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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受托責任;評價;控制
2011年8月我國內審協會頒布了《內部審計實務指南第五號——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實務指南》,這部指南的頒布突出了經濟責任審計在我國內審實務中的重要地位。事實上經濟責任審計是我國內部審計工作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發展對領導干部進行的一種特殊形式的審計,其在當今的經濟活動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有時甚至超越了內審本身的職責范疇。因此,對經濟責任審計進行研究就顯得格外有意義。
一、經濟責任審計對象
現代企業制度下聯系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關系的是受托責任,本文從受托責任角度出發來研究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受托責任是指委托人將資產的經營管理權授予受托人,受托人接受托付后即應承擔所托付的責任。受托責任可以分為受托管理責任和受托經濟責任兩個部分,因此對受托人的審計就分為財務績效審計和管理審計兩個部分(王光遠,2004)。英國審計學家戴維·費林特(Flint,1988)認為,“作為一種幾乎普遍的真理,凡存在審計的地方,就一定存在一方關系人對另一方或其他關系人負有履行受托經濟責任的義務這樣一種關系,此種責任義務關系的存在是審計的重要前提,可能還是最重要的前提。”同時,他還認為,“審計是一種保證受托經濟責任有效履行的手段,是一種促進受托經濟責任得以落實的控制機制。”另一位英國的審計學家湯姆·李(Lee,1988)認為,“要求人們的行為對他人負責是人類活動的一個共同特征,正是這一特征構成從古至今審計功能之基礎。在此意義上,審計正是作為強化受托責任履行過程之手段而被運用的?!蔽髂县斀洿髮W教授蔡春認為“受托經濟責任”乃現代會計、審計之魂,受托經濟責任關系(Accountability relationship)的存在乃審計產生、發展的首要前提。實行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就是為了檢查受托人即單位負責人對經濟活動的合規、績效和控制等方面的實現情況。
在受托責任觀看來,經濟責任審計對象是通過對“事”的審計來達到對“人”的控制。通過對受托責任人在任期內的內部控制情況、經營績效和決策的有效性、合理性等方面的審計來實現對其受托責任的考察。這點不同于原來的財政財務收支和合規審計,原因在于經濟責任審計不是只對事的審計,而是通過對事的審計來實現對人的控制,其審計的方式也更為多樣化,可以使用財務審計的一般方法,也可采用諸如談話、舉報、對群眾進行調查等方法。因此,經濟責任審計對象應當明確為對受托責任人的特定經濟活動。
二、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
為了反映單位負責人的受托責任,需要一套有效的評價體系和標準來度量。從上述的受托管理責任和受托經濟責任的視角出發,對受托責任人的評價體系相應包括兩個方面:一個是內部控制評價;另一個是財務績效評價。內部控制評價是從定性的角度來反映責任人的管理水平,而財務績效主要是定量地反映負責人任期內的成績,兩者缺一不可。
(一)評價指標
1.內部控制情況評價是對受托責任人在任期內對內控制度的建設、有效性和執行情況來反映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按照COSO對內部控制五個因素的角度來對其評價:
(1)內部環境。審查被審單位的治理結構是否完善合理,部門設置與權責分配是否明確,內部審計機構是否能夠在日常經營、重大事項等方面發揮作用等。
(2)風險評估。審查被審單位是否能夠及時識別經營活動中的內、外部風險,是否能夠及時采用定性與定量或兩者相結合的方法來分析風險并合理確定風險應對策略等。
(3)控制活動。審查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授權審批控制、資產保全控制、預算控制和績效考評控制等控制措施是否恰當、有效,以及能否運用有效的控制措施將各種業務和項目的風險有效規避或者是控制在可承受的程度之內。
(4)信息與溝通。審查上下級和同級之間的信息傳遞是否及時、順暢和準確,發生與經營活動相關的錯誤或是舞弊是否及時反映并及時更正。
(5)內部監督。審查是否制定內部的監督制度以及內審機構工作是否得到其他部門的配合。
2.財務績效評價是對受托責任人任期內的盈利能力、資產管理狀況、債務風險和經營增長情況四個方面來反映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筆者采用2011年頒布的經濟責任審計指南中對財務績效評價的相關規定來說明。
(1)盈利能力狀況審計。主要通過資本及資產報酬水平、成本費用控制水平和經營現金流量狀況等反映企業盈利能力的財務指標,審查受托責任人在任職期間企業的投入產出水平和盈利能力。可參考指標包括:凈資產收益率、總資產報酬率、銷售(營業)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等。
(2)資產質量狀況審計。主要通過資產周轉速度、運行狀態、結構以及有效性等方面的財務指標審查受托責任人任職期間企業占用經濟資源的利用效率、資產管理水平與資產的安全性??蓞⒖贾笜税ǎ嚎傎Y產周轉率、應收賬款周轉率、不良資產比率、資產現金回收率等。 在資產質量狀況審計中應重點對不良資產進行審計,按照受托責任人的任期職責、任期時間及不良資產產生的主觀和客觀原因等情況來分析企業不良資產產生的責任。
(3)債務風險狀況審計。主要通過債務負擔水平、資產負債結構、或有負債情況、現金償債能力等方面的財務指標,審查受托責任人任職期間企業的債務水平、償債能力及其面臨的債務風險??蓞⒖贾笜税ǎ嘿Y產負債率、速動比率、現金流動負債比率、帶息負債比率、或有負債比率等。
(4)經營增長狀況審計。主要通過市場拓展、資本積累、效益增長以及技術投入等方面的財務指標,審查受托責任人任職期間企業的經營增長水平、資本增值狀況及持續發展能力??蓞⒖贾笜税ǎ轰N售(營業)增長率、資本保值增值率、任期年均資本增長率、銷售(營業)利潤增長率、總資產增長率等。
(二)評價標準
1.內部控制評價標準
(1)內部控制完備程度。內部控制是由諸多要素構成的有機系統,如果內部控制系統殘缺不全,缺乏整體系統性,內部控制的整體功能將大打折扣。
(2)內部控制是否科學有效。在完備基礎上,內部控制還應做到能夠將企業經營過程中的內部風險降到最低,不僅需要分工明確,還應做到各部門之間的互相牽制,防止個別環節出現,從而發生有損企業利益的現象。
(3)內部控制執行情況評審。在測評內部控制完備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還要評價內部控制的實際執行情況,通過檢查被審單位有關的證據、實質性測試等方法,抽樣選取若干項目的若干控制點或關鍵控制點,對內部控制的執行情況進行測試來發現失控點。內部控制又是一個動態系統,應當隨著企業經營環境的變化適時作出調整,對各種變化作出快速反應。正因為這樣,可以根據內部控制執行情況的測評結果,找到失控或控制不力的原因,并對現有內部控制進行改進,以提高控制效果和經營管理效率。
2.財務績效評價標準
(1)客觀性。如果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中沒有發現并通過專業判斷認為被審單位的審計材料不存在重要的不真實的事項,可以認為其基本真實地反映了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情況;如果有不客觀的現象,程度輕微的應給予指明并要求其改正;嚴重的應交給上級或其他相關部門處理。
