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7-25 09:55:12
序論:在您撰寫養老保險論文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一)不在養老保險范圍內的企業工作,以避免繳費?;攫B老保險是由國家立法強制實施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其目標是要覆蓋城鎮的所有勞動者,保障勞動者在年老退休后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維護社會穩定。但是,目前擴大基本養老覆蓋面的任務面臨著重重阻力,主要是因為非公有經濟單位及其從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積極性不高,面對各種優惠政策和政策法規宣傳不為所動,仍然為了眼前利益而忽視將來年老后的風險。
由于我國現行養老保險制度是將城鎮企業職工與政府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隔離開來,分別實行不同的養老保險政策。我國大多數省、市、自治區機關事業單位未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范圍之中,直接對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工作產生了極大的負面影響。當前兩種制度的不同,直接導致其繳費辦法、待遇計算等細則等均有極大的差別,特別是待遇方面相差較大。非國有企業往往看到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都可以不參加養老保險,因此不愿意參保繳費。而部分改制的科研院所由于其企業性質曾為事業單位,適用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而改制之后則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心理落差較大,往往采取瞞報基數等手段逃避養老保險費的繳納。同時,由于我國在執法與監督環節中執行不到位,沒有及時地對各種逃費行為予以制止、懲罰,形成了許多企業不參保繳費仍能正常生產經營的局面,也極大地影響了其他正常繳費的企業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積極性。不愿意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于是選擇了在不用繳納養老保險費用或者逃避繳納養老保險費用的企業工作,從而影響了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完善和正規。
(二)與企業合謀,不繳或少繳費用;或是對企業的逃費行為不舉報。由于我國當前多種經濟形式并存,因而用工形式也五花八門。特別是非國有企業,往往人員構成復雜,分布面廣,流動性大,隊伍不穩定;同時,約束企業的勞動法律制度也不健全。如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不按規定操作、用工合同不規范等,直接給參保工作帶來困難。這類企業員工中有相當一部分來自農村,他們缺乏勞動風險意識和勞動風險損失補償意識。非公有的許多企業用工制度極不規范,相當多農民工往往不簽訂合同或只簽短期合同,且條件苛刻。這些身份為臨時工或季節工者,一遇經濟波動,首先被解雇,企業福利待遇也無權享受,更不能參加社會保險。一些外企、私企聘用的下崗職工仍與原單位保留勞動關系,這就加大了參保登記工作的難度。當企業知道職工認識到需要繳納養老保險費用的時候,企業會與職工達成協議,用少量的代價換取職工的隱瞞或不舉報。當職工知道企業扣留了他們應該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時也因為怕失去工作而不向社會保障機構檢舉,從而造成了養老保險費用的流失。
二、職工個人逃費原因
(一)客觀原因??陀^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方面:一是企業原因導致職工逃費。部分企業經營困難,效益不高,處于停產或者半停產狀態,造成相當部分國有企業無力承擔起為全部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的責任。還有一些企業由于歷史原因導致職工客觀逃費。20世紀末由于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一些國有企業以及傳統集體企業紛紛改制,從新確立與職工的勞動關系。一些企業由于改制較早,在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正式確立以前便已完成改制,企業改制中并沒有考慮到職工的養老保險問題,沒有預留職工養老保險應繳納的費用,等職工意識到養老保險問題時,企業已經破產或者清償,已經沒有能力來負責原有職工的養老保險費。此時,如果職工想要確立養老保險關系,必須補繳前期本應是企業為自己所繳納的那部分欠費。而這筆費用往往數額巨大,因此職工往往放棄。二是制度原因導致職工逃費。《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中規定:在文件實施后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后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因為最低繳費年限規定為15年,那么理論上來講,只要是職工繳費年限達到了15年,那么他就擁有了享受基本養老金的資格,而是否繼續繳費只是在基礎養老金的基礎上有所調整而已。于是部分職工在達到15年的最低繳費年限后,不再繼續繳費。而一些下崗職工再就業或者是年紀較大的農民工由于此前沒有參保或者由于某些原因沒有繳費年限記錄,而一旦參加工作則必須從新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年限從零開始計算。但是由于這些職工年齡普遍偏大,即使繳費到法定退休年齡,也滿足不了15年的最低繳費年限,因而無法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只能按規定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而企業所繳納的養老保險部分則劃入統籌基金。這種情況下,職工往往很容易與企業合謀,逃避繳納養老保險費。(二)主觀原因
一是職工對國家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不了解,曲解、誤解了國家的政策法規。一些職工在退休前往往對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不了解或者對該制度一知半解,也不會主動去關心該制度,因此他們會容忍雇主的逃費。同時,有些雇主為了自身利益向職工散布消極言論,使職工產生政府亂收費、轉嫁國企改革成本的錯誤認識,從而使他們對養老保險產生排斥感。
二是職工的個人短視。許多年輕職工缺乏風險意識,對養老問題等后顧之憂考慮甚少,不為自己進行老年儲蓄。這主要是由于一些職工不會主動為退休的生活保留足夠的積蓄,往往因為當前的需要而更注重眼前利益,認為既得工資比繳納養老保險費更重要。
三是職工的貧困或臨時財務困難。較低的工資收入使得貧窮的職工連眼前的基本生活需要都難以滿足,這個時候進行養老儲蓄更是無從談起。對他們而言,度過眼前困難期遠比繳納數量不小的養老保險費用重要,尤其是未來的養老保險金是個未知數的時候。而目前收入勉強能夠保證生活需要和養老保險繳費的職工,則會因為發生某些變故而導致產生臨時財務困難,這個時候逃費就不可避免地發生。
四是職工對養老待遇回報的期望值較低。從當前養老保險的計發辦法來看,僅憑職工目前的繳費年限與工資是不能夠精確的計算出將來養老金的準確金額的。由于養老保險繳費期限長,在繳費與待遇關系不明確、職工很難準確預知自己未來的養老金收入的狀況下,職工就會對養老金的預期收益產生較低期望值。另外,養老保險的回報率可能遠遠低于股票、基金等投資手段的回報率,有時甚至低于銀行儲蓄的收益回報率。因此,部分職工對參加養老保險有抵觸情緒。
