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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相關概念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指的是國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通過行政手段籌集到的社會保險資金收入來安排支出的一種特定預算,它是由政府相關部門編制的用來反映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規模、結構分布和盈虧狀況的預算,是社會保障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建立社會保障預算的基礎。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通過對社會保險基金籌集和使用實行預算管理,增強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使我國的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得到強化,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性、完整性得到提升,社會保險基金的效益得到提高,保證我國的社會保險制度得到可持續發展。
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編制缺乏科學性、合理性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編報的科學性、合理性有待增強,在編制社會保險基金收入預算草案時,充分考慮地區上年度基金預算的執行情況、本年度的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和社會保險事業發展的規劃、以及財政補助水平等因素。編制社會保險基金支出預算草案時,按照規定的支出范圍、項目和標準進行測算,考慮近年基金支出變化趨勢,綜合分析人員、政策等影響支出變動因素,嚴格執行各項社會保險待遇規定,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政策落實,不得隨意提高支付標準、擴大支出范圍。而在我國,部分地區社會保險基金收入預算偏低,支出預算偏高,社會保險基金支出增幅遠高于收入增幅,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計劃性和約束力。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編報時間應再提前,財政部數據顯示,各地社會保險基金預算上報時間與2010年比較提前了3個月,全國社會保險基金預算上報國務院時間提前了5個月。雖然相比以前,大幅提前了編報時間,但仍需為了做好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編制工作而不斷努力,適當提前編報時間。
(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相關法律法規體系不健全
在美國,要依據1921年預算與會計法、混合預算調節法等20多部法律來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在日本,為了確保預算編制的嚴肅性,做到各項社會保險制度的實行有法可依,他們也制定了許多相關的社會保險制度法律法規。而在我國,現有的關于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制度多以“條例”、“決定”、“暫行規定”、“辦法”、“意見”等文件形式出現,立法層次低,權威性不夠,而且分布零散混亂,存在立法空白。[1]社會保險法最近才正式出臺,社會救助法與社會福利法尚未列入立法議程,以社會保險法、社會福利法、社會救助法等為框架的社會保障法律體系至今還未得以確立。社會保險法對試行的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編制和執行還缺乏應有的法律約束力,各類相關法與法規之間缺乏照應和關聯,立法層次不高,法律體系不健全,缺乏統一的政策指導和法律、制度規定,必然使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的法律效力大打折扣。
(三)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缺乏科學性、規范性
我國社會保險制度有著特殊性。從基金統籌層次看,基本養老保險有超過半數省實現了省級統籌,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有部分地區實行市地級統籌,多數實行縣級統籌。目前我國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主要社會保險品種的統籌層次偏低,而社會保險基金又是按照統籌地區來實施管理,這種管理是分散狀態下監管,常常出現地方利益至上的情況,導致非法挪用、擠占保險金等違法犯罪的行為。而社會保險統籌層次低導致了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科學性和規范性的降低。
(四)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執行和監管力度不夠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一旦通過公布后,要把計劃目標變成現實,必須做好預算的執行工作。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監管的工作具有復雜性和嚴謹性的特點,要確保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安全運作,單靠杜會保險管理機構自身的力量是不夠的,其他機構也應對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監管工作負責,諸如國家行政監管機構或者那些專職監督部門,尤其是財政和勞動保障監管部門要對基金收支情況和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了解、監督和檢查,并把掌握的情況向同級政府做出報告,為政府進行宏觀調控提供依據,使基金收支平衡并確保其安全完整。而我國在進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執行和監管工作時,明顯力度不夠,出現一些不按預算行事的情況,導致基金收支不平衡。
三、解決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問題的對策
(一)提高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編制水平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是根據國家社會保險和預算管理法規建立,反映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的年度計劃,體現了社會保險事業發展的規模和方向。而完善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編制與管理,有利于全面掌握基金收支運行情況,增強社會保險管理的科學性和規范性,對于完善包括公共財政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運營預算和和社會保障預算在內的政府預算體系具有重要意義。[2]因此,針對我國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編制存在的問題,我們不能回避,要積極應對,找出解決對策。在綜合考慮上年度基金預算執行情況,本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等因素的基礎上,對預算的編制項目分別進行測算,提高預算編制的準確性。
(二)完善我國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
社會保障立法滯后必然導致社會保障資金管理的立法滯后,雖然我國已出臺社會保險法,但社會保障法律體系還不健全,應該加快社會救助法、社會福利法等的出臺,完善社會保障法體系,給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管理提供良好的法律平臺。[3]同時,更應提高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立法層次,盡快制定社會保險預算條例,修改預算法,增加有關社會保險預算的條款,明確規定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有關內容和編制程序,使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編制、執行等有法可依,實現規范管理。
(三)提高社會保險統籌層次
社會保險具有互濟功能,在各險種之間、各地區之間,應該相互支持,風險共擔,2010年試編社會保險基金預算以來,由統籌級次的地方政府批準,財政部只有建議權而沒有決定權的情況,不符合我國預算的編制原則。因此,要改變這種情況,應按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盡快提高社會保險統籌層次?;攫B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幾項社會保險基金也逐步實現省級統籌,從提高基金的統籌層次方面提高基金預算的科學性和規范性。[4]
