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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巴塞爾協議Ⅲ;流動性;壓力測試;商業銀行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4)09-0110-04
在此次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的浪潮中,盡管有些銀行具備較為充足和高質量的資金,但仍然因為缺乏流動性而陷入了困境,人們開始普遍意識到僅僅依靠限定資本充足率并不足以遏制金融危機的發生。在此背景下,巴塞爾協議Ⅲ應運而生。此次巴塞爾協議的修訂不僅僅改革了最低資本金要求,并且在流動性監管中提出了流動性覆蓋率以及凈穩定資金比率兩項新的指標。這意味著巴塞爾委員會首次將流動性風險的監管提到了同資本充足率相同高度。
一、巴塞爾協議Ⅲ中有關流動性監管的新指標
在以往的流動性監管中已經存在一些較為明確的指標,比如商業銀行的存貸比,流動比率、超額備付金率、流動性缺口等等,但這些指標都在靜態的基礎上衡量銀行的流動性風險,或多或少的有一些缺陷。而流動性覆蓋率及凈穩定資金比例與傳統的流動性監管指標相比,具有更強的綜合性,能更好地反映商業銀行未來的流動性狀況。
下表將以存貸比(LD)為代表,比較傳統監管指標與LCR、NSFR的異同。
從表1中我們可以看出,流動性覆蓋率以及凈穩定資金比率與存貸比相比的一大優勢是在壓力場景下考慮未來短期或長期內銀行的流動性風險狀況,它們衡量的是當銀行面臨某種假設的壓力場景時,它們是否以及能在何種程度上抵御流動性缺失帶來的沖擊,因此這兩項指標對于銀行流動性風險的防范具有更強的前瞻性、現實意義以及指導作用?;谝陨峡紤],本文將主要根據兩項新指標在國內外銀行的落實情況來探討壓力情形下流動性風險測試的進展以及存在的問題。
二、各國銀行流動性監管改革
巴塞爾委員會關于流動性風險計量文件框架一經出臺便引起了銀行界和金融市場的廣泛關注,現各國已經陸續進入了流動性監管改革的意見征求階段。除了加拿大、歐盟、澳大利亞和秘魯等國家地區已經基本明確流動性監管的改革要求和實施時間外,大多數國家都還處在對巴Ⅲ監管指標的研究階段,尚未最終的監管決定。
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2013年10月24日宣布了一項有關金融機構流動性監管的規定,這是美聯儲首次為大型金融機構設定最低流動性監管標準。此項規定主要為了迎合巴Ⅲ中對流動性覆蓋率的要求,既要求銀行在擁有足夠的優質流動性資產以應對短期內的流動性沖擊缺口。據美聯儲官員介紹,本次規定將資產按照流動性高低分為三個級別:被視為具有最高流動性的資產包括銀行存放在美聯儲的超額準備金以及政府債券。次優資產包括投資級的公司債和房地美、房利美等機構發行的抵押支持債券,第三等級主要指優質股票等資產,第二等級和第三等級流動性資產所占總體優質流動性資產的比例不得超過40%,該種對優質資產的分類要比巴塞爾協議Ⅲ更加嚴格。
加拿大作為巴塞爾銀行委員會成員國,在推動協議實施方面一直是領跑者,但加版的巴III除了提出比巴塞爾委員會更嚴格的資本充足率監管要求外,并沒有對流動性監管中的流動性覆蓋率和凈穩定資金比例做出詳細規定,只是提出了將分別于2015年和2018年實施LCR和NSFR指標。在流動性壓力測試方面,加拿大宏觀金融風險評估框架(MFRAF)下的銀行通過評估壓力環境下加拿大主要銀行間的溢出效應來鑒別系統性風險。該框架的一大優勢是將償付性、市場以及資金流動風險當作一個聯系的整體來考慮。除了MFRAF,加拿大銀行還計劃采用一種自上而下定量流動性壓力測試的方法,即由當局基于跨企業的一般假設以及監管和公開數據進行的壓力測試來評估銀行在壓力環境下承受風險的能力。該種環境的特點是銀行在一個資產銷售的惡化的市場流動環境中運行。這種方法將會解釋銀行的資產負債期限錯配。因為動態的流動性壓力測試場景,資產分類特點以及資金來源表現出不同程度的脆弱性,因此資產縮減率以及資金流出率都將隨時間變化以便和其保持一致。
奧地利共和國的中央銀行通過添加行為反應到自下而上的壓力測試方法中,完成了包括第二輪反應的流動性壓力測試,其中自下而上的壓力測試是通過金融機構進行的,這種方法基于金融機構自己的認定或是基于中央銀行,監管者為了橫向審查而設定的一般場景而進行的。在該方法中,監管部門向一些銀行提供流動性壓力的場景,然后銀行需要指出他們將通過什么樣的途徑,在何種程度上減輕壓力場景的影響。然后由監管者或中央銀行來進行行為反應分析并鑒別潛在的第二輪效應。這種結合了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方法的壓力測試的好處,就是該測試利用了現金流方法衡量了對市場流動性沖擊的抗衡能力。并且他們還捕捉了潛在的第二輪效應。然而,這種方法也有許多缺點。比如說數據強度太高,除非已經有一個完全成熟的期限錯配模板,否則在進行壓力測設前,必須進行一項非常昂貴的目標數據搜集工作,并且這樣獲得的信息質量可能是次優的。最后,第二輪效應不得不依賴從實踐,專家判斷以及相關文獻中產生的數據評估出來。
瑞典銀行高度依賴市場融資,總資本額的58%來自市場。瑞典金融監管局近期表示有可能采取措施,以降低銀行流動性風險,避免出現融資困境。一段時間以來,瑞典銀行已經計算了類似巴塞爾委員會的LCR和NSFR流動性參數。這些參數被發表在金融穩定報告中。瑞典銀行既不指定一個定制的量化宏觀經濟場景,也不在流動性壓力測試中使用經驗數據校準流出率。瑞典銀行正在研究調整壓力測試,使之在壓力場景中包括增長的貸款損失,并且很快將開始包括提高的資金成本。
此外,香港金管局副總裁阮國恒也表示,由於美國退市令流動性改變,致導流動性緊張。今年將以流動性作為首要的監管條件。
三、中國商業銀行流動性監管發展歷程
2013年6月,中國爆發了有史以來最嚴重的一次“錢荒”,引起了國內外的廣泛關注。6月20日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一路飆升到了30%,而月初這一數字僅僅為4.5%。事實上,中國目前的市場上并不缺錢,中國銀行中大部分具有充足且高質量的資產,能夠滿足資本充足率的要求。然而此次史無前例的大規模錢荒還是險些把中國的商業銀行逼入絕境,這充分暴露了中國在流動性監管問題上還有很大的缺失。
為了應對銀行流動性監管缺失帶來的隱患,積極響應巴塞爾協議Ⅲ對流動性監管的重視,銀監會于2013年10月11日就《商業銀行流動性管理辦法(試行)》對外公開征求意見。事實上近些年為了提高金融機構的透明度,防范流動性風險的發生,中國有關機構先后頒布了一系列相關的政策規范(如表2所示):
