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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藝術品投資交易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不求最早的,只做最好的
問:藝術品份額投資是近年來一個非常熱門的話題。你認為它的優勢主要體現在哪里?
汪韶煒:藝術品份額投資是藝術品產權投資的一個創新和補充,它針對性地解決了普通老百姓投資藝術品的3大難題。
一是藝術品真偽評估問題。藝術品投資不怕買錯就怕買假,一般人沒有足夠鑒別的能力,現在造假都是專業化的。到漢唐藝術品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藝術品需經過3個獨立鑒定機構和交易所上市評估委員4關卡的一致認可,藝術品就已經達到市場公認的水平。
二是降低了藝術品投資的門檻。原來藝術品投資很大程度上是富人專利,一般人要分享價值過千萬乃至上億元的藝術品投資回報是很難的,但現在投資者只需要購買部分份額就能參與藝術品投資。交易所對投資者的資金門檻設置為5萬元,便于普通投資者參與。
三是藝術品流通變現渠道。變現是傳統藝術品投資很大一個問題。比如說一位藏家有齊白石的作品,現在急需用錢,如果到畫廊去出售肯定賣不到好價錢,去典當行更不用說了,要等春秋上拍可能黃花菜都涼了?,F在有了藝術品份額投資,無論是想買還是想賣,通常在幾秒鐘就完成了。
正是在這樣的環境下,藝術品份額投資順勢而生,并推動了藝術品交易所的快速發展。
問:漢唐藝術品交易所是何時開始醞釀?
汪韶煒:早在2008年,了解到全國政協委員蔡繼明向全國政協十一屆一次會議提交成立藝術品交易所的提案后,我們就展開了認真的調研工作。2009年就開始成立藝交所的籌備組,從去年6月到今年2月,漢唐藝術品交易所業務已經空轉8個月了。
問:這么說其實你們是國內最早籌備藝術交易所的,但國內現在已經有5家交易所開業,是不是起個大早趕個晚集?
汪韶煒:我們今年先后調研了深圳文交所、上海文交所、天津文交所、鄭州文交所、成都文交所,深入了解了他們推出的藝術品資產權益份額交易業務。調研過程中,我們舉行了多次論證會,不斷完善我們的交易規則與藝術品權益份額轉讓業務相關規章制度。6月份我們將再次舉辦藝術品份額投資的機會與風險研討會。
藝術品份額交易是一個新生的事物,要做好不容易。眾所周知,有幾家交易所為了圖快匆忙上馬,各項制度不健全,經營缺乏規范,使不少投資者蒙受了巨大損失,造成了很壞的影響。我們要把交易所建設成政府支持、投資者認可、市場接受的權威交易機構,就不能不在規范和嚴謹上做足文章。
為了讓投資者能盡早到正規放心的平臺上交易,我們交易所在確保規范的同時也加大了對進度的推進?,F在交易所已經接受投資者開戶了,第一批藝術品也將在7月份正式上市交易。
在探索中前進,在規范中發展
問:藝術品份額交易模式未來路在何方,國家是否有一些明確的政策支持文化藝術品金融化,將來國家將會怎么管理文化藝術品交易?
汪韶煒:藝術品交易市場的進一步規范發展是必然趨勢,規范化運作的藝術品交易所將迎來發展的黃金時期。2010年3月,央行會同、財政部、文化部、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等9部委聯合了《關于金融支持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這是近年來金融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繁榮的第一個宏觀金融政策指導文件。其中明確指出:“對于運作比較成熟、未來現金流比較穩定的文化產業項目,可以優質文化資產的未來現金流、收益權等為基礎,探索開展文化產業項目的資產證券化試點”,并專門提到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積極培育流轉市場,充分發揮文化產權交易所等的作用,為文化產權交易提供專業化服務。
文化部在公布2011年度的目標任務時,明確提出了起草《藝術品交易市場條例》。這將是一個業內規范的綱領性文件,我們期待這一天的早日到來。在這之前,我們要進一步做好內部規范,就是要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宗旨要求自己,做好自我監管,不斷去完善相關規則,為投資者提供一個良好的投資交易平臺。
問:今年4月以來,媒體對天津文交所、鄭州文交所的報道引發了公眾對藝術品份額投資的質疑,如何看待這些事件帶來的沖擊?
汪韶煒:我非常贊同中國藝術品市場研究院副院長西沐教授說過的一段話。他認為,文化藝術產權交易所,特別是天津文交所,在前段過度追捧下又飽受質疑,已站在風口浪尖上,似乎到了一種人人喊打的危局。最近被聚焦熱炒的文交所從目前的發展狀態來看,正處在一個十字路口,需要更多理性的分析與評判。
藝術品份額投資交易是創新交易模式的一次嘗試,國際上也是前無古人的,沒有經驗可以借鑒,只能摸著石頭過河。水太深,摸著石頭邊走邊看,在河里是不能多說話的。天津文交所就是被水嗆著了,但我們不能因為有人被水嗆了一口就望水興嘆了。
從過去20年看,藝術品投資回報比股票市場要高且穩定,根據國外的統計數據,優質藝術品投資年平均回報為15%~35%。份額化使得投資藝術品更加簡便,是一個良好的投資渠道。
因噎廢食不是解決方法,關鍵是要有信息公開、透明的交易平臺,要杜絕暗箱作業、藝術品來源及產權不清晰、逃稅、拍假、售假、制假等弊端。我們可以理性地去分析天津文教所的經驗教訓,避免再犯類似的錯誤。通過公開、透明的陽光運作,逐漸消除上述問題,可以有效規范市場交易秩序。
三公為本,搭好平臺
問:針對之前市場上暴露出來的不規范現象,漢唐藝術品交易所在推進公開、公平、公正方面將采取哪些有效措施?
汪韶煒:我們在交易所的三公方面主要采取如下方面措施:一是在藝術品上市交易前就要保薦商提供擬上市藝術品來源歷史、藝術品持有人的信息等,交易所將這些信息核實并公開。二是將指定10家權威鑒定評估機構作為交易所認可評估單位,所有上市交易的藝術品需得到交易所認可的評估機構進行獨立評估,保證公正。三是在藝術品上市發行時,除了保薦商可以有5%的份額戰略投資,所有投資者必須經過網絡申購發行搖號中簽的方式投資藝術品,原來物品持有人不能保留任何份額。就像買房子一樣,既然藝術品持有人同意將藝術品出售,就不能賣掉一半產權等房價升了再把另一半賣出。我們的設想,就是通過相應的規則來推進在公開、公平、公正的“三公”建設。
紅酒、普洱茶、高檔手表已經不新鮮了,如今,就連原本屬于個人收藏的油畫、雕塑,也變身成為銀行投資理財產品,走進投資者的視野。
到銀行看藝術展挺新鮮
到銀行能看藝術展,有不懂的地方,還可以現場請教藝術家,這種形式倒是讓人感覺耳目一新。
2011年12月24日,華夏銀行財富管理中心正式開業,并在重慶首家推出了藝術品中心。該中心展覽的油畫和雕塑作品達50多件,參加首批展覽的藝術名家有張杰、李強、翁凱旋、龐茂琨等,作品涵蓋油畫、雕塑等主要藝術門類,一般油畫價格起價都在100萬元/幅以上。
“這是重慶地區的金融機構首次推出藝術品投資,與傳統的銀行理財產品相比,這類投資也算另類投資。”該中心的相關負責人表示,通過市場調查發現,金融資產在100萬元以上的客戶,20%―30%都有藝術品投資的需求。這些客戶普遍年齡在40歲以上,旗下大多擁有別墅等高端物業,喜歡把玩字畫和藝術品。因此,中心推出了藝術品投資服務,下一步,還將在重慶推出古董、瓷器等藝術品展示投資交流會。
以前投資者買藝術品,多是通過拍賣市場、收藏市場,而華夏銀行財富管理中心推出的不同系列的藝術品展,為熱衷藝術品投資、收藏的投資者提供了一個專業的投資、收藏渠道?!俺搜堃恍┲囆g家把作品拿到藝術中心供投資者選購,我們自己也形成了一個藝術品庫?!?該中心相關工作人員透露。
看畫展買股份很特別
華夏銀行財富管理中心搭建的藝術品投資平臺,無疑為投資者提供了一條個性化的投資渠道。
除了可以直接在財富管理中心設立的藝術中心內購買整件藝術品,投資者還可以在銀行開戶并繳納保證金,購買由中介機構發行的藝術品資產包的部分份額,在經過3至5年的期限后,如果該藝術品升值,就可以通過拍賣的方式變現,可以按投資比例獲取收益。
在國內,我們常見的是藝術品投資理財產品,現在到銀行可以直接購買油畫,也可以買股份,尚屬罕見。
記者咨詢相關專家了解到,外國銀行投資藝術品,理念很成熟,歐、美的一些私人銀行投資藝術品的方式主要是,銀行直接購買具有投資潛力和增值空間的藝術品,作為收藏或投資,同時接受藝術品作為信貸融資抵押。而目前國內銀行參與藝術品投資市場,主要采用間接方式,就是將藝術品的投資交易納入理財產品中,私人銀行作為第三方,不直接參與藝術品的交易買賣。
一位業內人士表示,由于直接方式要求私人銀行具有較高的藝術品鑒賞能力,而國內私人銀行在這方面存在欠缺,所以,間接方式是國內私人銀行涉足藝術品領域采用的主要模式。
注意風險匹配
在歐美發達國家,藝術品投資的金融產品已經相對成熟。
而在國內,到銀行可以購買油畫,藝術品價值股份化,算是開創了一種新的藝術品投資渠道?!捌鋵崳瑥男再|上看,這仍然是投資理財的一種手段,和基金投資是一個道理。投資者買完藝術品后獲得分紅,可能有保底收益,如果藝術品虧損,投資者也跟著虧損?!睂ν饨涃Q大學教授馮鵬程告訴《投資與理財》記者,與拍賣行的交易相比,在銀行購買油畫等藝術品的風險更小,因為拍賣的藝術品真假難辨,而銀行的藝術品交易更有保證。
“不管投資渠道如何創新,但目前國內藝術品投資始終面臨著估值難和變現難的問題?!瘪T鵬程表示,投資黃金等實物是可見的,投資股票也有規律可循,而藝術品是虛擬的東西,存在變現風險。他提醒投資者:“藝術品除了不能馬上變現,還存在收益風險,投資者應該注意藝術品投資的收益問題,與其他投資相比,注意風險的匹配?!?/p>
* 鏈接
國內私人銀行藝術品投資知多少
目前,國內僅僅發售了4款藝術品投資理財產品。
2007年,民生銀行推出“非凡資產管理――藝術品投資計劃1號”。這是國內首只私人銀行藝術品投資產品,投資計劃的存續期為兩年,主旨是購藏中國近現代書畫作品,其中投資性購藏中國近現代水墨作品10件、當代油畫作品6件。在2009年7月產品正常到期時,兩年絕對收益25.5%,年化收益率達到12.75%,高于普通理財產品。
2010年,民生銀行又推出了“非凡資產管理――藝術品投資計劃2號”。該款產品起點金額50萬元,理財期限為3年。募集資金仍按照一定的比例,投資于中國近現代書畫、中國當代藝術品和少量的古代書畫作品。該類產品基本屬于直接投資,產品的到期收益取決于所投資藝術品的價格變化。
關鍵詞:藝術品;投資;金融市場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1428(2011)04―0017-11
一般用以顯示人們社會地位的炫耀性商品,被稱為韋伯倫商品(Veblen Goods)。理所當然,藝術品屬于韋伯倫商品,其吸引力隨著價格的上升而增長。
當今發達國家。藝術品市場已經成為與股票市場、房地產市場相提并論的三大投資市場之一。從1875年到2000年期間,世界藝術品市場經歷巨大的發展(見圖1)。然而,社會上對藝術品投資的研究多局限于美術界,而金融界,尤其是國內金融界似乎忽略了對這一投資市場的研究,希望本文能夠引起國內金融界對藝術品投資的關注。
一、藝術品投資市場的特性
和股票市場、房地產市場相比,藝術品投資市場具有流動性差,相關性小,收益性高,專業性強等特征。
(一)流動性差
藝術品投資屬于實物投資,其流動性自然不及證券。流動性問題,也是阻礙藝術品投資市場發展的最大障礙。隨著從藝術家、策展人、評論家、媒體、畫廊、拍賣行、收藏家到美術館整條產業鏈的不斷完善,藝術品流動性差的矛盾正在逐步予以解決。藝術品指數讓投資者了解藝術品大致的價格,增強藝術品的流動性。金融創新工具如掉期交易的加入等,也增強了藝術品投資的流動性。
(二)相關性小
