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24 15:13:17
序論:在您撰寫礦山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一、應急救援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河東區行政區域內非煤礦山企業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不足3人但影響重大的生產安全事故。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區政府成立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有關領導和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區安監局、區公安分局、區總工會、區衛生局、區民政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供電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1、組織領導全區應急救援工作,應急救援命令;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有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的情況采取緊急處理措施;3、在全區范圍內緊急調用各類救援物資、設備、人員;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疏散工作;5、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安監局分管負責人擔任,工作人員由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故單位的有關負責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傳達指揮部領導指示,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事故發生時,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信息和資料。
(三)指揮部下設8個工作組
1、警戒保衛組
由區公安分局牽頭,具體負責交通管制和維持現場秩序。
2、醫療救護組
由區衛生局牽頭,具體負責組織專家、醫療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和現場防疫工作。
3、事故搶險組
由區安監局牽頭,具體負責事故現場施救等搶險工作。
4、物資供應組
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主要負責搶險救災物資和設備的及時調度和供應。
5、技術資料組
由區國土資源分局牽頭,具體負責提供有關資源開發和地質方面的基礎資料。
6、后勤保障組
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具體負責事故調查組的接待服務、搶險人員的食宿、車輛調度等工作。
7、善后處理組
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區民政局、區總工會、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配合,具體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8、新聞組
由區委宣傳部牽頭,負責接待新聞媒體記者和對外信息,及時了解并提供事故動態和事故搶險救援、醫療救護和善后處理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根據救援情況,及時召開新聞會,做好宣傳報道,鼓勵動員民眾參與搶險救援,及時平息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
三、危險性評估
非煤礦山事故可能發生的區域:河東街道、付莊街道、冊山街道、羅西街道、雙月湖街道、湯莊街道境內的采石廠??赡馨l生的事故類型為坍塌、火藥、放炮等。
四、應急救援體系及演練
非煤礦山應急救援以發生事故單位和事故發生地的街道有關部門為主,實行區域互救原則。 有關街道辦事處應根據轄區內非煤礦山的實際,制定訓練計劃,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應急救援演練。
五、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
(一)非煤礦山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儲備,以各企業自備為主。
(二)救援物資和設備的調運。根據救援的需要,由應急救援指揮部隨時調集全區各礦山企業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
六、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事故報告
1、非煤礦山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報告區安監局和所在街道辦事處,區安監局在30分鐘內報區政府,并按程序上報。
2、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24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上報區安監局。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企業規模;
(3)事故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及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圖;
(6)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7)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二)事故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事故發生后,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和事故發生單位要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警戒保衛和維護治安秩序。
