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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金融市場風險與監管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一)互聯網金融內涵闡釋
互聯網金融是金融領域與互聯網領域的結合,是兩者結合的新興領域,英文翻譯為InternetofFinance,簡稱IOF,這種互聯網金融定義的角度是基于互聯網與移動互聯網的統一環境?;ヂ摼W金融并不是簡單的“互聯網”與“金融”的簡單的壘砌或是金融領域在互聯網領域內的簡單融合,而是一種基于思維的角度,是互聯網思維的金融,技術雖然作為互聯網金融的有效支撐,但是互聯網金融的產生、運營與發展都是超越互聯網本身的。在一定程度上,互聯網金融可以視為是一種交叉網絡、關聯網絡,核心是主體“參與人”而不是互聯網技術。互聯網金融可以視為一種全新的互聯網參與形式,而不是對傳統金融領域計算機技術的簡單升級。
(二)互聯網金融的特征
互聯網金融特征可從三個方面予以解釋:首先,從移動支付的角度來看,互聯網金融之所以在最近幾年發展的如此迅速也主要得益于互聯網移動客戶端的普及、使得參與主體可以廣泛納入。例如基金的申請購入,支付清算手段的電子化與移動化等。其次,互聯網金融信息處理的網絡化,憑借著大數據時代云計算技術的支撐,互聯網金融可以使得信息處理更加精確,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對風險進行有效的防控。最后,“互聯網平臺”媒介可以使得各種金融資源聚集,供需雙方可以更加便利、便捷的進行交易,這也提高了充分交易的可能性。
(三)互聯網金融在中國的發展現狀
近年來,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十分迅猛,不僅體現在互聯網金融機構數量的不斷增加,也體現在互聯網金融機構規模的壯大。同時,在不斷發展的過程中,互聯網金融也發展了許多不同模式,如:第三方支付、P2P等等。以下是對幾種互聯網金融發展模式的對比分析:(見表1)隨著互聯網金融的不斷發展,近兩年,除了以上列出的六種主要的發展模式外,互聯網金融模式不斷得到創新和豐富,互聯網金融交易成本呈現下降趨勢,互聯網交易過程中信息不對稱現象也在降低,互聯網金融交易成功率不斷提高。比如:傳統銀行也開始介入互聯網借貸領域,傳統的線下申請、審核、放貸等程序也開始轉向線上辦理,通過銀行+電子商務平臺”,人們可以直接通過“網上申請、在線審批、發放貸款”,傳統銀行這種模式的轉變也正說明了互聯網金融對傳統銀行的改革提供了動力。第三方支付工具也由之前的“單打獨斗”角色轉向與基金合作,以提升自身的穩定性,爭取客戶對其的信任,進而提高自己在市場的占有率。而發展十分迅速的P2P也由之前簡單的中介定位轉向與擔保公司等其他公司進行合作,采用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模式,債權轉讓等方式發展。
二、互聯網金融風險評估
對互聯網金融市場風險的論證,“欲速則不達”這句話可以很形象的運用于此。任何事物都要遵循這一規律,都是在成長的過程中不斷完善?;ヂ摼W金融發展速度如此之快,在發展的過程中也存在不穩定性,而不穩定性有可能會造成潛在的風險。
(一)技術性風險
在對技術性風險進行分析時,其參照對象主要是具有相對獨立安全的傳統商業銀行進行對比,傳統的商業銀行有著較為健全、安全的通信網絡,這種傳統的商業銀行相對來說是封閉的,或者開放性不強。而互聯網金融開放性較強,是一種開放式的通信系統,這種系統兼具網絡性、交叉性以及互通性。因而,一旦互聯網金融出現病毒現象,整個系統都有可能癱瘓。在傳統金融領域業務中,技術風險帶來的損失是局部范圍的,是可控的。而在互聯網金融業務中,技術風險可能會導致整個金融系統出現風險,進而在整個系統內會造成巨大的損失,而這種損失規模有可能無法控制。
(二)信用風險
信用是對交易雙方的評估,傳統的信用系統相對較為完善,通過線下“面對面”的溝通與交流,可以有效的對客戶信用進行有效的了解。而在互聯網金融領域下,對信用的評估很少能通過“面對面”的交流,因而對交易雙方的信用了解的也不是很透徹,這就存在一定的信用潛在不穩定性。同時,有的公司利用互聯網非法吸收存款或非法集資也會存在損害用戶信用的可能性。因而,這種潛在的影響因素會危及整個社會信用體系,從而也不利于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發展。
(三)法律法規風險
目前,在互聯網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規建設還有不足,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互聯網金融發展的速度之快,與其相配套的法律法規尚不完善,這種現象也就使得互聯網金融存在法律風險。從機構和投資者的角度來看,在這種法律環境下,人們也有可能會進行投機取巧的行為,又或者互聯網金融企業和投資者不按規章制度辦事,不能有效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從而產生負面效應。同時,互聯網金融機構的后臺監管也存在法律漏洞,甚至在某些方面存在空白。
三、互聯網金融風險的防范與對策
(一)加強互聯網金融管理,提高互聯網金融效率
互聯網金融是在互聯網技術的基礎之上發展的,憑借著對互聯網技術的迅猛發展和廣泛運用,互聯網金融發展十分迅速,而對其管理的缺陷則折射出目前我國對互聯網金融的管理缺失,沒有跟上互聯網金融發展的節奏。通過以上對互聯網金融發展模式的分析,互聯網金融所發展出的不同模式應予以區別管理對待。雖然傳統商業銀行已經向網絡化進行轉變,但其在運營模式沒有實質性的改變,應將其與其他發展模式進行區別。同時,互聯網金融對效率的追求可以依靠其內在的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分析等進而提升效率,節約成本。
(二)完善信用審查指標,推進信用體系建設規范化
完善的信用體系是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基本保障,因而,保障互聯網金融的健康有序發展需要不斷完善信用體系。就完善信用體系來看,需要注意信用體系考核指標建設、信用體系結構搭建、信用體系評估等。信用體系考核指標應當較為完善,完善的信用考核指標可以更好的對客戶進行評估,將提前規避風險。體系搭建需要注意多方位、注重完整性。信用體系也要對自身進行評估,也可以通過第三方對其進行評估分析。
(三)完善監督和防范體系,推進互聯網金融穩健發展
關鍵詞:離岸金融市場;金融自由化;風險監管
中圖分類號:F832.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4392(2008)10-0041-04
一、離岸金融市場面臨的主要風險
風險防范是金融業永恒的主題,離岸金融市場國際化程度較高,在其運作過程中往往面臨著諸多種類的風險,對它的監管過程相對復雜,操作難度很大,各國政府、金融組織對此一直非常謹慎。
(一)信用風險
長期以來,信用風險是離岸金融市場最主要的風險形式之一。由于離岸金融市場是為“非居民”性質的個人或機構服務,所處宏觀經濟環境復雜多樣,其主體廣泛的外延性使得銀行更是難以深入、全面、迅速、準確地把握服務對象的信用表現及所屬產業的資信狀況,征信過程涉及不同的國情民風,既增添了經濟主體收集信息、整理信息的工作量,也增大了收集信息、整理信息的難度;既增大了預測工作的成本,又增大了計劃工作的難度,更增大了經濟主體的決策風險??傊?,信用風險增大了離岸金融市場經營監管的成本。
同時,信用風險也會降低離岸金融業務的預期收益。因為信用風險越大,則風險溢價相應越大,于是,調整后的收益折扣率也越大。對于這一點,我們可以從投資的凈現值公式看出:
Ct、rt、Pt分別代表離岸金融資產在期限t的收益、收益折扣率和風險溢價,Co為離岸資金投資額。顯然,Pt越大,調整后的收益折扣率rt+Pt就越大,NPV就越小,在等確定性的凈現金收入就越??;反之,則相反。
(二)市場風險
根據巴塞爾委員會頒布的《修正案》,市場風險是指因市場價格(利率、匯率、股票價格和商品價格)的不利變動而使銀行表內和表外業務發生損失的風險,市場風險存在于銀行的一切交易和非交易業務中。離岸金融作為金融創新方式,是一種以全球為市場,自由化程度很高的業務,其具有的市場風險更加明顯,尤其加大了金融體系的系統性風險。
