向儲蓄積累制過渡的時期,如果社會不能以工作人口上繳的養老保險稅(費)支付退休人口的養老金,同時又不降低退休人口的養老支出水平,必須從政府其他收入中列支,從而必然減少政府可用于投資的支出。以S代表儲蓄積累制對社會總儲蓄的凈增加額,S代表儲蓄積累制對社會儲蓄的總增加額,S1代表居民自愿儲蓄的減少額,S2代表企業儲蓄減少額,S3代表政府儲蓄減少額,則:
S=S-S1-S2-S3
儲蓄積累制對資本—產出的積極作用可能來自于兩個方面:一方面可能來自于工作人口勞動積極性的提高,另一方面可能來自資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前者的假定條件是,儲蓄積累制比現收現付制對工作人口有更好的激勵作用;后者的假定條件則是,儲蓄積累形成的養老保險基金能否比個人、企業儲蓄得到更高效率的使用,且資本市場是有效或是具有較高效率的。儲蓄積累制對資本一產出也可能產生負面作用,儲蓄積累制的管理成本通常要高于現收現付制的管理成本。以Y表示儲蓄積累制對國民收入的凈增加額,y1表示因工作人口勞動積極性提高增加的國民收入額,y2表示因資源配置效率提高增加的國民收入額,c表示管理成本的增加額,則:
y=y1+y2-c
總的來看,在總供給不足的條件下,儲蓄積累制的養老社會保險制度可能更有利于促進經濟增長。但是,這種促進作用的大小,還要視強制儲蓄對居民個人自愿儲蓄擠出效應的大小及資本市場效率的高低等因素而定。
2、需求約束型經濟中養老保險制度對經濟增長的影響
在需求約束經濟中,總需求不足是制約經濟增長的主要矛盾;促進經濟增長,必須擴大有效需求。按照凱恩斯主義的理論,在封閉經濟條件下,社會需求由消費需求和投資需求兩大部分構成,其中消費需求為最終需求,它不僅在社會總需求中占有重要的比例,而且還決定投資需求能否持續擴張。消費需求的大小取決于收入水平和居民邊際消費傾向的高低。在總收入水平一定的條件下,邊際消費傾向越高,消費需求越大;相反,邊際消費傾向低,消費需求就小。投資需求為利率的函數,與利率的高低成反比。假定消費函數為c=α+β,投資函數為i=e-dr,則均衡收入的公式為:
Y=α+e-dr1-β
在上式中,α、θ為常數,y為國民收入,β為邊際消費傾向,d為投資需求對于利率變動的反應程度,r為利率。從公式中可以看出,如果利率不變,或者投資對利率的變動缺乏敏感性,均衡收入水平便主要取決于邊際消費傾向。在總需求不足的條件下,選擇何種養老保險制度更有利于促進經濟發展,不在于何種養老社會保險制度更能提高儲蓄率,而在于它是否更能夠擴大有效需求,其中關鍵在于能否提高邊際消費傾向。
居民邊際消費傾向的高低取決于收入分配狀態和收入增長的預期。根據凱恩斯的理論,邊際消費傾向隨著收入水平的提高呈遞減的趨勢,即隨著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費率呈下降的趨勢。收入分配差別拉大,收入向高收入階層集中,社會邊際消費傾向降低;相反,收入分配差別縮小,低收入階層收入增加,社會邊際消費傾向提高。一般而盲,對未來時期的收入預期穩定,人們會增加現期的消費;相反,對未來時期的收入預期不穩定,人們將減少現期的消費。因此,考察養老保險制度對經濟增長的影響,主要應看其對收入分配狀態及收入預期的影響。
現收現付制不僅可以實現代際之間的收入再分配;還可以在同代人內部進行收入的再分配。這既可以改善收入分配狀態,又可以起到穩定退休期收入預期的作用。下面我們分別考察現收現付制代際分配效應和代內分配效應對經濟增長的作用。
(1)代際分配效應對經濟增長的作用。設工作人口的收入為w,養老保險繳費率為t,工作人口的邊際消費傾向為p;退休人口養老年金收入為p,假定養老年金當年全部用于消費,即βp=1;因養老保險收支而增加或減少的消費需求量為c,則:
c=p-twβ
在總需求不足、其他因素不變的條件下,消費需求的擴大,將促進國民收入的增長。設由養老保險制度增加或減少的國民收入為y,則:
y=p-twβ1-β
(2)代內分配效應對經濟增長的作用。假定工作人口分為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兩類,他們的收入和邊際消費傾向分別為w1、w2和β1、β2,因為w1>w2,根據凱思斯的理論,β2>β10因實行養老保險制度β1和β1,分別提高β‘1和β’2,設因實行現收現付制的養老社會保險而由高收入者向低收入者轉移的收人為wlt,由此而增加或減少的消費需求量為c,則:
c=w1t(β‘2-β’1)
由此而引起的國民收入增長y則為:
y=w1t(β‘2-β’1)
1-β從上述兩個方面可以看出,在總需求不足的條件下,實行現收現付式的養老社會保制度,有利于提高邊際消費傾向,從而有利于擴大消費需求。在總需求與總供給對比關系不發生逆轉的條件下,其他因素不變,養老保險繳費率越高,再分配效應越大,對國民收入增長的促進作用越大。
儲蓄積累制不同于現收現付制。它不具有公平收入分配的功能,相反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對高收入階層更為有利。如果不考慮對居民自愿儲蓄的“擠出效應”,實行強制性的儲蓄積累制,將會擴大社會儲蓄總額,提高儲蓄率。假定養老保險費率為t,消費需求因實行養老保險制度而增加或減少的數量為c,則:
c=-t(β1w1+β2w2)
由上式可以看出,在總需求不足的條件下,實行強制性的儲蓄積累制,使儲蓄率提高,不但不能通過增加儲蓄來促進經濟增長,相反還可能通過減少消費需求而抑制經濟增長。因強制儲蓄而減少的國民收入取決于強制積累率和邊際消費傾向的高低。在其它條件不變時,強制儲蓄率越高,對國民經濟的抑制作用越大。以Ay表示國民收入的增量,則:
y=-t(β1wl+β2w2)
1-β
三、改革養老社會保險制度,促進經濟發展
以1997年為標志,我國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的對比關系發生了由總供給不足到總需求不足的變化。我國社會總需求不足,固然有投資需求不足和國際需求不足方面的問題,但主要是消費需求不足。消費需求不足的主要原因則在于收入分配差別過大和居民對未來時期的收入和支出預期不穩定。為了促進經濟發展,我國養老社會保險制度的改革,必須注重公平,著力于增加低收入階層的收入,穩定低收入階層的收人預期。為此,可進行如下改革:
(一)社會統籌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