四、中國商業銀行有關流動性監管的最新進展
現階段中國對流動性監管的政策制定仍然處于意見征集期,正式的法規政策還尚未。由于中國的金融市場的現狀具有一定的獨特性,因此在很多標準上不能盲目采用巴III的統一規定。從上頁表2可以看出,與2011年10月初次的《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相比,2013年新修訂的試行稿取消了對凈穩定資金比例的要求,這可能是因為凈穩定資金比例目前看來在現實意義不大,并且具有一定的操作難度。但隨著監管制度的進一步完善,并不排除今后會執行該項指標的可能性。另外,銀監會此次的《流動性辦法》并沒有如外界期望的那樣取消存貸比監管要求,這是因為從實踐經驗來看,存貸比指標雖然存在一系列的局限性,不能全面動態地反映銀行的流動性情況,也沒有考慮壓力情形下銀行行為變化引起的流動性缺失,但是在控制商業銀行信貸數量,維持銀行體系穩定等方面還是發揮了一定的積極作用,目前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可替代性。在此次試行方法的修訂中,還明確允許商業銀行在壓力狀況下流動性覆蓋率降至100%以下,這說明中國的流動性監管制度充分考慮了中國金融市場的流動性相對過剩,經濟結構不合理的發展現狀,給予了金融創新更大的空間,鼓勵活躍市場。但同時,《流動性辦法》根據中國實際情況,對合格優質流動性資產提出了更為嚴格的要求。
從壓力測試的角度來說,目前中國商業銀行標準化的流動性壓力測試結果以季度為基礎進行報告。中國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要求銀行考慮如下壓力場景:超預期的存款撤回,流動性資產沖擊,批發資金市場的干涸,增加的資金成本以及對手方提出的的更高的保證金要求。在實踐中,銀行通常會根據他們自己對風險的判斷,在測試中加上一些特定的壓力,比如說法定儲備金率的增長。銀行通常會考慮溫和的、中等的以及嚴重的三種壓力水平。大多數銀行利用最短生存期的每一時期水平的現金流缺口來衡量流動性壓力測試的結果。銀監會會與銀行定期討論壓力場景的范圍,嚴重程度以及壓力測試的結果??偟膩碚f,中國的大銀行在數據收集,建模和管理運用方面要好于小型或中等規模的銀行。然而,銀行壓力測試的有效性和強度通常被數據的限制所約束。
五、中國商業銀行流動性壓力測試面臨的問題
目前中國商業銀行流動性壓力測試主要是基于資產負債表法、現金流量法和財務指標法。與西方一些國家成熟的流動性壓力測試體系相比,中國的壓力測試還處于一個初級階段,尚未形成完整的框架體系,某種程度上來說還浮于形式,并未對商業銀行的流動性監控構成實質性的影響??偟膩碚f中國商業銀行的流動性壓力測試中還有以下的問題。
第一,并未形成一套完整的,適合中國金融市場的流動性壓力測試模型。由于流動性風險與信用風險、市場風險相比,還必須要考慮表外業務,因此操作起來更加復雜,需要系統的、嚴謹的測試評估模型,但是目前中國的壓力測試主要套用其他發達國家的現成模型,并未開發符合中國金融市場自身業務風險特征的壓力測試方法。并且各銀行之間使用不同的數據口徑進行測量,使監管當局無法基于橫向的比較衡量整個系統的流動性風險。
第二,中國現有數據資料不足以支撐中國的流動性壓力測試。流動性壓力測試無論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還是“自下而上”的方法,都需要基于歷史數據來評估商業銀行面對風險時的實際承受能力,但是由于中國商業銀行并未經歷一個完整的經濟周期,因而也就缺少金融市場動蕩時商業銀行行為反應的具體數據,因此壓力測試的有效性和強度常常被限制。
第三,流動性和償付能力風險但在壓力測試中經常分開處理。銀行在他們的壓力場景中關注單獨的風險因素,隱含意是假設風險因素是獨立的,這顯然過于樂觀。流動性和償付能力風險往往是相互關聯的,這是因為當快速變現資產的時候會伴隨著一定成本,這將會削弱償付緩沖。這種單獨處理資本和流動性的方式可能會低估銀行的風險。
第四,在流動性壓力測試中很少模擬網絡和反饋效應。像如前所述奧地利共和國央行進行的那樣,在常見的一致的流動性壓力測試中可能會包含銀行的反應。顯然,個別銀行危機行為可能促進金融系統的壓力,在壓力時期往往會發生銀行的集中破產倒閉,一家銀行在面對流動性壓力時所作出的反應很可能通過銀行間市場的反饋效應或聲譽效應等途徑迅速的擴展到其他有業務往來的銀行。Van den End利用蒙特卡洛方法,將該框架應用到荷蘭銀行上,結果表明由于集體行為使得第二輪效應比第一輪效應要有更大的影響(既流動性風險高度非線性),他建議銀行應該持有大量的流動性緩沖。
第五,在銀行的應急資金計劃和流動性風險管理中經常性地依賴于中央銀行的支持。中央銀行在最后貸款人的功能中所提供的流動性支持被認定是非常偏離貨幣政策實施基本框架的。2013年6月發生的大規?!板X荒”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央行一反常態,沒有像往常的流動性危機中那樣被商業銀行“綁架”,迅速地向市場注入流動性。因此確保銀行可以憑自己的力量管理其流動性風險是非常必要的。
第六,壓力測試方法的實用性和認可度不高。由于中國銀行的監管制度尚不夠完善,造成了很多管理者為了美化銀行業狀況,刻意將某部分危機風險排除在流動性壓力測試之外,降低壓力情景的可能。另一方面,由于信息披露不夠,公眾甚至是銀行自身員工都不能了解銀行面臨的真實的風險狀況。再者,由于中國的流動性風險測試還有一部分并不符合中國商業銀行的實際狀況,成熟度還不高,因此大大降低了實用性。
六、有關商業銀行流動性監管的建議
第一,開發適合中國商業銀行業務、風險的完整的流動性壓力測試體系。可以通過模擬銀行在壓力下的行為來捕捉反饋和第二輪效應,結合流動性風險與包括償付性危機在內的其他風險種類,避免將流動性風險作為個別銀行的個別危機考慮。加強數據的收集工作,建立完整的數據庫體系,使壓力測試的開發有據可依。
第二,對于個別銀行的流動性壓力測試來說,壓力場景下不應該將中央銀行最后貸款人功能當作流動性的主要來源。監管應當鼓勵銀行在到期時利用標準公開市場操作以及普通借貸工具以合理的成本履行其義務,在沒有中央銀行流動性支持的情況下也保持可以吸收特異性以及系統性沖擊的流動性緩沖。
第三,完善流動性監管制度。加大信息的披露力度,完善管理體系,保證銀行系統按照設定的壓力測試流程嚴格進行,只有將流動性壓力的結果投諸實踐,才能使它真正地發揮作用。
參考文獻:
[1] 廖岷.存貸比、流動性覆蓋率、凈穩定資金比例比較分析[EB/OL].http://.cn/plus/view.php?aid=331,2012-09-10.