(四)強化對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執行和監管
做好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執行工作,要求各級社會保險的經辦機構和人員定期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和檢查,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執行情況和問題,發現問題要及時研究對策和措施。上級社會保險管理和經辦機構、財政部門、審計部門都應對相關的社會保險管理和經辦機構的基金收支結存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應當依法處理,并公開處理結果,提高監督檢查的公開性和透明度,使基金預算管理更加規范和透明。
2010年《國務院關于試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意見》(國發[2010]2號)正式頒布實施起,我國在全國范圍內建立了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制度。雖然這一制度還不成熟,存在一些問題,但這是社會保險領域的重大制度建設,是社會保險事業發展的必然要求,是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重大舉措,是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客觀需要。加強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管理,對進一步規范政府行政行為,提高行政效率,推進基金管理公開透明,促進社會保險事業的健康穩定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所以,針對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存在的問題,我們要迎難而上,積極尋求解決對策,力求通過一系列措施,有效提高社會保險基金規范化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1]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 完善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法律問題研究[J]. 研究報告.2011(5)
[2]徐暢.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不得隨意調整[N]. 中國證券報,2010—01—07A06
[3]海濤.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制度迎來元年[N].中國財經報,2010—01—26002
引言
與西方國家相比,我國的社會保險金制度起步較晚,還沒有形成一個相對完整的體系。但是,自從2013年我國人大會議通過了社會保險基金的草案以來,我國的社會保險資金制度得到了飛速發展,并意味著我國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提升到了一個新高度。社會保險基金預算不僅是政府工作預算中的一部分,也是為社會保險的按時發放提供了重要的保證。由此可見,社會保險基金制度是否合理,不但關系到了政府的工作效率,更關系到了我國每一個參保公民的切身利益。
一、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含義
所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指得是國家以相關法律法規作為標準,對用行政手段籌集到的社會保障基金,進行支出安排的一種預算活動。它可以對社會保障基金數量的多少,以及該基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全面且客觀的反映。社會保險基金預算不僅是社會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為社會保障提供了基礎。我國政府在對社會保險基金進行預算的過程中,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的理念為基本原則。并且對社會保險基金的預算進行有效管管理,可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進而為我國社會保險制度的持續發展奠定基礎。
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缺乏必要的合理性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的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過于隨意化,缺乏必要的科學性和合理性。政府在對社會保險基金預算進行制定的過程中,應該對本地區上半年的社會保險基金執行情況有所了解,并要對本地區的一些特殊經濟因素,以及地域因素予以足夠的考慮,不能盲目的對社會保險基金預算進行制定。另外,在編寫的過程中還要對超出預案的情況進行考慮,并根據不同的超出范圍,制定不同的預算標準。但是由于受到經濟因素的影響,尤其是一些經濟條件比較落后的地區,經濟發展的不確定性,使得社會保障基金的收入和支出之間存在著不對等的情況,這也從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我國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的權威性和計劃性。
(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
美??政府為了提高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在對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進行制定的過程中,參考了以憲法為主的20余部法律。日本政府在對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進行制定的過程中,為了保證這項制度的有效實施,也制定了很多法律法規,其中有些法律還是為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進行的專業性立法。但是,從我們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對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的立法工作還很不完善,現有的法律條文也是以“法律法規”以及“暫行條文”為主。不僅缺乏明確的相關法律,而且在立法的層次以及立法的權威性方面都存在著較大的不足。不僅如此,在我國現有的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的相關法規中,有些規定和條文還存在著一定的沖突性,這給我國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的執行帶來了很大的負面影響。
三、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優化路徑研究
(一)確保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的合理性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是社會主義保險事業和發展方向的重要保障。完善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政府在對社會保險管理過程中的有序性、合理性和科學性。此外,對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進行完善,還可以使政府對該地區的財政財政管理制度進行全面化的了解,進而制定出適合該地區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因此,從某種程度上講對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進行完善,也為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為了確保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的合理性,政府在對進行相關預算時,不僅要根據以往的管理經驗,還要積極聽取相關經濟管理專家的意見,并對這些意見進行討論。對于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制定和實行過程中的一些不合理現象,要進行及時的改正。在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制定的過程中,政府還要勇于對一些錯誤的管理制度進行改革,只有這樣才能確保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的合理性、科學性。
