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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綠地系統規劃;綠地結構;綠道慢行系統
中圖分類號: [F292]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武鄉縣位于太行山系西麓,山西省東南部,長治市最北端。處于晉中盆地與上黨盆地交界地帶,屬于自然地形條件最為復雜的區域。武鄉主要河流有濁漳河北源、關河、涅河、馬牧河、蟠洪河等,分屬于海河和黃河兩大水系,地下水資源也十分豐富;武鄉動植物資源較豐富,野鳥、兩棲、環節、節肢動物遍及全縣。
武鄉縣城綠地現狀分析
優勢與動力
城市綠地發展與城市綠化意識、自然條件、經濟實力等因素密切相關,從近幾年武鄉縣城市綠化建設現狀和實效分析,綠地發展優勢與動力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良好的自然環境資源和人文資源
武鄉屬于典型的暖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這里四季分明,氣候溫和,武鄉縣城生物資源豐富??h城內現保存有八路軍太行紀念館、千佛塔古建筑等人文景觀元素。豐富的自然景觀和人文景觀為武鄉縣城市綠地系統的注入特有的地域內涵,對于維護區域環境質量,提升城市綠地系統的景觀價值與文化內涵,構筑多樣化的園林游憩空間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2)較好的城市建設基礎
武鄉縣十分重視城市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多方面注重城市建設,成績突出,為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打下了良好基礎。
3)完善的管理機構
城市綠化建設管理機構健全,具備科技優勢和人才保障。管理部門及時根據城市建設發展實際制定相應管理辦法與規定,確保綠化建設合理、有序的實施。
城市綠地現狀存在問題
1)與大環境不協調
合理的城市綠地系統,應是公園綠地、生產綠地、防護綠地、道路綠地、附屬綠地、城市周邊綠地等均衡發展,形成點、線、面、體的綠地系統。而武鄉現狀綠地系統未能得到統一規劃,綠地布局結構和網絡體系不夠完善。
2)居住區綠地面積少,居住空間承載著市民主要的日常城市生活。武鄉現狀一些新建的居住區綠化較好,如東升花園、太行小區、和平小區等綠化覆蓋率可達 35%,但縣城大部分居住空間屬于有待改造的舊城區,綠化覆蓋率低。
3)道路綠化缺乏合理規劃,尚未尋找出科學的配置模式;
4) 缺乏向征性的綠化樹種規劃,例如市花市樹的選擇等等,沒有城市的鮮明景觀個性。
武鄉縣城綠地系統特色規劃
武鄉縣城綠地結構分析
根據傳統綠地結構布局的放射環狀結構,同時根據武鄉縣城總體規劃,針對縣城組團式的空間布局特點,綠地結構應充分利用城市內部與周邊的自然資源,結合城市規劃用地布局,采用“ “環、廊、園””的結構模式,構筑武鄉縣城綠地系統規劃結構。
1)環:即沿城市外邊界設置綠環,由城市防護林地、風景林地等構成,綠環對于城市內部的生態環境起到一定的維護和改善作用,同時也為生物提供良好的生存通道,從而把城市的生機引入城市,引導城市環境與鄉鎮半自然生態環境的共生。
2)廊:是指沿城市道路和河流所布置的綠帶。綠色廊道對城市綠地系統起到良好的內部連通和向外延伸作用,保持生態系統的連續性和多樣性,同時演繹城市文脈的傳承。沿河流布置帶狀公園或防護綠地,產生一種親和活力,為市民提供休憩空間;沿道路設一定寬度的防護林帶,可以使由道路所產生的廢氣、噪聲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同時,也為城市創造出多條景觀性道路。
3)園:指城市范圍內的公園分布,通過公園的設置,使整個綠地系統規劃更加具體細化。在原有公園綠地基礎上,根據城市發展方向和公園綠地服務半徑理論,在城市中均勻布置公園,體現公園的生態、景觀、游憩和防災等綜合功能。
武鄉縣城綠地結構具體布局
根據城市自然條件和空間布局特點,運用綠地系統的““環、廊、園””結構模式,確立武鄉縣城綠地系統規劃為““一核、七點、多園、一環、兩軸、多廊、多滲透””的環網結構,形成““四楔導入、綠環相護、縱橫交錯、綠廊相織、綠園相綴””的綠地體系。
1)一核:以南亭川公園構成整個縣城的中心綠核,是縣城的一級城市綠地節點。
2)七點:即老城區的河東單元、河西單元、火車站單元、西南單元和新城區的新區北單元、新區南單元以及龍湖片區的龍湖單元內的公園綠地、防護綠地、生態園和生態林等組成的綠地節點,是縣城的二級城市綠地節點,同時形成城區的生態緩沖圈。
3)多園:由縣城內指鳳凰山公園、馬牧河公園、八路軍文化園、太行公園、南亭川公園、石勒寨歷史公園、北原公園、興武公園等大型公園綠地組成。
