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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校 收費管理 問題 對策
隨著教育體制改革的深化,高校辦學形式和辦學規模發生了新的變化,學校多渠道籌措辦學經費的格局已經形成。我國高校收費制度的出臺,對改變長期以來單純依靠政府財政撥款的傳統辦學模式,緩解教育經費的不足,改善辦學條件,提高辦學質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高校實行教育收費可增加高等教育經費總額,從而為更多的人提供受高等教育的機會;高校為了吸納更多的教育資源必須考慮市場需求,以質量和效益謀求生存和發展;適當收費對受教育者可形成約束,當教育不再免費時,受教育者在學校、專業、學科等方面選擇的自增強,更珍惜求學的時間和機會,從而提高人力資源投資效益。隨著高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入,學費收入已成為高等教育經費的重要來源,是維持高校正常運轉不可缺少的有力保證,加強高校收費管理已成為高校財務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強化高校收費管理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使收費管理工作納入系統化、規范化的軌道,是高校各項事業順利發展的重要保障。
1目前高校收費管理工作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1.1學生收費項目多、標準復雜、任務量大
目前,高校各類在讀學生,如本科生、函授生、夜大生、自考助學、教師培訓等,每年人數相當多,學生繳費總量逐年增加,而且各類學生有著不同的收費標準,專業不同、年級不同、住宿不同,其學費、住宿費標準也不相同,再加上有的學生減免學費、轉專業、退宿、休學、貸款繳費等特殊情況,給學費、住宿費等的收取及統計工作帶來了極大的困難,使過去季節性的收費變為經常性的收費,收費工作量越來越大,時間跨度越來越長。
1.2學生拖欠學費現象嚴重,欠費比例與金額逐年遞增
學生拖欠學費是各高校普遍存在的問題,近幾年,這一現象變得更加突出,欠費學生的比例在逐年增加,欠費金額也越來越大。各類收費不能及時、足額收繳,已嚴重影響了高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經調查發現,學生欠費的原因有以下幾種:一是特困生增多;二是針對收費的思想工作不到位;三是區分貧困生與非貧困生難度較大;四是勤工助學體系不夠完善;五是助學貸款難以落實;六是學生沒有較強的繳費意識。
1.3部門之間缺乏協調,學生收費信息難以共享
由于學生收費工作涉及的部門多、時間跨度大等特點,容易造成收費管理協調難、拖欠學費嚴重等問題。部門與部門之間,部門與學院之間的配合無法及時協調運作。而這其中只要有一個環節出現紕漏都有可能影響到學生收費工作的效率。收費信息與欠費情況不能及時匯總,學院不了解學生交費情況,財務部門又不能直接向學生催繳等。加上家長不了解孩子的交費情況,難以配合財務部門收費 ,無疑增加了學校財務部門及時收費的難度。
1.4.收費管理制度不健全或制度執行乏力
各高校為了加強對學生收費的管理,一般都制定了收費管理制度及管理辦法,但各種原因使得這些管理制度在執行過程中乏力,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
1.5.現代化管理手段少,收費方式滯后,造成工作量大、效率低、信息不暢
1.5.1 高校收費,大都是在新學年新生報到時采用集中收費的方式,工作量大,費時費力,容易出現交費期長、排長隊等現象。收費方式多為現金收取、委托銀行收費、銀行儲蓄代扣等,在實踐中存在許多不如意的地方。
1.5.2 目前,大部分高校已實現了計算機網絡收費。網絡收費提高了高校收費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實行了收費工作的動態管理;能及時提供收費準備工作必須的信息和資料,保證收費工作順利進行;能對學生歷年繳費進行跟蹤記錄和準確統計;實行了學生異地繳費,學校通過網絡與銀行直接進行繳費結算,改變了學生攜帶現金、學校集中收取現金這種極不安全又給財務人員帶來工作壓力的傳統收費方式。網絡收費盡管存在許多優點,但在實際操作應用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
第一,費用收入管理的全過程與學校的財務核算體系相脫節。收費軟件系統中的應收數、已收數、欠費數,在財務處理中只能反映已收費用,其他數據無從查找,學費管理的全過程不能完整地反映在學校財務核算體系中,從而給收費管理造成許多困難。
第二,容易形成財務管理漏洞。計算機軟件收費管理系統是單人、單機操作,缺少財務內部控制的復核與審核過程,可能造成人為因素上的少收、漏收、錯收,而財務系統無從查找,造成財務管理上的漏洞。
第三,影響會計報表的準確性。學生人數的增加,帶來了學生欠費數額的上升,欠費問題一直未在會計報表中反映,財務分析時容易使學校忽視此項資產的存在,這樣既可能影響財務分析的準確性,又可能使學校蒙受經濟上的損失。
第四,不利于收費數據的相互核對?,F行財務軟件可以對大批量的、事先知道的學生費用進行數據初始,但對于一些短期培訓、進修學員等形式的收費,多采用手工開票方式收取,而大部分高校財務系統沒有設置明細科目用于與收費系統和手工開票的數據進行核對,財務系統中收入明細科目記錄的數據既包括收費軟件收取的費用,又包括手工開票收取的費用,這樣造成收費軟件中的收費數據不能與財務系統的收費數據進行核對,一旦收費軟件中的數據被隨意改變,很難及時發現。
1.6缺乏激勵措施,主觀上影響催繳交費的積極性
在高校學生收費管理中,學院的學費欠繳工作也不容忽視。由于各學院之間缺少相互競爭的動力,且不管學生欠費如何,學校預算照常下撥。各院、系感受不到積極催繳學費與其他學院之間的差距,正所謂干好干壞一個樣,于是從主觀上影響了向學生催繳學費的積極性與責任感。長此下去,很難提高學校收費管理水平。
2加強高校學生收費管理的對策
2.1加強收費管理工作的宣傳力度
針對部分學生的錯誤觀念,要及時將國家有關收費的政策、收費標準及高校收費管理的規定宣傳到廣大學生、教師中去,要在廣大學生中形成教育也是一種消費,上學理應交學費的思想;要讓廣大教師認識到加強學費管理是與每個人的切身利益密不可分的,催繳學費是每個員工的義務。
2.2進一步完善高校一體化的收費管理體系
高校學生收費工作,不僅僅是財務部門的工作,還涉及到其他職能部門的積極協調與配合。在管理上,需要形成高校一體化的收費管理體系,財務部門負責收費工作的具體組織和實施,及時向相關職能部門提供學生欠費信息,教務處等職能部門及時將學生變動情況向財務部門通報,以便及時調整相關信息,各院、系及時督促欠費學生繳費。輔導員是直接接觸學生的指導老師,他們了解學生家境情況,可以有針對性地做好欠費學生的思想工作,高校在收費管理工作中要重視發揮各院系領導及輔導員的積極作用。同時,在收費管理過程中,相關職能部門及各院、系之間要建立起緊密的服務管理體系,通過校園網將學生繳費的情況及時公布,提供多功能、多層次的服務 。
2.3建立健全收費管理制度嚴格完善的收費管理制度,明確收費流程,是保證學費及時、足額到位的關鍵
2.3.1建立收費稽查制度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第一,高校紀委(監察)、審計、財務部門應聯合設立收費檢查組,對校內有收費的部門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檢查其是否按規定收費,有無超標準、自設收費項目及擴大收費范圍,有無向學生收費不開具票據或使用不合法票據。第二,學校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公示墻等形式,向學生、家長及社會公示收費項目及標準、收費依據、投訴電話等相關內容,依法收費,接受社會和學生的監督。
2.3.2制訂學生學費收繳工作管理辦法。學校在廣泛征求財務、教務、學生工作等職能部門及各院、系意見的基礎上,制訂出切實可行、行之有效的學生學費收繳工作管理辦法,作為 《學生手冊》的內容之一,明確各職能部門在學生收費管理工作中的職責。
2.3.3 實行收費工作獎懲制度。把收費管理的職責落實到院、系,學校財務部門將年度預算經費指標與收費情況掛鉤,把學費收繳完成情況作為各院、系及輔導員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對評選優秀輔導員也作為一項重要指標,對在費用收繳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院、系和個人給予獎勵,對給工作造成損失的給予懲處。通過獎懲制度,調動各院系及輔導員的積極性,增強收費管理力度,切實降低欠費比例。