(二)完善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的相關法律建設
關鍵詞: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優化路徑
與西方國家相比,我國的社會保險金制度起步較晚,還沒有形成一個相對完整的體系。但是,自從2013年我國人大會議通過了社會保險基金的草案以來,我國的社會保險資金制度得到了飛速發展,并意味著我國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提升到了一個新高度。社會保險基金預算不僅是政府工作預算中的一部分,也是為社會保險的按時發放提供了重要的保證。由此可見,社會保險基金制度是否合理,不但關系到了政府的工作效率,更關系到了我國每一個參保公民的切身利益。
一、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含義
所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指得是國家以相關法律法規作為標準,對用行政手段籌集到的社會保障基金,進行支出安排的一種預算活動。它可以對社會保障基金數量的多少,以及該基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全面且客觀的反映。社會保險基金預算不僅是社會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為社會保障提供了基礎。我國政府在對社會保險基金進行預算的過程中,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的理念為基本原則。并且對社會保險基金的預算進行有效管管理,可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進而為我國社會保險制度的持續發展奠定基礎。
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缺乏必要的合理性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的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過于隨意化,缺乏必要的科學性和合理性。政府在對社會保險基金預算進行制定的過程中,應該對本地區上半年的社會保險基金執行情況有所了解,并要對本地區的一些特殊經濟因素,以及地域因素予以足夠的考慮,不能盲目的對社會保險基金預算進行制定。另外,在編寫的過程中還要對超出預案的情況進行考慮,并根據不同的超出范圍,制定不同的預算標準。但是由于受到經濟因素的影響,尤其是一些經濟條件比較落后的地區,經濟發展的不確定性,使得社會保障基金的收入和支出之間存在著不對等的情況,這也從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我國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的權威性和計劃性。
(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
美國政府為了提高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在對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進行制定的過程中,參考了以憲法為主的20余部法律。日本政府在對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進行制定的過程中,為了保證這項制度的有效實施,也制定了很多法律法規,其中有些法律還是為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進行的專業性立法。但是,從我們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對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的立法工作還很不完善,現有的法律條文也是以“法律法規”以及“暫行條文”為主。不僅缺乏明確的相關法律,而且在立法的層次以及立法的權威性方面都存在著較大的不足。不僅如此,在我國現有的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的相關法規中,有些規定和條文還存在著一定的沖突性,這給我國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的執行帶來了很大的負面影響。
三、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優化路徑研究
(一)確保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的合理性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是社會主義保險事業和發展方向的重要保障。完善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政府在對社會保險管理過程中的有序性、合理性和科學性。此外,對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進行完善,還可以使政府對該地區的財政財政管理制度進行全面化的了解,進而制定出適合該地區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因此,從某種程度上講對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進行完善,也為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為了確保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的合理性,政府在對進行相關預算時,不僅要根據以往的管理經驗,還要積極聽取相關經濟管理專家的意見,并對這些意見進行討論。對于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制定和實行過程中的一些不合理現象,要進行及時的改正。在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制定的過程中,政府還要勇于對一些錯誤的管理制度進行改革,只有這樣才能確保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的合理性、科學性。
(二)完善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的相關法律建設
現階段我國社會保障管理的滯后性,很大程度上是由社會立法的滯后性造成的。雖然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已經實施了很長一段時間,但是從社會的反響上看,并沒有取得預期的效果。由此可見,完善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的相關法律建設,對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實施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我國政府應該提高關于社會保障基金預算立法的等級,使其更加具有權威性。并且要為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制定專業化的法律法規。
綜上所述,為了使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能夠有序化進行,對社會保險保險基金的預算進行制度化建設無論是從微觀上、還是從宏觀上看都是很有必要的。此外,對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優化路徑進行探討,還有助于規劃政府行為,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并促進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的透明化建設,進而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對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優化路徑研究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對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優化路徑進行研究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個長期且動態化的過程,這還需要我國每一個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
作者:喬海霞 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參考文獻:
[1]賈美艷.完善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制度的思考——基于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角度[J].鹽城師范學院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2(4):11-17.