五是對養老保險制度沒有信心或認為該制度不公平。我國養老保險制度還處于發展階段,至今還沒有遇到資本主義國家養老保險所遭遇的各種問題,但是由于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因為體制改革的原因,導致大量企業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由于當時法律法規不健全,企業在解除職工勞動關系的時候完全忽視職工的養老保險權益,采用經濟補償的辦法強制解除職工的養老保險關系,極大地損害了養老保險在職工心目中的地位,導致職工對該制度失去信心從而導致逃費。同時,也有相當一部分年輕職工因為覺得繳費時間長而獲取待遇回報的時間遙遙無期、相對價值低或者他們得到回報的可能性很小,或是覺得讓他們承擔兩代人的退休金負擔是不合理,而一些職工可能預期不能活到退休之后而選擇逃費。
六是就業競爭激烈,職工缺乏自我保護意識。面對當前嚴峻的就業形勢往往會為獲得工作在一些方面對企業做出讓步,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就是其中的一個方面,從而導致職工與企業達成協議,共同逃費。同時,當用人單位隱瞞事實不為勞動者繳納養老保險費時,在勞動力市場中處于弱者地位的勞動者不懂得依法維護自身的權益,往往因擔心失業而不敢向養老保險管理機構或勞動監察部門反映。
論文摘要:目前,我國在養老保險基金的征收、發放和管理過程中,主要存在著提前退休、冒領保險金、養老保險覆蓋面窄、少繳漏繳、欠繳以及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和險基金的升值等問題??赏ㄟ^加大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管理力度;盡快出臺《養老保險法》;在全國范圍內建立養老金發放體系;加大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擴面工作;加大養老保險信息化建設;逐步完善退休審批和退休金調整制度;確保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保值和升值。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國民經濟發展、尤其是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的影響。隨著人口老齡化,我國養老保險面臨嚴峻挑戰,而養老保險基金是養老保險賴以生存的根本。因此加強養老保險基金的征收、管理,特別是嚴防養老保險基金的流失,確保養老保險基金更加保險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
一、影響養老保險基金安全運行的有關問題
養老保險事業雖取得重大進展,但影響養老保險基金安全、正常運行的因素不少,筆者通過實踐和調查認為,可以從養老保險基金的發放、管理和征收三個方面去分析:
(一)、在養老保險基金的發放過程中,主要存在下幾個的問題:
1、想方設法“提前退休”。根據現有的養老金計算辦法,無論繳費年限長短,其基礎養老金都是一樣的,因此有些參保人員在自身條件不符合相關政策的情況下,還是千方百計地提前退休。這樣做,一方面縮短了這些職工的繳費年限,降低了養老保險基金的征收;另一方面,提前了這批職工領取養老金的年限,增大了養老保險基金的支出。
2、起“死”回“生”冒領保險金。在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過程中,由于有不少退休人頻繁更換居住場所,管理部門對他們的生存狀況難以掌握,因此在養老金的發放過程中,有些實際已經死亡的退休人員,其親屬仍在冒名頂替死者領取養老金,造成養老保險基金的無謂流失。
3、確定和調整養老保險待遇的標準不統一,制度不規范。在為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手續或調整養老金時,存在著標準不統一、制度不規范的問題,造成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待遇水平有較大差距等問題。退休人員的年齡、工齡等基礎信息的確認標準也存在著差異,導致退休金核算的不準確。
4、重復享受養老待遇。由于養老保險是由各統籌地區分別征收、支付和管理的,而個人賬戶基金轉移手續繁瑣,這就造成部分跨地區調動的人員可在兩個統籌地區同時參加養老保險,當在兩個統籌地區參保均15年以上時,就可在兩地同時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造成了養老基金的流失。
(二)、在養老保險基金的征收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幾個的問題:
1、養老保險覆蓋面窄。既然是社會保險,就必須充分體現其“社會性”,而“社會性”又以廣泛性為基礎,但我國養老保險的現狀是,國有企業基本實現全覆蓋,城鎮集體企業覆蓋率為75.39%,但其他經濟類型企業僅為17%。這顯然談不上廣泛。
2、少繳漏繳養老保險基金。一些企業尤其是非公有制企業為了降低經營成本,便以種種理由來降低員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或剝奪部分員工參加社會保險的權利,少繳漏繳養老保險基金。這樣不僅嚴重侵害員工的切身利益,而且也造成養老保險基金的流失。
3、養老保險基金繳納的比例和時間問題。企業繳納養老保險基金的起始時間和比例等因素都直接影響著養老保險基金繳納的多少。而企業整體參保時間有早有晚,繳納比例又有高有低,這將影響部分企業繳納養老保險的積極性,也不能充分體現養老保險的和諧與公平。
4、養老保險基金的欠繳問題。產生欠繳的原因:一是部分單位領導只考慮眼前的經濟利益,對繳納養老保險基金不積極、不主動;二是部分事業單位經費緊張或企業效益不佳,無力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三是社會保險機構執行力度不到位。欠繳養老保險基金直接影響退休金的正常發放和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和升值。
(三)、在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下幾個的問題:
1、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問題。養老保險基金既是參保人員的“血汗錢”,更是退休人員的“活命錢”,國務院明確規定,專款專用,任何地區、部門、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擠占挪用。而最近一段時間,社?;鸫蟀傅?。先是上海社保基金弊案,緊接著浙江又爆社保大案,涉資數億。所有這些,都說明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管理存在著嚴重的問題。
2、養老保險基金的升值問題。要想在不增加或少增加參保人負擔的情況下,持久地維持養老金的支付承諾,就必須提高養老保險資金的投資效率,實現其持續的保值增值。而保險基金靠什么去保值增值,又迫切需要研究。
二、養老保險基金安全運行的對策和建議
從以上分析的問題來看,要解決好這些問題,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工作:
1、建立和完善養老保險內部審計、外部監管和考核機制,將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管理放在首位。