離岸金融市場放松管制和金融創新的加速,金融脫媒和混業經營的趨勢的加強,商業銀行的經營行為和方式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離岸金融業務的產生與發展,使銀行面臨的金融市場風險不斷累積,日益復雜,市場風險逐漸成為銀行業面臨的最重要的風險之一。
(三)資本外流風險
離岸金融業務有可能推動資本外逃規模的進一步膨脹,進而對人民幣匯率的安排和貨幣政策的運作產生重大壓力。外逃資本是國際游資的重要組成部分和來源,2002年下半年以來,國際游資大規模內流對人民幣匯率施加了沉重的升值壓力,并嚴重干擾了人民銀行遏制信貸規模增長失控的貨幣政策。雖然我國采用離岸賬戶與在岸賬戶嚴格分開的謹慎做法,但金融經濟內在的關聯性和可融性,有可能導致離岸市場資金的流向不定,既可流入國內又可從國內流出。國內貨幣供應量在離岸市場的資金流入國內時增多,在從國內向國外時減少,進而產生信用擴張或信用收縮效應,會引發一定的通貨膨脹或通貨緊縮。
此外,在當前經濟全球化、資本流動國際化的情況下,離岸金融市場在某種意義上使得洗錢活動愈演愈烈。
(四)監管法律風險
離岸投資者的投資目的雖然有個體差別,但其根本原因是一致的,即利用存在于世界各國稅收、管制等金融制度上的差異去維護個人財產的保值與增值。
離岸金融市場與母國及東道國的法律和監管架構產生矛盾,離岸資本流動把各個國家都聯系在一起,但是很多國家的金融制度和法律框架尚缺乏與國際金融市場平穩對接的機制,有可能使國際資本流動與本國經濟政策和規章制度處于摩擦狀態。大量資本市場離岸交易和網絡交易與國際監督和風險防范措施的不力產生矛盾,金融產品的離岸交易增加,再加上衍生工具迅速膨脹,使得習慣于集中管理的監管當局和監管制度更難以實施。隨著網絡化交易的迅速發展,金融危機的爆發更具突然性,也更容易跨地區傳導,使得監督當局在突發事件面前往往措手不及。
(五)操作風險
離岸金融市場隨著其自身及整體金融環境的發展,進一步加速了全球經濟一體化,金融管制的日益放松、金融技術的日新月異,使當今離岸金融機構處于更加錯綜復雜、快速變化的經營環境中,來自人員、自動化技術、電子商務以及支付清算軟件等方面的不確定因素,也會給其穩健經營帶來潛在風險,業界將這些風險歸結為“操作風險”。
二、中國離岸金融市場監管體系的建立
(一)中國離岸金融市場的監管原則
1.適度性原則。適度監管原則要求監管機構應當遵循離岸金融業發展特有的經濟規律,其監管行為盡量不要干涉離岸金融機構的經營決策權和自,而要通過制度和規則使跨境金融業務得以穩健經營,以在經濟全球化的大環境中獲得良性發展。只有當離岸金融機構出現信用危機等嚴重問題時,才能對其采取某些強制措施,金融監管不能取代市場作用。適度監管原則含依法監管和合理監管之意:依法監管是指離岸金融監管機構必須依據法律法規行使監督管理權,合理監管就是指要合理運用金融監管中的這種自由裁量權。
2.宏觀與微觀相結合的審慎性原則。以離岸銀行業的監管為例,從宏觀審慎監管的角度來看,正確的離岸銀行業監管應該著眼于度量整個中國銀行體系中的離岸金融業務風險頭寸,并進而決定銀行體系離岸賬戶的總最優風險頭寸。而從微觀審慎監管的角度來看,每家銀行都處于安全狀態才是整個銀行體系保持穩定的充分必要條件。離岸金融監管應以宏觀與微觀相結合的審慎性原則出發,進行監管,離岸銀行業宏觀審慎監管和微觀審慎監管的具體內容如下表所示:
3.效率性原則。從廣義的角度看,離岸金融監管的效率原則一方面包括離岸金融監管的經濟效率,即離岸金融監管應通過鼓勵、引導、規范和監督管理來提高離岸金融業務的整體效率,而不應導致離岸金融業務效率的喪失,不應壓制自由離岸金融業務間的正當競爭。另一方面也包括離岸金融監管的行政效率,即中國金融監管當局應以盡可能少的成本支出達到離岸金融業務監管的目標。相反,若監管成本超過從安全保障模式中所獲取的收益,限制了離岸金融業務收益的實現,那么監管行為就成為行業競爭的障礙,可能會使離岸金融業趨于萎縮。因此,離岸金融監管者實施監管時,必須進行成本、效率分析,只有降低離岸金融監管的成本,提高效率,才能更理想地達到離岸金融市場監管。
(二)中國離岸金融市場具體監管模式
1.監管主體方面。離岸金融市場要同時接受貨幣發行母國與市場所在東道國的雙重監管,由于研究角度的不同,下面我們僅就中國自身應承擔的監管責任談起。我國離岸金融市場的監管需要我國政府、中央銀行及外管局等監管機構、商業銀行三方共同進行,以有效控制離岸金融市場的風險。第一方,我國政府在離岸金融市場中是不可或缺的宏觀調控角色,既規范又寬松的政策環境是發展良好離岸市場的根本動力之一。中國政府應充分運用法律這個“有形的手段”,對離岸金融市場業務嚴格規范,使之在健全的司法環境下健康有序發展,在穩定和繁榮的宏觀政治經濟環境下,提高離岸投資者的信心,進而促進我國離岸金融市場的不斷前進;第二方,我國的中央銀行及外匯管理局等機構在恢復離岸金融業務后,要嚴格規范銀行從事離岸業務的批準事項,注意風險分散,分別在多個城市中建立離岸銀行,摒棄十多年前把五家離岸銀行全部安排在深圳的做法。人民幣離岸交易中心勢必會建立發展起來,著手加強境外人民幣的管理迫在眉睫,央行要規定離岸銀行的最低資本金和資本充足比率及其資產負債比率的限定,協調不同城市間的離岸金融銀行的發展,共同促進全國離岸金融市場的繁榮與穩定;第三方,我國商業銀行在離岸金融業務中應該遵循“穩健經營,逐步放開”的方針,在資金賬戶、金融品種、服務對象、核定手續等方面嚴格管理,在岸與離岸業務實行分離類別管理,早日完善商業銀行內部風險控制系統,對離岸業務謹慎而行,制定“共同業務守則”,加強離岸金融市場行業自律管理。
2.監管內容方面。作為離岸金融市場所在國,對它的監管應主要集中在兩方面,一是對準入的監管,二是對經營的監管。
我國在市場準入方面,應建立離岸金融機構的設立和審批制度,加強市場主體的規范,有關管理當局應對申請開辦離岸業務和設立離岸銀行的中外資銀行履行一定的審批手續。一是要將所有開展非居民業務的金融機構一并納入監管范圍,嚴格把握對象的“非居民”性,具體是指境外(含臺、港、澳地區)的自然人、法人(含在境外注冊的中國境外投資企業)、政府機構、國際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包括中資金融機構的海外分支機構,但不包括境內機構的境外代表機構和辦事機構。在為客戶開戶時,要求客戶提供身份證、合同契約等相關的有效法律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并要求其證明資金來源,在貸款時同樣要求出示抵押和擔保,防止信用不道德行為的發生。二是把從事離岸金融業務的機構進行嚴格分類,發給不同性質的營業執照,明確規定各自的營業范圍。三是在政策執行方面,不能讓內控不健全、規模擴張沖動明顯的經營機構進入,規定辦理離岸金融業務的機構償債能力必須以其總行償債能力為后盾,包括外資在內的總行機構不能逃避其設在離岸市場的分行離岸賬戶一切可能破產的風險。
我國要使離岸金融市場能長期健康發展必須重視對離岸經營活動的監管:一是加強對離岸賬戶與在岸賬戶的管理,現階段離岸金融的監管和法制尚未健全的前提下,我國主張“內外分離型”賬戶管理是正確的,應嚴格區分離岸賬戶與在岸賬戶,分賬管理,單獨核算,一套記載國內金融交易,另一套記載離岸金融交易,要盡可能避免或降低離岸業務向在岸業務的滲透和沖擊國內經濟的金融風險;考慮到國內利用離岸資金的需要與可能,可以建立離岸資金轉化為在岸資金的機制,可在離岸與非離岸賬戶之間設立一個單向的過渡科目,作為離岸資金流入的必經賬目,人民銀行和外管局要逐一審批該科目的設立,并切實加強管理。二是要主動使利率和匯率逐步向彈性化方向發展,縮小離岸與在岸市場上該兩種變量的差距,從而避免離岸市場上這二者的變化對在岸同類變量產生影響,危機國內金融穩定與宏觀調控能力。三是減少從離岸賬戶流向在岸賬戶的資金進入證券市場或房地產市場,以免金融資產價格過分膨脹,產生泡沫經濟。四是實施離岸金融業務及其日常業務的風險管理,根據新巴塞爾協議監管原則,對離岸金融市場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法律風險等各種風險實施全面風險管理,尤其要重視流動性要求和資本充足率要求。五是在完善離岸金融市場內部風險控制制度的基礎上,通過對離岸金融機構定期報送的各種報表及其它資料加以分析,或通過監管人員的實地調查,采用系列量化指標考核離岸銀行的資產負債管理與風險資產管理,提高全面風險的識別與控制能力;六是制定打擊國際金融犯罪的法律規章。離岸金融的國際性、資金的頻繁流動和對客戶信息的高度保護為國際金融犯罪提供了溫床。因此,目前國際組織在打擊金融犯罪領域正積極合作,尤其是在反洗錢領域和避免偷稅漏稅領域制訂了較為完善的指導建議。我國也應該參照有關國際組織制定的指導意見和行動守則制定相應的法律,積極參與打擊國際金融犯罪的國際合作。