[2] 夏圓圓.全球流動性監管與國內銀行的應對[J].銀行家,2013,(12):86-87.
[3] Basel Committeeon Banking Supervision.Liquidity stress testing:a survey of theory,empirics and current industry andsupervisory
practices.Working Paper No.24.October 2013.
[4] 李東衛.中國銀行業“錢荒”的成因及對策[J].青海金融,2013,(9):4-7.
關鍵詞:銀行監管;監管體制;監管效率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117(2012)02-0114-01
截至2011年11月末,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總資產已經達到整個金融業總資產的近91%。銀行業的穩定與發展在中國金融業的穩定和發展中處于舉足輕重的地位。因此,加強銀行業的監管和調控、完善銀行業的監管體系是金融監管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從通常意義上講,商業銀行監管是指一國金融監管機構或者專門監管機構對商業銀行的組織主體和經營行為進行的監督和管理。從更廣泛地意義上來看,銀行監管還包括銀行內部的自我控制和銀行間自律組織的監管。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監管分為外部監管和內部控制,外部監管當局主要有銀監會,其外部監管是強制性監管;內部控制則主要是公司內部的管理和風險控制。
一、商業銀行監管的目標
(一)維護商業銀行穩健經營、保證金融市場的有效運行
商業銀行是以盈利為目的的企業,隨著金融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其面臨的風險也在不斷增強。由于銀行業本身的脆弱性,以及一家銀行的問題會引起連鎖反應等問題。因此銀行的監管首要目標是保證銀行業運行的安全和穩定性。
(二)保護存款人的利益
由于銀行是以利潤為導向的企業,銀行是高負債經營,其總資產中自有資產比重較小。銀行的這些經營特點都使其存在較高的欺詐風險。因此對商業銀行進行監管,保護存款人的利益也是其重要的目標之一。
(三)提高行業效率、保證公平競爭
由于商業銀行經營業務相似性較高,因此競爭也異常激烈。通過監管,使其保持一個良好的競爭環境,有利于行業效率的提高。
二、我國商業銀行監管的現狀以及存在問題
過去我國商業銀行的監管機構是中央銀行,從2003年04月開始,銀監會成為我國商業銀行新的監管機構,而中央銀行保留了檢查建議權等部分的權力。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的監管主要包括市場準入、日常經營和業務監管以及退出監管等三個層次的監管。雖然我國銀行監管機構在應對復雜多變的經濟形勢時,采取了多項積極的措施,在應對房地產貸款、資產證券化業務以及理財產品方面有了很大的成果,但是仍然存在著制度、體制的問題。
(一)我國商業銀行監管體系不夠完善
目前我國金融行業是屬于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經營模式。然而我國的銀行、證券、保險等業務的交叉現象已經普遍存在。因此這種“三足鼎立,各自為政”的現狀導致了缺乏管理的區域的存在。隨著經濟全球化以及金融創新的發展,金融控股集團也營運而生。金融控股集團公司是一種中央集權形式的企業經營管理組織。它一般以一個金融企業或者非金融企業為控股母公司,在同一控制權下,完全或主要在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中至少兩個不同的金融行業大規模提供服務的金融集團。然而目前我國采取的是分業經營、分業管理,因此對金融控股集團的監管制度較少。同時監管當局之間的信息不能夠充分的共享,這也引起了資源的浪費和監管效率的低下。
(二)監管內容較狹窄
銀行監管內容包括市場準入、日常經營和業務監管以及退出監管等三個層次的內容。目前我國銀行監管主要是對市場準入和日常經營的合規性監管,主要考慮的是信用風險,對市場風險、法律風險以及操作風險考慮較少。在現場監管與非現場監管中重前者輕后者,因此在銀行監管的持續性方面還有所欠缺。
(三)內部控制機制不完善
內部控制是指企業經營者以實現經營目標為基礎,正確的貫徹經營決策,維護財產的安全,保證會計信息的完整以及各項活動的順利進行。目前,一方面很大一部分銀行的內部控制環境建設較薄弱,內部控制制度殘缺不全或者內容不夠合理;另一方面我國銀行的內部控制的信息化管理較差,監管技術和機制上比較滯后;第三審計部門的獨立性較差,不能夠很好地與機構風險相適應。
三、我國商業銀行監管的建議
《有效銀行監管核心原則》對銀行監管的持續性出了要求,加強了現場監管與非現場監管之間的協調,這是監管制度上的一個很大進步。同時我國銀行監管機構應該在部門合作、制度建設以及監管技術上有所創新。
(一)加強監管部門間的合作及信息共享
各監管部門在信息共享方面應該做出更進一步的合作。加強控股集團內部風險控制制度的建設,對其母、子公司同時監管,從而保證整個集團的穩定運行。另一方面要加強外部監管,監管當局在對市場準入退出、資本金充足率、償付能力以及存款準備金等做出具體要求外還應該對其分支機構實行并表監管,做到信息的共享以及資源的最大利用。
(二)加強制度建設及技術創新
首先,我國監管機構應該完善市場退出機制,充分利用退出機制來降低市場風險。第二,我國監管機構應該加強對銀行的全方位監管,提高其信息的透明度,做到持續的監管。第三,學習先進國家的監管機制,提高我國的金融監管研究水平,培養具有專業水平的金融綜合型人才,設計適合中國國情的金融監管體系。
(三)加強銀行內部控制
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將對風險的控制融合到企業文化中,加強企業管理者以及員工對風險的認識;建立和完善企業的內部控制環境,構造一個具有獨立性的審計體系。從而確保我國商業銀行更加穩健、快速的發展。
作者單位: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
參考文獻:
[1]童衛華.淺析我國商業銀行監管問題[J].東方企業文化(經營管理),2011,3.