2.4 落實收費制度的配套政策,完善收費管理
由于我國國民的收入水平不高,需要有配套措施來使更多的貧困生走進大學校門并維持整個高等教育學習期間的費用。對于真正貧困的學生,高校應按照有關政策,通過困難補助、助學金、勤工儉學、部分減免學費,盡量爭取銀行對學生助學貸款的支持,設立專門的助學貸款等管理機構,并通過該機構把助學貸款管理與學生學籍管理結合起來,開展規范化信用監督體系,逐步建立和完善高校學生收費管理制度。
2.4.1實行獎學金制度。獎學金是高校為了提高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培養適應新世紀的復合型人才、鼓勵學生努力學習的激勵措施。獎學金制度的實施,調動了學生的積極性,緩解了部分學業優秀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學費問題。
2.4.2全面實施助學貸款工程。助學貸款是以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支付在校期間的學費和日常生活費為目的、運用金融手段支持教育、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的重要形式。目前,國家已開通了助學貸款綠色通道,使經濟困難的學生取得低息財政貼息助學貸款,保證他們不因經濟困難而中斷學業。高校要采取措施擴大獲取助學貸款的范圍,積極主動面向社會獲取資助,切實幫助貧困生不因經濟原因而綴學;加強助學貸款的宣傳力度,幫助學生、家長認識貸款解困助學的重要意義,提高學生自身的信譽,使學生擺脫依賴心理,自力更生,提高獨立意識、責任意識、信用意識。
2.4.3加大勤工助學力度。勤工助學是培養學生自立自強精神的重要措施。高校應盡可能多地設立一些不影響學生學習的勤工助學崗位,為貧困生創造一個能通過自己勞動所得解決部分上學費用的機會。
2.4.4規范學費減免行為。成立由各職能部門組成的學費減免審核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減免事項,讓盡可能多的貧困生享受該政策,增強他們勤奮學習的動力。
2.5.改革收費方式
2.5.1建立一套適合本校特點、集核算與管理為一體的收費軟件,該軟件應與日常財務處理軟件相配套,便于及時入賬、對賬,保證賬單、總賬與明細賬相符,同時能及時反映學生有關未繳費、欠費、減免費等信息,以滿足管理方面的需要,達到資源共享,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同時,提高工作效率。
2.5.2 建立輔助賬。為了沿用收付實現制,利用財務軟件功能,應建立收費管理輔助賬,記錄有關收費的應收數、已收數、欠交數,以便隨時與收費系統對賬。同時,對手工票據與機器票據進行分類記錄,如:在“應繳財政專戶學費(住宿費) ”等科目中設置手工開票和機器開票明細科目,以便有效地控制人為因素修改機器收費數據。
2.5.3 強化財務部門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嚴格的日常操作規程;妥善保管收費系統的會計檔案;嚴格收費票據的領用和核銷制度;會計人員與收費人員定期進行收費數據核對,保證財務系統的收費科目金額與收費系統的收費總額及手工票據的金額相符;加強會計人員之間的協作。
總之,高校收費管理工作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工作,既需要完善的制度管理,又需要強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既需要高校積極主動工作,又需要學生、家長、社會的積極配合和國家政策的有力支持 。只有通過高校各部門和銀行的協同合作,建立起良好的收費管理體系,才能及時、準確、足額地完成收費工作,以保證高校教育事業的順利進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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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蔡清福. 高校收費管理探討[J] 濰坊教育學院學報,2007 , (2) :93-95
第一條為加強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收費管理,規范收費行為,維護高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及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高校收費是指高校按照國家收費管理有關政策和規定,向學生或服務對象收取的費用。
高校收費管理應當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高校收費政策,科學合理地確定高校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加強收費管理,形成適應山東高等教育發展需要,由政府、社會、學校、受教育者共同合理分攤培養成本的高等教育收費機制。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山東省境內各級政府舉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二章收費項目
第四條高校收費分為行政事業性收費、代收費、服務性收費、培訓收費。
第五條高校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收取的學費、住宿費、報名考試費3類:
(一)學費是指高校按照規定項目和標準向受教育者收取的應由其承擔的培養費用。收取學費的學生范圍包括:
1.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招收的各類普通、成人和高等函授教育本???高職)生,預科生;
2、第二學位、雙專業、雙學位、輔修專業學位學生;
3.國家沒有安排財政撥款的研究生。包括專業學位研究生,MBA、MPA學生,在職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碩士、博士學位的同等學力人員,示范性軟件學院工程碩士研究生,委托培養、自籌經費碩士、博士研究生,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生等;
4.以本碩連讀、本碩博連讀形式學習的本科階段的學生;
5.自費來華留學生;
6.參加高等學歷教育文憑考試、自考助學班、應用型自考大專班學習的學生;
7.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招收的其他高等學歷教育學生。
(二)住宿費是指高校按照規定標準為在本校接受各類教育的學生提供住宿所收取的費用。
(三)報名考試費是指高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代教育行政部門或自行組織經國家批準的各類考試向學生收取的費用。包括筆試、復試或面試費用。主要考試項目有:
1.碩士、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
2.專業碩士、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
3.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博士學位入學考試;
4.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博士學位水平考試;
5.網絡教育學生入學考試;
6.專升本考試;
7.保送生考試;
8.小語種招生考試;
9.自主招生考試;
10.藝術類、體育類學生入學專業測試;
11.高水平運動員及其他特殊類型學生入學測試;
12.來華留學生申請、注冊和考試等。高校其他教育考試收費按國家或省價格、財政部門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六條代收費是指高校為方便學生的學習和生活,在學生自愿的前提下,代提供服務的單位收取的相關費用。
第七條服務性收費是指高校為在校學生提供的由學生自愿選擇的服務所收取的相關費用。
第八條培訓收費是指高?;蚱渌鶎僭骸⑾?、所、中心等,面向在校學生和社會人員提供各類培訓服務,按照規定標準收取的費用。培訓收費分為行政事業性培訓收費和經營性培訓收費。
行政事業性培訓收費是指高校受具有行政事業性收費資質的單位委托舉辦面向專業人員培訓時,按規定標準收取的費用。