藝術品投資最吸引人之處是,與其他金融資產的低相關性及其在投資組合中的分散化作用。研究表明藝術品投資和政府公債呈現負相關性。馬斯特里赫特大學(Maastricht University)的雷切爾?坎貝爾(Rachel Camp,bell)研究發現,藝術品市場和股市約有一年的延遲時間,因而兩者的相關性很小。美術基金集團(The Fine Art FundGroup)的總裁菲利普?霍夫曼(PhilipHoffman)指出:由于信貸危機對金融領域的影響,數年后才會影響到藝術市場,所以藝術品市場和證券市場的相關眭較小?;ㄆ焖饺算y行資深藝術顧問蘇珊?格爾吉(Suzanne Gyorgy)認為:股票市場的走低,會引導投資者轉向實物投資。與股票市場的反周期運作,讓藝術品投資者得到額外的收益。盡管受到2008年的次貸危機影響,藝術品依舊被認為是具有增長潛力的投資。各國拍賣公司里,藝術品的銷售依舊十分火爆。
(三)收益性高
與證券投資項目相比,藝術投資收益高,而風險適中(見表1)。通過表1比較可知,雖然藝術品投資的收益不及股市,但比那些有固定收益的資產有更好的前景,所以將藝術品加入投資組合,能夠使投資多樣化。最近幾年,全球流動性泛濫,投資藝術品的收益逐年提高。反映中國瓷器市場的梅摩指數顯示,2010年,該市場指數在國際上上漲了43%。不僅如此。一些新興的收藏藝術也有相當可觀的收益?!墩掌詹丶摇房偛昧_伯特?彼斯凱,將1975年以來圖片藝術價格指數與道瓊斯工業指數進行了比較,結果發現圖片價格指數上升675%,而道瓊斯指數只上升481%。
(四)專業性強
藝術品投資的專業性很強,透明性差,往往被數家具有影響力的參與者控制,藝術品保險和交割,也相當專業,如保險費在0.1%到0.2%之間,拍賣的傭金在10%到20%之間等。正是它的專業性,使它最初多為離婚、遺產、富商借款或毒梟洗錢之用,一般私人很少能夠參與。但目前藝術投資基金的出現使專業性強的問題得到解決。
藝術品投資的上述特征,決定了它只適合擁有大資金的客戶作為分散投資使用,并不適合資金量小的普通投資者。
二、國際藝術品投資市場狀況
(一)藝術品指數
作為一項投資,其價格自然是最重要的指標,藝術品指數的建立對藝術品投資的發展起到十分關鍵的作用。藝術品指數讓投資者知道藝術品的優劣,讓收藏者將其擁有的藝術品視為一種資產,更重要的是有利于金融界的參與和與之相關的金融衍生品的推出。
國際上各類藝術品指數很多,一些網上的藝術品指數數據庫,如藝術網(Artnet,),問藝術(AskArt)和藝術價格(Artprice,com);全國性的綜合藝術指數,如美國的國家藝術指數(National Arts Index);其他企業的指數,如希斯科斯保險公司(Hiscox)創立的藝術市場指數(ArtMarket index)。目前最著名的藝術品指數是梅?摩西藝術品指數(Mei Moses Art Index)、藝術市場研究指數(AMRArt Index)和蘇富比藝術指數(Sothebys Art Index)。
梅?摩西藝術品指數(Mei Moses Art Index)是國際上最常用的藝術品指數,由時為紐約大學的梅建平和摩西教授共同創建,反映西方繪畫作品市場走勢。梅?摩指數采用跟蹤同一作品重復成交記錄的方法編制。其主要研究三類作品:美國畫派(American),即美國本土藝術家1650年到1950年創作的藝術品:印象派和現代派(Impressionist and Modem),即1875年到1950年的西方油畫作品;古代畫派(Old Master),即1200年到1875年西方早期古典畫派作品。最近,根據國際拍賣市場的結果,該指數又把中國瓷器市場的“梅摩指數”做出來了。
藝術市場研究指數(AMR Art Index)由藝術市場研究(Art Market Research)編制,是最常引用的藝術指數之一,由羅賓?杜塞(Robin Duthy)于1985年建立。目前“藝術市場研究”在《金融時報》、《經濟學家》、《商業周刊》等刊物里500個各類指數,反映每月或每年藝術品交易的成交量和成交額。
另一個享有國際聲譽的藝術品指數,是蘇富比拍賣公司于1981創建的蘇富比藝術指數(Sotheby's Art In―dex)。最初為企業內部發行,從1985年起在其創辦的期刊《藝術市場公報》(Art Market Bulletin)登載。該指數包含古典繪畫(Old Master paintings)、十九世紀歐洲繪畫(19th-century European paintings)、印象派(Impression―istpaintings)、中國陶瓷(Continental eeremies)等十類。
(二)藝術品投資基金
藝術品投資基金是指基金公司投資藝術品市場的
一種統稱,是一種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間接的證券投資方式。藝術品基金的運作方式通常由三類人組成。第一類是管理信托養老金、捐贈基金、公共撫恤金或個人資產理財經驗的基金管理人員。第二類是有經營商業畫廊或在主流拍賣行擔任過高級職位的人士。第三類是對投資組合進行學術價值方面的評估以及真偽鑒定等工作的技術專家和學術專家。通常藝術投資基金采用三種策略:第一是投資主流藝術品,如畢加索、培根、賈斯帕?約翰斯等大師的作品;第二是購買價值低估的作品,其風險比前者更大一些;第三是建設穩固的當代藝術家創作隊伍。和個人投資藝術品相比,基金投資擁有很多優勢。首先,像所有的基金一樣,藝術品基金可以分散單個投資者所承擔的投資風險。再者,藝術品的交易費用很高,基金可以分攤投資成本,增加其流動性。最后,基金投資更專業。
目前,國際上藝術品基金多為私募,數額接近10億美元。按照國際慣例,藝術品基金每年向投資者收取1.5%~5%的管理費用,或者再加上一定數額的申購費用(通常為0.25%或約定數額)。當投資回報率超過約定水準時,另外收取一定比例的分紅。而藝術品基金的獲利途徑,除了藝術品本身升值,還包括將藏品租借給博物館或自行舉辦展覽獲得的收益。封閉式的藝術基金在到期時出售所有藏品,將全部收益返還給投資者;開放式的藝術基金則還有按投資者意愿進行特定投資的服務。
投資于藝術品的基金,最早可以追溯到1904年。法國金融家安德烈?萊伍(Andre Level)召集十二位藝術愛好者組建一支基金。每位投資者交納250法郎用于投資。該投資計劃為期十年,允許投資者將作品帶回家展覽。1914年該基金出清,投資收益為四倍。此后,比較著名的投資藝術品案例于20世紀70年代由英國鐵路養老基金(British Rail Pension Fund)創造。1970年代,英鎊國際地位逐漸喪失,為避免通脹引發的資產損失,英國鐵路養老基金會專門成立藝術品小組委員會,用于負責監管基金對藝術品的投資,該基金將其總資產的2.9%,約4千萬英鎊,投資于包括手稿和家具在內的藝術品。1980年代時,該基金通過蘇富比拍賣公司在倫敦、香港和紐約舉行的22場專場拍賣,已將其大部分藝術藏品售出,獲得年均收益11.3%的回報。
2001年由前佳士得金融部主任,菲利普?霍夫曼(Philip Hoffman)建立的美術基金集團(The Fine ArtFund Group),是當代比較著名的專門從事藝術品投資基金公司。南有35位藝術和金融專家組成,其下運作的資金超過1億美元。自從2004年第一支基金到期以來,其平均年收益超過30%。該集團是世界上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在全球進行純粹藝術投資的基金公司,并為很多著名銀行代辦藝術投資咨詢。投資者還可以將集團擁有的作品借回家。全球著名銀行大通銀行(Chase Manhattan)也在上世紀通過分支機構管理的大通藝術基金并通過巴黎銀行藝術品投資顧問機構主辦的巴黎銀行基金投資藝術品,成為全球最早創設藝術品基金的大銀行之一。截至本世紀初,全球超過50家主流銀行,都建立了藝術投資基金或增設藝術品投資服務項目。國際上主要的投資藝術品的基金公司見表2。
(三)藝術品投資金融衍生品
證券領域的金融創新,已滲透到藝術品投資市場領域。藝術品掉期交易使得投資者能夠確保所有權的前提下得到藝術投資的收益,與此同時,收藏者可以在不喪失藝術品所有權的前提下,將資產投資到其他領域。投資者通過互換交易商(通常是私人銀行)從私人收藏者那里買入,獲得經過精確計算的藝術品資產組合的設定利息。除去給互換交易商的傭金外,如果合同期內藝術品資產組合的收益高于倫敦銀行同業拆借利率(Libor),投資者能拿到所有貨幣利息,如果資產組合減值,那么他什么也得不到。通過互換交易商,藝術品收藏者從投資者那里得到收益。投資者能將所得收益再次購買新的藝術品或者投資藝術證券指數(Art Se―curities Index)。藝術證券指數基于倫敦和紐約上市的五家主要拍賣公司和交易商的股價,在流動性強的市場中,可以用來構造期權對沖藝術品風險。某種程度上說。這些公司的股價也可以看成是藝術品價格的走向。雖然藝術品市場中,還沒有形成期貨市場,但可以利用不同資產之間的高相關性構建對沖,起到對藝術品投資組合保險和投機的作用。藝術品投資者可以利用藝術證券指數期權,用以抵沖藝術品價格的降低。例如,當藝術品投資組合呈現損失時,投資者不必行權,得到收益彌補藝術品價格下降的損失。如果價值的下降大于得到的收入,其就可以使用基于藝術證券指數的認沽期權,起到保險的作用。藝術投資顧問(Artistic In―vestment Advisers),于2007年推出藝術交易基金(TheArt Trading Fund),該基金每年的管理費用為2%,投資費用為20%。因為該基金使用衍生品來防止價格下降,所以該基金將其描述為“藝術品對沖基金”(fine-arthedge fund),成為第一支藝術投資對沖基金。美術交易基金與十位世界級的藝術家簽約,為基金專門創作作品。藝術家不能向第三方出售作品,基金對作品有選購權?;?0%的預期利潤來自于在世的藝術家。2010年底,法國A&F Markets公司推出“藝術份額交易”,直接將兩件藝術品分為11000份和13500份,由股民按份額購買。藝術品證券化之路由此推開。
(四)藝術銀行
廣義藝術銀行,包括藝術銀行(Art Bank)和藝術銀行業務(Art Banking)兩個方面。藝術銀行作為以藝術品為存取租賃物的委托機構,購買藝術家作品、再將作品轉租或銷售給政府機關、公共藝術、企業、私人用于陳列、裝飾、收藏等用途。藝術銀行成立的初衷是支持藝術家的成長,為公眾增加接觸藝術的機會,具有公益性。藝術銀行業務,往往包含在私人銀行業務中,是指為客戶提供從鑒定、收藏、投資和保管到貸款、抵押和信托等一系列服務,具有盈利性。
1972年,在萊莫恩(Le Moyne)的提議下,加拿大國家藝術委員會(The Canada Council for the Arts)成立加拿大藝術銀行(Whe Canada Council Art Bank),成為世界上最早的藝術銀行。該行現位于渥太華,擁有2500多名藝術家所創造的約18000件繪畫、雕塑等藝術品。受到加拿大藝術銀行的影響,澳洲藝術銀行(ArtBank)于1980年成立,總部設在悉尼并在墨爾本、珀斯設立分部,現有員工17人。挪威、新加坡、印度和日本,準備仿效加拿大藝術銀行,也建立類似的機構。在美國費城,南費城國民銀行(South Philadel,phia National Bank)資助芭蕾等表演藝術。在納米比亞,當地的溫得和克銀行(Bank Windhoek)和奧馬巴
藝術畫廊(Omba Arts Gallel3r)聯手,創建溫得和克銀行奧馬巴藝術畫廊(Bank Windhoek Omba ArtsGallery),為公眾提供藝術咨詢等服務。
在拍賣市場不斷爆出天價的影響下,越來越多的投資者開始涉足藝術品投資市場,與此同時私人銀行市場正在以每年7.5%的速度增長,兩種動因聯手,私人銀行開始提供藝術品服務。根據不斷增長的客戶要求,巴克利財富銀行(Barelays Wealth)、紐約梅隆銀行(Bank ofNY Menon)開設專門機構,幫助客戶收集被低估的藝術品。
世界上歷史悠久和規模巨大的幾家銀行,例如瑞士聯合銀行集團(union Bank 0f Switzerland)、德意志銀行(Deutsche Bank)、巴黎銀行(BNP Paribas)、荷蘭銀行(ABN AMRO Bank)、摩根大通銀行(JP Morgan Chase&Co,),都有相當完備的藝術銀行部和一整套從鑒定、收藏到保持、信托的服務系統(見表3),在藝術家、藝術商人和經濟界顧客之間斡旋,幫助經理謀劃,并將合適的藝術家或藝術品介紹給企業和私人買主。
