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25 17:27:53
序論:在您撰寫稅收征管規程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1、分成項目繁多。當前政府非稅收入分成項目之多,恐怕很少有人能夠準確說明白。主要的如防洪保安資金、排污費、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復費、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礦產資源補償費、水資源費、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城市公用設施配套費、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鄉鎮煤礦維簡費、公路養路費、交通重點建設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公路通行費等等。
2、分成辦法各異。目前,政府非稅收入分成辦法種類繁多,大致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就地繳入同級國庫,年終與上級結算。如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分成辦法為各設區市散裝水泥行政主管部門征收的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按規定使用一般繳款書,繳入同級國庫,作為同級財政基金收入,上繳省財政20%部份,年終單獨結算。
就地繳入上級國庫,年終與下級結算。礦產資源補償費分成辦法為征收的礦產資源補償費,應當及時全額就地繳入中央金庫和省金庫,交入省金庫部分年終結算返還設區市50%。
通過征收部門上繳上級主管部門,納入上級財政預算。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則由各級人防主管部門負責收取,按收取總額的10%上交上一級人防主管部門,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各級財政部門設立專戶,上繳上級財政專戶。防洪保安資金則在各級財政部門設立“防洪保安資金”專戶,各級地稅、工商、土地、財政部門代征防洪保安資金,全額繳入縣(市、區)財政防洪保安資金專戶,各縣(市、區)財政部門按其征集的防洪保安資金扣除業務費后,將余額的50%直接繳入省財政廳防洪保安資金專戶。
上級統一征收,按規定比例與下級分成。如公路規費征收執行統一征收政策,統一票證,統一管理,所征規費按照分成比例,省與各設區市分成部分實行月度劃撥、年度審計。其中公路養路費在扣除公安交警經費、水利建設基金、林業養路費、稽征征管經費、省公路部門管理費計13.43%后,各設區市按不同比例分成;交通重點建設費在扣除水利建設基金、稽征征管經費計9.5%后,各設區市按不同比例分成;客貨運附加費在扣除水利建設基金、稽征征管經費計9.5%后,各設區市按不同比例分成;通行費(不含高速公路)在扣除水利建設基金、稽征征管經費計9.5%后,根據不同性質確定不同比例實行分成使用。
3、結算的隨意性。由于結算的復雜性,各級財政部門無法進行深入細致的復核和檢查,導致了在具體結算過程中的隨意性。有的主管部門為圖省事,隨意改變分成辦法,把總量分成變成了包干上繳,有的主管部門隨意減免甚至口頭同意減免下級應當上繳的收入,有的征收部門由于各種原因,截留挪用應當上繳的收入,而財政部門卻由于既無精力也無相應的措施,使上下級政府非稅收入結算的隨意性較大。
4、增加管理成本。由于結算的多樣性,無疑會增加管理的成本。由于有的結算辦法過于煩瑣,可操作性不強,結算過程中要花費大量人力物力去核對。比如像育林基金,結算辦法規定要區分集體育林基金、國有育林基金,因此主管部門要投入大量人力,花費大量時間去逐筆核對票據。同樣道理,也增加了檢查成本。財政、審計等監督檢查部門如果要計算分成收入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也必須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去復算、驗證,否則就無法得到準確的結果。
二、改革分成管理辦法,規范分成管理體制的設想
改革政府非稅收入管理體制的總體思路是,按照就地繳款、分級繳庫、及時結算的原則,簡化結算辦法,由當地財政部門通過非稅收入財政匯繳戶定期劃解、結算,杜絕拖延、滯壓、隱瞞、截留和挪用。具體措施是:
深化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改革。明確財政部門是政府非稅收入征收主管機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了征收部門和單位的政府非稅收入項目,由法定執收單位征收;法律、法規、規章沒有規定執收單位的政府非稅收入項目,可以由財政部門直接征收,也可以由財政部門委托的部門和單位征收。財政部門要按照既有利于及時足額征收、方便繳款人,又有利于提高效率、降低征收成本的原則,確定政府非稅收入征收管理方式。除暫時難以實行收繳分離的少量零星收入和當場執收收入可實行集中匯繳外,其他政府非稅收入收繳都要實行收繳分離方式。
加強財政票據管理,實現以“票”管“收”。財政票據是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的源頭,也是加強非稅收入征管的核心手段。財政部門應按照管理權限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票據的印制、發放、結報核銷、檢查及其他監督管理工作。除另有規定外,執收單位收取政府非稅收入,必須按照財務隸屬關系分別使用財政部或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票據。政府非稅收入來源中按國家有關規定需要依法納稅的,應按稅務部門的規定使用稅務發票,并將繳納稅款后的政府非稅收入全額上繳國庫或財政專戶。財政部門要通過強化政府非稅收入票據的發放、結報、核銷、監管等手段,確保國家有關政府非稅收入政策的貫徹落實,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亂收亂罰問題,從制度上規范部門和單位的收繳行為,監督各項政府非稅收入及時足額上繳財政。
規范單位銀行賬戶管理。行政事業單位銀行賬戶管理是實現非稅收入全額納入財政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要繼續清理預算單位尤其是非稅收入執收部門和單位的銀行賬戶,取消現行各執收單位開設的各類預算外資金收入過渡戶,對保留的銀行賬戶要建立銀行賬戶檔案,完善銀行賬戶驗審制度,對預算單位未經審批擅自開設的各類賬戶一律予以取消,要通過加強對單位銀行賬戶的監管,確保政府非稅收入及時足額上繳財政。
設立政府非稅收入征收匯繳專戶,建立政府非稅收入清算制度。政府非稅收入零星分散,執收單位多,資金性質不同,來源復雜,收入直達國庫或財政專戶的難度較大,為滿足政府非稅收入核算和稽查的需要,應設置政府非稅收入征收匯繳專戶,并實行資金清算與核算制度。政府非稅收入要先繳入政府非稅收入匯繳專戶,財政部門根據票據核銷和資金結報情況,對已繳入匯繳專戶的政府非稅收入進行集中清算,扣除相關征收成本和按規定應上解下撥的收入后,要及時將真正構成政府可用財力的部分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管理。同時,建立收入征收匯繳專戶會計核算制度,按單位和項目分別設置會計科目,進行明細核算管理。