[2]彭金龍.我國商業銀行監管探討[J].合作經濟與科技,2011,1.
一、商業銀行表外外匯融資現狀及原因分析
商業銀行表外外匯融資,是指商業銀行按照通行的會計準則進行的不列入資產負債表內、不影響其資產負債總額,但能影響商業銀行當期損益的外匯融資活動。正是由于表外外匯融資所具備的這一特殊屬性,自2009年以來,各商業銀行表外外匯融資業務,無論在規模還是范圍上均取得了長足的發展。融資產品已由遠期信用證、海外代付等常規性產品擴展到協議付款、融資性保函(內保外貸)、組合性融資產品、離岸融資產品等。據統計,2009年工、農、中、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表外融資收益比重平均在20%左右,比2008年增長了80%以上。商業銀行表外外匯融資發展較快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境內外匯流動性趨緊
2009年以來,受世界經濟觸底復蘇影響。進出口企業尤其是外商投資企業訂單逐步增多,企業外匯貸款需求趨旺;另外,為實現套利,涉外企業往往利用外匯貸款(含外匯貿易融資)對外付匯或延遲付匯,致使中資銀行自有外匯頭寸以及依靠總行拆借的外幣資金無法滿足國際結算和貿易融資日漸增長需求。為緩解外匯資金壓力,商業銀行表外外匯融資產品如海外代付、協議付款、融資性保函等便應運而生并呈較快發展態勢。
(二)境內外外匯融資成本差異
在當前人民幣加速升值背景下,境內外匯融資價格也變得水漲船高。據有關資料顯示,目前境內3月外匯融資價格為同期LIBOR+400BP左右,而境外則只有同期限LIBOR+150BP左右。因此,商業銀行通過敘做表外外匯融資置換外匯貸款,不僅可以為客戶節約融資成本,還可在不動用自有資金的前提下,通過鎖定企業人民幣存單質押,獲得利差和匯差收入。
(三)短期外債管理政策松綁
2009年國家對短期外債政策進行了調整,規定定90天以內對外融資業務不再占用代付申請行的短期外債額度。這就意味著90天以內的表外外匯融資規模可無限放大。以湖南省為例,2010年前三季度,湖南省9家商業銀行開立無期信用證近7億美元,其中期限90天以內融資業務占比為65%;海外代付融資額9億美元,其中期限90天以下融資業務占比為88%。
二、完善表外外匯融資業務管理的思考
雖然商業銀行在從事表外外匯融資業務時都建立了嚴格的基本準入、授信管理等制度,基本確保了表外外匯融資業務的真實性,沒有出現明顯的風險隱患。但從監管角度出發,由于銀行表外外匯融資業務存在靈活性大、透明度差、監管手段薄弱等特點,一旦其中隱含的風險變為現實,必將影響我國金融穩定。因此,應采取措施完善表外外匯融資業務管理。
(一)健全表外業務融資管理法律法規
應借鑒國際上相關的管理經驗,建立或健全符合我國國情的表外外匯融資管理法規制度,對表外外匯融資業務的定義、監管標準、操作規程等進行規范和界定。
(二)加強對表外外匯融資業務監管
一方面,應建立統一的表外外匯融資風險衡量標準和風險監測體系,使金融監管部門可以及時掌握表外外匯融資業務的規模、期限結構和品種結構的變化和風險。另一方面,應加強表外業務信息披露工作,規范表外外匯融資業務信息的披露范圍、內容、原則及標準,增強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并強化信息披露真實性要求。
(三)完善短債指標管理政策
現行國家對商業銀行短債指標管理范疇為90天(含)以上的外債業務,而90天以下的表外外匯融資產品未納入規??刂浦笜?,這就為商業銀行通過辦理90天以下的海外代付、遠期信用證、融資性保函等表外外匯融資業務來規避短債指標的規??刂铺峁┝擞行緩?。因此,從加強我國外債管理政策執行效果的角度考慮,建議參照90天以上銀行外債規模管理的做法,將商業銀行表外外匯融資納入全口徑外債統計指標管理范疇。
當前我國商業銀行業務日趨靈活多樣,各類金融機構業務交叉與相互競爭已成為現實,加之外國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也通過各種形式成為金融市場的參與者,這樣,金融市場上國內外金融機構競爭更加激烈。按照股份制要求組建的我國農村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尤其與國際大銀行相比差距明顯。
一、當前我國農村商業銀行風險監管現狀及問題
1.風險監管的基礎比較薄弱,風險監管的內控機制有待完善。農村商業銀行的組建時間相對較短,農村商業銀行風險監管的基礎比較薄弱主要表現:首先沒有健全的職業化的風險管理團隊,風險監管的人才質量與數量嚴重匱乏,精通風險管理理論和風險計量技術的專業人才相對不足;其次是風險監管信息系統建設滯后,據調查大多數農商行風險監管信息系統尚處于初級開發階段,有些還沒有建立監管信息系統,加上對數據收集不夠重視,導致數據積累不全面,很難系統化,很難滿足風險控制的精準高效的需要。
目前農村商業銀行的內控管理機制缺乏一個統一全面規范的內部控制制度及操作規則,風險控制的政策目標不夠明確,過于模糊。大多數農村商業銀行將風險控制目標簡單量化,僅通過一些指標比如利用與資產質量、與流動性相關的經營管理指標或監管指標來作為風險控制目標,對當前極易出現問題的操作風險和流動性風險沒有制定風險控制目標,因此與銀監會有關風險管理指引的要求有明顯差距。
2.風險監管的組織架構運行不力。農村商業銀行風險監管組織架構在構建過程中應該從風險對象信息的匯總、收集、分析等角度構建由管理領導系統、職能操控系統、功能協作系統等功能在內的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系統化的監管組織架構。目前現狀是農村商業銀行風險監管的自上而下的全局風險監管理念還未形成,在農商行內部尚未形成高效的風險管理文化;風險管理流程有待進一步去完善,需要建立科學的風險監管模型;據調查許多農商行根本沒有明確的風險管理戰略目標,更談不上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組織框架。
