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24 10: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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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上述典型火災案例,不難看出,違章用火用電是施工現場火災頻發的主要直接原因,但施工現場的火災隱患才是導致火勢蔓延、釀成大災的內在原因。
1.1用火用電管理不規范跟隨施工進度的臨時性用電多,且安裝不規范;工人宿舍、食堂等電線、插座私拉亂接現象比較嚴重,電爐、火爐、液化石油氣等被普遍使用;電、氣焊、切割等明火作業時的現場防護、可燃物清理等措施不落實;電焊工無證上崗或不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的現象普遍存在;施工現場吸煙、煙頭亂扔等問題十分嚴重。
1.2易燃可燃物品多且亂工棚、倉庫、食堂等臨時性建筑多由木材、竹子、油氈、聚氨酯夾心板等可燃材料搭建;腳手架和安全防護物多為可燃物;混凝土早強劑、防凍劑亞硝酸鈉,環氧樹脂、酚醛樹脂等防腐材料,油漆、油漆稀釋劑等易燃可燃物大量使用。并且,這些材料隨意堆放、相互毗鄰,導致施工現場火災荷載大,且一旦起火極易火燒連營。
1.3消防設施配備不到位大部分施工現場沒有配備滅火器或配備數量不足,還有的因害怕丟失、損壞而將滅火器鎖起來或幾種存放,導致使用不便;施工現場大多采用臨時水源,無消防水源或壓力不足現象十分普遍;一些施工現場不能按要求隨進度敷設室內消火栓系統,或者敷設了但無水、無相關器材。
1.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實一些企業片面追求工程進度和經濟效益,對消防安全不重視,多數施工現場沒有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均不明確,建設、施工、監理等各方消防安全責任劃分不清,每日巡查、定期檢查、用火審批、現場防護、入場培訓、定期演練等消防工作制度不落實,形同虛設。
1.5從業人員消防安全意識不強素質不高。很多施工負責人消防安全意識淡薄,不知道、不履行自身消防安全職責。同時,建筑工人多數來自農村且流動性大,文化水平低,又極少經過消防安全培訓,消防知識和逃生自糾能力差,加之大量工人集中居住,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人員傷亡。
2預防的對策措施
2.1嚴格落實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119號令)等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成立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和義務消防組織,負責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應當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明確項目經理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全面負責;應當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開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應當在各班組、工段明確專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并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切實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消防安全責任網絡。同時,監理單位應當將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納入監理范圍,督促指導施工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2認真貫徹《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2011年國家頒布實施了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以下簡稱《規范》),對施工現場提出了明確具體的消防技術要求。施工單位要按照《規范》要求,合理安排施工現場總平面部局,滿足各項防火間距要求,配備、設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設施,加強日常防火管理,確保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具體技術要求不再贅述)。
2.3細化對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人員進場前,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重點講授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術方案、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臨時消防設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撲救初起火災及逃生自救常識等。施工作業前,施工現場的施工管理人員應向作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技術交底,介紹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火災的部位或環節,施工過程應采取的防火措施及應配備的臨時消防設施,初起火災的撲救方法、逃生路線等。要特別注重對電焊、氣焊作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識,督促落實動火審批、現場防火等制度,確保用火用電安全。