筆者認為,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應從以下兩個方面著手:一是建立健全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制度,勞動保障、財政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配合,齊抓共管,形成行政監管、專業監管、內部監管和社會監管四位一體的監管機制,對基金的運行實現全過程的監管。二是建立相應的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機構,專司養老保險基金運營工作。只有如此,養老保險基金的運營才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也只有如此,才能針對養老保險基金被擠占、挪用情況進行相關的處理。
2、盡快出臺《養老保險法》,為養老保險基金的征收、發放和管理提供法律依據。
現行的社會保險法規不能對繳費單位采取查封銀行帳戶、拍賣資產等強制措施,社會保險費征繳也缺乏法律手段。國家應盡早出臺《養老保險法》,為養老保險基金的征收、發放和管理提供法律依據。
3、在全國范圍內建立養老金發放體系。
健全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機構,實行退休人員登記卡制度,將每名退休人員都納入到街道保障機構的社會化管理中去。通過這些機構社會化、精細化的管理工作,確保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同時也能杜絕養老保險金的冒領、重發和漏發。
4、加大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擴面工作。
一是做到養老保險基金的足額、及時征收。對于故意拖延繳納養老保險基金的企業,決不姑息,堅決加收滯納金。二是核準繳費信息,從基礎工作入手,確保養老保險基金的應收盡收。當前基本養老保險“擴面”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向非公有經濟延伸,有效滿足非公有經濟對社會養老保險的需求。
5、加大養老保險信息化建設。
一是不斷完善社會保險信息化系統,盡快完善省級養老保險的信息化系統。二是不斷提升社會保險信息化職能。三是充分發揮網絡信息化的優勢,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的征收、發放和管理水平。
6、逐步完善退休審批和退休金調整制度。
制定標準統一、信息準確、制度嚴密的退休審批程序,在辦理過程中,增加透明度,加大公示力度,疏通信息交流渠道,確保退休審批的公平、公共。退休金調整的水平,要根據工資增長、物價、養老保險基金和財政承受能力等情況,以當地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平和上年度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的一定比例來確定。
7、社會保險靠社會,爭取全社會的理解與支持。
【關鍵詞】養老保險現狀困境選擇
【正文】
一、現狀:
(一)、制度“盲區”:保險對象游離于制度之外
在學術界,中國城市養老保險體系的涵蓋對象被分為兩部分:非正規和正規就業人群。那么,什么樣的人才屬于城市非正規就業人群?北京大學人口研究所劉貴平的定義是:非正規就業人群不僅包括近年來的下崗職工,還包括在城市的農民工、個體戶、私營企業主以及自由職業者。在非正規就業人群中,有一半以上游離于養老保險制度之外。也就是說,中國整個養老保險體系在其覆蓋面上十分有限。①
是什么原因造成城市養老保險體系在這一環節出現“盲區”?“這些人要么是老板沒有為他們繳納部分養老保險金,要么是沒有老板為他們辦理養老保險事宜,這就使得他們不僅失去了雇主繳納所帶來的那一部分經濟利益,而且還必須自行承擔制度風險,因此導致這部分人群在可能的情況下寧可選擇個人儲蓄和人壽保險,也不愿選擇社會養老保險?!?/p>
造成這一結果的制度原因是中國的養老保險體系成本昂貴并造成了勞動力市場的扭曲。企業應繳的養老保險繳費率高達薪金的20%,而雇員本人還需再繳納8%。再加上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其他繳費,企業和員工的全部繳費高達薪金的40%多,在有些地區,實際繳費率甚至更高。這一繳費水平高于很多發展中國家和瑞典、美國等發達國家。如此高昂的勞動成本不利于鼓勵雇主為員工利益買單。
為進城農民工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確實體現了政策的人文關懷,但一波又一波農民工退保潮讓決策者感到尷尬。率先在全國推廣農民工保險的廣東省頻現退保高峰,退保率竟高達95%以上。僅深圳市每年退保的人數就高達12萬以上,該市甚至還出現過一天600多名農民工排隊退保的“熱鬧”場面。是農民工不領政府的情,還是和政府開玩笑?按照現行養老保險制度,城市農民工每月上繳的養老金占到工資的8%,而且需要連續繳納15年才能受益。每個城市的工資標準不一樣,但養老保險繳費的標準整齊劃一:8%,很大程度上超出了他們的承受能力。由于繳費期限固定不變且難轉移和農民工的流動性。所以,對這些人來說,把錢拿在手里更妥當。
(二)、制度有效性缺失:已入保群體“懸”在問題中
對于城市正規就業人群來說,基本上不存在“8%”的繳付壓力和15年年限的制約,但是,他們的養老保險問題也很“懸”。
養老保險制度提供給投保者的養老待遇過低。國有企業老職工退休后所能拿到的養老金平均只有三四百元,有些甚至不能保證基本的生活。而一般職工也只能拿到退休前工資的60%,對于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來說,差距則更大。這種狀況已經成為一個全國性的問題。
目前實行的養老保險是省級統籌,但一些地方連省級統籌也沒有做到,造成不同地區保障水平差異很大,富裕地區不愿意為從窮地區轉移來的人負責,再加上各個地區因管理機制不統一,不能做到很好地銜接。同時,制度體現在,由于國家公務員的養老保險與企業社會養老保障分屬不同體系,前者的待遇水平要遠遠高于后者,造成流動困難。另外,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雖然由勞動保障部門負責,但保險體系沒有改革,沒有與企業保險統一起來,也表現為前者的保障水平大大高于后者,使得許多人因此不敢輕易跳槽。
另一個關于養老金風險的問題卻讓入保者不得不憂心。已入保的職工每個月都在為自己的養老保險帳戶“充錢”,但自己的帳戶卻是空的。因為這筆從在崗“年輕人”手中收來的錢被用來支付給當年已退休的“老年人”了。這種名義上的個人帳戶,僅僅只能作為一種記帳單位,沒有任何基金積累,究其實質,仍屬于現收現付的籌資模式,體現為政府強制力主導下的代際間的收入再分配。并非真正意義上的個人自我積累、自我保障,仍是政府主導下的代際贍養。體現了養老成本在代際間的分擔,因此這種制度設計在實踐中會遇到較大阻力,逃避繳費的企業和個人會增多。為什么要設立個人帳戶?其吸引人之處是由個人帳戶中的錢形成的儲蓄基金可以通過投資來保值增值,在投保人退休后,他可以以年金的形式領取其本人投入的本金再加上可觀的利息來安度晚年,如果社?;鸩荒鼙V翟鲋?,個人帳戶也就毫無意義了。當下養老保險制度的尷尬就在于:一方面堅持搞個人帳戶;一方面卻對基金的保值增值苦無良策。
隨著計劃生育政策的實行,人口結構的改變,這種“空帳”運行狀況難以得到緩解。因為現行的籌資模式是建立在人口結構相對穩定的基礎上。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理事長項懷誠稱:“中國養老體系面臨嚴峻考驗,未來養老金缺口高達9.15萬億。”對于這一巨額赤字,如果僅靠提高繳費來彌補,個人繳費率將不得不提高到繳費工資的37%,是現在個人繳費的4倍多。③
按現行的養老保險體制,處于中國人口出生高峰期的70、80年代生人,在30年后大部分均處于或接近于退休年齡,當這些人都面臨退休的時候,他們的下一代由于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的實行,即1:4的家庭結構的出現,又如何能負擔得起這樣龐大的養老金支出?而且目前,人口老齡化趨勢已日趨明顯。這筆錢會不會由后來的投保者來出?我們明天會不會無錢養老?即便最終由國家買單,投保者也要擔負貨幣貶值的風險。對于養老基金保值、增值問題,目前國家還沒有相關的保障措施。(就目前情況看,所繳的養老基金)明的是增加了,但因為物價、宏觀經濟及金融環境等因素影響,實際是貶值的。即便最終由國家來填補養老金缺口,付出的改革成本是不是過于巨大?