建立政府非稅收入征管績效考核機制,確保應收盡收。非稅收入同預算外資金相比,范圍有了很大的擴展。財政部門要在原有的預算外資金管理考核辦法基礎上,積極探索建立和完善非稅收入管理考核辦法,加強對各執收部門和單位非稅收入征收情況的考核,要根據執收部門和單位的征收任務完成情況,實行必要的獎罰措施。要通過績效考核,增強征收部門的責任感,自覺規范征收行為,確保政府非稅收入“應收盡收不亂收”。
規范收入減免制度,實行收入減免申報、公示。執收單位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對政府非稅收入嚴格按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及時足額征收,不得擅自減免。一是要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規范政府非稅收入減免制度。即屬于中央的收入由中央及其授權單位審批減免,屬于地方的收入由地方政府及其授權單位審批減免。二是要建立政府非稅收入減免申報制度。凡需要減免政府非稅收入的單位或個人,應向同級政府非稅收入征收機構提出申請,并報擁有減免權力的財政部門審批。三是建立收費減免公示制度。執收部門和單位應定期將收費減免情況在適當場合公開,使收費減免真正做到公開、透明。
完善政府非稅收入分成管理政策。根據分級管理的財政管理體制,凡涉及中央與地方分成的政府非稅收入,其分成比例應當由國務院或者財政部規定;凡涉及省級與市、縣級分成的政府非稅收入,其分成比例應當由省人民政府或省財政廳規定;凡涉及部門、單位之間分成的政府非稅收入,其分成比例應當按照財務隸屬關系分別報財政部或省財政廳批準。未經國務院或省人民政府及其財政部門批準,各部門、各單位不得擅自對政府非稅收入實行分成,也不得集中下級部門和單位的政府非稅收入。非稅收入的征收和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的分成比例,及時劃解政府非稅收入,并建立相應征收臺賬,加強非稅收入核算管理。對涉及省(含中央)、市、縣分成的非稅收入,實行按季度通過財政系統上解下撥的管理體制,取消以往由上下級主管部門之間垂直上解下撥的做法。對?。ê醒耄⑹蟹殖傻氖屑壏嵌愂杖?,由各執收單位根據分成比例規定,向本級財政部門提出資金上劃申請,財政部門審核后將分成收入從本級財政專戶劃繳給中央、省級專戶。執收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將非稅收入資金直接繳付上級執收單位或者撥付下級執收單位。
摘 要 簡而言之,稅收的系統環境就是是指稅收工作與納稅個體構成的整個客觀環境。理想健全的稅收征管環境是稅收征管工作順利進行的重要前提。作者對我國稅收征管環境的現狀進行了相關的介紹,提出了優化稅收征管環境的相關建議。
關鍵詞 稅收征管環境 系統構建 優化
稅收系統環境是指稅收工作賴以生存的客觀環境,是影響制約國家稅收征管水平的重要因素,同時,理想健全的稅收征管環境也是稅收征管工作順利進行的重要前提。稅收系統環境是由多種復合因素共同影響的,這些因素在時間和空間上是相互影響制約的,因此,稅收系統是一個動態系統,而科學的征管模式對大幅提高稅收征管水平則是有力地促進。
一、稅收系統征管環境的不足
1.相關稅收法律不完善,制約稅收征管水平
相關稅收法律的不完善已成為制約我國稅收征管水平的重要因素。制約效果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②相關立法技術水平較低,部分法律條文存在著籠統歧義,操作困難的問題。①相關法律級次較低,多數僅僅作為部門法規條例,權威性差,難以形成嚴格的約束效力。③相關穩定性差,不確定性強,經常出現補充性文件不僅破壞了相關法規的權威性與嚴肅性,也給稅收工作造成很多的實際困難。④缺乏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的相關法律,不利于征納關系的改善和稅收征管工作的順利進行。
2.企業財務制度不嚴格,稅收執法力度不夠
盡管我國針對企業財務的相關法律法規相繼出臺,但在仍有部分企業存在財務制度不嚴格的現象,多數問題重點表現在增值稅征管以及出口退稅等環節,同時在其他稅種的征管中也發現多種手段的非法偷逃稅款行為,不同形式的騙稅抗稅案件屢有發生,面對征管環境中出現的問題,稅收執法的力度明顯不夠,如果放任這種現象的繼續,將對我國稅收機制產生長遠的影響,因此,建立嚴密高效的稅收征管機制是十分必要的。
3.稅務稽查機制不完善,稅務稽查力度不夠
在現行的的稅收征管體制中,相關的稽查手段較為落后,經常出現僅僅憑稽查人員的經驗和直覺來確定立案的情況發生,這種立案方式的科學性差,效率低;同時,還會出現處罰不力的現象。雖然相關案件的稽查工作越來越受到重視,但普遍存在處罰力度不足的情況。
4.相關硬件設備不配套,稅務現代化程度低
相關的稅收征管工作的信息化程度較為低,直接影響了稅收征管的效率和水平。由于我國稅收系統環境的硬件水平較低,相關計算機裝備的不足,相關稅收征管系統網絡滯后,不僅降低了稅收系統環境征管水平,也使得其難以適應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的實際需要。同時,在稅收系統征管中,還存在高素質的實用軟件開發不足的現象。這主要是又善于雖然各級稅收單位在軟件開發方面投入巨大,但重復開發問題嚴重,導致系統高效,推廣性好的軟件很少。
5.公民納稅認識不充分,自主納稅意識淡薄
納稅人的納稅意識是影響稅收征管效率的重要因素,公民納稅意識的淡薄也是制約我國稅收系統征管環境優化的重要因素。由于相關納稅人的文化素質參差不齊,為納稅宣傳在成了很大的困難,很難深入解說稅收對國家的意義,甚至出現部分的納稅人不能理解領會稅法條文的情況的發生。這也造成了部分納稅人對偷逃稅現象不夠重視的現象發生,還有部分納稅人存在僥幸心理,明知違法仍然偷稅漏稅,導致稅收流失現象十分嚴重。
二、優化稅收系統征管環境的優化措施
1.建立健全稅收相關法律體系建設
有法可依是依法治稅的重要前提,相關法律必須做到明確稅法主體,也就是征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應進行充分的相關調查,明確稅收立法原則,制定完善的基本法率,準確界定征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對相關法規的解釋以及法律法規所管轄得問題都要用明確的法律條文形式界定并固定下來;增強稅法的剛性,詳細規定相應的實施細則,以適應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的需要。
2.提高稅收征管中的現代化程度
簡單來說,就是在稅收系統環境建設中加大計算機網絡應用的力度。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稅收結構已從原來單一結構快速向復雜結構進行轉變。計算機作為能夠迅速處理大量信息的設備,在稅收工作中進行應用已成為必然趨勢。這也要求在稅收的信息系統環境建設中,應開發出簡便高效的稅收征管軟件,并進行全國性推廣,實現自動監控管理和統一規范征管;盡快建成各級計算機網絡系統,實現稅務機關與相關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做到信息的及時提供和反饋,對信息資源進行合理的配置利用,實現稅收監控的適時管理;應注重相關的注意計算機人才培養,提高全行業計算機的應用水平,充分發揮計算機的高效準確的功能。
