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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會保險覆蓋面窄
目前,社會保險的保障對象主要是城市居民,參保的居民也是城市居民比較多。鄉鎮的社會保險覆蓋面比較窄。不少鄉鎮的社會保險種類少,規模也比較小,很難起到保障居民利益的作用。同時,不少農民的參保意識薄弱,認為參加社會保險不能給自己帶來好處,參保的熱情很低。
2.社保資金來源單一
就我國的情況而言,社會保險的資金來源有限。整體上而言,國家承擔起了大部分資金的來源,充當了主要保障者的角色。龐大的資金壓力也讓國家的負擔較重,不少地方的保險經費面臨著短缺和匱乏的困境。而在另外一些地方,保險經費過剩。一方面造成了社會保險經費的浪費,另一方面也導致各個地區的社會保險經費不均衡,致使各個地區的發展很不均衡。這不僅影響了我國社會保險的進城,也阻礙了社會經濟的發展和國家的長治久安。
3.保險基金缺乏有效管理
完善、科學的信息基金管理對于社會保險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和作用。制度規范行為,是指導社會保險工作人員進行相關操作的準則和辦法。只有具有一套系統的科學的社?;鸸芾碇贫?,才能規范信息社會保險人員的行為,使得操作有依據,社會保險相關人員才能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但是,根據目前我國的情況來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制度不夠健全,不少地區沒有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制度,使得很多行為沒有操作依據,不少社會保險人員的行為得不到約束,出現了許多不負責任的行為。這些行為不僅阻礙了地區的發展,也影響了整個社會的發展,不利于后續工作的開展。因此,必須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制度。
4.相關法律法規缺失
雖然我國已經出臺了不少關于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但是不少法律法規太過于籠統,不能適應所有地區的情況。目前國家已經出臺了不少社會保險的相關政策和法規,但是這些法律法規由于頒布的時間已經久遠,其中很多條例已經不適用于當今社會的發展,無法切實解決現實問題,反而會阻礙問題的解決。同時,每個地區的社會保險現狀不同,城市和鄉村的社會保險現狀也大不相同,同一部法律不一定適用于所有的地域。有的法律也許適用于城市地區,但這部法律不一定適用于鄉村地區。除此之外,現有的法律過于寬泛,只是界定了幾個大方面的問題,但是對于具體的細節適用性不強。對于很多細節性的問題,很難找到相關的法律依據,這就為問題的解決帶來不小的麻煩和阻礙,大大影響了社會保險的進展和全面開展。
5.專業人才缺乏
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社會對于人才的需求也越來越大。任何組織都是由人組成的,沒有人才,組織就不能取得長遠發展,更談不上不斷進步和自我完善。目前,社會保險專業方面的專業人才還不夠,可以說,社會還沒有形成重視社會保險的氛圍。就目前的狀況來看,不少事業單位的社會保險人才十分匱乏。有的單位雖然有一些社會保險人員,但大多數沒有接受過系統的知識培訓,經驗也不夠豐富,責任心不強,不能履行好作為一名社會保險人員的基本職責。
二、完善社會保險的對策
1.加大社保宣傳
一些非政府組織要加大宣傳力度,讓社會保險的思想深入人心,使傳統的觀念得以改變,努力營造一種全社會關心、全民參與的良好氛圍,一步一個腳印加快推進參保工作。進一步增加補貼力度,努力增加農村居民收入。防止農產品價格發生劇烈波動,使生產資料價格保持穩定,建立和完善農業保護制度。對農業收費嚴加管理,力求減少亂收費現象。不斷增加政府對廣大農民的轉移支付力度,積極穩定地發展農業集體經濟。市政府可以考慮每年從財政收入中劃撥一部分作為農村社會保險風險基金,并遵循專戶專存的原則,真正使農民從中受益,從而提高他們的參保積極性。
2.強化基金監督管理
良好的監督是社會保險正?;顒拥那疤?,沒有完善的監督體系,很難確保業務的正常開展。各個地區的社保單位應強化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工作,為此可以建立相應的監督管理機構,對各項經濟活動進行有計劃地控制,及時發現社會保險工作進程中存在的問題,同時應該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工作,不斷提升工作效率。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除了做好社會保險基金內部的監督工作,不斷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外部監督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環節。外部監督主要包括新聞媒體監督和社會大眾的監督。企事業單位管理者要認識到社會保險基金內部管理的不足之處,認真改正有缺陷的地方,不斷完善內部控制建設。同時,也要不斷加強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發揮輿論的監督作用。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是一項巨大的完整的工程,具有完善的體系和結構,必須保證每個環節都落實到位,才能確保整個體系的良性運行,從而發揮出最大的效益。