二、困境:
1、法律介入缺失或微弱。當下立法層面主要表現為一些法規、規章或通知、地方條例等形式。養老保險基本法尚未出臺,而且由于這些立法形式政策性較強,經常變動,且存在明顯的地方差異,缺乏法律規范應有的嚴肅性、規范性及權威性,且不利于中央宏觀調控及全國統一勞動力市場的形成。征收工作缺乏法律依據,僅靠行政手段,對單位或個人缺乏約束力。
2、繳費主體疲軟。對于繳費主體企業來說,由于虧損等原因,一方面使越來越多的企業無力繳納正常的保險費,欠、逃費現象嚴重;另一方面,為了維持制度的運行,退休基金供款率需要不斷上升,有些地方的供款率已達到工資總額的30%左右。這樣,高費率,高逃費率,再提高費率已在一些地方形成惡性循環。
3、政府責任缺位。由于退休金保障制度的法制和資本市場不成熟,基金被挪用、濫用現象時有發生,基金安全問題凸顯政府監管缺位。一個負責任、有決心的政府不可能因為財力的限制而承擔不起人民基本生存費用,尤其是在成就了二十多年高速增長的中國,更沒有理由拒絕通過充分參與和全民社保來徹底解決民生問題,造成財政缺口的不是經濟落后,而是政策、管理滯后,貪污瀆職等等。誰都算不清巨額的資產流失和浪費的黑洞有多大。不是沒錢,是錢被花在了不應該花的地方或被少數人掠奪。而且,由于現有的制度是以城市為單位,由政府社會保障部門來管理基金,管理的手段被嚴格限制于銀行存款、國債投資等,保值增值困難,致使廣大應保未保人員處于制度的邊緣地位。滯納金制度形同虛設,而且提供了“尋租”的可能。
4、相關制度供給的缺陷。面對日趨嚴重的結構性失業、科技的發展和產業的升級,以及國企改制的推進,失業率逐年飆升。由于失業保障和救濟制度滯后,轉換機制困難,深化改革受到約束,已成為國企改革的制度“瓶頸”?,F行的統籌政策分為城市和行業,起不到對新舊城市、不同行業、壟斷行業和競爭性行業等之間的收入再分配作用,而且經濟效益好的行業從各地社會保險制度中游離出去,影響了再分配的功能,弱化了社會保險的安全作用。由于企、事業單位的差距較大,且難以消彌,一些人便想方設法往行政事業單位擠,在這樣的制度慣性下,企業領導在退休的時候要求個行政級別、復員軍人不愿到企業,也在客觀上造成了行政事業單位機構膨脹。而所有這些目前仍沒有一部相關的統一的法律來規范,各地都是從現有經濟條件出發,制定相應條例并按各自的條例執行,有差別也就不足為奇了,正是這種各自為政的狀況限制了地區和人員之間的正常流動和養老保險的轉移,從而共濟難以實現。當前,在企業改制中,對40、50人員實行退養,并對退休及這部分退養人員的養老金實行預留10年的政策。但大部分國企在改制過程中面臨成本高、缺口大的問題。致使改制難以進行,很多地方政府為了甩包袱,使改制進行得下去,對這部分養老金實行只計不提的辦法,這樣,當一部分在改制時尚未來得及退休的40、50人員在真正面臨退休時由于重組或改制后企業未繳足該部分錢而無法按正常程序辦理養老保險手續。從而積發了新的社會矛盾。
5、改變現有模式困難
5•1、我國目前的養老體系模式是從1995年開始由原來的“現收現付”轉換為現在的“部分積累”模式。把當年從沒退休的人手里收上來的錢給已經退休的人發養老金就是現收現付。部分積累就是適當提高國家、企業和個人的繳費標準,以便滾雪球樣的慢慢積累一部分基金,來適應人口結構變動的需要。在此意義上,部分積累制確實是一個較好的政策選擇。但由于目前養老保險基金絕大部分用于當年養老金發放,我國的養老保障體系實質上仍然是“拆東墻補西墻”的現收現付模式。而且基金管理的經濟成本和機會成本很大,不少地方甚至悄悄打起了這部分積累基金的主意而任意擠占挪用,貪污。
5•2、在農村,我國養老保險體制實際上已處于停滯狀態,而在城市,有很大一部分應保對象游離于該體制之外,而占全國人口總數2/3的農村人口,這一制度的覆蓋范圍實際上已經小得可憐,據資料:目前,我國公共養老保障體系的覆蓋面只占人口總數的15%,低于世界勞工組織確定的20%的國際最低標準。就制度惠及主體的城鎮各類就業人員而言,現有的養老保障制度也僅僅覆蓋城鎮職工的55%。占中國絕大多數人口的農村人口基本上只能依靠土地和家庭養老,仍游離于社會化和共濟性的社會保障體系之外。在此意義上,社會保障作為一種公共服務表現為供給嚴重不足。這也正符合當下我國由生存型向發展型社會轉變過程中公共需求的全面快速增長與公共服務不到位、公共產品嚴重短缺之間的矛盾。按照社會正義的需要原則,社會保障應重視由于其大量需要而離常態最遠的那些人。②即通過“社會統籌”的功能盡可能更大范圍地實現社會公平,以最大可能地化解社會風險。
5•3、盡管面臨當前的改革困局,現有養老模式將難以改變。除了制度的慣性外,還有一個巨大的轉換成本問題。10年前我國養老體系轉換為現在的部分積累模式后,國家付出了幾萬億甚至幾十萬億的改革成本,如果再次轉換模式,同樣要付出沉重的代價?!梆B老保險制度因在改革之初就存在著巨大的設計缺陷,導致現在的問題較多。
三、基于現有模式層面的政策選擇:
1、推遲退休年齡。老齡化是目前一個政策兩難的命題:推遲退休年齡會立即加劇已有的就業困難;不推遲又使養老金儲備不堪重負。但迫于就業壓力而放慢科學技術的發展和產業升級的速度,對迫切需要經濟獨立、安全的中國,實屬下策。何況,勞動密集型的生產衰落是大勢所趨。因此,政策選擇的一個方向是適當推遲退休年齡尤其是持推遲女性的退休年齡。退休年齡是影響贍養率的重要因素,由于生活質量的提高、醫療水平的發展等原因,人口的平均壽命得以增長,為推遲退休年齡提供了可能,退休年齡規定得較高,則在職職工人數增加,退休人數相應減少,贍養率就較低;反之,贍養率就較高;同時,可提高基金積累數額、減少養老金的支出年限,化解“空帳”風險。隨著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從防止資源浪費的角度,適當推遲女性退休年齡值得考慮。
2、強化政府責任。政府為什么要把教育和房地產做成產業,是因為內需不足,內需不足的根本原因是因為老百姓沒有保障不敢花錢,把錢都存銀行里了,如果社會保障到位了,老百姓是敢于消費的,老百姓敢于消費就會拉動投資的增長。所以加大財政投入,實行全民社保。對于不同行業、不同性質單位養老金差額實行補足的政策。給予一些特殊人群如復員軍人、企業領導等按貢獻給以不同程度的養老金補足,以縮小行業間、部門間、以及企業和事業單位之間差距過大現象。同時,克服各部門、各地區利益對社會保障體制所造成的分割局面,在全國范疇內協調養老金的公共帳戶,在地區之間、行業之間進行共濟。全國統一的社保體制不僅具有再分配個人收入的功能,而且具有縮小地區和產業差別的功能,而且可真正實現“東部支持西部”。
3、降低繳費比率。多渠道地適當降低繳費率以拓寬養老金制度覆蓋面,從公有制部門擴大到私營部門及城市流動人口、農民工等弱勢群體。通過覆蓋面的擴大和全社會的統籌來分散成本和社會風險、扶貧濟困并強化其共濟功能,化解隱性社會保障債務問題。并確保企業在改制后必須繳清所有預留保險費。同時,拓寬籌資渠道,可將個人所得稅及遺產稅作為籌資的主渠道之一。由于個人所得稅開征點已提高,而目前收入差距正日益拉大,開征遺產稅的條件已成熟。開征這兩種稅可以平抑企業的繳費率,又可以吸引更多的企業參與到養老體系中來,降低了經營成本。更強化了政府的再分配和資源配置功能,既提高了效率又實現了公平!另一方面,可發行社會保障福利彩票。在當前,財政供給不足的情況下,發行社會福利彩票籌資也是不錯的選擇。
4、讓基金保值增值。把個人帳戶實行企業化經營,與資本市場對接,由投資公司經營管理,可投資于國家長線重點工程項目如重大水利設施、高速公路等。政府加強監管。對于養老金等普惠性基金,可考慮在人大設立專門的監督機構,定期監管,可以控制政府消費傾向的擴張,完善資本市場和金融市場。