(三)通訊聯絡
區政府值班室電話:
區安監局值班室電話:
七、事故的應急救援
(一)區安監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由總指揮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確需啟動本預案的,立即報告區政府,同時立即通知指揮部成員趕赴現場,并組織專業救助力量趕赴現場實施救護。
(二)應急救援措施
現場搶救工作應在現場搶險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F場搶救應根據坍塌范圍、爆炸情況、人員傷亡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方案和應急救援措施,并認真組織實施。事故發生后,應及時調運搶險救援物資和設備(吊車、起重機、挖掘機等),及時、有效地搶救遇險人員,減少傷亡,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搶險救災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搶險救災工作必須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現場搶險指揮部的具體指揮下開展。
為有效保護和合理開發礦產資源,防止礦山事故的發生,保障礦山安全生產和采礦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促進我市采礦業的健康有序發展,根據《礦山安全法》、《礦產資源法》有關規定,現就加強礦山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礦山安全生產巡查檢查制度。各鄉鎮政府、市有關部門要加大對礦山安全生產巡查檢查力度,對無證開采、亂采亂挖、非法開挖和切坡建房等違法行為,要及時制止,依法嚴厲打擊、從重處罰;對超越批準礦區范圍開采的,要責令退回原批準礦區范圍;對采礦人未按批準的開發利用方案或礦山設計進行開采、存在安全生產隱患的,要責令其停止生產、限期整改,對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要堅決予以關閉。拒不停止開采,情節嚴重,造成礦產資源破壞或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刑事責任。
二、建立健全礦山安全生產責任機制。各鄉鎮政府要以對人民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做好本轄區內礦山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落實好各項礦山安全責任機制。對工作責任心不強、巡查不到位、查處不及時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一、進一步深化礦山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緊緊把握礦山開采動態變化快、作業環境差、勞動強度大的特點,繼續深化礦山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實抓好企業自查、鎮(街道)檢查和市局檢查的各項工作。督促企業認真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及記錄臺帳,及時、自主網上填報隱患排查信息,努力實現礦山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態化。力爭礦山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月度錄入率達100%,季度統計報表報送率達100%,重大事故隱患按期治理率100%,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質量有明顯的提高。舉辦一期礦山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培訓班。
二、推進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
貫徹落實《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范》要求,全面推進礦山安全標準化建設,力爭全部取證礦山企業達到四級以上標準化水平,其中一家達到三級標準化。
(一)加大安全標準化教育培訓力度。上半年組織創建標準化礦山參加市的礦山安全標準化宣貫會議,向標準化創建企業宣傳礦山安全標準化的考評標準和辦法,申報程序和要求等。
(二)采用礦山企業自評和中介機構輔導相結合方式,逐步建立和完善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服務支撐體系。
(三)實行達標企業“回頭看”,加強對已達標企業的安全管理,開展對達標企業標準化運行情況的檢查,規范企業安全管理工作,夯實安全生產基礎。
三、加強執法監督,查處違法行為
(一)按照《市礦山企業證后安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制訂執法計劃,全年監督檢查不少于40家次,規范監督檢查行為,提高監督檢查質量,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二)建立礦山安全監督管理市級部門聯席會議制度,聯合市國土資源局、市公安局制訂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礦山企業開采行為的通知》,加強與相關部門的信息溝通和協調,配合有關部門打擊無證開采、越界開采和以探礦名義實施采礦等違法行為。
(三)按“四不放過”原則,嚴肅查處各類礦山生產安全事故。
四、進一步加大礦山企業安全教育培訓力度。
(一)組織開展全市礦長(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書培訓會議。宣傳貫徹《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和有關政策法規、標準規范。
(二)組織開展有關鎮、街道礦山安全監管人員業務培訓,提高礦山安全監管干部依法行政及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五、進一步完善礦山應急救援體系建設。