4)一環:由縣城鳳凰山自然生態與紅色文化區、關山自然生態區、北原山自然生態區、南神山自然生態區、南山自然生態區組成的縣城生態綠化環道,形成城市綠地休憩系統,構建城市生態環境大背景。
5)兩軸:““一橫一縱””兩條濱河綠軸。橫軸由涅河、濁漳北源沿岸的太行公園、南亭川公園、北原公園、興武公園等城市濱河公園和水系兩側生態防護綠地組成;縱軸由馬牧河濱河公園、八路軍文化園和兩側水系防護綠地組成。
6)多廊:由太行街、迎賓路、紅旗路、東盛路、北原山路、南亭川路、英雄路、興武路、豐華路、金栗路、青紗路、太岳北街、太岳南街、創業一路等構成的交通綠廊以及由城市形態結構、主導風向、周邊山地態勢、河流水系和城市用地布局特點形成的多處楔形綠廊,形成線性結構的景觀要素,并為生物提供遷徙和繁衍通道。
7)多滲透:由城市生態綠環向城市滲透的多條綠化滲透帶,對于城市內部的生態環境起到一定的維護和改善作用,同時也為生物提供良好的生存通道,從而把城市的生機引入城市,引導城市環境與鄉鎮半自然生態環境的共生。
綠道慢行系統規劃
在武鄉綠地系統規劃中,將慢行系統與綠道相結合,進而構成城市綠色交通出行廊道,形成獨具特色的綠道慢行系統,并成為城市亮麗的動態風景線。既可以隔離城市交通的噪聲、尾氣等污染,還可使城市居民在舒適的出行環境中體驗綠色,同時減少了機動車交通形成的能耗與碳排放,利于構建低碳城市。綠道慢行系統強調的不是通行速度和流量大小,而是通行質量。在武鄉綠道慢行系統規劃中,旨在將武鄉的河岸山水、田園風光、樹林幽徑、農家風情融為一體,使穿行在其中的人們感受到人與自然的和諧。
環山自行車道
在新城區建立環山自行車道,滿足安全、趣味性、刺激性等要求,將新城區沿山各個組團串聯。
沿山慢行道
武鄉縣城南依南神山,北靠北原山和鳳凰山,有八角山自然生態區、南山自然生態區及關山自然生態區。良好的環境是武鄉縣城發展的自然背景,是城市發展的“氧吧”,為豐富“太原、長治后花園”的旅游休閑度假的活動內容,根據武鄉山地起伏現狀,規劃通往城市山體的慢行道,沿途可欣賞到美好的景觀。
濱水步行道
濱水步行道主要是沿涅河、馬牧河涅河、馬牧河、濁漳北源兩岸設置。讓步行的行人感受到武鄉“水通、水清、水美” 的濱河生態景觀。步行道通過道路斷面的人行道分離、建筑后退、完善街道家具、加強步行空間綠化景觀來建構濱河步行道的完善。
景觀步行道
景觀步行道設置在城市景觀風貌塑造及形象展示具有重要作用的道路,位于城市重要軸線位置或門戶空間,如南亭川路、旌旗東路等;景觀步行道的建立,為市民創造優美舒適的景觀環境。
路側步行道
從道路斷面分離非機動車專用道路,形成沿路兩側的行人步行路,提高人的出行舒適性
市花、市樹的選擇與建議
結合武鄉的紅色文化選擇最能代表武鄉紅色文化特點的植物,建議市樹選擇為紅心楊,代表武鄉人民的赤膽紅心,建議市花選擇為紅梅,紅梅冬春開花,稱報春花使,向征著武鄉紅色革命根據地為中華民族的勝利拉開了序幕,且花色呈紅色,向征著中國革命紅色。
結語
在武鄉縣城綠地系統規劃中,通過對武鄉縣城綠地結構的分析,從而因地制宜的對武鄉縣城綠地結構進行相對合理的布局規劃,并針對武鄉這個慢節奏的小城市,提出將綠道與慢行系統相結合,形成獨具特色的武鄉綠道慢行系統,而針對武鄉的文化底蘊,提出合理的市花市樹選擇,讓小城市有著自己特殊的神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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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城域承載網 城域網協同 規劃流程
1 引言
隨著電信運營商的全業務運營和LTE網絡的大規模部署,城域承載網各層級在制定承載網絡目標架構時需要各層級網絡間相互滲透、相互融合。目前各層級網絡規劃相對獨立,被動接受業務需求,最終導致了承載網架構不合理、資源冗余、網絡安全性低等問題,大大增加了網絡的建設成本和資源浪費。
2 城域承載網絡總體目標架構
城域承載網的范疇是指城域出口至用戶接入間的各層級數據承載網絡,包含城域IP網、城域傳送網及綜合接入網(PON網絡、IP RAN/PTN)等。
如圖1所示,IP城域網包含核心層CR、業務接入控制層BRAS/SR/MSE、匯聚交換機等間的數據網絡,以單一平面/單邊緣為主要目標,今后將結合新技術的引入,推進網絡架構簡潔化和重點業務的高效承載,滿足自有業務和OTT業務承載的需求。
城域傳送網包含城域WDM/OTN、SDH/MSTP及中繼光纜等傳輸網絡,目前處于新老技術的更新階段,今后以打造一張快速靈活、統一融合、高效安全和平滑演進的“OTN+光纖+綜合接入”平臺為目標,不斷提升綜合業務的承載能力。
綜合接入網包含PON寬帶接入網、IP RAN/PTN移動承載網等,今后的目標是加強與IP城域網、城域傳送網間的銜接,逐步向高帶寬、扁平化、高轉發效率方向演進。PON推進“大容量、少局所”的OLT目標布局,IPRAN網絡向著打造承載3G/LTE的基站綜合接入的目標方向演進。