3.風險監管的意識不強,風險監管的方法較為落后。農村商業銀行的員工絕大多數是從農村信用合作社改制而來,普遍存在學歷參差不齊,文化素養不高,還因歷史背景造成相當部分員工風險意識淡薄,而且對銀行的風險認識僅停留在傳統核心業務中信用風險,對其他風險例如市場風險、政策風險、操作風險等缺乏足夠的認識與了解,全面防范風險意識觀念尚未完全建立。
農村商業銀行的風險監管方法著重定性分析,缺乏有效的量化指標,很難做到全面科學準確性。大多數農村商業銀行沒有或無能力對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和技術相關風險進行排查,多數農村商業銀行沒有有效識別目標客戶授信風險方法措施,授信過于隨意,甚至出現授信過度;大多數農村商業銀行還停留用資產負債比例指標及監管指標的方法或主觀經驗判斷的方法,對于金融創新,金融環境等新變化引起的新風險信用風險幾乎沒有較為系統性的計量,絕大多數農村商業銀行忽視運用內部評級法對風險進行精確計量。
二、當前我國農村商業銀行風險監管的對策
1.制定明確的風險監管目標戰略,強化風險監管的基礎建設。農村商業銀行應制定明確的風險監管目標戰略,首先設立具有戰略性的風險控制體系建設遠期目標;其次設定具有階段性、全面性和可實操性的近中期目標。近期建設目標應首先結合現狀關注所面臨風險核心問題以及風險監管過程中薄弱環節的改進與完善,彌補不足;遠期目標應充分考慮農商行的業務性質、發展規模和金融項目繁簡程度,在確保風險控制體系的完善和可靠,同時又要考慮節約成本。
加強風險監管的基礎建設,首先通過強化培訓,通過激勵措施提高風險控制專業人員積極性,建立一支適應市場競爭的高素質專業化風險管理團隊;其次為有效風險控制提供可靠的技術支撐,建立實操性強的風險管理信息系統。再者是建立行之有效的獎罰措施,形成良好的風險管理文化,改善風險管理的文化氛圍,使農村商業銀行真正在可監控的風險之下的實現收益最大化。
2.建立健全高效風險監管組織,形成風險監管的長效機制。首要建立健全農村商業銀行風險監管的理念,確立全員監管的風險意識,在農商行上上下下打造高效的風險管理文化;其次風險人才建設是關鍵,加強風險監管的人才培養,培育一支專業化的風險管理團隊;再次建立一套科學的行之有效的風險管理模型,以模型為依托讓風險管理走向規范化,程序化;最后樹立明確的風險管理戰略目標,以目標導向調整農商行的風險管理組織框架。
風險預警和金融風險防范需要建立健全統一規范全面的內控機制,著力構建由管理領導系統、職能操控系統、功能協作系統等功能在內的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系統化的監管組織架構,明確制定風險管理戰略目標,建立科學的風險監管模型,形成風險監管長效機制,提高抗風險的能力。
3.進一步強化全員風險監管理念,建立商業銀行風險預警機制。農村商業銀行要將風險管理意識深入到每個職工乃至整個銀行體系內部,要讓每一個員工牢記效益和風險并存,使員工清晰地認識到風險控制和效益創造同等重要。因此,農村商業銀行管理層要在經營理念中將風險管理理念放在首要位置,以科學的激勵約束機制為依托,讓員工在注重收益的長期性同時確保良性風險監管理念的實施。
建立農商行風險預警機制是防范和控制風險的有效手段。首先要建立健全科學的風險預警指標體系,借助考核指標比如資本充足率、逾期貸款率、貸款利息收回率、資本效益率、資金效益率、綜合費用率等,通過指標體系的動態變化對風險變化的可能因素進行追蹤,以防止風險的發生和惡化,預警信號,及時制定抑制風險的可行方案。其次開發各種風險評測模型,對金融機構的各類風險進行分析、預警和預測,有效地發現潛在的金融風險,提高金融監管的準確性、科學性和有效性。最后通過建立反應靈敏、渠道暢通分層次的預警信息系統保障風險預警機制貫徹實施。
目前我國農村商業銀行處于經濟金融體系的重要地位,銀行商業性質也使得其成為我國金融風險的主要承受者之一。農村商業銀行的風險控制取得一定效果,有較強風險控制能力,但是在風險監管上仍存在著比較大的差距,在目前金融危機背景下,提高風險控制能力以及加強風險監管能力,對提高農村商業銀行抵御風險能力更有現實價值。
參考文獻:
【關鍵詞】資本充足率 杠桿率 撥備率 流動性比率
BASELIII要求各成員國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符合新協議的相關法規的制定和修訂工作,2012年6月8日,中國銀監會《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并于2013年1月1日起實施。
一、我國銀行監管框架的現狀
中國現階段銀行業監管新框架體系金融危機之后,銀監會堅持高標準、嚴要求的監管改革,在資本定義、逆周期超額資本、流動性監管、資本充足率監管標準和過渡期安排等重大問題上,提出了明確觀點。
(一)更為完善的資本充足率監管
1.統一資本充足率監管體系。資本監管分為四個層次:第一個層次為最低資本要求;第二個層次為儲備資本要求和逆周期資本要求;第三個層次為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資本要求;第四個層次為第二支柱資本要求。多層次的資本監管要求既體現了國際標準的新要求,又與我國商業銀行現行的資本充足率監管要求基本保持一致。
2.嚴格明確了資本定義。《資本辦法》根據國際的統一規則,明確了各類資本工具的合格標準,提高了資本工具的損失吸收能力。
3.擴大了資本覆蓋風險范圍?!顿Y本辦法》確定的資本覆蓋風險范圍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并明確了資產證券化、場外衍生品等復雜交易性業務的資本監管規則,引導商業銀行審慎開展金融創新。
4.強調科學分類,差異監管?!顿Y本辦法》根據資本充足率水平將商業銀行分為四類,對滿足最低資本要求但未達到其他層次資本要求的商業銀行進行細分,明確了對各類銀行的相應監管措施,提升資本約束的有效性。按照審慎性原則重新設計各類資產的風險權重,下調小微企業貸款和個人貸款的風險權重,引導商業銀行擴大小微企業和個人貸款投放,下調公共部門實體債權的風險權重,適度上調商業銀行同業債權的風險權重。
