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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和貫徹黨的群眾路線,踐行執法為民宗旨,把握社會和諧穩定的本質要求
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本質要求,就是要貫徹落實群眾路線,踐行執法為民宗旨,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妥善處理群眾利益沖突,全力滿足人民群眾公平正義訴求,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減少不和諧因素。
“十一五”期間,廣東檢察機關共批捕黑惡勢力犯罪、多發財犯罪等刑事案件363469件557919人,增強了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共查處社會保障、住房保障、征地拆遷等民生領域職務犯罪案件8702件9609人,挽回直接經濟損失28億元。
“十二五”期間,全省檢察機關要始終以是否符合人民群眾的迫切需求和根本利益作為強化法律監督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大力加強和改進檢察機關的群眾工作,切實把群眾路線貫徹到底、把為民執法落實到位。一是貫徹檢察工作的群眾標準。以監督糾正執法不嚴、司法不公作為民生檢察工作的重點突破口,提高人民群眾對法律監督的滿意度和檢察機關的公信力。二是規范民意訴求的實現機制。全面開通12309舉報電話和民生檢察熱線,建立和公開網絡郵箱和檢察“微博”,健全來信來訪、下訪巡訪制度,建立健全人民群眾訴求專人處理、限時辦結、跟蹤反饋、績效評估制度。三是提高為民執法的能力素質。通過崗位練兵、集中培訓、案例教學、下基層掛職鍛煉特別是定期下基層、進社區等方式,確保做群眾工作下得去、坐得住、談得來、有成效。
服務和保障產業轉型升級,促進幸福廣東建設,夯實社會和諧穩定的物質基礎
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中心任務,就是要保障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擴大國民經濟總量,健全利益公平分配機制,促進改革發展成果轉變為人民群眾看得見、享受得到的實惠,不斷改善人民群眾生活水平,提升人民群眾的滿意度和幸福感。
“十一五”期間,廣東省檢察機關相繼出臺幫助企業解困和促進企業發展、服務保障“珠三角”規劃綱要實施、服務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等指導意見,正確處理嚴格執法與創造寬松環境的關系,切實做到支持改革者,寬容失誤者,保護無辜者,打擊犯罪者,對破解經濟發展障礙、加快轉型升級起到了重要促進作用。
“十二五”期間,全省檢察機關要積極適應新形勢下經濟社會變革,服務保障好“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東”的核心任務,制定并貫徹好《廣東省人民檢察院關于促進和保障幸福廣東建設的指導意見》,切實提高保中心、促發展、謀福祉水平。一是打擊擾亂市場、破壞競爭犯罪,鞏固公平市場秩序。嚴厲查處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侵犯市場主體知識產權、妨害市場主體自主經營尤其是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實施壟斷和不正當競爭等違法犯罪行為,保障市場主體的合法自主經營,維護公平市場秩序,掃清妨礙轉型升級的主要障礙。二是嚴懲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犯罪,營造廉潔政務環境。建立健全職務犯罪風險評估、預警和查懲機制,營造廉潔、高效、陽光的政務環境。三是整治破壞環境、浪費資源現象,夯實科學發展基礎。依法追究造成重大環境污染、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的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嚴厲打擊環境監管過程中的怠于履行職責、造成嚴重污染事故的瀆職犯罪,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公益訴訟機制,為經濟社會發展奠定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環境基礎。
加強和改進訴訟監督工作,維護司法公平正義,優化社會和諧穩定的法治環境
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根本保證,就是要貫徹落實依法治國方略,通過加大訴訟監督力度,促進公正廉潔執法,為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化解社會矛盾風險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確保社會主義法治原則轉變成人民群眾看得見的公平正義,不斷增強黨和政府的公信力、凝聚力。
“十一五”期間,廣東省檢察機關在完善訴訟監督機制、強化訴訟監督力度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如協助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制定《關于加強人民檢察院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工作的決定》,與廣東省委政法委聯合《關于建立黨委政法委執法監督與檢察機關法律監督銜接機制的意見》等,整合了監督資源,形成了監督合力,優化了監督環境。