1、貫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督促企業及時修訂完善礦山企業應急預案,認真組織評審,及時備案。
2、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督促礦山企業建立由專職或兼職人員組成的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配備必要的救援器材和設備,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六、進一步提高礦山安全生產保障能力。
近年來,在市局的精心指導和大力支持下,我們把非煤礦山應急管理工作做為加強非煤礦山安全基礎管理,預防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一項重要措施來抓,按照“統一指揮、功能齊全、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要求,強化了非煤礦山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裝備建設、救援演練和宣傳教育等工作,提高了非煤礦山應急救援保障能力,保持了非煤礦山行業安全形勢的持續穩定。根據會議要求,現將我局非煤礦山應急管理工作簡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市有采石企業24家,其中22家取得了安全生產許可證,2家正在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自去年9月份以來,由于全運會、國慶60周年、元旦、春節等大型活動或節日相繼到來,多數采石場一直處于停產狀態。在應急管理工作上,全市24家采石場每家均不少于1名專職應急救護員,并且都與市4支區域性的非煤礦山專業救護隊伍簽訂了應急救護協議。
二、應急救援工作開展情況
(一)整合力量,成立區域性應急救援隊伍。
為提高非煤礦山突發事件的救援能力,我們按照“布局合理、反應靈敏、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原則,在采石場數量相對集中的4個鎮街,對應急救援力量與裝備進行區域整合,先后成立了木石鎮、柴胡店鎮、南沙河鎮、東沙河鎮等4支非煤礦山專業救護隊伍。救援隊長由鎮副安監中隊長擔任,具體負責日常的應急救援工作,并將自轄區內采石場的大型工程機械、救援裝備予以登記造冊,較好地解決了長期以來救護隊伍少、布局不合理的問題。各應急救護隊堅持每季度召開1次由救援隊員及采石場負責人參加的會議,通報相關事故案例,學習安全規程,開展巡回檢查,協調救援演練,為應急救援工作的開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二)簽訂協議,明確隊企之間的救援關系。
為了激發救護隊伍的積極性,我們按照“就近結對、有償服務”的原則,積極敦促所有采石場與4支救援隊伍簽訂救援協議。目前所有22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采石場全部于與4支救援隊伍簽訂了應急救援協議;正在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的2家采石場也于今年與木石鎮非煤礦山救護隊簽訂了協議。各救護隊根據每個采石場的規模,定期收取一定的費用,應急救援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由所在采石場據實支付。
(三)跟蹤指導,強化應急救援預案管理。
結合采石場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和新辦證工作,我們對全市非煤礦山應急救援預案逐一進行了修訂完善,對救援人員進行了充實和調整,進一步增強了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操作性。同時,我們組織專業人員對《市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了修訂,并報市政府備案,8月,被收錄到《市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匯編》。
(四)未雨綢繆,搞好救援隊伍預防性檢查。
4支非煤礦山專業救護隊結合服務對象的特點,認真組織,精心制定預防性安全檢查方案,采用到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全面檢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熟悉救援環境與發現消除事故隱患相結合的形式,每年至少2次派專業人員深入各采石場進行預防性檢查,重點檢查各類安全隱患、企業職工安全培訓和“三違”情況、應急預案制定和應急演練開展情況。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通報采石場和鎮安監中隊,及時監督整改。對一些重大的安全隱患,則由安監中隊、采石場及專業救護隊聯合商定的安全保障措施和處置方案,報市安監局批準后,由采石場抓好落實。
(五)加強演練,提升非煤礦山應急救援能力。
為督促采石場強化安全應急救援工作,提高救援能力,去年,我們先后在木石鎮、柴胡店鎮、東沙河鎮分別舉辦了3次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活動,演練做到了組織指揮到位、資金物資到位、演練程序到位,全面檢驗了應急救援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實用性,檢驗了應急聯動指揮工作機制和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能力,鍛煉和提高應急救護隊的搶險救災能力。
一、基本情況
市有采石企業24家,其中22家取得了安全生產許可證,2家正在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自去年9月份以來,由于全運會、國慶60周年、元旦、春節等大型活動或節日相繼到來,多數采石場一直處于停產狀態。在應急管理工作上,全市24家采石場每家均不少于1名專職應急救護員,并且都與市4支區域性的非煤礦山專業救護隊伍簽訂了應急救護協議。
二、應急救援工作開展情況
(一)整合力量,成立區域性應急救援隊伍。
