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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查工作目標
全面掌握各類污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地區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費用等情況,為污染治理和產業結構調整提供依據。建立全縣各類重點污染源檔案和污染源信息數據庫,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礎。掌握污染源的總體樣本,為建立科學的環境統計制度、改革環境統計調查體系、提高統計數據質量創造條件;根據普查結果,建立新的“十二五”環境統計平臺。提高環境統計、監測、監督和執法體系。通過普查工作的宣傳和實施,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廣泛參與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環保意識。
二、普查時點、對象、范圍和內容
(一)普查時點
普查時點:*年12月31日。
時期資料:*年度。
(二)普查對象與范圍
污染源普查對象為*縣境內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業源、農業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1、工業源。主要普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第二產業中除建筑業(含4個行業)外39個行業中所有的產業活動單位。工業源普查對象劃分為重點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別進行詳細調查和簡要調查。
重點污染源范圍:(1)重金屬、危險廢物、放射性物質排放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2)重污染行業(造紙及紙制品業、農副食品加工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紡織業、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食品制造業、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皮革毛皮羽毛(絨)及其制品業、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中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3)重點行業(飲料制造業、醫藥制造業、化學纖維制造業、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煤炭開采和洗選業、有色金屬礦采選業、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業、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通用設備制造業、黑色金屬礦采選業、非金屬礦采選業、紡織服裝/鞋/帽制造業、水的生產和供應業、金屬制品業、專用設備制造業、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中規模以上企業。一般污染源是指工業源中除重點污染源以外的工業企業。
2、農業源。主要普查第一產業中的農業、畜牧業和漁業。
農業源普查范圍主要是結合優勢農產品區劃,針對谷物種植業、油料和豆類作物種植業、蔬菜及花卉種植業、果類及中藥材種植業的主要產區開展肥料、農藥和農膜污染調查。
畜牧業和漁業源普查范圍是人工飼養的規?;笄蒺B殖場、養殖小區和養殖專業戶、淡水養殖場。
3.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產業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單位和城鎮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產業普查范圍主要是具有一定規模的住宿業、餐飲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包括洗染、理發及美容保健、洗浴、攝影擴印、汽車與摩托車維修與保養業)、醫院、具有獨立燃燒設施的機關事業單位、機動車、民用核技術利用和大型電磁輻射設施使用單位。
城鎮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建城區、建制鎮為單位(不包括村莊和集鎮)進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調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普查范圍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廠(場)等。
(三)普查內容
1、工業源。
(1)企業的基本登記信息及其他相關情況,包括企業經濟規模、主要產品、登記注冊類型、行業代碼、所有制、排污口情況、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況,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電、氣等)結構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輔材料消耗量等;
(3)生產產品情況,包括該企業主要產品的種類,產量等;
(4)產生污染的設施情況,包括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鍋爐、爐窯等設施,產生廢水、固體廢物的設施,這些設施的種類、數量和規模;
(5)各類污染物產生、治理、排放、綜合利用情況,各類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及投入情況等;
(6)污染物排放監測情況,包括監測點位、時間、頻次,污染物種類和排放濃度、排放量等。
2、農業源。
(1)樣本的基本情況,包括經濟規模、主要產品、生產經營類型和規模、用排水情況等;
(2)產、排污情況,包括肥料、農藥施用情況,農膜使用和秸稈處理情況,飼料餌料投放情況,畜禽養殖糞便及其他主要污染物產生、殘留和排放情況等;
(3)養殖業污染治理情況,各種污染治理設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況、投入和運行情況等。
3、生活源。
(1)排放單位基本情況,包括第三產業單位注冊的基本登記信息,各類污染物的產生、排放情況,污染治理情況等;
(2)全縣機動車排氣污染情況等;
(3)城鎮生活能源結構及其消費量、污染物排放情況,生活供水量、排放量及污染物濃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單位基本情況,污染治理設施情況和運行狀況,污染物的處理處置量等情況,滲濾液、污泥、焚燒殘渣的產生、處置及利用情況等。
(四)普查污染物的種類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點的原則,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種類為對環境影響較大、對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義的污染物。具體是:
1、廢水:化學需氧量(COD)、氨氮、石油類、揮發酚、汞、鎘、鉛、砷、六價鉻、氰化物;造紙、農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飲料制造業廢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鎮污水處理廠增加總磷、總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廢氣:煙塵、工業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電解鋁、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業廢氣中增加氟化物;機動車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氫化合物。
3、工業固體廢物:包括危險廢物(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分類調查)、冶煉廢渣、粉煤灰、爐渣、煤矸石、尾礦、放射性廢渣等類別。
4、脫硫設施產生的石膏、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和危險廢物焚燒的殘渣。
5、伴生放射性礦物開發利用和民用核技術利用企業產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農業源中還包括:總磷、總氮、總銅、總鋅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難降解的農藥、魚藥和獸藥。
三、普查技術路線
按照現場監測與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數計算相結合,技術手段與統計手段相結合,市、鎮調查和企業自報相結合的原則,確定普查技術路線。
1、在現場監測和物料衡算的關系上,凡是能夠現場監測的以現場監測為主,不能做到現場監測的實行物料衡算和排污系數相結合的方法,確保數據真實、準確、可靠。
2、凡是列入重點污染源的都以調查為主,沒有列入的以企業自報為主,地方校核為輔。
3、對工業源中占我縣污染物排放量20%的污染源、集中污染治理設施,以現場監測為主,采用物料衡算與排污系數等方法對比監測結果,并按照規定程序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對其他工業源,采用分類抽樣監測的方式,核對物料衡算與排污系數測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對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簡單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數法直接計算排污量。
4、對農業源,采取面上調查和分類抽樣實地監測相結合的方式,結合我市農業普查結果和有關農業統計資料,測算全市農業面源污染情況。
對養殖企業采取對部分養殖企業進行典型(抽樣)調查的方式,根據養殖規模采用排放系數法直接計算排污量。
5、對生活源,第三產業中的調查單位采取面上對基本情況進行調查,結合分類抽樣監測與排污系數測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居民生活污染調查根據統計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結構和消耗量,通過排污系數測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四、普查步驟
1、準備階段(*年6月-*年12月):成立機構,協調各部門,落實經費,開展宣傳,進行組織動員;制定普查方案;組織召開全縣普查動員協調會議;參加省、*山市普查培訓并組織全縣普查培訓;完成重點污染源監測等工作。
2、全面普查階段(*年1月-*年3月):對排污企業和單位進行清查,組織填報普查表,完成審核錄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數據庫和檔案。
3、審核和驗收階段(*年4月):由縣普查領導小組組織對各鄉鎮的普查數據進行審核,并組織對鄉鎮普查工作進行驗收。
4、匯報、上報階段(*年5月):由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我縣污染源普查數據匯總,報*山市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并申請市審查驗收。
5、總結階段(*年6月—*年12月):建立縣污染源數據庫,進一步分析普查數據,開發利用普查成果,總結普查工作。
五、普查組織和實施
(一)基本原則