(2)合法性。根據受托責任人任期內的經營活動和重大決策是否存在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財務收支行為,如果在經濟責任審計中未發現受托責任人存在重要的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為,可以認為其較好地遵守了有關財經法規;否則應當判定違規程度的嚴重性,如果很嚴重,需要出具相應的審計意見并交給相關部門或上級處理。
(3)效益性。評價效益性時,評價標準應當將受托責任人被審期間的實際指標與計劃、歷史、同行業指標并結合當前的宏觀經濟情況進行比較。評價時應當對有關評價標準的選擇依據和具體內容作出說明。
三、經濟責任審計的控制要求
經濟責任審計與以往的以財務導向審計、業務導向審計、管理導向審計相比,出發點、評價方法和最終的目的都有所不同。經濟責任審計更傾向于達到對被審計對象的控制為目的。這是因為:
首先,經濟責任審計和公司控制在邏輯上是一致的,所以經濟責任審計就是以“控制”為出發點,來實現對相關責任人的控制。公司控制是確認受托責任的關系,而經濟責任審計是檢查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以及解除。
其次,經濟責任審計在評價方法上也是以實現控制為導向的,按照先對受托管理責任后對受托經濟責任進行審計;先對被審單位的內控進行調查,確定其薄弱環節從而找到審計重點,然后再對財務績效進行審計。由此看來,經濟責任審計在于能夠保證單位負責人受托責任的履行以及上級對負責人的控制。
最后,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是實現對受托責任人的控制。委托理論的一個重要的理論基礎就是信息不對稱性,受托責任人在對企業的經營、財務、風險等方面信息的掌握要優于委托人。放到經濟責任審計來說就是上級對下級的責任履行方面不能夠完全掌握,這就需要上級動用經濟責任審計這一手段來控制下級,從而減輕信息不對稱的程度。
總而言之,經濟責任審計是對被審對象解除受托責任以及從治理的角度出發來考察被審對象的內控和財政、財務效益情況的一種特殊的審計,考察指標既包括了內部控制,也包括了各財務指標,是適合我國國情的一種特殊的審計形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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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我們經常會接觸到鄉鎮領導的經濟責任審計,而在鄉鎮領導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我們確實為目前的現狀和審計中發現的相關問題如何處理做出相關結論感到特別棘手和困惑。如何針對這類情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扭轉不利局面,真正發揮審計職能,預防和杜絕領導干部違紀違規現象的發生,保障經濟健康有序的發展。在此,筆者談幾點膚淺的看法:
鄉鎮領導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大體有五種:一是鄉鎮領導之間交流換崗的;二是組織安排由鄉鎮進城到機關的;三是由鄉鎮提拔到縣領導崗位的;四是年齡到位切線下的;五是在職未做任何組織變動的。而目前的現狀:(一)實施的經濟責任審計大多是離任審計,也就是組織上安排變動職務和崗位的對象進行審計,沒有進行任中經濟責任審計。(二)
實施離任審計的時間都是在被審計對象到新崗位后審計人員才介入進行審計,使審計成了一種走過場的形式,這樣一來,使得審計在鄉鎮領導干部中沒有威懾力,違紀違規甚至違法的膽量更大。從近年來鄉鎮領導經濟責任審計發現的情況看,主要存在的相關問題有:(一)廉政方面:有分款揮霍旅游、游山玩水、請客送禮。同時利用手中權力為親戚支付有關費用,包括電話座機費、接待費、自己手機費實報實銷并領取相關話費補貼等等。(二)收入方面:收入不入賬,鄉鎮領導為了避免調控,有的是為了不讓見不得人的支出露面,有的確是為了個人違紀貪污、挪用、設立小金庫。(三)預算外資金管理不到位。具體表現在預算外資金管理票據,有的只交票據和部分金額,收入漏交,有的甚至在核銷票據時發現金額和領取頁碼與事實不相吻合也隨便放棄開綠燈。(四)收入不規范。具體反映在無證收費、無標準收費和無理由攤派上,有的是過期的票據等等。在支出上表現為三個方面:一是支出不合規。表現在支出款項中有的是政策不允許的,有的是超標準范圍的,有的支出與當地要求和法規不吻合的;二是支出不真實。表現在支出款項中有的虛列,有的是不與事實相一致,套取資金現象存在,有的支出是掛羊頭賣狗肉;三是支出不合法。變現有的支出直接充抵收入,有的稅收完不成的鄉鎮,出現買稅和墊稅,而且負擔特別沉重,造成支出壓力過大,有的鄉鎮還出現給稅務部門的協稅費,而協稅費用于何處也無所知之,造成腐敗現象的產生和蔓延。
從目前鄉鎮領導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現狀來看,至少對審計工作造成四個方面的困難和影響。一是配合不得力。原任領導離崗離位,現任領導認為經濟責任審計對象不是他,思想不重視,因此造成有關人員配合不默契、工作不主動,審計工作難以開展;二是處理不到位?,F任領導針對原任領導經濟責任報告中反映的有關問題,總認為是過去的事,與他無關,以各種借口抵制,造成處理難下結論;三是結果無意義。審計報告中的評價和發現的有關情況問題由于不能處理到位,加上經濟責任審計的領導到崗到位,使之評價意見對組織部門沒有真正成為提拔使用的依據,成為一紙空文;四是風險責任大,由于被審計單位配合不利,有的資料甚至未提供到位,使得審計工作在實施當中無法核清核實,造成了一些不應有的隱患和責任風險。在對審計造成眾多影響的基礎上,也為鄉鎮領導干部提供違紀、違規、違法等化的空間條件,同時也給經濟運行帶來了不良后果。從收入方面講,因收入不入賬造成資金體外循環出現小金庫,從表面上看逃避了有關稅收和調控,實際上其中隱藏著腐敗的現象,有的可能出現亂揮霍、請客送禮;有的可能出現挪用、貪污和私分等更嚴重的問題。從預算外資金管理不規范講,首先是漏掉財政的調控,造成財政資金不到位,同時也給一些干部形成方便,他們可大膽利用這些票據收取不合理的費用,逃避有關部門的監督。從收入不規范和票據不規范講,一是增加了有關項目和農民的負擔,造成有關對象不應有的經濟壓力;二是由假票據帶來漏稅和漏交調控,造成資金體外循環。從支出方面存在的有關問題,一是違背有關經濟政策,造成惡劣影響;二是容易造成腐敗、揮霍現象的發生;三是違反了經濟秩序和經濟規律,不利于經濟健康的有序發展等等。
為了防止和杜絕鄉鎮領導有關違紀違規現象的發生,保障經濟健康運行和發展,從嚴管理干部,真心愛護干部,從而實現科學發展觀的總體目標,達到黨員干部受教育科學發展上水平,人民群眾得實惠的要求。確保經濟責任審計成為組織上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據。首先,加大經濟責任審計成為組織上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據,并加大經濟責任工作的宣傳力度,大力強化鄉鎮領導的法紀意識、政策意識、廉政意識,使他們自覺遵守和履行經濟政策、經濟規律和經濟秩序。其次,從源頭抓起,從負責經濟審計工作的縣主要領導做起,樹立他們對鄉鎮領導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大局意識,強化他們驪鄉鎮企業局領導干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的必要性的認識,真正使他們把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作為鄉鎮領導提拔使用安排的必修課,形成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從而形成良好的鄉鎮領導經濟責任審計氛圍。再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的成員單位、紀委、組織、人事等部門要相互配合,協調作戰,把鄉鎮領導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并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尤其是遵照先審后離的程序規則做到事先有計劃,事中有分工,事后有結果。在此基礎上,針對審計結果中存在的問題,堅持原則,對號入座,堅決處理,決不姑息。最后,縣委、縣政府有關領導要全力支持有關部門的工作,為懲治腐敗現象的發生做堅強后盾,做到對經濟責任審計的鄉鎮領導采取以審計結論和評價作為提拔使用安排的重要依據,同時對結論中存在的違紀違規的領導根據情節輕重,該撤的撤,該免的免,決不手軟。