為提高非煤礦山突發事件的救援能力,我們按照“布局合理、反應靈敏、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原則,在采石場數量相對集中的4個鎮街,對應急救援力量與裝備進行區域整合,先后成立了木石鎮、柴胡店鎮、南沙河鎮、東沙河鎮等4支非煤礦山專業救護隊伍。救援隊長由鎮副安監中隊長擔任,具體負責日常的應急救援工作,并將自轄區內采石場的大型工程機械、救援裝備予以登記造冊,較好地解決了長期以來救護隊伍少、布局不合理的問題。各應急救護隊堅持每季度召開1次由救援隊員及采石場負責人參加的會議,通報相關事故案例,學習安全規程,開展巡回檢查,協調救援演練,為應急救援工作的開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二)簽訂協議,明確隊企之間的救援關系。
為了激發救護隊伍的積極性,我們按照“就近結對、有償服務”的原則,積極敦促所有采石場與4支救援隊伍簽訂救援協議。目前所有22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采石場全部于與4支救援隊伍簽訂了應急救援協議;正在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的2家采石場也于今年與木石鎮非煤礦山救護隊簽訂了協議。各救護隊根據每個采石場的規模,定期收取一定的費用,應急救援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由所在采石場據實支付。
(三)跟蹤指導,強化應急救援預案管理。
結合采石場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和新辦證工作,我們對全市非煤礦山應急救援預案逐一進行了修訂完善,對救援人員進行了充實和調整,進一步增強了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操作性。同時,我們組織專業人員對《市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了修訂,并報市政府備案,8月,被收錄到《市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匯編》。
(四)未雨綢繆,搞好救援隊伍預防性檢查。
4支非煤礦山專業救護隊結合服務對象的特點,認真組織,精心制定預防性安全檢查方案,采用到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全面檢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熟悉救援環境與發現消除事故隱患相結合的形式,每年至少2次派專業人員深入各采石場進行預防性檢查,重點檢查各類安全隱患、企業職工安全培訓和“三違”情況、應急預案制定和應急演練開展情況。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通報采石場和鎮安監中隊,及時監督整改。對一些重大的安全隱患,則由安監中隊、采石場及專業救護隊聯合商定的安全保障措施和處置方案,報市安監局批準后,由采石場抓好落實。超級秘書網
(五)加強演練,提升非煤礦山應急救援能力。
為督促采石場強化安全應急救援工作,提高救援能力,去年,我們先后在木石鎮、柴胡店鎮、東沙河鎮分別舉辦了3次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活動,演練做到了組織指揮到位、資金物資到位、演練程序到位,全面檢驗了應急救援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實用性,檢驗了應急聯動指揮工作機制和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能力,鍛煉和提高應急救護隊的搶險救災能力。
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規定,結合上級要求和實際,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年深化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思路、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總體思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發展理念,以鞏固和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保障能力和安全監管監察隊伍“三項建設”為有效載體,深入貫徹落實政府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責任和礦山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加強礦山安全基礎工作,提高礦山本質安全生產條件,切實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
(二)工作目標。進一步完善非煤礦山安全監管組織體系、責任體系和制度體系,落實安全治理措施和責任,提升礦山本質安全條件;防止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保持我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三)主要任務。進一步建立健全鎮、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安全監管機構,配齊配足安全監管人員,完善安全監管制度,落實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責任;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監管支撐體系建設,提高安全監管效能,增強安全生產保障能力;開展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能;加強礦山和地質勘查項目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強化現場管理和技術管理,規范安全監管程序;加強礦山應急救援工作,防范事故風險和減少事故損失;加強礦產資源整合力度,依法打擊取締和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各類礦山。
二、進一步落實政府監管主體責任,加強機構建設,推進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