5.合理安排資本充足率達標過渡期?!顿Y本辦法》將于2013年1月1日開始實施,商業銀行應在2018年底前全面達到監管要求,并鼓勵有條件的銀行提前達標,同時設置了資本充足率過渡期內的分年度達標目標。
(二)更為科學的流動性風險監管
1.建立全面的流動性風險監測指標體系。新標準涵蓋了流動性覆蓋率、流動性比例、客戶存款集中度、凈穩定融資比例、流動性缺口率、存貸比以及核心負債依存度等多個流動性指標,其中流動性覆蓋率、凈穩定融資比例均不得低于100%。
2.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流動性風險管理。
3.合理安排過渡期。流動性覆蓋率和凈穩定融資比例分別給予2年和5年的觀察期。
(三)更加重視貸款損失準備監管
1.建立貸款撥備率和撥備覆蓋率監管標準。新標準要求貸款撥備率不得低于2.5%,撥備覆蓋率不低于150%。
2.建立動態調整貸款損失準備制度。新的貸款損失準備規定在經濟上行期間適度提高要求,反之,在經濟下行期根據貸款核銷情況適度調低。
3.過渡期安排。系統重要性銀行應于2013年底前達標;對非系統重要性銀行,監管部門將設定差異化的過渡期安排,并鼓勵提前達標。
二、新監管標準給銀行經營造成的影響分析
1.資本充足率要求將加快國內銀行的戰略轉型。一是通過提高部分業務的資本要求,促使銀行更多地依賴比較穩定的存款、防止風險在內部積累;二是在改進資本結構,促使資本更加有效地吸收損失,為附屬資本工具的創新開發預留了空間;三是下調了零售類、微小企業貸款資產的風險權重,有助于促進資產結構優化;四是資本充足率要求更加嚴格,加快推動銀行拓展一些資本占用較少的業務。
2.貸款撥備率差異化的實施未考慮差異資產的風險區別,存在導致資產風險與撥備不掛鉤的可能性。由于缺乏定價自,商業銀行將減少放貸意愿。給定撥貸比,貸款增速提高將直接導致貸款資產的收入降低。但是對于非系統重要性銀行,由于指標落實的空間存在很大的靈活性,所以影響的差異會比較大。
3.杠桿率監管標準降低銀行內在脆弱性因素吸收了去杠桿化放大了金融體系脆弱性的教訓,國際金融監管新規擴大了風險資產的覆蓋面。杠桿率指標是最低資本充足率指標的補充,可以防范銀行內部計量模型設計偏差造成的風險,同時在一定程度上可防止表外產品引發的風險,尤其是衍生品投資所帶來的風險。
4.建立流動性風險監管標準,增強銀行體系維護流動性的能力。通過設置流動性覆蓋比率,商業銀行抵抗短期流動性風險的能力得到提高,保證有充足的流動資產度過一個月的高壓情境。凈穩定融資比率指標要求銀行一年內可用的穩定資金大于需要的穩定資金,提高商業銀行在更長期內抵御流動性風險的能力。
長期來看,新的監管體系在有效推動中國銀行業和經濟轉型的同時,還會有助于引導我國商業銀行加快金融戰略調整,更好地服務于實體經濟發展。有助于我國銀行業走出去,增強海外競爭力,抵御外部風險和系統性風險的沖擊。
參考文獻
[1]黃靜雯,侯占云.巴塞爾協議Ⅲ對我國五大國有銀行指導作用[J].東方企業文化,2011,(05).
[2]連平,戈建國.新規下的中國銀行業資本監管重構[J].NEX FINANCE,2011(09).
關鍵詞:監管理論;監管政策;金融危機
一、緒論
目前,全球化趨勢下,銀行在的資本流動中扮演的角色越來越重要,各國的銀行業都面臨著壓力與挑戰。我國雖然是全球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但我國商業銀行還未形成完整有效的金融市場監管體系。對于商業銀行體系的監管,我們必須要聯系國情,從實際出發,不盲目學習西方國家的經驗。過于嚴厲或者過于松懈的監管方式,都有可能給我國的經濟帶來嚴重的危機。在結合我國實際情況的前提下學習研究國際銀行的監管體系,才能為當下我國的銀行監管提供有意義的發展思路。
二、我國商業銀行金融監管分析
1.我國商業銀行金融監管的現狀
(1)監管體系不健全
目前雖然在金融監管方面已經出臺了三部法律文獻,但是法律法規還是有不完善的方面,主要問題有兩個:一是法律層次太低,沒有長遠的觀點。一般的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的執行率并不高。二是法制框架的不系統,不具備相對有效的市場退出法制,仍需要逐步補充的業務法和相關配套法制等。
(2)監管內容過于狹隘
銀行業監管需要能夠監管銀行業務的方方面面。但我國目前的監管方式,不但缺少規范的風險標準,而且在市場退出前,缺少完備的監管。
①內部控制的監管
目前國有商業銀行主要根據《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來進行內部控制,雖然這樣能減小偏差,但這種監管缺乏嚴格的客觀標準,偏差較大。國有商業銀行往往會用政策性業務做幌子來掩蓋內部經營的問題,從而規避內部機制的建設。
②網絡銀行的監管
我國網絡金融監管水平也在逐步的發展提高,目前的問題一是如何在網絡上實現比較全面的信息監管。
③監管人員的素質
與國外監管方式相比,我國在如何培養專業的監管人員的方面也包含很多問題,主要的問題是缺少專業的從業人員,從業人員沒有扎實的專業知識,資格認定方面,全面的金融監管人才極度缺乏。這些問題直接或間接地影響了我國金融監管的深度和廣度。
2.我國銀行監管的方法
資本監管指監管當局規定銀行必須持有最低的資本,又稱最低資本。其中包括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這兩部分,監管當局在資本充足的條件下制定并執行的一系列監管標準、方法和行動則被稱為金融監管。
現在銀行監管核心的內容就是資本的監管。在《中國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現場檢查規程》中,提出現場檢查需要由銀監會執行,或者由銀監會的派出機構。其現場作業的流程,按照時間的順序進行,依次是檢查準備、檢查實施、檢查報告、檢查處理和檢查檔案整理。
三、如何完善我國商業銀行的監管
要完善我國的商業銀行監管,并不是單獨憑借某一部門的調整就能夠達到目的,而需要各個部門的努力。怎樣加強新的形勢下的銀行監管,在各國研究銀行監管的形勢下,我國該怎樣完善商業銀行的監管?