3.擴大覆蓋范圍
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設計受到城鄉二元社會結構的影響,也呈現二元分化的特點。改革開放前,城市居民通過單位制獲得醫療、養老、失業、工傷各類社會保險,在農村的農民依靠家庭保障和生產社集體經濟制度為基礎的集體保障,以及集體經濟資助的合作醫療,然而與城鎮居民享受的社會保障在各方面均存在差距。我國上世紀末開始推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時至今日,各項改革依然受制于戶籍制度對城鄉的分隔,入城農民工的社會保障不僅覆蓋面小,而且往往享受不到與城市常住居民同等的待遇。因此,國家和政府必須盡快完善社會保險各項制度,使得社會保險的開展有充分的依據,有利于擴大社會保險的覆蓋范圍。真正做到社會保險惠及人民,全社會的人民都能享受到社會保險的好處,從而推動社會的發展。
4.加強人員的素質培訓
關鍵詞:社會保險基金 監督管理 存在的問題 合理有效的措施
社會保險基金是依據國家法律和政策建立的專項公共資金,是社會保障制度正常運行的根本保證。而社會保障制度又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支柱,是社會的安全網和穩定器,關系到社會的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所以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好壞,監督的落實,直接關系到每一位中國公民的切身利益。在農村,老百姓管社會保險基金稱為“養老金”,“救命錢”,足見人們對社保基金的重視。社?;鸨O督管理不到位,將會影響到社會保障體制的穩固和可持續發展,進而會影響到人們的養老現狀、醫療現狀等。所以,社保監管部門必須充分認識到這一點,建立健全監督管理制度,加強對本地區基金征收、支付、存儲、運營等各個管理環節的監管,確保社?;鸬谋V翟鲋怠?/p>
一、當前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存在一些問題,企待解決
第一個問題:從資金監管者方面來看,盡管我國的基金管理制度已初具規模,但仍在執行中存在很多問題,由于缺乏有效的監管和制約,導致保險基金不僅無法獲得理想的投資效益和回報,而且常常被擠占、挪用、甚至貪污。早在2003年,養老金就被挪用,額度高達84億,此后到2007年突破百億,2011年達到376億,2012年490億,2013年609億,每年都以驚人的速度在增長。 這種現象層出不窮,凸顯出基金管理中的漏洞和不足,這不得不讓人深思。這是有些黨的干部監守自盜,為了一已私利,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巨大的損失。因為被挪用的保險基金通常很難追回,所以加強基金監督管理,勢在必行。
第二個問題:從保險資金受益者方面來看,我國社會保隊基金近年來也流失嚴重。在養老保險方面:有一些人已經去世了,但他的近親屬不上報,一直在領著養老金,直到國家核實發現制止;在醫療保險方面:有的人無大病也住院報銷,有的人使用別人的醫療保險來騙保,有的人醫保卡用來購物等等方面違規使用醫療保險。失業保險方面:明明已經就業很久了,但一直還在領用國家的失業保險金。
第三個問題: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能緊跟形勢的發展,政策制定缺乏前瞻性,往往是出了問題之后,才想到對策,這樣就導致了一部分“高智商的人”來鉆政策的空子。
第四個問題:監督管理權責劃分不清,因為政府行政部門即是政策的制訂者,又是監督管理者。導致監督措施難以落到實處。
二、解決對策
(一)自身主觀意識上加強個人品德修養
社保保險資金監管者應加強政治學習,頭腦中始終要有一根弦,“當官別發財,發財別當官”,你是人民的父母官,手中握有一定的權力,人民相信你,你卻用來監守自盜。這能對得起黨和人民嗎?只有從自身主觀意識上加強個人品德修養,才能杜絕見錢眼開的心態。
(二)健全社會保險法,做到與時俱進,法律與社會現實相適應
用法律來規范人們的行為,嚴懲那些鉆法律空子的一些人,殺一儆百,讓“伸手的人必被抓”。
(三)社?;鸬墓芾砼c監督要有明確的權責劃分
各部門要各行其責。各級人大常委會行使監督權。應對本級人民政府對社保基金的收支、管理、投資運營以及監督檢查情況的專項工作報告,依法行使監督職權; 財政部門、審計部門按照自己的職責,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核算、投資運營等情況實施監督,確保資金安與保值增值;第三,社會保障部門對各項收支審批時嚴格把關。
(四)切實做好社會保障基金的會計管理工作
會計管理是社會保障基金管理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對于實現保障基金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確保基金安全具有重要的意義。所以要切實加強會計核算工作。各級財政部門要按資金險種設置賬目,準確核算和如實反映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社?;鹗罩Щ顒印R酱儆嘘P部門及時將收入轉入財政專戶,切實加強支出監管,并按照用款計劃及時撥付資金,要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基金財務報告制度。切實發揮會計監督作用。