經營性培訓收費是指高校面向學生和社會舉辦各類輔導班、進修班、助考班等培訓,按規定向受培訓人員收取的費用。
第三章收費標準
第九條高校學費標準根據學生標準培養成本的一定比例確定。不同地區、不同層次的高校和不同專業的學費標準可以有所不同。
高校學生標準培養成本由標準教職工人員成本、標準學生支出成本、標準日常教學維持成本、標準土地和固定資產使用成本四部分構成,不包括災害損失、事故和校辦產業等非正常辦學費用支出。
省價格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高校學生標準培養成本進行監審。
第十條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學費標準由省教育主管部門綜合考慮學生標準培養成本、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居民經濟承受能力等因素提出意見,省價格、財政主管部門進行審核,省價格主管部門按規定程序組織聽證后,報省政府批準后執行。
實行學分制收費的高校,可以按學分收取學費,但按學分收費的總額不得超過學年收費的總額。學分制收費管理辦法由省教育主管部門提出方案,省價格、財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省政府批準后執行。高校其他各類學生的學費標準,由省教育主管部門提出意見,省價格、財政主管部門核定。
第十一條高??稍谑『硕ǖ膶W費標準范圍內,根據學校的辦學條件、教育質量和培養成本、生源狀況等因素,確定各專業、各類別學生的具體學費標準,并報省教育、價格、財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高校普通宿舍和學生公寓住宿費標準,按照成本補償和非營利原則,綜合考慮實際成本、住宿條件和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具體標準和收費管理辦法由省價格、財政、教育主管部門制定,經省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十三條高校向學生收取的各類報名考試費的收費標準,凡國家有明確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國家沒有明確規定的,由省教育主管部門區別項目提出意見,報省價格、財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執行。
第十四條高校代收費堅持“明確項目、學生自愿、據實結算”的原則。代收費項目和管理的具體意見,由省教育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省價格、財政主管部門審核,經省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十五條高校服務性收費應當遵循學生自愿和非營利原則,即時發生,即時收取,不得與學費合并統一收取。嚴禁高校強制服務、強制收費或只收費不服務。服務性收費管理的具體意見,由省教育主管部門提出,經省價格、財政主管部門審核,報省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十六條高校(含中央部委駐魯高校)行政事業性培訓收費標準,按照補償成本原則,依據《山東省培訓班收費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核定;高校經營性培訓收費標準由學校制定,省屬高校暨中央部委駐魯高校報省價格、財政、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市屬高校報同級價格、財政、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第四章收費管理
第十七條高校的學費、住宿費按學年或學期收取,不得跨學年預收。學費收取原則上實行“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
第十八條學生因故退學或受校紀處分開除學籍的,學校應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實行學分制收費的學校,應根據學生實際選修學分數和學分學費標準進行結算。代收費用也應在學生退學時一并結清。學生學習時間按每年10個月計算。
學生外出實習一學期以上不需要返校住宿的,學校不得收取當學期或當學年的住宿費。
學生休學或參軍的,可以比照退學規定退還有關費用。休學期間不交納學費、住宿費等費用。休學期滿復學后,按照隨讀年級相關專業的收費標準收取有關費用。
對寒暑假期間不離校的學生,學校不得加收住宿費用。
第十九條高校不得強行統一收取代收費,也不得在學生繳納學費時合并收取。各類代收費應及時據實結算、多退少補,不得在代辦收費中加收任何費用。
高校學生公寓內床上用品和日用品由學生自主采購,不得強行統一配備。
高校教學用教材可以由學校指定,由學生自主購買,也可由學校統一采購,統一發放,教材費用應根據教材的實際采購價格據實向學生收取,不得贏利。
第二十條高校行政事業性收費、代收費、培訓收費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專賬核算。學費、考試費、培訓收費統籌用于學校辦學支出,住宿費用于學生宿舍管理、維修和設施設備的更新等,代收費用于學生代辦項目的支出。
高校服務性收費原則上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收取。暫不具備條件的,可委托學校相關職能部門收取,但應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和核算。嚴禁高校財務部門之外的其他機構自立賬戶進行管理和核算。
第二十一條高校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培訓費,應當到指定的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實行亮證收費。
高校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如有調整,應及時到同級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二條高校學費、住宿費、考試費和培訓費,使用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非稅收入繳款書”,通過“山東省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系統”,全額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十三條高校的各項收費收入按照部門綜合預算要求,實行全口徑預算管理,嚴格按照財政部門批準的預算安排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擠占、截留和挪用學校的非稅收入。
高校要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使用收費資金。
第二十四條高等學校的學生須按規定交納學費。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高校應酌情減免學費。高校學費減免辦法,按省政府有關規定執行。高校及其主管部門應建立和完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通過助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政府獎學金等方式,確保學生不因經濟原因而中斷學業。
第一條為加強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規范收費行為,維護高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及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高校收費是指高校按照國家收費管理有關政策和規定,向學生或服務對象收取的費用。
高校收費管理應當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高校收費政策,科學合理地確定高校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加強收費管理,形成適應*高等教育發展需要,由政府、社會、學校、受教育者共同合理分攤培養成本的高等教育收費機制。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省境內各級政府舉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二章收費項目