(一)項目經理經濟責任審計的
對項目經理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是對項目經理與企業簽訂的《內部經濟責任承包書》規定的各項指標完成情況及其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進行審查、評價、鑒證,這是一項綜合性非常強的審計工作,其涉及的內容和范圍也相當廣泛。但重點是以項目部的成本管理和盈虧作為審計對象。
1、成本管理工作的總體情況。首先,審查項目部是否成立成本核算管理機構及成本管理。是否把成本責任制及各成本指標分解落實到責任人。其次,審查具體開展成本管理工作情況,是否有各部門的專業核算和班組的綜合性核算。每月、每季是否定期開展經濟活動會,通過經濟活動分析,找出盈虧的原因后,是否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及整改的效果怎樣。成本活動分析是否有工、料、機及數量、價差的詳細分析。對于施工方案,組織施工設計是否進行多個方案比較,通過這種來降低成本等。這些工作都要通過臺賬、會議記錄及分析報告等材料查得,再與實際情況相比較后得出結論。
2、審查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首先,審查項目部是否按企業各項內部控制制度來開展各項工作。其次,要審查項目部是否按現場實際情況制訂一些內部控制制度。如企業規定財務出納與財務賬目不能一人兼管,材料的采購、驗收、保管、發出不能一人兼管。項目部如以人少為由,這些工作一人管就容易出問題。所以審計中發現這些情況后應及時提出審計建議,按企業的規定執行,關鍵崗位一定要互相制約,以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3、審查財經紀律執行情況。實行項目法施工后,項目部與企業簽訂了《內部經濟責任承包書》,各項經濟指標及盈利額都有明確規定。為了防止項目部只追求完成指標,發生成本費用支出不按規定執行現象的發生,審計時這一環節不能少,這里是容易產生漏洞和腐敗的關鍵部位。審計時發現有不執行財經紀律的現象要及時糾正和處理。
4、分包工程的審計。分包工程的審計是整個工程項目審計的重頭戲。項目部的施工工程逐步向管理型轉變,工程大部分分包給分包隊伍施工。對分包工程的管理,現場項目部權力很大。為此要審查分包合同簽訂的合規性;審查現場簽認的工程量的情況;審查分包隊伍使用的材料;審查分包決算;審查分包工程中執行財經紀律的情況。
5、材料費的審計。材料費在工程成本中一般占總成本的60%以上,所以抓好材料成本的審計是降低成本增加效益的關鍵。對材料審計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對材料的采購是否按規定實行貨比三家,主要審查是否有供貨合同,是否按程序來選擇供貨商等;材料的計量和質量的審查。材料購進入庫是否按規定計量和簽收,計量的準確度直接著材料成本的高低。要查材料管理內控制度及執行情況;審查材料是否實行限額領料,能控制好材料消耗,并對使用單位進行考核;材料管理核算是否有一套完整的制度。
6、對機械費、其他直接費的審計。對機械費的審計,主要看項目部是否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通過改進施工方案,降低機械費。對自備的機械設備保養維修的工作是否做好,對租賃的船機和外修是否通過招標比價程序。對其他直接費的審計,審查項目部是否有節約支出的具體措施。
7、對人工費及現場間接費的審計。對人工費的審計主要審查是否按核定的數額發放,對工資性的津貼是否按規定的標準發放等。對間接費審查主要查看項目部是否有壓縮支出的措施,各項指標是否分解包干使用,費用支出有否超標準等。
8、對工程款回收的審計。工程款回收是指工程進度款的回收。主要審查項目部是否及時上報工作量報表,內容包括已完工程量的價款及索賠的價款,是否對資金的回收情況進行分析。
9、對工程調遣費和項目部管理費的審計。對這方面的審計主要審查工程調遣是否合理,管理費支出是否按規定標準進行計提,并把實際發生數與預算成本比較。
(二)搞好項目經理責任審計的必要條件
要搞好項目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首先,要得到領導的重視支持與企業各部門的配合。審計部門要把審計的監督職能與服務職能結合起來,營造出良好的審計環境。
為了搞好經理項目經濟責任審計,要確定好各項經濟指標,特別是成本承包基數。審計部門除了搞好項目的竣工審計,還要重視項目的過程審計,發現及時進行處理,堵塞經濟漏洞。
對項目部的終結審計時要特別注意對其未進賬的成本費用進行估價入賬。包括未決算的分包工程款、材料款、設備租賃費等。同時對回收的廢舊材料、工具、機具及行政用品作價后應沖減實際成本,使審計的結果與實際情況相符,使審計的數據具有權威性。
對于因某些原因中途調換的項目經理,要及時對調離的項目經理進行離任審計。并且對離任和新上任的項目經理辦理雙方的簽認手續。
對于估列的成本進行跟蹤審查,如發現與原估列的成本有出入,了原審定的盈利情況,要查明原因,必要時進行后續審計。
(三)項目經理經濟責任審計對審計人員的要求
1、審計人員不但要懂得審計的一般和知識,還要加強對工程預算、工程施工、工程技術等基本知識的,要加強對企業管理知識的學習。只有不斷增加各方面的知識,才能在審計工作中得心應手,取得好的審計效果。
2、由于施工現場一般都遠離公司所在地,審計人員就要經常深入現場,了解具體情況。審計人員平時要注意積累審計材料,這樣到終審時才會縮短審計時間,提高審計質量。
【關鍵詞】 經濟責任審計; 政府會計改革; 權責發生制; 內部控制
從我國審計實踐來看,我國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目的是分清經濟責任人任職期間在本部門、本單位經濟活動中應當負有的責任,為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考核使用干部提供參考依據。政府經濟責任審計是一種對政府機關及其公務人員履行授權責任情況的監督和控制手段,是各級政府完成公共管理職能和使命的重要機制,也是我國審計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有著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目前我國政府經濟責任審計的特征和不足
與其他審計相比,經濟責任審計屬于行為審計,內容具有明顯的特殊性,其涵蓋了財務收支審計、專項審計、效益審計等多方面,而與企業相比,政府機關屬于行政單位,其經濟責任及其審計內容又存在著特殊之處,主要表現在:一是經濟責任更依賴組織設計和制度安排,審計對象和過程受政府組織架構建設和制度設計的影響很大;二是其經濟管理活動受到預算等財政管理的制約和影響,因此經濟責任審計必須與預算績效評價管理相結合才能發揮應有作用;三是政府部門經濟管理活動具有內部性和非市場性的特征,從審計資料來看,更多的依賴政府會計信息和資料。
但是由于目前我國政府會計制度體系存在一定的不足,導致我國的經濟責任審計存在一定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由于財務會計核算與報告不完善,導致財務收支的效率和效益無法科學地衡量,經濟責任審計無法真正向管理審計邁進;二是政府機關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組織架構建設不明確,財務決策行為與實施脫節,無法有效劃分經濟管理責任;三是資產核算不提折舊,不能科學反映資產結構與配置信息,導致資產管理和配置行為具有一定盲目性,造成重復購置問題大量存在;四是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受收支預算束縛,無法透過現象看本質,查出問題,有的干部以預算為擋箭牌,為腐敗行為和失職行為辯解。