【關鍵詞】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公共財政
一、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相關概念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指的是國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通過行政手段籌集到的社會保險資金收入來安排支出的一種特定預算,它是由政府相關部門編制的用來反映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規模、結構分布和盈虧狀況的預算,是社會保障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建立社會保障預算的基礎。
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編制缺乏科學性、合理性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編報的科學性、合理性有待增強,在編制社會保險基金收入預算草案時,充分考慮地區上年度基金預算的執行情況、本年度的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和社會保險事業發展的規劃、以及財政補助水平等因素。編制社會保險基金支出預算草案時,按照規定的支出范圍、項目和標準進行測算,考慮近年基金支出變化趨勢,綜合分析人員、政策等影響支出變動因素,嚴格執行各項社會保險待遇規定,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政策落實,不得隨意提高支付標準、擴大支出范圍。而在我國,部分地區社會保險基金收入預算偏低,支出預算偏高,社會保險基金支出增幅遠高于收入增幅,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計劃性和約束力。
(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相關法律法規體系不健全
在美國,要依據1921年預算與會計法、混合預算調節法等20多部法律來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在日本,為了確保預算編制的嚴肅性,做到各項社會保險制度的實行有法可依,他們也制定了許多相關的社會保險制度法律法規。而在我國,現有的關于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制度多以“條例”、“決定”、“暫行規定”、“辦法”、“意見”等文件形式出現,立法層次低,權威性不夠,而且分布零散混亂,存在立法空白。[1]社會保險法最近才正式出臺,社會救助法與社會福利法尚未列入立法議程,以社會保險法、社會福利法、社會救助法等為框架的社會保障法律體系至今還未得以確立。社會保險法對試行的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編制和執行還缺乏應有的法律約束力,各類相關法與法規之間缺乏照應和關聯,立法層次不高,法律體系不健全,缺乏統一的政策指導和法律、制度規定,必然使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的法律效力大打折扣。
(三)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缺乏科學性、規范性
我國社會保險制度有著特殊性。從基金統籌層次看,基本養老保險有超過半數省實現了省級統籌,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有部分地區實行市地級統籌,多數實行縣級統籌。目前我國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主要社會保險品種的統籌層次偏低,而社會保險基金又是按照統籌地區來實施管理,這種管理是分散狀態下監管,常常出現地方利益至上的情況,導致非法挪用、擠占保險金等違法犯罪的行為。而社會保險統籌層次低導致了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科學性和規范性的降低。
三、解決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問題的對策
(一)提高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編制水平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是根據國家社會保險和預算管理法規建立,反映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的年度計劃,體現了社會保險事業發展的規模和方向。而完善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編制與管理,有利于全面掌握基金收支運行情況,增強社會保險管理的科學性和規范性,對于完善包括公共財政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運營預算和和社會保障預算在內的政府預算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二)完善我國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
社會保障立法滯后必然導致社會保障資金管理的立法滯后,雖然我國已出臺社會保險法,但社會保障法律體系還不健全,應該加快社會救助法、社會福利法等的出臺,完善社會保障法體系,給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管理提供良好的法律平臺。同時,更應提高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立法層次,盡快制定社會保險預算條例,修改預算法,增加有關社會保險預算的條款,明確規定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有關內容和編制程序,使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編制、執行等有法可依,實現規范管理。
(三)提高社會保險統籌層次