第四條高校收費分為行政事業性收費、代收費、服務性收費、培訓收費。
第五條高校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收取的學費、住宿費、報名考試費3類:
(一)學費是指高校按照規定項目和標準向受教育者收取的應由其承擔的培養費用。收取學費的學生范圍包括:
1.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招收的各類普通、成人和高等函授教育本專科(高職)生,預科生;
2.第二學位、雙專業、雙學位、輔修專業學位學生;
3.國家沒有安排財政撥款的研究生。包括專業學位研究生,MBA、MPA學生,在職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碩士、博士學位的同等學力人員,示范性軟件學院工程碩士研究生,委托培養、自籌經費碩士、博士研究生,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生等;
4.以本碩連讀、本碩博連讀形式學習的本科階段的學生;
5.自費來華留學生;
6.參加高等學歷教育文憑考試、自考助學班、應用型自考大專班學習的學生;
7.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招收的其他高等學歷教育學生。
(二)住宿費是指高校按照規定標準為在本校接受各類教育的學生提供住宿所收取的費用。
(三)報名考試費是指高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代教育行政部門或自行組織經國家批準的各類考試向學生收取的費用。包括筆試、復試或面試費用。主要考試項目有:
1.碩士、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
2.專業碩士、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
3.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博士學位入學考試;
4.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博士學位水平考試;
5.網絡教育學生入學考試;
6.專升本考試;
7.保送生考試;
8.小語種招生考試;
9.自主招生考試;
10.藝術類、體育類學生入學專業測試;
11.高水平運動員及其他特殊類型學生入學測試;
12.來華留學生申請、注冊和考試等。高校其他教育考試收費按國家或省價格、財政部門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六條代收費是指高校為方便學生的學習和生活,在學生自愿的前提下,代提供服務的單位收取的相關費用。
第七條服務性收費是指高校為在校學生提供的由學生自愿選擇的服務所收取的相關費用。
第八條培訓收費是指高?;蚱渌鶎僭?、系、所、中心等,面向在校學生和社會人員提供各類培訓服務,按照規定標準收取的費用。培訓收費分為行政事業性培訓收費和經營性培訓收費。
行政事業性培訓收費是指高校受具有行政事業性收費資質的單位委托舉辦面向專業人員培訓時,按規定標準收取的費用。
經營性培訓收費是指高校面向學生和社會舉辦各類輔導班、進修班、助考班等培訓,按規定向受培訓人員收取的費用。
第三章收費標準
第九條高校學費標準根據學生標準培養成本的一定比例確定。不同地區、不同層次的高校和不同專業的學費標準可以有所不同。
高校學生標準培養成本由標準教職工人員成本、標準學生支出成本、標準日常教學維持成本、標準土地和固定資產使用成本四部分構成,不包括災害損失、事故和校辦產業等非正常辦學費用支出。
省價格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高校學生標準培養成本進行監審。
第十條高校全日制本、??茖W生學費標準由省教育主管部門綜合考慮學生標準培養成本、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居民經濟承受能力等因素提出意見,省價格、財政主管部門進行審核,省價格主管部門按規定程序組織聽證后,報省政府批準后執行。
實行學分制收費的高校,可以按學分收取學費,但按學分收費的總額不得超過學年收費的總額。學分制收費管理辦法由省教育主管部門提出方案,省價格、財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省政府批準后執行。高校其他各類學生的學費標準,由省教育主管部門提出意見,省價格、財政主管部門核定。
第十一條高??稍谑『硕ǖ膶W費標準范圍內,根據學校的辦學條件、教育質量和培養成本、生源狀況等因素,確定各專業、各類別學生的具體學費標準,并報省教育、價格、財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高校普通宿舍和學生公寓住宿費標準,按照成本補償和非營利原則,綜合考慮實際成本、住宿條件和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具體標準和收費管理辦法由省價格、財政、教育主管部門制定,經省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十三條高校向學生收取的各類報名考試費的收費標準,凡國家有明確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國家沒有明確規定的,由省教育主管部門區別項目提出意見,報省價格、財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執行。
第十四條高校代收費堅持“明確項目、學生自愿、據實結算”的原則。代收費項目和管理的具體意見,由省教育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省價格、財政主管部門審核,經省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十五條高校服務性收費應當遵循學生自愿和非營利原則,即時發生,即時收取,不得與學費合并統一收取。嚴禁高校強制服務、強制收費或只收費不服務。服務性收費管理的具體意見,由省教育主管部門提出,經省價格、財政主管部門審核,報省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十六條高校(含中央部委駐魯高校)行政事業性培訓收費標準,按照補償成本原則,依據《*省培訓班收費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核定;高校經營性培訓收費標準由學校制定,省屬高校暨中央部委駐魯高校報省價格、財政、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市屬高校報同級價格、財政、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第四章收費管理
第十七條高校的學費、住宿費按學年或學期收取,不得跨學年預收。學費收取原則上實行“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
第十八條學生因故退學或受校紀處分開除學籍的,學校應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實行學分制收費的學校,應根據學生實際選修學分數和學分學費標準進行結算。代收費用也應在學生退學時一并結清。學生學習時間按每年10個月計算。
學生外出實習一學期以上不需要返校住宿的,學校不得收取當學期或當學年的住宿費。
學生休學或參軍的,可以比照退學規定退還有關費用。休學期間不交納學費、住宿費等費用。休學期滿復學后,按照隨讀年級相關專業的收費標準收取有關費用。
對寒暑假期間不離校的學生,學校不得加收住宿費用。
第十九條高校不得強行統一收取代收費,也不得在學生繳納學費時合并收取。各類代收費應及時據實結算、多退少補,不得在代辦收費中加收任何費用。
高校學生公寓內床上用品和日用品由學生自主采購,不得強行統一配備。
高校教學用教材可以由學校指定,由學生自主購買,也可由學校統一采購,統一發放,教材費用應根據教材的實際采購價格據實向學生收取,不得贏利。
第二十條高校行政事業性收費、代收費、培訓收費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專賬核算。學費、考試費、培訓收費統籌用于學校辦學支出,住宿費用于學生宿舍管理、維修和設施設備的更新等,代收費用于學生代辦項目的支出。