3.制定規范的稅務稽查工作規程
隨著相關案件的不斷發生,稅務稽查已經成為各級稅務部門的重要工作。對此,應根據實際情況,準確制定相關的稅務稽查工作規程,明確稽查工作對象??山梃b國外的相關經驗方法,有重點地甄別審計稽查對象,嚴厲懲處偷漏稅違法行為。
4.加強稅收服務和主動納稅意識
要建立準確高效的稅收系統環境,首先要建立有針對性的稅收服務體系,在此過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⑴加大對相關違法現象的處罰力度,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執行,樹立稅法的權威。⑵逐步實現網上行政,方便納稅人多渠道辦理涉稅事項;⑶積極保護納稅人權利,增加政府財政支出的透明度,并建立公開輿論監督機制,確保納稅人的稅款使用決策權,保證其知情權和監督權;⑷積極進行稅法宣傳,建立相關法律法規的咨詢系統,方便納稅人迅速準確了解涉稅事務的相關信息;⑷建立宣傳稅收法規的網站,提供電話查詢系統,利用信息技術向納稅人提供關于稅收的政策法規信息。
三、結束語
概括的說,稅收系統環境就是指企業發展所需的相關稅收條件的總和,在全球經濟復蘇缺乏動力的背景下,我國企業的發展也面臨著十分重大的挑戰,因此,稅收系統環境的構建對企業發展的影響也就十分重要。在當前的經濟環境下,如何構建有利于企業發展的稅收系統環境是廣大稅收工作者之的深刻思考的重要問題。
【關鍵詞】稅收征管環境;系統構建;優化
稅收系統環境是指稅收工作賴以生存的客觀環境,是影響制約國家稅收征管水平的重要因素,同時,理想健全的稅收征管環境也是稅收征管工作順利進行的重要前提。稅收系統環境是由多種復合因素共同影響的,這些因素在時間和空間上是相互影響制約的,因此,稅收系統是一個動態系統,而科學的征管模式對大幅提高稅收征管水平則是有力地促進。
一、稅收系統征管環境的不足
1.相關稅收法律不完善,制約稅收征管水平
相關稅收法律的不完善已成為制約我國稅收征管水平的重要因素。制約效果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①相關立法技術水平較低,部分法律條文存在著籠統歧義,操作困難的問題。②相關法律級次較低,多數僅僅作為部門法規條例,權威性差,難以形成嚴格的約束效力。③相關穩定性差,不確定性強,經常出現補充性文件不僅破壞了相關法規的權威性與嚴肅性,也給稅收工作造成很多的實際困難。④缺乏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的相關法律,不利于征納關系的改善和稅收征管工作的順利進行。
2.企業財務制度不嚴格,稅收執法力度不夠
盡管我國針對企業財務的相關法律法規相繼出臺,但在仍有部分企業存在財務制度不嚴格的現象,多數問題重點表現在增值稅征管以及出口退稅等環節,同時在其他稅種的征管中也發現多種手段的非法偷逃稅款行為,不同形式的騙稅抗稅案件屢有發生,面對征管環境中出現的問題,稅收執法的力度明顯不夠,如果放任這種現象的繼續,將對我國稅收機制產生長遠的影響,因此,建立嚴密高效的稅收征管機制是十分必要的。
3.稅務稽查機制不完善,稅務稽查力度不夠
在現行的的稅收征管體制中,相關的稽查手段較為落后,經常出現僅僅憑稽查人員的經驗和直覺來確定立案的情況發生,這種立案方式的科學性差,效率低;同時,還會出現處罰不力的現象。雖然相關案件的稽查工作越來越受到重視,但普遍存在處罰力度不足的情況。
4.相關硬件設備不配套,稅務現代化程度低
相關的稅收征管工作的信息化程度較為低,直接影響了稅收征管的效率和水平。由于我國稅收系統環境的硬件水平較低,相關計算機裝備的不足,相關稅收征管系統網絡滯后,不僅降低了稅收系統環境征管水平,也使得其難以適應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的實際需要。同時,在稅收系統征管中,還存在高素質的實用軟件開發不足的現象。這主要是又善于雖然各級稅收單位在軟件開發方面投入巨大,但重復開發問題嚴重,導致系統高效,推廣性好的軟件很少。
5.公民納稅認識不充分,自主納稅意識淡薄
納稅人的納稅意識是影響稅收征管效率的重要因素,公民納稅意識的淡薄也是制約我國稅收系統征管環境優化的重要因素。由于相關納稅人的文化素質參差不齊,為納稅宣傳在成了很大的困難,很難深入解說稅收對國家的意義,甚至出現部分的納稅人不能理解領會稅法條文的情況的發生。這也造成了部分納稅人對偷逃稅現象不夠重視的現象發生,還有部分納稅人存在僥幸心理,明知違法仍然偷稅漏稅,導致稅收流失現象十分嚴重。
二、優化稅收系統征管環境的優化措施
1.建立健全稅收相關法律體系建設
有法可依是依法治稅的重要前提,相關法律必須做到明確稅法主體,也就是征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應進行充分的相關調查,明確稅收立法原則,制定完善的基本法率,準確界定征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對相關法規的解釋以及法律法規所管轄得問題都要用明確的法律條文形式界定并固定下來;增強稅法的剛性,詳細規定相應的實施細則,以適應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的需要。
2.提高稅收征管中的現代化程度
簡單來說,就是在稅收系統環境建設中加大計算機網絡應用的力度。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稅收結構已從原來單一結構快速向復雜結構進行轉變。計算機作為能夠迅速處理大量信息的設備,在稅收工作中進行應用已成為必然趨勢。這也要求在稅收的信息系統環境建設中,應開發出簡便高效的稅收征管軟件,并進行全國性推廣,實現自動監控管理和統一規范征管;盡快建成各級計算機網絡系統,實現稅務機關與相關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做到信息的及時提供和反饋,對信息資源進行合理的配置利用,實現稅收監控的適時管理;應注重相關的注意計算機人才培養,提高全行業計算機的應用水平,充分發揮計算機的高效準確的功能。
3.制定規范的稅務稽查工作規程
隨著相關案件的不斷發生,稅務稽查已經成為各級稅務部門的重要工作。對此,應根據實際情況,準確制定相關的稅務稽查工作規程,明確稽查工作對象??山梃b國外的相關經驗方法,有重點地甄別審計稽查對象,嚴厲懲處偷漏稅違法行為。
4.加強稅收服務和主動納稅意識
要建立準確高效的稅收系統環境,首先要建立有針對性的稅收服務體系,在此過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⑴加大對相關違法現象的處罰力度,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執行,樹立稅法的權威。⑵逐步實現網上行政,方便納稅人多渠道辦理涉稅事項;⑶積極保護納稅人權利,增加政府財政支出的透明度,并建立公開輿論監督機制,確保納稅人的稅款使用決策權,保證其知情權和監督權;⑷積極進行稅法宣傳,建立相關法律法規的咨詢系統,方便納稅人迅速準確了解涉稅事務的相關信息;⑷建立宣傳稅收法規的網站,提供電話查詢系統,利用信息技術向納稅人提供關于稅收的政策法規信息。