二、我國政府會計改革的主要變化
我國政府會計改革的核心目標是為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提供會計基礎,建立真正意義上的科學規范的政府會計體系,以全面、準確反映政府及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負債和凈資產,客觀反映政府及行政事業單位的運營成果,滿足政府及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加強資產負債管理、成本核算和實施績效評價的需要。
我國政府會計改革的主要亮點在于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將政府會計與預算會計兩個體系適度分離,還原會計的自身職能,預算會計主要為反映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服務,當然是必要的,但是在執行預算過程中,如何確保政府經濟行為決策和單位財務管理符合實際需要,滿足動態管理的信息要求,就必須健全和加強政府財務會計制度。從改革的方向看,就是引入企業會計的理念、原則和方法,對政府會計主體(如行政單位)的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費用、現金流量等“家底”情況進行確認、計量和報告,全面準確地核算和反映政府的各項資產(即政府所擁有的全部資源),以及政府所舉借的各項債務、承擔的各種義務,編制包括資產負債表、財務業績表、凈資產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相關附表和說明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從而實現全面反映政府所擁有資源、承擔的債務、公共服務成本和績效考核等目標。
二是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合理確認政府的收入,將屬于本期的收入確認為當期的收入,而不是將本期實際收到的歸屬于多個期間的收入一次性確認為當期的收入;分期確認政府的費用,將本期購建固定資產的支出以計提折舊的方式均衡分攤為各期間的費用,本期支付需要分期承擔的費用予以分期攤銷而不是全部列為當期費用,未來支付而應由本期負擔的職工工資、退休金、債務利息等義務確認為當期費用等。
三是建立和健全政府范圍內的內部控制制度體系。建立政府內部控制規范是我國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必將成為內部控制規范改革的新領域。因為這一領域涉及每年數萬億財政資金的撥付和使用,迫切需要強化管理。2007年審計署行政事業司提出了內部控制的目標,即確保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的執行,確保業務活動有效進行,確保資產安全完整,確保業務記錄財務信息及時真實上報。值得借鑒的是,美國政府提出了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目標是確保資產不被浪費、錯誤使用、毀損、未經授權使用,聯邦機構管理層在年度績效與受托報告中包括一份財務內部控制保證的陳述。目前,我國一些省市的財政部門和相關部門,也已經開始參照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梳理各項業務流程,控制財政資金的使用風險。2011年11月財政部了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征求意見稿,在全國范圍內推進政府組織的內部控制并引入注冊會計師進行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和咨詢,也將成為歷史的必然。
三、政府會計改革對政府經濟責任審計的影響
首先,政府財務會計的獨立化,進一步明確了反映和監督政府管理層的受托管理責任履行情況的會計目標和為政府管理決策行為的科學化提供必要信息的目標。這就使得經濟責任審計目標有了進一步拓寬的會計信息基礎,經濟責任審計將不僅在維護財經紀律、防治腐敗行為方面發揮作用,為提高各級行政領導的守法意識和道德水平起到監督作用,而且必將對領導干部的決策水平和組織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為科學評價和任用干部人才發揮更重要的作用。
其次,權責發生制的引入必將促進審計對象內容的重心轉移,經濟責任審計將進一步突出效益型和效率性,針對經濟行為的過程和結果實質來判斷有無失職行為。權責發生制是公共財政管理體制下政府會計的改革方向,權責發生制會計為政府部門建立高效、透明、廉潔、勤政的公共治理機制提供了高質量的有用會計信息。不僅提高了政府官員的決策能力和部門管理者的管理水平,而且促使管理者重視政府機構的效率等財務績效管理問題。在權責發生制為基礎下收支的確認時點與收付實現制有所不同,對各項經濟指標的檢查和計算考核標準就會有所不同,因此,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對象以及審計標準將圍繞著這一變化有新的變革。
最后,政府內部控制建設將促進經濟責任審計程序和方法模式的變革,內部控制建設是政府機關會計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一個良好的內部控制體系,可以從根本上遏制腐敗和經濟犯罪。內部控制從組織目標、組織架構、業務流程、人力資源、資產管理等多個層面規定了相關職務行為的權力與責任,通過授權批準制度、分工原則以及集體決策制度,將領導干部的管理決策行為納入規范和正確的軌道,為經濟責任審計提供良好有序的平臺,必將進一步提高審計效率。
四、對于政府經濟責任審計轉型的措施建議
我國政府會計改革和內部控制建設是展開經濟責任審計轉型的制度保障,筆者認為,政府經濟責任審計轉型的主要方向應該包括以下幾點:
首先,對于政府經濟責任審計應當進行重新定位?;趯φ芡胸熑蔚脑u價需要,美國政府審計準則確定的整體結構既包括了財務審計(即財務及合規性審計的檢查、評價和報告),又包括了管理審計(即經濟性、效率性及項目結果的檢查、評價和報告)的內容,我國應該予以借鑒,對經濟責任審計的外延進行必要拓展。
其次,打造一支穩定的高水平的經濟責任審計專業隊伍。將審計業務外包給會計師事務所固然有其優勢,但是,經濟責任審計畢竟與普通的財務審計有所不同,管理審計內容涉及大量的政府機密,通過組建的審計專業技術隊伍來增強經濟責任審計的綜合水平,是必要的途徑,也是經濟責任審計轉型的保障。
再次,要重視政府經濟責任審計的方法和手段的探索與改革。要重視經濟責任審計手段的現代化建設,審計手段信息化勢在必行,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和高水平的運用已經成為政府管理進步的標志,這就要求加強經濟責任審計的信息化建設,通過信息化建設,不僅可以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效率,而且可以將審計監督從事后監督延伸到事前、事中監督,從定期審計、離任審計拓展為不定期審計,其相關信息的查找和整理水平將會得到大幅度提升。
最后,建立政府機關單位的內部控制評價和審計制度,不但可以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也有利于提高審計效率,甚至可以作為政府管理審計的組成部分和基礎。
總之,面對政府經濟管理責任日益重大,政府運用市場工具日益頻繁,反腐敗任務日益繁重的今天,通過改革促進經濟責任審計現代化,和其他管理工具結合在一起,通過嚴密的經濟監督,才能達到政府提高公共管理水平的目標。
【參考文獻】
[1] 陳麗羽.關于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構建的思考[J].財會月刊,2011(11上):57-59.