高校服務性收費原則上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收取。暫不具備條件的,可委托學校相關職能部門收取,但應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和核算。嚴禁高校財務部門之外的其他機構自立賬戶進行管理和核算。
第二十一條高校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培訓費,應當到指定的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實行亮證收費。
高校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如有調整,應及時到同級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二條高校學費、住宿費、考試費和培訓費,使用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非稅收入繳款書”,通過“*省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系統”,全額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十三條高校的各項收費收入按照部門綜合預算要求,實行全口徑預算管理,嚴格按照財政部門批準的預算安排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擠占、截留和挪用學校的非稅收入。
高校要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使用收費資金。
第二十四條高等學校的學生須按規定交納學費。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高校應酌情減免學費。高校學費減免辦法,按省政府有關規定執行。高校及其主管部門應建立和完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通過助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政府獎學金等方式,確保學生不因經濟原因而中斷學業。
關鍵詞:高校教育費 收費 問題 對策
中圖分類號:G4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1)08-105-02
近年來隨著全國高校的不斷擴招,高校的辦學規模越來越大,辦學成本也隨之越來越高。在國家對高等教育投入不足的情況下,學生繳納的教育費成為高校收入的重要來源,教育費包含學費和住宿費兩個項目。但目前,由于教育費收費管理不到位,高校學生拖欠費現象嚴重。加強高校收費管理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收費措施,是高校各項事業順利開展的重要保障。
一、高校收費管理工作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1.高校的學生收費軟硬件建設不完善。收費標準依據公布宣傳力度不夠,對于高校的收費標準和依據可能只限于在高校財務工作部門或者是高校校園網公布,有的高校甚至不公布。收費方式相對滯后,高校收費大都是在新學年新生報到時采用集中收費的方式,工作量大,費時費事,還容易出現學生排長隊等候等現象,效率低下。收費方式多為現金收取、委托銀行收費、銀行儲蓄代扣等,這些方法在實踐中都存在許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如收費時間過長,對賬任務加重等。目前尚有部分高校還沒有采用先進的技術手段進行學生繳費。許多高校財務工作部門大都沒有設置專門的收費管理科室,對收費、票據等實行專門專人管理。財務工作部門從新生入校開始收費,到每學期向各二級學院(系)欠費學生發催繳通知單,再到畢業時清理欠費學生名單并通知相關工作部門,忙得不可開交,雖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還是難以扭轉學生拖欠學費的被動局面。
2.收費管理制度不健全,職能工作部門溝通不協調。各高校為了加強對學生收費工作的管理,一般都制定了從新生入學到畢業離校各個收費管理環節的收費管理制度及管理辦法,但收費管理工作涉及多個職能工作部門,如財務工作部門、教務工作部門、學生工作部門、宿舍管理部門、各學院(系)等。由于大部分高校沒有實行校園一卡通管理,信息不能及時共享,例如轉專業、休學、復學、轉學、退學、留級、入伍、宿舍變動等,因沒有及時準確互通信息,造成少收、漏收、錯收的現象,致使教育費流失。同時,在學生減免學費方面,也缺乏相應的約束機制,可能會出現“人情費”,有些真正困難的學生并沒有享受到該項政策。
3.高校對故意欠費和觀望欠費的學生缺乏必要的制約手段,對貧困欠費的學生幫扶力度不夠。經對多所高校的情況調查,發現欠費的學生主要有如下三種類型。(1)貧困欠費:該部分學生確實由于家庭條件困難,只有暫時欠費。(2)故意欠費:該部分高校學生家庭條件并不困難,甚至相當優越,但就是不愿意主動及時繳費,甚至把家長給的教育費拿去當作其他方面的消費。(3)觀望欠費:該部分學費本身愿意繳費,也有能力繳費,但是看見旁邊的其他同學沒有繳費也同樣可以繼續上學,而沒有其他什么后果,于是持錢觀望,不主動及時繳費。對于惡意欠費和觀望欠費的學生,許多高校除了說服教育之外,沒有采取什么有效的辦法,導致這些學生不繳費照樣可以和已繳清費的學生一樣享受同樣的教育服務,不承擔什么后果。如此形成惡性循環,導致欠費學生越來越多。對于因貧困欠費的同學許多高校除了履行國家的助學貸款政策以外,沒有積極主動地拓展其他的渠道,幫助更多的貧困學生。
二、解決高校收費管理存在問題的對策
1.高校要完善學生收費方面的軟硬件建設。高校應該嚴格按照教育部和物價局等工作部門的相關政策規定對學生進行收費。并充分利用校園網、LED電子顯示屏、校報、宣傳欄等媒體對學生和家長公布收費的標準和依據。設置專門的收費管理科室,對收費、票據等實行專門專人管理。提高和加強高校收費人員素質和服務水平。樹立服務意識,更好地為高校收費服務。改變傳統落后的收費方式,高校應按照方便學生繳費,安全快捷交換數據的思路,充分利用現代化手段進行收費。主要辦法有,一是通過網上銀行“背靠背”收費。這種方式適合在新學年開學集中收費時使用。工作流程簡述如下:學校在銀行開通網上銀行,書面申請并簽約學生學費代扣代繳功能;開學前一周,按收費管理系統初始的應收數,在網上向銀行申請發起扣費,財務工作部門查詢、下載銀行已扣費的數據;將下載數據按學生銀行卡賬號作為關聯字段導入收費管理系統;匯總實收數并與銀行進賬單核對無誤后進行收費數據清算;次日或隔日將新的欠費按以上程序重新發起扣費。這種收費方式一般能完成75%~85%的收款任務。二是通過繳POS機刷卡“面對面”收費。這類方式適合在集中收費后補收欠費,學生零星或小額繳費等。高校實現網絡收費,就可以實行遠程收費,實現家長―高校的繳費模式,從而可以避免一部分學生拿了家長給的教育費,卻不繳納教育費,而作其他消費用途?,F在國內各銀行都實現了聯網,幾乎所有的銀行發放的銀行卡都有銀聯標志,利用一個銀行的POS機就可以實現跨行的刷卡學生繳費。銀行POS刷卡是屬于消費的性質,目前國內各銀行在全國范圍內對POS刷卡消費都是不收取任何手續費的,這樣就可以替學生節省一筆不小的手續費。學生只要帶一張銀行卡就可以直接到高校財務工作部門繳費而不用到銀行去取錢,節省了學習時間,也保證了資金安全。同時,利用這些先進手段,也可以避免高校財務出現大量的現金流,這對于高校加強內部控制,防范財務風險也是有極大好處的。
2.完善健全收費管理制度,各職能工作部門加強溝通,協調一致。高校的各職能工作部門應加強溝通,通力合作,做到信息互通,形成良好的收費管理運行機制。各職能工作部門應隨時將學生變動情況向財務工作部門通報,以便及時調整相關信息,努力做到各負其責,協調一致。例如財務工作部門:辦理收費項目的審查、立項、報批等手續;及時公示收費項目和標準;組織收費工作,在校園網開通學生收費情況查詢功能,利用校園網學費查詢平臺及時通報收費工作進度和學生欠費情況。以便教務工作部門、二級學院(系)等相關工作部門及時掌握繳費、欠費情況,做好學生新學期注冊等工作。教務工作部門:做好在校生學籍管理工作,及時將新生學號、姓名、專業等信息,老生休學、退學、入伍、轉專業、開除等學籍變動情況通知財務工作部門;配合二級學院(系)做好新學年開學注冊工作,對沒有經過批準的欠費學生不予注冊。學生工作部門:配合二級學院(系)宣傳國家收費政策,加強學生誠信教育和公民社會道德教育,促使學生及時按規定繳費;通過貧困生資助、學生評優、獎勵和學生工作等多種途徑,配合二級學院(系)做好學生欠費催繳工作;負責學生助學貸款的管理工作,指導學生辦理貸(還)款手續,教育學生誠實守信、及時還款。宿舍管理部門:要及時將學生住宿處所、標準及宿舍變動等情況通知財務工作部門,以便及時收繳住宿費。二級學院(系):做好學生思想教育工作,使其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組織學生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及時繳費;在認真調查、摸清情況的基礎上,建立貧困生動態檔案,做好貧困生資助工作;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做好學生欠費催繳工作。