建立社會統籌養老制度,可以采取現收現付制,并由國家直接管理,目的在于以國家為主體進行收入再分配,以滿足社會老年成員的基本生活需要。
1、改革統籌養老基金的籌資辦法。從長遠來看,社會統籌養老保險基金來源主要應是個人所得稅和遺產稅。在現階段,由于個人所得稅有限,遺產稅尚未開征,可以采取遼寧省試點的辦法,將企業的繳費全部進入統籌基金,用于支付當期的養老金。隨著個人所得稅的增長和遺產稅的開征,逐步降低企業繳費的比例。目前,荷蘭、芬蘭和挪威等國已將社會保險稅與個人所得稅合并征收。這種改革具有兩方面的作用:一是可以強化養老社會保險的收入再分配功能;二是可以減少社會養老保險的運行成本。根據世界銀行提供的資料,工業化國家個人所得稅率占稅收總額的28%,發展中國家個人所得稅率占稅收總額的11%,而我國1998年個人所得稅率占稅收總額的比重僅為3.4%;個人所得稅占GDP的比重,低收入國家為3%,中低收入國家為6%,中高收入國家為5.3%,高收入國家為11.5%,而我國不足1%;西方國家對高收入和高收人家庭實際稅率都在30%以上,而我國20%的城鎮最高收入和高收入戶實際稅率不足0.6%,城鎮居民實際繳納個人所得稅率也遠低于名義稅率,甚至還低于農民的人均稅率3.74%。2002年,我國GDP達到102398億元,如果將個人所得稅占CDP的比率提高為3%,個人所得稅可達3071.94億,而當年養老保險收入總額為2110億。由此可見,通過征收個人所得稅來籌措統籌養老保險資金的空間是很大的,改革統籌養老的籌資辦法是具有可行性的,關鍵是要改革個人所得稅的征管辦法。
2、統籌養老金的支付方式的改革。社會統籌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應著眼于滿足離退休老人基本生活的需要,因而應根據各地基本生活費用標準確定養老金的支付標準。沒有任何其他收入的老人可按此標準領取養老金;隨著老年人收入的增多,從政府領取的養老金則應逐漸減少;個人收入達到一定限度,則不能享受社會統籌養老金。應逐步擴大社會統籌養老的范圍,并提高社會統籌的層次。這種支付方式在國外是有先例的。例如,澳大利亞規定,一個單身者如果兩周的收入加起來超過683.2澳元,或者其財產超過17.9萬澳元,就沒有資格從政府的公共養老金計劃中領取養老金。在加拿大,從2001年開始,沒有任何其他收入的老人可以從老年保障計劃每年領取11420加元;隨著老年人收入的增多,從政府領取的養老金逐漸減少;個人收入達到一定限度(單身老人年收入達到5萬加元以上,或夫妻共同收入達到7萬以上),則不再有資格領取老年保障計劃發放的養老金。這種改革,一方面可以相對縮小城鎮社會統籌養老的支出范圍,從而相對減輕養老保險的財政負擔;另一方面大大提高了養老保險的再分配效應。困難在于必須配套實行收入和財產調查制度,而對低收入者實行收入和財產調查制度要比對高收入者實行收入和財產調查制度容易得多。
3、逐步擴大社會統籌養老的范圍,并提高社會統籌的層次。在實行社會統籌養老籌資辦法和支付辦法的改革后,將社會統籌養老范圍擴大至非國有企業并不難,關鍵是要將社會統籌養老制度擴大至廣大的農村。從必要性來說,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都是我國公民,應該享受同等的國民待遇,擁有同等的養老權利。同時,增加農民的養老保險支出,可以增加農民的消費需求,有利于促進經濟發展。至于可能性,如果將農村的養老保險一步提高到城鎮的水平,是不現實的,但不等于不能實行??梢韵劝醋畹蜕畋U蠘藴试谵r村實行社會統籌養老保障,然后再按農村基本生活標準實行統籌養老保險,再逐步縮小城市與農村的差別。2000年,我國老年人口總數約為1.26億,按農村老年人占70%計算,農村老年人約8820萬,如果人均養老金支出為600元/年,只需要支付529.2億元。個人所得稅增加500至600億或減少一個500至600億的大型項目,啟動農村統籌養老不是沒有可能,關鍵還在于我們是否真正重視“三農”問題。由于現行的所得稅率是全國統一的,提高社會統籌養老的層次,主要是統一支付標準。這里所說的統一支付標準,不是說全國都按同一水平支付養老金,而按統一標準確定基本生活費用標準及累退支付的比例。由于各地的基本生活費用不同,統籌養老金是可以有所區別的。比較可行的辦法是先確定實物標準,然后再根據各地的物價水平確定基本生活費用標準。
(二)改革個人養老基金賬戶
建立個人養老基金賬戶,目的在于強制個人進行養老儲蓄積累,以防個人在養老方面的“短視”行為,而不是實行收入的再分配。因此,我們主張借鑒智利的辦法,在政府的監督下,將個人養老基金賬戶交專業的投資管理機構進行管理。
1、改革個人賬戶的繳費辦法。可以2033年為起點,將職工個人賬戶分“新人”、“中人”和“老人”三類情況。對于新參加工作的職工,法定保費率起點可定為5%,超額部分由個人自愿繳納,在一定范圍內由政府予以稅收優惠。對于已參加工作的中人,由政府按實際工齡的長短及1997年繳費工資的8%補充個人賬戶的資金;2003年起由個人按新人辦法繳納。對1997年以前已退休的人員仍按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養老金,不設個人賬戶。
2、穩步推進將國有資產轉化為養老保險基金的工作,盡快補償轉制成本。由于我國財政負債比較重,不具備像智利那樣實行轉制還有財政盈余的條件,通過大規模發行認可債券的方式補償轉制成本,具有較大的風險,比較可行的方式是將國有資產轉化為養老保險基金。在傳統的體制下,企業的利潤全額上交國家財政。由于勞動者的報酬中沒有包含養老保險等社會必要勞動,企業上繳的利潤不僅包含勞動者剩余勞動,也包含勞動者的必要勞動;這部分必要勞動被用于國有企業固定資產的投資。為了補償轉制成本,必須將國有資產中用勞動者必要勞動形成的那部分價值歸還給為其做出過貢獻的勞動者。2001年,我國試行國有股減持,方向是完全正確的,但因引起了市場的較大震蕩而于2002年6月24日被迫正式宣布在國內證券市場暫停實施。我們認為,原來的方案流產,不等于不能通過國有資產的減持來籌措養老保險基金,而2001年股市價格下挫也不能全部歸咎為實施國有股減持方案。郎咸平(2001)就尖銳地指出:大戶行為是大盤下跌的主要原因,政府的不當之處在于低估了中國股市特有的操縱下的慣性作用。