一、鄉鎮黨政主要領導經責審計存在的問題和困惑
1.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存在的問題。
(1)“先審后離”的原則難以貫徹執行。中辦、國辦《兩個暫行規定》都明確指出“領導干部任期屆滿或者任期內辦理調任、轉任、輪崗、免職、辭職、退休等事項前,應當接受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但在實際工作中,干部職務的變動,尤其是領導干部的職務變動,是非常敏感的問題,一般人不可能先知道,由于種種原因使“先審后離”的原則得不到有效貫徹執行。
(2)法規不健全審計評價難度大。盡管我國加快了法制建設步伐,但勿庸置疑的是與市場經濟的發展變化速度比較,法制建設相對滯后,致使審計過程中遇到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難以用現行法律來評價認定。
(3)審計臨時性和計劃性的矛盾難以克服。目前領導干部的提拔調任,大多是經組織部門考核,黨政班子研究,公示通過后任命,一種情況是,呈批量進行,形成了經濟責任審計任務集中的局面。另一種情況是,由于審計對象的不確定性,絕大部分是在審計對象已經離任,才通知審計部門進行審計,造成了任務安排上的臨時性,影響了審計部門審計工作的計劃性。
(4)審計力量不足與審計任務繁重的問題突出。一是審計人員配備不足。審計隊伍力量薄弱,審計人員自己備與所應承擔的審計任務不適應。二是審計人員的業務水平與所承擔的審計任務存在相對矛盾的地方。
2.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存在的主要問題。
(1)決算不實違規現象比較突出;(2)財政收支缺口大財力匱乏;(3)主項資金管理不嚴被擠占挪用;(4)計劃生育經費管理混亂;(5)費用控制不嚴超支現象普遍;(6)財政預算管理措施執行不到位。
二、鄉鎮黨政主要領導經責審計的思路和方法
(一)搞好審前調查
1.機構設置和職責分工情況。通過調查機構和職責情況,弄清被審單位機構和工作職責范圍,被審單位特別是鄉鎮的特點,黨政主要負責人各自所承擔的直接經濟責任以及履行經濟責任所涉及的部門、單位和事項。
2.主要經濟和社會發展指標情況。從統計部門了解的所屬行政村、人口狀況,工業、農業和第三產業發展情況,國內生產總值、財政收入、農民人均純收入等指標及在本市內各項指標所占位次。根據調查情況,進行分析性復核,通過分析弄清鄉鎮的經濟工作著重點。
3.被審單位管理體制和會計核算體制情況??h市對鄉鎮實行的財政體制,鄉鎮財政預算編制程序和執行管理辦法,鄉鎮對所屬機構、事業單位是否實行了“收支兩條線”、“集中支付”、“集中采購”和“集中核算”管理辦法。
4.任期內重大經濟決策及其落實情況。通過查閱被審單位辦公會議紀要、年度工作總結等有關文件資料,對鄉鎮出臺的重要經濟決策事項列出清單并了解決策執行情況。調查的重點放在興建公益設施、國有和集體土地轉讓、企業改制、小城鎮建設、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等涉及經濟責任較大的方面。
5.有關部門對被審單位經濟工作的考核和檢查情況。市委、政府和市直機構對鄉鎮從不同的方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檢查,其檢查考核結果對開展對鄉鎮黨政領導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要通過走訪紀檢、監察、、財政、經貿委飛統計等重點部門收集這方面的情況資料。對這些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研究,從中把握鄉鎮的基本情況,主要業績和經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找準審計工作震點,提高工作效率。
6.被審單位內部審計工作開展情況。許多鄉鎮設立了專職或兼職的審計機構,對所屬機構、企業和行政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對這些單位的負責入開展經濟責任審計。了解內部審計結果并進行評價,盡可能地利用和借鑒其審計成果,縮小審計延伸面,減少重復審計。
7.審計機關以往對鄉鎮財政、財務審計或任中審計情況。
(二)以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為基礎
1.摸清鄉鎮財政家底,包括資產家底、政府債務和財政赤字情況。核實家底,不能只是停留在賬面核對上,更要注意未在賬長上反映的問題,如:賬外資產;以政府名義擔保的借款或對外借款未納入預算管理;未決訴訟、外欠會議費、招待費等。核實家底的工作量較大,一般在進點審計前部署被審計單位先進行清產核資,清理往來賬,盤點資產,審計組再根據自查結果進行抽查。
2.地方制定的“土政策”是否與國家財經法規相抵觸。查閱會議紀要、地方發文和領導批示,年度工作總結等文件資料和召開座談會等,可以直接發現這方面的問題線索,再通過核查加以落實。
3.財政收入和支出增長和構成分析。是否按照“保工資、保穩定、保法定支出”的順序,把職工工資發放放在財政支出的首位。教育、科技、農業等法定支出的實際增長幅度是否達到教育法、科技進步法、農業法的要求。
4.把握需要延伸審計或核實的重點。一是從賬面資金流入和流出入手,分析認為屬于非正常和有疑點的資金,管理上有明顯漏洞的資金作為重點。二是從票據入手,對財稅部門管理發放的票據進行突擊盤點、核對。財稅部門和有關部門領用的票據反映的資金收支與賬面反映是否一致,有無資金“體外循環”、虛列挪用資金和偷漏稅金等問題。三是從銀行賬戶入手。清理銀行賬戶,審閱收支事項。四是調閱有關文件資料載體反映的財政收支數字與賬面數字銜接核對,尋找需要延伸或核實的問題線索。五是從群眾和社會關心的熱點問題入手,如:農民負擔、職工工資發放、挪用扶貧等專項資金、重大資金損失浪費問題。
(三)依法據實正確評價經責審計對象
正確評價經責審計對象,是經責審計重要內容,也是組織部門全面了解任免干部的依據之一。
一要科學合理確定領導干部經責審計評價指標。筆者認為,這些評價指標要包括:1.單位財政財務收支指標。期內收入完成率、支出增減率;2.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期內資產增長率、不良資產率、保值增值率、資產負債率;3.內控制度指標。內控制度健全率和執行率;4.重大經濟決策指標。期內重大投資決策違規率、投資損失率、環境治理設施投資比率;5.個人違規資金比率。
二要依法準確評價領導干部履責事項。審計機關在對經責審計對象評價時,要依規、謹慎、準確、有據。具體來說,應把握五個原則。一是超越審計法和行政法的職責范圍事項不評價;二是超越審計職權的事項不評價;三是沒有依據證據的事項不評價;四是沒有審計調查清楚的事項不評價;五是審計拿不準的事項不評價。
三、完善鄉鎮黨政主要領導經責審計的對策和建議
1.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對策。
(1)加快制度建設,改革管理體制。在審計目的上,要明確領導干部在履行受托公共經濟責任的效果;在審計范圍上,應明確規定各類黨政干部在調任、轉任、輪換、退休、辭職解聘或機構裁撤合并時,都要進行任期內經濟責任審計;在審計內容和方法上,應把握重點項目的審計,切實提高審計效率、降低審計成本。在審計程序上,從立項至審計報告的完成,應嚴格按照《審計法》的規定辦理,同時把握與財務收支審計或經濟效益審計的不同之處。
