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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 國有資產管理 問題 對策
作為我國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在各領域的管理與服務中發揮了不可或缺的物質基礎與條件保障作用。隨著市場經濟的飛速發展和國力的逐步增強,我國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類型和規模都在日益擴大,但在國有資產管理過程中卻面臨不少亟待解決的問題。如國有資產管理觀念和意識淡薄,購置和處置缺乏規劃,行政監督實施存在困難,制度建設有待健全和資產使用效率低下等。這些問題普遍存在的原因是,目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產權制度還有待完善,在資產的配置、使用、流動和處置等多個環節存在審批不嚴,重復投入浪費,配置使用隨意,流動處置不合理,資產閑置流失現象普遍等。因此,進一步提升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效能,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對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完善公共財政和全面加強國有資產管理作用明顯,意義重大。
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現狀與問題分析
(一)思想認識不足,管理觀念淡薄
能否對國有資產實施有效的管理,既是評價行政事業單位自身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依據,也是單位履行其社會責任的一種重要體現。長期以來,部分管理者產權意識薄弱,重錢輕物,重購輕管的傳統觀念依然普遍存在。由于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一般不直接產生生產性的利潤和短期可見的經濟效益,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從領導到普通員工的國有資產管理觀念淡薄,對國有資產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缺少嚴格的管理約束機制,在崗位設置上沒有專門的資產管理部門或專職資產管理人員,單位資產管理流程不規范,責任不明確,資產管理工作難以落實,管理人員缺乏主動作為的積極性。如新購的資產不及時入賬,資產管理過程登記不完整,報廢資產未及時辦理報廢手續,后期的管理未跟進,導致資產賬賬、賬實、賬卡不相符,無法考量國有資產數量和性能狀態的真實性、完整性。對資產的處置存在很大的隨意性,低價評估,就地報廢甚至轉變為個人財物等。這種對國有資產在思想意識上的觀念淡薄和行動上的不作為,致使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對本單位的國有資產家底不清,造成資產閑置和重復購買,國有資產浪費、流失十分嚴重。
(二)需求與實際脫節,資產的購置和處置缺少規劃
一方面部分單位對國有資產購置預算編制不夠重視,粗枝大葉,編制預算與實際需求脫軌,甚至為了單位局部利益憑空捏造數字,資產購置的盲目性、隨意性現象時有發生。對需要更新和添置的固定資產缺乏計劃性,一味地爭取購置經費,盲目采購,采購時缺少必要的采購報批審批手續。另一方面是一些單位不嚴格履行法規要求,在資產處置過程中,缺乏規范意識,既不經主管部門批準,也不進行科學評估,提前報廢,隨意處置,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浪費,糟蹋財政資金。對購入、盤盈等增加資產不入賬,對盤虧、轉讓、報廢等處置的固定資產在審批手續不齊全的情況下就自行入賬或沖賬,使國有資產管理缺少宏觀控制和調配。
(三)資產使用效率低
首先,在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購置預算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夸大資產購置需求,為了本單位自身利益盲目擴大購置資產規模,甚至出現購置攀比的不良風氣,力爭超標購置,而不是立足于實際需求,罔顧國有資產購置原則和要求,造成所購資產的閑置和浪費;其次,行政事業單位之間的國有資產配置不均衡、不合理,有的單位重復購置現象屢禁不止,有的單位確實需要但無法完成應有的采購;再次,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違規“公轉私”和“非轉經”現象依然盛行,部分單位在國有資產“公轉私”后寧可讓這些資產閑置,也不愿物盡其用或者讓給其他真正有需求的單位,國有資產就得不到有效的利用,造成了國有資產的“凍結”和浪費。
(四)資產管理缺少行政監督
我國國有資產實行“財政部門綜合管理、主管部門監督管理、事業單位具體管理”的三級管理模式,其中前兩級在實際管理工作中往往難以真正掌握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家底,使得資產管理的行政監督實施起來困難重重,在具體的管理環節缺少必要的行政監督。主要表現在如下方面:首先是行政監督缺乏有效的實施手段,部分監督環節工作難以落實,造成部分監督環節缺位;其次是部分行政事業單位為了規避行政監督,不惜采取違規手段應付檢查。如少數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過程記錄不完整、甚至缺失無法查證現象并不鮮見,這給行政監督工作造成很多障礙,現實是,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可以避開行政監督,隨意管理本單位的國有資產。
(五)資產管理法律法規建設不完善
國家行政主管部門已經頒布的一系列法規,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正規化管理起到了重要指導與推動作用,但這些法規只是從制度和宏觀層面規定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原則和要求,缺乏完善的配套措施,細則對操作層面的規定不細致,如對資產配置、使用、處置、評估中的部分操作細節缺少管控??傮w而言,我國尚未形成能夠適應政府職能轉變和財政體制改革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法規體系,尤其在管理績效評價、資產處置(特別是對“非轉經”和“公轉私”的過程管控)等方面,需要在法規細則上進行細化與加強。
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的對策與思考
(一)領導重視,全員參與,培樹責任意識
加強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的首要任務是提高思想認識。單位領導要首先要在意識上認識透徹,在行動上做出表率,和全體人員共同學習領會相關政策法規精神,強化國有資產管理意識,將國有資產管理的教育、審核和監督落實到日常工作中的每一個細節,每一位員工,將國有資產管理教育同愛國主義思想教育結合起來,同員工切身利益和個人發展結合起來,嚴明獎懲,全員參與,培樹全員的國有資產管理意識。
(二)科學預算,落實招標,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科學編制預算是各行政事業單位實現合理、高效、節約配置各種國有資產的重要前提;落實招標制度可實現對資產采購環節的過程監督,通過公平競爭降低財政開支,防止腐敗發生。各行政事業單位應根據本單位的實際需要, 科學編制預算,不攀比,不浮夸,根據實際需求進行預算,編制預算時要參考存量資產可用性情況,本著節約,實用,適用等原則進行科學預算。在資產采購環節,嚴格落實招標制度,降低資產采購成本,使財政資金效益得到最大程度的發揮。同時監管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有效監督和考核,努力杜絕腐敗現象發生。
(三)統籌配置, 物盡其用,提高資產利用率
加強對國有資產的統籌配置與管理,建立科學可行的資產績效評價體制,統籌配置, 物盡其用,提高資產利用率,實現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全過程管理。在資產使用環節,可以在單位內部、單位之間采取資產橫向調劑、交流協作等方式使資產的價值得以充分利用,從管理層面形成資產橫向交流機制,制定相關政策,建立交流平臺;在監管環節,建立資產利用定期巡檢制度、評估獎懲制度,對少數單位“購置即閑置”等違規做法進行處理,獎勵資產利用先進單位和個人;在資產處置環節,重點加強對低價處置,就地報廢的監管,建立更嚴謹的報廢審核制度,杜絕將尚有較高使用價值的資產報廢或低價處置。統籌配置,物盡其用,提高資產利用率。
(四)立足自身,全程管控,搞好內部監督審計
單位應結合自身業務特點,立足自身,研究制定并不斷完善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編制文件記錄,明確要求,形成機制,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遵,違規追究。在資產的購置、使用、處置等環節做到全過程的審批、記錄、監督管理,進行全程管控,通過不定期檢查,層層把關,搞好內部監督審計,完善國有資產管理的單位內控程序。
(五)健全機制,完善法律法規,達到標本兼治
整體而言,目前的國有資產管理法律法規建設尚不完善,部分法律法規因缺少相應的執行措施和配套支持政策,導致這些法律法規的作用沒能得到充分的利用和體現,尤其資產全過程監督管理、橫向資產交流以及獎懲機制等方面,缺少可行性細則和執行依據。主管部門從外部加強法規建設及細則制定,單位從內部強化管理流程和執行細則,從宏觀和微觀兩個方面開展細節管理、全程管理、綜合管理,對目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面臨的問題達到標本兼治。
三、結束語
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可以促進國民經濟水平,節約財政資金,完善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其他行業的全面健康發展。本文在分析梳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現狀的基礎上梳理問題,思考并提出有針對性的工作建議,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提供建議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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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認識做好企業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工作的重大意義
近年來,各企業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圍繞實現又好又快發展,高度重視并不斷加強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工作,在認識上更加清晰深刻,在措施上更加具體明確,在效果上更加顯著有效。
隨著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不斷完善,企業的經營行為都要受到法律法規的約束。同時,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全球經濟一體化步伐的不斷加快,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面臨的外部環境越來越復雜,面臨的風險不斷增多,經濟糾紛時有發生,有些對企業的生產經營造成了嚴重影響,對國有資產的安全構成了直接威脅。這些情況表明,法律風險已經成為企業生產經營中的主要風險之一,企業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問題也已成為企業經營和發展中所必須解決的問題。