1大型及特殊建設工程消防安全分析
1)火災撲救難度大。超高層建筑火災對車輛性能要求很高,登高困難,不易接近火點。滅火用水量大,供水困難。對超高層建筑火災,普通消防車輛是無能為力的。受經濟技術條件所限,大部分城市缺乏針對超高層建筑的特種登高、排煙消防車輛和搶險救生裝備。目前對較高樓層的火災只能利用內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超大體量建筑發生火災后很難確定具體的起火部位,消防人員火場偵察需要較長時間;部分建筑采用鋼結構、玻璃或膜材料等材料,發生火災后高溫容易變形扭曲,坍塌、掉落。地下建筑發煙量大,煙氣難以排出,火場溫度高,泄爆能力差,采光差,逃生線路少,人員易缺氧,都給滅火救援行動帶來困難。2)監督管理難度大。大型及特殊建設工程往往屬于政府工程、民生工程、國家或省級重大投資項目,給行政審批和日常監管帶來巨大的壓力和困難。此外,安全管控相對薄弱。一是消防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超高層建筑大都為多產權、多家合用單位,往往產權分散、責任不清、管理混亂。產權方、物業方、使用方相互推諉,無相應管理制度,責任主體不明確;二是管理人員素質不高。管理人員消防業務不熟悉,建筑消防設施操作不熟練,應急處置程序不掌握,部分消防中控室監管員未持證上崗或持證上崗人數不足,更有甚者值班期間脫崗或漏崗;三是部分建筑工程在建筑裝修施工過程中,偷工減料、假冒偽劣,極易導致火災,火災隱患源頭管控不嚴;四是部分建筑周圍消防通道占用嚴重,私家車亂停亂放,私搭亂建,發生火災時,消防車無法及時到達;五是用火用電用氣不當。私拉亂接電氣線路,過載運行、違規操作等都極易導致火災爆炸事故。
2大型及特殊建設工程的消防安全對策
1)把好審驗源頭關。一是要把握總體規劃布局系統,合理的設計避難層和安全疏散樓梯。城市規劃要求高層建筑不僅要做到自身便于撲救疏散,還應從城市防災系統考慮,使其成為人工的防火屏障。同時,既能及時取水滅火,又要能夠及時疏散人群。二是要嚴格標準,跟蹤服務。建設單位要嚴格按照建筑設計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施工,大型及特殊建設工程必須結合建筑的實際功能要求,綜合考慮防火安全,嚴格按照規范的要求,做好防火設計。消防監督員可根據工程的進度,適時的開展建筑工程的分階段或分項驗收,不定期對工程進行消防跟蹤服務指導。2)立足自救強化防控。一要加強主動預防,立足于不發生、不擴大。包括嚴格限定建筑結構、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減少可燃物,嚴格控制電氣、火源和燃油、燃氣等引火物,從而減小火災發生的幾率。同時從建筑間距、防火分區、防煙分區上控制火勢蔓延速度。二要完善被動防御,立足于能自滅、能控制。包括安裝火災自動報警及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及城市遠程監控聯網系統等,力求能快速發現和自行消滅或控制初起火災。三要創造外部救援條件,立足于可靠近、能實施。包括設置消防車通道、室外消火栓等,給室內消防給水系統設置水泵接合器,設置消防電梯、消防樓梯供城市消防力量使用;設置登高消防車作業面(消防登高面),設置屋頂消防直升機停機坪等等。3)加強消防安全規范管理。一是加強自我管理,不斷自查自糾,嚴格責任落實。建筑的使用單位應健全消防組織,多產權、多家合用單位應共同委托管理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加強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防排煙等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管理,定期檢查維護保養,保證其完好有效。嚴格操作規定,對用火、用電、用氣,必須制定安全操作規程管理制度。對涉及的操作人員,須經過教育培訓,熟練掌握操作技能及消防知識,自覺遵守操作規程。業主單位和使用單位必須明確職責分工,落實消防組織機構和制度保障,組織實地演練,確保消防安全。二是加強部門監管,明確標準規范,嚴格行政執法。要根據社會發展,積極制定出臺相應的標準規范,指導大型及特殊建設工程科學合理布局建設,把握好建筑的防火審驗關。加強部門聯合檢查,嚴格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推動聯合監管。同時要從消防審核、驗收、監督管理、滅火演練等各個環節強化建筑管理。三是加強培訓教育,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識。自動消防設施操作管理人員要經過培訓并持證上崗。小區內應建設消防宣傳室,設置消防櫥窗,有條件的社區還可以建立消防體驗室、消防主題公園等,在每棟建筑樓梯間電梯口處應安裝樓宇電視,建立“消防公益宣傳平臺”,播放公益廣告、宣傳片、消防提示和火災案例警示。樓道口應張貼集疏散示意圖、居民防火公約、96119舉報投訴熱線等為一體的消防標示,潛移默化的宣傳消防知識普及消防常識。4)大力推廣科技裝備設備。要積極響應科技強警號召,廣泛普及推廣先進設備,如配置消防直升飛機、登高消防車、消防水炮等。同時,要加強先進技術在大型及特殊建設工程中的運用,如高壓細水霧系統、電氣防火限流式保護器和遠程監控系統等。此外,要開拓思路、科學創新,積極研發適應新形勢的裝備設備。5)制訂完善的滅火救援預案。加強消防隊伍建設,強化特種器材設施裝備配備,開展針對大型及特殊建設工程滅火救援行動的實戰化訓練,培養大型及特殊建設工程滅火救援的骨干力量。研究完善處置火災狀態下各類突發事件的預案,提高滅火救援人員在高溫、濃煙、有毒等艱難條件下的作戰能力,規范細化相應處置程序。提請政府組織多部門聯合實戰演習,有效提高滅火救援能力。