(2)強化計劃管理,科學組織實施。每年年底前,按程序,由組織部門提出下一年度經濟責任審計的建議計劃,與審計部門協商,確定下一年度經濟責任審計的項目計劃,報主管領導審定后,由審計部門將經濟責任審計納入計劃管理,并按計劃組織實施。組織部門應率先似定離任審計計劃,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列入年度審計計劃的,應提前通知審計部門,以便及早組織審計力量,做好審計準備。審計部門應主動與組織部門取得聯系,共同協商制定年度離任審計計劃。
(3)嚴格審計程序,確保審計質量。堅持“先審后離”,可以增強工作的主動性,科學確定年度經濟責任審計計劃,明確審計內容與審計重點,提高審計效率;堅持“先審后離”,可以及時發現問題并進行整改。“先離后審”是一種“馬后炮”,查出問題往往難以糾正,而“先審后離”則正好可以彌補這種不足,及時采取措施,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防忠于未然;堅持“先審后離”,可以減輕離任審計的工作量,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為事中就對領導在任時的情況進行審計,對其經濟責任情況已經有了了解,干部離任后,離任審計可以直接利用任中審計的結果,只對部分未審計內容進行補充審計,這樣審計人員更能全面、充分對干部的經濟責任進行客觀公正評價,使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得到有效利用。
(4)加強人員培訓,提高綜合素質。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實務性強、責任大的工作,如果沒有一支過硬的審計隊伍,是難以勝任這項工作的,這要求我們的審計人員必須具有較強的政治覺悟、較高的政策水平和嫻熟的業務技能,要大力加強培訓工作,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要鼓勵干部參加學歷教育,考取專業資格,學習新技能新知識;要引進入才,留住入才,造就一定數量的高層次、高技能的審計專門人才。建立和完善激勵與約束機制,把考核評估與干部獎懲任用結合起來,逐步建立和完善審計準入準則,考核晉升機制等,以保證經濟責任審計的效果。
2.解決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存在問題的建議。
鄉鎮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同步審計,是指以領導干部所在鄉鎮的財政財務收支為基礎,通過對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任期內的經濟指標完成情況、重大決策情況、執行國家財經法規情況以及個人遵守廉政紀律情況等方面的審查考核,從一定程度上判斷領導干部是否具有從事領導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質和決策水平,客觀公正評價領導干部是否正確履行了其經濟職責,是否嚴格執行了國家的有關財經法規。
二、鄉鎮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同步審計結果合理運用的必要性
作為我國的基層政權組織,鄉黨委、政府是黨和國家在基層的代表人,同時也在農村執行著黨的路線與方針。在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帶動農民脫貧致富的過程中,鄉黨政領導干部發揮著其不可或缺的作用。伴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對鄉鎮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同步審計已經成為了黨和國家在新時期加強基層領導干部的管理監督、促進基層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從源頭上抓好基層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
同時,鄉鎮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同步審計的結果是了解、考察和監督管理鄉鎮領導干部的一項重要內容,對于豐富干部管理監督的內容和信息來源渠道、提高監管質量等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如今,鄉鎮黨政領導干部如何有效落實科學發展觀、完善經濟發展模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堅持可持續發展道路以及構建和諧社會也被逐漸納入到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范疇。因而鄉鎮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同步審計的結果就基本上涵蓋了評價黨政領導干部履職水平的全部要素,顯然在鄉鎮黨政領導干部的任用、考核管理工作中,在干部的政績考核評價中運用鄉鎮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同步審計結果的必要性就不言而喻了。
三、鄉鎮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同步審計結果運用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隨著鄉鎮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全面鋪開和有關法規要求,筆者認為,在審計結果的運用上還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有關部門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運用不夠重視。重審計形式,輕結果運用。有關部門只要求審計機關搞審計,對結果運用卻不當一回事,將審計部門報送的結果報告等審計文書放在桌子上,鎖在檔案室,對審計結果不留意、不查閱。
二是審計結果的體現形式比較單一,利用程度低。審計結果的主要載體體現在審計結果報告、審計報告、審計決定等審計文書上,且主送的范圍有限,一般只報送委托機關和被審計單位,審計結果為社會的利用程度較低。
三是審計結果的質量差異很大。鄉鎮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因目前的條件限制和審計環境影響,使某些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質量不高。加上審計人員本身的技術水平和個人素質參差不齊,導致審計結果的質量差異很大,運用審計結果的風險也隨之增大。
四是對審計結果運用欠缺應有的平臺,沒有建立審計結果運用辦法和機制。審計結果只能在審計機關、委托機關和被審計單位之間封閉運行,有的審計結果情況甚至只有個別領導掌握了解,使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無法利用,更難以對外進行公布。
究其原因,總括起來有以下幾點:
一是有關部門領導干部對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存在不正確的認識。有些部門領導干部思想因循守舊,認為審計結果報告披露的都是“家丑”,不便外揚。