三、結束語
概括的說,稅收系統環境就是指企業發展所需的相關稅收條件的總和,在全球經濟復蘇缺乏動力的背景下,我國企業的發展也面臨著十分重大的挑戰,因此,稅收系統環境的構建對企業發展的影響也就十分重要。在當前的經濟環境下,如何構建有利于企業發展的稅收系統環境是廣大稅收工作者之的深刻思考的重要問題。
那* 穿越小說網 言情小說網 免費小說網 一、稅收征收管理中賬簿憑證管理存在的問題
多年的稅收征收管理實踐證明,賬簿憑證管理的作用是顯而易見的,新的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頒布實施,使賬簿憑證管理得到了進一步的加強和完善,為賬簿憑證管理創造了更為有利的條件。但是近年來賬簿憑證管理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環節和不規范的行為,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少數單位會計制度不夠健全,會計基礎較為薄弱。一是會計基礎工作和內部控制制度十分薄弱,應當建賬而不建賬或賬目混亂,不按財務會計制度設置會計科目、使用憑證和賬簿、進行會計核算、編制會計報表等;二是應向稅務機關報送財務會計制度備案,而不報送備案或張冠李戴,報送備案的財務會計制度與實際使用的不一致;三是使用的財務會計制度與國家稅收規定有抵觸的,沒有及時按國家稅收規定計算應納稅款。
2、部分會計人員素質不高,不能適應會計業務的需要。一些單位任用素質不高的人從事會計工作,造成記賬隨意,手續不清,差錯嚴重。有些會計人員違反會計職業道德,不認真行使會計監督職權,參與違法違紀活動,甚至為違法違紀活動出謀劃策。
3、個別單位會計核算不夠真實,管理較為混亂。一是內部管理混亂,財務收支失控,財產不實,數據失真。一些單位為了掩蓋真實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偷逃稅收,任意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二是被稅務稽查后,對查補的稅款不及時調賬或不調賬,造成應納稅款失真,渾水摸魚。
4、一些單位會計資料保管不規范,會計檔案難以查找。一些單位會計年度終了后,賬簿憑證不及時立卷歸檔,一些單位隨意注銷、注冊企業,不按規定保管和銷毀賬簿憑證,造成一些涉稅案件查無對證。
以上種種,不僅干擾了國家正常的經濟秩序,為偷稅大開方便之門,給國家財政造成相當損失,違背了依法治稅的根本宗旨,而且對賬簿憑證管理乃至整個稅收征收管理工作都提出了新的挑戰。
二、稅收征管工作中賬簿憑證管理問題的根源
形成上述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法律意識淡薄,自身利益驅動的因素;有社會監督(如財政、審計、稅務)各自為政,形不成合力的因素,也有稅務機關自身監控手段滯后,管理不到位,甚至執法不嚴的因素。稅務機關的因素主要反映在以下幾個方面:
1、稅務機關執法人員對賬簿憑證管理重要性認識不足,存在四個認識誤區。一是認為稅收征管法及其他相關法律,對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如何加強賬簿憑證管理提出了明確的要求,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一定會遵照辦理。《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只是對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如何進行賬簿憑證管理提出了要求,對稅務機關如何加強賬簿憑證管理沒有做出相應的規定。二是認為賬簿憑證管理的主管部門是財政部門,稅務機關的主要任務是把該收的稅收上來。三是認為長期的稅收征管實踐中,賬簿憑證管理環節與稅務登記等環節相比,一直處于次要位置。四是認為目前在國有經濟、股份制經濟等其他經濟類型的納稅人中賬簿憑證管理已經有一定的基礎,只有個體私營經濟,生產經營規模小、企業穩定性差、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法律意識相對淡薄,賬簿憑證管理需要加強。
2、稅務機關賬簿憑證管理的組織機構不到位。稅收征收管理中各個環節的工作都由相應的職能部門承擔并付諸實施,唯獨賬簿憑證管理工作沒有明確由哪個部門承擔并負責實施,從國家稅務總局到省、市、縣稅務機關都是如此,稅務機關對賬簿憑證管理的信息缺乏系統有效的采集、加工、應用的機制。
3、賬簿憑證管理的相關制度不配套。無論是原《稅收征管法》還是新《稅收征管法》頒布實施以后,均未出臺賬簿憑證管理的相關規章或規范性文件,即使原《稅收征管法》施行時期制定的《稅收征管規程》規定的稅務機關進行賬簿憑證管理的條款也比較籠統,不便于操作管理。
4、稅務機關賬簿憑證管理的崗位職責不明確,賬簿憑證管理的執法程序不規范。一是稅收執法責任制中沒有要求設置賬簿憑證管理的相應崗位,也沒有明確崗位職責,造成有事無人管;二是稅收執法責任制中的工作流程沒有涉及賬簿憑證管理的內容和相應程序,賬簿憑證管理究竟怎么進行,管理到何種程度,如何對賬簿憑證管理進行監督制約沒有一套適應稅收征管需要的完整、規范的工作程序;三是ctais稅收征管軟件和其他種類的稅收征管軟件沒有設計賬簿憑證管理的模塊,沒有規定相關的內容和操作程序,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進行賬簿憑證的設置、會計核算、
大爭之世 網游之復活 煉寶專家 混在三國當軍閥 重生之官道財務會計制度的報送備案、賬簿憑證的保管,該處罰的不處罰,該重罰的輕罰,構成犯罪的該移送的不移送,賬簿憑證管理的法律責任落實不到位。
三、稅收征收管理中加強賬簿憑證管理的途徑
1、提高認識。一是按照新《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要求進一步提高稅收執法人員對賬簿憑證管理重要性的認識,把賬簿憑證管理擺上應有的位置,真那* 穿越小說網 言情小說網 免費小說網正抓上手;二是深入研究在稅收征管中如何提高賬簿憑證管理水平的措施,促進稅收征收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賬簿憑證管理的組織機構。各級稅務機關都應當建立賬簿憑證管理的組織機構,賦予相應的管理權限和管理職責,在新一輪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方案中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在相關的征管機構中明確賬簿憑證管理的管理權限和管理職責,使賬簿憑證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3、盡快制定和完善賬簿憑證管理的相關配套制度。一是根據新《稅收征管法》及其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定賬簿憑證管理的規章或規范性文件, 4、在現有的相關制度中加入賬簿憑證管理的要求:一是在《納稅人納稅信譽等級評定辦法》中將賬簿憑證管理是否達標作為主要評定條件之一;二是在《稅務稽查工作規程》中補充對賬簿憑證管理的檢查方法、要求以及檢查結論如何對被查單位的賬簿憑證管理質量進行評價的內容;三是在《稅務登記管理辦法》中規定賬簿憑證管理不達標的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稅務登記驗證、年檢不予通過。