各鎮、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要認真履行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管責任,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轄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監管的原則,加強對轄區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研究解決安全投入、監管機構、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安全監管支撐體系建設等方面的問題。各涉礦鎮、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特別是有地下礦山的鎮辦,應進一步調整充實礦山安全監管人員,配備礦山監管監察和執法所需的車輛和裝備;推進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建立起能夠充分發揮監管職能的基層礦山監管網絡,及時排查并消除安全隱患,組織事故救援和事故調查,有效防范各類礦山安全風險。
三、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機構,切實落實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礦山企業要切實落實好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強化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企業應建立健全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能部門、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責任落實到部門和個人,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礦山企業應重點制定完善安全檢查制度、職業危害預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生產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隱患整改制度、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等規章制度;制定作業安全規程和各工種操作規程。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全面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和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準確及時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四、繼續推進源頭治本戰略,提高礦山本質安全條件
要進一步強化源頭管理和動態監管,與“打非、治違”結合,與“三同時”審查結合,與許可管理結合,提高礦山本質安全條件。各鎮、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和國土等有關部門要依法打擊和取締非法盜采行為,整頓違規生產礦山,保持安全生產高壓態勢。有關部門要加大對礦山設施“三同時”的審查力度,嚴把礦山安全準入關,從源頭上杜絕規模偏小、工藝設備老化等不具備法定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企業進入市場;要實施動態監管,敦促礦山企業依法組織礦山生產經營,不斷保持和提高安全生產條件;要加大對現有礦山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力度,對存在隱患的礦山,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再具備安全條件的,要依法關閉。要嚴格安全生產許可管理,加強礦山安全生產現狀評價和評估工作,進一步規范程序,把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與安全評價、安全現狀評估結合起來。
五、繼續加大專項整治力度,推進企業持續改進
(一)開展巷探地質勘查項目安全專項治理。排查掌握巷探地質勘查項目,建立安全設施情況基本檔案。研究規范巷探地質勘查項目安全監管秩序,開展聯合執法檢查行動,對目前已經備案的在探項目,一律限期補辦審查手續,堅決打擊違法、違規和超期限、超工程量的探礦行為,持續改進我市地質勘查項目安全生產監管水平,提高勘查項目安全生產條件。
(二)繼續開展采空區安全專項治理。采空區治理對于防止發生地表塌陷,減少地質災害事故,具有重要意義。國土部門要在采空區摸底排查的基礎上,全面普查地下開采礦山采空區現狀,特別是老舊采空區的分布情況。要建立起動態的采空區治理圖示制度,全面清晰反映采空區的分布狀況和工程最新掘進情況。礦山企業要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設計和技術要求采取充填、加固支護、重點監護等針對性的治理措施,消除采空區安全隱患。
(三)繼續開展尾礦庫專項治理。以消除安全隱患、消滅小型尾礦庫、規范尾礦庫監管為主導方向,鞏固尾礦庫專項整治成果。在去年尾礦庫治理的基礎上對剩余廢棄尾礦庫進行再排查再治理,制定整改措施,組織專家進行評估,限期完成隱患治理;繼續關閉取締非法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嚴重污染環境的尾礦庫。嚴格尾礦庫安全設施“三同時”和安全生產許可管理,新建、改建、擴建尾礦庫應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尾礦庫不得投入運行;服役期已滿的尾礦庫,運營企業應當履行閉庫程序,有關部門要依法提請注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在用尾礦庫要限期辦理安全設施“三同時”手續。推廣尾礦庫在線監測系統,對庫區水位、降水量、泄洪量、浸潤線、水平和垂直位移等實施監測。
(四)深化提升運輸系統專項治理。礦山提升運輸系統安全是礦山生產安全的關鍵環節之一,易發群死群傷事故。要在年提升運輸系統安全專項檢查整治的基礎上,深化提升運輸系統安全專項檢查治理。要按照新頒布的提升設備設施檢測檢驗標準規范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統一要求,擴大檢驗檢測范圍;督促礦山企業加大提升設備安全設施安全管理力度,把提升運輸系統安全管理措施做實做好。