3.高校對貧困欠費的學生,積極利用自身資源進行幫扶,對故意欠費、觀望欠費的學生,從制度上進行控制約束。高校應該充分利用自身的各種資源對貧困欠費的學生進行幫助。一是積極為貧困學生爭取國家助學貸款。助學貸款作為一種對學生幫助最有效的手段,高校要充分利用自身和銀行的良好合作關系,積極主動地利用自身的擔保,為更多的貧困學生爭取助學貸款。高校更應該積極主動地進入學生生源地貸款領域,因為生源地的貸款銀行可能對學生家庭狀況是最了解和最容易調查清楚的,其調查成本也是最低的,這樣就可以避免一些人情關系貸款的出現,讓助學貸款更公平、更合理。二是高校要樹立反哺意識,更多地利用收取的教育費資助貧困學生,學生資助主要包括助學金、獎學金、提供學生勤工儉學崗位等。高校應該不斷地提高這些內容所占收取教育費的比例,并嚴格實行??顚S玫闹贫?,對貧困學生進行資助。同時,高校要積極尋求社會資助,建立獎助基金,為貧困學生找到更多幫助途徑。
高??衫枚喙ぷ鞑块T合作對故意欠費、觀望欠費的學生進行制度上的約束。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高校可以對故意欠費、觀望欠費的學生不注冊。高校學生工作部門、財務工作部門、教務工作部門等工作部門可以協調合作,如果在對學生進行說服教育后,有繳費能力的學生仍然不到財務工作部門繳納教育費,教務工作部門可以拒絕對該生進行注冊。除此之外,現在全國大部分高校都實行了大學生信用檔案制度,對于故意欠費、觀望欠費的學生,學??稍谄鋫€人信用檔案上進行記錄,學生在畢業就業時,為招聘單位提供該學生的的個人信用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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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實施學分制收費制度,解放高校財務人員學生收費工作,同時也極大地調動了學生學習的自主性和積極性,優化教育資源配置,提高學校人才培養質量。學分制改革是中國高等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重要內容,但在學年制收費制度上建立的學分制收費管理制度在具體實踐過程中還存在有許多問題亟待解決。
一、學分制收費及對高校收費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學分制收費
學分制收費即指學生所繳學年學費按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計收的教育收費制度,學生完成學業所繳納的專業注冊學費、學分學費之和不高于原規定的學年學費。學分制收費開創了以學分為最小收費單位的一種新型收費管理制度,21世紀初始,學分制從以一校、多校、一省改革為試點到全國各省份、各高校較大面積地展開,現在學分制收費已基本在全國各高校普遍施行。
(二)學分制收費對高校收費管理的基本要求
高校實行學分制收費管理制度,利用收費系統實行收費,解放了高校財務人員的收費工作,同時也調動了學生學習的自主性和積極性,學分制體現了以學生為主體、注重個性發展、為學生提供個性化教育服務的現代教育理念。
在高校收費中積極推進和完善學分制,充分發揮學分制收費制度在高校管理制度中的作用,學分制收費對收費管理有以下幾點基本要求。
1.收費管理的個性、透明性
學分制收費是以學分為最小收費單位的一種收費模式,學生只要在規定的學習時間段內完成規定數量的學分即可,在這種管理模式下,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安排學業進程和選修課程,改變了過去的按照專業、年級的集體管理為每個學生計算學費金額的管理模式。
實行學分收費,學生按照既定的單位學分收費標準和自己所選讀的學分數量來計算學年學生應繳學費金額。高校根據物價收費標準文件制定每單位學分單價。學費收費公開透明,選讀學分數完全按照學生選讀數進行計量,實現了對學生、家長、教師和學校收費的社會化和透明性。
2.收費管理的及時、變化性
在學分制下,學生的學費將直接與學分相關,在學生自主安排學年學業過程中,發生學分變動都會及時地通過學費收費系統得到反映,實現了對學生的學業進行全程管理的要求。
同時,由于學生可以根據自身條件和學業安排自主選讀學分,可按照相關規章制度辦理休學、復學手續,形成了學制的變化性。從而造成在讀學生的彈性,學生學費欠繳情況出現,催繳學費難度增加,再加上學生選課數量、結構的差異性帶來的學生個體繳費數額不同,學費管理的不確定性明顯增強。
3.收費管理的系統、高效性
高校學生數較多,收費數據量巨大,實行學分制收費制度,學費直接與學分數掛鉤,通過高校收費系統,生成學生個人基本信息并產生應收款金額,高校學生的學費繳納情況及學生信息維護都將納入收費系統進行系統高效地完成。
但是在現行的高校收費系統中,并未完全實現收費系統與教務系統、學生學籍管理系統等其他學生信息管理系統相對接,學生信息不能及時地在各系統間進行有效的傳輸,造成收費數據變化的延后性。
二、學分制收費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學分收費存在單位學分成本制定問題
學分制收費的基本原則是要體現學校的教育成本水平,又要反映課程所對應專業的市場需求情況,反映出熱門專業課程與普通專業課程在學分單價上的不同,以優化教學資源的分配。但是高等教育成本構成復雜,目前為止,中國還未真正建立起權威的教育成本核算體系,高校對學生教育成本的測算研究尚處于探討階段,這使得學分制收費管理完全實施還存在一定的難度。
目前,學分制收費標準分為專業學費標準和學分學費標準,收費總額不能突破學年制收費總額。那么學分制收費標準中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該如何確定單價,使用什么測算方法,才能體現收費公平、科學、合理的目標,還有待進一步探索和研究。
(二)學分收費存在隨意性問題
在學分制收費管理模式下,學生將會根據自身的情況,隨時調整學業結構,推遲或提前畢業、選修第二專業,增加或減少選課數量和重修課程等一系列情況將大大增多,學生學習的隨意性更加不確定,收費流程的處理復雜性隨之增加,極大地增加了學校管理和教學成本。
對于這些變化的情況,不適當收費,將會導致一些學生在學業完成過程中的隨意性,不利于教育資源的優化配置。但如果收取費用,則面臨著如何收、收多少的問題。由于缺乏相關管理細則,目前各高校的課程重修、轉專業、輔修專業類等收費標準差別較大,存在一些不合理收費現象。
(三)收費管理系統與其他學生信息系統存在互動不足問題
高校學分學費收費系統與學生信息管理系統互動程度不夠,學生信息變動在各管理系統中不能實時同步進行傳遞,給收費工作帶來極大影響。
面對不斷擴大的招生規模和在校學生人數的激增,現在高校各職能部門都啟用有自己的管理系統,如收費系統、學籍管理系統、選課管理系統、宿舍管理系統等。各職能部門根據自身部門的實際需要使用這些相對獨立的管理系統,各部門之間沒有建立起學生信息交互的共享管理平臺,這就極大地影響了學生應收款信息的及時變動,在學生進行休學、復學、退學、轉專業、交換離校、學費減免等調整時將不能在收費管理系統中進行及時更新。在學生變動信息紙質傳遞不及時、不到位情況下,將會直接導致錯收、漏收、少收學費、住宿費等問題,不僅影響財務部門向其他部門提供收費數據的準確性,而且也會因收費系統學生信息與職能部門管理系統的差異,使收費工作常常陷于核對學生信息,向管理部門索要學生信息調整通知等瑣碎事物,使收費管理工作難以做到系統完整、及時準確、有效核算的目的。
三、創新性意見和對策
(一)加強政府引導,推進學分成本核算體系的建立
加強政府的引導和投入,推進學分成本核算體系的建立。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聯合相關部門,依據各個省區城市物價水平及對高校不同層次和高校培養目的進行調查研究,合理測算高校教育培養成本,并以此作為相關高校收費標準制定的參考。