在我們看來,對已上市的公司,可以考慮根據補償轉制成本的需要,將一部分國有股通過協議方式轉交給養老基金投資管理機構,并分解進入個人賬戶,規定在一定年限內不得出售,只獲取紅利收益;達到一定年限(如5午)后,養老基金投資管理機構可根據支付養老金的實際需要,每年可將不超過10%的股份通過市場交易變現。對于新上市公司,可規定一定比例的國有股份交由養老基金投資管理公司持有,公司上市三年后,基金管理公司可根據需要進行轉讓交易。作為一種漸進的減持方式,這既可以實現上市公司產權主體的多元化,促進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合理化,從而使上市公司的行為更為規范、公開和透明;又可以彌補養老社會保險基金的不足,并且不會造成對股市的不利影響。
基于C/S體系結構的養老保險管理信息系統正確的將原型法與生命周期法相結合,在程序模塊的劃分過程中,始終遵循自頂向下原則,促使系統程序更加函數化、公用化及模塊化,最大限度減少了函數或程序的循環、重復編制。尤其體現在各參數子系統的開發與設計工作中,該系統促使所有可變參數和公式的維護都可在外部進行,有助于DBA維護管理效率的提高。
2養老保險管理信息系統的功能實現
養老保險的基本業務具有政策性強、信息量大、業務面廣及變動頻繁等特點,因此在處理信息時需要借助先進的數據庫技術和網絡通訊技術開發出更加及時、準確、迅速的養老保險管理信息系統。經過一系列的分析研究,基于C/S體系結構的養老保險管理信息系統開始逐漸應用到社會企業及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業務當中,其主要功能模塊包括檔案、個人賬戶、養老保險參數、基金收繳、業務臺賬報表、養老金撥付、基金轉移、養老保險財務等十四個子系統。這些子系統之間存在相互制約、相互依存的關系,本文主要分析作為養老保險管理信息系統核心部分的8個子系統,現將其功能進行介紹:
2.1檔案子系統
檔案子系統需要進行四種日常管理工作,即完成社會企業或機關事業單位、在職職工、離職或退休人員、繼承人的自然屬性基礎數據,并且為參保單位生成一個專屬的社會保障號,從而為參保人員形成一個專屬個人的電腦保障號,完成機關事業單位登記或變更等工作的處理。此外,檔案子系統除了提供固定的日常查詢功能之外,還能進行隨機模糊查詢。
2.2基金收繳子系統
基金收繳子系統的主要工作是:處理參保單位的投保或終止手續;將職工上年度繳納的工資費用進行錄入與核定;參保單位的實際負擔比例與職工個人的繳費基數;對參保單位全年的基金收繳計劃和養老金撥付計劃進行制定;按月落實收繳工作;發送參保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繳款通知單等。此外,基金收繳子系統還能處理基金預繳、緩繳、補繳和拒繳工作,以滿足特殊收繳業務的處理工作。并且,每月的基金在正常收繳之后,會實時登入到個人賬戶當中,在參保單位的工作人員發生增減變化時,能及時將基金收繳計劃于養老金撥付計劃進行調整。
2.3養老金撥付子系統
根據基金收繳子系統在每年初制定的養老金撥付計劃,養老金撥付子系統每月生成養老金費用撥款單和養老金發放花名冊,然后落實養老金撥付工作。并且該系統還能根據參保單位上報的離職或退休人員申請,對離職或退休人員待遇進行計算,然后辦理相關手續。同時,針對特殊業務的處理,如繼承人領取、一次性領取、社保機構墊支等業務,可及時調整養老金撥付計劃。
2.4養老保險財務子系統
養老保險財務子系統具有科目體系定義、記賬、憑證錄入、賬簿查詢、銀行對賬、結賬、會計報表等功能,該子系統采用借貸記賬法的財務核算體系,能將全省社保機構財務核算進行統一,并可以通過數據鏈路將科目體系下發、計算機自動制證、機制憑證定義、業務報表與會計報表進行逐級匯總,然后完成服務費上解下撥、管理費提取核撥等特殊業務。養老保險財務子系統能有效實現財務數據與業務數據的銜接與統一。
2.5個人賬戶子系統
個人賬戶子系統能在電算化前將參保單位職工的個人賬戶進行一次性登錄工作,并及時將個人賬戶中出現的錯誤進行清理。同時,還能實時查詢并打印職工個人最新的賬戶情況及對賬單,并生成個人賬戶對賬單的數據軟盤,交予投保單位自行打印。
2.6業務臺賬報表子系統
通過基金收繳子系統登錄的各類臺賬數據,可自主選擇表格的樣式、并自定義制作表格的內容、打印、預覽,還可通過各類數據和信息的遠程鏈接,實現參保單位各部門報表的匯總,并為操作人員的查詢提供了便利,實現了各類信息和數據的分布式查詢。
2.7基金轉移子系統
基金轉移子系統的功能主要包括參保單位內、外的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的轉入或轉出操作,并出具詳細的養老金轉移單據。針對參保單位內部工作養老金的轉入或轉出,可直接通過數據鏈路進行,并實現了檔案基礎數據、養老金轉移清單及個人數據賬戶等大量數據的傳遞。
2.8養老保險參數子系統
養老保險參數子系統肩負著為養老保險管理信息系統提供業務比例參數、各類業務代碼、運算公式的責任。參保單位的養老保險業務主要是合理調整相應參數,確定后及時刷新,并以快照的方式更新各部門現行的運行代碼、運算公式和比例參數,確保參保單位與全省業務規范相統一。
3結束語
1.1在市場經濟沖擊下,醫療機構對經濟效益越加重視起來,醫生收入通常取決于經濟效益,醫院與醫生為了自己利益,濫用藥、濫檢查、大處方現象頻頻發生,隨便開一些與患者病情不相符藥物和檢查,醫院人院標準也來越低,導致小病大養和無病住院現象頻發。這些不規范行為不但給個人造成了負擔,也使醫療費用持上漲趨勢,浪費了醫療資源,加大了患者跟醫保人員矛盾,醫療保險管理難度越來越大。
I.2受到職工醫療制度效應,很多參保人員思想仍然是過去老觀念,導致產生如今錯誤觀念,人們普遍認為如果醫藥費超過了起付錢,就可以入院進行消費,簡單說就是所謂的一人住院全家吃藥。這種不合理的觀念影響了現代人的醫療保險觀,人們缺少醫學知識以及醫保知識,通常會無理提出很多不必要的醫療需求,提高了醫療費用,造成浪費。為了獲取不正當的利益,惡意消費、騙取保金的現象也常常發生,例如掛床住院、冒名頂替住院等現象,這種行為給醫療資源帶來了很大的浪費。
1.3醫保制度處于摸索階段,國有體制以及計劃經濟給醫保制度帶來一定消極影響,導致醫保制度不夠健全,政策也缺乏完善,醫保制度經驗不足。定點的醫療機構大多數屬于企業內部醫院,很多醫療保險往往是內部運行,而不是參加地方統籌,這種現象不能保證醫療機構的服務水平,也不能滿足醫療消費的需要。醫保部門監督管理有限,醫療機構在不斷的變化,管理系統不能滿足現代人們就醫的需要。
2加強醫療保險管理的措施