5、加快社會保障制度立法。政府應該用強力作為的形象去管理社?;?。形成一部全國統一的養老保險基本法。明確繳費的權利義務關系,把養老金作為一條高壓線,人民法院對社會保障領域里發生的違法、犯罪案件要依法及時審理,對拒不繳納法定的社會保險費,不適當使用保險基金、貪污挪用、侵占保險基金的行為人,要從重從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
6、征收社會保障稅。改按比例征收養老保險費為按比例征收社會保障稅,由于國企改制的推進,國退民進成為事實,而且現在很多縣、市已基本不存在國有企業。因此,改征社會保障稅具有現實意義。且有利于解決地區之間、企業之間、行業之間的保額差距問題,同時,有利于財稅部門介入,有利于加強基金的監管。
結語:
制度出生產力。其實任何制度的配套使用效用均會大于其單獨之效用。提高政策的配套功能,充分發揮其整體效應,是決策者的應有之義。同樣,單純依靠某一項制度顯然難以解決養老保險問題的困境。中國的改革——哪怕移動一張桌子,也會引起全身的反應。在現今各方都不甚完善尤其是相關法律缺失的條件下,多管齊下,或許是應對養老保險命題的理性選擇。
參考文獻:
①劉貴平養老保險的人口學研究中國人口出版社1999
隨著各地區、各部門進行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推進了保險費用社會統籌、擴大保險范圍,為了能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進一步深化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國務院下發[1995]6號《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先后又下發了《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以及《社會保險法》等等。至此養老保險制度進入較為完善的階段,養老保險的社會化程度,社會統籌,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等較為完整。
二、職工在辦理退休時出現的一些問題以及相關對策
由于養老保險制度的健全是一個從無到有,從有到全,不斷探索、調整、完善的過程,在執行過程中就會由于政策的銜接而產生一些問題。下面筆者談談在職工辦理退休時出現的一些問題。
1.工傷職工辦理退休時。我國退休現執行的國發[1978]104號《關于職工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法定退休年齡:男60歲,女管理崗55歲,生產崗50歲。職工在辦理退休前因工負傷,根據《勞動合同法》、《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在職工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待遇不變,同時要進行工傷認定,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進行勞動能力鑒定。這樣不能按時辦理退休,至少會順延退休時間,由于工資待遇不變,養老保險就在繼續繳納,職工在辦理退休時,只能按法定退休年齡結止,順延后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可記入個人賬戶,但繳費時間不計作實際繳費年限,這樣就損害了職工的利益。筆者認為既然職工已實際繳費,并能計入個人賬戶,就應該算作實際繳費年限。
2.長期合同制工人在辦理退休時。1986年10月實行招用長期合同制工人,需簽訂勞動合同,職工本人需繳納標準工資的3%養老保險金?,F行辦理退休時,長期合同制工人沒有視同繳費年限,只有實際繳費年限,未繳納養老保險不計作工作年限??僧敃r是在國營企業中推廣實施,一些大型的企業執行得較早、較好,加之缺乏指導、監督,在執行時間、范圍上也參差不齊,所以有些職工繳納養老保險時間較晚,使得職工參加工作時間與養老保險實際繳費時間不符,而未繳費時間不予計算為連續工作年限。如果按后來的政策補繳養老保險,也是不妥。當時規定職工養老保險繳納為本人標準工資的3%,如長期合同制工人低于本企業同等職工待遇的,企業給予職工本人工資15%的補償,如果職工當時正常繳納,也不會有負擔,甚至還有結余。而現在補繳就不一樣了,會給職工增添一大筆開銷。由企業的執行,政策的銜接、不完善等產生的問題,全部讓職工買單,不合理。如果職工已繳納養老保險金并記入個人賬戶的,記作實際繳費年限,已工作未繳納養老保險金的可否和原固定工一樣,實際繳費年限從1995年計算,1995年前未繳費的記作視同繳費年限。
(一)農村養老保險發展現狀評述。1992年《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在全國范圍內開始推廣,經過十多年的發展,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與此同時,在實施過程中,也出現了一系列值得關注的問題。
1、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小,存在很大的發展空間。據國家統計局最新數據,截至2006年底,全國參加各類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人數為5,374萬人,其中東部地區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覆蓋面已超過60%。參保人數比2002年的5,462萬人有所下降。目前,全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滾存結余310億元,分散在1,905個縣市。
2、傳統的家庭養老保險功能正在不斷削弱,家庭養老面臨挑戰。主要問題:一是農村家庭規??s小、核心家庭增多、家庭養老功能弱化。二是農村大量的年輕人進城打工,代際不平衡嚴重。迫于崗位的競爭壓力,忙于工作和事業,這些人無暇顧及老人;同時,這些青年夫婦較重視子女的教育和成長問題,有限的時間、精力和財力都向獨子或獨女傾斜,產生了“重幼輕老現象”,對老年父母的心理健康和實際的生活質量都產生了負面影響。三是老年人平均壽命延長,患病率、傷殘率上升,自理能力下降。這一切必將加大家庭的負擔,也必將加劇年輕人消極贍養老人現象的增加。
3、農村養老難于完全依賴土地保障,但土地對于多數農民來說仍然是重要的生產資料。調查顯示,目前農民家庭經營收入中,大約40%來自第二產業與第三產業,1/4左右來自勞動收入,來自轉移性與財產性的收入約占純收入的5.7%。由此可見,來自土地的農業收入已難以保證農民的基本生活,以致養老更是奢望。而且現在土地對于多數農民來說仍然是很重要的生產資料。城市化的迅猛推進使得許多農民的承包地被大量征用,農民所得到的只是極少的土地補償費。所以,完全依靠土地來養老的選擇也是不可行的。
4、老齡化加快。隨著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和農村勞動力的輸出,越來越多的農村青壯年人口進入城市,年齡結構出現“兩頭大、中間小”的局面。隨著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我國農村已出現家庭小型化傾向,農民養老問題日益嚴峻。據2005年底開展的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統計,全國65歲及以上的人口為10,045萬人,其中農村約占老齡總人口的68%;中國農村平均家庭戶規模降到3.27人。