企業法律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在法律風險面前,企業并不是只能束手無策、被動防御、事后救濟,而是完全可以有所作為,是可以通過采取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加以防范、管理、控制的。做好企業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工作是企業實現自身科學發展的需要、是深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改革的需要、是提升應對金融危機能力的需要。各企業要充分認識做好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工作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進一步強化風險意識,不斷規范經營行為,積極維護合法權益,加快完善防范管理措施,為企業實現科學發展提供堅實的法律保障。
二、做好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任務
(一)指導思想
做好企業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工作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實現企業經營總體戰略和發展目標,緊緊依附企業經營管理具體活動和業務,從企業所面臨的經濟環境出發,積極借鑒國內外企業的成功做法,以實行全面合同管理為核心基礎工作,以建立健全“目標明確、體系完備、防控并重、響應迅速、保障到位”的法律風險防范管理機制為方向,著重強化關鍵環節和重點業務中的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工作,培育良好的風險意識和合規文化,保障企業實現又好又快發展,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二)基本原則
一是充分遵守法律法規政策的原則。企業的所有經營活動在一定意義上都屬于法律行為的范疇,企業面臨的風險在一定意義上都是法律風險。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首先要充分遵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落實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杜絕、避免因企業自己違法、違約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使企業遭受損失;同時也要避免因企業防范不足而受到違約、違法及犯罪行為的侵害,使企業遭受損失。
二是管理風險的原則。企業在對法律風險進行積極預防的基礎上,應更加注重對法律風險的主動管理,善于通過對風險進行分析、評估、判斷,從源頭上找到產生法律風險的源點和環節,不僅采取有效措施預防風險的發生,而且善于從風險中尋找機遇,促進企業更好地發展。
三是做好防控關鍵環節和重點業務中風險的原則。企業要從自身實際出發,建立健全覆蓋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全過程和所有業務的法律風險防范管理體系,突出做好關鍵環節和重點業務的法律風險防控工作,形成有效、具體的制度、措施和機制。
四是以企業為主的原則。企業是做好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工作的主體,鼓勵和倡導企業借鑒國內外在法律風險防范管理方面的成功做法,創新工作思路和措施,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因企制宜,把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工作提高到更高水平,進而形成以企業為主體、國資監管機構指導、社會中介機構提供專業服務的“三位一體”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工作格局。
(三)主要任務
一是促進企業全面貫徹法律法規,更好地守法經營。使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更好地自覺貫徹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守法經營,防止因非主觀故意而觸犯法律受到制裁的事情發生。同時,充分運用法律規則,有效維護企業利益。在企業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能夠及時采取有效的應對措施,減小對企業經營發展的不利影響。
二是促進企業科學管理,更好地實現經營目標。在企業經營管理的重大決策、擔保、財務、投資、并購、產品生產、知識產權保護、人力資源管理等各項業務中,要全方位、全過程加強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實現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工作與企業的整體發展戰略的完全有效對接,進一步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為企業更好地實現經營目標提供充分的有效保障。
三是促進企業完善防控措施,更好地防止損失事件發生。加強法律風險信息的收集管理,及時開展風險評估和預警。在此基礎上,根據企業自身條件和外部環境,圍繞發展戰略,采取相應策略,制定完善防控措施,盡最大可能防止損失事件的發生。
四是促進企業有效解決經濟糾紛,更好地維護自身利益。超前做好相關工作,在發生經濟糾紛時,采取和解、調解、仲裁、法律訴訟等方式予以解決,在必要的時候堅決通過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三、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工作的基本流程
防范管理法律風險的基本流程是:
(一)收集風險管理初始信息。企業應當結合不同發展階段和業務拓展情況,全面、系統、持續地收集與風險變化相關的信息。
(二)進行風險評估。根據設定的目標,及時進行風險評估,按照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及其影響程度等,對識別的風險進行分析和排序,確定關注重點和優先防控的風險。
(三)制定風險管理策略。根據風險分析的結果,結合風險承受度,權衡風險與收益,確定風險承擔、風險規避、風險轉移、風險轉換、風險對沖、風險補償、風險控制等應對策略。
(四)提出和實施風險管理解決方案。綜合運用各種風險控制措施,提出和實施風險管理解決方案。
(五)風險管理的監督與改進。企業應以重大風險、重大事件和重大決策、重要管理及業務流程為重點,對風險管理信息收集、風險評估、風險管理策略、關鍵控制活動及風險管理解決方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采取各種方法對風險管理的有效性進行檢驗,根據變化情況和存在的缺陷進行改進。
四、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工作的關鍵環節和重點內容
法律風險存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全過程和各個環節。按照可能對企業產生不利影響由大到小的程度,可以將法律風險分為特別防范管理、重點防范管理、加強防范管理的“三類”法律風險。企業在加強全面法律風險防范管理的過程中,應突出做好生產經營中關鍵環節和重點業務的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工作。從目前企業的總體情況看,應突出做好12項具體關鍵環節和重點業務中的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工作。同時,由于企業的具體情況不同,可以從實際出發進行調整、補充。
(一)應特別防范管理的法律風險
1、重大決策中法律風險的防范管理
(1)重大決策的范圍要明確。要切實做好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項的決策,把戰略規劃、重大投資、擔保、轉讓重大財產、資產抵押和質押、重要資產租賃、大額資金使用、改制重組等納入重大決策的范圍。
(2)做出重大決策的主體要合法。要按照法律法規和我市關于市直企業董事會、總經理工作細則的規定,明確和規范股東會、董事會、經理層的和決策事項和決策權限。
(3)重大決策的程序要規范。要建立和落實重大決策的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完善法律評估論證的機制和制度,并認真組織實施。屬于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權限的,要報經批準。
(4)重大責任追究制度要健全。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制定責任追究的具體辦法。
2、擔保中法律風險的防范管理
(作為擔保人時)
(5)被擔保人的資格要合法。企業在提供擔保時,被擔保人要符合法律法規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關于被擔保人條件的有關規定。
(6)擔保決策的做出要符合規定程序。擔保決策要由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機構,按照規定的程序做出。
(7)擔保額度要在限額之內。擔保額度要符合法律法規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
(8)提供擔保應有反擔保。企業提供擔保時,應當要求被擔保人或第三人向其提供合法有效的反擔保。
(9)落實擔保的有關管理規定。企業要加強擔保的基礎管理工作,做好擔保信息收集、匯總、分析,開展擔保監督檢查,按照有關規定向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報告擔保情況。
(作為債權人時)
(10)審查擔保人主體的合法性。擔保人不能是法律法規禁止的機構和單位。
(11)審查抵押財產的合法性。運用各種調查手段,審查抵押財產是否為法律禁止和限制流通物、抵押人對抵押物是否擁有所有權、抵押物是否設置過抵押或被依法查封、是否不能變賣等,明確抵押財產的合法性。
(12)審查抵押財產的真實性。通過審查抵押財產是否真正為抵押人占有及控制、有沒有其他法律負擔、有沒有設置過抵押、抵押價值有沒有超過抵押財產自身的價值等,明確抵押財產的真實性。
(13)審查抵押財產的變現能力。要確保抵押財產的變賣能力,一般不要接受變現難度大的財產。
(14)謹慎選擇擔保方式。根據企業具體情況,選擇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等具體擔保方式,選擇一般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等保證方式,并切實辦好相關法律手續、簽訂書面合同及進行公證等。
3、企業財務管理中法律風險的防范管理
(15)企業財務管理工作要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要嚴格執行《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行為有關主管部門的具體政策規定。
(16)實施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要全面系統地分析、梳理業務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職務,實施相應的分離措施,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
(17)實施授權審批控制。要根據常規授權和特別授權的規定,編制常規授權的權限指引,明確各崗位辦理業務和事項的權限范圍、審批程序和相應責任。