2.1醫療保險難度在于它有很多特殊性,最主要表現在醫療保險不像養老保險一樣,可以通過經辦機構就能給參保人一定的補償,而是經辦機構要根據醫療機構對參保人實施補償。這種方式受到利益驅動,醫療結構必須加大醫療服務度才能保證經濟收入,但是經辦機構為了保證收支的平衡性,必須對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量加以控制,然后就出現了醫療服務控制跟反控制之間的矛盾。所以,要加強對醫療保險監督管理。為此,可以提高服務協議管理,將協議內容進行細化,對管理重點加以明確。其次可以構建監督考核制度,強化監督力度,構建定期檢查政策。對結算方式和工作方法加以改變和優化。確保醫生、患者和保險這三方面互相制約,加強醫護人員學習醫保政策積極性、自覺性以及理解性。加強醫保政策的宣傳度,對參保人員權利以及義務加以明確,讓參保人員可以對就醫規定和醫保政策加以了解,提高參保人員醫保意識和費用意識,幫助參保人員去除舊觀念,預防違規現象發生。
2.2加強醫療保險管理信息化建設,提高醫療保險信息化管理水平,確保醫療管理機構跟定點醫療結構信息高度暢通性,參保人員可以對自己醫療消費以及個人賬戶有所了解。構建醫療保險信息化合理化流程,護士可以在患者住院期間完成病案所有環節,對其進行嚴格把關,將病案提交給病案室。建設科學信息化管理概念,規范標準化建設,加強醫療保險法制化建設,完善信息化管理機構,加強信息化管理教育力度。結合現在時期特點,完善信息化管理學習內容,擬定教育大綱,加強法制法規以及職業道德建設。
2.3提高患者保健意識,消除患者對醫保的不良認識,加大醫保宣傳力度,增強個體需求。提高群眾醫保意識,讓群眾可以主動參與進來。剔除任何破壞到醫?;鹦袨楹蛺阂怛_取醫?;鹦袨?,規范參保人員就醫行為。
結語
醫療責任保險又稱為醫療職業保險、醫療業務責任保險。在歐美一些發達國家,投保醫療責任保險幾乎高達100%,而且費用相當昂貴,保險費通常是醫生收入的10%—30%左右。目前美國的醫療責任險的理賠率在80%以上,最高賠償額超過百萬美元,而醫療糾紛發生率僅為7%,其原因是醫生都有醫療責任保險,一旦出現醫療事故或差錯,保險公司就會及時介入,承擔糾紛處理與經濟賠償的責任。醫療責任險屬于行業強制性的、每個醫生必備的常規性保險,它不僅是一項保障,更是一種約束。國外的保險公司對此險種的開辦抱有積極的態度,他們認為這是一種履行社會責任的表現,能保障國家醫療系統的順利運轉,維護醫院、醫生、患者三方的合法權益,對于保險公司來說也是一筆優厚的無形資產。
一、我國醫療責任保險開辦的情況
醫療責任保險,在我國由于受到經濟水平、法律制度、保險意識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尚處于起步階段。上個世紀80年代末期,個別地區開辦了地方性的醫療事故責任保險。真正大規模地開展此項業務,始于2000年1月,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在全國范圍內推出了“醫療責任保險”;之后平安、太平洋、天安等保險公司也相繼開辦了此項保險。但該保險推出已兩年多,投保并不踴躍,存在不少障礙,部分醫療機構人員的觀點代表醫療界普遍的想法。
1.醫院地位高,敗訴幾率小
在執行舊的《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的10多年間,醫療機構一直處于強勢地位。首先,在事故鑒定方面,過去是由衛生行政部門設置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單獨組織鑒定,這就造成了“老子給兒子”做鑒定的局面,鑒定人員中甚至就有事故醫院的專家,鑒定結果的公正性便會大打折扣;其次,患者對醫療事故缺乏鑒別力,而且取證難。醫學的復雜性和專業性使醫患雙方處于嚴重的信息不對稱狀態。醫生在診療過程中出現了技術性錯誤,只要不是致命的,患者一般也意識不到。就算懷疑院方有問題,也會因為拿不到相關物證而無法。讓一個外行在短時間內掌握醫學專業知識,還要大量搜集有利于自己的證據,在病歷書寫龍飛鳳舞,而所有病情記錄、化驗結果、單證材料又都保存在醫院的情況下,患者如欲在法庭上勝訴,簡直比登天還難。難怪曾有大夫感慨道:“以前我們很少輸官司,如果輸了,也是因為醫院內部有人向患者通風報信?!钡谌?,司法方面也幫了醫療機構不少忙。以往的民事訴訟都是采取“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醫療訴訟也不例外。醫院接觸并提供證據就比患者容易得多,當然就更方便說服法官,也就難怪醫院無所畏懼。此外,缺乏既懂法律又懂醫學的律師幫助患者出謀劃策,也是患者勝訴難的另一原因。醫院成不了被告,即使成了被告也輸不了官司,哪還有風險可言,投保醫療責任保險也就沒有必要了。
2002年4月1日公布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中明確規定: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舉證責任,即“舉證責任倒置”。2002年4月14日由國務院頒布,并于同年9月1日正式實施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對醫療事故的含義、醫療機構的責任、醫療事故的鑒定、爭議的解決方法等都做了重新界定。例如:醫療事故由三級增加到四級;明確和擴大了患者的知情權,病人可以復印病歷;參加醫療事故鑒定的專家,由醫患雙方在處于中立地位的醫學會主持下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進行獨立、客觀的工作,使這一程序更加透明、合理;如果患者認為醫政部門有“偏袒”嫌疑,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上述新法規保護了弱勢群體的利益,有助于公平、公正、公開地處理醫患糾紛與事故,使患者的權益得到更多的法律保障,這也意味著今后醫療訴訟案可能會激增,而且訴訟中患者打贏官司的可能性會相應增加。
2.賠償金額少,風險可自擔
