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18 17:03:56
序論:在您撰寫建設工程設計糾紛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法定代表人:梁奕煜,董事長。
委托人:朱正良,海南萬理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南京大地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公司。住所地:??谑泻P懵?5號。
法定代表人:于國家,經理。
委托人:仲躋軍,該公司職員。
委托人:刁品純,海南日新律師事務所律師。
上訴人海南天景工貿有限公司為與被上訴人南京大地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糾紛一案,不服??谑行氯A區人民法院(2001)新經初字第312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上訴人海南天景工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景公司)的委托人朱正良、被上訴人南京大地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公司(以下簡稱南建海南公司)的委托人刁品純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本院經審理查明:1990年12月8日,南建海南公司與天景公司簽訂一份《合同書》,雙方約定:天景公司委托南建海南公司承建天景花崗巖廠,承建范圍為主廠房、辦公樓、宿舍、別墅、傳達室、循環水池、水塔、圖紙的土建、不包括高壓配電的水電及附屬工程;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工程造價暫定為2834527.36元,其中土建2321801.58元,水電512725.78元;開工日期為12月15日,主廠房90個工作日交付設備安裝,除別墅外其他工程在150個工作日內全部竣工;工程竣工后,天景公司應根據南建海南公司的竣工報告,組織設計單位、質檢等有關部門,按照圖紙要求進行驗收,評定工程質量,并在竣工驗收證明上簽字;工程未辦理竣工驗收前,天景公司不得擅自使用,否則視同天景公司同意驗收;工程造價按施工圖雙方審定的預算為準,施工過程中更改和增刪按實計算,計算方法按審定預算方法執行;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天景公司于1990年12月15日前付款20萬元人民幣,1991年1月15日付總價的60%工程款,同年3月15日再付總價的30%工程款,待竣工驗收合格簽字后,辦理工程結算手續15天內,除保修金1%外一次付清;如天景公司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工期延誤及增加工程成本等應由天景公司負責;天景公司拖欠工程款,按銀行貸款利率計息;保修期為1年。雙方尚就工程施工準備和管理、材料供應、工程質量驗收依據和隱蔽工程驗收方法等有關事宜在合同中作了具體約定。
簽約后,南建海南公司依約進場施工。上述工程項目分別于1991年3月17日、同年5月30日、同年6月1日、同年6月15日、同年6月20日、同年12月30日、1992年5月15日竣工,并分別于1991年9月16日、同年10月4日、1992年1月15日、同年10月19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1994年11月28日,南建海南公司與天景公司通過核對往來款確認,天景公司尚欠南建海南公司工程款156952.32元。1995年4月19日,南建海南公司又與天景公司簽訂一份《合同書》,其中規定:南建海南公司為海南天景石材廠新建和改建項目,即臨時倉庫、循環水池、馬路拓寬及改造排水池;承包方法為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工程造價60萬元一次性包定;工期為1995年4月1日至同年8月31日實定4個月,不包括新加項目工期;天景公司從開工之日起,每月15日付款15萬元,以保證南建海南公司施工順利開展,如天景公司一時資金困難不能按時付款,應以口頭協商4月份、5月份要付30萬元,余款部分要陸續分期支付,到完工結算一次性付清。該合同約定的工程項目,其中臨時倉庫為臨時性建筑,其他工程均為室外工程,且雙方對工程質量標準未作具體的書面約定。
簽約后,南建海南公司依約進場完成施工。1996年2月5日,天景公司向南建海南公司出具《南京二建工程結算單》,確認工程造價為606500元,其已付396500元,尚欠工程款21萬元。該結算單上蓋有天景公司公章。1999年1月19日,南建海南公司向天景公司發出《欠款通知書》稱:"我司1992年承建貴司的廠房、辦公樓及宿舍樓,貴司尚欠我工程款160389.26元;1995年新建和改建項目:臨時倉庫、循環水池、馬路拓寬、改造排水池等,貴司又欠我工程款19萬元。兩項合計350389.26元。該款項拖欠已久,現請貴司予以確認,并及時付清。"天景公司在該欠款通知書上注明"此款已核對無誤",并加蓋其財務專用章。1999年6月10日,南建海南公司又向天景公司發出《催款書》。南建海南公司在該催款書中稱天景公司欠其兩次施工工程款合計350389.26元,要求天景公司于6月30日前付還,并要求償付利息31萬元。同年6月12日,天景公司簽收該催款書并蓋章。后因天景公司仍未還款,遂成訟。另查:1999年1月11日,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以瓊工商處字(1999)1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吊銷天景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天景公司迄今未進行清算,尚未辦理公司注銷手續。南建海南公司原企業名稱為南京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海南分公司,后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變更登記,于1993年5月24日更名為南京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海南公司,于1994年9月30日更名為南京二建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公司,1997年6月16日更名為南京大地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公司。