圖1 全業務和LTE環境下城域承載網總體架構
3 城域承載網協同規劃方法
網絡協同規劃的目標是追求網絡承載效率最高化、綜合成本最低化,打造“一張承載網”,這需要各層級間的相互配合,相互滲透。本文提出了一種科學的承載網協同規劃思路,從各層級網絡自身的發展策略和建設成本出發,研究各專業規劃間的協同方法。
如圖2所示,接入網作為最邊緣的業務接入網絡,首先對IP城域網和城域傳送網提出相應需求,IP城域網和城域傳送網根據接入網提供的需求(關鍵銜接點已在圖2中給出)進行方案規劃。當IP城域網和城域傳送網根據自身的發展策略和建設成本在可接受范圍內仍無法滿足接入網的需求時,給出接入方案修改意見,進行二次規劃。同理,IP城域網與傳輸網之間的協作規劃也是經過多次“反饋”。“反饋”的目標是達到一個最佳的“狀態”:承載效率最高化、建設成本最低化。
圖2 承載網協同規劃方法
3.1 IP城域網規劃的協同關鍵點
IP城域網規劃需要重點關注以下3個關鍵點與其他網絡層級的協同:
(1)業務控制層的部署
受機房基礎設施、光纜資源、傳輸資源和domain域等因素的影響,進一步對業務控制層進行縮容,提升設備利用率。對于大中型城域網OLT直掛業務控制層的規模逐漸增大的節點,建議通過在城域二層匯聚層部署OTN傳輸系統代替光纜承載。小型城域網業務控制層本身就比較集中,在流量增長較緩的情況下,仍以光纜承載較為合適。
(2)多邊緣場景下接入層與IP城域網的銜接
存在多邊緣的城域網建議通過在城域二層匯聚層部署OTN傳輸系統代替光纜承載,減少光纜資源過度消耗,具體如圖3所示:
圖3 二層匯聚層網絡架構
(3)帶寬類型選擇的分析
業務控制層下行:根據OLT單方向流量合理選擇承載方式,當小于6G時仍可采用GE鏈路通過匯聚交換機匯聚至BRAS/SR設備,充分利用交換機的匯聚功能,降低OTN或者BRAS/SR設備的槽位被大量占用及光纜纖芯占用的問題。OLT單方向流量超過6G至8G時,隨著流量增大,匯聚交換機流量收斂效果減弱,可以采用10GE鏈路直掛業務控制層,通過直掛方式規避交換機背靠背投資浪費問題,優化網絡架構,降低整體造價。
業務控制層上行:對于中大型城域網,隨著業務控制層設備進一步收縮,單臺設備單方向流量達到50G,對比100G/40GE和10GE每G綜合造價以及現有100G/40G傳輸系統資源程度。當100G/40GE成本較低,100G/40G傳輸系統已部署的情況下,IP城域網業務控制層引入40GE。對于小型城域網,單臺業務控制層流量增長較緩,仍以10GE鏈路為主,無需部署40GE鏈路。
3.2 城域傳送網規劃的協同關鍵點
城域傳送網規劃需要重點關注以下3個關鍵點與其他網絡層級的協同。
(1)OTN網絡架構
運營商核心層OTN的網絡架構受IP業務影響較大,分析IP城域網節點分布和鏈路流向,對OTN到達和尚未到達的節點進行統計,沒有部署OTN的節點需要分析IP業務量大小。同時評估光纜和管道資源是否豐富,若運營商光纜資源近期內出現緊張局勢,可逐步推進OTN的建設。
匯聚層OTN網絡架構受OLT-匯聚交換機-BRAS模式、OLT直聯BRAS模式以及IPRAN/PTN上聯模式等因素影響。當業務量較小、距離較短時采用裸纖方式,當業務量較大、距離較遠時采用OTN承載。
在OTN節點配置上,需要分析與OLT、IPRAN/PTN匯聚節點布局及光纜網的匹配程度,合理規劃OTN節點布局,可選擇用戶密集、帶寬流量大、光纜資源緊張的區域匯聚節點或OLT節點配置為OTN節點。
(2)傳輸鏈路帶寬
OLT上聯采用裸纖方式時GE鏈路占用纖芯資源很多,需要分析近期OLT上聯GE改10G的改造情況,做好傳輸資源的合理配置,避免光纜和OTN建設的投資浪費。不同的鏈路數量采用OTN或者光纖直連方式承載成本不同,鏈路較多時采用OTN具有成本優勢,鏈路較少時采用光纖直連的方式具有優勢。
(3)網絡安全性
傳輸網規劃不能一味地追求高安全性,應根據IP城域網和接入網的安全性特點進行評估,選擇合適的保護策略,在滿足網絡安全性要求的同時,網絡建設成本也相對較低。目前運營商IP城域網自身已考慮了保護策略,傳送網無需進行1+1保護,只需對雙歸屬鏈路進行路由分開。
3.3 接入網規劃的協同關鍵點
接入網規劃需要重點關注以下4個關鍵點與其他網絡層級的協同。
(1)安全策略
單臺OLT單方向流量較小時,采用N×2條GE單掛至1臺匯聚交換機上的不同板卡,對城域網的要求是每臺匯聚交換機至少配置2塊接口板卡,并且作鏈路捆綁;單臺OLT單方向流量較大時,采用N×2條GE或者10GE,通過雙掛至不同設備(匯聚交換機或BRAS)實現保護。
(2)鏈路方向
在單臺OLT需要與多個邊緣網關設備對接的情況下,由于每個方向流量相對較小,鏈路利用率低,采用裸纖承載對光纜資源消耗較大,因此建議通過OTN承載。
(3)帶寬類型