在一起復雜的醫療糾紛中,患者最關心的就是最終的賠償金額問題,這也是整個醫療事故處理的核心問題。長期以來,確定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是根據國務院1987年頒布的《醫療事故處理辦法》和各省市制定的《實施細則》。一般一級事故的賠償額只有3000元左右,最高也在2萬元上下。對于受害者,這一金額在當時可能還算是一個不小的數字;對于醫院,覺得這一標準也還可以承受。一年甚至不到10萬元的賠償,卻要多交幾倍的保費給保險公司,實在劃不來,因此也就沒有風險及保險的壓力。例如在2002年新法規公布之前,北京市有179家二級以上醫院,參加醫療責任保險的只有12家;河北省有醫院4500多家,投保率只有10%左右。有些醫院特別是甲級醫院認為自己的事故率很低,即使發生也是小金額的賠付,院方完全可以自擔。但凡事都有“萬一”,過去無事故并不能說明未來、永久無事故,即使是三甲醫院,其從業人員也可能有“百密一疏”的時候,況且目前已有法院判賠290萬元的醫療事故(湖北龍鳳胎兒腦癱案)出現。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的日益提高,以及對人的健康、生命價值認識的改變,幾千元、幾萬元的賠款已經完全不能滿足解決醫療糾紛的需要,特別是在經濟發達地區。新《條例》中對醫療事故賠償詳細羅列了11項內容,并首次增加了精神撫慰金的賠償,受到了患者及其家屬的普遍歡迎,但在醫學界卻掀起了軒然大波。我國的醫療機構多數還是非盈利性單位,以后,一起事故十幾萬元、幾十萬元的賠償可能會屢見不鮮,讓肇事醫生掏腰包根本不可能,醫院的經濟負擔也會陡增,而且判賠金額的不確定性也給醫務人員帶來了沉重的精神壓力。醫院、醫生恐怕以后再也不會因為賠款少、風險小而無動于衷,畢竟約束醫方的法規已經開始逐步完善,患方尋求權益保護的意識已經普遍覺醒,途徑也越發通暢。
3.風險保障少,保險交費高
根據中國人民保險公司2000年1月實施的《醫療責任保險條款》,在一個保險年度內,醫療事故每人最高賠償10萬元,醫療差錯每人最多承擔5000元的賠款。保險費根據醫院病床數和不同風險崗位的醫務人員數交納。據北京一家擁有一千張左右病床的三甲醫院負責人介紹,按規定他們醫院一年要交納將近40萬元保險費給保險公司,這是很大的一筆支出,而2001年該醫院才賠了4.8萬元,這就產生了保險是否值當的問題。從保險賠償角度看,醫療機構認為10萬元的額度也很低,真要出了大事故,保險公司還是不能把全部責任承擔下來。當然,無論是保險范圍還是收費標準,保險公司都是參考了1987年的《醫療事故處理辦法》、新產品初期投入的成本以及其他相關因素而制定的。
隨著新法律法規的出臺,百姓維權意識的提高,加之目前醫療事故與糾紛的日趨增多,醫療損害索賠數額的加大,醫療機構對于自身風險的認識有所提高,化解風險的要求就顯得尤為迫切。為了及時配合2002年9月1日實施的新《條例》,在總結了前兩年的保險經營情況并結合了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的建議和意見之后,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對原有的保險條款和費率進行了適當的修改,新產品將更加貼近市場需求。大概而論,醫療責任保險的主要內容包括:
被保險人:依法設立、有固定場所并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均可參加此保險。醫院投保后,其正式在職醫務人員將自動獲得保障。
保險責任:被保險的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工作中,因執業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而依法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此外還承擔一定限額的法律訴訟費用。
責任免除:主要包括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被保險人的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的損失;以及明顯不屬于職業責任保險應當保障的范疇的損失。
索賠程序:當發生醫療事故時,患者或其家屬向醫療機構索賠,然后由醫療機構根據保險條款的約定向保險公司索賠。
賠償處理:有三種方式:(1)賠償金額可由患者、醫療機構和保險公司三方協商確定;(2)由仲裁機構或衛生行政部門裁定、調解確定;(3)由法院判決確定。
除此之外,醫院和醫生關心的損害賠償金額也根據新《條例》的規定有了較大提高,從而使保費水平趨于合理。
二、參加醫療責任保險的積極意義
1.轉嫁執業風險,減輕財務負擔
俗話說“人無完人”,即使是醫術再高明的大夫,也不能百分之百保證在從業當中不出一絲差錯,尤其是在外科、婦產科等具有高風險性科室工作的醫護人員。根據美國保險行業的統計,醫院的婦產科是比較容易引起法律訴訟的科室之一。1982年到1998年期間,美國各大醫院為此支付的保險費用增長了167%;2001年上升了12.5%。婦產科醫生作為被告的訴訟案,賠償額往往驚人。1999年的賠償額平均為349萬美元。由于所接觸的病情的特殊性、復雜性,醫生一旦發生疏忽,就會造成患者身體上的傷殘、疾病、死亡和精神傷害。根據我國《民法通則》119條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撫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眹鴦赵?002年9月1日實施的新《條例》第51條明確了11種賠償項目及標準;第52條規定:“醫療事故賠償費用,實行一次性結算,由承擔醫療事故責任的醫療機構支付?!毙隆稐l例》大幅提高了醫療事故賠償金額,而且首次增加了對于精神損害的賠償。由此可見,參加醫療責任保險可以減輕醫院的財務負擔,醫療機構只要交一定的保險費,就可以得到十幾倍、幾十倍的風險保障,從而保障了醫院經營的穩定性和營業秩序的正常進行。
2.解除后顧之憂,提高業務水平
醫生的醫術之所以能不斷提高,主要是依靠大量的臨床實踐,只有多接觸各種各樣的病例,積累了相當的經驗,才能做到心中有數,手下有準。特別是剛剛走上工作崗位的年輕大夫,更需要這方面的鍛煉。一名優秀的醫生,不僅在于7年、8年基礎醫學理論的認真學習與研究,更為重要的是在活生生的患者面前,如何處理而使他們轉危為安,尤其是遇到一些疑難問題、突發事件或急診狀態。在新《條例》出臺之前,醫務人員還沒有過多的心理顧慮,只要患者前來求醫,本著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都盡其所能地進行救治,只要有一分的希望就會付出十分的努力。然而自從宣布實行“舉證責任倒置”,以及加大事故賠償力度后,醫務界的不少人士表現出了擔憂甚至恐懼的心理。因為有些醫療事故的發生并不是醫生本身的過錯,而是由于患者情況特殊所致,不進行救治就會死亡,但進行救治就可能出現意外。以后患者或其家屬可以輕易提訟,張口要求高額賠償,哪一個醫生還愿意再冒風險接收高危病人,嘗試新式療法,醫學何以得到進步?這種情況不得不引起人們的關注。