(二)早期農村養老保險試點地區改革。截至2006年底,全國1,905個縣,5,374多萬農民參保,還不到應該參保農民總數的8%,僅有310多萬參保的農民領取了養老金。積累保險基金310億元,這些農??傮w上屬于早期農保性質??偟膩碚f,早期農保試點工作不成功,陷入僵局,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覆蓋范圍小,發展嚴重不平衡。已經籌集的農保資金主要集中在少數幾個發達省市,多數地區難以為繼。從基金規模上看,排在前五位的是江蘇、山東、上海、浙江和北京,這五個省市的基金共計221億元,占全國農?;鹂傤~的71.3%。
二是管理體制不順,“民政不管,社保不接”。尤其是在中西部大多數省份,農保管理體制至今仍沒有理順,運作也困難重重,處于進退兩難的境地。在全國1,905個農保試點縣中,多數地方的農保機構還在民政部門,農保在省級已經移交而市縣沒有移交,依然處于“民政不管,社保不接”的局面。與此同時,很多內地和西部省份“清理整頓”的一個通行的做法是簡單退保。
論文關鍵詞:農村養老保險;研究;改革;模式;制度
論文提要:我國農村正處于劇烈的社會轉型期,農村原有的養老保障體系正在被打破,而新的保障體系尚未形成。本文在此前提下設計和建立農村社會保險基本制度框架,特別是建立農??赊D換為城保的通道和機制,對早期農村養老保障制度進行根本性改革。
我國農村正處于劇烈的社會轉型期,農村原有的養老保障體系正在被打破,而新的保障體系尚未形成,農村大部分老年人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生存困境,他們成為整個社會中最邊緣化和最弱勢的群體之一,這個群體的規模越來越大,已經開始影響農村社會的穩定和整個國家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
一、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
(一)農村養老保險發展現狀評述。1992年《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在全國范圍內開始推廣,經過十多年的發展,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與此同時,在實施過程中,也出現了一系列值得關注的問題。
1、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小,存在很大的發展空間。據國家統計局最新數據,截至2006年底,全國參加各類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人數為5,374萬人,其中東部地區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覆蓋面已超過60%。參保人數比2002年的5,462萬人有所下降。目前,全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滾存結余310億元,分散在1,905個縣市。
2、傳統的家庭養老保險功能正在不斷削弱,家庭養老面臨挑戰。主要問題:一是農村家庭規??s小、核心家庭增多、家庭養老功能弱化。二是農村大量的年輕人進城打工,代際不平衡嚴重。迫于崗位的競爭壓力,忙于工作和事業,這些人無暇顧及老人;同時,這些青年夫婦較重視子女的教育和成長問題,有限的時間、精力和財力都向獨子或獨女傾斜,產生了“重幼輕老現象”,對老年父母的心理健康和實際的生活質量都產生了負面影響。三是老年人平均壽命延長,患病率、傷殘率上升,自理能力下降。這一切必將加大家庭的負擔,也必將加劇年輕人消極贍養老人現象的增加。
3、農村養老難于完全依賴土地保障,但土地對于多數農民來說仍然是重要的生產資料。調查顯示,目前農民家庭經營收入中,大約40%來自第二產業與第三產業,1/4左右來自勞動收入,來自轉移性與財產性的收入約占純收入的5.7%。由此可見,來自土地的農業收入已難以保證農民的基本生活,以致養老更是奢望。而且現在土地對于多數農民來說仍然是很重要的生產資料。城市化的迅猛推進使得許多農民的承包地被大量征用,農民所得到的只是極少的土地補償費。所以,完全依靠土地來養老的選擇也是不可行的。
4、老齡化加快。隨著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和農村勞動力的輸出,越來越多的農村青壯年人口進入城市,年齡結構出現“兩頭大、中間小”的局面。隨著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我國農村已出現家庭小型化傾向,農民養老問題日益嚴峻。據2005年底開展的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統計,全國65歲及以上的人口為10,045萬人,其中農村約占老齡總人口的68%;中國農村平均家庭戶規模降到3.27人。
(二)早期農村養老保險試點地區改革。截至2006年底,全國1,905個縣,5,374多萬農民參保,還不到應該參保農民總數的8%,僅有310多萬參保的農民領取了養老金。積累保險基金310億元,這些農??傮w上屬于早期農保性質。總的來說,早期農保試點工作不成功,陷入僵局,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覆蓋范圍小,發展嚴重不平衡。已經籌集的農保資金主要集中在少數幾個發達省市,多數地區難以為繼。從基金規模上看,排在前五位的是江蘇、山東、上海、浙江和北京,這五個省市的基金共計221億元,占全國農?;鹂傤~的71.3%。
二是管理體制不順,“民政不管,社保不接”。尤其是在中西部大多數省份,農保管理體制至今仍沒有理順,運作也困難重重,處于進退兩難的境地。在全國1,905個農保試點縣中,多數地方的農保機構還在民政部門,農保在省級已經移交而市縣沒有移交,依然處于“民政不管,社保不接”的局面。與此同時,很多內地和西部省份“清理整頓”的一個通行的做法是簡單退保。
三是基金分散,管理存在流失和損耗現象。目前,全國310億元農?;鸱稚⒃?,905個縣市。由于管理體制不順,全國清理整頓農保后,農保機構和人員的辦公經費、工資多數沒有納入財政預算,挪用農?;鸢l工資的事情相當普遍。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計,2005年全國31個省份中,涉及1,905個縣、2.6萬個鄉鎮,農保系統大約有干部近1萬多人。
四是老年受益保障不能兌現,保障水平低。很多參加早期農保的農民在年齡達到60歲后,每月領取以前規定的養老金的承諾不能兌現。
二、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采取個人、集體和國家等多方出資籌集養老基金并為老年人提供經濟幫助和服務、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項制度,并且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養老金還會相應增加。該制度的新穎性,首先在于各級政府和村集體逐步加大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支持和投入力度,每年安排專項資金對參保農民進行補貼,建立農民參保補貼制度。本文以成都為例,鑒于目前成都各區、市、縣經濟發展水準不一樣、政府財政負擔能力不一樣、農民基本生活水平也不一樣的狀況,成都于是按照一二三圈層分類劃檔逐步推進全市農村養老保險。