(五)藝術保險公司
安盛保險藝術公司(AXA Art Insurance Corpora―tion),成立于1987年,總部設在紐約,是唯一一家在全球范圍內,為私人、企業、博物館、畫廊和藝術家提供保險服務的公司,占全球市場三分之一。該公司將投保對象分為私人收藏家、專業收藏家和機構、修復師和藝術家四種,根據不同的方法進行承保。對于私人收藏家來說,將藝術品看作是家庭財產的一部分予以承保,收藏家自行與保險公司議定保險額度。若遭遇失竊或損害,就以此為依據來賠償。對于畫廊和美術館等專業收藏機構,則根據其營運時的風險而設計專門保險。對于藝術品修復師,主要承保他們的職業風險,即修復IT作若出現瑕疵而使藝術品價值受損時的補償。對于藝術家,則主要承保藝術家工作環境的安全和形成中的作品的價值,如工作室險和作品運輸險等。和其他保險一樣,保費的高低取決于其風險大小,包括作品本身的牢同度,以及作品儲藏處的環境等。在簽訂合同之前,保險公司都會對藝術品進行仔細的檢驗和估值,所以藝術保險可以起到對豈術品進行評估和辨偽作用。除了安盛保險藝術公司,國際上比較著名的保險公司,如友邦、東京海事、德國安聯、美國愛特那人壽與意外事故保險公司(Aetna Life&Casualty)、美國安泰保險金融集團(the Hartford Insurance Compa―nv)、北美洲保險公司(Insurance Company of NorthAmerica)和圣保羅火災海事保險公司(St,Paul Fire&Marine)也都從事藝術品保險業務。著名拍賣公司佳士得也提供藝術品保險服務。由于有時藝術品的產權會發生爭議,ARIS產權保證公司(ARIS TitleInsurance Corporation)于2006年推出藝術品產權保證險(art-title insurance),2010年該公司被阿爾戈集團(Argo Group)兼并。將藝術品投保另一個好處是,每件投保的作品,都自動進入國際失蹤藝術品記錄組織(Art Loss Register,ALR)的數據庫,該庫將對每一件失蹤的藝術品進行跟蹤記錄。
(六)其他機構
和證券市場分成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一樣,國際上藝術品市場也分成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通常,畫廊為一級市場,拍賣公司為二級市場。國際上知名的畫廊有1960年在波士頓成立的佩斯畫廊fPaceWildenstein Gallery)、1980年在洛杉磯成立的高古軒fGagosian Gallery)、1970年在倫敦成立的蛇形畫廊(Serpentine gallery)和1993年在倫敦成立的自立方畫廊(whiteCube Gallery)。國際上最知名的拍賣公司有:1766年由詹姆士?佳士得(James Christie)在倫敦成立的佳士得(Christie)和1744年由塞繆爾,貝克fSamuelBaker)建立的蘇富比(Sotheby)。兩家拍賣公司,不但提供拍賣業務,還提供包括藝術咨詢、理財、融資在內的眾多服務。藝術品投資相當復雜,風險也大,其流動性很大程度上是由藝術界潮流所決定,所以需要專門的藝術品投資咨詢公司。國際上比較知名的藝術投資咨詢公司有倫敦的美術財富管理公司(Fine ArtWealth Management),它主要提供藝術資產規劃,投資計劃咨詢等,其客戶多為國際知名的私人銀行:倫敦的藝術戰術公司(ArtTactic),由安德斯?彼特森(An―ders Petterson)于2001年成立,是一家專門通過網絡提供藝術品市場信息的公司,近年來還進行中國和印度藝術品市場的專題研究。倫敦的西摩管理公司(Seymour Management),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獨立的藝術咨詢和管理公司,為客戶提供藝術品的購買、出售和管理的咨詢。
三、我國藝術品投資市場現狀與發展瓶頸
2010年度中國藝術品拍賣業總成交額達573億元,增幅達150%,超過法國成為世界第三大藝術品市場(見圖2)。2010年6月,美林集團(Merrill Lvnch)和法國凱捷咨詢公司(Capgemini)《2009年全球財富報告》。該報告稱,中國百萬富翁的人數已占全球富翁總量4.77%,名列全球第四,藝術品、錢幣、古董和酒類等具有‘有形、長期’價值的收藏品已經成為中國財富人群廣為關注的投資品類,從而直接導致中國藝術品市場25%的年增長率。而流動性過剩讓中國藝術品拍賣市場多次出現天價神話,不少銀行對藝術品投資躍躍欲試,其中鑒定、估值、保險、質押有爆發性增長,2010年也由此被業界稱為“中國藝術金融元年”。
2009年之前。中國藝術家躋身國際藝術家交易前50名的寥寥無幾。然而,2009年之后,張大干、徐悲鴻、傅抱石、林風眠、常玉、李可染、吳昌碩、趙無極、吳冠中等藝術家進入全球藝術家成交前50的排名中,且總數量占據排行榜的近1/4,齊白石更是以7000多萬美元的成交額名列畢加索和安迪?沃霍爾之后,位居第三。中國藝術品投資市場的初步形成,并已初具規模。(見圖3)
(一)活躍的藝術品投資市場
在國際藝術品投資市場高度發達的背景下,我國藝術品市場逐漸成熟,藝術品指數、藝術品理財產品、藝術銀行等紛紛出現。
隨著中國藝術市場的不斷成熟,針對中國市場的藝術品指數,如中藝指數和雅昌指數已經誕生。各類藝術品指數的出現,給藝術品投資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奠定基礎。“中藝指數”全稱“中國藝術品市場行情動態指數系統”(the Art Market Index,英語縮寫“AMI”),
于2003年9月開始運作。主要數據來自于拍賣行情、畫廊銷售、藝術博覽會等,再結合通貨膨脹率、銀行利率等變化因素,運用相關的統計學方法。對藝術品市場進行分析,取得相應的指數。其編制方法類似股票指數,包含藝術品拍賣指數和圖表系統。通過該指數,收藏者可以對某人和某類作品進行市場投資情況分析,了解某一時間段里藝術品市場交易的資金總量,某類作品在售出資金總量中的比例,以及該類作品售出的最高價和最低價以及平均值等情況?!把挪笖怠币浴八囆g家某期個人指數=該期作品總成交價格,該期作品總平方尺數”為標準,若某期無作品成交,則沿用上期數據。雅昌書畫拍賣綜合指數,囊括十幾年來近千個拍賣專場的約30萬條數據。不過,國內最知名的國際藝術品指數當數長江商學院金融學教授梅建平2003年與紐約大學的摩西教授共同創建的“梅摩指數”。作為中國瓷器的投資指數已得到全球藝術品買家的認可。美國與歐洲的藝術基金都頻繁參考。2005年,英國巴克利銀行的投資報告中采用“梅摩指數”,建議全球投資者將5%的資金放在藝術品投資上。
民營藝術館,又稱民營博物館,是指非政府投資,完全由私人或股份制性質投資經營的藝術館。因為受到種類、資金等限制,以展覽各種專業性的藏品為主。1999年著名設計師和設計活動家何躍華,在北京建立第一家非商業民營藝術館――北京設計博物館。2010年4月18日,由金融機構發起主辦的內地第一家藝術展館,民生現代美術館在上?;春N髀?70號紅坊藝術園區誕生,并由民生銀行品牌管理部總經理何炬星出任館長。截至2010年,上海共有14家民營美術館。2008年10月,國內管理咨詢及投資銀行業的“和君咨詢”聯手西岸圣堡國際藝術品投資有限公司,共同發起主要投資西方經典油畫的“和君西岸”。
2007年6月18日民生銀行面向銀行存款額在800-1000萬元的高資產凈值人士發行推出“藝術品投資計劃1號產品”第1期。民生銀行成為第一家涉獵藝術品投資的國內銀行業金融機構。該產品由民生銀行、信托公司與藝術咨詢公司三方構成,民生銀行負責該產品的投資決策和資金保管。該項目以100萬元為投資起點,投資期限2年,預期年收益率0%-18%。由于銷售火爆,僅用一個工作日就完成募集作業,2007年7月18日銷售第2期(規模2億元人民幣),也僅在8小時后完成追募。全球金融危機并不影響“藝術品投資計劃1號產品”的業績,2009年7月投資該產品的稅后凈收益達25.5%,遠遠高于一般的基金收益。不僅如此,2010年中國油畫市場最大的三方買家,民生銀行也赫然名列其中。
2009年6月9日,招商銀行私人銀行部推出“私人銀行藝術鑒賞計劃”。該計劃由招商銀行私人銀行部的合作機構中國墻美術館,給客戶提供藝術品,客戶從中選擇自己喜愛的藝術品。在該銀行存人相應的保證金后,客戶就擁有為期一年的免費鑒賞期。在鑒賞期內,客戶可以將藝術品帶回家欣賞。如果需要更深入地了解藝術家的創作動機和靈感來源,招商銀行私人銀行部還能夠幫助客戶與藝術家進行面對面的溝通。如果該藝術品一年之內貶值,繳納管理費后,客戶可自行退回。如果升值,投資者仍可用1年前的定價,購進該件藝術品。近年來,上海公共藝術銀行、上海證大藝術銀行、香港抱趣堂藝術投資財務有限公司、北京世紀墻文化藝術中心和中國建設銀行浙江省分行藝術財富理財中心等專業藝術銀行及商業銀行下屬藝術銀行業務部門紛紛成立,標志著我國藝術銀行進入高速發展時期。單單從資金量衡量,與每年數百億元的銀行其他理財項目相比,藝術銀行微不足道,但作為團聚高端客戶的“招牌”,藝術品投資成為未來私人銀行服務的必爭市場。
高端藝術品市場的財富效應,吸引了大量信托公司參與。自2004年11月以來,信托公司發行的20款商品信托產品中,半數以上均為藝術品標的。以國投信托為例,該公司已發行藝術品信托產品9期,募集資金達68.9億元。2009年6月,國投信托、建行北京分行和保利文化藝術有限公司合作,推出國內首款藝術品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募集資金4650萬元,信托資金主要用于購買所選定藝術品的收益權,投資者可享受7%的預期年收益。次年,又推出“國投飛龍藝術品基金8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該計劃期限2年,認購起點100萬元,預期收益率在8%以上。該計劃實質是一個簡單的質押融資,募集資金2億元。2010年末,中信信托發行了首款針對中國書畫類藝術品實物投資的信托產品――“中信文道?中國書畫投資基金”,主要用于在合同約定范圍內建議購買的中國書畫作品,閑置資金也可用于銀行存款和貨幣市場基金等。藝術品信托之所以火爆,在于產品風險較小。多數產品屬融資類信托。以國投飛龍藝術品基金系列為例,如收益權一方不回購,信托公司可去拍賣行拍賣,達不到預期收益的,由負責擔保的拍賣行承擔損失。另外,信托公司還可找第三方機構做征信擔保。據普益財富數據顯示,近幾年國內藝術品信托產品的年收益率均在8.5%以上。
國內的藝術品保險市場正在興起,中國人保、平安保險、太平洋保險都已開始藝術品保險業務,但是它們主要停留在展覽保險與拍賣保險,作為家庭財產保險的附加險的藝術品保險還比較少。中國嘉德、北京保利、北京翰海、北京匡時、中貿圣佳、北京華辰、北京榮寶等都是我國著名拍賣公司。
海外投資我國藝術品的基金不少,如2006年有著25年收藏經歷的保羅?瑟伐蒂(Paul Seffaty),聯合其10位朋友,建立一支私募基金,投資當代中國藝術品。高盛前執行官祝鈞丁(Chuk-Kwan Ting),于2008年募集5千萬美金,建立投資中國明清書畫的基金。國內藝術品投資咨詢行業也已經建立,2005年成立的如泰瑞藝術基金,是一家以藝術品為主要投資和研究目標,為投資者提供專業的藝術品資產投資管理服務和咨詢顧問服務的企業。2009年5月成立第一支“紅珊瑚藝術品投資基金”,每月出通訊資料。北京邦文為民生銀行推出“藝術品投資計劃1號產品”第1期提供咨詢服務。
此外,上海、深圳、天津、鄭州等地紛紛成立文化產權交易所。2010年12月,上海文化產權交易所和上海版權交易中心聯手推出半標產權交易品種“藝術品產權組合一號”,中國當代藝術家黃鋼的作品被分成2500份在交易所發行。不過,該產品只限藝術品投資俱樂部成員認購。2011年1月26日,天津文化藝術品交易所推出“藝術品份額化投資”,與上海不同,投資者無特別限制,可通過交易所電子交易平臺交易,并實行T+0交易模式,意味著普通投資者均可直接參與藝術品投資,同時,也意味著藝術品投資風險同步放大。