(18)實施會計系統控制。要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明確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會計報告的處理程序,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按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報送財務數據。
(19)實施財產保護控制。要建立財產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財產記錄、實物保管、定期盤點、賬實核對等措施,確保財產安全。
(20)實施預算控制。要實施全面預算管理制度,明確在預算管理中的職責權限,規范預算的編制、審定、下達和執行程序,強化預算約束。
(21)實施運營分析控制。要建立運營情況分析制度,綜合運用生產、購銷、投資、籌資、財務等方面的信息,通過因素分析、對比分析、趨勢分析等方法,定期開展運營情況分析,發現存在的問題,及時查明原因并加以改進。
(22)實施績效考評控制。要建立和實施績效考評制度,科學設置考核指標體系,對企業內部各責任單位和全體員工的業績進行定期考核和客觀評價,將考評結果作為確定員工薪酬以及職務晉升、評優、降級、調崗、辭退等的依據。
(23)建設高素質的財務管理人員隊伍。要制定和實施有利于企業科學發展的財務管理人員的人力資源政策,將職業道德修養和專業能力作為選拔和聘用財務管理人員的重要標準,切實加強財務管理人員培訓和繼續教育,不斷提升財務管理人員素質。
4、合同中法律風險的防范管理
(24)把合同作為企業經營活動中最基本的法律文件。要積極實現全面合同管理,建立完善合同審核審查、監督檢查、糾紛預警等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25)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系統。要推進統一授權、分工負責、歸口把關的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規范合同審查程序、標準,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提高合同審查質量。進一步強化合同集中統一管理,加大對重要合同的法律審核力度,加強對合同履行的監管,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26)發揮企業法律事務機構的作用。對重要合同法律事務機構應先期介入、全過程參與,充分發揮好把關和服務功能。
(二)應重點防范管理的法律風險
5、戰略規劃中法律風險的防范管理
(27)戰略規劃要符合政策。戰略規劃要符合國家、省、市的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符合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方向,突出主業、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
6、生產經營中法律風險的防范管理
(28)確保產品質量。要嚴格遵守《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建立健全產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范、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確保產品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29)實現清潔生產。要貫徹執行《環境保護法》、《水資源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環保政策,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推進節能減排,促進發展方式轉變。
(30)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按照《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消除安全隱患,杜絕或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同時,要加強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職工人身安全。
7、投資中法律風險的防范管理
(31)充分掌握投資環境情況。要充分了解和掌握投資所在地的政治經濟、法律法規、人文環境、資源狀況、風俗習慣、行業規范等情況。
(32)對投資方案進行充分論證。要對投資的前景、可行性等問題進行充分論證,確保實現投資目的。
(33)加強對投資實施情況的監督。采取有效措施,對投資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動態監督管理。
8、并購重組中的法律風險防范管理
(34)要符合政策和規定。并購行為要符合目標企業所在地的產業政策和有關規定,避免發生市場準入障礙的法律風險。
(35)對目標企業進行充分調查。對目標企業的產權、資產、債務、擔保、稅費、職工安置、企業文化、法律糾紛等相關情況進行審慎的調查,防止目標企業的資產存在瑕疵、存在較大或有負債、產權(股權)存在爭議、欠繳稅費、財務報表虛假或對重大事項虛假陳述、商業秘密泄露、高管違反競業禁止或忠實義務以及存在市場準入障礙等法律風險。
(36)精心設計并購的法律文本。要合理選擇采用協議收購或者要約收購的方式,科學細致設計并購的相關法律文本,通過各種條款、約定或措施保障并購的順利實施。
(37)做好報批或信息披露工作。要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并購的相關審批、核準或者備案手續,保障并購行為的合法有效。同時,要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并購的信息披露或者報告工作。
9、知識產權保護中法律風險的防范管理
(38)依法保護知識產權。樹立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措施,及時申請商標、專利注冊,規避商標被搶注和專利侵權案件的發生,依法維護權益。
(39)規范知識產權使用制度。規范知識產權的使用、許可使用等制度,使自身知識產權的價值得到實現。
(40)完善商業秘密保護制度和措施。要加強企業商業秘密保護力度,制定并落實商業秘密保護制度,與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和競業禁止條款,防止和避免商業秘密泄露。
(41)防范知識產權被侵犯。完善市場監控等手段,及時發現和處理侵犯自身知識產權的行為,采用各種有效法律救濟途徑和手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10、授權過程中法律風險的防范管理
(42)建立完善授權制度。要編制授權的權限指引,明確重要業務企業內部的授權范圍、權限及類型,明確企業外部業務代表和的授權范圍、權限及時限。
(43)授權的程序要規范。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授權。
(44)明確授權的責任。授權要明確責任,做到權責利相結合,對在授權中可能存在的超越權限、違反規定程序、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制定責任追究的具體辦法。
(45)對授權進行監督。要做到有授權有監督,建立完善授權監督約束機制。
(三)應加強防范管理的法律風險
11、企業設立中法律風險的防范管理
(46)簽訂規范的書面設立協議。公司設立時,應遵守公司法和工商行政管理的有關規定。發起人應簽訂規范的書面設立協議,明確設立過程中的責任劃分,防止因缺少書面協議或約定不當引起糾紛。
(47)起草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的必備法律文件,公司章程的起草必須依法進行,其內容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并必須經所有發起人同意。
(48)出資到位。公司注冊資金要嚴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來進行。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指定賬戶;以非貨幣出資的,應確定相應的價值,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登記手續。
(49)及時辦理有關登記。公司設立時,應及時到工商行政管理、稅務等登記主管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12、人力資源管理中法律風險的防范管理
(50)嚴格遵守《勞動合同法》和人力資源方面的有關政策。要在貫徹《勞動合同法》和人力資源方面的有關政策的基礎上,規范人力資源管理規章制度,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五、加強組織領導,把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工作推向更高水平
(一)加強法制教育。要扎實開展普法工作,不斷加強對企業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工作機制和核心理念的宣傳教育,增強全體職工的法律風險防范管理意識,對不同崗位的職工就與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專門培訓,進一步提高全體職工的素質和能力。
(二)明確工作責任。加強對法律風險防范管理的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細化工作流程,共同推動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工作扎實深入開展。
(三)加強法律事務機構和企業法律顧問隊伍建設。企業法律顧問是做好企業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工作的專業隊伍保障,市管企業應當加強企業法律顧問隊伍建設。重視企業法律顧問機構和崗位的設立,落實企業法律顧問崗位職責;開展有針對性地專業培訓和人員培養,不斷提高企業法律顧問執業素質和能力;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營造有利于企業法律顧問充分發揮作用的用人環境。
關鍵詞: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問題;對策
Abstract: How to manage state-owned assets in institutions,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and various social undertakings. Based on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management of state-owned assets of administrative institutions, the existing state-owned asset management institutions in China about problems, analyze the causes and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combing the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further perfect, improve and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state-owned assets in administrative institutions unit.