(一)從遠郊區縣——都江堰和金堂縣來分析。金堂縣從2007年6月1日最先按規定開始在三個鄉鎮進行農民養老保險試點,9月1日在全縣全面推開農民養老保險。2007年全縣GDP為79.1億元。農民人均純收入為4,690元。都江堰市從2007年8月初開始,分別選取了胥家鎮、崇義鎮各兩個村進行農民養老保險試點。2007年全市實現地區生產總值(GDP)116.2億元,農民人均收入從2001年的3,096元增加到2007年的5,300元。兩地屬于成都市第三圈層,經濟實力偏小。
(二)從近郊區縣——雙流縣和溫江區來分析。2007年雙流縣GDP為282.2億元,財政收入17.6億元,農村人均純收入5,000元。雙流縣是四川唯一進入全國百強縣的縣,在整個西部排名第二位。2008年全縣農民共計參保8,788人,其中從業年齡人員參保4,599人,非從業年齡人員參保4,189人,征收資金約1,200萬元。
論文提要:我國農村正處于劇烈的社會轉型期,農村原有的養老保障體系正在被打破,而新的保障體系尚未形成。本文在此前提下設計和建立農村社會保險基本制度框架,特別是建立農保可轉換為城保的通道和機制,對早期農村養老保障制度進行根本性改革。
我國農村正處于劇烈的社會轉型期,農村原有的養老保障體系正在被打破,而新的保障體系尚未形成,農村大部分老年人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生存困境,他們成為整個社會中最邊緣化和最弱勢的群體之一,這個群體的規模越來越大,已經開始影響農村社會的穩定和整個國家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
一、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
(一)農村養老保險發展現狀評述。1992年《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在全國范圍內開始推廣,經過十多年的發展,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與此同時,在實施過程中,也出現了一系列值得關注的問題。
1、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小,存在很大的發展空間。據國家統計局最新數據,截至2006年底,全國參加各類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人數為5,374萬人,其中東部地區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覆蓋面已超過60%。參保人數比2002年的5,462萬人有所下降。目前,全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滾存結余310億元,分散在1,905個縣市。
2、傳統的家庭養老保險功能正在不斷削弱,家庭養老面臨挑戰。主要問題:一是農村家庭規模縮小、核心家庭增多、家庭養老功能弱化。二是農村大量的年輕人進城打工,代際不平衡嚴重。迫于崗位的競爭壓力,忙于工作和事業,這些人無暇顧及老人;同時,這些青年夫婦較重視子女的教育和成長問題,有限的時間、精力和財力都向獨子或獨女傾斜,產生了“重幼輕老現象”,對老年父母的心理健康和實際的生活質量都產生了負面影響。三是老年人平均壽命延長,患病率、傷殘率上升,自理能力下降。這一切必將加大家庭的負擔,也必將加劇年輕人消極贍養老人現象的增加。
3、農村養老難于完全依賴土地保障,但土地對于多數農民來說仍然是重要的生產資料。調查顯示,目前農民家庭經營收入中,大約40%來自第二產業與第三產業,1/4左右來自勞動收入,來自轉移性與財產性的收入約占純收入的5.7%。由此可見,來自土地的農業收入已難以保證農民的基本生活,以致養老更是奢望。而且現在土地對于多數農民來說仍然是很重要的生產資料。城市化的迅猛推進使得許多農民的承包地被大量征用,農民所得到的只是極少的土地補償費。所以,完全依靠土地來養老的選擇也是不可行的。
4、老齡化加快。隨著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和農村勞動力的輸出,越來越多的農村青壯年人口進入城市,年齡結構出現“兩頭大、中間小”的局面。隨著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我國農村已出現家庭小型化傾向,農民養老問題日益嚴峻。據2005年底開展的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統計,全國65歲及以上的人口為10,045萬人,其中農村約占老齡總人口的68%;中國農村平均家庭戶規模降到3.27人。
(二)早期農村養老保險試點地區改革。截至2006年底,全國1,905個縣,5,374多萬農民參保,還不到應該參保農民總數的8%,僅有310多萬參保的農民領取了養老金。積累保險基金310億元,這些農??傮w上屬于早期農保性質??偟膩碚f,早期農保試點工作不成功,陷入僵局,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覆蓋范圍小,發展嚴重不平衡。已經籌集的農保資金主要集中在少數幾個發達省市,多數地區難以為繼。從基金規模上看,排在前五位的是江蘇、山東、上海、浙江和北京,這五個省市的基金共計221億元,占全國農保基金總額的71.3%。
二是管理體制不順,“民政不管,社保不接”。尤其是在中西部大多數省份,農保管理體制至今仍沒有理順,運作也困難重重,處于進退兩難的境地。在全國1,905個農保試點縣中,多數地方的農保機構還在民政部門,農保在省級已經移交而市縣沒有移交,依然處于“民政不管,社保不接”的局面。與此同時,很多內地和西部省份“清理整頓”的一個通行的做法是簡單退保。
三是基金分散,管理存在流失和損耗現象。目前,全國310億元農?;鸱稚⒃?,905個縣市。由于管理體制不順,全國清理整頓農保后,農保機構和人員的辦公經費、工資多數沒有納入財政預算,挪用農保基金發工資的事情相當普遍。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計,2005年全國31個省份中,涉及1,905個縣、2.6萬個鄉鎮,農保系統大約有干部近1萬多人。
四是老年受益保障不能兌現,保障水平低。很多參加早期農保的農民在年齡達到60歲后,每月領取以前規定的養老金的承諾不能兌現。
二、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采取個人、集體和國家等多方出資籌集養老基金并為老年人提供經濟幫助和服務、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項制度,并且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養老金還會相應增加。該制度的新穎性,首先在于各級政府和村集體逐步加大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支持和投入力度,每年安排專項資金對參保農民進行補貼,建立農民參保補貼制度。本文以成都為例,鑒于目前成都各區、市、縣經濟發展水準不一樣、政府財政負擔能力不一樣、農民基本生活水平也不一樣的狀況,成都于是按照一二三圈層分類劃檔逐步推進全市農村養老保險。