??谑行氯A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南建海南公司與天景公司于1990年12月8日及1995年4月19日簽訂的《合同書》合法有效,應受法律保護。南建海南公司已依約履行義務,天景公司不按合同履行付款義務,屬違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天景公司雖于1999年1月11日被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銷其企業執照,但至今未注銷,故仍應以該主體承擔責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11條之規定,遂判決:限天景公司在判決生效之日起15日內向南建海南公司返還尚欠工程款350389.26元及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方法:從1994年11月28日起至1996年2月5日止,按工程款156952.32元以每日萬分之五計付,從1996年2月6日起至同年4月30日止,按工程款350389.26元以每日萬分之五計付;從1996年5月1日起至1998年12月6日止,按工程款350389.26元以每日萬分之四計付,從1998年12月7日起至1999年6月9日止,按工程款350389.26元以每日萬分之三計付,從1999年6月10日起至2000年11月13日止,按工程款150389.26元以每日萬分之二點一計付,從2000年11月14日起至判決限定履行完畢時止,按工程款350389.26元以一年期流動貸款利率計付,上述違約金的計算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時按調整利率執行;若逾期付清,按中國人民銀行貸款最高年利率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訴訟費12074元、訴前保全費4020元,由天景公司承擔。
天景公司不服??谑行氯A區人民法院上述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上訴人天景公司上訴稱:1、南建海南公司施工工程質量存在重大問題。南建海南公司施工的工程,盡管一部分已經瓊山質監站等組織驗收,一部分至今尚未組織驗收,但從工程質量現狀看,已經驗收和未驗收的均存在重大工程質量問題,如樓板開裂,漏水部分建材質量嚴重不合格等。且,上訴人只是使用其中一小部分,大部分工程并未使用,上訴人也數次向南建海南公司提出工程質量問題,南建海南公司均未作任何處理。故原審判決認定有誤,請求二審法院委托有關部門對工程質量進行全面鑒定。2、工程并未結算。按照法律規定程序,南建海南公司施工完畢并在竣工驗收后,應向上訴人報工程結算書,由上訴人對工程結算書進行審核。但南建海南公司至今未向上訴人提交工程結算書,南建海南公司提交給上訴人的只是財務對帳單。故上訴人財務部門及會計的蓋章、簽字并非法律意義上的工程結算,不能作為支付工程款的依據。原審判決將對帳單認定為工程結算報告并作為上訴人欠款依據有誤。請求二審法院委托有關部門結算。3、由于工程質量及工程結算尚無最終結論,目前認定上訴人尚欠工程款及逾期付款的法律責任為時尚早。4、上訴人不應作為本案當事人。上訴人因連續兩年以上未年檢,已于1999年被海南省工商局吊銷營業執照,事實上已不存在。被上訴人在一審將上訴人作為被告,顯然沒有法律依據。綜上,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撤銷原審判決,在委托驗收、結算后,依法改判上訴人不作為當事人參加訴訟。
被上訴人南建海南公司答辯稱: 1、天景公司在竣工后,即使用了該工程,應視為驗收合格。且,該工程已經過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驗收,天景公司和質檢站均有蓋章,為優良工程。天景公司亦從未向被上訴人提出過質量問題。故不存在工程質量問題。2、工程結算系在驗收合格的基礎上依照合同對工程造價所作的確認。天景公司財務部門的會計依職權代表天景公司在工程財務方面的確認,為職務行為,應視為有效,且加蓋天景公司公章的財務結算,更是無可爭議。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后,在被注銷營業執照前,該企業法人可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活動。故天景公司稱其不應成為本案的當事人,于法無據。
本院認為:天景公司與南建海南公司先后訂立的兩份工程施工合同,業經雙方協商一致,為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且合同內容未違反國家法律或行政法規規定,均為有效合同,應受法律保護。原審判決對此認定正確。關于天景公司上訴提出的工程質量問題。經查明,雙方訂立的第一份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竣工后,南建海南公司依約承建的廠房、辦公樓、宿舍、水塔等工程均經雙方、工程設計單位及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驗收合格,其他工程亦或由雙方及工程設計單位驗收或由雙方自行驗收合格;而天景公司在本案上訴理由中雖提出其在工程交付使用后曾向南建海南公司提出過工程質量異議,但天景公司在南建海南公司予以否認的情況下,未能舉證證明其述稱的事實的存在;雙方訂立的第二份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竣工后,雙方雖未辦理正式的工程驗收手續,但因該合同約定的工程屬臨時性建筑及室外工程,故南建海南公司將工程交付天景公司后,天景公司如認為工程存在質量問題,應及時向南建海南公司提出,但天景公司未能舉證證明其曾向南建海南公司提出工程質量異議,且部分工程天景公司亦實際在使用。故天景公司在第一份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廠房、辦公樓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已9年多,第二份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臨時倉庫、循環水池等臨時性建筑及室外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已6年多,方提出工程質量異議并要求進行質量鑒定,其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納。關于天景公司上訴提出的工程結算問題。根據天景公司與南建海南公司在合同中對工程價款的約定,南建海南公司承建的工程屬包干工程;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天景公司財務人員與南建海南公司核定了工程價款、已付款項及未付款額,此后天景公司亦先后兩次在南建海南公司送交的《欠款通知書》及《催款書》上蓋章予以確認。由于雙方在合同中對工程價款約定包干并未違反國家法律或行政法規的規定,而天景公司在工程竣工后對南建海南公司要求其支付的工程價款亦一直無異議,故天景公司上訴提出工程尚未結算之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納。天景公司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已數年,雙方對工程價款已予確認的情況下,迄今仍未將工程款如數付給南建海南公司,其行為有悖民事活動應當遵循的誠實信用原則,已構成違約,應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原審判決判令天景公司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貸款利率標準向南建海南公司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并無不妥。關于天景公司上訴提出的訴訟主體問題。