縣政府統一領導,各部門分工協作,各鄉鎮(辦事處)分級負責,各方面共同參與。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主管副縣長為組長,環保局、統計局、農經局、動監局局長為副組長,宣傳部、環保局、統計局、動監局、發改局、經貿局、公安局、財政局、城建局、商業局、衛生局、安監局、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質監局、中小企業局主管局長為成員的*滿族自治縣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工作的組織實施??h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其主要責任制是:
1、組織制定和落實*縣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各階段工作方案;
2、組織開展全縣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傳報道和培訓;
3、對各鄉鎮污染源普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督促檢查和驗收;
4、向*山市普查領導小組報送普查數據和普查報告;
5、建立鄉鎮聯絡員制度,定期組織召開聯絡員會議,協調各方面工作,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普查工作情況。
各鄉鎮也要設立污染源普查領導機構,建立聯絡員制度,確定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按照縣普查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組織實施本地區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三)部門分工
縣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部門協作,積極參與編制和審議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各階段工作方案,協調落實相關事項,指導和督促鄉鎮普查工作。
環保部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污染源普查工作,制定有關技術規范,組織普查培訓;負責組織對各鄉鎮普查工作的監督檢查和驗收,負責污染源的環境監測;負責環保普查數據的匯總、分析與上報;負責工業源、生活源的普查工作。
宣傳部門負責組織污染源普查的新聞宣傳工作,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積極參與并認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據普查不同階段宣傳的重點,精心策劃,確保宣傳效果。
發改、經貿、商業局等部門配合做好工業源及第三產業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應用工作。
公安部門配合做好機動車排氣污染的普查及相關普查結果的分析、應用工作。
財政部門負責普查經費預算審核、安排和撥付,監督經費使用情況。
城建部門參與生活源的普查,負責城鎮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廠(場)普查。
農業、動監部門負責農業源的普查工作,其中,動監部門負責對畜禽養殖場和農戶的普查工作。
工商部門負責提供工業企業和三產單位名單及相關信息工作。
質量監督部門負責提供全縣有燃煤鍋爐的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名單及相關信息。
統計部門參與制訂普查方案,做好普查所需資料的提供和有關資料的銜接工作,參與普查相關數據的核定和普查結果的分析及資料開發工作,參與普查結果審定工作。
國稅、地稅部門負責提供工業企業和三產單位名單及相關信息工作。
安監部門負責協助環保部門對消耗有毒有害原輔材料單位的普查工作。
衛生部門負責提供全縣醫療單位及食品加工企業名單,協助環保部門對衛生醫療機構和食品加工企業的普查工作。
(四)做好普查員的選調和培訓
1、普查員的選調:各鄉鎮(辦事處)負責工業的領導同志擔任普查指導員,抽調3—5名業務素質高,責任心強的環保業務骨干擔任普查員,負責本轄區內普查的組織實施和普查登記工作。本次普查對象的所有法人單位、有填報任務的產業活動單位,要選調1—2名專業技術人員作為普查員,負責本單位普查表的填寫、審核和上報工作。
2、普查人員的培訓:按照省、市要求組織鄉鎮技術骨干、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參加省、市培訓,并組織開展全縣普查培訓,力爭做到所有普查工作人員都經過培訓。
培訓內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內容,普查范圍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術路線,普查方法,各類普查表格和指標解釋、填報方法,普查數據錄入軟件的使用,數據庫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應注意的問題等。
(五)嚴格普查質量要求
各污染源普查機構要建立污染源普查數據質量控制責任制,并設立專門的質量控制和檢查驗收。
縣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核查本地區污染源普查數據,在主要環節,采取抽查的方法,評估污染源普查數據質量。數據質量達不到規定要求的,要重新調查。
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污染源普查各項技術規定,組織相關行業或領域的專家對污染源普查方案和重要技術規定進行評審和論證,確保污染源普查各項技術方案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六、普查資料的填報與管理
各鄉鎮(辦事處)普查機構對轄區內的所有產業單位進行逐一清查,經縣級審核后形成正式普查登記名冊備案,做好普查前的準備工作。凡在我縣區域內污染源普查范圍內的單位,都要嚴格按時、如實的填報普查數據,確?;A數據真實可靠。虛報、瞞報、拒報、遲報,或偽造、篡改普查資料的,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各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普查對象的技術和商業秘密,要嚴格履行保密義務。
各鄉鎮(辦事處)普查辦公室對所轄普查區收集、登記的普查資料審核無誤后,上報至縣普查辦公室;縣普查辦公室對鄉鎮(辦事處)普查辦公室上報的普查資料進行認真審核后,進行錄入、匯總。經審核評估后,將普查資料及評估報告一并上報至市普查辦公室。在單位清查和普查登記期間,縣、鄉鎮二級普查機構,要開通24小時值班電話,負責問題解答,處理突發事件。
一、普查工作目標
全面掌握各類污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地區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狀況、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費用等情況,為污染治理和產業結構調整提供依據。建立xx市各類重點污染源檔案和各級污染源信息數據庫,促進污染源信息共享機制的建立,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礎,為制定社會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政策、規劃提供依據。通過普查工作的宣傳與實施,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廣泛參與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環境保護意識。
二、普查時點、對象、范圍和內容
(一)普查時點
普查時點:xx年12月31日。
時期資料:xx年度。
(二)普查對象與范圍
污染源普查對象為xx市境內有污染源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污染源普查范圍包括:工業污染源、農業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和其他產生、排放污染物的設施。
1、工業源。主要普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第二產業中除建筑業(含4個行業)外39個行業中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工業源普查對象劃分為重點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別進行詳細調查和簡要調查。重點污染源范圍:
(1)有重金屬、危險廢物、放射性物質排放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
(2)11個重污染行業(造紙及紙制品業、農副食品加工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紡織業、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食品制造業、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皮革毛皮羽毛(絨)及其制品業、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中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
(3)16個重點行業(飲料制造業、醫藥制造業、化學纖維制造業、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煤炭開采和洗選業、有色金屬礦采選業、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業、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通用設備制造業、黑色金屬礦采選業、非金屬礦采選業、紡織服裝/鞋/帽制造業、水的生產和供應業、金屬制品業、專用設備制造業、計算機及其它電子設備制造業)中規模以上企業。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業源中除重點污染源以外的工業企業。
2、農業源。主要普查第一產業中的農業、畜牧業和漁業。
農業源普查范圍主要是結合優勢農產品區劃,針對谷物種植業、油料和豆類作物種植業、棉麻等種植業、蔬菜及花卉種植業、茶果類及中藥材種植業的主要產區開展肥料、農藥和農膜污染調查。
畜牧業和漁業源普查范圍是人工飼養的規?;笄蒺B殖嘗養殖小區和養殖專業戶、淡水養殖常
3、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產業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單位和城鎮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產業普查范圍主要是具有一定規模的住宿業、餐飲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包括洗染、理發及美容保艦洗寓攝影擴英汽車與摩托車維修與保養業)、醫院、具有獨立燃燒設施的機關事業單位、機動車、民用核技術利用和大型電磁輻射設施使用單位。
城鎮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明水城區、建制鎮為單位(不包括村莊和集鎮)進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調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普查范圍是xx市污水處理廠、xx市垃圾處理廠。
(三)普查內容
1、工業源
(1)企業的基本登記信息及其它相關情況,包括企業排污口情況、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況,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電、氣等)結構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輔材料消耗量等;
(3)生產產品情況,包括該企業主要產品的種類、產量等;
(4)產生污染的設施情況,包括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鍋爐、窯爐等設施,產生廢水、固體廢物的設施,以及這些設施的種類、數量和規模;