5、完善稅收執法責任制,規范賬簿憑證管理的執法程序。一是在《稅收執法責任制崗位職責和工作規程》中設置賬簿憑證管理的崗位,明確工作職責,全面、系統、連續地對賬簿憑證管理的信息進行采集、加工、分析,使之為稅收征收管理工作服務,對賬簿憑證管理形成有效的監督制約;二是在《稅收執法責任制崗位職責和工作規程》中納入賬簿憑證管理的程序,使之與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稅務檢查等稅收征收管理環節相銜接;三是ctais稅收征管軟件和其他種類的稅收征管軟件應開發賬簿憑證管理的模塊,設計從賬簿憑證的設置、會計核算、財務會計制度的報送備案、到賬簿憑證的保管等內容和操作程序以及相關的表式,利用信息化手段解決賬簿憑證管理面廣量大的問題;四是開展賬簿憑證管理的稅收執法檢查,嚴厲打擊賬簿憑證管理中的違法犯罪行為,該處罰的處罰,該移送的移送,及時糾正賬簿憑證管理中的不規范行為。
關鍵詞:稅收;征管;稅制結構;優化
1稅制結構優化與征管水平的關系
現代商品經濟社會中的每個人都是理性的經濟人,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作為知情者的納稅人,很可能會在稅收制度實施中隱藏自己的涉稅信息、隱瞞自己的涉稅行為而使具體的納稅行為偏離稅制規定,達到其偷逃納稅義務以增加自己當前利益的目的。因此,必須通過稅收征管才能實現稅收收入,實現稅制設計目標,而納稅人的文化水平、征管機關的自動化、電子化水平等都會影響稅款的征收,因此這就需要政府建立起有效的稅收征管機制,保障稅制的準確實施。
1.1稅制結構優化需要考慮稅收征管的成本和征管能力
稅制優化和稅收征管是密不可分的,稅收征管是保證稅收制度有效運行的手段,稅收制度目標依賴于稅收征管來實現。目前納稅成本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征稅機關從事征稅、管理等活動所產生的成本;二是納稅人在繳納稅款時所付出的人力、物力及所花費的時間等造成的成本。因此,優化稅制應當考慮到稅務機關的征管費用和納稅人的依從費用[1]。因此,稅收征管成本對優化稅制目標的實現,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其影響在一定條件下可能大到足以扭曲優化設計的稅制目標。
稅收征管能力對稅制結構優化有制約作用,所使用的稅制模式只有當它與政府征管能力相適應時,才具有實際應用價值。也就是說,稅收征管所具備的相應的技術手段、征管水平、征管隊伍所具備的相應素質,對稅制的實施必不可少。因此,必須避免不顧自己的征管能力,片面追求稅制優化,雖然稅制結構設計理論上可能比較好,但由于沒有當前的征管能力作支撐,反而可能導致稅收征管中的稅收流失,不能達到稅制的既定目標。因此,在政府征管能力許可限度內選擇和調整稅制結構才是最符合實際的。政府征管能力并不是一成不變的。政府的征管能力通過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也是可以提高的,政府征管能力的提高給稅制結構的選擇提供了更大的空間,有助于稅制結構的更加合理、更加完善、更能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因此努力提高政府征管能力是我國稅制改革與征管改革長期發展的重要任務。
1.2稅制優化有助于稅收征管效率的提高
稅收征管能力對稅制結構優化有制約作用,但反過來,政府稅收征管能力、稅收征管環境等因素影響優化稅制設計的同時,稅制結構的優化設計又有助于稅收征管效率的提高。評價稅收征管效率要從兩方面考慮,一方面要考察取得定量收入所耗費的征管成本;另一方面也要衡量由于政府征管能力不足以及納稅人逃避納稅而造成的稅收損失;同時還應考慮稅收征管能夠征收多大規模的收入,以滿足政府必要支出的需要,又不會對經濟產生過大的消極影響。因此過于簡化的稅制雖然其征管成本很低,納稅人也難以逃稅,但集中的收入有限,又不夠公平。而符合實際的合理的稅制結構,一方面有利于征集到適度規模的稅收收入,滿足了政府必要的支出,發揮了稅收的職能;另一方面也使稅收征管部門有能力承擔征管任務,做到應收盡收,能較好實現稅制結構設計的目標。同時,合理的稅制結構也有利于減輕納稅人的抵觸情緒,有利于納稅人對政府職能部門的監督,有利于納稅人之間的相互監督,這一切無疑會提高稅收征管效率[2]。
2提高征管水平的措施建議
2.1建立健全稅收法律體系,不斷改進和完善稅源管理、稅種管理
稅收征管是以完備的法律制度為依托的,稅收的繳納在一定程度上是納稅人的非自愿行為,稅收征管的實施需要有確實、明確的法律依據。因此,稅收征管程序、方法、手段及相關措施都應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使稅收征管的一切行為都在法律的框架內進行,有法可依。我國應盡快制定和頒布適合我國情況的稅收基本法,作為我國稅收工作的根本大法?鴉提升現行各稅收法律的級次?鴉加強稅收法律對征稅人的約束,對稅收征管手段、措施和操作規程在法律上做出明確規定,保證稅務機關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從而健全稅收征管實施的法律依據,真正使各行為主體的任何稅收行為都根據法律的規定來進行。
同時應進一步加強稅收經濟分析,以稅收彈性和稅負分析為突破口,有針對性地開展各稅種、行業、地區、納稅人的稅收與經濟的對比分析,找出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和問題,提高征管的質量和效率。積極探索建立稅收經濟分析、企業納稅評估、稅源監控和稅務稽查的互動機制[3]。還要切實加強戶籍管理,充分運用經濟普查、工商登記等數據資料,強化對納稅人戶籍信息的動態管理。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制定工作規范,狠抓責任落實,充分發揮其在稅源管理中的作用。加強納稅評估,完善評估指標體系,規范評估結果的處理,提高納稅人依法納稅的遵從度,促進納稅人如實申報納稅。通過落實增值稅申報納稅“一窗式”管理操作規程,規范增值稅網上申報管理,強化票表比對及推行增值稅防偽稅控“一機多票”系統,將增值稅普通發票納入防偽稅控系統管理。進一步完善對“四小票”和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的清單管理,繼續采取加強商貿企業增值稅管理的一系列措施,使國內增值稅收入大大高于工商業增加值增長。深化企業所得稅管理,完善管理辦法,堵塞管理漏洞,實行新的納稅申報表,改進匯算清繳工作,規范稅前扣除標準,改進匯總納稅管理辦法。加強個人所得稅征管,建立高收入者納稅檔案,強化企業、機關事業單位代扣代繳,推進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管理工作等。
2.2加速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稅務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管理創新,實現人機的最佳結合