天景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被原登記機關吊銷,系原登記機關依其行政職能對天景公司作出的行政處罰,該行政處罰的后果,系天景公司的企業法人經營資格被強行剝奪,從而喪失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能力,并最終導致企業的消亡;但天景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被吊銷并不等于企業立即消亡,天景公司尚應依法進行清算,惟有清算程序結束并辦理工商注銷登記后,企業方歸于消滅。故天景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后至被注銷登記前,仍可以自已的名義進行訴訟活動。天景公司上訴提出其不應作為當事人參加訴訟之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納。原審判決審判程序合法,認定事實基本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實體判決并無不當,應予維持。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53條第1款第1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一、建設工程合同的工程款結算糾紛的成因
(一)不誠實,不履行合同引起的
在建設中,有的人總是不去履行合同上的要求,就會導致工程款結算糾紛,建設工程隊的人要求負責人結算工錢,但是負責人不誠實的表現讓建設工程隊的人無法拿到自己應得的工錢,降低了建設工程的質量和人們的積極性。
(二)訂立合同不明確導致了糾紛
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負責人總想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擬訂一個模糊的合同,就會讓建設隊的人有理說不清,讓他們失去建設的積極性,很容易在建設過程中出現差錯。對于人們的健康安全出現了隱患。
(三)合同約定不明確
有的合同對于價格的制定不明確,就導致建設工程隊的人無法理解明明是一百萬的資金,到最后,負責人只給八十萬的錢,這問題就來了,在制定過程中,一定要制定明確的價格,這樣建設工程隊才能有效維護自己的權利。
(四)索賠與調價引起的
施工過程中常見的情況就是索賠與調價問題,如何識破這一點和處理十分重要。在施工合同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中,雙方當事人約定了調整合同價款的情況,我們認為索賠是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非有自己的過錯,而是有對方的過錯造成的損失,并且自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工期順延的要求。索賠水平的高低往往關系到施工企業在該工程的盈虧問題,有種說法叫:中標靠低價、盈利靠索賠。
二、建設工程合同的工程款結算糾紛存在的問題
(一)合同會被確認為無效
有的合同會被認為無效,市場上的混亂讓負責人有了可乘之機,讓他們曲解了合同中的意思,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表現。因此,在實踐中眾多建設工程合同由于違反了強行性規范中的效力性規范而被確認為無效,由此而產生了是否該按合同約定進行結算的紛爭。
(二)因工程量爭論而引發的結算糾紛
走的合同中并沒有說明工程量,就這樣制訂了合同并且還簽了字,因此,當建設工程隊的人看到這個建設工程的時候,發現工程量與說給的價格非常的沖突,讓他們白白做了很多的事情,就打擊了他們的積極性,讓他們還沒有理由訴說,就會讓他們不認真的完成工程。
(三)因違約索賠而產生的結算糾紛
施工現場未能通水、通電、通路、中期擅改設計、未按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建設工程材料不能及時供應從而造成停工、窩工等情形,而導致的結算糾紛是非常多的,在這些情況下,負責人想要讓建設工程隊負責,但是他們會有各種各樣的理由搪塞你,讓你自己解決問題,就導致了很多糾紛。
三、建設工程合同中工程款結算糾紛中,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來的建議
(一)合同中不要出現模凌兩可的字樣
對于要簽訂的一份合同來說,一定要明確的字樣來表達合同的意思,不要用非常模糊的字樣來表示,如果一旦出現問題,不僅僅是擬訂合同的人說不清楚,就是簽訂合同的人也會說不清楚,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也是對別人的不負責。
(二)合同條款一定要完善
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如果自己有什么疑問,如果自己不懂得地方一定要問清楚再簽訂,要不然一旦有了空缺,就會給一方帶來不公平的待遇,讓一方不高興,那么,這個建設工程就很難進行下去,就會浪費更多的時間和精力。
(三)杜絕先進場后簽合同的現象
有的人為了更快的把建設工程完成,在還沒有簽訂合同的情況下,就會讓施工隊提前進行施工,沒有簽訂合同就開工存在很大的風險,讓負責人有機可乘,一般這種情況下都是對施工隊的不公平,讓施工隊承受了很大的壓力。
(四)不要和一方走的太近
簽訂合同的雙方最好不要很熟悉,一定要有擔保人,因此越是熟悉的人,你就越不好意思說出合同的不足,當他扭曲合同里的意思的時候,你就無法反駁他,這樣,你的利益就受到了影響,就會損失很多的錢財,也會讓你對你的朋友產生怨恨,就會失去這個朋友。建設工程合同中,工程款結算經常存在很多的糾紛,因此,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要不損害別人的利益,也要保護自己的利益。
作者:束仁杰 單位:江蘇省崇安律師事務所
[參考文獻]
[1]沈瀾濤,崔海麗.淺析造成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的主要原因及解決對策[J].職業時空:綜合版,2007,3(1):72.
關鍵詞:設計階段; 監理; 工程設計; 設計質量
Abstract: the design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stage is the technology and economy of the proposed construction project implementation of projects for a full arrangement arrangement. It is the main basis of engineering implementation, is one of the key to the success of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This paper first discusses the engineering design phase is subject to supervision necessity, and then analyzes the engineering design of construction process middling design problems, finally the produce are the cause of the analysis,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personal point of view, for peer for reference.