1.完善我國的銀行監管工具
我國的商業銀行監管工具很少,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由于我國的商業銀行的業務創新不足,經營與管理方面存在欠缺。隨著巴塞爾新資本協議的出臺,我國監管工具得到了進一步的升級。現在而言,我國的金融監管包含四個新監管工具,分為第一,在撥備覆蓋率的基礎上,引入動態撥備率指標控制經營風險;第二,調整商業銀行一級資本充足率;第三,引入杠桿率監管指標;第四,在現有流動性比率監管基礎上,引入流動性覆蓋率和凈穩定融資比率指標。
我國參考國際金融監管的最新變化,對相應的金融監管工具進行調整,并加大銀行執法力度。
2.健全銀行監管法規,完善金融法制
(1)立法方面
立法方面,我需要引導建立相對完備的銀行法律體系。第一是加強對現有法律條款的專業性法規,條例等補充與完善,使銀行業更加可靠。第二是補充市場退出,銀行債權保護的法律條款,使銀行業的經營活動得到保障。第三是確保理論聯系實際,經過充分的討論,明確法律體系在銀行監管體系中的地位,使銀行業更加科學。
(2)執法方面
第一是人民銀行要認真做好銀行機構的執法監督,按照相關的法律條文對我國銀行業進行監督,及時發現違反國家銀行法律法規的情況并進行處罰。第二是法院等國家司法部門要執法必嚴,為了保護國家金融業的健康發展,不惜嚴厲打擊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對于金融違法犯罪絕不姑息。提高執法的效率。
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令行禁止,維護銀行機構的正當合法權益,保護正常的金融秩序,促進銀行體系的安全與穩定。
3.加強商業銀行市場退出監管
市場退出制度能夠起到許多有利作用,例如預防或減小風險,提高銀行的工作效率等等。所以加強我國商業銀行市場退出監管能夠加強我國的銀行的監管。
第一,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完善商業銀行市場退出相關的詳細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必須要詳細,確保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做到有法可依,不能讓人鉆法律的空子。
第二,確立人民銀行在市場退出機制中的權威地位,如果發生了金融危機,人民銀行應該站出來領導各大商業銀行,與相關的國家機關一起尋找方法來解決問題。從而減少人民大眾的利益損失。
第三,對于沒有太大問題的銀行的市場退出盡量收購來挽救損失,而那些有重大問題的銀行,最好直接讓它破產。因為,這種問題大的銀行一旦破產,由于其監管問題,會對社會造成極大的沖擊。這種沖擊不但會影響到社會,而且對其他銀行可能會造成連鎖反應,一旦處理失誤將造成更加龐大的損失。甚至影響到我國全部的金融體系。
第四,我們可以用市場手段和行政手段共同解決市場退出的相關問題。并且要多利用市場手段,少用行政手段。因為行政手段需要國家政府付出資源,而且效果并不如市場手段理想。行政手段只需要在關鍵時刻帶動一下節奏就可以了,相對的,市場手段就方便的多,只要一點優惠政策,就可能改變整個行業的風向。
第五,加強對存款者的金融風險意識教育?,F在我國的人民大多存在著一個誤區,那就是存在銀行的錢是最安全的,不會有任何的風險。這個想法是錯誤的。銀行也是有可能倒閉的,只是因為我國政府一直對銀行進行保護,所以至今沒有出現銀行市場退出的事件。缺乏危機意識的我國公眾,一旦發生了銀行倒閉事件,就可能引起不必要的恐慌,隨之而來的就會是社會動蕩,產生更多的金融危機。所以,對于社會公眾的相關性教育必須普及。這樣,才能提高社會公眾的承受力,在金融危機中我們的社會才能更加穩定和諧。
四、結論
自我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金融業步入了高速發展的時代。金融產品不斷創新,金融業務不斷發展。在此同時商業銀行也順應著時代的發展。對于商業銀行,監管變得越來越重要。商業銀行監管體系也是金融體系的重要部分。在全球化的國際趨勢下,金融業在全面發展的同時也促成了越來越激烈的競爭,金融風險也在不斷擴大。為了保證金融業的良性發展,減少金融風險的影響,對銀行業實施有效監管已經成為了一種重要手段。在建立健全的監管體系下,國家經濟才能夠能夠保持的穩健運行。
綜上所述,我國的銀行金融監管仍然面臨這多方面的各種困難,需要不斷地改進,艱難前行,才能在金融監管方面做出進步。面對國際化的潮流,面對外資銀行資本的大量涌入,我們要立足國情,建立相對有效的應對機制,形成獨特的金融格局,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商業銀行監管體系,滿足F階段我國經濟發展的迫切需求。
參考文獻:
[1]田穎.我國商業銀行金融產品創新的現狀、問題及對策研究[D].河南大學,2014.
[2]蘇國強.我國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發展及對策研究[D].湘潭大學,2003.
[3]黎明.我國商業銀行監管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D].山東師范大學,2015.
[4]忽詩佳.我國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現狀及對策研究[D].西南財經大學,2012.