(二)我國藝術品投資市場的發展瓶頸與完善
中國藝術品市場真正建立需要經歷以下幾種形態:單純意義上的藝術品形態、藝術商品形態、藝術品資本化形態及藝術品證券化形態。有鑒于中國藝術品
形態的不完整,國內金融機構沒有全面介入,花旗、渣打等國際知名銀行也均因風險難以評估沒有實質進入內地藝術品市場。
我國藝術品市場的發展受到流動性、定價、經驗、公眾認知以及政府管理等方面的制約。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藝術品投資市場真正建立的條件正在不斷處于完善。
流動性是遏制藝術品投資市場發展的最大障礙。發達國家的藝術品投資市場已經建立起從藝術家、策展人、評論家、媒體、畫廊、拍賣行、收藏家到美術館一整套可以保證流動性的機制。我國藝術品投資市場剛起步,整個產業鏈中各個環節尚未完全打通,降低了藝術品市場的流動性,進而制約金融機構投資藝術品市場的熱情。
我國藝術品定價之難,也是困擾金融機構投資藝術品的另一大原因。藝術品是人類智力勞動的產物,藝術品獨一無二,價格評估難以標準化,其價值的衡量標準,較股票、房產困難得多。我國藝術品的一級、二級市場畸形發展,加劇藝術品定價的難度。一個相對成熟的藝術品市場,應由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共同發揮作用、互為補充,并應遵循“藝術作品一畫廊一拍賣行一藏家”的順序,從畫廊到拍賣公司有一個篩選的過程。畫廊負責普通作品的日常交易,拍賣公司主要經營少量精品的藝術品交易。我國歷史上的藝術品交易主要通過古玩商流動奔走于收藏家或者設立固定的古玩店鋪,建國后,大部分古玩從業人員在文物商店工作。此時的文物商店,隸屬于國家文博部門。改革開放以前,文物商店除通常商業買賣外,還有兩個功能,一是把較好的文物挑出,供國家文博機構收藏,二是將普通的藝術品交給外貿公司,出口創匯。改革開放初期,政府曾委托北京榮寶齋、上海朵云軒向社會藝術品的指導價格,但那時主要看重的是政治價值和較純粹的藝術價值??墒沁@種有政府出指導價的做法變得越來越不合時宜。如此種種導致我國藝術品市場內部存在很多不足。不少藝術家過于浮躁,離市場太近,關心的熱點往往是作品價格,而不是藝術本身,為了逃避給畫廊的傭金,有些畫家繞過畫廊直接和顧客交易。另一方面,某些平庸的作品,由于不經過畫廊的篩選,直接進入拍賣公司,導致拍賣公司成為“大雜燴”,最終造成兩者聲譽嚴重受損,健康的藝術品市場也難以真正建立。直到目前為止,國內仍無絕對權威的評估機構。而目前的做法主要是通過上海、深圳、天津、鄭州設立的文化產權交易所作為交易平臺,可以降低成本、規范市場,對于保證金融化藝術品的質量,是一個不得已的現實選擇。
投資中國藝術品投資市場的經驗同樣不足。國內銀行界對藝術品投資早有想法,可是由于經驗不足,該市場還未得到充分挖掘。作為國內銀行界的兩大主體,中資銀行和外資銀行,在投資我國藝術品市場時,各有各的軟肋。藝術品投資及咨詢服務,需要相當專業技術人員,包括從藝術家選擇,作品真偽鑒定,藝術品保存等等,中資銀行在此領域經驗不足,故較少涉及。相反,在藝術品投資方面,外資銀行頗有經驗,但由于剛拿到QDII,缺乏中國市場投資經驗,所以也很少涉足該領域。目前國內嚴重缺乏具有專業素養和職業精神的藝術經紀人,使得兩者的軟肋都無法得到及時彌補。如果藝術經紀人隊伍上去了,金融界大舉進入藝術品投資也就指日可待。
公眾對藝術品投資的認識不足,也制約藝術品投資市場的發展。受到金融工具以及交易市場的限制,目前國內只有私人銀行部門,才提供藝術品投資相關的服務。很多私人銀行也只有客戶詢問時才會告知有此類服務,而不會主動向客戶介紹該項服務。推廣不力,造成公眾對藝術品投資缺乏了解,認同感低,誤認為藝術品投資只是有錢人玩的游戲,和自己無關。不可否認,藝術品投資,的確需要大量的資本,但是隨著藝術品基金、藝術品產權交易等孕育而生,藝術品投資已經可以走進尋常百姓家。國際上,一件藝術品的投資周期長,一般十年左右,國內投資者很少有這耐心。為了不讓投資者心急,民生銀行推出“藝術品投資計劃1號產品”其投資期限僅為2年,這做法并不符合藝術品的投資規律。
藝術品屬于文化產品,金融資本進入藝術品市場時,除需要經歷一般金融性審批制外,還要牽涉文化部、宣傳部等多個部門,操作難度很大。這一情況正在得到改善。2010年3月19日,、人民銀行、財政部、文化部、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九大部委聯合發出《關于金融支持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文件(94號文)。2010年7月19日,上海地方政府也出臺《上海市金融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繁榮的實施意見》,上述一系列政策的制定和頒布,為金融業在包括藝術品投資在內的文化產業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有利的條件。
我國藝術品市場已經出現機構化特征,包括發行藝術品投資基金和信托計劃、藝術品估價服務以及銀行企業的藝術品收藏和藝術贊助等,據《2009~2010中國藝術品市場研究報告》,動輒千萬級的競拍出價已經將個人性購買行為迅速地“邊緣化”,類似于股票市場中的“機構”和“散戶”的區別。作為藝術品證券化標志,深圳和上海相繼成立文化產權交易所。我國藝術品市場正在從藝術品資本化形態向藝術品證券化形態過度。
各類金融產品的問世,能夠推進機構化的速度,加快藝術品市場的發展步伐。藝術品保險能為藝術品的流通提供安全保障,其核保所派生的鑒定功能,又能對贗品泛濫的國內起到一定遏制作用,為藝術品的流動提供良好的開端;藝術品指數為藝術品投資提供一個相對的衡量標準,為后期的流動提供方便:文化產權交易所將藝術品的產權證券化,對藝術品的投資風險進行分散,增加了藝術品的投資價值:藝術品投資基金和藝術銀行使得藝術品投資不再是個別專業人士的專利,為藝術品投資的普及創造條件:而金融產品和藝術品的聯手是對傳統以“畫廊一拍賣公司”為核心的藝術品投資市場的有力補充。
就我國現狀而言,針對某一個項目或某一個、幾個藝術家的作品,投資周期以中短期為主,投資規模從幾百萬到千萬量級,由專家顧問、專業運作共同對投資人負責的專門性藝術投資基金,以其目標明確、形式單一、針對性強有望成為我國藝術品投資市場最佳選擇。
至于各地成立的文交所,筆者認為,由于其本身制度尚不完善,并不適于近階段作為藝術品投資的主要發展方向。
文交所是將產權可拆分的文化藝術產品項目進行“類證券化”交易的平臺,借用證券市場的交易模式,對藝術品的所有權、收益權以及項目未來現金流等資產的“權益”進行等份額拆分。各地名稱略有差異,天津稱為“份額化”,深圳稱之為“權益拆分”,鄭州文交所則稱之為“電子化”。所謂“權益拆分”,就是將一件事物的所有權及在此基礎上產生的各種收益進行拆分。投資人可以通過認購拆分的份數,來獲得投資標的物相應比例的所有權及相關權益,同時獲得基于這些權益所帶來的遠期或當期的收益。
佛教藝術品收藏的一路高走并非偶然,熟悉此類別的人士都知道,佛像題材走進藝術品市場由來已久,如果從改革開放以后算起,在國內亦有十余年歷史。這十余年大致分為兩個發展階段:第一階段是2004年以前,屬于市場的拓展階段。這一階段,佛像等題材的藝術品只是零星出現在國內的拍賣市場中,且缺少質量上乘的高檔次拍品,由于在市場上的規模和影響不大,業內人士只是把它當作一般的雜項看待;流通的數量有限,市場價格較低,也不穩定;其價格與價值有較大反差,同其他門類藝術品相比明顯偏低。第二階段是2004年以后至今,是其快速成長并逐漸成熟和穩固的階段。藏品內容的豐富,收藏隊伍的壯大,價格不斷的攀升,使得整個門類都成為藝術品市場上的熱點;而尤其突出的是,佛像特別是藏傳佛像完全脫離過去人們眼中的雜項圈子,而變成了廣受關注的獨立品類,各大拍賣公司都將其列為重要拍品,紛紛推出專場進行拍賣,而且均取得極大成功,產生了良好的社會反響,引起了很多人對佛像的關注和興趣,標志著佛像在市場上步向成熟的開始。而2006年香港蘇富比的佛像專拍又將佛像市場的熱度推向了,使佛像在市場上的地位和影響得到進一步的穩固。
佛教藝術品之所以前景看好,除了拍賣會的推動作用外,還在于其自身宣揚的佛教思想符合人們的審美意識和情趣追求。佛教藝術是一種特殊的藝術形式,在中國及世界藝術史上都占據著極為重要的地位,兩千多年的佛教文化歷史使其擁有近2億的信徒。作為古老璀璨的東方文化的一部分,佛教文化一直以“祈福大眾、傳承文明、造福社會”為宗旨,同時佛教文化主張“廣納財源” “廣結善緣”,這些觀念都與人們追求修身養性、身心健康、生活幸福、世界和平的觀念相吻合。博大精深的佛法思想,不但給人以心靈的慰藉,梳理人們內心的焦躁與不安,在緩和人與自然、人與社會緊張關系、促進社會和諧等方面發揮著獨特作用,可以看出佛教文化與當下提倡的“和諧社會”緊密地融合在一起。對于追求精神生活的人們,尤其是收藏愛好者,在關注佛理的同時,也開始認識到佛教藝術品不可估量的價值與升值空間。
目前佛教藝術品收藏者的結構,既有以金銅佛像作為專項投資收藏的各界人士,也有古玩經營者,還有海內外的收藏愛好者,以及用于供養的僧俗、饋贈禮品者等等。從地區分布看,收藏者主要集中在北京、天津、遼寧、山西、甘肅及四川等地區。而北京仍是佛教藝術品拍賣市場的核心城市,其自身的發展成熟,極大帶動了內地佛教文物,特別是藏傳佛教文物的收藏熱潮,金銅佛像成為中國藝術品拍賣市場中的主流拍品,也成為廣大收藏家和藝術品投資者追捧的新熱點。在這十余年中,藏傳佛教一系,特別是佛像始終扮演著最為重要的角色,是市場上佛像交易的主要內容。特別是在近幾年的佛像專場拍賣會上,藏傳佛像一般都占到了九成以上的數量。
減傳佛教藝術品走俏市場是多種因素的結果。市場中的一些常規收藏品種已不能滿足人們的收藏需要,市場需要新的收藏品種來填補。而藏傳佛教藝術品本身所蘊涵的宗教神秘感、歷史性、民族性迎合了收藏家們日益提高的審美品味,是其得到市場認可的先決條件。早期藏傳佛教藝術品經過吐蕃政權瓦解后的分裂割據、戰亂等多種因素存世很少,目前留存于世的大都是明清時期的制品。明清兩代藏傳佛教藝術品制作的數量較多,尤其是明代的永樂、宣德時期和清代的康熙、乾隆兩朝,存世量較為可觀。
近年,由于受到海內外收藏家的追捧,永宣佛像價格直線攀升,目前永宣宮廷造像的價格基本徘徊在500萬至1000萬元之間。永宣宮廷造像價格大幅上揚,主要是因為其價格長期偏低,與其較高的歷史價值、藝術價值不相稱有關。永宣兩朝宮廷造像的成交行情在某種程度上引領著佛教文物的行情。其他佛教文物的價格隨著永宣宮廷造像整體價位水漲船高,反之亦然。永宣宮廷造像與同時代的宮廷御用品,特別是官窯瓷器價格相較,仍有很大的增值空間。相對于永宣佛像而言,清代宮廷造像的市場價格處于中等偏上的位置,具有潛在的升值空間。事實上,收藏界把清代宮廷金銅造像分為三個等級:康熙朝宮廷造像數量極少,價格最高;以六品佛樓造像為代表的乾隆宮廷佛像,規格由13至20厘米不等,小者幾十萬元,大者百萬元左右;加刻“大清乾隆庚寅年敬造”等款識的準宮廷造像,諸如為乾隆帝祝壽所鑄的無量壽佛像,僅人民幣6萬元左右。
關鍵詞:藝術品證券化;資產證券化;金融創新
自2011年底,國家相繼出臺《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的決定》和《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決定加強文化產權交易和藝術品交易管理的意見》,藝術品份額交易再次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藝術品并非首次進駐資本市場,藝術品投資基金等投資模式在西方已經發展起來,并且在我國也進行了嘗試。但藝術品證券化,并在文交所進行交易則是誕生于我國的獨特設計。
一、藝術品證券化的理論基礎