二是社會總體對于審計的了解還不夠。鄉鎮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在整個社會中地位的重要性要遠低于經濟發展等其他工作的重要性,致使很多人對審計還很陌生,談到審計都還是個新鮮事,就更談不上審計結果的運用了。
三是鄉鎮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報告因審計評價指標沒有規范的標準、審計人員的素質良莠不齊,質量差異很大,其本身也有很大的風險。
四是鄉鎮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社會性很強的工作,影響其結果運用的原因還有很多人為的因素和社會的因素。這些因素難以抗拒,只能意會不可言傳,又還無時無刻不在影響著審計結果的運用。
四、鄉鎮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同步審計評價體系的內容
一是任期內財政財務收支真實性和合法性評價。重點是本級、本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非稅收入收支管理情況、上級轉移支付資金管理情況。
二是任期內資產情況評價。重點是國有土地資金、固定資產及貨幣資金管理情況。
三是任期內負債情況評價。重點是政府性債務的規模、構成、投向情況,償還能力,資金效益情況及管理情況等。
四是代政府管理的各項基金、資金的管理及效益情況評價。重點是有無挪用、截留,是否及時撥付相關基金、資金。
五是重大經濟事項決策評價。主要是任內重大經濟決策事項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是否經過充分的可行性論證或民主決策,以及其產生的效益情況。
六是管理制度評價。主要是任內是否按照規定,加強和完善內部管理,建立和切實執行內部激勵和制約機制。
七是任期內遵紀守法及廉政情況評價及其他評價。
五、鄉鎮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同步審計結果運用的幾點建議
為了能夠運用好鄉鎮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同步審計的結果,就目前所存在的這些問題,應該從下面幾個方面著手解決:
一是需要建立起一套科學完善的評價體系。與其它一般的審計評價比起來不同的是,在對鄉鎮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同步審計的評價中的對象是領導干部,更加具有針對性;它的評價對象是經濟責任,特殊性較強;它的最終評價結果對干部的任用或考核具有非常重要的參考價值,更具有嚴肅性。為使審計評價更加有依有據,必須要從實際出發,制定和完善出一套科學的評價體系,在該體系中明確考核與評價兩個指標體系。清晰的界定出每一個指標所包含的內容與外延,將評價標準進行細致量化,實現定性分析評價與定量分析評價的有機結合,促進和提升審計評價工作的可行性和可靠性,形成統一的評價口徑與考核標準。
二是提升審計人員各項素質。審計工作人員素質的高低將會直接影響到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質量的好壞,所以需要審計人員根據各項審計要求,努力提升自己的各項素質。在實際工作中,審計人員需要對國家各項政策法規進行認真了解和學習,以提升自身的業務判斷能力,嚴格遵守和執行審計程序,獲得準確充分的證據,所執行的法規必須要準確。在進行整個審計工作評價中,審計工作人員需要具備應有的職業素質,能夠保障審計工作中能夠做到獨立、公正、客觀,只有這樣才能夠真正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落到實處,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狀況進行適當評價。審計機構應加大審計人員的培養工作,努力提升審計人員的道德素質和業務素質,及時開展相關研討會以及各種經驗交流分享會,以最終提升審計人員的理論知識水平和實際操作能力。
三是加大社會輿論的宣傳力度,提高審計的社會聲望和群眾知曉度,為審計工作的開展營造一個良好的輿論環境。選擇不同的審計時機,將離任審計,任期審計和任前審計等多種審計方式結合起來,人民群眾監督和審計監督結合起來,從人民群眾的口中去尋找審計線索,在與人民群眾的交流中去客觀評價鄉鎮領導干部職責履行情況。
四是正確界定經濟責任,讓鄉鎮黨政領導干部正確面對“家丑”。審計工作人員只有通過對經濟責任基礎進行正確、清晰的界定,才能真正對領導干部作出適當評價。這就要求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中需要做好以下責任界定:第一,做好經濟責任和非經濟責任的界定。在鄉鎮領導干部所負責的工作上,除了要負責經濟工作,還需要負責其它各項如:黨建、行政、人等方面工作,而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審計人員只需要關注領導干部在經濟職權工作中所產生經濟責任,或是與之相關的其它經濟責任,這就要求審計工作中要對經濟責任和其它責任進行準確的區分。第二,對前后任責任進行正確界定。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是對鄉鎮領導干部在一定時期內的經濟工作進行責任審計,但是經濟責任不是長期不變的,它具有一定的后續性和連續性。也就是說即便是前任領導所進行的決策工作也許會在后任領導上任之時反映出來。所以,在審計工作中必須要對領導干部的前后任經濟工作進行明確區分,前任的是非與功過不能夠計算在后任領導身上,而本應屬于后任領導的經濟責任也不應該推卸到前任領導身上。第三,對直接責任和間接責任進行明確界定。如領導有直接違反國家相關法規或是指使、授意、強令、包庇下屬違法國家相關經濟法規的行為,亦或是有瀆職、失職等行為均應該界定為直接責任。如果出現領導干部沒有切實盡到其管理責任,直屬部門或是單位出現問題,應該界定為領導干部的主管責任。第四,對主觀責任與客觀責任進行明確界定。經濟活動的開展會受到諸多因素影響,比如因為領導干部的自私自利、玩忽職守等主觀因素造成的國家或集體財產的流失屬于主觀責任;而因為受到自然災害影響、通貨膨脹、上級指令或進行各種探索改革等客觀因素所產生的失誤應界定為客觀責任。
一、在審計工作中,把握好四個原則
1.客觀性原則。即反映情況和問題要客觀,不能以偏概全。堅持實事求是,尊重客觀事實。
2.謹慎性原則。揭示問題的證據要充分,定性要有法律依據,評價用語規范,語氣中肯,對審計組無法判斷其真實性事項,群眾有所反映的問題,審計難以發現的無法查證的事項等,不予定性,不加評價,采取寫實的辦法,把事情經過表述出來。
3.審計結果與評價相結合原則。堅持審計到哪評價哪,依據審計結果評價,未經審計的事項不作評價,沒有充分證據的事項不評價,不具備審計條件,無法查證核實的事項拒絕評價。
4.突出重點原則。結合所在地區域特點、經濟特色、龍頭產業等進行評價,不搞一刀切,有所側重。
二、具體評價中應突出六個重點
1.評價依據為客觀事實。審計評價應建立在事實的基礎上,依據調查取證所獲得的可靠資料,盡可能用事實和數據說話。
2.評價過程要慎密細致。在審計過程中思想上要重視,操作上要仔細。對審計數據資料要綜合分析,認真研究,仔細琢磨,力求恰如其分,不偏不倚。
3.評價內容要抓住重點。對所掌握的審計事實,要進行適當篩選歸類,以抓住實質突出重點,切中要害,不能事無巨細,陳鋪羅列。