當電信運營商單臺OLT覆蓋寬帶用戶數超過5 000時,單方向流量預測超過6Gbps,考慮采用10GE鏈路上行,節省運營商光纜資源。原有多GE鏈路改萬兆之后,大約釋放60%光纜資源。此時需要IP城域網業務控制層側結合投資,預留與之匹配的10GE端口與OLT 10GE鏈路直接對接,并根據OLT直掛業務控制層的規模逐步弱化匯聚交換機。
(4)IPRAN/PTN與OTN的協同
當匯聚層OTN已覆蓋的節點部署IPRAN B類或PTN二層匯聚設備時,IPRAN/PTN上聯可采用OTN承載;當IPRAN/PTN匯聚設備節點無OTN資源時,因IPRAN/PTN鏈路數量較少,建議采用裸纖承載,不能為單純部署IPRAN/PTN而建設OTN。
4 城域承載網融合規劃流程
IP城域網、城域傳送網和接入網的融合規劃,首先是規劃流程的融合。
如圖4所示,在網絡規劃初期,網絡各層級主要負責業務需求的分析、網絡現狀問題的收集、技術演進趨勢研究和環境政策研究,同時考慮其他約束條件及場景假設等。
在網絡規劃中期,接入、IP、傳輸3個網絡應加強融合,統籌考慮3個網絡的總體成本、安全性要求,共同分析節點設置和路由組織等問題,優化承載網絡結構,提出城域承載網發展思路和融合目標網。
在網絡規劃終期,能夠確立融合化的目標網絡架構、融合化的業務網承載方案、網絡演進步驟與實施方案以及規劃期建設規模和投資。
5 結束語
隨著電信運營商LTE和全業務運營的不斷推進,業務的多樣化導致了承載技術的多樣化,城域承載網作為運營商重要的基礎資源之一,其涵蓋范圍越來越多,網絡復雜度也越來越大,給網絡規劃帶來了一定的困難。本文從近年來城域承載網的各層級網絡規劃協同點出發,研究并分析了城域承載網協同規劃策略及流程,從而提高運營商網絡承載效率,減輕網絡規劃工作量,對于未來3~5年的城域承載網的網絡規劃工作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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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將首都規劃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北京市城鄉規劃委員會《關于住宅電氣設計標準的補充通知》(〔97〕首規委辦規字235號)轉發給你們,望遵照執行。
首都規劃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北京市城鄉規劃委員會關于住宅電氣設計標準的補充通知
(97)首規委辦規字第235號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各有關單位:
首都規劃建設委員會辦公室于1996年8月頒布了“住宅電氣設計通用標準”,其各項技術參數和指標基本適用。為適應住宅發展需要,滿足居民家用電器增多對用戶需求的增加,經首規委辦、市供電局和市建筑設計院共同研究決定對北京市“住宅電氣設計通用標準”作以下補充,請遵照執行。
一、電度表的選用
每戶戶用電度表的有前線應采用不小于6平方毫米的絕緣銅芯導線。
二、戶內電路應按照明、空調及其它電器用插座分三路以上設計,各支路線均采用BV?2.5平方毫米的絕緣銅芯導線。
三、其它
申請人:易××。
委托人:董××。
被申請人:株洲市規劃局。
法定代表人:××,局長。
地址:株洲市嵩 山路。
申請人易××對被申請人株洲市規劃局作出的株規罰字〔2014〕第00011號《行政處罰決定 書》(以下簡稱1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不服,于2014年3月14日向我廳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我廳受理后依法進行了審查。因案情復雜,經我廳負責人批準,延長審理期限30天。該案現已審理終結。
復議請求: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1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并要求被申請人承擔賠償責任。
申請人稱:被申請人作出的1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事實不清、處罰依據不充分,且程序違法。申請人房產系50年代初購置,有人民政府頒發的土地使用證,所搭建筑物都在宅基地上,全部為合法建筑。申請人搭建的房屋建于上世紀80、90年代,是經過村民小組和居委會同意建設的附屬生活設施,不應適用《城鄉規劃法》進行處罰。
被申請人辯稱:
一、被申請人作出的1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事實清楚、程序合法、處罰依據充分。申請人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積為154.67平方米(即二層住宅),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合法住宅兩旁分別搭建的廁所、廚房和抽水房等,其后又搭建了主樓第三層隔熱層,建筑面積共126.36平方米。搭建建筑并未經國土規劃審批,系違法建設。申請人認為其建筑80、90年代建成且經村委會協議同意不屬于違法建設的觀點錯誤。是否屬于違法建設只能依據《城鄉規劃法》等法律規定 .程序上,被申請人依法履行了告知義務,告知了申請人陳述、申辯以及申請聽證的權利,并召開了聽證會,作出的1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已經送達給申請人,對申請人的申辯、陳述權利都已到位,法律適用正確、程序合法。申請人認為其房屋建于80、90年代,不受2008年開始實施的《城鄉規劃法》調整的觀點錯誤。申請人搭建房屋的行為未經規劃審批,屬于違法建設,且該違法狀態一直存在,可以適用《城鄉規劃法》進行處罰。
二、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行政行為不當,造成其身心傷害并要求被申請人承擔賠償責任的申請既無事實依據也無法律依據,且不屬于行政復議案 件的受理范圍,復議機關應依法駁回其申請。
綜上,請求復議機關依法維持1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駁回申請人復議請求和賠償請求。
經審理查明:申請人房屋位于株洲市蘆淞區龍泉居委會董家段。房屋產權證上登記的面積為154.67平方米,2層。80年代末、90年代初,申請人在沒有辦理規劃手續的情況下,在原有房屋兩旁先后搭建了廁所、廚房和抽水房、主樓第三層隔熱層,面積合計126.36平方米。2013年1月5日,株洲市蘆淞區拆除違法建筑綜合管理大隊根據國土部門提供的線索進行立案調查。2013年1月15日,被申請人作出株規罰告字〔2013〕第00005號《行政處罰告知書》,告知了申請人陳述、申辯和申請聽證的權利。2013年1月24日,被申請人舉行聽證會。鑒于處罰告知書沒有明確申請人違法建設面積的具體數額,2013年7月12日,被申請人重新作出《行政處罰告知書》,并明確了違法建設面積為126.36平方米。2014年1月18日,被申請人根據《城鄉規劃法》第64條、《湖南省實施〈城鄉規劃法〉辦法 》第51條的規定,作出1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申請人在10日內自行拆除搭建的126.36平方米違法建筑。
我廳認為:申請人沒有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手續擅自搭建的房屋為違法建筑。被申請人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依法進行了調查、告知、聽證,處罰程序符合法律規定。但是,申請人擴建房屋的行為發生在上世紀80、90年代,被申請人適用2008年生效的《城鄉規劃法》進行處罰,違反了法不溯及既往原則,適用法律依據錯誤。
綜上,根據《行政復議法》第28條第1款第(3)項、《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 》第45條之規定,我廳決定如下:
撤銷被申請人株洲市規劃局作出的株規罰字〔2014〕第0001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被申請人依法重新調查處理。
如對本復議決定不服,申請人可以自收到本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以《城鄉規劃法》為指導,發揮城鄉規劃對城鎮化道路的引導和調控作用,促進城鄉統籌和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打好基礎。
(二)基本原則。
城鄉統籌、合理布局、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先規劃后建設。
二、主要目標
認真學習貫徹落實《城鄉規劃法》,建立健全鄉鎮規劃管理機構,完善鄉鎮規劃管理工作機制,年全面完成鄉規劃和行政村規劃。
三、工作安排
(一)學習宣傳。
在鄉規劃建設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各村規劃領導小組要認真制定《城鄉規劃法》學習宣傳計劃,采取多種形式,突出宣傳重點,組織組干部及群眾進行學習,指定專人負責,把學習宣傳工作落到實處。各村制訂學習宣傳工作計劃報鄉建設規劃辦。
主要形式:
1、在主要路道口懸掛橫幅和宣傳標語。
2、組織人員在村鎮和人流集散量大的地方散發宣傳材料。