引進國際通行的醫療責任保險,讓醫生放開手腳去救治病人,這才是一條必由之路。在這個實踐性很強的行業,如果醫務人員整天擔心出事故、患者或家屬會鬧事、法院會重判,為了保護自己,他們會自然而然選擇保守做法,“大病小治、重病輕治”,最終受害的還是無辜的患者。因此給醫生吃“定心丸”,不僅可以排除其雜念,激勵他們增強醫療安全意識,勇于知難而上、改革創新,提高業務質量,促進醫學技術水平的不斷發展,而且可以增強患者的信心,積極配合醫生進行治療,早日康復,畢竟醫患雙方的目的是一致的。
3.減少醫患糾紛,增強公眾形象
醫療糾紛已經成為消費者投訴的10大熱點之一,因為輕者它妨礙了百姓的正常生活,重者則剝奪了公民的寶貴生命。醫療糾紛的大量涌現,不得不讓人們感到焦慮,特別是糾紛案逐漸升級,甚至出現命案。典型的例子就是2001年7月10日湖南中醫學院附一醫院的血液病專家王萬林,被他親手醫治的患者,在治療達不到預期效果的情況下,殘忍地殺害了。盡管醫患矛盾在醫院里一直存在,但演變為殺人事件,是醫生們無法想象和接受的,它為迫切解決醫患糾紛和保護醫生生命安全敲響了警鐘。
據國外的保險同行介紹,他們的醫生和患者也會有摩擦,但情節很輕,更達不到使用暴力的程度,因為患者來醫院的目的是尋求救治而不是尋釁滋事。目前國外保險業已經很完善,醫院買醫療機構責任保險,醫生買醫務人員職業責任保險,患者買醫療、住院意外事故保險。一旦出現問題,彼此都有默契,如果達不成共識,就找各自的保險公司,按程度分擔責任。大吵大鬧、拳腳相加于事無補,反而會更加耗時耗財。
當前國內醫療機構的負擔很重,既要保障自身的生存發展,又要努力提供優質服務,還要承擔事故損害賠償責任,此外牽扯大量精力的醫患糾紛也讓各家院長頭疼不已,不僅嚴重影響了醫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妨礙了醫療衛生事業的健康發展,甚至危及到社會的安定團結。加之新聞媒體的大肆渲染,具有導向性的報道,也將醫院推向了風口浪尖。保險公司的介入,也就是社會其他力量的介入,可以在矛盾日益激化的醫患之間起到一個“緩沖器”的作用。保險公司可以和醫院組成一個事故鑒定小組,一旦發生矛盾,保險公司的有關人員及時參與其中,從第三方的立場做好醫患雙方的協調工作,幫助找到一個既讓保戶(醫院)滿意,又保障了患者利益的最佳方案。盡量避免訴諸法律,一是可以維護醫院、醫生的聲譽,因為作為專業技術人員,他們極其忌諱與職業訴訟聯系在一起;二是漫長的訴訟程序對于任何一方都會造成身心疲憊,而最后的結果可能是兩敗俱傷。只有讓醫院領導、主治大夫從繁雜的糾紛處理中抽身出來,他們才可以將大量精力投入到醫院管理、鉆研技術、提高質量上去。由此為醫院帶來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是顯而易見的。醫院糾紛少了,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地位高了,醫生的工作態度也由消極轉為積極,患者情緒也由抵觸變為合作,這種良性循環,才是醫、患、保共同追求的目標。
社會醫療保險是一種“低水平,廣覆蓋”的保障,其最高“賠付金額”是當地上年社會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在全國大多數地區為2~5萬元,而重大疾病醫療費用一般高達10萬元以上,兩者之間存在較大缺口。
商業醫療保險的空間
建立完善的醫療保障體系已經是當務之急,從目前來看,利用商業醫療保險建立一個沒有漏洞的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是一個合理的選擇。就險種類別來看,目前上公眾急需的醫療保險、老年護理保險,屬于健康險的范疇,而目前我國還沒有一家專業的商業健康保險公司,健康險也只是作為壽險的附屬業務。盡管如此,我國近年來的健康險增長依然迅速,2000年度我國健康險保費達到27.69億元,占人身險總保費的2.77%;2001年健康險保費達到60.27億元,占人身險總保費的4.24%。這一成績較之成熟市場的1/4到1/3有較大距離,但較上年增長117.65%,遠遠高于同期42.6%的人身險保費增長率。在七月召開的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健康保險工作部成立大會暨第一次工作會議上,專家們認為,由于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不足,保障程度相對不高,為商業保險公司發展健康保險留下了巨大的發展空間。較為謹慎的預測是,到2008年前后,我國健康保險的市場規模在1326億元左右,而較為樂觀的估計是在2837億元左右。這一切表明中國健康險市場充滿巨大的潛力。
商業保險公司的“苦水”
市場潛力巨大,老百姓又急需,這種兩全其美的事情,為什么得不到保險公司的熱烈響應呢?實際上,商業保險公司有其商業上的苦衷,多種因素制約了業務的順利開展。
賠付率居高不下
長期以來,各保險公司開辦的醫療保險都處于收賠相抵,甚至收不足賠的狀況,個別地方的賠付率甚至高達300%,這使保險公司的利潤微乎其微,不少公司對大力發展醫療保險的熱情不高。
管理難度較大
保險公司與醫療機構的合作關系難以建立,加上醫療制度的不完善,透明度不高,保險公司難以對醫療費用進行控制。保戶中存在著不少逆選擇投保的,而且一些道德風險和索賠欺詐風險大量存在,使保險公司難以拓展市場。
經營管理方法不先進
在美國普遍使用的風險管理技術,如復雜的費率厘定、承保選擇、次優要求、大案管理、非比例再保險保護等,在我國還鮮為人知。
專業化程度低
一方面,我國目前還沒有一家專業的商業健康保險公司,國內保險公司把健康險作為壽險的附屬,極大地影響健康險的經營戰略決策。另一方面,人才匱乏。醫療保險對保險人員的醫學知識要求較高,在核保、理賠、精算等方面都需要專業性較強的人才,而保險公司這方面的專業人才缺乏,影響了醫療保險業務的推廣。
適合健康險業務的系統缺乏