Keywords: institutions; state-owned assets;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中圖分類號:F123.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是整個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雖然不能直接為社會創造經濟價值,但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它是保證國家職能順利發揮的物質基礎。隨著事業單位的不斷發展,其國有資產的管理水平高低不一、參差不齊,有些地方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仍停留在舊體制上,已經不能適應事業單位發展和管理的需要。因此,如何加強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成為一個新的課題。
一、當前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資產配置隨意,使用效益不高。從目前的實際工作看,財政國資管理部門只行使資產的處置權,而沒有落實資產的配置職能,不能很好的管好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很難確保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一些單位對預算編制不重視,對需要更新和添置固定資產缺乏計劃性,多數設備的購入未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核、批準,使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難以宏觀調控;一些單位閑置或不合理的資產不能調出來,而缺少這些資產的單位又重新購置,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得不到優化配置,特別是鄉鎮合并,教育、醫療布局調整等導致了大批資產閑置、浪費。
(二)計價不實,賬實不符,家底不清?!百~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這是對財產物資核算和管理的基本要求。然而,有些單位由于會計人員和財產物資管理人員的更換交接不明不清,致使資產賬實不符;有些單位資產不進行明細分類核算,特別是對大宗同類耐用品,未按固定資產進行管理,而是隨購進隨列支;有些單位對出租的固定資產不進行備查、登記,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不辦理入賬,捐贈、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不進行核算,如某單位上級部門配置的手提式電腦,因單位未入賬核算,變成了個人私有財產,致使單位的國有資產在無形中流失。更有嚴重的,利用國有資產辦企業、開公司,賬外設賬;利用占用的土地違規違法投資開發建設;許多單位存在資產原始資料不全,房地產有房產證無土地證,或有土地證無房產證,甚至兩證全無,“自留地”和“小金庫”的資產更不能明確。
(三)宏觀管理體制不完善,部門職能定位不明晰 崗位職責不明確,賬物一人管理現象較突出。按照《會計法》的要求,財務會計部門和財產物資管理部門以及使用部門應做到分工協作、責任到人。面對總量不斷增大、范圍不斷增多、流動性不斷增強的事業單位資產,很多單位對此缺乏宏觀、統一的監督管理體制框架,國有資產的出資人難以履行其職責,更有甚者有的單位并未設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而導致了監督管理職能的缺失。當事業單位進行體制改革和布局調整時,就會導致部分管理部門間的職能定位不明確而相互推諉扯皮。由此可見,僅靠各部門間的自覺性與道德修養,而缺乏對各職能部門對國家各種管理制度執行的監督,以及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的監督,這顯然是不夠的。這種情況不僅會導致國有資產嚴重流失,還將導致各部門間相互攀比、各自為政的現象,從而增加協調難度,降低工作效率。
(四)“非轉經” 管理不善。利益的驅動使單位加速行政事業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的步伐,不僅增強了單位對國有資產盡可能多的占有欲望,而且由于分散管理運作“非轉經”資產,加上體制方面的原因,在行政事業單位經費不足、工作人員工資收入不高、待遇偏低的情況下,存在大量的問題:一是“非轉經”后所有權虛位問題更加突出,投資收益和所有者權益容易造成流失。二是“非轉經”的資產在運營過程中補償嚴重不足。作為經營性資產,其價值補償是在營運中不提或少提折舊,而所創收入,在財政體外循環,并未用來補償資產價值。三是“非轉經”后資產經營效益低下。“非轉經”后財務監督滯后,大部分都沒有按照國家規定的成本開支范圍和標準執行。四是收益分配中嚴重向個人傾斜,在實際運作過程中,效益收入、租金收入均被提供這些非經營性資產的單位及其所屬企業視為集體所有,甚至作為福利,進入單位的“小金庫”,背離了“非轉經”以彌補行政事業單位經費不足的初衷。
(五)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建設嚴重滯后 一些人受傳統觀念的影響,認為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并不產生經濟效益。因此很多單位并未建立起真正意義上的國有資產監管制度,這些單位諸如建筑物、土地、無形資產等國有資產被無償占用。尤其在經營性資產管理上,重組、改制、關停并轉、產權轉讓、資產評估等方面又具有較大的隨意性?!叭a”經營管理人員無經營業績考核指標,單位內部也未建立業績考核體系,導致這些人員并沒有激勵約束機制來進行約束。在國家以及當地政府的要求下,有的單位雖然建立了部分管理制度,但各項制度受人為因素的影響未能真正貫徹執行,這種管理體制將會導致國有資產流失,危害單位的權益。二、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問題原因分析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體制為:國家所有、政府監管,單位使用。而實際情況是,資產管理的相關部門對國有資產并未形成完善的管理系統,而且出現管理職責及效能缺失的現象。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管理部門的監管職能不夠到位 在事業單位資產購置、使用、處置的全過程中,國資管理部門受力量不足等因素的影響,并未進行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的全過程監督。同時也未對單位購買、報損、報廢、出售財產報批進行全程跟蹤檢查,不清楚單位的實有資產底數。
(二)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事業單位未制定對包括固定、流動以及無形資產有效的內部管理制度。這些事業單位對購置、出租、出借、出售、報廢財產等有很大的主動權,甚至有些單位尚未建立最起碼的物品領取和歸還制度。
(三)資產管理法律法規建設不完善
國家行政主管部門已經頒布的一系列法規,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正規化管理起到了重要指導與推動作用,但這些法規只是從制度和宏觀層面規定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原則和要求,缺乏完善的配套措施,細則對操作層面的規定不細致,如對資產配置、使用、處置、評估中的部分操作細節缺少管控??傮w而言,我國尚未形成能夠適應政府職能轉變和財政體制改革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法規體系,尤其在管理績效評價、資產處置(特別是對“非轉經”和“公轉私”的過程管控)等方面,需要在法規細則上進行細化與加強。
三、加強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對策
(一)建立科學合理的國有資產預算制度,嚴格控制國有資產的入口 作為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入口”,資產配置連接著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為了杜絕盲目、重復購置的現象,使預算安排與事業單位已占有、使用資產的狀況間建立科學的聯系,就需要建立科學合理的國有資產預算制度,并遵循如下原則:
1、事業單位履行職能與資產配置的互相適應 事業單位履行職能與資產配置的互相適應包括兩方面的含義:一是在履行職能過程中,事業單位應滿足資產配置的合理需求;二是高標準、高檔次、不計行政成本的資產配置會造成資產的閑置浪費,事業單位不應盲目追求此類的資產配置。
2、科學合理地優化資產結構 科學合理地優化資產結構包括以下內容:一是為了使存量資產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并避免重復配置,應按照工作的需要來科學編制配置規劃;二是不同單位、單位內部各部門間的調劑、共享應加以推動。對于臨時需要且能通過市場租用的資產,則無需重新配置。三是加強對資產存量增量配置的管理,以達到優化資產配置,提高使用效益的目的。
3、勤儉節約、嚴格控制 對于有無規定配備標準的資產,應當分別按照標準或實際需要來配置,同時在保證質量性能的基礎上,應當盡量降低采購成本。
4、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 單位年度部門預算應包括資產購置項目等,各單位應將批復文件及有關材料報送至同級財政部門,若是未經批準,就不得列入部門預算以及單位經費支出。
(二)強化資產使用管理,提高資產使用效益 資產運轉過程中一個比較重要的環節就是資產使用,在使用國有資產時,強化資產使用管理是事業單位需要特別關注的。事業單位應將國有資產管理責任落實到人,建立嚴格的管理責任制,以此來提高資產使用效益。具體而言有以下幾方面:
(1)建立單位法人代表責任制。
(2)通過指定專人來負責資產管理的日常性、基礎性工作,包括負責規范賬卡管理、實物管理以及統計報告等工作。
(3)建立崗位責任制,按照“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建立資產使用人責任制,以便達到責權分明,層層負責的目的。