社會保險具有互濟功能,在各險種之間、各地區之間,應該相互支持,風險共擔,2010年試編社會保險基金預算以來,由統籌級次的地方政府批準,財政部只有建議權而沒有決定權的情況,不符合我國預算的編制原則。因此,要改變這種情況,應按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盡快提高社會保險統籌層次?;攫B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幾項社會保險基金也逐步實現省級統籌,從提高基金的統籌層次方面提高基金預算的科學性和規范性。
(四)強化對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執行和監管
做好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執行工作,要求各級社會保險的經辦機構和人員定期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和檢查,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執行情況和問題,發現問題要及時研究對策和措施。上級社會保險管理和經辦機構、財政部門、審計部門都應對相關的社會保險管理和經辦機構的基金收支結存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應當依法處理,并公開處理結果,提高監督檢查的公開性和透明度,使基金預算管理更加規范和透明。
參考文獻:
關鍵詞:地方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績效管理;PDCA;全過程
一、引言
為了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建立現代財政制度、優化財政資源配置和提升公共服務質量,2018年9月國家提出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建成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所謂預算管理全覆蓋,即將四本預算全部納入績效管理。2019年3月7日,首次分中央和地方列報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執行情況,四本預算全部實現分中央、地方和全國三個層面報告。作為全方位中的“一方”,地方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五類,其預算績效管理關系到地方社會保險基金的運作效率和運營安全,直接影響到參保人員的福祉。
二、地方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的現狀
1.預算管理作用有待發揮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的目的是統一安排和合理規劃各項地方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活動,從而實現基金收支平衡。但是,這一初衷在落實過程中的結果卻差強人意。隨著我國日益嚴峻的人口老齡化趨勢,越來越小的社會保險擴面征繳空間和不斷提高的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水平,都讓地方社會保險基金收支如何達到平衡的問題日漸凸顯。就以養老保險為例,因為人口老齡化的趨勢日漸嚴重,且較難逆轉,同時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本身又擔負著過去的債務,而以省級統籌為主的調劑方式使得基本養老基金在全國層面的調劑有難度,加上人們對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期待,養老保險基金支出額越來越大?!渡鐣U暇G皮書:中國社會保障發展報告(2019)No.10》指出,2015年全國有6個省份養老基金入不敷出,到2022年,入不敷出的省份將達到半數。再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為例,隨著醫療費用的逐年增長,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一樣,面臨的支付壓力也越來越大,支出的增幅超出收入的增幅,當期收不抵支的情況在某些省份已出現,醫療基金或會“穿底”的風險逐步顯現。
2.預算編制有待完善社保經辦機構各部門之間必須相互協作才能共同完成地方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編制。以編制養老保險基金預算來說,財務、稽核、養老、退休管理等各個部門的基礎數據都是編制養老保險基金預算的依據。特別是當期收入和支出的預算數,更是要綜合考慮在職職工基數增減、離休和退休人員的基數增減,離退休金的增長幅度、繳費收入的基數等眾多方面的因素。這些因素的測量都要社保經辦機構的相關部門遵照相應的崗位職責來安排和進行。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常常是財務部門單獨做完地方社會保險基金的預算,來自相關部門基礎數據的支持嚴重缺乏。
3.預算執行力有待加強首先,對地方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執行理念不夠。有些經辦機構“重預算輕執行”,預算編制完成之后并未對落實預算進行監控,沒有形成完整的預算執行體系。其次,單位執行力不強,沒有形成科學的預算操作規程來保障預算落實,經辦人員能力、經費也不匹配,存在著人員少、工作壓力大、工作經費緊張等問題。最后,預算指標也缺乏約束力,預算起不到指導作用,導致預算和執行兩張皮。
4.預算監管制度有待健全根據《預算法》的規定,各級財政部門是編制具體預算的責任主體。但地方社會保險基金的預算是由省級社保機構統一負責,財政部門不直接負責編制。但各級財政部門又必須了解預算編制,因為財政負責對社會保險兜底,主要體現在養老保險基金上,如當地的養老保險收不抵支的時候,地方政府要補上缺口。所以,財政部門在社保資金征收、籌集、投資運營、預算編制、決算、專戶、發放過程中,都要適當參與,嚴格監督。但目前,兩部門的合理分工和監管制度都缺乏明確的規定。同時,《預算法》還規定人大對政府預算具有全方位的審查監督權。對于地方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而言,也應接受本級人大機構的審查和監督。但實際上,本級人大機構僅行使了人代會審議,對地方社保基金預算各個環節的監管還存在一定缺失。
三、基于PDCA循環的地方社會保險基金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體系構建