3.監管方式方面。我國金融監管當局應從傳統的基本規則的監管逐步朝面向過程的監管轉變,從事后的靜態風險管理轉向事前的動態風險管理。監管機構應定期對離岸銀行及其它金融機構進行信用評估,不定期地檢查離岸銀行等的賬戶及各項統計數據,切實起到對于離岸業務的全面及時的審查稽核作用,加強對離岸金融市場各項風險的提前識別與預防能力。
4.監管依據方面。進一步完善有關離岸金融業務的法律框架。截止到目前我國專門針對離岸金融業務的法規還只有中國人民銀行1997年的《離岸銀行業務管理辦法》及1998年制定的《離岸銀行業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該法規是針對國內中資銀行及其分支行從事離岸金融業務制定的規范性條文。有關外資金融機構在經營離岸金融業務時應受哪些限制,僅在1994年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中有一些粗略規定。離岸金融業務法律框架的完善和細化,是未來發展離岸金融市場的一個重要方面,同時,還應加強對國際慣例的研究和學習,適當將國際慣例轉化為國內立法。國內監管人員和離岸從業人員都應掌握境外相關法律知識,或適當引入境外專業律師、會計等中介機構,將法律審查手續外包。
離岸金融市場相對在岸市場有它特殊的風險因素,我國應充分利用政府的政策法規支持、在中央銀行的有效監管下,三方積極努力發展我國的離岸金融并使之走向成熟。遵循“穩健經營,逐步放開”的方針,在資金賬戶、金融品種、服務對象、核定手續等方面嚴格管理,謹慎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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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綜合經營;金融風險;監管合作
中圖分類號:F83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1428(2007)01-0043-04
跨行業、跨市場交叉性金融工具和金融機構的發展,突破了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金融風險。加強監管合作,對有效防范跨行業、跨市場金融風險意義重大。
一、跨行業、跨市場金融工具和金融機構產生的客觀必然性
(一)金融業自身的特征,決定了跨行業、跨市場金融工具和金融機構的出現
金融業經營的是貨幣資產,與實物資產相比,金融資產流動性非常強,貨幣資產相互轉換十分便利,比如貸款可以證券化,開放式基金和銀行存款在某種程度上相互替代,保險業務兼備投資和儲蓄功能等。同時,由于金融資產具有弱相關性和弱專用性的特點,能在銀行、證券、保險各行業發揮相近的作用,強化各市場之間的關聯和互補。與其他行業相比,金融業綜合經營更能形成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
現代金融業的發展,延伸了金融的內涵,金融已不僅僅是資金融通和創造信用機制,更是一種分散風險、轉移風險的機制?,F代金融的核心功能是為整個經濟體系創造一種動態化的風險轉移機能,從而使得風險處于流動的狀態,保障了金融體系健康、穩健、高效運行。也就是說,現代金融體系是能夠使經濟體系的風險流量化而不是存量化。因此,現代金融市場之間是相互貫通的,也正因為如此,才產生了對跨行業、跨市場金融產品和金融機構的內在需求。
(二)客戶的金融服務需求,推動跨行業、跨市場金融工具和金融機構的產生
金融業是服務行業,滿足客戶需求是金融業發展的必要條件,當前金融服務已從產品營銷向客戶營銷轉變,從客戶需求出發設計金融產品是金融競爭的需要。
客戶需求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企業客戶的需求。隨著企業客戶融資需求多元化發展,單一的銀企借貸模式已不能滿足客戶需求,更需要金融機構助其解決融資安排、為其提供資金融通的渠道,并通過債券、股權等融資成本更低的方式來解決生產資金問題。二是居民客戶的需求。伴隨我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居民收入水平不斷提高,個人財富迅速擴張,一些擁有百萬級資產客戶不斷增加,個人金融服務需求越來越高。除面向普通客戶的銀行卡、基金信托、炒匯工具、消費信貸新產品外,以富人為主要對象的理財業務創新成了近期金融機構爭奪的重點。這些新型金融服務基本都是跨行業、跨市場的產品。而金融控股公司因擁有多種金融業務,通過資源整合、共同行銷、資訊共享、產品組合,能夠為消費者提供一次購足的金融服務(夏斌,2004)。
(三)加入世貿組織后競爭的加劇,推動了金融機構合作步伐加快
我國加入WTO后,盡管外資金融機構的進入并未對中資金融機構產生大的沖擊,但外資金融機構的競爭優勢逐步顯現,促使中資金融機構反思。為此,中資銀行把發展中間業務作為增強競爭力的重要手段,商業銀行通過保險、證券業務不斷提高中間業務收入的比例。探索金融資產證券化也成為中資銀行解決資本約束的手段之一。而隨著競爭加劇,保險機構的承保利潤不斷下降甚至為負,資產管理成為現代保險業重要利潤來源,為此,中資保險公司積極探索資產管理的新途徑。這些都需要跨行業、跨市場金融工具為依托。
(四)監管部門逐步放松管制,為跨市場金融業務發展提供了現實可能
從政策法規層面上看,為推動證券市場發展,1999年8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制定并頒布了《證券公司進入銀行間同業市場管理規定》,同年10月27日,頒布了《基金管理公司進入銀行間同業市場管理規定》,符合條件的券商和基金管理公司獲準進入銀行間同業市場,從事同業拆借和債券回購業務。同年,中國證監會和保監會又同意保險基金進入股票市場。2000年2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與中國證監會又聯合了《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符合條件的證券公司獲準以自營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作為抵押,向商業銀行借款。2001年6月,人民銀行《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暫行規定》,明確商業銀行在經過人民銀行批準以后,可開辦證券業務、金融衍生業務、投資基金托管、財務顧問等投資銀行業務,除股票發行和經紀業務外,投資銀行的其他業務都已納入商業銀行的業務范圍。2004年2月,國務院《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允許保險公司可以直接入市。2月20日,人民銀行、銀監會和證監會共同制定的《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管理辦法》正式出臺。2005年4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出臺了《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這些政策措施的出臺, 為金融業分業框架下業務交叉發展提供了政策依據。
二、我國金融業跨行業、跨市場業務及其主要風險
(一)我國跨行業金融工具和金融機構發展情況
當前,我國跨行業、跨市場金融工具的發展,主要表現為銀行機構、證券機構、保險機構聯合開發出的融合多行業特點的金融產品(見表一)。
表一 銀行、證券、保險合作交叉性金融工具