六、加強和改進礦山安全技術管理,推進實施科技興安
(一)建立和完善安全技術管理體系,及時解決安全生產技術問題。地下開采礦山企業、地質勘查單位、中型以上露天開采企業應建立以技術負責人為首的技術管理體系,技術負責人對礦山安全生產技術工作負責。礦山必須設立技術管理機構,配備采礦、機電、地質、測量、通風等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負責人應負責制定礦山年度災害預防計劃,嚴格制定并執行防治重大災害事故的安全技術措施,配備相應的人員和監測設備,并根據實施情況及時修改完善。要定期組織技術分析會議,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技術問題,著重分析礦山地質情況、開采情況、周邊采空區情況等,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形成完整的技術基礎資料,加強尾礦庫、采空區、邊坡等技術管理工作。重大事故隱患或技術難題,應聘請相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二)加大安全科技投入,推廣先進工藝技術,加快礦山信息化建設步伐,提升礦山安全保障水平。1.鞏固推廣中深孔爆破技術和露天采石場分臺階開采工藝工作成果,加強開采臺階要素檢查,把推廣中深孔爆破技術、露天采石場分臺階開采工藝與新建、改擴建項目的開采設計審查和安全許可工作相結合,與日常動態監管檢查相結合,切實加強源頭和生產過程安全監管,防止形成較大的安全隱患。2.試點推廣應用先進的尾礦庫監測手段,采用包括現代通信手段在內的多種方法實施對尾礦庫的監控,以實時、準確地反映庫區的實際情況,及時發現壩體隱患、預防發生事故,保障尾礦庫安全運行。3.試點應用礦山地下開采人員定位系統。在有條件的礦山試點推廣井下人員定位系統,以實時掌握井下人員的動態,對下井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監督和管理,發生險情時準確了解人員位置,及時取得聯系,科學實施救援。4.試點應用采空區巖音監控系統。在采空區頂板安裝巖音報警系統,收集冒落巖石信息,進行聲光報警預警,有效預測巖石冒落現象發生,為人員撤離贏得時間,避免造成人員傷亡。5.試點應用生產系統運行自動化和遠程控制。在有較復雜生產系統的礦山,選擇條件比較好的企業建立內部數字化信息平臺,實現供電、提升、通風、排水、壓風等系統的自動化、無人值守和遠程監控,通過風質、風量等信息自動檢測判斷,消除事故隱患,以減少下井作業人員,保障安全生產,提高工作效率。
七、進一步加大礦產資源整合力度,提高安全生產門檻
在現有工作機制下,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整頓規范礦產開發利用秩序工作的目標、責任和完成時限,在保護資源和規范開發秩序的同時,進一步加大礦產資源整合力度,提高礦山安全生產門檻,鼓勵有實力并且管理規范的礦山企業實施并購、參股,引導個體工商戶逐步退出礦山經營,顯著提高我市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水平。
八、進一步加強生產現場安全管理,提高監管執法能力
礦山企業應建立主要負責人現場檢查制度,明確每月現場檢查的次數。地下礦山應確保每天至少有1名礦級管理人員在現場帶班。帶班人員要深入采掘工作面,抓安全生產重點環節,督促加強現場管理。企業應配備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檢測和防護設備與裝置,認真落實現場防治粉塵、高溫、噪聲、有毒有害氣體和放射性危害的措施,切實改善井下作業環境;按標準為職工免費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如實向相關部門報告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情況。
安監部門應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規范執法工作。要制定年度執法檢查工作計劃,明確檢查頻次、程序、內容、標準、要求,重點檢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執行情況。要提高執法檢查能力,規范執法檢查行為,保證執法檢查的客觀性,提高執法的權威性。要加大對違法違規企業的處罰力度,推動企業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九、加強礦山安全知識技能培訓,提高人員素質
礦山企業要嚴格落實全員安全培訓工作。對新錄用的地下礦山作業人員,應進行不少于72學時安全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并在有經驗的職工帶領下實習滿4個月后方可獨立上崗作業;新錄用的露天礦山的作業人員,應接受不少于40學時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所有生產作業人員,每年接受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少于20學時。礦山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相關機構培訓合格、取得相應資格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各鎮、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及其有關部門要重視非煤礦山安全培訓工作。要檢查礦山企業落實全員培訓情況,定期舉辦有關安全法律法規規定、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等安全生產培訓班,組織涉礦基層政府安全分管領導、安監人員和礦山主要負責人、安全分管礦長、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采掘施工隊伍負責人等礦山主要管理人員參加培訓,從根本上提高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識和各礦山監管人員、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意識和技能。
十、加強礦山安全監管支撐體系建設,提高安全監管效能