(五)切實加強基金賬戶管理
在社會保障基金賬戶管理上,各級財政部門要嚴格執行中央和省的有關規定,確保社會保障基金安全完整。社會保障基金要按照險種實行專戶儲存、分賬核算、杜絕不同險種資金的混用。不得將社保資金違規存在非國有或國有控股銀行以外的金融機構。
(六)切實做好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工作
各級財政部門進一步增強效益意識,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充分利用現代金融工具,努力實現社會保障基金收益的最大化,為人民群眾帶來更多的利益。對于結余的一些社保資金,除按規定預留支付費用外,應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轉存為國有或國有控股商業銀行的定期存款或用于購買國家債券,實現社?;鹗找孀畲蠡?。但在這一過程中要切實加強風險控制,切實維護社?;鸬陌踩?。
(七)信息公開制度
在當下互聯網發展的如此迅速的年代,在當下的統賬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模式下,社保部門有義務向社會公眾公開其個人繳納的賬戶繳費額、支出額和累計余額,以及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繳費額、支出額和累計結余額。暗處總是藏污納垢,陽光之下,任何的貓膩都行不遠。
【關鍵詞】火災保險消防監督管理
中圖分類號:TU998文獻標識碼: A
1、序言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消防事業也得到了長足的進步,無論是從技術裝備,還是從法律法規、地方性規章來講都得到了應有的改進和完善。但是近幾年來重大火災事故頻繁發生卻給社會的發展和穩定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為了消除火災隱患,遏制重特大火災的頻頻發生,上至國家下到地方各級政府都一再重申要下大力加強消防監督檢查工作,為此并先后出臺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文件。但是,由于我國的法律制度還不夠完善,人們群眾的法律觀念還不強,使得一些規章制度得不到很好的落實。通過對我國的火災情況進行分析不難發現,大部分火災事故的發生,都是忽視消防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的結果。
2、火災保險投保的條件及賠償情況
火災保險,可狹義的理解為保險人對承保的財產因與火災而遭受的損失或由此而進行施救、搶救所造成財產的損失以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承擔責任的保險。火災保險從興起到現在,大約經歷了三百多年的發展,而在我國保險業的實質性發展也只是在近十年,關于它與消防監督管理的關系主要從以下幾個角度來闡述:
2.1投保條件
一個單位、企業或個人要想投保首先要符合保險條款對其安全性的要求,經過保險公司的審查來決定是否對其投?;驎壕復侗!S捎谕侗D康牡牟煌?,危險程度不同,在投保前保險公司會對投保項目進行認真的審查,確定所保項目的名稱、金額、危險性質、危險程度或危險等效要進行全面的審查。比如一個大型商場投保,一般要調查其建筑等級、裝修的耐火等級、防排煙系統、報警裝置、消防水源、噴淋系統、室內消火栓系統等;周圍環境,如工業區、商業區或居民區管理情形如良好、較好或一般;占用性質如工業他倉儲、普遍住宅等經過初步審查,掌握了解被保險的基本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整改意見,投保單位要根據保險公司的要求進行整改,整改完畢,重新請保險人根據整改意見的落實情況及隱患消除情況來決定是否投保,如果不符合要求,保險公司完全可以拒絕對其投保。投保之后,投保人改變了保險人原承擔風險的基本特點,也就是危險因素增加,由于性質的改變,保險即可中止,在此期間發生的火災事故保險人不予賠償,比如,某人投保了娛樂場所,然后又用大量的可燃易燃材料進行裝修,增加了火災發生蔓延的危險性,此時保險即可中止,由此而造成的損失,保險人拒絕賠償。
2.2投保費率的角度
保險人在對投保單位進行投保收取保險費率時,消防監督工作做的怎樣是確定保險費率的一個重要依據,前面已經講過在確定對其投保時,保險人要對被保險人進行審查,對于建筑物的消防監督配套設施,消防設備的裝備,消防組織機構及安全消防監督管理等做的比較好的單位,在費率上可適當優惠,即降低費率;對于消防監督工作弱的單位,要適當提高費率,比如說按規定該單位投保保險費率為0.3%,由于其消防監督工作做的好,發生危險的概率小,可將保險費率降為0.1%,消防監督工作的不好,火災發生的機率大,可將費率升為0.5%,通過升降保險費率的手段來促使該單位加強消防監督工作。
2.3損失賠償的角度