跨市場金融機構主要存在形式就是事實上的金融控股公司。按照巴塞爾銀行監督委員會、國際證券聯合會、國際保險監管協會三大國際監管組織1999年的《對金融控股集團的監管原則》中的定義,我國實際上已經存在著幾種類型的準金融控股公司:第一類是非銀行金融機構控股類金融控股公司,如中信集團、光大集團和平安集團等;第二類國有商業銀行在國外設立或在國內與外資合資設立投資銀行,如中銀國際、中金公司和工銀亞洲等;第三類實業公司控股金融,如山東電力集團等(詳見表二)。
表二我國金融控股公司及其跨市場經營情況
(二)跨行業、跨市場金融風險的種類及表現
1.制度性風險。由于我國的金融法律框架是以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為基礎制定的,現行的金融法律如《中國人民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商業銀行法》、《證券法》、《保險法》對跨行業、跨市場金融工具和金融機構都沒有明確的法律定義。在我國經濟體制的轉軌過程中,金融機構所提供的服務具有過渡的性質,在法律關系上表現為有些金融機構的法律定位不清,金融交易的法律關系混亂,致使金融機構面臨巨大的制度性生存風險,為金融穩定留下了隱患。
從金融交易法律關系方面看,比較突出的是證券公司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的法律性質和委托理財業務的法律關系問題。《證券法》要求證券公司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必須全額存入指定的銀行,單獨立賬管理,嚴禁證券公司挪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但實際上的做法是,證券公司收到客戶的資金后,以公司的名義存入它在商業銀行的一個集合賬戶中,給證券公司挪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留下了制度漏洞。
金融控股公司面臨的主要法律障礙是,國內現行的任何一部法律、法規和有關部門的規章,都未提及“金融控股公司”、“金融集團”的名詞,也從未對“金融控股公司”和“金融集團”下過嚴格的定義。只是我國的《公司法》第12條在講到一公司向其他公司累計投資額不得超過本公司凈資產50%時提到,“除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時用了控股公司字眼,但并未明確是指“金融性”控股公司。由于缺乏法律依據,監管部門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成為盲點。
2.流動性風險。交叉性金融工具的使用,使金融機構面臨的流動性風險更為復雜。以基金產品為例,從理論上看,開放式基金的流動性取決于基金資產的流動性,基金資產的流動性往往受制于證券市場的流動性。在我國,由于證券市場藍籌股和績優股比較稀缺,同時股權割裂又造成三分之二的股票不能上市流通,使得基金投資可選擇性較差,基金持股高度雷同,因而出現許多基金重倉股。當整個市場出現系統性市場風險時,開放式基金就存在流動性支付的壓力,甚至遭遇非常嚴重的擠贖問題。當基金出現流動性問題時,首先需要商業銀行的融資支持,因而將流動性支付的壓力迅速傳遞給商業銀行。如果出現嚴重的擠贖風險,從資本紐帶角度看,救助基金的責任肯定會落在控股該家基金公司的商業銀行身上。而從同業拆借市場上看,最主要的資金融出方是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而最大的資金融入方則是證券及基金公司,一旦后者經營出現困難,勢必會將流動性風險向銀行轉移。
3.利率變動風險。隨著利率市場化的推進,特別是存款利率上限的放開,基金收益率的波動將會引致資產組合的比價輪動效應,導致存款負債產品出現利率攀比風險。當基金收益率持續、顯著地高出存款利率一定空間時,社會公眾將會調整資產組合,促使存款持續地向基金轉化,而流動性壓力將會迫使商業銀行不斷地提高存款利率,以控制存款持續滑坡而產生的流動性缺口,從而可能導致市場利率的扭曲。
4.金融控股公司風險。金融控股公司股權結構十分復雜,有些母公司、子公司、孫子公司之間互相持股,因此在金融機構資本充足問題上隱藏著很大風險。由于整個集團公司的資本充足率存在著被重復計算的可能,控股公司的資本具有放大效應,從而加劇了整個公司的資本脆弱性。
三、加強監管合作,防范跨行業、跨市場金融風險
從我國金融監管現實看,為提高監管效率,2003年9月18日,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召開了第一次監管聯席會議,討論并通過了《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在金融監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備忘錄》。制定了監管協調的指導原則、職責分工、信息收集與交流和工作機制。確立了對金融控股公司的主監管制度,對跨行業、金融控股集團的監管等監管中的復雜問題及時進行磋商制度,但從實施效果看,并未達到理想狀況。如對跨市場金融產品監管方面,容易出現監管盲點和真空。某些金融機構在金融產品創新中正是利用了監管漏洞,打政策的球,最終導致風險的發生。而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現行監管制度下,監管部門難以全面把握金融控股公司的風險。
(一)完善有關跨行業、跨市場金融工具和金融機構的法律法規
金融立法的主旨并不是要消滅所有的金融風險,而是要將金融風險控制在金融監督管理者認為風險最小化的范圍和金融機構可承受的區間內。
從我國金融業現實情況看,出臺專門有關金融控股公司的特殊法規需要較長時間。但金融監管的現實要求對《商業銀行法》、《證券法》、《保險法》、《公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人民銀行法》等進行相應的完善,對其中限制金融控股發展的條款,對不同行業監管規定有沖突,應加以修訂。重點對不同金融機構之間交易活動,特別是涉及關聯交易、內部交易的有關條款進行嚴格規范。通過金融控股公司的發展,逐步制定《金融控股公司法》。
(二)建立金融監管協調委員會,避免出現監管真空與重復監管
應借鑒國外金融監管委員會的做法,建立以中央銀行為核心的金融監管委員會。成立金融監管協調委員會,從法律上是有依據的,經過修改的《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九條中明確規定“國務院建立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以央行為核心,主要基于三方面考慮,其一,《中國人民銀行法》明確規定人民銀行具有維護金融穩定的職能。從我國金融業運行現實情況看,系統性金融風險主要是金融業的整體風險和交叉風險。人民銀行從國家金融安全的高度,對系統性風險進行監測和評估,這就需要加強與各監管機構的協調,加大對金融控股公司等混業經營的金融機構和交叉性金融工具風險的監管。其二,中央銀行作為保持流動性的最后貸款者,有必要隨時掌握金融體系的動態,及時對金融體系的整體風險和金融機構的個別風險作出正確的評估,否則中央銀行無法履行職責,同時也會產生監管部門和監管對象的道德風險。其三,人民銀行在信息掌握上也具有天然優勢。人民銀行已經開發、建立了具有不同特點、覆蓋不同業務功能的多個版本的金融信息系統。其四,以人民銀行為核心,對跨行業、跨市場金融工具和金融機構監管,能夠避免監管部門監管套利問題的產生。
(三)構建統一監管信息平臺,有效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
目前金融監管主要以事后監督為主,缺乏必要的前瞻性和預警性。由于跨行業、跨市場金融產品和機構連通各個市場,容易導致風險在不同的市場中傳遞,如果沒有一個統一的信息傳遞平臺,各子市場的信息無法互通,就無法建立真正的聯動監測,金融風險的識別、預警將難以有效地進行,監管協調任務難以完成。因此,需要將現代信息技術充分運用到監管體系中來,構建統一監管信息平臺,對整個金融市場進行實時監控。既可以提高中央銀行貨幣政策決策的科學性,增強金融監管的針對性;又可以避免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分業統計可能產生的信息不充分的問題,有助于各監管機構充分掌握所監管對象的情況。
(四)全面加強對金融控股集團的監管