各鎮、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及其安監部門要整合社會資源、制定激勵措施、創新工作機制,扎實開展支撐體系四項建設,用兩年時間顯著提高安全監管效能。一是培育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技術支撐機構。要廣泛吸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資源,充分利用安全評價、檢測檢驗、安全培訓和咨詢等中介機構,在事故調查、為企業提供技術支持服務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二是組建安全生產專家隊伍。要吸收熟悉非煤礦山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有豐富實踐經驗和責任感的同志。要明確專家的責任、權利和義務。要充分發揮專家在安全生產法制建設、“三同時”審查、隱患排查、事故調查處理等方面的技術支撐作用,促進企業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水平的提高。三是加強非煤礦山信息化建設,提升信息化監管水平。要按照統一部署,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許可證、尾礦庫等數據庫,實現數據共享。要利用非煤礦山安全監管信息平臺,進行法規宣傳、推廣先進適用技術等,努力為安全監管部門和礦山企業及時提供工作指導和服務。四是加強礦山安全監管裝備、設施建設。要積極爭取政策、資金支持,加大安全監管裝備投入,逐步提高配備標準,努力解決監管手段缺失的突出問題,配齊礦山定位定量監測、井下氣體檢測等等儀器儀表,保障正常監管執法工作需要。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為主線,規范開采行為,落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以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為重點,督促企業排查、整改和消除隱患,改善安全生產條件;以推進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為抓手,強化礦山企業基礎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以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審查為契機,提高礦山安全生產保障能力,促進全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二、工作目標
(一)杜絕較大以上事故,控制一般事故,確保全市非煤礦山今年不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
(二)嚴格礦山安全生產條件,所有礦山持證依法依規生產。
1、采石場:嚴格實行分層(臺階)開采、中深孔爆破和鏟裝作業。要求運輸道路先上山頂,先剝離后開采;臺階布置由上而下,逐級開采;使用潛孔鉆打眼、中深孔爆破;裝巖實行機械鏟裝、汽車運輸。
2、井工礦山:按照批準的設計進行建設或生產;礦井通風、供電、運輸、排水及采掘系統完善,鐵礦、硫鐵礦、泥炭礦、高嶺土礦達到四級以上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
3、尾礦庫(磷石膏庫):健全每庫一表(基本情況調查表)、一案(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一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一狀(與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一檔(一套完整的檔案);按照批準的設計規范建設或運行;四等以上尾礦庫建立尾礦壩安全觀測系統。
4、礦山爆破施工單位:必須具備《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等資質;與服務的礦山企業簽訂爆破作業合同和安全協議;按照有關規定和開采設計,編制爆破設計或爆破作業規程;嚴格依照設計和作業規程實施爆破作業。爆破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重大隱患:大面積采空區、水害等重大隱患和重大危險源100%得到治理和監控。
三、整治重點
(一)重點單位:未實行規?;?、規范化、機械化開采的采石場;水文地質條件復雜,存在大面積采空區的地下礦山;安全度確認為危庫、險庫、病庫的尾礦庫、磷石膏庫、排土場;未實行規范管理,不依法依規作業的爆破施工單位。
(二)重點隱患:采石場高邊坡、一面墻;地下礦山大面積采空區、水患。
(三)重點區域:松木坪鎮、枝城鎮、王家畈鄉、潘家灣土家族鄉、五眼泉鄉、姚家店鄉、高壩洲鎮和紅花套鎮。
四、整治標準
為確保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各鄉(鎮)要嚴格按照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檢查驗收標準(附后)認真組織轄區內非煤礦山的專項整治工作;各非煤礦山企業要迅速開展自查自改工作,對照標準,逐項整改到位,然后向所在鄉(鎮)提出驗收申請。市政府將組織專班,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和驗收標準,逐礦進行現場檢查驗收。驗收評分達到90分以上的視為合格;70分至90分為基本合格,基本合格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再次驗收仍達不到合格標準的,市政府將依法予以關閉;70分以下為不合格,不再整改,直接依法予以關閉。
達到國家一級、二級安全質量標準化的礦山(尾礦庫),由企業提供自查自改報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核準后,可不組織現場驗收,直接定為合格礦山。
五、整治步驟
全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2年5月上旬。5月上旬召開會議,對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二)實施整治階段:2012年5月至10月。各鄉鎮5月10日前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任務,落實整治責任。5月11日至10月31日全面實施非煤礦山專項整治。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從11月1日開始,將對全市所有非煤礦山逐一現場檢查驗收。