1.藝術品證券化與資產證券化
藝術品在文交所進行證券化交易的主要模式為:首先由文交所與畫廊等機構合作,選擇適合證券化交易的藝術品。在權威機構對藝術品進行鑒定、評估的基礎上,將一個資產或多個資產打包成的資產包的所有權拆分成相應數量的份額,進行上市發售,亦可在二級市場按照市場規則進行流通轉讓。藝術品份額持有者以其所持有的份額享受藝術品價值變化所帶來的收益。
這種交易模式在學界產生很大爭議,一方面,一些學者認為藝術品升值較慢,難以產生穩定的現金流,對藝術品份額的交易只是單純的投機活動。而另一方面,一些學者認為藝術品證券化是一種金融創新,藝術品證券化具有藝術品價值發現的功能,是將小眾的藝術品交易市場轉變成大眾化商品交易的有效途徑。事實上,在完善的交易模式和市場環境下,對于證券化的藝術品可以進行定期的展覽或拍賣使其產生較為穩定的現金流,因此,藝術品證券化可以看作是資產證券化的一種特殊形式。資產證券化是將那些缺乏流動性,但能產生可預見現金收入的資產出售給特定發行人,通過創設一種以該資產產生的現金流為支持的金融工具或權力憑證,進而將這些不流動的資產轉化成可以在金融市場上出售和流通的證券的一種融資過程或融資方法。資產證券化有標準的操作步驟和嚴格的參與主體。
2.資產證券化的一般過程與參與主體
首先,發起人對自己擁有的能夠產生未來現金收入流的信貸資產進行清理、估算和考核,重組可預見現金流資產,構造證券化資產。其次,組建特設信托機構(SPV),實現風險隔離,完成資產權屬讓渡。之后,信用增級機構將對證券化資產進行信用增級。接著,引進信用評級機構對未來資產能夠產生的現金流以及對經過信用增級后的擬發行證券進行評級,為投資者提供投資選擇的依據。前期準備階段完成后,由SPV安排證券銷售,向發起人支付購買證券化資產的價款。證券發行完畢后,SPV還需管理資產池,對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進行回收和分配。
參與上述資產證券化過程的特殊機構包括特定目的機構或特定目的受托人(SPV)、資金和資產存管機構、信用增級機構以及信用評級機構,這些機構的參與保證了資產證券化的順利進行。
二、我國藝術品證券化的發展現狀
自2010始,我國藝術品證券化交易迅速發展起來。據統計,截至2011年6月30日,全國已有18家文交所掛牌成立,另有6家正在籌備中。2010年5月,成都文交所推出首個藝術品資產包“汪國新·朋友”,該藝術品份額僅僅6天便認購完畢。同年6月,成都文交所推出“翰墨長安”資產包,該藝術品資產包由西安畫派王西京、楊霜林兩位藝術家的國畫作品組成。值得一提的是,從《翰墨長安》開始,成都文交所引入了藝術品保險機制,降低了藝術品投資的風險。2010年7月,深圳文交所推出“楊培江美術作品”資產包。2010年12月,上海文交所發行了“藝術品產權組合1號——黃鋼藝術品”。2011年1月,天津交所發售了畫家白庚延的兩幅作品《黃河咆哮》、《燕塞秋》,2個月內價格翻了17倍之多。作為進行藝術品證券化交易的典型代表,深圳文化產權交易所和天津文化藝術交易所的交易模式不盡相同。深圳文化產權交易所在推出“楊培江美術作品”資產包時采取的是“權益拆分”的模式,也就是將畫家楊培江的四幅油畫和八幅宣紙彩墨作品進行打包后估值,然后在文交所抑價發行,藝術品證券交易采取了會員制的方式,同時為保護投資者的利益,規定發行經紀人與商在公開交易兩個月內暫時保留部分份額作為初始保留權益。
深圳文化產權交易所采取的“權益拆分”模式的基本流程如下:
第一步,由交易商選定合作的畫廊,兩者共同挑選適的藝術家及其作品。
第二步,將數件藝術品打包成一個資產包,并確定每份所有權份額的原始價值。在針對特定的投資人進行路演推介詢價后,確定所有權份額的發行價格,并集中認購。
第三步,藝術品資產包所有權份額在深圳文化產權交易所掛牌,在市場中持續流通,并由畫廊及交易商對資產包中得藝術品及藝術家進行推廣,獲得更多潛在投資者的關注和了解。
第四步,將資產包中的藝術品通過拍賣進行兌現,投資者獲得分紅收益,或者資產包整體通過被收購或拍賣,摘牌退市,投資者實現最終的投資回報。
相比深圳文化產權交易所,天津文化藝術交易所在推出藝術品證券化產品后,幾個月內就對交易規則進行了多番調整,準入門檻不斷提高,申購模式也由一開始的定價改為競價定額,漲跌幅限制一再下調,甚至提出了“特別處理”的概念。
天津文交所藝術品證券化交易的基本流程如下:
第一步,由交易所審核待發行的藝術品相關材料,組織專家對藝術品進行鑒定,并對藝術品的價值進行評估,確定藝術品的上市價值。
第二步,在確定藝術品上市價之后,交易所與托管機構進行藝術品托管,與保險機構簽訂藝術品保險合同。
第三步,投資人到交易所指定銀行開立交易結算資金賬戶,并下載交易軟件,之后方可參與投資交易。
第四步,投資人強制要約收購。
自各地文交所成立并運行以來,推出了多種藝術品份額交易產品,受到投資者的瘋狂追捧,份額價格漲幅巨大,嚴重偏離藝術品的實際價值。同時藝術品份額化交易模式仍不成熟,配套制度和法律法規仍不健全,交易所交易規則朝令夕改,導致市場秩序混亂,已違背了藝術品份額化的初衷。針對這種狀況,2011年12月30日,等五部委聯合下發了《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決定加強文化產權交易和藝術品交易管理的意見》,該意見明確指出:“文化產權交易所不得將任何權益拆分為均等份額公開發行,不得采取集中競價、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交易”, 將藝術品份額化交易嚴格排除在合法經營范圍之外。該《意見》體現了國家嚴格整改和規范藝術品證券市場的意圖和決心,反映出國家意圖為藝術品證券化的發展提供健康和諧的環境。
三、我國發展藝術品證券化的創意缺陷
作為一種金融創新產品,藝術品證券化在其發展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出現一些問題。
第一,藝術品份額定價不合理,評估機構缺乏專業性。資產評估是基于市場價值理論和折現理論對特定資產的價值進行合理評估,前者是參考市場上同類資產的價格得出,而后者與資產的未來現金流及其貼現價值密切相關,因此,要對藝術品份額合理定價,就必須將同類藝術品的歷史成交價作為參考,并將藝術品未來可能產生的現金流考慮在內。在天津文交所發行《黃河咆哮》和《燕塞秋》的藝術品份額前夕,上海中天拍賣有限公司在新年書畫拍賣會上將一幅名為《燕塞秋》的畫作以6.38萬元拍賣成交,而按天津文交所以每份額1元的價格將《燕塞秋》分割成500萬份發行來計算,其市值高達500萬元,而兩幅同名畫作僅在尺寸上存在差別,若將面積因素考慮在內,天津文交所份額化的畫作面積為被拍賣畫作面積的3.2倍,則份額化的《燕塞秋》市值應在20萬左右,這與其500萬元的定價相差甚遠。
第二,角色劃分不明確,缺乏信用評級和信用增級等中介機構。藝術品份額交易作為一種類證券化的交易,其涉及的主體應包括藝術品持有者、發行商、交易所、投資者及必要的中介機構。而目前我國藝術品證券化交易過程中,各類參與者角色分工不明確,各地文交所除提供交易場所外,往往還扮演著發行商、經紀商等角色,這種多重角色集中于一方的情況不利于形成權力的監督和制約,也不利于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同時,藝術品證券化交易中缺乏權威的第三方資產評估機構以及獨立的信用評級和信用增級機構,而且并非所有進行藝術品份額交易的文交所都與保險公司、托管機構等合作,對標的藝術品采取保護措施,目前藝術品份額交易仍缺乏規范的交易制度和完善的交易流程。
第三,標的物組合方式不科學。藝術品份額交易過程中,天津文交所將單個藝術品作為標的資產,將其的權益進行拆分,這種方式所帶來的投資風險較大,一旦藝術品出現損壞、被盜等情況,投資者將蒙受巨大損失。因此文交所應將多個藝術品資產捆綁在一起,組成一個資產包,以這個資產包為基礎,進行權益拆分進而上市。這種方式既可分散投資風險,又有利于投資者獲得不同資產價值升高或參與展覽等活動而得到分紅,提高了投資者的收益。但在現有幾個文交所的交易模式中,組成這些資產包的藝術品大多屬于同位或同派作家,作品風格相近,年代相近,風險水平相近。這種組合方式沒有充分考慮資產組合的期限結構和風險結構,是不科學的。
四、我國發展藝術品證券化的對策建議
自藝術品證券誕生至今,其先后經歷多次漲跌停牌,巨幅波動的藝術品證券市場令眾多投資者望而生卻,但因此而將藝術品證券化全盤否決的做法顯然是不可取的。
首先,我國的藝術品市場起步較晚,發展緩慢。歐美國家的藝術品市場較為完善,形成了以畫廊為主的一級市場和以拍賣公司為主的二級市場,而我國藝術品市場的市場結構尚不完備,交易機制不穩定,各方面均明顯落后于西方。藝術品證券化有助于彌補我國藝術品市場存在的缺陷與漏洞,進一步推動其發展。
其次,近年來,雖然我國金融市場發展較快,但公眾可選擇的投資渠道依然狹窄,大部分集中在股票、基金與房地產領域。伴隨股市萎靡不振、房地產市場動蕩及通貨膨脹壓力劇增,藝術品投資市場開始受到廣大投資者的青睞。藝術品證券化拓寬了投資渠道,為投資者提供了更加開闊的投資空間。
再次,我國公民產權與版權意識淡薄,贗品在藝術品市場肆意橫行,擾亂了藝術品市場的正常秩序,造成了大量的產權與版權糾紛。藝術品證券化有助于規范藝術品市場,促進藝術品的合理有序交易。
由以上三點必要性可以看出,我國發展藝術品證券化迫在眉睫,但目前各地文交所藝術品證券化的發展情況并不理想,其部分做法甚至與資產證券化的理論相背離。為推動藝術品證券市場的正常運行,我們可從以下幾方面進行改進。
第一,證券化標的物必須是有較高藝術價值、可產生較穩定的預期現金流的藝術品。在選擇證券化標的物時,SPV應與畫廊等藝術品經營機構合作,根據一定的標準共同指定具備高藝術價值的藝術品。另外,在篩選、甄別可證券化的藝術品時,SPV需評估藝術品可產生的預期現金流,并判斷該現金流是否具有連續性與穩定性。
第二,藝術品證券化形成的一般程序必須與資產證券化的標準步驟相一致。就資產證券化而言,首先應該組建資產池,設立特設機構,并進行證券化資產所有權轉移。在出售證券之前,證券化資產信用增級與信用評級是必不可少的。另外,SPV在支付證券化資產價款之后,還應該進行資產池管理。
第三,藝術品證券化的過程中必須要有足夠的第三方機構參與,其中包括特定目的機構或特定目的受托人、資金和資產存管機構、信用增級機構、信用評級機構。天津與深圳文交所分飾多角,使得藝術品交易平臺不客觀、不公開,擾亂了藝術品證券市場的正常秩序。只有第三方機構活躍于藝術品證券市場,才能保證資產證券化步驟的順利完成。
第四,完善藝術品證券交易機制,遏制信息不對稱情況的發生。信息不對稱不僅不利于藝術品價值的客觀評估與藝術品證券的合理定價,也會使投資者對藝術品證券的價值產生非理性預期。盲目跟風將會導致藝術品證券價格的暴漲暴跌,擾亂藝術品證券市場,損害投資者的切身利益。
第五,建立健全藝術品證券市場的監管制度,明確監管政策,實現相關文化部門、證監會與第三方機構的聯合監督。只有嚴格、公正的監管才能保證藝術品市場的參與機構各司其職,保證藝術品證券化的合理合法,保證藝術品交易信息的公開透明,進而維護投資者的切身利益。
總而言之,藝術品證券化是一種有益的金融創新,雖然目前藝術品證券市場仍然存在缺陷,但是新生事物的成長和完善都需要一定的過程,藝術品證券化不可因噎廢食。藝術品的證券化、大眾化是一種不可避免的趨勢,但在其發展過程中不可過于冒進,藝術品證券化只有在產權明晰、監管有力、制度健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才能促進文化市場與金融市場的共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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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楊勝剛 周思達:《藝術品證券化_資產泡沫還是金融創新》[J],藝術市場,2011,(5).