一是加強對金融控股公司資本充足率的監管。要通過合并報表基礎上剔除不可自由轉移的資本,計算資本充足率;對于參股金融機構及非金融機構,可通過資本剔除的方式計算資本充足率。
二是要求金融控股公司建立嚴格的防火墻制度。只允許采取控股公司形式,不允許采取事業部制;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的董事長、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存在利益沖突的部門建立信息防火墻,人員、經營場所等不得交叉;要求金融集團及金融機構內部建立完善的治理結構與內部控制;要求金融集團對組織結構、重大內部交易進行報告與披露;增強金融集團組織架構、內部交易的透明性;更重要的是將金融集團與產業集團分離,對實業集團控股的金融公司,要么改革為完全的金融控股公司,與實業分離,要么退出控股或參股金融業務。
三是督促金融機構建立全面風險管理,強化內控制度建設。積極鼓勵金融控股公司加強對金融機構的控制,在控制并改變金融機構治理結構的基礎上,完善金融控股公司內控制度建設。在內部控制達到一定程度后,實現全面風險管理,就是不僅要重視傳統的信用風險管理,而且要加強對日益重要的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進行管理。要加快市場風險管理技術的研究,盡快建立風險管理模式,實現風險的數量化管理,提高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市場風險的能力。
參考文獻:
[1]張春子.金融控股集團組建與運營.機械工業出版社[M].04
[2]謝平等.金融控股公司的發展與監管[M].中信出版社,2004
關鍵詞:金融衍生產品 風險控制 市場監管
隨著國際金融迅猛發展,金融衍生新產品的種類越來越豐富。為滿足經濟發展對金融服務產生的需求發揮了重要作用。在金融市場的實際交易中,金融衍生產品的效應具有顯著的雙重特征,即在有效地規避金融風險時,也產生了新的風險。因此,深入研究和認識金融衍生產品及其風險,為市場監管提供決策依據,從而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對金融衍生產品的界定
一般來說.金融衍生產品在形式上可 區分為金融遠期(Financial Forwards)、金融期貨(Financial Futures)、金融期權(Financial Options)和金融互換(Financial Swaps)四種,其他形式的金融衍生產品不過是這幾種基本衍生品的變化、疊加、組合而產生的再衍生產品或組合衍生產品。按性質劃分,金融衍生產品又可區分為利率衍生產品、外匯衍生產品和股票衍生產品等。通常,人們更關注從形式上區分的那些衍生產品類型。
二、金融衍生產品的風險及其控制
金融衍生產品在市場交易中會出現兩種風險:一種是與各種原生產品在交易中產生的風險一致的那些風險(稱為一般風險);另一種是衍生產品交易所特有的風險(稱為特定風險)。由于衍生產品交易的對象是原生產品,所以它不可避免地存在法律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和運作風險等一般風險,其中最主要的是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對一般風險的防范與化解,各國都已經有相對比較成熟的辦法,因而對衍生產品一般風險的控制不是需要關注的重點。對金融衍生產品的特定風險,世界各國都著重進行研究,并不斷完善相應的風險處置辦法。概括地說.在金融衍生產品的市場交易中,存在著三種較為典型的風險:期貨中的基差風險、期權中的德爾塔()風險和金融互換中的信用風險。相應地,它們都需要有不同的風險控制辦法。
1.金融期貨中的基差風險
從本質上講,基差風險根植于金融期貨產品到期日的差異,進而導致不同到期日的金融期貨間相對價格發生變化。不論是基于投機、套利還是保值的目的,只要在不同期間套作,就始終存在著基差風險。投資者在期貨市場上購買金融期貨合約所需支付的融資成本和持有合約期間所獲得的收益之間的差額(即持有成本),是基差的基本來源。
為了避免基差變化紿套期保值操作帶來損失,通??梢砸砸欢ɑ钯I賣現貨而進行保值。具體做法是:經現貨買賣雙方同意.以一方當事人選定的某月份期貨價格作為計價基礎,以高于或低于該期貨價格來買賣現貨,而可以不考慮現貨價格和期貨價格的變化情況。因此,只要正確確定基差,就可以排除合約固定作價的價格變動風險,確保盈利,而不必去管市場價格上漲還是下跌、價格趨勢發生有利變化還是不利變化??梢?,在正確確定基差(首先是確定包括如運費、利息、銷售費用等在內的成本)的條件下,也就基本確定了獲利水平;由于期貨市場與現貨市場價格一般受同類因素的影響.兩者大致呈現相同方向的變化,從而使基差的波動相對于現貨價格或期貨價格的波動要小得多,即基差的變化相對較小而且穩定,這為套期保值創造了重要條件,基差交易則為規避風險提供了“再保險”
2.金融期權中的德爾塔風險
影響期權價格的因素很多,主要有原生金融資產的價格、原生金融資產價格波動的劇烈程度、期權到期時問的長短等,與之相對應的參數是A(德爾塔)、 (伽瑪)和 (卡帕)。其中最主要的是A風瞼。一般來說,期權價格隨著即期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對這種變化A參數能夠有效地反映出來 如果相關的即期價格波動頻繁且波動幅度較大,則A參數變化幅度也很大,這意味著期權金水平相應較高。在這種情況下,對于空頭期權的一方來說,由于其風險與即期價格的波動幅度成正比,所以風險也就較大。為了確保對空頭的期權保值,通常需要隨時凋整用以保值的期貨或遠期合約的保證金。在國外,通常由經紀人要求交易者追加保證金(當然這也可能存在經紀人道德風險引致的保證金風險)。由于這種保證金十分重要,因而保證金帳戶必須維持在規定的最低水平之上,并且每個帳戶每天都要評估,當帳戶金額低于最低水平時,必須追加資金。在實際操作中,很多交易者用證券抵押其保證金帳戶,以減少反復提供新資金的必要性。
3 金融互換中的信用風險
由于互換協議與傳統金融工具相比,信用風險表現得更為復雜,因此在控制這類信用風險上需要采取一些更嚴格的方式,其中最主要的是對在場外衍生交易中的交易方的信用等級應該比傳統交易中的要求高,在交易之初從盡可能多的角度把握對手的信用狀況,并力求所獲信息的真實和及時,以避開那些信用相對較差的、違約可能性更大的對手:據賓西法尼亞太學沃頓教授的一項調查,在互換交易中,要求一年期以內交易對手最低信用等級為A級以上的比例為87%,其中35%的被調查者要求在AA級以上,而對于期限超過一年的互換交易,有6O%的被調查者要求對手的信用等級在AA級以上。可見,有效規避交易中的信用風險,必然要求對參與交易的各方的信用等級進行嚴格的限定,否則將難以事前化解風險。當然,對于那些利用互換交易投機和套利的銀行來講,通常不宜長期持有互換頭寸,而最好軋平頭寸,通過金融產品的組合來將長期交易短期化,以化解存續期長帶來的風險。
三、金融衍生產品交易的市場監管
盡管金融衍生產品在規避傳統交易風險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但它在交易中卻具有前述雙重的風險特征,因此加強對衍生產品的市場監管是防范及化解金融風險的重要環節。
第一,由于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帶來了新的風險(特有風險),所以在對其進行市場監管時,必須進行相應的監管制度創新,提供新的、充分的“制度供培”。雖然各國情況不同,可以分別制定自己新的監管制度,但我們認為,在金融全球化日益加深的背景下,各國應該有一個原則一致的對衍生產品交易的監管框架。
第二,在大的監管框架下,各市場交易主體必須建立嚴格有效的內部風險管理和控制機制。這是有效防范和化解風險最重要的環節。如果這個問題沒有得到較好解決,要化解衍生產品市場交易風險只能是一句空話:實際上,從國外的實踐可以看出,整個金融衍生市場的有效、穩健和有序運行,無不是建立在市場交易主體的普遍安全的基礎上。因此,監管當局除了采取傳統的外部監管方式外,還應當刨設新的制度安排(從新制度意義上分為強制性措施和誘致性措施),來改善金融市場環境,引導各市場交易主體主動建立和完善內部風險控制機制。這樣就可以創造一種外部的制度性監管與內部自律性的制度監管相結合的模式.從而有效防范和化解非系統性風險,最終實現防范系統性風險、確保金融體系健康運行的目標。