在保險條款中規定:“如果是由于被保險人個人過失行為造成的火災損失,保險人可以不賠償或少賠償”,一個單位或個人投保的目的就在在發生火災時,能夠得到保險人的賠償,降低自己的損失。當火災發生,由于其自身的消防監督工作做的不好,而遭到拒絕賠償時,那么投保就完全失去了它的意義;另一方面,當火災原因涉及第三者責任時,保險人有代為追償的權利,比如:一個商場發生火災,將一些柜臺的物品燒壞,同時承保柜臺的人將其財產投保而火災事故的發生是由于商場自身的原因造成的,那么保險人可有權讓產權所有者進行賠償。凡是涉及自身經濟利益的問題,無論是單位,還是個人都很重視。從自身和他人的利益出發,促進被保險人加強消防監督管理工作,減少火災的發生。
3、鼓勵保險公司介入消防工作的意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國家鼓勵、引導公眾聚集場所和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企業投?;馂墓娯熑伪kU;鼓勵保險公司承?;馂墓娯熑伪kU?!边@是為了從根本上解決消防監督工作難以深入的困境,鼓勵讓保險公司介入消防工作,成為消防監督的附加力量,運用其經濟合約的力度來解決業主消防設施和消防管理投入不足的矛盾。
3.1有利于發展消防領域的市場經濟。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使我們過去的消防監督管理對象從本質上發生了變化,企業不再是政府的企業,而是獨立自主的經濟實體,政府在保證其發展需求的市政基礎、法律制度,社會規劃等基本的、公益的條件外,不必干涉甚至代為從事由市場價格調節的一些服務性事務。隨著咨詢。設計、檢測、顧問、信息等第三產業不斷發展,市場可以良好地提供業主所需的消防服務。
3.2有利于拓展消防科技的社會服務。消防工作光靠政府的消防監督機構去從事是不可能的,特別是在工程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具體的非程序的技術事項活動中,沒有那么多的人力、物理和財力。因此,消防科技工作只能在社會化上尋找出路。通過保險公司與這些單位的保險合約,既服務又檢查,并進行永久性的跟蹤,增強這些單位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使其質量與經齊利益緊密掛鉤,形成一種內在的質量約束機制,在有償的經濟合同和有責的法律合約下,產生服務者與被服務者之間也就是監督者與被監督者之間的新型社會關系,各自承擔應盡的責任。只有這樣,才能使消防工作的落實走上責、權,利相結合的軌道,走上良性循環的軌道
3.3有利于降低保險公司的理賠風險。保險公司從事的是風險管理業務,防災防損是風險管理的重要內容,火災又是人類面臨的損失最為嚴重的一種災害。保險公司要保證良好的經濟效率,必須加大對降低風險措施的監控,并應該責無旁貸、積極主動地參與和配合消防監督部門和風險投保單位開展防災防損的工作。這些有效的工作,將不僅增加消防監督的社會力量,全面地開展社會化的消防管理,而且可在政府消防部門對風險投保單位開展消防監督并進行行政制約的同時,強化保險公司對風險投保單位開展防災防損檢查并進行經濟制約。此外,對保險公司的經濟效益、業務領域的拓展、有針對的保險標的和風險估測必然帶來實質性效果,保險公司一方面要通過自己的優質服務合理收費來爭取業主的投保,一方面又必須通過風險評估、現場勘察、定期檢查、督促整改籌科學的管理手段來降低或轉移火災風險。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3、《財產保險》
關鍵詞:政策性農業保險;監督管理;對策建議
中圖分類號:F842.6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i.issn.1672-3309(x).2010.08.19 文章編號:1672―3309(2010)08―56-02
一、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監管主體及職責
目前,我國農業保險監督管理主要由監管商業性保險的中國保監會來實施,但政策性保險的監管與商業性保險的監管在監管的性質、內容等方面均有很大差異,尤其是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管理較之商業保險業務管理要更加復雜,涉及到農業、氣象、金融、投資、財政、稅務等領域,需要各部門之間通力協作。另外,政策性農業保險補貼容易引起農戶和保險經營主體的依賴性和道德風險,如果沒有相關的監督管理機構,補貼資金的運作效率難以得到保證。因此,我國應盡快建立獨立的政策性農業保險監督管理體系。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國務院財政部門、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各級人民政府,依照各自職責,負責有關政策性農業保險活動的臨督管理工作,并建立協調溝通機制,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其中,中國保監會一直以米承擔著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監管工作,負責政策性農業保險規劃及實施細則的制定以及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的建立與推行等活動,由中國保監會繼續進行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監管,既保持了監管工作的連貫性,又保證了監管工作的專業性。農業部相對于其他部門而言,對農業特質及農業風險的了解要更專業,更有利于開展險種的選擇、費率的制定等技術層面工作,不少發達國家,如美國、日本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均由農業部(農林水產省)負責監督和管理。對于政策性農業保險的保費補貼、管理費補貼及巨災準備金等財政扶持,則必須由財政部負責監管。具體而肓:
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履行保險監管職責。審批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組織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和重大事項變更,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組織及其分支機構和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實施監督管理:制定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的具體實施方案:參與擬定促進政策性農業保險發展的財政、稅收、信貸支持政策;要求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組織及其分支機構在規定期限提交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報告、重大風險事故報告等;統一編制、管理全國和地方政策性農業保險數據、報表,并負責依法:依法行使的其他職責。
財政部門履行財政監管職責。對各項政策性農業保險財政支出的給付和使用,依法進行檢查臨督:會同保險監管部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財政支持政策:會同保險監管部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確保及時撥付各項財政補貼:會同保險監管部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巨火準備金:依法行使的其他職責。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履行農業監管職責。根據具體需要,提出政策性農業保險發展建議;宣傳、組織農業生產者參加政策性農業保險:參與有關政策性農業保險防災、減災工作:協助政策性農業保險災后查勘定損:參與擬定促進政策性農業保險發展的財政、稅收、信貸支持政策:依法行使的其他職責。
二、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監管對象
第一,政府。對政府的監管實際上是對其政策性農業保險政策扶持行為的監督。政府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的政策扶持包括財政補貼、稅收減免、金融扶持以及再保險等方面的政策優惠與資會支持。理性的政府總是將有限資金投向最獲效益的行業,而政策性農業保險短期內收益并不明顯,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常常缺乏投入的積極性。而政策性農業保險是否真正得到政策扶持,關鍵是政策扶持能否落實以及如何落實。因此,我國政策性農業保險立法應明確規定監管機構對政府政策扶持行為的監督管理。
第二,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組織。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組織作為保險交易的重要主體,是保險監管機構監督和管理的重點。監管機構對各類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組織監管的目的是保持廣大農戶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組織的信任。保證農戶投保的安全性并維護政策性農業保險市場的公平、安全、高效的交易秩序。如果缺乏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組織的監管措施。則隨時可能出現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組織違規操作情況,如對投保農戶的欺詐和不如實說明、解釋保險產品等行為。這些行為不僅會極大損害農戶利益,還會使其喪失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的信心,最終影響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健康發展。因此。政策性農業保險監管機構必須加強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組織的監管。
第三,投保農戶。對投保農戶的監管是指對農戶在購買政策性農業保險時以及農業生產過程中存在的道德風險和逆選擇問題進行監管。政策性農業保險運作中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由于地區差異、季節差異和保險標的自身狀況對政策性農業保險承保風險有重要影響,而保險經營主體對這些信息的掌握遠不如農戶真實、詳細。因此道德風險問題歷來是制約政策性農業保險發展的主要因素。近年來,由于市場環境變化,道德風險的發生頻率逐年升高,表現形式更加多樣。不僅如此。政策性農業保險的逆向選擇嚴重,保險人難以控制。因此,監管部門有必要對農戶在投保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道德風險和逆選擇進行監管調控,以控制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的高風險,從而保障政策性農業保險業的穩健發展。