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稅務管理信息系統,是我國稅收征管歷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大事,將使我國稅收征管水平提高到一個新的層次。1995—1997年間,增值稅發票存在很多問題:假發票滿天飛、虛開發票的案件年年層出不窮,但通過信息化就控制住了,增值稅的生命線保住了,新稅制也保住了。近年來,我國逐步建立的稅務管理信息系統,其基本模式是以稅務總局、省、地、縣局四級為主干網,以統一規范的征收管理系統為平臺,以稅收企業管理應用系統(包括公文處理、稅收法規查詢、財務管理、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系統)外部信息應用管理系統(包括互聯網、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以及納稅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等)、稅收決策支持應用系統(包括建立在綜合數據交換處理系統之上的稅收預測、分析等輔助決策應用系統)為子系統。通過積極整合各項信息資源,進一步強化和拓展數據分析應用,依托信息化開展納稅評估工作,提高各稅種稅源管理水平。通過加強信息化基礎建設,構建數據處理分析體系,提供支持各稅種管理部門的數據分析應用平臺,為查找征管工作的薄弱環節和加強稅收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提供了有效幫助。稅務管理信息系統的建立客觀上要求稅務機關加強管理,并在管理觀念、管理體制、管理方法上進行創新,不斷提高稅務人員的業務水平和能力,真正做到人機的最佳結合,充分利用機器設備,最大限度地發揮人的潛能。
2.3大力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加大涉稅違法案件查處力度
稅務部門應深入開展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重點查處涉稅違法案件和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加大對涉稅違法行為的查處和打擊力度,對房地產業及建筑安裝業、服務娛樂業、郵電通信業、金融保險業、煤炭生產及運銷企業、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及用廢企業和高收入行業(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的個人所得稅等進行稅收專項檢查,并選擇一些重點地區和征管薄弱領域進行稅收專項整治。要建立起有效的稅收稽查機制,確定合理的稅收稽查面,提高稅收稽查的針對性和準確度?鴉提高稅收稽查的技術水平,提高稅收檢查人員的業務水平,使稅收檢查人員能夠適應當前稅收征管模式條件下對稅收稽查的要求。進一步完善稅收征管機制以達到稅收征管的目的,即促使納稅人依法納稅。但目前我國稅收處罰力度較弱,稅收稽查技術和稽查水平不高。如個人所得稅逃稅現象十分嚴重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我國個人所得稅法對逃稅的懲罰太輕。雖然在《稅收征管管理法》中,對偷稅做了較為嚴厲的處罰規定,但實際對個人偷逃所得稅發現率較低,實施處罰往往較輕,使偷稅機會成本較低,偷稅比重較大。針對此種情況,我國應加大稅收處罰的力度,提高納稅人偷逃稅的機會成本,對依法納稅起到應有的激勵作用。
3結束語
稅制結構優化設計涉及很多方面,征管能力和征管水平只是影響優化稅制結構的一個方面,但征管水平的高低對設計稅制結構的目標實現具有極其重要的影響,因此,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水平,對設計優化我國稅制結構,實現稅收職能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參考文獻:
[1]龍卓舟.稅制結構優化與稅收征管的關系[N].中國稅務報2002-04-02.
關鍵詞:稅收;征管;稅制結構;優化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07)05-0168-03
1 稅制結構優化與征管水平的關系
現代商品經濟社會中的每個人都是理性的經濟人,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作為知情者的納稅人,很可能會在稅收制度實施中隱藏自己的涉稅信息、隱瞞自己的涉稅行為而使具體的納稅行為偏離稅制規定,達到其偷逃納稅義務以增加自己當前利益的目的。因此,必須通過稅收征管才能實現稅收收入,實現稅制設計目標,而納稅人的文化水平、征管機關的自動化、電子化水平等都會影響稅款的征收,因此這就需要政府建立起有效的稅收征管機制,保障稅制的準確實施。
1.1 稅制結構優化需要考慮稅收征管的成本和征管能力
稅制優化和稅收征管是密不可分的,稅收征管是保證稅收制度有效運行的手段,稅收制度目標依賴于稅收征管來實現。目前納稅成本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征稅機關從事征稅、管理等活動所產生的成本;二是納稅人在繳納稅款時所付出的人力、物力及所花費的時間等造成的成本。因此,優化稅制應當考慮到稅務機關的征管費用和納稅人的依從費用 [1]。因此,稅收征管成本對優化稅制目標的實現,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其影響在一定條件下可能大到足以扭曲優化設計的稅制目標。
稅收征管能力對稅制結構優化有制約作用,所使用的稅制模式只有當它與政府征管能力相適應時,才具有實際應用價值。也就是說,稅收征管所具備的相應的技術手段、征管水平、征管隊伍所具備的相應素質,對稅制的實施必不可少。因此,必須避免不顧自己的征管能力,片面追求稅制優化,雖然稅制結構設計理論上可能比較好,但由于沒有當前的征管能力作支撐,反而可能導致稅收征管中的稅收流失,不能達到稅制的既定目標。因此,在政府征管能力許可限度內選擇和調整稅制結構才是最符合實際的。政府征管能力并不是一成不變的。政府的征管能力通過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也是可以提高的,政府征管能力的提高給稅制結構的選擇提供了更大的空間,有助于稅制結構的更加合理、更加完善、更能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因此努力提高政府征管能力是我國稅制改革與征管改革長期發展的重要任務。
1.2 稅制優化有助于稅收征管效率的提高
稅收征管能力對稅制結構優化有制約作用,但反過來,政府稅收征管能力、稅收征管環境等因素影響優化稅制設計的同時,稅制結構的優化設計又有助于稅收征管效率的提高。評價稅收征管效率要從兩方面考慮,一方面要考察取得定量收入所耗費的征管成本;另一方面也要衡量由于政府征管能力不足以及納稅人逃避納稅而造成的稅收損失;同時還應考慮稅收征管能夠征收多大規模的收入,以滿足政府必要支出的需要,又不會對經濟產生過大的消極影響。因此過于簡化的稅制雖然其征管成本很低,納稅人也難以逃稅,但集中的收入有限,又不夠公平。而符合實際的合理的稅制結構,一方面有利于征集到適度規模的稅收收入,滿足了政府必要的支出,發揮了稅收的職能;另一方面也使稅收征管部門有能力承擔征管任務,做到應收盡收,能較好實現稅制結構設計的目標。同時,合理的稅制結構也有利于減輕納稅人的抵觸情緒,有利于納稅人對政府職能部門的監督,有利于納稅人之間的相互監督,這一切無疑會提高稅收征管效率[2]。