最后,應該加強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市場監管的國際合作。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具有網絡效應,離岸金融市場的發展和國際化程度的加深,使衍生產品交易具有全球一體化特征,逐步建立起有效的國際間、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間的監管合作體系,從而促進國際金融市場的健康運行:
參考文獻:
[1]胡懷郭:《金融發展中的衍生市場研究》,北京:中國經濟出版社+2000年版。
本文采用多變量的DCC-MVGARCH(1,1)模型來考察不同市態下我國股市、債市以及匯市三者間的動態相關及其波動的溢出效應。DCC-GARCH模型是Engle等(2002)提出的,該模型不但能克服以往多元GARCH模型不足,有著良好計算優勢,且能研究在不同時期的市場信息等因素影響下,多種金融資產之間的動態相關特征。其基本設定形式如下:
二、實證分析
(一)數據說明及描述性統計本文分別選取上證綜指、中國國債總指數以及人民幣有效匯率指數的對數收益率(分別表示為:R1、R2、R3,且Ri=ln(當天指數收盤價/前一日指數收盤價),i=1、2、3)來表征我國股市、債市和匯市的價格變動情況。其中上證綜指數據取自wind數據庫,中債總指數據取自中國債券信息網。為了與股市和匯市所代表序列相一致并能更好地體現人民幣的對外價值與相對購買力,因而本文選取人民幣有效匯率指數作比,數據來源于銳思數據庫。作為經濟晴雨表的象征,我國股市自2005年7月人民幣匯改后迎來一輪牛市上漲行情,上證綜指于2007年10月16日報收6124的歷史高位后狂跌至2008年10月28日的1664點,之后,上證指數大多位于2000-3000點間振蕩。為了研究在不同市態下我國股市、債市、匯市的價格互動的異化現象,本文將樣本區間劃分為:階段一(牛市),2005年7月22日-2007年10月16日;階段二(熊市),2007年10月17日-2008年10月28日;階段三(振蕩市),2008年10月29日-2013年1月10日。各階段模型變量描述性統計結果如表1所示:由表1的均值與標準差的檢驗結果可知,債市與匯市波動要遠小于股市波動,且由股市收益率均值可見,階段一股市普遍處上漲態勢,而階段二則大部分處下跌趨勢。偏度與峰度的檢驗結果均表明三個變量不符合正態分布的特征,這也可從JB統計量看出。另外由Q統計量可知各變量都存在一定的自相關性,且ADF檢驗的結果表明各變量均為平穩序列。
(二)模型參數估計結果基于DCC-MVGARCH(1,1)模型分別對三個階段我國股市、債市及匯市的相關性及波動溢出效應進行檢驗。波動溢出效應的參數估計結果如表2所示;三個不同市態下的股市、債市及匯市間的動態相關性如圖1、2、3所示。從表2可知,各階段βi(i=1、2、3)均在1%水平上顯著,且各αii,t(i=1、2、3)也較為顯著,這些都表明股市、債市及匯市均存在ARCH效應,即方差時變與波動持續性。就第一階段(牛市)中αij(i,j=1,2,3;i≠j)的估計結果而言,該期間股市與債市的雙向波動溢出效應較為明顯(α12、α21均顯著);股市的波動增加會促進債市的波動(見α12),可能的原因是股市的波動意味著市場風險增大,導致資金在市場間的轉移。而牛市下并不存在匯市對股市的波動溢出效應,僅對其自身與債市有一定的影響,這與第二、三階段的檢驗結果一致,即不同市態下均存在匯市對債市的溢出,且振蕩市情形下還存在匯市與債市的雙向溢出效應。綜合第三階段振蕩市態下的情形以及α13、α31的大小可見,相對而言匯市對股市的波動溢出效應要更顯著,也更強于股市對匯市的溢出,這與高海霞等(2007)的研究結論一致。這或是由于相對于股市所傳遞出的信息,匯市的波動更為關注債市傳遞的市場利率信息(這也有賴于匯率決定的利率平價理論)、貨幣供應以及對外貿易等。綜合三個階段的結果可知,除階段一外,其余時期α12、α21均不顯著,即股市與債市間波動溢出效應并不很顯著(這與王璐等(2009)、王斌會等(2010)的結論一致),二者間的價格傳遞效應較弱,這是由于我國債市仍存在較嚴重的市場分割現象(分別存在交易所及銀行間市場,兩市的交易主體及品種等方面有較大差異)以及流動性等因素的影響,使得債市的信息反映不如市場流通及有效性較高的股市。綜合圖1、2、3可知,三市場間動態相關性存在較大波動,且大小形成鮮明對比。牛市期間三對相關性由大到小排序為:股市與債市、債市與匯市、股市與匯市;熊市期間相關性排序為:股市與匯市、股市與債市、債市與匯市;振蕩市態下相關性排序為:債市與匯市、股市與債市、股市與匯市。這是因為對處于第一階段及之后的第二階段,人民幣剛經歷匯改,形成了較明顯的升值態勢,因而該階段人民幣匯率收益率普遍為負,而股市收益率在牛市期間普遍為正,熊市期間普遍為負,債市指數的收益率則較為穩定。所以,牛市期間,股市與匯市收益為負相關,而熊市期間,股市與匯市收益相關性從三者間最小一躍成為最大。相對而言,牛市期間,股市與債市的相關性稍好(大部分介于0-0.2之間),而在熊市與振蕩市情形下,二者動態相關性較弱,這是由于經歷2007年的通脹年后,債市行情在第二階段處于大起大落態勢,因而與股市相關性較差,且方向不一致。同時,在振蕩市態下債市與匯市間的相關性最高,且呈現一定的正相關。這或是由于振蕩市態下股市波動較大,且收益方向不一致,而匯市在經歷2008年金融危機以及2010重啟匯改后依然表現出升值的趨勢,且該階段債市的波動相對小于前兩期,因而該階段債市與匯市的相關性更強。
(三)風險傳染的異化分析———考慮市場間溢出效應與否的比較基于DCC-GARCH模型分別對不同市態下的我國股市、債市、匯市三個金融市場間的風險傳染進行比較分析,其結果如表3、4、5所示。其中,表3給出的是基于DCC-GARCH模型得出的條件方差求得的單市場VaR值,失效天數為當天實際收益率超出所預測的收益率VaR區間的天數總和,失效率為失效天數與樣本觀察期的比;LR統計量及其p值是檢驗模型擬合優度及有效性的回測檢驗(Kupiec,1995)。表4給出的則是不考慮其他市場波動影響下的獨立方程所測得的單市場VaR值。由表3可知,在95%和99%的置信度下,股票、國債及匯市的指數收益率的VaR失效率幾乎都小于給定的失效率,同時LR統計量也顯示所測得的結果除了振動市95%置信水平下的匯市收益率風險值存在一定的高估外,其余都拒絕了顯著異于給定置信度的原假設,說明DCC-GARCH模型給出的擬合結果較為合理,而不考慮其他市場波動影響的單方程模型給出的結果大部分顯著異于所設定的置信水平,說明模型可靠性較差。可見,由于考慮了其他金融市場波動的影響,基于DCC-GARCH模型所測得的VaR值均要大于單方程所測得的VaR值,即不考慮其他市場波動影響會存在一定程度風險低估。同時也側面反映出,不考慮其他市場波動影響,三個市場能接受較低的損失收益率;其余相關金融市場波動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單市場的風險,即存在市場間的風險傳染現象,應引起投資組合風險管理的重視。
相較而言,在不同市態下股市的市場波動都要明顯高于債市與匯市,這也可從標準差看出;同時熊市下的三個市場波動要高于牛市情形。就擬合效果和失效率的情形而言,牛市與熊市下模型測度的效果好于振蕩市的情形,這說明當市場趨勢性明顯的情況下,模型跟蹤效果較優;而趨勢不明朗的情形,模型擬合效果較差。為分析投資組合的風險管理問題及多市場間的風險傳染,進一步計算三個市場的組合VaR,結果如表5和圖4所示,其中,DCC:95%指的是基于DCC-GARCH模型所測得的條件方差-協方差陣根據相應權重計算而來的95%置信水平下的組合VaR值(圖4中S、X分別指上下區間);SWA:95%指的是將表4中未考慮其他市場波動影響下的單方程所測得的三個金融市場的VaR值進行簡單的加權平均,即PVaR=w'VaR,w指的是三個市場的權重,本文以(1/3,1/3,1/3)為例。由表5可知,DCC給出的結果無論何種市態還是何種置信度下均大于簡單加權平均的結果,標準差的結果也一樣,這可從圖4中直觀看出,也與上文的分析一致,即考慮了其他市場波動影響的投資組合波動性更大,對風險管理的難度也更大。并且,牛市與熊市兩個趨勢明顯市態下的模型擬合結果依然要優于振蕩市態下的情形。由LR回測檢驗的結果和失效率來看,DCC模型給出的組合風險值存在一定的高估,而單方程給出的簡單加權平均失效率依然是都要高于預設的置信度。綜上可知,不考慮金融市場間的風險傳染性,將會傾向于低估風險;金融市場間的波動會增加并引致其他市場的風險,對于投資組合風險管理這點不應忽視。