3、在村宣傳欄內制作《城鄉規劃法》和村集鎮規劃專欄,長期宣傳。
4、組織宣傳車輛在各村進行巡回宣傳。
(二)編制安排。
年內全部完成行政村規劃和鄉總體規劃。5月底完成《城鄉規劃法》的宣傳工作;6月底完成地形圖測量工作;10月底完成規劃編制工作;11月底完成規劃評審工作。
(三)經費保證。
年內全部完成行政村規劃和鄉總體規劃。規劃經費分級負擔。鄉規劃及規劃評審費用由鄉負擔,行政村規劃及規劃評審費用由各行政村承擔。規劃指導價格:鄉鎮總體規劃編制為6.5萬元,行政村規劃為0.5萬元;鄉鎮每平方公里測量費為1.5萬元,每個行政村測量費為0.3萬元。
四、組織領導
為保障實施方案的貫徹落實,成立鄉鎮規劃工作領導小組。
各村要建立村鎮規劃管理機構配備專負責,完善村鎮規劃管理工作機制,規范行政行為,切實加強村鎮規劃管理。尤其要加大對村鎮違章建筑的查處力度,按照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未編制規劃的不得進行建設。村莊規劃區內進行建設的建設單位和個人在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后方可辦理用地審批手續。各村每季度需將報表上報鄉建設辦。
五、部門責任
鄉紀委:負責對鄉鎮規劃建設管理工作進行監察。
鄉建辦:負責對鄉鎮規劃建設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并提供技術指導和專業知識培訓。加強房屋發證辦理。年竣工的建設項目發放產權證時須具備《土地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驗收合格證》。
國土資源所:根據《城鄉規劃法》和《土地管理法》完善土地審批管理和土地監察管理。
(一)農民對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觀能動性不強
1.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的流轉模式不同,導致集體土地房屋流轉受到限制
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實行的是“地隨房走”原則,抵押、交易相對流轉自由,充分體現物權原則;而在農村,農民的住宅一般都是建造在宅基地上,國家對于宅基地的使用和流轉有著嚴格的限制,使得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交易也同樣受到了限制,這就造成了農民對房屋登記的內在需求受到抑制。
2.房屋所有權證不是集體土地房屋拆遷安置補償的依據
由于農村住宅房屋大部分都沒有進行房屋登記,在房屋征收中不能以房屋所有權證作為征收安置補償的唯一依據,故很多地方未將房屋所有權證作為征收安置補償的主要依據。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農民辦理房屋登記的主觀能動性。
(二)集體土地存在房屋登記要件不全的歷史遺留問題影響了房屋登記
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83條規定,集體土地上房屋在初始登記時需提交申請房屋符合規劃的證明。但是,實踐中集體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大部分是在《城鄉規劃法》實施前所建造的,有的還是解放前所建,因年代久遠沒經規劃審批。提供符合規劃的證明難度較大,因此,大大影響了登記工作的推進。
(三)登記機構不統一、登記制度未理順
目前,全國大部分市、縣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權屬都由房管部門管理,而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權屬則由建設部門管理。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全國大部分城市規劃區的范圍呈現出擴大的特點,原農村集體土地逐漸被城市規劃區所覆蓋。原來已經在建設部門登記的房屋,由于建設部門與房管部門之間信息交流不暢,房屋所在地被劃入城市規劃區后,房管部門又對同一幢房屋進行了登記,“一房兩證”現象較為突出。還有個別房屋出現了兩本房產證所記載的權利人不一致、房屋自然狀況(結構、層數、面積等)不一致等現象,給農村房屋登記埋下了隱患,也使房屋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保障。
(四)“小產權房”問題
“小產權房”是違法建筑,房屋登記機構當然不得對其進行房屋登記,因此,嚴重影響了農村房屋登記工作的開展。
(五)農村房屋的產籍基礎差
農村住宅存在產籍資料不全或與實際情況不符的情況,使房屋登記工作難度極大。