(4)建立定期清查盤點制度。對所占有以及使用的國有資產,為了做到清楚家底,賬、卡、實相符,事業單位應建立定期清查盤點制度,對其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盤點,避免國有資產流失的現象。
(三)強化資產出口管理,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及完整 為了有效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就需要抓住資產處置這個重要環節。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應盡量采用如招投標、拍賣、協議轉讓等公開的處置方式,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來進行資產處置。對國有資產的處置應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事業單位則不能處置。當事業單位面對以下情況時,如撤銷、分立、改制、合并等或是隸屬關系發生改變,事業單位清查登記其所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并對其編制清冊并報送財政部門審核、處置,及時辦理資產轉移手續。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定,對此過程中的變價收入和殘值收入實施“收支兩條線”的管理。
(四)健全機制,完善法律法規,達到標本兼治
整體而言,目前的國有資產管理法律法規建設尚不完善,部分法律法規因缺少相應的執行措施和配套支持政策,導致這些法律法規的作用沒能得到充分的利用和體現,尤其資產全過程監督管理、橫向資產交流以及獎懲機制等方面,缺少可行性細則和執行依據。主管部門從外部加強法規建設及細則制定,單位從內部強化管理流程和執行細則,從宏觀和微觀兩個方面開展細節管理、全程管理、綜合管理,對目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面臨的問題達到標本兼治。
總的來說,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是一個龐大而又復雜的工程,需要各個層面的共同努力。伴隨著我國國有經濟體制的深化改革,國有資產面臨越來越多的問題,所以只有不斷進行研究與探索,才能更好地完善管理體制,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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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高校資產規模迅速增加,機構職責不清、信息交流不足、績效管理缺失等現象多發,嚴重影響了學校國有資產使用的績效。本文總結了目前高校國有資產管理中的制度環境,結合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的要求分析國有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解決思路。
關鍵詞:
高校;國有資產;內部控制
國有資產是高校進行教學、科研、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的基礎性物質條件。隨著《教育規劃綱要》頒布,財政性資金對高等教育領域的資金投入增長迅速。2012年教育部對直屬高校的財政投入就達到1160億元(平均15.46億元/所)。財政性投入迅速增加,加之高校收入來源的多樣化,使得高校國有資產規模也在迅速增長。相對于資產快速增長的現狀,高校資產管理的內部控制體系還未能與龐大的資產規模匹配,部分高校出現了老問題放大、新問題涌現的局面。本文從校內資產管理視角對國有資產管理的問題進行梳理,并提出相應的對策。
一、高校國有資產管理內控環境分析
1.國有資產管理相關法律法規數量多、規定細致
規范高校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較多,從資產管理范圍角度可以分為整體性管理規定和專項國有資產管理規定,前者如《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等為整體性規定,后者包括對儀器設備等具體類別資產管理辦法;從管理內容區分可以分為內部控制類規定和實體性規定,前者如《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后簡稱《內控規范》),對學校層面和業務層面內控提出了要求,后者如《教育部直屬高校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規程(暫行)》等,對具體資產的使用、處置等業務的辦理流程和材料都規定得很詳細。
2.校內國資機構層級較多,不同學校機構設置有較大差異
按照《教育部直屬高校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高校應建立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該辦法沒有進一步對國資管理機構的層級和各自的職能進行明確。高校內部國有資產管理機構一般包括國有資產管理領導小組(或委員會)、校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后簡稱校級國資部門)、具體業務(房產、設備、后勤等)管理部門,資產使用部門四個層級。校級國資部門和業務管理部門間并非完全上下級關系,如復旦大學、山東大學的校級國資部門設于資產與實驗室管理部下,而武漢大學、同濟大學的校級國資部門設于財務部下。因機構設置不同,監管職責的劃分也不同。人員較多機構設置齊全的國資部門多獨立承擔監督職能,部分人員配置少的高校國資部門倚重具體業務部門進行監督管理。
3.完善資產管理流程還需要招標采購、合同管理等關鍵業務管理水平
按照內控規范的要求,學校要按照授權審批、歸口管理、預算控制等管理原則完善學校層面內控體系。資產管理不是孤立的業務,與資產采購、使用、處置等管理關鍵環節密切相關。作為業務層面內部控制的一環,資產管理業務的完善需要招標采購、合同管理等業務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高校國有資產管理存在問題分析
1.管理體制不清晰,管理權限不明確
國有資產管理層級較多,機構設置和職責不明確,不同級別的管理部門之間、管理部門與使用單位之間責權利不匹配,造成部門間爭取資源管理的權力、推脫資產管理責任的現象。如校辦企業長期無償占用學校房產資源,參與管理的校級國資管理部門、房產部門、產業管理部門間的職責劃分不清晰,導致國有資產流失。
2.同類資產切塊管理,未落實歸口管理原則
高校資產分為事業資產和企業資產,一般由不同的部門管理,相同種類的業務區分不同部門管理,容易產生標準不一致的現象。單在事業資產管理中,也存在資產由不同部門切塊,未落實歸口管理原則的現象。以某高校房產出租出借業務為例,管理部門涉及多個部門和二級單位。周轉房出租為房產部門管理,家屬區經營房產出租為社區部門管理,校內餐廳出租為餐飲管理部門管理,校內超市出租由后勤部門管理、學校體育場所出租為體育教研部門管理,校內書店出租由教務部下屬部門管理等。同樣類型的房產出租,審批機構、出租資質要求、租金標準差距很大,部分房屋低價甚至無償出租。切塊管理是計劃經濟思維的體現,不符合內控規范的要求,容易導致國有資產流失。
3.資產管理模式粗放,績效考核目標不明確
資產流程包括資產配置、資產使用、資產處置三個主要環節。資產配置環節中的采購業務,存在重形式合規、輕實際效益的行為方式。部分高校只是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沒有將采購價格不高于市場價列入管理部門考核標準,出現招出多少價格就是什么價格的現象。資產使用過程中,部分經營收入未按實際收益考核,如校辦企業以提供校內資源方式對外合作,資產使用費還不足以彌補資源損耗,合作結束對方繼續使用校內資源無人管理跟進,造成了國有資產損失。資產處置過程中存在的未經審批處置資產現象,也源于處置效益也未納入使用方的考評體系。
4.基礎信息工作不完善,缺少信息共享
高校國有資產基數大,數量多,內容駁雜,部分高校資產基礎信息數據庫信息更新不及時,各系統之間數據不能對接,缺少信息共享機制。如設備管理系統缺少與預算管理系統的對接,實物管理與預算管理脫節;房產管理系統缺少與基建修繕財務系統的對接,多次修繕后房產部門缺少最新的面積、用途數據;校園管理系統缺少與學生系統的對接,宿舍占用情況只由相應的職能部門掌握,最終導致校級國資部門缺少對國有資產總體情況的掌握,出現監管盲區。
三、提高高校國有資產管理水平的思路
1.理順管理體制,明確權限和責任
高校應結合法律法規制定好本校的資產管理制度,清晰劃分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校級國資部門、各業務管理部門在資產管理中的各自的責任,形成管理層級清晰、管理內容全覆蓋的局面,解決資產管理部門不明確的問題。資產管理制度應注重對法律法規的細化,嚴格對高校對外投資、出租出借資產、對外擔保等環節的審批,做好業務流程搭接,責任落實到部門和個人。
2.嚴格歸口管理原則,杜絕業務切塊管理現象
首先在制度層面明確各類資產的歸口管理部門,歸口管理部門要以資產類別為基礎劃分,推進管理政策的統一,而后逐漸做到歸口至一個部門。如對于現實中管理分散的房產出租業務,應統一按照市場化的目標進行考核對于容易出現法律風險的無形資產管理,要加強與法律事務辦公室、科研管理、產業管理等部門的合作,主動監管,做好風險應對預案。
3.轉變管理理念,樹立價值思維
要通過內部培訓、學習等各種方式,提升管理人員資產管理理念,將實物管理、價值管理、預算管理統一起來,在績效考核中加強對資產價值的考量。對于合作項目,要對比投入的資源和取得的收益,學校投入的名譽權、商標權、專利等無形資產和房產、設備等有形資產的投入均應進行計算,衡量項目是否有經濟收益,加強經營性資產后續管理。
4.加強基礎信息數據庫的建設,做好系統間數據共享