(5)各類污染物產生、治理、排放、綜合利用情況,各類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及投入情況等;
(6)污染物排放監測情況,包括監測點位、時間、頻次,污染物種類和排放濃度、排放量等。
2、農業源
(1)樣本的基本情況,包括經濟規模及用水排水情況等;
(2)產、排污情況,包括肥料、農藥施用情況,農膜使用和秸稈處理情況,飼料餌料投放情況,畜禽養殖糞便及其他主要污染物產生、殘留和排放情況等;
(3)養殖業污染治理情況,各種污染治理設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況、投入和運行情況等。
3、生活源
(1)排污單位基本情況,包括第三產業單位注冊的基本登記信息,各類污染物的產生、排放情況,污染治理情況等;
(2)以城市為單位的機動車排氣污染情況等;
(3)城市(鎮)生活能源結構及其消費量、污染物排放情況,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濃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普查內容包括單位基本情況,污染治理設施情況和運行狀況,污染物的處理處置量等情況,滲濾液、污泥、焚燒殘渣的產生、處置及利用情況等。
(四)普查污染物種類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點的原則,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種類為對環境影響較大、對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義的污染物。具體是:
1、廢水:化學需氧量(cod)、氨氮、石油類、揮發酚、汞、鎘、鉛、砷、六價鉻、氰化物;造紙、農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飲料制造業廢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鎮污水處理廠增加總磷、總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廢氣:煙塵、工業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電解鋁、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業廢氣中增加氟化物;機動車排氣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氫化合物。
3、工業固體廢物:包括危險廢物(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分類調查)、冶煉廢渣、粉煤灰、爐渣、煤矸石、尾礦、放射性廢渣等類別。
4、脫硫設施產生的石膏、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和危險廢物焚燒的殘渣。
5、伴生放射性礦物開發利用和民用核技術利用企業產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農業源中還包括:總磷、總氮、總銅、總鋅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難降解的農藥和魚藥。
三、普查技術路線和步驟
(一)普查技術路線
按照現場監測與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數計算相結合,技術手段與統計手段相結合,上級指導、地方調查和企業自報相結合的原則確定普查的技術路線。
1、對工業源中占xx市污染物排放量80%的污染源、集中污染治理設施,同時采用現場監測和物料衡算與排污系數等方法,并按照規定程序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對其他工業源,采用分類抽樣監測的方式,核對物料衡算與排污系數測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對污染物排放量孝排放形式簡單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數法直接計算排污量。
一、普查工作目標
通過污染源普查,掌握全市污染源的數量、行業分布、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費用等情況,為污染治理和產業結構調整提供依據。建立各類重點污染源檔案和污染源信息數據庫,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礎。提高我市環境統計、監測、監督和執法體系。通過普查工作的宣傳和實施,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廣泛參與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環保意識。
二、普查時點、對象、范圍和內容
(一)普查時點
普查時點:20**年12月31日。
時期資料:20**年度。
(二)普查對象與范圍
污染源普查對象為錦州轄區內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業源、農業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1.工業源。主要普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第二產業中除建筑業(含4個行業)外39個行業中所有的產業活動單位。工業源普查對象劃分為重點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別進行詳細調查和簡要調查。
重點污染源范圍:(1)重金屬、危險廢物、放射性物質排放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2)11個重污染行業(造紙及紙制品業、農副食品加工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紡織業、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食品制造業、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皮革毛皮羽毛(絨)及其制品業、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中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3)16個重點行業(飲料制造業、醫藥制造業、化學纖維制造業、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煤炭開采和洗選業、有色金屬礦采選業、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業、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通用設備制造業、黑色金屬礦采選業、非金屬礦采選業、紡織服裝/鞋/帽制造業、水的生產和供應業、金屬制品業、專用設備制造業、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中規模以上企業。對這類污染源進行詳細調查。
一般污染源范圍:指工業源中除重點污染源以外的工業企業。
2.農業源。主要普查第一產業中的農業、畜牧業和漁業。
農業源普查范圍主要是結合優勢農產品區劃,針對谷物種植業、油料和豆類作物種植業、棉麻等種植業、蔬菜及花卉種植業、茶果類及中藥材種植業的主要產區開展肥料、農藥和農膜污染調查。
畜牧業和漁業源普查范圍是人工飼養的規?;笄蒺B殖場、養殖小區和養殖專業戶、淡水及近海灘涂養殖場。
3.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產業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單位和城鎮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產業普查范圍主要是具有一定規模的住宿業、餐飲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包括洗染、理發及美容保健、洗浴、攝影擴印、汽車與摩托車維修與保養業)、醫院、具有獨立燃燒設施的機關事業單位、機動車、民用核技術利用和大型電磁輻射設施使用單位。
城鎮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城市市區、縣城、建制鎮為單位(不包括村莊和集鎮)進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調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普查范圍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廠(場)和危險廢物處置廠等。
(三)普查內容
1.工業源。
(1)企業的基本登記信息及其他相關情況,包括企業經濟規模、主要產品、登記注冊類型、行業代碼、所有制、排污口情況、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況,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電、氣等)結構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輔材料消耗量等;
(3)生產產品情況,包括該企業主要產品的種類、產量等;
(4)產生污染的設施情況,包括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鍋爐、爐窯等設施,產生廢水、固體廢物的設施,這些設施的種類、數量和規模;
(5)各類污染物產生、治理、排放、綜合利用情況,各類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及投入情況等;
(6)污染物排放監測情況,包括監測點位、時間、頻次,污染物種類和排放濃度、排放量等。
2.農業源。
(1)樣本的基本情況,包括經濟規模、主要產品、生產經營類型和規模、用排水情況等;
(2)產、排污情況,包括肥料、農藥施用情況,農膜使用和秸稈處理情況,飼料餌料投放情況,畜禽養殖糞便及其他主要污染物產生、殘留和排放情況等;
(3)養殖業污染治理情況,各種污染治理設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況、投入和運行情況等。
3.生活源。
(1)排放單位基本情況,包括第三產業單位注冊的基本登記信息,各類污染物的產生、排放情況,污染治理情況等;
(2)以城市(地區)為單位的機動車排氣污染情況等;
(3)城市(鎮)生活能源結構及其消費量、污染物排放情況,生活供水量、排放量及污染物濃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單位基本情況,污染治理設施情況和運行狀況,污染物的處理處置量等情況,滲濾液、污泥、焚燒殘渣的產生、處置及利用情況等。
(四)普查污染物的種類。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點的原則,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種類為對環境影響較大、對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義的污染物。具體是:
1.廢水:化學需氧量(COD)、氨氮、石油類、揮發酚、汞、鎘、鉛、砷、六價鉻、氰化物;造紙、農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飲料制造業廢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鎮污水處理廠增加總磷、總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廢氣:煙塵、工業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電解鋁、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業廢氣中增加氟化物;機動車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氫化合物。