作者:劉媛媛 單位:濟南市公安消防支隊天橋區大隊
關鍵詞: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措施
隨著我國建筑行業的快速發展,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經常會出現一些火災患,威脅著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尤其在建設工程的裝飾過程、裝修施工過程,很容易增加火災發展的概率,各種裝修材料都是比較易燃的物質,增加了火災的易燃物,再加上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技術措施做得不到位,只會增加火災發生的概率。在相關的數據顯示中,建筑火災是所有火災發生最多的一種,建筑火災不僅給建筑行業的發展帶來嚴重的經濟損失,而且還會威脅到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阻礙國家的和諧發展。因此,做好建設工程現場消防安全技術措施規范工作,是保證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的關鍵,同時,還要做好消防安全火災預防工作,提高建筑行業的管理效率,促進建筑行業的快速發展。
一、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
一般來說,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都是由施工單位全權負責的,在建設工程施工時,施工單位會采取總承包和分包這兩種形式,對于總承包的施工單位,需要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一切工作進行消防安全管理,做到統一管理;對于分包的施工單位,則只需要做好分包工程內部的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在消防安全管理過程中,還要接受總承包施工單位的監督。因此,在施工現場管理過程中,要建立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落到實處,施工單位之間要明確彼此的責任,簽訂《消防安全責任合同書》,落實責任制;還要根據建筑施工的實際情況,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增強施工單位整體的消防安全意識,對相關的施工人員要進行嚴格的考核,要做到持證上崗,全面提升建設工程施工的質量和安全性。
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布置管理
在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過程中,要做好施工現場布置工作,設置相應的消防安全通道,一旦發生火災,可以及時的從逃生通道撤離出去,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明確規定不得在消防安全通道內存放任何雜物,不得占用消防安全通道。同時,還要在建筑物的主體和住房之間建立必要的疏散通道,各個建筑物之間都要有疏散通道,并在疏散通道附近標注出顯著的標記,并要在各個疏散通道內部安裝相應的照明設備,在一些容易發生火災的建筑部位,安裝相應的消防安全報警裝置,做好消防安全預防工作。此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臨時房屋搭建時,要選擇非燃性的材料,統一配備電氣線路,做好線路的防火保護措施,要在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安裝消防栓,做好消防栓系統安全管理工作,安排工作人員定期進行檢查。
三、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易燃易爆物管理
在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易燃易爆物主要有:電焊設備、氣焊設備、火焰切割設備等等,要將這些設備放置在干燥的環境中,不要接近任何的熱源設備,遠離其他易燃易爆物,不能將氣焊設備與其他氣體設備存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氣體混合爆炸,要將氣焊設備存放在相應的物架上,并安裝相應的防震墊,要做到輕拿輕放,施工人員在使用的過程中,要配備相應防護設備,降低火災事故的發生。在施工現場的易燃易爆物管理上,要設置專門性的放置倉庫,注意倉庫內部的通風情況。
四、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火焰切割作業管理
對于專業性的施工技術設備,要做到持證上崗,在作業過程中,要按照相應的消防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規范操作,在火焰切割時,要先開具動火證明。在相關設備使用過程中,要先對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對設備的線路和接線處進行詳細的檢查,發現脫皮的線路,要用絕緣膠布纏好,防止施工人員在使用過程中出現觸電等情況。施工的專業設備所具備的動火證,要由總承包施工單位的專業人員進行管理,在動火證開具之前,要對施工現場進行統一的檢查,綜合考量看是否需要動火,還要對動火施工的現場進行檢查,不能在放置有易燃物、易爆品等部位進行開火施工,同時,還要對開火現場的消防設備進行詳細的檢查,確保各個消防設備都是完好無損的,才能給施工人員開具動火證。
結束語:
在建設工程現場消防安全管理過程中,一些隱性的火災,對人們的生命安全和財產造成一定的威脅,在建筑行業發展的過程中,做好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很有必要的,可以有效的防范施工現場火災的發生。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的過程中,要做好現場消防安全檢查工作,明確每一個管理人員的工作責任,做到職責分明,將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實處,同時,還要組織相應的專業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火災檢查和排查,消除那些隱藏的火災,還要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幫助施工人員和管理人員樹立相應的消防安全防火意識,提高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推動建筑行業的快速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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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管理
中圖分類號:TU198 文獻標識碼:A
社會經濟的發展讓人們的物質生活需求有了極大的滿足,同時,對居住、娛樂、環境等方面也有了新的要求,從而也提供給建筑業更多的發展機會。如今,城市建筑工程越來越高檔,規模越來越大。但是,隨著建筑工程的復雜化和大型化,也給施工單位帶來了不小的施工難度和安全問題,尤其是消防安全問題。因此,我們在建設過程中,強化建筑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減少安全隱患的存在。
一、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施工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淡薄
在建筑工程中,施工現場臨時招募的人員較多,這些人大多文化水平低,消防安全意識淡薄。而工程管理人員往往只注重趕進度,將消防安全置于腦后,隨意讓無證電工、焊工等操作人員上崗,建筑施工中動火、用電不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等現象時有發生。一旦發生火災,這些人不懂基本的防火、滅火常識,缺乏必要的自防自救能力。如前些年合肥市新華書店違章電焊引發火災即是如此。
(二)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不落實
由于建設單位的領導認為對工程實行承包后,施工安全就會隨工程轉包而轉嫁到施工單位,對安全工作撒手不管,疏于督促;監理單位往往只重視施工質量,忽視施工安全;施工單位為了縮短工期,只求施工進度,消防管理流于形式。有的建設單位對建筑工程進行層層分包,但消防安全責任制卻沒有逐級落實,且有的分包單位甚至無施工資質,施工單位往往把辦公室、施工人員宿舍設在建筑施工現場,存在嚴重火災隱患。
(三)工地違章用火、用電導致火災發生
施工現場一般都離不開電焊、氣割等,由于施工人員缺乏對消防基本常識的掌握,導致火災隱患較多,表現在:①違章用電,不按電氣安裝使用規定,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極易引起電線短路;②不根據用電設備功率大小選擇相應的電線規格和任意增加用電設備,形成電線負荷過載而發熱起火;③在焊割作業中,熾熱的金屬火星飛濺是引起火災的主要原因,焊割作業時的熱傳導,也會引起火災,施工人員焊割前不對焊割作業的現場及周邊環境進行檢查清理,也極易引起火災。
(四)施工現場沒有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
由于施工隊伍大多只重經濟效益、求速度,而忽視安全,一般施工現場均未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有的即使配備了消防器材,大都是個擺設,滅火器材也大都失效、過期,根本無法使用。許多建筑工地都沒有落實臨時水源,最多就是利用周圍道路的市政消火栓,但往往有些市政消火栓離建筑工地距離有幾百米遠,一旦發生火災,不能及時取水撲救。此外,消防水源、消防車道被占用或堵塞的現象也時有發生。
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對策
(一)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齊抓共管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總責,分包單位服從總承包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對分包工程的消防安全承擔連帶責任。設計單位在施工技術交底時,應根據工程特點,對旋工過程中的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向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作出詳細說明。監理單位要依法按規監督施工單位落實施工現場消防安全保障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
(二)公安消防部門應發揮專業消防管理力量的優勢
從消防安全培訓教育,消防監督管理、滅火疏散應急預案及演練等方面來抓好建筑工地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一是要抓好建筑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他們的消防安全素質.在全社會全面構建“防火墻”工程.以提高“四個能力”為契機,這其中要抓好對建設行政部門的質監,安監從業人員的消防培訓,發揮他們經常深入工地進行安全檢查的優勢.能及時發現和消除消防安全隱患。
(三)認真地對建設場地的火和電等進行管控