“十二五”期間,全省檢察機關要在建立健全訴訟監督機制上下功夫,在強化訴訟監督實效上求突破,深入貫徹落實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人民檢察院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工作的決定》,著力整治執法不嚴、司法不公現象并使之得到根本改觀。一是突出訴訟監督重點。著力監督糾正刑事立案中的有案不立和違法立案,偵查活動中的久偵不結和刑訊逼供,審判活動中的和枉法裁判,刑罰執行中的體罰虐待和違規減刑、假釋、保外就醫,行政執法活動中有案不移和以罰代刑等問題。二是整合訴訟監督方式。綜合運用調查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建議更換辦案人、提出抗訴等訴訟監督方式和手段,嚴肅查處少數司法工作人員、、枉法裁判、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多管齊下解決執法不嚴、司法不公問題。三是規范訴訟監督程序。圍繞訴訟監督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細化監督條件,優化監督程序,健全司法機關溝通協調和聯席會商機制,增強訴訟監督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繼承和發揚敢為人先精神,創新社會管理方式,強化社會和諧穩定的機制保障
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科學方法,就是要準確把握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新規律,不斷更新社會管理觀念,創新服務群眾方式方法,進一步暢通群眾反映訴求表達渠道,完善矛盾糾紛預警、評估和化解工作新機制。
“十一五”期間,廣東省檢察機關堅持科學發展理念,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全省檢察機關建立跨地域協作、多部門協同、全方位統籌的“廣州亞運”專項保障機制;建立并推廣職務犯罪預防的“仙塘模式”;建立社區矯正法律監督機制,規范社區服刑人員談話和約見制度;深化“陽光檢務”長效工作機制,全面建設“陽光檢務”網絡平臺,深入開展“檢察開放日”活動,大力推行檢察文書說理和申訴案件公開審查制度,從源頭上減少和化解涉檢矛盾。
一、更新理念,確立檢察機關工作的目標和思路
檢察機關控申部門主要受理公民的控告、舉報,案件當事人刑事、民事申訴、刑事賠償要求。控告涉及的內容較廣泛,其主要包括控告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民利罪、侵犯財產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及其他刑事犯罪以及控告一般違法、檢察干警違法。舉報主要包括舉報貪污,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利的犯罪。申訴是指案件當事人對檢察機關的處理決定和對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和裁定、民事判決和裁定不服的申訴。檢察機關在受理屬于本院管轄的控告、舉報和申訴時,對于不屬于檢察機關管轄的舉報、報案、控告,檢察機關的控申部門也應當接受。檢察院控告申訴部門是檢察機關對外宣傳的窗口,是與廣大群眾聯系的紐帶,是為人民群眾排憂解難的希望所在,同時也是檢察機關接受人民群眾監督,獲取腐敗線索的重要途徑。因此,接待人員的一言一行都關系到黨和政府及檢察機關的形象,能否真正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關系到社會的穩定。檢察機關工作與政府部門的工作雖然有相似之處,但也有不同,作為政府部門,面對所有部門和社會的問題,而檢察機關則主要針對犯罪,因此只有更新理念,使每一個控申科干警都認識到工作的重要性,增強每位同志的工作使命感,在干警中形成“人人是窗口,個個是形象”的共識,為檢察機關工作提升奠定思想基礎,明確目標和思路。
二、如何在現有的法律規定下開展好檢察機關的工作機制
檢察工作與民生司法問題密切相關,群眾上訪反映的司法問題都是老百姓最關心、最直接的問題,與其生活息息相關,因此工作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工作,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途徑。能不能做好工作,關系到能不能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這一重大問題,關系到密切黨和人民血肉聯系這一核心問題。形成案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歸根結底是由于對執法部門的執法行為不滿造成的,這其中雖包括當事人對執法行為的不理解和誤解,但確實包括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執法不公、違法行政、枉法裁判的現象,因此,在工作中,我們感受到,在新的歷史時期,要解決好利益分配、利益調整過程中產生的社會矛盾,就要高度重視工作,強化責任,提高效率,落實問題。