3.工業固體廢物:包括危險廢物(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分類調查)、冶煉廢渣、粉煤灰、爐渣、煤矸石、尾礦、放射性廢渣等類別。
4.脫硫設施產生的石膏、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和危險廢物焚燒的殘渣。
5.伴生放射性礦物開發利用和民用核技術利用企業產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農業源中還包括:總磷、總氮、總銅、總鋅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難降解的農藥、魚藥和獸藥。
三、普查技術路線和步驟
(一)普查技術路線
按照國家現場監測與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數計算相結合,技術手段與統計手段相結合,國家、省指導,市、縣(市)區調查和企業自報相結合的原則,確定我市普查技術路線。
1.在現場監測和物料衡算的關系上,凡是能夠現場監測的以現場監測為主,不能做到現場監測的實行物料衡算和排污系數相結合的方法,確保數據真實、準確、可靠。
2.凡是列入重點污染源的都以市、縣級調查監測為主,沒有列入的以企業自報為主,市局校核為輔。
3.對工業源中占我市污染物排放量65%以上的污染源、集中污染治理設施,以現場監測為主,采用物料衡算與排污系數等方法對比監測結果,并按照規定程序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對其他工業源,采用分類抽樣監測的方式,核對物料衡算與排污系數測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對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簡單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數法直接計算排污量。
4.對農業源,采取面上調查和分類抽樣實地監測相結合的方式,結合我市農業普查結果和有關農業統計資料,測算我市的農業面源污染情況。
對養殖企業采取對部分養殖企業進行典型(抽樣)調查的方式,根據養殖規模采用排放系數法直接計算排污量。
5.對生活源,第三產業中的調查單位采取面上對基本情況進行調查,結合分類抽樣監測與排污系數測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居民生活污染調查根據統計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結構和消耗量,通過排污系數測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驟
本次污染源普查分三個階段進行。
1.準備階段(20**.8—20**.12):成立機構,落實經費,開展宣傳,進行組織動員;制定普查方案和技術規范;報填普查表;開展普查培訓。
2.全面普查階段(20**.1—20**.12):對排污企業和單位進行清查,組織填報普查表,完成審核錄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檔案,進行審核驗收等。20**年4月底前,市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市、縣(市)區普查數據匯總,5月底前報省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下半年基本完成全市污染源普查數據的審核和匯總。
3.總結階段(2009.1—2009.7):建立市污染源數據庫,上報普查數據,總結驗收普查工作。
四、普查組織及實施
普查工作采取全市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部門分工協作,各方共同參與,各級政府層層簽訂責任狀的形式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錦州市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負責全市普查工作的組織實施。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負責普查工作的指導和督促檢查。其主要職責是:組織擬定全市污染源普查方案、工作細則及相關政策;開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傳報道;對縣(市)區普查工作人員培訓;對縣(市)區污染源普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督促檢查和驗收;通報工作進展情況,根據領導小組決定上報普查數據。
縣(市)區政府也要設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的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可在各鄉鎮(街道)、有關教育單位臨時聘用部分普查員。
(二)明確部門分工
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部門協作,積極參與編制和審議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各階段工作方案,協調落實相關事項,指導和督促做好普查工作。
市環保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負責擬定市污染源普查方案,制定有關技術規范,組織普查工作培訓,負責污染源的監測,對普查數據進行匯總、分析和結果上報,組織普查工作的驗收;負責工業源、生活源和危險廢物處理廠的普查工作。
市委宣傳部:組織污染源普查的新聞宣傳工作,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積極參與并認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據普查不同階段宣傳的重點,精心策劃,確保宣傳效果。
市發改委、經委、商業局:配合做好工業源及第三產業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應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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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財政局:負責普查經費預算審核、安排和撥付,監督經費使用情況。
市建委:參與生活源普查,會同環保部門負責城鎮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廠(場)普查。
市農委、海洋與漁業局、動監局、環保局:負責農業源的普查工作。
市工商局:負責提供污染源企業的基本登記信息。
市統計局:參與制定普查方案和有關具體政策,做好普查所需資料的提供和有關資料的銜接工作,參與普查相關數據的核定和普查結果的分析及資料開發工作,參與普查結果審定工作。
錦州軍分區后勤部:負責按全國的統一要求組織駐錦部隊的污染源和環保設施的普查工作。
市國稅局、地稅局:負責提供污染源企業的單位名單和相關信息工作。
市安監局:負責協助環保部門對消耗有毒有害原輔材料單位的普查工作。
市衛生局:負責協助環保部門對衛生醫療機構的普查工作。
錦州供電公司、市農電局:負責協助環保部門對用電企業的普查工作。
(三)做好普查員的選調與培訓
1.普查員的選調:市、縣(市)區、鄉鎮(街道)要選調負責工業的領導同志擔任普查指導員,抽調3—5名業務素質高,責任心強的環保業務骨干擔任普查員,負責本轄區內普查的組織實施和普查登記工作。本次普查對象的所有法人單位、有填報任務的產業活動單位,要選調1—2名專業技術人員作為普查員,負責本單位普查表的填寫、審核和上報工作。
2.普查員的培訓:市負責縣(市)區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和骨干以及各縣(市)區普查培訓人員的培訓,力爭做到所有普查工作人員都經過培訓。
培訓內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內容,普查范圍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術路線,普查方法,各類普查表格和指標解釋、填報方法,普查數據錄入軟件的使用,數據庫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應注意的問題等。
(四)嚴格普查質量要求
各級污染源普查機構要建立污染源普查數據質量控制責任制,并設立專門的質量控制崗位,對污染源普查每個環節實行質量控制和檢查驗收。
各級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核查本轄區污染源普查數據,在主要環節,采取抽檢的方法,評估各地污染源普查數據質量。數據質量達不到規定要求的,要重新調查。
(五)建立例會制度
市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定期召開各部門污染源普查機構的工作協調會,分季度會、半年會,就污染源普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預算調整等進行商榷。
五、普查經費
(一)經費來源
普查所需經費由各級財政共同承擔。各級政府要將污染源普查所需經費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顚S?。
地方經費以市、縣(市)區為主,市、縣(市)區兩級共同承擔,??钣糜诮M織、動員、培訓,入戶調查與現場監測,設備購置,數據錄入、校核、加工、檢查驗收、總結、表彰等。
(二)經費預算
各級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普查工作方案編制普查總體經費預算和分年度經費使用計劃,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后,作為污染源普查專項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分別列入各相關部門的部門預算中,分年度按時撥付。
(三)經費管理
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污染源普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污染源普查經費要??顚S?,嚴格執行預算范圍和財政制度,從嚴控制支出。適于政府采購和招投標的,按政府采購規定和招投標程序執行。
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預算編制的指導和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審計部門要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六、普查資料的填報與管理
各級普查機構對轄區內的所有產業單位進行逐一清查,經省、市、縣三級審核后形成正式普查登記名冊備案,同時做好普查前的準備工作。凡在我市區域內污染源普查范圍內的單位,都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有關規定和此次普查的具體要求,按時、如實的填報普查數據,確?;A數據真實可靠。虛報、瞞報、拒報、遲報,或偽造、篡改普查資料的,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普查對象的技術和商業秘密,必須履行保密義務。
鄉鎮(街道)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所轄普查區收集、登記的普查資料審核無誤后,上報至縣級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級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對鄉鎮(街道)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的普查資料進行認真審核后,進行錄入、匯總。經審核評估后,將普查資料及評估報告一并上報至市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縣(區)級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的普查資料及評估報告組織審核、匯總、評估認定后上報省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單位清查和普查登記期間,省、市、縣(市)區三級普查機構,要開通24小時值班電話,負責問題解答,處理突發事件。