二、基本對策
(一)加大宣傳力度,爭取全社會的關注重視
隨著國家土地政策的改變和城鄉一體化進程的加快,農民的觀念在不斷更新,社會交往在不斷增多,經商、辦企業、集體經營土地資源等都需要有相應的資產予以證明,那么房屋所有權證就是一個最好的資產證明。而且,雖然集體土地上的住宅不能抵押、交易,但是房屋所有權證隨著經濟的發展在日常生活中將發揮更大的效用。因此,農村住宅權屬登記的需求在不斷加大,只是農民對現行政策的不了解,以及未認識到房屋登記和房屋所有權證在主張權利上的重要性而造成房屋登記的主觀能動性不強。房屋登記機構應結合農村特點,利用多種渠道,采取多種形式加大農房登記的宣傳力度,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知曉度,增強廣大農民對該項工作的認知和接受程度。
(二)理順機制、健全制度
各地政府應認識到建立直轄市、縣(市)統一的房屋登記機構是發展趨勢,是法律法規的具體要求,是依法行政的具體體現。在此基礎上,應制定更為細化的技術規程或登記實施細則,對工作流程、信息系統操作平臺、質量考核體系等方面做出詳盡規定,構建起統一、規范、高效的房屋登記機制體制,促進農村房屋登記工作的健康有序發展。
(三)登記機構應遵循“尊重歷史,尊重事實”的原則,靈活多樣地開展農房登記工作
1.重視和利用公告發現問題
公告是登記機構確保房屋權屬登記正確的重要手段。農村住宅歷史沿革和權屬來源非常復雜,建設審批資料不齊全,房屋權屬經常成為鄰里糾紛的重要因素,甚至危及社會和諧穩定。因此,在房屋權屬核準登記前,進行必要的公告,通過征詢利害關系人和知情人對房屋權屬的異議,及時發現問題,糾正潛在錯誤,確保房屋登記的合法性和準確性。
2.正確區分《城鄉規劃法》頒布前后的相關依據
在《城鄉規劃法》實施前利用宅基地建造的農村住宅,是在當時建設工程許可法律制度尚不健全的情況下發生的。對這部分房屋我們應該尊重歷史,尊重事實,按照《房屋登記辦法》第83條的規定,在不需補辦相關規劃許可、憑房屋權屬來源證明文件證明其房屋取得合法性的情況下,準予辦理房屋登記。
《無錫市房屋登記條例》規定:《城鄉規劃法》和國務院《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實施前,在合法取得的土地上建造的房屋,無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的,當事人可以憑房屋權屬來源證明,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登記。房屋登記機構受理登記申請后,應當向有關單位核查,符合登記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各地房屋登記部門應根據當地農村建房實際,選擇確認房屋是否應完整具備建房手續的時間點來衡量房屋登記的基本要件。而在《城鄉規劃法》實施后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造的農村住宅,應該嚴格按照《房屋登記辦法》中的規定辦理相關登記。
(四)有條件的地區應開展集體土地房屋普查登記,建立較為詳細的產權產籍資料
農村房屋和城市房屋一樣都是以記載于登記簿而發生物權的效力,登記簿是房屋權利歸屬和內容的根據,房屋物權變動的各種情況在登記簿上應該得到準確的反映。然而,我國房屋登記簿制度剛起步,《物權法》、《房屋登記辦法》出臺后,各地房屋登記機構才根據規定設立了登記簿。因此,房屋登記機構要積極開展工作,可以聯合國土、規劃等部門,依靠鄉鎮及農村基層組織對城鎮規劃區內的集體土地房屋進行普查。通過普查登記,建立起較為詳盡完整的產權產籍資料,為推進農房登記打好基礎。
2011年4月2日,宣城市城管執法局接到舉報,反映敬亭山茶場一分場朱某房屋是違法建設。經立案調查,在宣城市規劃局的協查下,認定當事人朱某于2006年在原建筑面積約107.32平方米土基房的基礎上進行翻擴建,建設的兩層磚混結構,面積為396.8平方米的建筑屬未經規劃許可的違法建設(第一層四間213.79平方米,第二層三間183.01平方米),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宣城市城管執法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規定依法向當事人下達限期拆除決定書。
當事人朱某不服宣城市城管執法局限期拆除決定一案,向宣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于2011年5月25日立案受理,2011年7月7日公開審理了本案。
二、案件焦點