一要嚴格落實危險場地動用明火審批制度,確保消防安全;其次在工人的住宿區和庫房等區域要設置非常顯著的安全提示信息,比如嚴禁吸煙等規定;第三,做好場地所有的工種和區域間的配合活動,確保不會因為重疊活動而導致災情出現。同時,施工單位要確定一名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電工正確合理地安裝及維修電氣設備,隨時查看線路和裝置等的運作狀態,防止出現不合理的拉扯線路的情況發生。
(四)職能部門應當加強外部監督和管理
首先,相關建設管理部門應在源頭加強控制管理,對本轄區內的建設工程項目責任主體進行監督,在建設單位審核通過后頒發許可證,還應對工程建設應具有的安全保障舉措進行審查,對于不符合條件的施工單位,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公安機關的消防機構應落實監督,對轄區內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特別是高層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進行監督,如果發現不滿足施工安全條件的情況,消防部門必須勒令施工單位根據安全責任制和相關法律依法整改。
三、結束語
總而言之,高層建筑施工現場是很容易產生消防安全問題的,做好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問題防范是一項系統工程,為了做好這項艱巨的工程它不僅需要管理層的高度重視、安全部門的督促檢查,還需要每一位參加施工人員防火意識的增強。只有這樣,才能保證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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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安全管理
中圖分類號:TU714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引言:建筑施工火災事故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傷亡事故的占比并不大,但是一旦發生,就往往容易造成群死群傷的惡性傷亡事故。今年以來,全國部分地區接連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尤以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靜安區膠州路公寓樓外墻節能保溫施工作業電焊違規作業引發火災,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傷、建筑物過火面積12000㎡、直接經濟損失1.58億的特大事故;2012年10月10日陜西引漢濟渭工程,中鐵十八局施工項目部一職工宿舍發生火災并坍塌,造成12人死亡、24人受傷;2013年6月3日吉林寶豐源“6.3”特大火災事故致120人死亡、77人受傷等等不一而舉。
高層建筑施工非常普遍,高層施工有其人員多而復雜、建筑材料多、施工機具多且用電量大、交叉作業動火點多,以及通訊聯絡差、不易及時撲救,一旦發生火災,造成的影響大,損失大的特點。若處置方法不對頭、措施不針對、責任不明確,就很有可能造成嚴重的后果。那么我們究竟如何處理才能在某種程度上去規避或減輕這一類施工的發生后果呢?以下是我個人的一些工作經驗及見解。
1.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火災產生原因分析
1.1用火管理不當造成火災。
1.2對易燃物品管理不善,庫房堆放材料沒有根據物質的性質分類儲存。
1.3電器設備絕緣不良,安裝不符合規程要求,發生短路.、超負荷、接觸電阻過大等,都可能引起火災。
1.4 工藝布置不合理,易燃易爆所未采取相應的防火防爆措施,設備缺乏維護檢修,都可能引起火災。
1.5 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使設備超溫、超壓,或在易燃易爆場所違章動火、吸煙等都可能引起火災。
1.6 通風不良,生產場所的可燃氣體或粉塵在空氣中達到爆炸濃度,遇火源引起火災。
1.7 避雷設備裝置不當,缺乏檢修或沒有避雷裝置,發生雷擊引起火災。
1.8 易燃易爆生產場所的設備、管線沒有采取消除靜電措施,發生放電引起火災。
1.9 將棉布、油布、沾油鐵屑等,放置不當,在一定條件下發生自燃起火。
2.嚴格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基礎要求
2.1 首先要要建立健全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消防責任制,責任到人。明確項目經理為施工現場安全防火第一責任人,對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抓好義務消防隊伍的建設(人數不少于施工總人數的10%)。
2.2 落實消防專項資金,加大安全投入;
2.3 抓好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對所有進場的施工人員,無論是總包單位還是分包單位,都要全員進行消防安全的培訓與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識,掌握撲救火災初期的應急方法。特別要加強對電、氣焊等特種作業人員更要做到持證上崗。
2.4 建立總、分包火災防范聯動機制,按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定期組織全員進行消防綜合演練,提高消防應急能力。3.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技術方面的要求