三、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監管內容
關鍵詞:監督管理制度社會保險政策社會保險事業
社會保險基金作為參保人的養老金,成為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的物質根基。由于社會保險制度全覆蓋的速度提升,令社會保險基金的風險愈發提高社會保險基金違紀違法案件的出現,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保障基金安全與完善特別關鍵。
一、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中的問題
(一)法律法規滯后,征繳方法欠缺強制性
當前社會保險基金的征收是依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以及《社會保險法》,沒有有利的法律對欠繳乃至拒繳的單位進行制裁,征繳方式備受挑戰,令社保基金欠繳狀況十分嚴重。
(二)企業經濟效益較差,欠費時間過長,欠繳數額過大
以檢查狀況而言,欠費大戶大多為企業效益欠佳、停產或半停產等企業,這些企業派發工資十分艱難,無法為職工進行社會保險的繳納。
(三)部門相互間欠缺協調,對基金保值增值具有影響
基金結余金額用在購買國債或存進國有商業銀行,不可用于其它方式的投資。而銀行利率水平以及國債發行量、發行形式等較難符合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所需。依照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戶、支出戶以及財政專戶活期存款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優惠利率,有些地方財政與社保經辦機構由于協調不足,未依照規定把財政專戶的基金用在購買國債或盡快轉為定期存款,令利息收入降低。有些銀行將未收到中國人民銀行文件為借口,不肯采取優惠利率,對基金保值增值造成影響。
(四)基金統籌層次低,互濟功能較難有效發揮
依照省政府文件制度,企業養老保險與失業保險執行市級統籌、升級調劑規模。可是以當前執行狀況而言,較難真正實現預期成效。社保基金統籌層次較低,較難具備共濟能力,統籌調劑作用較差。以當前各市狀況來看,社會保險基金雖然具備相應的結余,可是分布并不平均,有些市、縣、區甚至長期收不付出,構成基金缺口,令一些政策無法落實到位,社會保險支撐能力十分薄弱。
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的解決方法
(一)強化宣傳,加大參保覆蓋率
擴大對社會保險政策的宣傳能力,令民營企業掌握社會保險政策,且有效意識到參與社會保險的重要性以及價值所在,依照法律參保且及時繳納社會保險費,以此保障職工的有效權利。充分展現新聞媒體的效果,多層次,全方面進行宣傳。選擇業務骨干,進入到企業當中,與職工緊密溝通,解答職工的疑惑,提高職工的參保意識以及參保積極性??偠灾鑼⒚駹I企業、私營企業乃至股份制企業歸入參保群體當中,減少社會壓力,保持社會安定。
(二)強化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管理,認真正確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算
對于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算中,需使用零基預算法把需參與所有社會保險的參保單位、參保人數、繳費基數、繳費比率、清欠指標等基本狀況依照穩定性、可靠性為原則,編制社會保障基金收入的預算。嚴格依照社會保險基金制度的列支范疇,對支出預算進行編制,不但不會遺漏,還不會超支。年度預算方案只要通過批準,財政部門、稅務機關乃至勞動及社會保障部門則需依照法律足額征收可收的預算收入,并且也應通過相應的費用進行支出。財政部門、勞動乃至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加大社會保險基金收支預算的監督,定期檢驗稅務征繳機關以及社會保險經辦部門預算執行狀況,且須對預算執行結論給予審核,以便加大預算束縛力。并且,還需提高社會保險基金的決算管理。財政部門、勞動乃至社會保險部門均需相互結合,加大對社會保險基金決算的管理,令財政部門、勞動以及社會保險部門相結合,令上報社會保險基金決算的工作機制給予完善,以便保障數據的完善性。
三、五險合一統一管理
將當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情況進行轉變,提高整合力度,對當前社會保險經辦部門給予調整,統一經辦機構,完成五險合一,以此將征繳、支付、稽核進行統一,分賬結算。并且還需建立統一的計算機管理服務網絡,將數據、信息集合,完成資源共享,且對社會保險基金籌集以及征繳乃至支付情況給予監督。
四、創建及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制度