Keywords: design stage; Supervision; Engineering design; Design quality
中圖分類號:S61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前言
工程設計在一個工程的建設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設計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到工程的施工和使用,也對工程發揮它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有重要影響。在施工監理過程中發現, 目前工程設計質量并不理想, 施工圖紙中的錯誤比較普遍。不管是高層建筑還是多層建筑, 也不管是大型甲級設計單位還是一般設計單位出的圖紙, 均存在著或多或少的問題和錯誤。工程監理是借鑒國際工程項目管理的經驗, 促進我國工程建設管理水平提高, 保證工程質量和投資效益的重要措施。工程建設監理是受項目法人委托, 對工程項目的建設前期、設計、施工等全過程進行監督, 確保工程質量的一項重要制度。但由于我國監理工作起步晚, 目前多數工程僅限于工程施工階段監理。對工程建設前期、設計階段開展監理的項目很少, 這是不完善的。而國際上許多國家, 特別是發達國家對工程建設監理有一套完整的、比較成熟的經驗, 有一批名牌企業和一支人才隊伍。而我國還處在初級階段。這就要求我國的監理公司發展壯大, 盡快建立和形成一批名牌企業, 建立一支人才隊伍。同時也要求我國盡快開展設計監理業務, 逐步完善監理制度, 與國際慣例接軌, 形成一套完整的、成熟的、符合中國國情、適合中國的建設監理制度。
一、對工程設計階段實行監理的必要性分析
建設單位( 業主) 技術人員少, 專業不配套或無技術人員。而監理單位是高智能的群體,技術人員較集中, 且水平較高, 專業人員配套, 能彌補建設單位專業的不足, 對工程設計進行有效監督和控制。建設單位也不因搞一個項目而要配備多名技術人員。而把工程建設管理工作委托給監理單位, 既節省費用, 又節省了人員安置上的麻煩。監理單位可以代替業主, 做好建設前期論證工作, 為設計單位提供準確的基礎資料。協助建設單位做好設計招標工作, 以招標方式引入競爭機制, 擇優確定設計單位, 委托設計任務。在設計單位做方案時, 業主要求設計單位做多種方案, 進行技術經濟分析, 選擇經濟合理、安全可靠的優化方案進行設計。協助設計單位做好技術經濟分析, 也即是算著畫而不是畫了算 。設計產品既要體現經濟、適用、美觀, 又要安全可靠, 以免因工程造價大大超支而中途停工或砍掉一些分項, 從而降低標準, 既影響整體效果, 又降低了使用價值和投資效益??刂乒こ掏顿Y的關鍵在設計階段, 協助設計單位精心設計, 選擇一種經濟合理安全可靠的優化方案, 可以大大節省投資。設計監理可以使設計與施工有機結合起來, 使工程設計更有利于施工, 加快施工進度。為了控制設計質量, 國家主管部門制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暫行規定, 對工程設計成果進行審查和監督管理。但這種審查是設計文件完成之后, 在工程施工之前進行的, 對設計來說是一種事后控制, 有些問題難以解決, 有些設計圖紙根本不送審就施工。而設計監理是跟蹤設計動態全過程運行的, 對整個過程中的投資、進度、質量三大目標進行有效控制, 既能貫徹業主的意圖, 又能跟蹤設計, 及時發現和協調解決問題。
二、監理項目中碰到的設計問題分析
1、圖紙的設計深度和完整性不夠, 錯、漏、碰、缺 問題普遍存在, 有的圖紙難以施工, 無法做施工預算, 尚未開工就要進行設計修改和補充設計。
2、不做方案比較分析, 設計保守、簡單, 肥柱、胖梁 。提高工程造價, 造成浪費, 或設計不符合規范要求, 存在不安全隱患。
3、無批文、無規劃、無計劃就進行施工圖設計, 不執行國家有關基本建設程序的規定。
4、數萬平米的住宅小區或高層建筑不做初步設計, 直接出施工圖。
5、在前期調查論證不充分, 設計依據不足, 基礎資料不準的情況下就著手設計, 邊設計邊修改。
三、出現以上問題的因素分析
1、建設單位( 業主) 利用設計市場化為 買方市場 , 壓低設計費, 或設計單位為了競爭, 盲目壓價。設計單位為了防止虧損, 只得粗放作業來降低設計成本。
2、現行的設計收費是按面積或工程造價的比例來收取, 跟投資的節約和設計質量的優劣無關。優化了設計方案, 節省了投資, 反而可能減少設計費。因此, 設計人員對優化設計的積極性不高。
3、有些業主為了節省設計費, 委托資質等級較低的設計單位跨級設計。有些設計單位越級承攬設計任務, 或轉賣資質、出賣圖簽等, 設計質量難以保證。
4、有些工程, 因種種原因, 建設前期工作時間較長, 一經批準就急于開工, 致使委托設計時間不夠。有些設計單位, 同時接受設計任務過多, 又不愿放棄, 難以及時提供設計圖紙, 造成邊設計邊施工。
5、一些小的設計單位和設計人員, 無證掛靠, 或業余設計, 個體設計。
6、有些設計人員不執行國家的規范和強制性標準。
7、 建設單位( 業主) 提供的設計基礎資料不規范或不及時, 設計單位收集資料不充分等, 造成設計不完整, 設計錯誤或拖延設計進度。
8、有些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合伙, 借口無法施工, 變更設計, 造成投資增加?;蚪档桶踩禂? 留下隱患。
9、技術與經濟分離, 設計人員注重安全、進度 , 對工程造價考慮較少, 常以提高混凝土標號, 增加鋼筋用量, 加大安全系數等來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而概預算人員只是從概預算角度照圖計算, 而不管設計如何, 不是以工程造價來控制和約束設計, 工程造價高了還可以多收設計費。
10、設計人員不熟悉施工, 有的設計難以施工, 施工單位提出修改建議, 造成邊施工邊修改。
11、套用定型設計, 引用計算機軟件是常用的方法, 但易發生漏項和引用錯誤,內部審核不易發現。
12、業主的隨意改變或因人而異, 常對設計提出一些變更要求, 使設計返工不已。監理的工程項目, 主要是中小型項目, 大部分工程僅委托施工階段監理, 在組織施工圖會審, 技術交底時, 發現設計圖紙上問題較多, 錯、漏、碰、缺 問題普遍存在, 有的施工圖無法編制施工圖預算, 有的甚至難以施工。至于設計是否經濟合理、安全可靠就更難講了。如果監理單位過問這類似乎已超出了監理工作委托的業務范圍。如在設計階段進行監理, 和設計單位共同協商探討, 進行方案論證分析, 選擇一個優化的建筑結構方案, 設計單位也較為樂意接收, 同時也避免了設計返工浪費。
1 建設工程結算糾紛的司法案由
建設工程結算糾紛最常見的成因從建設工程結算糾紛的法院判決或仲裁裁決中比較容易發現,在這些建設工程結算糾紛的司法文書中,其成因表現為爭議“案由”。
導致以結算糾紛表現出來的建設工程糾紛主要有如下幾種具體案由:
1.1 工程量之爭。土建工程的工程量之爭主要集中在合同生效后增加的工程量及對隱蔽工程的詳細數據未做三方(發包方、承包方與監理公司)簽字的記錄,僅憑承包方施工日記進行結算,發包方提出異議。安裝工程的工程量之爭,主要集中在隱蔽在墻體中的管線鋪設記錄與確認問題。