2 提高征管水平的措施建議
2.1 建立健全稅收法律體系,不斷改進和完善稅源管理、稅種管理
稅收征管是以完備的法律制度為依托的,稅收的繳納在一定程度上是納稅人的非自愿行為,稅收征管的實施需要有確實、明確的法律依據。因此,稅收征管程序、方法、手段及相關措施都應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使稅收征管的一切行為都在法律的框架內進行,有法可依。我國應盡快制定和頒布適合我國情況的稅收基本法,作為我國稅收工作的根本大法?鴉提升現行各稅收法律的級次?鴉加強稅收法律對征稅人的約束,對稅收征管手段、措施和操作規程在法律上做出明確規定,保證稅務機關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從而健全稅收征管實施的法律依據,真正使各行為主體的任何稅收行為都根據法律的規定來進行。
同時應進一步加強稅收經濟分析,以稅收彈性和稅負分析為突破口,有針對性地開展各稅種、行業、地區、納稅人的稅收與經濟的對比分析,找出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和問題,提高征管的質量和效率。積極探索建立稅收經濟分析、企業納稅評估、稅源監控和稅務稽查的互動機制[3]。還要切實加強戶籍管理,充分運用經濟普查、工商登記等數據資料,強化對納稅人戶籍信息的動態管理。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制定工作規范,狠抓責任落實,充分發揮其在稅源管理中的作用。加強納稅評估,完善評估指標體系,規范評估結果的處理,提高納稅人依法納稅的遵從度,促進納稅人如實申報納稅。通過落實增值稅申報納稅“一窗式”管理操作規程,規范增值稅網上申報管理,強化票表比對及推行增值稅防偽稅控“一機多票”系統,將增值稅普通發票納入防偽稅控系統管理。進一步完善對“四小票”和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的清單管理,繼續采取加強商貿企業增值稅管理的一系列措施,使國內增值稅收入大大高于工商業增加值增長。深化企業所得稅管理,完善管理辦法,堵塞管理漏洞,實行新的納稅申報表,改進匯算清繳工作,規范稅前扣除標準,改進匯總納稅管理辦法。加強個人所得稅征管,建立高收入者納稅檔案,強化企業、機關事業單位代扣代繳,推進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管理工作等。
2.2 加速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稅務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管理創新,實現人機的最佳結合
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稅務管理信息系統,是我國稅收征管歷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大事,將使我國稅收征管水平提高到一個新的層次。1995―1997年間,增值稅發票存在很多問題:假發票滿天飛、虛開發票的案件年年層出不窮,但通過信息化就控制住了,增值稅的生命線保住了,新稅制也保住了。近年來,我國逐步建立的稅務管理信息系統,其基本模式是以稅務總局、省、地、縣局四級為主干網,以統一規范的征收管理系統為平臺,以稅收企業管理應用系統(包括公文處理、稅收法規查詢、財務管理、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系統)外部信息應用管理系統(包括互聯網、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以及納稅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等)、稅收決策支持應用系統(包括建立在綜合數據交換處理系統之上的稅收預測、分析等輔助決策應用系統)為子系統。通過積極整合各項信息資源,進一步強化和拓展數據分析應用,依托信息化開展納稅評估工作,提高各稅種稅源管理水平。通過加強信息化基礎建設,構建數據處理分析體系,提供支持各稅種管理部門的數據分析應用平臺,為查找征管工作的薄弱環節和加強稅收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提供了有效幫助。稅務管理信息系統的建立客觀上要求稅務機關加強管理,并在管理觀念、管理體制、管理方法上進行創新,不斷提高稅務人員的業務水平和能力,真正做到人機的最佳結合,充分利用機器設備,最大限度地發揮人的潛能。
2.3 大力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加大涉稅違法案件查處力度
稅務部門應深入開展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重點查處涉稅違法案件和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加大對涉稅違法行為的查處和打擊力度,對房地產業及建筑安裝業、服務娛樂業、郵電通信業、金融保險業、煤炭生產及運銷企業、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及用廢企業和高收入行業(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的個人所得稅等進行稅收專項檢查,并選擇一些重點地區和征管薄弱領域進行稅收專項整治。要建立起有效的稅收稽查機制,確定合理的稅收稽查面,提高稅收稽查的針對性和準確度?鴉提高稅收稽查的技術水平,提高稅收檢查人員的業務水平,使稅收檢查人員能夠適應當前稅收征管模式條件下對稅收稽查的要求。進一步完善稅收征管機制以達到稅收征管的目的,即促使納稅人依法納稅。但目前我國稅收處罰力度較弱,稅收稽查技術和稽查水平不高。如個人所得稅逃稅現象十分嚴重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我國個人所得稅法對逃稅的懲罰太輕。雖然在《稅收征管管理法》中,對偷稅做了較為嚴厲的處罰規定,但實際對個人偷逃所得稅發現率較低,實施處罰往往較輕,使偷稅機會成本較低,偷稅比重較大。針對此種情況,我國應加大稅收處罰的力度,提高納稅人偷逃稅的機會成本,對依法納稅起到應有的激勵作用。
3 結束語
稅制結構優化設計涉及很多方面,征管能力和征管水平只是影響優化稅制結構的一個方面,但征管水平的高低對設計稅制結構的目標實現具有極其重要的影響,因此,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水平,對設計優化我國稅制結構,實現稅收職能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參考文獻:
[1] 龍卓舟.稅制結構優化與稅收征管的關系[N].中國稅務報2002-04-02.