原告朱某訴稱:原告在宣城市宣州區敬亭山辦事處敬亭山茶場一分場有私房一棟,在敬亭山茶場與該房性質相同的房屋還有許多,認為被告在沒有查清事實的情況下,于2011年4月29日以違章建筑的名義單獨對原告作出宣城管(規劃)限拆字第(2011)012005號《限期拆除決定書》。原告認為被告作出該《限期拆除決定書》的行政行為違法,導致原告合法財產權利受到侵害,請求依法撤銷該《限期拆除決定書》。
宣城市城管執法局答辯認為:對于2011年4月2日的舉報,宣城市城管執法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向朱某作出的《限期拆除決定書》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請求依法駁回原告朱某訴訟請求。
宣城市城管執法局在法定舉證期限內向法院提交的主要證據有:一、事實方面證據:1、現場勘驗檢查筆錄;2、對敬亭山茶場土地科長孫良華的詢問調查筆錄;3、對敬亭山茶場山南分場場長舒金平的詢問調查筆錄;4、違法建筑的攝影材料。上述證據,綜合證明建筑的違法性質、建設時間、面積、位置。二、程序方面證據:1、舉報材料;2、詢問調查通知書;3、立案審批表;4、協助勘驗委托書;5、協助勘驗意見書;6、責令改正通知書;7、執法告知書及送達回執;8、案件處理意見書;9、審案會議記錄;10、聽證通知書、聽證筆錄、聽證報告;11、案件處理審批表;12、行政執法通知書;13、行政執法告知書送達回執;14、限期拆除決定書;15、限期拆除決定書送達回執;16、敬亭山茶場提供的材料(包括房屋翻建報告、收費憑證)。以上證據證明原告違法的事實,以及被告作出《限期拆除決定書》符合程序規定。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三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
原告朱某提交的證據有:1、原告身份證復印件,證明原告身份情況。2、房產證復印件,證明原告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3、限期拆除通知書復印件,證明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存在。4、翻建報告復印件,證明原告建房是經過茶場審批的。5、敬亭山茶場其他房屋照片,證明其他房屋都是經過茶場審批的。6、2008年對原告土地征收的文件,證明訴爭房屋土地是農用地,不屬于城市規劃范疇,不能適用城市規劃法對原告處罰。7、國土字資2008、2009年文件,證明城市規劃區外建房農場可以審批。
此案經庭審質證,原告朱某對被告提交的證據質證認為:第一、事實方面證據。1、對現場勘驗檢查的筆錄??彬灆z查筆錄事前應該通知朱某,如果事先沒有通知,該筆錄是違法的。另外對測量人員的身份、資質也有疑問。2、孫良華與本案有利害關系,其不能作為本案的證人,且其證明內容也是虛假的。房子長15米,寬7.2米,與事實不符,與房產證不一致。另外證人應該出庭作證,否則不能作為證據使用。3、舒金平作證的內容也是虛假的。4、照片是朱某家的房屋,但是攝制的時間不能證明。綜上,上述證據不能證明本案事實。第二、程序方面證據。舉報事實不存在,是被告編造的。詢問調查通知書沒有朱某簽字,不能證明該通知書送達給了朱某。立案審批表僅憑此不能證明其證明目的,且相關人員身份、簽字、職務等都無法核實。請示和回函是違法的。另外意見書的內容也是不專業的,不是每個建筑都要規劃批準的,當時農村建房是不需要規劃批準的,行政執法局不應該聽規劃局的意見。處罰的勘驗一定是親自勘驗,不能借用第三方資料,說明勘驗人員沒有勘驗。朱某的建房行為是2006年的,不應該適用2008年的城鄉規劃法。對調查人員的簽名的真偽和日期都不能確認。審案會議記錄與事實不符,被告的補償方法方式沒有征得原告同意,另外被告也沒有和原告商談補償要求。行政執法告知書應該告知被處罰人依據、權限,但此告知書告知錯誤,視為違法,原告沒有收到告知書,送達違法。對聽證會事實是認可的,但對結果不予認可。拆除決定書送達回執,不符合留置送達的法律規定的要件。該送達是違法的留置送達。拆除決定書中沒有表述房屋是何時建造的,導致適用法律錯誤。翻建報告是實際情況,本案被告沒有告訴能使用城鄉規劃法的依據。敬亭山茶場違規建房是很普遍的,原告不能認同選擇性執法。第三、法律依據。朱某的土地是農業用地。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不是程序性規定。限期責令拆除涉及了原告的實體利益。
宣城市城管執法局對原告提交的證據質證認為:對證據1無異議。證據2是原告原來的房子。證據3沒有異議。證據4只能證明原告建房花了錢,不能證明原告房子的建設是經過審批的。證據5,被告在敬亭山茶場最近拆除了不少違法建筑,不是選擇性執法。證據6與本案無關。證據7不能代表法律,不能以部門的文件來證明原告建筑是否違法,原告的房屋不具有合法性。
三、法院審判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