1.2 違約之爭。無論承包方的逾期竣工,還是發包方未能提供施工進場的條件(如施工現場未能通水、通電、通路等)、中期擅改設計、未按形象進度支付進度款、建設工程材料不能及時供應從而造成停工、窩工等情形,最終都以違約金的形式反饋到工程款的結算中。違約之爭在建設工程結算糾紛中比較常見。
1.3 建筑材料品質之爭。建設工程招投標時對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品質有所要求或承諾,但由于建筑材料市場供求關系的影響,有時使得承包方轉而采用合同外的其他建材,因此引起結算糾紛是不可避免的。
1.4 沉默的決算書效力之爭。建設工程領域一般傾向于采用格式化的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最多只對個別條款略加修改。這些格式合同中一般都包含決算異議期限,即發包方收到承包方決算報告后在10天內必須提出意見,逾期無答復視為同意。但合同實施起來遠沒有這么簡單。承包方認為發包方收到決算書后,在約定時間內未提出意見,根據合同規定,決算書已經生效,要求立即結算付款,而發包方則以授權人員未收到決算書,或者審核需要時間或聲稱已經聘請中介機構進行核算相抗辯。在這類糾紛中,沉默決算書的效力成為爭議焦點。
1.5 陰陽合同之爭。這在建設工程領域有一定的代表性。實力雄厚的建設工程發包方利用其在簽約中所處的優勢地位,就同建設工程除與承包人公開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陽合同”)外,又強迫承包人簽訂另一份包括工程價款、工期等方面內容與“陽合同”不一致且有利于發包方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即所謂“陰合同”。進入結算階段時,兩份相矛盾的合同究竟誰是結算標準成為爭議焦點。按照普通合同法原理,應該認定陰合同標準(因為時間在后),按照招投標法,應該認定陽合同標準(因為該合同系公平競爭的招投標結果)
2 建設工程結算糾紛內在誘因
上述司法案由只是建設工程結算爭議的外在表現形式,充其量只是表象而已,為什么在我們國家會涌現這么普遍性的工程結算糾紛呢?上述各類建設工程結算糾紛中,既有真實的糾紛,也有其他不正常誘因演變的結算糾紛,歸納起來至少有如下幾種:
2.1 建設資金準備不足或資金被挪用。
建設工程一般有兩類,其一是商業性質的房地產開發;其二是政府公共建設工程。
房地產業的開發商很少準備足額的自有資金進行房地產開發。正常的作法一般只準備前期部分資金,其余建設資金來自兩個方面:其一是銀行融資;其二是收取購房戶的預付款。其中后者在不同時期表現有所差異。在2001年8月15日《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修改前,開發商取得預售證比較容易,只要工程量超過±0.00以上即可獲得預售許可證,開發商立即向外發售,以收取的預售房款支付工程款。因為這種方式給不良開發商鉆了空子,并遺留了爛尾樓的社會難題。
2.2 建設工程發包過程中不法行為遺留的后遺癥。
建設工程招投標程序中的不法行為,使得對參與投標的施工單位的資質疏于把關,讓無相應資質的承包方以掛靠方式通過資格預審。這些掛靠施工隊由于技術、設備或人員素質無法真正按照招投標要求施工建設,其質量可想而知,掛靠行為在建設過程中很容易被發現,一旦發包方人動,幾乎必定會引起工程質量、違約、取費標準等結算糾紛之爭。
3 解決建設工程款結算糾紛的法律對策
3.1 修訂和完善建設工程相關的法律政策與行政措施
3.1.1 建立建設工程保證金制度。
行政部門在進行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審批時,除審查其項目批文外,不能僅僅滿足于發包方投資計劃來源的陳述,必須要求發包方提供總投資一定比例的保證金(例如20%)。這一保證金可以是現金保證,也可以是銀行保函。重要的是這一保證金的返還必須等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項目債權債務清結(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稅金、地價款、拆遷補償費等支付)后才能返還。我在法律服務實踐中曾經發現有類似的保證金,但在處理建設工程結算糾紛時,從未從這類保證金中得到幫助,也無法得知其真正去向。今后應使項目保證金更加透明,更能發揮保證項目健康發展的作用,必要時如經人民法院發出協助執行通知,該保證金應可以直接用于支付工程款或其他項目債務。
3.1.2 建立建設工程中期預警體制。
建設工程結算糾紛具有金額龐大,影響深遠的特點,一旦泛濫并激化將難以解決。為了保證整個社會建設項目的順利進行,維護社會穩定,筆者建議建立法定的建設工程中期預警體制。
【關鍵詞】設計 建立模型 映射 概念設計 集合
一、引言
目前國際上關于設計問題研究存在若干個大的流派。前蘇聯Altshuller G S等人提出的TRIZ理論在提供探索發明新產品的技術發展方向的思路上已有一定程度的普及;美國Nam P Sun等提出的AD(Axiomatic Design)理論的基本邏輯體系的發展與TRIZ有一定的近似,但遠未達到一種自成體系的程度,也未能達到可供構造技術系統的基礎的程度;日本東京大學人造物工程中心(RACFE)的Tetsu Tomiyama等提出的GDT(General Design Theory)理論利用現代信息理論的面向對象方法,在分析表達設計過程的開展上較之深入了一步,而德國學者提出的UDT(Universal Design Theory)理論則比較重視它的可實用化的基礎方面的探索。
二、產品設計過程模型
三、產品概念設計模型
概念產品是企業根據市場及用戶的需要,對產品的市場可競爭性、可生產性、經濟性及主要尺寸、形狀、功能描述。通常伴隨一系列說明書、競爭性產品分析、項目的經濟理由等。概念設計是由分析用戶需求到生成概念產品的過程。
傳統的CAD設計系統基本上是為了把設計人員頭腦中已有的、基本成型的產品設計方案借助CAD系統表達出來,提高了工廠設計開發階段的生產效率與質量,“而決定著產品最終價值80%以上的產品概念設計階段,……,目前尚沒有任何CAD設計系統可以提供設計支持”?!岸敿氃O計階段很難或不能糾正概念設計階段的缺陷”。它嚴重影響了新產品開發,以及選擇新產品方案的決策效率,所以需要一種可支持創新產品設計的新CAD系統,適應日益加快的新產品開發要求。因而開發一種符合人類進行產品創新設計的一般思維過程的、支持產品概念設計及決策的、高效率的CAD設計系統成為一種必然的趨勢。當前,“概念設計日益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和重視”。
產品的概念設計是產品設計過程中最重要、最復雜,同時又是最活躍、最富于創造性的設計階段。一般情況下,設計人員在進行創造性思維的過程中,總是在已有經驗和知識的基礎上,根據用戶的產品需求,按照一定的、有規律的設計步驟和流程,再結合貫穿始終的想象力與靈感,從而設計出符合用戶需要的概念產品方案。在產品的概念設計過程中,自由度是整個產品開發過程中最大的。因為自由度大,對設計人員的約束也相對較少,不確定因素多,創新的空間大,設計的知識相應也較少,是最可能發揮創 造力的時候。
四、結論