學校制定的學分制收費標準在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基礎上,要遵循市場原則,優質優價,允許學校根據市場需求、課程特點和師資配備等情況有所浮動。建立起以政府為基礎,兼顧市場需求為目的學分單價制價體系,只有這樣才能使新形勢下的收費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合理控制學生選課,建立彈性學制
合理控制學生選課隨意性,保證學校教學資源的優化配置,建立彈性學制。
按照學分制管理辦法,優秀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學習安排,提前選修課程,提前畢業,學習年限減少,但交納學費總金額并沒超出四年標準學費總額,可提前使學生就業融入社會實現自身價值。而且彈性學制允許學生延后畢業,因各種原因而申請延長學習年限的學生,休學期間只需交很少一部分專業學費,不選課不用交學分學費。
彈性學制的這兩點人性化措施,既提高了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又緩解了部分學生因經濟等原因帶來的繳費壓力。因此,各高校應積極完善收費管理辦法,創新思維,積極建立適合高校自身的彈性學習制度。
(三)整合高校管理系統,搭建信息共享平臺
【關鍵詞】高校;學生欠費;原因;商討對策
隨著我國政府、社會、學校和學生共同分擔教育成本的分擔機制開始逐步建立。政府對高校投入的經費占高校收入的比例逐步下降,學費收入已占該校收入的大部分,學費收入成了學校辦學經費的主要來源,成了高?;I措運營資金的主要渠道,學費收入多少,學費收繳率的高低,直接關系到學校預算的實現,也是高校擴大辦學規模的主要經濟保障和基礎。學費的收取成了高校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但是通過近幾年的調查了解,全國各大高校,不分層次,大小,地區,都存在著學生欠學費的情況,它不是個別現象,而是普遍現象。它存在各大高校之中?,F在很多大學生繳費意識淡漠,還未意識到交學費是一種義務和責任。這樣造成了近年來高校學生欠費現象日益嚴重。這一問題已成為困擾部分高校發展的現實問題,有些甚至影響到學校日常工作的運轉和學校的建設和發展?,F將針對這個問題及解決辦法作一些探討和研究。
一、大學生欠學費原因分析
(一)客觀原因-家庭經濟條件因素
由于各種原因政府對高等教育投入不足,學費增長較快。和過去的20年前(80年代以前)比根據國家統計資料顯示高校學費增長了近50%。特別是1997年國家實行高等教育成本分攤制度以后,各大專院校學費標準較高。對一般學校而言,學費,住宿費,書本費、生活費一年大約需要10000元左右。還不包括音樂、美術、表演、中外合作辦學等特殊專業。這對中國一般普通家庭來說確實是一筆不少的支出。從各高校欠費情況來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欠費占整個欠費學生比例90%以上。在高校里除了有農村和經濟不發達地區的子女外,還有一部分城鎮貧困生,如下崗職工,單親家庭,殘疾人士的子女。家庭貧困無力承擔高昂的學費和生活費導致的欠費是高校欠費的主要原因。
(二)主觀原因-大學生素質因素
誠信喪失是主要原因之一。誠信是每一位大學生應具備的基本道德品格。但有一部分學生缺少誠信,辜負父母對他們的信任,將父母寄來的學費不及時繳納,挪為它用,用于自己的高消費,買手機,電腦,有些同學愛慕虛榮,相互攀比,買高檔衣服,請客吃飯,談戀愛,甚至游山玩水。還有一部分學生有一種從眾心理,看周圍的同學繳費就繳費,看周圍的同學不繳費自己也就不繳費。報著僥幸的心理,學校催繳一下,清理一下,就來交,不清理,不催繳,就不繳,能拖就拖,能賴就賴。無視學校的收費制度。這一切都是由于現在大學生缺乏誠信,道德品德不高。自身素質差造成的。
(三)學校內部管理因素
收費是每個學校財務部門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但很多學校財務收費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常規性的繳費制度和管理不到位,往往只是在年終歲末或學生畢業離校時突擊清查,沒有把清費作為一項日常工作來抓,沒有隨時隨地的清查學費,沒有及時向各部門反饋繳費的信息。收費管理與學籍管理和常規管理脫節。這種收費管理上造成的漏洞,為學生的惡意欠費提供了機會;再加上服務不到位,宣傳不到位,收費渠道單一。雖然很多高校制定了新生入學到畢業離校的收費管理辦法及制度。但各種內,外因使得這些管理制度執行乏力,未能達到預期效果。這是個學校內部管理上的因素。
二、解決大學生欠費問題的措施及對策
(一)加大國家政府對教育事業的投入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教育是一個國家的根本,教育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發展。
對此,必須加強政府在教育財政投入上的主體地位和主導作用,穩定教育經費來源。在有限的財力中確保教育支出的優先增長;預算安排時,根據經濟發展狀況,將財政收入超收部分更多地用于教育投入,確保教育支出的穩定增長。在此基礎上,教育部提出相應的拓寬經費籌措渠道,建立社會投資、出資和捐資教育的
(二)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健全的收費管理體系,強化責任意識
高校應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學生學費催繳管理制度,明確學生收費管理是學校財務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環節,學費、住宿費收入是學校辦學資金的主要來源之一,學費收取率的高低,直接關系到學校的辦學質量,規模,發展,科研。學校應明確收費工作不僅僅是財務部門的工作,而是需要全校各學院各部門的積極配合,明確收費工作與學校預算管理掛鉤,必須將收費工作納入學生管理工作范圍。學校要高度重視學費催繳工作。各學院黨委書記、院長主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及輔導員為學生收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班主任輔導員有義務做到真正了解每一個欠費學生的真實情況,督促其按時繳費。
(三)通力合作,建立通暢的信息互動渠道,共同做好學費的管理工作,催繳欠費工作雖然是財務部門所做的工作,而這項工作一定要各部門的配合
比如,學校招生管理部門需在開學前向財務處報送學生基本信息,學生入學后的變動情況如轉專業、休學、復學、退學、留級等也應及時通知財務部門,以便財務部門能將學費與學生對號入座,及時調整更新,保證收費正確性。同時財務處也應該定期向學生管理部門和各院系反饋學生欠費信息,與各個部門積極配合催繳學費。具體應從:新生入學時,就應該交清學費,不得欠費。對于確實生活有困難的貧困生走“綠色通道”辦理緩繳申請,緩繳申請必須學生所在學院同意,交財務處備案。財務部門應在開學一月之內把學生繳費準確數據、反饋給各學院,教務部門、學院和教務處對未繳清費用且未獲準緩交者,一律不得進行注冊,未注冊者不能選課、上課、考試。對未交清學費的學生,取消評優,和獎學金,助學金資格。在學生離校時,明確要求欠費學生不得進入畢業環節,不予畢業登記,不得參加論文答辯。財務處及時提供畢業生欠費信息,配合相關部門緩發欠費學生的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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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生欠費現象日益嚴重 近幾年,高校欠費學生的比例和金額逐年增加,每個學校被拖欠的學費一般都有幾百萬元,有的甚至達幾千萬元,如武漢某高校的校園網上公布該校2008年學生全部欠費已達2700余萬元,其中已畢業學生2399人合計欠款1487余萬元,在校生4005人欠款1216余萬元。筆者結合自身從事收費管理工作的體會及參考高校的實際情況,認為高校學生欠費的原因主要包括:
(1)家庭經濟條件確實困難,不能按時交納學費。在高校的欠費學生中,有一部分是由于家庭經濟原因而交不起學費。由于我國經濟發展存在著各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性,另外城鄉的收入差別也很大,高校實行并軌后,就出現了很多特困的學生,因此他們多來自農村家庭或城鎮居民中的低收入家庭,其中有的是孤兒、單親家庭、父母一方患重病而無勞動能力、城市父母雙雙下崗、農村多子女家庭。從各高校欠費學生的統計數據看,這部分經濟困難學生的欠費占有一定的比例。