要做好存量資產信息整理工作,通過專項資產清查等方式對存量資產進行重新核實,此類工作應統籌安排、分類進行,注重對資產價值、用途等變化情況的記錄。第二要健全資產管理全流程信息化體系,將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環節中的風險控制與流程固化結合。在資產采購環節與招投標管理系統銜接,在資產使用環節與資產使用和維護數據銜接,在資產處置環節做好與審批機構以及資產調配系統的銜接。第三要做好財務數據與業務數據的共享,做好部門間同類數據的共享。通過資產采購預算、收入績效考核等方式落實財務監督的力度;通過預算執行審計、內部控制審計強化審計監督的力度。用內部審核監督程序促進業務數據與財務數據互通。不同高校資產規模不同,管理體制不同,具體制度設計可以有所區別,總體思路應該都是落實內控規范的要求,建立責權明確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各部門協調配合,共同做好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
作者:于平 單位:北京大學審計室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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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校;國有資產;內部控制
國有資產是高校進行教學、科研、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的基礎性物質條件。隨著《教育規劃綱要》頒布,財政性資金對高等教育領域的資金投入增長迅速。2012年教育部對直屬高校的財政投入就達到1160億元(平均15.46億元/所)。財政性投入迅速增加,加之高校收入來源的多樣化,使得高校國有資產規模也在迅速增長。相對于資產快速增長的現狀,高校資產管理的內部控制體系還未能與龐大的資產規模匹配,部分高校出現了老問題放大、新問題涌現的局面。本文從校內資產管理視角對國有資產管理的問題進行梳理,并提出相應的對策。
一、高校國有資產管理內控環境分析
1.國有資產管理相關法律法規數量多、規定細致
規范高校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較多,從資產管理范圍角度可以分為整體性管理規定和專項國有資產管理規定,前者如《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等為整體性規定,后者包括對儀器設備等具體類別資產管理辦法;從管理內容區分可以分為內部控制類規定和實體性規定,前者如《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后簡稱《內控規范》),對學校層面和業務層面內控提出了要求,后者如《教育部直屬高校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規程(暫行)》等,對具體資產的使用、處置等業務的辦理流程和材料都規定得很詳細。
2.校內國資機構層級較多,不同學校機構設置有較大差異
按照《教育部直屬高校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高校應建立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該辦法沒有進一步對國資管理機構的層級和各自的職能進行明確。高校內部國有資產管理機構一般包括國有資產管理領導小組(或委員會)、校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后簡稱校級國資部門)、具體業務(房產、設備、后勤等)管理部門,資產使用部門四個層級。校級國資部門和業務管理部門間并非完全上下級關系,如復旦大學、山東大學的校級國資部門設于資產與實驗室管理部下,而武漢大學、同濟大學的校級國資部門設于財務部下。因機構設置不同,監管職責的劃分也不同。人員較多機構設置齊全的國資部門多獨立承擔監督職能,部分人員配置少的高校國資部門倚重具體業務部門進行監督管理。
3.完善資產管理流程還需要招標采購、合同管理等關鍵業務管理水平
按照內控規范的要求,學校要按照授權審批、歸口管理、預算控制等管理原則完善學校層面內控體系。資產管理不是孤立的業務,與資產采購、使用、處置等管理關鍵環節密切相關。作為業務層面內部控制的一環,資產管理業務的完善需要招標采購、合同管理等業務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高校國有資產管理存在問題分析
1.管理體制不清晰,管理權限不明確
國有資產管理層級較多,機構設置和職責不明確,不同級別的管理部門之間、管理部門與使用單位之間責權利不匹配,造成部門間爭取資源管理的權力、推脫資產管理責任的現象。如校辦企業長期無償占用學校房產資源,參與管理的校級國資管理部門、房產部門、產業管理部門間的職責劃分不清晰,導致國有資產流失。
2.同類資產切塊管理,未落實歸口管理原則
高校資產分為事業資產和企業資產,一般由不同的部門管理,相同種類的業務區分不同部門管理,容易產生標準不一致的現象。單在事業資產管理中,也存在資產由不同部門切塊,未落實歸口管理原則的現象。以某高校房產出租出借業務為例,管理部門涉及多個部門和二級單位。周轉房出租為房產部門管理,家屬區經營房產出租為社區部門管理,校內餐廳出租為餐飲管理部門管理,校內超市出租由后勤部門管理、學校體育場所出租為體育教研部門管理,校內書店出租由教務部下屬部門管理等。同樣類型的房產出租,審批機構、出租資質要求、租金標準差距很大,部分房屋低價甚至無償出租。切塊管理是計劃經濟思維的體現,不符合內控規范的要求,容易導致國有資產流失。
3.資產管理模式粗放,績效考核目標不明確
資產流程包括資產配置、資產使用、資產處置三個主要環節。資產配置環節中的采購業務,存在重形式合規、輕實際效益的行為方式。部分高校只是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沒有將采購價格不高于市場價列入管理部門考核標準,出現招出多少價格就是什么價格的現象。資產使用過程中,部分經營收入未按實際收益考核,如校辦企業以提供校內資源方式對外合作,資產使用費還不足以彌補資源損耗,合作結束對方繼續使用校內資源無人管理跟進,造成了國有資產損失。資產處置過程中存在的未經審批處置資產現象,也源于處置效益也未納入使用方的考評體系。
4.基礎信息工作不完善,缺少信息共享
高校國有資產基數大,數量多,內容駁雜,部分高校資產基礎信息數據庫信息更新不及時,各系統之間數據不能對接,缺少信息共享機制。如設備管理系統缺少與預算管理系統的對接,實物管理與預算管理脫節;房產管理系統缺少與基建修繕財務系統的對接,多次修繕后房產部門缺少最新的面積、用途數據;校園管理系統缺少與學生系統的對接,宿舍占用情況只由相應的職能部門掌握,最終導致校級國資部門缺少對國有資產總體情況的掌握,出現監管盲區。
三、提高高校國有資產管理水平的思路
1.理順管理體制,明確權限和責任
高校應結合法律法規制定好本校的資產管理制度,清晰劃分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校級國資部門、各業務管理部門在資產管理中的各自的責任,形成管理層級清晰、管理內容全覆蓋的局面,解決資產管理部門不明確的問題。資產管理制度應注重對法律法規的細化,嚴格對高校對外投資、出租出借資產、對外擔保等環節的審批,做好業務流程搭接,責任落實到部門和個人。
2.嚴格歸口管理原則,杜絕業務切塊管理現象
首先在制度層面明確各類資產的歸口管理部門,歸口管理部門要以資產類別為基礎劃分,推進管理政策的統一,而后逐漸做到歸口至一個部門。如對于現實中管理分散的房產出租業務,應統一按照市場化的目標進行考核對于容易出現法律風險的無形資產管理,要加強與法律事務辦公室、科研管理、產業管理等部門的合作,主動監管,做好風險應對預案。
3.轉變管理理念,樹立價值思維
要通過內部培訓、學習等各種方式,提升管理人員資產管理理念,將實物管理、價值管理、預算管理統一起來,在績效考核中加強對資產價值的考量。對于合作項目,要對比投入的資源和取得的收益,學校投入的名譽權、商標權、專利等無形資產和房產、設備等有形資產的投入均應進行計算,衡量項目是否有經濟收益,加強經營性資產后續管理。
4.加強基礎信息數據庫的建設,做好系統間數據共享
要做好存量資產信息整理工作,通過專項資產清查等方式對存量資產進行重新核實,此類工作應統籌安排、分類進行,注重對資產價值、用途等變化情況的記錄。第二要健全資產管理全流程信息化體系,將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環節中的風險控制與流程固化結合。在資產采購環節與招投標管理系統銜接,在資產使用環節與資產使用和維護數據銜接,在資產處置環節做好與審批機構以及資產調配系統的銜接。第三要做好財務數據與業務數據的共享,做好部門間同類數據的共享。通過資產采購預算、收入績效考核等方式落實財務監督的力度;通過預算執行審計、內部控制審計強化審計監督的力度。用內部審核監督程序促進業務數據與財務數據互通。不同高校資產規模不同,管理體制不同,具體制度設計可以有所區別,總體思路應該都是落實內控規范的要求,建立責權明確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各部門協調配合,共同做好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
作者:于平 單位:北京大學審計室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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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內部控制;制度;現狀;企業
中圖分類號:F27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24-0016-02
內部控制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其內容隨著企業對外滿足社會需要、對內強化管理而不斷豐富和發展。內部控制是現代企業管理的重要手段,它以內部環境為基礎,以全面風險為對象,以控制要素為內容,以控制模式為形式,以企業層次為重點,以業務層次控制為落點,以外部監管體系為接口,以實現企業目標為目的現代管控體系,是現代企業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礎和不可或缺的。不斷完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對于防范舞弊,減少損失,提高資本的獲利能力,保障企業各項資產安全、完整,防范風險等方面具有積極意義。中國企業必須加緊改善自身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規范體系,識別和衡量企業所面臨的內外部風險,并根據風險評估結果開展恰當的控制活動,消除或減少企業風險帶來的損失,提高企業的應對能力和競爭力。中國企業也迫切需要學習和建立以內控體系為核心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有效化解和防范企業風險,積極應對金融危機。