產品概念設計過程建模是為了將產品設計過程中最前端的、最有創造性價值的、又最不確定的設計過程加以模型化、規律化,從而為產品設計者提供一套產品概念設計過程的計算機軟件支持工具,并最終為實現產品全生命周期的一體化集成打下堅實的基礎。
根據目前設計理論,計算機技術以及相關科學技術的發展現狀,可以認為:基于計算機的產品概念設計系統仍然屬于一種計算機輔助設計系統。也就是說,產品概念設計目前仍然將主要是處理人腦進行產品概念設計過程當中,那些相對有規律的設計工作(步驟和流程),它的創造性主要體現在依據規則和知識庫對問題分析和解決的全面性、高效率性等方面。
參考文獻:
[1]曹樹坤,黃克正.機械產品方案設計過程的數字化研究[J]. 機械設計,2003,(12).
關鍵詞:施工合同;糾紛;產生及預防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其他合同相比較,強制性規定較多,這是建筑業的特殊性決定的。建筑業的工作成果是不動產,其存在和發揮效用時間較長,具有公共性質,關系到國計民生。為此,中國現行的《合同法》、《建筑法》、《招標投標法》等都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作了詳細具體的強制性規定。如何將這些法律規范與實際工作有效地結合起來,認清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產生的成因,并且加以預防,已日益成為建筑施工企業關心和研究的重點。
1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1.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在中國的《合同法》和《建筑法》中都有明文規定?!督ㄖā返谑鍡l規定:“建筑工程的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應當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逗贤ā返诙倭鍡l規定:“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睆倪@些法律規定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設工程合同的一種,是指承包人按照發包人的要求,依據勘察、設計的有關資料、要求,進行施工建設、安裝的合同;是承發包雙方為實現建設工程目標,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控制工程項目質量、進度、投資,進而保證工程建設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法律文件。
1.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特征
1.2.1國家計劃與管理的特殊性
建設工程項目必須列入國家計劃,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從簽訂到履行,從資金的投放到最終的成果驗收,都受到國家嚴格的管理和監督。特別是對一些大型基礎設施建設,必須通過招投標方式,確定施工承包方并簽訂施工合同。
1.2.2合同主體的特定性
合同雙方當事人必須具有法人資格并且具有履約能力。發包人只能是經過主管部門批準建設工程的法人。承包人只能是法人,同時必須具有一定的從業資格或資質。
1.2.3合同履行的程序性
建設工程施工周期長、質量要求高,涉及的方面廣,各階段的工作之間有一定的嚴密程序,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實施必須按照既定的設計施工流程進行。
1.2.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為要式合同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中國《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條明文規定:“建設工程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作為建設工程合同的一種,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當然應當如此。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產生的主要原因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有失公正,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從目前實施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對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發包方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發包方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方法。同時,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隊伍與建設規模嚴重失衡,致使發包方在建設工程承發包中占據主導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條件,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承包商身上。承包商為了獲得工程也只好接受。只能在實施這樣的施工合同時,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采取偷工減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違法轉包,給工程建設帶來隱患,同時,也不可避免地導致了糾紛的發生。
(2)合同文本不規范。國家工商總局和建設部為規范建筑市場的合同文本制定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體現承發包雙方的責任、權利和風險。但有些發包人為了回避自己的風險在簽訂合同時,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是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有的甚至采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待工程完工后,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約束作用。