(一)從遠郊區縣——都江堰和金堂縣來分析。金堂縣從2007年6月1日最先按規定開始在三個鄉鎮進行農民養老保險試點,9月1日在全縣全面推開農民養老保險。2007年全縣GDP為79.1億元。農民人均純收入為4,690元。都江堰市從2007年8月初開始,分別選取了胥家鎮、崇義鎮各兩個村進行農民養老保險試點。2007年全市實現地區生產總值(GDP)116.2億元,農民人均收入從2001年的3,096元增加到2007年的5,300元。兩地屬于成都市第三圈層,經濟實力偏小。
(一)農村養老保險發展現狀評述。1992年《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在全國范圍內開始推廣,經過十多年的發展,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與此同時,在實施過程中,也出現了一系列值得關注的問題。
1、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小,存在很大的發展空間。據國家統計局最新數據,截至2006年底,全國參加各類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人數為5,374萬人,其中東部地區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覆蓋面已超過60%。參保人數比2002年的5,462萬人有所下降。目前,全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滾存結余310億元,分散在1,905個縣市。
2、傳統的家庭養老保險功能正在不斷削弱,家庭養老面臨挑戰。主要問題:一是農村家庭規模縮小、核心家庭增多、家庭養老功能弱化。二是農村大量的年輕人進城打工,代際不平衡嚴重。迫于崗位的競爭壓力,忙于工作和事業,這些人無暇顧及老人;同時,這些青年夫婦較重視子女的教育和成長問題,有限的時間、精力和財力都向獨子或獨女傾斜,產生了“重幼輕老現象”,對老年父母的心理健康和實際的生活質量都產生了負面影響。三是老年人平均壽命延長,患病率、傷殘率上升,自理能力下降。這一切必將加大家庭的負擔,也必將加劇年輕人消極贍養老人現象的增加。
3、農村養老難于完全依賴土地保障,但土地對于多數農民來說仍然是重要的生產資料。調查顯示,目前農民家庭經營收入中,大約40%來自第二產業與第三產業,1/4左右來自勞動收入,來自轉移性與財產性的收入約占純收入的5.7%。由此可見,來自土地的農業收入已難以保證農民的基本生活,以致養老更是奢望。而且現在土地對于多數農民來說仍然是很重要的生產資料。城市化的迅猛推進使得許多農民的承包地被大量征用,農民所得到的只是極少的土地補償費。所以,完全依靠土地來養老的選擇也是不可行的。
4、老齡化加快。隨著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和農村勞動力的輸出,越來越多的農村青壯年人口進入城市,年齡結構出現“兩頭大、中間小”的局面。隨著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我國農村已出現家庭小型化傾向,農民養老問題日益嚴峻。據2005年底開展的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統計,全國65歲及以上的人口為10,045萬人,其中農村約占老齡總人口的68%;中國農村平均家庭戶規模降到3.27人。
(二)早期農村養老保險試點地區改革。截至2006年底,全國1,905個縣,5,374多萬農民參保,還不到應該參保農民總數的8%,僅有310多萬參保的農民領取了養老金。積累保險基金310億元,這些農??傮w上屬于早期農保性質??偟膩碚f,早期農保試點工作不成功,陷入僵局,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覆蓋范圍小,發展嚴重不平衡。已經籌集的農保資金主要集中在少數幾個發達省市,多數地區難以為繼。從基金規模上看,排在前五位的是江蘇、山東、上海、浙江和北京,這五個省市的基金共計221億元,占全國農?;鹂傤~的71.3%。
二是管理體制不順,“民政不管,社保不接”。尤其是在中西部大多數省份,農保管理體制至今仍沒有理順,運作也困難重重,處于進退兩難的境地。在全國1,905個農保試點縣中,多數地方的農保機構還在民政部門,農保在省級已經移交而市縣沒有移交,依然處于“民政不管,社保不接”的局面。與此同時,很多內地和西部省份“清理整頓”的一個通行的做法是簡單退保。
三是基金分散,管理存在流失和損耗現象。目前,全國310億元農保基金分散在1,905個縣市。由于管理體制不順,全國清理整頓農保后,農保機構和人員的辦公經費、工資多數沒有納入財政預算,挪用農?;鸢l工資的事情相當普遍。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計,2005年全國31個省份中,涉及1,905個縣、2.6萬個鄉鎮,農保系統大約有干部近1萬多人。
四是老年受益保障不能兌現,保障水平低。很多參加早期農保的農民在年齡達到60歲后,每月領取以前規定的養老金的承諾不能兌現。
二、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采取個人、集體和國家等多方出資籌集養老基金并為老年人提供經濟幫助和服務、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項制度,并且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養老金還會相應增加。該制度的新穎性,首先在于各級政府和村集體逐步加大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支持和投入力度,每年安排專項資金對參保農民進行補貼,建立農民參保補貼制度。本文以成都為例,鑒于目前成都各區、市、縣經濟發展水準不一樣、政府財政負擔能力不一樣、農民基本生活水平也不一樣的狀況,成都于是按照一二三圈層分類劃檔逐步推進全市農村養老保險。
(一)從遠郊區縣——都江堰和金堂縣來分析。金堂縣從2007年6月1日最先按規定開始在三個鄉鎮進行農民養老保險試點,9月1日在全縣全面推開農民養老保險。2007年全縣GDP為79.1億元。農民人均純收入為4,690元。都江堰市從2007年8月初開始,分別選取了胥家鎮、崇義鎮各兩個村進行農民養老保險試點。2007年全市實現地區生產總值(GDP)116.2億元,農民人均收入從2001年的3,096元增加到2007年的5,300元。兩地屬于成都市第三圈層,經濟實力偏小。
(二)從近郊區縣——雙流縣和溫江區來分析。2007年雙流縣GDP為282.2億元,財政收入17.6億元,農村人均純收入5,000元。雙流縣是四川唯一進入全國百強縣的縣,在整個西部排名第二位。2008年全縣農民共計參保8,788人,其中從業年齡人員參保4,599人,非從業年齡人員參保4,189人,征收資金約1,200萬元。
溫江區于2007年4月在成都率先推行農民養老保險和提高補貼,按全市統一標準、年繳費基數的2%對農民實施補貼,直接計入社保基金。2007年GDP為120.4億元,農民人均純收入達6,245元。溫江區在全國率先提出的“雙放棄換社?!痹O想,即自愿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的農民,可在城區集中安排居住,并享受與城鎮職工同等的社保待遇。目前,溫江模式得到廣泛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