建立基金監管部門,且執行專人負責,在事前、事中、事后進行監管。透過行政管理、經辦機構管理乃至監督部門進行審查,對社會保險基金采取市場性監督。勞動及社會保險部門、財政部門、社會保障機構乃至審計機關,依照自身職責,共同結合,一同管理,構成行政、社會、專業乃至內部的監管,以此執行一體化,對基金運轉進行監督,以此提升基金管理的透明度,令社會保險基金能夠透明、公開、安全、高效,透過定期對社會頒布基金征收、支付、管理及運轉的情況,通過社會進行監督。有效發揮出計算機網絡的效果,并且,還需通過計算機網絡進行管理。透過基金執行完善、動態、實時的監管,謹防基金管理風險,以便保障社會保險基金的完善性。
五、結束語
綜上所述,由于信息技術的發展,網絡的進步,所以應當打造科學遠大的決策制度,為勞動保障部門乃至其他部門的政策決策給予支持。
參考文獻:
[1]張利軍,肖敏.國外工會參與社會保險監管的經驗及其借鑒[N].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學報,2010
[2]周詠梅.青島市社會保險基金監管體系研究[N].山東工商學院學報,2010
一是內地法律對港澳保險公司無約束力,投保人得不到內地法律的保障;二是如果保單簽署地標明為“香港”或“澳門”,而投保人不能出具在港或在澳簽單的證明,不僅保單無效,投保人還將被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三是由于港澳與內地的法律制度存在差異,理賠時依照港澳法律辦理,內地各種證明材料未必會得到港澳法律認可,一旦發生糾紛,投保人還要聘請港澳律師,會帶來高額成本和諸多不便,投保人的利益極易受到傷害。
基于上述情況,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提醒廣大投保人注意:如遇到保險公司人推銷保險,要仔細察看人的《展業證書》,詢問其的公司有無在內地開展業務的資格。如果人的保險公司不具備在境內開展保險業務的資格,其在境內的展業屬違法行為。投保人如向這些公司投保,將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障。請廣大投保人謹防上當受騙。
特此公告
[關鍵詞] 保險;風險評估;安全監督管理
1 引 言
天有不測風云,人有旦夕禍福。人類在生產生活中,常常會遇到各種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以致造成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在人類生息繁衍的世界上,無論科學技術多么發達,人類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力量多么強大,因自然、社會、機械故障、人為操作等因素造成的各種災害事故損失總還不能完全避免??v觀古今中外,地震、洪水、山崩、海嘯、臺風、雷擊、火災、輪船傾覆、飛機墜毀、火車相撞、石油井噴、煤礦塌方、機械故障、交通事故以至人們的工作失誤、產品質量缺陷等,導致物毀人亡造成經濟損失的實例,舉不勝舉。人們為了避免各種原因造成的災害事故給人類社會帶來的不良影響,在長期的生產和生活實踐中,總結出許多預測預防的措施。面對突如其來的災害事故造成的巨大損失,企業、家庭或個人渴望獲得經濟補償以便恢復生產和生活。由于是人們不斷的探索,逐步形成了保險的經濟活動手段。同期在企業的安全投入方面逐漸出現了有關保險方面的內容,迄今,除了工傷保險之外,還有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等許多方面的投入,這些保險內容的增加以及險種的變化都是為了實現在損失以及傷害事故發生以后受害方能夠得到一定的補償,同時也是為全社會提供一種安全的心理保障。
2 風險與保險
在美國化學工程師協會對風險的定義中,采用了事故概率函數(或頻率)和后果的概念,有時采用術語“期望的損失”。對于風險的認識,除了簡單的在工業技術上的評判之外,它還受到心理學、人類工程學等多學科的影響,例如,公眾對大公司的安全期望比小公司的期望大,要求大公司采用更高的標準。對于企業來說,存在事故的風險即意味著可能會導致財產損失或者人員傷亡,或者兩者兼而有之,這勢必會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因此,企業總是期望自身的風險水平相對較低,這樣既可以避免生產不受影響,同時可以提升企業形象,提高企業的社會信用度和產品競爭力。但是事實上,一旦企業的生產裝置開始運轉,其設施設備的固有風險便隨之而來,如何保證即使在事故發生以后,企業生產也不致受到嚴重阻礙,除了企業自身在建設初期加強設備選型,選用安全度高的設備,在運行期間加強管理之外,還必須考慮一旦發生事故如何彌補損失,恢復生產。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于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而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和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保險人就是保險業務的經營者,即通常所說的保險公司,它通過收繳保險費而承擔被保險人所轉移的風險。被保險人就是獲得風險補償的人,他有權在發生風險損失時要求保險人予以補償。被保險人的風險轉移要通過訂立保險合同來實現。