3.1施工圖消防設計文件是否已經過公安消防部門審核或備案,施工現場裝飾裝修、保溫等建筑材料是否與圖紙設計相符合,并符合國家相關耐火阻燃性能要求的規定(尤其是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密目式防塵網),凡是不符合規定的材料,一律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使用。
3.2 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總平面布置圖、專項消防及臨電施工方案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應將易燃易爆材料堆場、倉庫、易燃易爆廢料和預防措施具體標明,并明確劃分禁火區域。
3.3施工現場生產區與辦公區、生活區應分開或分隔設置,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施工現場主要交通干道和通往消防水源的道路必須保持暢通。
3.4施工現場應按防火技術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和設施,并指定專人維護管理與保養,以保證其性能完好;
3.5 施工現場內的供用電線路、用電設備必須由持證電工按照已經審批合格的施工組織設計、臨電方案統一安裝,無論是施工作業區,還是辦公區、生活區,一律嚴禁私拉亂接,嚴禁未經審批同意擅自接用大功率電器設備。
3.6 施工現場明火作業,必須嚴格實施等級動火許可審批程序,必須根據不同的動火作業等級制定施工方案,執行動火作業審批制度;
·一級動火作業范圍及審批程序:
凡在禁火區域內如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均屬一級動火。
一級動火申請應在一周前提出,批準最長期限為一天,期滿應重新辦證,否則視為無證動火;作業由所在單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負責人填寫,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二級動火作業范圍及審批程序:
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動火作業均屬二級動火作業。
二級動火申請應在四天前提出,批準最長期限為三天,期滿應重新辦證,否則視為無證動火;作業由所在工地負責人填寫,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本單位主管部門審批,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三級動火作業范圍及審批程序: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等均屬三級動火。
三級動火申請人應在三天前提出,批準最長期限為七天,期滿應重新辦證,否則視為無證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填寫,經施工隊、工地負責人審查批準,方可動火。
3.7 在施工中,要對所用的竹膠板、木方、安全網、防水材料、油漆、烯料、汽油、氧氣、乙炔等可燃材料的進場、存放、保管等程序,嚴格防火要求,加強管理,該集中存放的集中存放,該單獨存放的單獨存放,該限期清理出場的必須及時清運出場,在最大程度上減小火災發生的因素與機率。
4.重點部位和重點工序的消防管理
4.1 電焊、氣割的防火要求:
進行電焊、氣割前,應由專業施工技術人員向班組長、操作、監護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監護人員必須隨時注視焊割環境,不得擅離職守,在施工過程中及作業結束后必須對動火現場及其下方進行認真仔細檢查,直至確認沒有火源隱患后方可離開現場。
· 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 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
· 焊工不了解焊、割現場的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
· 焊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時,不得進行焊、割;
· 各種裝過可燃性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險之前,不準進行焊、割;
· 用可燃材料保溫層、冷卻層、隔聲、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在未經采取切實可靠地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 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
· 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做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前,不準焊、割;
· 附近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前,不準焊、割;
· 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 氧氣瓶、乙炔瓶的安全器具必須齊全有效,兩者之間以及兩者與明火之間均必須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在夏季還必須有遮陽措施,嚴禁暴曬;
4.2 在建工程地下室施工防火要求:
· 施工用電的臨時電源線不要直接敷在墻壁上,應用絕緣材料架空安裝;潮濕地點使用的燈具應有防潮功能;
· 施工現場應設不少于兩個出入口和坡道,疏散通道不應堆放建筑材料和機具;
· 地下室工程施工應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
· 地下室不得作為臨時住宿或辦公場所;