品種單調,個性化、多元化程度差。當前,公眾急需的是純粹的醫療保險、老年護理保險等,而市場上沒有老年護理保險,而一些險種又是以附加險形式隨主險開展且以統保形式承保的,難以滿足人們的需求;國際上成熟的商業健康險市場一般包含四大類產品:醫療費用給付類、失能收入損失補償類、長期護理保障類和疾病給付類。我國雖已有180多種健康險產品,但主要集中在第一類上,而且都是一年一保的短期產品。
癥結所在
健康險的癥結在于風險控制難度大、專業技術要求高。
第一,從管理上說,健康險對案件的管理不是結果管理,而是過程管理。它保障的不是“疾病發生”,而是“就醫事件”?!熬歪t事件”是一個完整的過程,它包括疾病發生、就醫、治療、痊愈及出院等步驟,每一個步驟不同的處理方式決定了案件結果的不同。這決定了醫療保險在精算、風險控制、核保理賠、醫療協調管理等各方面均不同于壽險和意外險。其次從協調管理上說,在我國商業保險公司、社會保障部門、被保險人和醫療服務提供者構成了健康保險的四方關系,在這四方關系中,醫療服務提供者對發生就醫的被保險人的住院時間長短、治療方案、是否發生醫療費用及發生多少醫療費用等起著重要作用,社會保障部門與商業保險公司在統一標準、信息共享方面有較強的合作需求。因此加強協調管理對合理施治和合理用藥方面的管理有著突出重要的意義。
第二,從風險控制上說,壽險的基礎是建立在大數法則上,依賴于“死亡事件”,而死亡是投保人或是被保險人較難人為控制的事件,是一種純粹風險。而對健康保險來說,其經營的是就醫事件和醫療費用風險,被保險人可能在醫療服務提供方的配合下,“無病看病、小病大看”。因此其道德風險要比壽險和意外險嚴重且不可控。其次,同傳統壽險相比,對被保險人的風險控制更為復雜。傳統壽險通常將被保險人的健康狀況及家族病史作為核保的重點,而對于健康險來說,被保險人保障水平、保險信用記錄、過度利用傾向、收入水平、職業情況以及定點醫療機構行醫記錄等信息也是風險評估的重要部分。
第三,從費率厘定上說,人壽保險主要考慮死亡率、費用率和利率,健康險所要考慮的不僅是疾病的發生率、就醫率和住院天數,更要考慮各地的經濟發展狀況、醫療消費水平、區域及城鄉差異、投保團體的情況、醫療環境和診療技術的變化等因素。由于醫療保險受免責期、等待期和免賠額的影響,其責任發生帶有一定的滯后性,在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和未決賠款準備金的計提上又不同于財產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智能化系統解決之道
健康險這些獨有的特性決定了傳統的業務系統將很難滿足健康險業務的發展,因此,一套能解決業務難點、滿足其特殊業務需求的智能化系統就成為了解決問題的關鍵。因為一套好的健康險智能化系統應具備有效的過程管理、強大的數據交換功能、全方位的風險控制和先進的人工智能技術,并且具有良好的擴展性。
智能化系統通過科學地監控疾病發生、就醫、治療、痊愈及出院整個“就醫事件”,從而實現有效的過程管理。由于健康險業務的復雜性、頻繁性和實時發生性,需要有效的過程管控系統,單純的業務流程管理將不能適應醫療保險業務發展和風險管控的需要。傳統的業務系統通常只能進行事后型的管理,即就醫事件結束后,被保險人持醫療費用帳單進行索賠時,業務系統才開始進行處理。在這種情況下要對就醫事件進行審核困難明顯加大,常常導致保險欺詐,由于對某些不合理的醫療費用的發生未進行事先控制,導致理賠時出現糾紛。通過過程管理,能夠有效地消除保險人、被保險人及醫療機構三者間的信息不對稱,使得保險人可以及時獲得被保險人的診療信息,并可在就醫事件出現不合理的情況下及時介入,防止不合理費用的發生。通過過程管理,結束了醫療費用的高低基本受控于醫療機構的情況,加強了保險人對醫療費用的控制力,極大地降低不合理醫療費用的發生率。
智能化系統可同醫療服務提供者、社保機構進行同步/異步數據交換,能夠及時地獲取各種信息,如:被保險人的醫療信息、藥品、診療項目、服務項目列表及給付比例等基礎數據。通過數據交換,為過程管理及風險監控提供了必要的數據,為保險公司協調管理社會保障部門、醫療服務提供者和被保險人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同時減少了工作人員的錄入量,增強了業務處理的自動化程度,使工作效率得到了極大的提高。
智能化系統擁有科學的風險評估體系。由于健康險業務的復雜性,在對被保險人進行核保時必須全方位的評估被保險人的風險,如:被保險人保障水平、保險信用記錄、過度利用傾向、收入水平、職業情況以及定點醫療機構行醫記錄等。通過科學地風險評估體系能夠準確全面地揭示被保險人的風險,為核保提供重要的參考信息,避免了被保險人逆向選擇等風險,從而減少了保險公司的損失。
智能化系能夠有效協調保險人、被保險人和醫療服務提供者三方關系,并能對就醫事件的整個過程進行監控,及時發現被保險人“無病看病、小病大看”,醫院過度提供醫療服務等風險。通過先進的人工智能判斷技術,增強了業務處理自動化的能力,可減輕核保、核賠業務人員的工作壓力,降低商業醫療保險費用;也可以提高工作效率。
智能化系統建成后,經過一定時期的運行,將積累大量的業務數據,通過數據挖掘技術,可從大量的數據集合中有效發現有價值的商業信息,同時因為有了足夠的樣本數據,從而為健康險的費率厘定提供重要依據。通過對業務數據進行數據挖掘,保險公司將逐步建立起自身的核心競爭力,智能化系統積累的經驗將成為其他公司唯一無法趕超的“信息壁壘”。
由于各地醫療服務水平、基本醫療保障、疾病發生率等存在一定的差別,因此不能按照同一種模式對各地的健康險業務進行統一的管理,智能化系統能對于不同類型的醫療服務、不同發展水平的地區,采取有針對性的管控,使得保險公司可以根據當地的具體情況,順利開展業務,擴大市場,提高了管理效率,節約成本。
在處理健康險業務時,不僅數據量大,而且還需要綜合不同類型的數據,例如:在理賠時,除需要知道被保險人的自身信息外,還需要知道就醫醫院,使用的藥品明細等信息。智能化系統能處理健康險大量數據要求,協調各種業務數據,從而提高了工作效率。
智能化系統實現了數據大集中,能夠處理日益顯著的人口流動問題,真正支持商業醫療保險產品“全國聯?!?,實現“風險控制到人”。由于能更好地提供個性化的服務,從而提高了客戶的滿意度。從管理角度而言,數據集中充分體現了公司總部的監管作用,實現業務數據的實時收集,匯總和查詢,同時允許各分支公司在統一管理下的部分個性化。
此外,智能化系統必須具備良好的擴展性,由于健康險業務在中國發展得非常迅速,新的需求、保險產品、業務規則不斷出現,具備良好擴展性的系統可通過很少的調整,甚至是不作任何的調整就可以處理新的業務,從而極大地節省了保險公司的運營成本。