――引自:馬克思《資本論》
如果既不用踐踏法律,也不用冒著絞首的危險犯下任何罪行,能以低至1元/份額的投資賺得1600%的利潤,資本又會演繹出怎樣的瘋狂?
這種瘋狂目前正在天津文化藝術品交易所(下稱:天津文交所)真實上映――藝術品份額遭遇暴炒。通過天津文交所的交易系統可以看到,該所第一批上市交易的兩件繪畫作品《黃河咆哮》(20001)、《燕塞秋》(20002)每份額的價格在3月22日就已分別高達17.16元、17.07元,相比1元/份額的發行價,漲幅雙雙超過了1600%。更令人吃驚的是,天津文交所第二批上市交易的8件藝術品都呈現同一個走勢:每件藝術品3月11日上市首日的收盤價都比首發價漲了116%,之后8個交易日又皆以漲停板報收,這時每個藝術品份額價格較首發價的漲幅已經達到387%。
記者在對藝術品業內人士以及市場交易人士進行采訪和調查的過程中發現,資金并沒有對每件藝術品的真實價值進行辨別就盲目追漲,具有非常強烈的博傻性質。也就是說,只要是交易的藝術品,資金就對其進行瘋狂炒作,而不管它是否真的值這么多錢。
這種博傻的后果就是:各自價值有所不同的8件藝術品,連續多個交易日都呈現出一模一樣的漲停走勢。這種難得一見的藝術品投資“奇觀”立即在市場掀起了一股風風火火的藝術品投資熱潮,并迅速蔓延到股票市場。A股目前相關藝術品概念的股票主要有弘業股份(600128)、東方金鈺(600086),兩只股票最近一波短炒行情就始于1月中下旬,正是天津文交所第一批藝術品份額上市的時間段。至此,各類投資市場都充斥著強烈的“藝術品”概念。
然而,誕生于天津文交所的藝術品交易還是與以往傳統的藝術品交易有所不同:在天津文交所的交易軟件上,投資者不需要花上百萬、上千萬的錢去購買整件藝術品的產權,可以視自己的財力,僅僅購買藝術品的“一部分”。
“藝術品股票”面市
自古以來,藝術品就是市場的一個重要投資品種,而藝術品與證券化的接軌在中國卻是剛剛興起。目前我國藝術品交易有兩種模式,一種是以天津、深圳為代表的類證券化交易模式,另一種是以上海為代表的產權交易模式。前者把一個藝術品“分割”為等量大小的多個份額,投資者可以購買其中一定數量的份額;后者則主要是針對完整的藝術品進行產權交易。與深圳文交所只針對特定俱樂部會員開放的特點相比較,天津文交所是平民百姓相對容易就可參與的藝術品投資市場。
在天津文交所,投資者可以像買賣A股股票一樣買賣藝術品份額。這種藝術品交易方式與股票交易方式幾乎相同,都有開戶、首發申購、集合競價、每次買賣至少1手等相似的步驟;當然也在漲跌幅限制、資金托管第三方、退市機制等方面有不同的規則。其中,兩個交易市場最引人注目的不同之處在于藝術品交易采用“T+0”的交易機制,而股票采用的則是“T+1”機制。(詳見表一)。
在與股票市場極度相似的交易規則下,投資者對于自己購買的那部分藝術品的份額容易產生疑惑:“我交易的到底是藝術品,還是股票?”
通常,市場把這種產于天津文交所的新生事物稱之為“藝術品股票”,將其操作模式定義為“與股市類似的‘藝術品份額交易模式’―――把份額標的物等額拆分,拆分后按份額享有的所有權公開上市交易?!?/p>
這種“藝術品股票”面世的最大意義在于讓藝術品更貼近了普通投資者,即使你不是富翁,也能參與到藝術品的買賣,因為藝術品都被分成了不同的份額,你只需能買得起其中的幾手即可。目前在天津文交所最貴的是《黃河咆哮》,如果購買一手即100份額,加上各種交易費用,也不過2000元左右,這個價格對于普通投資者來說,并不困難。
暴利的誘惑
天津文交所沒有想到,“藝術品股票”會受到市場這么熱情的追捧,連續漲停的架勢讓該所不斷調整漲跌幅,由最初的15%下調為10%,3月22日起又調整第二批上市交易的藝術品份額漲跌幅為1%,它希望此舉能為藝術品份額的炒作降降溫。但這顯然收效甚微,第二批藝術品份額22、23日又連續“一字”漲停?!八囆g品股票”的神話仍在延續,瘋狂的暴漲依然客觀存在。
回看天津文交所的交易數據,我們發現不管用瘋狂,還是暴利,都難以形容份額的那種令人狂熱的洶涌漲勢(詳見表二:天津藝術品份額的周交易數據――3月第三周)。特別是天津文交所第一批藝術品自1月26日公開交易以來,1600%的超高暴利就像頂在其頭上的一顆巨鉆,閃亮得灼傷人眼。
由于3月份的月度數據還需等待,我們可以參考最近一周的公開交易數據。從表二中可以發現,上周交易中,盡管第一批上市的《黃河咆哮》與《燕塞秋》因漲幅過大被天津文交所停牌,但三個交易日也漲了52%的幅度;第二批共8件藝術品則復制了同一漲勢――14日開盤價和18日收盤價完全相同,周漲幅皆為100.93%。
這樣驚人的漲幅和完全復制的走勢,會不會僅僅是上周的一個特殊現象?
記者通過天津文交所的全部交易數據發現,上周的漲幅并非偶然,藝術品上市兩個多月以來整體走勢一直就令人意外的強勁。從1月26日第一批交易的兩件藝術品來看,它們在短短三十個交易日里,單位份額的價格較發行價的漲幅均超過1600%。第二批藝術品則是有過之而無不及,8件價格走勢一模一樣的藝術品除3月11日上市首日都漲了116%,之后8個交易日全部“一字”漲停。截止3月23日收盤,相較發行價1元/份額的漲幅累計達387%(詳見圖一)。
誰在賺錢
在如此火爆的天津藝術品交易市場,哪些人在賺錢?又有哪些人是風險的最大承受者?
對于絕對主體――天津文交所來說,它具有雙重屬性。在發揮“交易所”作用的同時,也成為一家中介機構,相當于A股的“交易所+券商”職能,也就等于賺取了兩份收入。
作為交易所,天津文交所可以將藝術品分成等量的多份份額,在其交易所上市發行。而不管藝術品是否發行成功,文交所都要在藝術品審核發行前收取上市費用――目前來看,是發行總價格的1%-2%。按照規定,如果發行成功,上市費由發行商支付;如果發行未成功,上市費則由藝術品持有人承擔。通過交易所公開數據,記者發現不同藝術品的上市費用有所不同,大部分畫作的上市費用為上市總金額的1%,而唯一的非畫作藝術品――天然粉鉆(41001)的上市費收取比例翻倍,達2%。天津文交所官網數據顯示,這顆天然粉鉆的上市費高達48萬元,數額十分可觀。
由于文化交易市場沒有類似A股券商的中介機構,天津文交所還承擔了“交易中介”的角色?;谔旖蛭慕凰碾娮咏灰紫到y,投資者可以進行藝術品份額交易買賣,這就需要向文交所上繳一定比例的傭金。據天津文交所官網資料顯示,交易為雙向收費,單次收取傭金的標準根據交易金額累計程度的不同,范圍大致在0.5‰-2‰。如果一位投資者交易金額累計沒有達到5000萬元,則一次完整的藝術品份額交易需要向文交所貢獻“買和賣”兩次共約4‰的傭金。從上周交易金額達11412.43萬元來看(見表二),若按雙向收取傭金的標準衡量,天津文交所上一周便可收40萬左右的傭金,隨著資金的持續流入,這種交易傭金的前景十分可觀。
對于第二個重要主體――藝術品所有權的原擁有者來說,則可以通過類似A股IPO的過程,將藝術品的部分份額推向市場,最終成為賺錢的大贏家。首先,原擁有者會委托藝術品投資公司對藝術品進行上市準備,業內人士認為在對藝術品估價環節上,一般會有所溢價。其次,待藝術品份額正式上市交易,從目前如此瘋狂的上漲勢頭來看,原持有人保留的份額少則翻了四倍,多則已經翻了16倍以上。
我們還注意到,藝術品上市離不開一個關鍵人物――藝術品投資公司,它起到承銷商的作用。從天津文交所公布的10份藝術品發行說明書來看,所有藝術品均由天津華贊文化藝術品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天津華贊)承銷。以天然粉鉆的發行說明書為例,記者僅僅找到天津華贊作為發行商的公司名稱介紹,完全沒有找到該公司的聯系方式和更進一步的詳細介紹。一切成謎,但一切并不影響天津華贊賺取發行費用。
普通投資者位于整個投資鏈條的最末端,雖然可以參與藝術品投資,就目前來看也確實是有利可圖。但這種博傻游戲的最后一棒究竟會掉在誰手中?以證券投資的長期經驗和規律來看,大部分“散戶”難逃被套的厄運。業內人士表示,藝術品雖然漲得兇,如果哪天跌下來也是很可怕的,參與里面的普通投資者要注意見好就收,謹防下跌風險。
炒的是什么
藝術品交易的暴利吸引了更多的人投身于“藝術品股票”投資的洪流,然而許多人奮不顧身的同時,卻忘記了洪流的途中可能有深深漩渦,盡頭又是否會是千尺懸崖?