三、結論與啟示
本文采用多元DCC-MVGARCH(1,1)模型分析了不同市態下我國股市、債市以及匯市三者間的動態相關及其波動的溢出效應的異化現象,并對相應的溢出風險進行了量化測度,結論表明:在不同市態下,我國股市與債市間的信息傳遞效應較弱,這源于我國債市仍存在較嚴重的市場分割與流動性較弱等現象,使得債市的信息反映不如市場流通及有效性較高的股市;相對于股市信息,匯市的波動更為關注債市傳遞的市場利率信息、貨幣供應以及對外貿易等,因而使得匯市對債市的溢出效應要更顯著于對股市的。不同市態下,三個金融市場間的動態相關性存在明顯異化現象:牛市期間,股市與債市的相關性稍好,而在熊市與振蕩市情形下,二者動態相關性較弱;牛市期間,股市與匯市關聯性為負;而熊市期間則為正,這也與人民幣匯改及升值態勢有關。進一步的風險傳染的異化分析表明,DCC-GARCH模型的風險測度效果較好,不同市態下股市的市場波動都要明顯高于債市與匯市,當市場趨勢性明顯的情況下,模型跟蹤效果較優;相關金融市場間的波動溢出效應不但增加了單市場的風險,同時也增加了組合的風險;不考慮市場間的波動溢出效應會傾向于低估市場風險,即市場間存在風險傳染現象,應引起投資組合風險管理的重視。本文的研究可見,自人民幣匯改以來,隨著熱錢不斷涌入使得我國匯市的波動日益增強,匯市與股市、債市間的波動溢出性也日益顯著,在投資風險的管控中除了關注股市與債市間的相關性與投資轉移、資產配置外,還應密切注意匯市波動對股市、債市的影響。
而針對債市與匯市間在不同市態下相關性與溢出效應,央行在采取利率工具調度匯市時應考慮其風險的傳染,同時也應進一步完善債市的發展與監管,提高債市的整體銷量。同時,在不同的市態下,我國股市、債市及匯市間的波動溢出及風險傳染效應不盡相同,且三者間的相關性呈現正負的時變波動性,因而對于同時投資于不同金融市場的投資者而言,需對市場間的動態關聯性及風險傳染予以重視,若將牛市、熊市與振蕩市態下的樣本合成一起研究則有可能得不出穩健的結論甚至得到錯誤的判斷。本文的結論也佐證了在不同的經濟周期,組合投資的風格應有所不同;投資者應當根據不同市態下各金融市場間動態相關性與風險傳染效應的不同,進行資產配置的優化與風險管理。
本文從分析金融市場風險特征入手,依據金融市場風險來源對金融市場風險進分類,歸納出了國際金融市場的主要風險、金融市場風險管理的不足之處以及金融市場風險管理的措施。為了使本研究對我國投資銀行風險管理有具體的借鑒和指導意義,本文重點研究了國際金融市場風險,針對國際金融市場風險的現狀,提出完善金融市場、建設金融工程、實施金融監管的建議。
關鍵詞:
風險;市場風險;風險管理
一、研究背景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以銀行主導型和以資本市場主導型的金融體系是現階段的最重要的兩個主體,一方面可以發揮其優勢——橫向分散金融風險,提高金融系統的抗風險能力;另一方面也存在一些問題,如投資行為的盲目性等。1997年的亞洲金融危機揭示了無視基礎的風險管理所帶來的災難,也顯示了先進的風險管理方法能帶來的好處。對金融市場風險的規避和監管是國際金融市場上主要研究的課題之一。
二、金融市場風險概述
(一)金融市場風險定義金融市場風險是一種風險的可能性,通常指利率、匯率、股價等一系列的基礎金融變量的變動從而引起金融資產或負債的市場價值發生變化的可能性。
(二)金融市場風險的特征金融市場具有普遍性、突然性、不確定性和擴散性等風險特征。1.普遍性。金融風險的普遍性是指由于在經濟市場中的價格變動是一直存在的,所以資源的擁有者的風險也是普遍存在的。也由于信息的變化性大,量較多,所以完全掌控的人是不存在的。因為普遍存在風險,所以參與者只能夠積極的進行分析管理和預測。2.突然性。由于現在的風險管理和分析已經有一定的避險能力,所以當金融市場出現損失時并不會馬上表現出來,可以采用一定的信用抵押手段以等待市場好轉,若風險一旦持續,虧損疊加,長期積累,最終會突然表現出來。這些都是金融風險突然性的表現。3.不確定性。收益不穩定是市場風險變化引起的,投資者也不能夠確定自己的預期收益,也就是不能明確的得到各種經濟變動帶來的后果,所以在投資時,只能通過概率大小來分析收益的可靠性。從而進行投資活動,預算結果。因此金融風險具有不確定性。4.擴散性。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屬-終濟體系變得相當復雜,其中任何一個方面發生問題,都可能帶動金融市場的劇烈變動。5.其它特征。金融市場在社會發展中具有重要地位,但是隨著社會發展,各領域的相互關系,其它市場的變動,領域的發展都會給金融市場帶來一定的影響。
三、金融市場的主要風險
(一)美國金融不確定性風險美國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有著較強的影響力,其發展前景引起了社會各界的格外關注,變動中的美國經濟金融不利于金融的穩定。
(二)由金價上漲引起的恐慌性風險從目前形勢看,國際金價將會進一步上漲,各種國際性的因素影響到了國際金價的價格。國際社會上的難以預料的突發事件以及國際軍事戰爭等一系列不確定性因素都將是金價上漲的依托。
(三)國際油價不確定性風險分析近些年的石油價格水平變動趨勢,很多因素影響著石油價格,接連不斷的國際政治軍事爭端以及消費國與消費國之間的摩擦,都是影響油價的不確定因素。
(四)金融匯率調險各國的匯率都是一個不斷變化的數字,譬如歐元,歐元利率上升的直接影響著美元的國際主導地位,使美元的國際主導地位面臨空前的挑戰。
四、金融市場風險存在的問題
(一)金融風險管理體制不完善缺少完善的運作機制,在規避風險的時候,各部門不能順利的銜接,使得風險管理制度最終很難實施。
(二)金融風險管理理念陳舊在我國,人們卻把風險的規避和利潤的創造對立起來,不能正確的認識風險,做一個風險厭惡者,為了逃避風險而放棄了大量的自身的業務,這些做法都是不成熟的。
(三)金融風險管理方法滯后性在人類社會里,只有掌握了正確的處事方法才能讓許多困難的問題迎刃而解。在當今社會,針對金融市場風險管理的方法,一些國家已經研發出了計量模型,而我國在計量模型這方面相對比較薄弱,風險的識別和度量不夠精確,因此導致其在風險管理活動中無法做出相對科學的決策。
五、金融市場風險的防范策略
(一)金融建設不斷加強近些年來,金融市場的建設也在不斷的完善和發展,不斷的結合信息領域的公開公平公正,不斷的減小市場中存在的滯后壓制。激勵創新,實現市場發展,加強社會主義經濟現代化進程建設。為了提高金融市場的競爭力,不斷把經濟的重點投資于金融業。同時金融工程的發展也是我國國力提升,國際地位的提升難的的時機。
(二)金融市場不斷完善加入WTO后走向了國際,中國的經濟體系不夠完善,金融市場的風險在國際市場中又進一步的擴大,所以只有不斷的完善這個市場,讓市場變得更規范,朝著國際化,向著標準化的方向來發展就成了當前所要面臨的問題。
(三)加強金融監管的力度對金融市場的監管刻不容緩,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各國之間的經濟流動,已經造成大量的經濟危機,雖然我國走得是社會主義的路線,但國際市場還是以資本主義為主導,我們處于弱勢狀態。為了我國的金融市場平穩發展,我們不能改變國際市場,只能對我國的金融市場進行監管和防范。同時對我國金融市場出現的違規事件進行處理改革,減小風險的概率。
六、結語
綜上所述,我國未來經濟是向著經濟全球化發展。雖然我國金融業的發展不論在國內還是在國外的市場都取得了不錯的成績。但是,全球金融市場瞬息萬變,風險也是巨大的經濟全球化,金融自由化,等都會引領中國未來金融市場的發展。同時也會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和不穩定性,不論在資產價格還是分析估算和風險管理方面都會成為一個測量風險以評判金融市場的關鍵因素。正確合理的分析規避在金融市場中存在的風險,不僅僅利于我國經濟發展,也會促進世界經濟市場的發展和穩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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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金融市場;傳染風險;評判測度