4.評價方法要一分為二。避免有主觀色彩,對被審計者的成績既不能夸大,也不可縮??;對問題既不能隱瞞,也不可捕風捉影。防止審計評價文過飾非,華而不實。
5.評價的范圍不逾越審計職責。審計評價要緊緊圍繞兩辦暫行規定的精神和地方黨政部門頒布的具體實施意見的要求,評價時要時刻記住自己的身份,不屬于審計職責范圍的不評價,與審計無關的事項不評價,審計未涉及的事項不評價,沒查清的疑點不評價,以防止帶來不必要的審計風險。
6.評價語言要注重寫實。語言運用要簡要樸實,不作多余的渲染和修飾。行文要以寫實為主,不作過多議論。
三、在審計評價的內容上注重四個方面
鄉鎮領導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前期功夫在“審”,后期功夫在“評”。為此,審計評價除應根據審計現場所取得的書證、審計調查材料和群眾反映并核實的情況外,還應對前任期末指標進行了解和核查,在調整基期指標(僅審計分析時使用)并剔除前任影響因素外,再重點對以下幾個方面的評價:
1.對財政收支狀況和執行國家財政結算紀律情況的評價。通過近幾年的審計,我們發現有些被審計的鄉鎮出于完成“上級任務”和鄉鎮領導的政績等目的,一般在財政決算表中都能求得平衡,但在“平衡”的背后,隱藏著許多虛假的因素:一是以經管站墊支、企業預交等形式代墊稅款,形成虛假財政收入。二是預算內支出改為預算外安排,或者應由預算外資金安排的項目因財政拮據,向外單位變相融資,不列入當年財政決算,從而對以后年度形成負債。三是不合規調入資金以隱瞞財政赤字狀況,使年度財政決算形成虛假平衡。此類情況在審計評價中均應充分揭示,對有些鄉鎮因財政狀況較好,在財政決算時留一手,以期“以豐補歉”的情況,應指出其錯誤行為,肯定其工作實績,作出公正合理的評價。
2.對集體資產使用和管理的評價。鄉鎮集體資產是前任們多年奮斗的積累,確保其保值增值是現任領導的責任。所以審計評價應圍繞集體資產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這一中心進行,具體包括:(1)評價政府直屬企事業單位的生產經營和資產運營狀況,分析評價其資產存量的總量、質量、結構及發展變化趨勢。(2)評價鄉鎮黨委政府在企業產權制度改期過程中作為的合理性、合法性。重點揭示將企業資產低評低估、違規賤賣、變相奉送等使集體資產大量流失的行為。(3)評價鄉鎮直屬機關事業單位資產登記、領用和歸還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執行情況。
3.對下屬企業事業單位的財務監管和執行財經紀律情況的評價,在審計中我們發現有些鄉鎮財政所“大賬”清清白白,下屬單位“小賬”渾渾濁濁。盡管政府財政十分困難,而下屬單位經費開支卻“出手大方”。形成這一狀況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財政監管不力,未能推行“零賬戶”管理,對下屬部門負責人的財權監督失控。二是少數鄉鎮領導為了自己開支自由,方便其在下屬部門消化部分不合規費用,對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工作不積極不主動。三是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對此類單位疏于日常監督,使其形成逃避管理的“防空洞”。由于上述資金一般涉及金額較大,反映出的問題較多,在審計中主要評價的內容有:資產辦的產權轉讓收入及集體資產管理收益是否納入財政專戶存儲;建房辦按國家政策收取的規費是否按比例上繳,有無坐收坐支行為;農經站、民政所、司法等部門的代收代繳、鄉鎮統籌、上級撥付的專項經費等等是否被擠占挪用。以及集鎮土地開發、房屋建設收益的管理與使用是否符合財經紀律。
4.對鄉鎮領導重大決策和主要發展指標的評價。鄉鎮領導的重要決策應在國家宏觀政策的指導下,經過充分的調查研究和可行性論證,再作出切合實際的有利于鄉鎮經濟長遠發展的行動選擇。在審計中要用簡樸的語言,詳盡的數據和事實對三種類型的鄉鎮領導作出評價:第一種領導凡遇重大決策一切著眼于長遠,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他們增收節支,把有限的財力物力集中使用在刀刃上,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改善投資環境,倡導企業創新,鼓勵企業增加產品的技術含量,并在政策上扶持企業加大技改投入,努力培植新的經濟增長點。采取切實措施引導農民進行產業結構調整,增加農民收入,穩定農業生產。雖然,其效果短期內尚難以顯現,當期的主要經濟指標增長速度也不快,但對于當地的經濟發展卻發揮著長遠的積極的影響。因此,審計部門不僅要分析評價“賬面上反映的數據”,還應肯定其“潛績”,倡導繼任者“多栽樹”。第二種領導蕭規曹隨,墨守成規,開拓進取意識不足,成績不大,問題不多,社會經濟發展順其自然,經濟總量徘徊在前任的水平。第三種領導為了自己的政績,不切實際地上一些“達標工程”“面子工程”,項目建成后或空置或利用率不高,花光了多年的積累(比如:用企業產權轉讓收入新建辦公樓、購置小汽車、出國考察等),致使財政赤字(或隱形赤字),企業拖垮,阻礙了當地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還給繼任者留下沉重的還債包袱。而且,在主要經濟指標方面大搞數字游戲,弄虛作假,以虛假的政績騙取黨和政府對其的信任。通過我們審計評價,要充分揭示光環下的陰影,不給投機取巧者以可趁之機。
四、充分認識建立和健全任期經濟責任評價指標體系重要作用和意義
經濟責任審計評價評的重點在“工作實績”,對工作實績的評價主要采取對比分析的方法,雖然鄉鎮領導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已有較長時間,但至今尚沒有明確而統一的規范,而現任黨政領導的任期一般又在三、四年以上,這給工作實績的評價和界定帶來一定的困難。建立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的重要作用,主要表現在下列幾個方面:
1.建立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后,審計人員用客觀的數據和指標來反映和鑒定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職責、取得工作業績以及工作疵點等情況,可以有效地防止審計人員在審計中對被審計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的主觀推理、判斷,可以減少和避免對被審計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發表不恰當的評價意見。
2.通過建立、健全黨政干部任期經濟責任評價指標體系,就可以為經濟責任審計提供統一而適用的評價依據或標準。這樣各個被審計領導干部在領導、組織和領導社會經濟活動能力的強弱及其履行經濟責任的努力程度的差異,就會在具體的評價指標上以數據形式直觀地表現出來,為客觀公正地比較和評判領導干部經濟工作業績的優劣提供了一個量化標準。
3.通過設置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評價指標體系,運用具體評價指標對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任期經濟責任、政績優劣、勤政廉政等情況進行量化,予以評價,就可以為科學、合理地考核任用干部提供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