一方面,必須牢記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和群眾利益無小事的原則,以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創新、建立、完善工作機制,貼近群眾,為群眾排憂解難,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正義。另一方面,在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各種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最大限度的避免損害群眾利益問題的發生,逐步減少社會矛盾,減少群眾上訪,立足本職,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三、暢通訴訪,建立矛盾調處化解機制
矛盾糾紛宜疏不宜堵,加強控申工作,認真接待申訴和,為群眾提供一個交流感受,訴說委屈,發泄情緒,提出建議的司法訴求途徑。妥善處理好案件。同時,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和特點,院領導再次強調在處理上訪問題時,必須做到以下幾點:1、在思想上高度重視,一定要本著“群眾利益無小事”的原則,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的觀念,堅決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近年來,我院對上訪群眾反映的問題,皆采取積極的態度進行處理,并且要求對上訪案件實行一案一方案,定時定人,領導包案、專題研究等方式,妥善予以解決,切實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2、在接待方式上,為方便群眾上訪,我院曾公開向社會推出“檢察長首問約見制”,受到群眾的好評和肯定,今后,我院仍將繼續執行該制度,力求滿足上訪群眾的需要。同時提出“貼近群眾,耐心傾聽,文明接待,熱情服務”的工作要求,杜絕出現“冷、硬、橫、推”等簡單、粗暴的接待方式。3、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目前為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水平,防止出現冤、假、錯案,我院制定多項內部監督機制,相互制約,同時紀檢部門還專門進行跟蹤監督,確保執法的公正性。
檢察機關的工作應從疏通渠道開始,工作的“窗口”建設固然重要,但檢察機關工作不應僅停留在“窗口”的點和面上,而是要結合檢察機關的分布情況,主動收集信息,對老上訪戶、有可能醞釀成的集體上訪不是壓制,而是主動訪上門,盡力把各種矛盾糾紛解決在當地。努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的發生。
四、開拓創新,勇于實踐,積極探索工作長效機制
我市作為一個欠發達地區,經濟發展比較緩慢,社會事業發展及思想文化建設也相對滯后。全市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特點突出,下崗職工較多,困難群體較大,歷史包袱沉重,社保體系不夠完善,社會還存在很多不穩定因素。近年來,雖然轉型振興取得了重大的階段性成果,但目前__仍然是全省經濟發展最落后、財政收支矛盾最突出、就業問題最嚴重、歷史遺留問題最集中、群眾生活最困難的地區。解決這些困難和問題,需要我們在加快經濟發展的同時,進一步加強和諧社會建設。建設“平安__”,就可以有效地化解矛盾,促進社會和諧,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形成推進轉型振興的強大合力。
政法機關承擔著維護國家安全、化解社會矛盾、預防懲治犯罪、維護社會公平、促進社會公正、服務改革發展的重要職責,在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維護和促進社會穩定和諧中擔負著重大政治和社會責任。政法機關的性質、特點和擔負的職責、任務,決定了必須緊緊圍繞構建和諧社會的總目標,深化對建設“平安__”工作的認識,完善工作思路,創新工作機制,加強維護穩定工作薄弱環節,努力促進社會和諧。
一、堅持用科學發展觀統領政法工作。我們所要構建的和諧社會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前提下的和諧社會,是在深化改革、加快發展、擴大開放條件下的和諧社會;我們所追求的和諧,是創造中的和諧、發展中的和諧,是社會改革、社會變遷中的和諧。和諧社會這種動態性的特征,要求我們必須緊緊圍繞發展這個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著眼發展、圍繞發展來定位政法工作,使之更好地適應發展、服務發展、保障發展。無論是維護社會穩定、化解各類矛盾糾紛,還是開展對敵斗爭、打擊和預防犯罪;無論是落實公正執法、一心為民,還是加強自身建設、提升整體素質,都要與轉型振興的目標相一致,都要與建設“平安__”的實際相協調,都要與實現政法工作的全面發展相統一。