一、普查的對象和內容
(一)普查對象:全區排放污染物的工業源、農業源、生活源單位。
(二)普查內容:1.全部工業污染源(《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02)》中的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排放的污染物,包括污染源的基本情況,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濃度,污染治理設施及運行情況等;2.農業污染源(主要指規模化養殖場和農業面源污染)排放的污染物,包括污染來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規律、污染治理設施及其運行情況等;3.城鎮生活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指生活污水、垃圾和醫療廢物等),包括污染物排放量、污染治理設施及其運行情況等。
二、普查的時間安排
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標準時點為20**年12月31日。我區普查工作分為三個時段:
第一時段:20**年第四季度至20**年底,為全區污染源普查工作前期準備階段。主要任務是按照全市污染源普查方案和普查實施細則,開展污染源普查試點以及培訓宣傳等工作。
第二時段:2008年1—12月,為全區污染源普查階段。主要任務是開展全區污染源普查,核實有關數據,建設數據庫,完成污染源普查數據調查登記工作。
第三時段:2009年,全區污染源普查數據審定匯總并形成報告,迎接市上對我區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驗收。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領導,區政府成立涪陵區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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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負責普查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并會同區統計局負責數據統計和分析方面的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區環保局副局長廖華昌擔任,辦公室工作人員從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抽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協調落實涉及普查工作的有關事項。
四、職責分工
區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依據市上制定的污染源普查技術方案及技術規范,組織全區污染源普查工作。
區環保局牽頭負責工業污染源、醫療廢物普查。
區農業局牽頭負責農業面源污染普查。
區畜牧局牽頭負責規模化養殖污染普查。
區市政局牽頭負責城鎮生活污水、垃圾污染普查。
區委宣傳部負責協調污染源普查宣傳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落實污染源普查工作經費。
區工商分局負責企事業及個體工商戶登記資料提供等事項。
區統計局協助區環保局組織審核污染源普查數據、建立數據庫及完成污染源普查數據匯總等工作。
區榨菜辦牽頭負責榨菜行業污染普查。
其他成員單位按各自職責協調配合污染源普查工作。
一、普查工作目標
全面掌握各類污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地區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狀況、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費用等情況,為污染治理和產業結構調整提供依據。建立省與各地各類重點污染源檔案和各級污染源信息數據庫,促進污染源信息共享機制的建立,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礎。掌握污染源的總體樣本,為建立科學的環境統計制度、改革環境統計調查體系、提高統計數據質量創造條件;根據普查結果,建立新的“十二五”環境統計平臺。提高全省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尤其是基層環保部門的管理能力,健全各級環境統計、監測、監督和執法體系。通過普查工作的宣傳與實施,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廣泛參與污染源普查,提高人民群眾環境保護意識。
二、普查時點、對象、范圍和內容
(一)普查時點
普查時點:*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年度。(二)普查對象與范圍污染源普查對象為河南省境內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業源、農業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1.工業源。主要普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第二產業中除建筑業(含4個行業)外39個行業中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工業源普查對象劃分為重點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別進行詳細調查和簡要調查。
重點污染源范圍:(1)有重金屬、危險廢物、放射性物質排放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2)11個重污染行業(造紙及紙制品業、農副食品加工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紡織業、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食品制造業、電力燉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皮革毛皮羽毛(絨)及其制品業、石油加工燉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中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3)16個重點行業(飲料制造業、醫藥制造業、化學纖維制造業、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煤炭開采和洗選業、有色金屬礦采選業、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業、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通用設備制造業、黑色金屬礦采選業、非金屬礦采選業、紡織服裝燉鞋燉帽制造業、水的生產和供應業、金屬制品業、專用設備制造業、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中規模以上企業。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業源中除重點污染源以外的工業企業。
2.農業源。主要普查第一產業中的農業、畜牧業和漁業。農業源普查范圍主要是結合優勢農產品區劃,針對谷物種植業、油料和豆類作物種植業、棉麻等種植業、蔬菜及花卉種植業、茶果類及中藥材種植業的主要產區開展肥料、農藥和農膜污染調查。
畜牧業和漁業源普查范圍是人工飼養的規?;笄蒺B殖場、養殖小區和養殖專業戶及淡水養殖場。
3.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產業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單位和城鎮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產業普查范圍主要是具有一定規模的住宿業、餐飲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包括洗染、理發及美容保健、洗浴、攝影擴印、汽車與摩托車維修與保養業)、醫院、具有獨立燃燒設施的機關事業單位、機動車、民用核技術利用和大型電磁輻射設施使用單位。
城鎮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城市市區、縣城、建制鎮為單位(不包括村莊和集鎮)進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調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普查范圍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廠(場)和危險廢物處置廠等。
(三)普查內容
1.工業源。(1)企業的基本登記信息及其他相關情況,包括企業排污口情況、排水去向等;(2)原材料消耗情況,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電、氣等)結構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輔材料消耗量等;(3)生產產品情況,包括該企業主要產品的種類、產量等;(4)產生污染的設施情況,包括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鍋爐、窯爐等設施,產生廢水、固體廢物的設施,以及這些設施的種類、數量和規模;(5)各類污染物產生、治理、排放、綜合利用情況,各類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及投入情況等;(6)污染物排放監測情況,包括監測點位、時間、頻次,污染物種類和排放濃度、排放量等。
2.農業源。(1)樣本的基本情況,包括經濟規模及用水排水情況等;(2)產、排污情況,包括肥料、農藥施用情況,農膜使用和秸稈處理情況,飼料餌料投放情況,畜禽養殖糞便及其他主要污染物產生、殘留和排放情況等;(3)養殖業污染治理情況,各種污染治理設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況、投入和運行情況等。
3.生活源。(1)排污單位基本情況,包括第三產業單位注冊的基本登記信息,各類污染物的產生、排放情況,污染治理情況等;(2)以城市(地區)為單位的機動車排氣污染情況等;(3)城市(鎮)生活能源結構及其消費量、污染物排放情況,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濃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單位基本情況,污染治理設施情況和運行狀況,污染物的處理處置量等情況,滲濾液、污泥、焚燒殘渣的產生、處置及利用情況等。
(四)普查污染物種類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點的原則,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種類為對環境影響較大、對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義的污染物。具體是:
1.廢水:化學需氧量(COD)、氨氮、石油類、揮發酚、汞、鎘、鉛、砷、六價鉻、氰化物;造紙、農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飲料制造業廢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鎮污水處理廠增加總磷、總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廢氣:煙塵、工業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電解鋁、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業廢氣中增加氟化物;機動車排氣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氫化合物。