美國質量管理專家休哈特博士最早提出PDCA循環,戴明采納、宣傳了PDCA循環。PDCA循環將質量管理分為四個階段:計劃(Plan)、執行(Do)、檢查(Check)、處理(Act)。本文就是在PDCA循環的基礎上,打造基于地方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績效管理活動的閉環鏈條,覆蓋預算績效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環節的全過程,做到“預算編制有目標、預算執行有監控、預算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反饋、反饋結果有應用”。其具體內容如下:
1.績效目標績效目標貫穿編制、執行、調整、決算、監督的各個環節,在整個預算績效管理中是首屈一指的地位??冃繕说脑O定是預算安排的前置條件。地方社會保險基金的績效目標就是保險資金計劃在一定期限內達到產出和效果,確保地方社會保險基金的完整和安全,防止貶值、實現保值、爭取增值,并滿足參保人員的給付需要。編制預算時,在明確經辦機構職能職責的基礎上,根據績效目標,細化分解,具體落實到各經辦機構人員配備、社會保險征繳管理及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等專項資金預算,如某市確定的年度績效目標為爭取中央養老保險基金一般轉移性支付資金和養老保險省級補助資金,保證全年收支平衡。
2.事前評估與審核優化地方社會保險基金的資源配置和合理使用,落實主體責任,提高社?;鸬氖褂眯?,都是建立在事前績效評估基礎之上的。事前績效評估結果可使用于預算編制,直接作用于預算資金的分配。因此,把握住關鍵環節,并加強頂層設計,把“預事”與“預錢”有機融合起來,可以有效促進事前績效評估工作發揮作用;建立合理的分工機制,以明確責任,財政部門承擔管理責任,地方社會保險基金的經辦機構承擔編制執行責任等;必要時引入專業第三方,支持推動與完善事前績效評估體系的建設。
3.績效運行監控在地方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執行過程中,經辦機構和財政部門等都要跟蹤監控績效的運行情況,包括持續監控各項活動和項目,并定期收集社?;鹂冃畔?,及時匯總并加以分析。例如保險基金征繳的情況、專項資金的運用情況等,預算運行實際情況和原定績效目標有出入時,要分析目標偏離原因。對于偏離嚴重的,要進行整改。對預算執行進度也要進行深入分析,這樣對后續預算安排的合理性、業務實施的可行性、評估績效目標完成的情況都實現了執行過程的全程監控,可有效減少預算資金的損失。
4.績效評價地方社會保險基金的經辦機構可根據完成情況、目標實現情況進行自我評價,解決資金使用完成后的責任落實問題。地方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績效管理內容主要包括:預決算編制組織、基金預算編報、基金預算執行和決算管理、基金預算監督管理等內容。如就專項資金的資金到位、管理情況進行分析,就專項資金項目經濟性、效益性進行分析等。對部分專項資金、支出政策等重點項目或有疑義的項目組織績效再評價。
5.績效的反饋和應用地方社會保障基金的績效反饋,就是將績效評價的結果反饋給人社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部門,這個過程會對被評估對象的行為形成約束??冃Х答伿钦麄€預算績效管理的最后環節,也是最重要的一環,績效評估的目的達成與否,就依賴于績效反饋的應用。從結果應用的具體方式來看,包括支持預算安排、管理整改、報送人大、信息公開以及納入政府考核、實施績效結果問責等。地方社會保險基金績效管理結果,將由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衛生計生委等聯合予以公告,并與財政專項補助資金分配掛鉤,強化績效考核工作的導向作用,不斷健全激勵約束機制,促進預算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地方社會保險基金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的技術保障
城鄉居保涉及面廣,基金流入流出量大。城鄉居?;痤A算的編制工作應把以前四個年度基金預算的執行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并結合本年度的社會生活水平和本年度的目標、任務因素進行預算,包括城鄉居保參保繳費人數、領取養老金人數、領取養老金的標準、政府繳費補貼標準和銀行利息等。基金預算由縣級農保機構編制,逐級匯總,各級農保機構對以前年度和本年度影響預算數字正常規律的重大情況進行說明原因,并說明應采取怎樣的防范措施。在具體的預算編制過程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規定了預算編制的統一模式,以便全國預算編制的一致性?;鹗杖氲念A算指標主要包括個人繳費收入、集體補助收入、政府補貼收入、利息收入、轉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下級上解收入、其他收入等指標。基金支出的預算指標包括基本養老金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等指標。收入中主要是當期個人繳費收入的預算。
當期個人繳費收入的預算數=當年平均繳費標準×當年參保繳費人數。當年參保繳費人數的測算,以各地前三年繳費人數平均增長率與同比增長率的加權平均數為預算年度繳費綜合增長率,并在考慮各項綜合因素后對綜合增長率進行修正,得出修正后綜合增長率。以2015年為例來說明,2015參保繳費人數年預算數=2014年執行數×修正后綜合增長率。支出預算中享受待遇人員的測算也是按照參保繳費人數測算公式修正后綜合增長率進行測算。
二、城鄉居?;痤A算執行中有以下幾個問題
在對近五年的城鄉居?;痤A算的編制情況看,城鄉居?;痤A算的編制,對城鄉居?;鸬氖绽U和支付起到一定的規范作用,也保障了城鄉居保制度的健康發展。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城鄉居?;痤A算編制也欠缺科學性,約束力也有待加強等一系列問題。
1.缺乏嚴格的預算監管和執行力。城鄉居?;痤A算的編制,不僅需要農保部門不斷提高自身管理水平,而且還需要政府、財政部門、人社系統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社會保險基金的收入、支出及預算執行情況,同時將監督檢查結果匯報給同級政府部門,充分發揮政府部門的宏觀調控作用,確?;鹗罩胶猓岣呋鸬陌踩暾?。但是,我國在監督管理與執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時,還缺乏一定的力度,存在不根據預算辦事的現象,致使基金收入與支出與預算相差很大的現象。