案例:
太平洋補充醫療保險方案
全國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實施后,城鎮職工的基本醫療得到了保障。但是,由于基本醫療保險只能解決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需求,而不能解決勞動者患重大疾病超過封頂線以上的醫療費用負風險;加之參保人員的住院費用是按比例報銷,職工個人負擔部分較重。因此,為化解參保人員患重大疾病的大額醫療風險,減輕其住院費用負擔,太保壽險在全國一些地區相繼推出了補充醫療保險。
有效監管面臨挑戰
太平洋保險壽險總公司希望用一套健康險業務系統來統一管理全國各分支公司的補充醫療保險業務。目前的情況是大部分的分支公司通過人工方式進行核賠理算,帶來的問題是顯而易見的,由于缺少自動化導致工作效率低,容易出錯,客戶從報案到得到理賠等待的時間長,客戶滿意度差。而有些分支公司使用簡單的系統進行業務處理,這些系統只針對當地的業務而開發,因此可擴展性差,無法滿足業務發展的要求,而且數據共享的難度大。由于各地健康險業務“各自為營”,導致總公司無法直接取得業務數據,因此很難進行有效的監管。
與此同時,要開發一套統一的、集中式的健康險業務系統面臨諸多挑戰。首先,業務存在地區差異。由于各地醫療服務水平、基本醫療保障、疾病發生率等存在一定的差別,太保各分支公司在開展健康險業務時必須要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這使得各地協議書的內容存在一定的區別,因此系統必須有足夠的靈活度以覆蓋絕大部分的健康險業務。其次,各類基礎數據沒有統一標準。例如,針對同一種藥品,各地的命名可能是不同的,因此沒有一套標準來規范諸如藥品、疾病、診療項目、服務項目等基礎數據,導致數據交換無法進行。最后,建立數據接口存在客觀條件的限制。目前,同醫院建立數據接口由于客觀條件限制,無法實現。而同社保間的數據接口,由于各地社保的數據格式不一致,因此系統必須能處理各種不同的數據格式。
集中式解決方案
該系統是一套采用B/S結構的集中式系統,所有的數據都存放在太保壽險總公司,從而很好地解決了數據集中的問題,提高了管理效率。
該系統最大的四個特色是靈活的責任管理、標準化的醫療字典、強大的數據交互和復雜的業務邏輯。首先在本系統中通過責任管理,可以方便地設置、修改保險責任,并可針對保險責任設置對應理算公式。在新建保單時,可以靈活選擇與之相匹配的理算公式。其次,系統建立了標準化的醫療字典,包括:藥品、疾病、診療項目、服務項目、醫院信息、社保機構。根據太保健康險業務的實際情況,疾病使用ICD9編碼。藥品以上海市衛生局HIS系統標準代碼為基礎,編碼時將藥品分為化學藥品及中成藥兩大類,化學藥品以藥品用途分類為主,中成藥按藥理作用進行分類;所有藥品,以一物一碼為原則。診療項目、服務項目則使用太保提供的編碼。通過同各地的數據建立對應關系,實現了數據的交換。第三,系統同社保間建立了數據接口,方便地導入被保險人的醫療費用信息。通過其它的數據接口,實現批量導入客戶信息及藥品、疾病等基礎數據。實現了對被保險人醫療費用的監控,大大降低了工作人員的錄入量。最后,系統可處理復雜的業務邏輯,在案件內部的邏輯關系中,可實現在一個案件下的多次報案,多次立案,多次理算,多次給付。在協議書同保單的關系中,可實現一份協議書下對應多個保單,而每份保單又可對應一個投保人及多個被保險人。
此外系統記錄被保險人從報案、回訪、立案、資料處理、調查、理算到賠付的所有信息,實現了對被保險人就醫事件的監控。
理算時,系統根據一定的規則自動計算進入保險責任的理算金額,并根據影響理算的各種因素,如:基本醫療部分的理賠情況、免賠額等,自動計算出理算結果。降低了錯誤的概率,極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為了能適應各類核賠流程,系統使用強大而靈活的工作流,通過設置核賠規則,實現自動核賠流程。
客戶收益
盡管該系統命名為補充醫療保險理賠系統,但由于設計合理根據太保健康險的實際情況,充分考慮系統的可擴展性,因此通過簡單調整即可適應80%的太保健康險業務。這樣一來,一方面實現了太保壽險總公司使用一套健康險業務系統來統一管理全國各分支公司的補充醫療保險業務,另一方面也為今后的擴展奠定了基礎。由于是一套集中式的系統,太保壽險總公司可以實時地取得業務數據,從而對健康險業務的監管更高效,更有力。
各地分支公司使用該系統后,工作效率大為提高,節約了人力成本,縮短了理賠時間,提高了客戶的滿意度。更為重要的是,該系統能幫助太保壽險更好地規范補充醫療保險的業務,使補充醫療保險能夠健康地發展。
個人健康管理系統
■肖樺
個人健康管理在國外的商業化應用已有20多年。由于醫療費用的不斷增加及人們對健康需求意識的改變,保險公司及企業紛紛采用此類服務,通過改善健康預防疾病來降低醫療費用。它不但能有效地調動個人在改善自身健康過程中的積極性,同時也能更準確地篩選高危人群從而增加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由此,保險公司可以更準確地衡量被保險人的風險,為厘定費率搜集基礎數據。被保險人一方面獲得了增值服務,另一方面也能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預防疾病從而降低醫療費用。
KYN是個人健康管理服務項目之一。它是英文knowyournumber的縮寫,即知道你的數字。KYN是根據美國及中國有關科研機構多年合作的成果,在美國成功經驗的基礎上,通過流行病學調研結合中國人群疾病發生的特點而設計的。其目的是通過收集生物學信息(包括身高、體重、年齡到血糖、血脂、膽固醇水平等各項實驗室指標,也包括食物攝入量、吸煙量、體力活動等生活方式有關的信息),對慢性病進行危險評價。以控制危險因素為目標,從而達到減少疾病發生機率與控制疾病進展的目的。
KYN項目有三個組成部分:1、個人健康信息管理系統,即收集和管理個人健康信息,對服務對象目前和將來的健康及疾病的危險性進行評價、跟蹤并進行健康行為指導;2、個人健康評價系統,主要包括一系列的疾病危險性評價方法,用以確定個人患慢性疾病的危險程度及發展趨勢;3、個人健康改善的行動計劃及指南,即通過健康管理的辦法對不同危險因素進行控制,實施個人化的健康促進,最終達到預防及控制發病、改善健康、減少醫療費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