(2)誠信缺失形成欠費。部分學生個人誠信意識淡薄,認為學費早繳與晚繳沒有區別,繳與不繳對上學也無影響,因此惡意欠費。他們將父母給予的用于繳納學費的資金挪作他用,有的任意揮霍。還有一部分學生看見有同學不繳納學費也照樣上課、考試、評優、評先,導致主觀繳費熱情不高,對繳費問題存在僥幸和逃避心理,長此以往,必然造成惡性循環,形成不繳納學費卻心安理得的不良風氣。
(3)高校收費的法規不健全、學校催繳學費力度不夠。根據我國《高等教育法》與《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相關規定,學生在校期間應依法繳納學費。這雖然明確了學生有繳費上學的法定義務,卻沒有對惡意拖欠學費這一行為出臺相對應的處罰措施,因而造成學生繳費不夠積極主動。高校在學籍管理條有規定:新學年開學頭兩周內,學生繳費后注冊,未能及時繳費的同學,不能學籍注冊,不能參加一切教學活動。既先交費,后注冊,只有注冊后才能參加教學活動。但事實上條例并非如此貫徹執行,由于學校在管理方面的漏洞,各職能部門之間和學院之間管理脫節、溝通不及時,催繳欠費并未很好的落實到基層,通常是未交費的學生仍能上課、考試,同時還能享受“獎、免、貸、補”等待遇。從歷年學生的欠費數據中看出,大部分學生欠交學費發生在二、三年級,欠費呈現兩頭低,中間高的現象。很多人一年級老實交費,第二年開始,看到別人欠費學校不管,自己也開始不交了,“不欠白不欠”的思想在二、三年級的學生中不在少數。而到了四年級,由于畢業前要進行收費清理,不交學費就不能拿畢業證、學位證,故欠費人數最少,雖然采用緩發畢業證等方法促使學生及時繳費收效明顯,但仍然缺乏法律依據。
(二)學生管理和收費管理脫節 因收費工作的好壞與相關職能部門無直接利益關系,更無配套制度,致使其對催繳學生欠費的積極性不高,產生管理脫節、工作拖拉和推諉等現象。如學生因學費減免、修學、復學等變動的信息資料不能及時反饋到財務處,財務處無法及時掌握這部分學生的變動信息,容易造成學費管理方面的漏洞。負責學生學費、學生獎、助、貸等工作發放的財務處和負責學生畢業分配的學工處以及負責學生選修課、學生考試、成績管理、學籍管理的教務處在收費工作中應保持著相互協作關系,但在實際工作中學生管理和收費管理又再脫節,直接影響到學校的學費收繳。高校學生基礎信息一般是由招生部門將錄取的新生信息發送至教務部門,在教務部門建立學籍檔案并以此為依據編制學號(學號是唯一的)后形成。基礎信息里面最主要的就是學生的專業、姓名、學號等幾部分,以學號來唯一識別學生,既簡單,又便于統一管理,因此,財務部門一般是以能唯一識別學生的學號為依據進行收費工作。從理論上看,財務部門所獲取的學生信息應該是準確的,但是在校內各部門實際使用與維護學生基礎信息的過程中,各部門往往對信息的處理方式不一致,溝通不及時,學生變動信息不能有效共享,如在收費管理與學籍管理、住宿管理上存在相互脫節的現象,有的學生錄取通知書上的專業與實際報到的專業不一樣,相關部門未及時修正,使收費標準不同,造成少收、漏收、錯收的情況發生。還有一些學校對于研究生學費的收取標準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研究生部,雖然國家有一定的收費標準,但是實際的收費過程往往存在很多的情況,往往根據學校的政策而定。
二、高校收費管理工作改進對策
(一)加強學生思想教育,加大學費清繳力度 主要表現在:
(1)加強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切實做好誠信教育,建立相應的誠信道德機制,通過完善學費收繳制度,開發學生繳費系統,簡化收費程序。如學校可以建立校園一卡通服務,讓學生憑著校園卡便可完成交納學費、學生管理、學生校內消費的“一卡服務”,既方便了學生,也簡化了程序,同時各部門可以通過此軟件進行系統管理學生,杜絕學生的投機取巧心理,培育大學生的誠信美德,在校園內形成濃厚的講誠信、求誠信的道德風尚。
(2)完善學生費用收繳管理辦法,實行收費工作獎懲制度。建議通過法律渠道,出臺針對學生在校期間惡意拖欠學費行為的處罰措施,讓學校對如何處理各種拖欠學費地行為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制定政策,建立欠交學費的制約機制為了更好地實現人才培養目標,建議國家根據形勢的發展修訂學位授予辦法,將是否及時足額繳交學費作為能否授予學位的必要條件。國家應及時出臺有關欠費的政策制度,規定無故欠費將不得畢業。高校應該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研究解決問題的辦法,在國家宏觀政策的原則下制定校內有關欠費的規定,形成制度后以學校文件的形式下發各部門并收錄進《學生手冊》。制度中要明確規定對欠費學生如何處理,制度是基礎,建立嚴格的制度可以保證學校實施有效管理。對惡意欠費的學生采取懲罰措施。如將學生的欠費率直接和各個學院的經費掛鉤,實行適當的獎勵制度,督促學院加大對學生學費的清繳。同時應該建立健全收費信息網絡查詢系統,可以按照不同學年度、不同年級、不同院系、不同專業、不同班級學生學雜費的應繳人數、實繳人數、欠繳人數、未繳人數及應繳金額、實繳金額、欠繳金額、未繳金額等項目進行查詢。從而滿足學生家長、班主任、輔導員、及相關負責人及時了解學生的繳費情況,督促學生及時交費,并有針對性的對欠費學生進行催繳,提高催繳工作效率,減少惡意欠費。
(二)加大國家助學貸款力度,建立多方位的資助體系 銀行貸款是特困生解決學費、宿費和生活費用等困難的主要渠道,黨和國家也十分重視貧困生的助學工作,1999年頒布了《關于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規定(試行)》,目的是幫助貧困學生通過貸款的方式支付在校期間的各項費用,并形成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補助、學費減免等多種方式并舉的資助政策體系。近年來,國家加大財政投入,落實各項助學政策,擴大受助學生比例,從制度上基本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學問題,促進教育公平。高校應不折不扣地落實財政部、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每年從學費收入中按規定比例提取資助經費,??顚S?,通過各種方式資助貧困家庭學生。同時通過各種途徑多方面籌措資助經費,加大“獎、助、貸、勤、補”的力度,減少“減”的金額,取消“免”的概念,鼓勵貧困生以優異的成績爭取較高的獎學金。
(三)加強全校一體化的收費管理體系 收費工作是高校管理的核心內容,涉及面廣,事關高校的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學校領導要高度重視收費管理工作,充分認識加強收費管理對促進學校健康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收費管理工作納入學校整體工作計劃,統一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因此,高校應成立一個由分管副校長領導,由財務處、學工部、教務處、監審處和各院系領導組成的學生收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協調全校的收費管理工作。明確各部門職責,加強職能部門之間的溝通與協作。如學生繳費注冊管理由學校財務處、教務處和學生處等相關部門共同管理。財務處負責嚴格按照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在學校規定的繳費注冊時間內做好相關收費服務工作,并在收費截止后,將欠費學生名單、金額及收費未成功的原因等信息分類整理后送學生處、教務處。學生處負責對學生繳費注冊的思想意識培養和對欠費追繳工作,具體負責核對財務處送達的欠費學生名單,分析欠費原因,提出對每名欠費學生不注冊或暫緩繳費注冊(學費減免應由主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批準)的具體處理意見后送教務處、財務處。教務處負責依據財務處送達的繳費注冊學生名單和學生處提出的暫緩繳費注冊學生名單,嚴格按照規定進行相關的注冊管理和教學活動安排。同時通過校園網,實現各職能部門之間收費信息的資源共享,財務處網頁開通學生收費情況查詢功能,將學生繳費的動態情況及時給予公布,提供多功能、多層次的服務,建立真正意義上的校園數字化。各職能部門應隨時將學生變動情況向財務部門通報. 以便及時調整相關信息。如教務處要及時將學生轉學、休學、復學、留級、等信息傳遞給財務處,后勤宿舍管理部門及時將學生退宿、調整宿舍、住宿標準等信息通知財務處,有關院系及學生處應首先查看學生的交費情況,再根據學校有關獎懲制度辦理獎學金審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