(3)“陰陽合同”充斥市場,嚴重擾亂了建筑市場秩序。有些業主以種種理由和借口,在和承包商按照招標文件簽訂“陽合同”,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備案外,另私下再與承包商簽訂一份在施工活動中實際履行的“陰合同”,其內容與原合同相違背,形成了一份違法的合同。這種工程承發包雙方責任、利益不對等的“陰陽合同”,違反了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重損害了承包商利益,為合同履行埋下了隱患,并將直接影響工程建沒目標的實現,進而給承發包雙方都帶來不可避免的損失。
(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履約程度低,違約現象嚴重。有些工程施工合同的簽約雙方都不認真履行合同,違約現象時有發生,特別是發包方。如:業主暗中以墊資為條件,違法發包;在施工過程中業主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人不及時辦理竣工結算,甚至部分業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種種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設市場嚴重拖欠工程款的頑癥。承包商不按約定組織施工,致使工程延期、質量低劣,也是違約行為的主要表現。
(5)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索賠是合同和法律賦予受損失者的權利,對于承包商來講是一種保護自己、維護正當權益、避免損失、增加利潤的手段。而建筑市場的過度競爭,不平等合同條件等問題,給索賠工作造成了許多干擾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護意識淡薄,導致合同索賠難以進行。
(6)租借他人資質或承包與自身資質不相適應的建設工程的現象普遍存在。有些不法承包商在自己不具有或不具備相應建設項目施工資質的情況下,為了達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資質參加工程投標,并以不法手段獲得承包資格,簽訂無效合同。同時,一些不法建筑企業利用不法手段獲得承包資質,專門從事資質證件租用業務,非法謀取私利。這些行為,不僅嚴重破壞了建筑市場的秩序,同時也增加了施工合同糾紛的產生機會。
(7)簽訂轉包和違法分包合同的情況屢禁不止。一些承包商為了獲得建設項目承包資格,不惜以低價中標,在中標之后又將工程肢解后以更低價格非法轉包給一些沒有資質的小的施工隊伍,這些承包商缺乏對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驟和監督手段,進而對工程進度、質量造成嚴重影響,最終形成與業主及轉包者的矛盾和糾紛。
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預防
3.1堅決抵制和杜絕不平等合同的出現
隨著中國市場經濟的逐漸完善,權利意識的強弱已經成為一個企業是否走向法治化的重要表現,而平等觀念更是深入民心。當前建筑市場雖為買方市場,發包方占據主導地位,在招投標過程中也占有明顯優勢。但是,作為施工企業,在經營活動中要樹立一種權利意識,不能無原則地滿足發包方的所有要求,甚至以犧牲自身的正當權益為代價。這樣做,只能是飲鳩止渴,或使企業陷入泥潭無法自拔,最終產生糾紛,使大家兩敗俱傷。因此,作為施工企業,在工程建設項目談判中,一定要以平等為前提,充分維護自身的權利,與對方簽訂合法、有效、不失公正的施工合同,消除糾紛產生的根源。
3.2堅持推行和使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示范文本
合同是合同當事人確定權利義務的基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一經成立生效,雙方的權利義務就將確定。因此,訂立合法、規范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也就成為我們預防糾紛產生的重要手段和對策。首先,應當訂立書面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同時也是《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條的強制性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涉及的建設工程周期長、涉及面廣、內容復雜、質量要求高,在合同履行中對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要求應當有具體明確的約定。只有采取書面形式訂立,才能保證合同內容的確定性和合同的順利履行。其次,要積極推廣使用國家工商總局和建設部制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該文本從工程項目、工程款支付、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多角度多層次地對發包方、承包方的權利義務予以均衡、合理的約定,同時很大程度地參考了FIDIC文本格式,使之有了很大的進步,較之以往的一些示范文本也更加公正、更加合理、更加完善。所以要在實際工作中積極地去使用示范文本,以提高合同文本水平。第三,合同用語要規范,力求簡潔明了,杜絕含糊其辭或模棱兩可,使雙方對合同的理解不易產生偏差和爭議,從而降低糾紛發生的機率。
3.3堅決抵制“陰陽臺同”
中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同時第五十九條還規定:“招標人與中標人不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的,或者招標人、中標人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合法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只能是按照招投標文件訂立。當施工企業面臨業主提出“陰陽合同”這種無理要求時,必須堅持依法辦事這一基本原則,堅決抵制“陰陽合同”這種不合理現象,從而避免和預防不必要的合同糾紛。
3.4增強誠信,提高合同履約程度
誠信原則是市場經濟的主要原則,是企業進行建設工程施工,履行合同的基本準則。針對當前建設工程合同履約不全面或不適當的現狀,我們必須喚醒大家的誠信意識,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以誠信為重。同時,我們還要認識到,合法有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就是進行項目建設的法律依據。合同中的每一條約定都具有其法律約束力,誰違反,誰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為了預防和避免糾紛的發生,我們必須建立誠信,努力提高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約程度,將建筑市場逐步引向規范的軌道健康發展。