· 地下室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操作區域等部位,應設火災事故照明燈;
4.3 高層建筑施工防火要求:
· 施工現場應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高層建筑須設置專用的高壓水泵,每個樓層應安裝消防栓與消防水龍帶,地面設蓄水池(不少于20立方);并在每個樓層設置按面積每100㎡設兩個滅火器,100㎡以上不少于四個;
· 在樓層模板施焊應配備移動滅火器,做到工完場清;
· 需要采取防火構造措施的外墻外保溫工程,當采用防火隔離帶時,其施工應與外保溫材料的施工同步進行;
· 可燃、難燃保溫材料的外墻保溫作業應分區段進行,各區段應保持足夠的防火間距,并宜做到邊固定保溫材料邊涂抹防護層。未涂抹防護層的外保溫材料的高度不應超過3層。
· 聚氨酯等保溫材料進行現場發泡作業時,應避開高溫環境,施工工藝、工具及服裝等應采取防靜電措施;
· 不得直接在可燃保溫材料上進行防水材料的熱熔、熱粘接法施工。
· 幕墻工程的支撐構件和空調機等設施的支撐構件,其電焊工序應在保溫材料鋪設前進行。確需在外保溫材料鋪設后進行的,應在電焊部位的周圍及底部鋪設防火毯或接火盆(焊渣接料盤)等防火保護措施,以防止焊渣(火花)飛濺引發腳手架上的安全網著火。
在城鎮化的發展趨勢下,現代建設工程的發展趨勢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規模越來越大,高度和形態越來越復雜。隨著城市人口的不斷增多,建筑技術的日益更新,為了滿足大眾的需求,現代的建設工程不僅越來越高,而且越來越追求美觀、新奇,于是建筑的形態越來越復雜。其次,結構復雜,功能越來越多。面臨當下城市進步的越來越快,為了給市民們提供餐飲、洗浴、購物等一體化的服務,使得對建筑的要求越來越多,建筑工程設計越來越復雜,這樣不僅增加了建筑設計的難度,而且建筑工程的功能也變得越來越多。最后,面積越來越大,功能危險系數變大。現代的建筑促進越來越多,越來越高,不僅形態也越來越怪異,而且建筑的地理位置也越來越特殊,有的臨近海岸、有的在隧道邊,而且功能也越來越豐富。
2現代建設工程的消防安全危險
面對當下城市現代建設工程的發展趨勢,必須要對當下的消防安全問題進行一個科學合理的分析,具體來說,對于消防安全來說有兩方面的影響:一方面,火災的危險系數不斷加大。面對當下現代建筑的功能越來越復雜,形態各異的發展趨勢,給消防安全帶來了較大的危險。由于在建筑中空間的利用越來越緊湊,使得消防安全設施的安裝及配備越來越困難,可以說,建筑的越繁瑣,火災的安全隱患就越大,而且較多的大型建筑涉及到各種服務,集各個功能于一體,如果有一些危險系數較大的企業類型,更是增加了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隱患。另一方面,一旦發生消防安全事故,救援難度加大。雖然防火工作一直提,但是難免有些工作人員的防火意識出現松懈,這樣就可能引發火災,一旦發生,如果建筑工程的復雜,內部結構不能有效區分、辨別,這樣就增加了救援的困難,造成更大的經濟損失。
3加強現代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的有效舉措
為了加強當下我國城市建設工程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須要采取有效的舉措,減少消防隱患,一旦出現事故應把危害降到最低,所以,應該從以下幾方面進行有效地嘗試和探索努力:第一,加強對消防設備的更新和維護,確保消防設備的齊全。為了確保現代建筑工程不出現消防問題,或者是一旦出現火災能夠把危害降到最低,應該加強對建筑中消防設備的更新和配備,確?,F代建筑工程的消防設備符合消防安全標準。一旦出現火災能夠利用現代消防設備進行及時的滅火和搶救。第二,加強當代人的消防安全意識,進行消防安全的演練。為了充分提高當代人的消防意識,必須要提高用火的安全性,通過進行消防培訓,讓群眾了解消防栓等消防設備的正常使用方法,提高人們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這樣才能夠有效減少火災,提高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第三,建立一整套的消防安全預案,進行逃離演練。為了提高現代市民的人身安全,一定要加強人們的消防安全意識,但是一旦發生火災,群眾們也應該知道逃離的最佳方法和途徑,因此,物業一定要制定一個消防的安全預案,尤其是進行逃離演練,讓群眾知曉逃離的方法,這樣就可以確保在出現問題時,群眾能夠自發的維護自身安全,安全的進行撤離。第四,建筑設計一定要科學、安全。為了提高建筑工程的安全性,一定要在建設中確保建設的設計符合規定,避免建筑不合理,造成逃生空間小等問題,這樣就會造成安全隱患,一旦出現事故,造成更大的損失。所以,為了確保工程設計的科學合理,尤其是逃離通道的設置等,一定要經過反復的論證,確保工程設計符合消防設計的要求,確保工程質量達到消防安全標準。
4結語
面對當下我國城市建筑設計工程的發展趨勢,了解到我國城市建設的越來越復雜、結構復雜、功能多樣化的趨勢增加了消防的安全隱患,因此,為了提高我國的消防安全,提高人們的消防安全意識,必須要加強對消防安全的維護工作??梢酝ㄟ^設置消防安全預案、進行消防演練、讓群眾知曉逃離路線等方式,提高消防安全,確保不出現任何的火災,減少火災對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造成的損害。
作者:陳 琳 單位: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房產登記交易中心
參考文獻:
[1]潘俊臣.淺析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現狀及監管對策[J].江西化工,2016(5):159~160.
[2]黃奕強.淺談當前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存在問題及解決策略[J].城市建筑,2015(20):159.