六、主要措施
(一)嚴格安全準入,提高辦礦門檻。按照控制礦山總量,優化產業結構,提高生產規模,增強保障能力的原則,根據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實際情況,新改擴非煤礦山設計生產能力必須達到以下規模:
1、采石場(建筑、水泥用料)、玻璃用硅砂巖礦、鐵礦:10萬噸/年以上;
2、硫鐵礦:6萬噸/年以上;
3、高嶺土、泥炭礦:3萬噸/年以上;
4、大理石、建筑飾面石材:3000立方米/年以上;
5、零星礦種:方解石、重晶石等:1萬噸/年以上。
原則上新改擴建礦山占有礦產資源可采儲量要滿足5年以上服務年限。凡是達不到以上開采規模和儲量的新改擴建礦山項目,相關部門一律不得批準建設和投產。
(二)強化日常監管,嚴格行政執法。一是對獲證后放松安全管理、安全生產條件降低、隱患嚴重和事故多發的企業,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限期整改。整改驗收不合格的,依法依規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市政府依法關閉;二是凡發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事故的,企業負責人及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必須向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說清楚”;三是基建及探礦企業必須嚴格按照設計施工,嚴禁邊建設、邊生產,以采代掘、以采代探;四是水文地質復雜的礦山,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采);存在大采空區及殘礦復采的礦山,必須建立監測監控和應急預案;五是加強對采掘施工單位的安全監管,所有外包的采礦、探礦工程必須由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的單位施工;六是達不到整治工作目標的礦山爆破施工單位,市相關監管部門要責令停業整頓;凡是在今年年底前經整改仍達不到目標的礦山爆破施工單位,市政府將予以取締。
(三)開展安全檢查,治理事故隱患。各鄉(鎮)要對轄區內所有礦山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檢查,著重加強采石場高邊坡開采、大采空區、水患(老窯積水、溶洞水)和病、危尾礦庫、磷石膏庫、排土場等重大隱患的排查治理,建立重大隱患登記檔案,實行掛牌督辦,防范大面積冒頂、崩塌、透水和潰壩等重特大事故發生。對水文地質條件復雜、存在水患的礦山,要加強供電及排水系統的隱患排查,在滿足排水能力的同時,必須實行雙回路供電或自備匹配的發電機組;對地壓活動明顯、老礦山進行殘礦復采和存在大采空區等隱患的礦山,必須加強技術力量,聘請專家進行技術服務和指導,完善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要加強礦井主要提升裝置等特種設備設施隱患排查及檢修,按規定周期進行檢測檢驗,確保安全運行。
(四)推行適用技術,促進科技興安。一是露天采石場強制實行中深孔爆破、臺階式開采技術,機械鏟裝、液壓錘二次破碎工藝;推行非電起爆系統等安全性能好的起爆器材,淘汰導火索、火雷管;二是鼓勵尾礦庫改進選礦工藝,推行尾礦干式排放、充填和綜合利用等技術,提高安全度;三是積極推廣地下礦山建立視頻監控系統、人員定位系統、井下避難所等,提升安全管理現代化水平;四是推廣水患礦山帷幕注漿技術和大采空區礦山地壓監測監控技術的應用,提高防災能力。
(五)建立完善制度,探索長效機制。一是開展礦山安全生產誠信承諾活動,促進企業落實主體責任;二是加強企業基礎管理工作,全面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型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安全基礎工作改善安生產條件的指導意見》;三是繼續推進安全標準化創建工作,全年計劃完成1個省級、6個宜昌市級、60個市級安全標準化企業的的核準及考評工作;四是加強非煤礦山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全年培訓人員300人以上;五是督促企業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演練,提升應急能力。
(六)打擊非法生產,規范開采秩序。相關部門要開展聯合執法,堅決打擊違法違規開采生產行為,堅決取締關閉資源枯竭、達不到規模生產能力、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災害嚴重、事故多發的礦山,堅決淘汰落實生產能力。要對礦業權設置不合理、一證多礦點、超層越界開采、以及不同礦井開采系統互連互通的非煤礦山進行整合關閉,規范礦山安全生產秩序,創造礦山安全生產的有利環境和條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決定成立宜都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陳紅林同志任組長,市安監、國土、公安、監察等部門為成員單位,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安監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立即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認真組織實施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鄉(鎮)、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訂整治方案,建立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責任制,落實工作職責,建立健全分工負責、協調配合、齊抓共管的聯動機制;圍繞工作目標,突出階段性工作重點,加強督促檢查,認真研究和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確保工作整體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