3.工業固體廢物:包括危險廢物(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分類調查)、冶煉廢渣、粉煤灰、爐渣、煤矸石、尾礦、放射性廢渣等類別。
4.脫硫設施產生的石膏、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和危險廢物焚燒的殘渣。
5.伴生放射性礦物開發利用和民用核技術利用企業產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農業源中還包括:總磷、總氮、總銅、總鋅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難降解的農藥和魚藥。
三、普查技術路線和步驟
(一)普查技術路線
按照現場監測與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數計算相結合,技術手段與統計手段相結合,國家和省指導、地方調查和企業自報相結合的原則確定普查的技術路線。
1.對工業源中占全省污染物排放量65%的污染源、集中污染治理設施,同時采用現場監測和物料衡算與排污系數等方法,并按照規定程序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對其他工業源,采用分類抽樣監測的方式,核對物料衡算與排污系數測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對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簡單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數法直接計算排污量。
2.對農業源,采取面上調查和分類抽樣實地監測相結合的方式,結合全省農業普查結果和有關農業統計資料,測算全省的農業面源污染情況。
3.對生活源,第三產業中的調查單位采取面上對基本情況進行調查,結合分類抽樣監測與排污系數測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居民生活污染調查根據統計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結構和消耗量,通過排污系數測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驟
本次污染源普查分3個階段進行。
1.準備階段(*年10月—*年12月):成立機構,落實經費,開展宣傳,進行組織動員;制訂普查方案和各類技術規范,編印普查表,開展普查培訓。
2.全面普查階段(*年1月—*年12月):對排污企業和單位進行清查,組織填報普查表,完成審核錄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檔案,省級進行審核驗收等。*年6月20日前,各省轄市級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將本地污染源普查數據匯總,報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省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年7月底前,省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后向國家上報。
3.總結階段(2009年1月—2009年7月):建立全省污染源數據庫,上報和普查數據,開發利用普查成果,總結驗收普查工作。
四、普查組織及實施
(一)基本原則
全省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分級負責,共同參與。
(二)組織機構
省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的組織和實施工作。省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環保局,負責普查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主要職責是:
1.組織擬訂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經省普查領導小組審定后組織實施;
2.制訂和組織實施全省污染源普查各階段工作方案;
3.組織開展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傳報道和培訓;
4.對各地污染源普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督促檢查和驗收;
5.向省普查領導小組提交普查報告,根據省普查領導小組決定普查數據。縣級以上政府要設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按照省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統一規定和要求,負責組織實施本地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普查中,可在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居民委員會、有關教育單位臨時聘用部分普查員。
(三)部門分工
普查工作在省普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加強部門分工協作。省環保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負責擬定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和不同階段的工作方案,制訂有關技術規范,組織普查工作培訓,負責組織對污染源的監測,對普查數據進行匯總、分析和結果,組織普查工作的驗收。省普查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參與編制和審議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各階段工作方案,并按照部門職責分工,負責指導和督促檢查地方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動本系統參與污染源普查工作,協調落實相關事項。宣傳部門負責組織污染源普查的新聞宣傳工作,配合辦好新聞會及有關宣傳活動;發展改革部門配合做好工業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應用;公安部門配合做好機動車排氣污染的普查及相關普查成果的分析、應用;財政部門負責普查經費預算審核、安排和撥付,并監督經費使用情況;建設部門參與生活源普查,會同環保部門負責城鎮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廠(場)普查;農業和畜牧部門牽頭、環保部門配合負責農業源和養殖業污染源的普查;工商部門負責提供污染源企業的基本登記信息;商務部門配合做好商務系統的污染源普查工作;環保部門負責工業源、生活源和危險廢物處置廠的普查;統計部門負責審定污染源普查表,參與普查總體方案設計,協同環保部門做好數據統計和分析工作;中小企業服務部門負責提供非公有制企業、民營企業的基本信息;省軍區后勤部負責按全省的統一要求組織軍隊、武警部隊所屬單位污染源和環保設施的普查。
(四)培訓
省負責省轄市和縣級普查工作機構工作人員和普查員骨干以及各省轄市普查培訓教師的培訓;省轄市、縣(市、區)分級負責其余普查人員的培訓;力爭做到所有普查工作人員都經過培訓。
培訓內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內容,普查范圍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術路線,普查方法,各類普查表格和指標的解釋、填報方法,普查數據錄入軟件的使用,數據庫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應注意的問題等。
(五)質量保證
省污染源普查機構根據國家普查數據質量控制要求,制定專門的普查數據質量控制文件,指導全省普查的質量控制工作。
全省各級污染源普查機構應當根據國家和省的統一規定,建立污染源普查數據質量控制責任制,設立專門的質量控制崗位,并對污染源普查實施中的每個環節實行質量控制和檢查驗收。
制定污染源普查各項技術規定,吸收相關行業或領域的專家參加,對污染源普查方案和重要技術規定進行評審和論證,確保污染源普查各項技術方案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省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污染源普查數據的質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環節按一定比例抽樣,抽查結果作為評估全省及各地污染源普查數據質量的依據。數據質量達不到規定要求的,必須重新調查。
(六)宣傳動員
各級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深入開展污染源普查的宣傳工作,為污染源普查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根據普查不同階段宣傳的重點,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精心策劃,落實經費,采取生動活潑的形式,確保宣傳效果。要突出主流新聞媒體的作用,組織開展一些有影響力的宣傳活動,把宣傳動員工作貫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終。
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積極參與并認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重點調查產業活動單位應當設立污染源普查機構,負責本產業活動單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報工作。其他各類法人單位應當指定有關人員負責本單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報。各有關單位應當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人員擔任普查員。
五、普查經費
普查所需經費由省財政和各地財政共同負擔。各級政府均應將污染源普查所需經費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
省財政安排經費主要用于: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和技術文件的制訂,普查表格編制與印刷、軟件及信息系統開發建設,宣傳與培訓,全省數據的匯總、加工與建檔,設備購置,檢查、驗收和表彰,對貧困縣給予適當補助等。
各地經費由各級財政部門安排,用于:當地普查方案制定,組織動員、培訓,入戶調查與現場監測,設備購置,數據錄入、校核、加工,普查工作總結、表彰等。
各級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普查工作方案編制普查總體經費預算和分年度經費使用計劃,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后,作為污染源普查專項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分別列入各有關部門的部門預算中,分年度按時撥付。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預算編制的指導和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六、普查資料的填報和管理
一、普查目的
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縣情調查,是了解污染源數據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徑,是全面掌握我縣環境狀況的重要手段,是污染治理和環境監管等一系列環境保護工作的基礎。
搞好污染源普查,準確了解污染物的排放情況,有利于正確判斷環境形勢,科學制定環境保護政策和規劃;有利于有效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切實改善環境質量;有利于提高環境監管和執法水平,保障全縣環境安全;有利于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推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具體目標如下:
(一)全面掌握各類污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地區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狀況、污染治理水平和污染治理費用等情況,為污染治理和產業結構調整提供依據。
(二)掌握全縣污染源的總體樣本,建立各類重點污染源檔案和各級污染源信息數據庫,促進污染源信息共享機制的建立,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礎。
(三)提高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的管理能力,健全各級環境統計、環境監測、環境監督和執法體系。
(四)通過普查工作的宣傳與實施,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廣泛參與污染源普查,提高全縣環境保護意識。
二、普查時點、對象、范圍和內容
(一)普查時點
普查時點:20xx年12月31日。
時期資料:20xx年度。
(二)普查對象與范圍
污染源普查對象為通河縣內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業源、農業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1.工業源
主要普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第二產業中除建筑業外39個行業中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
為提高普查效率,節約成本:本次普查充分利用現行環境統計體系基礎,將工業源普查對象劃分為兩部分:重點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重點污染源進行詳細調查,一般污染源進行簡要調查。
重點污染源范圍:有重金屬、危險廢物、放射性物質排放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11個重污染行業及其制品業、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中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16個重點行業、煤炭開采和洗選業、有色金屬礦采選業、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業、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通用設備制造業、黑色金屬礦開采選業、非金屬礦采選業、紡織服裝/鞋/帽制造業、水的生產和供應業、金屬制品業、專用設備制造業、計算機及其它電子設備制造業)中規模以上企業。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業源中除重點污染源以外的工業企業。
2.農業源
主要普查第一產業中的農業、畜牧業和漁業。
農業源普查范圍主要是結合優勢農產品區劃,針對谷物種植業、油料和豆類作物種植業、麻類種植業、蔬菜及花卉種植業、果類及中藥材種植業的主要產區開展肥料、農藥和農膜污染調查。
畜牧業和漁業普查范圍是人工飼養的規?;笄蒺B殖場、養殖小區和養殖專業戶、淡水養殖場,
3.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產業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單位和城鎮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產業普查范圍主要是具有一定規模的住宿業、飲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醫院、具有獨立燃燒設施的機關事業單位、機動車、民用核技術利用單位和大型電磁輻射設施使用單位,城鎮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縣城、建制鎮為單位進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調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包括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廠和危險廢物處置廠等。
(三)普查內容
1.工業源
企業的基本登記信息及其它相關情況,包括企業經濟規模、主要產品、登記注冊類型,行業代碼、所有制、排污口情況等。
原材料消耗情況,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結構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輔材料消耗量等。
生產產品情況,包括該企業主要產品的種類、產量等。
產生污染的設施情況,包括產生大氣污染物設施,產生廢水、固體廢物的設施等的種類、數量和規模。
各類污染物產生、治理、綜合利用、排放情況,各類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及投入情況等。
污染物排放與監測情況,包括監測點位、時間、頻次及排放污染物種類和濃度、數量和排放去向等。
2.農業源
農田、養殖場的基本情況,包括經濟規模、用水排水情況等。
產、排污情況,包括肥料、農藥施用情況,農膜使用和秸稈處理情況;飼料餌料投放情況;畜禽養殖糞便及其他各種污染物產生、殘留和排放情況等。
養殖業污染治理情況,包括各種污染治理設施污染物去除情況、投入和運行情況等。
3.生活源
排污單位基本情況,包括第三產業單位注冊的基本登記信息,各類污染物的產生、排放情況,污染治理情況等;
以城鎮為單位的機動車排氣污染情況等;
城市生活能源結構及其消費量、污染物排放情況,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濃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實施污染統一集中處理單位的基本情況,污染治理設施情況和運行狀況,污染物的處理處置量等情況;滲濾液、污泥、焚燒殘渣的產生、處置及利用情況等。
(四)普查污染物種類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點的原則,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種類為對環境影響較大,對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義的污染物,具體是指:
1.廢水:所有被調查單位排放的化學需氧量、氨氮、石油類、揮發酚、汞、鎘、鉛、砷、六價鉻、氰化物,造紙、農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飲料制造業廢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城鎮污水處理廠增加總磷、總氮、五日生化需氧量。
2.廢氣:所有被調查單位排放的煙塵、工業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電解鋁、水泥、陶瓷、磨沙玻璃行業廢氣中增加氟化物;機動車污染源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氫化合物。
3.工業固體廢物:包括所有危險廢物、冶煉廢渣,粉煤灰、爐渣、煤矸石、尾礦、放射性廢渣等類別。
4.脫硫設施產生的石膏、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和危險廢物焚燒的殘渣。
5.伴生放射性礦物開發利用和民用核技術利用企業產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農業源中還包括:總磷、總氮、總銅、總鋅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難降解的農藥和魚藥。
三、普查技術路線和步驟
(一)普查技術路線
按照現場監測與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數計算相結合,技術手段與統計手段相結合,縣里指導和企業自報相結合的原則,確定普查的技術路線。
1.對工業源中采用現場監測和物料衡算與排污系數等方法確定污染物排放量。
對其他工業源,采用物料衡算和排污系數測算法確定污染物排放量,再采用分類抽樣監測結果進行核對。對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簡單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數法直接計算排污量。
2.對農業源,采取面上調查和分類抽樣實地監測相結合的方式,結合全國農業普查結果和有關農業統計資料,測算全縣的農業面源污染情況。
3.對生活源,第三產業中的調查單位采取面上對基本情況進行調查,結合分類抽樣監測、排污系數測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居民生活污染源調查根據統計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結構和消耗量,通過排污系數測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驟
本次污染源普查分三個階段進行。
1.準備階段:成立機構,落實經費,進行宣傳,制訂普查方案和各類技術規范,參加開展普查培訓和重點污染源監測。
2.全面普查階段:對排污企業和單位進行檢查和調查,填報普查表,完成審核錄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檔案。20xx年5月底前,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將污染源普查數據匯總,報市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3.總結驗收階段:市對各區縣進行審核驗收,完成全市污染源普查數據的審核和匯總、建立全市污染源數據庫,7月前上報省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7月底迎接國家全面驗收。
四、普查組織及實施
(一)基本原則
全縣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各方共同參與。
(二)組織機構
縣政府成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的組織和實施工作,污染源普查工作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領導下進行,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負責同志組成,負責普查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主要職責是:
1.組織擬訂全縣污染源普查方案,經市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審定后組織實施;
2.制定和組織實施全縣污染源普查各階段工作方案;
3.組織開展全縣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傳報導和培訓;
4.對污染源普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督促檢查和驗收;
5.向領導小組提交普查報告,根據領導小組決定上報普查數據。
(三)部門分工
普查工作由縣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協調,縣環保局牽頭組織污染源普查工作,負責擬定全縣污染源普查方案和不同階段的工作方案,組織普查工作培訓,負責污染源的監測,對普查數據進行匯總、分析和結果上報,組織普查工作的驗收。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參與編制和審議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各階段工作方案,按照各自部門分工,指導和督促檢查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動本系統參與及支持環保部門組織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并按照各自職責協調落實相關事項。