二、堅持以人為本,把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作為根本目標。做好穩定工作,建設“平安__”的工作基礎是維護好群眾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們要從基礎工作做起,從群眾關心的事情做起,抓住一個時期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點問題,集中力量重點加以解決,這是在改革發展中妥善協調各種利益關系,在各種利益關系和諧穩定中推進改革發展的一個重要思路和途徑。從工作內容看,應重點解決好拖欠工資、房屋拆遷、企業改制、非法集資以及涉法上訪等突出問題。這些問題的成因十分復雜,必須充分整合各種資源,綜合運用各種辦法進行化解。從工作手段看,需要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和教育的方法,多策并舉。從工作部門看,需要有效整合行政、司法、公安以及基層組織資源,把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有機銜接起來,結合起來,發揮最大效應。從工作主體看,群眾不僅是維護穩定工作的對象,更是維護穩定工作的主體,需要積極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充分調動干部和群眾的積極性。
三、堅持預防為主,大力推進平安建設?!盃巹撊珖C治工作先進省”是省委的重要部署。我市也提出了爭創“全省綜治工作先進市”的工作目標。通過開展創建活動,緊緊抓住“三個防止”(即防止發生有重大影響的重特大刑事案件;防止發生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防止發生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大治安災害責任事故)、“三個減少”(即實現全市刑事發案減少;減少;突出治安問題減少)和“兩個提高”(即社會治安狀況評估結果提高;群眾對社會治安滿意度提高)的剛性指標,從增進全社會的和諧有序的長遠高度,廣泛開展“三級聯創”,把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化解消極因素作為政法工作的著眼點和著力點,建立健全訴求表達機制、輿情匯集和分析機制、多渠道的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和經常性的嚴打工作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滋生犯罪的土壤和條件。
關鍵詞: 110接處警; 社會和諧穩定; 激勵約束機制
中圖分類號: D631.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9-8631(2013)01-0063-01
一、近年來110接處警工作對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實踐總結
(一)110接處警工作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做出突出貢獻
1、快速處理接報的違法犯罪案件,有力地維護了社會治安穩定據統計,2002年全國公安機關通過110處接警工作破獲各類違法犯罪案件42. 4萬起,2003年已達到52萬起。
2、主動服務群眾,發揮了聯系人民群眾的窗口作用
據統計,全國公安機關110報警服務臺1997年共接警959萬余起,2003年已達到7128萬余起,其中70%以上都是群眾求助電話。110報警服務臺履行接受群眾監督投訴職能后,公安機關對群眾投訴及時開展了現場督察,有效保護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3、不斷完善快速反應機制,推動了治安防控體系建設
4、促進實施科技強警戰略,技術建設取得了長足發展
計算機、現代通訊、電子監控、衛星定位等先進技術手段已在110接處警工作中得到廣泛應用。110報警服務臺和指揮中心不但成為公安機關科技含量較高的部門之一,而且促進了公安機關整體科技水平的提高和科技強警戰略的實施。
5、110接處警工作不斷規范化、制度化,確保了接處警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當前110接處警工作存在的壓力
1、110電話呼入量成倍攀升帶來的壓力越來越大。隨著110接處警工作模式的社會影響不斷擴大和通信工具的日益普及,據統計,江蘇省110電話呼入量已由1997年86萬余起上升到2006年2622萬余起,10年上升30倍,日均接警量已由2350起上升到6.4萬起,而10年間民警數量僅增加28.8%。
2、110受理的社會求助急劇增多帶來的壓力越來越大。由于110反應快、服務好,贏得了政府信任、群眾滿意和社會支持,110的品牌效應日益凸顯,但是由于有關法律法規不健全,群眾遇到大量不屬于公安職責范圍內的求助也往往打110尋求幫助,牽扯了基層處警單位的大量警力和精力,影響了公安機關緊急警務活動的有效開展。
3、城市發展給110工作帶來的壓力越來越大。隨著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大,機動車輛占有量的不斷增多,城市交通特別是上下班高峰期擁堵情況越來越嚴重,加之城區建設改造力度加大,區劃調整變動較多,一些群眾特別是外來群眾報警說不清地點,處警民警找不到當事人的情況時有發生,客觀上影響了110處警速度和服務質量,容易引起群眾誤解。
4、群眾過高的心理期望給110帶來的壓力越來越大。有困難找警察已成為部分群眾的心理定勢,群眾只要撥打了110電話,都希望民警能及時趕赴現場幫助其解決問題,一旦不能滿足其要求,動輒向單位投訴、向媒體曝光,因此,110民警承受著巨大的思想壓力和工作壓力。
5、騷擾電話等無效報警大量增多給110帶來的壓力越來越大。
二、新形勢下做好110接處警工作應采取的措施
(一)加強領導,進一步提高對110接處警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