【關鍵詞】銀行監管框架 發展趨勢 商業銀行 影響
一、我國現行的銀行監管框架
我國商業銀行監管體系主要由外部監管、社會監管、行業自律、內部監管四個層次構成。第一層次是監管當局的監管,這是最高層次;第二層次是社會監管,即由會計師事務所、信用評級機構對銀行做出評估;第三層次是行業自律,一般由銀行業協會監管;第四層次是銀行的內部監管,即為銀行通過系統的內部控制措施來規避風險,保障安全。
(一)政府部門監管
1.銀監會的監管
銀監會于2003年4月28日成立,其工作的目的是通過審慎有效的監管,保護廣大存款人和消費者的利益,增進市場信心;通過宣傳教育工作和相關信息披露,增進公眾對現代金融的了解;努力減少金融犯罪。
2.國家審計署的監管
國家審計署對商業銀行實行外部監管的基本目的也是維護和促進商業銀行的安全與穩定。
3.財政部的監管
財政部對商業銀行的外部監管主要表現在對商業銀行的財務監管上:制定和修改金融會計、財務制度;財政部通過制定和修改商業銀行的會計、財務制度,規范商業銀行的財務收支活動,維護和促進商業銀行安全和穩定運行;對財務制度執行予以監督。
(二)社會監管
社會監管主要是由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按照公認的審計準則,對銀行企業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公正性進行審計,并提出審計報告。
(三)行業自律
行業自律主要是由中國銀行業協會來操作。銀行業協會實行行業內的自我規范、自我約束、自我管理,保護行業共同利益并促進行業共同發展。主要是通過建立行業規范、行業標準,指導行業走規范誠信發展道路;通過建立舉報監督系統,強化會員單位和行業的自律和互律,并對違規會員單位做出自律性處罰,維護和提高行業的整體利益和社會形象。
(四)內部監管
內部監管是通過一系列組織機構、崗位責任和操作規程,建立一個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管理體系,借以控制經營風險,提高經濟效益。其著眼點在于促進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運行,保證銀行企業資產的安全性和流動性,防范經營風險。商業銀行內部監控石油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監事會、獨立董事等實施的自我監管。
二、我國銀行業監管的發展趨勢
結合我國經濟發展的現實情況以及現存的監管體系及問題,借鑒各國成功的經驗,個人認為我國銀行監管的發展有如下趨勢。
(一)更加重視社會中介機構的作用
目前,我國銀行監管中社會監管還比較少,英國銀行監管當局在監管實際中把大量的事務性工作交給社會中介機構去完成,而自己集中精力于風險的辨別。美國的銀行監管雖然不要求各個銀行必須接受社會監管,但各大銀行都委托社會執業機構進行年度審計,以獲得公眾的認可。
(二)加強網絡金融風險的監管
隨著服務手段科技含量的不斷提高,網絡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自助銀行、銀證轉賬等在我國已經有了長足的發展,但還沒有一部與之配套的法律對這些業務進行相應的法律規范,這一方面不利于銀行類機構業務電子化的發展,也加大了相應的經營風險。
(三)從分業監管轉向混業監管
當前,混業經營已經成為全球化的基本趨勢,這在客觀上推動了金融監管從分業監管轉向混業監管。如果說分業監管強調的是對不同金融領域分別監管的話, 那么,隨著1999年美國《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的廢除和同時覆蓋所有金融領域的英國金融服務監管局的建立為標志,混業監管已經成為全球金融監管發展的主流。我國為了更好地融入全球經濟中,銀行的混業經營也應該是一個不可避免的趨勢,因此混業監管也是我國銀行監管未來發展的一大趨勢。
三、現行監管模式及未來發展趨勢下對我國商業銀行的影響
鑒于我國銀行業的監管現狀及其可能的趨勢,在金融危機之后不可否認的是對銀行業的監管是會越來越嚴格,一旦商業銀行出現違規現象,對其的處罰肯定是非常嚴厲的。因此商業銀行要在后金融危機時代一方面做到符合現行監管制度,同時也要追求自身的發展。所以對商業銀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促使銀行進一步健全和完善資本管理體制
次貸危機的重要啟示,就是單一資本監管是不夠的,所以巴塞爾Ⅲ在提高資本要求的數量和質量的同時,還針對銀行的流動性、杠桿率等設置了明確的監管要求。同時,嚴峻的同業競爭形勢對資本實力的要求,決定了建立在先進管理技術之上的專業化資本管理已經成為現代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的核心。因此加強資本管理不僅是應對監管的要求,更是關系到銀行自身經營發展的重要內容。
(二)促使銀行更加重視內部審計的作用
商業銀行內部審計必須處理好中央銀行監管審計、財政部門審計、稅務部門審計等外部審計之間的關系。一方面要積極配合中央銀行等外部機構的審計;另一方面要進一步落實外沖審計的要求,并根據外部審計結果,適時調整內部審計的對象、范圍和重點,以共同發揮審計的整體功能。
(三)加強商業銀行合規建設
商業銀行高風險的經營特性,決定了合規經營的任務始終相生相伴于商業銀行發展的全過程。隨著現代商業銀行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商業銀行面臨金融監管當局更加嚴格的監管。所有這些,都要求商業銀行必須不斷強化合規經營,加強合規文化建設,以保證整個運行機體能夠始終保持正確的運行方向和運行軌道,始終保持最佳的運行效率和運行質量,實現經營管理的風險最小和效益最優化。
(四)做好迎接混業經營趨勢的準備
上述已經提及了現在我國金融機構的金融創新使得各金融機構之間,出現了越來越多的交叉性的金融產品,也論證了我國金融機構可能的混業監管。同時隨著我國金融業的逐漸開放;以及國內居民和企業基于金融資產需求的有效多元化和綜合性,要求金融機構能提供“一站式”的全程金融服務;與此同時,國內證券業的融資困境,銀行業的利潤空間縮減,以及保險業的投資渠道狹窄與承保能力下降,使得金融各業紛紛呼吁對分業“松綁”,為混業放行。市場需求推動了銀、證、保三業的合作和滲透,混業經營是大勢所趨。因此我國商業銀行要做好迎接混業經營這一趨勢。
參考文獻
[1]姜建清.關于我國商業銀行發展戰略問題的思考[J].中國金融家,2009(04).
[2]張麗娟.我國商業銀行實現綜合經營模式選擇及監管研究[J].理論界,2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