雖然交易規則與股票市場幾乎一模一樣,但藝術品與上市公司有著本質的區別。深圳一家私募基金公司的研究總監石先生告訴記者:“用于交易的藝術品并不能像上市公司股票那樣分紅給投資者,畢竟藝術品不能生產利潤?!蔽覀兺顿YA股市場,一個普遍的投資邏輯是看公司未來業績的成長性,而藝術品沒有生產經營活動,不能生產商品獲取利潤,那么藝術品投資炒的是什么?市場人士普遍認為,在價格大幅偏離真實價值的背景下,藝術品投資更多的是一種資金的博弈。
深圳一位私募基金經理蔡先生分析:“這其實還是擊鼓傳花的游戲。藝術品投資當然有一定的投資屬性,關鍵是價格和價值之間是否成一定的比例。比如同樣一幅畫,拿到拍賣市場上,到底是值多少錢,那么它分割成每個份額后,應該總市值大致接近這樣的拍賣成交價。如果大幅偏離,那說明參與的資金更多的是在進行博弈,尋求流動性差價,因為分割成份額后,就制造了一種尋求流動性差價和炒作交易的可能?!?/p>
石先生也表示,“天津交易市場的藝術品炒作本來就不是理性的,現在就是博弈,是一種籌碼游戲。博弈某種程度上也可以說就是賭,但目前還不能預測到底會瘋狂到什么程度?!?/p>
“負利率背景下,流動性過剩造成了藝術品市場的暴漲暴利,預計未來會有暴跌的行情。這有點像郁金香的故事。當市場非理性情緒占據了市場主導之后,對風險過度追求的偏好等價變成了一場游戲?!比A林證券研究中心副主任胡宇表示贊同前兩者的看法。他還分析:“同樣是資產,藝術品的估值其實很簡單,但由于將資產證券化之后,就可能放大了藝術品的風險,同樣也制造了一些新的所謂稀缺性。但其實,這種資產證券化的游戲已經不是新游戲。如果將這種暴利的游戲放大,就可能造成擊鼓傳花的效果?!?/p>
顯然,業內人士一致認為,這種藝術品證券化的炒作非常不理性,價格已經大大偏離藝術品本身的價值,炒的的過程幾乎完全就是一個資金的博傻過程,只是不知誰會接到最后一棒。
疑慮重重
作為金融創新的一個代表,天津文交所給予了普通投資者一個全新的藝術品交易平臺。新投資品種的誕生通常都伴隨著初期暴利的出現,但也潛藏了許多值得警惕、商榷的不足之處,這需要時間來慢慢完善。就目前的天津文交所藝術品交易來看,確有幾處值得共同探討。
疑慮1:藝術品定價機制
記者發現,在繪畫類藝術品發行說明書中,畫作并沒有被權威機構估值,最后的發行總金額由原持有者和作為發行商的天津華贊共同商議。這個總金額其實就是藝術品上市的首次估價,沒有一個權威機構對畫作進行準確估值,那么這個發行總價是否合理?同時,發行說明書對畫作本身的解釋也僅僅寥寥數頁,更沒有對相關的繪畫行業情況進行一個大概的同比對照。
以《燕塞秋》為例,其發行說明書沒有顯示相關權威機構的一個估價情況,而僅僅是原持有人和承銷商機構商議發行總價格為500萬元。這樣的估價受到投資者的懷疑:如果是有權威機構對畫作進行了估價,應該把它放到發行說明書中,給投資者一個具體的參考標準;而如果沒有權威機構估價,那這個價格是誰估的,它合理嗎?《黃河咆哮》、《滄海浪涌》等畫作也發生了與《燕塞秋》一樣的估值信息缺失情況。
天津文交所的藝術品份額交易已經進行了近3個月,藝術品發行時首次估價的合理性、準確性受到市場質疑。到底是誰給繪畫類藝術品估了價,這個價格客觀不客觀?目前也無處得知。
疑慮2:天津華贊的身份及資歷
天津華贊全稱“天津華贊文化藝術品投資有限公司”,它被關注,主要因為身份成謎。該公司負責了目前以“份額”上市交易的全部10件藝術品的發行工作。但在藝術品的發行說明書中,沒有看到天津華贊的詳細介紹和聯系方式。記者在網上搜索的結果只顯示天津華贊也許是一家私營民企,規模約在21-50人,而注冊資金、成立年份等消息全部空白。信息的不透明,讓市場對天津華贊的資歷資格也產生了質疑。
疑慮3:發行說明書的過于簡單
在天津文交所以份額方式上市的10件藝術品,其發行說明書都極為簡單。如果說交易模式模擬了股票市場,但藝術品的發行說明書在嚴謹程度、信息披露的透明程度等方面,遠遠不及IPO的招股說明書。
10件藝術品的承銷商都是天津華贊,這讓許多民間投資者笑談:“難怪發行說明書這么簡單,一家承銷商三個月內10件藝術品的上市業務,確實沒有時間來籌備更完善的資料供市場參考?!?/p>
疑慮4:原始份額是否限制流通
發行說明書顯示了藝術品原持有者保留了多少份額(大約都在10%-20%的份額),卻沒有顯示這部分“大股東的原始份額”有無限制流通。但記者從交易軟件上看到,10個藝術品的流通份額與全部份額的數量都完全一致。既然發行說明書沒有限制流通的文字,交易軟件上也顯示流通份額與全部份額數量一致,那么投資者就會認為這部分原持有者的原始份額在上市首日就可自由流通。
記者接通天津文交所咨詢電話后,對方告訴記者:“藝術品原持有者所保留的原始份額在藝術品上市后,過180天才可以在交易所買賣?!睂Ψ竭€表示,這個交易規則可以在天津文交所官網上找到。
誠然,我們也許可以花費長時間的精力在信息海量的天津文交所官網上找到想找的信息,可是這么一條重要信息不能在發行說明書中找到,在交易軟件上卻得到相反的信息,一定程度上也體現出藝術品份額交易上市的“匆忙”。有投資者表示,“當然我無意容忍目前交易所這個平臺現存的種種弊端,我是希望它能逐步規范起來。”
疑慮5:投資門檻的提高
一些打算加入“藝術品股票”投資的民眾突然發現,天津文交所將開戶的門檻由原來的5萬提高到50萬元。也就是說,開通交易賬戶,投資者需要到招商銀行開一張金葵花卡,并存入50萬元,才能獲取“藝術品股票”的交易賬戶。
那么這到底是招商銀行的規定,還是天津文交所的突然調整?記者致電招商銀行總行期貨結算部總經理胥繼鋒,他表示“由五萬提高到五十萬的事情,是天津文交所的決定”,招行只按照規定執行。對此,有些投資者又迷惑了:如果我找人借錢先湊滿50萬元開個交易賬戶,是不是不久后可以再取出來,這個規定的意義到底有多大?天津文交所官網“如何開戶”版面中,也找不到相關50萬的信息。
疑慮6:規則變動的隨意性太大
短短兩個多月的交易日,漲跌幅三次調整、開戶門檻提高十倍、推出新的交易品種“單有藝術品”等層出不窮的“新招”著實讓人眼花繚亂。不少投資者反映,很多規則不僅解釋不夠詳盡,頻繁的變動更讓他們無所適從。
那么,哪個機構可以監管天津文交所的一舉一動,使其更為規范?查閱其官網資料,沒有詳細說明誰是天津文交所的監管機構,僅僅有“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批準發起設立,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的描述字樣。誰也搞不清楚,把藝術品以股票方式發行,這種結合兩種投資品種特點的天津文交所到底歸誰監管?
叫停之憂
天津文交所藝術品份額的瘋漲,讓很多人都產生了“為什么”的疑惑,并提出了質疑“這樣的投資品種能不能長久生存?”市場人士表示,供給成為藝術品市場最大的問題,只有擴大市場的供給面,才有可能為炒作降溫;現在“藝術品股票”還在嘗試階段,未來如果經過調整還不能健康發展,也有可能被喊停。
對于大漲原因,深圳某私募研究總監石先生分析:“藝術品近期漲這么好,關鍵還在于天津文交所的交易品種太少。目前的10個藝術品市值有限,而投資者還在不斷開戶,后續資金將持續流入藝術品市場。過量資金追捧有限市值的藝術品,暴炒是必然?!?/p>
也有網民投資者表示,“定價要看是在什么平臺上定價,比如大宗商品的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價格就不一樣。就拿藝術品來說,每個人的估價也會有所不同。天津文交所的價格交易體系與傳統的畫廊等藝術品買賣市場不一樣,它摻雜了更多的投機、心理預期等因素,出現這樣的價格波動也可以理解?!?/p>
對于藝術品份額交易的未來,石先生表示可能難以做得像股票市場一樣大。他說:“A股最早是四只股票,當時也有暴炒情況,但隨著股票市場的擴容,市場已經相對規范化。股市是個大市場,但藝術品做得那么大的可能性很小。如果有幾千、幾萬件藝術品上市,我看就炒不起來?!?/p>
現在也有很多投資者擔心:“天津文交所的藝術品份額交易可能只是嘗試,如果做不好,是不是隨時可能停掉?”目前也有跡象顯示天津文交所有意暫緩以份額方式發行藝術品,在推出兩批次“上市藝術品”之后,該所3月22日推出了第一批“單有藝術品”的交易品種。據了解,“單有藝術品”與“上市藝術品”交易模式最大的不同,在于前者將藝術品作為一個完整的個體,由單一投資者購買;后者則把藝術品分割成多份份額后,由不同投資人共同購買。
天津文交所把新的六件藝術品以“單有藝術品”身份,而沒有以“上市藝術品”來發行,讓不少人心里打起了鼓:藝術品的份額交易,是不是真有停止的可能?