各級公安機關特別是公安領導一定要充分認識加強和改進110接處警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按照中央《決定》和總書記在同“二十公”部分代表座談時的講話中關于“盡快建立一套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機制”的要求,將110接處警工作擺到重要位置,列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改進和加強110接處警工作,使其在充分發揮110接處警工作在打擊犯罪、維護治安中的重要作用的同時,更好地便民利民,接受監督,取信于民。而且各級公安機關都要定期研究、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確保110工作健康、順利發展。
(二)按照正規化化建設的要求,切實加強110報警服務臺和指揮中心建設
1、進一步加強指揮中心機構建設,有條件的公安機關要獨立設置指揮中心機構,以加強對重大案件、突發事件的指揮和對下級公安機關110報警服務臺和指揮中心工作的指導。條件不足的公安局要適應實踐的需要,獨立設置指揮中心機構,并設110報警服務臺。
2、配齊配強指揮中心的領導班子,尤其是選好指揮中心主任,一定要把那些黨性強、責任心強、熟悉各項公安業務、善于組織協調、對人民群眾有感情的干部選調到指揮中心擔任領導,級別可以高配。要把那些年富力強、有培養前途的年輕干部放到110報警服務臺和指揮中心崗位上,進行培養鍛煉,其中表現突出的干部,要優先提拔重用。
3、做好人事的安排,考慮到110報警服務臺和指揮中心工作實際情況,應當既要保持干部相對穩定,又不要讓一個干部長期固定在一個崗位上。人事部門要研究110工作人員輪崗交流的制度,明確輪崗交流條件和時間。
4、切實加強裝備建設,各級公安機關要將110報警服務臺和指揮中心裝備建設列為裝備建設的重要工作,進行統一規劃,不斷改善裝備水平。要積極爭取財政支持,增加投入,改造更新設備,保證110工作正常運轉。
(三)針對容易發生問題的接處警環節,進一步完善110接處警工作機制
110接處警工作包括接警、指揮、出警、處警、反饋等多個環節,涉及到各個警種、各個部門。從110報警服務臺接警指揮到處警單位出警處置以及處置后的反饋是一個完善的體系,做好這項工作是各警種、各部門的共同責任。任何一個環節出問題都會影響工作。因此,必須強化各個環節的工作,搞好各個環境的銜接。要按照公安部的要求,不斷完善工作程序,理順關系,狠抓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特別是縣級公安機關一定要從110接處警最基礎的工作做起,在建立和完善110接處警工作程序、內部管理、考核考評、通報檢查、獎勵懲處等規章制度上狠抓落實。
(四)加強監督,落實責任,建立110接處警工作激勵約束機制
各級公安機關要對接處警情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110接處警考評情況要納入年度考核內容,嚴格實行考核測評制度。要根據考評情況,制定和落實獎懲措施,激勵先進,鞭策后進。對在110接處警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要予以表彰獎勵;對有警不接、指揮不力、出警遲緩、推諉塞責,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責任,該撤職的撤職、該辭退的辭退、該開除的開除。要自覺接受上級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對110接處警工作的監督。對群眾反映的接處警不法行為等事件,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于重大警情,110報警服務臺在指揮相關警種、部門出警的同時,應當將指揮調度情況通報給本級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警務督察部門對接處警情況進行督察,發現問題要及時指出,限期更正。
積極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工作。調解民間糾紛是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主要任務。要大力拓展人民調解工作領域,在繼續做好婚姻、家庭、鄰里、房屋宅基地、生產經營、損害賠償等常見性、多發性糾紛調解的同時,積極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新任務新要求,圍繞社會熱點、難點糾紛的調解,促進民生問題解決,密切黨群干群關系。
認真做好矛盾糾紛預防工作。把預防矛盾糾紛作為新形勢下人民調解工作的重點,切實強化人民調解預防矛盾糾紛的功能。建立健全矛盾糾紛信息網絡,準確了解掌握民間矛盾糾紛信息,對各類矛盾糾紛信息做出迅速反應、及時處置。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制度,立足抓早、抓小、抓苗頭,認真作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變被動調解為主動調解,變事后調處為事先預防,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建立健全矛盾糾紛信息反饋機制,及時向基層黨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為黨委、政府依法妥善解決各類矛盾糾紛提供依據。