關鍵詞:稅收;征管;稅制結構;優化
1稅制結構優化與征管水平的關系
現代商品經濟社會中的每個人都是理性的經濟人,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作為知情者的納稅人,很可能會在稅收制度實施中隱藏自己的涉稅信息、隱瞞自己的涉稅行為而使具體的納稅行為偏離稅制規定,達到其偷逃納稅義務以增加自己當前利益的目的。因此,必須通過稅收征管才能實現稅收收入,實現稅制設計目標,而納稅人的文化水平、征管機關的自動化、電子化水平等都會影響稅款的征收,因此這就需要政府建立起有效的稅收征管機制,保障稅制的準確實施。
1.1稅制結構優化需要考慮稅收征管的成本和征管能力
稅制優化和稅收征管是密不可分的,稅收征管是保證稅收制度有效運行的手段,稅收制度目標依賴于稅收征管來實現。目前納稅成本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征稅機關從事征稅、管理等活動所產生的成本;二是納稅人在繳納稅款時所付出的人力、物力及所花費的時間等造成的成本。因此,優化稅制應當考慮到稅務機關的征管費用和納稅人的依從費用[1]。因此,稅收征管成本對優化稅制目標的實現,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其影響在一定條件下可能大到足以扭曲優化設計的稅制目標。
稅收征管能力對稅制結構優化有制約作用,所使用的稅制模式只有當它與政府征管能力相適應時,才具有實際應用價值。也就是說,稅收征管所具備的相應的技術手段、征管水平、征管隊伍所具備的相應素質,對稅制的實施必不可少。因此,必須避免不顧自己的征管能力,片面追求稅制優化,雖然稅制結構設計理論上可能比較好,但由于沒有當前的征管能力作支撐,反而可能導致稅收征管中的稅收流失,不能達到稅制的既定目標。因此,在政府征管能力許可限度內選擇和調整稅制結構才是最符合實際的。政府征管能力并不是一成不變的。政府的征管能力通過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也是可以提高的,政府征管能力的提高給稅制結構的選擇提供了更大的空間,有助于稅制結構的更加合理、更加完善、更能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因此努力提高政府征管能力是我國稅制改革與征管改革長期發展的重要任務。
1.2稅制優化有助于稅收征管效率的提高
稅收征管能力對稅制結構優化有制約作用,但反過來,政府稅收征管能力、稅收征管環境等因素影響優化稅制設計的同時,稅制結構的優化設計又有助于稅收征管效率的提高。評價稅收征管效率要從兩方面考慮,一方面要考察取得定量收入所耗費的征管成本;另一方面也要衡量由于政府征管能力不足以及納稅人逃避納稅而造成的稅收損失;同時還應考慮稅收征管能夠征收多大規模的收入,以滿足政府必要支出的需要,又不會對經濟產生過大的消極影響。因此過于簡化的稅制雖然其征管成本很低,納稅人也難以逃稅,但集中的收入有限,又不夠公平。而符合實際的合理的稅制結構,一方面有利于征集到適度規模的稅收收入,滿足了政府必要的支出,發揮了稅收的職能;另一方面也使稅收征管部門有能力承擔征管任務,做到應收盡收,能較好實現稅制結構設計的目標。同時,合理的稅制結構也有利于減輕納稅人的抵觸情緒,有利于納稅人對政府職能部門的監督,有利于納稅人之間的相互監督,這一切無疑會提高稅收征管效率[2]。
2提高征管水平的措施建議
2.1建立健全稅收法律體系,不斷改進和完善稅源管理、稅種管理
稅收征管是以完備的法律制度為依托的,稅收的繳納在一定程度上是納稅人的非自愿行為,稅收征管的實施需要有確實、明確的法律依據。因此,稅收征管程序、方法、手段及相關措施都應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使稅收征管的一切行為都在法律的框架內進行,有法可依。我國應盡快制定和頒布適合我國情況的稅收基本法,作為我國稅收工作的根本大法?鴉提升現行各稅收法律的級次?鴉加強稅收法律對征稅人的約束,對稅收征管手段、措施和操作規程在法律上做出明確規定,保證稅務機關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從而健全稅收征管實施的法律依據,真正使各行為主體的任何稅收行為都根據法律的規定來進行。
同時應進一步加強稅收經濟分析,以稅收彈性和稅負分析為突破口,有針對性地開展各稅種、行業、地區、納稅人的稅收與經濟的對比分析,找出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和問題,提高征管的質量和效率。積極探索建立稅收經濟分析、企業納稅評估、稅源監控和稅務稽查的互動機制[3]。還要切實加強戶籍管理,充分運用經濟普查、工商登記等數據資料,強化對納稅人戶籍信息的動態管理。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制定工作規范,狠抓責任落實,充分發揮其在稅源管理中的作用。加強納稅評估,完善評估指標體系,規范評估結果的處理,提高納稅人依法納稅的遵從度,促進納稅人如實申報納稅。通過落實增值稅申報納稅“一窗式”管理操作規程,規范增值稅網上申報管理,強化票表比對及推行增值稅防偽稅控“一機多票”系統,將增值稅普通發票納入防偽稅控系統管理。進一步完善對“四小票”和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的清單管理,繼續采取加強商貿企業增值稅管理的一系列措施,使國內增值稅收入大大高于工商業增加值增長。深化企業所得稅管理,完善管理辦法,堵塞管理漏洞,實行新的納稅申報表,改進匯算清繳工作,規范稅前扣除標準,改進匯總納稅管理辦法。加強個人所得稅征管,建立高收入者納稅檔案,強化企業、機關事業單位代扣代繳,推進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管理工作等。
2.2加速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稅務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管理創新,實現人機的最佳結合
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稅務管理信息系統,是我國稅收征管歷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大事,將使我國稅收征管水平提高到一個新的層次。1995—1997年間,增值稅發票存在很多問題:假發票滿天飛、虛開發票的案件年年層出不窮,但通過信息化就控制住了,增值稅的生命線保住了,新稅制也保住了。近年來,我國逐步建立的稅務管理信息系統,其基本模式是以稅務總局、省、地、縣局四級為主干網,以統一規范的征收管理系統為平臺,以稅收企業管理應用系統(包括公文處理、稅收法規查詢、財務管理、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系統)外部信息應用管理系統(包括互聯網、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以及納稅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等)、稅收決策支持應用系統(包括建立在綜合數據交換處理系統之上的稅收預測、分析等輔助決策應用系統)為子系統。通過積極整合各項信息資源,進一步強化和拓展數據分析應用,依托信息化開展納稅評估工作,提高各稅種稅源管理水平。通過加強信息化基礎建設,構建數據處理分析體系,提供支持各稅種管理部門的數據分析應用平臺,為查找征管工作的薄弱環節和加強稅收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提供了有效幫助。稅務管理信息系統的建立客觀上要求稅務機關加強管理,并在管理觀念、管理體制、管理方法上進行創新,不斷提高稅務人員的業務水平和能力,真正做到人機的最佳結合,充分利用機器設備,最大限度地發揮人的潛能。
2.3大力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加大涉稅違法案件查處力度
稅務部門應深入開展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重點查處涉稅違法案件和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加大對涉稅違法行為的查處和打擊力度,對房地產業及建筑安裝業、服務娛樂業、郵電通信業、金融保險業、煤炭生產及運銷企業、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及用廢企業和高收入行業(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的個人所得稅等進行稅收專項檢查,并選擇一些重點地區和征管薄弱領域進行稅收專項整治。要建立起有效的稅收稽查機制,確定合理的稅收稽查面,提高稅收稽查的針對性和準確度?鴉提高稅收稽查的技術水平,提高稅收檢查人員的業務水平,使稅收檢查人員能夠適應當前稅收征管模式條件下對稅收稽查的要求。進一步完善稅收征管機制以達到稅收征管的目的,即促使納稅人依法納稅。但目前我國稅收處罰力度較弱,稅收稽查技術和稽查水平不高。如個人所得稅逃稅現象十分嚴重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我國個人所得稅法對逃稅的懲罰太輕。雖然在《稅收征管管理法》中,對偷稅做了較為嚴厲的處罰規定,但實際對個人偷逃所得稅發現率較低,實施處罰往往較輕,使偷稅機會成本較低,偷稅比重較大。針對此種情況,我國應加大稅收處罰的力度,提高納稅人偷逃稅的機會成本,對依法納稅起到應有的激勵作用。
3結束語
稅制結構優化設計涉及很多方面,征管能力和征管水平只是影響優化稅制結構的一個方面,但征管水平的高低對設計稅制結構的目標實現具有極其重要的影響,因此,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水平,對設計優化我國稅制結構,實現稅收職能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參考文獻:
[1]龍卓舟.稅制結構優化與稅收征管的關系[N].中國稅務報2002-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