宣傳部門負責組織污染源普查的新聞宣傳工作,配合做好新聞會及有關宣傳活動;
發展改革部門配合做好工業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應用;
公安部門、環保部門做好機動車排氣污染的普查及相關普查成果的分析、
應用;
財政部門負責普查經費預算審核、安排和撥付,并監督經費使用情況;
建設部門參與生活源普查,會同環保部門負責城鎮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廠普查;
農業部門負責農業源的普查、環保部門配合;
工商部門負責提供污染源企業的基本登記信息;
環保部門負責工業源、生活源和危險廢物處置廠的普查;
統計部門負責審定污染源普查表,參與普查總體方案設計,協同環保部門做好數據統計和分析工作。
(四)實施安排 1.準備階段
啟動
組建普查領導小組和普查工作辦公室。
技術準備
制定普查方案,確定普查技術路線,征求相關部門的意見,并通過專家論證。
部署、開展污染源監測,污染源單位建立、整理排污臺帳和原始記錄。
培訓
接受省、市培訓,并分級開展培訓工作,包括普查技術規范、普查手冊和普查軟件的培訓。
普查對象清查
做好普查填報前的準備工作,包括清查企業、調查單位的名錄,整理原始記錄和臺帳,核查主要生產設備的狀態和生產能力等情況。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力量對排污產業活動單位情況進行調查和檢查,要關注鄉鎮產業活動單位和第三產業污染源和農業面源,防止漏報,為普查資料的填報作好充分準備。
宣傳和動員
配合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會議,開展第一輪宣傳報導活動。
召開“第一次全縣污染源普查啟動會議”,同時開展第二輪宣傳報導活動,為全面普查創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2.全面普查階段
組織開展全縣各排污單位填報工作,進行數據錄入,審核、上報工作。
3.總結驗收階段
縣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數據審核、合并、匯總、建立污染源數據庫,經過分析、加工,形成總體報告上報。。
迎接市里對縣里的數據進行抽查和審核,各級普查辦公室進行工作總結和
技術總結,開展自下而上的驗收和評比。。
(五)培訓
接受市對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和骨干以及各普查培訓教師的培訓。普查開始前做到所有普查工作人員都經過培訓,普查開始后根據普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開展有針對性地培訓。
培訓內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內容,普查范圍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術路線,普查方法,各類普查表格和指標的解釋、填報方法,普查數據錄入軟件的使用,數據庫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應注意的問題等。
(六)質量保證
污染源普查工作辦公室將按照國家的普查數據質量控制文件,指導全縣普查的質量控制工作。
縣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污染源源普查數據的質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環節,按一定比例抽樣,抽查結果作為評估全縣污染源普查數據質量的依據,數據質量達不到規定主要求的,必須重新調查。
(七)宣傳動員
縣污染源普查辦公室要按照國務院通知精神,深入開展污染源普查的宣傳工作,為污染源普查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根據普查不同階段宣傳的重點,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精心策劃,落實經費,采取生動活潑的形式,確保宣傳效果。要突出主流新聞媒體的作用,要組織開展一些有影響力的宣傳活動,把宣傳動員工作貫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終。
五、普查經費
縣財政應將污染源普查所需經費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
普查經費按任務分工由財政部門安排,用于普查方案制定,組織動員、培訓,入戶調查與現場監測,設備購置,數據錄入、校核。
六、普查資料的填報和管理
所有污染源普查對象都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此次普查的具體要求,按時、如實地填報普查數據,確?;A數據真實可靠。虛報、瞞報、拒報、遲報,偽造或纂改普查資料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普查對象的技術和商業秘密,必須履行保密義務。此次普查得到的普查對象資料嚴格限定用于污染源普查的目的,不與其完成“十一五”總量削減計劃掛鉤,不作為對普查對象實施處罰和收費的依據。
農業污染源普查是摸清農業污染底數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徑,是做好農業環境管理的重要基礎。全面掌握全縣境內種植業、畜禽養殖業、水產業等農業污染源的數量、地區分布、主要污染物的種類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措施、治理現狀和治理成本等情況,為農業環境污染防治和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提供重要依據,為制定“十二五”國民經濟發展規劃提供決策參考。
二、普查時點、對象、范圍和內容
(一)普查時點。
普查時點:20**年12月31日。
時期資料:20**年度。
(二)對象和范圍。
普查對象包括全縣所有種植業污染源、畜禽養殖業污染源和水產養殖業污染源。
種植業污染源主要針對糧食作物、經濟作物和蔬菜作物的生產區開展肥料、農藥和農膜(專指農用地膜)和秸稈污染調查。
畜禽養殖業污染源以舍飼、半舍飼規模養殖單元為調查對象,針對生豬、耕牛、蛋雞和肉雞養殖過程中產生的畜禽糞便和污水開展調查。
水產養殖業污染源以池塘養殖、網箱養殖、圍欄養殖、工廠化養殖等有飼料、漁藥、肥料投入的規模養殖單元為調查對象,針對魚、蝦等養殖過程中產生的污染開展調查。
(三)普查內容。
1、樣本的基本情況,包括經濟規模及用水排水情況等;
2、產、排污情況,包括肥料、農藥施用情況,農用地膜使用和秸稈處理情況,飼料餌料投放情況,畜禽養殖糞便及其它主要污染物產生、殘留和排放情況等;
3、養殖業污染治理情況,各種污染治理設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況、投入和運行情況等。
(四)普查污染物種類。
種植業:不同作物種植模式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各種生產投入品,如有機肥、無機化肥、地膜的種類和作物秸稈等。
畜禽養殖業:包括生豬、耕牛、肉雞、蛋雞的飼養量以及糞便等。
水產養殖業:不同水產種類及其飼料、藥物、肥料等。
三、普查技術路線和步驟
(一)普查技術路線。
采取面上調查和分類抽樣實地監測相結合的方式,參考全縣各級農業統計資料,測算全縣農業源污染物產生、排放數量等情況。
(二)普查步驟。
1、準備階段:成立機構,落實經費,開展宣傳,進行組織動員,制訂普查方案和各類技術規范,逐級開展普查培訓,同時選擇有代表性的鄉鎮和產業類別開展污染源產排污系數的測算工作。
2、全面普查階段:按抽樣技術要求對各類污染源進行實地調查,組織填報調查表,完成數據審核、錄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檔案,進行審核驗收。
3、總結階段:建立全縣農業污染源數據庫,開發利用普查成果,總結驗收普查工作。
四、組織領導與職責分工
由于農業污染源普查涉及范圍廣、影響因素多、內容復雜、普查任務重,技術性要求高,工作難度大,根據國務院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要求,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多方共同參與”的原則,我縣農業源污染普查工作由縣農業局牽頭,水利局、環保局配合。成立以縣政府副縣長寇榮峰為組長的全縣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副組長由縣農業局局長陳智慧和縣水利局局長曹正中擔任,成員由周京平、任懷遠、封瑛、趙成海、王本軍組成。領導小組下設:
1、辦公室:
主任由縣農業局副局**組成,辦公室設在縣農業局。主要負責此次普查工作方案審定、組織發動、工作指導與協調、進度檢查、經費籌措、總結表彰等工作。
2、種植業普查組:
種植業污染源普查工作由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組織實施,組長由農業技術推廣中心主任**組成。主要負責此次普查工作的方案制定、技術指導;普查人員的培訓和產排污系數測算等工作的組織實施;數據收集、審核、匯總上報以及工作進展情況報告、工作總結撰寫等。
3、畜牧業普查組:
畜禽養殖業污染源普查由縣畜牧獸醫總站組織實施,組長由縣農業局副局長趙成海擔任,成員由**組成。主要負責畜牧業普查工作的技術指導,普查人員的培訓和產排污系數測算等工作的組織實施;數據收集、審核、匯總上報以及工作進展情況報告、工作總結撰寫等。
4、水產養殖業普查組:
水產養殖業污染源普查由縣水利局組織實施,組長由縣水利局副局長**擔任,成員由**組成。主要負責水產養殖業普查工作的技術指導,普查員的培訓,普查工作的組織實施;數據收集、審核、匯總上報以及工作進展情況報告、工作總結撰寫等。
成立農業污染源普查技術專家組和技術咨詢指導組。
技術專家組由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縣畜牧獸醫總站技術負責人組成,主要負責技術方案審定、成果驗收和普查技術指導等工作。技術咨詢組由參加過培訓的相關技術人員組成,主要負責普查人員的技術培訓,并對全縣農業污染源普查工作進行技術指導,普查數據審核、抽樣驗收等工作。
縣農業局為普查工作的牽頭單位,普查獲得的原始數據由縣農業局統一收集并完成電腦錄入工作。
這次普查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技術要求高,縣農業、水利行政與技術部門除了自身要高度重視之外,還必須充分發動社會力量,選擇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工作認真負責的人員作為備選普查員,逐級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成為正式普查人員。
所有污染源普查對象都必須按時、如實填報普查數據,確?;A數據真實可靠,虛報、瞞報、拒報、遲報,或偽造、篡改普查資料的,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此次普查得到的普查對象資料嚴格限定用于污染源普查目的,不與其完成**總量消減計劃掛鉤,不作為對普查對象實施處罰和收費的依據。
五、保障措施
(一)質量保證。
縣上普查機構根據國家的統一規定,建立污染源普查數據質量控制責任制,設立專門的質量控制崗位,并對污染源普查實施中的每個環節實行質量控制和檢查驗收。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污染源普查數據的質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環節,按一定比例抽樣,抽查結果作為評估全縣及各鄉鎮污染源普查數據質量優劣的依據。數據質量達不到規定要求的,必須重新調查。
(二)宣傳動員。
縣級普查機構要按照本實施方案的要求,深入開展污染源普查的宣傳工作,為污染源普查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根據普查不同階段宣傳的重點,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精心策劃,采取生動活潑的形式,確保宣傳效果。要突出主流新聞媒體的作用,組織開展一些有影響力的宣傳活動,把宣傳動員工作貫徹整個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終,形成一個全民支持、全民參與的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