切實強化人民調解的宣傳教育功能。把法制宣傳教育貫穿人民調解始終,結合個案調解,有針對性地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增強當事人和廣大群眾的法律意識,引導廣大群眾遵紀守法,通過合理、合法的渠道反映訴求,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努力提高人民調解工作質量。要堅持質量為本,采取有效措施,不斷提高矛盾糾紛的調解率、調解的成功率和調解協議的履行率。進一步提高人民調解的社會公信力,引導人民群眾更多地通過人民調解解決矛盾糾紛不斷提高矛盾糾紛的調解率。進一步強化依法調解、規范調解的意識,促使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不斷提高矛盾糾紛調解的成功率。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與訴訟的銜接,強化人民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提高人民調解協議的履行率。
積極推進人民調解工作改革創新。積極推進人民調解理念創新,切實強化以人為本的理念,強化服務的理念,把服務群眾、促進民生問題解決,服務大局、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作為人民調解工作的價值追求。積極推進人民調解手段和方法創新,善于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地開展調解工作,善于依靠人民群眾開展調解工作,善于運用法、理、情結合的方法開展調解工作,善于依托司法行政資源和借助社會力量開展調解工作。積極推進人民調解工作機制創新,積極探索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相互銜接配合的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增強調解效力。
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工作法制化、規范化建設。積極推進人民調解工作法制化建設,推動人民調解立法工作取得新進展。立足人民調解的性質和特點,大力推進人民調解工作規范化建設。健全完善人民調解工作流程,明確受理、調解、履行等環節的具體要求,規范人民調解工作程序。健全完善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崗位責任制等制度,規范人民調解工作管理。健全完善人民調解員行為規范,嚴格人民調解工作紀律。
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組織建設。結合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和城市社區建設,進一步鞏固和發展村(居)人民調解組織。健全完善鄉鎮(街道)人民調解組織,充分發揮它們化解疑難復雜糾紛、指導村(居)調解組織開展工作的作用。加強企事業單位調解組織建設,著力推進改制企業、民營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建立調解組織。積極探索區域性、行業性的自律性調解組織建設,推進在流動人口聚居區、毗鄰接邊地區、大型集貿市場、物業管理小區、消費者協會等建立調解組織,健全完善人民調解組織網絡。
一、社會組織的創新是社會管理創新的基礎工程
在社會管理中,承認各個利益階層個性化、多元化的利益,通過社會組織,建立政府與各利益階層的交流機制,是當前我國社會發展必然選擇,也是在為建設和諧社會探索一條切實可行的途徑。
社會管理創新的根本是要真正形成國家與社會分工負責、共同管理的社會管理新格局,形成政府、市場、社會三方協調的社會管理力量,這是社會發展的客觀趨勢。社會是一個自治體系,社會管理是以維護社會秩序、實現社會協調和發展為目的的管理活動,其前提是社會建設,社會建設的核心是社會組織建設。社會組織是公民社會的基礎,是連結各個社會單元的橋梁和紐帶,是社會成員自我組織、自我管理的基本方式,社會組織的健康發展和作用發揮是現代社會的發展趨勢和重要特征。只有建立政府與民眾之間的良性互動關系,才能有利于社會矛盾的化解。因此,社會管理創新的基礎工程就是要進行社會組織的創新。
二、社會組織在穩定社會方面具有獨特作用
第一,社會組織的平臺,有助于構建民主的表達機制。理想的公民政治參與以及理想的公民社會管理參與,是公民有組織的參與,而社會組織的協調作用是很重要的,不僅能實現公民的有序參與,代表一定的利益群體表達和集中他們的利益,而且,能夠減少或者防止分散的利益表達或者政治活動引發的政治風險或者沖突。
第二,各種社會組織既是各種利益的主體,也是協調各主體沖突的渠道和手段。個體的社會成員出于不同的利益需求,被組織在不同的社會組織之中,不同的社會組織有不同的群體利益,政府可以通過各種社會組織傳遞政府的各種信息和主張,通過溝通、對話、談判、協商、妥協、讓步、合作,溝通政府與各種利益群體之間的關系,平衡關系,使其有條不紊地進入政治系統,從而減少政府維護社會穩定的政治成本。
三、社會組織建設和發展的建議
第一,觀念創新,大力提倡并為建立和發展多元化社會組織創造條件,培育社會組織建立與發展的環境。要調動社會各界的力量參與社會管理,加快社會組織投資主體和服務內容的多元化以及社會組織工作的專業化進程,尤其要大力發展、發揮其穩定社會的作用,積極解決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真正形成“門類齊全、層次不同、覆蓋廣泛”的社會組織格局。
