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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市頻現違規操作
中國期貨市場自1990年鄭州糧食批發市場誕生始,至今已有13個年頭。進入2003年以來,隨著國際期貨市場的活躍,國內期貨市場再掀波瀾,久違的違規操縱行為再度浮現。先是上期所的“天膠”風波,后是大商所“中糧系”大豆逼空,再后來就是鄭商所的硬麥強制平倉。這些現象表明市場由于操縱行為的猖獗以及監管不力而完全失控。
硬麥WT309合約從2002年6月3日開始交易,從1200元/噸左右一路上漲到今年8月20日的最高價1560元/噸,遠遠超出了現貨價格(1200元/噸左右)。到8月22日,該合約的注冊倉單加上有效預報倉單達61萬噸,連續七個跌停板的暴跌即始自當日。8月25日,鄭商所發出通知,宣布WT309合約交易“發生異?!?,可能導致交割危機,并規定當日收市后,漲跌幅度調整為±2%。8月28日閉市后,鄭商所召開理事會,決定次日閉市后對WT309合約采取強行平倉措施。8月29日一開市,市場出現了第七個跌停板,價格跌至1332元/噸,這仍比現貨價格高100余元。“交易所強制平倉,說明已經看到多頭肯定會棄倉;如果這時不強制平倉,等到多頭爆倉,交易所就必須要動用風險準備金?!币晃毁Y深業內人士如是評說此次鄭商所強制平倉的原因。一般而言,強制平倉是指市場管理者強行介入,提前強行中斷市場中的交易行為,交易雙方按強制平倉當天的價格平倉出局,損失由投資者自擔,盈利則歸交易所。
筆者以為,這些違規事件事隔多年后再度相繼在國內三大期交所出現絕非偶然,充分暴露出我國現行期貨制度變遷嚴重滯后的現狀。
二、我國現行期貨制度的主要缺陷
(一)法律法規體系存在明顯缺陷
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期貨市場的產生、存在和發展與市場法制建設休戚相關。我國現行期貨立法現狀存在以下缺陷:(1)缺乏國家最高形式立法。我國目前的期貨法規體系主要包括國務院于1999年頒布《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四個配套的管理辦法和2000年中國證監會的《關于加強期貨經濟公司內部控制的指導原則》,這些僅僅是國務院頒布的行政法規,并不是國家最高立法,這無疑使其法律效力大打折扣。對于操縱行為的界定缺乏法律上的依據,導致了市場中操縱逼倉現象屢禁不止,造成期貨價格大幅波動,嚴重背離現貨市場價格,給期貨市場的套期保值者造成比現貨價格波動更大的風險。綜觀國外成熟市場都是通過國家最高形式立法,例如美國國會1936年的《商品交易法》和1978年《期貨交易法》,英國的1986年的《金融服務法》;(2)立法思想上忽視長遠發展戰略,沒有從開放經濟的角度出發,因而阻礙了現代期貨市場發展。
毋庸置疑,由于相關監管制度與立法缺位,各種操縱行為以及非規范化監管行為共同造就了我國期貨市場運行與發展中不斷惡化的外部環境。
(二)現貨市場及交割制度不完善
目前受國內的交通運輸、流通政策等諸多因素的影響,現貨市場的發展遠不能滿足市場的實際需求,這就必然限制期貨市場上實盤的倉儲、運輸和交割,造成套保盤與投機盤比例不合理,市場容易出現逼倉現象。根據國外成功經驗,物流工作完全由指定交割倉庫完成。我國交割倉庫數量太少,且交割社會化程度不高,造成了交割瓶頸。大量的期貨交易糾紛和逼倉事例說明,我國現階段的期貨交易存在實物交割與市場流動性的深層次矛盾。
(三)期貨市場主體制度缺陷
期貨市場發展的一個根本性因素就是交易者能否“三自”――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我國還缺乏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缺乏真正“三自”主體。期貨交易者獲利動機和風險意識嚴重不對稱,造就了過度投機的盛行。國外或其它地區都十分重視會員,尤其是經紀商會員的企業制度形式,以求與期貨市場的發展階段和規模相適應,臺灣期貨經紀商的設置就規定必須為股份有限公司,美國和西方國家也都有類似的要求。另外,我國農產品經營企業雖是期貨市場的主力軍但并非套期保值者,農產品現貨市場主體發育不足是制約農產品期貨套期保值者生成的首要原因。我國現有2億多農戶,由于分散、規模小而無法進入期貨市場,據統計,西方國家20%的農戶參與期貨市場。糧食生產商應該成為重要的套期保值群體,否則,期貨市場效率必定是低下的。
三、政策取向建議
我國現代期貨制度的建立是一項長遠發展戰略,必須從長計議。筆者以為,主要可從以下三方面著手:
(一)盡快完善期貨市場法律規范體系