一、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現狀
1.中國企業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普遍薄弱。目前,中國大多數公司才剛剛意識到內部控制的重要性。有相當一部分公司尚未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有些企業內部控制制度雖然形成,但仍然缺乏規劃,不成體系,不能起到規范公司經營活動的作用;甚至有些公司對內部控制的理解還存在很多誤區。有相當一部分人認為內部控制,就是一堆堆的手冊、文件和制度等,就是讓人束手束腳的條條框框,甚至有的領導同志竟然用“疑人不用,用人不疑”來表達對內部控制制度的抵觸情緒,認為內部控制就是對他們的放心不下。公司通過不斷摸索,對日常一些主要的業務形成了一套固有的“行之有效”的操作規范。這類操作規范的主要特點是運行效率高,能迅速應對市場變化或管理決策變更,但也存在著控制因素缺失,特別是一些不相容職務未得到有效分離的弊端。一些公司有章不循,有制不依,使內部控制流于形式,只是將已建立的一套內部控制制度“寫在紙上,貼在墻上”就算完事,至于是否得到實施,從不過問。在公司經濟業務處理過程中,遇到具體問題,往往以強調靈活性為由,不按規定程序辦理,使內部控制制度失去了應有的剛性和嚴肅性。更為嚴重的是權責分配不清,權力過度下放和分散,存在責任空白,或者是權力過分集中,管理層凌駕于內部控制制度之上,內部控制形同虛設。另外,管理層缺乏風險管控意識,認為內部控制只是財務人員的事情,根本不愿從自身梳理風險控制點,控制環境較差。
2.財務會計報告造假問題仍然突出。當前一些企業為了個人或小團體利益,在會計數據上做文章,造成賬實不符,虛贏實虧或虛虧實贏,以達到轉移國有資產,偷逃稅款,粉飾業績等各種非法目的。過去做假賬主要是出于個人目的,通過做假賬來掩蓋罪行?,F在情況發生了很大變化,企業為了發行股票或配股、為了保住“殼”資源、為了少繳稅欲而粉飾財務會計報告的現象屢屢發生。鄭百文、科龍事件都是有代表性的案例。
3.國有資產潛在流失嚴重,公司費用支出雖有預算,但支出失控。中國國有企業國有資產流失的現象仍然嚴峻。有的企業管理者利用“金蟬脫殼”的形式,以實行股份制改革為名,把優質的國有資產剝離出來,成立股份制公司,由自己直接掌握,而把劣質資產、冗員、債務、和虧損業務留在母公司;有的則在外資購并購國有資產過程中,低價出售國有資產;也有的利用管理者收購的形式,管理者低于正常價格買下國有資產;還有的在國有資產轉讓和出售過程中,暗箱操作、低估、漏估國有資產,低價轉讓國有資產,使國有資產大量流入個人腰包。有的國有企業在經營中,經營者利用對企業的實際控制權,撈取個人好處,拼命增加個人職務消費。這些費用都計入企業成本,擠占利潤,造成企業虧損;有的則通過關聯交易,從關聯企業中高價購進原材料、設備等,從關聯企業中獲得回扣款,卻增加了企業成本,降低了企業利潤。 “損公肥私”的現象時有發生,造成國有資產大量流失。
二、改進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對策
(一)建立內部控制標準體系
首先,建立內部控制標準體系是一項國際慣例。長期以來,內部控制一直被視為企業內部事務,屬企業管理當局責任范圍內之事。
其次,建立內部控制標準體系是保證財務報告可靠性與企業遵循法律法規的重要條件?,F代企業的典型特征就是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由于股權較為分散,企業所有者(包括權益所有者、債權所有者及人力資本所有者等)及其他利害關系人一般只能通過企業對外出具的財務報告等資料了解企業的經營管理情況,所有者、政府部門、相關方等作為外部人與作為內部人的經營者之間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因此,內部控制的目標之一是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其二是保證企業法律法規的遵循性。
最后,建立內部控制標準體系有利于統一看法,更新觀念。目前,中國會計理論與實務界對企業內部控制的認識還停留在內部牽制制度、內部控制制度或內部控制結構階段,認識還很不統一,甚至還有不少錯誤認識。即使在注冊會計師職業界,對內部控制的理解也多局限于其對審計工作的影響。因此,建立內部控制標準體系,不僅可以為各方人士的溝通與理解提供統一的基礎,還可為企業評估和改進其內部控制提供標準與方法。社會各界應在COSO報告的基礎上,對企業內部控制進行全面深人的研究,建立一套如COSO報告那樣內涵與外延統一、可操作性強的內部控制標準體系,并準則或提出指南,使企業管理當局或注冊會計師等有據可依、有章可循。而且要將內部控制的全新理念與精神傳達給所有相關人員,盡量使管理當局用以評估內部控制的標準、注冊會計師用以審計內部控制的標準與投資者用以審視內部控制的標準相統一。
(二)設計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必須遵循的原則
1.合規合法性原則。企業的任何活動都不得違規與違法,也就是說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必須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必須把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現到內部控制制度之中。這也是任何企業建立一切內部控制的基本前提。譬如,設計會計制度必須以國家和地方政府頒布的財經法規為依據,內容上應與《會計法》、《會計準則》協調一致。企業在設計會計工作組織、會計憑證、賬簿、會計報表時,必須充分考慮《會計法》的各項規定,要符合《企業會計準則》中會計要素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的各項規定。
2.全面性與系統性原則。內部控制貫穿于企業經營活動的各個方面,是對企業整個經營管理活動進行監督與控制的過程,它不僅包括企業最高管理當局用來授權與指揮、進行購貨、生產等經營活動的各種方式、方法,也包括核算、審核 、分析各種信息資料及報告的程序與步驟。因此,管理層應當對企業的人、財、物、信息及各種業務活動領域,在綜合考慮行業背景、規模等的基礎上,制訂出全面科學的內部控制制度。另外內部控制制度要考慮全員性,企業中的每一位員工既是內部控制的主體,又是控制的客體。既要實施作業控制,又要接受制度的監督與約束。堅持全面性原則可以確保企業整體經營活動有序推進。內部控制設計要兼顧系統性,在設計內部控制時要具有系統性的觀點,要將各部門和各崗位形成既相互制約又具有縱橫交錯關系的統一整體,以保證各部門與各崗位均能按特定目標相互協調地發揮作用,從而發揮內部控制系統的總體功能,實現內部控制的總體目標。
3.內部牽制、互相制衡、防范舞弊原則。內部控制應在公司全范圍、全業務過程實施,通過全人員的共同參與來完成,同時應考慮治理結構、組織結構、權責分配等相互制衡的原則設計。同時內部控制仍是發現舞弊的重要方式,通過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降低舞弊發生的可能。在企業中,內部控制必須上升到公司治理層面方能發揮其應有的重要作用。內部控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不是通過一次的規章制度的修訂補充就能完成的任務。因管理環境的變化、控制成本的增加等因素,內部控制制度就需要進行修改。因此,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是一個開放式的、系統性的、循序漸進的過程,企業應適應變化以保持內部控制制度的先進性和實用性。
4.權責明確原則。在建立內部控制制度的過程中,要根據各崗位和部門的職責與性質,明確各部門及人員應承擔的責任范圍,賦予其相應的權限,規定操作規程和處理手續,確定追究、查處責任的措施及獎懲辦法等,做到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干,辦事有標準,使權有所屬,責有所歸、利有所享,避免發生越權、互相推諉的現象。
5.成本效益原則。設計內部控制制度時,要牽涉到人力、物力、時間的投入以及這些資源投入造成的機會成本,因此,企業在考慮任何經營活動環節是否需要加以內部控制活動約束時,都要進行成本與效益的衡量比較與合適的平衡,即衡量由控制措施帶來的相關環節損失的風險減少或經濟利益增加能否彌補因設置該控制措施造成的成本,如果能夠彌補,則控制是有意義和可行的。
6.尊重現實、注重實效。內控體系建設要以企業現狀為基礎,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全面梳理和優化企業管理業務流程,力求有效控制風險的管理過程。在項目建設過程中,要充分考慮企業的實際情況,遠期目標和近期目標相結合,優先解決目前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急用模塊,使確立的內控體系能夠廣為接受、易于執行、行之有效。
參考文獻:
我國房地產行業已取得長足發展,但行業本身受貨幣政策、行業政策等變動影響較大,加之近年來針對房地產行業的監管力度加大,調控措施收緊,整體而言行業競爭壓力呈現增長態勢,作為行業核心之一的可開發土地資源也日益減少,土地資源稀缺使得行業競爭壓力進一步增加。針對房地產行業發展現狀,企業通過合理的并購行為,可以一定程度上擴大企業規模,迅速整合資金、資產,優化企業資源的戰略布局,增強土地使用權獲取的競爭力并一定程度上減小融資壓力、降低開發成本,拓寬企業盈利空間。另外,并購重組后,房地產企業的核心業務將被重新整合優化,極大程度助力企業特色強化,推動形成品牌效應,提升企業的市場競爭力。相較于其他企業,國有房地產企業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政策信息獲取、土地資源信息獲取、融資信譽、品牌信譽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優勢。但在房地產行業市場化程度較高、龍頭企業規模優勢及品牌優勢日益凸顯的形勢下,國有房地產企業受限于管理體系相對固化、土地使用權競爭力相對不足等問題。在此情況下,如何完善企業管理體系,為企業發展注入新動能,提升國有房地產企業市場競爭力成為國有房地產企業謀求長遠發展亟待解決的問題。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國有房地產企業提升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也是謀求長遠發展的重要基石。從社會層面而言,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深化國資國企改革是推動國有企業職能市場化轉變、調整國有資產配制結構、優化國有經濟戰略布局、深化供給側改革的重要一環。從企業層面而言,國有房地產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引入社會資本,減低資金來源渠道單一對企業發展產生的制約,同時通過混合所有制改革撬動國有房地產企業管理體系相對固化的現狀,將員工自身發展需求與企業戰略布局有機結合,助力企業長遠發展。同時,房地產企業,無論是并購還是混合所有制改革,都往往涉及數量龐大的資金資產,會受到多方面、多類型的法律法規、政策、行業標準約束,且并購及混改程序復雜。因此,在房地產企業進行并購活動或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過程中,各個階段都將面臨多種類型的潛在風險。進行科學有效的前瞻性風險評估,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調整管理結構,是企業有效面對挑戰,占據生存空間,謀求長遠發展的必經之路。
二、房地產企業并購及混改過程中的潛在風險來源
(一)政策及市場環境不確定性帶來評估風險
房地產行業的健康發展對我國經濟、社會、民生的發展都有著重要的推動作用。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新型城鎮化建設不斷推進,人民群眾對房屋的需求呈現上漲趨勢。一方面,經濟社會的發展為房地產行業帶來了全新的發展契機;另一方面,隨著我國住房商品化改革持續深化,房地產行業發展迅速,但與此同時,房價增速過快也導致了普通民眾購買力下降,為助力解決人民群眾的居住需求、預防房地產行業泡沫產生,我國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法規,從土地使用權獲取、投融資、房價、稅費等多角度、多層次對房地產市場進行宏觀調控。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市場供求也在不斷變換,就房地產行業而言,一定時間周期內、不同區域的發展存在較大的差異性。并購與混合所有制改革一方面可以為房地產企業注入新的動能,另一方面,也將使得企業資產規模、業務結構、管理體制等發生較大變化。而房地產行業本身具有資金密集型特征,且資金回收周期相對其他行業而言較長,企業運營面臨著較大的市場不確定性風險??茖W合理的價值評估是房地產企業并購與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序推進的先決條件。在并購活動進行過程中,企業需要對自身資金資產價值進行分析評估,明確企業支付能力,確定企業風險應對能力,并針對標的企業或標的項目進行并購價值評估,以此為依據確定并購活動的方向、方式。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價值評估對企業資產定價機制、改革策略選擇等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總的來說,價值評估的合理性一定程度上決定了企業并購及混合所有制改革能否有序開展、推進,而政策變動、市場環境變換都將對評估結果產生重大影響。在此情況下,一旦企業在并購活動進行過程中信息獲取不對稱甚至對政策、市場分析出現偏差,未能制定科學合理的并購或改革策略,或是在并購、改革進行方式的篩選上出現較大偏差,將極大程度地增大企業運營風險。
(二)資產結構及業務模式變動帶來運營管理風險
無論是并購還是混合所有制改革,都將使企業資產規模及結構、產權組成、業務模式等發生改變。就并購而言,無論以何種方式進行并購重組,企業都將整合配置原有資源以保障并購順利進行,在并購發生后,參與并購的企業之間需要重新梳理資金、資產、業務等并進行整合調整;企業資產結構、管理模式、業務方向、業務流程等都將發生變動;并購發生后,企業以何種方式調整優化資金資產配置、如何轉型升級管理體系、是否能引導推動員工適應新的制度及工作模式等,都將對企業運營產生影響。就混改而言,通過出資入股、股權收購、員工跟投等方式將多種形式的非國有資本引入國有房地產企業,一方面,混合所有制改革極大程度地改變了國有房地產企業資金來源單一、管理模式固化的現狀;另一方面,混合所有制改革將使得企業性質、產權結構、管理模式、經營體制、經營方向等發生重大改變,一旦在實施過程中經營模式轉型、管理體系優化升級難以與所有制改革相銜接,將使得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落實不到位,甚至出現產權、責任不明確、管理混亂等問題。
(三)稅務風險及法律風險
一般而言,由于行業特殊性,房地產行業運營覆蓋范圍較廣,業務流程繁復,房地產行業并購、混改過程往往涉及類型眾多且數量龐大的資金資產流動、所有權轉讓以及資源重組,因而受法律法規嚴格監管且涉及稅種眾多,房地產行業的并購重組及混合所有制改革不僅涉及企業資金、資產的整合處置,同時也涉及到稅務與法律關系的梳理、承接。目前,我國已有許多針對性的政策扶持及稅收優惠以推動房地產企業并購重組及混合所有制改革順利推進。在實際的并購、混改過程中,由于房地產行業所涉及的稅務組成、法律關系結構復雜,稅收籌劃及法律風險控制一直是房地產企業管理的重點、難點。整體而言,我國稅收政策往往依據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及發展需求而變動,法律法規、管理條例、行業標準也依據社會發展不斷修訂、更新,因而使得房地產行業稅收籌劃及法律風險控制往往存在諸多不確定性。一旦企業未能及時掌握監管要求變化及政策變動情況并適時做出調整,將有可能出現原有方案不適用于新形勢,增加企業運營負擔,制約企業并購重組及混合所有制改革順利推進;甚至為企業帶來訴訟及處罰風險,影響企業信譽,嚴重制約企業未來發展。
三、控制房地產行業并購與混改風險的管理策略
(一)拓寬信息渠道,完善評估體系
價值評估體系的科學性、合理性是房地產企業并購重組、所有制改革推進的重要基石。在并購過程中,企業應當對自身資產結構、潛在風險情況、風險應對能力進行全面評估;并對標的企業或標的項目的資產組成、經營情況、債務結構、潛在風險開展全方位的調研,并結合并購雙方企業實際及發展目標選擇適宜的評估體系進行價值評估;必要時可委托專業的第三方機構進行。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應著手建立起嚴格的資產評估機制,規范評估流程,并依據區域發展趨勢及市場經濟形式,完善定價機制及定價標準,及時論證并依據法律法規及監管條例進行公開,保障國有資產評估及定價的公開透明,杜絕混合所有制改革過程中產生國有資產流失問題。同時,立足于區域發展局勢、企業規模、發展現狀、發展方向等,結合企業資產評估結果以及社會資本投資傾向、投資能力等,制定適宜企業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策略,并依據改革的不同階段企業發展現狀及政策經濟局勢,及時調整改革策略,保障混合所有制改革高效有序推進。在評估過程中,針對產權不明確或存在爭議的資金資產,應進行詳細清點,為后續決策及并購重組或所有制改革提供合理依據。另外,就國有房地產企業而言,在企業并購重組、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場化轉型的過程中,可以充分利用國有企業在融資領域的信譽優勢及在政策變動、土地資源信息獲取方面的優勢,結合企業實際在原有的價值評估體系基礎上引入新的評估標準,探索出更為全面的價值評估機制,更好地服務于企業并購重組及混合所有制改革,幫助企業擴大自身競爭優勢,形成良好的品牌效應,推動企業可持續發展。
(二)健全完善管理體系,保障資產及管理體系整合的有效性
在并購重組及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過程中,房地產應當加強管理體系的融合升級。毫無疑問,無論是并購還是混改,企業都需要著眼于資金資產的有機整合,調整資源配置策略,優化企業戰略布局。與此同時,還需要解決不同的文化體系、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發展目標、業務模式之間的融合問題。以國有企業為例,國有房地產企業經營管理模式相對成熟,且在融資信譽、信息獲取方面具有優勢,但由于其相對特殊的管理模式及社會職能職責,國有房地產企業在人力資源配置及管理體系方面相對固化,決策流程相對復雜,難以形成強有力的品牌效應。但相較而言,民營房地產企業在管理模式上更為靈活,策略制定也更為貼合市場。在企業內部管理結構中,應當建立健全責任制度,規范業務流程,完善評估及獎懲制度,使員工能主動迅速適應重組或改革后的企業氛圍,保障企業有序融合、高效運轉。
(三)強化風險控制,做好稅收統籌及法律風險防范
房地產行業并購重組及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資產重組、產權轉移、合同簽訂、法律關系承接、稅務籌劃等方方面面。在此情況下,企業應當增強對法律風險及稅務風險的重視。在前期調研階段,除了重視對企業整體財務狀況的梳理、整合、評估,還應當通過財務信息細節中反映的問題加以重視,對企業債務、稅務、訴訟風險、融資信譽等進行全面審查評估,避免后續整合過程中因稅務風險及法律風險制約企業發展。針對國有企業而言,在進行并購重組及混合所有制改革過程中,還應當注重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明確規劃國有資本與社會資本的股權設計,明確企業內部管理職能職責,完善監督反饋制度,確保管理及監督體系有效運行。在并購重組及混合所有制改革過程中,應當明確梳理資產結構,對產權不清晰或有爭議的資產進行剝離,并有針對性地制定處理策略,避免因存在產權有爭議的資產而為企業重組及改革帶來不必要的法律風險。在稅務籌劃上,應當依據企業運營現狀、并購重組方式、混合所有制改革策略等,找到稅負平衡點,優化稅務統籌體系。同時,應當加強與政府部門的溝通交流,加強對法律法規及稅收政策的理解,提高法律意識及稅收統籌能力,降低法律風險及稅務風險。
四、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