第二,正確認識政府與社會組織之間關系的性質,建立政府與社會組織良性的互動關系。從現代社會管理發展的趨勢看,社會組織與行政機關二者是合作關系,在管理內容和方式上,政府要扮演引導者、培育者、合作者的角色,由此調整社會組織(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政策,在推動社會組織健康發展的同時,建立政府和社會組織之間的良性互動關系,積極引導和適當監督。廣東省已將社會組織的業務主管單位改為業務指導單位,其經驗值得總結和借鑒。
第三,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社會組織管理,不斷完善相關法規、政策及相關管理制度,推動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雖然國務院頒布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基金會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民政部出臺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取締非法民間組織暫行辦法》,但是政府與社會組織的關系定位尚不符合社會組織的特性和發展規律,應盡快促成相關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修訂完善,使之適應社會發展和社會管理創新形勢的需要,使之走上自治化、法制化的軌道。
第四,加強社會組織自身能力建設,提高社會組織自身實力,更好地參與社會管理。應有意識地建立社會組織的公信度,包括政府信任和社會公眾信任兩個方面,即政府在培育社會組織成長的同時,還要促進社會組織自身建設,提高其能力,擴大服務面,提高服務質量。
第五,加強社區社會組織的建設。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城市社區或者城鄉社區正逐漸成為社會群體的聚集點、利益關系的交會點、社會組織的落腳點,因此,應將社會組織建設與社區建設結合起來。同時,加強行業組織建設,并提倡在行業組織建設中建立專業的矛盾協調處理機構。
唐憲強代表完全贊同代省長王儒林同志代表政府所作的工作報告。他指出,政府工作報告對2009年工作總結實事求是,充分體現了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省經濟工作會議的部署。政府工作報告有新意、有亮點、有突破,機遇意識和進取意識強,體現民意,集中民智,是一個非常好的報告。提幾點建議:一是搶抓機遇,增強發展信心。省九次黨代會確定到2011年全省GDP達到1萬億元,實現這一目標,就意味著今明兩年平均增速要超過15%,可以說任務重、壓力大,用孫政才書記的話說,正處在一道坎上,只要我們苦干幾年,跨過這道坎,經濟社會就會走上良性發展的軌道。我們要抓住國家批準建設長吉圖開發開放先導區這個歷史機遇,奮發有為,大有作為。二是堅定不移地實施投資拉動、項目帶動。這幾年,我省經濟進入快速增長期,關鍵是加大了固定資產投入,不斷擴大經濟總量。今年,不僅要完成9500億元的投資計劃目標,還要在優化投資結構、注重質量效益上下功夫,積極推進經濟結構調整與產業優化升級。要重點抓好項目的開工建設,達產達效。三是要加快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吉林作為后發省份,要實現跨越發展,必須注重推進改革開放和自主創新,積聚能量,加快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發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術、電子信息等產業,要進一步強化金融服務業對經濟發展的支持作用。同時,還要依據自身優勢,在發展文化產業、旅游業、中醫藥產業等方面下功夫。四是要著力解決民生問題。要加快解決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特別是就業、住房、社會保障、醫療和增加困難群體的收入問題。要在提高住房的公共服務水平上有所作為。政府要有應對各種困難的準備,特別是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2009年,省人大常委會共審議地方性法規草案8件,通過7件,批準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13件,對3個重大事項作出決議決定,聽取審議“一府兩院”15個專項工作報告,開展12次視察和調研活動,對7部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進行了執法檢查,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76人次。
唐憲強說,為有效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實現保增長目標,省人大常委會加強對經濟運行情況的監督,及時召開經濟形勢分析會,聽取省政府有關部門上半年經濟運行情況匯報,認真分析經濟運行態勢,建議省政府用活用足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加大投資拉動、項目建設力度,培育新的增長點,加快結構調整升級,抓好企業技術改造。引起省政府的高度重視,并作為加強宏觀經濟調整的重要參考。
長吉圖開發開放先導區建設上升為國家戰略后,根據省政府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及時作出了關于加快推進長吉圖開發開放先導區建設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