應盡快出臺《期貨交易法》,其基本原則應該包括:(1)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公開要求期貨市場交易公開、價格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要求各主體平等地享有權利,平等地承擔義務。(2)保護合法投機原則。適度投機不僅是期貨市場健康發展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而且是期貨市場的劑。(3)平等保護合法利益原則。應該嚴格執行履約、信息公布、大戶持倉限制等各項制度,防止大戶操縱,保護中小散戶的利益。期貨市場法律法制建設,從靜態而言是指法律和制度建設,從動態而言是指立法和執法。只有將兩者有機結合,才能構成期貨市場法制的完整內涵。從執法來看,應明確期貨市場監督者、組織者、投資者及交割庫、倉單法定檢驗機構等各類主體的權利和義務,以法律形式確定其基本的行為規范,避免政出多門,管理混亂。
(二)積極發展現貨市場,完善交割服務體系
商品期貨交易是在現貨市場基礎上逐步發展起來的,在期貨市場制度中,應該從管理制度建設和“擴大的期貨市場制度”建設雙管齊下。實際上,在一些期貨市場比較成熟的國家,期貨市場中的交割制度也是被當作主要的商品流通渠道。政府應當加強現貨物流網絡建設,降低流通費用,同時著手建立完善的交割服務體系,從而確保交割順暢,避免逼倉等操縱現象。綜觀全球的著名的期交所,如CBOT及LME等,大都擁有完善的交割服務體系,并在世界各地建有交割倉庫,儲存大量的可供交割的標準交割商品,從而保證了期貨市場與現貨市場之間在物流上的通暢性。以后者為例,它在世界三大洲12個國家設有43個倉庫,使其能夠充分發揮參考定價保值和交割等期貨市場的特殊經濟功能。
2009年4月28日,最新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開始對機構公布,因故停發9個月的IPO重啟,且與創業板啟動重合在一個時間段內,由此,新一輪的IPO,無論其時間預期,還是進度預期,均對證券市場構成某種壓力,二級市場將迎來IPO的新一輪挑戰。
從時間安排上看,新IPO規則已于6月5日征求意見結束;6月10日正式意見;6月11日正式實施。周期被壓縮得很短,而IPO重啟的條件已經具備;6月22日,桂林三金藥業正式啟動IPO。首輪詢價區間,價格下限為17元,上限為21元。
有關IPO的最新機制會否成為牛年市場的“新契機”?
誰對二級市場負責?
對于IPO,應當分清權責,但期望值不可過高。在筆者的夢想中,任何股票市場,首先應是一個真正的企業股權交易市場,是一個對于任何企業均無門檻(至少是最低門檻)的交易市場。
保薦人或機構投資者,是否真能確保企業IPO前后的質量?恐怕不能。因為世上無人有此能力。既然如此,還不如讓位市場博弈,讓買方選擇,讓成本說話,更為妥當。風險就是風險。應當封閉掉任何脫卸責任的借口,履行新規則,讓位“市場定價”。
對于一些并無企業經歷,也無社會經歷的個人(比如保薦人)來說,權責不能太大,因為他們承受不起。因此,把IPO的定價責任交給任何人,比如保薦人,或者機構,遠遠不如交給市場篩選,更有意義。
IPO的過程,應是一個信息充分披露的過程,要放開手,讓買賣各方(包括方方面面的市場人士)說話,只有把話說透,風險才能降到最低。當前是宏觀經濟低潮期。企業有多難,大家可以想象。此時開啟IPO,啟動一級市場,能有什么保障?一般中小型企業,經營壽命只有幾年,市場淘汰率高。如果信息方面再出現問題,后果不堪設想。
對此,逐步放開“雙向交易”,試行做市商制度,讓上市保薦機構們經歷永久性的“發行期”,才有可能真正讓資金“話事兒”、讓業績“話事兒”、讓投資回報率“話事兒”。誰也別打“包票”,股市才能長治久安,“持續發展”。
中國的投資者們在資本市場交易,雖然歷時只有20多年,但也見識過各類企業。有的企業,“朝為拂云花,暮為萎地樵”;有的企業,“一闊臉就變”,以至不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正因為這樣,現在的投資者,除了成長性,別的一概不信;只有成長性,能帶來信心――但也僅是信心而已。
必須承認,一級市場就是“風險”市場。找不到對企業進行明確定性(或定量)的價值判斷標準,僅靠“發行制度改革”,解決不了太多的問題。
最近30年來,只有新型企業,能夠真正給二級市場帶來正向收益,其中,微軟、蘋果、谷歌這樣的公司,才能夠成為IPO時代的領先者。只有這樣的企業,才能在風投和直投的幫助下,讓投資人能在長期投資的過程中獲益。這一潮流的關鍵和根本在于企業,而企業的根本,在于技術創新。
行情走向何方?
在筆者看來,行情的啟動,其實不難,難在別的地方。比如說,行情一旦啟動之后,又當如何?
兩年前,指數正當高位,中國人壽發行市盈率97.8倍;中國平安76.18倍;中信銀行59.62倍;中國遠洋98.67倍;這些股票,最終跌得一塌糊涂!再比如中國石油,轟轟烈烈地一輪炒作之后,又套牢多少投資者?