第二條 凡本市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 包括市政工程和房屋修繕工程)施工現場(以下簡稱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均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 由施工單位負責。建設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施工現場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施工單位應確定一名施工現場負責人為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條 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的職責:
(一)組織宣傳、執行消防法規、規章和防火技術規范,組織制定和審查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方案和措施。
(二)落實各級防火責任制。
(三)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糾正違章行為,研究消除火險隱患的措施。
(四)協助消防監督機關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第五條 施工現場應根據工程規模配備消防干部和義務消防員,重點工程和規模較大工程的施工現場應組織義務消防隊。消防干部和義務消防隊在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和保衛組織領導下,負責日常消防工作。
消防干部的確定和更換,應報當地區、 縣消防監督機關備案。
第六條 消防干部的職責:
(一)協助防火負責人制定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方案和措施,并督促落實。
(二)糾正違反消防法規、規章的行為, 并向防火負責人報告,提出對違章人員的處理意見。
(三)對重大火險隱患及時提出消除措施的建議, 填發《火險隱患通知單》,并報消防監督機關備案。
(四)配備、管理消防器材,建立防火檔案。
(五)組織義務消防隊的業務學習和訓練。
(六)組織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
第七條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 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簽訂的承包合同,應規定分包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由總承包單位加強監督檢查。
分包工程的施工單位,應按本規定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接受總承包單位或建設單位的監督檢查。
第八條 除鐵路鋪軌、橋涵施工、輸電線路架設、地下管線鋪設、較小規模的房屋修繕工程和火災危險性小的建設工程,以及鄉村的建筑工程外, 其他建設工程的施工單位均須在開工前15日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衛方案(以下簡稱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 報消防監督機關審批或備案。
下列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由市消防局審批:
(一)國家重點工程。
(二)單棟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工程。
(三)大型能源、電訊、交通樞紐等市政工程。
(四)市消防局認定應當審批的其他工程。
下列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由區、 縣消防監督機關審批:
(一)單棟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不足3萬平方米的建設工程。
(二)建筑高度24米以上的工程。
上述范圍以外的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 須報當地區、縣消防監督機關備案。
第九條 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 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建設工程的位置、建筑層數、面積、高度、施工工藝、方法和使用的材料。
(二)生產、生活用火區(如鍋爐房、瀝青鍋、 茶爐房、廚房等)位置。
(三)各種臨時建筑的位置、結構、防火間距和用途。
(四)易燃、可燃材料的存放地點、堆垛體積等。
(五)工地消防給水管道、臨時消防立管和室外消火栓的位置、管徑;消防車道寬度和消防泵房的位置(包括泵的型號、規格),供電線路架設方位及電壓等。
(六)配備消防器材的數量和種類。
第十條 施工現場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因施工需要搭設的臨時建筑,應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二)使用電氣設備和化學危險物品, 必須符合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嚴格防火措施,確保施工安全,禁止違章作業。
施工作業用火必須經保衛部門審查批準,領取用火證,方可作業。用火證只在指定地點和限定的時間內有效。
(三)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須專庫儲存;化學易燃物品和壓縮可燃氣體容器等,應按其性質設置專用庫房分類存放, 其庫房的耐火等級和防火要求應符合公安部制定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 使用后的廢棄物料應及時清除。建設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 不準積存易燃、可燃材料。
(四)安裝電器設備、進行電氣切割作業等, 必須由合格的焊工、電工等專業技術人員操作。
(五)冬季施工使用電熱器, 須有工程技術部門提供的安全使用技術資料,并經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同意。 重要工程和高層建筑冬季施工用的保溫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六)施工中使用化學易燃物品時,應限額領料。 禁止交叉作業;禁止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七)非經施工現場消防負責人批準, 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現場內住宿。
(八)設置消防車道, 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安排足夠的消防水源。
(九)消防泵房應用非燃材料建造,并設在安全位置。施工現場的消防器材和設施不得埋壓、圈占或挪作他用。冬季施工,須對消防設備采取防凍保溫措施。
第十一條 對在施工現場防火安全工作中作出成績的集體和個人,由公安機關、上級主管部門或本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第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的規定, 或施工現場存在重大火險隱患,經消防監督機關指出后,不按期整改的, 消防監督機關有權責令其停止施工,立即改進;屬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 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 對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