近幾年金融市場在經濟全球化和科技創新化的背景驅動下,其自由化的發展之勢日趨明顯,形成了一個較為寬松、自由、更符合市場規律的新金融體制。然而,高速發展的背后也存在著金融風險在自由一體化的市場間快速傳遞,這樣的金融風險會通過信息傳遞效應或者波動聯運效應去擴大市場風險,有的甚至會演化為規模較大的經濟金融危機。一旦爆發,便觸及全球的多個國家,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我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改革開放的實施,世貿組織的加入,都使得我國與世界不斷接軌,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也會受到世界金融風險的破壞和沖擊。我國政府針對于金融市場的風險測量和評估嘗試了構建有利的風險預估體系,但目前尚處于初級階段,發展并不完善,還需要后期的大量開發。因此,從金融市場風險傳染的路徑根源進行深度剖析,研究風險傳遞過程,度量風險的大小,對于我國金融部門的風險系統監管體制的構建,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一、金融市場傳染風險相關概念研究
(一)金融傳染風險的定義和特征
金融機構給工商企業提出關于金融風險的識別評估、度量評價和管理控制建議,并對企業提供較好的風險規避服務體系,因此金融機構必須提高風險預估能力和評判能力,給工商企業以更好的投融資建議。本文將金融風險定義為市場參與者由于金融市場的不確定性和信息不對稱性可能在參與過程中存在決策偏差而造成的損失的可能。在金融市場的活動中,金融市場的任何行為都可能給市場參與者帶來導向性,從而與其所期望的收益產生偏差,并且金融市場的不穩定性在某些風險到來之際可能給參與主體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金融市場的投融資參與者產生的市場行為,在某些市場驅動下會帶來金融市場的風險,具體表現為以下特征:1.風險傳染性。國際化的金融市場體系處于一個緊密聯系的金融產業鏈中,各種市場行為都會存在資金往來的情況,并且一些市場業務作為戰略投資者相互持有股權,如果相關金融機構由于風險管理體系構建中存在問題,一旦遇到市場風險則會因為整個資金鏈的斷裂發生大規模的虧損或者倒閉,給投資者帶來嚴重的影響,而經濟全球化的大背景使得金融市場的一體化和國際化不斷發展,各種金融行為的關聯性也致使風險傳染的途徑變得復雜多樣化。2.風險隱蔽性。首先,金融市場行為涉及金融機構及國家金融體系等諸多高機密性的行為,如果市場監管體系不完善,這些金融行為不能得到很好的信息披露。其次,當金融信用體系的完善性不夠,信息不對稱性的存在,也會使得基于信用交易活動的金融業務增加了一定的相關風險。最后,金融衍生工具和期權期貨的出現,使得金融市場的參與者很難把握金融市場體制的發展趨勢,對整個市場的認知程度難以把握。3.周期性。金融危機往往伴隨著經濟周期的繁榮階段而爆發。
(二)金融傳染風險的分類
市場的同一化和因素的不確定性是風險存在的根源。金融市場風險主要是指金融機構由于未來市場發展的導向性和不確定性帶來的風險波動性。具體來說,由于金融市場因素發生波動而對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的現金流量產生負面影響的可能性成為金融市場的風險。一般而言,我們將金融市場風險具體分為以下五種類型:1.市場風險:是指由市場利率匯率、股票債券以及基金價格、商品價值的市場因素波動而帶來的金融損失的可能。2.違約風險:也稱為信用風險,主要是指金融市場中交易對象之間因為一方信用存在問題而致使雙方交易違約或失敗造成的金融損失的可能。它的具體度量方式是一方失信造成的現金損失。3.流動性風險:是指金融市場的資產(現金資產或者非現金資產)存在一定的流動風險。4.操作風險:表現為金融機構的人員因為管理控制存在問題,或者交易體系構建的不完善性,或者其他一些人為性的操作而導致金融市場受到一定的損失。5.法律風險:在金融市場的交易中,交易對象的任何一方存在非法交易或者法律不承認的交易權利而帶來的經濟損失。
二、金融市場傳染風險相關理論分析
金融市場在某些風險狀況下,投資者存在溢出效益、季風效應、羊群效應行為?!耙绯鲂钡母拍钤诮鹑谑袌鲋惺侵改硞€市場會因為自己或者其他市場的前期波動狀況而波動,也即存在收益率條件二階矩之間的Granger因果關系。市場的波動性變現為內部的風險性,因此波動溢出效應客觀上是市場風險在不同金融市場的傳遞效應?!凹撅L效應”在金融界具體是指某一個國家或者地區發生金融危機導致整個國際金融體系的風險性提高,從而導致無風險利率不斷上升致使金融市場出現緊縮現象。無風險利率的提高最初是建立在國家貨幣調整政策致使基礎利率的變化而產生的過程,慢慢延伸到整個國際化的金融體系。這種機制過程我們稱它為季風效應。很容易可以看出,季風效應是某一國家的金融市場與國際市場的高度接軌化、關聯化,市場心理因素往往起主導作用。季風效應在與國際同一化的過程中提高了與國際接軌的金融活動的風險,因此金融學者應不斷完善本國的金融體系,增強其抗市場風險能力。資本市場中的“羊群效應”這個概念內涵十分豐富。例如,一些學者認為羊群效應是指投資者在同時間內模仿其他投資者股票投資行為的過程。然而,廣義的羊群行為不僅僅局限于股票的購買時機,交易時機的相近性,這種行為可能在金融市場的多個投資決策行為中產生。
三、方差視角下的危機環境下金融市場風險傳染的模型度量研究
Markowitz(1952)在其研究中將風險定義為收益的不確定,并且指出這種不確定性可以用方差或者標準差來度量,這就產生了以“均值-方差分析”為基礎的投資組合理論,也逐漸成為現代金融理論的重點。一般而言,我們認為風險資產的收益是呈現離散分布的,因此,單個風險資產期望收益的均值和方差可以表示為:Markowitz指出用風險資產收益的方差來表示資產收益偏離其均值的程度,從而產生了風險資產收益率這個概念。但方差分析的雖然指出了收益率的變化程度,并沒有描述其變化的方向,因此,也就不能區分其變化方向是正向還是負向的。一般來說,在金融風險的度量過程中,人們傾向于關注負向變化,即損失的情況。由于方差分析都是基于風險資產收益率的分布是對稱分布的這一假設,因此這就明顯不符合實際情況,從經驗數據來看,市場收益率的分布是存在偏差的。此外,方差分析方法雖然表明了波動的程度,卻沒有指出風險資產組合的絕對損失規模,而且還不能反映波動率隨時間的變化關系,這也給實際的運用增加了不少麻煩。半方差以收益率的下偏差為風險度量指標,這比較符合實際情況。然而半方差分析傾向于比方差分析更好的投資組合,但也不能絕對地認為方差分析的有效投資組合是不合適的。如果收益率的分布是對稱的,則方差分析和半方差分析所得到的投資組合都是有效的。從實際操作來看,半方差能很好地度量下行風險,但是其統計較為麻煩,一旦投資組合的權重發生變化,偏差可能會發生正負較大變化,因此,在計算投資組合的半方差時,要綜合考慮權重函數,這也造成半方差的計算要比方差計算困難。隨著理論的不斷發展,Engle(1982)提出了自回歸條件異方差(ARCH)模型,為刻畫波動率的時變特征提供了較為簡便的方法,隨后,Bollerslev(1986)又將這一模型進一步發展,產生了廣義自回歸條件異方差(GARCH)模型、Nelson(1991)提出了指數GARCH模型(EGARCH),這些都很好地豐富了金融時間序列波動性和相關性的模型工具。
四、結束語
在金融危機事件頻繁爆發的今天,金融系統的風險傳染已經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通過本文研究,危機環境下金融市場風險傳染的路徑主要有以下幾個途徑:1.金融市場聯動性是金融風險傳染的基礎;2.資產配置行為是金融風險傳染的重要手段;3.投資者心理與預期的變化是金融風險傳染的推動力;4.信息技術發展為金融風險的傳染提供了有利條件。因此,當危機發生時,相關監管部門必須采取相應手段限制風險的傳染機制。例如,完善信息披露機制,加強流動性風險管理,集中監管權限,統一監管系統風險,對現行金融行業結構進行改革,合理的危機處置機制,更多健全的市場基礎設施等監管措施,才能保證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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