IPO的問題,說到底只是利益的問題,是“人”的問題。有什么樣的人,就有什么樣的股票――“股票”只是“人’的折射與投影。
同時,A股的IPO之所以總搞不好,是因為―直沒把買方的利益放在首位,長期漏掉了一個重要的、可以依托供股權證完成的價格回撥的工具型產品。近期,匯控的供股方案相當成功,最新股價較之供股之前,超過一倍以上,各方好評如潮。但是,匯控正股(00005)與匯控供股權證(02997)的設計,奧妙到底在哪里?
A股的IPO制度若是真想改革,有關方面就應當試試權證產品――通過發行、買賣認股權證,鎖定一級市場與二級市場之間的差價,只要分散交易(T+O),IPO風險就小多了。
從圖形上看中國的股市,其軌跡就是“過山車”:在高速中大起大落,驚險萬端。但是,當一輪行情過去,以近兩年的平均價格計算收益,投資者的回報少得可憐。
無論是新股也好,老股也好,大多數已上市及等待上市的企業,總體質量并不高。而且這些企業,均已經在一級市場上獲得極高的溢價(保守估計,也在20倍左右)。這些公司在短期內對投資者有博一把的炒作價值,但是其長期的投資價值,很難確定。
IPO的目的是搶錢?
一是新股發行改革要達到的目的是什么?是提高定價效率,還是保護中小投資者的權益?或者說,重啟IPO,僅僅就是為了拉動經濟?盤活企業資產呢?
中國A股市場,當前已經是全球“三大市場”之一,截至今年一季度,深滬兩市的總市值為16.1萬億,已經成為全球市值第三大的市場――其中上交所一家的總流通市值,排名僅次于紐交所、納斯達克和日交所,位列第四。就實質而言,排名在前的三者,皆為全天候的全球交易市場。
不但在品種方面,經過股改之后,近年以來,我國資本市場的規模與機構的規模,也有了很大的擴張。目前,我國共有證券公司107家,總資產1.4萬億元;凈資本3105億元?;鸸?1家,基金總份額2.35萬億份。而且我國商品期貨交易量已經占全球的1/3。
除此之外,我國期貨交易的品種,已經形成了可以維護主要商品期貨價格的交易體系。銅、鋁、大豆價格,成為全球貿易當中的“定價基準”。2008年,我國主要期貨市場,累計成交13.6億手,成交金額達到71.9萬億元。
由此可見,對于目前而言,其實IPO對于拉動經濟,甚至對于企業的資本改制,作用相應弱化,至少,真正好的企業,對于IPO的期待,已經不似前幾年的股票市場。最多,一次成功的IPO,也只限于IPO企業,由資產經營轉變為資本經營的一個載體,一個過程了。
而自去年全球金融危機以來,在“救市”這一問題上,中國要比美歐表現得更為激進,措施更為堅實。
所以,自去年11月以來,大量的信貸資金借4萬億之名流入了股市和樓市,而有關方面,對此也有各種憂慮。以中國占GDP比重最高的經濟刺激方案,同時得到了全球財經領域的一致贊賞甚至感激。因為美歐動用的各種貨幣政策主要是救他們的金融業(流動性危機用釋放流動性對沖),而中國在自身的金融系統相對健康的情況下,所花掉的每
一分錢,都相當于間接幫了全世界的實體經濟,尤其是制造業一把,但是同時,中國企業的負擔,以及商品庫存量,并無明顯的改善跡象。
可見,我國經濟的問題絕非金融問題,而是長期積累的經濟結構不平衡和利益分配的不合理。因此試圖用宏觀經濟的手段來解決微觀經濟的問題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相反只會加劇原有的不平衡和不合理。其中,特別是以外需為主的外向型的中小企業。
未來受制于人
首先的可能,如果美歐迫于國內的壓力和對未來通脹的擔憂,在大規模的通脹出現之前,開始著手收回流動性,那么中國經濟,即便復蘇,也會受到限制(當然經濟的高速增長并非經濟發達國家的重要目標,尤其對于歐洲國家而言)。
若此,美元的幣值會相對穩定,原油等大宗商品的價格也會趨于穩定甚至回落,則全球出現通脹的概率會大大降低。但是,中國的出口會長期低迷,而4萬億投下去的過剩產能無法消化,肯定還會出現一些半拉子工程。中國經濟將進入“受制于人”的漫漫的通縮。
其次,如果西方發達國家,出于自身政治利益與經濟利益的各種考慮,在收回流動性的問題上猶豫不決,任由通脹預期導致硬通貨(比如美元)持續貶值,進入下降通道,那么,大宗商品價格飆升,就不可避免。而我國經濟能否經受住未來的全球惡性通脹的沖擊,目前很難預料。
老實講,市場完全明白,本次重啟IPO,再次推進IPO的改革,仍然在于增進市場的效率。如果市場的自然發展,本身也可以解決市場的資源錯配,那么,IPO制度的改變。就不是僅僅注重其短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