從風險與保險的關系來看,風險是保險業的“原料”,是保險的第一要素,可以說沒有風險就沒有保險。保險是處理風險的一種非常重要的財務型技術,保險公司便是專門經營風險的特殊企業。特定風險事故的發生,是保險的職能得以實現的前提。
3 保險對社會經濟生活的作用
保險在經濟發展中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保險通過賠償被保險人的經濟損失,幫助個人或組織在保險合同規定范圍內的風險事故發生時避免或減少經濟危害。這種經濟危害,對于個人來說,只是經濟困難,但對于企業來說,就可能是破產。依據馬克思的產業資本循環理論,產業資本包括或具有貨幣資本、生產資本和商品資本3種形態;3種形態的資本在空間上同時并存,在時間上依次繼起;產業資本要順利循環,要求3種形態的資本能夠順利地相互轉化。保險發揮其經濟補償作用,可以保證3種形態的資本順利地轉化,不會因災害事故而造成產業資本循環的停滯或中斷,從而有利于企業加速資金周轉,提高經濟效益,保持生產經營活動的連續和穩定。
保險通過收取保費而接受投保人所轉移的風險,為其提供安全保障,因此,保險的主要作用之一就在于減少被保險人對于自身所面對的風險的憂慮或心理上的不安。
3.1 保險的微觀經濟作用
保險的微觀經濟作用有以下幾個方面:
(1)保障經濟安全。就個人或家庭而言,保險無疑具有未雨綢繆、有備無患的作用,使個人或家庭的生活得到保障。不僅如此,人壽保險還可應用于老年生活、籌措子女教育費用等方面。就企業來說,發生損失時,不僅可以立即得到補償,使企業的經濟生命不致中斷,而且對可能遭到的利潤損失可直接用保險方法獲得解決。此外,企業也可能因不幸事故的發生而對公眾或職工負賠償責任,這種責任有時可能十分巨大,甚至使企業難以維持,而通過購買有關的保險,便可將賠償責任轉移給保險人從而維持企業的經營穩定。
(2)提高擔保信用。有了保險,微觀經濟單位在融資等活動中便會因其投保而使其信用提高,繼而獲得諸多的方便。在歐美等國,個人求職(如誠實保證)或子女婚嫁(如人壽保險)常以保險為條件。再如企業主,也可通過購買人壽保險而提高其信用。
(3)促進事業發展。無論個人還是企業,購買保險以后,將不確定的巨大損失轉化成了小額損失,消除了后顧之憂,從而可以專心致力于事業的發展,還可增加企業擴展的機會。
(4)養成節儉美德。對于普通家庭來說,儲蓄來自于節儉,但儲蓄全憑自愿,難免有始無終,或是挪作他用。保險則勝于儲蓄,因為投保以后,必須按保單規定按期繳納保險費,直至保險事故發生或保險期屆滿時,才能領取應得的保險金,無形中帶有強制儲蓄的性質,形成節儉的美德。節儉所集中的資金又可用于經濟建設,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
3.2 保險的宏觀經濟作用
保險的宏觀經濟作用有以下幾個方面:
(1)促進社會經濟發展。投保人所繳納的保險費,經累積、集中就會形成巨額資金。尤其是人壽保險,因保險期間長,累積日久便成巨額資金。這些資金,構成了社會長期資金的主在來源,只要運用得當、投資適宜,不僅可以增加國家財富,而且可以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促進保險人賠償給付的可靠性,降低全社會的風險水平。
(2)調節金融。就保險在社會再生產的交換環節中的性質而言,因為能夠集中巨額資金加以運用,可以起到調節金融的作用。
(3)穩定物價。保險可以使企業維持連續經營,使供需保持協調,物價得以平穩。另一方面,保險對應付風險的準備,較之各個企業單獨去處理,可以節省許多開支,使成本降低,價格回落,從而起到穩定物價的作用。
(4)增強國際經濟關系。一方面,巨額保險標的的國際再保險,可使風險盡量分散,經營更加安全,促進了金融的國際化;另一方面,各國保險事業的發展,使國際貿易的風險減少,國際市場的范圍擴大,從而促進國際間一般企業的發展。所有這些,均促進了國際經濟的加速發展,提高了國際間的信用與利益。
(5)促進全社會安全與穩定。為謀求社會福利,國家可以通過推行社會保險,達到保障人們的基本生活穩定、促進社會安定的目的。其他為社會目的而實行的強制保險,如機動車輛的第三者責任保險、農業保險等,也可以發揮其降低個人、集體風險保障社會安定的積極作用。
4 保險介入安全監督與管理是社會發展的需要
風險是保險的第一要素,也是保險合同成立的關鍵要素,因此,保險的核心就在于對風險的準確把握,在于對風險的控制管理水平。所謂風險管理,就是經營單位和個人在對風險進行識別、預測、評價的基礎上,優化各種風險處理技術,是以一定的風險處理成本達到有效的控制和處理風險的過程。風險管理的實施步驟,主要包括:風險識別、風險估測、風險評價、選擇風險處理方法和效果評價等。
保險的派生職能之一 ——防災防損,在客觀上起到了保障社會穩定的作用。保險人通過與公安、消防、交通、水電、農牧漁業、地震、氣象部門的配合,開展防火、防洪、防震和防止交通事故等宣傳工作,提高了投保人對防災防損重要性的認識;通過參加當地安全委員會和消防委員會等安全組織,做到互通信息,搞好各部門的防災防損工作;保險人還參加由主管部門組織的地區性或行業性安全聯合檢查、冬春兩季防火檢查和夏秋兩季防汛檢查等,幫助投保人消除事故隱患;結合承保、理賠工作,幫助企業做好安全管理,撥付防災補助費,用于防災防損專職部門添置設備、防災宣傳、修建防損設施,使企業發生風險事故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如此既穩定了企業生產,也保障了社會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