關鍵詞: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規制
文章編號:1003-4625(2011)12-0027-04 中圖分類號:F830.45 文獻標識碼:A
2010年國務院聯合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等九部委下發《關于金融支持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提出要加大金融業支持文化產業的力度,推動文化產業與金融業的對接,進一步改進和提升對我國文化產業的金融服務。在鼓勵金融業積極創新以推動文化產業發展的國家政策指導下,我國大量金融資本涌人文化產業領域進行投資,文化與金融資本開始對接,市場上出現了藝術品金融資本化的創新,其中最引人矚目的就是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模式的產生。然而,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這種全新的交易模式產生后,各種問題如交易風險如何防范、投資人的關系如何處理等紛至沓來,組織份額化交易的文化藝術品交易所也不斷暴露出制度設計和管制方面的不足與弊端,種種問題急需得到妥善解決。因此,盡快研究和出臺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的規制對策,才能使在我國出現的這種藝術品份額化交易創新能夠走得更安全、更遠。
一、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的產生及法律規制的必要性
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是指將法律允許上市交易的文化藝術品,經過鑒定與價值評估后,以虛擬的若干份額方式進行等額拆分,拆分后按份額享有的所有權以類似于股票交易系統的方式進行公開上市交易。2009年我國首家組織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并為文化藝術品份額集中交易提供場所、設施和相關信息的文化藝術品交易所――天津文化藝術品交易所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批準依法設立。根據《天津文化藝術品交易所暫行規則》第6條規定,天津文化藝術品交易所的職責是為藝術品份額的集中交易提供平臺、設施,履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職責,監督管理市場行為,維護市場公開、公平、公正;本所對藝術品權屬、真偽、品質等均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隨后這種模式的文化藝術品交易所在各地紛紛組建,根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1年6月,國內陸續開業的文化產權交易所、文化藝術品交易所已有15家,正在籌備階段的有5家,還有更多文化藝術品交易所的成立在計劃中。
文化藝術品交易所提供的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為實現文化藝術品市場與金融資本市場的有機結合提供了全新方式,大大便利了金融資本進入文化市場,也為文化藝術品價格形成提供了發現機制?!?011年1月26日,天津山水畫家白庚延的作品《黃河西來決昆侖咆哮萬里觸龍門》(簡稱《黃河咆哮》)與《燕塞秋》在天津文化藝術品交易所正式上市,其中《黃河咆哮》上市總價600萬元,《燕塞秋》上市總價為500萬元。這兩件藝術品份額均以1元/份的價格進行申購,開盤當天便漲至2.16元/份。截至2月25日收盤,《黃河咆哮》報收6.21元,月漲621%,市值從600萬元達到3726萬元;而《燕塞秋》報收5.75元,月漲575%,市值從500萬元漲到了2875萬元。漲幅讓人瞠目結舌?!倍旖蛭幕囆g品交易所也一度成了全國投資者、金融與藝術機構,以及各種媒體關注的焦點和熱點,掀起了藝術品投資熱潮。這對于解決我國民族地區文化產業的發展不夠充分、節奏較緩等問題,無疑是一支強心劑。
然而,在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迅速發展、市場日益火爆的同時,各個文化藝術品交易所的體制漏洞、交易風險、透明度不足等各種問題紛至沓來,天津文化藝術品交易所也因為負面新聞不斷,合法性、公平性遭到公眾質疑,被各種批評的聲音推到風口浪尖而一度陷入停滯,到2011年6月才逐步恢復正常營業。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是我國首創的金融資本進入文化市場的交易模式,作為新生事物,難免出現各種新問題急需規范:比如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之后,如何理順各個投資人之間的關系;文化藝術品的保管、展示等收益處分權如何行使;交易中的風險包括藝術品的真偽、滅失等如何承擔;藝術品的鑒定、評估如何客觀公正地完成等問題至今沒有明確的規范,各地文化藝術品交易所都自行制定自己的交易規則,許多做法大相徑庭。各地文化藝術品交易所也都是由地方政府批準設立,由地方政府部門監管,缺乏統一的設立標準、運行制度、監管辦法和監管主體,這些都勢必嚴重影響文化藝術品交易所的正常發展和文化藝術品份額交易市場的交易安全。如何對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這一金融與文化結合的獨特模式進行規制,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急迫課題。
二、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法律規制的路徑選擇
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模式的出現是在金融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背景下出現的,根據《天津文化藝術品交易所暫行規則》第4條規定,藝術品份額交易模式是指將份額標的物等額拆分,拆分后按份額享有的所有權公開上市交易的方式。份額標的物指在本所上市交易的同一份額代碼所指向的藝術品或藝術品組合。份額交易模式的核心在于將標的物的權利拆分成若干等份份額進行銷售,份額買受人可對所持份額再行轉讓,各份額持有人之間形成對份額標的物的共享權益的關系。那么,以何種法律、何種方式來規制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這需要確定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的法律性質。對此在實踐中形成了以下幾種觀點:
(一)以《物權法》共有規則來調整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及其不足
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的標的物一般包括書畫雕塑類、玉器珠寶類、金屬器類、陶瓷類、著作財產權類等其他允許交易的藝術品,這些標的物大多是有形的動產,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的實質是把標的物的權利拆分成若干等份的份額進行銷售,投資人按照自己購買的份額享有權利,在許多人看來這正好符合《物權法》對按份共有的規定。按份共有,又稱“分別共有”,指數人按應有份額(部分)對同一項財產共同享有權利、分擔義務的共有?!段餀喾ā返?4條規定,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按份共有中,各個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依據其不同的份額確定,這也符合份額化交易的結果,如果交易的標的物是著作財產權,各個投資人也可以對標的物形成準共有。目前許多文化藝術品交易所就是根據共有規則來處理投資人之間的關系,《天津文化藝術品交易所暫行規則》第16條規定,投資人按本規則規定享有份額交易權,購買并持有份額即成為該份額標的物的共有人。共有人應遵守本所共有人公約,依其所購買的份額與其他共有人按份共有份額標的物,
對份額標的物享有相應份額的所有權,承擔相應的風險和責任。鄭州文化藝術品交易所也制定了文化藝術品共有人公約,規定按鄭州文化藝術品交易所制訂的規則保留份額的持有人或購買并持有份額的投資人會員是該文化藝術品的共有人。
從本質上講,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的對象是文化藝術品之上的物權等財產性權利,可以形成共有。然而,按照傳統民法按份共有規則來處理、規范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后各投資人之間的關系,顯得力不從心。第一,根據《物權法》第96條規定,共有人按照約定管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權利和義務。《物權法》第97條規定,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后的共有人,可能成百上千,就管理共有財產達成一致幾乎不可能,而各共有人都行使管理文化藝術品的權利和義務,則在實踐中無法實現;處分文化藝術品或作重大修繕的,應當召開大會經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則成本過高,共有人之間另行約定,則在操作上也因人數過多難以達成一致。第二,傳統按份共有中,共有人當然享有優先購買權;《物權法》第101條規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但文化藝術品份額持有人轉讓自己的份額時,其他持有人如果都行使優先購買權,則難以處理。第三,傳統共有關系是一種私人關系,其內部共有無需對外公開,而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過程中,份額的銷售、轉讓等對社會公眾公開,《天津文化藝術品交易所暫行規則》第九章還專門規定了信息披露,其第77條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是指藝術品持有人、發售商以及相關機構等在份額發售、承銷、上市交易過程中承擔信息披露義務的相關機構和個人。第78條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應根據本所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第79條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應保證信息披露時間的及時性和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在實踐中,雖然各個文化藝術品交易所都按照共有制度制定份額化交易過程中份額持有人之間的關系規則,但考慮到共有人過多,在行使共有權上無法操作,都要求持有人將共有物的保存、改良、維護、投保等權利行使授權文化藝術品交易所,如《鄭州文化藝術品交易所文化藝術品共有人公約》就規定,共有人取得文化藝術品份額的同時,視為同意授權本所全權代表共有人對標的物進行維護、修復、投保、展示等。這正是看到以傳統共有關系處理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的不足,其根本原因在于份額化交易是資本市場、金融體系催生的時代產物,傳統民法已鞭長莫及。但如果有份額持有人不愿授權文化藝術品交易所行使份額共有權,如何處理?如果強制投資人購買文化藝術品份額時,必須授權文化藝術品交易所行使份額共有權,則又有侵權之嫌。
(二)以《證券法》的相關規則來調整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及其不足
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在各個地方試點運行后,一些調研部門指出,通常的文化藝術品交易指的是物權轉讓,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方式雖然以藝術品為標的物,但更多的是考慮藝術品投資增值的金融特性,具有標準化拆分、公開發行和連續易等明顯的證券化交易特征,不屬于文化產權交易范疇,應參照適用《證券法》及其相關規范。
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是將藝術品以虛擬的若干份額方式進行等額拆分,拆分后投資人按份額享有的權益以類似證券交易系統的形式進行公開交易,交易轉讓以證券化的方式完成,并不涉及標的物實物的交付,與一般動產轉讓需交付標的物不同,具有證券化交易的鮮明特征。天津文化藝術品交易所制定的交易暫行規則,也仿照我國《證券法》的立法結構制定了總則、藝術品份額發售、藝術品份額交易、登記結算等規則。但筆者認為,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中的份額發行、轉讓不同于《證券法》所指“證券”的發行、交易活動。我國《證券法》第2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股票、公司債券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的發行和交易,適用本法。而股票是股權憑證,股權是股東向公司出資而具有股東身份的人享有的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反映的是股東與公司之間以及股東之間的關系;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公司債券是公司債的表現形式,基于公司債券的發行,在債券的持有人和發行人之間形成了以還本付息為內容的債權債務法律關系。因此,股票、公司債券反映的是投資人與公司兩種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而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的標的是文化藝術品之上的權利,反應的是人對物的支配關系,兩者之間的區分涇渭分明,并不能用《證券法》的規則來處理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中發生的法律關系。比如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發行人為股份公司,發行人需要符合《公司法》、《證券法》規定的條件,并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準;但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中的份額發售,出賣人為文化藝術品的合法有權處分人,其可以委托文化藝術品交易所代為發售,但發售的收益由出賣人享有,只要文化藝術品為法律允許交易的標的物,以份額化交易方式出賣文化藝術品并不需要經過國務院相關機構批準。再比如,《證券法》所指的信息披露,是要求上市公司對經營和財務重大信息進行披露,但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中的出賣人卻并無經營和財務信息可以披露。
許多文化藝術品交易所在發售藝術品份額時,要求由不超過200人的特定對象認購,形成按份共有。設置200人門檻,正是為了規避《證券法》第10條關于公開發行證券的規定。但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并不必要設置這個約束,它與《證券法》并無必然聯系,至少在國務院依法作出認定之前,不能適用《證券法》的規定。
(三)借鑒資產證券化的相關規范來調整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及其不足
有人提出,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能否借鑒國外資產證券化的相關規范進行立法規制?資產證券化是以特定資產組合或特定現金流為支持,發行可交易證券的一種融資形式。傳統的證券發行是以企業發行股票、債券為基礎,而資產證券化則是以特定的資產為基礎發行證券。其中不動產證券化與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頗為類似,但又不同。不動產證券化指通過某種組織性活動(如信托),將直接投資不動產轉變為間接投資證券化的過程,是將不動產物權轉換為可以流通的小額債權或股權;不動產證券化中證券化發起人應于不動產原權利人處取得權利后,方可進行資產組合。而后,發起人還要將該權利組合轉讓給特殊目的公司或有限合伙甚至信托機構,最后由特殊目的公司、有限合伙或信托機構作為
權利主體發行證券于投資者,投資者取得債權或股權證券。不動產證券化過程中,可能經過數次權利主體的變化,而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的投資人取得的是類似物權的權利,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的出售人是文化藝術品份額的合法處分人,它與不動產證券化在許多法律關系上有本質上區別。
綜上所述,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目前缺乏可以適用的專門法律規范,其作為一種金融資本進入文化產業的路徑創新,必須在傳統立法基礎上,進行創造性的專門立法,才能適應規范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的需要。
三、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法律規制的內容
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的法律規制,需要在傳統立法的基礎上,針對新出現的問題進行專門立法,立法層次上可先出臺行政法規或者多部門聯合規章,形成多部門法律法規共同規范的局面。
(一)以專門立法建立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基本法律規制體系
第一,建立文化藝術品的鑒定和評估制度。目前行業通用的鑒定、評估程序和規則尚未建立,當前藝術品市場魚目混珠,嚴重危害交易安全,文化藝術品交易所一方面做著推介、銷售藝術品的宣傳,組織影響著藝術品的鑒定和評估,卻又不承擔任何責任,對欠缺相關知識的投資人不利。為了規范文化藝術品交易所的行為,應該建立客觀中立的第三方鑒定和評估機制,鑒定和評估機構既可以由交易的當事人自己選擇,也可以由交易當事人委托文化藝術品交易所選擇確定;要建立鑒定和評估人員、機構的責任制度,區分人為風險和正常的市場交易風險,只有正常的市場交易風險可以由投資者承擔。
第二,規范文化藝術品份額持有人之間的關系。文化藝術品份額持有人之間在本質上屬于共有文化藝術品的關系,可以改造傳統民法的共有規則,成立由文化藝術品份額持有人組成的持有人會員大會,按照持有的份額比例在會員大會上行使表決權,由會員大會形成的多數人決議決定文化藝術品的保管、收益、處分、投保等權利行使問題,會員大會也可以決議將上述權利委托文化藝術品交易所代為行使。同時為了避免多數人決議損失少數投資人的利益,對于決議持反對意見的份額持有人,可以以市場價格要求其他持有人收購其份額。
第三,建立文化藝術品份額的轉讓機制,文化藝術品份額的轉讓不同于傳統物權轉讓,是一種證券化的權利轉讓,要針對此建立交易規則。比如,要建立份額交易的流通性保障規則,對于份額交易的無效處理,一般不宜適用相互返還、恢復原狀等責任。
第四,建立文化藝術品交易所的運行規范。目前文化藝術品交易所既提供交易服務,有時又參與交易,在份額化交易中有多重身份,但無論如何其不能自己監督自己。文化藝術品交易所的運行規范包括文化藝術品交易所在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中的地位、職責、權利義務等,要規定文化藝術品交易所的設立條件、組織機構、高管任職資格等。
第五,建立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的監管體系,明確統一的監管主體和監管內容、監管手段、監管責任。文化藝術品份額化交易作為金融領域的創新,建議由金融業監管部門聯合文化業監管部門共同監管。
(二)以傳統法律解決交易相關問題
持有人與投資人之間是一種買賣合同關系,對于正常交易中的糾紛,比如交易標的物出現權利瑕疵、在交易過程中滅失、交易涉嫌違法、交易標的不能等情況的處理、可以由《合同法》、《文物法》來解決并進行規范,但考慮到交易效率問題,處理效力應僅及于發生糾紛時的份額持有人,比如正在交易的標的物因被認定違法流通導致交易絕對無效,但對于發生過的交易已不能要求相互返還。文化藝術品交易和保管期間的損壞、遺失、評估價值差異等無法在投資人之間合理分擔的損失,要通過保險予以解決,保險合同的簽訂、履行要由《保險法》規范。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