2.城鄉居保政策的相關規定影響預算編制的準確性。如《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財政廳關于提高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蘇人社發[2015]55號)規定“從2014年7月1日起,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105元。”而做2015年預算時,基礎養老金按每人每月100元預算,因此直接影響城鄉居?;鹬С鲱A算編制的準確性。又比如,《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的通知》(蘇政發[2013]144號)參保范圍規定“具有本省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以上、60周歲以下,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和城鎮非從業居民,均可在戶籍地自愿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倍@幾年隨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力度加強、進城務工人員增加,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數增加,城鄉居保的參保繳費人數就相應減少,從而影響城鄉居保收入預算編制的準確性。由此可見上層政策的制定、經辦機構對政策的領悟程度及執行力度,對城鄉居保預算工作都會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
3.城鄉居?;鸬目冃Э己撕图罴s束機制尚未真正建立。預算按照系統中要求編制完成后,第四季度時如數字相差比較大,可以做預算調整表進行調整。這就保證不了年初預算的質量,沒有約束性。
三、完善城鄉居保預算管理的對策措施
1.加大對城鄉居保執行力度的跟蹤和監管。應對城鄉居保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跟蹤,制定城鄉居?;痤A算執行報告制度,加強對預算執行情況的跟蹤和分析,由上級主管部門和經辦機構、財政部門、審計部門負責監督檢查城鄉居保經辦機構的基金收入、支出、結余情況,保障監督檢查的公平度與透明度,實現科學規范的城鄉居?;痤A算管理。
2.編制城鄉居保基金預算時,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不僅要考慮本行業的,還要考慮綜合的社會因素。如人口老齡化的程度、工資增長水平、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各種社會因素;要分析近三年的城鄉居保收支的平均增長率,還要對各種政策對城鄉居保的影響進行分析及人口老齡化對領取人數增加的影響,不僅要保證當年的收支平衡,還要努力做到城鄉居?;鸬谋V翟鲋?。
通過對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進行預算管理能夠保證基金的穩定性,提升基金的利用率。預算管理是對基金進行事先規劃,這樣能夠降低基金使用中的風險,保證基金收益,最大限度的保證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能夠為居民帶來的穩定的生活。提升居民的生活水平。另外,通過預算管理能夠降低基金運營風險,對各種投資風險進行有效的評估,保證基金使用過程中投資方風險的可控性,保證基金收益的最大化,基金風險的最小化。
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預算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嚴格的預算監管和執行力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預算對于預算的執行情況缺乏一定的監督與管理,因此預算的執行情況不是非常的好,很多的預算編制以后根本就不執行,使得預算的作用不能得到充分的發揮,流于形式。在監督預算執行的過程中由于監管力度不強,使得監督管理的作用也不能很好的體現出來,目前我國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工作未完全按照預算標準執行,預算編制的意義無法充分的發揮。
(二)缺乏完善的預算管理制度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工作在開展的過程中對于預算管理制度的建立不是非常的重視。目前我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不是非常的健全,這使得很多的預算管理人員經常利用制度上的漏洞來損害基金安全,影響了城鄉居民的根本利益。另外,預算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使得預算管理人員在日常的工作過程中缺乏足夠的執行標準,他們在工作過程中過于盲目,影響了預算管理的效果。
(三)缺乏健全的績效考核和激勵約束機制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工作人員對于預算管理的認識不是非常到位,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預算管理人員認為只要完成預算的編制工作就是做好了預算管理工作,完全忽視了預算執行的重要性。因此,很多的預算在編制完成后根本沒有相關的人員對預算進行有效執行,這使得預算的作用不能得到很好的發揮。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預算管理不能有效執行的一個重要因素是因為在預算管理的過程中,缺乏配套的預算績效考核和激勵約束機制。