3.5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索賠工作
加強合同索賠,進行科學合法有效的索賠工作是預防和避免合同糾紛產生的又一有效途徑。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可以提起索賠的原因諸多,但由于工程承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同時也造成了糾紛的時常發生。為了索賠能夠順利進行,減少雙方的分歧,就需要不斷提高索賠意識。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的延續。要進行有效的索賠,就要求施工企業在簽訂合同時充分考慮各種不利因素,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索賠策略。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要及時索取和保存有效簽證和相關的索賠資料,在索賠時提出有說服力的索賠請求,以得到對方的認可,從而避免糾紛。
3.6確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主體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主體,合同法并沒有直接規定,但是國家對工程建設的主體實行許可制度,要求從事建設工程的主體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根據建筑法的規定,從事建筑活動的施工企業必須是法人,同時還應具備相應的條件,即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有與從事的建筑活動相適用的法定執業資格和專業技術人員:有從事相關建筑活動所應有的技術裝備,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這些規定對于保證建設工程的順利完成和確保工程質量是必要的。實踐證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主體不符合上述要求,就不能順利完成建設工程任務并保證工程質量。許多“豆腐渣”工程都是由于施工企業主體不具備相應資質而造成的。因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主體合法是預防合同糾紛的重要方面。
3.7建設工程的發包和分包必須依法進行,堅決杜絕轉包和非法分包
灰色系統(Grey System)理論是研究從系統內部發掘信息并充分利用這些信息,建模方法是著重于系統內部行為數據間的內在聯系上挖掘其量化的方法。主要應用于解決不確定性問題?;疑P聯分析(The Grey Relation Analysis,GRA)方法是灰色系統理論的一支,是分析系統中各因素間關聯程度的一種量化方法,其基本思想是根據序列曲線幾何形狀的相似程度來判斷灰色過程發展態勢的關聯程度。本文通過灰色度量化事物之間的不確定關聯關系,最終可得出一個量化的評價結果。
一、灰色關聯分析對價值工程的改進
灰色關聯分析對價值工程的改進具體表現在可以較客觀的確定對象的功能權重系數和功能評價系數。在用該方法確定功能的權重系數時,首先確定評價事物的評價因素集,然后確定各事物的相應的評價因素特征指標灰量值,同時確定最佳事物基準特征參量序列,在此基礎上建立待評價事物與最佳事物的關聯度。關聯度系指待評價事物與最佳事物之間的關聯性大小的量度。關聯度越大,該評價事物與最佳事物的關聯程度亦越大。根據關聯度大小,即可確定各項功能的權重系數。其具體過程如下。
(1)確定指標的特征量矩陣
設某工程共有m個方案組成的方案集記為Xi(i=1,2,…m),考慮了n個功能指標組成評判方案優劣的指標集,記為Xj(j=1,2,…n)。據此,可以得到m個方案的指標特征量矩陣(也稱決策矩陣):
其中,定性指標可以通過專家打分法確定,定量指標可以直接采用其實際指標量或貨幣值。
(2)確定相對理想方案(母序列)
相對理想方案是客觀上可能出現的最好方案,是從m個投標方案中選出各個指標的最佳值。在評價指標中功能指標越大越好。設相對理想方案Xo的因素指標Xoj,且滿足以下條件:硝=max[X1j,X2j
在求出功能評價系數和成本系數之后,就可以得出價值系數,從而進行方案評定與優化。由于基于灰色關聯度的評標方法在對定量數據進行評價時可以做到完全無人為干預,充分利用已有的白化信息,因此這種方法更為精確有效。而且,利用灰色關聯模型進行評標是從被評對象的各個指標中選取最優值為評價的標準,實質上是評價被評對象和此標準之間的距離,這樣可以較好地排除數據的“灰色”成分。另一方面,這種方法在處理定性信息時仍需要通過專家形成量化數據(評分),因此對于這一部分信息仍無法避免人為因素影響。
二、案例分析
某開發公司的某幢公寓建設工程中,有4個設計方案。將公寓作為一種獨立的“產品”進行功能定義和評價:F1平面布局;F2采光通風(包括保溫,隔熱,隔聲),F3層高與層數,F4牢固耐久;F5“三防”(防火,防震和防空)設施。經有關專家對上述方案進行技術經濟分析和論證,得到如下資料見表1。
(1)按照上節所講的步驟,進行灰色關聯分析計算各項功能的權重系數,如表2所示:
(3)同樣,按照 灰色關聯分析計算出各個方案的成本系數,如表3所示 :
(4)通過得,各方案得價值系數,如表4所示:
從表4中,可以看到C方案的價值系數最高,為最優方案。
(5)對方案的進一步優化。為控制工程造價和進一步降低費用,擬針對所選的最優設計方案的環境設計部分,以工程材料費為對象開展價值工程分析。將環境設計劃分為4個功能項目,各功能項目平分值及其目前成本見表5。按限額設計要求目標成本應控制在12170元。
本案例按分析要點的思路以日照為例分析如下:
日照功能評分為11分,功能系數F為0.1170(11/94);目前成本為1520,成本系數C為O.1186(1520/12812);價值系數V=F/C=0.1170/0.1186=0.9865
由表6可以看出,通過對日照,綠化,噪聲及衛生間距離四個方面的改進都可以降低成本。根據成本降低額的大小,功能改進順序依次為:衛生間距離,綠化,噪聲及日照。這樣,目標成本額就控制到我們所需要的最低值水平(12170元)。
本文引入了模糊數學的灰色關聯分析思想對價值工程法進行了改進。改良后的價值工程法,有效的避免了由于主觀因素的弊端,可以使建筑產品的功能定義更合理。而且可以有效地控制工程造價,同時,既可避免一味降低工程造價而導致對象功能水平偏低的現象,也可避免一味降低使用成本而導致功能水平偏高的現象,使工程造價、使用成本及建筑產品功能合理匹配,節約社會資源消耗。
參考文獻:
[1]劉斯峰、郭天榜、黨耀國等:《灰色系統理論及應用》科學出版社1999年版。
[2]阮連法、溫海珍:《模糊綜合評價在工程投標報價中的應用》,《建筑經濟》2002年第5期。
[3]劉貴文、沈岐平:《價值工程在我國建筑業中發展現狀的調查研究》,《價值工程》2001年第3期。
[4]譚春橋、張強:《模糊多屬性決策的直覺模糊集方法》,《模糊系統與數學》2006年第2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