(四)預算管理缺乏戰略性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預算管理工作缺乏戰略性?;鹪谶M行預算管理的過程中應該有一定的戰略作為指導,預算管理人員向著同一個目標共同努力,只有這樣才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讓基金的總額不斷地增加。預算管理的過程中需要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戰略為指導,只有符合戰略的預算才是最符合基金需要的預算,才能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創造更多的價值。然而,目前我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在進行全面預算管理的過程中忽視了戰略的價值,造成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全面預算脫離預算目標,缺乏戰略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預算管理不能在短時間內有效提升管理水平,為基金保值增值帶來價值,預算管理的重要性不能有效的顯示,最終只會造成人力、物力的雙重浪費,完全背離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全面預算的初衷。
三、解決我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問題的對策
(一)加強對城鄉居?;痤A算執行力度監管
為了提高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預算管理水平,必須要保證預算編制結果能夠被有效的執行,因此應該加強對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與管理,通過提升執行力,保證預算管理的作用能夠充分的發揮出來。為了保證預算監督管理的有效性,應該設置獨立的預算監督部門,部門的工作人員直接對管理層負責,不受各個層級的管理人員管控,保證監督管理的效果與效益,提升監督管理的有效性。
(二)建立健全的預算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應該建立健全預算管理制度,保證預算管理人員在開展預算管理的過程中擁有更多行為標準,保證預算工作人員行為的規范性與合理性。為了建立健全的預算管理制度,我國政府在進行預算管理工作的過程中應該對整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活動的流程進行深入的分析與了解,及時發現流程中的問題,保證預算管理制度能夠與實際有效的聯系在一起。提升預算管理制度的全面性與真實性,保證預算管理制度能夠為預算管理水平的提升奠定堅實的基礎。
(三)建立城鄉居?;痤A算的績效考核制度
有效的績效評價機制能夠保證預算內容實行的有效性,因此為了不斷提高預算管理的執行力,必須要建立配套的績效評價機制,以公平、公正為原則更好的開展績效評價,讓預算管理人員都積極地參與到預算管理的工作中來,為預算管理工作更好的實施創造條件。首先,預算管理過程中應該建立科學的評價指標,根據不同的指標評價員工對于預算的執行情況,對執行力強的員工給予一定的獎勵,執行力差的給予一定處罰,尋找執行力不足的原因。其次,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預算管理人員應該強化對預算管理的績效考評,制定一些有效的激勵措施,通過這種激勵有效提高全員執行預算的積極性,保證預算管理的有效性。
(四)從戰略的層面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想要不斷增加,預算管理過程中必須要從戰略的層面提高預算編制水平,根據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戰略,制定科學有效的全面預算方案,保證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戰略與預算方案高度的一致,只有這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預算管理方案才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更好的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服務。首先,開展預算管理前應該明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戰略,讓經辦機構所有員工都為戰略目標的實現共同努力,讓預算管理人員在編制預算的過程中擁有明確的方向。其次,預算方案在執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問題必須以發展戰略為前提,根據戰略做出有利于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解決方案。另外,在以戰略為導向開展預算管理工作的過程中必須要重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戰略目標的可執行性,避免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預算管理過程中由于盲目的追求戰略上的一致性導致管理上的失誤。
四、結束語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對于保證我國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維持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具有非常重要的影響,為了能夠進一步的保證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平穩運行,必須強化基金管理。尤其是預算管理,通過預算管理把一系列的問題扼殺在搖籃里,最大限度的保證居民的養老待遇,為我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針對目前我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預算管理中的問題,我們必須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本著一切從實際出發的原則,有針對性的解決相關問題,保證城鄉居民的根本利益不受損失。
作者:姚軍 單位:龍口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
參考文獻:
[1]平羅縣人民政府.平羅縣統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方案[Z].內部資料,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